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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长山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2 06:04:34

马长山发表论文

试抄一文,仅供参考:浅谈公民法律意识摘要: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

在改革的年代,加快这项工程建设,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本文就这个问题展开了探讨,首先阐述了法律意识的概念和特征,并全面分析了法律意识的功能,最后提出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关键词:法律意识 功能 措施 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健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

在改革的年代,加快这项工程建设,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否则,先进的法律制度也起不到人们期待的作用。

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反映,它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属于主观的范畴。

就法律意识与法和法律现象的相互关系而言,法和法律现象是第一性的东西,法律意识是第二性的东西,先有法,后有法律意识。

从法律意识的产生来看,它是客观存在的法律和各种各样法律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没有法律和社会法律现象,就不会有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和法律现象是被反映物,法律意识是反映的结果。

与此同时,已经产生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法律意识,在作为研究对象的时候,又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

简言之,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观点、态度、理性、情感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

法律意识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

人是既有感性又有理性的动物,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了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情感、态度等,即:人类的自然意识和社会意识。

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对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的观点、看法、情感、态度和信念等各种主观心理因素的总和,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

第二,法律意识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

同其他社会意识一样,法律意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最根本的决定性的因素是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能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①]因此,一般的讲,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意识。

当然,法律意识与上层建筑中的其他因素的关系也十分紧密,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现行法律制度、道德、文化乃至宗教都会对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产生重要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归根到底都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第三,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体相联系,总是表现为一定主体的法律意识。

意识总是一定主体的意识。

社会主体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和所受的法律熏陶、教育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意识,因之法律意识具有个体性,并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

同时,人又总是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法律意识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社会群体中又具有共同性和一致性,从而形成一定社会集团、阶层、阶级、民族的法律意识,即社会法律意识。

个体法律意识与社会法律意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一方面,个体法律意识是社会法律意识的基础,没有抽象的离开了个体法律意识的社会法律意识,另一方面,社会法律意识是个体法律意识的有机总和。

第四,法律意识具有历史性和民族性。

法律意识是一个历史文化范畴,与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历史传统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

法律意识不可能在与过去相割裂的状态下产生和发展,它必然要承继某些历史上所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

同时,法律意识还具有民族性。

法律总是在具体的民族中产生和发展的,世界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必然形成自己民族法和法律的独有精神和风格,并积淀和渗透在本民族的法律制度之中,法律意识就是对这种绵延千百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在法和法律这种特殊社会现象上的反映和折射。

二、公民法律意识的功能在当代中国,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一系列条件,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其前提和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首先建立起一套适应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惟此才能有效地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在法的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法律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法律意识的经济功能主要是通过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一载体来实现的。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立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显示了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功能。

(1)法律意识是市场经济立法的直接根据和动力。

任何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都不可能离开其经济基础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随心所欲地制定或认可法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经济关系中自发产生,社会经济结构的要求需要社会主体的能动反映和自觉选择。

社会经济对法律的功能期待必须首先能够为社会主体所正确认知和把握,即必须体现于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之中。

正如法学家所指出的:“在法的需要与法的创制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即法意识。

”[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商立法和经济立法迅速发展,正是在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法律意识的推动和指引下达成的。

(2)法律意识是市场经济立法的主观价值基础。

立法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所内蕴的社会关系的应有模式和社会主体的权利要求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如果社会主体不能正确认知现实条件下经济关系的真实法权要求,特别是立法者不能正确认知或全面认知的情况下,所创制的法律必然难以反映市场经济运作与发展的规律,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可见,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状况,特别是立法者的法律意识水平至关重要,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法律价值观,严格意义上的立法都是在一定的法价值观指导下进行的,有什么样的法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立法。

立法如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其所致的恶果比没有法还要大,没有法只能对市场经济发展形成自发的阻滞,有法而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则会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能动的阻碍。

(3)法律意识在特定时期具有“准法律”功能。

法律具有滞后性,它自身的稳定性要求使其常常跟不上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需要。

特别在社会变革时期,原有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变革己不能完全适应时代要求,与新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法律调整的空白和漏洞还比较多,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常常能够发挥一种“准法律”的功能,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法律意识的这种“准法律”功能无疑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现实意义。

2、法律意识政治功能(1)法律意识是政治建构和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基础。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模式从根本意义上说是一定时期内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但同时也与民族的政治法律文化传统,与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意识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

在政治制度的建构过程中,社会主体的政治法律意识,特别是建国者的政治法律意识对于政治制度的建立和政治体制模式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经济基础与政治制度之间的桥梁和中介。

政治建构的方式和基础是政治立法,在现代社会它主要表现为宪法、组织法和行政法的制定,这些政治立法是在社会主体尤其是立法者的政治法律意识支配下完成的。

社会经济基础的政治要求首先表现为社会主体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法律观点,然后通过统治阶级中的代表人物和思想家形成政治法律思想,最后通过政治家们的自觉立法活动和政治建构实践形成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

法律意识还为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

在现代民主社会,政治统治就是法律统治,法律使政治统治权力具有合法性,没有一种政治系统能在不求助于合法性的情况下成功地保证大众的持久忠诚和服从。

这种合法性从根源上来自政治统治对现实社会经济结构的适应,但其直接依据是普遍的社会主体对它的心理认同,主要是对其法律制度的认同。

(2)法律意识引导、推动、保障政治体制改革。

从理论上讲,政治改革是占统治地位阶级中的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矛盾状况及其对政治权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制,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过程。

与政治革命不同,政治改革是政治关系的量变过程,是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作为一种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政治改革往往都伴随着法的运作。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改革大都被称为“变法”,这是因为法律能够为政治改革指明方向,为政治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政治改革的顺利进行并巩固政治改革的成果,进而防止和清除政治弊端,推动政治不断进步。

在当代中国的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法律意识起到了规划、引导改革;保障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巩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的作用。

(3)执政党法治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执政党是否具备法治意识是其能否肩负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任的关键。

首先,法治意识是执政党选择治国方式的观念前提。

早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 *** 曾在延安与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黄炎培先生有过一段关于“周期率”的著名谈话。

当黄先生问及中国 *** 如何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支配时, *** 充满信心的回答:“我们己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

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③] *** 继承了 *** 科学的人民民主思想,同时还纠正了 *** 在民主问题上的失误,明确地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结合起来。

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了新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宣示了我们党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发展和根本转变。

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它的基本要义是:居于最高地位、享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效力的是法律,特别是宪法和基本法律,而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

在当代中国,中国 *** 是执政党,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是确定无疑的。

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 和宪法都明确宣示了这一点。

作为执政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调控社会生活,通过法律形式把党的政策制度化、法律化。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

法律至上,实质上就是人民意志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3、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 从精神文化的角度来看,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法律意识是社会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 “法律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

”[④]如果我们把文化理解为人类的创造物,或者进一步而言的人类的精神创造物,那么,法律无疑是这种人类精神创造物之一。

探讨法律意识的文化功能,必然要提及一个与法律意识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法律文化。

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法律意识,二是与法律意识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组织机构、设施等。

前者为观念性法律文化,后者为制度性法律文化。

显然,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构成法律文化的观念形态,同时也是决定法律文化本质的部分。

法律意识正是通过它对法律文化的决定意义而成为社会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文化系统中发挥功效和作用。

(2)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法律意识作为社会主体在法律领域科学认识和情感体验的结晶,是精神文明的有机构成要素。

精神文明和法律意识的内容是相互包含的,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反过来,精神文明的诸多内容如道德原则、价值观念和科学文化教育等均己渗透在法制之中,成为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

从精神文明的建构角度来说,没有法律意识,就不能反映人类在社会法制领域的精神成就,社会精神文明就是不全面的。

其次,法律意识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观念和制度支持。

精神文明与法律意识虽然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但两者并非始终同步发展,这种非同步化在社会经济急剧变革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原有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的传统价值体系往往具有较大的惯性,对精神文明建设造成阻滞。

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依*教育的方式来建设精神文明,同时对变革来说教化的过程也显得过于缓慢,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尤其需要法律意识提供强大的观念和制度支撑,需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再次,法律意识对精神文明的功能还体现在法律意识对于形成国家关于教育、科学、文化、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推进这些领域的法治化进程的作用。

依法治国,意味着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法律意识为这些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观念意识基础。

通过法律意识的立法功能,将这些领域的精神文明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规范,并通过法律的实施为这些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使最基本的精神文明得到及时实现,并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对于社会的大多数成员来说,法律意识的形成主要来自先行认知法精神的主体的启蒙与教导,特别是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只能是法律教育的结果。

本文所称法律教育是指从一定的目的出发,有计划、有组织的对社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法律观念培养、法律精神熏陶等知识传授与思想启蒙过程。

法律教育是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基本途径。

法律教育通过系统的知识传授和观念倡导,使人们从理性上认识法律,培养起科学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情感,促进科学的和现代的法律观念的形成,坚强法律意志,坚定法律信念。

在我国,法律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法学教育。

所谓法学教育是指正规的,以培养法律职业者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法律教育。

法学教育虽然不是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直接途径,但法学教育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密切相关。

在我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法律职业者的任务,这就决定了法学教育对整个国家法制系统具有巨大影响。

在现代法治社会,几乎一切公共权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法律职业机关和法律职业者,这些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组织机构的活动主体,是法律制度得以正常、有序、有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法律职业者对整个社会的法意识状况和法治实现负有特殊的使命。

正如博登海默指出:“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肌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的活跃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

”[⑤]被赞喻为“社会医生”的法律职业者,在行使其“社会医生”的特殊使命过程中,不仅自身要具备高水平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而且还肩负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提高、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的任务。

法律关系越发达,法律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作用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社会要求就越高,社会责任也越多,法学教育对整个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意义也就越大。

此外,法学教育还与法律理论研究密切相关。

一个国家的法律理论研究状况和程度是一个国家法学发展的标志,也是评判社会法律意识状况的一个标准。

法律理论研究通过理论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向社会输送法律文化信息和营养,是提高和促进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

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法典背后有强大的思想运动”,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以及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越来越离不开法学理论家的参与和指导,可以预见,法学教育和法律理论研究对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2、公民普法教育。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像对待法律职业者那样对社会所有成员进行专门的法学教育,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通过大众化、普及化、社会化的形式和手段进行的。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决定、司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普法教育至今己经进入了第四个五年计划实施阶段,这项开始于1986年的声势浩大的全民普法活动,可视为中国特有的对公民进行法律教育的方式,成为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的有效手段。

普法对全体公民进行了以宪法为中心的主要法律部门和主要法律法规教育,大范围普及了法律知识,从而为公民评价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

然而,普法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明确普法教育的目的,推动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需要认真地研究和探讨。

从普法的目的来说,应进一步明确全民普法的战略目标,明确把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塑造公民现代法律精神,树立公民现代法律信仰作为普法教育的根本任务。

因为教育目标是否明确、科学、富有远见,直接关系到普法教育的成败,当前我国实施的全民普法教育尽管提出了以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为目标,但对于这一目标的理解却不够全面,还停留在消极的守法教育这一层面,这体现在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等多个方面,显然是与现代法律教育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的。

从普法教育的内容来看,当前普法教育主要以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为教育内容,这使得普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其一,现行实在法固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现代法律精神的要求,但隐藏于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仅从条文本身是难以把握的;其二,现行法律是国家在现阶段对现代法律精神的立法表现,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在法权要求,还必须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其三,仅仅进行实在法教育容易造成公民消极守法意识的形成,失却对现行法律价值指向是否正确的评判能力,弱化人们对法的哲理思考和文化反思,难以形成公民对法律的深切体验和发自内心的信仰。

3、学校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

法律意识是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增强自我约束力和免疫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成长为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

学校法制教育现在已经成为我国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中、小学校分别设置了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法制教育课程和日常法制教育活动,对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学校法制教育体系中,高校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地位。

因为,作为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如果缺乏法律意识,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就不能称其为合格人才,更不能承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任,因此,高校法制教育的状况如何社会意义十分重大。

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高校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思想、法律精神的引导,是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教育,它的标准应高于对一般公民的普法教育,应是在公民意识基础之上的,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培育。

进一步提高和改革高校法制教育是当前高校“两课”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此外,各种非正规的法律教育活动、法律实践活动以及各种大众传媒都能够传播一定的法律信息,成为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有效途径。

但是,在当代中国,有组织、有系统的法律教育作为公民法律意识培育的基本途径,其重要地位是任何其他途径都无法替代的。

参考文献:[1]张文显.法的一般理论[M].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3]杨介生.试论公民的法律意识.云南警学[J],1997,(3)。

[4]李蕊,孙玉芝.公民法律意识——法治之精神力量[J].法学论坛,2000,(02)。

[5]杨小云. 实现从人治意识走向法治意识的历史性转变[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06)。

[6]刘瀚. 我国法治社会形成中的主要因素分析[J] *** 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2,(01)。

[7]马长山. 法治进程中公民意识的功能及其实现[J].社会科学研究,1999,(03)。

[①]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122页。

[②] 张文显主编:《法的一般理论》,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1-242页。

[③]黄炎培:《延安归来》,载《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48页。

[④][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小马学长论文发表

小马过河的议论文怎么写?小马要过河,不知深浅,问牛大伯,牛大伯说水浅,能趟过去.可在一旁的松鼠告诉它,水很深,不能过.小马没了主意,它的妈妈让它多想想,试一试.于是小马按着妈妈的话终于过了河.由此,我不禁联想到“实践”这两个字.相传古代英国把西红柿只作为观察植物,谁也不敢试着吃一吃,认为有巨毒.终于有位画家鼓起勇气吃了一个西红柿,他没有被毒死,反而第一个尝到了西红柿那甘甜的滋味.我想,谁都怕死,而那位画家为了真理的验证,勇于实践,为人类的食物中增添了一样新的食物.他吃的那个西红柿一定比我们吃的任何一个都甜.而实践不是盲目的,它必须要靠理论的指导.实践也不应是被别人所左右的,要靠自己的头脑和勇气.正如那匹小马,如果它一味听信牛大伯的话就会马上下河,如果它一味听信松鼠的话就永远过不了河.它只有借鉴前二者的话并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判断,才能顺利并且成功地渡过河.所以说,实践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实践是人类向前发展的必经之路,有时候实践是要经过上百次甚至上千次的失败才能达到目的的.我们伟大的党在中国最黑暗的时候没有向帝国主义屈服,没有被民族资本工业所诱惑而毅然地走上了社会主义这条很少有人走过的道路,靠着自己的实践,经过一步步的摸索与奋斗,终于建立了新中国.当今又在分析了当前形势与本国特点的前提下,没有被外来思潮所干扰与困惑,毅然走上了改革开放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之路.我相信,靠不断的实践必能取得成功.相反,有些人自己唯唯诺诺,不敢实践,看到别人实践成功还眼馋或阻拦,这样的人只能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因为实践的结果固然不一定成功,但空想的结果一定不会成功.

在语文教学中, 作文 教学历来都是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自新课改以来,有关专家学者虽然一直在探讨研究这个问题,试图找到一个能改变“写作难”的途径和 方法 。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初中 议论文 范文 200字,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马的作文

有一个马棚里住着一匹老马和一匹小马,它们住在这里已经一年了,整天有吃,有喝,生活过的非常悠闲。

可是,突然有一天,它们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时,老马咽了咽口水对小马说:“臭小子,你给我滚开,这些食物都归我的了。”小马听了很伤心,它斗不过老马,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了,小鸟见了对老马说:“你别怎么自私行不行,不然你迟早会遭报应的!”“我的事不你管,给我滚一边去!”老马生气的说。老马一下子就把食物吃光了,而小马,只有眼睁睁地看这食物被吃光,嘴里还流着口水。

经过这几天没吃食物的小马终于忍不住逃出了马棚,它走到草原,吃了一些小草,最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着,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而在就马棚的老马却死了,老马的最后一句话:“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不能自私。

范文二: 父亲节

每当我听到《父亲》这首歌,我的泪水就会不受我的控制顺着脸颊流了下来,这是一首很感人的 故事 。你可能没有听过。

星期五的晚上,我一个人关在房间里,轻轻地在听着,唱着,这首歌仿佛好长,犹如我们人生一样,不管怎么走都走不完。

我想这首歌应该感动过很多人。虽然现在有的人听久了就腻了,但我永远都会听不腻。

爸爸,谢谢你一直长久以来招呼我,包容我。你的爱永远刻在我的心中。“一生要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

你呢?

范文三:到恐龙世界探险

28世纪的时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跳进了“倒流时间机”到恐龙事实代去。我们在“倒流时间机”里面旋转了几分钟,就到了恐龙世界。

我和伙伴跳出“倒流时间机”来到了恐龙世界。这里的草非常茂盛。一会儿,有一个庞大物朝我们跑来。我断定这只大动物是恐龙。我吓得撒腿就跑。我的伙伴说:“你这个胆小鬼!这是鸭嘴兽是食草动物你怕啥?”走着走,又来了一只恐龙,这只恐龙很小,飞快的向我奔来。我的伙伴站在我的前面,用枪的倒了那只恐龙。这只恐龙是——盗火龙。又等了下,有一只恐龙向我跑来,它的嘴向我这边来想吃掉我。于是我拿出枪,对准它的脑袋一打。恐龙倒下。伙伴告诉我着是霸王龙!

当我有离开的时侯,还有点留念。

马鞍山市发表论文

一、祝贺马鞍山作家协会漂牛文学奖颁发仪式圆满成功2013年3月23日,《马鞍山散文》首发式暨漂牛文学奖颁发仪式,在诗城马鞍山市隆重召开。马鞍山市政协文教办主任,马鞍山市文联主席,马鞍山市作家协会主席、秘书长,马鞍山市散文学会会长、秘书长,马钢作家协会,安徽漂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省、市各级作协会员50余人参加了该活动。马鞍山电视台,马鞍山日报等媒体对该活动做了全面报道。 二、风起中文网2013首届春季笔会风起中文网自2012年7月建站以来,承蒙各位作者、编辑、版友、读者的大力支持,才有了今日蓬勃发展的局面。为了感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的支持,也为了提高风起中文网整体的写作水品,更为了增加各位网友之间的交流互动,风起中文网于2013年5月10、11、12日三天,在马鞍山凤凰湖休闲度假村,召开风起中文首届春季大型笔会活动。会议时间安排为:10日接待外来参会人员,11日会议交流、学习,12日游玩会议结束。此次笔会,风起中文网特邀请了国内著名编剧、作家、作协会员、神秘当红网络大神,和我们共赴一场文字的盛宴。与会嘉宾名单如下:周濯街,1946年4月生,男、汉族、湖北省黄梅县人。199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85年获湖北省新故事小小说二等奖。1991年获湖北省文化厅屈原文学奖和安徽省期刊优秀作品奖。1992年获湖北省文化厅剧本创作二等奖。1995年获黄冈市东坡文艺创作奖,1996年获湖北省第三届“文艺明星”奖。1999年荣获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青年德艺双馨会员”的称号。主要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黄梅戏在后—邢绣娘传》等400余篇(部)。已出版的长篇神话小说有“天帝天部曲”、“造化七部曲”、“姻缘三部曲”、“鬼雄三部曲”、“少儿三部曲”、“三亲帝戚三部曲”、“神海三部曲”等14余部,分别在台湾、湖南、北京等地出版。《邢绣娘传》改编成大型黄梅戏,后又由中央电视、湖北电视台共同拍成戏曲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并荣获文电部颂发的《飞天奖》。长篇神话小说《七仙女正传》已被北京金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影电视(集团)公司拍摄成28集电视连续剧《新天仙配》在全国各地播放。根据《财神爷赵公明》改编的26集电视连续剧《财神爷》将作为贺岁片于2000年春节与观众见面。已被收入《世界华人文学艺术界名人录》和《东方之子》等大型辞书。著有《鬼中豪杰——钟馗》、《造字之神——仓颉》、《玉皇大帝全传》、《玉皇大帝与观世音》、《财神爷赵公明》、《七仙女正传》、《精忠岳家拳》、《男婚女嫁之神——月老》、《绿林青楼之神——白眉》、《小儿之神——项托》、《炎帝》、《妈祖》、《阎王爷》、《灶王爷》、《和合二仙》、《财神到》。景旭枫,北京人,中国一线编剧、作家。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建筑系,曾在外企供职多年,后转行写作。主要作品电视剧《国家宝藏之觐天宝匣》27集(2009年上映,王千源、黄俊鹏主演,导演:刘一志)《雪豹》40集(第26届金鹰奖获奖作品,2010年上映,文章饰演男一号周卫国,导演:皓威)《青盲》50集(2012年上映,于和伟、沙溢、王丽坤主演,导演:杨文军)《五号特工组之偷天换月》(2012年上映,于震、王丽坤主演,导演:赵青)小说《天眼》潘小平,曾任《清明》杂志副主编,《安徽文学》执行主编,现为安徽文学院院长、安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三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学员。有《季风来临》、《北方驿站》、《城市呓语》、《爱情这逃犯》、《文化徽州》、《徽商——正说明清第一商帮》、《风韵新安》、《在北纬30度神秘线上》、《一步跨过两千年》、《坐拥江淮》等散文随笔、纪实文学,长篇小说《美丽的村庄》(与曹多勇合作)、长篇历史小说《翁同龢》出版。广泛参与电视策划与创作,担任多部大型文化专题片和纪录片撰稿,希望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将精英的理念传达给大众。担任系列电视散文《皖地风流》、《永远的大别山》撰稿;大型文化专题片《安徽历史文化名城》、《红色记忆》、《安徽民间工艺》、《中国花鼓灯》撰稿;大型纪录片《跨越》、《潮起江淮》撰稿;大型纪录片《巨变》、《皖江崛起》、《振兴皖北》总撰稿。大型文化专题片《皖赋》获1999年度中国电视专题二等奖、安徽电视一等奖;大型理论专题片《跨越》获2003年度安徽省“五个一”工程奖;电影《美丽的村庄》获第十届国家“五个一”工程奖;长篇小说《美丽的村庄》(与曹多勇合作)获第十届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大型纪录片《潮起江淮》获中国纪录片委员会改革开放三十年优秀纪录片银奖(学术奖),已发表论文、散文、纪实文学、影视文学、小说约780万字。郭翠华笔名华子,女,安徽马鞍山人,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1972年起为中学教师,1982年后历任马钢职大、电大教师,马钢《江南文学》编辑、副主编,研究员。马鞍山市作协主席,省作协理事,市政协委员。200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散文集《紫色的夜》、《指间流水》、《我们这代人》。《紫色的夜》1998年获省政府文学奖、散文三等奖,现任马鞍山市作家协会主席。月关起点中文网白金作家,中国作协会员。处女作《回到明朝当王爷》横扫网络,囊括多项年终大奖,堪称网络架空历史小说代表作家。09年《回到明朝当王爷》入选“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十大精品,《大争之世》,《步步生莲》,《回到明朝当王爷》入榜台湾图书借阅榜前二十名。《锦衣夜行》荣获台湾金石堂销量第一名。盛大集团董事长陈天桥,滚石公司老总段钟潭,著名歌星周华健等企业、文化名人都是月关书迷。2011年-2012年,月关连续两届分别获得起点中文网金键盘奖年度作家和年度作品两项冠军。个人作品《颠覆笑傲江湖》类型:[武侠同人]《成神》类型:[东方玄幻]《回到明朝当王爷》类型:[架空历史]《狼神》类型:[西方奇幻]《一路彩虹》类型:[都市小说]《追爱跨世纪》类型:[影视剧本]《大争之世》类型:[架空历史]《步步生莲》类型:[架空历史]《锦衣夜行》类型:[架空历史]个人荣誉起点2007年度最受欢迎作家金奖,作品《回到明朝当王爷》;2007年度十大网络原创作品第一名:《回到明朝当王爷》,连续五个月蝉联起点月票榜首;2009年《回到明朝当王爷》入选“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十大精品;2009年加入中国作协;2010《大争之世》,《步步生莲》,《回到明朝当王爷》入榜台湾图书借阅榜前二十名。2011年在首届起点金键盘奖评选中,月关一举胜出,荣膺2010年度作家称号;2012年,《锦衣夜行》荣获台湾金石堂销量第一名;在第二届起点金键盘奖评选中,《锦衣夜行》荣膺2011年度作品称号。 三、【喜讯】关于中篇小说出版有声阅读的通知各位文友:风起网站为了进一步给广大作者提供良好的创造环境,从三万字起收集中篇小说,短篇部将即日起开始对中篇小说开始收集优秀的小说作品,经过审核通过后签约,产生的效益和风起中文网网站55分成。短篇部投稿后是小说字数3——10万字之间,只要是完本的中篇,都可以申请签约。特别提醒;作者的稿件必须独家授权给风起中文网,且是有声阅读发表。 四、《马鞍山散文》,《马鞍山小说》暨【漂牛杯】文学大赛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散文写作水平,现决定在2012年的《马鞍山散文》编辑暨“漂牛杯”散文大赛的基础上,继续进行2013年《马鞍山散文》编辑暨“漂牛杯”散文大赛的活动。马鞍山市区范围,请投市作协陈永红网络信箱,稿件必须投到漂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风起中文网短篇部”相应的栏目。当涂、和县和含山县作品由各县作协统一收集并上报。省内其它地区和跨省作品,由漂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收集并上报。 五、热烈欢迎全国著名小说家金宇澄入驻风起中文网 金宇澄老师将于6月30日参加由风起中文网主办,马鞍山文联、马鞍山作家协会、《上海文学》协办的小说高峰论坛,届时期待大家关注。金宇澄,原名金舒澄,上海人,《繁花》的作者。1952年出生,被称为小说界的“潜伏者”。《上海文学》的资深编辑,不高产的个性作家,搁笔20年的之后,2012年以满纸沪语完成了一部描写上海市民生活的长篇小说《繁花》,一问世就反响强烈,一举摘得2012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长篇小说第一名。《收获》杂志主编程永新认为:“《繁花》建立了一个文学的博物馆,多少年以后你要回过头来看上海,到小说里找就行了。” 六、风起中文网小说高峰论坛开幕(本报讯)6月30号,由风起中文网主办,马鞍山文联、马鞍山作家协会、《上海文学》协办的小说高峰论坛即将在“诗城”马鞍山举办。本次论坛,《上海文学》常务副主编金宇澄、著名网络作家安徽漂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庆龙、马鞍山市作家协会主席郭翠华、马鞍山市小说协会秘书长耿伟等作为论坛嘉宾齐聚一堂。会上,诸位作家将就当下国内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的和谐发展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届时,与会者将就个人创作和当前文坛的整体趋势进行广泛交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主要嘉宾介绍:许辉:安徽省作家协会主席,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历任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市文联《宿州文学》主编,合肥市文联希望杂志社编辑、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安徽省文联大时代文学杂志社常务副主编,副编审。安徽省第八届政协委员。1976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中篇小说《飘荡的人儿》、《三五个朋友》、《夏天的公事》、《尘世》、《焚烧的春天》、《幸福的王仁》等。其作品曾获1990年和1992年上海文学奖、1993年《萌芽》文学奖、1993年安徽文学奖、1992年上海长中篇小说奖、1994年庄重文文学奖。金宇澄:1952年出生,《上海文学》常务副主编,2012年以30万字的长篇小说《繁花》,一举摘得中国小说学会2012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长篇小说第一名,2013年又获第十一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1985年,处女作《失去的河流》发表,即被《小说选刊》和《新华文摘》转载,次年创作了《方岛》等作品,连获两届《萌芽》小说奖,加入上海作协首届“青创班”,其间的《风中鸟》再获1987年度《上海文学》奖。漂牛:原名张庆龙,安徽马鞍山人。中国知名网络作家,安徽漂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诗歌学会理事,《诗人采风》执行主编,现任风起中文网站长。出版过诗集《一个人的天荒地老》,随笔集《清欢》。耿伟:马鞍山市小说协会秘书长。1999年开始文学创作,短篇小说散见于各类杂志,著有长篇小说《凯鲁亚克的小船》等,曾获马鞍山市政府文学奖。

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级别具体分为A类论文、B类论文、C类论文。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发表论文从来不分什么等级。但是被中科院信息研究所收录期刊称之为科技核心,被北大图书馆收录称之为中文核心,被人大图书馆收录人大报刊复印材料。

本科生可以发表的期刊很多,《魅力中国》《长江丛刊》《改革与开放》《价值工程》发表要先确定1、期刊收录网站(知网、万方、维普、龙源)一般情况下知网收录的价格高于其他的,是因为知网整改后都要2版-3版起发,万方维普的大多数还是1版起发。

文章字符数,一般1版字符数在2500左右,2版的话字符大概在3800~4000左右,如果文章中有图表,需要看排版所占的字符数来计算版面,一般小图是300-600字符左右。期刊的级别(价格):省级、国家级普刊<学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高端刊、核心、地方目录期刊(也有部分是免费的)

发表首先要根据单位的要求先确定好要发的杂志,然后根据杂志的要求来写作,必须保证原创,抄袭率不过关首先就被刷下来了,望文章都能顺利发表成功

山东马克思论文发表

20%。目前一般对小论文的重复率要求不能高于20%或30%这两个数字,具体标准因杂志社而已。而大部分杂志社也是使用知网查重系统来检测论文的重复率。

1、在学科建设方面,山东从145所高校中遴选确定了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山东省第一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2、在教学改革方面,山东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改革、考试及评价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确立了29个重点改革项目;

3、在师资实力方面,山东省首次将马克思主义学科人才建设纳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高端专家在泰山学者岗位得到特殊资助;

4、在学术研究方面,山东省近五年来共发表相关CSSCI论文6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400余部,获省级以上科研立项近600项。

扩展资料

经过五年的持续努力,山东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已经逐渐成为学生喜闻乐见的课程,成为对年轻一代起到思想引领、价值引领、行为引领的课程。

思想政治教育任重而道远,黄琦说,山东将继续推进高校思想政治课程建设,为此中共山东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已邀请专家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旁听”高校思政课,对各高校进行一对一指导,以期提升思政课的质量和水平,让思想政治课程建设改革落实、落地、落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山东创新高校思政课 五年建设结出丰硕成

山东马方勇发表论文

参加“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基地学校科研骨干’培训班”学习,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学语文教学》和“复旦附中学报”上发表论文多篇,并多次参与并主持市区级教学科研课题研究。①《引进古今活水,充实文本内涵》(《中学语文教育》2004年3期),并荣获2005年度“全国教育理论评审”一等奖;②《高中语文教师教学困境应对策略研究》荣获“2007年上海市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三等奖;③《提高高中生语文阅读水平教学行动与策略研究》荣获“2008年杨浦区第九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④ 参与《应用信息网络教学的实践研究》课题组,该课题荣获“2005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二届学校教育科学成果”一等奖。此外,教学案例《变形记》被杨浦区教育资源库录用、《诗歌与生活》一文被收入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主编的《教学行为从这里转变――来自教师课堂教学设计与反思研究》。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SCI期刊发表/录用论文17篇,包括5篇IEEE会刊论文,5篇IEEE快报论文,3篇《中国科学:信息科学(英文版)》。其中的5篇IEEE会刊论文均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唯一作者单位,由个人独著或与其所指导研究生合著。申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4项。代表性创新成果包括算术码码谱、滑窗置信传播算法、变长数据块长度编码算法、二维正交匹配追踪算法等。代表性著作如下:1. *Yong Fang and Liang Chen, “Improved binary DAC codec with spectrum for equiprobable sources,”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accepted.2. *Yong Fang, “Asymmetric Slepian-Wolf coding of nonstationarily-correlated M-ary sources with sliding-window belief propagation,”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accepted.3. *Yong Fang, “DAC spectrum of binary sources with equally-likely symbols,”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vol. 61, no. 4, pp. 1584-1594, Apr. 2013.4. *Yong Fang, “LDPC-based lossless compression of nonstationary binary sources using sliding-window belief propagation,”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munications, vol. 60, no. 11, pp. 3161-3166, Nov. 2012.5. *Yong Fang, Jiaji Wu, and Bormin Huang, “2D sparse signal recovery via 2D orthogonal matching pursuit,” Science China: Information Sciences, vol. 55, no. 4, pp. 889-897, Apr. 2012.6. *Yong Fang, “Analysis on crossover probability estimation using LDPC syndrome,” Science China: Information Sciences, vol. 54, no. 9, pp. 1895-1904, Sep. 2011.7. *Yong Fang, “Joint source-channel estimation using accumulated LDPC syndrome,” IEEE Communications Letters, vol. 14, no. 11, pp. 1044-1046, Nov. 2010.8. *Yong Fang, “EREC-based length coding of variable-length data blocks,” IEEE Transactions on Circuits and Systems for Video Technology, vol. 20, no. 10, pp. 1358-1366, Oct. 2010.9. *Yong Fang, “Distribution of distributed arithmetic codewords for equiprobable binary sources,” IEEE Signal Processing Letters, vol. 16, no. 12, pp. 1079-1082, Dec. 2009.10. *Yong Fang, “Crossover probability estimation using mean-intrinsic-LLR of LDPC syndrome,” IEEE Communications Letters, vol. 13, no. 9, pp. 679-681, Sep. 2009.11. *Yong Fang, Gwanggil Jeon, and Jechang Jeong, “State-information-assisting EREC,” IEEE Signal Processing Letters, vol. 16, no. 4, pp. 260-263, Apr. 2009.12. *Yong Fang and Jechang Jeong, “Correlation parameter estimation for LDPC-based Slepian-Wolf coding,” IEEE Communications Letters, vol. 13, no. 1, pp. 37-39, Jan. 2009.13. *Yong Fang, Jechang Jeong, et al, “Error detection based on MB types,” Science in China-Series F: Information Sciences, vol. 51, no. 4, pp. 433-439, Apr. 2008.14. *Yong Fang, Jechang Jeong, et al, “Robust video transmission using block-interleaved error resilient entropy coding,” SPIE Optical Engineering, vol. 46, no. 12, 127401-1-7, Dec. 2007.15. *Yong Fang, Chengke Wu, et al, “Video transmission using advanced partial backward decodable bit stream,” Elsevier Journal of Visual Communication and Image Representation, vol. 18, no. 2, pp. 186-190, Apr. 2007.16. *Yong Fang, Chengke Wu, et al, “Bi-directional error resilient entropy coding (BEREC),” EURASIP Signal Processing: Image Communication, vol. 21, no. 8, pp. 647-652, Sep. 2006.17. Hao Duan, *Yong Fang, and Bormin Huang, “Parallel design of JPEG-LS encoder on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s,” SPIE Journal of Applied Remote Sensing, vol 6, no. 1, 061508, Sep.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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