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论文其他作者不同意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4 06:35:30

论文其他作者不同意发表

当看到自己论文意见是大修不用担心,根据审稿人意见一条一条回应,该争论的争论,该解释的解释,该修改的修改,礼貌回应审稿人的意见,并指出在原文中哪一页哪一行进行修改,越详细越好。身边有好多学长学姐们都是找北京译顶科技做的,听说也做的很不错

我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和导师好好商量一下,看看究竟是哪里的问题。

这个必须得和这个B类的杂志联系下,联系下文章的作者,拿出确凿的证据,把问题问清楚,这已经是侵权了。

投稿期刊不联系其他作者

系统出BUG了,建议重启一般来说,投稿之后,只要是在投稿系统里填写的作者,编辑部都会自动给所用作者发邮件的。医学杂志(medicalperiodicals):以医学和与医学相关学科为内容的情报载体,按卷与期和(或)年与期的顺序编号,意欲长期印行下去的连续出版物。它汇集着医学工作者的医药经验和工作成果,反映了医药学的进展及水平,是医药学研究的重要的情报来源。

一般不会的,杂志社都会收取一定版面费用的,一般不会免费帮你发表的;如果是没有经过你允许发表了,可以和杂志社协商撤下来。正规的杂志社还是会每一步都积极和你联系的,如果有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一般来说,正规的杂志会把稿费转给著作权管理中心,但是,实际上有多少家这样做的呢?

期刊投稿其他作者看不见

你好,论文被拒后其他作者是看不见的。谢谢!

只寄来1份稿件,即使该稿件论文学术质量很高,也很难优先发表,因为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规定的审稿制度决定了,

看得到的。第一作者是论文的主笔人,会在投稿系统论文的最前面。只要是在投稿系统里填写的作者,编辑部都会自动给所用作者发邮件的。

论文共同作者不同意发表

论文两人同为一作,即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报考博士,有已经发表的论文,会带来更多的机会。而对论文的要求,会因报考的学校而异。若有明确规定,不认可共同一作,则两人同为一作是有影响的。而没有这方面规定,则论文两人同为一作,就会被认可,只是相对于独立第一作者而言,认可度更低一些。

作者 赵广立

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徐永平近来感到非常愤懑。

7年前,团队在 PLOS ONE 上在线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近日,这篇论文被该杂志编辑宣布撤回,撤稿理由是:该研究违背了动物福利(不合理使用麻醉剂及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的政策。

目前该论文所有在世的作者坚决不同意撤稿。

“拒绝撤稿的原因很简单, PLOS ONE 杂志的做法完全不可接受。虽然 PLOS ONE 编辑部自觉理亏——承认失误并对作者表示歉意,但仍未能基于我们提供的25件证据进行客观评价,而是主观武断地认为我们没有遵守实验动物伦理,简单粗暴地对待我们严肃的科研,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徐永平在独家回应《中国科学报》时说道。

期刊与作者争执不下

那些涉及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除了要遵守常规的学术规范外,还有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就是实验动物伦理。

该伦理公认遵循“3R”原则,即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

其中,“替代”是指“尽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而不使用动物进行实验,或者优先使用低等动物而非高等动物进行实验”;“减少”是指“在不影响科研目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优化”是指“通过改进实验条件,优化实验技术路线,避免或减轻对实验动物造成的痛苦”。

“优化”与保障动物福利直接相关,要遵循“五项原则”:实验动物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额外)痛苦、伤害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

前述徐永平团队的研究,被质疑的正是“优化”这一点。

PLOS ONE 动物研究咨询小组的一位成员认为,因不合理使用麻醉剂或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实验水貂有被剥夺动物福利保障的嫌疑。

编辑部提出“尽管水合氯醛被认为是不可靠的麻醉剂,并在已知其被描述为腹膜刺激物的情况下,仍通过腹腔注射给药”;此外他们还认为“研究中二氧化碳的使用不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文章中描述的人道终点可能不足以防止可避免的痛苦”。

针对这些质疑,《中国科学报》向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顾问孙全辉寻求咨询。

后者表示,作者团队在麻醉剂的使用以及实验动物人道终点处置方面可能存在动物福利问题。他表示,从现有信息来看,实验没能遵循“优化”原则,也没有选择最适合实验动物的麻醉剂,这不仅影响实验动物的福利,也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不过,徐永平团队有不同意见。

徐永平向《中国科学报》表示:“关于 PLOS ONE 撤稿理由中提及的实验动物福利相关问题早在7年前的审稿阶段既已做出详细回应,之后论文被接收发表。接收发表本身就充分说明论文中的动物实验达到了 PLOS ONE 的伦理标准。如果 PLOS ONE 当初认为论文中的动物实验研究未达到他们所谓的伦理标准,他们当时完全可以拒稿,“我们也可以另投其他杂志”。

因此,对于上述指控,团队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且正在寻求法律途径向 PLOS ONE 编辑部进行申诉,“以维护中国科学家的尊严和声誉”。

一个著名案例:Nature高被引论文一样被撤

事实上,因“动物福利”原因被撤稿,徐永平团队并不是孤例。

一个著名案例发生在Nature上:哈佛大学医学院附属麻省总医院学者在2011年发表的一篇快报论文,也被指责违反了“优化”原则,未能保障实验小鼠不受额外痛苦,并最终遭撤稿。

2012年,原作者们在Nature上发表了一篇勘误,在更新部分图表的同时,上传了小鼠肿瘤图片。

没想到这张照片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只见实验中小鼠体内的肿瘤巨大,直径远超1.5cm,这严重违背了麻省总医院关于动物实验伦理的规定。

从作者的视角,实验组和对照组小鼠肿瘤生长速度、肿瘤大小差异越大,越能够得到更好的统计结果;但对于实验动物而言,肿瘤生长越大,则意味着越严重的精神和肉体苦痛。显而易见,它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动物福利和伦理的关照。

不过,实验小鼠成瘤直径大小准则在不同研究机构是不同的。英国一研究小组在2010年发布的准则是不超过1.2cm,而美国部分研究机构的准则是不超过2cm。目前,业内普遍接受的小鼠肿瘤最大直径为1.5cm。

值得一提的是,被撤的这篇论文曾被综合性文献数据库Web of Science认定为高被引论文,引用率高居前1%。在数百次引用中,近半数是在2015年作者团队勘误后继续引用的。

动物福利,容易“踩坑”

因实验动物伦理及福利问题引发的争议,还有许多难以定论的“悬案”。

面对重重压力,论文作者向预印本平台bioRxiv提交了撤稿申请;但不久,作者又发文称,已向后者写信停止撤稿,并表示“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做了一次动物实验”。

多篇论文因实验动物伦理或福利保障问题陷入争议,也结结实实给大家提了个醒,这项工作如不在平时加以注意,很容易“踩坑”,甚至面临论文被撤回的风险。

一般而言,涉及动物实验的文章,规范的做法是要注明3个要点:要在实验过程严格遵守“3R原则”并在文章中写明,同时明确实验已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并标注相应审批号。

然而现实情况是,这项工作在国内常被人忽略。

苏美洋依、邓巍于2020年发表在《中国比较医学杂志》上的《关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的几点建议》中报道称,2015-2017年,我国有15种生物医学期刊的531篇涉及实验动物的文章中,只有115篇明确说明通过了本单位的动物伦理审查,其中仅13篇标注了审批号。

孙全辉告诉《中国科学报》,目前国内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单位大都成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实验动物福利保障措施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科研人员的动物福利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一些机构虽然设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经常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保护动物福利的审核监督作用。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高虹认为,中国科学成果不乏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质疑,个别事件已影响到科学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众对科学研究的认可度。中国科学家发表的论文被退回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的质疑,严重影响了中国 科技 大国形象和 科技 创新能力提升。因此,重视动物福利伦理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参考资料:

1.https://mp.weixin.qq.com/s/G4rMNBA1srkUxsAGjZOGMQ

2.李丹,郭玉莹,邓昊,高珊,徐士欣. 实验动物麻醉剂使用的福利伦理问题研究进展[J]. 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17, 27(9):87-91.

3.《学术不规范案例:引起动物福利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2019-06-13

4.https://mp.weixin.qq.com/s/WFjUA6d8-IxDRF2kPUlq0Q

既然是第一,那就有唯一的一个第

论文作者不同意发表

学术类的期刊在文章结束会有作者单位的,你所说的情况,你发表文章前没有提供作者单位要求杂志后加,杂志社肯定不同意。现在你可以和编辑做下沟通看是否可以出一个证明,如果没出那也没得办法了。

虽然在我读研的时候没有出现过导师不让发表论文的情况,但我认为如果真的有这种现象,那么通常来说导师是有自己的考量的,他完全没有必要阻拦学生正常的论文发表需求。也许有以下几种情况:有可能是学生论文的研究深度达不到发表的标准。导师要为学生的研究成果负责,而如果一篇论文或者研究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成果,或者创新性不足、内容深度不够等原因,那么老师是不会让学生发表的,毕竟含金量不高的论文发表出去,导师也会觉得丢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应该尽量的听从导师的意见,向老师虚心请教修改意见,然后继续钻研,把论文的深度提高到能够发表的标准,到时导师自然会让你发表。还有可能是学生的论文存在着学术不端的情况,比如抄袭、洗稿、数据造假或实验结论不准确等等。这种情况下是导师最反感的,老师当然不会冒着名誉受损的危险让学生发表论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生应该立即向导师承认错误,端正自己的学术态度,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出真正令人信服的原创研究成果。另外一种可能,是学生发表论文而没想让导师署名。学生在研究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脱离导师的帮助,但有的学生却想要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发表文章,忽略了导师的贡献。或者明明是导师提供了研究成果的主要想法和思路,但学生却想要第一作者而降低了导师在论文完成过程中的价值。这种情况有的导师也不会容忍,毕竟科研项目按照贡献程度来排序是通用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可与老师“争功”。既然你接受了导师的指导,在论文署名的时候把导师放在第一作者是很正常的。作为研究生一定要学会与导师处好关系,导师会在平时的学习中帮助你,但是如果学生真的跟导师闹僵了,那么后悔的一定是学生。

可以第一类拒绝是一种“完全的拒绝”:编辑通常会表达意见,对这类论文永远不愿再看到,或不适合在其杂志上发表。另一类是“部分拒绝”:论文包含某些有用的数据和信息,编辑拒绝这类论文是由于数据或分析存在严重缺陷。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