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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论文发表小说文案图片

发布时间:2024-07-01 0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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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名受人尊敬的大学法律教授和他学生。冈扎罗(阿尔贝托·阿曼饰演)29岁,从国外留学归来,进入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研读法律研究生。导师贝穆德教授(里卡杜·达林饰演)与冈扎罗的父亲私交颇受。冈扎罗是全班上最聪明的学生,但是想法过于激进,这一点与贝穆德教授的思想向左,但是眼中,和冈扎罗其实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冈扎罗为了研究自己的论文而开始调查那起凶杀案,但是教授渐渐怀疑,冈扎罗才是真正的凶手,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一手制造了这起案件。事情究竟会如何发展?影片改编自西语作家diegopaszkowski同名获奖小说,原著的文风偏意识流和心理分析,受到弗吉尼亚沃尔夫、乔伊斯等人的影响,被拿来同美国小说《美国精神病人》作类比。不过电影改编的版本更加商业,同时也更加粗粝和现实主义。影片以一场凶杀案开头。一名女性被残忍地奸杀。调查这起案件的有两位并非是警方的人。

【通俗文案类】

1、人应该懂得畏惧灾难,除非他们能从恐惧中汲取力量。

2、想要穷尽世间繁多的真理和秘密,必须奉献自己的全部。

3、能在年少时拥有坚定的梦想并为之奋斗,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唯有打磨自己,才能克服接连不断的困境。

4、只要心中有执念,便能继续走下去。

5、守护之心难能可贵,而仇恨亦可成为养料。

6、个人的力量无论多么强大,在战场上终究有限。

7、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想在变幻莫测的战场上生存,就必须拥有随机应变的能力。

8、人的命运终将由人来书写。

9、生与死本就是无限循环的一体两面,生通向死,死又带来新生,又何须为死亡讳言。

10、雏鸟终有一日要离开鸟巢。

11、时间可以让易逝的烟花在散尽之后还能留于人们心中,自然也可以让稳坐高天的星辰在不期之时陨落。

12、振袖旋刀舞,霜刃点冰华。

13、如风雅的雪鹤一般端庄高洁,但又像衔花扣窗的鸟儿一样善良亲切。

14、一方的兴盛,必将导致另一方的衰败。

15、人类的命运应由自己书写,无论是了却愁思的野鹤,还是恩怨未决的恶兽,都有朝向归处飞行的自由。

16、权力周围都是多方势力错综复杂,表象之下暗流涌动的地方。

17、哪怕台上刀光剑影,琴瑟齐鸣,也定将曲终人散。

18、云堇翘首企足,乐趣无穷,文能咏史颂德,武能趟马平乱。

19、战场不似舞台,没有提前写好的唱本。

20、与人生相比,一出戏的时间实在短暂,而在漫长的史记之中,凡人的一生也与戏曲无异。

21、风雨欲来的征兆,既可劝人规避,亦可引人向前。

22、最初的鸟儿是不会飞翔的,飞翔是他们勇敢跃入峡谷的奖励。

23、用自己的双脚丈量土地,将未知变为知识。

24、只要坚信自己的道路,就无所谓天气是晴是雨。

25、纵使古玩价值连城,给人的快乐不过刚拥有时的一瞬。

26、我等必将复起,古木已发新枝。

27、深山踏红叶,耳畔闻鹿鸣,我很喜欢枫叶,可惜,枫叶红时,总多离别。

28、终点并不意味着一切,在抵达终点之前,用眼睛,多多观察这个世界吧。

29、浮世景色百千年依旧,人之在世,却如白露与泡影。虚无。

30、劳逸结合是不错,但也别放松过头。

31、如果心中没有善恶的标尺,努力就会错了方向。

32、行看潮翻覆,做官云舒卷,请上凌霄处,览此绝云间。

33、见证者,为见证而来;铭记者,因铭记而生。

34、如果只想奔向终点,可能会浪费旅途上的机遇与感动。

35、走上高山,便会看到山间云烟;登上船只,便会望见海上迷雾。所以才要不时看看自己,身在何处,要拨开迷雾,看你的心。

36、我不担心什么祸从口出,因为蕴含在语言在的情感是不会人的。就算说错话被误会,用更多的话去化解就好,但如果什么都不说,对方就没办法了解你的心意,也就没有和你拉近关系的契机了。

37、正因为我们都是须臾之人,才更需要纪念须臾的美好。

38、感故人之恩,承旧友之情,追千古之意,环千秋之城。

39、心有所向,日复一日,必有精进。

40、天动万象山海化形荒地升星璀如烈阳。

41、一筷食二轮烹三餐尽欢四海扬名五味俱全六情通七仙贺八方飘香九霄得闻十分完满。

42、这无缘无故地攀比之心,是从何而来啊。

43、是宴席,就有结束的时候。以下来自须弥剧情

44、生命永远会有令人懊恼的事,但人是为了不留遗憾而活着。

45、命运永远只会给你看到表象,还是要靠自己走到结局。

46、万事万物都存在着相互联系,一切事物都可以指向命运。

47、一个人是很难承载太多秘密的,并且,也不用真的把过错当作永远无法见人的一面藏起来。

48、眼睛也会被欺,但是内心不会。

49、创作故事,重要的是留下钓钩,直接喂下鱼饵。

50、节日如果能为人类带来快乐,应该就有存在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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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奥斯汀

简·奥斯汀是先后创作出《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代表作品的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除此之外还创作出《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等作品,她的作品继承并发展了现实主义,同时还受到当时身为摄政王的乔治四世的痴迷,2013年还将她的头像印在了新版10英镑纸币上。

2.夏洛蒂·勃朗特

夏洛蒂·勃朗特是勃朗特三姐妹之一,虽然人们对于她的名字可能相对有些陌生,但肯定多多少少的看过或听过轰动文坛的长篇小说《简·爱》,这部小说就是她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根据个人生活经历就完成了《维莱特》《教师》两部作品。

3.赛珍珠

赛珍珠是在中国生活了近40年,将中文当成第一语言,将中国镇江成为中国故乡的美国著名作家,凭着描写农民生活的《大地》获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小说奖,也因此书获得了193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4.玛格丽特·杜拉斯

玛格丽特·杜拉斯这位毕业于巴黎大学的法国作家,是曾先后凭着《广告之恋》和《情人》获得法兰西学院戏剧大奖和龚古尔文学奖的法国著名作家和电影编导,在国内较为出名的《中国北方的情人》是作家中国的人去世后写下的故事,是《情人》之后的故事。

5.阿加莎·克里斯蒂

这位世界公认的推理小说女王,是以《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谋杀案》等为代表作品的世界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还曾被英国女王亲授侦探女王的桂冠,而这个塑造了侦探波罗人物形象的作家一生创作的作品,被翻译超103种语言,总销量突破20亿。

6.海伦·凯勒

提到海伦·凯勒,大家最先想到的会不会是在语文书中的《给我三天光明》,而这位丧失了听觉和视觉的美国现代女作家,还创作了《我的一生》《我感知的神奇世界》《走出世界》等作品,因其对盲哑团体做出的贡献,纽约市长还将每年的6月27日定为她的纪念日。

7.艾米莉·勃朗特

艾米莉·勃朗特是为人熟知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也是凭着一部《呼啸山庄》而奠定了在世界文学史上的不可动摇的地位的19世纪英国作家与诗人,这位仅活了30年的女作家一生仅创作了一部小说,另外还创作有近200首诗。

8.玛格丽特·米切尔

玛格丽特·米切尔这位于1937年获得美国普利策小说奖的现代著名女作家,就是一部小说《飘》让她闻名全球,也是这部书让她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不可动摇的地位,而这位共度过49年的一生的女作家并为留下太多的作品。

9.J.K.罗琳

这个创作出让众人耳熟能详的魔法世界的英国作家,她创作的《哈利·波特》系列7部小说,不仅被改编成电影,书籍还被翻译成67中文字在全球畅销,至今已经在全球发行4亿册,除了哈利波特外,还创作出《神奇动物在哪里》《杜鹃的呼唤》《蚕》等小说。

不建议翘课。

大学课程不仅仅有专业课,还会有许多的公共课程,每一堂课都有它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让作为学生的我们全面发展。

1、翘课会有可能导致挂科

课堂是我们获取知识最宝贵的来源,许许多多的知识都是具有连贯性的,老师讲课一般也都是从基础开始,翘课缺课会导致缺少了某一节课的知识点,从而导致后面的内容慢慢抽象,问题积累的越来越多,最终宣布考试无能为力,惨遭挂科。

2、翘课会上瘾

翘课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翘课是会上瘾的,当你翘水课没有被老师发现,成功几次后,积累的翘课经验越来越丰富。当学到比较难的专业课时,听又听不懂,心里的烦躁感与翘水课的快感开始起作用,那么就会想到翘专业课了,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说翘课是个不怀好意的小火苗,那么最好在他萌芽时就掐灭。

3、水课并不是一无所用

就像我大一没翘过音乐课,虽然我是学医的,但也了解一点乐理知识,在做视频踩点时就很有用;我也没翘过语文课,学到了一些文学鉴赏的知识,读一本书也会读的比较深。这些积累起来都会成为我们丰富的阅历,都是一笔较为可贵的财富。

这些水课教给我们的知识,不是为了让我们去应试,而是让我们可以全面发展。

4、翘课不划算

翘课心里会有负罪感,同时心里会不安,害怕老师点名发现自己逃课,翘课去干什么事情都会事倍功半。浪费了课堂时间却又一事无成,可悲可叹。

即便是有超强的自学能力,课后自学的效率肯定远不及课堂听课,最后自己要花几倍的时间补上那一节课的内容,倒不如好好听课来得划算。

课堂是获取知识最宝贵的来源,既来之则安之,珍惜课堂,及时当勉励。

我以我的血泪经历告诉你,不可以翘掉大学的水课。

虽然说水课看起来很水,不怎么需要听的样子,但是水课也是要考试的呀,你要是不听,直接翘掉了,那你期末复习会付出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卷也是一样)。开卷听起来好像就不用复习,不用听课,但其实你到考试会发现,这些题在讲哪些知识点你都不知道,你也不知道该在书上哪些地方找,更不知道要用什么知识来回答问题,到时候那就会后悔的。我当时也是水课没听,想着反正考试开卷,结果一上考场就傻了,我根本不知道该用哪些东西来支撑我的观点,最致命的是两套卷子,我抽到了难的那一套,到最后就拿了个低分,后悔死我了。

很多人,包括你的学长学姐是不是都告诉过你哪些老师水,哪些课水不需要听?然后你就把水课翘掉了?可是你上课就是为了考试吗?你上大学就是为了考高分吗?你要想想,你上完大学要做什么,要上班呐!就算你要考研,最终你还是要上班呐!那你是不是应该在大学这个重要阶段多学一些专业知识,培养一些专业能力呢?你的学校教务网是不是也希望你能达到这两个目标呢?那既然如此,你觉得你的学校会给你排没用的课吗?肯定不会对不对?所以啊,水课肯定是有水课的道理,它可能在考试很容易,但是能改变你一些常规的思维能力,能将你的思想提升一个阶段。你要知道,大学最重要的是学专业思维,而不是单单通过考试这么简单。作为大学生,你不应该有这些功利性的想法。

你觉得水课应该翘掉对不对?那你翘掉一次之后,你是不是节节课都翘掉了?然后呢?你是不是把专业课也翘掉了?这就是习惯呐!你长期翘课,你就会觉得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也没人管你,这样你就变懒了,你就不想去上课了,以后碰到专业课,你可能也不想去上,那这样你的大学就荒废了。你不要觉得我在夸大,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人,他不去上课,就每天在寝室里睡觉、打游戏,结果就是挂科、学业预警、重修,和无尽的悔恨。所以说。你对待一些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小事的态度,恰恰决定了你的习惯。你要是看不起一些小事,很有可能错过一些大事。

总之,大学的每一节课都非常重要,要是你不能重视课程,就算你竞赛奖拿到手软,你也不能称得上优秀,别人只会觉得你不踏实。

在人生的任何阶段都要认真学习,即使是大学的水课也不可以翘掉,要学会建立学习优势,带动自身的学习积极性,这也是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下面就一起来看一看大学生在大学如何认真学习吧!

在当前的双减政策下,没有周末寒暑假的学科补习班,更考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所谓的自主学习能力是指不依赖外力自愿自主自觉学习的习惯和能力,但很多学生却不知道怎么做,那就一起来看看以下三步叭!

培养学习能力首先就是要做到自主预习,在老师讲课的前一天,自己先预习一遍,看看能否看得懂学得会,带着问题去听课,会大大提高学习效率,第二要学会大量阅读,阅读理解能力是自主学习的基础,第三要学会写日志,逐步培养孩子做计划写总结的习惯,学会时间管理和目标管理!

木桶理论告诉我们限制一个人的发展往往是最短的那块板,按照此理论,乔布斯的情商不高,所以他应该去锻炼与人沟通,而不是沉迷于研发产品,博尔特的耐力通常都不行,所以应该花费大量时间提高体能,这其实是一种对天赋的谋杀!

同样在学习中,不要过于追求平衡发展,要学会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建立自己的优势,而短板可以通过寻求外部合作来解决,和同学相互帮助,自己的劣势学科可能正是他人的优势学科,当然自己的优势学科也可能是他人的劣势学科,扬长避短的同时也要学会取长补短!

听课时选择用康奈尔笔记,右侧笔记部分记录大标题、相对具体的小标题和例题,左边索引记录关键词,需要做到见索引能,下方思考部分记录感悟以及思考;每周总结网状思维导图,把每章大标题记录在中心位置,第二层扩展小标题,不断丰满对第三层、第四层的理解;在复习考试时记录心流笔记,心流笔记的重点是思维的连贯性,记笔记时也可以加入一些涂鸦作为辅助记忆!

构建学习系统,自我管理,刻意练习,持续有效的投入在有优势的领域上,才会逐渐建立优势,结合科目特点,根据个人习惯,掌握最有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学习的好习惯,久而久之,自然也就会热爱学习了!

从自身的特点出发,放大优点,建立自己的优势,只要建立了优势,就会带动学生其他方面的学习兴趣,让兴趣推动学习,才会让学习成为强项,要知道任何时候学习都应该是自愿完成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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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法医类的我也喜欢,手机不给力,我就给你推几部吧!《法医小妾》还不错的文,也比较新,主角是个挺聪明的人,HE《天朝女提刑》女主先是在山里救了男主,后来女扮男装当仵作,后来又一次遇到了男主,故事救渐渐开始了…《纳妾记》长篇小说,主角是男的,看题目就知道,女主众多,大部分是讲宦海沉浮…还不错拉《刑名师爷》穿越,这不用讲,总之很好就对了!《当法医穿越成仵作》这是一本眈美向的文,也很好。嗯…目前我就记得这些了,你先凑合着看吧

美国文学自其殖民地时期初具雏形至今已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变得日趋成熟。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简述美国自然文学 美国自然文学作为一个文学流派,虽然在传统上受到了欧洲浪漫主义的影响,但是,它产生于“新大陆”文明的美国,便自然有着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不可能有的特性。美国的自然文学是源于17世纪,奠基于19世纪,形成于当代的一种别具美国本土特色的文学流派。 自然文学 人与自然关系 生态意识 一、美国自然文学的概念 自然文学就其字面理解,无非是以自然为主题进行写作。但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却十分丰富。它是在美国特殊的自然和人文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文学。自然文学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的新颖和独特。从形式上看,它属于非小说的散文文学,主要以散文、日记等形式出现。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简而言之,美国的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体验。 美国自然文学的意义在于它的创新。在西方文明的传统中,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精神与物质、自我与环境、人与自然分隔开来,区别对待。而美国自然文学的发展动力则是要将精神与物质、自我与环境、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它由最初纯粹的自然史,到将文学揉进自然史;由早期的以探索自然与个人的思想行为为主的自然散记,到当代主张人类与自然共生存的自然文学。我们可以说,从美国自然文学的发展趋势中,我们看到了人类文明的进化过程。 二、美国自然文学的发展 自然文学作为一个概念产生于现代,可它却是在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有其历史渊源。 17世纪的约翰・史密斯的《新英格兰记》和威廉・布雷德福德的《普利茅斯开发史》都是以描述性的散文体写就,其语言清新简朴,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为日后的自然文学独特的文体奠定了基础。 18世纪的乔纳森・爱德华兹在他的《自传》和另一部《圣物的影像》中大胆地将内心的精神体验与外界的自然景物融为一体,以比喻的手法,表明上帝把整个物质世界造成了“精神世界的影子”。18世纪另一位有影响的人物威廉・巴特姆,被成为美国“第一位在欧美大陆的文学界获得声誉的人”。他的代表作《旅行笔记》不仅反映出作者作为一个自然之人的哲学思想,而且对欧洲的浪漫主义产生了影响。人们通常认为,自然散文只是到了18世纪末才成为一种独特文体,它以巴特姆的《旅行笔记》的问世,作为自己趋于成型的标志。 到了19世纪,随着诸如托马斯・科尔的《论美国风景的散文》、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论自然》等作品的问世,美国作家才开始把新大陆的风景作为文学和艺术的源泉。在此之前,美国的作家与艺术家往往是把目光投向欧洲大陆,去寻求文学艺术创作的文化根基。科尔在《散文》中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联络不是着眼于过去、现在和未来。如果说欧洲代表着文化,那么美国则代表着自然。生长在自然之国的美国人,应当从自然中寻求文化艺术的源泉。正是基于这种思想,科尔建立了美国哈德逊河画派,提出了“以大自然为画布”的宣言,吸引了一批被爱默生称为有着“新的眼光”的大自然的画家。后来,这个画派的作品与美国自然文学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 长期以来,爱默生的精神及其人文思想一直是美国文化及文学的研究重点。但是目前在国内,将“爱默生与自然”作为主题进行挖掘与探讨的人并不多。其实,无论从爱默生所信奉的超验主义及其著作,还是从其生活和日记中,都不难看出他对自然的特殊情感与密切联络。就爱默生的著作而言,他的第一部作品便是《论自然》。他改良了爱德华兹的观点,明确指出“自然是精神之象征”。 亨利・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曾于1985年在《美国遗产》杂志上所列的“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中位居榜首。他被视为美国文化的偶像,美国最有影响力的自然作家。他的精神被视为美国文化的遗产。而《瓦尔登湖》也成为众多梭罗追随者向往圣地和效仿的原型。人们通常把梭罗视为爱默生的“圣徒”。从二者在自然文学中的作用而言,他们有着相似的灵魂。从现代的眼光看,梭罗在美国自然文学中所起的作用似乎比爱默生更胜一筹。梭罗不仅把爱默生的理论付诸实践,而且比爱默生超前一步。他预见到工业文明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的观点。 美国自然文学在20世纪有了新的发展。20世纪之前的自然文学有着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其作者对自然持乐观进取的态度,希望从中寻求个性的解放,文化的根源和精神的升华,但是他们的思索与写作的着眼点仍限于自然与自我或自然与个人的思想行为范畴。只是到了20世纪,随着诸如约翰・巴勒斯、约翰・缪尔以及玛丽・奥斯汀等跨世纪自然文学作家的出现,自然文学才展开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前景。这时的自然文学开始展示的是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人类与生态的和谐。 从广度上,20世纪的自然文学已经不再局限于美国的东海岸,而是覆盖了几乎整个美国本土。随着奥斯汀、迪拉德和威廉斯等女作家的出现,原来以男人为主导的自然文学领域开始有了女性的声音。这种以不同的地域为背景,用不同的声音来描述自然的状况,使得美国自然文学形成了一种多维的组合,因此而显得多姿多彩,生动活泼。从深度而言,由于20世纪的自然文学作家大多掌握了自然科学和人类生态学的知识,他们无疑获得了比他们前辈更深刻的洞察力。奥尔多・利奥波德在威斯康星州一个被人遗弃的农场里,提出了“土地伦理”的概念,呼吁人们培养一种“生态良心”。爱德华・艾比在没有人烟的西部沙漠中,提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模式:对立――妥协――平衡。特里・T・威廉斯则在盐湖边,呼吁人们视荒野为一种情感,像热爱一个人那样去热爱荒野。在当代自然文学作家的心目中,人与自然已不再是“我和它”的关系,而是“我和你”的关系。他们认为已经没有一个单纯的自我,而只有与所生存的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自我,他们所信奉的已不再是“优胜劣汰”,而是“共生主义”。 三、总结 总之,自然文学是以文学的形式,唤起人们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的意识,激励人们去寻求一种高尚壮美的精神境界。在美学上,它展现了中自然清新、别具一格的审美取向。探索这一领域,将会像当初欧洲移民发现新大陆一样,令人在一个又一个新奇发现中激动不已。 参考文献: [1]亨利・纳什・史密斯.处女地[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 [2]安妮・迪拉德著.余幼珊译.溪畔天问[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Scott Slovic.Contemporary American Nature Writing.Tokyo:Fumikura Press,1993. [4]Don Scheese, Nature Writing.the Pastoral Impulse in America.New York:Twayne Publishers,1996. 篇2 试论美国文学中幻灭的美国梦 摘 要:“美国梦”是美国文学中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和第一次资本主义危机之后,大量文学作品紧扣文学作品中对"美国梦"这一主题开展全面的反省和批判。本文通过对《了不起的盖茨比》和《美国悲剧》的文字细读,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角度揭示了“美国梦”的腐朽和破灭。 关键词:美国梦; 美国悲剧; 幻灭 一、引言 研究美国文学,首先接触到的是美国梦---美国文学的主题问题。“美国梦”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广义的方面来讲,“美国梦”指的是作为“民主、平等、自由”的国家理想; 从狭义的方面来讲, 它指的是个人通过自我奋斗而获得成功的梦想。“美国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 从17世纪第一批移民登上美洲大陆之日起,赤贫的欧洲农民到这里后无须奋斗便可拥有一块自己的土地。南北战争后,机会一个个接踵而至,掀起全国性的疯狂,美国成了一个‘牛奶加蜜糖’的国度,大批做着‘美国梦’的移民蜂拥而至。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美国梦形成的自然基础,《独立宣言》的颁布使美国梦有了思想基础。《独立宣言》规定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美国梦’的驱使下,美国迅速发展,特别是1848年加州的“淘金热”,引发了大规模的“西进运动”, “美国梦”得以进一步发展。正因为如此,在美国文学中,“美国梦”也就成了一个永恒的主题。 二、美国梦的幻灭 斯格特•菲茨杰拉德 F•ScottFitzgcrald,1895~1940 和西奥多•德莱塞 TheodoreDrEiser,1871~1945 都是伟大的美国作家。他们出生于美国不同的时期 ,身世背景截然不同 ,但是他们的代表作品都表现了一个相同的悲剧主题--- “美国梦”的腐朽和破灭。 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是20世纪 20年代“美国梦 ”幻灭的代表作。小说写了主人公盖茨比与苔西的爱情悲剧,深刻地揭示了美国20世纪20年代“美国梦”的幻灭。贫家子弟盖茨比在服役期间爱上了豪门之女苔西,苔西却不愿下嫁一无所有的盖茨比。 战后盖茨比对苔西难忘旧情, 通过非法买卖发了横财后与苔西重温旧情, 而苔西却仍无勇气放弃她已拥有的财富和地位。在一次车祸后, 为保护苔西, 盖茨比主动承担责任,而苔西的丈夫汤姆借死者丈夫之手谋杀了盖茨比, 然后与苔西一走了之。 盖茨比以毕生心血构筑的美好梦想, 就这样在严酷的现实面前破灭了。盖茨比的遭遇深刻地揭示了“美国梦”的幻灭。菲兹杰拉德借故事叙述人尼克之口, 把盖茨比的梦和美国早期移民的梦联络在一起, 追溯了美国梦的渊源。美国的早期移民憧憬依靠个人奋斗创造财富, 盖茨比把苔西视为自己的梦想的化身 ,也曾想以自己的努力重新赢得她。但社会的现实迫使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理想,盖茨比的发财之路说明了美国精神的腐败。 西奥多•德莱塞是美国 20 世纪前期最有成就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创作代表了美国现代文学的进步和光明。德莱塞的长篇小说《美国悲剧》对美国贫富对立的社会作了深刻的剖析。小说主人公克莱特出生在一个贫寒之家,他不甘心忍受困苦,离家自谋出路。资本主义社会污秽腐蚀 ,使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吃喝玩乐,对贫穷的母亲置之不理,为了和大资本家的女儿结婚,挤入上层社会,竟溺死了自己的情人洛蓓达。作品通过克莱特从追求、挣扎到堕落、毁灭的一生,指出了这一悲剧的根源所在,即以金钱为中心的美国现代生活对克莱特世界观的形成和生活道路的选择产生的决定性影响。而且,只要这种环境和这个制度不改变,克莱特的悲剧,同时也是美国社会的悲剧就将一代一代重复地继续下去。 三、破灭的“美国梦”的主题意蕴 这两部作品写作年代不同,写作风格迥异,但是主题却是惊人的相似,那就是“美国梦”的悲剧表现。 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了一个青年人的追求和幻灭。在西方文学史上,这是一个经常重复的主题但作者融入了自己对美国生活的深刻而冷静的体验,将它写成一部蕴意隽永的“美国梦”破灭的悲剧。盖茨比的追求也是很多美国人的企盼,小说最终为盖茨比送终 ,也是为他们的“美国梦”画上句号。西奥多•德莱塞的代表作《美国悲剧》是根据 1906 年切斯特•吉莱特谋杀格蕾丝•布朗的真实案件改编的。德莱塞进行提炼加工,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悲剧变成了一个国家的悲剧。他所涉及的既是一个悲剧人物 ,又是一种悲剧文明。德莱塞把克莱特作为由环境所造就,受环境逼迫,并为环境所毁灭的人物来进行塑造。他怀着怜悯的心情去探索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追求财富和地位的过程中,扭曲了自己的人性,而堕落成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的经历。《美国悲剧》采用了纯自然主义的创作手法,以尽量客观化的叙述和朴实的语言揭示了个人人生毁灭的悲剧,使作品成为一个完善的社会文字。它塑造了一个对金钱和地位充满向往的下层青年自我毁灭的悲剧,这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国家、一种文明的悲剧。 四、结语 纵观以上两部小说,虽然内容不尽相同,但是“美国梦”的主题却是不断发展的。盖茨比无论多么富有,依然不能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所接纳;而克莱特的个人悲剧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美国的悲剧。所 以,如果仅仅把追求财富和名利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且到达了非人病态的程度,这也深刻反映了资本主义 社会里“人的异化”的梦想早晚都要破灭,两位主人公悲剧性的结局也是不可避免的。除了菲茨杰拉德和德莱塞这两位作家 ,很多知名作家的创作也深受“美国梦”这个主题的影响,例如海明威和福克纳在作品中把人们对“美国梦”的失望引申为对美国这个国度的失望。 “美国梦”再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憧憬和奋斗的力量,它的美丽光环早已消失殆尽 。“美国梦”破灭的主题具有深刻的批判意义和审美价值。无论是两位作家本人还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们一生都在孜孜以求虚无缥缈的“美国梦”,一生都在追逐著能够体现自我身份和价值的财富、金钱和权力。残酷的现实促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物质奋斗和享乐主义的毁灭作用,表现出了带有悲剧性的时代幻灭感。 参考文献: [1]刘保瑞等译,《美国作家论 文学》〔M〕,北京:生活,读,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84; [2] 董衡巽等编,《美国现代小说家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3]F.S.Fitzgerald. The Great Gat *** y. For EignLanguage,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2. [4]TheodoreDr EIser. An American Tragedy. T. Y. Crowell pany Press, 1964.

在无数推理小说家中,不乏柯南道尔,爱伦坡,威尔基科林斯这样闪亮的明星,而阿加莎克里斯蒂,无疑也名列其中,她是为数不多的女推理小说家之一,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之一,殿堂级的大师之一。在她的摇笔杆生涯中,功丰伟绩不必多说,如今其作品在推理小说中也是赫赫有名的。而最有名的不为《东方快车谋杀案》,其翻拍的电影也是获得了奥斯卡大奖。(终极推荐)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中,她的写作功力丝毫不亚于她对于谋杀案的构思,她的作品文章构架很好,平衡力也强,也颇有戏剧性。阿加莎最善于描绘的东西莫过于两样,爱情和人性,她的作品涵盖小说的三大主题,生死爱,有时读这她的书仿佛读的不是侦探小说,没有血腥,只有爱情和人性。《无尽长夜》便是这样的作品,也是最具戏剧性的作品之一,但我不推荐入门就读这本,《无尽长夜》不能说是标准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可能可以归为悬疑小说这一类中,或许更恰当的说法是关于爱情和人性,而并非关于谋杀的文艺小说。关于爱情,除了《无尽长夜》,《柏馆》,《尼罗河上的惨案》《高尔夫球场谋杀案》《悬崖山庄奇案》《零时》也写得颇为透彻,而《无尽长夜》是最痛人心扉的。描写人性,阿加莎克里斯蒂描写它们甚至胜过谋杀,而透过谋杀,其本质便是对人性的探讨,《人性记录》《无尽长夜》《零时》《怪屋》《破镜谋杀案》《哑证人》《阳光下的罪恶》等颇为经典,我认为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怪屋》和《零时》,《怪屋》也非常具有戏剧性,或者说是迷惑性,意外性,而《零时》,犯罪手法相当高超,(或者说,你不能想到通过这样的方法杀人),一个网球运动员的罗曼史与而其中的谋杀案有何关联?最后是极其高超的犯罪手法,和令人非常意外震惊的真相。我相信这是很多人概念中的推理小说的精华所在。《东方快车谋杀案》《悬崖山庄奇案》《罗杰疑案》(成名之作)《哑证人》等等等等,很多人喜欢读侦探小说是因为其中有很多难解之谜,而真相往往在最后揭晓,这便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所擅长于写作的东西,创造谜题,在最后解答他。说到推理小说,不得不说一说阿加莎笔下的侦探们,最有名的莫过于极其自负而睿智的矮个子波洛,他也是最受人欢迎的侦探之一,他是个非常自负的小个子,赫赫有名(书中书外皆是),他常常说,动动我们的灰色脑细胞,在《哑证人》中,他曾对他的朋友黑斯廷斯说,“不是我太聪明,是一切真相都摆在眼前了。”在《悬崖庄奇案》中,他也因为女主人公尼克不认识他而生气。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挫折!他并不是想福尔摩斯那样英俊潇洒但却和蔼可亲,非常睿智,受人尊敬。另一位便是一个住在乡下的可爱的老太太,马普尔小姐,她可以堪称是安乐椅侦探,她并非像波罗一样到处侦查,而是听别人讲述,她不会放过任何线索,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脑子却依然非常灵活,在《命案目睹记》《破镜谋杀案》《魔手》中,都有非常出色的表现。动画片《鸭子侦探》,就是以马普尔小姐为原型的。而马普尔小姐也有一个俱乐部,在星期二晚间举行,以马普尔小姐为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家庭俱乐部,每个人讲一个谜案,而马普尔小姐都能一一猜到谜底,这便收录在了《死亡草》中,遗憾的是《死亡草》是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现在已经买不到了,只能再图书馆里看到。最后推荐几本入门的书:《ABC谋杀案》,开场就有谋杀,《无人生还》,巅峰之作,《第三个女郎》,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零时》《怪屋》,我非常喜欢,《东方快车谋杀案》,可以看电影,非常精彩,《命案目睹记》,《死亡草》《雪地上的女尸》,皆为短篇集,可惜的是已经没得买了,都是贵州人民出版社出品。最后,建议《帷幕》最后再看,是最后一本,落幕之作。

《法医小妾》还不错的文,也比较新,主角是个挺聪明的人,HE《天朝女提刑》女主先是在山里救了男主,后来女扮男装当仵作,后来又一次遇到了男主,故事救渐渐开始了…《纳妾记》长篇小说,主角是男的,看题目就知道,女主众多,大部分是讲宦海沉浮…还不错拉《刑名师爷》穿越,这不用讲,总之很好就对了!《当法医穿越成仵作》这是一本眈美向的文,也很好。《首席女法医》《法医王雪梅》《女法医穿越古代:错嫁良缘之洗冤录》这一部也很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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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学自其殖民地时期初具雏形至今已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变得日趋成熟。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简述美国自然文学 美国自然文学作为一个文学流派,虽然在传统上受到了欧洲浪漫主义的影响,但是,它产生于“新大陆”文明的美国,便自然有着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所不可能有的特性。美国的自然文学是源于17世纪,奠基于19世纪,形成于当代的一种别具美国本土特色的文学流派。 自然文学 人与自然关系 生态意识 一、美国自然文学的概念 自然文学就其字面理解,无非是以自然为主题进行写作。但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却十分丰富。它是在美国特殊的自然和人文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文学。自然文学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的新颖和独特。从形式上看,它属于非小说的散文文学,主要以散文、日记等形式出现。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简而言之,美国的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体验。 美国自然文学的意义在于它的创新。在西方文明的传统中,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精神与物质、自我与环境、人与自然分隔开来,区别对待。而美国自然文学的发展动力则是要将精神与物质、自我与环境、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它由最初纯粹的自然史,到将文学揉进自然史;由早期的以探索自然与个人的思想行为为主的自然散记,到当代主张人类与自然共生存的自然文学。我们可以说,从美国自然文学的发展趋势中,我们看到了人类文明的进化过程。 二、美国自然文学的发展 自然文学作为一个概念产生于现代,可它却是在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有其历史渊源。 17世纪的约翰・史密斯的《新英格兰记》和威廉・布雷德福德的《普利茅斯开发史》都是以描述性的散文体写就,其语言清新简朴,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为日后的自然文学独特的文体奠定了基础。 18世纪的乔纳森・爱德华兹在他的《自传》和另一部《圣物的影像》中大胆地将内心的精神体验与外界的自然景物融为一体,以比喻的手法,表明上帝把整个物质世界造成了“精神世界的影子”。18世纪另一位有影响的人物威廉・巴特姆,被成为美国“第一位在欧美大陆的文学界获得声誉的人”。他的代表作《旅行笔记》不仅反映出作者作为一个自然之人的哲学思想,而且对欧洲的浪漫主义产生了影响。人们通常认为,自然散文只是到了18世纪末才成为一种独特文体,它以巴特姆的《旅行笔记》的问世,作为自己趋于成型的标志。 到了19世纪,随着诸如托马斯・科尔的《论美国风景的散文》、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论自然》等作品的问世,美国作家才开始把新大陆的风景作为文学和艺术的源泉。在此之前,美国的作家与艺术家往往是把目光投向欧洲大陆,去寻求文学艺术创作的文化根基。科尔在《散文》中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联络不是着眼于过去、现在和未来。如果说欧洲代表着文化,那么美国则代表着自然。生长在自然之国的美国人,应当从自然中寻求文化艺术的源泉。正是基于这种思想,科尔建立了美国哈德逊河画派,提出了“以大自然为画布”的宣言,吸引了一批被爱默生称为有着“新的眼光”的大自然的画家。后来,这个画派的作品与美国自然文学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 长期以来,爱默生的精神及其人文思想一直是美国文化及文学的研究重点。但是目前在国内,将“爱默生与自然”作为主题进行挖掘与探讨的人并不多。其实,无论从爱默生所信奉的超验主义及其著作,还是从其生活和日记中,都不难看出他对自然的特殊情感与密切联络。就爱默生的著作而言,他的第一部作品便是《论自然》。他改良了爱德华兹的观点,明确指出“自然是精神之象征”。 亨利・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曾于1985年在《美国遗产》杂志上所列的“十本构成美国人性格的书”中位居榜首。他被视为美国文化的偶像,美国最有影响力的自然作家。他的精神被视为美国文化的遗产。而《瓦尔登湖》也成为众多梭罗追随者向往圣地和效仿的原型。人们通常把梭罗视为爱默生的“圣徒”。从二者在自然文学中的作用而言,他们有着相似的灵魂。从现代的眼光看,梭罗在美国自然文学中所起的作用似乎比爱默生更胜一筹。梭罗不仅把爱默生的理论付诸实践,而且比爱默生超前一步。他预见到工业文明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的观点。 美国自然文学在20世纪有了新的发展。20世纪之前的自然文学有着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其作者对自然持乐观进取的态度,希望从中寻求个性的解放,文化的根源和精神的升华,但是他们的思索与写作的着眼点仍限于自然与自我或自然与个人的思想行为范畴。只是到了20世纪,随着诸如约翰・巴勒斯、约翰・缪尔以及玛丽・奥斯汀等跨世纪自然文学作家的出现,自然文学才展开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前景。这时的自然文学开始展示的是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人类与生态的和谐。 从广度上,20世纪的自然文学已经不再局限于美国的东海岸,而是覆盖了几乎整个美国本土。随着奥斯汀、迪拉德和威廉斯等女作家的出现,原来以男人为主导的自然文学领域开始有了女性的声音。这种以不同的地域为背景,用不同的声音来描述自然的状况,使得美国自然文学形成了一种多维的组合,因此而显得多姿多彩,生动活泼。从深度而言,由于20世纪的自然文学作家大多掌握了自然科学和人类生态学的知识,他们无疑获得了比他们前辈更深刻的洞察力。奥尔多・利奥波德在威斯康星州一个被人遗弃的农场里,提出了“土地伦理”的概念,呼吁人们培养一种“生态良心”。爱德华・艾比在没有人烟的西部沙漠中,提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模式:对立――妥协――平衡。特里・T・威廉斯则在盐湖边,呼吁人们视荒野为一种情感,像热爱一个人那样去热爱荒野。在当代自然文学作家的心目中,人与自然已不再是“我和它”的关系,而是“我和你”的关系。他们认为已经没有一个单纯的自我,而只有与所生存的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自我,他们所信奉的已不再是“优胜劣汰”,而是“共生主义”。 三、总结 总之,自然文学是以文学的形式,唤起人们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的意识,激励人们去寻求一种高尚壮美的精神境界。在美学上,它展现了中自然清新、别具一格的审美取向。探索这一领域,将会像当初欧洲移民发现新大陆一样,令人在一个又一个新奇发现中激动不已。 参考文献: [1]亨利・纳什・史密斯.处女地[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 [2]安妮・迪拉德著.余幼珊译.溪畔天问[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Scott Slovic.Contemporary American Nature Writing.Tokyo:Fumikura Press,1993. [4]Don Scheese, Nature Writing.the Pastoral Impulse in America.New York:Twayne Publishers,1996. 篇2 试论美国文学中幻灭的美国梦 摘 要:“美国梦”是美国文学中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和第一次资本主义危机之后,大量文学作品紧扣文学作品中对"美国梦"这一主题开展全面的反省和批判。本文通过对《了不起的盖茨比》和《美国悲剧》的文字细读,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角度揭示了“美国梦”的腐朽和破灭。 关键词:美国梦; 美国悲剧; 幻灭 一、引言 研究美国文学,首先接触到的是美国梦---美国文学的主题问题。“美国梦”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广义的方面来讲,“美国梦”指的是作为“民主、平等、自由”的国家理想; 从狭义的方面来讲, 它指的是个人通过自我奋斗而获得成功的梦想。“美国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 从17世纪第一批移民登上美洲大陆之日起,赤贫的欧洲农民到这里后无须奋斗便可拥有一块自己的土地。南北战争后,机会一个个接踵而至,掀起全国性的疯狂,美国成了一个‘牛奶加蜜糖’的国度,大批做着‘美国梦’的移民蜂拥而至。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是美国梦形成的自然基础,《独立宣言》的颁布使美国梦有了思想基础。《独立宣言》规定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美国梦’的驱使下,美国迅速发展,特别是1848年加州的“淘金热”,引发了大规模的“西进运动”, “美国梦”得以进一步发展。正因为如此,在美国文学中,“美国梦”也就成了一个永恒的主题。 二、美国梦的幻灭 斯格特•菲茨杰拉德 F•ScottFitzgcrald,1895~1940 和西奥多•德莱塞 TheodoreDrEiser,1871~1945 都是伟大的美国作家。他们出生于美国不同的时期 ,身世背景截然不同 ,但是他们的代表作品都表现了一个相同的悲剧主题--- “美国梦”的腐朽和破灭。 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是20世纪 20年代“美国梦 ”幻灭的代表作。小说写了主人公盖茨比与苔西的爱情悲剧,深刻地揭示了美国20世纪20年代“美国梦”的幻灭。贫家子弟盖茨比在服役期间爱上了豪门之女苔西,苔西却不愿下嫁一无所有的盖茨比。 战后盖茨比对苔西难忘旧情, 通过非法买卖发了横财后与苔西重温旧情, 而苔西却仍无勇气放弃她已拥有的财富和地位。在一次车祸后, 为保护苔西, 盖茨比主动承担责任,而苔西的丈夫汤姆借死者丈夫之手谋杀了盖茨比, 然后与苔西一走了之。 盖茨比以毕生心血构筑的美好梦想, 就这样在严酷的现实面前破灭了。盖茨比的遭遇深刻地揭示了“美国梦”的幻灭。菲兹杰拉德借故事叙述人尼克之口, 把盖茨比的梦和美国早期移民的梦联络在一起, 追溯了美国梦的渊源。美国的早期移民憧憬依靠个人奋斗创造财富, 盖茨比把苔西视为自己的梦想的化身 ,也曾想以自己的努力重新赢得她。但社会的现实迫使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理想,盖茨比的发财之路说明了美国精神的腐败。 西奥多•德莱塞是美国 20 世纪前期最有成就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创作代表了美国现代文学的进步和光明。德莱塞的长篇小说《美国悲剧》对美国贫富对立的社会作了深刻的剖析。小说主人公克莱特出生在一个贫寒之家,他不甘心忍受困苦,离家自谋出路。资本主义社会污秽腐蚀 ,使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吃喝玩乐,对贫穷的母亲置之不理,为了和大资本家的女儿结婚,挤入上层社会,竟溺死了自己的情人洛蓓达。作品通过克莱特从追求、挣扎到堕落、毁灭的一生,指出了这一悲剧的根源所在,即以金钱为中心的美国现代生活对克莱特世界观的形成和生活道路的选择产生的决定性影响。而且,只要这种环境和这个制度不改变,克莱特的悲剧,同时也是美国社会的悲剧就将一代一代重复地继续下去。 三、破灭的“美国梦”的主题意蕴 这两部作品写作年代不同,写作风格迥异,但是主题却是惊人的相似,那就是“美国梦”的悲剧表现。 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了一个青年人的追求和幻灭。在西方文学史上,这是一个经常重复的主题但作者融入了自己对美国生活的深刻而冷静的体验,将它写成一部蕴意隽永的“美国梦”破灭的悲剧。盖茨比的追求也是很多美国人的企盼,小说最终为盖茨比送终 ,也是为他们的“美国梦”画上句号。西奥多•德莱塞的代表作《美国悲剧》是根据 1906 年切斯特•吉莱特谋杀格蕾丝•布朗的真实案件改编的。德莱塞进行提炼加工,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悲剧变成了一个国家的悲剧。他所涉及的既是一个悲剧人物 ,又是一种悲剧文明。德莱塞把克莱特作为由环境所造就,受环境逼迫,并为环境所毁灭的人物来进行塑造。他怀着怜悯的心情去探索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追求财富和地位的过程中,扭曲了自己的人性,而堕落成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的经历。《美国悲剧》采用了纯自然主义的创作手法,以尽量客观化的叙述和朴实的语言揭示了个人人生毁灭的悲剧,使作品成为一个完善的社会文字。它塑造了一个对金钱和地位充满向往的下层青年自我毁灭的悲剧,这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国家、一种文明的悲剧。 四、结语 纵观以上两部小说,虽然内容不尽相同,但是“美国梦”的主题却是不断发展的。盖茨比无论多么富有,依然不能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所接纳;而克莱特的个人悲剧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美国的悲剧。所 以,如果仅仅把追求财富和名利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且到达了非人病态的程度,这也深刻反映了资本主义 社会里“人的异化”的梦想早晚都要破灭,两位主人公悲剧性的结局也是不可避免的。除了菲茨杰拉德和德莱塞这两位作家 ,很多知名作家的创作也深受“美国梦”这个主题的影响,例如海明威和福克纳在作品中把人们对“美国梦”的失望引申为对美国这个国度的失望。 “美国梦”再也不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憧憬和奋斗的力量,它的美丽光环早已消失殆尽 。“美国梦”破灭的主题具有深刻的批判意义和审美价值。无论是两位作家本人还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们一生都在孜孜以求虚无缥缈的“美国梦”,一生都在追逐著能够体现自我身份和价值的财富、金钱和权力。残酷的现实促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物质奋斗和享乐主义的毁灭作用,表现出了带有悲剧性的时代幻灭感。 参考文献: [1]刘保瑞等译,《美国作家论 文学》〔M〕,北京:生活,读,新知三联书店出版,1984; [2] 董衡巽等编,《美国现代小说家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3]F.S.Fitzgerald. The Great Gat *** y. For EignLanguage,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2. [4]TheodoreDr EIser. An American Tragedy. T. Y. Crowell pany Press, 1964.

克里斯蒂的情节编织。但克里斯蒂不属于纯文学作家。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 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 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诺版圣经的译者)也提出侦探小说十诫。 其内容如下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小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就是大反派。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必须声明的是,那仅为原作个人意见,可供为当代对推理小说想法的参考,却并非绝不可破的戒律——事实上,这些戒律差不多都被破光了。目的其实可约略看出,主要为限制作者与读者站在同一平面、拥有同样的线索可以解开谜团。可约略视为古典本格派中心的看法。

范达因等人的侦探守则只做参考,而不是硬性规定。“你庄严发誓从不向读者隐藏关键线索么?”“我发誓。”这是侦探俱乐部会员所作誓言的第一条款项。候选人把手放于骷髅头骨埃里克之上,以满腔的热情宣誓。宣誓时宣誓人表情严肃,同时埃里克的眼睛(多亏约翰·罗德)发着红光。以英王的英语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侦探方法,禁止剽窃其他成员情节之类的条款列于此条之后。这条规则是这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强调,随后才阐释我在“十本最佳侦探小说”中选择的那些小说。侦探小说经历了漫长的道路。它曾跃上山岗,落入溪谷,跃过平原,穿过排水沟。在五十年里,它经历了如此多的改变——不是找托词——以至于有时候我们无法清晰的明白我们在谈论什么。一部新的小说受到赞扬因为它写的好,因为人物描写的好,因为它的“粗暴”,因为它具有试验性,因为它横向或者混乱的写作手法:总之,无论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侦探小说。如果这个词不意味任何事,那么它至少有如下意思:侦探小说讲述的是罪犯和侦探之间的冲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诡计——不在场证明,新奇的谋杀方法,或者你喜欢的东西——让真凶看起来清白甚至是不受怀疑,直到侦探用某种证据揭露了他的身份,而这种证据已经被传达给读者了。这就是框架、结构,是悬挂所有装饰品的圣诞树。如果这个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这棵树竖在那里不漂亮,没有哪件闪光的装饰品能够拯救它。它会砰的倒下。它的倒下会引起瞬间的同情,特别是在儿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说中发生同样的事情只会沮丧。小说的作者没有紧张。他认为好的结构并不重要,或者没人关心这些。与其费心谋划每个动作、每句对话、每个细节,还不如在灵感面前大叫,寄希望于幸运。如果他创作的是纯粹的惊悚小说,他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样的小说中快节奏的情节胜于一切。但是如果他在创作侦探小说,那么这就是差劲的技能了。首先,我们可以假定最好的侦探小说要包含三种品性,它们很少会出现在惊悚小说中。即公平的线索、合理的情节架构以及独创性。独创性?这里我们要展开一场辩论么?值得注意的是,优秀侦探小说中对于独创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视了。也许个中原因是你没有把它变成一种“必须”;你没有把它作为游戏的规则之一。你不能对一个作者说,“听我说,坐下来,你要具有独创性。”也许他还是不会。也许他不想这样。他的兴趣也许放在其他地方,如对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乐意读到)对抗英雄的警察。尽管独创性对于侦探小说不是必要的,但是你会发现哪部杰作都离不开它。独创让品质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闪电,从头照到尾。X在饭店房间里被刺伤致死,警方——在倒回时钟,或者研究血迹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奥时代以来的平常诡计——证明了侍者Y是凶手,这样的故事读起来并不最有趣。很好,也许它是部不错的作品;如果我们手头没有更好的就会拿来读。但是要让我们的智慧对抗这行的大师,我们需要更困难的东西。例如,我们需要A·E·W·梅森《箭屋》中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漂亮的解释。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谜》中罪犯身份隐藏的方法。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中尸体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东尼·伯克莱《裁判有误》中的讽刺才华,小说中承认杀人的男子试图证明他自己有罪但没有办到。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是这种游戏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计谋策划者以及善于下饵的人,他们独创性的诡计让游戏很值得玩。那么,游戏本身是什么?这是一场欺的游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决斗。“我向你挑战,”读者说,“制造一个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当作者发现了某种新的并且合乎规则的肮脏诡计待用时,他会一边说一边吃吃的笑。接下来,他们开始比赛——找出恶棍,找出凶手——读者警惕着每一条丢下的线索,每一句暗示的话语,每一条也许指向凶手的矛盾之处。实际上,专家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差异比呈现证据的手法更清晰。当新手希望留下一个线索时,他会显示出一种敏锐的自觉性。在读者的注视下他感觉赤裸裸的。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将线索用力投掷到小说里,然后像个疯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掷了一个炸弹。结果是,那个线索——最多一个或者两个词——一闪而过,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单词中。侦探在最后一章的总结就让人痛苦了。“达格玛·达保狄克的罪行,”侦探宣布道,“整个问题起于我们那天在威姆利公园见到他时,他戴的领带。当然你记得那是条绿色领带么。”对于诚实的读者来说,他们会回答:“哦,如果记得就见鬼了!”接着,如果他是尽责的,他会把书翻到前面看看达格玛·达保狄克的领带是不是真的是绿色的。也许他找到这个线索——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个阴暗的角落;也许他错失了这页,完全没有发现。不管哪种情况,他都有一种说不清的不满感觉:就算不是欺,至少是以口才智胜。现在,也许可以争辩说——并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他没有重复它,或者强调它。因此,如厄尔·德尔·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的整个解答是基于单词“乏味”,或者卡洛琳·威尔斯的《明亮的脸》指证罪犯是基于没有绅士穿晚礼服还戴腕表的论据,这些小说至少在理论上是符合规则的。但是推理杰作不会构建在“一条”线索或者“一处”事实或者某种单一的矛盾之处。这些方法可能在短篇小说中足够了,但是当应用在长篇小说中就变的奇怪了。那些一分钟谜题是很令人回想的,伴以让人惊讶的照片,还有那些我们在杂志上所熟悉的东西。“雷纳德·安德里亚,你说,”探长咆哮道,“你九点钟在弗莱明主教酒吧喝了一杯威士忌苏打,但是我们知道酒吧八点半就打烊了。这就是说,雷纳德·安德里亚,这桩谋杀是你犯下的。”那么,可怜的老雷纳德·安德里亚有点不快了,因为这证明不了任何事情。它只能证明证人说了谎,或者(通常来说)这个老板把威士忌藏在柜台下专给受优待的客人。我们是在处理谋杀案;我们不能把一个人命取决于如此脆弱的证据,即便那是虚构的人物。优秀的侦探小说——再次强调——不只包含“一条”线索。有一堆线索,各种各样的证据,以巧妙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以至于即便是精于此道的读者也会上当;直到惊讶的结局揭开之后,他才突然看到整个构思。老手知道——就像R·奥斯汀·弗里曼博士很久以前指出的——误导读者完全没有必要。仅仅列出你的证据,读者自己就会迷惑了。因此,老手不会提及他的线索而更多的会这样做:他会强调它们,像在婴儿面前摇摆手表一样摆动它们,在手上反复把玩它们。他不仅会给出物理性的线索,而且给出心理线索和能产生气氛的线索。没有哪句对话是因为听上去有神秘感才包含进书中的,或者是因为它让人物看上去是罪犯,或者因为作者不知道他的人物有多可恶,或者仅仅是用这些字填补空间。没关系。在向后翻书过程中,读者自己能看到——多么罕见啊!——每个人物在什么时间想什么。那么结果呢?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小说从头至尾充满了活力,并且在结尾产生爆发力。面罩被去掉了;面具被摘掉。人在这里漫步,没有玩偶,因为作者的描述中有声音有影子,还有贺加斯探长发现的沙发下的钝图钉。他没有忘记研究他的人物,因为他要倒叙描写他们。转动眼睛——当然了!当贝蒂把手放在窗边想稳住自己时,刹那间的犹豫——自然!每个小细节都会受到它应该产生的效果,如果小说写的直截了当,确实会这样。它在情绪中,在节奏中,一箭中的。而且,当我们自己被某个大师巧妙的一击欺时,我们只会向作者致敬,并且带着一种赞赏的诅咒合上书。好朋友们,这就是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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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撒……最好有点物理化学、数学、逻辑知识,再看下犯罪心理学……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 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 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诺版圣经的译者)也提出侦探小说十诫。 其内容如下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小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就是大反派。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必须声明的是,那仅为原作个人意见,可供为当代对推理小说想法的参考,却并非绝不可破的戒律——事实上,这些戒律差不多都被破光了。目的其实可约略看出,主要为限制作者与读者站在同一平面、拥有同样的线索可以解开谜团。可约略视为古典本格派中心的看法。

克里斯蒂的情节编织。但克里斯蒂不属于纯文学作家。

推理写手的七守则(转自“写写推理”吧):(1)尊重所有作者的作品,无论它是否优秀;(2)坚持完成作品,不放弃不抛弃;(3)多多观察生活,灵感来源于生活中的点滴;(4)不要刻意追求不可能犯罪,日常推理同样可以吸引人;(5)不要高估自己,同时也不要低估自己;(6)尝试使用系列侦探,这是吸引读者的第一步;(7)珍惜生命,因为我们的笔下已有太多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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