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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发表经济论文的刊物

发布时间:2024-07-05 15:04:57

高中生发表经济论文的刊物

经济类的C刊比较好发的刊物有很多呢,不过一般都排到明年去了,你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比如:《管理学家》《今日中国论坛》等刊物都可以的

你好 请问是那类文章呢?以及有些什么要求呢?如果是一般的发行的就不用花心思选了 选一个看的多得发发。 如果是拿来申报什么用就发 学术的哈,还是比较多 主要是你自己的要求 和文章 然后再针对性选择。核心要求高一点 普刊要求低一些。

根据你现在这样的情况 我建议你发省级或者国家级的期刊发核心的话有几个问题:一是周期很长,审稿时间是一个月,发表周期一般是6-8个月,时间上来不及;二是核心期刊对作者要求高我兄弟就是在白杜上输入“壹品优”再输入'刊‘ 这几个发表,两个月发成功了,你也可以考虑看哈

高中生发表的经济学论文

内容提要:国际经济法以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墓本范畴。交易权指国际经济法主体参加某一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管理权指国家对国际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经济主权指主权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经济活动的主权。这三权各自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间、有关国家与跨国经济交往当事人间、经济领域中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设想, 以这三个基本范畴为支撑点, 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关键词:国际经济 基本范畴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不是由人们随意设定的, 而是取决于各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所以, 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可以反映出该学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其基本范畴, 但这种权利义务在不同的部门法学中又表现为不同的子范畴部门法的基本范畴, 从而使一个部门法学区别于另一部门法学。例如在民法学中, 其基本范畴可归结为物权、债权。以此为核心而延伸出的各项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梅成了庞大而完整的民法学体系, 反映了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较为特殊的法律体系。目前多数学者将其定义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而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排除国内法为其渊源, 或调整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法排除以经济管理关系为其调整对象, 从而使国际经济法突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以及公法与私法的界限, 成为一门综合性的法的体系。随着近年来对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不断深化, 人们已从其调整对象、组成范围等方面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 但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归纳, 这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本文认为, 基子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研究, 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归结为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三个基本概念。 一 交易权是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参加某类特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 而国际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国际经济流转关系, 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这种跨国商品交换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或可称之为私法上的关系。既然如此, 为什么不沿用传统的国内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范畴, 而要另设“ 交易权”这一概念呢其原因在于, 传统的国内私法, 如财产法、合同法, 尽管已融进了一定的公法内容, 但其作为私法而存在的特征仍未消失。在私法领域中, 任意法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权利人的意志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不由当事人自行设定也就是说, 国家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仍体现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 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则受到更多的限制。首先, 一国政府对本国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实行的出口许可制度使得本国当事人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另一国家的当事人。这种限制虽然并不影响本国当事人的物权的成立, 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权的行使。其次, 除受本国政府所施加的限制之外, 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还须受其他国家所设置的种种法律限制。例如, 尽管各国政府通常都鼓励资本的翰出, 但在得到有关国家的明确承诺之前, 投资者是无法或不能安全地将其资本投入东道国的。在一个禁止外资输入的国家, 尽管对外商的财产所有权不会提出疑问, 但这种所有权却不会转为投资权。正因为如此, 传统的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范畴已无法揭示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从而有必要确立交易权这一新的范畴。 交易权的成立不能仅以一国法的确认为依据, 而必须同时得到一项国际经济交往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律的承认。国的商人若想在国投资, 他首先必须获得本国政府对其资本外投的许可, 同时他的投资又必须获得国政府的同意。有关的国际法规范对交易权的成立当然也产生影响, 但这种影响不会脱离有关国家的立法而单独发生。换言之, 不作为一国立法的组成部分的国际法规范不会对交易权的成立产生影响从本质上说, 交易权是一种其使用范围被有关国家所承认或限制了的财产权这一范畴并不涉及所有权方面的评价, 而只是与财产权的运用问题相关。一国政府禁止本国当事人将某种商品输往某一特定的国家, 并不影响该当事人对该商品的所有权, 而仅仅是限制其对其所有的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一国政府对该当事人依外国法所取得的所有权通常也不能予以否认或歧视, 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平权原则。由于工业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因此一项专利权在某一外国的成立必须以该国的特别认可为基础。但这种决定所有权产生的特别认可与交易权的成立并没有必然联系。国的当事人在国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不等于说他就有权向国的当事人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的交易不仅要有本国政府的许可, 还要受制于受让方国家的限制性规定。 交易权的成立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交易权的内容的影响, 因为交易权体现着有关国家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的运用的限制。例如, 有的国家在向某类商品的出口商发放许可时, 要求其向对方定期索取商品使用情况的报告, 这就在确立交易权的同时又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没有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 当事人才可以自由地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 交易权作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又表现为各个子范畴。在国际贸易法学中, 交易权应表现为贸易权在国际投资法学中, 交易权应表现为投资权在国际金融法学中, 交易权应主要表现为借贷权在国际税法学中, 交易权则无从体现。因为国际税法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 它调整的不是经济流转关系, 而是基于经济流转而产生的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就税款征缴而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论\文\网 LunWenNet\Com] 二 管理权, 或称国家经济管理权, 是指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管理权的指向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跨国经济交往交易权可以说是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受到管理权的限制的后果。 在当代社会中, 各种经济交往都须接受有关国家的不同程度上的干预, 而涉外经济交往则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权力的制约, 从而在有关国家的政府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十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经济管理权即用来概括地表述这种关系。 管理权与交易权不同它完全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虽然交易权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私人权利的干预, 但它在本质上仍是私人的权利。在管理权限定的范围内,当事人仍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参加国际经济交往、处理自已的经济科益。某种商品是否可以或须按什么样的条件输向国外由国家确定而将何种数量的商品在何种期何内按何种价格以何种方式出售给何方当事人则仍是由交易的当事人来确定的。 如果说交易权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具体内容是由交易当事人所确定的话, 那么管理权的特征则在于其内容是由有关国家所单方面确定的, 而不受跨国交易的当事人的意志的影响, 外国资本须依何种条件才可进入本国, 向特定国家出口某种商品须申领何种许可, 国际汇兑须依何种方式进行等, 都是由有关国家以国内立法或国际协定的方式单方面加以确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来自国家的强制国家的经济管理权源于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在国际法上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几。联 合国大会第届会议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这一概念作了钦为充分的阐述。该《宪章》第二条规定“ 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 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 井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也许有人令怀疑《宪章芬本身的效力,因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大没有立法权。但是, 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 联大决议作为一种国际文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际效力, 从根本上说, 来自于国际社会的某种井同意志, 而不取决于联大本身是否具有立法权。联大决议所表述的许多原则、规则, 或是对既存国际法的内容的进一步揭示, 或是在归纳某种形成中的国际法规则。就国家经济主权这‘ 概念而言, 它的内容早已包含在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的最基本的范畴之中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之一。完整的国家主权不仅表现为政治上的自主独立, 也应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自主独立。在以往的实践中, 人们对国家主权所包含的经济主权注意不够, 而在现襄生活中, 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 但在经济领域中却没有完全自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经济主权被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而提出, 以表达构成国际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完全意义上的主权的决心和便利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 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 依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解释, 包括一国对其全部财富的主权、自然资源的主权和经济活动的主权。经济主权也可分成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内容。对内,一国可自主地选择其经济制度, 制定各种经济管理措施, 决定其自然资源和财富的使用, 规范本国人和外国人的经济活动对外, 一国财有权平等地与其他国家一起商定发展国际经济的方针步骤, 进行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 抵制他国对本国经济事务的干预和强制,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基础, 而且也只能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权予以体现由于各国都同时依据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行使其经济管理权, 所以必然会出现国家间的管理权上的冲突。为了缓解这种冲突, 国家间就要通过协议对各自的权利加以限定, 使有关国家就跨国经济问题彼此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以国家经济主权为基础。因为各国都享有经济主权, 所以各国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他国身上。国家间经济管理权的冲突只能通过平等谈判, 以表达各有关国家的真实意志的协议予以解决。国家间有关国际终济问题的协议不以解决国家经济管理权冲突为其全部内容, 这种协议还会包含具有更为积极意义的内容, 例如普惠制待遇的提供、投资安全的保障等, 以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繁荣。 三 在法学领域中, 权利的概念总是反映着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社会联系, 交易权、管理权及经济主权当然也不例外。经济主权这一范畴揭示出在经济领域中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有权官主地珍与国际经济关系, 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制度、管理相关的经济活动, 同时又负有不干预他国内部事务, 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义务。国家经济管理权则主要反映出有关国家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处于管理者的地位, 而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协商确定的, 而是由国家单方面规定的。但也不是说国家一方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交易的当事人施加义务。在这方面, 一国要受到两方面力量的制约一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 如果一国对跨国经济交往设置了过多的限制, 则必然会阻碍其经济的发展, 遭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报复二是其他国家的制约。一国在制定其涉外经济管理措施时, 不能不考虑对其他国家的利益的影响, 也不能不考虑其他国家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特别是不能违背自己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如缓解双重课税方面的允诺, 杏则也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说, 管理权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关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则主要是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作为一种被有关国家的法律所限定的财产权, 其权利人可要求他认、对其财产所有权的尊重, 可要求相关人对其因交易权而发生的债权的尊重。交易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要体现导致为某种债权, 从而表现为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某种关系。当然从交易权的范围的设定上看, 它充分体现出有关国家的意志, 从这个意义上说, 交易权也反映了有关国家同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主权和经济管理权是国家的权利, 不能由私人行使交易权基本上是私人的权利, 但在个别情况下可由国家行使。正因为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 又可以行使私法上的权利, 所以, 对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的判断应给予足够的注意。例如, 当一国政府从外国商业银行借款时, 如果它没有明示地放弃其主权豁免身份那么, 在其行使私法上的校利特殊的交易权的同时, 是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管理权、经济主权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其后来的行为与先前的允诺不符而对其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方面的强制等。而在目前的国际贷款实践中, 贷方银行往往要求借方政府在协议中订入“ 放弃豁免条款”及“ 遵从管辖条款” , 从而将该项借贷活动确定为一项纯粹的商业交易使借款国政府处于一般借款人的地位而不能申张公法上的权利。 与此不同的是国家间投资保护协议中的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这类条款的内容通常为当资本输出国根据某种事先的担保协议, 向其在资本输入画投资的国民或其他投资者支付了赔偿金, 则有权代位行使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如果一国根据此类规定而行使代位求偿权, 那么这种权利, 尽管是国家行使的, 却是私法上的权利, 因为它是“ 代”私人之“ 位”而要求私人的交易权得到保障代位权的范围也不得超出投资者的权利的范围。在美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投资保证协定中, 在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同时还通常规定, 当出现东道国拒绝受理或执法不公的情况、或者发生国际法所认定的有关国家责任的其他问题, 承保国政府保留以主权地位提出某种要求的权利。这时, 国家又跳出私人权利的圈沼, 而以主权者的身份行使其公法上的权利了。 四 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这三个概念确定了国际经济法主体各自钓地位, 表明了它们之间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揭示了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 即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与国家的关系及有关国家之间的关系, 从而梅成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可以考虑以这三个范畴为支撑点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的完整体系。而在交易权、管理权与经济主权这三个范畴中, 又宜以交易权为核心范畴, 因为第一, 国际经济法是以当事人之间的跨国经济交往为首要调整对象的第二, 交易权本身即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存在, 而经济管理权又植根于国家经济主权。 如果以交易权为线索来展开国际经济法学的体系, 那么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交易权主体交易权的客体交易权的成立交易权的行使表现方式交易权的限制沐交易权的保护包括争议的解决。交易权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中又有不同的表现。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则表现为投资权。以投资权为核心, 国际投资法学体系可简要地表述为 1.投资权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作为投资权主体的特殊伺题‘ 国家的主体地位问题。 2.投资权客体。货币资本。物料形式的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其他权利的资本化。投资者对资本运行的控制。投资收益卜 3.投资权的成立。资本输出国对海外投资的限定, 包括鼓励与限缸海外投资韵法律措施资本输入国对外国资本的认许, 包括鼓励与限制外国资本的法律措施。 4.投资权的行使。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式合资企业。契约式合作企业。其他投资方式。 5.投资权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出资比例。自然资源使用。劳工雇用。外汇管理。 6.投资权的保护。国有化。海外投资保险制。投资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法学的其他分支, 也都大致可依据这种体例进行构造。这种以交易权、巷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基本范畴, 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而构筑起来的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可以比较完整地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有机地联结起各有关原则、制度和规范, 从而或许可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角度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一、 文章背景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一) 合同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二) 工作(1)工作时间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工人ABCDEFGHIJ加班个数17161416272529302330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2)工作内容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3)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三) 工资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表2 工人工资水平工人类型人数工作年数月基本工资学徒工101年以下600元中等工人311年至5年1300元至1500元老师傅65至6年2000元至3000元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7.1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四) 劳动保障(1)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2)工伤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30.6 % ,6.5 %工资要全部扣除,62.9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9.8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23.5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三 结论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参考文献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高中生经济学小论文篇2 浅谈实体经济发展的困境及对策 摘要:实体经济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对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虚拟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实体经济造成了严峻挑战,实体经济发展进入瓶颈期。如何摆脱实体经济发展的困境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具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 关键词:实体经济;困境摆脱;挑战;虚拟经济 一、引言 实体经济在发展中遇到了诸多问题,例如利润空间小,利息负担重,税费繁多,虚拟经济的冲击等等。本文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困境进行梳理,并提出对实体经济发展摆脱困境的对策,希望能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二、实体经济发展现状 1.利润空间小。 其一材料价格不断的上涨、劳动成本不断的攀升,使得企业的利润降低。其二实体经济运输成本逐渐提高,且场地租金逐渐增加,其成本不断攀生。其三我国人口老龄化逐渐严重,劳动力逐渐降低,劳动力的成本逐渐提高,这就呈现出了劳动力不足,劳动力成本高的现象,造成了生产力不足的情况。此外我国现代自动化工业技术尚未完善,自动化尚未完全解放人类劳动力,使得企业供求不平衡,成本逐渐增加。而且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治理环境的投入也不断的增加。 伴着全球金融萎缩的刺激,出口国外的需求不断降低,企业的利润更是被严重压缩。同时能源、资源大量消耗,造成了成本不断的提高。总的来说,实体经济的发展出现倒退的迹象,我国实体经济还没摆脱高消耗、高投资的模式。发展成本逐渐攀升,限制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2.利息负担,税费繁重。 其一实体经济的税费压力太大,例如需要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还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繁重加重复征收、税收负担缺乏公平性、税收立法不完善、税收计划与税收考核工作制度存在缺陷等都是造成企业税费繁重的原因,也是限制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二融资难、利息成本不断的攀升等,这都是限制实体经济发展的因素。融资难成为了限制一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根源,虽然出台了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改善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相应的通过了财政的支持,但是真正的进行融资的中小型企业很少,大都被大型企业占去了大多数资金。同时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利息普遍偏高,利息低的利率为3%,高的则利率为5%,如此高的利息,使得诸多中小型企业难以承受。 企业利润空间本就很小,再用来还贷,这就极大的限制了企业的发展。3.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电子商务是虚拟经济的直接表现,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电子商务从外到里冲击着社会体系。实体经济受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电子商务则只需一个仓库存货,随着物流行业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也会飞快的发展。同时电子商务线上商品价格低,竞争优势明显,能够吸引潜在的客户,实体经济的客户群逐渐丢失。 三、实体经济发展的对策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企业本身的发展才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最佳动力,实体经济的发展可以从根源解决,我们可以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着手解决。1.企业建立新型管理模块。提升企业竞争力可以从客户管理模块、商业智能模块、销售管理模块等三方面解决。其一客户管理模块,企业核心的资源是客户,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系统,深入了解客户,才能够维持企业和客户的关系,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例如某企业在客户系统中建立了问卷、客情统计、行动记录、联系人资料、客户资料等形式。 对客户进行系统的利用和管理,可以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业务规则,有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其二商业智能模块,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时代,“智能化”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利用,例如某知名企业已开展营销数据、企业“诊断”、黄金定律、产品分析、业绩年报等专业化、全方位的服务和分析,以期提高企业运营能力和决策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其三销售管理模块,分为销售服务、售后服务、销售漏斗、市场活动、销售任务等形式,是通过分析、计划、控制和执行建立的管理模式,能够给销售人员起到合理的分配,提高销售成功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完善设施、价格更加实惠。实体经济的优势在于顾客体验,利用电子商务没法给予的体验感、参与感以及信任感留住客户,提高营销成功率。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店面,离不开环境,更离不开相应的设施。 例如建立更加人性化、更加智能化的商场,增加商场停车位、空间等,提高实体店面的装修环境,在节日开展促销打折、消费送礼等活动,降低商品价格以吸引客户等。还要树立长远的战略发展,例如新老顾客回馈活动等。除此之外,实体经济可以从实际提高店面的知名度,诚信开店等,而且换季清仓等,要大力宣传,从提高店面的知名度做起,从而提高企业的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对实体经济发展现状、实体经济发展的对策都有了深刻的认识。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能为我国实体经济摆脱困境提供有效的帮助,从而加快实体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红伟,冉芳.货币供给、资产价格波动与实体经济增长——基于2001-2015年月度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6,01(03):17-23. [2]宋亮华.全球交易银行模式创新及我国银行业的推行路径——基于服务实体经济供给端的分析[J].南方金融,2016,06(06):10-19. [3]钱亚婷,黄少卿.资本市场价格波动对实体经济的传染效应——基于资产负债表视角的理论文献评述[J].经济学动态,2016,03(02):141-151. 猜你喜欢: 1. 高中经济政治小论文 2. 高中经济政治论文 3. 高中生政治小论文 4. 高中经济政治论文例文 5. 高二经济学小论文 6. 2017年高中经济论文

高中生经济学论文发表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高中生经济小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

企业的经济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无疑具有关键性影响,企业的经济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同时需要与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保持高度同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发展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并在经济大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当前我国经济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以及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这些外部变化一方面为我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严峻形势,各种外国企业的进入也给国内企业带来强大的竞争压力,但是另一方面这些变化也为企业自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尤其是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的探索有助于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制定生产计划,并对企业的各个环节实现有效管理,最终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深化发展。

一、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概况

企业经济管理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业务增长,提高企业利润收入,这就要求企业的经济管理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对应的管理措施。当前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逐渐融为一体,这就使得大量外国企业迅速融入国内,由于外国企业具有强大的科技能力、雄厚的财力以及先进的管理方法,因此给我国企业带来了严重威胁和挑战。这些新时期的各种变化需要企业的管理者积极更新自身的思想与理念,进而转变企业管理模式和方法,但是很多企业管理者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在企业的经济管理方面依然延续传统思想与方法,这就导致企业的管理难以适应新时期的经济发展需求,进而导致企业经营管理存在较大缺陷,最终导致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二、当前企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经济管理者思想理念落后。

不难发现当前很多企业的经济管理人员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传统的管理方式,这充分说明企业的经济管理者在新时期未能及时更新自身的经济管理理念,这也是当前企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企业经济管理人员思想理念落后主要体现在未能正确处理企业短期效益以及长远效益之间的关系,很多企业管理者为了企业的短期效益,往往忽视了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不惜牺牲企业的长远利益获取短期效益。这表现在企业经济管理的多个方面,使得企业的经济管理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和不合理,很多部门各自为政,只顾自身利益,看不到企业整体利益所在,这说明企业经济管理的内部结构存在严重问题。此外企业管理者与普通员工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企业管理者不能准确掌握普通员工的诉求和关注点所在,这就会进一步影响到他们的管理工作,无法将企业员工利益体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了。

2.企业经济管理的控制管理相对缺乏。

当前很多企业的经济管理内部组织存在松散、低效的问题,这就使得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普通员工之间形成了不少断层,各个层次的人群无法实现有效沟通交流,进而导致针对企业的经济管理难以实现一惯性和有效性,并影响到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最终使得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率极低。

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对落后于时代发展需求,这就使得他们无法为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原本就存在缺陷的管理机构组织进一步弱化,使得企业的经济管理进一步失效。此外企业管理人员针对本企业实施的管理方式改革往往流于形式,很多举措措施在实际应用中难以有效执行,此外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的管理授权不清导致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容易出现脱节,这就导致企业的经济管理在管理控制过程中难以达到最佳效果。

3.企业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企业的经济管理需要科学调节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企业的经济管理需要积极关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以及组织结构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但是很多企业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往往未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的经济管理难以达到高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企业管理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制度落后于企业发展速度,有的企业在规模、结构、业绩、产能等方面取得大幅增长后,对应的管理措施往往未能及时更新,这就导致企业的经济管理落后于企业发展需求。

企业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还体现在企业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使得企业的管理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这些不科学的管理措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并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同时对企业经营效益的负面作用不容小觑。企业经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各个层次的员工无法顺利沟通,导致企业内部员工沟通的不畅通,难以有效凝聚企业员工,并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经济管理效率的低下。

三、新时期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分析

1.更新企业经济管理者的思想理念。

首先要针对企业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思想理念的更新,这是新时期企业经济管理创新的首要步骤。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组织企业管理者进行集中学习,学习最新的外部经济形势以及各种先进的经济管理理念,并通过各种案例向管理者揭示管理理念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促使管理人员认识到实施科学管理对于深入发展企业、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作用。思想观念的转变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利益与外部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先进的管理理念会促使管理人员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企业发展需求制定科学的管理策略,并将企业的内部效益与外部效益进行有机联合,通过管理创新来有效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最终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管理者的理念更新有助于为企业的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促使企业的发展沿着经济、科学的方式前进,最终保证企业的高速优质发展。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控制。

为了促使企业的经济管理能够适应新时期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控制。首先要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一变化有助于将企业的经济管理由局部转化为整体的操作,最终实现企业的整体性经营管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构建合理的财务经营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运转过程中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来保证企业预算方案的科学性与实用性,这样就可以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提高对财务运转的掌控力度,促使企业经济管理人员有效加强对企业财务的管控。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这就是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内部深入发展健全的创新机制,从而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最终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3.改进企业现有的经济管理制度。

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需要在前面掌握外部经济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定,这一点要求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需要随着外部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变化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只有不断健全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企业的各项事务,并有效促进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善企业的内部结构。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需要积极建立企业内部员工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通过将企业内部员工进行有力联结,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促使企业形成一股强大的管理力量,并对企业各个环节各个部门产生积极作用。要不断完善企业现有的经济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需要积极调整以及创新企业内部的组织和机构,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实效性以及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促使企业的经营运作保持高效优质,为企业的全面发展和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安智博.刍议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J].中国商论,2015(Z1):37-38.

[2]姚庆平.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探讨[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10):00310-00310.

[3]于大为.现代企业经济管理中的创新策略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3).

[4]严霁.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探讨[J].现代营销旬刊,2015(12):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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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国有多少能够发表经济学论文的刊物?数百种,甚至上千种?反正是多如牛毛。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各地的社科院、许多大学的经济学院、一些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等等都有自己的刊物,这还不算也刊登理论文章的报纸。应该说,中国的经济学和经济学期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1)综合性的期刊太多,专业性的期刊太少。在国外,除了为数不多的几本综合性经济学期刊之外,具有国际性声誉的主要是各种专业性期刊,比如金融有《金融学》杂志,比较经济学有《比较经济学》杂志等。国内的各个经济学期刊并没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内容重叠,使得读者想要了解一个领域的最新进展往往无从入手。(2)对刊物的评价缺乏科学标准。或是根据国家有关行政单位的评比,这使得学术期刊的评级缺乏学术界公认的科学标准。学术期刊多而质量参差不齐,对于研究人员和学生发表论文来说,既是一件好事一个聪明的研究生随随便便挑几份刊物,登数十篇论文,根本就不是件难事。说它是坏事,是因为发表论文如此容易,会很容易地毁掉刚出道的学子,让他们觉得科学研究原来是这样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所以,我的建议是青年学子们在投稿的时候一定要确立自己的目标,就是不满足于在平庸杂志上发表论文的数量,而一定要登上好的经济学刊物的“大雅之堂”。 1. 选题选题应该能够解释关系较多人利益的现实活动,如用激励理论研究中国农业问题。2. 内容内容的好坏主要取决于:(1)用同行通用的规范经济学方法分析问题;(2)语言清晰准确表达要表达的意思;(3)模型对现实的解释能力 1. 基础理论,包括理论综述、现实意义。例如:具体钻研某一特定领域。2. 模型,包括假设、界定函数式、求解均衡解、模型的推广。例如:《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博弈论》。3. 实证分析,例如:《计量经济学》。

高级经济师发表论文的刊物

多省文件规定: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详见: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密路全国办网站、郑州论文大学郑密路全国办网站。北京一篇5000字,其他3篇3000字。论文查重率10-30%,2000-3000字以上,中级以后发表的在副高评审合格之前永远有效。未指定刊物名称。要求合法(有CN刊号且能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到)、正刊,不能是增刊、专刊、特刊。必须是第一作者,提前一年发表且能在在维普、知网、万方检索到。

查重率10-30%,评审率40-60%,各省规定不同,一般三篇以上。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发表中心不要钱。多省文件规定: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领导说问: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领导说问: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全国发表中心、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航海路郑州职称学院、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高级经济师学院全国办、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高级会计师学院全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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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篇经济论文,那么你想要投稿的话,其实并不是非常困难。主要看你经常会用于什么样的工作,比如说你是一个从事金融的人,那么你最好把你的经济论文投入到一些金融类的期刊,这样对于你的工作和事业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是学生的话,那么在你的大学里边应该就会有笑侃,你可以找学校的负责人发表在校刊上,这也是很好的一个地方,能够让你的学术论文得到学校的认可。这要看你具体是什么样的环境了,当然了,作为一个经济类的文件,其实在哪里发表都很好,论文这种东西只要是好的内容,那么就能够得到有一篇经济论文,那么你想要投稿的话其实并不是非常困难。主要看你经常会用于什么样的工作,比如说你是一个从事金融的人,那么你最好把你的经济论文投入到一些金融类的期刊,这样对于你的工作和事业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是学生的话,那么在你的大学里边应该就会有笑侃,你可以找学校的负责人发表在校刊上,这也是很好的一个地方,能够让你的学术论文得到学校的认可。这要看你具体是什么样的环境了,当然了,作为一个经济类的文件,其实在哪里发表都很好,论文这种东西只要是好的内容,那么就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

第一步--了解自己单位或者学校的要求是前提,比方说:关于期刊级别的要求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多跑跑人事处或者科技处了解下对期刊刊号是否有特殊要求,字数有没有要求,主管单位有没有要求,是否正刊有没有要求,哪个数据库收录有没有要求等等等……之后,才是出去联系符合要求的期刊或者杂志社.以最为熟悉的经济类、教育类评比要求为例,他们通常只要求期刊是新闻总署可查且能被知网、万方或者维普三个数据库中的一个收录就行,到时候单位审核的时候,在数据库文章可查即可.有的不是太严的地区,有所发表刊物的样刊就已经足够,甚至对于刊物是否是正刊,都没什么要求.第一步中需要注意的常见情况:①正刊(增套刊是无效的,要慎重选择)②以数据库收录时间为准(则不要把拿到刊物的时间当成期刊收录的时间,因为拿到刊物之后一般1到3个月左右数据库才会收录)③电子刊号期刊是否有效(这个比较容易被忽略,查一个期刊的刊号是否为电子刊号应该到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里查刊号是属于期刊号还是连续电子出版物刊号)④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学术期刊目录里(这属于比较高的要求了,如果评比细则里要求这条的话,很多刊物会被排除在外,一定要选择在目录里的期刊)第二步--联系杂志社投稿第一种方式,不用我说大家一般会想到万能的淘宝或者百度,搜索XX发表.销量排名前几名的商家提供代写代发,服务.优点:比较方便,容易想到.....缺点:价格一般很高、为了冲业绩诱导发某某期刊、旺旺客服专业性差,emm...有不少家连电子刊号和普刊刊号都区分不清....第二种方式,去数据库(泛指知网和万方)下载所要发表刊物的征稿函,征稿函里一般有官方的联系方式,直接按格式整理,按要求投稿即可.优点:真实性毋庸置疑.缺点:按要求修改稿件,邮箱投稿是很耗费精力的一件事儿,况且一些好的刊物还存在社内邮箱被黑客黑掉,然后冒充编辑部发录用通知书的可能.因此这种方法适合不着急见刊的人群,稳妥放心.第三种方式,去微博、公众号也可以寻找到一些官方联系方式,有的杂志社开通了微博或者公众号优点:比找征稿函更高效缺点:你可能都不知道要在微博或者公众号上搜索啥内容(就是刊物名称)……选择好期刊了,就应该开始写稿了看好期刊的征文要求、格式、字号、排版、每版的字数等,这个过程枯燥而繁琐但又必须要做.写稿方面,投核心期刊以及以上级别的我没什么好教的要靠你自己,毕竟我的学术水平不够;非核心期刊的话如果文章选题没有敲定就去知网多查查资料,如果没思路的借鉴现成稿子的思路(原谅我说的不能更直白……仅普刊适用该方法),然后保证你文章的重复率能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就可以了.再再再再实在憋不出来的可以单独问我.......第四步--投稿给编辑部进行审核按照社内的要求、版面字数去写稿之后投过去,然后等待录用通知,出了录用通知之后,沟通好刊物的刊期和出刊时间(很!关!键!),投稿就基本完成了,后续等待出刊即可.再问问收不收版面费或者给不给你稿费(哈哈,稿费建议别报希望),能电话查稿的期刊尽量电话查稿,一是为了自己放心,二是避免社内邮箱被盗防止自己被钱,三是避免浪费时间成本.(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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