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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家发表的第一个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1 04:34:06

植物学家发表的第一个论文

施莱登(Matthias Jacob Schleiden,1804—1881)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植物学家,细胞学说的奠基人之一。施莱登于1804年4月5日出生于德国汉堡的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于1824—1827年在海德堡大学攻读法律学并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他回到家乡汉堡从事法庭律师工作。他傲慢、暴躁、反复无常,工作使他感到厌倦、不顺心,精神长期处于忧郁状态,因而在1831年企图自杀,但没能成功。他决定放弃这个令他苦恼的律师职业。1833年进入哥廷根大学学习医学,而后又对植物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又进入柏林大学学习植物学,开始了对自然科学的研究。那时,施莱登的叔父,一位著名的植物生理学家赫克尔(J.Horkel)和“布朗运动”的发现者罗伯特·布朗(R.Brown)正好都在柏林逗留,他们两人都很关心施莱登,希望他在植物胚胎学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这对施莱登一生的科学活动起了决定性影响。1837年,施莱登完成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显花植物胚株的发育史》。他认为,只有对植物发育史进行研究才能获得对植物正确的认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揭示植物内在的规律性。施莱登猛烈抨击了林耐的信徒们的那些陈腐的系统植物学,反对他们只是单纯地从事植物的采集、分类、鉴定、命名,而忽视对植物结构、功能、受精、发育和生活史的考察与研究。他把植物学重新定义为是一种综合性的科学,其中应包括植物化学和植物生理学。1838年,在布朗的影响下,施莱登从事植物细胞的形成和作用的研究,这是他对细胞学说进行的初步探索。同年,他发表了他的代表作《植物发生论》,在这个基础上,施莱登提出了植物细胞学说。在《植物发生论》一文中,他引用了布朗关于细胞核是细胞的组成部分的观点。施莱登通过对早期花粉细胞、胚株和柱头组织的观察,发现这些胚胎细胞中都有细胞核。他进一步研究了细胞核在细胞发育中的作用,认识到细胞核对细胞的形成和发育起着重要作用。施莱登把注意力集中在细胞核的功能和作用上来,使他走上了正确的研究轨道。不久,他认为细胞核是植物细胞中普遍存在的基本结构。在此基础上,他进行了理论概括,提出了植物细胞学说。施莱登的植物细胞学说认为:无论多么复杂的植物体都是由细胞构成,细胞是植物体的基本单位。最简单的植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多数复杂的植物是由细胞和细胞的变态构成的。施莱登认为,在复杂的植物体内,细胞的生命现象有两重性:一是独立性,即细胞具有独立维持自身生长和发育的重要特性;二是附属性,即细胞属于植物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次要的特性。细胞生命现象的这种两重属性是自然界“成形力量”的表现。1838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上,施莱登把未公开发表的《植物发生论》中有关植物细胞结构的情况和细胞核在细胞发育中的重要作用的基本知识告诉了施旺,施旺很感兴趣并大受启发,为其最终创立细胞学说奠定了基础。这样,实际上施莱登已经把他的细胞学说的范围从植物界扩大到了动物界。1840年,施莱登被任命为耶拿大学植物学副教授。1842年,他出版了植物学教科书《植物学概论》,从1845年第二版开始又加上了一个副标题《作为归纳科学的植物学》。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一些新的生物学方法论。他主张植物学研究必须利用显微镜进行仔细观察并进行生理学实验,观察和实验是生物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多利用归纳的方法和因果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效地揭示科学内在的规律性。施莱登的这本教科书在整体结构上基本上是全新的,他从植物中物质元素的研究写起,接着用很大篇幅介绍植物细胞学说,然后论述形态学和组织学。不少评论者认为,施莱登的这本教科书充满生气和富于新思想,是植物学进展的一个转折点。这本教材激发了人们的热情并吸引着年轻人投身于植物学研究。这是施莱登在植物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贡献。1848年,施莱登写出了《植物及其生活》。这是一本科普性读物,内容简单、有趣,使更多的人获得了植物学知识。这本小册子广泛流传,是人们最喜欢的科普性读物之一,他也因此成为那个时代最成功的科普工作者之一。但耶拿大学负责人认为,撰写科普著作不应该是施莱登这样的学者所为,他应专心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施莱登坚持自己的作法,因而与校方发生了分歧和争论,并于1862年愤然辞职。从此,他开始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施莱登是一位才思敏捷、能力过人、具有独创精神的科学家,他用新颖的学说和革新的技术推动着植物科学的复兴和改革。但他性格乖戾、孤僻、傲慢,在思想方法上主观武断,不愿意用批评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观点,这种性格使他有时陷入错误并顽固地坚持这些错误的境地。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导致施莱登一直处于与当时许多著名科学家和思想家的辩论和争吵之中。施莱登做事不计后果,行为古怪。1877年,也就是在他企图自杀和脱离法律工作后45年,他还访问了海德堡大学,庆祝他获得法学博士50周年,这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人才历史上,像施莱登这样一个精神和感情上的“跛子”,居然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这实在是不可思议。从各个方面来看,施莱登都是最稀奇古怪的科学名人之一。

陈封怀,1900年5月16日生于江苏南京市,祖籍江西省修水县竹塅里。曾祖父陈宝箴,曾国藩称之为“海内奇士”,曾任湖南巡抚,提倡振兴,与谭嗣同、梁启超等创设时务学堂、算学堂、湘报馆、南学会、武备学堂等,戊戌政变后,因举荐杨锐、刘光弟为军机章京而遭革职;祖父陈三立,进士,授吏部主事,戊戌政变与父同时被革职,后潜心于诗文,是同光体诗派代表人物,近代江西诗派的领袖;父亲陈衡恪,乳名师曾,又号槐堂,曾东渡日本留学,归国后致力美术教育与研究,工诗文书画,任教南通师范、湖南第一师范等,后任北京美术学校国画教授,所绘《北京风俗图》轰动一时,题咏者甚众,是民初国画大师,著有《中国绘画史》等。陈封怀出生后一个月,母亲便去世,幼年,大部分时间跟随祖父母;父亲自日本学成归国,任教南通及上海,他便随父赴南通、上海,故自小便受到父、祖父母良好的文化熏陶。陈封怀在南通和上海念完小学后,以优异成绩考入南京金陵中学,继而升入教会开办的金陵大学,就读于农科,师从著名植物学家陈焕镛。1925年,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发生后,神州大地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浪潮一浪高过一浪,陈封怀为爱国热情所驱使,愤然离开金陵大学,转入国人创办的东南大学。这两所学校学分不衔接,他宁可牺牲一些学分,延迟一年毕业也在所不惜。由于在大学里受到著名植物学家陈焕镛在植物学上的引导,陈封怀对植物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27年,他在东南大学农学院毕业后,先后在吴淞中国公学、沈阳文华中学执教一年,又在清华大学任助教两年,便加入了设在北平以研究动植物分类为主的静生生物调查所,接连5年在河北以及东北三省进行植物调查和标本采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知识,发表了有关镜泊湖植物生态和河北菊科植物的论文。1934年参加公费出国留学考试,以优异成绩被录取,进入英国爱丁堡皇家植物园研究、学习,在当时世界著名的植物学家(W.Wright史密斯(Smith)指导下,研究报春花科、菊科以及植物园的建设和管理;留学期间,他还到英国的邱园以及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各大标本馆作短期研究工作。自1936年学成归国,50多年来,他一直奋斗在祖国科研和教育战线,曾历任庐山植物园主任、中正大学园艺系教授、江西省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科学院南京中山植物园副主任、武汉植物园主任、华南植物园主任、华南植物研究所所长,还兼任广东省植物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建筑学会、园林学会顾问,为中国的科学事业,特别是植物园的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993年4月13日19时20分陈封怀因病逝世。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中国植物园事业,他和他的学生完成的报春花科、菊科的研究成果,犹如苍松翠柏,永远葱郁;他为植物科学事业奋斗终生的高尚品德,也将永远激励后人!

植物学家第一个发表的论文

1900年春天,荷兰植物学家德菲利斯、德国植物学家考伦斯和奥地利植物学家柴尔马克三人,几乎同时在不同地方通过植物杂交进行遗传实验研究;为了解释自己的试验结果,他们查阅了很多文献;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三人不约而同的发现了孟德尔于1866年发表的论文《植物杂交的试验》,这才使这篇被埋没了35年之久的论文重见天日,并引起了生物科学界的极大重视,为什么呢?因为孟德尔早在这三位植物学家之前几十年就已经进行了认真周密的实验,并通过实验对生物遗传和变异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揭示出了生物的遗传规律。从此,孟德尔被公认为遗传学的奠基人,并以他卓越的科学成就而誉满全球。而此时,他早已离开人间16年了。

施莱登(Matthias Jacob Schleiden,1804—1881)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植物学家,细胞学说的奠基人之一。施莱登于1804年4月5日出生于德国汉堡的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于1824—1827年在海德堡大学攻读法律学并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他回到家乡汉堡从事法庭律师工作。他傲慢、暴躁、反复无常,工作使他感到厌倦、不顺心,精神长期处于忧郁状态,因而在1831年企图自杀,但没能成功。他决定放弃这个令他苦恼的律师职业。1833年进入哥廷根大学学习医学,而后又对植物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又进入柏林大学学习植物学,开始了对自然科学的研究。那时,施莱登的叔父,一位著名的植物生理学家赫克尔(J.Horkel)和“布朗运动”的发现者罗伯特·布朗(R.Brown)正好都在柏林逗留,他们两人都很关心施莱登,希望他在植物胚胎学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这对施莱登一生的科学活动起了决定性影响。1837年,施莱登完成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显花植物胚株的发育史》。他认为,只有对植物发育史进行研究才能获得对植物正确的认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揭示植物内在的规律性。施莱登猛烈抨击了林耐的信徒们的那些陈腐的系统植物学,反对他们只是单纯地从事植物的采集、分类、鉴定、命名,而忽视对植物结构、功能、受精、发育和生活史的考察与研究。他把植物学重新定义为是一种综合性的科学,其中应包括植物化学和植物生理学。1838年,在布朗的影响下,施莱登从事植物细胞的形成和作用的研究,这是他对细胞学说进行的初步探索。同年,他发表了他的代表作《植物发生论》,在这个基础上,施莱登提出了植物细胞学说。在《植物发生论》一文中,他引用了布朗关于细胞核是细胞的组成部分的观点。施莱登通过对早期花粉细胞、胚株和柱头组织的观察,发现这些胚胎细胞中都有细胞核。他进一步研究了细胞核在细胞发育中的作用,认识到细胞核对细胞的形成和发育起着重要作用。施莱登把注意力集中在细胞核的功能和作用上来,使他走上了正确的研究轨道。不久,他认为细胞核是植物细胞中普遍存在的基本结构。在此基础上,他进行了理论概括,提出了植物细胞学说。施莱登的植物细胞学说认为:无论多么复杂的植物体都是由细胞构成,细胞是植物体的基本单位。最简单的植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多数复杂的植物是由细胞和细胞的变态构成的。施莱登认为,在复杂的植物体内,细胞的生命现象有两重性:一是独立性,即细胞具有独立维持自身生长和发育的重要特性;二是附属性,即细胞属于植物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次要的特性。细胞生命现象的这种两重属性是自然界“成形力量”的表现。1838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上,施莱登把未公开发表的《植物发生论》中有关植物细胞结构的情况和细胞核在细胞发育中的重要作用的基本知识告诉了施旺,施旺很感兴趣并大受启发,为其最终创立细胞学说奠定了基础。这样,实际上施莱登已经把他的细胞学说的范围从植物界扩大到了动物界。1840年,施莱登被任命为耶拿大学植物学副教授。1842年,他出版了植物学教科书《植物学概论》,从1845年第二版开始又加上了一个副标题《作为归纳科学的植物学》。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一些新的生物学方法论。他主张植物学研究必须利用显微镜进行仔细观察并进行生理学实验,观察和实验是生物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多利用归纳的方法和因果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效地揭示科学内在的规律性。施莱登的这本教科书在整体结构上基本上是全新的,他从植物中物质元素的研究写起,接着用很大篇幅介绍植物细胞学说,然后论述形态学和组织学。不少评论者认为,施莱登的这本教科书充满生气和富于新思想,是植物学进展的一个转折点。这本教材激发了人们的热情并吸引着年轻人投身于植物学研究。这是施莱登在植物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贡献。1848年,施莱登写出了《植物及其生活》。这是一本科普性读物,内容简单、有趣,使更多的人获得了植物学知识。这本小册子广泛流传,是人们最喜欢的科普性读物之一,他也因此成为那个时代最成功的科普工作者之一。但耶拿大学负责人认为,撰写科普著作不应该是施莱登这样的学者所为,他应专心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施莱登坚持自己的作法,因而与校方发生了分歧和争论,并于1862年愤然辞职。从此,他开始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施莱登是一位才思敏捷、能力过人、具有独创精神的科学家,他用新颖的学说和革新的技术推动着植物科学的复兴和改革。但他性格乖戾、孤僻、傲慢,在思想方法上主观武断,不愿意用批评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观点,这种性格使他有时陷入错误并顽固地坚持这些错误的境地。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导致施莱登一直处于与当时许多著名科学家和思想家的辩论和争吵之中。施莱登做事不计后果,行为古怪。1877年,也就是在他企图自杀和脱离法律工作后45年,他还访问了海德堡大学,庆祝他获得法学博士50周年,这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人才历史上,像施莱登这样一个精神和感情上的“跛子”,居然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这实在是不可思议。从各个方面来看,施莱登都是最稀奇古怪的科学名人之一。

发表的第一个植物论文

施莱登(Matthias Jacob Schleiden,1804—1881)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植物学家,细胞学说的奠基人之一。施莱登于1804年4月5日出生于德国汉堡的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于1824—1827年在海德堡大学攻读法律学并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他回到家乡汉堡从事法庭律师工作。他傲慢、暴躁、反复无常,工作使他感到厌倦、不顺心,精神长期处于忧郁状态,因而在1831年企图自杀,但没能成功。他决定放弃这个令他苦恼的律师职业。1833年进入哥廷根大学学习医学,而后又对植物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又进入柏林大学学习植物学,开始了对自然科学的研究。那时,施莱登的叔父,一位著名的植物生理学家赫克尔(J.Horkel)和“布朗运动”的发现者罗伯特·布朗(R.Brown)正好都在柏林逗留,他们两人都很关心施莱登,希望他在植物胚胎学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这对施莱登一生的科学活动起了决定性影响。1837年,施莱登完成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显花植物胚株的发育史》。他认为,只有对植物发育史进行研究才能获得对植物正确的认识,也只有这样才能揭示植物内在的规律性。施莱登猛烈抨击了林耐的信徒们的那些陈腐的系统植物学,反对他们只是单纯地从事植物的采集、分类、鉴定、命名,而忽视对植物结构、功能、受精、发育和生活史的考察与研究。他把植物学重新定义为是一种综合性的科学,其中应包括植物化学和植物生理学。1838年,在布朗的影响下,施莱登从事植物细胞的形成和作用的研究,这是他对细胞学说进行的初步探索。同年,他发表了他的代表作《植物发生论》,在这个基础上,施莱登提出了植物细胞学说。在《植物发生论》一文中,他引用了布朗关于细胞核是细胞的组成部分的观点。施莱登通过对早期花粉细胞、胚株和柱头组织的观察,发现这些胚胎细胞中都有细胞核。他进一步研究了细胞核在细胞发育中的作用,认识到细胞核对细胞的形成和发育起着重要作用。施莱登把注意力集中在细胞核的功能和作用上来,使他走上了正确的研究轨道。不久,他认为细胞核是植物细胞中普遍存在的基本结构。在此基础上,他进行了理论概括,提出了植物细胞学说。施莱登的植物细胞学说认为:无论多么复杂的植物体都是由细胞构成,细胞是植物体的基本单位。最简单的植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多数复杂的植物是由细胞和细胞的变态构成的。施莱登认为,在复杂的植物体内,细胞的生命现象有两重性:一是独立性,即细胞具有独立维持自身生长和发育的重要特性;二是附属性,即细胞属于植物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次要的特性。细胞生命现象的这种两重属性是自然界“成形力量”的表现。1838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上,施莱登把未公开发表的《植物发生论》中有关植物细胞结构的情况和细胞核在细胞发育中的重要作用的基本知识告诉了施旺,施旺很感兴趣并大受启发,为其最终创立细胞学说奠定了基础。这样,实际上施莱登已经把他的细胞学说的范围从植物界扩大到了动物界。1840年,施莱登被任命为耶拿大学植物学副教授。1842年,他出版了植物学教科书《植物学概论》,从1845年第二版开始又加上了一个副标题《作为归纳科学的植物学》。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一些新的生物学方法论。他主张植物学研究必须利用显微镜进行仔细观察并进行生理学实验,观察和实验是生物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多利用归纳的方法和因果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效地揭示科学内在的规律性。施莱登的这本教科书在整体结构上基本上是全新的,他从植物中物质元素的研究写起,接着用很大篇幅介绍植物细胞学说,然后论述形态学和组织学。不少评论者认为,施莱登的这本教科书充满生气和富于新思想,是植物学进展的一个转折点。这本教材激发了人们的热情并吸引着年轻人投身于植物学研究。这是施莱登在植物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贡献。1848年,施莱登写出了《植物及其生活》。这是一本科普性读物,内容简单、有趣,使更多的人获得了植物学知识。这本小册子广泛流传,是人们最喜欢的科普性读物之一,他也因此成为那个时代最成功的科普工作者之一。但耶拿大学负责人认为,撰写科普著作不应该是施莱登这样的学者所为,他应专心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施莱登坚持自己的作法,因而与校方发生了分歧和争论,并于1862年愤然辞职。从此,他开始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施莱登是一位才思敏捷、能力过人、具有独创精神的科学家,他用新颖的学说和革新的技术推动着植物科学的复兴和改革。但他性格乖戾、孤僻、傲慢,在思想方法上主观武断,不愿意用批评的眼光看待自己的观点,这种性格使他有时陷入错误并顽固地坚持这些错误的境地。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导致施莱登一直处于与当时许多著名科学家和思想家的辩论和争吵之中。施莱登做事不计后果,行为古怪。1877年,也就是在他企图自杀和脱离法律工作后45年,他还访问了海德堡大学,庆祝他获得法学博士50周年,这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人才历史上,像施莱登这样一个精神和感情上的“跛子”,居然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这实在是不可思议。从各个方面来看,施莱登都是最稀奇古怪的科学名人之一。

植物病理是国内最早设立的博士点和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直是国内植物病理学专业人才培养、农作物重大和重点病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是科学研究的疾病中的植物引起的病原体(传染性生物体)和环境条件(生理因素)。

中国植物学家发表的第一个植物新属是秤锤树属。

秤锤树,也叫秤砣树,为安息香科秤锤树属落叶小乔木。秤锤树的果实外形就像一个倒挂着的秤锤,因此得名。

秤锤树是由我国著名植物学家胡先骕于1928年发表的中国特有植物树种,之前,大多数植物都是由国外的植物学家发现并命名的,所以秤锤书对中国植物学研究来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秤锤树是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被IUCN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EN)。

秤锤树为中国特产树种,秋后叶落,宿存下垂果实,宛如秤锤满树,为优良的观花观果树木。分布于江苏南京及附近地区,生于海拔300~800m处的林缘、疏林中或丘陵山地,已濒于灭绝,国家二级保护濒危种。

中国植物发表第一个论文

前不久,上海市委原副书记罗世谦因病在上海逝世,当我们还处在为罗世谦同志的离开哀伤时,又有一名曾为我国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逝世了。,据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官方发出的消息,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植物生态学家、无党派人士优秀代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张新时因病医治无效,于当地时间2020年9月24日14点10分在美国西雅图逝世,享年86岁。

张新时简介

张新时,1934年6月出生于河南开封,原籍山东省高唐县。1955年,毕业于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森林系,获得学士学位。中国著名植物生态学家,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无党派人士的优秀代表,第八届、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张新时长期以来主要从事中国高山、高原、荒漠与草原植被地理研究,还致力于信息生态学、全球生态学研究与发展。他是中国数量植被生态学和国际信息生态学研究的创始人。

张新时院士的科研成就与贡献。

1978年,张新时发表了《西藏植被的高原地带性》论文,提出了“高原植被地带性分布”的重要观点;他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植被数量开放实验室,开发了计算机应用程序用于生物和环境数据的多元分析和模拟,在生态信息系统、退化草原生态系统恢复、荒漠化治理和全球环境变化等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使中国生态学研究领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并使中国在这一研究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他的领导和组织下,构建了覆盖中国关键生态区的两条陆地生态样带,这两条样带已成为国际全球变化研究的核心样带,获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推动了国际全球变化与陆地生态系统(GCTE)和陆地样带(NECT)研究。

张新时院士为我国的科研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逝世是生态学界的重大损失,沉痛悼念,深切缅怀张新时院士!

植物生态学家张新时生前一直从事植被生态学研究工作,是第一个揭示我国荒漠区植被地带性分布规律的学家,提出了青藏高原植被在高原地与高原对中国植被地带分布作用的论点,同时还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植被数量生态学实验室,他的一生一直在为中国生态建设和资源可持续性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享年86岁的张新时院士是国际著名的生态学家,长期以来主要从事我国高山、高原、荒漠与草原植被地理研究。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专著34部,主持了中国高山植被垂直带系统、中国西部沙漠-绿洲生态系统、内蒙古半干旱地区荒漠化控制和中国 SCOPE-ENUWAR 项目专题等数十项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

我国著名植物病理学家曾士迈1926年4月生于北京。1948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农学院植物病理系。历任北京农业大学副教授、教授、植物保护系主任,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四届副理事长,中国植物病理学会第三届常务理事。六十年代初在国内进行植物病害流行的数理分析。七十年代倡导采用系统科学和系统工程的理论、方法进行植物病害流行学研究。是中国植物病害流行学和植保系统工程学的创始人之一。在开拓免疫学与流行学交叉的研究领域中也起了重大作用。在研究植物水平抗病性,小麦条锈病定量流行学和大区流行规律及其计算机模拟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合作主编《植物免疫学》、《农业植物病理学》,与杨演合著《植物病害流行学》。周宗璜真菌学和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他在高等真菌分类和个体发育研究方面作出了贡献,是中国高等真菌学科的开拓者之一;也是中国粘菌研究的奠基人之一;他并率先对人参病害进行了研究,填补了我国空白。 邓叔群福建福州市人。真菌、植物病理学家。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专门从事林业植物病理和粘菌、真菌的分类研究,以及中国粮棉作物--水稻、小麦、棉花病害的研究。建国以后,在他的倡导下实现了人工栽培食用、药用真菌,还成功地运用生物防治的科研成果,大面积防治森林虫害,为中国真菌学开拓了道路。他所发现的4个新属120个新品种为国际所公认,列入英国真菌研究所编的《真菌字典》中。曾发表论文70多篇,专著有《中国的真菌》等。裘维蕃 曾任金陵大学农学院、福建农学院、清华大学农业研究所讲师。1947年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清华大学副教授。建国后,历任北京农业大学副教授、教授,中国农学会第三届理事和第四、五届常务理事,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植物病理学会第二届副理事长、第三届理事长,国际植物病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委员(院士)。在植物病理学方面有杰出贡献。谢联辉 植物病理学家。福建龙岩人。1958年毕业于福建农学院。福建农业大学教授。系统地研究了中国水稻病毒的种类、分布、为害、传播测报与治理,其成果被誉为是“对世界病毒作出了新贡献”;发现一种新的水稻病毒——水稻簇矮病毒,受到国际稻病学界的高度重视;报导的水稻齿矮病毒和东格鲁病毒均系中国新记录;三种病害的及时发现,有力地控制其蔓延,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全面地研究了中国水仙、甘蔗、福建烟草、蕃茄和香蕉等植物的病毒种类、分布、发生和治理措施,报导了9个中国新记录和5个中国大陆新记录。林亮东别号立农,香山县(今中山市)南朗镇大车人。1935年被选派到美国奥列贡大学研究院学习植物病理及真菌学,1937年获硕士学位,由于成绩优异,获美国生物学会授予荣誉会员及美国植物病理学会金质奖章一枚。回国后,一直从事植物病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历任中山大学教授、华南农学院教授、广东农林处处长、华南农学院植保系系主任、华南农学院湛江分院副院长、广东植物病理学会理事。戴芳澜字观亭,真菌学家、植物病理学家。戴芳澜在真菌分类学、形态学、遗传学和植物病理学等方面发表论文和著作50多篇,为中国近代真菌学和植物病理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他是中国真菌学和植物病理学的奠基人。1930年,他发表的“三角枫上白粉菌之一新种”的论文,是中国真菌学家首次报道的真菌新种,是真菌学在中国创立的标志。他与B.O.道奇(Dodge)合作对脉胞霉 (Neurospora) 的分类和细胞遗传学研究成果是真菌学的经典文献。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植物病原目录》《中国真菌总汇》和《真菌的形态与分类》等。黄齐望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在油菜病害、稻瘟病、烟草立枯病和疫病都有较深的研究。他编著的《江西省病虫害志》一书,对促进江西省农业生产起过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齐望历任南昌大学、江西农学院、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江西农业大学教授,并被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政协常委、民盟江西省常委,还担任过中国植物病理学会理事,以及江西省植保学会副理事长、顾问等职。吴友三吴友三,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他在小麦抗锈育种上培育出十多个品种,对我国东北麦区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小麦秆锈菌生理小种分离、鉴定,小麦耐锈性特点和机制的理论研究上做出了重要成果。 林孔湘植物病理学家,农业教育家。一生潜心研究柑桔黄龙病,首先证明黄龙病病原为病毒;首创柑桔繁殖材料热处理消毒方法;推行“无病虫栽培”技术,为振兴我国柑桔事业作出了卓著贡献

植物学家发表的论文

在孟德尔之前,已先后有科尔罗伊德(J.G.Koelreuter,1733—1806)、奈特(T.A.Knight,1759-1838)、萨格莱特(A.Sageret,1763-1851)、盖特纳(C.F.V.Gartnor,1722-1850)和诺丁(C.Naudin,1815-1899)等科学家,至少持续了100年的植物杂交工作,但是都没有取得大的进展。 1856年,为了探究控制杂种形成和发育的规律,孟德尔在奥地利布隆(Brunn)(现属捷克)的奥古斯丁(Augustin)修道院中,进行了长达8年的豌豆杂交实验。他在实验中对于要解决什么问题、选择什么实验材料、怎样分析实验结果等,都有一个十分清楚的构想。他创造了一整套全新的遗传学研究方法,这主要包括:单因子分析法、数学统计法和测交实验法等。严谨正确的科学方法,使孟德尔的实验结果真实地反映出了生物遗传的实质。 1865年,在奥地利布隆自然科学协会每月例会上,孟德尔分两次(2月8日和3月8日)报告和解释了他的豌豆杂交实验目的、方法和过程。在这个报告中,孟德尔着重根据经统计到的实验数据进行了深入的理论论证;详细地陈述了他独特的遗传学分析方法;提出了关于遗传因子分离和组合的新观念。 1866年,孟德尔对他的豌豆杂交实验结果,经过再次核查各年的实验记录而未发现有什么错误后,以题为“植物杂交试验”之论文,发表在布隆自然科学协会会刊第4卷上。在这篇约3万字的论文中,孟德尔如实地记述了他的重大发现;总结出了被后人称为“分离律”和“自由组合律”的遗传定律。 孟德尔的论文,当时曾分送至德国植物学会、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学院、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国内外130多个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图书馆。但是各方面都没有作出任何的反应,整个科学界对此保持沉默,谁也没有认识到,在孟德尔的论文中,蕴藏着一个划时代的发现。 这样,被后人视为是科学实验和资料丰富透彻的重要典范的孟德尔论文,由于“时机不成熟”,超越了当时的认识水平,便在布满灰尘的各国图书馆的书架上,默默无闻地沉睡了30多年。 3 种质学说的提出及其影响 就在孟德尔定律被埋没之时,细胞学的研究由于显微制片技术的改进而有了重大发展。细胞学家和胚胎学家关于“细胞分裂”、“染色体行为”和“受精过程”等方面的研究,正从另一角度探讨着生物遗传的原理。与此同时,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C,Darwin,1809—1882)在他的进化论巨著《物种起源》一书中提出的“支配生物遗传的定律大部分还不明了”的问题,也促使人们把研究生物遗传的兴趣推向高峰。许多学者设想出各种理论,试图解释生物遗传和变异的现象。遗传理论的探讨,伴随着不成熟的思辩,极其缓慢地前进着。 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A.Weismann,1834—1914)立足当时生物学的研究成果,主要根据比利时胚胎学家贝内登(E.von.Beneden,1846—1910)、德国实验胚胎学家鲍维里(T.Boveri,1862—1915)等人对马蛔虫的研究,从思辩推理出发,于1892年发表了代表作“种质:一种遗传理论”。在这个遗传理论中,魏斯曼把生物体明确分为体质和种质,认为“遗传是由具有一定化学性,首先是具有分子结构的物质在世代之间的传递来实现的,这种物质就是‘种质’。它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魏斯曼还认为,“有性生殖能够增加遗传的变异性。”“遗传的变异是由种质的变异产生的,因而成为生物进化的原因。”“当环境的影响只改变了体质,而并没有引起种质发生相应的变异时,这种体质变异,即后天获得性状是不能遗传的。”它和达尔文提出的“暂定的泛生说”、荷兰植物学家德弗里斯(H.DeVries,1848—1935)提出的“细胞内的泛生论”等,成为众所周知的、被广泛讨论的遗传理论。激烈的论战,以及当时生产实践上急待解决的动植物育种中的遗传问题,促使以德弗里斯、德国植物学家科伦斯(C. Corrcns,1864—1933)、奥地利植物学家丘歇马克(E. von.S.Tschermak,1972—1962)等纷纷去进行孟德尔早在30多年以前就已做过的杂交实验,从而为1900年孟德尔定律的重新发现拉开了序幕。 3 孟德尔定律的重新发现 1899年7月11日—12日以“植物杂交工作国际会议”的名义,在英国伦敦召开的第1届国际遗传学大会上,英国遗传学家贝特森(W.Bateson,1861—1926)宣读了“作为科学研究方法的杂交和杂交育种”的论文中,提醒人们注重研究生物单个性状的遗传原理,指出:“如果要使实验结果具有科学价值,就一定要对杂交后产生的子代,从统计学上加以检验。”早在1897年,贝特森便就生物如何进化的问题,开始对家鸡的冠形和羽色等性状进行杂交实验。在实验中,他不仅发现了与孟德尔类似的分离比率,还了解了对杂种后代进行统计学分析的重要性。可见,不论是研究方法,还是实验结果,贝特森都很接近30多年前的孟德尔。这也说明了孟德尔遗传理论此时被学术界接受的时机已经成熟。在这次大会召开后的第二年,德弗里斯的“杂种的分离律”、科伦斯的“关于品种间杂种后代行为的孟德尔定律”以及丘歇马克的“豌豆的人工杂交”等三篇论文,相继在《柏林德国植物学会》杂志第18卷上发表(三篇论文收到的时间分别为1900年的3月14日、4月24日和6月2日)。这样,三位不同国度的科学家通过各自独立进行的植物杂交实验,并在研究论文发表的前夕查阅有关文献,而几乎同时重新发现了孟德尔早在1866年发表的论文——“植物杂交试验”。科学史上把这一重大事件称为孟德尔定律的重新发现。 4 遗传学的真正崛起 在孟德尔定律被重新发现后的最初时间里,科学界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孟德尔论文受到科学界重视,遗传学的真正崛起,主要归功于贝特森的积极倡导和不懈努力。 1900年5月初,贝特森从德弗里斯寄给他的论文中了解到孟德尔的工作和发现。作为一个长期致力于生物进化、变异和遗传研究的科学家,贝特森比前三位再发现者,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孟德尔工作的重要意义。他立即修改了已拟定的讲演稿,在5月8日的英国皇家园艺学会大会开幕时,作了题为“作为园艺学研究课题中的遗传问题”的演讲,结合孟德尔论文,报告了证实孟德尔定律的有关实验,包括他自己的家鸡杂交实验结果。演讲中提到:“孟德尔对杂交实验结果的解释是精确而又完备的。他从实验中推导出来的定律,对于我们今后探讨生物进化问题,显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贝特森的演讲,出席这次会议的学者们才第一次知道了孟德尔的豌豆杂文实验及其所揭示的遗传定律。 1901年,贝特森率先把孟德尔的论文“植物杂交实验”由德文译成英文,并加以评注发表在英国皇家园艺学会杂志。正是这篇译文,使孟德尔的重大发现首先引起了英语国家的注意,进而在世界各地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在此同时,为了使人们易于理解和接受孟德尔的遗传理论,贝特森和他的学生庞尼特(R.C. Punnett)将孟德尔原始论文所使用的文字和数学公式加以图式化,并给予了固定符号,如杂种第一代用“”表示、杂种第二代用“”表示、将遗传图用简明的棋盘式图解(即人们后来称为的庞尼特方格)表示。 1906年7月30日~8月3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第3届国际遗传学大会,仍然以“杂交和植物育种”的名义。贝特森在大会宣读“遗传学研究进展”论文,第一次公开建议人们把研究遗传和变异的生理学统称为“Genetics”(遗传学)。他在论文中提到:“采用‘遗传学’这个词,能完全表述我们所从事阐明生物遗传和变异现象的工作,其中包括进化论者和分类学者的理论问题、应用于动植物育种学家的实际问题。贝特森的建议,被出席大会的学者们顺利接受。 5 染色体遗传理论的建立 在20世纪最初几年间,当植物学家和杂文工作者以极大的兴趣通过大量的动植物的杂交实验,继续去证明孟德尔学说具有普遍意义的同时,一些具有深厚细胞学基础的学者已敏锐地觉察到,在显微镜下可看到的染色体与孟德尔的”遗传因子”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1902年,鲍维里在用胚胎学和细胞学的实验方法对马蛔虫和海胆的染色体进行研究后,得出了“染色体的行为与孟德尔遗传因子具有平行关系”的结论。1903年,美国遗传学家萨顿(W.S.Sutton,1877—1916)通过对笨蝗精子形成过程中染色体变化的研究,意识到孟德尔遗传因子的分离和重组,与染色体在减数分裂中的分离和重组是如影随形,完全一致的。由此,他得出了“同源染色体在减数分裂时,以配对形式联合,再彼此分离,将构成孟德尔定律的物质基础”的著名推论。萨顿-鲍维里提出的染色体遗传理论,为解释孟德尔定律寻找到细胞学的基础。 1902年,美国细胞学家威尔森(E.B.Wilson,1856—1939)在他的经典著作《发生与遗传中的细胞》(第2版)中,也把细胞学家对染色体的认识与孟德尔定律进行了漂亮的综合,把生物的发生与遗传统一在细胞水平上,推进了人们对染色体和遗传之关系的认识。 1909年,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T.H.Morgan,1866-1945)从他自己培养的野生型红眼果蝇群体里,意外地发现了一只白眼雄果蝇。通过对果蝇眼色的遗传学分析,摩尔根第一次把一个具体的基因(白眼基因)定位于一个特定的染色体(X染色体)上,从而为遗传的染色体理论捉供了重要实验证据,开辟了一条遗传学和细胞学紧密结合的研究道路。 这以后,摩尔根和他的学生继续以果蝇为研究材料,进行了一系列的确定基因与染色体关系的精彩实验,相继发现了基因的连锁和互换规律、性别决定和伴性遗传的机理,为遗传学的染色体理论的最终建立打下了牢固的基础。1926年,摩尔根出版了集染色体遗传学之大成的名著《基因论》(《The Theory of theGene》),系统阐述了遗传学在细胞水平上的基因理论,丰富和发展了孟德尔遗传学说,使遗传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孟德尔(1822-1884)与达尔文(1809-1882)都是十九世纪的科学巨人,这是常识。我们生活在「后-基因组时代」的人,甚至可能觉得孟德尔才是巨人中的巨人。例如起草高中生物学课程大纲的大学教授,就认为达尔文演化论是可有可无的题材,只适合让高三学生选修,意思就是网开一面,免修啦。有人敢主张遗传学也放在高三选修吗? 不过,我们对孟德尔这个人知道得的确很少。要是拿他与达尔文比较,更能凸显这个事实。达尔文出身名门,连雪莱夫人的《科学怪人》(1818)都要抬出他祖父的名号,说服读者相信书中故事「不完全向壁虚构」。在母系方面,达尔文的母亲来自知名的威吉伍(Wedgwood)家。达尔文的外祖父为「威吉伍瓷器」奠定了基础,与达尔文的祖父是知识与事业上的朋友;他们一伙人在英国工业革命发轫之初(十八世纪末)的活动,仍是史家研究的焦点。 就算达尔文没搞出什么伟大的名堂,他五年环球航行的游记,一路上收集的标本,加上他写的短篇论文与私人信件、札记,都能确保他在科学史上的地位,因为那些资料全都可以反映英国在十九世纪的典型科学活动。 有时,平庸一些的科学家更能让我们一窥科学生涯的究竟。别的不说,做实验就是个沈闷的苦差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实验都以失败告终。即使诺贝尔奖得主,也有许多人在本行之内,发表的错误意见比正确的还多。 孟德尔实在太平庸了。他出生于农家,是长子,也是独子。他不想继承家业,家里又供不起他念书,这才进了修道院。孟德尔正式成为神职人员之后,连例行的职责都做不好,例如到医院照顾病人,因为他受不了医院内的景象。那时,贫穷的人才会上医院看病,医院资源不够,脏乱不堪,简直是病媒集散地。孟德尔身心受创,自己都病了。于是修道院长派他去教书。 可是孟德尔到维也纳大学考中学教员资格考试,两次都失败了。修道院长送他到维也纳大学进修两年,好让他当个称职的中学老师。一八五三年七月,孟德尔返回修道院,第二年夏天就开始进行豌豆实验。一八六五年,他把实验结果整理出来,在当地的自然科学会分两次宣读,第二年正式发表,我们现在知道,其中包括了现在中学课本里的「孟德尔定律」:分离律与独立分配律。 问题在于:孟德尔做豌豆实验的「本意」是什么?他想解决什么问题?他自认为得到了什么结论?他什么实验记录、笔记都没有留下,这几个问题的答案,后人只能从论文里自行解读。牛顿说他看得远,只因为他站在巨人的肩上;我们现在可以肯定发现行星三定律的克卜勒(Kepler, 1571-1630)是他的巨人之一。孟德尔呢? 别说现在的我们搞不清楚孟德尔的企图,即使在当年,孟德尔也没什么知音,最冷酷的事实是:当时科学界对他的实验结果毫无反应。他订购了四十份论文抽印本,许多都寄给当时他心仪的学者,在达尔文的图书室里也找到过一份,居然还没有拆封!这件事让崇拜达尔文的人跌足叹息,因为达尔文自己发明的遗传学理论(1868),当年是个笑话。 孟德尔「暴得大名」,是他过世后十六年的事。公元一九○○年春,荷兰、德国、奥国有三位学者不约而同地「重新发现」孟德尔论文的价值。现在教科书将孟德尔冠上「遗传学之父」的头衔,就是根据他们的解释。 有趣的是,科学界重新发现了孟德尔之后,一些自命为孟德尔信徒的学者反而是驳斥天择理论最力的人,使达尔文拒绝拆读孟德尔论文的往事似乎更显得合理。 两位科学界的巨人,对彼此的成就既不讶异,又不欢喜,给了科学史家作文章的机会。为孟德尔作传的人就麻烦了,必须东拉西扯才能完成厚度足以与「遗传学之父」相称的传记。难的是,东拉西扯得有功力。中译出版的孟德尔传《花园中的僧侣》,英文原着(2000)没博得好评,就因为作者没扯出什么道理。 例如一八六一年夏,孟德尔到伦敦参加世界博览会,作者想象两位大师万一见面的情景,根本没有抓住达尔文演化论的关键:人类数千年的育种经验,已足以撑起达尔文的论证;因此达尔文的遗传理论虽然是笑话,却无损他的学术地位。而作者无法清楚说明孟德尔豌豆实验的企图,使她的想象只能凑字数而已。 生物遗传有两个面向,一是常,一是变。孟德尔遗传学定律可以说明「常」,却无法说明「变」。达尔文需要的遗传理论,必须能说明生物的「变」。因此,他们即使有机会切磋,大概也没有交集吧。 至于孟德尔怎么看自己,仍是个谜。其实也不重要,科学史上是没有「个人」的。重要的是孟德尔定律,而不是孟德尔。......

十六,十七世纪由于地理大发现,海外航行和贸易迅速发展,动植物标本的采集和积累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发展分类工作,建立科学的命名方法。 文艺复兴后,植物分类摆脱了过去抄袭古书的习气,按照实际观察进行了生动的描述,特别是注意到植物形态间的关系,使分类工作建立在比较形态研究的基础上。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瑞士植物学家鲍欣(1550~1624)把2460种植物从简到繁加以归类,进行简要描述并命名,编出一本植物户口薄。他在进行分类时,特别注意植物间的自然相似性,使他成为自然分类的先驱者。他用一个共同的属名和两个不同的种名,以区别两种相似的牧草,首先使用了双名法。十七世纪中期,欧洲的生物学家已知道了6000种以上的植物。这么多的植物如何进行分类呢?其分类根据又是什么呢?德国植物学家琼(1587~1657)用名词表示属性,用形容词代表种名,并制定了记载植物形态所必需的术语,把双名法推进了一步。 当植物分类取得不少进展时,动物分类却停滞不前。英国博物学家拉伊(1627~1705),首先应用同一原理来讨论植物与动物的分类。他确定了单子叶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在植物分类上是一项贡献。他提出的植物和动物界的某些大类,是符合自然分类的。由于他在分类研究方面的许多成就,使他起着林耐(CarolosLinnaeus,1707~1778)分类学先驱者的作用。 一七0七年,瑞典大植物学家卡罗洛斯?林耐(亦泽林奈)生于瑞典的斯马兰德,父亲是一个穷牧师,按父亲的意愿,叫他当一个牧师,而小林耐却热爱植物。 林耐热爱植物是不足奇怪的,他父亲是一个靠经营花园为生的人,林耐从小就是在花丛中长大的。 中学读书时,林耐非常喜欢采集动植物标本。中学教师罗特曼发现他的爱好,鼓励他学医,让他住在自己的家中,对他进行辅导,教他用花作区分植物的标志。 中学毕业后,从一七二七年到一七三三年,先后在龙德大学、乌鲁萨拉大学学习。他受到医学教授路德比克的赏识,大学还没有毕业就代路德比克讲授植物学。二十五岁那年,他在学校的资助下,独自到瑞典北部的拉普兰地区进行考察,他旅行二千八百多公里,收集了一百多种新植物,回到学校以后写成了《拉普兰植物志》。 一七三五年,林耐离开瑞典到荷兰去进修医学。在荷兰莱顿城,他把自己写的《自然系统》一文的手稿送请格罗马博士指教。格罗乌看后极为赞赏,自愿出钱帮助出版这篇论文。在荷兰期间,林耐受布尔曼博士聘请经营植物园,有了很好的研究和写作条件。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他写了许多著作,成为一个大有名气的学者。 他曾游学欧洲各国,访问过一些著名的植物学家,搜集了大量的植物标本。一七三八年,他回到了瑞典,被选为斯德哥尔摩科学院院长。 一七四一年,他被聘为其母校乌普萨拉大学的医学和植物学教授。 一七五三年,林耐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林耐生活在中国李时珍之后一百多年,两个人都是医生和植物学家,可是遭遇却完全不同。李时珍生活在封建社会的末期。科学人才受到了多方面的压抑,他花费几十年心血写的《本草纲目》,生前竟得不到出版。而林耐生活在资产阶级发展时期,科学人才备受鼓励和爱护,有人帮助他学习,资助他考察,请他当大学教授。他多次遇到“伯乐”,他是时代的幸运儿。 林耐的伟大功绩在于他确定了生物界的秩序。他在分类法上前进了一大步,但在其《自然系统》一书中,把自然界存在的植物、动物、矿物三大类,分为纲、目、属、种,实现了分类范畴的统一。他以种为分类的最小单位,根据花的数量、形状和位置,再分成属。根据各属子实体的主要特征划分为纲,并把容易概括的属列为纲以下的'目。这就形成林耐闻名于世的性系,其中纲主要取决于雄蕊数,目根据雌蕊数。对动物界的分类,林耐没有提出任何共同适用的原则。但是,他把鲸归入四足类共采用哺乳类的名称。他还把人和四足动物同样列人哺乳动物纲,并把人和猿猴一起列人了灵长目。 林耐对生物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增强了这门科学的整体性。他首先用“种”的名称,作为分类系统的基础,种是彼此相象、似有共同起源的个体的总和,这些概念一直沿用至今。特别是他建立分类系统的技术,关于命名、描述、鉴定及同义词等较为完整,以后很少修改补充。[-(@_@)-] 林耐完成的分类系统中,最重要的改进是对双名法的发展,并扩大应用到动物界。他根据朱西厄出(1699~1777)的提议,属名用大写,种名用小写,并统一采用拉丁文,以改变使用各国语言引起的混乱。 这样对每个动物、植物,只用两个字,就能表示其特征及在分类系统内的地位。他于一七五三年首先应用《植物的种人一七五八年,又在《自然系统》一书的第十版中,应用于动物。 由于林耐对双名法的改进及普遍应用,使自然界形态、习性、大小各异的生物,可以排成一个有规则的系统,这就为以后生物进化的研究打下了基础,成了近代生物学的一项重大成就。 林耐在鉴定大量新种的同时,还对植物的自然系统进行了探索研究。他清楚地认识到以一种器官为基础的分类系统具有片面性,因此,他认为建立自然系统是研究植物学的最高目标。他提出过若干至今认为是完全自然分类的类群;如棕涧、百合科等。 他在《植物的哲学》(1751年)中又引证了一些自然类群,但未能把自然系统看作是历史发生的“系统树”,而看成是世界地图上各国的交界。他一直很关心自然系统的研究,但是,由于难度很大,他从未认为自己可以完成这项工作。 一七五三年,在他出版的《植物种志》中,他对5938种植物进行了分类和命名。他把动物分作六类,就是四足类、鸟类、两栖类、鱼类、昆虫类。 由于林耐的分类法是按照人为选定的标准(比如生殖器官),而不是按照自然进化的亲缘关系来划分的,所以,被称为人为分类法。 林耐的重大成就就是对植物的科学命名,建立了植物的“双名命名法”,即“二名法”。将植物的命名分为两种功能,即每一种植物有两个完全的名称:一个是供日常使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特定名称;加一个是表示特征的、由多字组成的描”述性多词学名。 这样使过去紊乱的植物名称归于统一。对植物分类学研究的进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林耐还根据花的雄蕊数目和位置,人为地把显花植物分为二十三纲,加上隐花植物一纲,共为二十四纲,即所谓林氏二十四纲。这种分类法曾一时被广泛采用,至十九世纪才为自然分类法所代替。 林耐用人为分类法和“双名制”的命名法,使杂乱无章的关于动植物方面的知识形成了完整的体系,使生物界开始变得有规律可循了。 林耐在科学界和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有许多追随者,不少地方成立了林耐学会。有些人把林耐和牛顿相提并论,他们认为由于牛顿的工作,天体有了次序;由于林耐的工作,生物界有了次序。 林耐本人十分狂妄,他不但对动植物分类,而且,对科学家也进行了分类,由他自己来担任总司令。 林耐和牛顿一样,也受形而上学的观点的支配,他的分类法忽视了物种之间的相互联系。他认为造物一开始创造多少物种,现在就存在多少物种,植物和动物的种类一旦产生就永远确定下来。当他附带说到杂交可能产生新种的时候,已经觉得是做了太大的让步。 法国植物学家布丰(1707~1788)认为,自然过程总是的,可以发现许多中间物种以及一半属于这一类、一半属于那一类的物种。林耐的错误就在于他不了解自然的过程。 林耐的物种不变的观点和他的人为分类法是紧密相连的。在他所处的时代,进化论还没有建立起来,只是在进化论产生以后,人为分类法才被按进化中的亲缘关系的自然分类法所取代。 林耐的著作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有:《拉普兰植物志》(173年)、《自然系统》(1735年初版、1758年第10版)、《植物学要旨》(1736年)、《植物学书籍考》)《植物的分纲》、《植物的分属》(1737年)、《植物哲学》(1751年)、《植物分类》(1753年)、《植物之属性》(1757年)等,这些著作对今天植物的命名,仍然具有国际性的重要意义。 其中《植物的分属》一书可算是近世有系统的植物学的第一部著作,书中所收集的植物有八万多种。 《植物分类》,是林耐生平研究植物的结晶。由于他的伟大贡献,瑞典赐予他北极星爵士的头衔。一七五七年,他发表的论文《植物之属性》得到了圣彼得堡帝国科学院奖赏。 一七七八年的春天,正当百花盛开,万物生长的时候,林耐与他热爱的大自然长辞了!终年七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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