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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律师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7 19:23:38

中国的律师论文发表

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律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各省司法厅颁布《律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申报三级、二级、一级律师,要提交已发表的论文,还要符合一定条件。

1.刘平凡律师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等组织表彰及媒体长期跟踪报道。2009年,在深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刘平凡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携手广大律师行业精英及广大归侨、侨眷等群体,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作因热心深圳市城市文明建设,被中共深圳市市委、市政府作为市民代表授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9年,深圳市人民政府为做好《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调研工作,充分倾听各方心声、集中市民的智慧,诚邀市民和王荣“一起做市长”,参加“深圳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调研起草工作”专题研讨会,作为市民代表也是深圳律师界的唯一一位代表,刘平凡律师有幸和王荣书记一起当“市长”,探讨政府工作报告及深圳城市发展问题,提出深圳应放宽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意见被写入深圳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受到深圳各大主流媒体及电视台大幅头版头条报道。2010年深圳市律协、深圳市晚报联合举办的“星晨杯”律师有奖征文活动中,撰写的《忠于法律,赢得赞誉》一文,被评为二等奖; 2011年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等奖。2.刘平凡律师具有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独树一帜,影响巨大,更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刘平凡律师既有深厚的刑事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再加上服务客户的诚挚之心,使其承办的案件结果都令当事人满意。因刘平凡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因此遂被业界称为“中国律师界的新锐剑客”、“被冤屈人的救星”、“拼命三郎”等。因专业素质过硬,2010年被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优秀专业律师”。刘平凡律师不仅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独树一帜,并致力于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曾持续撰写了多篇论文发表在《中国律师》等国家一级刊物上,其中《论无罪推定》和《情势变更原则若干问题之探析》被评为优秀论文。在2010年深圳市律协、深圳市晚报联合举办的“星晨杯”律师有奖征文活动中,刘平凡律师撰写的《忠于法律,赢得赞誉》一文,被评为二等奖,等等。在律师实务方面,刘平凡律师曾担任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的首席辩护律师,并取得辉煌的业绩,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如广西北海黄某涉嫌诈案。黄某,已继承美国亲人数千万美元遗产,以将在北海投资兴办石化工厂为诱饵,在全国疯狂诈,取各地建筑公司一亿多万元工程款。刘平凡律师作为本案第二被告高某的首席辩护人,经庭审抗辩,最终使高某当庭被宣告无罪并释放,此案经广西和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轰动一时。再如,深圳牛氏职务侵占一案,曾作为全国人大、政协会议的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市长先后关注,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期间,牛氏兄弟被指控的罪名一再发生变化,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作出有罪判决,但之后该院撤诉并释放两被告。其后,案件又被转移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以致牛氏兄弟在刑满释放当天又重新入狱。刘平凡律师作为此案被告之一牛跃伟的首席辩护人,跟踪办案2年多。刘律师提出是本案“一案两诉”,业务借款未报帐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犯罪的辩护观点,被罗湖法院采纳,法院遂认为牛氏兄弟业务借款未还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牛氏兄弟被指控将公司29.15万美金用于购买股权,一审法院对该部分作有罪判决但经二审法院重新鉴定认定该案关键证据系伪证后,牛氏兄弟最终被无罪释放。该案经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栏目专题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刘平凡律师的理论水平和辩护才能再次被社会深度认可。3.刘平凡律师常年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并受到广泛好评。2010年9月,作为律界精英,刘平凡律师被任命为深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全面主持法顾委日常工作。法顾委作为深圳市侨联的专业法律顾问咨询机构,服务于海内外广大归侨、华侨、侨眷等群体,致力于为广大侨界群体免费提供跨国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民刑事案件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及政策指导。自法顾委换届以来,刘平凡主任带领法顾委近40名委员,在涉港澳案件协调、跨国案件代理、海内外华人华侨归侨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巨大贡献。截止目前,刘平凡律师个人已免费为侨界同胞代理案件2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近50余次,帮助追回损失近亿元。如,港商刘汉光涉嫌盗电被免于处罚案;美籍华人林中声挽回买房定金案;港商王锦彪成功追索巨额投资款案;追回温金贵被强制执行房产案;等等。2010年12月,刘平凡律师携市侨联法顾委全体委员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成功协办深圳市侨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场监督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主办的、为期一个月的《规范和引导深圳黄金市场健康发展联合公益法律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中,刘平凡律师作为组委会执行主任,带领宣传队伍,亲赴12.4莲花山“法制大观园”现场、“金博会”现场及市内涉及黄金产品的行业内企业和公司进行走访式摸底及宣传等,以开展针对普通大众关于地下炒金和非法炒金的宣传与教育活动。此外,刘平凡律师带领法顾委全体律师,支持深圳市侨联张贴并发放公益活动宣传资料到基层社区。一时间,深圳市地下炒金行为明显减少,该活动广受好评并得到中国侨联、广东省侨联深圳市侨联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4.刘平凡律师扎根基层,勤勉尽职,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受到广泛好评。2010年8月,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司法所结成对子,派驻5名律师深入街道,开展常年法律服务,开创了法律服务新模式。自结对以来,刘平凡律师携际唐律师深入社区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为龙岗区普法活动作出了突出贡献。这种所对所的普法新模式,得到深圳市司法局的肯定和表扬,现已作为典型向全市推广。自今年两会以来,深圳晶报和市政协委员会共同为刘平凡律师在新浪网站上注册微博,寄期望于各政协委员能利用微博这一平台,点滴做起,为几亿网民深入普法。通过微博普法,积极引导市民的法律导向,为广大市民忧解惑、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刘平凡律师微博粉丝近三万人,利用博客开辟普法窗口,深入普法,为净化网络环境贡献力量。因此,2011年被深圳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5.刘平凡律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在工作中,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突出成绩。为提高部队官兵法律素质,刘平凡律师携手全所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拥军建设,2009年,在深圳梅林检查站结成“共建对子”,设立全国第一个“涉军法律服务工作站”——“梅林检查站律师工作站”,获得部队官兵一致好评。近2年来,工作站为部队官兵义务授课30多次,提供法律援助10余件。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设立,为检查站涉军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对提高部队官兵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创建和谐警营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将为增强广大官兵依法维权意识,推动特区部队的依法治军进程。2003年11月10日,深圳丰泽湖山庄300多名业主到梅林关口北行路段,以拦路堵塞交通的方式要求修改南坪快速路设计方案,以避免道路横穿小区影响生活环境。事后,丰泽湖小区业主在媒体刊登启事道歉,并选择理性方式表达自己诉求。此事轰动深圳,媒体称之为“丰泽湖事件”。2004年6月,深圳市政府为广泛听取民意,提请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召开南坪快速路线优选方案听证会,人大向全社会公布听证报告。刘平凡律师代表丰泽湖山庄1000多户业主,作为业主维权的首席陈述人出席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刘律师从法律上对规划程序违法和失误进行质疑,要求市国土规划局改变不合理规划,该质疑意见受到人大主任的关注。刘平凡律师会上首次在全国率先提出理性维权的理念,并与专家学者进行理性维权的深入探讨,最后深圳市政府修改了原规划设计方案,从而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丰泽湖事件”在深圳之所以引起很大的关注,不仅因为它是一场小区业主与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而且因为这场博弈的解决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人大的听证报告向全社会公布,这在深圳还是第一次。6.刘平凡律师积极参与人大、政协、立法咨询和其他社会活动,成绩突出。刘平凡律师自从2006年11月当选深圳市盐田区政协委员以来,即把大量的时间投入到了关心民生问题,积极参政议政上。在深圳新闻网的“政协委员博客”中,2年就发表委员博文200多篇,点击量已超过60万人次,点击率是全市所有政协委员博客点击量的总和之多,一跃成为名博。刘平凡律师,在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项职能上,尽最大的努力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反映民意,关注民生。他把网络的无限信息资源和大家的智慧集中、提炼出来,融汇到一个个建议、议案和提案中去,一方面,为更好地履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责积累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公众从他的博客中获得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可谓一举两得。为此,政协委员刘平凡律师的博客被评为:“2009度十大人气博客”,这充分展示了深圳律师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深圳律师的形象。作为政协委员,刘平凡律师多次参加深圳电视台及广播电台《政协论坛》、《市民论坛》、《先锋898》等节目,就社会敏感话题为市民解惑,如:深圳公交车绕道问题(现大为改善);深圳市幼儿教育收费高的问题(已引起深圳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深圳市代课教师编制与待遇问题(已逐渐改善)等,。作为政协委员,刘平凡律师扎根基层,近年来提出提案建议达十个之多,成为深圳市盐田区政协的“提案大户”,被媒体喻为:“明星委员”。为此,2010年刘平凡律师获深圳市盐田区政协“优秀提案奖”并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荣誉称号。刘平凡律师参政议政理论深厚,其撰写的《浅淡人民政协对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作用》论文,被全国政协理论研究会收编刊发。作为民主党派中国致公党的党员,2008年刘平凡律师被中国致公党深圳市委会授予“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充分发挥了民主党参政议政的作用。7.刘平凡律师积极参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工作建设,乐于奉献,为推动深圳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多次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与深圳市看守所联合组织的律师会见室玻璃幕墙的拆除协商工作,使深圳市所有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玻璃幕墙全部拆除,对维护深圳律师行业利益贡献突出。为简化律师赴工商局查询资料的手续,刘平凡律师积极联系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关于律师调查工商档案的有关事宜,推动了该项工作的进程。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讲师团讲师,刘平凡律师为青年律师授业解惑。刘平凡律师,恪守执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是深圳首屈一指的刑事辩护律师。作为政协委员,刘平凡认真履职,热心公益,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出色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他在五五普法活动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是律师界的佼佼者。

其实啥级别的都是可以发文章的,就看您有没有这个能力了,能力者优先!!望采纳!!!

最好发表在法学类期刊上。

中国的律师论文发表机构

了解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

法学是什么?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学问。法学是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不论是律师评职称还是研究生毕业升学都需要发表一些论文那么法学论文发表在哪里呢,可以选择哪些法学期刊进行投递呢?

在选择期刊的时候,首先您需要根据自己的文章方向和具体的需求去选择期刊,因为我国的法学期刊有很多,每个人研究的方向可能也不一样,所以选择合适的期刊才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的文章顺利发表,并且发表出来是有效的文章。因为不论是您毕业升学还是评审职称,如果文章发表的级别不够的话,也是无效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同级别可以选择的法学期刊:

核心法学期刊推荐:《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中国法学》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同步,发表了大量最新和最重要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所发表的成果代表了中国法学界最高水平,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法学理论、传承法律文化、促进国内外法学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法学期刊推荐:《时代法学》

《时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2003年,是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宗旨是:反映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努力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问题,促进法学研究与教学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

法学论文可以发表在哪里?有哪些合适的期刊可以选择?上面两个出版物是都是不错的法律专业期刊,包括省级期刊和核心期刊,法律专业的核心期刊相对更多,对稿件要求的质量非常高,所以作者在提交前认真修改完善自己的论文、按照杂志的要求提交,这样的话这篇论文发表可能会更为顺利。

十大红圈律师事务所分别是:

1,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2个国家的141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一般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是一九九八年初成立的迄今为止上海市最大规模的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连续七年在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和业务创收的两项指标排名均位居全市第一。

3,国浩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由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登记注册。

4,中银律师事务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经司法部门批准的我国最早的合伙 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是以金融证券和法律风险管理为主业的大型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5,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伦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6、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7、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创建于北京,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1995年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

8、隆安律师事务所

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9、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一般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10、银雷律师事务所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中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文字、图片均已提供,觉得回答得还可以的话麻烦采纳下,谢谢。

有法律类的专刊 或者经济类的也可以

法律类期刊,其实有很多,可参考很多,关键是文章要写好,并且要原创的,否则发表的,,

中国的律师论文发表在哪里

大部分论文都在期刊上发表,CN期刊。

少数的是发表到国外的期刊,或者直接是在杂志的官网上线,比如SCI。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发表CN期刊就可以了。

期刊,定期出版的刊物。如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季刊、半年刊、年刊等。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刊物。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广义上分类

从广义上来讲,期刊的分类,可以分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两种。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过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

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

“国内统一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CN号”,它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国际刊号”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ISSN号”,我国大部分期刊都配有“ISSN号”。

此外,正像报纸一样,期刊也可以不同的角度分类。有多少个角度就有多少种分类的结果,角度太多则流于繁琐。一般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类:

按学科分类

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为代表,将期刊分为五个基本部类:

(1)思想(2)哲学(3)社会科学(4)自然科学(5)综合性刊物。在基本部类中,又分为若干大类,如社会科学分为社会科学总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体育、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历史、地理。

按内容分类

以《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为代表,将期刊分为四大类:

(1)一般期刊,强调知识性与趣味性,读者面广,如我国的《人民画报》、《大众电影》,美国的《时代》、《读者文摘》等;

(2)学术期刊,主要刊载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评论等文章,以专业工作者为主要对象;

(3)行业期刊,主要报道各行各业的产品、市场行情、经营管理进展与动态,如中国的《摩托车信息》、《家具》、日本的《办公室设备与产品》等;

(4)检索期刊,如我国的《全国报刊索引》、《全国新书目》,美国的《化学文摘》等。

按学术地位分类

可分为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通常所说的普刊)两大类。

关于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或若干领域)中最能反映该学科的学术水平,信息量大,利用率高,受到普遍重视的权威性期刊。

CSSCI期刊《求索》CSSCI 期刊《中国出版》CSSCI 期刊《学术探索》CSSCI 期刊《教育评论》发表在这个上面比较好吧 我可以帮你呀

大学生可以安排的期刊有很多很多,市面上的那些省级国家级的期刊,大学生基本都可以安排...随着我们国家教育水平的提升,尤其是本科在读的学生,发表论文就成了提升自己价值的一个法宝。本科生发表论文最直接的好处,可以增加拿奖学金的机会。大学的奖学金评定有很多方面,其中论文发表情况是重要的一方面。如果一个学生能够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可见学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都是掌握的不错的。本科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的专业水平,可以通过论文发表这个途径来达到目的。自己专业能力得到别人的认可,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对于本科生阶段的学术积累,通常是多查相关领域的资料,当然不是说查资料拼凑文章,是需要学习各种资料的写作思路,以及各类文章中的精华知识,能够写出创新点出来,也就是需要原创。同时精炼自己的写作语言,通过大量的学习,学生学术水平就会提高了,论文发表录用机会也会提高。

学术堂从知网上整理了几个正规且可供发表论文的法学期刊,供大家参考:1.环球法律评论曾用刊名:外国法译评;法学译丛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出版周期:双月ISSN:1009-6728CN:11-4560/D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2-529创刊时间:19792.比较法研究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出版周期:双月ISSN:1004-8561CN:11-3171/D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创刊时间:19873.法制与社会发展主办单位:吉林大学出版周期:双月ISSN:1006-6128CN:22-1243/D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12-165创刊时间:19954.中国法律评论主办单位:法律出版社出版周期:双月ISSN:2095-7440CN:10-1210/D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创刊时间:20145.交大法学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周期:季刊ISSN:2095-3925CN:31-2075/D出版地:上海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邮发代号:4-876创刊时间:20106.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主办单位:苏州大学出版周期:季刊ISSN:2095-7076CN:32-1846/D出版地:江苏省苏州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邮发代号:28-452创刊时间:20147.医学与法学主办单位:泸州医学院;中国卫生法学会出版周期:双月ISSN:1674-7526CN:51-1721/R出版地:四川省 泸州市语种:中文开本:大16开邮发代号:62-335创刊时间:20098.北航法律评论主办单位:北京市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出版周期:年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中文开本:16开创刊时间:20109.法缘法学论坛主办单位:江西农业大学边缘法学研究中心出版周期:半年出版地:江西省南昌市语种:中文开本:大32开创刊时间:2006

中国律师期刊投稿

你要哪里的报刊阿,最好先投本地的,这样比较容易给你几个电子信箱信息时报副刊部 张鹏 电子邮件地址: 《爱人》 电子邮件地址: 《安徽商报》寂寞文章 电子邮件地址: 《百姓故事》 电子邮件地址: 《百姓故事》编辑部 电子邮件地址: 《春风》 电子邮件地址: 《东楚晚报》副刊 电子邮件地址: 《都市女报》文艺副刊部 孙亚睿 电子邮件地址: 《都市消费报》城市笔记 电子邮件地址: 《读写月报》编辑部写作版 电子邮件地址: 《儿童文学》 电子邮件地址: 《儿童文学》编辑部 电子邮件地址: 在下面的这个地址很全的

查了一下!《中国律师》这个期刊目前未被任何一个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就是一个普通期刊,是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主办的,算是 普通国家级期刊。

《中国律师》。美丽是我的武器出自《中国律师》,《中国律师》创刊于1988年,月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国家级期刊,是中国国内以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期刊。

是《中国律师》杂志吗?E-mail: (业务联系) (在线投稿)

中国律师杂志投稿

写了一年的稿子,最好的方法是要研究报纸,投其所需。个人心得和投稿历程1438157008

怎么用微信向解放军报投新闻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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