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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论文选题方向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0:01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论文选题方向

近年来,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2007年,觉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理念,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人们更加关注低碳经济的崛起。 低碳经济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操作性诠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综合创新与实践,完全符合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 马学禄指出,应注重资源、能源、环境三要素的边界效应。他说,面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威胁,必须深刻反思西方科学理性主义背景下的消费拉动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的弊端。寻找出一条更加注重资源、能源、环境边界效应的经济增长方式、探寻新经济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 人的生存过程,就是消费能源,向自然排放危害环境物质的过程。二氧化碳是人类消费能源、资源的必然产物,也是造成温室效应、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大和活动能量的急骤膨胀,人类的活动已经危及到自身生存的基础。 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美国以世界6%的人口消耗了世界30%的能源。而我国的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人口是美国的好几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我们缺乏持久的创新能力,环境恶化和能源短缺将是今后50年我国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节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德国则希望在2020年,国内的低碳产业要超过其汽车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为一个高能耗国家,我们需要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找到我国巨大社会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本源。必须摒弃只关注诸如建筑节能、煤的高效利用等“用”的层面的具体技术问题,而忽视“体”的层面存在的痼疾,比如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理论的负面影响,城乡空间布局、国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浪费等。因此,创新思维、改变观念,坚持体用结合,从全局观、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并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1.倡导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必须转变公众和社会的观念,做任何事都要适度适宜、合理节约。对于个人,要培养节约是美德的观念,彻底改变诸如餐饮浪费等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的陋习;对于企业,则要推行绿色经营的理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国家引导企业将环保成本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解决节能减排没有效益的错误认识。 2.解决潜藏在空间格局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重大浪费问题。有效的节能减排必须以工业相对集中为前提,工业相对集中才能产生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节省能源;同时催生集群创新,不断产生新技术、新工艺,从而减少物质消耗。 3.培育静脉产业,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民众对循环经济体系的理解目前还处于表层,基本理解为废渣利用、尾气回收等等。真正的循环经济体系应如同人体系统一样,如果把工业制造系统比作人体的动脉系统,那么,我们使用过的工业制造物的回收再利用则应如人体的静脉系统一样。工业品的回收再利用———“静脉”产业应该是一个巨大的产业。 4.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解决自主创新成果和人才的匮乏问题。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 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急需大量前沿科技人才与科技成果支撑。以新能源领域人才现状为例,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当中受到长期专业技术培训的人不超过50个。在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两年后的今天,全国仅有华北电力大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学院。另外,传统的创新成果评价认证体系,存在对某些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无法认定的尴尬现实。未来的重大科技成果,很可能来自自学成才的科学工作者,面对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应当采取“非共识性原则”结合实证的方法加以认定。 5.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低碳消耗的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业,能够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同时避免了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 6.从雨污分流入手,治理城市污染问题。我国的县级城市基本没有雨污分流的设施,大中城市雨污分流设施虽然投资量很大,实施却不够彻底,造成大量污水处理厂的劳动成果被不能彻底实施的雨污分流措施“一票否决”。 7.从我国能源结构入手,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中国能源消耗形式主要为动力消耗、农村采暖和城市集中供暖消费、电能消费3种,其中大约有68%的能源是由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后被消费的。而我国电力系统普遍存在着低效率运行和严重能源浪费问题,尤其是在配电和用电两个环节,节能潜力总计为2亿千瓦,占中国电能的20%。重点推广配电用电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可极大提高节能减排效率。 8.低碳经济之路的核心,是建立起我国乃至全球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谈谈对可持续发展的论文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论文选题方向

一、循环经济与法的价值的一般分析循环经济的理念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思潮兴起的时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早期代表,但是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一词是1990年由英国环境经济学家DPearce和RKTurner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一书中首次提出,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区别。 工业社会的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是一种高开采、高消耗、高利用、高排放、高污染的“牧童经济”,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过度的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利用与浪费,导致资源枯竭与环境的不断恶化。为此,人们开始把源头预防与全过程治理作为国家环境与发展的政策,实行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对自然环境资源实行闭路循环应用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具体说,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闭路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生态学规律,通过优化物质在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减少资源输入和污染输出,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在经济增长中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交流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形态,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共赢’发展的经济活动理想模式”, 它倡导“低能耗、高利用、再循环”,反对滥采滥用资源与“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它恪守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与废弃物再循环(Recycle)的三次基本原则。循环经济兼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更加合理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节约了资源和能源,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法律对人的作用、效用、动能或意义。……第二,人对法律的要求和评价。” 有的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张文显先生认为法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沈宗灵先生认为法的价值包括三种含义:“第一,它指的是法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指法本身有哪些价值;第三,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也是该法的目的、该法的理念,是依赖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与实现的基本价值和基本使命,也是作为循环经济法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评价标准。制定任何一部法律,其首要条件应当是使实定的法律尽量符合立法者的应然标准,也就是符合立法的目的、立法的价值取向。为此,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是立法者通过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和实现的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的终极目标,这是循环经济立法的终极价值,它与立法中所体现的制度价值一脉相承。“法的价值是法的制定的必需,是法的实施的需求,是防止法的失效的屏障,是校正恶法的准则,是法的演进的动因。” 因此,明确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基础与指导意义,它是确定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的基础与前提。循环经济立法的政策性比较强,我们不易具体细化它的制度价值,但可以抽象概括出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在世界各国以及每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与目标,它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需要研究明析外国与我国其他时期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以资借鉴。 二、中国已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步较晚,没有全面、综合规范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但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专项法律法规。早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就提出了努力改进生产工艺,不产生或少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等要求。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决定》强调要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结合起来。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采用能耗物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体现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很显然,它仅把“防治”作为废物治理的首要目标和终极目标,这是立法价值定位上的缺陷。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97年《节约能源法》第1条指出立法目的是“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第一条就指出立法目的是“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相对于“末端治理”方式而言,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学者对清洁生产法的基本目的(即其价值追求)作了探讨,认为清洁生产法在总体上相当于污染控制法与经济法之间的交叉领域,本质上乃是工业污染预防法、环境经济法,因而理所当然属于以维护环境公益与经济公益为己任的“社会本位法”。具体说来,清洁生产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乃是建立在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共同要求之上的,是环境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体,属于多类型、多层次的复合性公益,而非单一性公益。 三、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我国制定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而对循环经济立法价值追求的研究关系到整个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与制度架构等,我们必须提出其终极价值目标与制度价值。对于制定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认为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循环型社会或生态社会的建立”; 有的认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减少资源的利用和废弃物的排放。”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质上应该属于环境法法域,因此整个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与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就必然会有密切的关系,国内就环境法价值追求的传统观点认为是通过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环境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旨趣,由于“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对“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冲击与挑战,有学者认为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在树立以全球生态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衡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和‘生态世界的自然的权利’”这两大目标。 综观国内外现有蕴含循环经济理念的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即其制度价值)以及有关学者对循环经济立法目的与环境法价值追求的研究成果,基于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哲学的基础,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一)确保发展的终极价值发展的涵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更新,GNP或GDP增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就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变化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指在生产和就业中,农业部门份额减少,工业和服务业份额上升的现象和过程;也有学者把人类发展指数(HDI)作为评价发展的标准,努力超越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在经济与道德、效率与公平、工具与目的、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上,从全球的视角和一体化的趋势上,力图沟通、平衡与和谐;著名学者托达罗(MPTM)在其《第三世界经济发展》一书中将发展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前进。”还有学者认为发展就是满足人类不同需求层次,应该考虑可持续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本身的更全面发展,这种协调式的发展观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互生和协同进化,从而使自然界有可能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要求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共存、共生、共荣,尊重自然规律和自然权利与价值,要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986年12月4日,第4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进程,宣布“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项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笔者认为,高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发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不得不感受到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为此,我们势必推行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发展之价值追求有其特定的内涵,这个发展不同于经济上的发展,也不同于人权之一的发展权,发展既是一种不断向良反复前进的过程,又是评判该法律制度的一种标准,它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与维护的价值之一。发展不仅仅是人类的发展,也是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展的主体是多元的、全面的,仅有人类的发展是不够的,资源具有有限性、稀缺性,而人类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供给资源与利用环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发展本身包括可持续的含义,如果是不可持续的发展,那就不能称其为发展,发展是不断向前向优向好迈进的过程与态势。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只有这种全面多元的发展才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和维护的,而且符合实行循环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发展的价值追求是维护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重要保障与表征,有发展才有实质正义,法的正义应该是含有发展之意的正义,否则法的正义价值追求只能是徒有其表。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在其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阐述了法律的巨大作用:人往往有创造性和惰性两种倾向,法律是刺激人们奋发向上的一个有利手段。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制裁、惩罚或抑制,而是激励人们进取与引导人们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在全社会激励人们在追求人类自身权益发展的同时,也要正当合理地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二)确保协调的终极价值协调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里的含义是指配合得适当。欧盟要求环境政策要确保协调,在这里协调的含义是指“欧洲联盟的其他政策应当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必要的考虑因素,从而确保环境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一致,从而确保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具体谈到了欧洲环境政策与地区政策、交通政策、竞争政策、能源政策、税收政策、农业政策、农产品自由流动政策以及贸易政策的协调。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减量化,从源头控制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消耗量,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与持续发展。环境危机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关系矛盾的尖锐化,环境与经济的极不协调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我们要倡导“经济与生态双重存在”的思维,现在已经进入了生态时代,这是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思维,“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思维是生态时代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核心思维,经济与生态的协调是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并且指引着当代发展经济的正确方向。生态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经济与生态两者,不但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在经济发展实践中,只有两者协调,才能使整个生态经济系统处于平衡稳定状态,才能保证人们的经济活动正常持续地进行。 推进循环经济能促使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并最终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统一。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协调之价值追求就是指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旨在促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发展,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的超度发展而危及到其他方面的发展,促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使经济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支撑,具备整体性,从而最终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利益的不平衡就会导致不和谐,固有的社会秩序就会受到冲击,而法律就旨在创设一个正义的社会秩序,“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通过颁布一些评价各种利益的重要性和提供调整这种利益冲突标准的一般性规则方能实现。” 循环经济立法追求协调的价值,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衡平各种利益,使它们达到协调的状态,最终形成一个稳定且有利于发展的正义秩序。(三)确保环境效益的终极价值效益就是效果和利益,环境效益是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环境后果的衡量,环境效益有正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之分。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效益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环境效益的后果。环境法保护法益论中的地球益学说体现了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1992年里约“地球研讨会”的《NGO地球宪章》在原则1作出了如下规定:“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一致同意尊重、促进、保护和修复地球生态系统”。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综合性、政策性与特殊的公益性之特性,坚持“社会本位”的思想,注重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平衡与公平分配,它必然要体现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取向。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体,我们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要把环境效益作为前置效益,因为资源是有限稀缺的,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是无边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之外无可估量的生态价值,保护资源与环境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效益最终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讲,废弃物也是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具有重复利用的价值,当人类对废弃物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时,它们就会以人类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当人类没有对它们进行有效利用且又不按自然法则进行处理的时候,它们则会以人类所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对环境造成危害。 美国那什在其《自然的权利》(1989年)一书中谈到:“人类的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同一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在乎个体,而在乎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所具有的生存权可以归属于伦理的共同体。……应将伦理平等的概念扩大到全体生态系统中去。……自然具有与人类同样明确且值得敬畏的权利”。而当前的环境危机也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所造成的,大家纷纷意识到与承认自然本身的价值与权利,并形成一种以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的“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价值理念,这种理念主张人类应当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实行资源与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向环境的“零排放”。由于企业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市场缺陷与政策失误,环境效益必然会受到损害,循环经济立法就是要在宏观上对经济活动主体在生产、服务与消费的过程中从事盲目、自发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行为时,进行适当的禁止、限制或矫正,保护污染受害者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防止人类社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环境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各种法律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在确保环境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与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立法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它需要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适度干预经济活动,以维护体现为环境效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体现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以维护环境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法律。(四)确保生态安全的终极价值当前,我国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引起了资源安全问题,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可以稳定、及时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发展所赖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或不遭毁灭性破坏的状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安全与资源安全问题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循环经济立法有利于解决生态安全的问题,循环经济立法必须以生态安全为自己的价值取向。2000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将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目标,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生态安全是指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是一国生态环境在确保公民生命健康,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的状态。构成生态安全的内在要素包括:充足的资源和能源、稳定与发达的生物种群、健康的环境因素和食品。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将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条件,并指出生态安全主要包括四大问题,即国土安全、水安全、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从战略意义上来看,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防止由于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低劣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特别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人类活动必须符合生态学规律,不得超过两个极限:一是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速度、强度不能超过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繁殖能力,即生态承载力,二是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纳污)能力,即环境容量。” 否则,就会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从而危害人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等,进而威胁到国家与整个地球的生态安全。因此,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生态安全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霍布斯(Hobbes)认为“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地继续下去。促进安全除了在作为实施和巩固法律秩序中其他价值的一种工具方面的效用以外,还服务于它本身所具有的一些颇有价值的目的。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 生态安全是法的安全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态安全不仅是循环经济立法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评判循环经济立法正义与否的标准。立法者创制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凭空臆想杜撰出来的,任何法律都具有法应当具备的正义、利益、秩序的价值,同时还具有自身特殊表征的价值追求。缺乏明确的价值追求,法律的创设就无法达到立法的美好意愿;不了解法律的价值追求,就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合理、适当、有效地实施法律。我国在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时,笔者认为应当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其终极的价值追求,在制定促进循环经济方面的成文法典时,可将立法目的(即制度价值)规制为:“为促进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推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协调,保障环境效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协调,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法。”

近年来,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2007年,觉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理念,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人们更加关注低碳经济的崛起。 低碳经济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操作性诠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综合创新与实践,完全符合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 马学禄指出,应注重资源、能源、环境三要素的边界效应。他说,面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威胁,必须深刻反思西方科学理性主义背景下的消费拉动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的弊端。寻找出一条更加注重资源、能源、环境边界效应的经济增长方式、探寻新经济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 人的生存过程,就是消费能源,向自然排放危害环境物质的过程。二氧化碳是人类消费能源、资源的必然产物,也是造成温室效应、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大和活动能量的急骤膨胀,人类的活动已经危及到自身生存的基础。 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美国以世界6%的人口消耗了世界30%的能源。而我国的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人口是美国的好几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我们缺乏持久的创新能力,环境恶化和能源短缺将是今后50年我国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节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德国则希望在2020年,国内的低碳产业要超过其汽车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为一个高能耗国家,我们需要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找到我国巨大社会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本源。必须摒弃只关注诸如建筑节能、煤的高效利用等“用”的层面的具体技术问题,而忽视“体”的层面存在的痼疾,比如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理论的负面影响,城乡空间布局、国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浪费等。因此,创新思维、改变观念,坚持体用结合,从全局观、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并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1.倡导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必须转变公众和社会的观念,做任何事都要适度适宜、合理节约。对于个人,要培养节约是美德的观念,彻底改变诸如餐饮浪费等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的陋习;对于企业,则要推行绿色经营的理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国家引导企业将环保成本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解决节能减排没有效益的错误认识。 2.解决潜藏在空间格局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重大浪费问题。有效的节能减排必须以工业相对集中为前提,工业相对集中才能产生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节省能源;同时催生集群创新,不断产生新技术、新工艺,从而减少物质消耗。 3.培育静脉产业,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民众对循环经济体系的理解目前还处于表层,基本理解为废渣利用、尾气回收等等。真正的循环经济体系应如同人体系统一样,如果把工业制造系统比作人体的动脉系统,那么,我们使用过的工业制造物的回收再利用则应如人体的静脉系统一样。工业品的回收再利用———“静脉”产业应该是一个巨大的产业。 4.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解决自主创新成果和人才的匮乏问题。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 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急需大量前沿科技人才与科技成果支撑。以新能源领域人才现状为例,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当中受到长期专业技术培训的人不超过50个。在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两年后的今天,全国仅有华北电力大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学院。另外,传统的创新成果评价认证体系,存在对某些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无法认定的尴尬现实。未来的重大科技成果,很可能来自自学成才的科学工作者,面对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应当采取“非共识性原则”结合实证的方法加以认定。 5.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低碳消耗的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业,能够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同时避免了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 6.从雨污分流入手,治理城市污染问题。我国的县级城市基本没有雨污分流的设施,大中城市雨污分流设施虽然投资量很大,实施却不够彻底,造成大量污水处理厂的劳动成果被不能彻底实施的雨污分流措施“一票否决”。 7.从我国能源结构入手,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中国能源消耗形式主要为动力消耗、农村采暖和城市集中供暖消费、电能消费3种,其中大约有68%的能源是由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后被消费的。而我国电力系统普遍存在着低效率运行和严重能源浪费问题,尤其是在配电和用电两个环节,节能潜力总计为2亿千瓦,占中国电能的20%。重点推广配电用电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可极大提高节能减排效率。 8.低碳经济之路的核心,是建立起我国乃至全球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论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和谐发展摘要:环境保护与经井发展是辩证的兢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目前.日趋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已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难以为继。所以,着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是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谐统一,生态平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以生态平衡和资源丰富为基础和依托的。20世纪工业进步、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的惨痛教训告诫我们:发展不应以毁坏人类美好的家园为代价,更不能以“征服自然”、“战胜自然”来炫耀,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是有矛盾的。首先,经济的发展必须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制约.只能在资源、环境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才能有长久、持续的发展;相反,以掠夺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实现自身发展,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残酷报复。始于19世纪末盛于20世纪无节制的人类活动,高速度的工业进程,确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生活的地球难见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气候变暖、环境恶化、臭氧层破坏等“全球问题”日渐突出,成为自然界报复人类、妨碍社会经济发展最有力的见证,人类也因此陷入了经济发展与环境压力的矛盾之中。其次,保护环境、拯救人类却以巨额投资为前提,这无疑加大了发展成本,降低了发展速度,甚至直接带来经济损失。以我国为例,“八五”期间,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年均近400亿元,约占GNP的0.8%.而在“九五”期间,治理污染的投资总额达到4500亿元左右。另外,环境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也逐年增加 据国家环境环保局统计,1992年,环境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86亿元;1993年,在社科院的研究报告中,这一数据提高到1029.2亿元;另据世界银行估计,1998年水和大气污染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达到540亿元,占到GDP的8% ,我国每年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占GDP的3%左右。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首先,人类生产、消费和发展始终是以一定的自然、资源、环境为物质基础的,自然条件的优劣、资源的丰缺、环境的好坏直接约束并影响经济的发展;而持续的符合环境保护的发展本身就是对资源环境的有效、合理利用,它有利于为环境的保护提供技术、物质支持,进而促使生态平衡、环境改善。其次,好的生态环境能表现出直接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旅游业发展中,那些对原始森林、原始地貌、动植物资源保护良好的地区,环境质量好了,地区身价提高,房地产升值,旅游人数增加,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并由此获得日益丰厚的回报,极大地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上述关系要求我们既不能把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等同起来,也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一方面。经济发展必须考虑资源、保护环境,片面的就发展论发展,发展不仅难以为继,而且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终只能是 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又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孤立地就环境论环境,环境保护就失去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应当在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统一中寻求可持续的发展。2全球环境状况及对发展的瓶颈制约2.l 全球环境状况1999年9月联台国环境规划署发表了(2000年全球环境展望》向全世界发出了令人心焦的地球“健康”状况,透露了我们的地球正在走向“毁灭”。报告指出,21世纪水资源短缺和污染将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目前,全球20%的人难以获得安全饮用水,而到2025年,全球2/3的人口将面对缺水问题,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将从今天的l4亿增加到23亿。50%的人生恬在没有卫生系统的地区。有20 的淡水渔类因水污染而濒临灭绝。另外,“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人类正在严重干扰地球上的氮平衡”,这种情况。“最终可能使淡水供应不再适台人类饮用”报告还列举了其他严重的环境问题:土地退化 臭氧层空洞、水土流失,过渡捕捞和城市空气污染等。所有这些都使人类防止环境灾难的任务“正变得越来越紧迫”。尽管这些情况已经引起世人注目,但由于各国解决全球重大环境问题的步伐落后于环境恶化的速度,必然使新世纪世界环境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即使当前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重新恢复地球的生物多样性也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与全球状况相比,中国的环境状况有过之而无不及。据(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水体污染和水资源严重短缺。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多数城市地下水质污染有逐年加重的趋势,酸雨污染范围占国土面积的30%,污染程度居高不下。1999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43.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了17.5万公顷。森林火灾面积和起数比1998年都有所增加.病虫害发生面积达763万公顷 土地沙化严重,全国共有沙化土地168 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6%。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出现异常,自然灾害偏重。2.2 环境恶化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环境状况日趋恶化,表现为环境与发展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面,人类在追求发展中.无节制的耗费资源、掠夺自然,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恶化;另一方面,环境恶化又从各方面阻碍、限制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暴虐得到了自然界多种方式的惩罚,而每种惩罚都使人类几代人的发展成果遭受严重破坏,甚至使人类的家园毁于一旦。重新发展、再建家园往往又以对资源更集中、更快速的消耗为代价,这使经济发展受资源的硬性约束更为严重,造成发展— — 环境恶化— — 惩罚—— 再发展—— 再恶化—— 再惩罚的恶性循环。经济快速的发展不仅在实质上使资源己尽枯竭,环境严重污染,而且使得现存的很多产业和组织无法支撑、被迫关闭,停止发展。人们在另辟蹊径的过程中又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工业快速发展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等“垃圾”,在加重污染的同时、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顽敌。它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有人估算,我国每年因垃圾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50亿一300亿);而且进一步处理垃圾还需要巨额投资。以美、日为例,目前,两国仅为处理垃圾的花费至少在400亿美元、2 3万亿日元,保护环境的投资和治理其它污染的费用更是高得惊人,这无疑大大提高了经济发展的成本。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理论的形成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20世纪50到60年代,人们在经济飞速增长、工业化、城市化等所造成的人口、资源的压力下,对“增长=发展”的模式产生了怀疑。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等概念。在 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得到与会者的认同,此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随着这一词语迅速传遍各国,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理解,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出发,中国把发展经济放在了在首位。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还是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保护,都依赖经济发展和物质基础。 (2)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中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基本国策。 (3)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中国现阶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质,是要开创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 向集约型转变,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4)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知识,改变人们传统的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从整体上转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规范。 清洁生产是人类总结工业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产物,二十多年来全球的研究和实践,充分 证明了清洁生产是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工业污染、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它作为预防性的环境管理策略,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手段和工具,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途径,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下的一场新的工业革命,是21世纪工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和现代工业文明的重要标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清洁生产从四个层次上形象地概括为技术改造的推动者、改善企业管理的催化剂、工业运行模式的革新者、连接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 桥梁。 《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指出,推行清洁生产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考虑的重点领域之一。中国政府已认识到这种预防性战略必须贯穿于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把工 业污染尽可能消灭在生产过程中,使工业生产废物最小化,变被动治理污染为积极预防污染。同时,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有助于企业节能降耗,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中国工业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必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摈弃高消耗、高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走技术进步、高效益、节约资源的集约化发展模式。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论文选题

3构建一套完整的环保产业链真正解决环保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培育一个有生命力、有发展前景的环保产业群(链),形成一个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对生产者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市场,这样才能把环保“列入”发展,做到“环保”与“发展”的和谐统一,以环保带动发展。以发展促进环保。3.1 回归自然,崇尚绿色21世纪是发展环保产品的世纪, 回归自然,崇尚绿色将成为时代潮流。绿色经济、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绿色营销、绿色产品、绿色就业的发展将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它以高教节能、减少浪费、维持平衡、保护环境、无污染、无公害为根本特征,它代表了政策和市场上一种全新的心态转变,体现了人类对自身责任和发展的理性思考,而且从长期而言,它能太大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扩大就业、促进发展。因为在未来世纪的竞争市场上。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环境成本”将成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环境取胜”也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宝。3.2 构建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产业体系要改变传统工业社会那种“自然资源— — 产品和用品— — 废物排放”线性流程组成的开放式 “牧童经济”(美著名生态学家哈丁的说法)做法,建立现代社会要求的“自然—— 产品用品—— 再生资源”的闭环式流程的“循环经济”模式,使资源、能源在不断循环的体系中最合理的利用,达到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最低限度的影响、破坏、为此:首先,倡导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从源头上介人环境与发展,成为两者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切人点,它以生态工业和持续农业为主要形式,前者根据循环经济的思想设计生产过程,促进原料、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后者包括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形式,它们强调减少对环境有害的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增大有机肥的投人,是一种既能实现增产又能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农业。其次,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链(生态工业园区)。即把不同的工厂联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一家工厂的废气、废热、废水、废物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能源,这样,既能减少成本,节约能耗,更能降低浪费,避免污染 再次,开拓绿色消费市场。消费是环境危机问题的核心,它引导着生产,影响着环境拒绝污染产品、青睐绿色商品,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选择,这不仅是人们消费理念的变革,更重要的它是引导绿色生产的原动力,在绿色消费中,消费者只认这种贴有政府认可的环保标志的绿色商品,这对杜绝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出售,根除污染起着重要作用,德国早在1973年就开始对3600种产品试行环境标志,目前已形成非常成熟的绿色消费品市场。这一点值得所有国家借鉴。最后,大力发展回收、再生利用产业。从资源角度看,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在增长的、潜在的资源。所以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科学地回收、利用垃圾,将成为21世纪环保产业的一个支柱产业。回收利用产业早已是发达国家作为环保、节能的重要产业。我国是一个垃圾生产大国,回收利用潜力很大,但我国对垃圾仅停留在填埋、焚烧的处理阶段,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借鉴国外经验,中国更需建立和发展回收、利用的垃圾产业。3.3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生态税有专家预测,税制改革是21世纪最举世瞩目的事情,而环保税、生态税则是主要内容,所有以自然资源为原料的产品都将被征收生态税。各国都将在生态税方面达到协议,未开征生态税的国家,它们出口的以自然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将被进口国课以惩罚性的高生态关税 目前,各国政府在税收政策的取向上都明显地表明出环保化趋势,比如对环保产业、治污产业,政府不仅给以信贷财政支持,而且实行免税、减税;相反,对高污染的生产行业,生产危害环境产品的企业和不治污、治污不合格的企业要高征税限贷款。通过税制改革,能够使垃圾、废物极大减少,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与大自然和谐共存是人类唯一的选择。面对环境压力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我们再不能保持漠不关心的态度了,也不能再假设环境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就是确保地球和人类社会能拥有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未来!” 参考文献【1】陆敏:环境是真正的全民所有.《经济参考报》l 999年3月L5日【2】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0年全讳环境展望》(京) 1 999年9月21日【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0年6月5日

一、循环经济与法的价值的一般分析循环经济的理念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思潮兴起的时代,当时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说是循环经济理念的早期代表,但是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一词是1990年由英国环境经济学家DPearce和RKTurner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一书中首次提出,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区别。 工业社会的传统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是一种高开采、高消耗、高利用、高排放、高污染的“牧童经济”,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过度的消费方式,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利用与浪费,导致资源枯竭与环境的不断恶化。为此,人们开始把源头预防与全过程治理作为国家环境与发展的政策,实行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对自然环境资源实行闭路循环应用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具体说,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闭路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生态学规律,通过优化物质在经济系统内部的循环和能量流动,减少资源输入和污染输出,使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在经济增长中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交流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形态,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共赢’发展的经济活动理想模式”, 它倡导“低能耗、高利用、再循环”,反对滥采滥用资源与“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它恪守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与废弃物再循环(Recycle)的三次基本原则。循环经济兼顾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更加合理地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节约了资源和能源,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第一,法律对人的作用、效用、动能或意义。……第二,人对法律的要求和评价。” 有的认为:“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 张文显先生认为法的价值“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沈宗灵先生认为法的价值包括三种含义:“第一,它指的是法促进哪些价值;第二,指法本身有哪些价值;第三,在不同类价值之间或同类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法根据什么标准来对它们进行评价。” 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也是该法的目的、该法的理念,是依赖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与实现的基本价值和基本使命,也是作为循环经济法律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评价标准。制定任何一部法律,其首要条件应当是使实定的法律尽量符合立法者的应然标准,也就是符合立法的目的、立法的价值取向。为此,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是立法者通过循环经济法律所要促进和实现的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的终极目标,这是循环经济立法的终极价值,它与立法中所体现的制度价值一脉相承。“法的价值是法的制定的必需,是法的实施的需求,是防止法的失效的屏障,是校正恶法的准则,是法的演进的动因。” 因此,明确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基础与指导意义,它是确定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的基础与前提。循环经济立法的政策性比较强,我们不易具体细化它的制度价值,但可以抽象概括出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在世界各国以及每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与目标,它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需要研究明析外国与我国其他时期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以资借鉴。 二、中国已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相关立法的价值追求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步较晚,没有全面、综合规范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但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专项法律法规。早在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就提出了努力改进生产工艺,不产生或少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等要求。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决定》强调要把“三废”治理、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有机结合起来。1996年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采用能耗物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体现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很显然,它仅把“防治”作为废物治理的首要目标和终极目标,这是立法价值定位上的缺陷。2000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97年《节约能源法》第1条指出立法目的是“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第一条就指出立法目的是“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相对于“末端治理”方式而言,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学者对清洁生产法的基本目的(即其价值追求)作了探讨,认为清洁生产法在总体上相当于污染控制法与经济法之间的交叉领域,本质上乃是工业污染预防法、环境经济法,因而理所当然属于以维护环境公益与经济公益为己任的“社会本位法”。具体说来,清洁生产法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乃是建立在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共同要求之上的,是环境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体,属于多类型、多层次的复合性公益,而非单一性公益。 三、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日益严重,我国制定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而对循环经济立法价值追求的研究关系到整个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走向与制度架构等,我们必须提出其终极价值目标与制度价值。对于制定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有的认为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循环型社会或生态社会的建立”; 有的认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目标是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减少资源的利用和废弃物的排放。”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质上应该属于环境法法域,因此整个环境法的价值追求与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就必然会有密切的关系,国内就环境法价值追求的传统观点认为是通过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环境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旨趣,由于“生态利益中心主义”对“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的冲击与挑战,有学者认为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在树立以全球生态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衡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和‘生态世界的自然的权利’”这两大目标。 综观国内外现有蕴含循环经济理念的法律制度的立法目的(即其制度价值)以及有关学者对循环经济立法目的与环境法价值追求的研究成果,基于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哲学的基础,笔者认为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追求应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终极目标。(一)确保发展的终极价值发展的涵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更新,GNP或GDP增长的发展观认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就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变化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指在生产和就业中,农业部门份额减少,工业和服务业份额上升的现象和过程;也有学者把人类发展指数(HDI)作为评价发展的标准,努力超越传统的经济发展观,在经济与道德、效率与公平、工具与目的、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上,从全球的视角和一体化的趋势上,力图沟通、平衡与和谐;著名学者托达罗(MPTM)在其《第三世界经济发展》一书中将发展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前进。”还有学者认为发展就是满足人类不同需求层次,应该考虑可持续的问题,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本身的更全面发展,这种协调式的发展观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互生和协同进化,从而使自然界有可能成为“人的无机的身体”。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要求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共存、共生、共荣,尊重自然规律和自然权利与价值,要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1986年12月4日,第4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进程,宣布“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项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笔者认为,高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发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不得不感受到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环境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为此,我们势必推行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发展之价值追求有其特定的内涵,这个发展不同于经济上的发展,也不同于人权之一的发展权,发展既是一种不断向良反复前进的过程,又是评判该法律制度的一种标准,它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与维护的价值之一。发展不仅仅是人类的发展,也是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发展的主体是多元的、全面的,仅有人类的发展是不够的,资源具有有限性、稀缺性,而人类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供给资源与利用环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发展本身包括可持续的含义,如果是不可持续的发展,那就不能称其为发展,发展是不断向前向优向好迈进的过程与态势。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确保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只有这种全面多元的发展才是循环经济立法所要促进和维护的,而且符合实行循环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发展的价值追求是维护与实现法的正义价值的重要保障与表征,有发展才有实质正义,法的正义应该是含有发展之意的正义,否则法的正义价值追求只能是徒有其表。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在其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阐述了法律的巨大作用:人往往有创造性和惰性两种倾向,法律是刺激人们奋发向上的一个有利手段。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制裁、惩罚或抑制,而是激励人们进取与引导人们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循环经济立法确保发展的价值追求就是要在全社会激励人们在追求人类自身权益发展的同时,也要正当合理地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二)确保协调的终极价值协调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里的含义是指配合得适当。欧盟要求环境政策要确保协调,在这里协调的含义是指“欧洲联盟的其他政策应当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必要的考虑因素,从而确保环境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一致,从而确保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具体谈到了欧洲环境政策与地区政策、交通政策、竞争政策、能源政策、税收政策、农业政策、农产品自由流动政策以及贸易政策的协调。 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减量化,从源头控制废弃物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的消耗量,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与持续发展。环境危机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关系矛盾的尖锐化,环境与经济的极不协调将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我们要倡导“经济与生态双重存在”的思维,现在已经进入了生态时代,这是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基础思维,“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思维是生态时代指导人们进行经济活动的核心思维,经济与生态的协调是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并且指引着当代发展经济的正确方向。生态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经济与生态两者,不但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在经济发展实践中,只有两者协调,才能使整个生态经济系统处于平衡稳定状态,才能保证人们的经济活动正常持续地进行。 推进循环经济能促使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并最终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协调统一。循环经济立法所确保的协调之价值追求就是指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旨在促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发展,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的超度发展而危及到其他方面的发展,促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使经济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支撑,具备整体性,从而最终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利益的不平衡就会导致不和谐,固有的社会秩序就会受到冲击,而法律就旨在创设一个正义的社会秩序,“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必须通过颁布一些评价各种利益的重要性和提供调整这种利益冲突标准的一般性规则方能实现。” 循环经济立法追求协调的价值,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衡平各种利益,使它们达到协调的状态,最终形成一个稳定且有利于发展的正义秩序。(三)确保环境效益的终极价值效益就是效果和利益,环境效益是对人类社会活动的环境后果的衡量,环境效益有正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之分。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效益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环境效益的后果。环境法保护法益论中的地球益学说体现了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1992年里约“地球研讨会”的《NGO地球宪章》在原则1作出了如下规定:“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和文化的多样性,一致同意尊重、促进、保护和修复地球生态系统”。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具有综合性、政策性与特殊的公益性之特性,坚持“社会本位”的思想,注重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平衡与公平分配,它必然要体现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取向。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体,我们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要把环境效益作为前置效益,因为资源是有限稀缺的,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行为是无边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之外无可估量的生态价值,保护资源与环境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效益最终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从环境科学的角度来讲,废弃物也是资源的一种存在形式,它具有重复利用的价值,当人类对废弃物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时,它们就会以人类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当人类没有对它们进行有效利用且又不按自然法则进行处理的时候,它们则会以人类所不需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对环境造成危害。 美国那什在其《自然的权利》(1989年)一书中谈到:“人类的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同一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在乎个体,而在乎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所具有的生存权可以归属于伦理的共同体。……应将伦理平等的概念扩大到全体生态系统中去。……自然具有与人类同样明确且值得敬畏的权利”。而当前的环境危机也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所造成的,大家纷纷意识到与承认自然本身的价值与权利,并形成一种以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的“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价值理念,这种理念主张人类应当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在发展经济的活动中实行资源与能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向环境的“零排放”。由于企业行为的外部不经济性,市场缺陷与政策失误,环境效益必然会受到损害,循环经济立法就是要在宏观上对经济活动主体在生产、服务与消费的过程中从事盲目、自发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行为时,进行适当的禁止、限制或矫正,保护污染受害者和生态系统的平衡,防止人类社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环境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环境效益的价值追求,这就要求各种法律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在确保环境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经济与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立法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它需要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适度干预经济活动,以维护体现为环境效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体现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以维护环境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法律。(四)确保生态安全的终极价值当前,我国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引起了资源安全问题,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无论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可以稳定、及时和经济地获取自然资源,同时又使人类发展所赖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基础和生态环境处于良好或不遭毁灭性破坏的状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安全与资源安全问题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循环经济立法有利于解决生态安全的问题,循环经济立法必须以生态安全为自己的价值取向。2000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将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目标,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生态安全是指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是一国生态环境在确保公民生命健康,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和保障能力的状态。构成生态安全的内在要素包括:充足的资源和能源、稳定与发达的生物种群、健康的环境因素和食品。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将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条件,并指出生态安全主要包括四大问题,即国土安全、水安全、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从战略意义上来看,生态安全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防止由于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经济基础构成威胁,主要指环境质量状况低劣和自然资源的减少和退化削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防止由于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短缺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特别是环境难民的大量产生,从而导致国家的动荡。” 为了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人类活动必须符合生态学规律,不得超过两个极限:一是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速度、强度不能超过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繁殖能力,即生态承载力,二是排放到环境中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纳污)能力,即环境容量。” 否则,就会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从而危害人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等,进而威胁到国家与整个地球的生态安全。因此,循环经济立法确保生态安全的价值追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霍布斯(Hobbes)认为“人民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安全有助于使人们享有诸如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等其他价值的状况稳定化并尽可能地继续下去。促进安全除了在作为实施和巩固法律秩序中其他价值的一种工具方面的效用以外,还服务于它本身所具有的一些颇有价值的目的。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 生态安全是法的安全价值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态安全不仅是循环经济立法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评判循环经济立法正义与否的标准。立法者创制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凭空臆想杜撰出来的,任何法律都具有法应当具备的正义、利益、秩序的价值,同时还具有自身特殊表征的价值追求。缺乏明确的价值追求,法律的创设就无法达到立法的美好意愿;不了解法律的价值追求,就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合理、适当、有效地实施法律。我国在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时,笔者认为应当以确保发展、协调、环境效益与生态安全为其终极的价值追求,在制定促进循环经济方面的成文法典时,可将立法目的(即制度价值)规制为:“为促进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推进人类、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协调,保障环境效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协调,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法。”

节约是一种美德、一种远见、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智慧。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由资源的有限性决定的。地球上任何一种自然资源都是有限的。据有关资料显示,地球上尚未开采的原油储藏量已不足二万亿桶,可供人类开采时间不超过95年。节约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人需求的无限性与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生存的永恒矛盾。即使在古代社会,人口少,资源相对丰厚,但因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有限,这一矛盾仍然存在。唐朝诗人白居易说:“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而法制不生其间,则必物暴殓而才乏用矣。“可见,古人就已认识到人的需求的无限性与资源有限性的矛盾。到了今天,这一矛盾就更加突出,因而更加需要节约资源。  炎炎夏季,持续的高温天气让我国不少地方用电用水告急。此时此刻,节能这个话题自然而然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特别是6月下旬以来,上自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百姓,无不就节能问题或发出呼吁,或各抒己见。一个加强节约能源资源、积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舆论氛围已然形成。  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我们都要谨记“节约”二字。如果天空没有变暗,不要开电灯,洗手时,水开小一点,拖地用洗澡水,也可以用来洗车或浇花浇菜,外出少开车,坐出租车或坐公交车,天气不热不要开电风扇或冷气,如要在学校,一下课就要把电风扇和电灯关掉,在家时,少看电视,如果不看电视就要把插头拔掉,不看DVD也把插头拔掉,双休日在家不要一直看电视或打计算机,出去呼吸一些先空气,要出去前先检查电灯、电风扇、冷气或电视有没有关好,插头有没有拔掉,如果晚上睡觉可以不用开小夜灯,这样不会浪费电。洗手时,抹肥皂时水要关掉,冰箱冰七分之一的东西,如果不打开计算机也可以把插头拔掉,夏天不热不要开冷气或少开冷气,晚上要睡觉时也要检查看看水、电灯、电视、电风扇或洗衣机的插头或开关有没有拔掉或关掉。夏季空调调高1℃,如每天开10小时,则1。5匹空调机可节电0。5千瓦时;电冰箱四周应有适当通风空间,要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及时清除电冰箱结霜;经淘洗的米浸泡10分钟后再煮,可以省电;煮同量的米,700瓦的电饭煲比500瓦的电饭煲更省时省电;电脑在“睡眠”模式下电耗降低到一半以下;若关机不拔插头,照样有4。8瓦的能耗;开车急快急慢、低挡高速、低速久行、超高速行驶等,可能使百公里耗油相差2-3升;开一盏5瓦的节能灯看电视,不易使眼疲劳……节约的方式还有许许多多,有的好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开发。  我们要从身边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创资源节约型社会。

论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和谐发展摘要:环境保护与经井发展是辩证的兢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目前.日趋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已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难以为继。所以,着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是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关键词: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谐统一,生态平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以生态平衡和资源丰富为基础和依托的。20世纪工业进步、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生态破坏、环境恶化的惨痛教训告诫我们:发展不应以毁坏人类美好的家园为代价,更不能以“征服自然”、“战胜自然”来炫耀,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1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是有矛盾的。首先,经济的发展必须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制约.只能在资源、环境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才能有长久、持续的发展;相反,以掠夺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实现自身发展,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残酷报复。始于19世纪末盛于20世纪无节制的人类活动,高速度的工业进程,确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们生活的地球难见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气候变暖、环境恶化、臭氧层破坏等“全球问题”日渐突出,成为自然界报复人类、妨碍社会经济发展最有力的见证,人类也因此陷入了经济发展与环境压力的矛盾之中。其次,保护环境、拯救人类却以巨额投资为前提,这无疑加大了发展成本,降低了发展速度,甚至直接带来经济损失。以我国为例,“八五”期间,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年均近400亿元,约占GNP的0.8%.而在“九五”期间,治理污染的投资总额达到4500亿元左右。另外,环境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也逐年增加 据国家环境环保局统计,1992年,环境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86亿元;1993年,在社科院的研究报告中,这一数据提高到1029.2亿元;另据世界银行估计,1998年水和大气污染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达到540亿元,占到GDP的8% ,我国每年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占GDP的3%左右。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首先,人类生产、消费和发展始终是以一定的自然、资源、环境为物质基础的,自然条件的优劣、资源的丰缺、环境的好坏直接约束并影响经济的发展;而持续的符合环境保护的发展本身就是对资源环境的有效、合理利用,它有利于为环境的保护提供技术、物质支持,进而促使生态平衡、环境改善。其次,好的生态环境能表现出直接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旅游业发展中,那些对原始森林、原始地貌、动植物资源保护良好的地区,环境质量好了,地区身价提高,房地产升值,旅游人数增加,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并由此获得日益丰厚的回报,极大地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上述关系要求我们既不能把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等同起来,也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一方面。经济发展必须考虑资源、保护环境,片面的就发展论发展,发展不仅难以为继,而且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最终只能是 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又必须以经济发展为条件,孤立地就环境论环境,环境保护就失去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应当在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统一中寻求可持续的发展。2全球环境状况及对发展的瓶颈制约2.l 全球环境状况1999年9月联台国环境规划署发表了(2000年全球环境展望》向全世界发出了令人心焦的地球“健康”状况,透露了我们的地球正在走向“毁灭”。报告指出,21世纪水资源短缺和污染将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目前,全球20%的人难以获得安全饮用水,而到2025年,全球2/3的人口将面对缺水问题,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将从今天的l4亿增加到23亿。50%的人生恬在没有卫生系统的地区。有20 的淡水渔类因水污染而濒临灭绝。另外,“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人类正在严重干扰地球上的氮平衡”,这种情况。“最终可能使淡水供应不再适台人类饮用”报告还列举了其他严重的环境问题:土地退化 臭氧层空洞、水土流失,过渡捕捞和城市空气污染等。所有这些都使人类防止环境灾难的任务“正变得越来越紧迫”。尽管这些情况已经引起世人注目,但由于各国解决全球重大环境问题的步伐落后于环境恶化的速度,必然使新世纪世界环境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即使当前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重新恢复地球的生物多样性也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与全球状况相比,中国的环境状况有过之而无不及。据(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水体污染和水资源严重短缺。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多数城市地下水质污染有逐年加重的趋势,酸雨污染范围占国土面积的30%,污染程度居高不下。1999年,全国耕地面积净减43.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了17.5万公顷。森林火灾面积和起数比1998年都有所增加.病虫害发生面积达763万公顷 土地沙化严重,全国共有沙化土地168 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6%。气候继1998年度之后再度出现异常,自然灾害偏重。2.2 环境恶化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环境状况日趋恶化,表现为环境与发展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面,人类在追求发展中.无节制的耗费资源、掠夺自然,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恶化;另一方面,环境恶化又从各方面阻碍、限制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暴虐得到了自然界多种方式的惩罚,而每种惩罚都使人类几代人的发展成果遭受严重破坏,甚至使人类的家园毁于一旦。重新发展、再建家园往往又以对资源更集中、更快速的消耗为代价,这使经济发展受资源的硬性约束更为严重,造成发展— — 环境恶化— — 惩罚—— 再发展—— 再恶化—— 再惩罚的恶性循环。经济快速的发展不仅在实质上使资源己尽枯竭,环境严重污染,而且使得现存的很多产业和组织无法支撑、被迫关闭,停止发展。人们在另辟蹊径的过程中又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工业快速发展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等“垃圾”,在加重污染的同时、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顽敌。它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有人估算,我国每年因垃圾造成的经济损失约250亿一300亿);而且进一步处理垃圾还需要巨额投资。以美、日为例,目前,两国仅为处理垃圾的花费至少在400亿美元、2 3万亿日元,保护环境的投资和治理其它污染的费用更是高得惊人,这无疑大大提高了经济发展的成本。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论文选题方向怎么选

如何选论文题目1、个人的特长和兴趣。应当在自己特长的范围内选择自己兴趣较大的题目,否则很难写出有特色的、满意的论文。2、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应选择本学科中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意义,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如果你对某一选题有哪些理论应当总结、修正、发展;哪些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应当解决,如何解决心中无数,免强写这样的题目也只能泛泛而论,质量不高。(1)资料来源。主要考虑对拟选题目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是否初步掌握,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无可能取得,即没有现成资料又不能取得第一手资料的题目就很难研究下去。(2)考虑时间、经费条件,选择难度和范围适中的题目。选题的难度过高、范围过大、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太易、范围太小又会影响论文本身价值和考生自身潜力的发挥。3、初步确定选题后,应准备一个书面材料,以便在与指导教师交流时将有关问题确定下来。书面材料的内容包括:(1)明确所选题目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准备解决什么理论问题和实际应用问题。(2)对研究的题目,自己掌握了哪些资料,还缺少哪些资料,准备怎样解决?(3)对撰写所选题目论文的初步设想,列出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分成哪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写什么问题,从哪些方面来写,这也就是论文的粗纲。(4)写作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订出详细的提纲、论文初稿、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工作的大体步骤。

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是当今环保战略的3个主要发展方向,三者有共同之处,又有各自明确的理论、实践和运行方式笔者在对三者的内涵作了简单介绍之后,着重从理论上探讨环境管理延伸到企业、企业群落和国民经济一切相关领域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提出并论述了生态工业与循环经济的前提和本质是清洁生产,从优质资源、生态和环境总量保有量的角度探讨了循环经济对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

一、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在正式开始写作论文之前,我们要先确定好论文选题的方向,根据自身兴趣、擅长领域、是否具有研究意义来衡量,最好是确定自己能够写、喜欢写。当然,论文中也是需要体现出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的,这样才容易得到导师的认同。二、有专业知识基础除了要根据第一点中的三项来选择论文题目,我们还应以自己的学术水平为选题依据,避免出现因不了解实际情况,写不出内容,或出现写的内容太过浮泛。同时也要了解本专业领域中,有哪些是已经被研究出成果的,了解哪些是别人已经解决了的,还有些什么问题是待解决的,避免踩雷。三、解析论文要求不管是本科生论文或是博硕论文,基础的要求都是一样的,都需要反映现实社会,能够引导其进步。但当下来说,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科研意识还不够,可能在撰写论文时容易忽略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可能会导致论文内容不切实际,容易空洞。以上就是一些常见的选题时会遇到的问题,希望此篇文章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学术堂来告诉你如何确定论文选题:  1、个人的特长和兴趣。应当在自己特长的范围内选择自己兴趣较大的题目,否则很难写出有特色的、满意的论文。  2、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应选择本学科中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意义,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如果你对某一选题有哪些理论应当总结、修正、发展;哪些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应当解决,如何解决心中无数,免强写这样的题目也只能泛泛而论,质量不高。  (1)资料来源。主要考虑对拟选题目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是否初步掌握,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无可能取得,即没有现成资料又不能取得第一手资料的题目就很难研究下去。  (2)考虑时间、经费条件,选择难度和范围适中的题目。选题的难度过高、范围过大、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太易、范围太小又会影响论文本身价值和考生自身潜力的发挥。  3、初步确定选题后,应准备一个书面材料,以便在与指导教师交流时将有关问题确定下来。书面材料的内容包括:  (1)明确所选题目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准备解决什么理论问题和实际应用问题。  (2)对研究的题目,自己掌握了哪些资料,还缺少哪些资料,准备怎样解决?  (3)对撰写所选题目论文的初步设想,列出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分成哪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写什么问题,从哪些方面来写,这也就是论文的粗纲。  (4)写作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订出详细的提纲、论文初稿、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工作的大体步骤。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论文选题方向怎么写

近年来,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正在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选择。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能源环境方面的问题尤其突出。2007年,觉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理念,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人们更加关注低碳经济的崛起。 低碳经济实质是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操作性诠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综合创新与实践,完全符合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 马学禄指出,应注重资源、能源、环境三要素的边界效应。他说,面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威胁,必须深刻反思西方科学理性主义背景下的消费拉动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的弊端。寻找出一条更加注重资源、能源、环境边界效应的经济增长方式、探寻新经济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 人的生存过程,就是消费能源,向自然排放危害环境物质的过程。二氧化碳是人类消费能源、资源的必然产物,也是造成温室效应、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大和活动能量的急骤膨胀,人类的活动已经危及到自身生存的基础。 有资料显示,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美国以世界6%的人口消耗了世界30%的能源。而我国的单位GDP能耗是日本的8倍,人口是美国的好几倍,按照这种发展模式,我们缺乏持久的创新能力,环境恶化和能源短缺将是今后50年我国发展过程中最大的瓶颈。实行节能节排,实现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由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德国则希望在2020年,国内的低碳产业要超过其汽车产业。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为一个高能耗国家,我们需要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找到我国巨大社会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本源。必须摒弃只关注诸如建筑节能、煤的高效利用等“用”的层面的具体技术问题,而忽视“体”的层面存在的痼疾,比如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理论的负面影响,城乡空间布局、国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浪费等。因此,创新思维、改变观念,坚持体用结合,从全局观、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正确认识并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1.倡导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形成低碳的生活方式。必须转变公众和社会的观念,做任何事都要适度适宜、合理节约。对于个人,要培养节约是美德的观念,彻底改变诸如餐饮浪费等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的陋习;对于企业,则要推行绿色经营的理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国家引导企业将环保成本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解决节能减排没有效益的错误认识。 2.解决潜藏在空间格局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重大浪费问题。有效的节能减排必须以工业相对集中为前提,工业相对集中才能产生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节省能源;同时催生集群创新,不断产生新技术、新工艺,从而减少物质消耗。 3.培育静脉产业,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民众对循环经济体系的理解目前还处于表层,基本理解为废渣利用、尾气回收等等。真正的循环经济体系应如同人体系统一样,如果把工业制造系统比作人体的动脉系统,那么,我们使用过的工业制造物的回收再利用则应如人体的静脉系统一样。工业品的回收再利用———“静脉”产业应该是一个巨大的产业。 4.大力发展低碳技术,解决自主创新成果和人才的匮乏问题。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 低碳经济的加快发展急需大量前沿科技人才与科技成果支撑。以新能源领域人才现状为例,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当中受到长期专业技术培训的人不超过50个。在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两年后的今天,全国仅有华北电力大学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学院。另外,传统的创新成果评价认证体系,存在对某些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无法认定的尴尬现实。未来的重大科技成果,很可能来自自学成才的科学工作者,面对现有科学体系不能解释的成果,应当采取“非共识性原则”结合实证的方法加以认定。 5.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低碳消耗的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业,能够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同时避免了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 6.从雨污分流入手,治理城市污染问题。我国的县级城市基本没有雨污分流的设施,大中城市雨污分流设施虽然投资量很大,实施却不够彻底,造成大量污水处理厂的劳动成果被不能彻底实施的雨污分流措施“一票否决”。 7.从我国能源结构入手,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中国能源消耗形式主要为动力消耗、农村采暖和城市集中供暖消费、电能消费3种,其中大约有68%的能源是由各种能源转化为电能后被消费的。而我国电力系统普遍存在着低效率运行和严重能源浪费问题,尤其是在配电和用电两个环节,节能潜力总计为2亿千瓦,占中国电能的20%。重点推广配电用电领域的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可极大提高节能减排效率。 8.低碳经济之路的核心,是建立起我国乃至全球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与循环经济 摘 要 循环经济是我国走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现实选择,是当前经济研究的热点问题。分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阐明技术创新是发展循环经济关键,而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 制度创新 技术创新 循环经济1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1 突破资源约束“瓶颈”,防止经济增长大起大落 我国经济面临的资源约束“瓶颈”正日益凸显。从2003年开始,中国的煤、电、油、运全面紧张,这一现象在2004年尤为明显。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依靠物质资源的高消耗来实现的,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2003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煤炭消费大国和第二石油、电力消费大国,水泥消耗占世界总量50%、铁矿石占35%、氧化铝和铜占20%,而GDP仅占5%,说明我国资源消耗是惊人的,同时伴随高投入的是低产出。据测算,中国每创造一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3倍,是日本的5倍。因此,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2 减轻环境污染压力,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经济增长的背后是资源耗竭、生态破坏、环境恶化,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据世界银行和国内有关机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比重已经高达6%~8%。我国环境污染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2003年七大水系断面检测,达到Ⅲ类水质的仅占5%,而劣Ⅴ类水质高达44%;全国城市有7%缺水;大气中SO2排放量达1 995万t,比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的1 200万t容量高3%;农田化肥农药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地荒漠化、各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等现象严重。淮河治污10年投入600亿,治污水质又回到“原点”。全国“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面临巨大压力,原定目标难以完成。由于2003年全国煤炭消费量陡增,导致全国SO2排放量达到2 220万t左右,比2002年增加293 万t,酸雨控制区内年均pH值小于5的城市比例2003年达到5%,呈明显上升趋势,比2000年上升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可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3 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选择 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掠夺式资源开采方式,势必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注重人口质量的全面提高,注重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资源消耗,克服“绿色壁垒”,提高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更有利于经济增长。一句话,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 技术创新与循环经济 实现循环经济,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而新型工业化道路靠的是技术创新,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追赶时期,注定要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技术创新是关键。 传统经济活动是 “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单程线形的物质流动模式,而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再生化,可以用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从表面上看,循环经济只不过是强调“三废”的回收利用,但这只是一种误解。从技术经济学角度讲,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传统经济增长方式,表现微观技术层面上是资源(能源)消耗增长过快、资源利用效率过低、资源再生化率不高。这一点我国经济增长状况表现尤为突出。因此,从技术角度讲,循环经济要求我们经济发展必须大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调对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和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在保护环境同时实现经济增长。这就是循环经济的技术范式特征。 有关专家指出循环经济的支撑技术体系大体由五类构成: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替代技术是旨在通过开发和使用新资源、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替代原来所用资源、材料、产品和工艺,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环境压力的技术。减量技术是用较少的物质和能源消耗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在源头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技术。再利用技术是延长原料或产品的使用周期,通过多次反复使用,来减少资源消耗的技术。资源化技术是生产或消费过程产生的废弃物通过回收处理,成为有用的资源。系统化技术是指主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考虑,通过构建合理的产品组合、产业组合、技术组合,实现的物质、能量、资金、技术的优化使用的技术,如多产品联产和产业共生技术。 毫无疑问,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要突破原有的技术范式,大力研发和应用环境友好技术,研究清洁生产管理、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排污最小化技术,开展生态工业和产品生态设计理论研究与示范,实现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3 制度创新与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没有制度保障的技术是不能创造出循环经济的。如果只有技术进步,而没有良好的制度安排,再先进的技术也只能束之高阁,无法产业化,技术不能产业化也就无法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由于环境资源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基本的特性,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果某人投资控制污染改善环境,那么其他没有投资的人也可以分享环境改善的好处,即所谓“免费乘车”,那么享受环境好处的人越来越多,愿意投资的人越来越少,势必出现资源耗竭、生态恶化,出现“公地的悲剧”。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投资设备控制污染、则势必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产品竞争力,企业没有激励控制污染。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一个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框架的利益分配体系。1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1)为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提供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安排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做到“谁使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有奖有罚,形成良性激励机制。在美国,政府充分发挥绿色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开发和节能技术的应用,每购买一辆新能源的汽车可减免联邦税2000美元。每回收处理一条废旧轮胎,国家都给相应补贴,企业利用轮胎进行加工,制造成胶粉、添加剂等,获得新的收益。而在我国,如果企业自己花钱收购处理旧轮胎,这便增加企业成本,使许多企业不能盈利。因此,国家应通过减税、补贴和信贷政策,鼓励循环经济型企业的发展,使他们能获得比传统工艺更高的价格优势和效益。制度安排使经济主体的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与收益相联系,提高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保障其投资利益。 (2)制度创新为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提供约束和规范标准,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如制定循环经济技术规范、框架以及行为准则,从而使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的实现具有行为度量的标准,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信息成本,减少技术创新的障碍。 (3)降低技术创新的交易费用。好的制度安排可以通过降低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抑制“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提供稳定的预期而降低交易费用,促进技术进步,并使技术产业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 制度创新重点领域 (1)创建科技创新的激励制度。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技术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循环经济科研队伍建设,健全科技人员激励政策体系,通过实施人才工程促进技术创新;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科技制度创新鼓励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与企业实现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循环经济产业化。 (2)制定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重组。尽快研究制定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实施强制性的耗能标准,促进产业结构重组。明确取缔对环境破坏较大的落后工艺、落后技术、落后产品,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支持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要求在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中推行生态化理念。大力发展废旧资源回收、再生利用和安全处置产业,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延长生态工业产业链,以创造更多的社会就业岗位。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因为环境资源的公共性,所以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大众的参与,需要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理念。可以建立国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状况以及企业环境质量。构建一个完全信息的环境质量平台,鼓励公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建立区域环境评估与巡查制度,促进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4)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严格法律约束。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予以立法。德国和日本最先尝试以法律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德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颁布了《包装条例》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包装条例》要求生产商和零售商首先减少直至消除不必要的包装,其次要求对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则系统地运用3R原则来解决废弃物问题。在日本,2000年批准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这部法律对推进循环经济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日本还颁布了《容器包装循环法》、《家电循环法》、《废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处理法》、《绿色采购法》等法律,这些法律构建了一个资源回收与再生利用方面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参考文献1 马凯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J]宏观经济研究,2004(3)2 解振华 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几点思考[J]环境保护,2004(1)3 齐建国 关于循环经济理论与政策的思考[J] 经济纵横,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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