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江苏卫生职称论文要求

发布时间:2024-07-06 13:23:54

江苏卫生职称论文要求

2015江苏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原件扫描件,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所提交的每篇论文为一个PDF文件,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结果截图、杂志扫描件、原始资料一览表组成。 1、查询结果截图:每篇送审论文(申报社区资格除外)应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2、杂志扫描件:每篇送审论文扫描件必须包含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论文内容应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3、原始资料一览表: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答案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下发的卫生类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一)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卫生职称考试、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卫生职称考试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

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专业标准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与能力提供材料,本人填写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应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

申报人员应按卫生类资格条件附录规定,提交病案或专题报告。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须提供住院病案。

对申报麻醉专业的,除提供2份专题报告外,还需提供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专题报告须提交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来源。高评委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病案或报告的水平进行评价,必要时对病案或专题报告引用的原始资料来源进行抽审。

(三)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

(四)论文、著作要求

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ISSN"和"CN"期刊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搜索查询,其结果中出版物名称、刊号、出版地等信息与送审论文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一致,

该出版物则为具有合法刊号的刊物,如没有查询结果或与核查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不一致的,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除外),不得计入送审论文的篇数。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

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

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2022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条件:

1、根据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有关要求,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2、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3、根据《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从2020年起,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在站博士后,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专业应与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致,另选专业报考的应符合《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申报评审“非社区”专业考核合格标准为60分;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而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考核的,合格标准为55分。

2020年、2021年、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可申报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达合格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2〕8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南京、无锡和在宁省直考点延期考试人员可先网上申报,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进行资格审核。

一、申报评审条件 原则上按省职称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主任、副主任,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03〕2号)执行,并对近年来明确的申报评审条件作如下汇总。 (一)适用范围要求 1、申报评审医、药、护、技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或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2、申报评审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所)、医务室,监狱、农垦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具体适用范围由各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会同基层卫生处、医政处共同把关。 3、退休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执行。 (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卫生高级资格申报评审。 2、申报人员应提交聘任现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年限较长的,提交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2、申报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申报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证书。 3、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后学历获得境外临床专业类哲学博(硕)士学位,且所学课程与临床工作相关,其博(硕)士学位可作为报考卫生高级专业资格的学历依据。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晋升临床医学检验诊断类专业,须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5、对2008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施行之前入学,参加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申报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6、申报药学类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学历(学位),如初始学历为药学或中药学,后学历为药理学、药物制剂、中药制剂、应用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专业的,可作为申报药学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7、申报医技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2008年之后入学并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 8、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的低一级资格,今年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从2017年起,需通过职称外语考试方可申报。 9、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专业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对于受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兼聘管理等岗位的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其卫生专业技术业务工作量可酌情减轻。 2、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网上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3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5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5份);以博士学位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2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0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0份)。所填病案一般应涵盖任期内不同年度,且是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本专业病种,内科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主治(诊),手术、麻醉、诊断的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为第一责任人。系统将随机抽取3个住院号,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应将抽取的3份病案按要求上传。 3、不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以及药、技、卫管专业申报人员(不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提交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和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2份。 4、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均须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2份。 5、每篇专题报告或业务报告应附5份与报告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如操作或或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其中放射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图文报告;麻醉专业提交麻醉记录单;药学类专业提交药学服务(如药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药评估、用药规范、药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药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 6、从2016年起,专题报告和业务报告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30%。 7、申报护理专业人员在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护理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在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六)论文、著作要求 1、送审论文应是本专业论文,并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正规期刊(包括连续型电子期刊)。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送审论文。 2、原始资料来源为病案的送审论文,网上填写原始病案一览表,由系统随机抽取5个住院号(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申报人员应上传相应住院病案首页。 3、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4、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5、从2016年起,送审论文、著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6、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七)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精神执行。 (八)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精神执行。从2016年起,对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九)破格条件要求 1、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2、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3、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副高资格(不含硕士、博士),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4、专科学历申报副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评审条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或二等奖第1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以获奖成果或科研课题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的,其内容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其中科研课题须同时提交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 (十)其他要求 1、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必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2、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内同类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调入我省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卫生高级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2001年6月12日以后,取得省外颁发的地方卫生中级资格证书人员需通过国家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4、从非卫生系列平转到卫生系列的,须具有低一级卫生资格,且卫生资格须聘任满3年。卫生资格之间平转,原则上应取得申报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并聘任在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5、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评审专业 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10个(附后)。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对未列入的专业,由申报人员选择相近专业申报。 (一)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其执业范围须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聘用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卫生管理专业。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一)2015年省卫生高评委会确定的合格标准:各专业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含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而考核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的,合格分数为55分。2015年4月18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符合上述标准的,可作为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未达上述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2016年4月16—17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成绩,作为申报评审2016年卫生高级资格的要素之一。具体合格标准由本年度省卫生高评委会评审时确定。申报人员可参照2015年省卫生高评委会确定的标准酌情申报。 (三)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6〕3号)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四、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医政﹝2015﹞35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按照规定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本着积极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2017年底前,下列人员可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对曾在卫生院(所)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的,可视同已完成基层服务的时间。 (二)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补充意见》(苏卫办医〔2012〕58号)规定的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部门审核并出具的《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 目前因公正在国外学习无法到基层服务的及2015年部队转业、机关分流、外省引进等未能及时到基层服务的申报人员,可先评审,评审通过后完成规定服务时间单位方可聘任。 五、卫生管理专业申报评审要求 (一)卫生管理专业套用研究系列的资格名称。 (二)晋升人员应提供卫生管理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平转人员应具有卫生(医、药、护、技)专业资格,且取得卫生管理类专业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学位)。非国民教育的党校(行政学院)学历不作为申报的学历依据。 (三)从事卫生管理工作且具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平转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 (四)晋升人员须聘任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其中平转后晋升的人员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通过卫生管理组评审获得的卫生类资格,可以视为晋升卫生管理资格的低一级资格。 六、申报程序、时间和材料要求 2016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计生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8月19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8月19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病案、专题报告、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附件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服务等材料进行核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单位公示(7天)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系统提交页面导出《2016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8月26日) 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市级及以上单位申报人员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或先评后考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5、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6、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不需服务或视同下基层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7、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8、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省辖市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 各省辖市申报材料应经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试点省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五)省级终审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后,提交高评委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网上填报的环境,并帮助解决在网上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江苏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一)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二)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三)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正高论文著作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①出书2本,任副主编,字数不少于20万字,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②出书一本,任主编,字数不少于20万字,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发核心期刊③发3篇统计源期刊

④发6篇论文,其中2篇核心期刊,4篇省级以上期刊。

2023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第一是获取本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或学位,聘请任职中级资格满 5年。

第二是获取本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聘请任职中级资格满6年。

第三是担任主治(管)医师这个时间段,平均每一年参与本专业工作时间很多于40周,并且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要求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大专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本科毕业或者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大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很多于七年。

2、医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很多于五年。

3、获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很多于四年。

4、获取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很多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江苏职称论文要求

2015年江苏卫生系列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2015年申报人员在网上提交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申报要求继续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4〕16号)执行,并作如下补充: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三)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申报社区护理专业的人员,应提交2份反映本人解决本专业较为复杂问题的专题报告。 (五)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31日。 申报程序、时间要求 2015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为主,纸质材料为辅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计生与人社行政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至8月28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同时上报相应纸质申报材料。8月28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 ) 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二)单位公示(7天)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系统提交页面导出《2015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至9月2日) 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进行确认。市级及以上单位申报人员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四)省辖市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 各省辖市申报材料应经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试点省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各省辖市于2015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省太湖康复医院,省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省级终审。   《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3〕22号)(节选) 二、论文、著作要求 1、每篇送审论文(申报社区资格除外)应附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打印“媒体名录查询详细”)。 2、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供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3、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4、对已到乡镇卫生院服务满1年的城市医生申报副高资格,在提交的规定论文篇数内,可提供1篇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5、申报副高资格,如仅提供1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须撰写10万字以上。

6、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送审论文。

7、申报社区副高资格,应提供市级(含)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在医学类或相关专业期刊(标有“ISSN”和“CN”)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申报社区副高资格的送审论文。

8、申报正高资格所提供的论文,不硬性规定出自核心期刊或中国统计源期刊。 9、从2015年起,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临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一般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论文依据。明年原则上可在规定篇数内提交一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 三、破格条件要求

1、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2、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3、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副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4、专科学历申报副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评审条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或二等奖第1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以获奖成果或科研课题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的,其内容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同时提交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高评委专家对科研课题的专业水平进行评价。

四、卫生管理和医学工程专业申报评审要求 (一)卫生管理专业套用研究系列的资格名称,医学工程专业采用工程系列的资格名称。卫生管理专业参照卫生资格条件申报评审,评审时注重卫生管理的水平、能力和业绩;医学工程专业参照工程系列的资格条件申报评审。

(二)管理类、法律类、卫生类等专业学历(学位)可申报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非国民教育的党校学历不作为申报的学历依据。

(三)晋升卫生管理和医学工程专业高级资格须具有申报资格的低一级资格,并从事卫生管理或医学工程专业工作。 (四)具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可从现岗位直接平转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 (五)通过卫生管理组评审获得的卫生类资格,以及通过医学工程类评审获得的主管技师资格,申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可以视为具有申报现资格的低一级资格。 (六)申报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的,提交论文应为本专业论文。平转人员提交规定篇数论文中,至少应有1篇为本专业论文。   江苏省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节选) 苏职称〔2003〕2号 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

第九条  论文、着作要求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期间,出版、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着作、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

(二)出版本专业专着(主编、副主编)2部以上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着(20万字以上)1部。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

第九条  论文、着作要求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后,出版、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着作、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二)出版本专业 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着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江苏省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试行)(节选) 苏职称〔2003〕2号

社区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     第九条 论文、着作要求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学术、应用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并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出版本专业着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

第九条  论文、着作要求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出版本专业着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江苏省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获博士学位满6个月即可申报中级职称;

2、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满3年;

3、获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且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满4年;

4、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满4年,目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本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满4年。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1、工作业绩。申报中级职称需要提供业绩材料,用以证明自己真的有从事申报专业的相关工作,同时也是证

明自己有能力胜任中级工程师资格。

2、职称论文。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通常需要发表2篇论文,且2篇论文要发表在职称文件通知的刊物上,一般

发布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是不予认可的。

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5.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6.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江苏省高级职称论文要求几年内的我看到:通知:部分论文考试取消、条件放宽。查阅各省最新职称政策可搜:全国论文办郑州郑密路20号(简称、统称,搜索可查各省全部政策,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全国职称办郑州郑密路20号、高级职称郑州郑密路全国办、全国论文办郑州郑密路18号(17年原名)、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农经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师)论文(论文选题、论文范文、论文辅导、报考条件、评审条件、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等。★即搜: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搜: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详搜:中国职称大学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郑州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郑州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郑州高级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20号全国办、河南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河南高级会计师(农经师、审计师、统计师、政工师、工程师、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学院郑州郑密路20号全国办。

一、行业不同,要求也不同。比如,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要求,差别很大。二、一般来说,中级要求不高,但至少要有一篇论文,或专利、技术革新等。三、就论文而言,一般要求是期刊发表的才算数,且,期刊种类与申报的专业职称要相匹配。

卫生职称论文要求

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提供论文要求 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论文要求: A.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及学术会议上交流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或第二作者论文至少2篇。 B.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第一作者论文会综述至少1篇论文客服QQ,81995535。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要求: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1)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或省(市)级及以上医学专业学术年会上大会宣读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2)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要求: (1)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副高级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3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并且在全国或国际医学专业学术年会上大会宣读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2)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任副高级期间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3篇。 破格条件-论文或者学术成果要求:医 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整理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课题额定人员,获天津市卫生局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及别奖励至少1项医师别奖励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天津市卫生局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天津市卫生局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其技术达到天津市水平,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第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论.文.客.服.QQ,81995535; 6.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的课题额定人员。 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1、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天津市卫局科进步二等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论.文.客.服.QQ,81995535,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第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

2015江苏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原件扫描件,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所提交的每篇论文为一个PDF文件,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结果截图、杂志扫描件、原始资料一览表组成。 1、查询结果截图:每篇送审论文(申报社区资格除外)应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2、杂志扫描件:每篇送审论文扫描件必须包含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论文内容应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 3、原始资料一览表:每篇送审论文应提交论文引用的临床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来源一览表。论文材料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是抽查的重点。 4、提交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