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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后的稿酬计算

发布时间:2024-07-08 21:56:14

论文发表后的稿酬计算

杂志的稿费从30到300/千字不等,基本上100元/千字就已经是高的了,报纸的稿费一般是40起。这是 品 优刊的正常费用的,很合理的

亲,您发的什么刊物?名字说下?这个价格,好像说高不高说低不低。因为,你要是发的是核心期刊,这个价格明显偏低,核心都在五千左右甚至更高。如果你发的普通省级、国家级期刊,这个价格就太高了。很多刊物几百块钱就能发表了。现在的学术刊物,大多都没有稿酬的,都是直接收个版面费。我是在职编辑,希望能帮到你。有疑问联系我,我也可以帮你发~

只要是正规杂志、公开发行的杂志社,一旦发表作者文章,均要付给作者相应的稿费。稿费的多少,主要以字数计算,优稿优酬。稿费标准高低不一,一般发行量大、知名度高的杂志稿酬标准相对要高一些。我所知道的目前大多数杂志社稿酬标准是每千字200一300元,高一点的每千字300元一600元不等(如《读者》《读者原创版》),最高的可以达到千字千元。当然也有论篇给作者付稿酬的,主要是针对杂志首页或者固定栏目,无论字数多少,都给固定的稿酬。如《格言》首页的"格言新说",每篇一千元。如果你的文章被其他期刊转载了,其他期刊也会付给你相应的稿费,只是稿费标准要比初登刊物的要少一些,这样同一篇文章就可以得多重稿酬。如果你想投稿挣稿费,可以到书刊上去翻阅相应的杂志,一般封页上都有介绍本杂志社的稿酬标准,这样就可以针对性的投稿。搜索头条号征稿诗歌新手怎么投稿赚稿费十大长期征稿平台微信征稿免费投稿自媒体投稿怎么联系有稿费的诗歌征稿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连载+出版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2)出版+再版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出版、发表+添加印数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连载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5)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2.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3.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2)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案例】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2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5000元。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连载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计税,稿酬按20%的税率征收,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本题作家李某的小说在日报上连载,分别取得稿酬2000元和5000元,应合并计税。李某两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1-20%)×20%×(1-30%)=784(元)。

论文发表后的稿酬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①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的判断:A、实际捐赠额≤(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0%则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B、实际捐赠额>(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0%则默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0%,可修改。②费用扣除标准的判断:A、(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 4000:费用扣除标准=800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B、(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4000:费用扣除标准=(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20%③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④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以上公式中的"30%"是指依据税法规定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税额减征30%,适用税率为20%。⑤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

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1.20%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

稿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发表论文稿酬怎么计算

现在的稿费,一般是按字数来论的,不一样的版面标准不一样。好的上千上万元,中等的6,7百元左右,次等的1,2百元左右。这些数据仅作参考。(基本代表目前文稿一般行情,若有变化以报纸规定为准) 《家庭》杂志: 重头稿8000-15000元/篇 一般稿千字600-1000元。 《知音》杂志: 特稿1000元/千字。一般稿300-500元/千字。 《爱人》杂志: 特别稿500元/千字。纪实稿300元/千字。 《深圳青年》杂志: 特别稿500元/千字。 人物稿300元/千字。 《家庭之友》杂志:纪实稿300-500元/千字

一般稿费是按千字计算,如千字60元,如果是一个作品6千字,则是360元。

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1.20%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

论文发表后的稿酬

很多想发表论文的作者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比如,论文发表期刊都会有稿费吗?一般会给多少钱的稿费?或者稿费如何进行发放等等问题,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将为大家一一作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发表论文都会拿到相应的稿费吗?我的回答是会有拿到稿费的,但是只是极少数,只有极少数期刊即会发表作者的论文又会给予作者一定的稿费,而且稿费都不会太多,大概都是几百到一千左右。那么,为什么我说是极少数呢?那是因为早在十几年前,大多数刊物要自负盈亏,而且现在纸媒衰落的很厉害,就连像《读者》、《故事会》这样的期刊生存都很困难,更何况严肃的学术期刊呢?所以,学术期刊就开始收取版面费,来作为运营的支出。所以现实的情况是,绝大多数期刊都是要收取版面费的,也就是说发表论文是要花钱的,更别提是否会拿到稿费了。 第二,发表期刊论文现状。如果是《读者》、《人民文学》等这样的期刊,一些邮局或者报刊亭可以靠卖杂志来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像学术期刊,是不可能出现在报刊亭的。所以,若是你发表的文章,人家还不可能靠读者养活自己,所以只能靠收取版面费来维持。 所以我希望作者们能够了解目前论文发表的现实情况,倘若你的水平确实非常的高,那么你也可以去找那些可以给稿费的期刊,虽然找到的几率非常小,但是试一试也是可以的。

发表一篇论文要花费500-3000元。

现在知网收录的刊物最贵,一版都要求2版起发的,版面费下来基本都在1500-2000以上一篇,具体还是看你单位的相关要求了,如果是评中级,省级期刊就行了。

现在的行情只要交钱就有刊物,所以论文自己随便写写也基本能发,如果你要发核心,那价格就高了,而且市场复杂很容易就上当了。所以发核心一定要慎重。

只有发国家级期刊的经验,过两年需要发核心,目前也是在投稿中,你可以去问一下百姓论文网,因为之前在那块发过国家级期刊,现在发核心他们免费给指导,虽然目前没有通过核心刊物审核,但是至少机构还是值得信任的。

可以去问问,对于刊物选择会给你一些建议。这方面具体我也不是很懂了。价格方面我发的时候是800元。记得选了一个挺便宜的刊物。够用就行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论文的意义:

1、对学习成果的总结:通过写论文,可以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总结学生对有关领域的深度掌握。

2、促进学习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写论文是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需要掌握很多背景知识,写论文是非常系统的一个过程,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需要丰富的知识储备。

3、有效分享知识:通过写论文,可以把作者的所学知识很好的分享出去,进行落地转化,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同时也能节省大量的科研资源,不会出现重复研究的情况。

发表论文取得报酬计算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没有单独的稿费,但是每个人都努力发论文,因为不仅涉及到奖学金评定,并且都希望能多发一些高质量论文争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如果单要论赚钱的话,那就是发一篇A2级别的期刊,也就是C刊(文科类),在我们学校基本上可以申请到国家奖学金,不过每年要看当年整个学部的学生发文质量和比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2万,所以如果你发了一篇C刊,你就可以挣2万。

假如发的是普通中文核心,在研一升研二评奖学金时,这个在我们学校基本上可以拿到当年的一等奖学金,因为那个时候能发论文的不多,一等奖学金是8000。但是我们学校的奖学金是抵消学费的,一等奖学金的8000刚好抵消学费,剩下的是二等奖学金只有4000,所以还需要自己再交4000的学费。有的学校是不以这些来评定奖学金,所有人都是8000,所有人都不用交学费,只需要努力发论文争取国奖。所以我们学校因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每年也异常激烈。

所以你看,发一篇论文并不能挣多少钱,除非发的是SSCI或CSSCI,普通研究生发论文首先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白上几年学,还有的是因为学校有要求,必须要有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才能毕业,最后一种就是有读博士的追求,不计较能带来什么,只管他有多少好的成果。

其实作为研究生来讲,写论文是一个修炼的过程,发表了是一个成果,就像自己的孩子出生一样,钱不能完全衡量这个成果,带来的是一种满足。

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审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2400+440=9560元

稿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国内期刊一般200-300稿费,减去写作过程中一些不可报销的费用比如打印费,邮局手续费之类的大概可以纯赚2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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