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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王艳明

发布时间:2024-07-06 01:35:59

论文发表王艳明

樊锦诗。

樊锦诗最早提出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敦煌壁画、彩塑艺术永久保存的构想,她组织敦煌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共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多媒体与智能技术集成与艺术复原》课题,这一课题以敦煌莫高窟为重点,首次将莫高窟用多媒体及智能技术展现在人们面前。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樊锦诗积极谋求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工作的国际合作。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帮助下,敦煌研究院先后与日本、美国等国机构开展合作项目,使敦煌石窟的保护研究逐步与国际接轨。

扩展资料:

个人作品

在从事敦煌文物保护研究事业的40多年中,主要致力于石窟考古、石窟科学保护和管理研究工作。出版了《敦煌石窟》、《敦煌石窟全集·佛传故事画卷》、《中国壁画全集·敦煌·3·北周卷》、《安西榆林窟》等10多部敦煌石窟考古美术专著。

发表了《莫高窟北朝洞窟分期》、《莫高窟隋代洞窟分期》、《莫高窟唐代前期洞窟分期》、《莫高窟唐后期洞窟分期》、《敦煌莫高窟第290窟的佛传故事画》、《从莫高窟历史遗迹探讨莫高窟崖体的稳定性》、《玄奘译经和敦煌壁画》、等20多篇有关石窟考古与艺术的论文。

对敦煌石窟的分期断代研究颇有建树,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参与主编《中国美术分类全集·中国壁画全集》(敦煌壁画部分),主编《敦煌石窟全集》(26卷),主编《解读敦煌》(13册),均为敦煌石窟艺术研究必备的重要大型参考丛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樊锦诗

敦煌壁画保护修复技术解决中国病害壁画问题编辑: | 敦煌莫高窟以精美的壁画和彩塑闻名中外,千百年来,受风吹雨蚀、环境变化等影响,莫高窟许多壁画出现了病害。为了保护敦煌艺术瑰宝,敦煌研究院经过几十年来试验和总结,成功探索出一套对起甲、变色、脱落等壁画病害进行治理修复的工艺规范,并培养出一批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壁画修复人员。 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专家在潜心研究中掌握的壁画保护修复技术,正在为各地病害壁画保护带来“福音”。 据新华社兰州2月6日电,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专家除完成敦煌莫高窟大面积的壁画抢救修复外,还承担了西藏布达拉宫等多个文物遗址的壁画保护修复,共修复各类壁画2000多平方米。 敦煌研究院副院长王旭东介绍说,2009年在敦煌莫高窟完成了第44、98、23窟病害壁画修复131.3平方米,修复病害彩塑2身;抢修莫高窟第148窟病害壁画3.2平方米,露天病害壁画30.3平方米。在西藏布达拉宫、萨迦寺、夏鲁寺壁画修复项目和新疆吐鲁番台藏塔、吉木萨尔北庭西大寺保护修复项目中,修复各类病害壁画284.1平方米。在甘肃武山水帘洞石窟群,张掖大佛寺、马蹄寺壁画彩塑修复项目中,修复各类病害壁画2077.7平方米,彩塑27身。另外还修复故宫博物院藏唐代彩塑3身。 敦 煌莫高窟以精美的壁画和彩塑闻名中外,千百年来,受风吹雨蚀、环境变化等影响,莫高窟许多壁画出现了病害。为了保护敦煌艺术瑰宝,敦煌研究院经过几十年来试验和总结,成功探索出一套对起甲、变色、脱落等壁画病害进行治理修复的工艺规范,并培养出一批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壁画修复人员。 由于古代壁画兼艺术性与脆弱性于一体,同莫高窟等敦煌石窟的壁画一样,因保存环境发生了变化,壁画本体不断遭到病害侵扰,中国其他遗址的大面积壁画也需要抢救和保护。 据了解,2009年之前,敦煌研究院的保护专家已先后完成敦煌石窟莫高窟、榆林窟等壁画修复3000多平方米,并广泛承担起国内多处石窟寺、古墓葬、古建筑和土遗址上病害壁画修复。2005年,古代壁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依托敦煌研究院设立。2009年,国家古代壁画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敦煌研究院揭牌。(文:王艳明)

王艳发表的论文

关于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以下是“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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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殷国聪,杨霓. 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0.

34、于萍. 解析导游人员的继续教育[J]. 中国成人教育, 2009.

35、杨环焕. 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问题初探[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书写格式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目前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

⑴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⑵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⑶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图表Q;唱片L;产品样本X;录相带V;会议录C;中译文T;

乐谱I; 电影片Y;手稿H;微缩胶卷U ;幻灯片Z;微缩平片F;其他E。

书写技巧

把光标放在引用参考文献的地方,在菜单栏上选“插入|脚注和尾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尾注”,点击“选项”按钮修改编号格式为阿拉伯数字,位置为“文档结尾”,确定后Word就在光标的地方插入了参考文献的编号,并自动跳到文档尾部相应编号处请你键入参考文献的说明,在这里按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添加相应文献。参考文献标注要求用中括号把编号括起来,以word2007为例,可以在插入尾注时先把光标移至需要插入尾注的地方,然后点击 引用-脚注下面的一个小箭头,在出现的对话框中有个自定义,然后输入中括号及数字,然后点插入,然后自动跳转到本节/本文档末端,此时再输入参考文献内容即可。

在文档中需要多次引用同一文献时,在第一次引用此文献时需要制作尾注,再次引用此文献时点“插入|交叉引用”,“引用类型”选“尾注”,引用内容为“尾注编号(带格式)”,然后选择相应的文献,插入即可。

不要以为已经搞定了,我们离成功还差一步。论文格式要求参考文献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后还有发表论文情况说明、附录和致谢,而Word的尾注要么在文档的结尾,要么在“节”的结尾,这两种都不符合我们的要求。解决的方法似乎有点笨拙。首先删除尾注文本中所有的编号(我们不需要它,因为它的格式不对),然后选中所有尾注文本(参考文献说明文本),点“插入|书签”,命名为“参考文献文本”,添加到书签中。这样就把所有的参考文献文本做成了书签。在正文后新建一页,标题为“参考文献”,并设置好格式。光标移到标题下,选“插入|交叉引用”,“引用类型”为“书签”,点“参考文献文本”后插入,这样就把参考文献文本复制了一份。选中刚刚插入的文本,按格式要求修改字体字号等,并用项目编号进行自动编号。

到这里,我们离完美还差一点点。打印文档时,尾注页同样会打印出来,而这几页是我们不需要的。当然,可以通过设置打印页码范围的方法不打印最后几页。这里有另外一种方法,如果你想多学一点东西,请接着往下看。

选中所有的尾注文本,点“格式|字体”,改为“隐藏文字”,切换到普通视图,选择“视图|脚注”,此时所有的尾注出现在窗口的下端,在“尾注”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尾注分割符”,将默认的横线删除。同样的方法删除“尾注延续分割符”和“尾注延续标记”。删除页眉和页脚(包括分隔线),选择“视图|页眉和页脚”,首先删除文字,然后点击页眉页脚工具栏的“页面设置”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上点“边框”,在“页面边框”选项卡,边框设置为“无”,应用范围为“本节”;“边框”选项卡的边框设置为“无”,应用范围为“段落”。切换到“页脚”,删除页码。选择“工具|选项”,在“打印”选项卡里确认不打印隐藏文字(Word默认)。

注:以上在word中的处理是比较常用的做法,不过作者需要了解,投稿稿件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或wps格式,但是很多期刊是用方正排版系统排版的,二者不“兼容”。因此,作者的word投稿只是编辑部排版的原稿,排版问题作者无需太过担心;而作者如想要编辑部出刊前最后的电子稿(有些作者着急要清样或已经排版的电子稿)其实也没有太大意义,因为没有方正的软件就无法打开这个电子稿。

工程审计遵循 科学、可靠、公正、独立 的原则,为 *** 和投资者的工程专案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科学的审计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 浅议工程造价审计 》

摘要:工程造价审计是有效监督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文章对工程造价的有效审计方法进行阐释,进一步提出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方法;审计工作

中图分类号: E23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我国 *** 对工程建设活动采取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做好该项工作意义重大。只有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才可以充分发挥建设投资效益,减少资金流失,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2工程造价的有效审计方法分析

2.1全面审计法

全面审计法是指按行业或者建筑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或清单、定额编制顺序,对建设工程量、价计算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逐一详细审查的方法。例如,对某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计,既要仔细审查结算书中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又要对其定额套项套价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档案和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是否真实、建设专案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等进行逐一详查。该方法的优点是细致、全面,保证审计质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差错较小,但是工作量比较大、时间长,一般适用于工艺简单、工程量比较小、施工单位造价编制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建设专案。

2.2分组计算审计法

将分项工程进行分组,具有一定内在联络且相邻的专案编为一组,再审计计算一组中的某个分项工程量,根据分项之间的相近或相同的计算基础,审计其分组中的其它分项的工程量。例如,在计算墙体工程量时,要扣除门窗洞口的工程量,所以,两个专案的工程量可以同时完成,由此可将门窗、门套、门窗线条及墙面、踢脚线等划分在一组,从而节约了预结算审计的时间,提高造价审计效率。

2.3现场勘查法

建设专案跟踪审计中,常需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进展与合同义务是否一致,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某些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实地勘测和检查,尤其是对一些涉及设计变更和造价调整的隐蔽工程,在变更和工程隐蔽前有针对性地抽查相关资料,并且做好记录和影像资料。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土方开挖、回填等分项工程,应及时检查相关隐蔽验收记录,检查是否实测实量,分段验收,是否分清不同土质、深度、放坡、支撑等情况,在事中有效的取证,为竣工决算审计时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2.4重点抽查审计法

类同于全面审计法,其与之区别是审计范围不同。审计过程中,有侧重,有选择地选择工程量较大、造价较高的分项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利用积累的工作经验及近年已累积相同类别工程专案造价经济指标来判断工程量、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工程量、价进行重点抽查审计。

2.5对比审计法

对比审计法是指参考已经审计的工程造价进行类似工程对比审计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使用情况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不同条件进行区分。一种是建筑面积不同,但是工程设计相同。这种情况可以依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之比和工程建筑面积之比基本一致的特点,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分项工程量和造价进行对比审查。如果造价或者工程量相类似,说明拟审计工程的造价是合理的,否则,拟审造价不合理,要找出原因,进行修改。二是已审工程和拟审工程面积一样,但是设计图纸有差异,可将相同部分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审计,不同的部分按签证或图纸计算。三是两工程的施工图一样,但是现场条件、基础部分和变更不一样,可将基础以上部分进行对比审计,不同的部分单独进行计算或按其它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

2.6筛选审计法

不同工程之间建筑高度和面积一般都不一样,但是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单位面积的用工量、造价、工程量是一样的,可以利用已审计工程的资料进行汇集、优选、组合成用工量、造价、工程量等单方基本值表,并注明相关的建筑标准。这些基本值就是筛选标准,在此基本值范围内的分项工程可不予审计,范围外的要进行详细审计。

可以看出,工程造价审计的各种审计方法各有优缺点,审计时应结合专案的特点来选定高效、合理的审计方法。随着投资建设专案数量及规模的不断增加,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3. 如何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3.1全面培养高素质审计人才

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要减少审计的风险和误差,主要还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建立继续教育机制,树立“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的思想,根据工作的要求,有计划、系统的不断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职业素质的提高,一方面要加强理论学习培训,树立典型,另一方面要加大惩罚职业道德败坏,鼓励先进,通过这些手段来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

3.2 提倡将“审计关口前移”,工程造价审计事前介入

正是由于近几年工程造价审计事后控制工作特点,导致产生不可避免的误差。如果对建设专案全过程进行参与,则会对专案有更深入的了解,对一些事后无法看清的关键隐蔽部位,也会及时获取第一手资讯。如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审计人员到场确认; 有隐蔽专案时,在隐蔽前通知审计人员到场……这样做一方面避免了不了解现场情况,单凭资料进行审计产生的误差,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审计人员熟悉资料的时间,缩短审计时间。同时采用的材料价格也更接近市场价,从而使审计成果更真实、可靠。

3.3提高审计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改进工程造价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效率,用更科学、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来开展工作。根据工程建设专案的特点和近年来审计工作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及积累的经验教训,工程建设专案造价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应当避免以往的事后控制方式,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做到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职能。更要善于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加强行业之间工作交流,研究工作中的难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审计水平。

5结语

总而言之,在目前的整个建设行业中,由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同问题引发的造价问题也各不相同,所以从审计的角度来讲,必须做好审计工作,有效的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合理,这一目的的实现依赖于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的提升,工作效率的改进和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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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坤才,欧阳东平.我国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20106

《 浅谈工程专案审计 》

【摘要】本文将工程专案审计分为前期审计、中期审计和终结审计三个阶段,并分析了各阶段审计的特点,提出了各阶段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关键词】前期审计中期审计终结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所谓工程专案审计,是指对单项工程从前期的调研论证、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到结算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并对其最终绩效进行评价。工程专案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高层次审计。由于工程专案存在着工期长、点多面广、管理跨度大等特点,因此一般将工程专案审计分为前期审计、中期审计和终结审计三个阶段。各实施阶段的特点不同,其审计的内容也有所侧重。

一、工程前期审计是保证工程投资效益的前提

工程专案前期审计主要是对工程前期策划、决策、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准备工作的各项内控制度进行审计,及早发现管理上的缺失与薄弱环节,消除效益流失的隐患。

一工程专案前期审计的重点是专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审计中要注意分析专案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科学、全面和充分;专家意见是否独立、客观,反对意见是否得到重视;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是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通过对专案要素进行认真的、全面的调查和详细的测算分析,经过多方案的比较论证后提出的;环境及建设上的可行性;拟建专案的各要素是否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测算分析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等。

二专案设计阶段的审计。

这个阶段的审计重点是:工程建设理由及条件、工程选址及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及投资形式、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及社会效益等内容是否在工程设计方案中充分说明。施工图设计是施工建设的依据,它需要满足建筑材料的选用、装置的安装和非标准件的制作,满足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方面的需要。

三招投标阶段的审计。

在专案招标、投标、签定施工合同整个过程中,审计人员既不参与招标的管理也不参与标书的鉴定。招标或代理招标部门应为审计部门设立监督席对招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在评标结束后,向全体投标人员发表审计意见,使审计人员既能处在第三方的监督位置,又能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既能做到事中审计,又能做到在合同签定前监督改正存在的问题,减少事后审计的被动性。

四审查《工程承包合同》。

重点审查是否签订了专案承包合同,合同双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内容是否合规完整;权、责、利划分是否明确。如有分包工程,还应审查《工程分包合同》。

二、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审计的关键

工程施工过程审计或称中期审计,主要围绕工程的质量、数量和安全等影响工程的关键要素进行审计。通过对工程专案的事中监督,发现并纠正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一加强对工程专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督。

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首先对管理机构确定的各专案标进行检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是否符合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要求监理单位及施工专案部落实管理人员,任务分工、职能分工和履职资格,确保专案管理组织做到管理层次划分简捷、管理跨度大小适中、管理部门设定科学、管理职责分工清晰。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机构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及环境变化对现有组织进行调整或重新组合。

二加强对工程专案现场工作量的监督。

每项工程都有自己的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在开工时对图纸进行复核,即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图纸会审。这是开工前的一道关键程式和内容,万万不可忽视。审计人员在图纸会审后,应及时向专案投资方索要图纸会审记录,以确定设计图纸的变动情况。在工程开工后,审计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实际检视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要求的符合性,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审计意见书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尤其是事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隐患。

然而,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更变和现场隐蔽工程签证是一般不可避免的。为此,审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我们的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否到位,对施工阶段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亲临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保证施工正常执行的情况下,做到现场签证的真实可靠。二是因设计方案不合理或由施工地质环境和结构的改变,原有图纸必须进行重大更改时,设计人员必须亲临时施工现场,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数量,尽可能把工程造价降为最小值。三是要求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严格稽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减少专案施工中不必要的费用发生。

三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履约的监督。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国家规定的基本经济合同的一种。我国有关部门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在基本建设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签订后,一是做好工程施工记录,储存各种档案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二是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严把工程造价关,认真分析合同的每一条款内容.

三、工程事后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保证

一审查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工程竣工后,审计重点是甲乙双方的工程结算。工程量稽核是结算中最基础的资料。它直接影响计算直接费和其它各项费用,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最繁琐的环节,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大,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因此,必须根据竣工图纸及其它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核实,确保工程量真实准确,避免施工单位预算员做结算时有意多结的情况。

二审查工程决算书编制的科学性。

在实际审计中,检视定额编号、工程专案名称及规格,严把定额套用稽核关。工程预算定额具有面广、交叉的特点。在审查竣工决算套用定额时应注意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线的划分,套取定额编号计价时,必须看清定额的工作内容和材料含量,防止高套定额子目或已综合的价格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计取费用。

三审查工程取费标准的合规性。

在审计过程重点稽核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程结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单位工程专案是根据工程类别计取各类管理费用的。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件。

四审查工程专案中建筑材料用量及价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通过工程审计,可以纠正材料结算费用高的现象,来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在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工程专案中所用材料的质量与规格、型号与工程结算所提供资料不符,不但材料价格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差价,而且材料的质量和功能不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出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结果导致了工程质量的整体效果差,缩短了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实际工作中还有某些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施工购进时价格较低而在结算时价格涨幅较大,出现低价购进高价结算的情况。

五审查工程专案的隐蔽工程记录。

在工程结算中隐蔽工程的签证常引起争议,因为签证人员往往只重视技术及时间,而忽视了计费问题,结果签证中出现了在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的现象。再者甲方代表必须亲临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内容,做到签证内容与施工内容相符合,在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在签证单上只体现工程量和施工内容,绝不能体现工程费用。这就需要甲方代表既有较高的自身素质,又有较强的思想道德休养;既懂得本专业技术知识,又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工程专案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审计工作,加强对工程专案的审计监督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面临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开展工程专案审计能够直观地提高经济效益,引起单位领导注意及重视,能有效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找找漏洞、挖掘潜力,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姚天鹏.如何强化基建专案管理审计[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7.04.

[2] 周玉萍.基建工程专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资讯,2008.03.

[3] 郭静.基建审计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J].建材技术与应用,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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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婷发表的论文

当前社会,影响中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不断增多,学生面临的安全形势也日益严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安全教育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 中学生网路与资讯保安教育 》

摘 要:面对扑面而来的网路时代,树立中学生正确的网路观是网路素质教育的基础。网路在给中学生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中学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为此,培养中学生的网路自我保护意识、明辨是非的能力及自律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关键词:中学教育;网路资讯;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2-393-01

现代资讯网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网际网路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使中国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大大地扩充套件与延伸,使中国开始步入网际网路时代。网际网路是一种新型媒体,它具有的互动多媒体的效果对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必然也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岁的特殊群体。一般而言,他们的知识和阅历还不足以明辨是非,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还没有成熟,还不足以 *** 不良社会风气、习惯、观念和事物的影响。网路是一个资讯的宝库,同时也是一个资讯的垃圾场,学习资讯、娱乐资讯、经济资讯以及各种各样的黄色、暴力资讯混杂在一起,使网路成为资讯的花筒。这样对于青少年“三观”形成构成潜在威胁。青少年很容易在网路上接触到资本主义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思想处于极度矛盾、混乱中,其人生观、价值观极易发生倾斜。网路改变了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及生活方式。同时,上网使青少年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方式,集体意识淡薄,个人自由主义思潮氾滥。资讯垃圾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意识,污染青少年心灵,误导青少年行为。那么如何对青少年进行网路资讯保安教育呢?下面就此问题简略谈谈。

一、占领网路思想政治教育高地

我校依托校园网开放网上图书馆、部落格、资源库等校内资源供学生学习和交流。学校还要组建学科主页,设定各种栏目,如心理驿站、网上阅读、专题讨论等,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的眼球,使校园网在声像结合、图文并茂中发挥德育的功效。学校充分利用BBS扶余三中贴吧,开展平等互动的线上教育。在这里,师生可以毫无拘束地针对文明上网、网路犯罪、人肉搜寻、网路谣言、网路水军氾滥等某些问题开展讨论,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扶余三中贴吧已然成为了舆论强力场,成为关于社会焦点或学校焦点问题的意见集中发散地。但面对来自不同声音的言论,学校没有放任自流,学校安排科技资讯辅导员时刻关注校园网和贴吧的动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回答和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对BBS的舆论引导,确保正面舆论的主导地位,使BBS发挥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正能量。

二、树立健康的网路形象

网路是一个资讯的宝库,同时也是一个资讯的垃圾场,面对虚拟的网路世界,有的中学生肆无忌惮地发表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言论,以发泄自己对现实生活、学习的不满和压力。由于网路的平等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使得一些不良的资讯对于身体和心理都处于发育期,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选择能力都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资讯的负面影响。 因此作为资讯科技教师在教会学生上网的同时,首先要应提醒学生在网上注意网路安全,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络电话等资讯。其次还要引导学生:网路虽然是虚拟的,但也应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网路环境,净化网路环境应当从每个人做起,从自我做起。在网上也应遵守中学生守则,遵纪守法,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网路形象。我们要加强网上文明行为规范的建设,向学生开展以宣传《青少年网路文明公约》为主题的各项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遵守网路道德,提倡“五要五不”,即: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资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保护意识,不随意约见网友;要维护网路安全,不破坏网路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空间。努力创造干净、健康 、文明、有序的网路环境。

三、构建绿色网路教室

学校现有绿色网路教室5间,电脑300余台,各间教室软硬体设施齐全,配有锐捷三层可网管交换机、高阶伺服器,并通过共享学校100M的网路频宽连线网际网路,即使300人同时上网也能保持畅通的上网游览速度,每台学生机都装有蓝眼睛过滤软体过滤一些色情、暴力和反动资讯等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资讯。学校的“绿色网路教室”在硬体建设方面与莆田电信部门合作,采用了亲情卡上网认证体系,这种智慧卡具有身份标识及认证功能。学生一人一卡,刷卡上机,上网记录实时生成。同时本系统与扶余市主管部门及公安局网安科实现了联网,资料实时同步,相关部门能及时监管到学生上网的资讯,对不良资讯及过度上网的学生能及时发现并处理。

四、开展课外网路活动

目前大多数中学生的学习生活相对比较单一,这就和网上世界的五彩斑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是中学生容易迷恋网路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应尽可能让学生的学习变得生动,多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现在很多学校都建设了校园网,加强校园网的建设、将校园网尽可能地贴近学生的生活、学习,丰富校园网的内容和文化,使校园网成为学生们喜闻乐见的网路场所。

五、减少网路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据有关调查显示:在上网的学生中,以在家里上网的人最多。这就要求学生的家长肩负起指导、监督孩子上网的职责。一部分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上网放任不管。还有一部分家长,对于电脑和网路一窍不通,这就给了孩子可乘之机:因为这样的家长好糊弄,至于孩子真的在网际网路上做什么,这两种家长一点也不清楚。长此以往,是很危险的。因此对于家中有电脑的家长,应尽可能地掌握一定的电脑操作和多了解、学习网路知识,千万不能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上网不管不问。

由于网路的负面作用,不少家长“谈网色变”,采取的措施是“堵网”。由于中学生的逆反心理,“堵网”的结果很可能是将孩子堵到网咖去上网。网咖内上网的人鱼龙混杂,社会环境更加复杂,大部分中学生上网的悲剧都是在网咖内上演的。

因此,我们教师应当向这些学生的家长说明学生上网的益处,同时教给家长们一些方法,将中学生在网上可能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点。

随着资讯科技的发展,网路完全也是不断变化的,网路安全教育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不断更新的富有挑战的过程。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在为未成年人开辟健康安全的网路净土的同时,更需要教会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防范于未然,使中学生在网路空间中安全、健康地成长。

《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与途径 》

摘要:因此企业一般不聘用刚毕业的大学生担任会计工作。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与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教育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大学时期是大学生人格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生理发育基本成熟而心理发育滞后;个性趋向定性,但可塑性大;智慧接近高峰,但尚未完全开发;社交愿望强烈,但经验不足;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安全防范意识较差,自我防御能力较弱等。大学生群体的特征以及大学生特定的年龄结构、生活环境、文化背景,决定了大学生必然面临诸多安全问题的困扰。目前,独生子女成为我国大学生的主体,这些大学生基本是在父母的细心呵护下和老师的关怀下长大的,对于社会的复杂性知之甚少,一旦离开父母和老师,开始独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往往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校园中大多数案件的发生与损失是由于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弱所致。由于生活节奏快、社会压力加大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诸多原因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患的学生日益增多,所以,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完善自身生理、心理发展,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络,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络中国近代史,联络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战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2.网路安全教育。近几年来,网路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路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路,虽然他们有驾驭网路的技能,但对维护网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路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当前,高校校园网路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情况,目前网路安全教育要重点抓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网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网路安全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路文明,净化网路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摒弃不文明、不道德的上网行为,自觉 *** 网上有害资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路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路阵地。要求大学生不登入反动网站,不看淫秽低阶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具有反动及煽动性的资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的言论。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 *** 校园网上的有害资讯,是防止校园网路遭受非法侵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3.消防安全教育。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介绍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等方式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

4.防盗窃教育。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影、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

5.交通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如何有效地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训练,通过训练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做出迅速处理,从而遏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6.心理安全教育。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已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内在因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物件,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7.自我保护教育。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指导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在遇到抢劫、 *** 、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二是要教育学生树立邪不压正的思想意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惊慌失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入侵者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入侵者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

1.全员、全面、全过程进行安全教育。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电脑保安、网路安全方面的内容;在资讯工程课程中讲授资讯保安、系统安全等内容。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

2.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地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注意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的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第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的人生道路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第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参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参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因此,学校应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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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艳婷.大学生安全意识教育重要性与有效途径研究[J]. 科教导刊上旬刊,2010,8.

[2]包迎华.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和途径[J].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6.

[3]王文湛.全国高校安全工作指南[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

[4]张丹虹.高校治安形势原因及对策[M]. 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

[5]王丽坤.大学生安全教育[M].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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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论文发表

我是人大的。希望帮到楼主。民商法要有前景还是读到博士,似乎除了人大没什么更好选择了吧。的确最近人大的某些法学学科倒退了,管理上要求也不严格。但毕竟师资在那里,或者说,别的学校,更差。。。

马特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2005年获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民法总则、人格权法、法学方法论。先后荣获2004年度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颁发的“美迈斯”法学奖、2007年度最受学生喜爱的十位教师、2010年王林生奖教金、2011年北京市“教育先锋”标兵等荣誉。迄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多项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及若干国家级课题研究,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出版专著、教材十余部。 1.《权利冲突中的利益衡量与动态抉择——以罗伊诉韦德案为例》(1.1万字),《江西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8期。2.《公共治理视角下的知情同意规则改革》(0.8万字),《管理世界》(CSSCI期刊)2014年第7期。3.《论同居权与婚内强奸》(1万字),《山东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7期。4.《民事视域下知情同意权的权利基础及规则建构》(1.2万字),《江淮论坛》(CSSCI期刊)2014年第5期。5.《登记对抗主义适用空间研究》(0.9万字),《甘肃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4期。6.《不动产登记条例争议问题探讨》(0.9万字),《理论与改革》(CSSCI期刊)2014年第4期。7.《隐私权的谱系学考察》(1万字),《湖南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3期。8.《美国隐私权的历史与发展》(合著,第一作者,2万字),《国外社会科学前沿》,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9.《权利冲突解决机制的整体构建》(1万字),《国家行政学院学报》(CSSCI期刊)2013年第2期。10.《<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69条的再审视——以现行规范比较为视角》(合著,第二作者,1万字),《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11.《个人资料保护之辩》(1.5万字),《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期刊扩展版)2012年第6期。12.《学校事故责任辨析——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的解释论考察》(1.2万字),《学术论坛》(CSSCI期刊)2012年第7期。13.《从意思自治到人格保护——隐私权视角下的现代民法范式移转》(2万字),《私法研究》(CSSCI集刊)第十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2期转载。14.《云计算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0.8万字),《中国信息安全》2011年第9期。15.《父爱主义与“还地于民”》(1万字),《北方法学》2010年第6期。16.《英美法中的个人隐私保护》(0.8万字),《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0期。17.《损害赔偿、不当得利还是无因管理——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辨析》(0.3万字),《民商法争鸣》第2辑,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版。18.《谁谋杀了隐私——从“人肉搜索”看隐私权的困境与出路》(3万字),《月旦民商法杂志》2009年第6期。19.《论人格权救济体系的建构》(1万字),杨立新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侵权行为类型与发展中的人格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20.《隐私语义考据及法律诠释》(0.7万字),《求索》(CSSCI期刊)2008年第5期。21.《市场经济建构中的信用问题》(0.7万字),《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22.《人格权与宪法基本权关系探讨》(1万字),《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期刊)2008年第5期。23.《论讨论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0.6万字),《中国成人教育》(CSSCI期刊)2008年第5期。24.《谁之过——“艳照门”事件折射出的众生相》(0.3万字),《信息网络安全》2008年第4期。25.《隐私权的法经济学解读》(0.6万字),《政治与法律》(CSSCI期刊)2008年第4期。26.《工伤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研究》(合著,第二作者,0.9万字),《法学论坛》(CSSCI期刊)2008年第3期。2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刍议》(0.8万字),《河北法学》(CSSCI期刊)2007年第11期。28.《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辩》(1万字),《东吴法学》2007年秋季卷。29.《无隐私即无自由》(1万字),《法学杂志》(CSSCI期刊)2007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2期转载。30.《信用风险与担保物权之发展》(1.5万字),《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第1辑,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31.《侵犯隐私权的构成及类型化研究》(1万字),《北方法学》2007年第4期。3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2万字),杨立新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用益物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33.《人格权独立成编辩》(1万字),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4.《人格权与财产权关系考》(0.9万字),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5.《中国人格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合著,第三作者,1万字),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6.《民法中“人”的再发现》(0.5万字),《法学论坛》(CSSCI期刊)2006年第3期。37.《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与抗辩》(2万字),王利明、葛维宝(Paul Gewirtz)主编:《中美法学前沿对话——人格权法及侵权法专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版。38.《德国法上的隐私权保护》(翻译,1.6万字),王利明、葛维宝(Paul Gewirtz)主编:《中美法学前沿对话——人格权法及侵权法专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版。39.《评“事实上的信托合同关系”——TMT商标权属纠纷案的法律思考》(1万字),《判解研究》(CSSCI集刊)2005年第6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3月版。40.《隐私权制度中的权利冲突》(0.7万字),《法学论坛》(CSSCI期刊)2006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5期转载。41.《论配偶间同居义务的效力》(0.8万字),《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42.《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换届暨2004年年会综述》(合著,第二作者,2万字),《中国法学》(CSSCI期刊)2005年第1期。43.《民法体系化的个案考察——以无权处分问题为中心》(3.7万字),吴汉东主编:《私法研究》(CSSCI集刊)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版。44.《连环交易中的物权变动与债权保护》(1.1万字),《判解研究》2004年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3月版。45.《配偶权问题检讨》(2.7万字),王利明、郭明瑞、潘维大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2月版。46.《“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研讨会”观点综述》(1万字),《判解研究》2003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版。47.《民法典人格权编争议问题探讨》(0.6万字),《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2日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11期转载。48.《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辨》(2万字),王利明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49.《2002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合著,第二作者,1.3万字),《法学家》(CSSCI期刊)2003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6期转载。50.《论配偶权》(1.2万字),《判解研究》2002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2月版。51.《两个“老干妈”,到底谁更辣——权利冲突的个案分析兼评“老干妈”风味豆豉不正当竞争案》(1万字),《判解研究》2001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1月版。52.《从历史与社会的角度看过错和违法性的融合》(0.7万字),杨立新主编:《侵权法热点问题法律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1.专著:《隐私权研究》(独著,45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10月版。2.专著:《物权法前沿理论与实务研究》(独著,27万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7月版。3.专著:《英美合同法导论》(合著,第一作者,承担13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4.专著:《物权变动》(独著,20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5月版。5.论文集:《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副主编,53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6.立法报告:《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承担20万字),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7.译著:《隐私与传媒》(合译,第一作者,承担5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3月版。8.编著:《人格权法案例评析》(主编,23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版。9.编著:《侵权责任法释义》(参编,承担3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月版。10.编著:《物权法案例评析》(主编,38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11.编著:《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合著,承担12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1月版。12.编著:《WTO与中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冲突和规避》(合著,第一作者,承担20万字),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1月版。13.教材:《民法学》(参编,承担9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版。14.教材:《人格权法教程》(合著,第一作者,承担15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15.教材:《民法总则讨论教学教程》(主编,60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1.2007年——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课题主持人。2.2010年——2015年,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生命权的价值冲突”,课题主持人。3.2011年——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生命权的伦理反思和制度重构”,课题主持人。4.2012年——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生命伦理与侵权法改革”,课题主持人。5.2002年——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主要参与人,承担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专家建议稿”及理由书的撰写工作。6.2008年——200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物权法案例式教学教程”,课题主持人。7.2011年——201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人格权法案例式教学教程”,课题主持人。8.2010年——201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创新团队项目“民事权利保护研究”,主要参与人。9.2008年——201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项目“国际电子商务贸易中个人信息的保护”,课题主持人。10.2005年——200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二期项目“民法总则讨论式教学教程”、“物权法案例选评”、“人格权法教程”,课题主持人。 1.2004年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颁发的“美迈斯”法学奖2.2006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一等奖”3.2007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最受学生喜爱的十位教师”4.200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奥运荣誉志愿者5.200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佳优秀教师”6.2009年《民法总则讨论教学教程》荣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成果奖”7.2010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林生奖教金”8.2011年北京市“教育先锋”标兵9.201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学新秀奖”

民商法学专业介绍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一)民法学 本方向主要从事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民法专业,编写了第一部民法学教材,并担负起为全国许多大专院校培训师资的任务。人大复校以来,本方向的教师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博士生、硕士生和近千名高级法官。本方向在在下列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民法总则。佟柔教授生前曾经确立了民法的地位、调整对象和体系,这些观点一直成为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民法总则理论,并出版了一系列专著。已完成了民法典体系问题的研究,并已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咨询报告。《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获得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 2、物权法。早在80年代,本方向即多次组织国有财产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的研讨,出版了《国家所有权研究》等一系列专著。近年来,又出版了《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等著作,并承担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的“物权法专家建议稿” 、《国有资产管理法草案建议稿》等重要的立法建议稿的起草工作。本方向还组织全国的专家学者撰写出版《中国物权法疑难问题探讨》一书(共120万字)。在举世瞩目的《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本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及多名教授全程参与了物权法的制定过程,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极具说服力的说明和论证,并先后组织了10多次国际国内研讨会,对物权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这些学者的许多观点和意见为物权法所吸收,有力地推动了《物权法》这一极其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出台。 3、合同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了合同法课程,自90年代以来,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学,出版了《合同法新论•总则》、《合同法疑难案件研究》、《违约责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4、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法。本方向最早开设侵权行为法课程,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侵权法的教材,并承担了司法部统编教材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的撰写工作。本方向积极参与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制订工作,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多个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为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及颁行作出了贡献。本专业还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人格权法的专著和教材,多次承担有关人格权法的疑难问题、人格权的法律保护等研究项目,出版了大量专著。 5、民事证据法。本方向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从事我国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为此,以王利明教授为首,成立了“中国证据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组”。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举办了“民事证据立法”研讨会,出版了《证据法研究与实用丛书》共四本,近300万字,组织翻译了国外的证据法资料约100万字。 学术带头人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1991年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教育部列入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已出版民商法研究(1-6辑)、物权法论等个人著作10余部,合著作品10余部,主编各类教材15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在国外杂志上发表论文6篇,现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重点文科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利明教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国家许多法律的起草和研讨工作,是我国民法典和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 (二)婚姻家庭法学与社会法学 本方向分为婚姻家庭法学和社会法学两个部分。其中婚姻家庭法学主要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包括婚姻家庭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社会法学主要从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本方向在50年代就组织撰写了婚姻家庭法和劳动法方面的教材和学术著作,80年代初开始招收婚姻家庭法和劳动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是国内第一个招收婚姻家庭法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学科点。本方向在下述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婚姻家庭法。最早开设婚姻家庭法学课程,在理论研究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出版了一系列婚姻家庭法学的教材与专著,其中《婚姻法》教材曾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本方向的研究人员参加新中国两部《婚姻法》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起草和立法研究工作,并是第二部《婚姻法》草案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主要执笔人。曾就《婚姻法》的修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专家建议稿,并参与了多次立法论证活动;并且承担了《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等大型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继承法。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继承法学》教材,并获教育部优秀教材奖。出版了国内第一部《比较继承法》的专著。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正在展开关于现代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的研究。 3、劳动法。主编国内第一部《劳动法学》教材,并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奖;还出版了一系列劳动法学的教材及专著。本方向研究人员参与起草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配套法规,并是《劳动法》草案的主要执笔人。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正在就《劳动法》的修订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研究。 4、社会保障法。出版了《社会保障法》教材和若干学术专著。本方向研究人员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社会保障法的法制讲座。该方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的重要机构,举办了“中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许多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参与《社会保险法》的起草工作;承担《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5、社会特殊群体保护法。本方向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权益保障的法学研究与服务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出版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专著和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关教材。本方向研究人员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社会特殊群体保护法的立法起草与立法研究工作,并是这些法律草案的主要执笔人。目前本方向研究人员正在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证研究》科研项目的研究。 学术带头人龙翼飞教授是国内较早获得民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现任人大法学院副院长,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个国家部委的专家顾问。曾参与了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起草与立法研究工作,并是多部法律草案的主要执笔人。曾先后赴法、日、德、英和香港、台湾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发表了婚姻家庭法和社会法方面的个人专著10余部,合作著作10余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近30篇,并两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作《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的法制讲座。 (三)商法学 本方向主要从事商法学各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部门法内容。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其理论发展与民法学理论发展密不可分。人大法学院自80年代起即在国内率先开设了商法总论、外国民商法、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课程,90年代又撰写出版了国内第一部中国商法总论著作和第一部关于证券发行与交易法制的著作;本方向的教师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公司证券的行政法规的起草与立法讨论工作。本方向已被确定为国家文科重点基地(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学科,具有显著的学科基础优势和学科综合优势。本方向在下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商法总论。本方向在国内(及港台受聘教学中)率先开设商法总论课程,本方向研究人员撰写了国内目前仅有的两部关于商法总论的著作和教材,该教材在国内教学科研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并被广泛使用。本方向的研究人员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化对于商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拟作出适合于我国商法各部门法发展要求的商法总论研究成果。 2.公司法学。本方向90年代初即为人大法学院及港台联合教学的研究生开设公司法课程,本方向研究人员撰写的《中国公司法》著作和相关教材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并长期参与《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立法活动。目前正在进一步深化对于公司法理论的研究,计划于近年来作出具有前瞻性和理论研究性质的公司法研究成果。 3.证券法学。本学科方向在国内证券法教学科研中居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及港台受聘教学中)率先开设了证券法课程,招收证券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并专门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国内40余家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开办证券法的培训班,讲授相关课程。国内首部证券法著作《证券发行与交易》(该书已再版5版)就是有本方向人员完成的,并进一步编写了首部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发行与承销》与《证券交易》,此外本方向的研究人员撰写的《中国证券法》和有关证券监管制度的著作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 4.票据法学。本方向在国内率先开设了票据法课程,90年代初即出版了中国票据法的专著,在中国票据立法改革后又率先编写出版了票据法教材。本方向的研究人员计划对中国票据制度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作出具有前瞻性和符合国际票据交易惯例的研究成果。 5.海商法学与保险法学。本方向人员自80年代中期率先在国内法律院校中开设了海商法及保险法课程,并撰写出版有关于海商法的教材6部、保险法的著作6部。 学术带头人董安生教授是国内较早获得民商法博士学位的学者,博士生导师,是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国家文科重点基地)研究员、金融与财政政策研究中心(国家文科重点基地)研究员、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另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等职。曾受聘在香港、台湾数所大学讲学。已撰写出版民商法著作12部,主编并撰写教材8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撰写的《民事法律行为》、《英国商法》、《证券发行与交易》等书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方向学术骨干叶林教授等在民商法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外国民商法、仲裁法研究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所撰写的《中国公司法》、《中国证券法》、《商事仲裁法》等教材在国内均有很大影响。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现有教授 15人、副教授5人、讲师6人;其中法学博士18 人。该学科点拥有博士生导师12人:赵中孚教授、杨大文教授、王利明教授、龙翼飞教授、董安生教授、叶林教授、杨立新教授、张新宝教授、林嘉教授、姚辉教授、黎建飞教授、王轶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2人:吴汉东教授、郭明瑞教授。其中既有赵中孚、郑立、杨大文、关怀等著名的老一代民法学家,也有王利明、龙翼飞、杨立新等著名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这些民法学者为新中国的民事立法、司法和民商法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他们中有3位教师被评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有3位教师获得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有9位教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等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本学科还聘请数十位民法学界知名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为兼职教授或特约研究员参与教学与研究。近几年来,本学科先后有三位教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本学科每年招收境内外硕士生约80多人、在境内外招收博士生30多人、招收知识产权双学士约40人。另外每年接收各大专院校副教授以上的师资培训十余人。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民商法学科分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社会法四个方向,其中民法方向自1950年起即有建置,是新中国最早的培养民商法人才的基地。本学科1953年便开始招收民法专业研究生,1981年被确定为国内第一个民法硕士学位点,1987年被确定为第一个民法博士学位点,1988年被评为国内唯一的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1990年培养出国内第一位民法学博士,1994年接收国内第一位民商法学博士后进入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10月被评为全国唯一的民商法学重点文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科在1988年7月、2002年1月和2007年4月三次连续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是国内公认的中国民法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 本学科科研方面成果丰富、成绩突出。早在50年代初,本学科即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学教材,1981年作为主要力量编写出版了最早的民法学全国统编教材。2000年又作为主要力量编写了教育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本学科在民商法学主要领域内均有自己的建树并分别出版了著作。所开设课程也涵盖民法、商法专业全部主干课程,在上述各门课程中,也都出版了自己的教材。这些教材也被全国许多高校所广泛采用。本学科的研究人员在近二十年来,共出版个人专著100余部、论文上千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十几次。长期以来,本学科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部委级和与国外、境外合作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着广泛的影响。 本学科积极参与立法、注重实践。近年来颁布的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重要立法及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均有本学科人员加入并发挥主要或重要作用。本学科还承担了全国人大委托的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证据法等法律的专家建议稿的立法项目,都已取得了有相当影响的阶段性或最终成果,对有关立法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本学科也为公正司法作出了较大贡献,许多教师都参与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制订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本学科点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出版了杂志《判解研究》,这是国内唯一专门研究判例和司法解释的学术杂志。 五、对外学术交流 该方向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先后与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所、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所、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研究所、康奈尔大学、德国马普所、法国巴黎一大、巴黎二大等二十多个大学、研究所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系。2002年以来举办了“中国民法典草案国际研讨会”、“中国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中美人格权法与侵权法高级研讨会”、“民法法典化:中国与法国的对话”、“中德侵权法国际研讨会” 等十数次重要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派出80余人次赴境外讲学、参加国际研讨会,经常邀请国外学者来访或者讲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注重加强外文资料的翻译,累计翻译国外的法典、图书、资料共计1000万字,如张新宝教授翻译的《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和《荷兰民法典》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教研室还联合民商法研究中心,资助国外学者到学院开设前沿课程,努力跟踪世界民商法发展的前沿。学术思想活跃,学术影响广泛更多资料看以下链接http://pgs.ruc.edu.cn/pages/zyjs/zyjs/120_030105.htmPS:人大的法学和管理学排名都是第一的啊~不说专业,就人大综合实力,然后肯定也会蛮有优势的~应该自己多找下相关资料看嘛,说不定那些毁名声的有托呢~自己去判断哦~希望能帮到你~

王是佟的弟子,可惜师父英年早逝,王太年轻,但当时作为人大一派衣钵传人,谁也不能忽视,当年每每起草民事立法,总要拉上王这位小弟弟。梁出道更早,在社科院早已是挑大梁了,谁不知道王家福挂名,梁干活!要说梁王基本一代人,王稍年少,立法一同出力,彼时梁没有排挤年轻人包括王,毕竟年长一些,梁主掌国家级科研机构,更着意培养学术力量,王后来加入仕途,做官教学两手抓,桃李满天下,王这一派势力日益壮大。梁王当年都是民法学会副会长,但梁似乎无意争夺会长,他更看重民法学术地位,从领衔搞物权法就可看出,梁是想做民法典之父的,只不过其立法建议过度强调借鉴移植,尤其在北大某法理学教授杯葛物权法草案事件后,本土派势力代表的王(博士论文写国家所有权)逐渐占了上风,这些在后来的民法典学者建议稿竞争上得以体现。需要强调的是多次流产多次启动后,民法典编纂工作受命采用分步汇编模式,德国式民法典的科学体系就此终结,作为理想派的梁内心一定十分沮丧,而务实派的王教授却已人格权独立成编方案获得领先,不由得激发梁的口诛笔伐,要说这声讨毕竟还是学术论争,但梁却犯有失误,如王在撰文中所指出,梁在论证中采用上纲上线的策略,的确犯了学术争鸣的大忌,毕竟新时期以来的主旋律是否定路线斗争。从王的角度看,这完全是反戈一击!当然少不了一直以来的隐忍、蓄力... 然而王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这些是否适当,仍然值得讨论。

王明仙论文发表

湖北尧治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 2008年 3月,由湖北省 500强企业——原保康县尧治河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过企业改制后从新组建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拥有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及空户企业 5家。湖北尧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村属企业的龙头公司,拥有优势产业的磷化工和水电产业,下辖 5家子公司。截至 2007年底,集团公司总资产 12亿,净资产 7.8亿。连续 8年北评选为“湖北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纳税大户”、“先进单位”、“十佳企业”等荣誉称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居全省同行业前茅,年实现利税 4千多万元。集团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磷矿开采、磷化工开发、水电、旅游、酒业、餐饮服务等业务。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科学管理,真抓实干,带领公司不断稳步向前。公司坚持“敬业,自强,服务,高效”的企业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创品牌,以品牌树形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集团公司发展的目标:建立一个产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科学、资本运营能力强、激励于约束机制健全、企业文化作用明显,磷化工主页突出,水电、旅游、酒业、餐饮服务等业务依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保康县堰垭矿贸公司隶属于马桥镇堰垭村民委员会,是一家集磷矿开采、加工、水电开发、饮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村办集体企业。公司前身是“堰垭村磷矿”,始成立于 1987年,在经营 8年后资不抵债 81.6万元。 1996年宦忠云同志任村矿法人后,企业开始起死回生, 1999年 3月村磷矿更名为现公司体制。经过“滚雪球“似的发展, 2001年获“保康县矿业经济先进单位”, 2002年被市政府授予“民营企业 50强”称号。从 1999年起连续 8年获全县“税收贡献大户”称号。公司现有员工 106人,季节性工人近 800人。公司辖属 8个科室和 3个合资合作股份公司、 1个水电公司和 1个服务公司,还有矿山、配矿厂、矿粉厂、梯级发电站、变电站、宾馆等 13个生产经营实体。2006 年,公司工业总产值达到 6749万元,是 10年前的 24.4倍;销售总收入达 4382万元,是 10年前的 16倍;上缴国家各项税费 1155万元,是 10年前的 54倍;其中:贡献国家税金 752.3万元。公司固定资产达到 8000万元以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宦忠云先后于 2005年 4月、 2006年 4月和 2007年 4月分别获“全市劳动模范”、“全省劳动模范”和“全国五 · 一劳动奖章”等光荣称号。 保康县中坪磷化工有限公司坐落在鄂西北山区美丽的“腊梅王国”之中,背靠神农架,面迎襄樊,北枕武当,南望宜昌,通讯先进,交通便利,铁路、公路、水路四通八达,其磷矿具有质量高、活性好等优点,是制取湿法磷酸和重钙的二次矿源,是生产磷酸二铵、硫酸钾复合肥、饲料级磷酸氢钙等化工产品的最佳选择。矿石远销国内外十个省市和地区并出口到日本、韩国、东南亚地区。公司诞生于 1986年 6月,现发展到拥有职工 168 人,其中管理人员 32 人,拥有资产 5000万元,年销售矿石 15万吨,磷矿粉 3 万吨,年发电 800万度,实现产值 3500万元,收入 3000万元,实现利税 550万元。形成以资源开采、加工为主、集发电、运输销售于一体的发展格局,下辖矿粉厂、配矿场、水电站、水泥预制厂、自来水厂。公司成立以来,全体员工团结在以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立杰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开拓奋进,锐意进取,以“奋力拼搏、改革创新、爱岗敬业、勇夺一流”的企业精神,争创“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效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襄樊市丰荣磷化有限公司地处保康县马桥镇。公司成立于 2004年 4月,注册资本 218万元人民币,尧治河矿产公司控股,许烈奎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现有员工 28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 10人,高中文化程度 5人。公司设有党支部,党员 12人。公司拥有大型磷矿石生产基地 --保康县六柱垭磷矿,距马桥镇 8公里,矿区面积 1.104平方公里,矿石保有储量303..2万吨,设计生产能力 10万吨 /年。国家外贸部赋予公司经营和代理商品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经营权,并且批准成为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会员,极大地拓展了经营空间,公司已与许多大型企业建立了稳固的贸易合作关系。公司以“团结、奉献、求实、创新”为企业精神,以“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为经营理念,使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先后被保康县委、县政府授予“出口创汇先进单位”“优秀民营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被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评为“ AAA级信用企业”。 保康县鳌神磷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年 9月,始称保康县马桥镇鳌头山村磷矿, 1988年秋建成投产。 2004年企业法人王明仙个人出资 280万元一次性买断企业产权和采矿权, 2006年 6月组建股份全作制企业——保康县鳌神磷化有限公司。 2007年 3月,经申请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由股份制公司变更为自然人独资公司。公司拥有固定资产 650余万元,设 5个科室, 1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建有集住宿、办公、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大楼。一线生产工人 90余人,年开采规模达 10万余吨, 2007年被列为襄樊市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矿井”企业。企业累计向国家交纳税金和规费 1800余万元, 2007年实现税费 571万元。近年来,公司先后出资 80余万元支持马桥镇环城路建设和村级道路硬化;出资 6万元修通了鳌头山村移民区的污水排放渠;投资 10万元接通了所在村电视信号和架设高压线路及变压器;投资 20余万元修通了长达 1200多米的排灌渠,解决了 40多户农民的种田引水问题;投资 20余万元修了 5口蓄水井,解决了鳌头山村 200多户人畜饮水的困难。企业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120多人。几年来,公司累计资助贫困学生 8名,并捐助 3万元用于马桥镇小和镇中扩建校舍。 2005年、 2006年公司分别被县委县政府和镇委镇政府评为“纳税大户”, 2007年 9月王明仙个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保康丰润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鄂西北美丽的粉清河畔———马桥镇,曾荣获湖北省“明星乡镇”称号 ,与神农架、宜昌、房县接壤。磷矿石储量丰富,电力资源充沛,通讯发达,交通便利。公司成立于 2004年 10月,以原保康天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为基础,经过股权转让、 资产重组、技术改造后组建而成。是一家集开采、加工、销售磷矿石、磷矿粉及机械配件、餐馆服务为一体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拥有神农架大洋矿贸经营部、清泉大酒店、合股投资尧治河华星矿化有限公司、襄樊市磷化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注册资金 3000万元,固定资产 5500余万元,职工 330人,矿石年开采能力 50万吨,年生产磷矿石 65万吨,磷矿粉 15万吨,实现产值 1.8亿元,销售收入 2亿元,实现利税 6000万元。公司始终以“做知名企业,树磷化品牌”为发展目标,按照“做大做强”的发展思路,坚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原则,确立“以质为本,服务至上,诚信天下”的经营理念,销售网点分布天津、江苏、河南、山西、河北等多个省市。努力加强企业基础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持公司匀速对称发展。并积极缴纳国家税收,为广大下岗、待业人员创造再就业机会,倾力社会公益事业,始终保持公司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发展,实现了由加工车间——股份公司——现代化企业的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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