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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律师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16:34:52

法院判决后律师发表论文

有法律类的专刊 或者经济类的也可以

这是跟法律相关的论文呀~你在网上找下这类的期刊看下撒~像(法学)这种期刊就可以吧~~

我晕,这么大的题目,博士论文差不多,建议你换个题目,你的导师看了绝对告诉你题目太大,这个适合写本书了,而不是题目,建议你上网找花钱买的吧,你的要求给钱差不多啊,给再多分都没用,价钱不贵,一百左右,还保证原创。

你先要看看判决书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有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是不能写入论文的。 如果没有上述问题,那么可以引用。但是要在参考书目里面列出来判决书的编号等。

论文发表案件判决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11.5万元。

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

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

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

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委托发表论文判决书

合法,你最多算是污点证人,无利不起早否则你也不能帮别人做违法的事儿。

你说的参考文献可以属于网上电子公告类型,用[EB/OL]标识,参考文献格式如下:[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EB/OL].(上传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网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对于你知道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范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全权委托甲方撰写并发表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级______学术论文一篇,现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应提供委托所代写代发论文的用途、发表刊物、字数、时间等要求,在乙方能力所及的情况下,有义务给甲方提供本专业论文所要用到的资料,以使论文符合乙方的需要。 论文题目要求: 论文用途: 论文字数: 发表刊物要求: 发表时间要求: 年 月 日前发表***以期刊出版日期为准***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论文撰稿费________元,论文发表版面费:__________ _元。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应先向甲方支付50%的论文撰稿费为定金,并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甲方在收取乙方定金后应立即按照协议要求开始论文撰写。 四、甲方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后,传送论文全文给乙方,乙方认可后,应立即付清另外50%的论文撰稿费。如果乙方觉得尚需要修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达到协议要求为止。 1 五、甲方收取全部的论文撰稿费用后,应立即向所欲发表的杂志社投稿,如果编辑提出修改要求,甲方有义务替乙方继续修改论文,直到达到学术期刊发表要求。 六、杂志社稽核通过后通知作者查稿或杂志社出录用通知后,乙方确认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论文发表版面费。甲方在收取版面费后,向乙方寄送样刊。 七、若乙方支付了全部论文撰写费用、学术刊物规定的版面费,因为甲方的延误造成论文无法发表,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全部费用。 八、甲方保证所发表的期刊符合乙方要求,同时论文版权归乙方所有,并且有义务对乙方的个人资讯保密。 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2 甲方***家庭医生***: ***责任剧委------------------***--------------------团队-----------------------*** 乙方***家庭成员代表*** ***家庭地址--------------------------------------------------;***--------------*** 为了提高区域居民的健康水平,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依照七星社群了务中心家庭医生制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病重和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服务内容 1、 为乙方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 2、 为乙方家庭提供家庭健康平估报告; 3、 为乙方家庭开通医疗服务卡,方便中心门诊各类服务。 4、 为乙方家庭提供二、三级医院转诊服务; 5、 根据乙方家庭主要情况,提供个性个服务: ***1*** 儿童保健指导,妇妇孕期、产褥期、更年期保健咨询; ***2*** 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服务、为行动不便老人上门出诊、建立家庭病床等服务; ***3*** 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全程健康管理,为慢性病管理物件开设预约门诊; ***4*** 为残疾人提供康得提导; ***5*** 为乙方家庭成员提供中医体质辨识; ***6*** 2014年为社群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7*** 其他。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需尊重和配合家庭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家庭健康档案资讯; 三、本协议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通知甲方,协议终止;期满后双方如无慌且符合协议规定的,协议自动续约。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推进全省各高校文献传递服务工作,实现资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师生对各类文献的需求,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资讯资源保障,双方本着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宗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协作开展馆际之间的文献传递服务业务。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calis文献传递服务系统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支援; 2.负责制定calis文献传递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业务方案; 3.设定一名专职管理员,负责为乙方的馆际互借员在系统中建立管理员,并分配相应的许可权; 4.提供calis文献传递服务的业务咨询; 5.负责组织calis河南省资讯服务中心文献传递服务的相关会议及培训; 6.按照calis河南省资讯服务中心文献传递的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业务方案,向乙方提供文献传递服务; 7.做好文献传递的统计及结算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calis文献传递服务规范、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等各类业务方案; 2.需设有专职或 *** 馆际互借员,并有email信箱,***需上报给甲方。若联络资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3.馆际互借员需了解calis的工作流程,并有义务培训本校读者如何进行使用者注册以及使用calis的服务; 4.馆际互借员需负责对本校读者在calis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使用者进行资讯核实、身份验证。乙方应对本馆的使用者负责,包括使用者产生的费用以及使用者所传送的文献传递请求; 5.对于本校读者传送的文献传递请求,遇有丢失文献或读者没有收到的情况,有义务协助查询事务状态并处理协调事宜; 6.应按照甲方提出的结算时间,进行文献传递费用结算。结算后应及时缴纳本校的文献传递费用,不得延误或拖欠; 7.应自行做好本校文献传递工作量的统计以及与读者的费用结算工作。 四、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仅限于非返还式文献传递服务,包括文献复萤?传真、邮寄、***传递、 ariel传送等方式。文献提供内容包括图书、期刊、报纸文章、会议论文、学位论文、报告、标准等文献复制件。 五、服务方式 本协议不直接面对个人读者,只限于馆与馆之间的服务。个人读者需向所在馆申请该项服务。根据申请方要求,可使用e-mail、邮寄、传真或读者自取等服务方式传递文献。 六、服务时限 基于省中心馆藏,普通文献传递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三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加急文献传递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从第三方馆获取文献,服务时间可适当延长。 七、收费标准 文献传递费=查询费+复制费+传递费+加急费 查询费:calis网内收藏的文献: 2.00元/篇 国内图书馆收藏的文献:5.00元/篇 国外图书馆收藏的文献:10.00元/篇 复制费:从国内获取文献:1.00 元 / 页 从国外获取文献:按照文献提供馆实际收取的费用结算 传递费:email方式、 calis文献传递系统以及读者自取免费。 以传真方式提交文献申请,费用每页1.00元,特快专递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计。 加急费:10.00元/篇; 说?明: ①?凡省中心馆藏不收取查询费用。 ②凡通过calis馆际互借读者网关系统提交的所有文献传递请求,均享受calis文献传递总费用的50%补贴。先来先用,用完为止。 八、协议的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无特殊情况,长期有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希望终止协议,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同时甲方将停止乙方的文献传递服务。 九、用结算时间 按照馆馆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双方的服务费用每年10月进行结算。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修改或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的人还: 1.委托服务协议书范本 2.委托服务协议书范本 3.个人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4.服务结算协议书范本 5.就业推荐协议书范本3篇 6.企业间服务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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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律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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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你们很难找到网上关于教师论文的写法,今天给你带来了一点教师论文发表的建议。第一步:看到学校图书馆,翻看所有的杂志,找出教师可能发表论文的刊物并分类:分类刊物“教学”类:如《中学政治教学参考》、《思想政治课教学》等;“教育”类:如《人民教育》、《辽宁教育》等;“考试”类:如《中国考试》、《考试》(文科版、理科版)等;“班主任”类:如《班主任》、《班主任之友》等;“管理”类:如《中小学管理》、《教学与管理》等;“教师”类:如《中国教师》、《教师博览》等;“研究”类:如《教育科研》、《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研究与实验》等;第二步:选第一,选刊物教师要发表论文的刊物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有关教学的,另一类是有关教育的。第二,选栏目在选定刊物后重点研究其栏目,明确栏目的定位、风格等,并且精读栏目下的文章,了解其发表文章的特点、水准等。第三,选题材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撰写论文的题材方向。高中政治老师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多做文章。如:时政解析、热点话题、教法研究、学法指导、教材研究、考试研究、教学素材、案例反思、教师成长、教育科研等。第三步:搜确定自己的写作意向后,或在撰写的过程中,最迟成文后投稿前,务必要做到三“搜”。即:搜索相关的报刊、网络和书籍。搜的目的:一是为了了解相关内容的发表情况,例如,你有一个获奖优质课的教学设计想投稿某杂志,一搜发现,相同的课题该刊物近期已发表了一篇,那你只能“另投明主”了。二是为了爬上巨人的肩膀,提高文章的质量,但绝不能抄袭。第四步:写有的老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撰写了很多论文,但最终能发表的只是其中的三、四分之一而已。总结近年来所发表论文的共同特点,我悟出优秀论文必须具备的八大特征和十大要素:优秀论文的八大特征:针对性、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时效性、学术性、可读性、实用性。优秀论文的十大要素:角度小巧、题目精当、观点正确、素材鲜活、结构严谨、语言考究、杜绝抄袭、切忌雷同、控制篇幅、版面漂亮。第五步:改文章写好后,要全面修改,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具体过程:首先要自己改,特别是他人改。经验:修改论文是我们政治教研组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六步:投投稿时要注意:第一,投稿方式:可以打印邮寄,也可以电子邮件。根据杂志的要求即可。第二,选择真伪:一定要有刊号,国际标准刊号:ISSN;国内标准刊号:CN 。第三,刊物级别: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等。鉴别方法:先看封面:如《中学政治教学参考》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思想政治课教学》是全国教育核心期刊;再参考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的级别。第四,特别注意:增刊、副刊、专刊、特刊、论文集、成果汇编等与期刊是有区别的。第七步:等等待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杂志社的征稿启示要约另投时间一般为3个月)第八步:续未发表文章的后续分类处理:第一类:放弃那些质量差的或时效性强的,没有发表可能或错过发表机会的。第二类:再改。特别要虚心求教,请人帮忙。第三类:择机。选择再投时机,如考前预测、考后评析等,时间不能错位,投稿要有提前量。第四类:换投。不同刊物风格定位不同。未发表不一定是文章不好,可能是投稿方向不对。如果是这样,要时刻留意,寻找合适的投稿对象。如,在我发表的文章中,有成文四年才发表的,还有成文八年才发表的。温馨提示:坚持写,不放弃。勤投稿,多发表。

一、教师想要发表论文一般有2种方式: 1、直接向杂志社投稿, 2、通过论文代理或期刊采编中心投稿。 ( 这两种方式,费用方面基本差不多,都是社里统一定的价格。) 二、论文发表的过程基本: 投稿→审核→答复通过(不通过)→办理版面费(修改稿件或换文章)→安排版面→出刊→邮递样刊。

论文发表后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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