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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杂志经典文章

发布时间:2024-07-08 23:16:05

爱人杂志经典文章

我遇见你,是一世回忆,你是关于爱情的事。

爱情文章经典美文【1】

曾经的你,唯一的你

想了好久,还是决定把它写下来,不光是一段经历,更是回忆吧,珍贵的。

其实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下来,下定决心的契机很偶然,只是因为之前和舍友们提起,又恰巧看了一本名叫《陪你说一世晚安》的书而已。

和你相识,大概是因为我曾经写过的文章吧,本来就没有多好的文笔,只是有时候自己的小情绪,不自觉地就从笔尖倾泻而出,粉色银色,黑色灰色,虽不执画笔,却依旧有自己的颜色。希望交友的我,把自己的企鹅留在文章末尾。你加了我,大概缘分就是从那里开始的。我们开始聊天,过于迟钝的我,一开始只是抱着交朋友的心思,没想到会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高三的时候,我因为集训,身体出了点问题,整宿整宿的睡不着时,是你在,上课烦躁地想咬书时,是你在,就连我自甘堕落,想彻底学坏,也是你在。我从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对我这么好,好到我害怕。从小是乖乖女的我,全部的疯狂都只给你看,也只有你,才让我放下面具。

可能那是只属于那时的疯狂和回忆。我自私的想瞒着所有人,不想与任何人分享,但心情如何隐藏?我的闺蜜都知道,我开始了一场网恋,那个男生有很好听的名字,大我六岁,有很好听的声音,是我唯一设过的特别关心。

所有的感动,都来自于你。

我曾经想问,爱情是什么样子。后来我遇见你,明白一件事情,当爱情来的时候,就不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记得。我说我想彻底的自由,变成一个“坏女孩”,你劝了我很久,可倔强的我只是沉浸在自己小小的悲伤里,从没有想过之后的事情。后来你发现劝不动我,就告诉我,愿意陪我一起,等哪天我想变回原来的正常生活,就陪我一起改。当时你肯定不知道,我在屏幕这边哭得情不自已,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吓坏了一众闺蜜。

或许你不知道,最能感动我的情话,从来不是“我爱你”“我等你”,而是“我陪你”,或许,,,正是因为曾经这样说过的你?

我记得。每天下课回家有半个小时的车程,我拒绝父母的接送,只为一个电话,打给你。听到你的声音,我又岂止安心几许?

我记得。下雪时想起你,告诉你我今天在雪地里跳舞了,你先是责备我不懂爱惜自己,之后又小心翼翼又倔强无比地要求,一定要我再跳一支舞给你。

我记得。每次半夜被疼痛折磨醒来,不论什么时候找你,你一直在那里,开导、安慰、或者就是静静陪着我,让我觉得,自己遇上你,真是幸运无比。

如果碰上阴天下雨,你会提起,问候叮咛,不知不觉间把你刻在心底。

你知道吗?许多追我的男生都觉得我是“女神”,遥不可及,会在我演出圆满成功后送上掌声和花语,可是只有你,会关心我的笑容背后,是不是因为伤痛落下的泪滴。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真的很胆小,就这样提出分手,从此海角天涯,两不相及。我提出分手时,你也没有迟疑,胆小的我以为在你眼中,不过是一场游戏。可几天后,当你再次联系我时,我突然怕得要命,决绝的分手,断了和你的一切联系。

我知道,或许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岁月的打磨会让我觉得记不清曾经,又美化些许记忆。你也已经有你的生活轨迹,我无法打扰,不能靠近,但是有心存小小的侥幸,或许,还可能在一起?或者遇上一个更好的你。我也问过自己,为什么我们没能在一起?或许时间太瘦,容不下圆满,或许缘分太浅,化不开悲伤,或许我太傻,解不开孽缘。

但是,在不成熟的我遇上成熟的你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会铭记一生的美丽。有时候真的希望世界再小一点,让我们能再遇上,但也许,到那时,早就物是人非,或许真的是这样吧,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给彼此,留个念想。

相见欢

朝霞染尽晴空,雪初融。却是黎明初降促寒冬。

荪香笼,余冰送,雨哝哝。莲事当时观尽小池中。

黎冰,雨荷,两个毫无关联的名字,相像的'姓氏,曾经的一切,让我一直想寻找故事里的人。

我记得,不通文采的我,应是写了一首词,填上咱俩的名字,然后自己偷偷的窃喜。

我记得,那年我17岁,你23岁。

爱情文章经典美文【2】

在遇见你之前,谁不是孑然一身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

“青青,我有男朋友了,想不想知道怎么认识的?”我在逛着淘宝呢,小贝甩来一个消息。

“我先不想知道你们怎么认识的,先说他和老林谁重要?”

“这个嘛,恩...一样重要,嘻嘻。”

隔着将近一个省的距离,我都能从屏幕里闻到暖暖的气息。

这丫头好像开窍了,以前问她男朋友重要还是老林重要,她想都不想就说老林重要,而我居然还不耻地问她,我呢,结果令人很悲伤。看来我交了个假朋友。

认识小贝是在小学,那时的她,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文静的很,对她的了解,仅仅知道她喜欢歌手林俊杰,不,应该说我们班没有谁不知道。

桌上贴满了大大小小林俊杰的照片,桌上的书,除了课本,就都是关于他的杂志了。

别看她文静,你若敢对她的偶像不轨,发起飙来你可就招架不住的。

那时,我觉得挺可笑的,喜欢一个见不到摸不着的人,有什么意思。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有时候就是那么一个见不到摸不着的人,他能带给你的,欢乐远大于痛苦。

这些年来,小贝从稚嫩到成熟,在海平线上看过日出,路过几座桥,也喜欢过几个人。

经常找我聊八卦,比我还话唠。

和男朋友分手的时候,要死要活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经历了许多事,唯一不变的却还是对林俊杰炽热的追逐,热情不减反增。

当我听到她说男朋友和偶像一样重要的时候,我倒是很想看看,是怎样一个人,能在小贝的心目中和偶像相提并论。

原来,他们是在林俊杰的粉丝群里认识的,暂称小贝的男朋友为小楠吧。

小贝在群里看到小楠是同城就加了他为好友,聊着聊着,他们竟是一个学校的,相遇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

一来二去,醒来,先发一句早安,睡前,道一句晚安好梦。

很快,小楠约了小贝周末在学校一家奶茶店见面,小贝也没在意,只是把他当成兴趣相投的好友。

那天,小贝穿着背带裤,内搭白T恤,背着一个斜跨包,刚走到奶茶店门口,就看到有一个坐在窗边穿着白衬衫,眼睛望着门的方向的男生。

就此一眼,便是认定了。

“从前我谁都看不见,哪知,会在你眼眸中沦陷。”

小楠看到小贝走过来,起身为她拉开凳子。

“喝点什么?”

“一杯烤奶吧。”

“小楠,喜欢林俊杰的人女生居多,你为什么喜欢他呀?”

“他的情歌唱的蛮好听的,我要学些,以后唱给女朋友听。”

“喔,原来是这样啊。”

“你想不想听呀?”

“你不是说唱给女朋友听的吗?”

“对啊,所以小贝,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在你喜欢林俊杰的时候,也顺便喜欢下我。”

“我...好吧,只是顺便喔。”

爱情文章经典美文【3】

如果爱忘了

怕透了那无法阻止的流光飞逝,怕它让你淡忘了我,让我淡忘了你;怕它使我们彼此就那样淡淡忘记。这无关经不经得起流年,无关感情的深浅真假,只关乎寻常,寻常的自然,自然地走向沧桑,我只怕遗忘。物即虽死,当留痕迹,爱即亡矣,当留情坟。若果你我相忘,往事情何以堪?

我怕遗忘。我的爱情不是传奇,原本就已经无人疼惜;我的爱人你说你有你的不得已,所以离我远去,你也不疼惜;天聋地哑,更从未因为我的爱情唏嘘。我们的爱情真的没什么稀奇,如果连我也忘记,爱,岂非死无葬身之地?

不是说过今生相遇已了无遗憾?不是说过不求生生世世只求有生之年相爱相惜?我记得我们是如何地将爱经营起来,记得我们是如何地用微笑和温柔将爱灌溉;那是指天誓日的坚定,是海枯石烂的柔情。我不怕信誓旦旦付诸东流,不怕海誓山盟终成千堆雪。

人生是那一场流水落花春去,我也可以自己承受那一场如水的春愁。而事过境迁与曾经拥有无关,失去的只是后来,曾经真的存在,爱曾活生生的,只是死了,你忍心走了,我岂舍得忘了?人归尘土,也盼清明一祭,重阳一念。爱,是那样用情之深,若在今日殁了,怎能当爱不曾来过?

红尘寂寞,情花零落,我斯痴情种,情路上落魄。情到散场,爱到沦亡,让我用你牵过的我的手,挖个地深深埋了。碑上留名我是爱情的未亡人,让我来做哭坟人,年年我来扫情坟,不让爱成野鬼孤魂,流落漂泊酆都城。

我不再纠结于舍与得,对与错,不听佛说,都是人的。菩萨未曾开口,佛未曾说过什么,人生得失拥有,只是一念之间。欲取欲舍,值不值得,个人觉得罢了。我爱了,不想回头是岸,因为回不了岸。我输了,不需立地成佛,因为我只是俗子一个。我,不怨天尤人,痴情而已;我,非神非鬼,情痴罢了;我,哪怕泪流成海,愁汇成山,也不恨不悔,天知地知,侬本多情。

爱啊,是一种病;人啊,一颗心爱得深了,也就病入膏肓,除了等死,没法活的了......

给你说,我爱过 动笔写这封信的时候,就是要把你放下了,曾经的一切已经成了旧梦了,当我真要写一段事情,就表明与相关的一页就要翻过去了深深浅浅,短短长长,一旦落笔成文,化做铅字,就再也不想挂记了,所以我写了我和甲的己的丙的丁的之间的友情故事,到最后还是一而再而三的写到你。 自从懂事以来就见过这样的话,说交朋友不能太强求,如果太免强来做朋友就不如早些放手,当时我觉得这是一句很有用的话,此时才发现不免强怎么会甘心放手。 过往的日子如同绚烂而短暂的烟花,你最终还是选择了不再和我做朋友。而这一切对你一说,都将变成和我再没有任何的关系。偶尔你会不会在某个被孤独袭击的深夜,想起我们曾经的点点滴滴,想起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夜晚聊天到凌晨3点的往事呢?你会轻轻的地一声叹息吗?眼睛会有点点的潮湿吗?你会为失去一个朋友而伤心吗? 想到这些我心痛得不能再呼吸,我设想了种种的可能,心存侥幸的想,你会耐不住寂寞和别人做了好朋友。想得连自己都流着泪取笑自己。没有了你这个朋友的世界里生活是如此的空白,却不懂得命运为何让我辗转地遇上你,是躲闪不及吗?还老天在戏弄人生呢? 而在我的记忆里,就在你说好不再和我做朋友后的三载春秋,在追忆你的气息里深泊沉浮,爱与恨,痴与怨,浸透着孤独的日日夜夜。 如果早知如此,会不会放开了爱你一场?至少也会是无憾的。就放过了,我们之间的那些往事,那些心痛,那些爱与不爱的纠缠。 我忘记了哪年哪月的那一天,我总是追赶着那些黑色的潮水夜晚,想起我们曾经的一切切……。每当我看你的时候,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我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再看你。我总是在想我的记忆里是不是活在文字里。 我们爱一个,想一个人的时候,总希望对方也一样的想我们。岂知爱的最高境界,居然是:忘了我!免得像我想你一样痛心!我也不愿再想到你,但人类的悲哀就是每个人都有会常常想到的自己最不愿想到的你。常言道:好朋友不一定合情合意,但我想一定会知心知意的。同时也是不一定形影不离,可是它会心心想吸的。也不一定锦上添花,还是一定雪中送炭的。更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会放在心上的。 惦念着你的微笑往事,怀念着你的欢乐笑声。天涯海角盼相聚,友人何时再相逢。我曾几乎要绝望,但我想,我决不能,忍受,可是我毕竟忍受过来了,只是你却不知道我是怎样忍受。 人海茫茫,知道你何在,远在天边,却近在眼前,不是一个影,而是一个你。蓦然回首,所有的一切一切却都换成了失落与无知,不过是旧梦而已,也许下一秒,仍有许多不可期望的惊喜。一天没有见到你感觉好久,你知否我的世界里没有你是多么的寂寞,我想告诉你,我心中的秘密,那就是“我在想念你”。到底我哪里做错了,让你如此的对待我……。 再是一个不眠之夜,我站在门口的外面,手里夹着根烟,望着黑暗的远方,却再也找不到你曾经对我的那温柔有目光。曾经我们说,做三年的同桌,而如今却什么都不再有了吗? 曾经的往事只能再是往事了,不愿去再多想些什么,想到最后还是我们已经没有了从前,也无法再好好的谈心情,谈心事,如今什么都不再重演。 我想对你,我爱过你,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你不用抱歉来弥补,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才值得我对自己残酷!……你也许会突然之间对我很重要,假如你不是我的朋友,尽管这样的情感连薄薄的一层水深也没有了!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我所想像的你,于千万年之中让我认识了我想要见到的你,然而时间却让我们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演变成一无所有,也许是你变了心,还是我的想法与做法,把我们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我拼命的去维持这份对我一直以来最重要的情感,而你去开口说出我们不再是朋友。对我的伤害是到之极点了,可是你能感受得到吗?生活让我如此,为了你我什么都不再去想了,可是我得到的不过是什么一无所有,你可以什么都不给我,我想要的就是你的那一点点关心,可是你去说是没有必要的语言,你也不再给我,我越是想要,你就是越偏不,我了解,我清楚。常常问自己:我对你有情吗?如果有,是感情,友情?还是人情?如果只是人情,为何我脑海里时常会浮现你的微笑和轮廓?如果只是友情,为何我总在每个深夜凝视着电话机,想你的声音?所以答案明显,真的是感情存在。那么,感情的深浅度?是否构成爱情的条件?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时的新世界剌激与好奇。试着想你的身影,然后量一下脉搏。才发现我对你并不是真的爱上了你,原来如此而已。 不知道下一笔该写些什么呢?今天早上一起床,我就发觉那张纸在我的课本的最上面,我的脑海里已经知道事情已经发生了,到了下午我才有这个冲动要找你,我到图书馆楼下时给你打电话,想叫你出来,可是你却说不出,我在电话是的话你也许是听不清楚吧!我的意思真的很明确,我说你出来我又不会杀了你,我的意思就是这个,难道你真的听不明白吗?我在外面一直等到你出现,但我还是没有走到你身边,我也就这样的走回宿舍了。你应该知道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可以把什么事情都说是你做的,我就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是的,那是因为我尊重你,我不会的。我其实可以完全的当做不知道昨晚发生的那件事情。但我却忍不下这个冲动,虽然这封信是写给你的,始终都会让你看到,只不是是时间的早晚而已,那是因为这封信我没有写完,所以我想应该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知道今晚你生气了,我也不想,之所以见到你之前,我为什么迟迟开不了口的原因你现在明白了吗?我不想伤我们之间现在这个平凡的和气,我不想,是我最不想的事情。你应该知道的。 如果你是如此的讨厌我,想千方百计的离开这个与我有关的环境,我会静静的让你离开,默默无言。春、夏、秋、冬,将世界凑放时光之流,周而复始,无止无休。如果说时间可以装入瓶子,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这现在这件事情保存起来,直到老去。如果我能让时光倒流,让时光永驻,如果诺言能梦想成真,我会好好的珍藏每一个日日夜夜。坦白的说,我不明白你的什么地方这么吸引我,也不明白我自己为什么这么舍命的地去想你,但有一点不可置疑,我的想法远远的超过了这样的不明白……仔细一想,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你,再仔细一想,所有的不幸都是因为我,就在这短短的间隔,表明了我们之间是真正的知心朋友的存在。 你知道吗?我的心和身体走着不同的路,悲伤和欢乐也是走着不同的路,痛苦和思念走的路又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一个人面前有那么多的路跟自己想的路背道而驰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吧!有人说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但不可能的事确实存在。太明确,太深,太耀眼的感情不再回来,无论我怎么叫喊,我怎么等待,曾经无比的确定的感情,无论如何也不会再一次的回来。这种只有一次的感情要重新再来一次是不可能的。不是我不想放弃,而是过去的日子让我难以放弃。说到底,我们还能不能再成为知心的好朋友呢?看着在杯中重新绽开的花,我想,如果我们之间的情感也能够这样该有多好。我愿意在此时此刻摘去自己的生命之花,让它在未来的某个时刻重新绽放。这样,我便可以令最绚烂的生命之花躲过一段寂寞无主的时光,将我们的一切重新来过不好吗?…… 风再起时,我知道已是冬天了,好像是你走来的身影,午后的阳光依然像夏天的阳光,然而只有我一个人在这个不好不坏的天气里,孤独的想想我们曾经的好与坏……风再起时,已不知道你到底在哪里呢?我知道,风过无痕,日子与日子之间,已经证明了我们已经不再是朋友了。 也许:人总是失去了才懂珍惜,不要怕对自己的朋友开口,不要让自己有任何后悔的机会……,可是我却办不到,让自己后悔了……失去了整个世界后,我以为还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我以为你可以给我生活下的目光,谁知道却为了你,我自己失去了所有的一切…… 没有风的午后,我再一次想起了你,我知道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再想也没有用了,因为我知道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再想下去还是什么都不再重演了…… 我想这一切就在这个美好的世界里结束吧……! 在这个没有我的世界里祝福你永远幸福快乐…… 《断点 - 张敬轩》/静静的陪你走了好远好远/连眼睛红了都没有发现/听着你说你现在的改变/看着我依然最爱你的笑脸/这条旧路依然没有改变/以往的每次路过都是晴天/想起我们有过的从前泪水就一点一点开始蔓延/我转过我的脸不让你看见/深藏的暗涌已经越来越明显/过完了今天就不要再见面/我害怕每天醒来想你好几遍/我吻过你的脸/你双手曾在我的双肩/感觉有那么甜我那么依恋/每当我闭上眼/我总是可以看见失信的诺言全部都会实现/我吻过你的脸/虽然你不在我的身边/我还是祝福你过的好一点/断开的感情线/我不要做断点/只想在睡前在听见你的蜜语甜言/ 想不到我们就一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再说话,对我来说是我们之间有始以来最痛苦的一件事了,天天看得见,却开不了口,我真的很想对你说说话,可是我千方百计的去想,然而我却什么也表示不出来,我也不知道要和你说些什么呢?什么借口我都想了,可是我却开不了口,办不起来,那么久不说话,我真的很伤心很痛苦,第一次因为我们那么久不说话而流泪了,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的感受,就今天,有很多你一个人在宿舍的机会,我很想对你说说话,可是我却一次次的错过了机会,甚至走到图书馆等你的出现,走到路上期待你走过,可以有机会和你说句话,然而连老天都不帮我这个忙,我真的生活下来还有什么意思呢?每次看见你时,我就是一次次的逃避,那是因为我想再一次的去想你,我想把一切都当成美好的回忆保存起来。你就没有感觉吗?你为什么就不开口跟我说话呢?你就不给我个台阶下吗?你对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好,而对我呢?为什么你就不能把关心的样子表示给我看见,或者让我感觉到呢?为什么你就不喜欢关心我的事情让我知道呢?而你却全世界的人知道你在关心我,就是不让我知道呢?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你说我不了解你,可是我发觉我很了解你,你能说你不了解我吗? 经过这么多天的沉默,想了很多很多的东西,想的最多的还是关于你的,心情好烦恼啊!白天努力不去想你,然而天意却弄人啊!让我在梦里还是想到你,生活就是如此的折磨我吗?我真的做错了一生里不可原谅的事情了吗?天啊!不要这样对我啊!我知道我做了媛有生以来伤害她最大的一件事,是我的 不对,可是全部的原因就全怪我吗?能说媛她没有错吗?是她对我的冷漠才让我如此的去做伤害她的事,其实天啊!难道你就真的看不见吗?我所做的一争不全都是为了她吗?无论她在何方,我都希望她一切都好,那怕从此以后,她不再把我当朋友,但不能阻止我不把她当朋友,难道这么做又有错了吗?有吗?还记得这首歌吗?是你喜欢的,我也喜欢,真的很像我们,可是…… 满江-奇迹(我得到了!版)/总想把你要的全给你/你却说/只想和我在一起/爱到深处谁会知道/耗尽了热情/丢失了自己/不知谁让你我相遇/伤痛处含着淡淡的甜蜜/当闭上眼睛把你沉到了心底/才发现聚聚散散/原来是场奇迹/你看着平淡故事里/总有分分离离/断断续续却又欢欢喜喜/曾约定生生世世/与你面对风雨/只因那对对错错/相伴在每个朝朝夕夕/ 媛:我们真的不能再成为朋友了吗?你到底怕我什么,我知道我对你的伤害也是到了很大的极点,可是我们还可能像平常一样,开开心心的过日子啊!我们可以把过去全部忘掉啊!其实对我是永远是忘不了的,我也不会忘的,因为也许你是我这一生中,朋友们里最特殊的一个,也是我有始以来发觉最不绚常的一个。 是这个吗

好像听过···

(朱砂痣和床前明月光)爱人杂志上的一段话他一直追,一直追,追了她许多年。可是她都没有答应。这中间,也有许多女孩喜欢他,或明或暗向他表示过,可是他都不为所动。他觉得再也没有人能够替代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没有人能够主他的心产生这样的爱。这样很多年后,那个骄傲的女人突然发现了爱人不如被爱,懊悔起自己一贯的忽视来,答应了他。他却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想像中的狂喜,反而若有所失,惶惶不安。看到他节节败退,女人困惑而愤怒了,难道这么多年,只是一场玩笑?她想不通,无法明白,他所坚持的,不是出于爱,只是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梦。就好像乞讨的孩子,他站在你面前,求你给他硬币,甚至跟着黄包车跑了好一会儿。他越是努力,就努是不甘,因为如果停止,他以前的付出就都白费了。爱也是有惯性的。到最后分不清爱的是对方,还是心疼苦恋中的自己。而持续很多年的追求,也大致如此。其实,如果平心静气下来看,这几年中,倒追他的女孩子,也许还比他所追求的这个出色,但问题是他眼睛里看不到。得不到的最好。得到就退了激情。这是人性的定理,不仅仅是男人。距离产生美,激情源于不了解。到最后他爱的是自己脑子里勾勒出来的“她”,是个完美的女神,是件想像中的艺术品。挨近了看,有山有水的油画是一块块斑驳的颜料痂。所以,如果他一直追,一直追,追了你许多年,那你就永远都不要接受他吧。这样,他会因为遗憾和不甘而更加念念不忘,把你当成一段割舍不掉的美好记忆,珍而重之地收藏。日后他娶了白玫瑰你是他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你是他的床前明月光。为什么要接受他呢?如果你也爱,会拖这么多年吗?既然不爱,使你作出这个决定的,要么是同情,要么是心碎无望。想着他多可怜,为了自己,憔悴成这般模样。却不知男人可以因为同情而产生怜惜直至爱,女人却无法做到,同情只能是同情。女人归根到底还是希望自己的男人盖过自己,有点霸气也不要紧,愿意自己是臣服的驯顺的那一个。因为同情嫁了他,日后遇上真命天子,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做女菩萨?另外就是绝了念,想着找个安稳的归宿便算,这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你以为男人得到你的人就足够了,就能够补偿这么多年?不行的,他还要你的心。他受不了你把他当成备选,当成替补队员,受不了你身在曹营心在汉。短暂的成就感过后,他陷入了失去目标的迷茫与失重,为了掩饰这种脆弱他会烦躁不安。这时候你所看到的他,绝不会再是长久以来无怨无悔的守护天使了。

爱人杂志里的文章

我们都会嫁给初恋[原创]我们都会嫁给初恋[原创]前几天..我们10几年的姐妹4个我们遇到了一起..这是毕业以后非常奢侈的事了..我们一起聊天..聊到了初恋这个话题..因为早在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就有过3个约定..一个是相约要留着长发..现在我们都做到了..第2个是相约2082年5月26日由我哥请我们喝粥(因为到那个时候..能喝粥就不错了)第3个约定就是..我们都要嫁给初恋4" />..我们4个里..最没出息的就是我了..高中都没念完..最后因为打架..然后退学..到现在都没有毕业证..拿的还是结业证呢.初恋..我当做是初恋的..也在去年结束了..不过我还算是我们这里最长久的一个..在一起4年半..分开的..姗姗..最有出息的一个了..西南财经的大学生..但是她的初恋却在高中时代就宣布结束了..只因为学业问题..婷婷..学习..事业..爱情..都一直是换来换去的那种..她自己说的..都不记得初恋的那个人是谁了..只珍惜现在眼前的这个..征征..外表看起来算是最安静..最老实的人..但其实我们几个里面就她最能惹事了..记得我们的初中生活..就因为她的事..最后因为打架..她不得不转学离开了我们..我高中没毕业..也是为了帮她..我们很少联系..都以为她现在过度很幸福..在一起了才知道..原来他的初恋早就结束了..那是我们各自的初恋吖..初恋是什么``?初恋就是不成功的代名词..有几个人会嫁给自己的初恋呢``?..但是..这些年..我们都固守着这个城市..其实在心里面我们都已经嫁给了最初的那份情怀.其实..没有人能改变自己的过去..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回忆里修改自己的过去..每次失恋的过程都是一次对最初的怀念的回归...初恋般的情怀..有爱的喜悦和信任...我们..我们4个果然都没有嫁给初恋那个人..我们都没做到最初的约定..但是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嫁给了最初的那片情怀..爱情从来没有理论..任何一个所谓的爱情理论都是那个人的经历..与你无用..人人有别..4" />..原创作品..谢绝漫骂..注:我并没失恋..只是看了一本书的那个爱情理论..加上我们前几天的聊天..有所感受..所以就写了这些

(朱砂痣和床前明月光)爱人杂志上的一段话他一直追,一直追,追了她许多年。可是她都没有答应。这中间,也有许多女孩喜欢他,或明或暗向他表示过,可是他都不为所动。他觉得再也没有人能够替代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没有人能够主他的心产生这样的爱。这样很多年后,那个骄傲的女人突然发现了爱人不如被爱,懊悔起自己一贯的忽视来,答应了他。他却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想像中的狂喜,反而若有所失,惶惶不安。看到他节节败退,女人困惑而愤怒了,难道这么多年,只是一场玩笑?她想不通,无法明白,他所坚持的,不是出于爱,只是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梦。就好像乞讨的孩子,他站在你面前,求你给他硬币,甚至跟着黄包车跑了好一会儿。他越是努力,就努是不甘,因为如果停止,他以前的付出就都白费了。爱也是有惯性的。到最后分不清爱的是对方,还是心疼苦恋中的自己。而持续很多年的追求,也大致如此。其实,如果平心静气下来看,这几年中,倒追他的女孩子,也许还比他所追求的这个出色,但问题是他眼睛里看不到。得不到的最好。得到就退了激情。这是人性的定理,不仅仅是男人。距离产生美,激情源于不了解。到最后他爱的是自己脑子里勾勒出来的“她”,是个完美的女神,是件想像中的艺术品。挨近了看,有山有水的油画是一块块斑驳的颜料痂。所以,如果他一直追,一直追,追了你许多年,那你就永远都不要接受他吧。这样,他会因为遗憾和不甘而更加念念不忘,把你当成一段割舍不掉的美好记忆,珍而重之地收藏。日后他娶了白玫瑰你是他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你是他的床前明月光。为什么要接受他呢?如果你也爱,会拖这么多年吗?既然不爱,使你作出这个决定的,要么是同情,要么是心碎无望。想着他多可怜,为了自己,憔悴成这般模样。却不知男人可以因为同情而产生怜惜直至爱,女人却无法做到,同情只能是同情。女人归根到底还是希望自己的男人盖过自己,有点霸气也不要紧,愿意自己是臣服的驯顺的那一个。因为同情嫁了他,日后遇上真命天子,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做女菩萨?另外就是绝了念,想着找个安稳的归宿便算,这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你以为男人得到你的人就足够了,就能够补偿这么多年?不行的,他还要你的心。他受不了你把他当成备选,当成替补队员,受不了你身在曹营心在汉。短暂的成就感过后,他陷入了失去目标的迷茫与失重,为了掩饰这种脆弱他会烦躁不安。这时候你所看到的他,绝不会再是长久以来无怨无悔的守护天使了。

哪里有江山哪里就有美人一微风,空旷,温润,白日,喧嚣,沸腾。一白衣男子来到浣纱溪,玉树临风,仪表堂堂。是追忆,越国青年丞相,文武并重据说,他此行,想寻一位肌若凝脂的女子,她必定巧笑媚兮,她必定国色天香。追忆焦躁不安地徘徊,各色姿态一一掠过,无人让他心存怜爱。顷刻,琴音袅袅,清香扑来,婉婉的柔媚千转百折。是歌声,我的,远远传来,穿越人群,蜿蜒花开:君子,君子,在何方。女子,女子,浣纱。既见君子,云胡不喜。音,如同最善解人意的手,温柔却又美艳无比地将追忆心里的杂音一一抚平,情不自禁,循声觅去.我,一袭浅绿,秋千上来回飞舞,时而亲近地面,时而亲昵蓝天。远远地,追忆来了,我假装视而不见,飞舞着,吟唱着:君子,君子,在何方……好一个浣纱溪女子,请问小姐尊姓大名。追忆站在秋千前,不躲避,不退让,直直坦言。这呆子,就不怕被秋千撞到么?我心想着,笑看着他不语。谁知,追忆一把抓住翻飞的秋千。我,措手不及,跌入他怀中。他的气息,扑鼻而来,瞬间,我乱了心扉。小女子,雪梦樱,乡亲们都喜欢叫我樱。话音刚落,江边泛起扑楞楞的水花,一群群鱼儿,羞涩地沉入水底。好一个羞花闭月,沉鱼落雁。追忆大喜,连连称赞,拥我的力度,更加爱怜。我,娇羞地抬起眼,他整个人都入了我的眼,一时间,整个山色醉了。他念:短长条拂短长堤,上有黄丽恰恰啼。我和:翠幕烟绡藏不得,一声声在画桥西。二一个有情,一个有意,相遇,即情投意合。最缠绵的诗句,常伴随幽会时期。我以为,绝色如我,可以收了他的浪子心,我们就这样日日美好下去。谁知,他带我去见了王,越王越欧。他是一位意志薄弱,胆怯,却偏偏欲望极大的人。卧薪尝胆,是追忆的计策。那日,他狼狈不堪,跌跌撞撞从吴国回来,人心涣散,军民各事其主,为了挽回局面,为了稳定人心,追忆献出这个计谋,即刻被采纳。越欧的行为举止,完全被追忆左右,他很聪明,要做到这点,易如反掌。土屋,内室。稻草上坐着越欧和他的夫人越世。越世,能文善武,正听着越欧大发牢骚,叹息着生活的痛苦。好好的皇宫美榻不享受,偏偏要在这烂草堆上卧薪尝胆。他刚说完这句,恰逢追忆带我卷帘而入,越欧惊呆的合不上嘴。他的眼,直勾勾的盯过来,滚烫的我的脸颊发烧。我慌张地把寻求安心的目光投向追忆,他点点头,示意我不要怕,有他在,谁都不会碰我,哪怕是越王。我相信他,因他送我一枚小尾剑,从他随身携带的长剑里抽出来,绕成一圈,则成指环,按动开关,打开,则成利剑。他的长剑为雄,赠我尾剑为雌。我以为,这就是独一无二的定情信物。他开口了,我期待地看着他。谁知,他一改初衷,竟大言不惭地对越欧献计,说,吴王冰亦狼极其好色,美人计,于我,最适宜。待入了他心思,手起刀落间,要他性命易如反掌。熟悉的声音,往常是甜言蜜语,此时,如同最刺耳的惊雷。我戚戚哀哀地看着他,又怨又怒。三越欧垂涎地从稻草上站起来,左手揉捏着右手,绕着我转。仿佛,我成了他掌心,无法躲避,唾手可得。此计,当然好。但是,人太美了,我也心动,不如将她留在宫中,陪我卧薪尝胆,好解这时日的苦闷与乏味。这声音,让人毛骨悚然。堂堂一国之君,岂能是这副模样?也难怪,民间传言,越王非王。我看着追忆,希望他收回出口的错词,在越王面前,许我一个和他的白头到老。可是,他丝毫没注意到我的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青。他自顾自地说着:王,请以大局为重。我想留下她,越欧不依不饶。越王……一直静坐的越王夫人越世开口了,她的眼睛里燃烧着妒火。越王,你是一国之君,要有个君王的样子。现在,人心涣散,越国大败后,民不聊生,百姓都希望你重振河山。她的语气里,听起来柔和,却字字充满不可忤逆的强硬。一个女子,仅凭姿色,就想打动吴王冰亦狼的心,我认为,此乃天方夜谭。这样吧,把她留下,留在我身边,由我来找最上等的乐师教雪梦樱歌舞仪态,越王意下如何?这……这……好吧。越欧的软弱,是他完全不能行使自己的主见。于是,我藏在宫中3年。这3年,光阴似箭,却又度日如年。我每日单调地且歌且舞,仪态越是动人,内心越是戚楚。这3年,我从越世夫人冷眼嘲讽中,读懂了许多人情世故。我反复想着两个男人。一个是追忆。他竟然,可以将心爱的女人拱手相让?他爱过我么?一个是冰亦狼。是否,入了他的心,破了他的国,就可以安然回到追忆的怀中?可那时候的我,还完整如一么? 四吴国。宫殿。冰亦狼正案椟芳心。冰亦狼抬头,便见追忆跪拜在地:东海贼臣越欧,感大王之恩德,遍搜境内,得一奇宝,不敢享用,特献上。语罢,随从抬上一卷上等丝绸编制的棉被,轻轻置于地上。宝物,就在此中。追忆微笑,不带冰亦狼询问,跪辞。宫殿,空旷。冰亦狼盯着面前的棉被纳闷,思考间,这卷棉被轻轻滚动,我从里面钻出来,不着衣饰,有的,仅有一枚小小的尾戒。追忆送我的那枚雌剑,发出幽暗的冷光。剑尖,早已抹了剧毒。只要启动开关,让环绕成尾戒的剑打开,只要刺穿皮肤,片刻,此人即毒发身亡。我,只要舞着,舞近冰亦狼,刺中他……冰亦狼毫无预料,宝物,竟是一个女人,出水芙蓉般,缓缓盛开,摇曳着,风情万种,在撩人的浅吟低唱中,一步步,走近冰亦狼。近在咫尺,只需一剑,便可灭吴。瞬间,我想到许多。初始追忆,爱恋彼此,他送我离开千里之外。他的眼中,爱意,逐渐消失不见。心,瞬间凉薄。一行热泪,顺着眼角无声跌落。五错觉么?凉薄的心凉薄的我,竟在冬天感到暖意。暖暖地,睁开眼,是冰亦狼。他,将他的外衣披在我身上:天冷,小心感冒。带着尾戒的左手,原本握成了拳头,却被这一句贴心润肺的话,松开。这样的话,从没人对我说过,连同追忆。越世夫人带我离开时,我说我怕冷,他说无妨;他提议将我裹在丝绸棉被里送入宫中时,我说我怕冷,他说无碍;我说我怕冰亦狼,他头也不回。又一行泪,顺着眼角无声跌落。别哭,想家了么?有我在,别怕。这里就是你的家。是冰亦狼,他的吻贴近我的眼睛,泪痕,被热情吻干。他说:我不点头,他绝不侵犯我。那夜,他紧紧搂着我,如同珍宝。温热,在指尖蔓延,从皮肤,渗透血液,抵达心脏。我不贪心,男人,要一个王国;我,只要一个男人。既然,我选定的追忆离我而去,为什么,我不守住眼前的冰亦狼?更何况,冰亦狼对我宠爱之极,追忆的薄情寡意远远不及。六我想家,想浣纱溪。吴王冰亦狼大兴土木,修筑宫殿、水池,让我游玩。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每天夜晚和清晨,我枕着他的臂弯入眠和醒来,我想:这就是我寻觅很久的朝朝暮暮。宰相上殿直奏,大声痛斥: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夫美女者,亡国之物也,王不可贪恋。冰亦狼不许他侮辱我,恼怒中,指着门口,让他出去。不多日,消息传来,宰相自杀,以此醒国。我在帘内,听到此言,微叹。我不愿见溺爱我的英雄被追忆阴谋暗算,于是,红烛摇曳,一曲舞毕,我在冰亦狼怀中,一言不发。怎么了?又想家?这里,就是你的家。我说:王,你要让我有个安稳的家,你要对你的国民很亲,如同对我。冰亦狼痛哭,他内心大段大段的独白,让我看到他是英雄,他的憨直。龙颜大醒大悦,从此,国事大振。七姑苏台。越国忍无可忍,逼近城门。冰奕狼忧心忡忡,满是惆怅:我,竟然放虎归山。这越欧,卧薪尝胆,意欲吞吴。你是他计谋的一部分么?他的目光如同受伤的孩子,哀怨而委屈。紧急备战吧,狼。我想着追忆的阴谋,越欧的傀儡,不寒而栗。追忆有消息传来,要我尽快开启尾戒,了他的心愿。冰奕狼不理,他一边喝酒,一边自言自语:我也许是个英雄,是个相公,可,我是个好国王么?我对不起宰相,我对不起他……赶紧备战吧,狼。我猛摇他的手,情急之中,抓出几条血痕。痛在我心里,他,竟然笑了。来,喝酒,樱,我敬你一杯。冰奕狼说:我不怨恨,却心存感激。我终于得到你的真心,我不愿意阴险作战,我愿意为了国民去死。不、不、不!不要死,死不能挽救你的国民,这样会让你的王国陷入无休止的掠夺中。不会有安宁,不会的,越欧没有主见,而他的丞相追忆,内心藏着太多阴谋诡计,是个贪婪无比的人。不要……我呼着冰奕狼,,唤醒他的力量。你不要死,你要等我,等我,给你全部的爱情。八月夜,江心。凉风,行船。我和追忆坐在船头,我低头不语。你杀了冰奕狼,是不是?如果你没有杀他,你不会此时出现在这里,我说的对么?简直太好了,你不曾辜负我对你的厚爱。追忆欣喜若狂,激动地手足无措。是不是?樱。你怎么不说话?你现在是功臣了,我们是最大的功臣。这几年,你的辛苦没有白费。我在越国,早受到群众拥戴,很多臣民,都意图拥我为王。越欧没资格做王,冰奕狼也没有。我有,我天生就是王者的命,我等了很久,这一天终于来了。樱,你怎么不说话?追忆激动的面色绯红,他的内心,熊熊燃烧起无法熄灭的欲望。我为你再舞一曲吧。我终于开口了。月色,直直映在水里,我的脸色苍白如纸。舞,无声无息,千言万语。轻盈如飞燕,我的眼里,有泪光闪闪。别舞了,停下,马上跟我回国。我要立刻去昭告天下,我迫不及待的要让全国上下都知道,我们是最大的功臣!然后呢?然后,尽享荣华富贵。那么?我们的婚期?我只是想试探他。这……我……你不是被冰奕狼宠爱三年么?那我……九他是我最初的爱人,在我情窦初开的时候,我跟了他,等他许我一世美好。可是,他辜负了我。从最初时起,他的心里,就酝酿着一场阴谋。我只是他妄图得到天下的棋子,我一次次欺自己,我告诉自己,他赠我尾剑,如同情定三生。可是,他在越欧面前,撕碎我的幻梦。我为他而舞,可是,他却不看我的舞姿。舞,停住。心,似铁。他亲手撕毁我们曾经有过的美好。我守住云袖,呼吁,喷薄而出。你虚伪、卑鄙、阴险、无耻!你枉为越国的丞相,一心左右着越欧,让他渐渐成为你的傀儡。你是越国的奸臣,我认识你,是我的耻辱。你,你怎么能这么说……追忆喏喏,底气显然不足。我们都是功臣……我不等他多说,左手握紧拳头,仇恨和愤怒可以捏出水来。轻轻地,尾戒弹出来,刺向毫无防备的追忆。你……我……他指着我,拔雄剑,却没有力气,不能言语。他没有想到,自己,竟死在自己的雌剑下,被自己配的毒药,夺取性命。追忆的随从,惊呼。我,无处可去,投入江中…… 十冰亦狼没死。我并没有杀他,从他给我暖意时起,我就没有了杀他的念头。我也没死。我出宫时,他便派高手一路跟随。我跳入江中时,周围窜出数条轻舟,全是他的人。我安然无恙,完整的回到冰亦狼身边,我对他唱: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我,为越国除了奸贼,他,随即出兵。失去了追忆的越欧,毫无主见,他的城池,再次被沦陷。就是这样,历史,因一件暖暖的衣衫而改变。越国,也因我而改变。吴国吞越,冰亦狼大赦天下,国泰民安。

人民文学的杂志经典

诗歌类适合投稿于《星星诗刊》,《诗刊》等。其它是是一些民刊,但不一定会有稿费,可以做为交流。而《读者》有个原创版的,也可以投下试试,其它如一些杂志也可行试试。小说类适合投稿于可尝试投《上海文学》,《北京文学》,《人民文学》等大刊物,也可以写一些校园或青春文学等,投《80后》《萌芽》等。散文类适合投稿于一些青春时尚刊物。因为不大注意这个了,所有举不出来了!杂文类适合投稿于《读者》《杂文选刊》等。其它如《中国校园文学》《意林》等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投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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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杂志经典故事

人性之初,性本善。人非禽兽。中国主流伦理道德的结果:守道德。心肠不好。就是好人、老实人不守道德,心肠好的。反成了坏人黑白颠倒 心肠不好的恶人。因为守纪律。反而成了好人。最后成了。越虚伪。越光荣。越是好人。----------------------------中国: 不承认人性有兽性.排斥。计较 。压迫。假道学/没人性------------------------------西方:承认人性中有兽性.同情。包容。宽容。理解。平等。自由.真道德.真人性

孟子的故事:人之初,性本善的故事孟子小时候有着“优秀”的童年教育。他的妈妈懂得胎教:“我怀着孟子的时候哇,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孟子生下来了,有一天看见邻居磨刀霍霍,准备杀一只小猪。孟子非常好奇:“妈妈,隔壁干什么呢?”“在杀猪。”“杀猪干什么?”孟妈妈笑了:“给你吃啊。”说完就后悔了,这不撒谎吗。于是,孟妈妈真的买了邻居家的猪肉给孟子吃。孟子长到可以满地乱跑的时候,就到村外坟地跟野孩子们追逐嬉戏,还拿着个小火铲东挖西挖,表演筑墓埋棺,很有才艺。他妈妈不高兴了,觉得有失斯文,带着这个活泼好动的孩子搬了家,到农贸市场围墙外租房子住。于是孟子学习商人的样,讨价还价,喧嚣热闹。孟妈妈怕孩子染上锱铢必较(念资珠必较)的市侩习性,又赶紧搬家,到政府公立学校旁边去住。这儿天天有一帮傻乎乎的人学习揖让进退,摆弄俎豆祭器(俎,念祖,案板子。豆是盛放篮子),都是软弱无力的儒生,在演习礼仪。孟母忐忑不安的心总算踏实下来了。儿子终于可以浸染高雅的气韵、从容的风范和循规蹈矩的本领了。这就是“孟母三迁”的故事。不过,太以自己意愿为中心的父母,往往剥夺了孩子自主独立的性情和创新发明的欲望。当然,孟子在成长过程中也一度反抗过,但被妈妈镇压了。孟子有一次从学校回来,被孟妈妈问及:“你近来学习怎么样?”孟子烦恨地说:“还不是跟以前一样,不好也不坏。”孟妈妈气坏了,立刻乱摔乱砸,把“缝纫机”都打坏了,吓得孟子缩脖抱颈。孟妈妈斥责了他半天,也不知道孟子听明白了没有。孟子唯唯诺诺、战战兢兢,从此再无自我主见,终于成为优秀的两脚书橱。由于孟子很有本事,年轻时就找不到事做。到了五十来岁,还没有一官半职。于是他拿着自己的仁政药方,跑到中原大梁的魏国来推销自己的主张以讨到一份工作。,魏惠王跪在案子后面,两鬓班白,问孟子道:“叟!不远千里而来(成语出处),有什么办法可以利吾国。”不料孟子大怒:“你们天天嚷嚷着利,我却只要谈义!”孟子是不许人谈利的,君子谋道不谋食。他还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一个增加了,一个就要减少。于是后代中国人都不务利,而只求讲德。魏惠王见孟子不许讲利,就发牢骚说:“好!那就讲义吧。我治国,也算讲义的啊!我黄河以南发生饥荒,就把灾民移于黄河以东。我这不是义吗?当黄河以东发生饥荒,我也是如此。我调剂粮食,迁移灾民。我看邻国的政治,还不如我呢。可是我的人口也不加增,邻国的也不见减少。”“您这就叫五十步笑百步啊。您和您的邻国都不怎么样?关键是你没有行仁政。行仁政的话,仁人无敌于天下啊。”孟子拿出了自己的药方。

《人之初》节选自国学经典《三字经》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两个本是山里孩子,由于在计划生育年代里,为了躲避罚款,他们的父母,送给两家相对富裕却失去孩子的夫妻领养。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两个家庭出现变化,六年之后,抱养孩子两家都不愿承担起养育的责任,而把孩子还给他们亲生父母...城乡之间的人们,在感情与责任,利益与金钱下,是怎样理解的?

南风杂志经典文章阅读

其实工作很忙,但小米喜欢在忙碌的间隙燃支烟,发会儿呆。 小米二十六岁半,小清秀那种,已经有剩女嫌疑,不太爱说话,脸上的表情总是淡淡的。陈子明第一眼便被她吸引,立刻施展百般手段,试图报得美人归。 江城与亚宁重逢的时候,亚宁已经赚了不少钱,开了一间KTV。他身边的女人换了又换,每个人长得都很像小米。 《想念的仙人球》 《南风》10年7月号

流 年//丛虫1、那些清晰的事,仿佛就在昨日。依旧校树青青,依旧少年意气,起伏纠缠,付出的,是完完整整的真心。过去了,也就过去了,青春是这样奢侈的一件事,不回头看觉得不甘,回头看时,徒增惆怅。苏明薇升入大学的时候,并不知道等待她的是怎样的四年,要到后来她才明白,四年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可以遇到多少人,发生多少事情。如花美眷,似水流年。2、那个下午宿舍的门被轻轻推开,209室最后一个报到的新生怯生生地站在那里,楼道里的阳光勾勒出她的身形,宛如黑白照打上的逆光。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在一瞬间忽然安静下来,听到她用同样怯生生的声音说:你们好,我是苏明薇。微微涨红了脸,那羞赧的表情成为很长一段时间里室友们取笑的对象。玻璃一样透明的年纪和心思,苹果一样新鲜的大一新生,她们好奇着一切,每件事,每个人,一句话也能笑上半天,思量半天,还会为书和电影放肆地流泪,还在憧憬完美无缺的爱情,也许是天真到了可耻的地步,然而这样的花,只开一季,开一季就过去,从此是行色匆匆。姓的是苏,名字又叫明薇,念着上口,听着悦耳,写着好看,一如其人。大学一年级,男生写给她的情书上说: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红色的蔷薇盛开。五花八门热辣辣的信封信纸里,惟有这一句可圈可点,更兼行草秀丽,含蓄,且缠绵。他不是中文系的,学计算机,难为他们装满天书般某某语言的脑袋里能生产出这样的句子,叫人恍然明白为什么网上许多著名写手是正牌理科出身。 明薇本来是偷拿给黎敏看,谁知这一句被她拉长了腔调念出来,同屋室友,四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哪个不好事,立刻跟住了那个"花朵"齐齐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有意把音压得极低又拖的老长,明薇直是哭笑不得。两个女人是一千只鸭子,五个呢?不下于地方报纸的传播效应吧。这句本来很优雅的赞美一时在系里系外被哄传为笑谈。那个写信给她的男生,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最底层,永世不能翻身。电脑才子又怎么样,追不到女生还不一样是只呆头鹅。明薇心里却没有那么讨厌着他,和其他追求者一样,拒绝他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明薇是晚熟的女生,她认为人生自大学毕业后才开始,尽管身边已经有许多鸳鸯俪影,她只当他们是早恋,与中学时代并无分别。可不是?轰轰烈烈了一场,花开花谢,就是没有结果。偏偏大学给了人太多时间挥霍,不恋爱不疯狂不痴迷真是对不起这四年的黄金时光。如黎敏名言:莫使金樽空对月,人不风流枉少年。3、说起黎敏,真是异数,天生注定要做狐狸精的那种女人,到哪里也是技压群芳。大学一年级就烫出一头卷发扮交际花,浓黑乌亮的波浪下,一双丹凤眼呈30度角懒洋洋地斜视,薄薄的嘴唇涂了浅色口红,单派眼睛去笑去说话。刚进大学的小男生谁经得起这个,一窝蜂地围将上去,前扑后继,死而后已。有个男生号称情圣,四处扬言说要为黎敏自杀。黎敏右手托住左手,左手支住下巴,呸呸两声。"自杀?若是吃个饭跳个舞没跟他拥抱接吻山盟海誓就要自杀,这样的命,不要也罢。"一口气绕口令似的说出来,掷地有声。这话辗转传到那人耳朵里,只听得他面色如土,自杀险些变他杀。火爆辣妹按说是独行侠的脾气,而黎敏却和乖乖女苏明薇是死党,可见缘分一说是有的。一切友情都有起初,说来话长。那么多男生里,黎敏只看好三年级学长杜飞,帅男不希奇,难得的是品学兼优,呼风唤雨的学生会主席,又拉得一手小提琴,这样人才,也不止黎敏一人留意。谁知还没定下做战计划,杜飞自己找上门来。高大的梧桐树下,黎敏穿的恰是最出彩的那条吉卜塞大摆裙,斑斓如蝴蝶双翼。她不厌其烦地教诲室友们:当然要穿得漂亮,当然不能马虎,每天都有可能会遇到梦中情人吗。这一条规则果然奏效,杜飞出现在她面前时,饶是黎敏这样的恋爱专家,心跳也禁不住加快许多。微微扬起头,看到高大的他轮廓鲜明的脸,却没找到那点心动的默契。果然,杜飞一开口问的是:你是一年一班的吧?那个叫苏明薇的女生你可认识?我们想请她做中秋晚会的主持人。根本不问她姓甚名谁,只看她是本系一年级的女生。开学以来,他竟然不知道,也没听说艳名乍起的黎敏,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好象在发展学生党员。冷水淋头,没等黎敏回过神来,又听他道:这一届新生两百多人,就属她出众。目光刹那间迷惘,杜飞想起新生大会上远远地扫过去,不知怎地一眼就看到她。别人在喊她名字的时候她缓缓抬头,他竟然几乎忘记了自己马上要做的迎新发言。转眼间她小小的身影已经被人潮淹没,他却再忘不掉她的名字。黎敏当然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大不小的打击使她这口气再也缓不过来。一边有些怒冲冲地走回宿舍找明薇,一边忍不住有点自伤自怜--真个辜负了身上的彩衣,白穿得漂亮,遇到的人却使唤她找别人,啊啊姹紫嫣红开遍,付与断壁颓垣。她这么乱七八糟地想着,有点生气又觉得好笑,一个人做个鬼脸,步子越来越轻松。回到宿舍,黎敏把苏明薇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看得明薇万分奇怪,坐立不安。有什么好看?头发清汤挂面,眉眼嘴唇都没描画,身上穿的是专门欺哄新生的校服,站在垃圾堆上旁似有保护色,衬得人脸上都有股灰气,越发显出大学新鲜人的无依无靠来。更何况,和室友相处月余,彼此的内衣颜色都见过,还值得这样见了新大陆似的聚精汇神?然而十七岁的苏明薇不知道,那时她发如流云肌肤如雪,亭亭玉立在夕阳映照的窗口,大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辉,沉静的眉目间却凝结淡淡忧郁,叫人心生怜惜,又好看了一倍还不止。细细跟她一比,黎敏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斜,嘴巴太大,皮肤不白,头发烫的太野,说话太多太快,手脚没处放,整个人显得粗糙。其实按现代审美观,黎敏的面孔更时尚。两种女孩的格不同,真不好单就相貌就比出个高下来。但到底是年轻,潜意识受了杜飞冷水的影响,心里先怯了。一点小小沮丧风一样地拂过,有点凉丝丝酸溜溜的不自在。转念再一想,咳,愿赌服输,没开战已经知道不敌,总比死的不明不白好。天下怎么可能就只有一只杜飞,大把机会挑都还来不及。黎敏这点爽脆刮辣最可爱。她终于平心静气,笑一笑说:中秋晚会想你做主持人呢。明薇闻言吃了一惊,接着手足无措。主持人?不不不,从幼儿园时代她就是沉默宝宝,最不喜出头露面,高考不理想,落的是第三志愿的学校,她心情糟透,成天就是上课下课泡图书馆,班上的同学都还没认全,无意出这样的风头。惶急中拉紧黎敏的手:"阿黎阿黎,你帮帮我,你去好不好?我给你打饭。"黎敏大睁了眼睛看她,有人求而不得,有人得而不惜,嘿!这世界!明薇却以为她不肯,又说:"那我还帮你打水好不好?"黎敏笑得弯下腰去,只喊肚子疼。一起去打了晚饭吃,发现食堂中十几只菜式里,都单单挑中了一味鱼香茄子,就这样建立起了邦交。4、晚上一个电话打到宿舍:喂喂,杜飞学长,苏明薇不答应。什么?就是说:她拒绝你啦。几个女孩子嘻哈的笑声不绝与耳,杜飞气结:拜托,你们可不可以找苏明薇本人听电话?好啊。好长的一段时间,只听到话筒被搁在桌子上,远处走廊中不下有4个女生的尖声呼叫:明薇,明--薇--而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却是怯生生的,很紧张的样子:你,你找我吗?他一楞,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又说:我不能做主持人,我不会,真的。她的声音柔细如丝,一点疏离与迷惘,象做错事的孩子的目光,有令人心悸的天真。水面一圈圈荡开的涟漪,无辜的诱惑。最后,明薇小心翼翼地说;谢谢。杜飞挂上电话的后,发呆了很久。那天晚上,他的耳畔全是她的声音,细细的,胆怯的。他知道有事情发生了,他不想退却。第二天下午,杜飞亲自跑到女生楼来找明薇。熙熙攘攘的小女生群里,他180公分的个子很显眼。有若干寻芳的男生当他是同类,一叠声地招呼。女生楼上多开了几扇窗子瞄准他,谁说女生不好色?闹哄哄一团里,正主儿缺席,明薇和黎敏去洗澡了,图的是下午三点人比较少,根本不知道杜主席大驾光临。只好继续等,自嘲地想,就是第一个女朋友,也不曾等过这么多时候。等到她时,杜飞又觉值得。那张芬芳如百合的面孔,真正纯净如水。羞红了脸一个劲儿地推辞,拼命推荐身边那个卷发的同伴,美而不娇纵,谦退之极。杜飞丧失全部口才,只剩唯唯诺诺。黎敏早有准备地撇撇嘴:"主持人?我可不要做,我自己有独唱。"明薇歉意微笑,杜飞险些被她的笑容窒息。一朵花缓缓绽开是什么样子,他终于知道。如果说初见她是惊艳,那么第一次的接触就是一个剔透的水晶印子,深深地烙在他记忆深处,每次想起,都有温柔的牵痛。大学岁月,在他已近尾声,在她才刚刚开始,他经历过的,她正将要尝试,段落上有了起伏,相逢便不是那么富有想象空间。5、晚会的主持人选了大二女生苗,相貌普通,一口北京话小桥流水,清脆流利。钢琴古筝大合唱小合唱纷纷登场,最耀眼的当数倒数第二个节目,狂暴的音乐声中,黎敏浓妆出场,穿一条金色短裙学麦当娜劲歌劲舞,一时风头无两。领导喜欢,学生高兴,普遍认为是近年最好的校园晚会,几乎不曾把学生会夸到云端里去。台下杜飞却忘了此前的奔波忙碌都是为了这台晚会,只顾坐在明薇身旁,她看演出,他看她。无论什么节目,都专注欣赏,认真鼓掌,到了黎敏,直把手掌拍痛。听她轻轻地赞叹:"呵,她真出色啊。"一边又微微蹙眉,吹吹掌心。看她的毫无做作的天真,杜飞无声地笑起来。这样的女生,不知会如何叫人拍案惊奇,生死相许。而他也许只是一个旁观者,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可有可无。不是不辛酸,不是不甘心,但是,就是不愿意放弃。很快就有风声展转传到宿舍,说杜飞对苏明薇情有独钟。明薇比当时听说要她做主持人更加不知所措,校园中偶尔见到杜飞,招呼都不敢打,低头匆匆走过去,生怕给人看出什么。黎敏捕捉到杜飞眼中的些须失望,冲着他笑眯眯地幸灾乐祸。明薇完全不知道这些眉眼官司,甚至她不觉得他好看。明薇渴望的爱情还没有出现,不过她总觉得这个似乎与相貌无关。黎敏说她有眼无珠,她自管自地坚持。黎敏叹口气,也好也好,各花入各眼,免得以后情场相遇,自相残杀。明薇一只水淋淋的手指住她,"你……你把男生叫做花?"黎敏摊手,耸肩,做无辜状,表示天经地义,有什么大惊小怪。明薇笑了足足一分钟,黎敏不笑,一本正经板着脸:喂喂喂这样笑法是要长皱纹的。说话时正是在水房里洗衣服,随身听里一支吉他曲悠扬婉转,十分好听。别的女生午睡的午睡,出门的出门,空荡荡的水房里,只剩她们两个人,絮絮地说着心事。谈天说地,漫无边际,事后根本记不得那时说了什么,记取的只有那时散漫的快乐时光。选了一样的课,结伴去晨跑,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子,本来就更容易做朋友。但是男生不懂,女生们也不大明白。她们说:苏明薇很容易相处,根本还是个高中生。黎敏那个蹄子,可是不吃亏的。她们不知道,黎敏自己不吃亏,却也没叫别人吃亏。那样张扬着,不占别人便宜,已经难得,何必苛求,难道要自废武功混同众生才叫好么?至于那些男生神魂颠倒,根本要怪自己修为太浅,何况没有黎敏,他们照样要追张敏李敏赵敏,各安天命,与人何尤?走近了明薇便懂得这道理,因此更对她亲厚。一个学期就纷纷扰扰地过去了,苏明薇的大事惟有黎敏一件,她在日记上写: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她郑重其事地在"永远"的下面画了一条横线,力透纸背的决心。过了很多年后再看,也许是可笑的吧,但是,完全没想过永远是多么遥不可及,小鸟啄完了金刚石山,永恒才刚过了一秒种,这样的四年,其实稍纵即逝。1996年,就这么匆匆过去。也许有很多大事发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这,不过是她大学生涯的开始。6、三月校园,花红草绿,许是脱去冬装的缘故,课程连带着人,似乎都轻快了许多。两个女生结伴去买牛仔裤,大商场里只好白看看,花花绿绿的服装街才是终点。冒牌CK牛仔跟正品有细微差别,但穿在细长结实的腿上,花五百块和五十块并无区别,都说不出地利落好看。黎敏先看中了一条,钻到简陋的试衣间里换上。明薇在外面给她把风,顺便问一句:"春天里有什么打算"里面鬼叫一声:"恋爱喽!还能干什么。"连摊主都笑起来。牛仔裤号码款式都一样,明薇正合适,黎敏穿略长,但她脚上是一双6公分高的皮鞋,倒比明薇高出一点。回去的路上淋了第一场春雨,两个人头发湿漉漉地,脚踩在水里吧唧吧唧响,象两只小鸭子,溅湿了新买的裤子也不在乎,单纯的没来由的快乐。经了这一场雨,花坛里的红月季,呼喇喇火也似地开起来了。这个是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爱情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搂搂抱抱,这样就好。黎敏把这首歌挂在嘴上,旁若无人唱出唱进,甚至坐在某英俊小生的单车前面横梁上,招摇过市。爱情?当然不是,她会耸耸肩告诉你:男生无聊,女生寂寞,如此而已。明薇开始收情书,一封封接踵而来,后来甚至多过黎敏。起初还慌乱紧张,后来找一只空的饼干箱子,统统放进去。有陌生电话找一概不理,食堂,图书馆,操场,遇到搭讪的只做听不见。逼的紧了,她不过涨红了脸,拨浪鼓似的摇头,活脱遇到灰狼的小红帽。黎敏逗她:"不得了,春天来啦。"明薇拿起厚厚的英汉词典,作势要敲破她的头。那是在陈教授课上,大一教研组唯一的博导。斑白头发,好脾气地笑咪咪,看着两个女孩子打闹,目光温和带点笑意,更多是感慨:谁不曾年轻过?而眼下的这两个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和模样,单是看着,心里已经软下来。杜飞已经决定考研,导师就锁定陈教授,自然他德高望重学术有成是一方面,他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譬如,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到明薇的班级旁听。譬如,可以远远看见她的侧影,睫毛长长,鼻子柔和的弧度。黎敏抓住明薇的词典:喂,会出人命的。好脾气的明薇忽而顽皮起来,做势收手,一回身又打过去。杜飞带了点惆怅地看着,他心仪的女孩子,眉梢眼角,少了几分忧愁,越发明艳照人,衬着教室里老旧的桌椅,真是一道风景。还有几个明薇或者黎敏的仰慕者,也悄悄地注视她们。而明薇不觉得,黎敏根本忽视。因为年轻,眼中的世界,就只有眼前的一点点大,除了自己手挥目送,根本看不到其他。拿出本八卦杂志算星座,黎敏得意。"咦,五月七月,都是我的幸运月!"明薇沮丧,"我却流年不利。"黎敏安慰她,"上学期都考到第一名还能有什么不利的?""可是那有什么希奇,分数谁都会拿。""拜托,能在陈教授手里得95分的,就你一个啦。""阿黎,大学也只为分数是多么单调啊。""所以我拼了命也要及时行乐,花天酒地,胡天胡地。"一起轻轻地笑起来。7、果然,五月是黎敏的幸运月。要感谢本市机会奇多,中秋晚会的演出实况,不过是在新闻中播了几个镜头,就有人兜兜转转找上门来,直接要请黎敏试镜,做平面广告模特。小广告公司的主管,模样也就是个主管,头发略为油腻,鞋子有点残旧,三十几岁年纪,衣着仪态倒是好的。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车载斗量,数不胜数,大学校园里猛地见着,很能唬着没见识的学生。学生会办公室里,一见杜飞这英俊小生,只觉得是意外收获,眉花眼笑,没口子地撺掇他同去,杜飞拒绝。再见黎敏时,一手掏出合同,就等着她落笔签字。黎敏正在话剧社排日出,扮女主角陈白露,长卷发盘成一只髻,丝丝缕缕的碎发从脖子后面冒出来,猫一样毛茸茸。青春逼人,比着那些风尘里打滚的模特,女大学生总多点清纯。商家最精明,看中的不外是这个。黎敏接过笔看也不看就要在合同上写名字,杜飞一手拦住,仔细一条条看清楚,又逐条发问,迫那中年人解释,增删若干权利义务。低声对黎敏说:"还不看清楚,卖了你都不知道。"黎敏嘻嘻笑:"卖得掉,是我的运气,他们倒霉。"野心勃勃,迫不及待地要出头。反正一无所有,怎么搏也不吃亏。完全忽视自己所有的,其实就是最丰盛的那部分青春。转眼即逝,永不再来。可是,不挥霍也是要过去,时间最公平。一拍即合,黎敏开始逃课在摄影棚里厮混。旁听课偶尔点名字,明薇壮起胆子喊两次"到"。有次差点穿帮,幸亏有杜飞遮掩。黎敏不在,他就坐她背后。不与她搭讪,每天只是笑笑打个招呼。有时顺路也会同走一段,明薇大方许多,不再局促。杜飞心中明白,那是她真的当他是朋友的缘故。他的希望,却不止于此。多少女孩身边有这样的男生,喜欢你,你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却只当他是好朋友。然而又能怎样呢?听明薇轻轻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杜飞几乎以为她是在安慰自己,却听她接下来说:连黎敏这么一个朋友,都不能经常在一起。心情再闷都忍不住笑出来,杜飞想:真是个孩子,一点小事,居然要扯到人生上去,根本都不晓得人生是一件多么漫长复杂的事情。鱼香茄子只有一个人吃了,明薇是真的孤单。而黎敏甚至开始彻夜不归,偶尔出现,尽是在大家意想不到的时候。想抓她说几句话,反倒被她先开口说:明薇明薇,帮我把作业写了,多谢多谢。明薇问:外面的生活……怎样?好不好?黎敏停一停,想想,肯定地说:好。明薇有些放心,又有些失望,眼看她是找到适合她的地方了,小世界之外,又发现了新大陆。黎敏又怀念地说:"盒饭里乱七八糟,居然连食堂的茄子还不如。"明薇赶紧拉她去补回一餐,却听见她腰间寻呼机响,两人无奈地互视一眼,挥手道别。通讯时代,黎敏一早配得一只汉字寻呼,嘟嘟一响,即刻失踪。看她讲电话真是累,一段段表情音调飞速变化,光是听以为是好几个人轮流讲话。时而利落斩截,只说是与不是,时而柔糜缠绵,老长时间不说话,轻声恩,或者哦一声,荡气回肠。很快有人公然开车在校园门口等,专车接送。旁人无不侧目,黎敏风头与谣言更上一层楼。明薇起初还四处为她解释,后来黎敏知道,在走廊中呸地一声,喝道:我还巴不得她们说呢,最好上报纸电视当明星。哈哈一笑,拥住明薇的肩膀扬长而去,当四围表情各异的目光都是透明。说也奇怪,倒是如此,谣言的声势偃旗息鼓,起码明薇耳朵中是再也听不到了。黎敏的生命是这样繁华热闹,明薇有点嫉妒,黎敏似笑非笑瞄着她:"拍服装宣传照要量三围穿泳装的哦,你行不行?"说话间就把头发望头顶一拢,半挽乌云,扯松睡衣领口,露出半只雪白的肩膀,眼神冶艳如埃及妖后。明薇死心塌地,没口子地认输。

总觉得是这篇。 不过好像是叫《君生我未生。》————————————————————————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我想,她存在过。因为所有活在她“传说”里的女孩子,她们即使不安和恐惧,可是,她们每一个都忽然开始渴望爱情。我看得出来。我也是。 其实,我们都是她。 《她的传说》 《南风》10年6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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