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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7 06:00:50

医保类论文发表

基金就应该承担个人医疗消费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这种要求医疗保险承担无限责任的观念,没有考虑社会医疗保险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也没有考虑到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关系,它只会使新的医疗保险制度重返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老路,最终将改革引向死胡同。医疗保险承担有限责任,就是以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和卫生资源条件为人们提供适度的基本医疗。这种观念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强调了参保人要对医疗消费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了参保人履行义务与享受权利的责任范围,使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在一种可以预见的良性运行轨道上。 三、“全民医保”经常性的制度安排是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基本途径 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主体应是社会医疗保险,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可以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对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正式的制度安排。第一,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要覆盖到每个学生,把二级学院、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的学生纳入制度范围里,体现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和互济性;第二,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学校和学生三方共同筹资,政府要加大承担比例,大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没有任何收入,政府应该根据目前的经济消费水平,提高国家负担标准;第三,社会医疗保险以学生的大病统筹为主,门诊医疗为辅: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年轻,患病几率较小,但严重疾病或意外伤亡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恶性肿痛、乙肝、结核病等,我们还可以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经验,将重点放在学生的大病经济风险上;第四,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大学生医疗保险应实行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统筹,过小的统筹层次很难抵御大病医疗的冲击。因此,原则上以省为单位进行统筹,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筹地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征缴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足额征缴、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 在全世界卫生总花费用中,我国的只占2%,而我国的13亿人口,却占全世界人口的22%;在卫生总费用占GDP 的比例中,我国只占5%,其他国家,尤其发达国家,如英国、日本是8%,加拿大为l0%,美国近15%[5]。不少专家和学者指出,21世纪,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政府有能力加大全民医保资金的投入,“全民医保”不是钱的问题。2007年4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实施《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为全国大学生医疗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范例。 四、补充医疗保障是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必要措施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障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两个部分。 补充医疗保险指不同层次的商业医疗保险,满足大学生的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通过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负担,以弥补基本医疗的不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主要部分和基石,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医疗保险属于大学生个人行为,目的在于适应不同经济条件大学生的医疗需求。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大学生的保险意识,使得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购买商保;社会统筹基金也可以拿出一部分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再投保,大额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以减轻统筹基金的风险压力。 建立以互助互济为主体面向社会多元化资金来源的社会医疗救助机制,解决贫困大学生和重大疾病大学生的医疗需求。高校应设立专项医疗救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可以从下列渠道筹集:一是由各地医疗保险机构每年从医疗统筹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二是由财政拨付的资金;三是其他由个人、单位或慈善机构捐助的资金。社会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为:一是交不起医保费的;二是贫困学生患大病、重病后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救助;另外,部分自幼患病的学生由于不符合保险公司投保条件不在投保范围内的,一旦病情加重或恶化,只有求助于社会捐款,更多的人由于缺乏渠道,甚至连向社会救援的机会都没有,因此他们也应该得到社会的救助。 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逐步推进。在吸收“全民医保”形势下的医疗保障经验和研究成果后,中国特色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即将建立起来。它是建立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这样的医疗保障可以满足大学生医疗卫生的需要,有利于大学生的全面顺利完成学业,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国家建设。

医疗 保险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改革已在大部分城市启动,尽管医疗保险制度给广大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低下,还不能像发达的福利国家,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因种种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刚性增长,使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成为目前较突出的问题。

【关键词】探讨;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建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因医疗、负伤和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因治疗和生活总是而给予经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例如:我国建国以来建立并长期实行的公费医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和劳保医疗(企业职工)制度。但因其本身存在种种弊端,所以国务院于是1994年平均月开始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像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三、社会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必要性

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而商业医疗保险则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是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商业行为。社会医疗保险体现了“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但在人们的医疗需求中,社会医疗保险仍有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及个人需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这些都可以成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要解决当前突出的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是十分必要的。由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共同构筑我国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和提倡的。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既有显著区别,又有许多客观存在的共同之处,如果它们相辅相成、互补所缺,就有可能使参保人在医疗消费上,达到少负担或零负担的目的。

四、社会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可操作性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结合办理理赔业务,大致可分为以下步骤:(1)参保人因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

的,结算时,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在治疗医院刷卡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办理结算手续,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2)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到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业务部门办理理赔手续。(3)商业保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提报的材料,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核实结算情况,审核材料符合规定后,按照约定给予理赔。由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结算已经过严格审核和把关,所以商业保险公司复核工作比较简便。

五、社会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建议

种种事实表明,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已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由此引发的商业医疗保险热潮也将会相伴而来。尽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等正在尝试着开办一些医疗保险险种,但总体而论,商业性的医疗保险市场并未得到很好地开拓,没有从根本上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填补,使得社会医疗保障出现了一个“真空区”。因此,在加大“医改”力度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便显得尤为迫切。(1)政府要明确政策,给商业医疗保险以充分发展的社会空间;(2)政府要从稳定社会,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大局出发,积极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指导和帮助他们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事业;(3)商业保险公司应

加强市场调研活动,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增强风险意识,并依靠保险精算人才和医学专业人才积极开发设计出适销对路的医疗保险险种;(4)加强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的沟

通,在二者之间寻找合理的衔接办法,最终促使二者协同发展;(5)由政府与商业联合,大力宣传商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消除许多人对商业医疗保险诚信的顾虑和难以接受自己全部付钱的意识;(6)可以在全国部分地区开辟试点,取得一定的 经验 后,再逐步推广延伸,也可以先从易于有效控制的费用开始设立险种,确保险费收支平衡。总之,在我国,基本医疗服务对于全体人民来说还未普及,商业医疗保险所占份额还很低,人群覆盖面还不广。因此,在积极推进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是十分重要的。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建立不同的保险形式,合理分担医疗费用,有助于解决当前职工医疗保险中存在的超前和过度医疗消费问题,使社会医疗保险支出的医疗费用能为更多的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它还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健康投资意识,引导人们的健康消费,并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一定数量的长期可使用资金。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商业性医疗保险作为一种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险形式,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疾病结构的变化,人们肯定会越来越迫切需要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保障。因此,在我国,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有必要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摘 要 随着医患矛盾的突出,医患纠纷的不断升级,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立。面对越来越高的索赔频率和索赔金额,如何保障医院、医生、患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虽然学界探讨了许多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但笔者认为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不失为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从保险法的视角提出重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路,以期对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责任保险 医患纠纷 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69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医患关系呈现出日益紧张的趋势,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有序发展。寻求一种分散医疗职业风险,缓和医患之间紧张态势的良策已经成为专家、学者研究的 热点 问题。医疗责任保险正是源于其转嫁医疗职业风险、赔偿患者经济损失的功能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1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医方)根据合同约定,当发生医疗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患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履行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制度。由于现代医学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患者的各体差异,医患纠纷难以避免。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对医疗责任赔偿数额不断增高,医院难以承受巨大的赔偿压力和经营风险,执业医师的心理压力也不断增大,严重影响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转移医疗风险。

首先,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将集中在某单个医院的事故风险转嫁于保险公司身上,减轻医方财务负担,从医疗纠纷的困扰中解脱出来。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后,保险机构通过作为第三方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构参与调解,其处理意见比较容易为患者方面接受,很多纠纷得以比较顺利地解决。医院和医师便有充足的精力服务患者,最终可以促进医疗行业良性循环发展。另外,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还可以提升医方风险防控水平。保险公司在投保前及承保期间,通过对医扩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保险知识及医疗风险防范 教育 ,对医疗风险的防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其次,投保医责险对患者也是大有益处。一方面,发生纠纷后,患者可以通过第三方公正合理地获得经济补偿。另一方面,由于医方申请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定,出险太多、从业人员素质太差的医院也许会因此被拒保。因此这种间接的监督和敦促,也无形中成了患者衡量医院优劣、择优就医的标准之一。另外,为了降低风险,减少赔付,保险机构不但参与理赔,还会请专家对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医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这对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提高无疑也是大有裨益。

当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除了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外,对保险公司而言,拓宽了业务范围,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增加经济效益,该制度对各方利益的兼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2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起步相对于 其它 财产责任保险要晚得多,并且发展十分缓慢。目前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只是部分省市地区开展了医疗责任保险的实践。然而,在我国实践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的认同度较低,参保率不高。显示出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推广不利的情。这一现状也在深层次上暴露了我国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医疗责任保险的内容设计尚不成熟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市场开发起步晚,保险公司缺乏翔实的历史数据资料,加之医疗责任保险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性,保险公司对其开发与研究需要借助法学与医学等领域专家的帮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制定成熟的医疗责任保险规则投入较大,经营成本高。因此,实践中,保险费率的厘定相当程度还停留在经验费率阶段,目前仅根据医院床位、医务人员数量等收取保险费,不能做到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及岗位、职称风险系数的不同科学厘定费率,由此挫伤了医院的投保积极性,导致参保医疗机构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水平高、规模大的医院不愿参保,水平差、风险高的医疗机构投保相对较多,一些参保机构选择妇产科、心胸科等风险高的科室参保,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开发热情度不高,使得这一险种在承保及理赔方面的设计还不太成熟,从而直接影响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推广。

另外,该险种承保的责任范围设计过窄。目前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多数将保险责任的范围限定为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只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索赔进行赔偿。这样一来,在众多的医患纠纷中,患方还是常常会到医院与医方进行交涉,医方还是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与患方进行协商与沟通,医疗机构感到投保的收益小于成本,且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因而对医疗责任保险热情不高。

2.2医疗责任保险处理程序不完善

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及时认定损害赔偿额,并且及时使受害人从保险人处得到偿付,直接决定了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效果。通过一定的机制确定医、患、保三方认可的赔偿金额是医疗责任保险发挥作用的前提。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和诉讼三种纠纷解决方式。诉讼解决方式虽然具有公正、权威、强制的特点,但成本高、周期长,虽然容易得到保险人的认可,但决非医方和患者首选解决途径;至于行政调解,由于各种原因,是目前使用得最少的一种解决方式;至于双方协商和解,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方式,但医患双方私下达成的和解却很难取得保险公司的认可。对于确定为医疗责任保险范围的医疗损害案件,患者无权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当医疗机构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依然存在手续繁琐,理赔时间长的弊病。

2.3未实现医患纠纷的转移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实用性不强。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并没有使得医疗机构完全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对于投保的医疗机构来说,他们希望保险公司在转移经济赔偿责任的同时将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的事务性工作也转移出去。这样投保的医院和医生可以避免与对方当事人的直接接触,仅需要就专业问题向第三方提交材料,专心于自身业务工作而无后顾之忧。这也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可以妥善处理好双方利益。虽然目前在我国各地区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中几乎都会规定保险人的索赔参与权,即必要时保险公司可以以被保险人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参与处理有关索赔事宜,但事实情况是很少有保险公司能够在医疗责任保险诉讼或者纠纷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医院还得花大量的精力处理患者的索赔。 3重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设想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手段,但是我国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仍存在种种问题,限制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从现实的社会基础出发,平衡医患利益,重新构建其内在体系,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3.1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

在现阶段,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率较低。由于种种原因,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热情不高。在欧美发达国家,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其实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常态,参保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的作用,我国政府有必要将其所建立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同其他商业保险区别开来,赋予其一定的强制性,使之成为缓解医患矛盾,解决医疗纠纷一个主要 方法 。我国政府应当将强制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一项重点制度来建立,规定全国各地医院必须参保,从而保证医方的参保率,激发保险人的服务热情,真正实现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目的。

3.2设立第三人直接求偿权

我国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不享有直接求偿权。因此,参保的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不得不耗费时间与人力,参与到复杂理赔的过程中来,反而没有实现投保的初衷。为此,我国应当设立第三人直接求偿制度,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求偿权。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交涉办理理赔手续,从而使得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真正从医疗纠纷当中摆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临床工作当中。

3.3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医疗责任保险中的积极作用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改善医疗纠纷现状的有效手段之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 措施 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首先,政府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条款进行研究与改进,并重视对医疗责任保险专业人才的引进,从而提升我国医疗责任保险险种设立的专业性,保证险种质量。其次,由于医疗责任保险的专业性与微利性,保险公司往往投入较多而获利较少,参与热情不高。政府对于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推进我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

总之,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在患者和医生之间设立一个缓冲的地带,把医患之间的猜忌转化为平等互信的医患关系,有利于转移医疗风险,从而在医方和患方之间构建起和谐、信赖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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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含有 会计 的论文1.我国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比较研究 [Admin|][2007年3月25日][0]【中文摘要】 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税收制度服务于国家,国家通过税收的形式筹集资金,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弥补市场失灵,服务于公共利益,目标是提高社会福利;会计制度则服务于社会公众,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多方位的,包括所有者、经营者、雇员及其他外部使用者。由于两者所服务的对象不同,导致两者存在诸多差异,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成本,加大税务人员、财会人员、理解和执行具体政策规定的难度。而且由于两者同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具有相对同一的前提条件, [详情……]2.国库集中支付下中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研究 [Admin|][2007年3月25日][0]【中文摘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要求政府大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因此,中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应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文献研究表明,当前国内在预算会计改革领域还没有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详情……]3.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经济学透视 [Admin|][2007年3月20日][0]摘 要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阐释了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两种不同观点,并对它们进行了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以期能够起到参考作用。 [详情……]4.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探析 [Admin|][2007年3月19日][1]简介: 本文认为现阶段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应包含以下内容:(1)环境问题给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带来的变化;(2)环境问题给企业支出与收益带来的变化;(3)环境问题引起的企业现金流量变化;(4)企业的环境绩效情况;(5)与环境问题相关的会计政策与会计制度等。 [详情……]5.森林生态价值会计主体、会计假设与会计要素 [Admin|][2007年3月19日][1]简介: 本文认为,森林生态价值会计的核算主体包括盈利性森林生态建设单位和非盈利性森林生态保护单位;核算假设包括森林生态资源有价、森林生态资源是所有权资源、外部效益内在化假设等;会计要素与传统会计一样包括森林生态资产等六个要素,但其内容与传统会计有着质的区别。最后就森林生态会计报表与传统会计报表的关系给予说明。 [详情……]6.谈非货币性交易中补价的会计处理 [Admin|][2007年3月19日][3]摘 要: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是我国较早发布的具体准则之一,规范了我国的非货币性交易,其会计处理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而补价的处理在非货币性交易中至关重要。 [详情……]7.试行医院管理会计的构想 [Admin|][2007年3月19日][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的推动下,全国医疗体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开展,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是摆在医院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而试行医院管理会计能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详情……]8.浅议高校人力资源会计 [Admin|][2007年3月19日][1]摘 要: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人力资源已成为事业成败的核心因素。人力资源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崭新分支,正是鉴别和计量人力资源数据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其在我国的推行实践具有现实意义。高校是人力资源聚集的地方,建立高校人力资源会计有利于人力资源的管理。 [详情……]9.论会计准则的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 [Admin|][2007年3月19日][1]长期以来,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尽管出现各种各样的争论,但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之争,只是安然事件之后出现的,并随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 Oxley Act of 2002,以下简称SOX法案)的出台而引起实务界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2006年2月,我国一次性发布了39项会计准则,这些准则的发布和随后的执行过程,同样也会遇到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的问题。因此,本文拟对这一问题加以讨论,所不同的是,本文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中的角色来看这场争论,并期望能对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一个补充。 [详情……]10.会计信息系统标准化问题思考 [Admin|][2007年3月19日][1]引言 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经济全球化趋势,我国会计业也加大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但是,在财政部陆续发布的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会计标准中,我们很少见到与会计信息系统有关的标准,这与会计软件和企业管理软件在我国的大量应用,与企业信息化和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相适应。我们必须对会计信息系统标准化问题加以重视,将其尽快提到工作日程上来,否则将会影响我国的信息化进程。 [详情……]11.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分析 [Admin|][2007年3月19日][1]摘要: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客观性、及时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客观性也即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要求。文章揭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详情……]12.浅论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 [Admin|][2007年3月19日][1]摘要:成本会计是会计学相对独立的一个分支学科。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是由成本会计的目标、假设、对象、原则等要素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加强其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详情……]13.上市公司并购的会计方法研究 [Admin|][2007年3月19日][1]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公司兼并和收购(简称“并购”)越来越成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公司并购时有两种处理方法:权益联营法和购买法。文章将就两种会计方法的区别试分析之。 [详情……]14.新经济形势下我国会计业的改革与发展 [Admin|][2007年3月19日][0]摘要:随着国际投资、融资的迅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应该重新审视我国的传统会计,尤其是加入WTO后,会计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其发展将受到那些因素的制约,如何进行创新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本文从会计行业内部执业规范以及行业外部的整体环境上来寻找与国际会计行业的差距,并提出一些可行性措施。 [详情……]15.浅析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 [Admin|][2007年3月19日][0]摘要:我国加入WTO后,随着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在会计计量方面将受到很大的冲击,历史的看,一种经济理论有历史的局限性,新事物出现之后,它无法解释,而存在不足,那么,一种自然的选择就是取长补短,兼容并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会计系统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以及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可适时的选择相应的计量模式,所以,多种计量模式并存会是一种趋势。 [详情……]16.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析 [Admin|][2007年3月19日][0]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理论体系都是在吸收相关学科的有关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二者既有一些相同点,也有很不同点。本文就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的相同点、不同点作一简要的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之上,说明二者相互吸收有助于促进各自的发展,进而对财务管理的学科属性作一探讨。 [详情……]17.管理会计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Admin|][2007年3月19日][0][摘要]: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在我国实践中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经济环境与国外还存在一定的不同,另一方面也在于管理会计的理论结构、研究范围、实践应用等方面更待完善和充实。如何解决我国管理会计理论和实践脱钩的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看法。 [详情……]18.网络时代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研究 [Admin|][2007年3月19日][0]摘 要:文章分析了网络会计给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带来的挑战,提出了应对网络环境企业内部控制应采取的措施。 [详情……]19.新环境下如何发挥成本会计职能成本会计论文 [Admin|][2007年3月19日][0]成本会计上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本会计技术手段与方法不断更新,会计电算化已经或正在取代手工记账,而且在企业建立内部网(Internet)情况下,实时报告成为可能。二是成本会计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传统上对成本控制并不关注的行业如医院、计算机生产厂商、航空公司等都对成本控制投入了越来越多的精力。实际上,不论是银行、快餐连锁店、专业组织还是政府机关,成本控制已变得不可或缺。 [详情……]20.试论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 [Admin|][2007年3月19日][0]内部控制关系到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关系到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性和可*性。企业为实现既定的管理目标,必需建立起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企业有序、健康地发展。企业在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使用了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 [详情……]其他更多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请登陆, 我们的毕业论文涵盖计算机、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药学、天文学等学科门类。本站论文格式示例如下毕业设计材料清单一、论文正文 ……………………………………..8二、指导教师评语(正文)………………………50三、文献综述…………………………..…………..51四、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文献综述)………....61五、外文翻译…………..…………..………………62六、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外文翻译)……….. .79七、论文评阅人评语.…………..………………….80八、答辩委员会评语.…………..………………….82九、相关材料 (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卡、指导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答辩小组评分表)………. 83专业,正规,效率,请 博景源论文网 () 帮助您

医疗 保险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改革已在大部分城市启动,尽管医疗保险制度给广大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低下,还不能像发达的福利国家,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因种种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刚性增长,使居民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成为目前较突出的问题。

【关键词】探讨;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建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因医疗、负伤和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因治疗和生活总是而给予经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例如:我国建国以来建立并长期实行的公费医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和劳保医疗(企业职工)制度。但因其本身存在种种弊端,所以国务院于是1994年平均月开始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像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三、社会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必要性

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而商业医疗保险则属于健康保险的范畴,是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商业行为。社会医疗保险体现了“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但在人们的医疗需求中,社会医疗保险仍有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及个人需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这些都可以成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要解决当前突出的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是十分必要的。由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共同构筑我国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和提倡的。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既有显著区别,又有许多客观存在的共同之处,如果它们相辅相成、互补所缺,就有可能使参保人在医疗消费上,达到少负担或零负担的目的。

四、社会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可操作性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结合办理理赔业务,大致可分为以下步骤:(1)参保人因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

的,结算时,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在治疗医院刷卡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办理结算手续,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2)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到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业务部门办理理赔手续。(3)商业保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提报的材料,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网核实结算情况,审核材料符合规定后,按照约定给予理赔。由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结算已经过严格审核和把关,所以商业保险公司复核工作比较简便。

五、社会与商业医疗保险结合的建议

种种事实表明,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已经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由此引发的商业医疗保险热潮也将会相伴而来。尽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等正在尝试着开办一些医疗保险险种,但总体而论,商业性的医疗保险市场并未得到很好地开拓,没有从根本上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填补,使得社会医疗保障出现了一个“真空区”。因此,在加大“医改”力度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便显得尤为迫切。(1)政府要明确政策,给商业医疗保险以充分发展的社会空间;(2)政府要从稳定社会,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大局出发,积极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指导和帮助他们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事业;(3)商业保险公司应

加强市场调研活动,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增强风险意识,并依靠保险精算人才和医学专业人才积极开发设计出适销对路的医疗保险险种;(4)加强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的沟

通,在二者之间寻找合理的衔接办法,最终促使二者协同发展;(5)由政府与商业联合,大力宣传商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消除许多人对商业医疗保险诚信的顾虑和难以接受自己全部付钱的意识;(6)可以在全国部分地区开辟试点,取得一定的 经验 后,再逐步推广延伸,也可以先从易于有效控制的费用开始设立险种,确保险费收支平衡。总之,在我国,基本医疗服务对于全体人民来说还未普及,商业医疗保险所占份额还很低,人群覆盖面还不广。因此,在积极推进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是十分重要的。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建立不同的保险形式,合理分担医疗费用,有助于解决当前职工医疗保险中存在的超前和过度医疗消费问题,使社会医疗保险支出的医疗费用能为更多的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它还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健康投资意识,引导人们的健康消费,并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一定数量的长期可使用资金。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商业性医疗保险作为一种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险形式,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疾病结构的变化,人们肯定会越来越迫切需要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保障。因此,在我国,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有必要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摘 要 随着医患矛盾的突出,医患纠纷的不断升级,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立。面对越来越高的索赔频率和索赔金额,如何保障医院、医生、患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虽然学界探讨了许多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但笔者认为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不失为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从保险法的视角提出重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路,以期对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推行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责任保险 医患纠纷 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69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医患关系呈现出日益紧张的趋势,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有序发展。寻求一种分散医疗职业风险,缓和医患之间紧张态势的良策已经成为专家、学者研究的 热点 问题。医疗责任保险正是源于其转嫁医疗职业风险、赔偿患者经济损失的功能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1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医方)根据合同约定,当发生医疗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患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履行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制度。由于现代医学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患者的各体差异,医患纠纷难以避免。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对医疗责任赔偿数额不断增高,医院难以承受巨大的赔偿压力和经营风险,执业医师的心理压力也不断增大,严重影响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转移医疗风险。

首先,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可以将集中在某单个医院的事故风险转嫁于保险公司身上,减轻医方财务负担,从医疗纠纷的困扰中解脱出来。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后,保险机构通过作为第三方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构参与调解,其处理意见比较容易为患者方面接受,很多纠纷得以比较顺利地解决。医院和医师便有充足的精力服务患者,最终可以促进医疗行业良性循环发展。另外,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还可以提升医方风险防控水平。保险公司在投保前及承保期间,通过对医扩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保险知识及医疗风险防范 教育 ,对医疗风险的防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其次,投保医责险对患者也是大有益处。一方面,发生纠纷后,患者可以通过第三方公正合理地获得经济补偿。另一方面,由于医方申请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定,出险太多、从业人员素质太差的医院也许会因此被拒保。因此这种间接的监督和敦促,也无形中成了患者衡量医院优劣、择优就医的标准之一。另外,为了降低风险,减少赔付,保险机构不但参与理赔,还会请专家对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医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这对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提高无疑也是大有裨益。

当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除了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外,对保险公司而言,拓宽了业务范围,只要经营得当,也会增加经济效益,该制度对各方利益的兼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2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起步相对于 其它 财产责任保险要晚得多,并且发展十分缓慢。目前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只是部分省市地区开展了医疗责任保险的实践。然而,在我国实践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的认同度较低,参保率不高。显示出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推广不利的情。这一现状也在深层次上暴露了我国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医疗责任保险的内容设计尚不成熟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市场开发起步晚,保险公司缺乏翔实的历史数据资料,加之医疗责任保险具有一定的医学专业性,保险公司对其开发与研究需要借助法学与医学等领域专家的帮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制定成熟的医疗责任保险规则投入较大,经营成本高。因此,实践中,保险费率的厘定相当程度还停留在经验费率阶段,目前仅根据医院床位、医务人员数量等收取保险费,不能做到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及岗位、职称风险系数的不同科学厘定费率,由此挫伤了医院的投保积极性,导致参保医疗机构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趋势。水平高、规模大的医院不愿参保,水平差、风险高的医疗机构投保相对较多,一些参保机构选择妇产科、心胸科等风险高的科室参保,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开发热情度不高,使得这一险种在承保及理赔方面的设计还不太成熟,从而直接影响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推广。

另外,该险种承保的责任范围设计过窄。目前承保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多数将保险责任的范围限定为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只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索赔进行赔偿。这样一来,在众多的医患纠纷中,患方还是常常会到医院与医方进行交涉,医方还是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与患方进行协商与沟通,医疗机构感到投保的收益小于成本,且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因而对医疗责任保险热情不高。

2.2医疗责任保险处理程序不完善

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及时认定损害赔偿额,并且及时使受害人从保险人处得到偿付,直接决定了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效果。通过一定的机制确定医、患、保三方认可的赔偿金额是医疗责任保险发挥作用的前提。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和诉讼三种纠纷解决方式。诉讼解决方式虽然具有公正、权威、强制的特点,但成本高、周期长,虽然容易得到保险人的认可,但决非医方和患者首选解决途径;至于行政调解,由于各种原因,是目前使用得最少的一种解决方式;至于双方协商和解,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方式,但医患双方私下达成的和解却很难取得保险公司的认可。对于确定为医疗责任保险范围的医疗损害案件,患者无权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当医疗机构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依然存在手续繁琐,理赔时间长的弊病。

2.3未实现医患纠纷的转移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实用性不强。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并没有使得医疗机构完全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对于投保的医疗机构来说,他们希望保险公司在转移经济赔偿责任的同时将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的事务性工作也转移出去。这样投保的医院和医生可以避免与对方当事人的直接接触,仅需要就专业问题向第三方提交材料,专心于自身业务工作而无后顾之忧。这也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可以妥善处理好双方利益。虽然目前在我国各地区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中几乎都会规定保险人的索赔参与权,即必要时保险公司可以以被保险人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参与处理有关索赔事宜,但事实情况是很少有保险公司能够在医疗责任保险诉讼或者纠纷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医院还得花大量的精力处理患者的索赔。 3重构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设想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手段,但是我国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仍存在种种问题,限制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从现实的社会基础出发,平衡医患利益,重新构建其内在体系,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3.1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

在现阶段,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率较低。由于种种原因,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热情不高。在欧美发达国家,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其实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常态,参保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的作用,我国政府有必要将其所建立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同其他商业保险区别开来,赋予其一定的强制性,使之成为缓解医患矛盾,解决医疗纠纷一个主要 方法 。我国政府应当将强制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一项重点制度来建立,规定全国各地医院必须参保,从而保证医方的参保率,激发保险人的服务热情,真正实现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目的。

3.2设立第三人直接求偿权

我国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中,受害第三人不享有直接求偿权。因此,参保的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不得不耗费时间与人力,参与到复杂理赔的过程中来,反而没有实现投保的初衷。为此,我国应当设立第三人直接求偿制度,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求偿权。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交涉办理理赔手续,从而使得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真正从医疗纠纷当中摆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临床工作当中。

3.3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医疗责任保险中的积极作用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改善医疗纠纷现状的有效手段之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 措施 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首先,政府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条款进行研究与改进,并重视对医疗责任保险专业人才的引进,从而提升我国医疗责任保险险种设立的专业性,保证险种质量。其次,由于医疗责任保险的专业性与微利性,保险公司往往投入较多而获利较少,参与热情不高。政府对于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推进我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

总之,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在患者和医生之间设立一个缓冲的地带,把医患之间的猜忌转化为平等互信的医患关系,有利于转移医疗风险,从而在医方和患方之间构建起和谐、信赖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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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伙伴,治愈是人类的疾病是最终的期盼,医学是一门神圣的学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医学的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提高临床医学基础检验技术的措施

在诊断和治疗患者的过程中,临床医生需要运用到基础检验技术作为诊断与质量的主要方式。在现代化临床医学中,基础检验技术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临床医生诊断疾病的准确率,还会对病人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快速而又准确的检验技术有利于节约救治病人的时间,从而保证了诊疗的效果。

一、临床医学检验项目、需求及重要性分析

针对临床医疗诊断需求,临床医学检验分为血液检验、尿液检验、粪便检验、脑脊液检验、浆膜腔积液检验、痰液与支气管灌洗液检查、胃液检查等内容。针对检查项目的领域以及对临床诊疗活动的影响,各项检查内容及技术应用也存在差异。而且,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临床医学检验,不仅关系到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还关系到患者能否在最佳治疗时间内开展治疗活动。因此,现代临床医学检验工作对临床诊疗活动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药敏试验等工作更是关系到治疗活动开展方向和治疗效果。了解现代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发展情况以及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应用现状,能够促进临床医学检验工作的开展、促进现代临床医学检验质量的提高。

二、提高临床医学基础检验技术的措施

1、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现状分析

现代临床医学中应用的检验技术的进步,需要多种学科互相配合,才能达到准确诊断和治疗的目的。基础检验技术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的科学,每一门单独学科在技术上的进步都会推动检验技术的提高。现代科技对物理学、生物学、光学等的具体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检验技术的提高,因此,基础检验技术发展的最为迅速。现阶段,临床医学的检验技术既能够运用在诊疗工作中,还能够运用在人们对疾病的预防或者康复活动等。

现阶段,我国的基础检验技术的基础设备、设置规模、应用范围以及技术的提高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在医院体系中临床检验科室是基础的组成单位。根据临床医学检验的要求,应该预先掌握检验技术应用的方法。然后,再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和管理检验技术,加强对检验科室的内部管理,对先进技术的运用进行有效的评估等。

2、探究基础检验技术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临床医学中运用的检验技术,绝大部分是以检测技术规定标准为基础的。但是因为没有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在实验方面的设施、医疗器械的配置、管理药材和科室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除此之外,新型技术的运用也对临床医学检验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需要具备足够的检验知识和技能,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根据临床医学基础检验技术在运用中的效果,适当地进行改善,在实践中及时的发现问题,及时找出解决的办法,对使用检验技术的效果进行评估等,以此推动检验工作的完善和进步,从而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提高。

3、促进检验设施的完善,推动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进步

临床医学工作中,检验设施的完善有利于推动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进步。应该大力扶持医学检验设施单位,推进检验设施的更新和完善,有利于提高检验设施单位的经济效益。政府相关政策的颁布或者采用利税的方法都能够提高医学检验生产单位在市场中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这样会促进设备单位更加有动力研究和发明更先进、更高端的检验设备,有利于推动医学临床基础检验技术的提高,同时还有利于推动我国医学的检验工作的进步。1100

4、加强对检验科室的内部管理,推动基础检验技术的提高

我国对于医院的管理工作不仅应该以传统的管理模式为标准,同时还需要更新管理标准。以此来扩大检验技术的应用范围,推动检验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则加强对检验科室的管理,能够保证医学检验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同时,通过对人员素质的考核等硬性标准的发布,保持检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应用。针对新设备、新技术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应对预案,保障临床医学检验新技术应用的基础。

5、加快临床医学检验成果的转化,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发展

受市场经济因素影响,许多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研究成果并未实现产品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临床医学检验事业的发展。针对这一问题,现代科研机构应加强成果的宣传与转化。针对一部分企业缺乏专利、成果转让费用的情况,采取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科研成果的转化。通过技术入股降低科研成果转让门槛、同时开拓院校、科研机构研究经费来源,促进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6、以经验交流为重点,促进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的发展

临床检验人员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应用的一线人员,他们对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发展方向有极大的发言权。目前的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研发中,由于缺乏这类人员的参与,导致了许多技术实际应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我国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研发单位应在检验技术研究中,加强与一线检验人员的经验交流,使技术研究人员了解检验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以此为基础提高临床医学检验设备操作的便捷性。同时针对临床医学检验工作快速检验的需求,加强研究工作中检验时效性的应用,提高临床医学检验新技术的发展水平。

三、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临床医学中的基础检验技术能够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效果的提高,增强医生对疾病的诊断率。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提高,医疗系统的完善,在实际的医疗工作中对基础检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对基础检验设施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生产医疗器械的单位也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研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应该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此提升我国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推动我国医学的检验工作的进步。

浅谈临床实习对医学生的重要性

临床实习是医学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医学生由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桥梁, 是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临床实习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关系着医学生今后的工作与发展。如何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习效果,成为广大临床教师的一大课题[1]。

一、医学本科生临床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实习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生的临床实践能力直接影响着医疗活动的效果。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的医学教育忽视了实习生临床实践能力的训练,影响和阻滞了医学生日后的发展与提高。因此,作为一名实习医生,应该把实习看成是从理论到实践的桥梁,把自己对每一个疾病的认识看成是自己在认识论上的一次飞跃。这样就能不断地激励自己,去认识新的疾病,学到更多的治疗疾病的方法。

其次,实习的目的是实现从学生到医生的转变过程。这种转变不仅仅是角色的转变过程,而是包括思维方式,工作态度,责任,心理素质等多方面的转变。在实习中,我们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理论上头头是道,而面对实际病人却不知所措。因此,作为实习医生,在实践过程中,应有意识地使自己实现这种转变,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这是非常重要的过程。

二、临床实习常遇到的问题

病人的抵触情绪: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改革的不断的推陈出新,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家不断的出台保护患者的各种权益,但保护医生以及保护医务工作者的权益却很少见,但保护实习,见习的医学生少而又少。此外,患者的很多的医疗操作都不愿意向实习,见习的学生倾诉与表达。在临床问诊与体格检查的时候,不愿意合作与配合。最后没有达到学校临床实习,见习的最终目的。

患者对医生这个行业的不了解与不尊重,有的患者认为医生都是为了赚更多的费用,让他们做各种医疗检查,各种开单,医闹事件比比皆是。这个问题是国家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临床学生对见习实习的不重视:由于本科生在临床实习阶段面临大的就业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因此其关注重点放在了寻找工作和考取研究生上,导致许多本科生轻视和忽略临床实习阶段。我国传统观念,临床实习注重传授经验,对能力培养比较缺乏,因此对于见习,实习生在临床阶段大部分是走马观花,大部分以一种被动状态来接受医学知识,且学生与教师交流少。与此同时,我国医疗改革制度如雨后春笋,各种法律法规限制了实习生进行临床实践的机会,动手机会,最终导致本科见习,实习生在接触临床后出现实践能力低下、医患沟通能力低下、医学科研及教学能力方面的缺陷,导致医学人才流失[3]。

三、提高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

临床思维能力:国外医学教育界高度重视临床技能知识的培训,重视临床水平的提高,其课程应该是以临床课程为核心,组成多学科、跨年度的综合课程,内容覆盖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交流技能、各个学科应该以服务临床为主,各个学科应该相互交叉,相互覆盖,相互联系,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医学生结束了理论实习,进入了临床阶段,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把纵向能力转变为横向能力,对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临床诊断,实验室检查,以及治疗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有了自己的一定思想,所以这个时候老师是起关键作用的时候到了。老师应该加以引导,临床联系理论,在病床面前,在疾病面前,最真实的接触疾病,认识疾病,认真的给病人做体格检查,这样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会记忆犹新。

职业道德:重视培养医学生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奉献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以经济效益为依据,医生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上医院对违反医德的行为惩处不严,施之过宽,使得医疗工作中谋私和混乱现象禁而不止,少数医务人员不讲医德原则,给患者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更有甚者,收取红包,见利忘义[4],严重影响社会的医疗秩序。

促进社会的不良风气的发展。所以在见习,实习阶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生誓言牢记心中,在心里应该有杆秤,决心出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与荣誉,救死扶伤,决心为医学事业奉献终生,记住永远不要触犯法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合格的好医生。

展望

要发在医学类专门期刊上,可以直接与此类期刊联系,他们也乐于与你交流,可能需要交一些版面费。但是要注意其期刊是否正式刊号。影响大的期刊可能费用高点,一般的或者低点。

论文分类1 按科技文章的写作目的和作用一般可分为:1.1 学术类:1.11 科技论文 (也称科学论文或学术论文)1.12 学位论文 (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论文)1.13 科技报告 (可行性、开题、进展、实验、考察 )1.14 专题研究、研究简报和快报1.15 综述与评论2 按科技论文发挥作用可分为:2.1 理论型论文2.2 技术型论文2.3 学位论文3 按研究的方式和论述的内容可分为:3.1 实(试)验研究报告3.2 理论推导3.3 理论分析3.4 设计计算3.5 专题论述3.6 综合论述2、云医学写作要求和特点2.1 学术论文2.11中国国标GB7713─87所指的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2.12 学术论文不同于实验报告、阶段报告和工作总结,而应对实验工作素材有整理和提高,要形成论点。实验报告和工作总结多属于如实地汇报实验工作经过,可以没有创新成果和见解,可以模仿和重复前人必要的结果,可以不作判断和推理,不形成论点。学术论文的内容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新,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2.2科技报告2.21国际标准ISO 5966─1982给出的科技报告的定义是: 科技报告是记述科学技术研究进展或结果的文件,或是陈述科学技术问题现状的文件。科技报告按类型可分为报告(report)、札记(note)、论文(paper)、备忘录(memo)和通报(bulletin)等5种。从内容可分为可行性报告、开题报告、进展报告、考察报告、实验报告等。2.22 同学术论文比较而言,科技报告是实验、考察、调查结果的如实记录,侧重于报告科技工作的过程、方法和说明有关情况。不论结果如何,是经验或教训都可以写入报告。而学术论文则要求有见解或理论升华。科技报告有时是向有关部门报告科研工作进展的一种文件。科技报告作为内部的科研记录,内容具体,一般不公开发表,保密性强于学术论文。2.23 科技实验报告是描述、记录某项科研课题实验过程和结果的一种报告。实验报告有两种:一种是理工科大学生为验证某定理或其结论所进行实验而撰写的实验报告。其实验步骤和方法是事先拟定的,是重复前人的实验。另一种是创新型实验报告。它是研究者自己设计,从过程到结果都是新的实验,要求有所发现、发明和创造。2.24 与学术论文比较而言,实验报告的侧重点是介绍实验过程中的新发现,不要求在理论上进行细致的论证。实验报告的主要表达方式是说明,要求说明准确,言之有序。但不是全部科研工作及其实验过程和观察结果都要写出或可以写出学术论文。2.3学位论文2.31国家标准GB 7713─87对学位论文的定义是:“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分为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三种。2.32 学位论文不同于一般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为说明作者的知识程度和研究能力,一般都较详细的介绍自己论题的研究历史和现状、研究方法和过程等。而一般学术论文则大多开门见山,直切主题,把论题的背景等以注解或参考文献的方式列出。学位论文中一些具体的计算或实验等过程都较详细,而学术论文只需给出计算或实验的主要过程和结果即可。学位论文比较强调文章的系统性,而学术论文是为公布研究成果,强调文章的学术性和应用价值。2.4学士学位论文2.41学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应能体现作者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士论文的篇幅一般为0.6~2万字。学士学位论文是对选定的论题所涉及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取舍、提高,进而形成自己的论点,做到中心论点明确,论据充实,论证严密。学位论文写作时还可以借鉴前人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至重复前人的研究工作,但应具有自己的结论或见解。学士学位论文格式一般按学术论文格式写作。学士论文的选题可从如下方面考虑:2.411 可选择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内容为题(对一些定理、命题给出新的证明、解释;通过实验和调查研究发现一些新的规律和结果。这类选题难度较大)。2.412 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发展、提高的角度选题(对已发表的论文或教课书上的一些结论、结果做一些订正、改进、推广、深化和提高等工作)。2.413 采用“移植”方法选题(运用不同学科的理论、研究思想、方法、实验技术去解决另一学科的有关问题)。2.42 进行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作为论文的选题。2.43 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论文的选题。2.44 对有关学科、领域或研究专题等进行综述、评述作为论文选题。2.5硕士学位论文2.5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明确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具有自己的新见解,有一定的工作量。可见硕士学位论文只要求在某方面有改进、革新,即有新见解。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受限制。但下列内容的论文,不能算有新见解,不能作为硕士学位论文。2.511 只解决实际问题而没有理论分析;2.512 仅用计算机计算,而没有实践证明和没有理论意义;2.513 对于实验工作量比较大,但只探索了实验全过程,做了一个实验总结而未得出肯定的结论;2.514 重复前人的实验或自己设计工作量不大的实验,得出的结论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只做过少量几个实验,又没有重复性和再现性,就匆忙提出一些见解和推论的;2.515 资料综述性文章。2.6博士学位论文2.61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和创造性。博士学位论文应是一本独立的著作,自成体系。有本课题研究历史与现状、预备知识、实验设计与装备、理论分析与计算、经济效益与实例、遗留问题与前景、参考文献与附录等,形成一个体系。博士学位论文的创造性从以下几条来衡量: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建立新理论。设计实验技术上的新创造、新突破。提出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理论,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工程关键问题。博士学位论文的结构是书的章节形式,每章节的写作均可按一般学术论文的格式写作。博士学位论文的摘要一般不要超过6000字。美国学者A.D.罗伯特认为博士学位论文应将自己的原始资料(不管是否发表),都收编进去,博士学位论文是对多年研究和所著论文的总结和评论。2.62 专题研究论文专题研究是指对某专项课题的研究。专题研究论文是对其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成果所作的理论分析和总结。专题研究论文与科技报告和学术论文有所不同。科技报告侧重过程记录;学术论文主要体现创造性成果和理论性、学术性。可以通俗地说,专题研究论文介于二者之间。2.63 简报由于版面字数等的限制,有些专题研究论文常以研究简报(研究快报和研究通讯)的形式发表。研究简报主要展现作者的观点和独到的研究方法。其篇幅以2500-3000字为限。可以写研究简报的情况有:1.重要科研项目的阶段总结或小结(有新发现); 2.某些方面有突破的成果;3. 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包括技术或工艺上取得突破,经济效益好。快报类科技期刊只收研究简报类文章。2.64 综述和评论综述是以当代某领域科学技术成果为对象,通过对广泛的国内外资料的鉴别、整理、重新汇编组合,并反映自己见解观点的文章。其目的是使读者在短期内了解某问题的历史、现状、存在问题、最新成果以及发展方向等。评论是在综述基础上进行分析、推断、评论、预测未来和提出建议的文章。一般来说综述和评论合为一体写作,只“综”不“评”的文章多不受欢迎。综述和评论可以节约科技工作者查阅专业文献时间,了解动态,提供文献线索,从而帮助选择科研方向,寻找科研课题等。2.65 设计计算它一般指为解决某些工程问题、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而进行的计算机程序设计;某些系统、工程方案、机构、产品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和优化设计,以及某些过程的计算机模拟;某些产品(包括整机、部件或零件)或物质(材料、原料等)的设计或调制或配制等。这类论文相对要“新”;数学模型的建立和参数的选择要合理;编制的程序能正常运行;计算结果要合理、准确;设计的产品或调、配制的物质要经试验证实或生产、使用考核。2.66 理论分析这类论文主要是对新的设想、原理、模型、材料、工艺、样品等进行理论分析,对已有的理论分析加以完善、补充或修改。其论证分析要严谨,数学运算要正确,资料数据要可靠,结论要准确并且需要经过实(试)验验证。2.67 理论推导这类论文主要是对提出的新的假说通过数学推导和逻辑推理,从而得到新的理论,包括定义、定律和法则。其写作要求是:数学推导要科学、准确,逻辑推理要严密,准确使用定义和概念,结论要力求无懈可击。2.7 按医学期刊常用格式分类一般医学刊物中刊用的文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述评、论著(论著摘要、实验研究、诊断技术等),病(例)现报告,临床病(例)理讨论、学术交流、综述、专题笔谈、经验介绍、讲座、简讯等。

首选先要准确自己要发表的期刊要求,省级,国家级,科核,北核,不同期刊审稿要求不同,尤其是医学类期刊,对作者的研究方向,工作单位等级,有的甚至需要挂省级课题才可以,总之越是含金量搞得期刊要求越高,其次一定要在投稿前去收录网站看清楚这本期刊的具体征稿要求,比如一本期刊要求作者最少是省级单位,结果你说市级单位,那肯定怎么投也投不进去的,核心期刊每过几年就要评选一次,所以也要做好工作,其次是出刊时间,很多地方晋升职称都有目录,一类二类,一级二级,或者是自己规定的省级 国家级,可是国家级,一定要把规则搞懂然后就是提前一年准备,核心要更早,因为被列入目录的期刊大家都发,肯定稿件排的靠后,其次有的期刊要求提高病例数,或者伦理委员批号,发表期刊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各省承认的,各省政策,收录网站,期刊不能超过不是页,林林总总非专业人士很难入门,还会有很多中介钱或者给你发一些不承认的非法刊物,增刊,副刊之类的,也有收了钱直接消失的,所以如果是通过投稿建议首选稳妥的操作的不要谈便宜,在稳妥的基础上比价格,一定要找正规的,有营业执照的,各省政策不同,可以联系我告诉具体省份

保险类论文发

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通说认为是指保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判断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时,我们首先要确定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有哪些,然后根据这些原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事故来确定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在引起损害结果的原因唯一的情况下,如该原因属于保险事故,保险责任即告成立,这是保险法中最为简单和基础的一种情况。然而,引起某种损害后果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何判断这些原因中的哪些属于保险法所要求的原因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棘手问题。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能否成立,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都依赖于这种因果关系的判断。 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在保险法上无疑有一定的适用性。然而保险法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部门法,有其特殊之处,在适用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时必然要作一些修正。在财产保险中,因果关系是指保险事故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一旦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由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人即应承担保险责任,此时,可将之称之为责任成立上的因果关系。只是这里所谓的“责任”与民事责任所称的“责任”含义不同,它是指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应当承担的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而不具有法律制裁的意味。而保险人所应补偿的损害的范围,通常是由保险合同或保险法条规定的,保险人并不承担全部赔偿的义务,这与民法的理念有差别。 就人身保险而言,它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和死亡为保险事故,就被保险人的生存这一保险事故而言,它只是一种事实状态,是一种正常的状态,与损害无关,谈不上因果关系的问题;就被保险人死亡这一保险事故而言,它本身即是一种损害,与财产保险中所称的保险事故含义不同。我们在谈论人寿保险中死亡保险的因果关系时,更多的是说死亡原因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保险事故内部所存在的因果关系,这与财产保险中的因果关系的含义是不同的。而且,死亡保险中的这种因果关系的讨论一般是无意义的,只要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即应承担保险责任,因果关系一般不影响保险责任的成立,这与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的特点也是一致的。但若被保险人的死亡是由其违法犯罪行为或在一定期限内的自杀行为引起时,或人寿保险合同中约定有除外危险,或有扩大给付范围、附加放弃保费、残废给付、双重给付等条款时,也要考虑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健康保险的保险事故可分为疾病、分娩、因疾病、分娩所致的死亡等。分娩的情形类似于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疾病的情形类似于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都不必考虑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而就因疾病、分娩所致之死亡的情形而言,需考虑责任成立之因果关系,但它是存在于保险事故中的因果关系。意外伤害保险与前两种保险不同,其保险事故是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残疾或死亡,此时须考虑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即意外事故和伤害、残疾、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问题。就整个人身保险而言,谈论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也是无意义的,一个原因同财产保险,另一个原因则是由人身保险的储蓄性质决定的在判断保险法的因果关系时,须先进行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判断,此时,应采“若无,则不”的判断标准,必要时可采用实质要素规则进行补充。但在复杂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采必要条件说会不当地扩大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故需进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断。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法主要采用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其含义是指“某一结果发生的条件,于结果发生时依一般的观点,显然适当地以非不重要的方式提升该结果客观发生的可能性者,即为适当的发生原因。” 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是个颇为复杂的问题,与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不同的是,它主要表现为责任成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并且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在人身保险中只是偶尔适用,而且其含义与在财产保险中的也不尽相同。总之,我们应当正确判断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以期发挥保险法分散风险、弥补损失的功能,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维持经济秩序的平稳发展。 如果不行在 上找,找几个摘抄一下就行了,至于摘要,自己找几本相关教材,编上去就行了

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以及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形成,全社会对保险的内在需求日益扩大,保险产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篇1 浅析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状况 一、引言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它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提供收汇保障、风险管理和融资支持为方式,支持本国企业开展出口贸易、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等经济活动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措施。由于它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融入保险这一市场化操作过程之中,因而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所允许,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企业能够采纳灵活的结算方式,接受银行信用方式之外的商业信用方式(如D/P,D/A,OA等)。使企业给予其买家更低的交易成本,从而在竞争中最大程度抓住贸易机会,提高销售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二)提升债权信用等级,获得融资便利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企业应收账款来自国外进口商的风险,从而变应收账款为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比较高的资产,成为出口企业融资时对银行的一项有价值的“抵押品”,因此银行可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应收账款风险 借助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防范风险,可以获得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四)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二、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以对相关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而且当由于对方恶意或非恶意的拖欠,而应收账款难以追回的时候,出口商往往毫无办法。而作为专业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他们与世界各地众多律师及债务追讨公司经常保持紧密联系,在解决付款困难方面经验丰富,可以协助出口企业解决买家拖欠款项的问题并提供建议和措施以防止及减轻损失。 由于以上的原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状况下,投保后厂商的供给将会增加,供给曲线将会向右旋转,改变了出口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也改变了市场中的福利状况。 社会总福利因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而增加,这也是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原因之一。 三、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仍然采用“统保”方式,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所有的业务都要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而国际上通行的方式则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国家的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推出适合不同出口商品和企业的保险产品,改革承保方式,废除“统保”,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性投保。 (二)降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费率 保险费偏高是出口信用保险不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保险公司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合理下调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率,达到企业可以接受的水平。 (三)国家应当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等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而陷入衰退,失业率上升,消费需求急剧萎缩,各国纷纷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使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作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的中国受此影响最深,国内出口企业状况大不如前。为了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国家有必要减轻出口企业的负担,巩固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出口企业风险,为企业提供融资保障,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促进出口的效果。为此,国家应当大力支持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提高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拓宽承保面,增强出口信用保险的分散风险功能,以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篇2 浅析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 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其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制度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创新在逐步的建立,通过人力资源的不断整合,将得到的人力资源融合到集体中,在不断开发工作人员潜力的基础上鼓励和保持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集体的忠诚度,而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是重点工作,在企业的经营和社会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意义 人力资源的发展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就要从企业主体?D?D员工的角度出发,重视企业员工的利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使其得到相应的保障,才会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热情,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同时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因人力资源的优化而奠定良好的基础[1]。 二、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社会保险的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企业在意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从根本上对其管理采取科学规范的措施,但是企业无法将激励政策与绩效考评有效地结合,降低了社会保险的投入率,并时有缴费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发生。目前有些企业盲目追求人力资源的节省,降低用人成本,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险的管理常识和管理手段,进而影响了企业中社会保险的管理质量。 (二)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很多企业没有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全面分析和判断,所以针对社会保险的合理制定也就无从下手,加之一些企业管理者错位的价值取向和管理方式,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考虑,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了员工的利益,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当有职员提出交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时,管理者也只是一味推脱。 (三)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高,缺乏相应的保障 目前经济发展、企业和企业员工三方的承担能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就企业来说,企业社会保险的支出总计26.9%,企业的负担随着投入较多的资本而变得繁重;就个人来说,个人缴纳费用总计10.5%,同样有较重的负担,社会保险对于稳定的职员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很多经常换工作的人员来说,社会保险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因此这类工作人员得不到相应的保障[2]。 三、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 (一)社会保险能够提高职员的工作效率 企业的工作人员是企业的主体,是很重要的资源,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绩效管理取决于公司职员的工作效率,由此分析,激发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是企业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对社会保险的制度进行有效设计,一定程度上就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之不断鼓励员工,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可见社会保险制度是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的保障,激发了工作热情,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而努力工作,进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转变需要有社会保障的支持,社会保险是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可见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险有着密切的联系,相辅相成、互相带动。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在年轻的时候会因没有养老保险而有所担忧,在工作和生活中考虑到未来没有相应的保障而变得没有安全感,可见养老保险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困扰,为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这样年迈时,会有自己的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与其他同龄人不会有很大差距,更不会为子女带来负担,从而提高自己晚年生活的幸福感。 (二)社会保险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 当前很多企业不为职员交纳社会保险,这样从承担风险的角度看,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样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会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很多企业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为了不从公司员工的角度考虑,常常是转正后才开始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这样不仅不会有效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一旦有意外事故的发生,企业将承担更大的资金压力,是不小的损失。因此要想真正实现企业用人成本的降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最为有效的途径[3]。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文章从社会保险的价值意义着眼,对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了分析,并阐述了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企业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员工的主观因素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员工的福利制度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和发展,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实现企业盈利目标的双赢。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方面的论文 2. 有关保险论文精选 3.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4.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5. 有关保险论文范文

保险法是约束,规范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一种标准法律,它的存在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关系。这其中重要的原则就是诚信,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是保险的生命线。保险法中的这种最大诚信原则,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和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之所以这样强调诚信原则,因为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特殊性。第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具有不确定性。第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 第三,保险的行业特性是资金流动性强。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具有说明告知义务。例如, 2000年4月,某公司40岁的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0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被保险人投保之前患有严重疾病并接受过住院及手术治疗,但因家属和医师的善意隐瞒,被保险人并不清楚自己患有何种疾病,导致在投保时未予告知。仔细推敲这种特殊情况,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量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种疾病。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的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做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请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对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诚信是威胁保险业生存乃至政府诚信和社会诚信的重要因素,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原则,保险诚信首先要求保险人做到最大诚信,最大诚信是保险人的道德准则;同样诚信也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要建立保险当事方的互信机制,促成良性互动。从我国保险业经营的现状来看,众多现实让人觉得保险诚信不容乐观,如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或赔,保险人在经营与理赔方面的不诚信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在我国部分保险企业和员工的保险诚信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形象和健康发展。可以说,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和壮大,重要的不是保险产品的创新,而是保险的不诚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现在保险行业的信誉度很差,有些人甚至将保险营销和传销等同起来,如果不提升保险业的诚信,整个行业的生存根基将会受到摧蚀,保险本身将不复存在。诚信也不是绝对的,只要双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的起自己,也对的起他人,为了社会,不再自私,其实很简单做到的。因此,建立保险各方当事人的互信机制,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显得格外重要。加大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力度,早日消除保险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让保险相关信息在参与保险的各方间对称地进行传播,揭开保险神秘的面纱,让他真实地走进平常百姓家。 保险法是约束,规范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一种标准法律,它的存在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关系。这其中重要的原则就是诚信,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是保险的生命线。保险法中的这种最大诚信原则,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和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之所以这样强调诚信原则,因为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特殊性。第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具有不确定性。第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 第三,保险的行业特性是资金流动性强。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当事人具有说明告知义务。例如, 2000年4月,某公司40岁的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0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被保险人投保之前患有严重疾病并接受过住院及手术治疗,但因家属和医师的善意隐瞒,被保险人并不清楚自己患有何种疾病,导致在投保时未予告知。仔细推敲这种特殊情况,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量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种疾病。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的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做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请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对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诚信是威胁保险业生存乃至政府诚信和社会诚信的重要因素,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原则,保险诚信首先要求保险人做到最大诚信,最大诚信是保险人的道德准则;同样诚信也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要建立保险当事方的互信机制,促成良性互动。从我国保险业经营的现状来看,众多现实让人觉得保险诚信不容乐观,如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或赔,保险人在经营与理赔方面的不诚信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在我国部分保险企业和员工的保险诚信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形象和健康发展。可以说,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和壮大,重要的不是保险产品的创新,而是保险的不诚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现在保险行业的信誉度很差,有些人甚至将保险营销和传销等同起来,如果不提升保险业的诚信,整个行业的生存根基将会受到摧蚀,保险本身将不复存在。诚信也不是绝对的,只要双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的起自己,也对的起他人,为了社会,不再自私,其实很简单做到的。因此,建立保险各方当事人的互信机制,促进双方的良性互动显得格外重要。加大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力度,早日消除保险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让保险相关信息在参与保险的各方间对称地进行传播,揭开保险神秘的面纱,让他真实地走进平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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