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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德尔松随想回旋曲论文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18:54:08

门德尔松随想回旋曲论文开题报告

门德尔松的作品具有浓厚的古典气息,擅长用音乐来描绘大自然的美景,作品以精美、纯净、高雅见长。《随想回旋曲》是他早期的作品,也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首乐曲。乐曲充分发挥了作者的想象力,将大自然中美好的事物用钢琴表现了出来,也体现了其古典和浪漫的完美结合。作者用回旋曲式的结构,将精灵的顽皮、可爱呈现了出来。以下是本曲的演奏技巧分析:1、序奏部分基高镇魂叔叔在E大调上,节拍为4/4拍,是一个自由抒情,充满幻想的乐段,缓慢的行板开始,到第三小节引子开始,用力度很轻的柱式和弦营造一种很神秘的气氛,历面由远及近。引子部分的演奏要注意右手和纹一定要很轻,和弦一定要一起发音,不能有先后或者有的不发音。要很好的控制右手的力度。第四小节开始进入主题,柱式和弦转到左手,由于字数太多,所以,接下来的,你可以在百度文库或是豆丁找到原文。

门德尔松《随想回旋曲》的演奏技巧包括连音、跳音、双音(三六度和八度)、和弦、快速跑动的音阶、琶音。

《随想回旋曲》是门德尔松早期的作品,当时的作者14 岁,对大自然的一切事物充满着憧憬,《随想回旋曲》涵盖了钢琴演奏中的大部分技巧,比如连音、跳音、双音(三六度和八度)、和弦、快速跑动的音阶、琶音。

作品以回旋曲形式为主,他大量加入了自身情感和浪漫主义元素,让其能够很好的进行抒情表达。本部回旋曲一共242小节,由一个26小节的引子来统御主体,向观众说明该作品的意义和人文特征。

扩展资料

《随想回旋曲》的音乐结构:

《随想回旋曲》的序奏,在E大调上采用行板的速度进行延伸,整个框架中规整的并列单二部结构,旋律具有浓厚的诗意化特征,有的很好的情感表达作用,既突出了门德尔松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表达了门德尔松的情感寄托。

左右手旋律线条有着强烈的对比效果,并构成和声序列进行,利用歌声导出整部曲的主题风格,给人以欢快明亮美的享受。

主部A采用了奏鸣回旋结构写成,旋律急促,蜿蜒曲折,采用6/8拍,主要体现出门德尔松的诗意想象,所关注的社会、生活及自然。

主要作品管弦乐(一)交响曲1.管弦乐队演奏的交响曲: D大调交响曲(为弦乐队而作的《D大调第八交响曲》的管弦乐队版本,由门德尔松本人亲自改编),完成于1822年; C小调第一交响曲(首演时称C小调第十三交响曲),,完成于1824年; 降B大调第二(颂赞歌)交响曲(亦交响康塔塔),,完成于1840年; A小调第三(苏格兰)交响曲,,完成于1842年; A大调第四(意大利)交响曲,,完成于1833年;门德尔松 D小调第五(宗教改革)交响曲,,完成于1830年,出版于1868年; 降B大调交响曲(未完成,仅存片段),写于1839年; C大调交响曲(未完成,仅存片段),写于1845年。2.弦乐队演奏的交响曲(早期的作品,完成 于1821-1823年): C大调第一交响曲,3个乐章,1821; D大调第二交响曲,3个乐章,1821; E小调第三交响曲,3个乐章,1821; C小调第四交响曲,3个乐章,1821; 降B大调第五交响曲,3个乐章,1821; 降E大调第六交响曲,3个乐章,1821; D小调第七交响曲,4个乐章,1821; D大调第八交响曲,4个乐章,1822; C大调第九交响曲,4个乐章,1823; B小调第十交响曲,1个乐章,1823; F大调第十一交响曲,5个乐章,1823; G小调第十二交响曲,3个乐章,1823; C小调交响乐章,1个乐章,1823。3.玩具交响曲(Kindersinfonie,全部遗失) 玩具交响曲,写于1828年; 玩具交响曲,写作时间不明; 玩具交响曲,写作时间不明。(二)序曲 E大调仲夏夜之梦序曲,(1826); C大调管乐序曲,(1824); B小调赫布里底群岛序曲,(1830,又名《芬格尔洞》序曲); D大调平静的大海和幸福的航行序曲,(1828); F大调美丽的梅露西娜序曲,(1833); C小调吕伊·布拉斯序曲,(1839); C大调小号序曲,(1826)。(三)其它管弦乐作品 A小调葬礼进行曲,(1836); D大调进行曲,(1841); 降E大调进行曲,写作时间不明; 降E大调进行曲,写作时间不明。(四)钢琴协奏曲 A小调钢琴协奏曲(一架钢琴与弦乐队),完成于1822年; E大调钢琴协奏曲(两架钢琴与管弦乐队),完成于1823年; 降A大调钢琴协奏曲(两架钢琴与管弦乐队),完成于1824年;以下为一架钢琴与管弦乐队的协奏曲: G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完成于1831年; D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完成于1837年; E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写于1842至1844年;注:门德尔松本人并未完成E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它有部分管弦乐谱(其中只有第一乐章的前11小节是完整的,此外还有56小节不完整的管弦乐谱)和钢琴谱草稿,并未由作曲家本人亲自配器完成。第一、二乐章(分别为E小调、A小调)的钢琴谱草稿由门德尔松本人完成,第三乐章(E大调)的钢琴谱草稿未完成,仅有20小节。由意大利钢琴家普罗希达(Roberto Prosseda)于2006年在牛津的图书馆中发现这两份手稿,并求助于研究门德尔松作品的权威学者布法里尼,将之补写完成,并于2007年进行全球首演,后又与指挥大师里卡多·夏伊(Ricardo Chailly)和莱比锡布商大厦管弦乐团合作录制了一张唱片。(五)小提琴协奏曲: D小调小提琴协奏曲(一把小提琴与弦乐队),完成于1822年; 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一把小提琴与管弦乐队),,完成于1844年;(六)二重协奏曲: D小调钢琴与小提琴协奏曲(钢琴、小提琴与弦乐队),完成于1823年。(七)大提琴协奏曲:门德尔松曾于1844年之后写过一首大提琴协奏曲,不过此曲手稿后来遗失。(八)钢琴与乐队作品(协奏曲除外): D小调宣叙调曲(钢琴与弦乐队),完成于1820年; B小调辉煌随想曲,,完成于1832年; C小调辉煌变奏曲(Duo concertant en variations brillantes,两架钢琴与乐队),,完成于1833年。 降E大调辉煌回旋曲,,完成于1834年; B小调小夜曲与欢快的快板,,完成于1838年。其他作品1.合唱作品:清唱剧有:《圣保罗》(1834-1836)、《以利亚》(1846-1847)、《耶稣基督》(未完成,1847);交响康塔塔《颂赞歌》(1840,有人称之为第二交响曲);九首诗篇歌;九首经文歌。2.戏剧音乐:歌剧有:《卡马秋的婚礼》(1825)、《儿子与陌路人》(1829)、《洛雷利》(未完成,1847);戏剧配乐有《安提戈涅》 (1841)、《第一个瓦尔普吉斯之夜》(1831,1842)、《仲夏夜之梦》(1843)、《阿塔利亚》(1843-1845)、《俄狄浦斯在科洛纳斯》(1845)。3.室内乐:六首弦乐四重奏;三首钢琴四重奏(1822-1825);两首弦乐五重奏(1831,1845);弦乐六重奏(1824);弦乐八重奏 (1825);两首三重奏(D小调,1839;C小调,1845);小提琴奏鸣曲,两首大提琴奏鸣曲(1838、1843)。4.钢琴:《升F小调随想曲》(1825);《E小调回旋随想曲》;六首前奏与赋格(1832-1837);六集《无词歌》。5.管风琴:三首前奏曲与赋格(1833-1837);六首奏鸣曲(1839-1844)。6.歌曲与主调合唱曲:十套钢琴伴奏的歌曲;十一套主调合唱曲。主要成就在创作上,首创了高雅纯净、形式短小的钢琴曲《无词歌》(Songs Without Words),创作了著名的《仲夏夜之梦《无词歌》》、《苏格兰交响曲》和《意大利交响曲》,把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的特点交织在一起,音乐既含有古典主义的逻辑性,又带有浪漫主义的幻想性;他创作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具有华丽的技巧与甜美的旋律,是举世公认的精品。在音乐的启蒙运动上,门德尔松使被人们遗忘了几乎一百多年的作品——巴赫的《马太受难乐》重放光芒,这是音乐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从此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巴赫。在音乐教育上,创办了德国第一所音乐学院——莱比锡音乐学院,为后来德国音乐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拉赫前奏曲吧。说实话狂11直接一紧张就变成乱弹了。前面拍子、强弱需要控制的很好 ,高考的孩子、、、、心理控制水平不高、、、、一紧张容易就这么毁了、、、、、而且整体难度并不算高。大概也就是10级左右、、、、、只有后面稍微出彩一点。门德尔松的随想回旋曲我不觉得它适合用来考学,因为长度有点长,而且、、、、门德尔松的作品我觉得都没有什么激烈的矛盾冲突,平淡无奇的情感内容对于高中的孩纸来说反而不好把握,更何况随想回旋曲这个曲子、、、、业余曲、、、、长且不拉风、、、评委肯定一听就喊卡,在激烈竞争的高考考场上,它无法帮你传达出你的真实水平。拉赫玛尼诺夫前奏曲是考试经常采用的曲目。选了它你就做好打算跟前一个孩子弹重了吧!在和别人弹一样的曲子的时候,你要胜过别人,就要在完成曲子本身和大致强弱走向的前提下处理好曲子歌唱性和内部声部的关系。距离远的音要反复去抓,尽量在最后的时候熟练到不依靠眼去看那个键盘,而能把音弹对弹好。看你选择的曲目,我推测你是瞄准综合性大学或者师范学院的音乐专业。我当年高考弹的是托卡塔——多布洛基亚舞曲。你去找一下。祝您成功

门德尔松毕业论文

指挥家:赫伯特·冯·卡拉扬 英文名:Herbert Von Karajan 出生:1908年4月5日,卡拉扬生于莫扎特的故乡奥地利小城镇萨尔茨堡. 1928年12月17日,在温德拉指挥班学生音乐会上,他首次指挥维也纳音乐学院乐队演奏了罗西尼的《威廉·退尔》序曲. 1929年1月22日,他首次以指挥家的身份公开指挥演出柴科夫斯基的《第五交响曲》、理查·施特劳斯 交响诗《唐·吉诃德》.4月19日,又在萨尔茨堡节日剧院指挥演出理查 施特劳斯 歌剧《莎乐美》. 1933年,卡拉扬首次参与萨尔茨堡音乐节的活动,指挥演出古诺的歌剧《浮士德》.翌年,他在萨尔茨堡首次指挥维也纳爱乐乐团. 1935年,他被委任为德国最年轻的"音乐指挥使者"到布鲁塞尔、斯德歌尔摩、阿姆斯特丹等城市客席指挥演出.1937年,他应瓦尔特之邀,在维也纳首次指挥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演出《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瓦格纳曲). 1938年9月30日,卡拉扬在柏林国家歌剧院首次登台,指挥演出《费德利奥》,接着于10月21日指挥演出《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 1939年,被任命为柏林国家歌剧院音乐总监,翌年指挥演出《埃列克特拉》,受到作者理查·施特劳斯的高度赞赏.同年他与DG公司签订录制首张唱片合约. 1947年,卡拉扬成为维也纳爱乐协会负责人,策划维也纳爱乐协会乐团和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演出事务.从1948年起,卡拉扬恢复在萨尔茨堡音乐节的活动,并向国际乐坛进军,与世界各地著名乐团建立关系,走遍欧洲,四处演出,名噪一时,显赫四方. 1949年,他兼任米兰斯卡拉歌剧院常任指挥,1950年,兼任伦敦爱乐乐团常任指挥.1951年,他登上了拜罗伊特音乐节的舞台. 1955年,卡拉扬成为柏林爱乐乐团的终身首席指挥.1956年,卡拉扬又接替指挥大师伯姆,就任维也纳国家歌剧院音乐总监.1957-1970年,他独揽萨尔茨堡音乐节音乐总监的职务.这样,卡拉扬就在短期内顺利地夺取了世界4大王牌歌剧院(米兰、维也纳、纽约、伦敦)的霸权地位,成为欧洲乐坛上的"帝王",被称为"欧洲的音乐总监".他在1967年个人创办了萨尔茨堡复活节音乐节.在3月19日开幕仪式上,由他指挥演出瓦格纳的歌剧《女武神》. 鉴于卡拉扬在家乡贡献良多,功绩赫赫,1968年,萨尔茨堡省授予他名誉指环,受委为萨尔茨堡大学荣誉参议员. 1973年在萨尔茨堡,卡拉扬个人又创办了另一音乐活动,叫圣灵降临节音乐会.1977年,卡拉扬终于与维也纳国家歌剧院和解,重新出任该院音乐总监,并在维也纳音乐周期间,实现了他13年前的构想-4大王牌歌剧院共同演出歌剧. 1979年10月,卡拉扬率领柏林爱乐团首次访问中国,曲目有巨扎特的《第三十九交响曲》、勃拉姆斯的《每一交响曲》和德沃夏克的《第八交响曲》等.他们"美不可言"的,震撼了北京乐坛.1980年12月7日,柏林爱乐乐团举行纪念音乐会,以示庆祝卡拉扬出任该团首席指挥职位25周年.1982年,是卡扬最忙碌的一年.5月,筹备一系列柏林爱乐乐团成立100周年纪念音乐会;7月,在萨尔茨堡音乐节期间,首次录制普契尼的歌剧《图兰多》;10月,率领柏林爱乐乐团;12月,为庆祝柏林爱乐乐团参与萨尔堡音乐活动25周年纪念举行演出.1983年,他在摩纳哥蒙地卡罗投资创办电声公司;同年,伦敦皇家爱乐协会授予卡拉扬金质奖章.他是70年来第一位获得此荣誉者,过去接受此奖章者只有托斯卡尼尼、比彻姆和瓦尔特. 1948年,卡拉扬率领柏林爱乐乐团赴日本演出.1986年,已是78岁高龄的卡拉扬,仍然兴趣勃勃地精心策划第二十届复活节音乐节的演出活动.他带病指挥演出莫扎特的《加冕弥撒曲》、布鲁克纳的《赞美歌》,有点老态龙钟,力不从心.但是他所指挥的《第九交响曲》(布鲁克纳曲),则表现出他那惊人的音乐魅力,大受赞赏.1988年80岁的卡拉扬,老当益壮,精力过人,仍然活跃于世界乐坛,而且还在写一本有关音乐表演的书,他不善于口授,只好自己亲手每天写12行.这也是他日常活动的一部分. 1989年7月16日,卡拉扬病逝,终年81岁. 卡拉扬的指挥特点:严整、条理、完美、瑰丽,精雕细缕,一丝不苟. 他反对音乐比较(比赛),认为各有各的一套,何况音乐又不是体育.他对节奏的要求尤为严格,他说:"我可容忍一个错误的音符,绝不能容忍节奏有一点儿廖误". 卡拉扬灌有900张唱片,这是惊人的记录,也是骄人的成就.他的唱片销量永占世界之最. 卡拉扬具有代表性的CD有:巴赫《6首勃兰登堡协奏曲》、《马太受难曲》 BPO 贝多芬《交响曲全集》 BPO 柏辽兹《幻想交响曲》 BPO 比才《卡门》 BPO 勃拉姆斯《交响曲全集》、《德意志安魂曲》 BPO 格鲁克《奥菲欧与尤丽迪茜》 VPO 海顿《12首伦敦交响曲》 BPO 门德尔松《5首交响曲》、《小提琴协奏曲》 BPO 莫扎特《安魂曲》 VPO 拉威尔《波莱罗舞曲》 BPO 理查·施特劳斯《英雄的生涯》、《唐·吉诃德》 BPO 威尔第《安魂曲、《假面舞会》 VPO 瓦格纳《尼伯龙根的指环》 BPO 另外,卡拉扬还留下不少影碟,其中要以SONY的CL版最为珍贵:巴赫《第二小提琴协奏曲》 BPO 贝多芬《交响曲全集》、《小提琴协奏曲》 BPO 勃拉姆斯《第一第二交响曲》 BPO 布鲁克纳《第八交响曲》VPO德彪西《大海》、《牧神的午后前奏曲》 BPO 莫扎特《嬉游曲》() BPO理查·施特劳斯《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柴科夫斯基《第四交响曲》、《第五交响曲》、《第六交响曲》VPO 威尔第《唐·卡洛斯》BPO

西方古典音乐鉴赏 “古典”(Classic)一词源自拉丁文,原是典范、即奉古希腊(或罗马)为典范而加以模仿的意思。 人们有时把严肃音乐或艺术性音乐统统称为古典音乐,以同所谓“流行”音乐或娱乐性音乐相区别。“古典”的这一广义解释,把历史时期和风格全然撇开,因此,本来是属于不同时期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例如,巴赫、贝多芬、柴科夫斯基以至于斯特拉文斯基的作品,都可以称为古典音乐。 音乐史上的古典时期基本上是属于器乐的,绝大多数作曲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器乐的体裁与形式,声乐的地位反而退居其次。敢于同大主教决裂的莫扎特,虽然在歌剧方面卓有贡献,他的器乐作品也是大量的。至于贝多芬,他纯粹是一位器乐作曲家,他以革命中的英雄作为作品的主人公,为此他有时也被称为革命的古典作曲家。古典主义的规范化确立了奏鸣曲、弦乐四重奏、协奏曲和交响曲等多乐章体裁和快板乐章奏鸣曲形式。古典风格作品中节奏与配器色彩灵活善变,而不是整乐章划一不变;古典作品中所有声部、甚至于演奏的力度,都由作曲家亲自写出和标明,而不是留给演奏者演奏时即兴处理。至于感情的表达,古典作品由于理性精神的影响,往往比较克制、沉着,而不是狂热的倾诉——从这方面着眼,巴罗克风格全然不同于古典主义,它反而更接近于后来的浪漫主义的精神。 西方古典音乐是西方文明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西方古典音乐作品浩如烟海,而在我们的传统印象中,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西方古典音乐难于欣赏,成为一种阳春白雪的高雅文化。其实,古典音乐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片段,在我们生活中为人们所喜闻乐见。霍夫曼曾说,“音乐是所有艺术中最富浪漫主义——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真正浪漫主义的艺术,因为它的唯一主题就是无限物。音乐向人类揭示了未知的王国,在这个世界中,人类抛弃所有明确的感情,沉浸在无法表达的渴望中。” 在欧洲艺术史上有两个重要的时期,古典主义时期和浪漫主义时期。前一个时期包括十八世纪最后的二十多年和十九世纪的前几十年;另一个时期在法国大革命引起的社会和政治变动的影响下,于十九世纪的第二个二十五年中形成。当时的浪漫主义真可为无孔不入,在文学界,建筑界,艺术界等各个领域中都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浪漫主义者。 在浪漫主义时期,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钢琴也进行了改进,其自身采用了铸铁结构,琴弦也加粗了,这种钢琴能获得更浓厚和更辉煌的音乐,跟现在的钢琴开始接近。接下来,我用一个事实来证明这一点:如果李斯特的时代要求他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而且还因为这个时代为他提供了能产生不同效果的钢琴,这种钢琴在较早的时期是找不到。但这种比较我们只能在音乐文献中找到,在现实社会中已很难找到。 十九世纪的钢琴小品大师有奥地利的舒柏特、波兰的肖邦、匈牙利的李斯特、德国的舒曼、门德尔松、勃拉姆斯,以及他们的同代人——在发掘钢琴技术上的可能性与戏剧性方面显示了无穷无尽的独创性。总而言之,短小的抒情形式的出现,作曲家就会认为乐曲的大小不是艺术批评的标准,一首优美的,精心的创作的小型乐曲也能和一部交响乐相媲美。 一首完美的诗本身就是很完美的,不用需要有最高度的想象力。浪漫主义艺术歌曲的创造者将歌词与音乐结合得非常成功,正是由于这些音乐作品,有许多抒情诗才能得以幸存下来。 歌曲的结构可分为两大类。在分节歌形式(strophic form)中,诗的每一段或每一节都重复同样的旋律。这是民歌和通俗歌曲中很常见的结构。歌的第一段可能是讲述一个情人的期待,第二段是他见到爱人时的欢乐,第三段姑娘的父亲粗暴地将他们分离,第四段姑娘悲伤地死去,所有这些都用相同的曲调演唱。另一种形式德国人称作“durchkompoiert”,字面意思是“全面创作的”,就是说作曲过程贯穿全曲,没有整段的反复。还有一种中间的形式,它将分节歌中的反复和全创作歌曲的自由结合在一起,有两、三段重复同样的旋律,然后在需要时就引入新的旋律,一般来说都是在高潮部分引入。舒柏特脍炙人口的《小夜曲》就是这种结构的精彩范例。 尽管在各个时期(代)歌曲都处于显着的地位,但现在通过很多欧洲音乐文献记载知道艺术歌曲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产物。艺术歌曲是在十九世纪初由诗歌与音乐相结合而创造出来的。舒柏特和他的后继者,著名的有舒曼和勃拉姻斯,使这种结合获得了如此完美的艺术效果,以致这种新风格以德文中的歌曲一词:Lied,闻名胜古迹欧洲。 艺术歌曲随着抒情诗的兴起而繁荣。抒情诗的兴起是德国浪漫主义出现的标志,艺术歌曲使浪漫主义时期将音乐和诗歌结合的愿望得以实现,它包括温柔的情感或戏剧性的民谣风格。艺术歌曲中最常采用的主题是爱情、期待、大自然的美和人生中短暂易逝的幸福。 钢琴在十九世纪作为普通乐器出现在欧洲,使浪漫主义艺术歌曲能够获得成功。钢琴的伴奏把诗中的形象变为音乐的形象。人声和钢琴共同创造出了富于情感的短小的抒情形式,这种形式对于业余爱好者和艺术家同样结合,也同样适合于在家庭里和音乐厅里演唱。在短时间内,艺术歌曲就获得了极大的普及,并对世界艺术做出了永久性的贡献。 标题音乐是带有文字或图画联想的器乐作品,这些联想的内容由乐曲的标题或说明性的注释来提示的。“标题”只是由作曲家自由加上去的。在当时那个年代里,音乐家敏锐地意识到了他们的艺术与周围世界的联系。这种意识促使用使他们的音乐更加接近于诗歌和绘画,并且使他们的作品涉及到当时的道德和政治问题。还促使他们以一种新的方法来探讨绝对音乐(纯音乐)的形式。 标题音乐在歌剧院中获得了最初的推动力。序曲作为歌剧(或戏剧)的引子,是单乐章令人兴奋的管弦乐曲。有许多歌剧序曲后来获得了像音乐会乐曲一样的普及,因而独立出来。这样便为一种歌剧没有关系的新式序曲开辟了道路。 标题音乐中有一种是为戏剧写的,也很有吸引力,通常由序曲和一组在幕间及重要场景演奏的乐曲组成,这就是配乐。十九世纪的作曲家创作出了许多这类的作品,这些作品的音画法(tone painting),性格化和剧场效果都是值得注意的。最成功的配乐作品,通常被改编成组曲。其中一些流传得非常广泛。例如,德国著名作曲家大师门德尔松为《仲夏夜之梦》所写的音乐就是这类音乐作品中的典范。随着十九世纪时间的推移,一种大型的管弦乐形式就越来越需要了,这种形式在浪漫主义时代将起的作用就像交响乐在古典时期起的作用一样。到十九世纪中叶,交响诗的创造迈出了这期待已久的一步。交响诗是十九世纪在大型器乐形式上做出一个有独创性的贡献。它是李斯特的成就,他在1848年首次使用了这个词。他的《前奏曲》是此音乐中最出名的范例。 交响诗是为管弦乐队而作的单乐章标题音乐作品,它通过段落之间的对比而发展诗意,使人联想起某种情景,或造成一种情绪。交响诗还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别称:音诗。交响诗与音乐会序曲有一点重要的不同,音乐会序曲一般保留传统的古典主义的构思,而交响诗在形式上则自由得多。交响诗的形式是为作曲家所需要的大型单乐章乐曲准备的“画布”。总之,交响诗在整个十九世纪后半叶中,成为标题管弦音乐的最精致的形式。 最后介绍标题音乐进入到绝对音乐的神圣领土——交响乐中。作曲家一方面尽力保留贝多芬的宏大的形式,同时又赋予它以文学内容。这样就出现了标题交响乐。著名的作品有法国作曲家柏辽兹的三部标题交响乐——《幻想交响曲》、《哈罗德在意大利》、《罗密欧与朱丽叶》、德国作曲家理查德·施特劳斯《阿尔卑斯山》、《家庭》和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的《浮士德》和《但丁》都是最著名的交响乐作品。 民族主义者和民族艺术家是站在一起的,但民族主义者以一种更自觉的方式肯定他的民族传统。在十九世纪的欧洲,那时的政治条件促进了民族主义的发展,使之达到了在浪漫主义运动成为决定性力量的程度。征服民族的傲慢和被征服民族为自由的斗争造成民族关系的紧张,使民族情绪上涨,这种情感在音乐中找到了理想的表达方式。浪漫主义作曲家用许多方式表现他们的民族主义。一些作曲家以他们民族的歌曲和舞曲作为音乐的基础,如肖邦以他的玛祖卡舞曲、李斯特以他的匈牙利狂想曲、德沃夏克以他的斯拉夫舞曲、格里格的挪威舞曲。一些作曲家以民间传说或以农民生活为基础写作戏剧性的作品,例如韦柏写的德国民间歌剧《自由射手》、斯美搭纳写的捷克民族歌剧《被出卖的新嫁娘》,同样,还有柴可夫斯基和里姻斯基·科萨科夫写的俄罗斯神话歌剧和芭蕾舞剧。还有一些作曲家写作交响诗和歌剧,歌颂民族英雄的功绩,历史事件或祖国的美景。柴可夫科斯基的《一八一二序曲》和斯美塔纳的《我的祖国》就是这股潮流的代表作;瓦格纳的音乐戏剧对德国神话和民间传说中的神和英雄加以颂扬,特别提到的是《尼伯龙的指环》(歌特式摇滚的先驱),这个剧本是以齐格菲的生死为中心题材的庞大史诗,它也是一个代表作。 民族主义作曲家常把自己的音乐与民族诗人或戏剧家的诗句结合起来,舒柏特为歌德的诗歌谱曲即属此类,还有格里格为易卜生的《皮尔·金特》所作的配乐,及柴可夫斯基的为普希金的戏剧为基础的歌剧。俄罗斯民族诗人普希金还激发了里姻斯基·科萨科夫和穆索尔斯基的创作灵感。在这种时期,民族主义作曲家能把人民的抱负以激动人心的方式表达出来,像威尔第在意大利为统一而奋斗时所作的那样,或是西贝柳斯在芬兰于十九世纪末为反抗俄国统治者而斗争时所做的那样。 民族主义音乐的政治含义触动了统治者。威尔第的歌剧不得不一再修改,以适合奥地利检查官的心意。芬兰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要求独立时,西贝柳斯那带有令人振奋的号角声的音诗《芬兰颂》被沙皇禁演。民族主义为欧洲音乐的语汇中增加了极富魅力和活力的民族风格。由于把对祖国的热爱注入到音乐中去,民族主义使作曲家能够表达出千百万人民的心愿。总之,民族意识渗透到十九世纪欧洲精神的各个方面。没有民族意识,浪漫主义运动是难以想橡的。 在音乐、绘画和文学中的异国情调显现出遥远国度里别致的气氛和色彩。不同说,浪漫主义运动大大加强了这种倾向。在十九世纪,异国情调首先表现在北方民族思慕那南方的温暖和色彩,其次表现在西方追求东方那神话般的景象。前者推动德国、法国和俄国的作曲家在自己的作品中转而表现由意大利和西班牙引起的灵感。在这类众多作品中,有俄罗斯作曲家的几个著名作品:格林卡的两首《西班牙序曲》、柴可夫斯基的《意大利随想曲》和里姻斯基--科萨科夫的《西班牙主题随想曲》、德国贡献出门德尔松的《意大利交响曲》、沃尔夫的《意大利小夜曲》和理查德·施特劳斯的《致意大利》、法国作品有夏布里埃的《西班牙狂想曲》和拉罗的《西班牙交响曲》。值得一提的是比才的《卡门》也是这一领域中的杰作。 俄罗斯民族乐派使东方的魅力产生了国际性的影响。由于俄罗斯帝国与波斯接壤,这种异国情调实际上是民族主义的一种形式。亚洲神话般的背景渗透进俄罗斯的音乐。里姻斯基一科萨科夫绚丽的管弦乐作品《舍赫拉查达》及其歌剧《萨特阔》,鲍罗丁的歌剧《伊戈尔王子》和交响诗《在中亚细亚草原上》,伊波利托夫一伊万诺夫的《高加索素描》,这些都属于东方色彩的作品,这些作品至今还风行于全球。一些法国和意大利的作曲家也采用异国情调:如圣一桑的《参孙与达丽拉》,德利布的《拉克美》,马斯奈的《泰伊思》,威尔第的《阿伊达》,以及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和《图兰多特》。 懂得欣赏西方古典音乐也是很重要的。最容易进入古典音乐的殿堂就是官能欣赏,即满足于音乐的直觉感受,也就是说你觉得音乐旋律优美动听或者有一定的振罕力,给人以力量,振奋精神。你认为是好的声音、好的音乐不必考虑其他的内涵。如果有一套较好音响,你就更爱听,听得轻松听得舒服,时间长了你就很快进入古典音乐的殿堂。再一进步就是古典音乐情感的欣赏,也就是通过感受音乐的各要素,体验、理解音乐的情感,在欣赏过程中,对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音色、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加以了解分析,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奏是音乐中重拍弱拍的周期性,有规律的重复进行,基本的节奏所表现的音乐风格我们应该要了解,如慢三、慢四一般表现抒情、优美,圆舞(快三)表活泼,进行曲表现有力量等;旋律也称曲调,高低起伏的音乐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我们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思想一定要跟着旋律走,基本的感觉一定要找到,如水平进行时表现的是柔和和优美、宁静、级进和跳进时就是主题推向高潮,下行一般表现激烈转为平静;和声也称和弦的运用,一般欧洲古典音乐都是多声部的音乐,如果说旋律是横向进行,和声就是纵向进行的,如此以来,音乐就丰满起来,也有了气势;音乐力度、速度等这些要素我们可以适当学习一些音乐常识得以掌握,欧洲古典音乐作品的曲式、和声、织体是十分规范严谨的,我们可以运用这些知识去体验理解,再加自兴趣进入欧洲的古典音乐情感的欣赏也是不难实现的。 欣赏欧洲古典音乐最高层次是理智的欣赏,也就是说不仅体验、理解音乐的情感,还能对音乐作品的形式、内容、民族特征、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等作出分析和评价。要想达到这个层次,我们必须了解欣赏欧洲古典音乐的三元素,即创作背景、演奏者的再创作;欣赏者自身的理解。欧洲古典的创作背景一般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巴洛克时期,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德国巴赫也称音乐之父,亨德尔也称清唱剧大师;意大利的维瓦尔弟等,这个时期的音乐风格旋律优美、柔和。第二时期是古典主义时期代表人物有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这个时期的音乐特征主题鲜明、有一定的冲突性。第三个时期是浪费主义和民族乐派,代表人物有德彪西舒曼、舒伯特、拉威尔、柴可夫斯基、斯美塔那、德沃夏克等,这个时期的音乐背景比较复杂,作曲形式多样化,音乐表现有些委婉、抽象,且有号召力,有鲜明的民族风格。第四个时期是近代主义乐派,代表人物有斯特莱文斯基、格什温、马勒等,作品特征和声配器丰富,旋律性不太强,内涵深,有的还带有爵士风味,这个时期的作品较难理解;欣赏者自身的理解是根据自身的文化层次对音乐的理解,音乐不同于其它学科,它反映的东西是比较模糊的,也比较抽象的,因此,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例如,在欣赏柴可夫斯基《天鹅湖》的场景时,可以想象一群长着翅膀如少女在宁静的湖面上翩翩起舞、若影若现,也可想象一群天鹅在湖面上轻轻地、慢慢地游荡。总之发挥自己的想象,将三元素有机联系起来,多听著名作品,感觉是美的东西就去欣赏、去思考,就会进入欧洲古典音乐欣赏最高层次。 学习欧洲古典音乐,理解古典音乐,欣赏欧洲古典音乐,将给我们的生活增添无限的乐趣。 本类TOP10音乐欣赏论文(2803)音乐论文--音乐欣赏(2372)浅谈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 (1210)我的毕业论文-浅谈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1185)音乐赏析论文(1089)威尔第与《茶花女》 (1074)音乐论文--如何去感受音乐、体验音乐、审美音乐?(826)中 国 音 乐 的 前 途——论现阶段中国音乐发展的两条道路及未来的方向 (699)音乐论文(666)论现代音乐 (625)

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 1.奈尔维(Pier Luigi Nervi,1891-1979) 意大利工程师兼建筑师。1891年6月1日生于意大利北部小镇桑德利奥,1913年从波仑亚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后在波仑亚市混凝土学会工作两年。1915—1918年在意大利工程兵部队服役,1920年同奈比渥西合组工程公司,1932年起同巴托利合作,组织奈尔维-巴托利工程公司,1947年任罗马大学教授。奈尔维具有把工程结构转化为美丽的建筑形式的卓越本领。他的主要贡献是,认识了钢筋混凝土在创造新形状和空间量度方面的潜力。他的作品大胆而富有想象力,常以探索新的结构方案而形成他的构思。他擅长用现浇或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建造大跨度结构,这种建筑具有高效合理,造价低廉,施工简便,形势新颖美观等特点。他是运用钢筋混凝土的大师,他的作品形势优美,具有诗一般的非凡表现力。奈尔维的代表作品有罗马小体育宫(1956—1957,与A.维泰洛齐合作)、大体育宫(1958—1960)、皮瑞里大厦、(1956—1959,与蓬蒂合作)、都灵展览馆B厅(1947—1949)等,而最富戏剧性和令人震惊的一件新结构是1971年建于梵蒂冈城的梵蒂冈会堂的内部空间。1963年美国哈佛大学授予他荣誉学位,其后他又获得美国建筑师学会金质奖章。 2.诺依特拉,. (Richard Joseph Neutra ,1892~1970) 洛杉矶市劳维尔住宅(1929) 美国建筑师。1892年4月8日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毕业于维也纳高等技术学校。1921~1922年在柏林建筑师E.门德尔松事务所工作。1923年移居美国,在芝加哥市荷勒柏-洛歇事务所工作。1924年,在建筑师.赖特处的工作对他的事业产生重大影响。1929年入美国籍。1970年 4月16日逝于联邦德国伍珀塔尔。诺依特拉的作品主要是小住宅。这些住宅因特别适合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要求和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地区的特点,而在美国独树一帜。 洛杉矶市劳维尔住宅(1929) 诺依特拉的早期作品洛杉矶市劳维尔住宅(1929)引起建筑界的注意。这所住宅为轻钢框架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板和金属材料围护,结构符合机械装配施工的要求和美学原则。他设计的加利福尼亚州考夫曼住宅(1946)和特里迈尼住宅(1948),标志着诺依特拉开始形成自己的风格。前者明显地带有L.密斯·范·德·罗的影响,后者则有新型田园风格。他在50~60年代设计的住宅,充分发展了后一种风格,其建筑平面布置适应梁柱结构体系,简洁、明了,大面积玻璃外隔断使室内外空间互相渗透,巧妙利用地形和背景以加强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反映了当地气候的特点。他利用钢、玻璃、木材、块石和混凝土这些不同材料的质感来丰富建筑的艺术表现力。这些建筑是诺依特拉对人在建筑空间环境中的各种感觉进行深入研究的结果。1956年设计的洛杉矶塞尔鲁尼别墅可以作为代表作品。 诺依特拉设计的公共建筑虽规模不大,但有所创新,对美国同类建筑有一定影响。1935年设计的洛杉矶市考罗那初级小学,结合当地气候特点,使每一间教室都有露天活动场地,教室之间有推拉隔断,教室中的坐位不固定,以适应小学生自由发展的需要。幼儿园部分则利用草坪和绿篱代替惯用的沥青地面和围墙。1948年设计的梅列海滨的汽车旅馆、1953年设计的洛杉矶市鹰石俱乐部也都是诺依特拉负有盛名的作品。 诺依特拉生前曾获得多种荣誉奖和荣誉博士学位。1977年,美国建筑师协会还追授他金奖。 3.尼迈耶 (Oscar Niemeyer,1907-) 三权广场 尼迈耶是巴西建筑师,拉丁美洲现代主义建筑的倡导者。1907年12月15日生于里约热内卢,1934年毕业于里约热内卢国立美术学院建筑系,后在L·科斯塔的事务所工作。他们一起设计了巴西教育卫生部大楼(1936-1937)和纽约世界博览会巴西馆(1939)。1937年尼迈耶在里约热内卢开设事务所,1947年代表巴西参加了纽约联合国总部大厦的十人规划小组(中国代表为梁思成教授)。1956-1961年参加了巴西利亚的建设工作,设计了三权广场、总统府、巴西议会大厦、大教堂、巴西利亚宫等主要建筑,达到其事业的顶峰。1960年以后移居巴黎和以色列。尼迈耶受到勒·柯布西耶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他又增加了表现主义和巴洛克的因素。 三权广场 尼迈耶重视体形的表面,尤其爱用“自由的和有感情的曲线”。他的作品具有现代主义建筑的形象特征,又有强烈的个人风格—曲线体形。尼迈耶的著作有《我在巴西的经验》(1961)、《论建筑形式》(1978)。 4.迈克尔·格雷夫斯 (Michael Graves,1934-) 迈克尔·格雷夫斯是美国后现代主义建筑师。1934年生于印第安纳波利斯。在辛辛那提大学毕业后,又在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1960年获罗马奖后又在罗马美国艺术学院留学,1962年开始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1964年在该地开设事务所,1972年成为该大学教授,此外还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任教。格雷夫斯首先以一种色彩斑驳、构图稚拙的建筑绘画,而不是以其建筑设计作品在公众中获得了最初的声誉。有人认为,他的建筑创作是他的绘画作品的继续与发展,充满着色块的堆砌,犹如大笔涂抹的舞台布景。迈克尔·格雷夫斯的代表作品有波特兰市政厅、和佛罗里达天鹅饭店,这两座建筑都是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作。 5.马塞尔·布劳耶 (Marcel Lajos Breuer,1902-1981) 法国戛得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研究中心(IBM)大厦 马塞尔·布劳耶是国际式建筑最有影响的建筑师之一。1902年5月21日生于匈牙利佩奇市。1920-1924年在包豪斯学习,毕业后任教至1928年。1928年柏林开设事务所,1937-1946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任教,以后开业。1944年入美国籍,1946后迁居纽约,1968年获美国建筑师协会金质奖章,1977年退休。 法国戛得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研究中心(IBM)大厦 马塞尔·布劳耶在美国主要从事住宅设计,1938-1960年与格罗皮乌斯合作在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市设计过一些住宅,把包豪斯的国际式与新英格兰地方风格融为一体,简洁、明快、新颖,对当时美国的传统建筑观念是一次突破,对美国各地的住宅建筑很有影响。布劳耶后来还设计了不少大型公共建筑,比较重要的有纽约萨拉·劳伦斯学院剧场(1952)、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厦(1953-1958,与奈尔维,B.采尔福斯合作)、鹿特丹比仁考夫百货商店(1955-1957)、法国戛得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研究中心(IBM)大厦等。布劳耶的作品风格严谨,功能组织简洁,细部简明完整,注意利用材料的对比,有明确的特征和一贯性。 6.罗伯特·文丘里 (Robert Charles Venturi,1925-) 费城母亲之家 美国建筑师。1925年6月25日生于费城,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建筑学院,1950年获硕士学位,1954-1956年在罗马的美国艺术学院学习,后曾在O·斯托诺洛夫、E·沙里宁、L·卡恩等人的事务所任职。1957-1965年在宾西法尼亚大学建筑系任教。1958年起在费城开设共同事务所。1964年和洛奇一起开办事务所。1965年曾代表美国国务院赴苏联讲学。1966年任罗马美国艺术学院住宅建筑师及该学院理事(1966-1971),1977年任普林斯顿大学建筑与城市设计学院顾问。费城富兰克林故居 罗伯特·文丘里的作品与著作与20世纪美国建筑设计的功能主义主流分庭抗礼,成为建筑界中非正统分子的机智而又明晰的代言人。他的著作《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1966年)和《向拉斯维加斯学习》(1972年)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建筑思潮的宣言。他反对密斯·范·德·罗的名言“少就是多”,认为“少就是光秃秃”。他认为现代主义建筑语言群众不懂,而群众喜欢的建筑往往形式平凡、活泼,装饰性强,又具有隐喻性。他认为赌城拉斯维加斯的面貌,包括狭窄的街道、霓虹灯、广告牌、快餐馆等商标式的造型,正好反映了群众的喜好,建筑师要同群众对话,就要向拉斯维加斯学习。于是过去认为是低级趣味和追求刺激的市井文化得以在学术舞台上立足。 罗伯特·文丘里的代表作品有费城母亲之家、费城富兰克林故居、伦敦国家美术馆、俄亥俄州奥柏林大学的艾伦美术馆、新泽西州大西洋城马尔巴罗·布朗赫姆旅馆的改建等。 文丘里声明自己是“现代的”建筑师,他批评后现代派“只强调回收历史,是复旧”。 7.路易·康 (Louis Isadore Kahn,1901-1974)宾西法尼亚大学理查德医学研究中心 美国现代建筑师。1901年2月20日生于爱沙尼亚的萨拉马岛,1905年随父母移居美国费城,1924年毕业于费城宾西法尼亚大学,后进费城J·莫利特事务所工作。1928年赴欧洲考察,1935年在费城开业。1941-1944年先后与G·豪和斯托诺洛夫合作从事建筑设计,1947-1957任耶鲁大学教授,设计了该校的美术馆(1952-1954)。1957年后又在费城开业,兼任宾西法尼亚州立大学教授。路易·康发展了建筑设计中的哲学概念,认为盲目崇拜技术和程式化设计会使建筑缺乏立面特征,主张每个建筑题目必须有特殊的约束性。他的作品坚实厚重,不表露结构功能,开创了新的流派。他在设计中成功的运用了光线的变化,是建筑设计中光影运用的开拓者。在有的设计中他将空间区分为“服务的”和“被服务的”,把不同用途的空间性质进行解析、组合、体现秩序,突破了学院派建筑设计从轴线、空间序列和透视效果入手的陈规,对建筑师的创作灵感是一种激励启迪。路易·康的代表作品有宾西法尼亚大学理查德医学研究中心(02、03、04、05)、耶鲁大学美术馆、索克大学研究所(02、03)、爱塞特图书馆(02)、孟加拉国达卡国民议会厅(02、03、04)、艾哈迈德巴德的印度管理学院(02、03、04、05)、等。路易·康的著作有《建筑是富于空间想像的创造》、《建筑·寂静和光线》、《人与建筑的和谐》等。 8.雅马萨基 (Minoru Yamasaki,1912-1977) 印度世界农业博览会美国馆(1959) 即山崎实,美国建筑师,祖籍日本。1912年12月1日生于西雅图,曾就学于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和纽约大学,1934年后在纽约担任过很多设计工作,1943-1945年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山崎实的作品特征是装饰手法的运用。他认为建筑应带有装饰,应注意细部处理,将装饰建立在技术美的基础上,并从结构的规律出发,使结构构件装饰化,如使墙体成为装饰构件,犹如一种编织的屏风。他是现代建筑中典雅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作品有沙特阿拉伯达兰机场候机楼〔1953-1955〕、印度世界农业博览会美国馆(1959)、联邦科学馆、普林斯顿大学威尔逊学院、雷诺兹金属公司大厦、西雅图世界博览会美国科学馆〔1962〕、纽约世界贸易中心〔1972〕等。 广告设计师 1. 靳埭强生于1942年,1957年定居香港.1976年合创新思城设计制作公司,1988年改组为靳埭强设计公司,任职创作总监. 靳氏曾在香港及海外设计竞赛中,获奖三百多项,包括多项纽约创作力年展优异奖、美国CA传艺优异奖、洛杉矶世界艺术比赛金奖、英国刚古纸机构形象设计金奖、香港市政局设计大奖全场冠军靳氏作品经常展出海外各地,并获国际权威设计刊物刊载,并选为世界和平设计师百杰之一靳氏曾出任香港设计师协会三任主席,现为香港艺术馆荣誉顾问、中国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香港美术家协会理事会副主席、比利时国际商标中心荣誉大使及香港艺术发展局委员,出版有《平面设计实践》、《商业设计艺术》、《海报设计》、《广告设计》、《日本设计师对谈录》及《商标与机构形象》. 靳氏个人在美术及传艺设计中具有卓越的成就,加上在教育工作的参与及贡献,1979年入选十大杰出青年,92年更获选为90年代杰出男士之一 2.福田繁雄(1932-)是日本当代视觉设计大师,他的设计理念及其设计作品所取得的成就,对当代平面设计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福田于1932年生于日本东京,1951年(19岁)毕业于岩手县立福冈高等学校;1956年(24岁)于东京国家艺术大学设计系毕业后,福田开始在其创作的作品中显示出独特的个性和观念,并借此开创出多种创作发展的方向和表现手法,成为当时较有名气的设计新秀。1967年(35岁)即在美国纽约IBM画廊首次举办个人展,随后其作品在欧洲、美国及日本等地广为展出,并获得多项大奖。1982年(50岁)他应美国耶鲁大学的邀请,担任客座讲师。同时,福田还是日本平面设计师协会(JAGDA)副会长、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TADC)委员、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GAI)会员、英国皇家艺术协会(RDI)会员。福田是继龟仓雄策、早川良雄等日本平面设计大师之后的第二代平面设计师。无论是在日本,还是在欧洲、美国等地,他都被视为一名设计天才。福田繁雄与岗特·兰堡(Gunter Rambow)、西摩·切瓦斯特(Seymour Chwast)并称为当代"世界三大平面设计师"。[1]他在高中时曾想成为一名漫画家,但由于当时艺术学校里没有漫画专业,最终将其幽默和天赋投入到设计领域,由此其设计作品具有浓厚的幽默性特点。例如他1975年设计的"1945年的胜利"(图2)这张海报,就采用类似漫画的表现形式,创造出一种简洁、诙谐的图形语言,描绘一颗子弹反向飞回枪管的形象,讽刺发动战争者自食其果,含义深刻。这张纪念二战结束30周年的海报设计,获得了国际平面设计大奖。其设计作品中的这种幽默、风趣,均能带给观者一种视觉愉悦。福田的创作范围相当广泛,除了书籍装帧设计、海报、月历、插图、标志设计等之外,也涉及工艺品、雕塑艺术、玩具、建筑壁画、景观造型等各种专业领域。他所涉及的设计领域,均能将其创作灵感发挥到极至,给人一种印象深刻的视觉美感与艺术表现力,流露其独特的创作魅力。他的大量的"福田式"的海报作品更为世人所熟知,现在的平面设计书籍中几乎都会出现他的作品。 3.安尚秀,1952年出生。1970—1977年弘益大学校美术大学视觉设计系。1979—1981年弘益大学校大学院字体专业美术学硕士。1988—1995年汉阳大学校大学院理学博士(应用美术学专业)。经历:1970—1973年弘大新闻社学生记者,学生主编辑。1977—1978年金星社设计研究室设计研究员。1978—1981年喜星产业(现广告代行社LGAD)海外广告设计师。1981—1985年月刊《院子》、《气派》艺术指导。1985—1991年“安平面设计室”代表理事。1991年至现在,弘益大学校美术大学视觉设计系教授。出版、著书:1981年《韩字字体可读性的研究》,弘益大学校大学院毕业论文。1983年《中学校教科书体制改善的研究》,韩国教育开发院。《新闻字体的可读性研究》,韩国言论研究院。1984年《韩字体的设计课题》、《艺术和批评》创刊号。1985年《新闻横组体制提案》、《艺术和批评》夏季号。1992年《韩字体的原形态研究》,第四届韩字和韩国语情报处理学术大会。《韩字体的未来》,国语情报学会学术发表会。1993年《韩字体的原形态研究—2》,第五届韩字和韩国语情报处理学术大会。1995年《李箱诗的字体解释》、《设计学研究》94年九月刊,韩国设计学会。《从字体的观点来看李箱诗的研究》,汉阳大学校大学院博士学位论文。1985—1996年《韩国传统纹样集》第1—12卷,“安平面设计室”。1995年《韩国传统纹样集》博物馆系列第一卷,《宫中遗物展示馆篇》,“安平面设计室”。

在各领域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诚实守信议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以诚待人,坚持正直,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无论何时何地,请相信:中华民族古老相传的字条,依然会传承下去。上面赫然的写着:道不远人。

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女孩,她很小的时候全家移民美国旧金山,父亲做着服装生意,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噩梦从此开始了,在他就读旧金山州立大学时,父亲受了一个美国商人的怂恿,投资了一假电子公司,却被斯科特陷害,负债累累。她无奈之下,只好辍学打工,因为工作十分出色,被调配去培训新人员上岗的职业道德。她巧妙地将孔子儒家思想融入培训课中,人们亲切的称她为“孔子女孩”。

随着她的名气的增大,前来邀请她培训员工职业道德的单位纷纷登门。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这些前来邀请她的单位中包括:斯科特——让他的父亲倾家荡产的。她犹豫了,但迫于无奈只好接受了他的邀请。培训进行的很顺利——这让她暗暗松了一口气。培训很快结束了,她很担心斯科特故技重施,想找各种借口赖账。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真是杞人忧天,斯科特的支票很快交到了她的手中。她望了一眼支票上的数字,却愕然了。原本讲好只有十二万美元的酬金,却成了二十一万。显然,是对方弄错了却没有发觉。

她想到了:像当年斯科特对待父亲一样,收下这张支票,不动声色地为家庭报仇,这一切都是斯科特应该奉还的。但她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那是父亲说过的吧!父亲在后告诫她:“在美国这样竞争激烈的社会里,我们虽然被人,但我们还要遵循职业道德……”

她拨通了电话。餐厅。她郑重地将支票双手奉上,说:“斯科特先生,您填错了支票。我们谈好的价钱是十二万,而不是二十一万,请您重新填一张给我。”按常理讲,斯科特应该十分感谢。此时却十分惊讶,嘴巴大张,双眼瞪圆,脸成了猪肝色。愕然之际,身后传来一阵掌声。这一切都是斯科特的阴谋:他故意填错支票,并找了当地的电视台公证。如果她没有归还支票,她的孔子女孩的形象就会被连根拔起!但斯科特千算万算,他怎料想人性的光辉!他失算了!

但她赢了,从此她名声大振。她叫韩辛。后来,她走入了白宫。

皮鞋踏在了鲜花上,鲜花却将香味留在了鞋底。别人曾经伤害过你,但请不要以同样的恶毒去伤害别人。诚信待人,道不远人,这是中华民族自古相传的传统美德。每一位中国人民,炎黄子孙,都应该将它发扬光大,世代相传。

道不远人,我们应该学会以德报怨,诚信待人。让那古老相传的字条,以同样的方式,传递下去。

这件事是这样的:教练选了几个队员去坪地中学作田径测试。一到中学,教练叫我们马上在那400米的跑道上慢跑,当作热身。而我却没按照教练的要求去跑,带着队员快跑了一圈,累得队员直喘粗气。我觉得非常不对,作为一名队长,应该按照教练的要求去跑,更不应该失信;还有一次,就发生在今天的测试中。教练让我们热身之后就开始测试了。第一个测试是400米跑。教练一喊,我们都跑出了起跑线。在途中,我被一名队友追上。我看着眼前的一切,马上全力以赴地追上去,因为我不想输。“终点快到了,加快!加快!”这是教练鼓舞我们的声音。“YES!我第一!”我高兴地喊了起来。可是,我全身没力了。眼看就要快到下一个测试项目,我赶快回复体力。可是我怎么样都回复不了体力。100米的测试来了,每个队员都站在了起跑线上,“跑!”教练再次喊出口令。哎呀!我突然感觉到双脚没力气,跑不动了。当然,我还是要坚持,眼看着队友跟我一样快。就想到“我平时比他们快的,怎么突然之间跟他们一样快,我要加油!超过他们。”可是我的双脚不听使唤,“唉!算了吧!跑不动就别跑。”冲过终点之后,教练问起:“杨启林,你怎么那么差啊!”我说:“教练,我是给他们一个表现的机会,所以我没尽力跑。”测试完之后,我们回家了。

回到家中,我累得一头倒在床上,一边休息一边想下午的测试,感到非常惭愧。其实是我自己跑不动了,我不应该教练。好吧,明天我要向教练道歉,来弥补今天我说的谎言。

以后我也不撒谎了。我深深地领悟到了“诚信”两个字的道理。诚信是古人崇敬的一种人格境界,它要求人们真实无妄,诚实无欺,诚信是一种人的修养,也是一种道德行为。只有内心诚实,才能善待父母、善待朋友。社会生活实际上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的,诚信既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一个国家、民族、集体的生存之基。诚实的人,才能心智清明,择善而从。“言必信,行必果”是亘古不变的人生哲理。

适用话题:诚实守信、品德、内在美

【论点】诚实守信是一种内在美。

【相关论据】

1、实话实说:世界闻名的电影艺术家格列高里·帕克来华访问,在上海的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记者提出了40多年前的往事:“帕克先生在中国人民危难的时候,向保卫中国同盟捐款,向中国人民伸出了热情之手。请问当时是什么原因促使你这样做?”帕克用最简短的四句话答复了这个最悠远的问题。第一句话:“本能。”第二句话:“感情和自然交流。”第三句话:“因为这是真诚的,而真诚的东西是不能分析的。”第四句话:“如果再遇到那样的情况,我还会照样做的。”

2、陶行知教子:1940年,陶行知的儿子陶晓光22岁,在家无工作,决定到成都一个无线电修造厂学习工作。可是,厂里需要资格证明书。晓光灵机一动,就写信给马副校长,要了一张晓庄学校的毕业证书。在重庆工作的陶行知,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打电报要晓光将证明书立即寄回,并写信给晓光说:“我们必须坚持‘宁为真白丁,不做假秀才’之主张。‘追求真理做真人’,决不向虚伪的社会学习和妥协。”

3、臾骈不负信:春秋时晋国人臾骈,在鲁文公六年(前621年)奉命护送贾季的家眷到狄国。过去,贾季曾侮辱过臾骈,这次有机会护送贾季的家眷,所以朋友们鼓动臾骈趁此良机杀掉贾季一家来报仇。臾骈沉思了许久,说:“不行。我听说有一本叫《前志》的书上有这样的话:‘无论是有惠于人,还是有怨于人,都与他的后代没有关系。’如果我现在利用主人对我的信任而杀死贾季一家,这并不表明我的勇敢。如果我发泄了自己的怨气,却增加了我与贾季之前的仇恨,这并不说明我聪明。为报私仇而损害了公利,这辜负了主人的信任,也不表明我的忠诚而是表明我的背信弃义。舍弃了勇敢、智慧和别人对我的信任,还能办得成什么事呢?”臾骈说服了朋友和手下人,亲自保护着贾季的家人,把他们送到狄国。(《左传·文公六年》)

4、门德尔松不夺人之美:门德尔松是德国作曲家,1829年,他20岁时,第一次出国演奏,一时轰动了英国。英国女皇维多利亚在白金汉宫为门德尔松举行了盛大的招待会。女皇特别欣赏他的《伊塔尔慈》曲,对他说,单凭这一支曲子,就可以证明你是个天才。门德尔松听了以后,脸红得像紫葡萄一样,局促不安地连忙告诉女皇说,这支曲子不是他而是他妹妹作的。本来,门德尔松是可以将这件事隐瞒过去的,但他在荣誉面前并不想夺人之美。他觉得诚实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

5、老老实实做人:司马光是宋朝的大史学家,《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为人很老实。有一次,他家的马得了一种怪病,每逢到了夏天,马的肺就有毛病。司马光叫人把马牵到集市上去卖,临行时,他再三叮嘱替他卖马的人,一定要说明这马每逢夏天肺就有病。又有一次,他到一个乡村,为那里的村民讲学。有个村民提出了一个古怪的问题,司马光没有不懂装懂,而是老实承认,他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能回答,待他研究清楚了,再来回答。

【名言警句】

1、诚实是一个人得以保持的最高尚的东西。(乔叟)

2、诚实比一切智谋更好,而且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康德)

3、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和内心的安全感与尊严感。(艾琳·卡恩拉)

4、君子诚之为贵。(子思)

5、诚实的人乃是上帝高贵的作品。(波普)

【知识拓展】

诚信小故事:

郭沫若与芭蕉花

郭沫若小时候很淘气,但是很孝顺。有一次,他的妈妈得了一种“晕病”,郭沫若听说芭蕉花可以治这种病。这种花卖得很贵,并且难得一开,于是他就和哥哥一起跑到一座花园内找这种花,恰好那座花园里的芭蕉开了一朵大黄花,郭沫若和哥哥把花偷偷地摘下来送给了妈妈。妈妈虽然知道郭沫若这样做是孝顺她,可是儿子的行为很让他伤心。从此,郭沫若再也不偷拿别人的东西了。

我们在第一学期中,有一堂经济政治与社会课上,老师给我们讲到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我又想起班主任陆老师对我们全班同学所说的话就是:“我们先做人后做事。”我们如何做人、做人的道理、做人的要求、做人的原则等。

我在XX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已经二年了,中职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学校教会学生各方面的内容才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因此,如何把学生日常学习和纪律教育的范围扩大到日常生活的教育,如何深化学生的科学生活观,是我们教育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中职学生正处于青春时期,心理的不稳定性和对社会认知的片面性使其行为容易出现偏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性格脆弱,依赖性强,意志力、耐挫力较差,缺乏进取心;二是心灵深处有严重的自卑感,有被淘汰和失败的感觉;三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唯我独尊,对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表现出极强的逆反心理;四是早恋问题严重;五是生活无目的、无方向,时常感到彷徨迷茫;六是崇尚暴力、是非不清。生活的不规律性和缺乏生活常识,常常使他们被动地适应环境。为此,积极引导学生科学地生活,端正良好的生活心态,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首要前提。

要让学生了解到,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人与人的差异,就有各种矛盾。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是特别的,都是与众不同的。要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学会关爱、学会宽容、学会共同生活。生命的存在只有在相互关爱中才有可能,也只有在爱他人中,自己的生命才能获得真正的提升。要相信“人性本善”,学会处理人际之间的关系,如果连同学之间这种最单纯的人际关系都无法处理,中职学生培养的目标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中职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这种职业素养来源于生活的态度,一个在生活中随便的人,对待工作也不会有所专注。许多中职学生由于在学校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毕业后到就业岗位往往适应不了岗位的特别要求,。一旦就业工作单位的生活与自己在校在家的生活有所不同,就暴露了这些毕业生生活品质的劣势与不足,从而导致毕业生在就业岗位上的稳定性。为此,必须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观,为学生将来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诚实守信是人们优秀品格中最重要的元素,是做人的美德,是成就事业、走向成功之路的'重要法宝。值得人们去深深地思考与实实在在的践行。

所谓诚,乃诚实也;信,乃守信,信用也。它是一种个人正直的表现。诚则有信,信则有誉,诚实和信用情同手足,密不可分,它们共同构成事业大厦的顶梁之柱。人们应该积极培养这种优秀的品格。

首先,诚实需要坚守我们的人格。人格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崭新、普通而又现实的问题,用简单的话来说,人格就是做人的资格和为人的品格的总和。它是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一个概念。我们每个人都要懂得,在自己的生命中,人格是第一宝贵的。人格比“名”更崇高,比“利”更伟大,它是一个人的无价之宝,是任何代价都不能换取的。

其次,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要成为一个诚信的人,就应该办事实在,不扯谎言。有道是诚信是金,诚信是宝。一个人如缺少诚信是无法立足的。在现实生活中拥有诚信美德是通行人间的特别证件。诚信还是人类社会和平发展,和平相处的基础,也是人性中最宝贵的部分,它与伪君子无缘,与空谈家远离。

接着,不讲诚信的欺者往往最后欺的是自己。《韩非子》中说:“巧诈不如拙诚。”巧诈的人乍看之下,好象是机灵的策略,但是时间一久,必定会被人怀疑而远离。应知道世界上假的东西很多,它们在一时间也许会蒙蔽不少人,但假的终究是假的,它经不起实践的考验,如果靠术来行事只会让自己遭到惨败的境地。所以做到诚实无欺是赢得众人之心的关键,获得事业成功的基础。

总之而言,诚实守信是我们通往成功之路的重要利器,天下没有任何一种广告能比诚信的美誉更能取得他人的青睐,善于对诚实守信做出深入的思考,进行认真地实践,必将使我们的人生更加辉煌。

诚信是金,诚信是胜,诚信是称。诚信,是人生中一笔最宝贵的财富。

——题记

如果说诚信是一种颜色,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金色;如果说诚信是一种气味,那么我会说是大自然中的一缕清香;如果说诚信是一朵花,我将会选择诚信花。

诚信是金——诚信待已

想必《狼来了》的故事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了吧!

一个小孩,在山上放牧,闲得无聊,两次欺山下的村民说狼来了,从而博取人们的同情,用诚信开玩笑。结果有一天,狼真地来了,当小孩再一次声嘶力竭地大喊救命时,没有人再给于理睬,他们都认为小男孩又在开玩笑,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小男孩的羊就这样命送狼口了。这一教训,给人们敲下了多深的警钟!

在我们学生的身上,诚信就更为重要了。处于新时代的我们,身上背负着的已不仅仅是学习,我们必须振兴国家为社会做出榜样。可是,考试作弊为了谁?抄作业又是为了谁?教师?父母?学习只为自己!

诚信是胜——诚信待人

季羡林老先生想必大家都知道。他是当代著名的东方语言家,教育家,散文家,还曾担任过北大副校长。而在他担任北大副校长时,一件不起眼的事,就是他成功的秘决。

多年前,一个北大的新生入学时,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在偌大的校园里不知所措。情急之下,他看到一位长衫老者,把行李往地边上一放,说:“师傅,麻烦您帮我看着点儿。”一个多小时后,这位新生办完手续回来,看到那位长者依然守在行李旁,寸步不离。这位长者就是季羡林老先生。“人背信则名不达。”这是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需要人人都遵守的。

诚信是称——诚信待国

诚信顾名思义就是诚实与守信,我可以毫不惧色地说它是一种体现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实质物体。不管国家有多么强盛,经济发展多么迅速,如果没有诚信,一切都将归为0。

国民素质决定一个国家的未来,一个没有素质的国家,注定走不远。他们在短暂的时间内飞得越高,注定坠落时将会让痛苦刻骨铭心!

中国人,经过了二次世界大战,南京大屠杀,圆明园的毁灭……这些教训还不够吗?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制造假币、卖假货,为了钱,不惜一切代价呢?为什么一定要痛了才悔改?

在诚信与金钱的岔路口上,有多少人选择了金钱——这一种短暂的东西?有没有人曾想过,拥有了金钱一定会拥有诚信吗?

诚信,不仅是一种行为,一种态度,更是一种精神,一种灵魂。它是一种比金钱更可贵的财富!

西域随想论文开题报告

在乌鲁木齐住三四年感觉他们很团结,性格豪放易冲动吧。

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份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四化”的要求,也包含了对干部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要求。3.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是提高全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还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都要求我们的干部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在经济建设中,作为领导人员和机关的办事人员,要写指示、通知、总结、调查报告等应用文;要写说明书、广告、解说词等说明文;还要写科学论文、经济评论等议论文。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对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信号,是传达信息的方式。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储存、整理、传播等等都离不开写作。

维吾尔族有独具民间风韵的民间舞蹈,同样的也有着独具特色的民间音乐,音乐中大部分是运用套曲形式。维吾尔族的民歌非常丰富,有劳动歌、生活歌、历史歌、习俗歌、情歌,种类很多,但在内容上表达出来的意义却是基本上相同的,表达的都是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和对情人的思念、赞美或见面时的愉快心情。维吾尔族音乐的特色在于它的节拍和节奏,节奏变化多,强弱分明,常用切分、附点的节奏型,最为突出维吾尔族民间音乐特色的是在哈密地区一些中老年人表演的“多郎舞”。通过对新疆维吾尔族舞蹈风格特点的分析,来讲述人文风俗、地理文化是维吾尔族舞蹈生长、发展的丰厚土壤,了解到维吾尔族舞蹈的特点质朴、短小,群众性强,主要来源于民众,当地人民的生活习俗,这些传统的民间歌舞艺术形式,是维吾尔族劳动人民在传统音乐中的基础上吸收其精华,不断改进总结而得出的这独具特色的艺术。

维吾尔族舞蹈的主要特点是身体各部位的动作同眼神配合传情达意。

从头、肩、腰、臂到脚趾都有动作。昂首、挺胸、直腰是体态的基本特征。通过动、静的结合和大、小动作的对比以及移颈、翻腕等装饰性动作的点缀,形成热情、豪放、稳重、细腻的风格韵味。

舞蹈中,从头、肩、腰、臂、肘、膝、脚都有动作,传神的眼神更具代表性。还要加上“动脖”、“弹指头”、“翻腕子”等一系列的小装饰,更形成了维吾尔族舞蹈的特点。维吾尔族舞蹈大致可分为自娱性舞蹈、礼俗性舞蹈和表演性舞蹈。

扩展资料:

发展历程

维吾尔族古称回纥、回鹘、畏兀儿等,较早实行农耕经济。维吾尔族曾信奉萨满教、摩尼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维吾尔族不同发展时期的经济文化生活与宗教信仰,在他们的舞蹈中都有所表现。

据《魏书·高车传》记载:“合聚祭天,众至数万……游绕歌吟忻忻。”反映了其先民在漠北游牧时期盛大的萨满祭天仪式中的舞蹈活动。回鹘时期民间与宫廷的乐舞活动以及佛教对歌舞的影响,在唐宋以来的史籍中都有记载。

新疆地区自古就是中、西交通要道,也是古西域乐舞盛行的地方。中原文化及印度、伊朗文化为主,对新疆文化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而西域乐舞对中原及其他地区乐舞,也有深远的影响。汉、唐著名的于阗乐、疏勒乐、龟兹乐、高昌乐、伊州乐等都出自新疆境内。

至今上述地区依然保持着乐舞风习,流传各具特色的舞蹈形式。这些舞蹈大多与新疆著名古典音乐套曲木卡姆相结合,许多小型表演性节目,多在群众欢聚娱乐的“麦西来甫”中进行。

木卡姆的演奏与麦西来甫的活动,都是新疆的传统风习,木卡姆使民间音乐规范化,促进了民间舞蹈的发展;麦西来甫则给人们提供了学习本族、本地区风俗、仪礼,学习民间舞蹈和进行即兴创作的机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维吾尔族舞蹈

巴松论文开题报告

原文链接: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新刑法规定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的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适用法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疑是一个重要准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并非易事,它比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更为艰难,在现阶段,还存在适用刑法不平等的现象,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确立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历史回眸新中国从几千年的封建浓雾里走出,在这一漫长的“人治”里程中,君臣之道、三纲五常、受命于天、君命重于一切等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准则。毛泽东与黄炎培沉重地谈到用“民主”来改变中国“人亡政息”的周期律时,许许多多的人们还不知道“民主”是什么,事实上,民主就是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意味着法治,与“专制”对立。我国在1954年实现了立法上的平等,确立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法制原则,1954年宪法的诞生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了巨大的作用,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起,随着反右斗争的扩大化,直到发展到“文化大革命”,林彪、“四人帮”乱党乱政,使得1954年宪法还没有完成其历史使命时,就结束了生命,一部有着严重错误和缺陷的1975年宪法在制乱者的操纵下颁布了。这次立宪,可以说是中国立宪史上的一次大倒退,它取消了1954年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反映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轻视。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我国进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1978年3月5日,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1978年宪法。由于当时一些理论上和政治上的是非还没有搞清,对极左路线的危害及其批判还不够深人,特别是作为极左路线产物的“文化大革命”还未遭到全盘否定,因而“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仍未在宪法中得到肯定和恢复。因此,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已势在必行。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1982年宪法。重新确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要求任何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1978年刑法由于立法的原因,没有明确规定刑法的基本原则。1997年修订并颁布的新刑法把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并在总则里明文规定出来,是有其自身的特殊内涵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体现从一般法理上讲,刑法面前人人平等,首先是立法上的平等,没有立法上的平等。司法平等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前提。首先,就我国刑法而言,总则第四条明文规定:“对任何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一规定的精神来看,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所追求的不是多数人或绝大多数人在刑法面前的平等,而是要求一切人、任何人在刑法面前的平等。

略论平等在刑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刑法学界关于平等是否为刑法基本原则的争论一直存在。 刑法第四条就适用刑法人人平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平等在刑法中处于什么位置一直备受争议。关于平等在刑法中的地位,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平等是否能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是什么关系。 要正确定平等在刑法中的位置,我们必须澄清三个问题:一是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二是平等是否能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三是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关于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之争议 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一种观点认为,平等是一项法律原则。如有学者认为,人们在探讨人权体系或人权的分类时,平等一向被认为是总则性 (基准性 )人权,是与人格尊严、追求幸福等同样适用于人权各范畴的一般性原则;平等有其他权利所没有的“比较性”特质;平等的性质具有依附性,在没有其他权利作为对象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独立地主张平等权,历史上虽然有“平等权”的称谓,但这是人权相关理论的发展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误用或误解。[1]第二种观点认为:平等是一种权利。如有学者认为,1982年宪法恢复了平等权的规定,使法律平等成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2]第三种观点认为:平等既是法律原则也是法律权利。如有学者认为,现代各国宪法普遍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确认平等权之基本权利的性质。[3] (一)法律原则与法律权利 关于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的争议首先涉及何为法律原则、何为法律权利的问题。 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的解释,法律原则是指法律基础性的真理或原理,它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4]我国有学者认为,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或准则”[5];法律原则是寓存于法律之中,最初的、根本的规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6]这些关于法律原则的定义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我们仍可以从中得出它们如下的共性:法律原则是基础性、根本性的规则;法律原则是决定法律行为、诉讼、决定、程序的规范。这说明法律原则是高于一般法律规则的规则,它为一般法律规则提供共有的原理性基础。一般法律规则的内容是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或义务,而法律原则是这些权利、义务的理性基础。 何谓“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至国家本身)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7]法律权利来自何处?从形式的角度看,法律权利来自于法律规则,正是法律以规则的形式规定了法律关系主体有行为或不行为、或要求他人行为或不行为的资格。 从法律原则与法律权利的定义和特点,我们可以看出,权利来源于法律规则,而法律原则是一般法律规则的基础;法律原则作为规则的基础,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均具有约束力,而权利则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资格或能力关系,权利主体受义务主体的尊重,也就是说,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是相对的,有权利就必然有权利主体,也有义务主体(义务主体主要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特定的情况下才是国家)。 (二)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权利 平等是法律原则还是权利?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平等在法律条文中的表述方式得出这一答案。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从宪法条文的规定看,它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针对的对象是国家,即要求国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要求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平等适用,其针对的也是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是要求国家在适用民事法律时平等待人。众所周知,国家并不是一般义务主体,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国家才可以成为义务主体,如在购销合同中,国家作为收购方、公民为作产品的出售方,两者在购销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互为权利义务主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如果说这里的平等是公民的一项权利,那么与其相伴的公民的义务是什么?如果平等适用法律是国家的一项义务,那么国家由此享受到的权利又是什么?所以,平等在这些规定中并不是作为一般行为规则作出的规定,它也没有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它只是为同一法典中的其他法律规则的适用提供一个理性的基础。所以,我们认为,从这个层面看,平等显然不是权利,而是法律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论界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项法律原则。 实际上,承认平等是法律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法律关系主体获得平等保护。因为,作为一项原则,平等对立法、执法和司法具有全面的约束力,平等是对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的共同要求。正因为如此,立法、执法和司法才有平等可言。如果平等是一项权利,那么权利主体将倚重于义务主体对于自已的尊重,而不可以对立法者提出平等的要求(即使可要求执法、司法机关保障其平等权利)。 而且,从词性上看,平等也不可能成为一项权利,因为平等是一个形容词,它表达的是事物的一种属性。例如,我们可以说,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平等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属性。如果说平等是一项权利,那么我们所说的“权利平等”如何理解? 二、平等能否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关于平等能否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争议 法律平等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宪法的基本原则在法学界争议不大。但在刑法修订以前,甚至在刑法修订的过程中,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平等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理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原则,宪法是母法,刑法是子法,宪法规定的原则,当然对刑法起指导作用,因而没有必要在刑法中重复规定这一原则。[8]刑法修订后,虽然刑法将平等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仍有学者对此持否定性意见。例如,有学者认为:首先,从确立刑法基本原则的标准来看,刑法的基本原则,普遍认为是指刑法所特有的、贯穿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始终的根本准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刑法所特有的原则,而不是其他法(包括宪法)所共有的。用这个条件去衡量,就会发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不是刑法所特有的一项原则,它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法制原则的内容。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法律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法律讲究平等与公正,如果法律失去了平等与公正,法律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条件和价值。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与公正,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和现代化民主政治对每一种法律提出的客观要求,不仅仅是对刑法提出的要求。既然讲究适用法律的平等性是法律本身的应有之义,那么,作为部门法的刑法自然也应当具备,但应当具备并不等于要将其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9]当然,刑法的修订改变了大多数学者的看法,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平等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理由是:1、宪法虽然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但这并不排除在部门法中把这一原则具体化,关键在于是否在该部门法中需要加以规定。事实上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中都规定了这一原则,因为这些重要的部门法有此需要。刑法直接涉及到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岂不是更有必要在其中规定这一原则吗?2、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很长,人们受封建思想影响很深,所以我们虽然强调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往往还不能真正做到。因此,在刑法中明文规定这一原则,有利于避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问题。[10] (二)平等为刑法基本原则之分析 存在不一定合理。虽然现在学界基本上承认了平等作为基本原则在刑法中的地位,但均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我们不能因为现在刑法对平等作出了规定就承认平等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合理性,也不能纯粹基于现实的需要而证明平等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要证明平等是否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关键还在于它是否符合成立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 什么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修订以前,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所特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指导意义和约束力的准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符合两个标准:一是,它必须是刑法所特有的,而不是和其他部门法所共有的;二是,它必须贯穿于全部刑法,而不是局部性的。[11]但1997年刑法修订后,由于刑法第四条对平等作了明确规定,且该规定是界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所以,刑法学界为适应这一变化,大多数学者对刑法基本原则的定义作了修改。从现在的主流观点看,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的准则。也就是说,“刑法所特有”不再是刑法基本原则的必备要素。无疑,这是刑事立法引导刑法理论变革的结果,因为如果现在仍然认为刑法基本原则是刑法所特有的原则,那么平等就不可能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因为平等本就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那么作为某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必须为该部门法所特有?我们来了解其他部门法的学者们对各自部门法基本原则的定义。从宪法学的观点看,一般认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12]在行政法领域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般是指,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体现民主宪政精神,规范行政关系的全部行政法规范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核心准则和纲领。[13]在诉讼法领域中,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为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所共同遵守的活动准则;[14]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内容上具有根本性、在效力上具有贯彻始终性[15]。在这些关于各部门法的基本原则的阐述中论者均没有强调基本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所特有这一性质,只是均强调了该原则对于各自部门法的根本性或最基本的特性。 而且,其他部门法还存在与刑法相同或类似的基本原则(暂且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例如,行政法中的处罚法定原则不就与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相类似吗?行政法学界为什么没有因此而否认其基本原则的地位? 由此看来,将刑法的基本原则限制为刑法所特有并不科学。既然刑法基本原则不一定为刑法所特有,那么平等就不会因为已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就被否定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可能性。 不过,笔者虽然主张刑法的基本原则非刑法所特有,但这并不否认刑法基本原则在内容上有着刑法领域的某些特性。例如,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界均认为平等原则是各领域的基本原则,但在内容上与刑法领域的平等原则却有明显的差异。刑事诉讼法学界认为,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有两方面:一是,控、辩平等;二是,控、辩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对抗;[16]民事诉讼法学界也认为,平等原则的完整内容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17]这说明,在诉讼法领域,平等原则关注的是诉讼权利(即程序性权利)的平等;但刑法平等原则关注的则是刑事实体权利的平等问题。所以,平等原则虽然可以成为不同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但其内容的侧重点却有所不同,这正好说明了平等原则在不同部门法中分别具有各自的特性。另外,我们还可以佐以俄罗斯刑法学者的观点加以论证。在俄罗斯,刑法学界关于平等是否应当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也存在争议。但大多数学者认为,刑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来源于宪法,但又不是宪法规范的简单重复。它表现为,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规定了同样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同样的免除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根据、同样的消灭前科法律后果的条件。这是刑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特殊性之所在,也是它存在的价值。因为宪法上的这一原则除了直接作用于社会关系外,还必须借助于部门法的特殊性间接作用社会关系,从而全面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8] 另外,值得探讨的是,作为法律价值的平等能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吗?其实,以平等为法律价值为由否认平等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可能性时,也就否认了平等作为法律(包括宪法)基本原则的可能性,因为平等是一切法律的价值追求。但学界对于平等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从来不存疑义。即使从刑法本身出发,我们也较容易否定这种观点。因为,自由是法律(包括刑法)的基本价值,这是得到学界一致认同的;自由是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答案是肯定的,只是称谓上不是称之为自由原则,而是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就是为了自由而存在的)。所以,笔者以为,不能因为平等是法律价值而否定其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 那么,平等是不是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的根本性准则?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刑法平等包括立法平等、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从司法的角度看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和行刑平等。 当然,现实需要并不是平等是否能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理由,它只能说明是否有必要将平等以条文的形式表述在刑法中。正如有学者指出:我国刑法之所以重申这一原则,是因为在实践中确有极少数人存在着特权思想,喜欢搞特殊化,甚至目无国法,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犯罪分子,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19]刑法对平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有助于司法实务中减少与消除在适用刑法方面的特权现象。[20] 三、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关系 有部分学者对刑法明文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作了初步的探讨。一般认为,三个刑法基本原则在刑法基本原则体系中处于同等重要位置或者轻重程度基本相当,但是有学者认为如果从三个刑法基本原则各自的内涵和作用来看,它们的相互关系应当是:罪刑平等原则(即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体系的核心和灵魂,其它两个基本原则是该基本原则在不同层面的具体体现和实现的保障。[21]也有人认为,从立法角度而言,罪刑法定原则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前提和保障。没有立法上的准确、明朗和公正,就很难做到执法上的合理、科学和公平。[22]这种争议在俄罗斯刑法学界也存在,但通说认为,在刑法原则体系中,“法制原则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原则居主导地位”。“这是因为其他刑法原则以这两个原则为基础,是它们的变异和具体化。”[23]在法制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与平等原则的关系上,俄罗斯学者一般又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更具基础地位。 那么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笔者在下文中试图分别加以论述。 (一)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正确处理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关系的前提是正确把握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涵。罪刑法定的价值内涵是什么?看看下列论述或许会有明确的结论:“罪刑法定主义不仅是一定的法律形式,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的价值内容……罪刑法定主义是以限制刑罚权,防止司法擅断,保障个人自由为价值内涵的,舍此价值内涵就根本谈不上罪刑法定主义。”[24]“罪刑法定主义乃系以限制国家刑罚之行使为主要目的,而以保障个人自由为最高目标。”[25]“在罪刑法定主义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确定的当初,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刑罚擅断主义的刑罚制度,明确个人自由。”[26]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内涵是自由。由此,笔者认为,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即平等与自由的关系。 1、关于自由 什么是自由?亚布拉罕?林肯曾说:“世界上从不曾有过对自由一词的精当定义。”[27]其实,至今还没有人科学、精确地定义“自由”。从“自由”定义的表述上看,一般认为,自由与强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以众多学者均是基于“强制”给自由下一个相对的定义。例如,孟德斯鸠说:“在一个有法律的国家,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28]哈耶克也认为,自由的定义 “取决于强制概念的含义,而且只有在对强制亦做出同样严格的定义以后,我们才能对自由做出精确界定。”[29]据此,哈耶克将“自由界定为强制的不存在”[30]。 2、关于平等与自由 自启蒙时期以来,平等与自由就成了正义的核心内容。从关系上看,一般认为平等与自由既有相互联系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正如乔?萨托利所言:“平等不仅可以贯彻自由,而且可能毁灭自由。”[31]因为,自由是没有强制,是个性的张扬,而平等则强调一致性,它对于个体间的差异漠不关心,从这个层面看自由与平等是背道而驰的。从实现中看,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冲突日益突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雅克?巴松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和平等之间的冲突达到空前的程度。自由要求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平等要求政府管得越多越好。”[32]但自由和平等作为人类追求的价值,并非处于完全的矛盾之中。“如果没有自由,人们甚至无法提出平等的要求。”“使要求平等者得到平等,这不是个平等问题,而是自由问题,因为这涉及到要求平等地摆脱外在压制问题。”[33]这就是为什么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兴起时,“自由”与“平等”可以作为一个统一的要求而成为其革命口号的原因所在。因为当时自由主要是与专制构成一对矛盾,而平等也首先是具有政治的涵义——摧毁封建贵族的等级制,求得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和决策权。托克维尔更是宣称:“可以设想有一个终极点会使自由和平等汇合并结成为一体”,因为“如无完全的自由人就不能绝对平等,而在平等达到其极限时又会与自由融合。”[34]在自由与平等这对复杂的关系中,何者是更为基本的价值?从思想家的立场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伏尔泰与孟德斯鸠更重视人的自由权利,而卢梭更重视人的平等权利。美国学者萨皮罗(J?Salwyn schapiro)似乎认为,自由高于平等,因为他曾就自由主义与平等原则的关系作了概括:“平等是自由主义的另一条原则。自由主义宣布所有人一律平等。”[35]在此,萨皮罗将平等当作了自由的一条原则,即说明平等是自由的一个方面。而自由主义大师霍布豪斯则主张平等更为基本,他曾针对失去了平等的“自由”这样说:“自由而无平等,名义上好听,结果却悲惨可怜。”他还以平等主体间契约订立的自由为例,证明了平等对于自由的重要性,他说:“就契约而言,真正的自由要求缔约方之间大体上平等。如果一方处于优越地位,他就能够强制规定条件。如果另一方处于软弱地位,他就只好接受不利的条件。”[36] 笔者认为,平等与自由虽然都是正义的核心内容,且均为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但两者在重要性上并不处于同一层次,两者中平等是较自由更为基本的价值。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在原始社会中,人人生而平等,正是在这种原始的平等中,人人享有几乎一致的自由。当等级出现后,人类原始平等逐渐消失,居于等级上层者享有下层社会无法享受的自由,越是等级突出的社会中,这种自由的差异越是大。可以说,正是失去了原有的平等,下层社会才失去了原有的自由。下层社会为了争取与上层社会享有的自由,才要求与其处于平等的地位,因为他们明白:平等是自由的前提。人类斗争历史说明,不平等是某些等级无法享有其他等级同等自由的根源所在,要获得同等的自由首先就必须取得平等的地位。平等在社会规则中的基本地位在整个历史过程中都表现得相当突出。 3、关于刑法平等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既然平等优于自由而存在,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地位就应当优于罪刑法定原则而处于更为基础的地位。 我们也可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出发分析它与刑法平等原则的关系。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罪之法定:即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罪名、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均由刑法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刑之法定:即有哪些刑种、各刑种如何适用、各罪的法定刑是什么均由刑法作出明确的规定。实际上,无论是罪之法定也好、刑之法定也罢,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这恰恰也是刑法平等原则的要求。刑法平等原则的要求是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中同种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所以罪之法定与刑之法定并不因行为人之间无关紧要的差异而不当地区别对待。 如果说,行为人在刑法上是不平等的,那么,罪刑法定保证的自由价值就无法实现,罪刑法定充其量只是部分人间的罪刑法定。 既然平等原则在刑法价值上较罪刑法定原则更为基本,在刑法条文的表述中,它就应当处于较罪刑法定原则更突出的位置。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将现行刑法中的第三条与第四条的内容对调,将刑法平等原则置于罪刑法定原则之前。这就正确体现了平等与自由的价值关系,也能消除现行刑法条文顺序导致的理解上的分歧。 (二)刑法平等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 1、关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价值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三者之间保持内在的、对应的均衡关系,罪重的刑事责任就重,所承担的刑罚相应也要重;罪轻的刑事责任就轻,所承担的刑罚相应也就轻。具体表现为:有罪当罚,无罪不罚;轻罪轻罚,重罪重罚;一罪一罚,数罪并罚;同罪同罚,罪罚相当。[37]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体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源头看,它最早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人类具有一种天生的追求对等性(Recigocity)的本能,而这恰恰是公正的最原始最朴素的表现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公正的对等性首先表现为‘等价交换原则’,即某人以某种方式对待他人,所以他人也以这种方式对他,或者某人以某种东西与他人交换与之对值的东西。”[38]这种对等性的要求在原始社会各领域都被充分地表现出来。同样,当一个人受到侵犯时,受侵犯者有权以同样的方式侵犯侵犯人,这也就是原始社会盛行同态复仇、同态报复的原因所在。 即使在开化的社会中,这种同态复仇也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而完全归于历史*;而在惩罚犯罪方面,作为一种观念,对等与等价更是从来就不曾从人类的观念中消失。至启蒙时期,一些思想家基于报应的观念,对刑罚力度问题进行了探讨,例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黑格尔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一种回报,刑罚的质和量应当以犯罪为转移,即刑罚的质和量不应当小于也不应大于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刑罚应当以犯罪为尺度。不过,康德和黑格尔之间在如何回报上也存在较大的分歧。康德是等量报应论者,他注重的是刑罚与犯罪之间外在形态上的同一。他认为,任何一个人对他人所作的恶行,可以看作他对自己的恶行。康德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同态报应,实际上是原始同态复仇观念在刑法上的反映。黑格尔则主张等价报应,即他注重的是刑罚与犯罪之间内在价值上的同一性。应当说,黑格尔的观点较康德的观点更为“文明”,但其本质仍然是主张刑罚与犯罪上的对等或等价。 随着功利主义大行其道,罪刑对等原则亦受其影响,刑罚与已然之罪的对等成了刑罚与未然之罪的相适应。功利主义亦有规范功利主义和行为功利主义之别,前者以贝卡利亚、边沁等人为代表,注重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后者则以龙勃罗梭、菲利等人为代表,注重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 不过,在折中主义盛行的今天,刑罚目的仍然是以报应主义为基础、功利主义为补充,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的等价之基础仍然是刑罚与已然之罪的等价。所以,笔者认为,罪刑均衡或罪责刑相适应的价值在于等价或对等。 2、刑法平等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 既然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价值在于等价,那么,刑法平等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平等与等价的关系。由于篇幅限制,你可以到这里参考: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长笛卡门主题幻想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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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G弦上的咏叹调 、勃兰登堡协奏曲 亨德尔:皇家烟火音乐、弥塞亚、D大调第五号大协奏曲、G小调第六号大协奏曲、C大调大协奏曲“亚历山大的盛宴”、水上音乐 海顿:创世纪(咏叹调与合唱)、好多交响曲、奏鸣曲(我也不记得多少部了) 维瓦尔第:小提琴协奏曲《四季》(其中《春》第一乐章最有名) 贝多芬:九首交响乐(当然三“英雄”、五“命运”、六“田园”最著名啦) 莫扎特:第20、21、23、27钢琴协奏曲、第40、41交响乐、弦乐小夜曲、D小调幻想曲、魔笛、费加罗的婚礼 舒伯特:A大调五重奏“鳟鱼”(第三乐章“幽默曲”最有名)、D小调第十四弦乐四重奏“死神与少女” 柏辽兹:幻想交响曲 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有熟悉的婚礼进行曲) 肖邦:19首夜曲(前三首最著名)、4首即兴曲、首诙谐曲、多首圆舞曲、多首大圆舞曲(波兰舞曲、波罗乃兹)、多首练习曲 舒曼:童年情景(第七首“梦幻曲”最经典)、狂欢节 李斯特:匈牙利狂想曲(第二、第六首较有名)、钟、爱之梦、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很特别,加入诙谐曲)、B小调钢琴奏鸣曲、旅行年代(欧贝曼山谷、埃斯特哈奇庄园的喷泉) 柴可夫斯基:第一钢琴协奏曲、天鹅湖、胡桃夹子、睡美人、第六进行曲“悲怆”、钢琴套曲《四季》(“六月”船歌最经典)、如歌的行板、弦乐小夜曲 德沃夏克:第九交响曲“自新大陆”(第二乐章很著名)、斯拉夫舞曲 德彪西:夜曲、大海 拉威尔:鹅妈妈组曲、波莱罗 斯美塔那:我的祖国(第二乐章“伏尔塔瓦河”很有名)、被出卖的新娘 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培尔·金特组曲(较著名的有晨曲、阿尼特拉舞曲、在山神庙、索尔维格之歌) 西贝柳斯:芬兰颂(芬兰国歌旋律) 拉赫马尼诺夫:帕格尼尼狂想曲(变奏18较著名)、第二钢琴协奏曲(第二乐章很美) 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天方夜谭、西班牙随想曲 圣桑:动物狂欢节(其中“天鹅”最著名) 小约翰·施特劳斯:蓝色多瑙河、蝙蝠、春之声圆舞曲、维也纳森林故事、埃及进行曲、皇帝圆舞曲、电闪雷鸣波尔卡、南方的玫瑰、前进波尔卡、安锐波尔卡、拨弦波尔卡(与约瑟夫·施特劳斯共同创作)、吉卜塞男爵…… 瓦格纳:漂泊的荷兰人(前奏曲)、罗恩格林(第一幕序曲)、纽伦堡的名歌手(序曲)、帕西法尔(序曲、圣星期五的奇迹)、汤豪舍(前奏曲) 马勒:第一进行曲、旅行者之歌(声乐套曲,古斯塔夫·马勒作词) R斯特劳斯: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作品30(开头被选为一电影配乐)、唐璜 作品20 、梯尔·艾伦斯皮格尔的恶作剧 作品28 法雅:爱情魔术师 布鲁克纳:第四交响曲(降E大调“浪漫”) 普罗科菲耶夫:罗密欧与朱丽叶(芭蕾舞剧选曲) 埃尔加:小提琴小品爱的致意(又称爱的礼赞)、威仪堂堂进行曲、新颖主题变奏曲“谜语” 霍尔斯特:行星组曲(“木星”乐章很著名的!)

《卡门幻想曲》很难 是世界难曲 真的很难很难 一年都不定能学会 虽让我不是长笛 但是所有乐器这首曲子都很难演奏《卡门幻想曲》非常难!!《匈牙利》和《卡门幻想曲》根本没法比!

到,有66首好听的轻音乐:tears非常好听,还有tears、youandme(我们之间)雨的印记、神秘园之歌、童年、爱的协奏曲、安妮的仙境、夜莺、放羊的星星、雪的梦幻、秋日私语、梦中的婚礼、星空、薰衣草、记忆、流动的城市、火烧云、天神族のテーマ、AMorninginCornwall、therain、loveme、ADAGIO、ThroughTheArbor、UntilTheLastMoment、MoonTemple等等。挺安静的。还有班得瑞的森林中的一夜、彩虹河、安妮之歌、曙光、印第安之梦、追梦人、月光、白日梦、变幻之风、小美人鱼、雪的梦幻、蓝色天际、寂静之音、安妮的仙境、奉献、红丝绒、初雪、忧郁的爱、摇篮曲、空灵之声、春野、晨光、誓言、奇幻领域、希望之翼、满天星、你的笑靥、太阳风、钟爱一生、挚友、朝阳、神律、月光之子、款款柔情......可以到试听一下,我认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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