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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术不端的重大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30 00:28:13

论文学术不端的重大案例

近日,南昌大学发布通报称,该校生命科学学院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系原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涛及相关人员撰写的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现决定给予江涛通报批评,撤销其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资格;给予江涛取消其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导师资格,取消其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出站资格等处理。说起剽窃,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我们经常会在电视里看到,电视里我们常常看到明星剽窃他人作品,甚至把人家的作品搬上荧幕。当然我们知道有些学术成果是不能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但有些却是可以公开发表和出版的。

剽窃是指在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的学术成果、文字材料等剽窃给他人使用。而抄袭是指将他人的论文或著作中相关的内容进行简单的加工后,直接用自己的语言或文字来进行表达。其实简单的说,剽窃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而抄袭则是一种侵权行为。剽窃和抄袭虽然在形式上有一些区别,但是本质上都属于侵权行为。而学术不端行为其实就是指没有通过正确有效的途径实现其思想或成果内容的正当性,而是在没有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发布、发表和出版。

剽窃和抄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抄袭的对象,无论是文字还是图像,还是别人的东西,无论是字句还是语句,他们都不是一个人的,而是属于两个以上的人。那么我们在了解两个以上的人剽窃别人的情况时,首先应该明白的一点,那就是剽窃的对象是别人的。 而抄袭的对象也应该是两个以上的人的所有东西。至于为何大家总是习惯把“只偷不写”挂在嘴边,其实这个现象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个方面就是抄袭的标准一般都不统一。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简介编辑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2如何避免编辑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一类是由于马虎、疏忽而发生的失误。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同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有共同的特点,但是在某些细节上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理工科领域,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数据处理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文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丝毫的虚假。研究人员应该忠实地记录和保存原始数据,不能捏造和窜改。虽然在论文中由于篇幅限制、写作格式等原因,而无法全面展示原始数据,但是一旦有其他研究人员对论文中的数据提出疑问,或希望做进一步了解,论文作者应该能够向质疑者、询问者提供原始数据。因此,在论文发表之后,有关的实验记录、原始数据仍然必须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一般至少要保存5年,而如果论文结果受到了质疑,就应该无限期地保存原始数据以便接受审核。如果研究人员没有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却谎称做过,无中生有地编造数据,这就构成了最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一——捏造数据。如果确实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也获得了一些数据,但是对数据进行了窜改或故意误报,这虽然不像捏造数据那么严重,但是同样是一种不可接受的不端行为。常见的窜改数据行为包括:去掉不利的数据,只保留有利的数据;添加有利的数据;夸大实验重复次数(例如只做过一次实验,却声称是3次重复实验的结果);夸大实验动物或试验患者的数量;对照片记录进行修饰。人们已习惯用图像软件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绘制论文插图,因此又出现了窜改数据的新形式。例如,由于原图的阳性结果不清晰,就用图像软件添加结果。如果没有窜改原始数据,只是通过调节对比度等方式让图像更清晰,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添加或删减像素,则是不可以的。论文撰写在撰写论文时,首先要避免剽窃(或抄袭,在本文中,我们对剽窃和抄袭二词的使用不做区分)。剽窃是指在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语句时没有做恰当的说明。认识误区第一:认为只有剽窃他人的观点(包括实验数据、结果)才算剽窃,而照抄别人的语句则不算剽窃。例如,有些人认为,只要实验数据是自己做的,那么套用别人论文中的句子来描述实验结果就不算剽窃。也有人认为,只有照抄他人论文的结果、讨论部分才算剽窃,而照抄他人论文的引言部分则不算剽窃。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是自己的实验数据,在描述实验结果时也必须用自己的语言描述,而不能套用他人的语句。引言部分在介绍前人的成果时,也不能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第二:只要注明了文献出处,就可以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在论文的引言或综述文章中介绍他人的成果时,不能照抄他人论文或综述中的表述,而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复述。如果是照抄他人的表述,则必须用引号把照抄的部分引起来,以表示是直接引用。否则的话,即使注明了出处,也会被认为构成文字上的剽窃。虽然对科研论文来说,剽窃文字的严重性比不上剽窃实验数据和结果,但是同样是一种剽窃行为。适度标准在看待剽窃的问题上,也要防止采用过分严格的标准。这需要注意3种情形:一、必须对别人的观点注明出处的一般是指那些比较新颖、比较前沿的观点,如果不做说明就有可能被误会为是论文作者的原创。对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常识、即使不做说明也不会对提出者的归属产生误会的观点,则可以不注明出处,例如在提及自然选择学说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达尔文《物种起源》,在提及DNA双螺旋结构模型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沃森、克里克的论文。二、有可能构成语句方面的剽窃的是那些有特异性、有一定的长度的语句,由不同的人来书写会有不同的表述,不可能独立地碰巧写出雷同的句子。如果语句太短、太常见(例如只有一两句日常用语),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对实验材料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书写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么就不存在剽窃的问题。三、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因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绍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确说明也不会被读者误会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没有必要一一注明观点的出处。科普文章必须着重防止的是表述方面的剽窃,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介绍。在论文中引用他人已经正式发表的成果,无须获得原作者的同意。但是如果要引用他人未正式发表的成果(例如通过私人通信或学术会议的交流而获悉的成果),那么必须征得原作者的书面许可。在论文注解中应该表明物质利益关系,写明论文工作所获得的资助情况。特别是如果是由某家相关企业资助的研究项目,更不应该隐瞒资金来源。论文署名只有对论文的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才能够做为论文的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对该论文的工作作出了最直接的、最主要的贡献的研究者,一般是指做了论文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实验的人。论文的通讯作者是就该论文负责与期刊和外界联系的人,一般是论文课题的领导人,为论文工作确定了总的研究方向,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对其他作者进行了具体指导。在多数情况下,通讯作者是第一作者的导师或上司,但是也可以是第一作者的其他合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论文的其他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一部分实质贡献的人,例如参与了部分实验工作。在确定论文的署名时,要注意不要遗漏了对论文工作作出实质贡献的人,否则就有侵吞他人的学术成果的嫌疑。但是也不要让没有作出实质贡献的人挂名。第一作者的导师、上司或赞助者并不等于天然就是论文的通讯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对论文工作进行过具体指导,也不宜担任论文的通讯作者或其他作者。论文的合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如果只是曾经对论文工作提出过某些非实质性的建议,或者只是在某方面提供过帮助,例如提供某种实验试剂,允许使用实验仪器,或帮助润色论文的写作,那么也不宜在论文中挂名,而应该在论文的致谢中表示谢意。有的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鼓励投稿者在论文尾注中具体说明各个作者对论文所作的贡献。论文一般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初稿,然后向共同作者征求意见。论文的任何结论都必须是所有的作者一致同意的,如果某个作者有不同意见,他有权利退出署名,撤下与其有关的那部分结果。在论文投稿之前,所有的作者都应该知情并签名表示同意。不应该在某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他列为共同作者。一篇论文一般只有一名第一作者和一名通讯作者。如果有两个人的贡献确实难以分出主次,可以以注明两人的贡献相等的方式表明该论文有两名第一作者。但是一篇论文有多于两名的第一作者,或有多于一名的通讯作者,都是不正常的现象,会让人猜疑是为了增加一篇论文在评价工作中的使用价值所做的安排。论文的署名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如果在论文发表后被发现存在造假、剽窃等问题,共同作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应该以不知情做为借口,试图推卸一切责任。造假者、剽窃者固然要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但是共同作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要轻易在自己不了解的论文上署名。论文发表在有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是发布学术成果的正常渠道。重要的学术成果应该拿到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接受国际同行的评议。一篇论文只能投给一家期刊,只有在确知被退稿后,才能改投其他期刊。许多学术期刊都明文禁止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重复发表则占用了期刊宝贵的版面,并且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的纠纷(许多期刊都要求作者全部或部分地把论文的版权转交给期刊)。如果一组数据已经在某篇论文中发表过,就不宜在新的论文中继续做为新数据来使用,否则也会被当成重复发表。如果在新论文中需要用到已发表论文的数据,应该采用引用的方式,注明文献出处。先在中国期刊上发表中文论文,再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同一内容的英文论文,这种做法严格来说也是重复发表,但是由于有助于促进国际交流,所以也没有必要深究。但是不宜先发表英文论文,再翻译成中文重复发表。在论文发表之前,不宜向新闻媒体宣布论文所报告的成果。一些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都规定不应把论文结果事先透露给新闻媒体,否则有可能导致被退稿。研究者对未发表的成果拥有特权,有权不让他人了解、使用该成果。期刊编辑、审稿人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透露或自己使用受审论文提供的新信息。但是研究成果一旦写成论文发表,就失去了特权,他人有权做恰当的引用和进一步了解该成果的细节。国家资助的成果发表后应该与同行共享。学术履历学术履历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能够客观准确地了解、评价你的受教育经历和学术成就,因此应该只陈述事实,不要自己做主观评价,更不要拔高、捏造学历和成果。中国习惯于把还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提前称为博士,但是在正式介绍和学术履历中,不应该把还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写成博士。在履历中应该写明自己获得的各种学位的时间,如果还未获得的,可注明预计获得的时间。由于美国医学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美国医学院毕业生一般都获得医学博士学位(M.D.),毕业后可以从事博士后研究,这就导致中国医学院毕业生虽然只有学士、硕士学位,也可以以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名义到美国实验室工作。这是由于中美两国的教育体制不同造成的“误会”。这种特殊的“博士后”不应该因此就在学术履历中声称自己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因为很显然,一个没有博士学位的人是不可能做博士后研究的。在介绍自己在国外的学习、研究经历时,不应该利用中英表述的差异,通过“翻译技巧”来拔高自己在国外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成就。例如,不应该把博士后研究人员(Postdoctoral Research Fellow)翻译成“研究员”,让人误以为是和中国研究员一样与教授平级的职称;不应该把在国外获得的研究资助称为获“奖”,虽然这类研究资助的名称中有时会用到award一词,但是与由于学术成就而获得的奖励(prize)是不同的。在论文表中列举自己做为共同作者的论文时应该保留论文原有的排名顺序,不应该为了突出自己而改变论文排名顺序。采用黑体字或画线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突出则是可以的。如果一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列出,那么应该在列出的最后一名作者后面注明etc,让读者清楚地知道后面还有其他作者未列出来。有的人只把作者名字列到自己为止,又不注明etc,让读者误以为他是论文的通讯作者(按惯例通讯作者是最后一名作者),这是一种误导行为。在论文表中应该只包括发表在经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不应该把发表在会议增刊上的会议摘要(Poster,Meeting Abstract)也列进去充数。如果要列出会议摘要,应该单独列出,或者清清楚楚地注明属于会议摘要。在列出发表的学术专著时,应该清楚地写明自己的贡献。如果自己只是专著的主编,应该注明“编”或“Ed.”,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专著的作者。如果自己只是参与写作专著中的某个章节,也应该注明该章节,而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整本专著的作者。

有很多在物理学史上学术不端的例子成为丑闻。

STAP细胞造假事件:2014年1月29日,两篇论文引发全球干细胞学术的关注。论文作者是小保方晴子,在论文中,她发现了更简便培养STAP的方法,预示着器官移植成为可能,引起了轰动。在媒体的炒作下,小保方晴子被视为“国宝”般的人物,被追捧为日本的居里夫人。

很快,科学家指出论文有造假的成分,4月1日,调查委员会宣布存在造假,论文的其他作者撤回论文。所有人都认定造假的情况下,小保方晴子坚称STAP是真的。相关机构同意小保方晴子证明清白,8月5日,小保方晴子的导师—笹井芳树自缢身亡。11月30日,STAP提前结束。12月19日,相关机构发布验证计划终止。”同天,小保方晴子辞职,这桩科学丑闻终于结束。

布朗洛和N射线闹剧

伦琴发现X射线后,1903年,布朗洛宣布发现N射线的存在。法国科学院公布之后,兴起研究N射线的热潮,仅法国科学院在1904年上半年就有54篇和N射线存在关系的论文,好像是真的一样介绍N射线这种物质,指出肌肉、神经和脑等可以发出N射线。为了表彰布朗洛,法国科学院向布朗洛颁发奖金。按照布朗洛提供的实验方法,没有科学家发现N射线的存在。伍德弄清真相,跑到法国,请布朗洛做实验。伍德像着“皇帝新衣”的样子,讲他看不见N射线的存在,在《自然》发表其观点。

由于人们迷信权威,不相信他会做出蒙大众的事情来。在伍德建议下,《科学评论》设计实验:在两个木盒中,装有发射N射线的回火钢片,装有不会发射N射线的铅片。外观一样,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让布朗洛判断哪个盒子发射N射线。难住了布朗洛,因为根本没有见过N射线。N射线只是他的臆想而已。这一闹剧,成为著名的丑闻。

1.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该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最近,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2. 2009年的岁尾对于井冈山大学的讲师刘涛和钟华来说将是难跨过的一道年关,他们在2007至2008年共发表70篇论文的骄人战绩变成了一场难以收拾的闹剧。日前,一份三人署名的社论通告近期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上,认为刘涛和钟华的70篇论文涉嫌伪造数据,明确指出,这些研究“是不可能从这些数据中产生的操作”的“学术欺”。消息在国内引起热议,对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来说,更是平地惊雷。张泰城:原来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感到非常震惊。其中一个人在外面学习,我们把他叫回来,停职调查,一经查实我们会严肃处理。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学校对这样学术造假、篡改数据的行为是非常痛恨的,井冈山精神就是实事求是。除了论文数据涉嫌造假,两名作者的身份也从讲师摇身变成了教授和博士,许多网友对这双重欺非常愤慨。记者采访了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在万继抗的介绍中,第三重造假又浮出水面。万继抗:刘涛是搞工学的,从专业发展上他不可能在这个领域里研究,但他偏偏在这个领域里发这么多文章(27篇)。他也是受到钟华的启发,钟华私下里把这里面的奥秘告诉他,然后他就也有意在上面发文章。名利驱使应是关键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两名讲师为了发表论文不惜频频犯错,许多评论都指向职称评定,调查中记者发现,名利的驱使才是关键。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跟他们两个评职称应该都没有关系,如果2007年的文章应该在2007年初或2006年做的,但他们都是讲师,到现在还是讲师。万继抗:不好认定他们是为了评职称而造假,如果是为了评职称他不会要求这么多论文,不会要求在一个刊物、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发几十篇,这已经是有点疯狂的行为了。他不是职称评定的导向功能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被三大检索系统检录的文章,篇数都很低的,不会要求有几十篇之多,(应该是)是个人名和利的驱使了。万继抗也表示了对刘涛和钟华的痛心。万继抗:这两个老师这种情况我们也很痛心,30多岁,正在一个好的趋势当中,出现这么严重的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对他们将来的发展肯定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一条“高压线”啊。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表示,论文涉嫌造假1年前也引起了学校的怀疑,但刘涛和钟华草率的解释导致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忽视。张泰城:他们发论文的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是知道的,因为我们会统计。一开始就怀疑他造假,觉得怎么会发表这么多,后来他们说晶体这种比较容易,发现一个分子的结构有点差异。《晶体学报》社论表示,调查仍在继续,所有由井冈山大学投递到《结晶学报》相关卷册的稿件现已被标记,并检查其真实性,问题论文数量可能继续攀升。不少人评价,这是“井冈山大学”被拖入了黑名单,这意味着,未来,有可能来自这个学校的任何论文,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坦言,负面影响需要一一面对。万继抗: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广泛,这个是肯定的。对井大的形象、对井冈山大学的教师都会产生影响,如果《晶体学报》采取一些制裁的措施,这也是情理之中,网友有批评也是情理之中。3. 黄宗英,男,1993年攻读北大美国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留校任教,1997年8月晋升为副教授,事发前是系工会主席。对黄展开调查起因于今年1月2日,一网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袭之作———评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灭的诗魂〉》。这位署名为“钟南虎”的网友以7000余字篇幅详细罗列《艾》书的剽窃细节,认为黄的《艾》书乃基本直接剽窃自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此后,北大外语学院成立学术小组进行调查。2月18日,黄宗英提交《自查报告》,认为“直接从《艾略特传》中译本抄袭而来的”文字只占总字数的25.6%,其他是用“采用”、“参照”、“改写”、“改译”等方法,不算直接抄袭。对于其他书稿以及论文存在的问题,黄则予以否认。但《北京大学英语系核查组关于黄宗英学术剽窃行为的评价报告》称,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艾》书剽窃部分占到全书的74%。同时,黄宗英在国际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一个人本身就是一座城市”:威廉斯的〈帕特森〉》,基本上是对三位美国学者论述长诗《帕特森》的原文进行缝补连缀而成的抄袭作品。《北京大学英语系有关黄宗英学术违规问题的定性意见和处理意向》显示,今年1月起,北大英语系学术小组对黄宗英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学术成果:《艾略特———不灭的诗魂》(长春出版社1999年)、《抒情诗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英诗《古舟子咏》详注、8篇学术论文,以及1篇英文国际会议论文的审查发现,“所有发表著作均有明显剽窃问题,且程度严重,面积大……有严重剽窃情节的文章达20篇”。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日前被院方解聘。黄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已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发表。4. 黄庆,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首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和西南交大副校长。西南交大经管学院院长贾建民在内的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作出认定结论,称“黄庆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随后西南交大对黄庆的抄袭问题作出处理,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最近记者从西南交大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校现任领导名单中,曾经担任该校副校长的黄庆没有名列其中。5. 学生举报导师:全国最早的案例是2011年山东大学博士后甄鹏举报其硕士阶段的导师山东大学物理学院教授李华学术不端。 与此相关联,甄鹏将其同事起诉到法院,最后闹到最高人民法院。此事经《济南时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和公共频道报道,科学网、新浪网等转载,引起当时的广泛关注。2014年初,复旦大学王宇澄举报其导师王正敏院士成为舆论热点。 这是第二起学生举报导师事例。

学术不端论文案例

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

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中国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

仅2009年中国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就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

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

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

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2009年4月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2009年5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2009年6月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

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2009年8月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

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1.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该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最近,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2. 2009年的岁尾对于井冈山大学的讲师刘涛和钟华来说将是难跨过的一道年关,他们在2007至2008年共发表70篇论文的骄人战绩变成了一场难以收拾的闹剧。日前,一份三人署名的社论通告近期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上,认为刘涛和钟华的70篇论文涉嫌伪造数据,明确指出,这些研究“是不可能从这些数据中产生的操作”的“学术欺”。消息在国内引起热议,对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来说,更是平地惊雷。张泰城:原来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感到非常震惊。其中一个人在外面学习,我们把他叫回来,停职调查,一经查实我们会严肃处理。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学校对这样学术造假、篡改数据的行为是非常痛恨的,井冈山精神就是实事求是。除了论文数据涉嫌造假,两名作者的身份也从讲师摇身变成了教授和博士,许多网友对这双重欺非常愤慨。记者采访了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在万继抗的介绍中,第三重造假又浮出水面。万继抗:刘涛是搞工学的,从专业发展上他不可能在这个领域里研究,但他偏偏在这个领域里发这么多文章(27篇)。他也是受到钟华的启发,钟华私下里把这里面的奥秘告诉他,然后他就也有意在上面发文章。名利驱使应是关键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两名讲师为了发表论文不惜频频犯错,许多评论都指向职称评定,调查中记者发现,名利的驱使才是关键。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跟他们两个评职称应该都没有关系,如果2007年的文章应该在2007年初或2006年做的,但他们都是讲师,到现在还是讲师。万继抗:不好认定他们是为了评职称而造假,如果是为了评职称他不会要求这么多论文,不会要求在一个刊物、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发几十篇,这已经是有点疯狂的行为了。他不是职称评定的导向功能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被三大检索系统检录的文章,篇数都很低的,不会要求有几十篇之多,(应该是)是个人名和利的驱使了。万继抗也表示了对刘涛和钟华的痛心。万继抗:这两个老师这种情况我们也很痛心,30多岁,正在一个好的趋势当中,出现这么严重的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对他们将来的发展肯定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一条“高压线”啊。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表示,论文涉嫌造假1年前也引起了学校的怀疑,但刘涛和钟华草率的解释导致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忽视。张泰城:他们发论文的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是知道的,因为我们会统计。一开始就怀疑他造假,觉得怎么会发表这么多,后来他们说晶体这种比较容易,发现一个分子的结构有点差异。《晶体学报》社论表示,调查仍在继续,所有由井冈山大学投递到《结晶学报》相关卷册的稿件现已被标记,并检查其真实性,问题论文数量可能继续攀升。不少人评价,这是“井冈山大学”被拖入了黑名单,这意味着,未来,有可能来自这个学校的任何论文,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坦言,负面影响需要一一面对。万继抗: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广泛,这个是肯定的。对井大的形象、对井冈山大学的教师都会产生影响,如果《晶体学报》采取一些制裁的措施,这也是情理之中,网友有批评也是情理之中。3. 黄宗英,男,1993年攻读北大美国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留校任教,1997年8月晋升为副教授,事发前是系工会主席。对黄展开调查起因于今年1月2日,一网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袭之作———评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灭的诗魂〉》。这位署名为“钟南虎”的网友以7000余字篇幅详细罗列《艾》书的剽窃细节,认为黄的《艾》书乃基本直接剽窃自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此后,北大外语学院成立学术小组进行调查。2月18日,黄宗英提交《自查报告》,认为“直接从《艾略特传》中译本抄袭而来的”文字只占总字数的25.6%,其他是用“采用”、“参照”、“改写”、“改译”等方法,不算直接抄袭。对于其他书稿以及论文存在的问题,黄则予以否认。但《北京大学英语系核查组关于黄宗英学术剽窃行为的评价报告》称,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艾》书剽窃部分占到全书的74%。同时,黄宗英在国际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一个人本身就是一座城市”:威廉斯的〈帕特森〉》,基本上是对三位美国学者论述长诗《帕特森》的原文进行缝补连缀而成的抄袭作品。《北京大学英语系有关黄宗英学术违规问题的定性意见和处理意向》显示,今年1月起,北大英语系学术小组对黄宗英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学术成果:《艾略特———不灭的诗魂》(长春出版社1999年)、《抒情诗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英诗《古舟子咏》详注、8篇学术论文,以及1篇英文国际会议论文的审查发现,“所有发表著作均有明显剽窃问题,且程度严重,面积大……有严重剽窃情节的文章达20篇”。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日前被院方解聘。黄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已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发表。4. 黄庆,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首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和西南交大副校长。西南交大经管学院院长贾建民在内的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作出认定结论,称“黄庆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随后西南交大对黄庆的抄袭问题作出处理,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最近记者从西南交大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校现任领导名单中,曾经担任该校副校长的黄庆没有名列其中。5. 学生举报导师:全国最早的案例是2011年山东大学博士后甄鹏举报其硕士阶段的导师山东大学物理学院教授李华学术不端。 与此相关联,甄鹏将其同事起诉到法院,最后闹到最高人民法院。此事经《济南时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和公共频道报道,科学网、新浪网等转载,引起当时的广泛关注。2014年初,复旦大学王宇澄举报其导师王正敏院士成为舆论热点。 这是第二起学生举报导师事例。

目前,北京电影学院已成立调查组。四川大学官网则将翟天临列入“学术不端案例”公示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也发声明,将根据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调查结论做出处理。

学术造假在很多国家都有案例。美国也时有发生学术不端或者学术造假的事情,严重的话可能是要坐牢的。

但国内对此制度和规定并不完善,也许对翟天临来说只是一场风波。

在美国,一旦有研究人员被发现有学术不端的嫌疑,学校就需要启动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如果涉及到联邦基金,学校需遵照2000年美国白宫颁布的、适用于全美所有研究人员的 《关于科研不端的美国联邦政策》(. Federal Policy on Research Misconduct)

经过调查后,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申请国家课题项目;禁止申请联邦基金等等。学术不端者会被警告、降级、撤职和解除合约外,还会面临取消教授资格、基金会和学术期刊对其“敬而远之”、一定期限内被禁止申请项目和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惩处。

美国许多大学都建立了学术诚信守则准则,美国高校学术不诚实行为一旦被发现,挂科、开除甚至遣返都是常见的处罚

学术修养不端的案例论文

也有人认为,学术不端主要指学者涉及抄袭、剽窃的不良行为,也指学者恶意的一稿多投行为。抄袭主要指抄袭者将被抄袭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剽窃主要指剽窃者将被剽窃者的文字或学术观点,经过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抄袭是公开的,剽窃是偷偷的、暗地里的。 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体现了崇高师德,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为教学科研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通知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是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是伪造注释;五、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是其他学术不端行为。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知强调,高等学校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人要维护其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高等学校要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高等学校要通过校内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各高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部属高校及时报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年底前,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国内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造假事件就有: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2009年4月●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2009年9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请材料齐全

学术不端行为之我见 每一年的年终总会有一些“新词”出现,用以代表这一年所发生过的“热点”事件。对于马上就要结束的2019年来说,“学术不端”这个词绝对不会被落下。但“学术不端”绝不是2019年才出现的新词,关于这一词最早什么时候出现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法考证,但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有了治学之术,就有“学术不端”出现。然而近几年国内外屡屡爆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着实让人咋舌,而更使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之中又不乏有学术大牛的身影频频出现。前面说“学术不端”渊源已久,那么为什么本应是象征着真理、科学、诚信的学术净土上会一直伴生这样格格不入的“异类”,为什么在这个对其“人人喊打”的时代,这种理应早被灭绝的“异象”却还屡见不鲜,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年初,“翟博士”一句“不知道什么是知网”的无心之言,却迅速激起热心网友的“好奇心”,感慨于这个时代网络这把双刃剑所拥有巨大力量,很快“翟博士”引以为豪的学术成就就被“好奇的”网友们翻了个底朝天,自此打响了2019年学术不端的“第一枪”。而这一枪不仅打掉了假博士的学霸人设,使“学术不端”进入了大众视野,也开启了今年“学术不端”的链式反应。从三月份到五月份接连爆出的研究生论文抄袭事件一直到最近涉及诸多知名教授、杰青、两院院士的学术丑闻,使得2019年的学术圈的“瓜”越来越大。 那么到底什么是“学术不端”呢?借助网络,可以搜索到很多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解释,综合起来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在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更广泛的像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现在也还发生着,但是像目前的中国这样如此泛滥,以至于严重到快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其表现形式不仅在人数众多、发生频繁,机构多样,而且表现在涉及范围广到了上至院士、教授、下至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早在两年前,国际权威医学杂志《肿瘤生物学》就将多达107篇的中国医学论文集中撤稿,以至于创下“国外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最多,单个期刊撤稿总量最多,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总量最多”的一系列记录,这次撤稿风波也使得中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遭受重创。鉴于今年年初“翟天临事件”再一次使学术不端行为映入大众眼帘,于是各大高校相继发出《联合宣言》,高呼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内部自纠自查,让学术回归纯粹。伴随着这一季毕业生对一夜间突然升高查重率的郁闷叫苦声,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行业标准(CY/T174-2019)。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也陆续开展了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科研诚信培养相关的课程以及讲座。一时间多种措施齐上好像控制住了这个多年来的顽疾,但很快,随着时间推移,后续又有相关学术不端行为被报道出,这时我们再也不能像一开始一样,仅仅把这一切都归于中国高校缺乏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这一个原因。 有人认为,使中国的学术不端那么难管的原因一个是学术不端这一概念一直难以界定,因为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文化学科背景的人们来说学术不端的定义都是有分歧的。第二就是调查代价高,对于部分学术不端难以完全防范,相应的管理策略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有时只能查出过去的不端行为,对于防范未来并没有什么作用。第三就是现在大多都为合作式科研,因此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行为责任人接受应有的处罚,以至于每次发现学术不端行为最终结果都是“躲过这一阵风声就没事了”,最后不了了之。结果引来更多的人效仿,不仅没有起到管控作用,反而促进了这种行为发生。 作为一个才刚刚涉足科研半步的小白,正准备好好拼搏一番时,却听闻了这么多令人不敢相信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中间又涉及了那么多代表你所奋斗领域顶峰的学术大牛,以至于我刚刚才树立起来的科学信仰差点崩塌,真的感觉到非常痛心。当今的科研环境“灌水”现象普遍发生,就我所涉及的生物医学来说,“灌水”的难度低到了什么程度简直不可想象,以至于有人说:生物医学是门玄学,实验做不出来,就P个图,实验做不出来,那就先想结论,已经有了结论,就把数据往结论上做,反正没人看的出来。但真正的科研之路,是漫长、艰苦和枯燥的。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无意的错误可以被改正,这无关学术道德,但有意的错误是存在主观恶意的,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相应的舆论谴责和处罚。 人之持身立事,常成于慎,而败于纵。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是科研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学术不端,科研失信,不仅践踏了科学尊严,还浪费了相关共同体的时间和资源,损害了国家的科研形象。学术不端是顽疾,但不是绝症,治得好,我们也一定、必须要把它治好,而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发力出台落实监管措施,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参与学术科研的个体做到洁身自好,谨言慎行,拒绝一些学术不端行为,从决定要做科研那一刻起就杜绝“划水”。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地方照不到太阳,但只要我们能时刻记得自己最初为什么出发,心里有目的地,那么无论这一路多么曲折,我们也不会迷失在黑暗之中,耐心守得云开,总会看见月明。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

一、保持原创性

二、严禁抄袭和作弊

三、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

四、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

本科论文学术不端案例

嘿嘿,可以混个银行的行长来当。正如这个:

网报 重庆大学学位研究生张循研究生论文抄袭,部分抄袭都能拿到学位!!现在还当了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一个行长!有图有真相!!!

有很多在物理学史上学术不端的例子成为丑闻。

STAP细胞造假事件:2014年1月29日,两篇论文引发全球干细胞学术的关注。论文作者是小保方晴子,在论文中,她发现了更简便培养STAP的方法,预示着器官移植成为可能,引起了轰动。在媒体的炒作下,小保方晴子被视为“国宝”般的人物,被追捧为日本的居里夫人。

很快,科学家指出论文有造假的成分,4月1日,调查委员会宣布存在造假,论文的其他作者撤回论文。所有人都认定造假的情况下,小保方晴子坚称STAP是真的。相关机构同意小保方晴子证明清白,8月5日,小保方晴子的导师—笹井芳树自缢身亡。11月30日,STAP提前结束。12月19日,相关机构发布验证计划终止。”同天,小保方晴子辞职,这桩科学丑闻终于结束。

布朗洛和N射线闹剧

伦琴发现X射线后,1903年,布朗洛宣布发现N射线的存在。法国科学院公布之后,兴起研究N射线的热潮,仅法国科学院在1904年上半年就有54篇和N射线存在关系的论文,好像是真的一样介绍N射线这种物质,指出肌肉、神经和脑等可以发出N射线。为了表彰布朗洛,法国科学院向布朗洛颁发奖金。按照布朗洛提供的实验方法,没有科学家发现N射线的存在。伍德弄清真相,跑到法国,请布朗洛做实验。伍德像着“皇帝新衣”的样子,讲他看不见N射线的存在,在《自然》发表其观点。

由于人们迷信权威,不相信他会做出蒙大众的事情来。在伍德建议下,《科学评论》设计实验:在两个木盒中,装有发射N射线的回火钢片,装有不会发射N射线的铅片。外观一样,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让布朗洛判断哪个盒子发射N射线。难住了布朗洛,因为根本没有见过N射线。N射线只是他的臆想而已。这一闹剧,成为著名的丑闻。

学生涉嫌学术不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起到了预防学生在学术论文方面作弊的警示作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5月30日发布了一篇通告,具体内容就是说他们学校有两个学生,在做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时候作弊了。

西电在通告中,说我们学校收到了有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雷某某和卢某某,存在学术不端正的问题,然后经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了相关的调查。

当然了本文中,西电并没有详细说明,到底是谁去向学校反应的关于这两名学生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造假的事情,也许是出于对举报人的保护,其实关于学术不端的事情,各大高校相继爆出不少。

在西电的通报中,明确指出,雷某某和卢某某两名学生,在做毕业设计的时候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代码,并通过购买的代码完成了毕业论文,和部分的实验结果,显然,这其中存在一条很大的利益链条,通报中并未过多提及。

最后在通报中,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期间不得申请学位,同时取消卢某某研究生推免资格。

在处理决定这 一句话中,可以看出,卢某某和雷某某,虽然在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上作弊,但是也受到了很严厉的处罚,首先说【留校察看一年】这就意味着,推迟一年毕业,而且毕业档案上也会记录,对个人的前途影响是很大的。

然后第二个处分【取消卢某某研究生推免资格】,这是什么意思呢,【研究生推免】:意思就是指不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形式。这个意思用直白的话来说,本来这个学生卢某某,可以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被学校保送研究生,结果这个事情一出来之后,取消了卢某某的保送研究生资格。

根据国家规定,建议免试的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推荐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而学生卢某某就是属于这种保送研究生,如果不出这个事情,卢某某在毕业之后就可以直接被保送研究生。

最后在通报中,学校表示以后会加强关于毕业生在论文和毕业设计上的管理,这一次的事件可以说对很多大学毕业生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

西电事件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有哪些警示作用

一、震慑

学术不端的事情,一经被查实,对于学生的打击是很大的,首先档案上留下了污点,已经取得的毕业证或者是研究生资格、博士学位、硕士学位,都会被取消,所以严厉打击学术不端,可以震慑那些想要在论文和毕业设计上面作弊的人,也让所有学子们引以为戒!

二、学术把关不严的追责对学校的警示

学生在毕业论文和设计上作弊,如果审核老师没发现,通过了,之后被查出来,比如【翟天临】事件,不但已经取得的学位被取消,就连他的导师都被取消了博导资格。相关的学校方面责任人都受到了处罚,所以打击学术不端,对学校相关的老师也是一个震慑和警示。

三、各大高校屡次爆出学术不端事件对教育部门规范和加强监管的警示

这些年,关于学术不端的事情屡屡发生【厦门大学、天津大学两硕士论文雷同事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不端事件】、【科技部通报24起部分高校医学科研诚信案件】、【影视明星翟天临论文造假事件】、【清华大学博士生学术不端被撤销学位事件】、【中科院女博士黄凌琳学术造假被撤销博士学位事件】等等关于学术不端的事件相继被爆出,那么这也对教育部门关于这方面监管漏洞的警示!

学生涉嫌学术不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起到了对学生在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方面不能作弊的警示,也给负责毕业论文审核的老师一个警示,如果故意放水,那么一旦查出来,就会饭碗不保!

学术不端行为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学术的意义是求真,探求真理本来应该是每个学者的崇高职责,诚实也应该是治学的最基本的态度。人类的活动很难找出还有哪一种像学术这样强调真实,学者也因之受到公众的敬仰,甚至被视为社会的良心。如果科学界的声誉由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频发而受到严重损害,败坏了科学研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那么必然会阻碍科学的进步,因为做科学研究是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的,需要有科研资金的提供,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科研环境的。没有了这些因素,科学就很难发展。学术不端行为也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在使用国家资金,学术造假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有的学术造假是和经济腐败相勾结的,是为了推销假药、假产品的,那么就是在消费者的钱,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规范,在科研资源、学术地位方面造成不正当竞争。如果靠剽窃、捏造数据、捏造学术履历就能制造出学术成果、获得学术声誉、占据比较高的学术地位,那么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搞科研的人,是竞争不过造假者的。而且学术造假还对同行造成了误导。如果有人相信了虚假的学术成果,试图在其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必然是浪费了时间、资金和精力,甚至影响到学位的获得和职务的升迁。受造假者最直接危害的往往是同一实验室、同一研究领域的人。因此,人人都有权利维护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规范、学术道德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中科协完善科技人员诚信档案 防范学术不端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孙自法)被誉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呼吁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者诚信档案,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从事相关管理的人员、机构进行信用监督,以强化科研道德建设、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二十六日闭幕的中国科协“七大”通过《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并在这份用较多笔墨关注科技道德与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出上述呼吁。中国科协强调,科技工作者要自觉抵制相互吹捧、沽名钓誉等学术不端行为,同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申报、推荐、评审、鉴定、答辩、评奖等科技活动中,要淡薄“官本位”观念和“明星”效应,充分尊重学术领域不同意见。要把学术自律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维护学术尊严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科研单位和科技团体要制定科学道德公约,规范、鼓励学术批评,端正学风研风。加强学术道德委员会建设,制定惩戒处罚制度,促进学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改进和完善学术交流制度,健全同行认可机制,帮助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科技人员应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在各项科研活动中体现国家意志,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科技秘密,维护科技安全,牢固树立纳税人意识,确保科技活动有利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同时,科技人员还要保护好、应用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周济在座谈会上指出,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仍有发生,在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损害了学术形象,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他说。周济要求,要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发挥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发挥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座谈会上浙江大学校长杨卫详细陈述了该校发生的贺海波论文剽窃事件事件始末及处理情况。据杨卫介绍,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该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2005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贺的行为在中国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 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分析说,当今中国的“学术失范”之风屡禁不止的现象,首先是学者对自己的“公共知识分子”身份的自我认知不足,忘却了“公共知识分子”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坚守的是民族文化和人类文明中的普适性价值理想。除此之外,媒体本身对“学术研究”的报道也为其罩上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光环”,使“学术研究”带上了人为的“神秘感”,而缺少应有学术精神和严谨性。媒体的这种“广告式”的学术报道,往往连研究领域稍有不同的专家都难以理解,并常常对公众产生误导,但它却为学术机构和个人赢得一些实际的利益。这种做法的一个“隐动力”源自多年来风行的,严重背离学术精神的学术评价、评估和评审体系,其危害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北大校长周其凤说,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周其凤指出,在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上坚持四原则:一、建设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二、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三、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对于学术失范事件,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同时,着重致力于学术失范的预防机制建设,避免潜在的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四、建设表现形式与实质内容并重的成果评价体系。在计算机时代,运用剪切和粘贴太容易不过了,当科学家抛开钻研精神,转而用剪剪贴贴来剽窃科学成果时,不禁令人大失所望。《科学》杂志刊登一个研究组在报告中列出的“潜在剽窃者”名单,这些名单上的作者所著的科学论文与以前曾出版过的作品平均有相似。美发现中日科学家剽窃论文比例略升。该研究小组在《自然》杂志上报告,根据对美国联邦政府PubMed数据库样本的研究显示,约二百分之一的论文系抄袭。该小组利用一种计算机程序,来检测约9000个可疑的重复PubMed数据库资料。研究小组随后发出了163份问卷,分别给潜在剽窃者、被复制论文的原创者以及出版科学刊物的编辑,他们收到了144份答复。研究组指出,受访者的反应强烈而多样,93%的原创者对于被抄袭的情况表示不知道或赞同,潜在剽窃者的答复则更加多样化:28%的人否认抄袭,35%承认错误并表示后悔,22%声称是共同作者,只是未参与撰写手稿,其他人则声称他们不知道别的研究。一个重复别人论文的作者在问卷中表示,“这像是个笑话,一场糟糕的比赛,或者朋友之间糊里糊涂地打赌。10年前发生了这件事情,我深感遗憾。”研究组发现,这位深表遗憾的“开玩笑者”还有8篇论文与别人重复,并且他身为所在国家的某个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研究表明,复制的论文来自全世界各地,其中包括哈佛大学的一篇文章在内。然而,中国和日本的比例略有上升,一些研究者反映有些国家论文剽窃标准过于宽松。最令人震惊的是医学领域的论文剽窃,这可能会影响到医生的诊断和病人的治疗。另外,约42%的重复论文还包括篡改数据、计算或图像。医生根据数据决定治疗方案,科学家根据实验结果做研究决策,因此在剽窃研究中捏造数据非常令人担忧。令人关注的最严重的抄袭是自我剽窃,即研究人员在不同刊物上一次又一次重复自己的论文和旧数据。该研究小组发现自我剽窃案件比剽窃他人案件多8倍。小组研究员加纳表示,科学家也是人,许多院校提出的“要么出版论文要么走人”的要求在绝望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的文章。《自然》杂志发表的一项调查表明,每年约有3%的研究人员被发现有科学上的不端行为,主要是伪造数据及剽窃。在过去十年中,震撼科学界的案例有干细胞研究人员黄禹锡伪造数据,贝尔实验室的天才杰恩·亨德里克·舍恩(JanHendrikSchn)伪造实验结果等。当然,以上的种种行为只占所有科研成果的极少数。研究组工作人员加纳表示,“虽然我们公布的(重复论文)数目看起来像是很多,但是你必须记住有180万论文和PubMed数据库的95%以上的研究都是高品质的精心努力的成果。”加纳说,“我们只是希望,高标准的科学精神无处不在。”(肖荷露)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根治学术不端行为不能完全依靠行为发现后的严重处罚,学者自觉践行学术规范才是治本之策。但是,在这种自觉意识还很弱小的时候,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就显得极为重要。专门的学术规范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要防止因为不了解学术规范而产生的不端行为。当然,除了学术规范的传授,教师自身在学术方面的严谨作风对学生有更好的示范作用。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案例分析

这个问题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太谈一下吧。对此问题多有感触。一,有人愿意闭一只眼如果较真审核的话,别说大学四年本科生,就算是研究生,能够独立研究学习,形成独立思想,有价值观点、成果的论文,往往屈指可数。严格审核的话,学生就不能毕业。大学领导们可不愿意让自己招进来的学生毕不了业,教授们只好闭一只眼,能过且过,容忍抄袭。至于教师职称论文,杂志社只负责收钱刊登,才不管你的论文质量如何。当然,现在审查严格了,他们的标准就变为,只要不抄袭就可以上刊物。

二,有人不得不闭一只眼如果不闭一只眼睛行不行?不行。每年毕业大学生多少?又有多少有价值的课题和题目可以写成论文?拿我学的现当代文学来说,短短三十年的现代文学,能够值得研究的作家就那么多位,可是,研究这些作家的论文早已汗牛充栋,该说的基本都说了,后来研究者还能写什么,只好有良心地东拼西凑,或者粘贴复制。教师职称论文抄袭得少,为什么?因为老师们大多花钱请枪手代写代发,只负责出钱,其它的一概由枪手代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心里不清楚?况且,我就做过枪手。

三,好高骛远的理想主义思维是抄袭难以制止的根本原因那么,可能有人问,大学和教师职称为什么非得需要论文?其实,还有一个问题,难道你没有发现许多公文和制服也往往文不符实吗?比如,单位要求上写满了要做到十不准十争先吧,其实,那是最超凡入圣的人才能做到的,是最理想化的状态。可是,我们把它当做了制服和要求。

对论文的要求同此思维方式,认为最好的,最理想的大学生和在职教师都应该是研究型人才,都应该写得论文。这就是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思维。这种思维方式由来已久,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根深蒂固。可是它不符实际,不是所有学生和教师能写论文,这是多么庞大的知识团体,不过是有少部分人能写会写而已,剩下的不会写,不能写的,只好抄袭,或者找人代笔。这种思维所导致的另一种现象就是一个不得不施,另一个不得不情愿的滑稽却又普遍的现象。各学校和单位的检查与应付检查莫不如此。

我觉得:第一,可能是我国现行的学术领域的评价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往往以论文发表的数量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和评价一位学生和导师,甚至在要求论文数量的基础之上还增加了时间限制。在这种体制下难免会迫使学生和老师对论文急功近利。可以说当前这种僵硬的学术评价机制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第二,可能是当前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惩罚力度不够严格。尽管各大高校为了防止论文抄袭都制定了看似严格的“查重”、“盲审”标准,但很多论文在“查重”、“盲审”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抄袭,即使发现了也没有给予足够严重的惩罚,这就导致很多学生和导师可能会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随便抄一抄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承担多大的责任;第三,这些论文剽窃、抄袭的学生和导师心中对学术的敬畏心不够、责任心不强,他们的学术道德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沦丧。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些涉嫌抄袭的论文中,我们都能看到作者本人签字的《原创性声明》。除此之外,导师责任的缺失以及学校的变相“放水”也滋长了论文抄袭的歪风邪气,高校导师对自己学生的论文指而不导的情况屡见不鲜。面对这样的人我们不禁追问,他们真的适合去做学术研究吗?第四,有不少学生通过考研、考博的方式来躲避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每年考研考博大军中真正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只占很小比例。这样一来,攻读硕士学位就不再只是为了走上科研道路,大多数人只是为了混一纸文凭作为日后找一份好工作的敲门砖。由于完成学位论文是拿到学位的“必修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总是期待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收益,所以“混学位”的现象屡禁不止,而论文抄袭只是极端的表现方式,更常见的是没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拼凑,产出一篇又一篇学术垃圾。面对高校这种令人担忧的困境,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予以打击,才能让学术不端现象在我国学术圈大面积减少甚至是消失呢?第一,应该对教育体制、评价机制进行一定的改革,不应该一切指标唯论文数量是。比方说,国外很多知名高校看中的就不是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而是读书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发表论文的质量。真正有价值的学术上的创新可能不是一年或者三年内能够完成的,它需要长时间的累积和沉淀。强行要求学生和导师在一定期限内发表有价值的论文违背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第二,将现有的学术监督机制执行到位,不能让“盲审”和“查重”流于形式,出现交钱就能过的现象。

也有人认为,学术不端主要指学者涉及抄袭、剽窃的不良行为,也指学者恶意的一稿多投行为。抄袭主要指抄袭者将被抄袭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剽窃主要指剽窃者将被剽窃者的文字或学术观点,经过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论著,并当作自己的成果发表。抄袭是公开的,剽窃是偷偷的、暗地里的。 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长期以来,高等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体现了崇高师德,树立了良好学术风气,为教学科研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通知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七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是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是伪造注释;五、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是其他学术不端行为。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知强调,高等学校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人要维护其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高等学校要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高等学校要通过校内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各高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部属高校及时报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年底前,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国内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造假事件就有: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2009年4月●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2009年9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

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中国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

仅2009年中国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就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

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

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

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2009年4月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2009年5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2009年6月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

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2009年8月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

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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