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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经济论文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4-07-08 04:33:46

发表经济论文的作用

对学生来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丰富了自己的科研成果。对日后的评奖学金、评三好生、评先进以及入党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跟其他同学相比也更有底气呀!想保研的同学发表论文更是多了一道保障。在走入社会,从事文学教育等相关工作时比别人有更大的优势。对老师来说,最大的作用就是评职称了。毕业生留校做助教想要职称等级更高一些,发表文章是最有效也是最方便的方式了发表问题联系我吧

对于大学生是否要写毕业论文的问题,曾经在教育界引起过不小的争论:总的来讲,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根据本人在高校求学、工作近10年的经历来看:一名认真求学的本科生、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2-3篇有一定创新性的学术论文,是很有必要的:这既是对自己学习生涯的总结,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也是对自己形成初步科研能力的一种尝试,对自己养成独立思考习惯一种努力。此外,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对自己还有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1.对于保研、考研的同学来说,论文是其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体现。对于打算保研的同学来说,发表学术论文是保研的前提条件。没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保研将是一句空话。笔者有一位师兄在本科学习阶段就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最后轻松保研中国人民大学!读研期间又发表高质量CSSCI论文若干,出版专著一部,最终又成功保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对于考研的同学来说,进入复试之后,导师非常看重学生的科研能力。因为导师最喜欢的学生就是科研型的学生,能够帮助自己做各种课题,成为自己研究工作的得力助手。所以,如果在本科、研究生阶段有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将为自己进入硕士、博士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研究生复试中占尽优势。2.对于准备就业的同学来说,论文是其增加就业竞争力的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有人认为,现在就业比拼的是就业能力。但是,就业能力怎么体现呢?作为一名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最能体现自己的就业能力的,恐怕还是自己的专业知识。平时的考试成绩固然重要,但是现在的高校期末考试是怎么一回事,相信大学生们心里也有谱:考前半个月拼命背背书,考后半个小时全部忘光光。用人单位对考试成绩其实不是太看重了,关键是看学生是否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而学术论文则恰恰是一个学术创新能力的最直接的体现。发表论文的同学跟那些两手空空的同学相比,优势是不言而喻的。3.对于打算出国的同学来说,发表学术论文有利于自己申请到更好的学校。出国留学目前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国外的高校也是良莠不齐的。如果没有申请到一流的大学,回国后还是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而国外的大学教育不比国内“填鸭式”的灌输教育,其特别看重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勇敢提出自己见解的能力。发表一定量的学术论文,可以证明自己是具有以上能力的!国外的教授也很乐意培养具有研究能力的学生。所以,无论是为取得外国教授的好感也好,还是为申请到一流的学校也好,发表论文其实就是一种高额回报的智力投资,你还犹豫什么呢?4.对于在校学习的同学来说,发表论文对自己在学校里的发展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情。现在的大学对于学生的评价存在很多机制:奖学金评选、优秀干部评选、党员评选、科研积极分子评选、社团活动优秀分子评选、实践活动评选等等,在这些评选过程中都存在一个量化评分的问题。如果发表了学术论文,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有不少的加分。毕竟高校是一个重知识,重学术的地方。笔者的一名学生,平时爱写论文,也发表了不少论文,结果在各种评选中,只要其把论文一亮,他的分数都是最高的。大学里,靠着自己的学习成绩和论文加分,拿奖拿到手软。所以,想获奖的同学也可以用好这一机制。5.对于大多数毕业生来讲,发表一定量学术论文是拿到学位证的必要条件。发表论文关系到我们读大学的最终成果——学位证。很多大学明确规定,学分不够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拿到学位证者,如果能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性期刊发表论文一样颁发学位。硕士生、博士生要想顺利毕业,拿到文凭,发表规定级别的学术论文那是必须的。所以发表论文的重要性在此可见一斑。其实,大学生发表论文的好处,远远不止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同学都要发表论文的需要,但是要么由于自己学历过低,论文没有期刊愿意刊载;要么找不到论文发表渠道;要么论文质量不高,被期刊社拒之门外。而松林学术传媒却能为同学们提供绿色论文发表渠道,根据同学们的论文学科门类,量身打造论文发表计划,并为同学积极修改论文,提供各种有益的修改意见直至论文成功发表。

是有帮助的,这个就跟有些人留学,发表之后会有加分一个道理。考研的话一样发表之后有加分项。发表需要注意要是正规的期刊,专业方向和你考研的方向需要一致。论文注意检测引用率,不超过20%。

1.考研:论文一般用于3月份面试的时候。许多人在选择考研院校时,都会往上一个梯度,从211到985,从二本到一本等等。在面试的时候遇到本科出身很好的对手,心里难免发虚。而论文就是证明自己学术能力和研究方向的最佳利器。导师会看发表刊物的级别以及篇数,看中你的研究能力,会为面试增分不少。2.保研:论文一般用于9月份申请的时候。同考研一样,也会选择更好的学校去面试。我当时就发了好几篇论文,心里有了底气,面试的时候也自信起来。如果时间充裕的话,除了省级和国家级刊物,可以挑战下学报,试着投投。3.就业:很多同学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大学成绩不太理想,简历上也没什么奖学金体现。这个时候,论文是你的一大帮手,因为作为学生,学习才是你的主业。企业招聘时,会格外看中你的学习能力。成绩木已成舟时,只能靠论文来补救啦,简历上也会丰满好看一些,你说呢?4.科研项目:结项时必须发论文啊,这个不用多说了。提一点建议,好不容易申请的项目,既然发表论文就找个好的刊物,也不枉辛苦这一年半年的研究。5.职称:各个单位要求不一,有省级就行,也有要求国家级的,中级高级职称的话至少得两三版了。建议还是发专刊,不要图便宜发那种什么都收的综合刊。

经济论文的发表意义和作用

面对如今找工作难的现状,发表小论文可以说是为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一个金牌令箭,用人单位多半会考虑有经验的人才,所以大学生在积累工作经验的同时,发表一两篇论文可以大大缓解找工作的压力。对于很多研究生或者本科生来说都有一定用处。正规全日制本科大学对于在大学期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的学生,都可以视论文等级获得加学分的优待,除此之外还可以在评奖学金、评优秀学生、评党员等荣誉中获得加分。大多数在校学生都不知道一些专业毕业以后上班评职称或者读研都是需要发表论文的。所以不管你是否毕业,如果有想法就尽快去行动,提前发表论文对以后不管是学习还是上班的发展都有非常好的作用。。大学本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以及参加自主创业活动好处多多,不管你处在大学的哪个阶段,努力上进求学的你,快用它们来展现你的能力吧!发表论文可以说是一条捷径 发论文可以用来考研,加绩点,消分,评职称的小企鹅(五期二流巴尔一起一)

论文一般都是认第一位置,至于管不管用要看你找的单位的要求了。面对如今找工作难的现状,发表小论文可以说是为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一个金牌令箭,用人单位多半会考虑有经验的人才,所以大学生在积累工作经验的同时,发表一两篇论文可以大大缓解找工作的压力。对于很多研究生或者本科生来说都有一定用处。

目的: 1、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2、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3、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意义: 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

中国和印度经济增长模式的比较摘要: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中国和印度两国经济高速增长,这正在改变着世界经济的格局,并引起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中印两个文明古国在长期停滞后重新实现经济增长,证明了市场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为世界经济的增长提供了动力,有利于世界消除贫困、控制人口,因而有着多方面的世界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增长模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相似的原理和诸多不同的外界因素改变着两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为两国带了了不同的市场与未来。关键词: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印度经济增长模式、经济增长率,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增长无疑是其中的一抹亮色。中国与印度既是邻国,又是世界人口大国,两国国情有很多共同之处,经济增长的模式上也有种种相似以及诸多不同。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中国和印度两国经济高速增长,目前已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两个国家,而这样快速的增长正在改变着世界经济的格局,并引起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从而引发了中国与印度热。 如果说印度崛起的原因是自然而然的和自由化的改革政策,那么中国经济增长则得益于政府深思熟虑的结果。一、中国与印度崛起的世界意义中国与印度所在的亚洲曾经是非常富庶的地方,直到19世纪之前,中国比欧洲或者亚洲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强大,在1820年时,中国的GDP 比西欧及其衍生国家的总和还要高出将近30%。在西方国家进行殖民扩张以前,印度是后来成为西方殖民地国家中唯一的工业品出口国,即使到了英国对印度进行殖民地统治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印度的工业规模仍然要比其他任何一个欧洲殖民地的工业规模都要大。但是,随着西方对印度的殖民,以及对中国的殖民渗透,本来就已处在停滞状态的中印两国经济更是出现了历史性的大逆转。在此后的100多年时间里,中国与印度,以及这两个大国所在的亚洲很快就成为世界上最为贫困的地区,而且大部分贫困人口恰好集中在中国与印度这两个人口规模极其巨大的国家里。亚洲的复兴是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但是走出亚洲经济复兴第一步的并不是中国和印度,而是日本。这是因为中国与印度在争得民族独立与解放之后,选择了被事实证明是缺乏效率的计划经济体制,结果未能实现有效的经济增长,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解决多个世纪积累起来的贫困。但是,当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成功实现对欧洲的赶超,以及随之而来的东亚四小龙的经济起飞,给中国以巨大的冲击。中国在经过审慎的思考以后,在1979年以后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道路,从而创造了令世人震惊的中国经济奇迹。面对中国的经济奇迹,印度最终也在1992年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结果,在进行转型后的10多年时间里,也发生了在印度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经济增长。中国与印度的崛起为解决世界性的贫困问题提供了新的希望。只有经济增长才能有效地减少和消灭贫困,即财富的创造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性因素,而分配至多只能解决公平问题,绝对不能解决贫困问题。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使大致 4亿左右的贫困人口脱贫。印度在刚开始改革时,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6%,改革仅 8 年,其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就下降了八个百分点,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 中国和印度的崛起有助于减少和消除世界性的贫困,为世界经济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它们都是 “人口年轻”国家,可以为世界带来巨大的红利;它们拥有强大的低成本制造能力,可以让世界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而不通货膨胀;从长期来看,它们将为世界创造一个规模空前巨大的新兴市场。二、中国和印度相似又不同的发展模式 1、中国模式:当中国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以闪电般的速度起飞,并且成为全球经济强国时,全世界从最初对中国的不信任逐渐转为由衷的钦佩。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主要以制造业拉动,增长率在2006年达到11%后,又在2007年增至12%。中国依靠巨大的国内储备资金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吸收大量外资在中国建立工厂,引进所需的国外专业技术。改革开放后30年的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以否定计划经济的弊端为发端,以市场经济为价值取向和依靠市场调节自发优化资源配置为理论根据而设计和安排的经济模式。是以市场经济为价值取向、以地方分权为行政运作、从农村分田单干起步、公有经济民营化、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经济模式。从总体上说,这是一种市场经济模式,由于它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优越性,从而为中国经济带来了活力。 2、印度模式: 记得家人出差到印度,回来后形容对那里的“落后”印象深刻。简陋的基础设施、堵塞的交通、满街低档国产车、大城市的贫民窟、随处可见的乞丐,作为孟买一景的多比哈特露天洗衣场……都给人以一种“穷国”的强烈观感,跟中国沿海城市热火朝天的市政建设比起来相形见绌。然而,人们往往没有看到的是印度发展的潜力及其增长模式的可持续性,随处可见的IT公司招牌挂满大街小巷,迅速发展的服务行业……自1980年到2002年,印度的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到2002年至2006年,其增长率稳步上升到7.5%。2006年以后的经济增长率突破8%。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产阶级的规模翻了4倍,达到2.5亿人。印度的经济起步落后于中国大约10年,它的崛起之所以令人关注,并不是因为这是新的现象,而是因为它的发展模式非常特殊。其崛起主要依靠西方工作岗位的地域性转移。同时印度迅速造就了一批世界级的知识密集型企业以高科技为先导的服务业优先,所属行业包括软件业、IT业和制药业。这些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很少得到政府的资助,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印度采取的战略跟其他亚洲国家不同,它并不依赖于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价格低廉的工业产品,而更依靠国内市场以内需为主拉动消费,他们重消费而非投资,重服务业而非制造业,重高新技术产业而非技术含量低的工业,自下而上的市场主导的经济运作。这种方式意味着印度的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受到全球经济疲软的冲击,从而表现出很强的韧劲。以消费为主导的发展模式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印度的贫富差距比其他发展中国家都要小。而且,30%至40%的国民生产总值来自于生产力的增长,而不是资本或劳动力的增加。 3、中国经济增长率和印度经济增长率(图) 4、中国和印度经济增长模式的比较:如果说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对中国来说最有可比性的话,那就是印度,因为两个国家的很多禀赋都比较相似。由于制度环境和初始条件不同,中印两国的发展模式也不同,这表现在市场化路径、开放模式和增长道路的差异。中国和印度走向市场化的道路不同,由于中国与印度的国情不同,中国和印度走向市场化的道路存在着很大差异。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本制度的计划经济,而印度在其改革开放以前所实行的则是以私有制为基本制度的计划经济,这种制度上的根本差异导致了这两个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型时,必须要选择不同的改革道路。对于中国而言,要想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首要的任务便是进行所有制的改革。对于印度来说,其通向市场化的道路就是放松政府管制、大力推进经济自由化与贸易自由化就可以了。但不管中国和印度在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有多大的不同,中国和印度的改革在有一点上却是非常相似的,那就是两国都谨慎地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从而避免了那种发生在前苏联和中东欧计划经济国家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动乱,以及因为社会动乱而造成的经济衰退。中国和印度对外开放的模式不同,这两个国家也存在着相当显著的差别。就中国而言,对外开放的主要方式是出口导向和引进外资,而印度的对外开放则采取了对外投资与自由贸易的方式。中国与印度的经济增长道路不同,中国是沿着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服务业的发展道路循序渐进的,而印度则部分地采取后一种经济增长的道路,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服务业的发展上。三、中国和印度经济增长的未来和所需面对的挑战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印两国都面临着挑战。两国共同的问题是坚持通过创造财富来消灭贫困而不要搞平均主义。中国还需要深化以农民土地所有权、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私人财产所有权为重点的产权改革,印度则需要改革其限制社会流动、压抑经济活力和削弱人力资本投资的种姓制度。印度与我国相比在经济增长中的优势:开放程度比中国高得多,与世界各主要大国关系较好,外部压力较小,精英教育已见成效,印度社会精英阶层整体素质比中国高得多。而印度的劣势是:宗教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动荡,恐怖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极大地打击了外国投资,由于市场过度开放,对本民族工业造成很大冲击,有些领域经济命脉把持在外国资本家手里,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很差,已经严重束缚了印度经济的发展。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说:“只要政策对症下药,经济成就是会持续下去的,从而相应提高亚洲区内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也即代表着全球近半的人口,生活素质得到改善。” 辛格还指出,当前全球经济面对的最大挑战,仍是在如何复苏这个问题上。即使亚洲国家并没有受不良证券的拖累,但区内国家多倚靠全球贸易支撑经济,经济变差,需求大减,波及出口贸易。“对中国、印度、印尼这些着重内需的国家来说,外来经济环境不景气,对其冲击不会很大,但对于倚赖出口的经济体来说,影响却甚大。”但辛格补充说:“如今,亚太区经济陆续转佳,截至去年年底,亚洲多数国家的出口更已重回经济危机发生前的水平,当中还包括曾遭受最严重打击的国家。”依据2010年一季度的增长率来看,短期内中、印两国的经济发展走向还是会加速前进的。

经济学合作发表的论文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李志远老师的合作论文(合作者Feentra,Robert C;Yu,Miaojie)《Exports and Credit Constraints Under Incomplete Information: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China》入选全球“经济学与商学”领域全球前1%ESI (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高被引论文。上海财经大学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金融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3个国家级基地;并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4个博士后流动站。这篇论文的研究动因起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强烈地冲击了世界主要经济体,尤其影响了全球国际贸易。这一冲击使得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关注金融危机、信贷约束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为了理解金融危机是否影响了国际贸易,学术界需要理解一个根本的问题,即为什么出口企业会比非出口企业面对更强的信贷约束?该篇论文试图回答这一问题。论文首先构造了一个包含非对称信息与激励相容机制的异质性企业一般均衡模型。激励相容机制的引入使得企业必须向银行汇报真实生产率信息,但也使银行对企业附加信贷约束以达到激励相容。银行利润最大化会使银行对出口企业比之非出口企业附加更强的信贷约束。这是因为,比之非出口企业,出口企业运输时间和回收资金的时间更长,而这些因素都会进入银行自主选择的信贷约束中。为验证理论模型给出的机制,论文将上述理论模型应用于我国的工业企业。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论文发现,企业出口份额越高,出口运输和款项到账需要时间越长,企业面对的信贷约束也更强;而行业内的生产率分布越离散,企业所面对的信贷约束也越强。这些实证发现为理论模型机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简称ESI),是由世界著名的学术信息出版机构——美国科技信息所(ISI),于2001年推出的衡量科学研究绩效、跟踪科学发展趋势的基本分析评价工具,是基于汤森路透Web of Science®(SCI/SSCI)所收录的全球11000多种学术期刊的1000多万条文献记录而建立的计量分析数据库,是当今世界范围内普遍用以评价学术机构、大学及学者国际学术水平及影响力的重要指标。ESI的数据统计以十年来计算,每两个月滚动更新一次。ESI从引文分析的角度,主要根据“总引用次数”这个指标,针对22个学科分别对国家、研究机构、期刊、论文以及科学家进行统计分析和排序,即将全球各个机构在过去十年发表文章的总引用次数进行排名。高被引论文是根据ESI统计被引频次排在相应学科领域前1%以内的论文,从文献角度反映了论文的影响力。李志远,研究领域:国际经济学,产业组织,应用计量经济学。教学课程:国际经济学(本科); 国际经济学(硕博); 经济学专题。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Ramsey的这篇《对税收理论的一个贡献》的论文实际上开创并奠定了现代税收理论的基础,但却在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前长期被西方学界与政府忽视。1970年,鲍莫尔(W· Baumol)对规模经济显著行业的定价问题的集中研究让这篇论文重回视野。 戴尔蒙(Peter A. Diamond)与米尔利斯(James Mirrlees)合作在1971年的《美国经济评论》上连续发表了两篇论文,即《最优税收与公共生产I:生产的有效性》与《最优税收与公共生产II:税收规则》(这两篇论文同时入选AER百年top20论文),其讨论的内容把兰姆塞规则从“一个家庭”的情形推广到不同的家庭共存于一种经济中的情形。也因此,两者成为激励理论的奠基人,分别于2010年和199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很多!以下是《美国经济评论》甄选出对经济学发展与实践产生深远、重大影响,且富有创造性的20篇最佳论文。其实每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代表论文都是对经济学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论文。一、《生产理论》(1982) C.W.柯布与P.H.道格拉斯著二、《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1945)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著三、《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1955)西蒙·库兹涅兹著四、《资本成本、公司财务与投资理论》(1958) F.莫迪尼安尼与M.H.米勒著五、《最优货币区理论》(1961) 罗伯特·蒙代尔著六、《资本理论与投资行为》(1963)戴尔·乔根森著七、《不确定性与医疗保健经济学》(1963) 肯尼斯·阿罗著八、《新古典增长模型中的国家债务》(1965)彼得·戴蒙德著九、《货币政策的作用》(1968) 米尔顿·弗里德曼著十、《移民、失业与发展:两部门分析》(1970) J.R.哈里斯与M.P.托达罗著十一、《最优税制与公共产品》(1971) P.A.戴蒙德与J.A米尔利斯著十二、《生产、信息成本与经济组织》(1972) A.A阿尔钦与H.德姆塞茨著十三、《代理经济理论:委托人问题》(1973)斯蒂芬·罗斯著十四、《产出——通胀替代的若干国际证据》(1973) 罗伯特·卢卡斯著十五、《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1974) 安尼·克鲁格著十六、《垄断竞争与最优产品多样化》(1977)A.K.迪克西特与J.E斯蒂格利茨著十七、《几近理想的需求系统》(1980) A.S迪顿与J.米尔鲍尔著十八、《论信息有效市场的不可能性》(1980) S.J格罗斯曼与J.E斯蒂格利茨著十九、《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与贸易方式》(1980) 保罗·克鲁格曼著二十、《股价过度波动能根据其后的股利变化进行解释么?》(1981) 罗伯特·席勒著

内容提要:国际经济法以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墓本范畴。交易权指国际经济法主体参加某一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管理权指国家对国际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经济主权指主权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经济活动的主权。这三权各自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间、有关国家与跨国经济交往当事人间、经济领域中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设想, 以这三个基本范畴为支撑点, 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关键词:国际经济 基本范畴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不是由人们随意设定的, 而是取决于各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所以, 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可以反映出该学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其基本范畴, 但这种权利义务在不同的部门法学中又表现为不同的子范畴部门法的基本范畴, 从而使一个部门法学区别于另一部门法学。例如在民法学中, 其基本范畴可归结为物权、债权。以此为核心而延伸出的各项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梅成了庞大而完整的民法学体系, 反映了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较为特殊的法律体系。目前多数学者将其定义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而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排除国内法为其渊源, 或调整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法排除以经济管理关系为其调整对象, 从而使国际经济法突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以及公法与私法的界限, 成为一门综合性的法的体系。随着近年来对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不断深化, 人们已从其调整对象、组成范围等方面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 但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归纳, 这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本文认为, 基子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研究, 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归结为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三个基本概念。 一 交易权是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参加某类特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 而国际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国际经济流转关系, 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这种跨国商品交换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或可称之为私法上的关系。既然如此, 为什么不沿用传统的国内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范畴, 而要另设“ 交易权”这一概念呢其原因在于, 传统的国内私法, 如财产法、合同法, 尽管已融进了一定的公法内容, 但其作为私法而存在的特征仍未消失。在私法领域中, 任意法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权利人的意志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不由当事人自行设定也就是说, 国家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仍体现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 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则受到更多的限制。首先, 一国政府对本国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实行的出口许可制度使得本国当事人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另一国家的当事人。这种限制虽然并不影响本国当事人的物权的成立, 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权的行使。其次, 除受本国政府所施加的限制之外, 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还须受其他国家所设置的种种法律限制。例如, 尽管各国政府通常都鼓励资本的翰出, 但在得到有关国家的明确承诺之前, 投资者是无法或不能安全地将其资本投入东道国的。在一个禁止外资输入的国家, 尽管对外商的财产所有权不会提出疑问, 但这种所有权却不会转为投资权。正因为如此, 传统的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范畴已无法揭示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从而有必要确立交易权这一新的范畴。 交易权的成立不能仅以一国法的确认为依据, 而必须同时得到一项国际经济交往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律的承认。国的商人若想在国投资, 他首先必须获得本国政府对其资本外投的许可, 同时他的投资又必须获得国政府的同意。有关的国际法规范对交易权的成立当然也产生影响, 但这种影响不会脱离有关国家的立法而单独发生。换言之, 不作为一国立法的组成部分的国际法规范不会对交易权的成立产生影响从本质上说, 交易权是一种其使用范围被有关国家所承认或限制了的财产权这一范畴并不涉及所有权方面的评价, 而只是与财产权的运用问题相关。一国政府禁止本国当事人将某种商品输往某一特定的国家, 并不影响该当事人对该商品的所有权, 而仅仅是限制其对其所有的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一国政府对该当事人依外国法所取得的所有权通常也不能予以否认或歧视, 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平权原则。由于工业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因此一项专利权在某一外国的成立必须以该国的特别认可为基础。但这种决定所有权产生的特别认可与交易权的成立并没有必然联系。国的当事人在国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不等于说他就有权向国的当事人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的交易不仅要有本国政府的许可, 还要受制于受让方国家的限制性规定。 交易权的成立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交易权的内容的影响, 因为交易权体现着有关国家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的运用的限制。例如, 有的国家在向某类商品的出口商发放许可时, 要求其向对方定期索取商品使用情况的报告, 这就在确立交易权的同时又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没有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 当事人才可以自由地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 交易权作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 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又表现为各个子范畴。在国际贸易法学中, 交易权应表现为贸易权在国际投资法学中, 交易权应表现为投资权在国际金融法学中, 交易权应主要表现为借贷权在国际税法学中, 交易权则无从体现。因为国际税法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 它调整的不是经济流转关系, 而是基于经济流转而产生的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就税款征缴而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论\文\网 LunWenNet\Com] 二 管理权, 或称国家经济管理权, 是指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管理权的指向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跨国经济交往交易权可以说是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受到管理权的限制的后果。 在当代社会中, 各种经济交往都须接受有关国家的不同程度上的干预, 而涉外经济交往则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权力的制约, 从而在有关国家的政府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十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经济管理权即用来概括地表述这种关系。 管理权与交易权不同它完全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虽然交易权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私人权利的干预, 但它在本质上仍是私人的权利。在管理权限定的范围内,当事人仍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参加国际经济交往、处理自已的经济科益。某种商品是否可以或须按什么样的条件输向国外由国家确定而将何种数量的商品在何种期何内按何种价格以何种方式出售给何方当事人则仍是由交易的当事人来确定的。 如果说交易权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具体内容是由交易当事人所确定的话, 那么管理权的特征则在于其内容是由有关国家所单方面确定的, 而不受跨国交易的当事人的意志的影响, 外国资本须依何种条件才可进入本国, 向特定国家出口某种商品须申领何种许可, 国际汇兑须依何种方式进行等, 都是由有关国家以国内立法或国际协定的方式单方面加以确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来自国家的强制国家的经济管理权源于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在国际法上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几。联 合国大会第届会议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这一概念作了钦为充分的阐述。该《宪章》第二条规定“ 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 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 井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也许有人令怀疑《宪章芬本身的效力,因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大没有立法权。但是, 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 联大决议作为一种国际文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际效力, 从根本上说, 来自于国际社会的某种井同意志, 而不取决于联大本身是否具有立法权。联大决议所表述的许多原则、规则, 或是对既存国际法的内容的进一步揭示, 或是在归纳某种形成中的国际法规则。就国家经济主权这‘ 概念而言, 它的内容早已包含在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的最基本的范畴之中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之一。完整的国家主权不仅表现为政治上的自主独立, 也应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自主独立。在以往的实践中, 人们对国家主权所包含的经济主权注意不够, 而在现襄生活中, 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 但在经济领域中却没有完全自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 国家经济主权被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而提出, 以表达构成国际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完全意义上的主权的决心和便利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 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 依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解释, 包括一国对其全部财富的主权、自然资源的主权和经济活动的主权。经济主权也可分成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内容。对内,一国可自主地选择其经济制度, 制定各种经济管理措施, 决定其自然资源和财富的使用, 规范本国人和外国人的经济活动对外, 一国财有权平等地与其他国家一起商定发展国际经济的方针步骤, 进行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 抵制他国对本国经济事务的干预和强制,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基础, 而且也只能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权予以体现由于各国都同时依据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行使其经济管理权, 所以必然会出现国家间的管理权上的冲突。为了缓解这种冲突, 国家间就要通过协议对各自的权利加以限定, 使有关国家就跨国经济问题彼此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以国家经济主权为基础。因为各国都享有经济主权, 所以各国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他国身上。国家间经济管理权的冲突只能通过平等谈判, 以表达各有关国家的真实意志的协议予以解决。国家间有关国际终济问题的协议不以解决国家经济管理权冲突为其全部内容, 这种协议还会包含具有更为积极意义的内容, 例如普惠制待遇的提供、投资安全的保障等, 以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繁荣。 三 在法学领域中, 权利的概念总是反映着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社会联系, 交易权、管理权及经济主权当然也不例外。经济主权这一范畴揭示出在经济领域中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有权官主地珍与国际经济关系, 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制度、管理相关的经济活动, 同时又负有不干预他国内部事务, 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义务。国家经济管理权则主要反映出有关国家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处于管理者的地位, 而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协商确定的, 而是由国家单方面规定的。但也不是说国家一方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交易的当事人施加义务。在这方面, 一国要受到两方面力量的制约一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 如果一国对跨国经济交往设置了过多的限制, 则必然会阻碍其经济的发展, 遭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报复二是其他国家的制约。一国在制定其涉外经济管理措施时, 不能不考虑对其他国家的利益的影响, 也不能不考虑其他国家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特别是不能违背自己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如缓解双重课税方面的允诺, 杏则也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说, 管理权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关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则主要是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作为一种被有关国家的法律所限定的财产权, 其权利人可要求他认、对其财产所有权的尊重, 可要求相关人对其因交易权而发生的债权的尊重。交易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要体现导致为某种债权, 从而表现为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某种关系。当然从交易权的范围的设定上看, 它充分体现出有关国家的意志, 从这个意义上说, 交易权也反映了有关国家同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主权和经济管理权是国家的权利, 不能由私人行使交易权基本上是私人的权利, 但在个别情况下可由国家行使。正因为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 又可以行使私法上的权利, 所以, 对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的判断应给予足够的注意。例如, 当一国政府从外国商业银行借款时, 如果它没有明示地放弃其主权豁免身份那么, 在其行使私法上的校利特殊的交易权的同时, 是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管理权、经济主权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其后来的行为与先前的允诺不符而对其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方面的强制等。而在目前的国际贷款实践中, 贷方银行往往要求借方政府在协议中订入“ 放弃豁免条款”及“ 遵从管辖条款” , 从而将该项借贷活动确定为一项纯粹的商业交易使借款国政府处于一般借款人的地位而不能申张公法上的权利。 与此不同的是国家间投资保护协议中的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这类条款的内容通常为当资本输出国根据某种事先的担保协议, 向其在资本输入画投资的国民或其他投资者支付了赔偿金, 则有权代位行使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如果一国根据此类规定而行使代位求偿权, 那么这种权利, 尽管是国家行使的, 却是私法上的权利, 因为它是“ 代”私人之“ 位”而要求私人的交易权得到保障代位权的范围也不得超出投资者的权利的范围。在美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投资保证协定中, 在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同时还通常规定, 当出现东道国拒绝受理或执法不公的情况、或者发生国际法所认定的有关国家责任的其他问题, 承保国政府保留以主权地位提出某种要求的权利。这时, 国家又跳出私人权利的圈沼, 而以主权者的身份行使其公法上的权利了。 四 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这三个概念确定了国际经济法主体各自钓地位, 表明了它们之间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揭示了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 即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与国家的关系及有关国家之间的关系, 从而梅成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可以考虑以这三个范畴为支撑点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的完整体系。而在交易权、管理权与经济主权这三个范畴中, 又宜以交易权为核心范畴, 因为第一, 国际经济法是以当事人之间的跨国经济交往为首要调整对象的第二, 交易权本身即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存在, 而经济管理权又植根于国家经济主权。 如果以交易权为线索来展开国际经济法学的体系, 那么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交易权主体交易权的客体交易权的成立交易权的行使表现方式交易权的限制沐交易权的保护包括争议的解决。交易权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中又有不同的表现。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则表现为投资权。以投资权为核心, 国际投资法学体系可简要地表述为 1.投资权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作为投资权主体的特殊伺题‘ 国家的主体地位问题。 2.投资权客体。货币资本。物料形式的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其他权利的资本化。投资者对资本运行的控制。投资收益卜 3.投资权的成立。资本输出国对海外投资的限定, 包括鼓励与限缸海外投资韵法律措施资本输入国对外国资本的认许, 包括鼓励与限制外国资本的法律措施。 4.投资权的行使。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式合资企业。契约式合作企业。其他投资方式。 5.投资权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出资比例。自然资源使用。劳工雇用。外汇管理。 6.投资权的保护。国有化。海外投资保险制。投资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法学的其他分支, 也都大致可依据这种体例进行构造。这种以交易权、巷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基本范畴, 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而构筑起来的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可以比较完整地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有机地联结起各有关原则、制度和规范, 从而或许可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角度

经济学论文的写作与发表

看你是要发表的还是毕业论文

作为论文的一种形式,经济论文首先要具备论文的一般格式和逻辑范式,要符合学术研

究的一般步骤,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体现“经济”二字,经济论文要密切联系社会实际的经

济生活,要对现实经济有透析、指导和预见意义。所以要写好经济论文需要在明确一般论文

写作方法的基础上,熟练而透彻的掌握相关经济学知识,才能透彻的分析经济问题,提出有

现实意义的见解或理论。

学术论文的基本结构是∶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关键词——序言

(或前言、引言)——正论(包括自然科学的实验、讨论)——结论(或包括在正论中)——注释或参考文献一点的论文还包括论文提要,有的还包括谢辞。这是比较规范的学术论文要求,一般学位论文和规范的学术论文都应该包括上述结构内容,许多大学的学报所发表的论文也

是比较规范的,而有些学术杂志上所发表的论文却相对自由些。

经济学论文怎么写?学术堂分八步告诉你:第一步 找变量首先要选择研究的主题,既什么原因(X)导致了什么结果(Y).例如,财政支出(X)对经济增长(Y)的影响.方法有二:1.打开中国知网(CNKI),选择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5-8本中文顶级期刊,筛选出近三年出现频率比较高的词汇,然后随便挑两个感兴趣的作为X和Y.2.搜索近一年国内学术会议的会议手册,寻找参会论文中频率较高的词汇,选择两个感兴趣的作为X和Y.再一次搜索确认X对Y这一主题没有被研究过,进入下一步.否则跳回开头.第二步 找数据根据挑选的词汇,寻找到原始参考文献,从论文中找到数据来源.若数据来源是公开数据则进入下一步,否则跳回第一步.第三步 找冲击寻找一个对X产生影响的政策冲击.此处可以完全参考已有文献寻找冲击来源.第四步 跑回归根据政策冲击构建DID模型,跑一下回归,调整固定效应和控制变量,系数正负皆可,只要显着就行.若实在不显着则返回第一步.第五步 找理论寻找关于X和Y关系的经典理论,最好能够找到两个观点冲突的理论(简称A理论和B理论)并提出假说:·H1:A理论是正确的·H2:B理论是正确的第六步(可选) 分样本做一点异质性分析.比如对于企业样本,可以国企民企分一下,东中西部分一下,出口内销分一下……第七步 出结论根据回归结果,得到结论"我们得到的经验证据支持A理论(或B理论)".第八步 写论文根据前七部的成果,按照引言-文献综述-假说提出-实证分析-总结评论的顺序重新组合论文架构.最后再润色文字,补齐参考文献,一篇论文便大功告成!

论文撰写步骤: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经济论文最后完成的项目构成 一篇完整、规范的经济论文通常要由以下项目构成: 标题;作者署名;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以上所列的10个项目是经济论文的全部构成项目。 一篇具体的经济论文,既可能包括所有的项目,也可能不需要完全具备这些项目。 通常,在一般的用于学术期刊发表的交流性论文中,标题、作者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是必不可少的项目,而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由于其篇幅较长,除要有一般交流性论文必备的项目之外,还要有目录、附录和内容提要(比摘要略微详细一些)等项目。 二、经济论文各项目的写法与要求 1、标题。标题是作者给论文起的名字,它是论文的总代表,作者必须反复推敲、认真确定。其写作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标题》,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2、作者署名。署名是文权所有和文责自负的体现。只有直接参加了研究工作,并且能对论文内容负责的人,才有权力,也有必要在论文上署名。至于专家、领导或非研究者挂名,则属于不正常现象,是学术研究中的不正之风,必须予以杜绝。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3、目录。篇幅较长的论文应编写出简单的目录。论文目录也就是论文中的各级小标题的依次排列。排出小标题,并标明标题所在页的页码,便于读者从整体上把握文章的逻辑体系,也为读者选读论文的有关部分提供了方便。其写法和格式与一般书刊的目录格式相同。 4、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一篇与论文主要信息量等同的完整短文,重点要说明论文的最终结论。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摘要、关键词与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5、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的,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摘要、关键词与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6、正文。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一般在行文中不必明确地表示出来,但若论文的主体部分分为若干个章节或部分来论述,应尽可能加上小标题表示出各个部分的论述内容。正文的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绪论》、《经济论文的本论》、《经济论文的结论》、《经济论文的引文》、《经济论文的格局》、《经济论文的构段》、《经济论文的表达》、《经济论文的表现》、《经济论文的语言》,书写格式参见《经济论文的文面》。 7、注释。在经济论文的写作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释,这就需要论文有另一项内容——注释。它是经济论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文章之外的项目。论文的注释有补充内容的注释和注明资料出处的注释两大类。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引文》中的加注。 8、致谢。谢辞是向在本篇论文的撰写过程中,曾给予自己帮助的人表示谢意。它可以写在正文的结论部分,也可以单列出来,使之成为论文中的一个项目。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结论》。 9、参考文献。经济论文的正文之后要列出使用过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这是作者产生创见的依据,把它列示出来,既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又能加大论文的信息量,使研究相同课题的读者从中得到启发。其写法和要求参见《经济论文的摘要、关键词与参考文献》。 10、附录。附录是对论文正文内容的补充。不便于放在正文中的资料性内容,可以放到附录中去。如全文或几个部分共同使用的图表,帮助读者理解、消化文章内容的补充性资料等等 三、经济论文完成后的基本工作 经济论文按以上项目及要求最后完成后,标志着一个完整的经济科学研究过程的终结。当然,也有一些课题研究的复杂性及阶段性较强,一篇经济论文的完成只意味着一项研究工作的告一段落,接着作者还要从不同的角度,对问题的不同方面展开研究。但无论哪种情况,一篇论文完成之后,作者所要做的工作还是大致相同的。 如果所完成的是一篇专门用于学术交流的论文,要迅速选定最为妥当的交流渠道,或直接向出版单位投稿,或以学术报告、学会演讲的形式发表论文。 如果向出版单位投稿,一定要选择自己比较满意,论文又容易被接受的刊物;若第一种刊物未中,不要气馁,应不断地推敲修改,研究深化论文,再投向第二种、第三种刊物,总会有所收获的。 如果准确作学术报告或进行学会演讲,则必须在论文的基础上,写出适宜于口头宣讲的报告稿或演讲稿。 向出版单位投稿与通过学术报告或学会演讲发表论文,是可以同时并用的论文交流渠道,只是二者的特点及效果有一定的区别。 如果所完成的是一篇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作者在论文完成之后,要首先准确论文答辩。答辩以后,作者可根据答辩中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深化论文,并通过提炼、压缩将其改写成学术交流论文,积极向出版单位投稿,用于发表或报告。 写作经济论文是探讨经济问题、进行经济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经济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因此,只有将以上工作全部完成,经济论文的写作才算真正最后完成了 范文去这里看吧,字多写不下:

经济学合作发表的论文题目

经济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1、 中小企业集群现象研究2、 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3、 广东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4、 发展经济学理论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应用5、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6、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功能定位7、 泛珠三角有关问题研究8、 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研究9、 中小企业发展与就业促进10、珠三角城镇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11、企业集群与城镇化研究12、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研究13、论我国经济增长与国民消费的演进14、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及对策建议15、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分析及预测16、广东城镇居民消费趋势预测与对策17、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与消费结构变化研究18、科技进步对我国工业发展的贡献率分析19、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20、宏观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21、微观经济学的新发展22、政府宏观调控问题研究23、对公用事业规制的研究24、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研究25、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和发展26、论经济增长方式27、论中国的经济增长28、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29、新经济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30、美国宏观经济政策史研究31、新自由主义意识与经济全球化32、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经济发展33、制度与经济增长34、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35、虚拟经济研究36、我国的收入分配演变研究37、广东、香港、台湾三地经济发展状况对比38、广州支柱产业选择分析39、广东劳动力市场问题研究40、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41、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42、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机制研究4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44、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契约关系分析45、相对优势原则与我国经济的有效增长46、腐败的经济学分析47、国民精神素质与经济增长48、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及对我国的借鉴49、转轨时期的经济思想研究50、相关行业的经济学分析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1、 司法独立问题的思考2、 法律和道德的相容与冲突3、 论法治的观念基础及其构建4、 评议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5、 论依法治国6、 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7、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8、 宪法权威与依法治国9、 论罪刑法定原则10、 完善反腐立法的构想11、 试论正当防卫12、 黑社会性质犯罪若干问题研究13、 抢劫罪中的疑难问题探析14、 正当防卫若干问题探析15、 析医疗事故罪之构成16、 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17、 民事执行难的对策研究18、 对中国刑事诉讼中设置沉默权问题探讨19、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辨析20、 论非法证据及其效力21、 知识产权领域平行进口法律问题研究22、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23、 医疗事故处理中的赔偿原则24、 人体伤害致致精神障碍赔偿的探究25、 关于树立司法鉴定结合公信力的法律思考26、 论同居权27、 论我国民法他物权制度的完善28、 隐私权制度初探29、 论民事活动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30、 论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31、 诚实信用的一般法理原则与技术操作32、 我国民法是否应当建立取得时效制度33、 论隐私权34、 试论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35、 储蓄实名制的法律思考36、 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浅析37、 论保险诈及其防范38、 完善我国破产法的难点与对策39、 关于商法学理论体系若干思考40、 略论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41、 论经济犯罪的原因42、 试论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43、 论域名抢注与商标保护44、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及对策45、 我国中小企业立法中若干问题之探讨46、 我国担保法的若干理论和实务研究47、 完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48、 我国信息法制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探讨49、 入世与我国反倾销立法之完善50、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51、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与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比较52、 国际贸易中的提单法律问题53、 试论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54、 提单有关法律问题研究55、 论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56、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57、 区域贸易协定的法律问题探析58、 CEPA的法律问题探析59、 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0、 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关系中的法律研究61、 中国抵制污染转嫁的法律思考62、 新时期完善环境立法之研究63、 广东省循环经济立法的若干建议64、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65、 如何构建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框架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题1、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2、 企业财务控制制度建设问题探讨3、 对我国上市公司所采用的并购策略之分析4、 会计信息失真与公司治理关系探讨5、 审计风险问题探讨6、 审计独立性研究7、 内部控制制度研究8、 会计目标与审计目标9、 审计重要性问题分析10、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审计案例分析11、 论财务软件的发展方向12、 会计电算化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13、 主流会计软件功能分析14、 中小企业融资策略分析15、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相关问题探讨16、 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探讨17、 商誉问题探讨18、 合并会计报表问题研究19、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20、 会计诚信建设问题21、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22、 人力资源会计相关问题研究23、 企业发行可转债融资的策略分析24、 企业财务战略若干问题探讨25、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研究26、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绩效评价研究27、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体制设计28、 跨国公司风险管理29、 民营中小企业财务风险管理30、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管理层激励机制研究31、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探讨32、 企业并购后绩效评价研究33、 多元化经营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分析34、 期权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35、 税务会计问题研究36、 税务筹划问题探讨37、 税收策划问题探讨38、 养老金会计的探讨39、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研究40、 浅谈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及控制途径41、 股票期权制度在上市公司中的运用42、 国际银行业并购研究43、 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选择和制度安排研究44、 股权结构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效率45、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46、 发达国家及我国银企关系模式比较分析47、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发展与完善48、 证券投资基金的现状、问题与发展思路49、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50、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策研究51、 企业并购原因探讨52、 论品牌价值及其评估53、 独立审计准则研究54、 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55、 某一会计项目(如销售收入、货币资金)舞弊审计研究56、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57、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研究58、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研究59、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体制设计60、 关于我国经营者股票期权制的探讨61、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迁中的财务问题研究62、 国有企业财务治理问题研究63、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相关问题研究64、 多元化经营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分析65、 负债程度与企业价值的关系66、 股票期权制度在上市公司中的运用67、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68、 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研究69、 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问题研究70、 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71、 董事会独立性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研究72、 浅议企业资金管理73、 经营者激励体制74、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确定及其实现程度的评价

2012届经济学毕业论文题目1、关中——天水经济区城市群合作发展研究2、产业组织视角下的军民融合及其规制研究3、陕西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的实证分析4、我国收入分配效率与公平问题探讨5、××省(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及对策探讨6、论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7、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幸福指数调查研究8、渭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研究9、适度消费与经济和谐增长的对策研究10、中等消费阶层的消费特征及其发展趋势探讨11、中低收入阶层实现小康的对策研究12、渭南公共产品的城乡统筹问题研究13、渭南地区(某地区)劳动收入所占比重持续下降的实证分析14、渭南地区农业合作化发展研究15、中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分析16、浅谈我国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17、××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18、陕西农民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19、××省产业承接与产业结构调整关系研究20、渭南地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

1.4.1.2税收的分配职能税收的分配职能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在借助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需要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或者国民收入转化为国家所有。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税收在执行分配职能的过程中主要是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转变为一个新的具有经济单位与个人收入的格局。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税收执行分配智能的过程就是国家进行财政收入的过程。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一般的分配相比,这种分配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税收分配与财产权利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其主要以国家的政治权利作为主要的分配依据。而且这种分配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限制,包含的范围比较广。(2)形成之后的税收收入基本上都归国家的支配和占用,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3)税收分配是一种强制性的分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税收所执行分配的职能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调节国家、经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为了平衡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想确保二者之间关系能够长久的维持下去,一定要保证整体利益不受危害。主要是因为在国家整理利益维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解决局部之间的利益。不仅如此,也要注重维持局部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奠定坚实的基础。1.4.1.3税收的调节职能现实中的每件事情都是在不断的运动的,在不断的运动过程中其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调节。调节的本质就是使事物能够符合客观客观规律的要求。比如说,吃药解热属于自觉调节的过程,人体出汗散热则属于自发调节的过程,自然界的每件事物都有其该有的规律,税收调节也是这样。税收调节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来对税收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将按照不同分类方式对其进行划分。其中,根据其目的可划分为鼓励性调节和约束性调节。按其范围可将其划分为普通性调节和特殊性调节两种。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税收执行调节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调节主体的集中性。税收调节主要是由国家来操控的,与某个经济单位或者是个人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税收调节主要由国家负责;二是调节过程中的各种活动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意志来确定的;三是调节的相关政策也是由国家来制定的,与其他团体之间没有太大的联系。(2)调节范围的广泛性。税收调节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在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都各个过程中都有其参与。(3)税收的调节方式比较灵活。国家在进行税收调节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进行调节。虽然说税收调节的职能是客观的,但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如何进行税收调节又有较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有很多,不仅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之间的差距,还与不同地区之间统治阶级的意识有着较大的关系。不仅如此,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因为其政治文化的区别而导致国家税收调节方向的不同,当然其税收调节的制度和目的也会因其产生较大的差距。1.4.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国家各种税收法令以及征收办法的总称就是税收制度,其中,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以及各种税收管理办法等都属于税收制度的包含范围之内。不仅如此,税收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有机组成的一部分,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相关的作用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也与其国内的社会制度、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政策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不仅如此,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一定的不同,每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政治以及统治阶级的意识都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导致不同历史时期所产生的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所以说,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有一定的差距,其也会随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据调查,这些因素主要是由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两方面所组成的。1.4.2.1纳税人什么征税、征多少以及由谁缴纳是每一种税收都会存在的三个问题,从法律上讲,纳税人其实就是课税主体。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的自然人就是指国家的公民或居民。而法人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经济活动的组织结构。不仅如此,这部分法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法定纳税人负有直接缴纳税款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负税人就是所纳税款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和负税人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进行税负转嫁,这时候的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就存在一定的差距了。“扣缴义务人”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所采取的一些手段。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税收征纳的关系所改变的,而税收转嫁所引起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分离则是影响了其分配关系。通常所说的税负转嫁就是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渠道或者方式,将相关的税收负担通过一些方式转嫁给别人负担的过程。税负转嫁主要是在日益发展的经济市场以及商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所形成的。税收不仅是分配范畴,也是历史范畴。在现在社会上很多经济活动都伴随着税收,这必然会造成税收负担的产生,但是税收却不一定会产生税负转嫁,只有在一定情况下才会造成税负转嫁现象的产生。在自给自足的社会中,大多数的生活会直接从生产领域将物品转换到消费领域,其并不进行市场交换,国家一般不会对商品或商品流转征收课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税负转嫁出现的可能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商品之间都有可能进行商品交换,该过程主要是将商品通过货币进行不同的转化,而且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也会随之扩大,在这种条件下,税负转嫁就具备了足够的条件。所以说,能否完成税负转嫁与商品货币发展程度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当商品经济活动有规律的发展时,税负转嫁的发生率就会大大增加。不仅如此,不同的社会制度也会对税负转嫁的产生形式和范围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今市场经济影响广泛,纳税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应纳税额,以便获得最大的利润。大体有五种基本形式的税负转嫁:首先,是为了实现对税负的转嫁,在销售商品时将其价格进行提高,这种行为被称作前转,又被称作顺转:影响的具体过程是:把交纳的税额放到单位产品的实际生产费用里,这一行为使得税收成为组成生产成本的一个部分,在这一情况下,厂家为了不降低利润,比照税额将价格抬升成为了必然行为。但在价格无法提高的时候,生产费用又不得不提高,逼的一部分厂家不得不退出该领域的生产过程,将资本投入到其他的生产领域,而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产品的生产量直接减少,价格进一步升高。同时,消费者就将直接承受价格升高中的部分税款。再次是为了达到转嫁税负的目的,在收购原材料或企业的劳动力时将价格压低,或者双管齐下,两者方法都采用:这种行为的好处就是即使在产品出厂价格无法改变或者不得不降低的情况下,纳税人也能达到不负担或者减少负担税款的最初目的。再者是即将前转与后转结合起来进行的,其被称作混合转。如果实际的经济情况不允许纳税人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转嫁全部的负担税额,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通常会采取混合嫁接的方式。通过这种转嫁方式,当抬高价格或者压低价格的总额超过其直接纳税额度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因为这种方式比其他方式隐蔽性更好,所以在实际作用时往往被更多纳税人采纳。然后是消转,即对已缴纳的税额,纳税人直接选择自己“消化”,即纳税人不选择提高销售价格也不选择压低生产成本。当然,这种方式需要拥有一定的条件,如降低生产成本、产品销量还有扩大的空间等,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经荷管理,深挖内部潜力。由课税商品在生产销售流通过程中获得的额外利润来消除税负。再然后就到了税收资本化:“资本还原”是它的别称,即购买生产要素的人将未来购买的生产要素需要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人的价格提前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这种方式的人大部分是一些可以增值的产品,比如土地、房屋、股票等,税收资本化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是把经济交易每次所得税款,随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税款转嫁,而税收资本化则是一次性地将累计应缴纳的税款进行转移,因此它客观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税负后转形式。通过纳税人转嫁税负的基本方法可以得知:税负转嫁必然附带着价格背离价值的运动。不论纳税人是提升价格还是压低价格,或者两者兼之的方式以此达到税负转嫁的目的,其相同之处都是通过价格背离价值部分取得的差额来补偿其应纳税额的同时,税负转嫁不仅需要自由定价的基本条件之外,而且还需要根据经济的景气情况、商品供求关系以及商品自身的特性(比如此商品是否是必需品还是非必需品,是否有代用品和L代用品之间的比价情况)等非主观因素而定,而不能随心所欲。1.4.2.2征税对象课税的目标被叫做征税对象,而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相关需求和征收某种特定税的目的,会明确对哪些产品征税,也同时也会确定征收范围。不同的税种由不同的课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构成,税率等相关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课税对象数量的的变动将直接被征税数额的数量大小决定,这也是它在税收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原因。确定课税对象,首要选定税源。税源是在分配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形成的各类收入。它一般表现形式是利润、利息、股息、工资等。税源既可以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也可以不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举例来说,纳税人的利润所得都是征收所得税,税源和课税对象。针对财产的征税,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是课税对象,财产所带来的收益和财产所有人的收入是税源。由此不难看出课税对象和税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在设计税制时,必须依据经济形势的实际情况,注意不断变化的税源,针对课税对象进行适当的选择,并且对税种恰当的选择。课税对象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选择课税对象时不恰当,纳税的作用不仅发挥不了,严重更可能会造成税源萎缩,税收枯竭。之所以课税对象成为了税制中的基本要素,是因为它不但决定了本税种的性质和作用,甚至本税种的名称也由它确定。因为现如今各国的社会制度各不相同,所以在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等方面,彼此也有差异,上层建筑进而影响了经济结构,当然,税制结构也是存在差异,对于税种的设置多少,名称设定都大不相同。所以对这些不同的税制和各种各样的税种的研究由此而生,为了研究税收的发展演变过程、税收的负担状况、税收来源的分布等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深究,这是为了税收法规的合理性提供相应的依据。因为各人的分析角度不同,所以也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目前有以下几种(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什么是对流转额课税呢?它是一种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在流转环节进行征收的税。在我国,目前所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全都属于对流转额课税,其具有与商品经济密切联系、以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为前提的特点。而结合这些特点,就可以很轻易的发现,对流转额课税的税制在制订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客观商品经济的情况,从决定要征税的商品类别、商品流通环节、征税时的税率等等,其收到商品经济的很大影响。然后,流转额在对流转额课税的税额大小起到决定作用,二者是正相关的关系,且对流转额课税这一税负在自由运行的市场经济现状下能够轻易的实现转嫁。对流转额课税有这很多好处,它对国家进行资金的积累有着很大的帮助,其计税时将流转额当做基础,就算企业的成本发生了变化,税额也能保持稳定,从而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具有稳定性,所以说其具有稳定财政的作用。什么是对收益额征税呢?它是一种将纳税人的净收入作为征税对象,即对其收益额开征的一种税。收益额体现在不同主体上,其名称也各不相同,其中,应缴纳税款的各种收入是个人的收益额,利润所得额是企业的收益额,而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对收益课税。而对收益课税与对流转额课税有着很多的不同点,这也是它所具有的特点,第一,对收益额课税时,由于国家在制订税率时,参考了纳税人所具有的负担能力和国家财政的需要,在对待不同企业时,按照“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不征”的远的来进行收益额征税,因此有没有收益和收益多不多就对税收收入产生了巨大的制约,导致了该税收不具备较强稳定性,不如流转税类可靠。第二,收益时间对于税收收入有着很大的影响,工商企业的利润结算期对于所得税有着很大的影响,收益季节对农业税产生着很大的影响,受到以上影响,就限制了其征税周期,迫使其减小征收次数,而通常用分期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来进行征收。第三,该税的课税对象是纯收益,因此便于合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第四,收益税相比对流转额征税更难转嫁,这是因为很难企业在现实生活中对工人的工资很难进行下调,也很难持续让工人加班。什么是对财产的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等都属于对财产的增税,以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包括在其中,其开征是将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财产的征税有着许许多多的特点,第一,其面向范围广,覆盖广大老百姓,因此其具有较小、较分散的税源。第二,财政在财产税类的收入具有稳定性,这是与流转税额和收益额相比,财产额的变动数量很小的缘故。第三,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税收管辖权的放开,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容易实现征收管理的灵活化,让征税的效率得到更大的提高。什么是对行为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契税与城建税等都属于对行为征税,其开征是将那些特定行为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行为征税有着税收选择上的灵活性这一特点,而这也是它的优点,如此一来,它能够让国家更好的实现对某一行为或者某些方面进行的税收调节,让税收调节与国家的政策需求和现实要求相结合,便于国家开展调控。(2)按税收收入形态分类实物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不是货币,而是以那些类似粮食、棉花、牲口等实物来收缴的。在我国实行的实物税,主要是在1985年之前的农业税的收缴,而在这之后,就开始逐渐用货币税来代替实物税,最终于2006年取消了实物税。货币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就是货币,而纳税人在缴纳货币税时,可以通过许多形式来实现,如通过现金缴纳,通过支票缴纳等,货币税的形式相比之前的实物税是一个显著的进步,意味着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使得国家财政的管理与使用更加便利。(3)按税收的课征方法分类定率税,顾名思义,就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率来进行税款的收缴,它有着许多有点,如它有着更加简便的征收过程,是更加稳定的税收来源,可以起到稳定国家财政的作用,同时能够帮助经济更好发展,所以得到世界各国的大力推行。对于摊派税来说,其又被叫做配赋税,它是将国家提前规定好的应该征收的税的总额来照规定好的份额来分摊下去,来分别确定全部的纳税人和课税的目标应该缴纳的额度,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历史上曾经得到过施行,有一定的经验可供参考。(4)按税收的计征依据分类用应税产品的价格来对税款进行计算,这是从价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价税包括多种多样的流转税,其有着税额发生增减是伴随着商品价格的高低变化的特征。用应税产品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数量来对税额进行计算,这是从量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量税包括资源税,其有着不随价格上升或下降而发生变化,而只是关联着课税对象的目标变化的特点。(5)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包括了税金的,就被称作,这是其判断依据与定义,而价内税包含着相当多数的对流转额课税。价外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不包括税金的,它要在价格之外进行税金的附加,这种情况在我国比较少见,只占了税种中的一小部分。(6)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纳税人无法通过一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而负税人一定是纳税人本身,这就是直接税,直接税包括了很多种,其中有财产税、遗产税与所得税等。如果纳税人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如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可以实现这一点,那么这里的负税人就可能不是纳税人,这就是间接税。不容易转嫁的是直接税,而与之相反的间接税就属于容易转嫁的一类,而这也是在对比中得出的,具体需要依照价格运动的基本原理来决定是都进行税负的转嫁。那些只是将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划分作为标准,来对某些税进行绝对化的判断,就脱离了现实情境。(7)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中央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中央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的营业税,以及海关关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这些税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中央财政所有,因此就都属于国家税,也被称为中央税。地方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地方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农牧业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地方财政所有,它们于是就被称为地方税。按照上面的分类方法,地方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地方的税种,中央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中央的税种,那么对于像增值税这样,地方与中央都能够分到一定份额的税种,我们在对它们分类时,就把它们划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上面提到的各种方法进行总结,它们都是按照特定的要求来进行分类的,在这里面,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来进行分类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而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由于课税对象才是税法最最核心的要素,因此对经济的调节效果与作用就会随着课税的对象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如此一来,就需要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来分别进行税收制度的制定,在征管方法上,也需要适应不同的课税对象来制定,结合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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