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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被杂志社修改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6 03:59:23

论文被杂志社修改发表

那就是别人拿你的论文出去发表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算拉。。只要有学识在,还怕写不来论文,再写一篇就是了。别想着要把杂志社怎么样怎么样,责任不在他。他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要理性的考虑:第一,该杂志十六年前是什么状况?领导总编换过几任?有没有可能找到当时的主编?第二,十六年前,为什么现在才发现,有没有已经过了时效?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还有没有时效?

一、简要分析:1、未经许可,转载你的文章属于侵犯你对于作品享有的复制权。2、此外在转载时未标明出处和作者就侵犯你的署名权。3、转载者应向你支付报酬,否则就侵犯你的获益权。4、可以向当地版权局投诉。二、详尽分析:侵犯了《著作权法》参考第二章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其中包括你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解决方法:1、电话联系杂志社协商解决。(赔偿及其署名问题)2、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提供有效证据,包括证明你是合法的著作所有人,对方违法的证据收集。)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侵权如何赔偿著作权法关于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不仅涉及了赔偿的计算方法,还包括了赔偿的计算方法适用的顺序等,被侵权人应当遵守这个适用顺序,首先考虑的是以被侵权的实际损失为依据,如果不能计算,则考虑以侵权人侵权所得为依据,仍然不能计算的,再在法定赔偿的范围内确定一个赔偿数额。对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权利通常、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标准进行赔偿;二是以权利人每件权利产品合理的平均利润或该行业该产品的每件平均利润,与侵权人侵权产品数量之积作为赔偿数额;三是以版税率与总码洋总预售额即单价承以印刷册数之积作为赔偿额,参考的版税率不同情况一般为6%-15%掌握;四是赔偿权利人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权利人为购买侵权商品证据的支出、为收集证据而作的证据保全公证费用、为审查证据购买的设备、消除侵权影响费、差旅费等。三、综合分析上策:把握全局利害关系,综合考虑以下问题:1、维权所付出的精力、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与维权获益相比,恐怕付出大于收获2、维权需做大量工作,包括:调查取证(时隔16年,难!)恶补法律知识(关键时刻要找人,包括人证,律师,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关系错综复杂不说,各种不可控甚至不可知的情况层出不穷,比如请客交费)善后(维权之路几家欢笑几家愁,且不说你为维权付出了多少,纵然成功,必然得罪杂志社,纵然杂志社没有后台,影响力也够可怕的了,当然可以影响到你的工作、职业发展、学术研究,纵然杂志社不对你进行打击报复,起码会封杀你,以后如果事情闹大了,别人也都不敢和你来往以免惹事上身了)结论:只要杂志社做得不过分,对你的影响也不大,大家还是私下和平处理吧,最好还是咨询下相关人员,若寻求免费法律咨询可上法易网免费发布咨询和免费打电话问律师中策:将维权进行到底!你要做大量工作:前面已写,不再赘述结论:维权路漫漫,成功可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失败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以后行事多注意吧,当然为周围人义务宣传下法律常识也是功德一件下策:不管不问结论:那我也就不管不问了

发表的论文被杂志社修改

问单位的人事部哦,看人事承不承认。不同的级别要求不一样

这个就要看你们上级怎么要求的?一般杂志社给你排版,安排时间之类,出错后,才会出面给作者开示这个书面证明。但主要还是看你们上级的意思啦。

很遗憾,不能。但是你修改一下,让人觉得两篇文章没关联,那就没问题,或者在深度上有区别,也没问题。有些期刊你在同意发表时候会签署相应条款,可能你没仔细看,有的期刊会要求编辑可以对你的文章进行适当改动,但是最后发表时候你有校稿的权利,如果你最后没有使用这一权利,那么对不起,你不能在投它刊。你为什么匿名呢?因为你自己都知道不行,但是走捷径也不是不可以。将来如果打算搞学术,那么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你很可能在关键时刻被人扒个底掉,一稿多投是严格的学术不端。

第一轮修改中,编辑不仅修改语法和英语,同时还 会从审稿人角度为客户提供大量修改意见以供参考;我平日里没时间都是找北京译顶可以帮忙的,价格不高

杂志社论文状态修改后发表

1.未审退回:这个情况发生在编辑认为论文不符合期刊范畴或投稿要求,于是在未送交外审的情形下退回稿件。有另一种可能是论文里的语言错误太多,索性期刊编辑在退回的时候会说明原因,作者有机会在重投或改投前改善语言。 2.建议改投其他期刊:当期刊编辑认为论文不适合原投稿期刊时,有可能建议改投别家期刊,如果是同一个出版商旗下的期刊,待作者同意后,投稿移转会在期刊内部进行,作者不需要另外操作,但如果是建议不同出版社的期刊,那么就完全是看作者本身愿不愿意改投其他期刊。 3.送交同行评审:在初步审查中编辑会确认论文是否符合期刊范畴、遵守期刊投稿各项要求,一旦检查没有问题,编辑便会送交同行评审,一般都会邀请2到3位审稿人进行审稿。 论文在经过同行评审后,同行评审员会提出决策建议还有相关意见,编辑会根据这些意见做出最后决定,如同先前已经提过的,虽然同行评审意见很重要,但对期刊编辑来说仍然是参考作用,即使审稿人提出负面意见,如果编辑认为论文可信,还是可以接受论文,又或者,审稿人提出正面反馈,编辑也可能认为论文不值得发表而拒绝。 4.小修后接受:这个决定也称作有条件接受,表示论文需要进行一些细微的修改后就能被期刊接受,小修后接受的论文可能不需要再次经历审稿,一般期刊编辑会自己检查后做出裁决,不过,作者还是要记得“小修后发表”不保证一定会接受,还是要让编辑对你的修改满意才行。 5.大修后接受:当编辑认为论文需要大幅度的修改就会做出这个决定,作者在返还修改稿的时候需要附上给审稿意见的逐点回复,修稿后的论文也可能再送外审,通常会交给第一轮的审稿人,但,当然,编辑也有权选择不同的审稿人,第二轮的审稿,有些期刊称作“再审稿”,结果如何是根据作者针对评审和编辑意见进行的修改还有回复来决定,如果作者没有完整回复所有的意见,那就有可能再有修改,甚至有可能会拒稿。 6.修改后重投:有时候编辑拒稿,但是愿意在作者进行修改的前提下接受重新投稿,这时候重投算是新的投稿,如果作者接受的话,必须先根据评审和编辑意见修改论文,然后在再投稿的时候附上含有前次投稿稿件编号以及修改说明的信函,编辑在检查修改后的论文还有相关信息之后,决定是否要将论文送交同行评审。 7.拒稿:直接拒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就算论文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期刊编辑也不会考虑发表论文。

论文投稿到发表成6个月到一年时间不等。 根据各个杂志不同投稿的时间到发表的时间是各不相同的,总体而言越是比较高档的杂志,投稿的所需的时间越短。要做到缩短从投稿到发表的时间,那么你就是要准备好你自己的论文,特别是要按照要求撰写自己的论文。

肯定不行的,要大改,非核心的省级国家级正规的期刊都是要检测的,大多数以参考率(也就是抄袭率)在百分之30以内即可发表,有的是百分之50以内。要是发核心期刊的话那就要更不行了。

发表论文被出版社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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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微调改动作品是很正常的,只要不改动大的方向问题,也是可以的

额,内容没有改怕啥?修改一些符号一些用词而已,就像你和身份证照片虽然不一样,但是还是可以分得出是同一个人

只要查重通过了,就不怕,答辩时别人不可能一一对比的,

论文发表被修改

第一轮修改中,编辑不仅修改语法和英语,同时还 会从审稿人角度为客户提供大量修改意见以供参考;我平日里没时间都是找北京译顶可以帮忙的,价格不高

很遗憾,不能。但是你修改一下,让人觉得两篇文章没关联,那就没问题,或者在深度上有区别,也没问题。有些期刊你在同意发表时候会签署相应条款,可能你没仔细看,有的期刊会要求编辑可以对你的文章进行适当改动,但是最后发表时候你有校稿的权利,如果你最后没有使用这一权利,那么对不起,你不能在投它刊。你为什么匿名呢?因为你自己都知道不行,但是走捷径也不是不可以。将来如果打算搞学术,那么不建议你这么做,因为你很可能在关键时刻被人扒个底掉,一稿多投是严格的学术不端。

不宜发表的原因应该有列出来提供给作者,例如不符合该期刊的宗旨、对于目前的领域没有贡献或应再完成哪一部分的研究才算完整了这个主题的研究等等。不同的原因会影响接收概率,建议下次提问时,将原因一并写出。如果都针对审稿人意见一一修改,那接收概率还是不小的。

编辑部微调改动作品是很正常的,只要不改动大的方向问题,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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