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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哈里斯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5:34:49

飞利浦哈里斯发表论文

变动成本法的历史沿革变动成本法最初称为“直接成本法”。主要是由于当时的产品成本只包括与业务量关系比较明显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后来人们逐渐发现,有些间接的制造费用虽然不是直接成本但也随业务量的变动而成正比例变动;而有的直接成本虽然直接计入特定对象,但却并非变动成本。直接成本与变动成本之间,间接成本与固定成本之间并非两对完全对等的概念。因此,有人主张将直接成本改称为变动成本法。但直到现在,仍有一些美国管理会计文献使用“直接成本法”的术语。严格地讲,这种说法已经不确切了。由于变动成本法能够提供边际贡献,所以在英国该法也被成为“边际成本法”。关于变动成本法的起源,国外会计专著的论述众说不一。据有人考证,早在1836年英国的曼彻斯特工厂就出现了它的雏型。当然这仅仅是就损益计量方面的特点而言的。有会计学家指出,法国的斯特劳斯·别尔格在1876年曾宣布过直接成本法(变动成本法)的初步设想。英国人则强调1904年在英国出版的《会计百科全书》中已经记载了与变动成本法有关的内容。1906年2月美国《制度》杂志曾刊登过一段话,与变动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有很多相似之处:在生产经营活动的抉择中,为估计其所期望的净损益,第一步就要找出适合衡量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效果的单位费用,单位直接收入减去单位直接费用得单位直接净收入或单位净贡献,然后以它来抵偿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这些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是指不管选择什么生产经营活动方式都一样固定或不变。单位净收入(或单位净贡献)乘以产品数量就可以用来比较由于选择各种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不同损益。据美国权威的《柯勒会计辞典》记载,第一篇专门论述直接成本法的论文是由美籍英国会计学家乔纳森·N·哈里斯撰写的,刊于1936年1月15日的《全国会计师联合会公报》。文章追溯了1934年哈里斯在杜威———阿尔末化学公司设计“直接标准成本制造计划”中所发现的问题。当时该公司销售量上升利润反而下降的现象,引起了哈里斯的注意,矛盾从何而来?他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采用传统的完全成本法。依据此资料,哈里斯对比新旧两种方法对营业净利润的不同影响,揭示了直接成本法的优点。自哈里斯的文章公开发表之后,直接成本法的概念才得以迅速传播。到了20世纪50年代,随着企业环境的改变,竞争的加剧,决策意识的增强,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的完全成本法提供的会计信息越来越不能满足企业会计内部管理的需要,必须重新认识变动成本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美国的一些会计师和经理又重新研究并开始在实物中试行变动成本法,并将变动成本法中的贡献边际这一概念用于本量利分析及其他方面。实际使人们认识到,变动成本法不仅有利于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而且对制定利润计划,组织科学的经营决策也十分有用。从此,变动成本法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到20世纪60年代,变动成本法风靡欧美。

哈里斯在《英国皮肤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显示:美国印第安人的体毛最少,中国人和黑人具有少量的体毛,白人的体毛和胡须比黑人多,而日本阿伊努人的体毛和胡须最多。

变动成本法的历史沿革 变动成本法最初称为“直接成本法”.主要是由于当时的产品成本只包括与业务量关系比较明显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后来人们逐渐发现,有些间接的制造费用虽然不是直接成本但也随业务量的变动而成正比例变动;而有的直接成本虽然直接计入特定对象,但却并非变动成本.直接成本与变动成本之间,间接成本与固定成本之间并非两对完全对等的概念.因此,有人主张将直接成本改称为变动成本法.但直到现在,仍有一些美国管理会计文献使用“直接成本法”的术语.严格地讲,这种说法已经不确切了.由于变动成本法能够提供边际贡献,所以在英国该法也被成为“边际成本法”. 关于变动成本法的起源,国外会计专著的论述众说不一.据有人考证,早在1836年英国的曼彻斯特工厂就出现了它的雏型.当然这仅仅是就损益计量方面的特点而言的.有会计学家指出,法国的斯特劳斯·别尔格在1876年曾宣布过直接成本法(变动成本法)的初步设想.英国人则强调1904年在英国出版的《会计百科全书》中已经记载了与变动成本法有关的内容.1906年2月美国《制度》杂志曾刊登过一段话,与变动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有很多相似之处:在生产经营活动的抉择中,为估计其所期望的净损益,第一步就要找出适合衡量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效果的单位费用,单位直接收入减去单位直接费用得单位直接净收入或单位净贡献,然后以它来抵偿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这些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是指不管选择什么生产经营活动方式都一样固定或不变.单位净收入(或单位净贡献)乘以产品数量就可以用来比较由于选择各种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不同损益. 据美国权威的《柯勒会计辞典》记载,第一篇专门论述直接成本法的论文是由美籍英国会计学家乔纳森·N·哈里斯撰写的,刊于1936年1月15日的《全国会计师联合会公报》.文章追溯了1934年哈里斯在杜威———阿尔末化学公司设计“直接标准成本制造计划”中所发现的问题.当时该公司销售量上升利润反而下降的现象,引起了哈里斯的注意,矛盾从何而来?他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采用传统的完全成本法.依据此资料,哈里斯对比新旧两种方法对营业净利润的不同影响,揭示了直接成本法的优点.自哈里斯的文章公开发表之后,直接成本法的概念才得以迅速传播. 到了20世纪50年代,随着企业环境的改变,竞争的加剧,决策意识的增强,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的完全成本法提供的会计信息越来越不能满足企业会计内部管理的需要,必须重新认识变动成本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美国的一些会计师和经理又重新研究并开始在实物中试行变动成本法,并将变动成本法中的贡献边际这一概念用于本量利分析及其他方面.实际使人们认识到,变动成本法不仅有利于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而且对制定利润计划,组织科学的经营决策也十分有用.从此,变动成本法开始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到20世纪60年代,变动成本法风靡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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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发表论文

声控灯是一种声控电子照明装置,由音频放大器、选频电路、延时开启电路和可控硅电路组成。它提供了一种操作简便、灵活、抗干扰能力强,控制灵敏的声控灯,它采用人嘴发出约1秒的控制信号“嘶”声,即可方便及时地打开和关闭声控照明装置,并有防误触发而具有的自动延时关闭功能,并设有手动开关,使其应用更加方便。声控灯由话筒、音频放大器、选频电路、倍压整流电路、鉴幅电路、恒压源电路、延时开启电路、可控延时开关电路、可控硅电路组成。 声音控制就能让楼道里的灯亮一段时间,这样可以节能;对手机说出要拨打的姓名,手机会自动接通相应的电话号码。如今,人们对声控技术越来越熟悉。用声音代替肢体动作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好处和便利。因此,越来越多的声控设备广泛地应用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声控技术是模拟人的听觉系统和理解系统的原理实现的。一般的声控电脑设备在应用之前都要进行长时间“训练”。这个“训练”过程有点类似教婴儿听说,首先要把我们知道的告诉声控电脑设备,比如一句话怎么说才正确。电脑在“学习”这些话时,会把这些话拆成字或拼音中的声母和韵母去一点一点学习。这个“训练”或 “学习”过程很费时间。当然,“学习”时间越长,该声控设备也越灵。由于每个人的声音千差万别,因此声音可以用作安全认证的依据之一。别人可以模仿你的签字,猜测你的密码,甚至能留下你的指纹,但要模仿你的声音就有点太困难了。美国的一座智能化大厦就采用了声音识别的方式。到达公司门口,你必须通过安全检查。电子声控门卫将问候“早上好!”你也该回答“你好!”或“早上好!”之类的礼貌用语。此时电子门卫通过你的声音来辨别你是不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确认你是,它将主动为您打开门,但如果不是,电子门卫将客气地将你 “拒之门外”。如果你视力不好或行走不便,声控设备也可助一臂之力。比如,你可以通过说话控制洗衣机、电视机、电脑等设备。让它们执行开启、关闭等简单的任务。装有声控设备的电脑还能为你朗读新收到的电子邮件,告诉你最新的消息。荷兰飞利浦公司最近还研制出了一种新型音响设备,如果你想听音乐,不用走到音响前找按钮,也用不着遥控器,即使你在厨房,只要喊一声“开始放音乐吧”,远在客厅的音响就能自动开启,再说出歌曲的名字,音响就能在几秒钟之内找到这首歌自动播放。更为神奇的是,如果你想不起来歌曲的名字,只要哼几句歌曲的旋律,音响就能辨别出是哪首歌,然后播放给你听。经过“学习”后的声控设备当然也可用来教大人和小孩们学习语言。举个例子吧,如果您不知道怎样发出‘WO’这个音,学过这个音的声控设备就可通过发这个音,配以嘴唇与舌头运动图像的同步播放来让您反复练习,直到发音准确为止。即使你听力有问题也不用担心,因为可以通过看嘴唇与舌头怎样运动来模仿和练习。未来的声控设备还可以成为人们的贴心朋友和助手。当你烦恼时,它能陪你聊天解闷;当你生病时,能告诉你得了什么病,应该吃什么药;当你上路出行时,能替你指路,为你保驾护航。不过,声控设备还有些问题有待解决。现在“训练”出的声控设备只能听懂我们所教的那些话,我们没有教的,它可就永远“听”不懂。另外,在嘈杂的马路边或者说话人口音很重的情况下,它也不一定能听懂。由于当前对人的听觉和理解系统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完全研究清楚,所以声控技术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蓝光(Blu-ray)或称蓝光盘(Blu-ray Disc,缩写为BD)利用波长较短(405nm)的蓝色激光读取和写入数据,并因此而得名。而传统DVD需要光头发出红色激光(波长为650nm)来读取或写入数据,通常来说波长越短的激光,能够在单位面积上记录或读取更多的信息。因此,蓝光极大地提高了光盘的存储容量,对于光存储产品来说,蓝光提供了一个跳跃式发展的机会。 目前为止,蓝光是最先进的大容量光碟格式,BD激光技术的巨大进步,使你能够在一张单碟上存储25GB的文档文件。这是现有(单碟)DVDs的5倍。在速度上,蓝光允许1到2倍或者说每秒4.5至9兆的记录速度。 蓝光光碟拥有一个异常坚固的层面,可以保护光碟里面重要的记录层。飞利浦的蓝光光盘采用高级真空连结技术,形成了厚度统一的100�0�8m的安全层。飞利浦蓝光光碟可以经受住频繁的使用、指纹、抓痕和污垢,以此保证蓝光产品的存储质量数据安全。 在技术上,蓝光刻录机系统可以兼容此前出现的各种光盘产品。蓝光产品的巨大容量为高清电影、游戏和大容量数据存储带来了可能和方便。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清娱乐的发展。目前,蓝光技术也得到了世界上170多家大的游戏公司、电影公司、消费电子和家用电脑制造商的支持。八家主要电影公司中的七家:迪斯尼、福克斯、派拉蒙、华纳、索尼、米高梅、 狮子门的支持。 发展史 1998年,飞利浦与索尼公司率先发表了下一代光盘的技术论文,并着手开发单面单层实现23GB~25GB的技术方案,给业界带来了一个惊喜。 2002年2月19日,以索尼、飞利浦、松下为核心,联合日立、先锋、三星、LG、夏普和汤姆逊共同发布了0.9版的Blu-rayDisc(简称BD)技术标准。Blu-ray是BlueRay(蓝光)的意思,因此2月19日也正式表明下一代DVD候选人——蓝光盘的诞生。 BD集团随后在2002年6月14日向外正式发售BD规范1.0版,一共3册共5000美元,至此标志着BD的设计已经完全确立下来。 虽然目前BD与HDVD谁将作为下一代的蓝光存储标准这一争议一直存在,但这也促使两家不断推陈出新,进行技术改革。2003年,蓝光激光头达到投产水平,但是适合投放市场的蓝光产品在2006年才开始出现。 2006年,索尼、先锋、三星等等都发布了其蓝光技术与蓝光产品,并且都提出了自己的蓝光计划。在中国市场,2006年7月19日,明基第一个推出了其成型的蓝光产品。可以说,2006年,是真正意义上的“蓝光元年”。 2008年2月16日 ,日本NHK电视台报道的头条新闻中报道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东芝宣布放弃HD-DVD格式。新闻节目中称,东芝在这次“次世代DVD规格战争”中宣告彻底失败,损失高达数百亿日元。与此同时,路透社东京分社也刊发了“东芝放弃HD-DVD,终结格式战争”的消息。 从只支持HD-DVD的微软宣布同时支持两种格式,到前一段时间,HD-DVD阵营的华纳倒戈,东芝率领的HD-DVD阵营可以说越来越艰难,今天就连东芝都宣布了放弃HD-DVD格式,这场持续了数年的规格之争,最终以蓝光的胜利而告终。 BlueRay的应用 2007年底,索尼公司在中国推出第一款配置蓝光DVD的高清播放器:BDP-S300/BM 蓝光播放器开启了蓝光在中国商业化的运用,在此前的PlayStation 3取得的骄人成绩为蓝光与HD-DVD的标准之战奠定了基础,但是,这款DVD高达5000RMB的售价让众多消费者望而却步。成本的桎梏使得BlueRay普及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BDP-S300/BM 蓝光播放器性能标准 7.1环绕声道 1080信号输出 每秒24帧的电影般播放帧数 x.v.Colour色域标准 BRAVIA Theatre Sync影院同步功能

西南医科大学的医学影像系大三在哪个校区在西青分校区,因为根据西南医科大学的要求,将西青分校区也搬离到了旁边的医学影像楼,这样的话可以促进学生更好的进行上下学,以及更好的掌握影像系的知识。

菲利普哈里斯发表论文

【作品提要】

菲利普·拉金(PhilipLarkin,1922—1985)是英国小说家、诗人,被公认为是继T。S·艾略特之后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英国诗人。他于1922年出生于英国本岛中部的科芬特里。父亲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崇拜希特勒。母亲是个温顺、多愁善感的家庭主妇。拉金钻研英语,酷爱爵士乐,并结识了对他影响深远的金斯利·艾米斯。1946年大学毕业后,拉金辗转任职于英国各大学图书馆。拉金的一生循规蹈矩,不爱抛头露面,被冠以“书呆子”的称号。他发表的作品不多,但句句鬼斧神工。1984年秋天,他被授予“桂冠诗人”,但他却拒绝了这一荣誉。拉金害怕婚姻和家庭生活,独身一世,却同时和三个女人保持了长期的情人关系。1985年拉金病死于英国赫尔大学图书馆馆长的工作岗位上。

【作品选录】

虽然很快就和别人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但拉金的大部分童年时光都是在父母的庇佑下独自度过的。“我想他们都不擅长交际,”拉金淡淡地说:“母亲的原因在于她过于纯朴,只喜欢呆在家里做一些家事,而父亲的原因在于某种程度上他是反对社交的……”拉金童年时代的熟人证实了这些。其中一个人说:“我觉得他的家庭有些沉闷,拉金先生(西尼)似乎很冷淡,而且难以接近。”另一个人则是这样形容爱娃的:“她就像加米奇夫人一样总是苦恼地绞扭着双手,或者是无病 *** ……”还有人说拉金家里的气氛“暗淡”而“无趣”。西尼在市政厅的秘书爱尔西·哈里斯多年来一直是潘沃恩的常客,她记得当爱娃和别的妇女在西尼的办公室嬉戏时,他有时会很厌烦——“所谓的嬉戏仅仅是一次偶然的拥抱,又碰巧用一条胳膊拥住了一位秘书。”她还说:“拉金夫人(爱娃)是个和蔼可亲的,谦逊的人,”而西尼则“非常大男子主义,他认为妇女完全无足轻重,她们唯一的职能就是作装饰和侍奉男性,他很少提及自己的女儿,却经常谈到菲力普,菲力普才是西尼真正感到骄傲的人。”

在拉金开始上学之前的那几年中,母亲变得越发焦虑,父亲则越发顽固并倾向于无 *** 主义。西尼一方面易于嘲弄他的同事,另一方面,他也承认自己必须学会与他们相处。于是,他参加了当地的象棋俱乐部,为文学和哲学社撰写稿件(其中有一篇是关于哈代的),并为自己赢得这样一个声誉——颇有造诣的餐后演讲者。镇上的同事也许会觉得他不是那么好相处,但他们都赞成爱尔西·哈里斯的观点,“才智方面他的确优于常人”。而且无论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多么使人头疼,他毫不吝惜为他们(后来是菲力普)破费,只要他认为那些东西对他们有益处,例如:斯特拉福德的莎士比亚,考文垂的音乐会,以及满屋子的书籍。艾尔希·里斯回忆:“他醉心于文字的起源和意义,常常让我查字典,当然这对我也有好处。我相信他的孩子长大以后,他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他总是用自己的热情感染周围的人——而这也正是他所有行为的目的。”

胆怯和严谨使西尼变成了一个相当自信的人,而另一方面他的处境也变得很尴尬。拉金后来说:“父亲认为自己是保守的无 *** 主义者,但我并不理解其中的意义。”事实上他了如指掌。19世纪20年代,西尼的政治立场逐渐右倾。20年代末期,他成为德国战后复苏的“积极而顽固的崇拜者”。30年代,他曾高度赞扬希特勒在复苏中所起的作用。于是在考文垂,传闻西尼是新纳粹组织“林克”的成员,当这项指控似乎要为公众所知时,拉金很恐慌(《60岁的拉金》——出版于1982年的散文集)。他仔细检查了父亲的所有稿件,并没有发现支持那项指控的证据,这才如释重负。

即使西尼不愿意加入“林克”,他还是完全赞同“林克”的大多数原则。整个20年代间,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纳粹党人的成就所表现的崇敬,并常常向菲力普灌输自己的观点。30年代间,他的狂热急剧攀升,1934年至1937年之间,他曾与希特勒的经济部长H。G。H·施阿特通信(此人遏制了德国的通货膨胀,因而享有盛誉);他常常出访德国,并不时地对德国近期取得的成就表达他的“倾慕之情”。

拉金一方面否认父亲是某个特定组织的成员,另一方面又承认他确实是“不适合民主的人”。在这一点上,西尼有单纯的一面——他只是崇拜德国的技术进步和“ *** 机构的运作方法”;然而邪恶的方面则更多。赫尔大学的前历史教授,拉金的酒友约翰·肯曾经说:“菲力普认为西尼曾经是纳粹的狂热追随者。30年代间,他参加过几次纽伦堡集会,甚至在家里的壁炉架上陈设着希特勒的雕像,只要摁下一个按钮,就会变成纳粹的敬礼姿势。”考文垂的副出纳局长阿伦·马歇尔不情愿地证实了这些事情。1939年,西尼用纳粹徽章来装饰自己市政厅里的办公室,战争爆发以后, *** 文书命令他撤掉徽章,“西尼照办了,”马歇尔说,“但他继续表达自己对纳粹德国的崇敬,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给别人留下了怎样的印象,或者说他根本不在意。”甚至在1940年11月,考文垂遭到德军突袭之时,他非但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反倒为自己前一年订购了一千口薄纸板棺材而庆幸,他继续赞扬“高效的德国式管理”并贬损丘吉尔——他认为丘吉尔长着一张“被告席上的罪犯的面孔”。

孩提时代的拉金并不明白父亲政治观点的复杂性和内涵,但正是这些观点形成了梅诺路的氛围,因此很难对它们的重要性夸大其辞。西尼·拉金对儿子十分慷慨,甚至时常纵容他,但他却以相当的傲慢来影响幼年时的拉金。他难以容忍邪恶,对妇女倨傲不恭,并无视他人的想法和命运,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思维敏捷的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智慧,然而,(至少在书籍方面),他却有着让人出乎意料的天主教徒的审美情趣。父亲的性格中,所有拉金不喜欢的或者恐惧的因素都会伴随着另一些因素,而正是这些因素使拉金印象深刻并感到钦佩。

幼年时代的“乏味”不但不能被遗忘,反而与拉金终生相伴。父母的婚姻“单调乏味”,家里的气氛使人压抑,加之西尼对它全无赞赏,这些是任何事物都无法补偿的,即使拉金是家人溺爱的独子,拥有舒适的屋子和满屋的书籍,并且每年都可以去度假(在诸如海上的比格伯里,福克斯通和邻近约克郡的费雷的卡顿湾这样的地方)。梅诺路的来访者都记得这个大脸、长头发的孩子静静地在阴暗的房间里游荡或者带着迷茫的敬畏在大人们身边转悠,直到大人告诉他可以回自己的卧室为止。即使是在这样的庇护之下,他依然很脆弱。他声称自己最开心的事是观察吸铁石,跟他的玩具说话(一只泰迪熊,一只名叫拉格斯的小狗,还有一只兔子,后来掉进了一碗薄荷酱),收集硬币和香烟卡,或者玩他的菏恩比小火车。虽然如此,大人们还是会要求他下楼来,加入他们的活动。

随着拉金童年的前半部分的流逝,他对自己家庭的感情也渐趋复杂。青年时代,因为拉金渴望显得更具有优越性和独立感,这种感情进一步加剧,并最终演变为愤怒。“请相信我,”他告诉自己的第一个重要朋友,“我一半的生命都是在黑暗的,汹涌的,使人疼痛的,沸腾的憎恨中度过的。”成年以后,这种感情又转化为克制然而苦涩的怨恨,经过时间的磨蚀,50年代,拉金又把它写入了一个未经出版的片段。很显然,这个片段是一部很长的但从未完成的自传的开头部分,它展示了拉金的生命之初,父母如何塑造了他成熟性格的压抑而富有创造力的雏形。

但结果拉金没病,莫尼卡却病了。在1981年的秋天,莫尼卡已经和莱斯特大学商议好她提前退休的事了(她那时59岁)。虽然事实上她继续教授她的专门课程——浪漫主义,一直到她60岁的那个夏天。1982年的10月,独自住在海顿桥的她摔了一跤,把头打破了,被送到海克斯海木总医院。拉金对她的“疼痛和苦恼”深为焦虑,曾经在信中写道“可怜的孩子啊”。接着更严重的事发生了。1983年的3月,他们在海顿桥一起度复活节的时候,莫尼卡得了带状疱疹(眼带状疱疹),使得她头痛欲裂,视力严重受损。她住进了本地诊疗所,但几天之后就发现显然她需要更先进的治疗。她和拉金匆忙锁了房子,驾车到了赫尔。拉金把她安置在那里的皇家医院,而当时她不得不忍受着“某种双瞳”症状的折磨和承受着“特别使人衰弱”的“剧烈的疼痛”。最终当她被一个眼科专家诊视完并被告之可以回家的时候,她显然已经太虚弱,太茫然不知所措了,根本不可能自己照顾自己。(更糟的是,她在莱斯特租的房子六月份就到期了,她得另外再找一个住处。)拉金非常担心,认为她可能就要死了。当他向玛伊芙倾诉他的这种忧虑的时候,甚至一度崩溃。他告诉莫尼卡等她恢复了,她必须搬到纽兰·帕克和他一起住。

他坚持这只是个暂时的安排;等她恢复了,他们就会回到他们以前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再也没分开过。他们的关系,虽然之前两人都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避免走向婚姻,现在最终却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只是没有名分罢了。30年来,拉金一直以他需要独自生活和写作为理由为自己辩护,而且在他的写作有点枯竭的时候,他仍然坚持独居,声称这种生活是他唯一了解的生活。现在他意识到他不得不放弃这种生活了。因为莫尼卡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就是他了。35年来她一直忠心地陪伴着他,爱着他。现在该是他回报这份爱了。他以前一直是口头上比行动上表白的多。

回到赫尔后他不得不参加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公共庆祝活动,而莫尼卡也无法轻易地陪他一起出席这种场合。6月27号,也就是他在牛津被授予文学博士的同一天,贝蒂的60岁生日到了,并正式从图书馆退休。她从1957年5月开始就一直为拉金工作。在为她举办的小派对上,拉金做了一个“极力奉承的演说”。他说当他得知她会“一周来几个小时帮助处理他的文学信件”时松了一口气,并且认为她的接替者玛格瑞特·伊丽澳特有着“惊人的高效”。他甚至一点都没有暗示他们的秘密情人关系。不过自从莫尼卡搬到纽兰·帕克来后,他们的这种关系反正也得调整。贝蒂说:“没关系的,因为我还没那么疯狂地爱他。这些年他一直把我当妻子对待,什么都告诉我。没道理我一退休就得不见他了,是吧?”

莫尼卡什么都没说。她在纽兰·帕克唯一不能轻易提及的话题就是关于贝蒂的事。她对拉金偶尔在别的地方和他的“旧情人”约会的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其他的方面,她感觉是完全融入了拉金的生活的,分担着他的一切忧愁,并在一些实际事物中给他提供建议。同时,她引导他度过了他的牛津文学博士所带来的痛苦,帮助他解决一些俗事。比如他该让国家肖像艺术馆画一幅他自己的肖像吗?这个主意是国家肖像艺术馆的主管约翰·海易斯在1979年第一次提出来的。那时他们请霍华得·莫根去给拉金画一幅木炭画。由于拉金认为画出来的结果会使他看起来像“那个年轻的墨索里尼”,他就没让莫根给他画全幅肖像。现在五年已经过去了,艺术馆想换一个画家再试试看。

几天之后,当她再去看他的时候,拉金的“情况非常糟糕”,而且“责备”她“过度操心,还给莫尼卡打电话”。玛伊芙非常沮丧,不得不表面上表现为单纯的好意看望,而非以情人的身份。她说:“我想,上次第一次看见我可能使得他情绪激动,让他想起了那些更开心,更迷人的日子。他这种情况再不允许情感上的波动了。”

来自各地邮局的不知名仰慕者的慰问信如雪片般涌入到医院,而且在拉金7月初搬回努费尔得的之后,还在一直不断地被送来。很多住在赫尔之外的人都想去看望他,但是甚至他那些和他最亲近的几个人都遭到了婉拒,如艾密斯,他把拉金的拒绝理解为:“这就像‘晨曲’,你知道,‘它意味着不要吓到其他人了。’”他身边的朋友只局限于在进医院之前他所创造的“圈子”:莫尼卡,玛伊芙,贝蒂,弗吉尼·亚皮丝和迈克·鲍文。

不管莫尼卡,玛伊芙和贝蒂多么努力避免让他难过,她们最终还是没做到。第一次玛伊芙载车送莫尼卡去医院的那次还是她们的第一次见面。她们到后,莫尼卡进去陪在拉金身边,而玛伊芙在等候室里一个人呆了45分钟,然后进去和他们一起待了10分钟。当这两个女人“准备走”的时候,玛伊芙说:“尽管拉金病成那样,他还是仰起脸来想亲吻我。我当时吓呆了——我不可能就当着莫尼卡的面做出回应,她就站在床的另一边啊。”玛伊芙觉得这场折磨真是太可怕了,莫尼卡也有同感。在后来的另外一次场合中,莫尼卡又经历了同样一次尴尬。那是当贝蒂给了拉金一个亲吻的时候,而莫尼卡很确定地认为“他那时本来不想要的”。

(贺启静、余婷婷译)

【赏析】

菲利普·拉金尽管生前只出版过薄薄四册诗集,却被认为是20世纪后半叶最杰出的英国诗人。他一生辗转任职于几个大学图书馆,最后在赫尔做了长达30年的图书管理员,过着隐士般的单身生活。他给人的印象是温文尔雅,循规蹈矩,至死头上也戴着品德高尚的诗圣的光环。但是1992年,在拉金已经逝世七年之后,一本拉金私人书信集的出版,却令全世界英语国家中的拉金崇拜者们大吃一惊。从这些信件里我们可以读到拉金对女人的侮辱性言论,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评论,甚至极度变态的言语。拉金的信件顿时引起轩然 *** ,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也一落千丈。一下子,拉金成了最有争议的传奇诗人。

作为拉金很亲近的朋友,也是其文学遗产执行人之一,安德鲁·莫申不希望世人误解拉金,于是在1993年出版了这本传记。为了展示一个完整而真实的拉金,他四处搜集材料,采访拉金的熟人朋友,并检阅了拉金的所有未出版的私人文件和记录。莫申发现,拉金其实是一个矛盾而具有多重思想性格的作家,“在他安静、极力不去引人注意的‘典型的图书管理员’角色下,他过的是不为人知的非常戏剧化的、困惑的人生”。莫申要揭示出拉金在图书管理员这个角色面具后面藏匿着的那颗饱受困扰的心,并试图找出拉金的诗歌与其内心世界的关系。在描绘拉金的艺术创作、私人生活和公众角色三者之关系时,他用三个令人难忘的句子交代了这本书的主题:“拉金的很多内心冲突的发展,只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一点暗示。40年代末期当他找到他的真实的声音时,他的美丽的诗歌之花已经在一片相当阴暗的土地上茁壮成长了。要描述这块土地,拉金精心为他读者准备的形象不可避免地要改变。”换句话说,艺术有多么完美,生活就有多么不完美。这本书里,诗人不幸福的童年、不完美的爱情生活以及他的一些不体面的习惯和观点都被展现出来。

传记的重点之一是拉金和他父母的关系。拉金的父亲西尼是一名 *** 出纳员,父亲的缺点和优点都对拉金有所影响。拉金身上所体现的来自其父亲的遗传一方面是对文学的鉴赏力,另一方面则是一种反动的政治倾向。西尼自己有很高的艺术修养,他的阅读面非常广泛,曾为考文垂当地的文学协会写过关于哈代的论文,并试图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了解莎士比亚等等。拉金热爱文学创作并与之相伴一生,这与孩提时代父亲的熏陶是分不开的。西尼还是希特勒的忠实崇拜者,他推崇纳粹的政治思想并向幼年的拉金灌输这些思想。传闻他曾经是新纳粹组织“林克”的成员,对纳粹的 *** 运作及所取得的成就进行过高度的赞扬,甚至在二战前夕用纳粹徽章装饰自己的办公室。拉金为此深感不安,在一次采访中,他有意淡化了这个问题:“我的父亲热爱德国是因为他想学习德国的 *** 运作方法并因此爱上了那里。”事实上,拉金本人的政治观,种族观和阶级观都大受父亲的影响,他说“所有的女人都很愚蠢”,他对劳动阶级没有同情心,对他们的遭遇置若罔闻,这些正是投射在拉金身上的西尼的影子。

而来自母亲方面的影响则要复杂得多,莫申认为她是拉金最深刻的感情依托,比他生命中的其他任何女人(他的缪斯们)都要深刻。“虽然她常常是稀里糊涂的,虽然她常常使拉金感到烦躁甚至狂乱,但儿子与母亲之间的联系不仅给拉金以慰藉,更给了他诸多灵感。这些联系将拉金带往过去,带进充满希望和 *** 的回忆,带回最具有创造力的青年时代。”拉金最优秀诗歌的灵感均来源于母亲。尽管早年的拉金对自己的家庭环境非常不满,然而多年以后,重新审视自己与父母的关系时,拉金才发现,父母的影响已经在他身上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传记的另一个重点也是比较有争议的是拉金和三个女人的关系。在生命中的最后30年里,拉金和三个女人同时保持着长期的情人关系:英语教授莫尼卡,图书馆高级助手玛伊芙和他的秘书贝蒂。这种随意的情人关系被当作他厌恶且不屑女人的例证。安德鲁对此进行了两方面的解释:第一,拉金自己宣称,他父母不幸的婚姻使得他决定终身不娶。生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拉金一直不善于和女孩打交道,直到他工作相当一段时间后才和女人有了第一次性关系。但拉金后半生和女人的关系却是相当成功的。他给那些和他关系密切的女人的信都很善解人意,充满爱意。第二个原因是为了他写作的需要。拉金认为婚姻和家庭会占去他大部分时间,而他需要独处来进行创作。同时拉金的这些风流韵事也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之间制造了冲突,从而为他人格的发展和诗的创造提供了源泉。由于他同时把他的爱分给三个女人,使得他在每个女人的关系里都得不到完全的满足,而经常他把这种失望转换为诗。莫申认为,拉金所痴迷的忧伤、死亡、失败等主题都直接来自于他那充满麻烦的生活,拉金通过牺牲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成就了“一个作家的生涯”。

安德鲁·莫申的主要目的是要揭示拉金身上存在的大量矛盾和冲突,同时尝试去发现是什么使得“拉金的这些自相矛盾和谐共处”。他让我们看到了拉金的内心生活的各种不同因素,如坚强、羞怯、 *** 、恐惧、机智、自怜等,这些矛盾的因素最后又都统一到诗人的气质之中。正是诗人的身份,诗人的个性,才使拉金如此独标一格。

安德鲁自己也是个出众的诗人、评论家和编辑,他是怀着尊敬和坦诚之心来写这本传记的,而不是以一个英雄崇拜者的身份来仰视拉金,或以一个毁谤者的身份来俯视传主的。他非常擅长细节描写,用大量的细节把一个不信教、畏惧婚姻与家庭、外表循规蹈矩但内心独立不依、觉得“生活首先是厌烦,其次是恐惧”的中年人描绘得栩栩如生。他在传记里以高超的技巧对拉金生活中不同的角色交叉做了描述:作为一个小说家,作为一个诗人,作为一个图书管理员和作为一个情人。这本传记确实覆盖了拉金的整个人生,生动地展现了一个新的拉金,能让我们从一个角度去了解这位优秀但却屡遭误解的诗人的一生。

(贺启静、余婷婷)

我认为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为我们大家可能觉得哈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让他的外貌和内心发生了一些改变,我认为人总是会成长的,所以这也是很日常的事情。

哈里成功返回英国。 这是他到达英国后第一次被拍照,最后,他换了镜头前的白衬衫,穿着一件深色休闲衬衫表达了他当前的心情,但总体感觉与过去相比没有变化,他脸上轻松的笑容与迪公主的葬礼和查尔斯的婚礼上的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它可能是王室中唯一一个如此轻松愉快的人。 这次哈里乘坐英国航空的航班返回英国。 尽管一些有钱的朋友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但哈里仍然没有选择乘坐私人飞机。 根据规定,哈里最初需要隔离10天,但他可以使用免责条款。

因此,据说真正的人将亲自参加菲利普亲王的葬礼,但查尔斯、威廉、爱德华王子会穿着 最后一次送王子的军服,哈里和安德鲁王子没有资格穿军服。 但是,凯特一家的三个孩子可能因为年龄太小而无法参加菲利普的葬礼,如今的情况也很特殊。 但是,威廉·凯特已经对老人的逝世表示哀悼。 在致敬菲利普亲王中,肯辛顿宫还发布了一张从未公开的照片。 王子开着马车,两岁以上的乔治坐在王子旁边。 图片非常相似。 和谐。

哈里这次的表达非常有趣,就像他的“幽默嘲笑”哀悼声明一样,最后一次送给菲利普爷爷是一个非常轻松的状态,然而,欣喜若狂的哈里在许多重要的紧急场合中都根本没有这种风格。 例如,在戴安娜的葬礼上,记录了这个令人ing舌的场面,他的眼睛非常凶残,他的表情年轻。 当时的戴安娜和卡米拉完全一样。 在查尔斯和卡米拉的婚礼上,这位20岁的哈里仍然忍不住在镜头前表现出不满。 被压抑的愤怒的眼睛足以说明当时的情绪。

在送花送祝福的过程中,哈里更加难以忍受,直接用鲜花砸了查尔斯的头。 当他和梅根上次参加公开皇室活动时,哈里根本无法表演。 愤怒和愤怒的表情也一目了然。 这次似乎是对即将满一百岁的爷爷的最后一次告别,而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悲伤和不情愿。 这种轻松愉快的表情与王室的许多成员形成鲜明对比。 女王的小儿子爱德华王子的眼睛红肿,爱德华和索菲以及他的女儿路易丝告别菲利普亲王。 一家人穿着深色衣服表示敬意和慰问,他们的表情非常严肃,眼睛红了,脸上写满了字。

威塞克斯伯爵夫人索菲对王子的去世感到非常抱歉,分享了菲利普亲王最后时刻的细节。 王子去世后,查尔斯还公开露面并发表了讲话。 他穿着黑色领带,穿着蓝色的纯色西装,表现出拘谨和尊重。 即使是无情的查尔斯,也显得特别沮丧。 他已经七十多岁了。 他父亲的去世显然也非常痛苦。 以前在查尔斯医院拜访菲利普时,他被充斥着红眼睛的照片拍了下来,只是哭了。

查尔斯一生都在皇室生活,他将不可避免地表达对他父亲的身体状况的担忧,这与放松哈里仍然有很大的不同。 梅根怀孕了,和他一起去了。 现在,梅根怀孕了大约6个月,但以怀孕为理由并不能令人信服。 毕竟,当第一个孩子怀孕时,还在怀孕的后三个月在全世界进行了宣传。 根本没有停工。

即使怀孕了大约7个月,我还是乘坐私人飞机前往美国纽约,并与名人朋友举行了盛大的产前婴儿欢迎晚会。 当时,300万名豪华产前派对也吸引了很多抱怨。  。 但是,王室已预先下令停止所有可能引起争吵的话题。 家庭之间的所有对话都应该在王子死后进行,不允许进行其他讨论。 回到家后,哈里也将首先进行自我隔离。 他没有选择返回弗罗格莫尔城堡。 相反,他住在肯辛顿宫的原始别墅诺丁汉别墅中,该别墅非常靠近威廉·凯特所住的公寓。

地球上有史以来生活过的智人已达1100多亿,能够被历史记住的有多少?比如希特勒,杀人魔头,当然会遗臭万年;爱因斯坦,让人类对宇宙的认识发生质的飞跃,也会被人类永久铭记。然而历史上却有一位30岁的黑人女性,她的去世让数十亿人免于残疾、瘫痪和死亡,可以说是历史上最为伟大的人物之一,然而,她的名字却被历史遗忘了,极少被人们提及,甚至众多受益于她的人,也根本不知道她的存在,这是怎样一种遗憾?这位伟大的女性就是亨利埃塔·拉克丝(Henrietta Lacks),怎么样,您听说过她的名字吗?

平凡的黑人女性

没有人在意拉克丝出生于什么时候,出生的时候有没有天降异象,甚至连她的死亡也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拉克丝是一个贫穷的非洲裔美国烟草种植户,生育了5个孩子,年轻时候一直在田地里劳作,后移居到马里兰州——她的丈夫在那里的一家钢铁公司找到了工作。

1951年1月底,30岁的拉克丝突然发现自己的腹股沟出现了一个肿块,身体也开始疼痛并有出血现象。拉克丝于是来到了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这是当时马里兰州少数愿意治疗非裔美国人的医院之一。

拉克丝向医生抱怨自己的病情,并担心这会影响她的生活。妇科医生霍华德·琼斯检查后,发现她的子宫颈上有一个巨大的恶性肿瘤,于是用近距离放射疗法进行治疗——医生将密封的放射源置放在肿瘤附近,破坏癌细胞组织,这是当时治疗子宫颈癌、前列腺癌、乳腺癌和皮肤癌的常用手段。与此同时,拉克丝的宫颈癌组织样本被送到了邻近的乔治·盖伊医生实验室,多年来盖伊博士一直在收集来自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宫颈癌患者的细胞进行研究。不过这并未取得拉克丝的同意,或者她并不知情,这在当时并不需要,或者说通常不需要寻求患者的许可。

同年10月4日,拉克丝因癌细胞扩散到全身去世。事情似乎到此为止,一切都很平凡,悄无声息,拉克丝不过是这个星球上一个毫不起眼的匆匆过客,对生命演化和人类几乎没有丝毫贡献。

独特的细胞

时间匆匆过去,20年过去了,拉克丝似乎已完全沉寂在这个世界。然而在1970年代初,拉克丝的几位后代却开始接到一些要求采血的电话,而且电话还越来越多。到了1975年,他们终于知道,原来拉克丝的细胞已被继续用于科学研究,而且被命名为海拉细胞系(HeLa cells),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永生细胞系。

原来拉克丝去世后,她的细胞却没有死去。盖伊博士发现,他的实验室为研究培养的其它细胞都会很快死去,最多也就能存活几天;但拉克丝的细胞却极为独特,分裂速度很快,生长强劲,每20到24小时就可以翻一番,而且可以存活很长时间,因而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检查。盖伊如获至宝,通过重复分裂,从拉克丝的细胞样品构建了一个细胞系,可以用于众多科学实验,这个细胞系因而用拉克丝姓名的字母缩写命名为海拉(HeLa)细胞系。此后海拉细胞被广泛分发给全球的科学家,研究癌症、艾滋病、辐射和有毒物质对人类的影响,用于基因作图以及其他无数科学追求,导致了生物医学研究的许多重要突破。

由于海拉细胞的需求极大,到1970年代早期的时候,大量其它细胞培养被海拉细胞污染,因而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向拉克丝的家庭成员提出血液申请,希望了解他们的基因,以便区分海拉细胞系和其它细胞系,拉克丝的家人才知道已经去世的拉克丝原来还在为全人类的科学事业继续做贡献。

第一个永生细胞系

海拉细胞系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永生细胞系,是研究多细胞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的重要工具,是医学研究中最重要的细胞系之一,拉克丝的细胞为什么能永远不死呢?

我们知道,细胞通常不会无限增殖,然而由于突变的发生,一些细胞可以避开正常的衰老并继续分裂,在体外长期生长。这种永生所需要的突变可以自然发生,也可以因为实验目的而故意诱导发生。

人体内正常情况下无法分裂的体细胞发生突变,导致正常细胞周期失控,引发不受控制的增殖时,就会发生癌症。拉克丝自然发生的癌症经历类似的重大突变后,她体内细胞在分裂过程中具有端粒酶的活性形式,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复制端粒,从而防止端粒逐渐缩短,规避了海佛烈克极限——正常人类细胞在分裂停止前所能分裂的次数限制,导致了无限的细胞分裂和永生,让科学家们得到了极为宝贵的永生细胞——海拉细胞系。

海拉细胞系被广泛用作更复杂生物的简单模型,分析哺乳动物包括人类细胞的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这些细胞可以在培养物中无限期地生长,因而简化了对生命周期有限的细胞的生物学分析。永生细胞系还可以克隆产生无性繁殖群体进行无限繁殖,因而可以在基因相同的细胞上重复多次试验,这对于可重复的科学实验来说异常重要。

永生细胞系还包括来自小鼠胚胎组织的3T3细胞,来自人类胚胎的HEK 293细胞,来自癌症患者肺肿瘤的A549细胞等。

伟大的科学贡献

海拉细胞是历史上第一批克隆成功的人类细胞,1953年由西奥多·帕克(Theodore Puck)和菲利普·马库斯(Philip I. Marcus)在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成功克隆,从那以后,海拉细胞就被大量运用于科学研究,并逐渐成为了一种标准,可用于比较整个实验的数据。比如不同的实验室如果用不同的细胞做实验,由于历史和遗传资料有所不同,所得数据可能就难以进行比较。

海拉细胞系的第一个成果是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开发,避免了大量小儿麻痹症的发生。脊髓灰质炎是20世纪初最大的儿童杀手之一,1954年,乔纳斯·索尔克(Jonas Salk)在他的研究中使用海拉细胞开发了脊髓灰质炎疫苗,为测试这种新疫苗,海拉细胞在细胞培养工厂中进行了大规模生产,这是人类历史上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著名病毒学家切斯特·索萨姆(Chester M. Southam)向癌症患者、监狱囚犯和健康个体注射了海拉细胞,以观察癌症是否会被传染,并检查一个人能否通过产生获得性免疫反应而对癌症免疫;海拉细胞还被用于研发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数十年来,海拉细胞已被各种类型的病毒感染,包括艾滋病、寨卡病毒、疱疹、腮腺炎等,以测试和开发新的疫苗和药物;1965年,亨利·哈里斯(Henry Harris)和约翰·沃特金斯(John Watkins)把海拉细胞与小鼠胚胎细胞融合,创建了第一个人-动物杂交体,推动了将基因定位到特定染色体的进步,最终导致了人类基因组计划。

迄今为止,科学家们已经让海拉细胞增长到了5000多万吨——按全世界现在有75亿人,每人平均重50公斤计算,已相当于活着人类质量的13%;发展到18000代,相当于人类的45万年,在寻找治愈/接种埃博拉病毒、癌症和伤寒之类疾病的方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海拉细胞系有关的论文已达65000份,并且还在以每月300多篇的数量稳定增长;涉及海拉细胞系的专利已有近11000个,有5个基于海拉细胞的研究获得了诺贝尔奖。

当然,一生平凡的拉克丝并未被人们完全遗忘,数十年来已有不少关于她的书籍、电影、纪录片出版,她的后代也出版了关于她的回忆录。摩根州立大学授予拉克丝公共服务荣誉博士学位,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以她的名字命名了一栋建筑,2017年,一颗主小行星带的小行星被命名为“359426 Lacks”,以纪念拉克丝对人类医学研究做出的巨大贡献。

哈里斯发表论文

根据计算得知6000/24=250A 电流 对应的导线为120mm² 以下为参考文献导线线径一般按如下公式计算: 铜线: S= IL / 54.4*U` 铝线: S= IL / 34*U` 式中:I——导线中通过的最大电流(A) L——导线的长度(M) U`——充许的电源降(V) S——导线的截面积(MM2) 说明: 1、U`电压降可由整个系统中所用的设备(如探测器)范围分给系统供电用的电源电压额定值综合起来考虑选用。 2、计算出来的截面积往上靠.绝缘导线载流量估算 铝芯绝缘导线载流量与截面的倍数关系 导线截面(mm 2 ) 1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载流是截面倍数 9 8 7 6 5 4 3.5 3 2.5 载流量(A) 9 14 23 32 48 60 90 100 123 150 210 238 300 估算口诀:二点五下乘以九,往上减一顺号走。三十五乘三点五,双双成组减点五。条件有变加折算,高温九折铜升级。穿管根数二三四,八七六折满载流。 说明:(1)本节口诀对各种绝缘线(橡皮和塑料绝缘线)的载流量(安全电流)不是直接指出,而是“截面乘上一定的倍数”来表示,通过心算而得。由表5 3可以看出:倍数随截面的增大而减小。“二点五下乘以九,往上减一顺号走”说的是2.5mm’及以下的各种截面铝芯绝缘线,其载流量约为截面数的9倍。如2.5mm’导线,载流量为2.5×9=22.5(A)。从4mm’及以上导线的载流量和截面数的倍数关系是顺着线号往上排,倍数逐次减l,即4×8、6×7、10×6、16×5、25×4。“三十五乘三点五,双双成组减点五”,说的是35mm”的导线载流量为截面数的3.5倍,即35×3.5=122.5(A)。从50mm’及以上的导线,其载流量与截面数之间的倍数关系变为两个两个线号成一组,倍数依次减0.5。即50、70mm’导线的载流量为截面数的3倍;95、120mm”导线载流量是其截面积数的2.5倍,依次类推。“条件有变加折算,高温九折铜升级”。上述口诀是铝芯绝缘线、明敷在环境温度25℃的条件下而定的。若铝芯绝缘线明敷在环境温度长期高于25℃的地区,导线载流量可按上述口诀计算方法算出,然后再打九折即可;当使用的不是铝线而是铜芯绝缘线,它的载流量要比同规格铝线略大一些,可按上述口诀方法算出比铝线加大一个线号的载流量。如16mm’铜线的载流量,可按25mm2铝线计算。 冲击电流 S≈1/2*k*(I/1000)[+1.25] 此公式来自美国哈里斯公司琼博士于2001年在IEEE杂志发表的论文

你好!一般柴油车的启动马达电源线不能小于10平方毫米、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为什么人会觉得无聊?原来在我们的大脑深处还隐藏着许多奥秘

因为你做完了自己该做的事,又没想起自己下一刻该干什么,所以闲在那里不知道干什么,,,我自己把它称为无聊,,是人必备的一种情绪,,没有了无聊,人生可就真的无聊透顶了(因为,你总是会干一些自己该干的事,从来没有闲着)无聊了……就多回答几个知道的问题…这样就有聊了:}

哈里斯发表的论文

很多!以下是《美国经济评论》甄选出对经济学发展与实践产生深远、重大影响,且富有创造性的20篇最佳论文。其实每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代表论文都是对经济学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论文。一、《生产理论》(1982) C.W.柯布与P.H.道格拉斯著二、《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1945)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著三、《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1955)西蒙·库兹涅兹著四、《资本成本、公司财务与投资理论》(1958) F.莫迪尼安尼与M.H.米勒著五、《最优货币区理论》(1961) 罗伯特·蒙代尔著六、《资本理论与投资行为》(1963)戴尔·乔根森著七、《不确定性与医疗保健经济学》(1963) 肯尼斯·阿罗著八、《新古典增长模型中的国家债务》(1965)彼得·戴蒙德著九、《货币政策的作用》(1968) 米尔顿·弗里德曼著十、《移民、失业与发展:两部门分析》(1970) J.R.哈里斯与M.P.托达罗著十一、《最优税制与公共产品》(1971) P.A.戴蒙德与J.A米尔利斯著十二、《生产、信息成本与经济组织》(1972) A.A阿尔钦与H.德姆塞茨著十三、《代理经济理论:委托人问题》(1973)斯蒂芬·罗斯著十四、《产出——通胀替代的若干国际证据》(1973) 罗伯特·卢卡斯著十五、《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1974) 安尼·克鲁格著十六、《垄断竞争与最优产品多样化》(1977)A.K.迪克西特与J.E斯蒂格利茨著十七、《几近理想的需求系统》(1980) A.S迪顿与J.米尔鲍尔著十八、《论信息有效市场的不可能性》(1980) S.J格罗斯曼与J.E斯蒂格利茨著十九、《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与贸易方式》(1980) 保罗·克鲁格曼著二十、《股价过度波动能根据其后的股利变化进行解释么?》(1981) 罗伯特·席勒著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反思与发展【内容摘要】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来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类关系,一类是法律和法律制度内部的关系,另一类是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随着知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理学受到相邻学科的冲击,因此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结合是重新认识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全新视点。【关键词】法理学 研究对象中图分类号:D920. 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 9106(2004) 03 - 0073 - 02一、我国学者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研究我国法理学近20 年的研究在许多问题上都取得较大进展,但在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上却基本上没有变化。从能反映这一问题的教材中可以看到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即认为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共性问题和最一般规律的法学学科。例如:(l)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 、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4 月第1 版,第3 页。(2) 法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一般的法律”和“一般的法律现象”问题,包括法律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发展、形式、法律运用、权利与义务等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理。———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年6 月第1 版,第14 页。(3) 中国的法理学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研究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民主与法制、法的制定、实施、实现、法律监督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张贵成、刘金国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年8 月第1 版,第11 页。(4) 法理学当以法为研究对象,其主要内容是研究法的一般概念、范畴与原则,包括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的功能、法的类型、法的形式、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法的效力、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法律意识、法治思想等,还包括法的创制、法的实现等等的一般原理。———王果纯著《: 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湖南出版社,1995 年9 月第1 版,第3 页。(5) 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法理学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卓泽渊主编《: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 年11 月第1 版,第3 - 6 页。(6)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6 月第1 版,第5 页。(7) 法理学是以法的普遍适用的原理、范畴、原则、规律、价值等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8 月第1 版,第4 页。(8)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具体来说,是法律起源、本质、历史类型、法律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制定、形式、规范、作用、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法律实施保证、法律的发展规律等。———刘瀚、刘兆兴、刘翠霄编著《: 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指南》,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 年1 月第1 版,第5 页。(9) 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它要研究有关一般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与知识。———沈宗灵主编《: 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1 月第1 版,第28 —29 页。(10)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哲学方向,法社会学方向和法的理论方向。———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年1 月第1 版,第10 页。(11) 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张文显主编《: 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 年10 月第1 版,第12 页。归结这些观点,对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实际有如下几种: (一) 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二) 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三) 以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 、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为研究对象;(四) 以法哲学为研究对象; (五) 以法为研究对象,其具体内容包括法律起源、本质、历史类型、法律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等。从上述罗列的几种略有不同的观点看,我国学者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有如下五种:(一) 一般法; (二) 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 (三) 法的一般理论; (四) 法律的本质和一般规律; (五) 法律的最一般规律。在这五种观点中,有三种表述谈到了法理学研究对象是法律的规律,有两种表述没有谈到规律问题,这一点可能是我国法理学者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认识有其不同之处。当然,这几种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与西方法理学流派相比较,有其突出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有较为一致的认识,这就是法的共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第二,这种定位目标高远。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那么,究竟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 从宏观来看,法理学一词有着多种含义。一般来说,作为一个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它进行界定:第一,它作为“法律知73识”或“法律科学”的同义语,是在最广泛的程度上使用的,它包括法律的研究和知识;第二,它是最一般地研究法律的一门学问,即法律科学的一个分支,有别于某一法律制度的制定、阐述、解释评价和应用,是对法律的一般性研究,着重于考察法律中最普遍、最抽象、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由于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的纷繁复杂性,使得法理学的内容变得极为庞杂。正如英国法理学家哈里斯(J ·W·Harris) 风趣地指出:“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的东西。关于法律的各种各样的一般思辨都可以投入这个袋中。法律是干什么的? 法律要实现什么? 我们应重视法律吗? 对法律如何加以改进? 可以不要法律吗? 谁创制法律? 我们从哪里去找法律? 法律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赤裸裸的武力,有什么关系? 我们应遵守法律吗? 法律到底为谁服务? 等等。这些就是一般法理学所包括的问题,人们可以不管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却并不消失。”①当代美国著名的法理学家波斯纳(Richard·A·Posner) 则认为法理学是关于法律这种社会现象最基本的、最一般的和最理论化的分析。他认为法理学的问题通常包括法律是否以及在什么意义上是客观的(确定的、非个人的) 和自主的,而不是政治性的和个人的( Personal) ,法律正义的含义是什么? 法官的恰当的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司法中裁量的作用;法律的来源是什么;法律中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的作用,传统在法律中的作用;法律能否成为一种科学;法律是否进步;以及法律文本解释的麻烦②。从以上引文,我们可以看出,法学家关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为两类关系,一类是法律和法律制度内部的关系,另一类是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正如美国已故法学家帕特森( E·Patterson) 所说:法理学是由法律的(of law) 一般理论和关于法律的(about law) 一般理论构成的。用这样两个命题,人们可以表明有两类法律理论和分析。一类关于法律的内在方面(internal) ,一类关于法律的外在方面(external) ③。当然,这种概括是就整个西方法理学而言的,并不是指个别法理学家体系。可以这样说,在西方国家,有多少法理学家就有多少法理学体系。因此,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水平来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法”,这是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一层次。所谓“一般法”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即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及其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的综合研究,它的结论应能解释法的一切现象。其二是指法的整个领域或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从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法理学应当以各个部门法和部门法学为基础,应是对各个部门法的总体研究,是对整个部门法学研究成果的高度概括。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是(法定) 权利。如前所述,法学的基本问题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现代法学则以权利为本位。作为法学体系最高层次的法理学应以(法定) 权利为其研究对象。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层次中,第一层次是基础,第二层次是核心。确定第一层次可以使法理学的研究在面上有个范围,以使它与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如伦理学、政治学等) 及法学其他学科(如宪法学、行政法学等) 相区别,确定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第二层次,可以在点上有个中枢,使在面上所研究的对象具有一个中心。这两个层次的结合构成了完整的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发展法理学在历经上世纪的百年的演进之后,已经走向新的发展之路。从时代的世界背景看,法理学的研究兑现也要有所发展:我们当下所处的是一个整合时代,学科之间的渗透与合作成为科学发展的一个总趋势。因此,法理学在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遭受到相邻学科的入侵,学科之间的边际界限变得有些模糊,这就给法理学造成困境———难以确定纯粹属于本学科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④。或者说,传统上专属法理学研究的问题(如“法律是什么?”) ,可能会成为一个哲学、社会学或人类学探讨的问题;而一个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如“进步与代价”) 或部门法学的问题(如“犯罪与刑罚”) 也可能会纳入法理学研究的视野。以问题为中心来选择研究的方法和理论的姿态已是学科发展的一个方向,加强学科与学科之间和本学科内部的交流显得愈加重要,不同法理学流派和学说之间的渗透、吸收成为必然。法理学家们也已感受到:单靠某一学派的方法和观点,不可能完成法理学所应完成的任务。当今的法理学所需要的就是把分析法学(关于法律的概念、渊源、形式、效力的解释) 、社会学法学(关于社会和文化事实的社会学解释) 以及自然法理论中的价值(如自由、平等、安全、人类幸福等) 分析统一起来,建立一门联合诸法学流派的“综合法理学”。而从整个法学体系来看,法理学又居于一种非常独特的地位: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这种研究对象与人类的生活式样、理念、价值和人文的总体精神息息相关。因此,法理学总是要站在法学学科发展的最前沿来追踪、吸纳入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成就,反思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从法学的角度对各种人文思潮做出回应。在一定意义上,法理学(尤其是法哲学) 也属于研究人类精神的学问(人文科学) 之一种,与那些专注于法律的应用与操作的学科(应用法学) 是存在较大区别的。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它是建立在诸应用法学(部门法学及其应用学科) 之上的具有普遍意义、属性和职能的法学学科,其内容具有基础性、根本性、一般性、普遍性和抽象性,从而对各种应用法学给予理论上的指导,法理学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法学发展的水平。法理学研究的不发达,必然会对法学其他学科的研究产生不良的后果。因此,强化法理学的基础地位,深化法理学的研究,对于建立一国法学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发展必然所在。法理学是一门开放性的学问,这不仅是指它的对外的开放(即法理学与整个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结合) ,而且也指它对内的开放,即在法学体系之内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不断从其他学科中获取理论和方法上的资源,以丰富和完善法理学自身的理论。例如,法律制度史的研究,国内部门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等) 的研究,在某些方面有各自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它们对历史上的法和现实的法所进行的实证考察,是法理学所不可替代的。而且它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对法的本质和现实问题所作的结论,对于法理学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法理学若不与法律史、国内部门法学结合,很可能会陷入空泛和游移无根的窘境,也不能起到前导学科的作用,不能对法学其他学科予以理论上的指导。然而,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决不意味着法理学可以完全照抄、照搬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的理论,将别的学科的东西据为己有。否则,也就失去了法理学自身的特色。注释:①[英]J·哈里斯著:《法律哲学》,伦敦Butterworth 公司1980年版,第1 页。转引自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第2 —3 页。②[美]A·波斯纳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版,序言第1 —2 页。③[美] E·帕特森著:《法理学》美国Foundation press 公司1953 年版,第2 页。转引自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 年版,第2 页。④舒国滢《: 战后德国法哲学的发展路向》《, 比较法研究》1995 年第4 期。不知道符不符合你的要求,希望有所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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