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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校友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3 07:38:20

南通大学校友论文发表

南通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自开设以来,已经培养了很多优秀的毕业生。以下是其中几个代表性的毕业生:1、张三:张三同学在大学期间不仅刻苦学习,在各种学术竞赛中也表现突出。他在参加全国教育技术专业学生作品展示时荣获一等奖,并发表了多篇论文。毕业后,他成功进入了一家知名的教育科技公司,成为了高级软件工程师。2、李四:李四同学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团队合作能力。在校期间,他还参与了一项教育科技创新项目,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开发。毕业后,他成功加入一家国际性的教育咨询公司,成为了咨询顾问。3、王五:王五同学在大学期间热衷于教学实践,积极参与教育公益活动。他曾在南通市某小学担任教学辅导员,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得到提高。毕业后,他被南通市教育局聘为教育技术专员。以上三位同学都是南通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他们在校期间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获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和经验,并在毕业后成功地进入了相关领域工作,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1.《强制执行竞合刍议》,载《安徽法学》1995年第3期。2.《论协议管辖及我国立法之完善》,载《学术界》1996第1期。3.《试析起诉的消极条件》,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4.《试论仲裁协议若干法律问题》,载《律师世界》1996年第5期。5.《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及其发展》,载《社科信息》1996年第7期。6.《“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作为民事再审事由之我见》,载《江西法学》1997年第1期。7.《诉讼成本控制论》,载《法学评论》1997年第1期。8.赵钢、占善刚:《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民应有的诉讼观念》,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1期。9.《代位执行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1期。10.《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判行为约束软化的若干表现及其矫正》,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2期。11.《论代位财产保全》,载《律师世界》1998年第4期。12.《也论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之关系》,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6期。13.《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不应轻易否定》,载《律师世界》1998年第9期。14.《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新论》,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2期。15.《美国民事没收法与正当程序的冲突与衡平》,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16.《试论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之立法缺失及其完善》,载《法学》1999年第8期。17.《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关系探析——从法院裁判之生成角度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5期。18.《关于二审程度中反诉问题的一点思考》,载《河北法学》2000年第6期。19.《完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之构想》,载《现代法学》2000年第1期。20.《对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初步检讨》,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3期。21.《略论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原则》,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6期。22.《略论专属地域管辖适用之特质》,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5期。23.《关于撤诉的几个问题》,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24.《再论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及其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之修订为背景》,载《诉讼法论丛》2004年版。25.《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4期。26.《略论民事强执行中不动产查封之方法》,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27.占善刚:《当事人陈述探微》,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28.占善刚、刘显鹏:《论不服仲裁裁决应有之救济途径及其适用》,载《仲裁研究》2006年第1期。29.占善刚:《略论诉之追加》,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3期。30.占善刚:《关于民事诉讼期间的几个问题》,载《珞珈法学论坛》(第5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1.占善刚、熊洋:《关于二审程序中诉之追加问题的思考》,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32.占善刚、刘丹:《试论行政诉讼中之自认》,载《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33.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之自由证明》,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34.占善刚、阮志勇:《漏判及其救济刍议》,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35.占善刚:《证明妨碍之比较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6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6.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之文书提出义务》,载《求索》2008年第3期。37.占善刚:《第三人之文书提出义务初探》,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38.占善刚:《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分析》,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39.占善刚:《当事人讯问之比较研究》,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6期。40.占善刚:《我国民事判决脱漏应然救济途径之探究》,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41.占善刚、朱建敏:《证据保全若干问题探析》,载《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5期。42.占善刚:《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之应有范围及其适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43.占善刚、熊洋:《论第三人之文书提出义务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44.赵钢、占善刚:《浅议10年司法改革之得失》,载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45.占善刚:《证据法定与法定证据——兼对我国<民诉法>第63条之检讨》,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1期。46.占善刚:《主张的具体化化研究》,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47.占善刚:《论民事诉讼中自由心证主义的例外》,载《法学评论》20010年第3期。48.占善刚:《证明妨害论——以德国法为中心的考察》,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49.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抗辩论析》,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50.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费用请求权简论》,载《求索》2010年第6期。51. 占善刚、王登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当性基础与制度构建》,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52.占善刚:《对我国民事申请执行期间制度的初步检讨——以《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修改为对象的分析》,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53.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不变期间探微》,载《学习与实践》2012年第1期。54.占善刚:《民事诉讼“期间”的法律规制思考》,载《理论探索》2012年第4期。55.占善刚:《言词辩论的全部意旨研究——德国、日本的判例、学说之考察及其启示》,载《现代法学》2012年第2期。56.占善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定性分析》,载《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57.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共通原则研究》,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5期。58.占善刚、王登辉:《案外人申请再审研究》,载《珞珈法学论坛》第1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59.占善刚:《附理由的否认及其义务化研究》,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60.占善刚:《试论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及我国立法完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61.谢绍静、占善刚:《比例原则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增加罚款数额为切入》,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年第3期。62.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保全的类型化分析》,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63.占善刚、刘丹:《民事诉讼中的勘验协力义务论析》,载《证据科学》2013年第5期。64.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罚款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65.占善刚:《论民事证据调查的应有法律规则——以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作证为视角》,载《学习与实践》2014年第2期。66.占善刚、刘芳:《论舍弃上诉权》,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67.占善刚:《论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作证之应有后果——〈民事诉讼法〉第78条评析》,载《法学家》2014年第2期。68.占善刚:《德国、日本民事诉讼中不知的陈述规制之比较及其启示》,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3期。69.占善刚:《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性质及其给付路径》,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70.占善刚、刘丹:《论我国行政诉讼中自认制度的构建》,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71.占善刚、刘芳:《程序违法与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之检讨》,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72、占善刚、宋庭辉:《论民诉法“涉外诉讼程序”一编的废除》,载《天津法学》2015年第2期。 73、占善刚:《当事人申请证据调查的法律规制问题》,载《理论探索》2015年第4期。 74、占善刚、杨瑜娴:《论民事诉讼鉴定费用的性质及制度矫正》,载《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75、占善刚:《民事诉讼鉴定费用的定性分析》,载《法学》2015年第8期。 76、占善刚、严然:《“省统管”背景下地方人大监督同级司法机关问题研究》,载《学习与实践》2015年第10期。 77、占善刚:《证据保全程序参照适用保全程序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三款检讨》,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6期。 78、占善刚:《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6期。

南通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自创建以来,已经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毕业生。以下是其中几位:1. 张三:毕业于2015年,曾在大学期间参加多项科技竞赛,并多次获得奖项。毕业后,他进入了一家国内知名的科技公司,从事教育技术相关的研发工作。近年来,他成功带领一个研发团队完成了多个重要项目,获得了很高的荣誉和评价。2. 李四:毕业于2017年,曾担任多个社团的主席和干事,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毕业后,她获得了一份市政府出资的教育技术顾问工作,并成为了该市教育系统中的重要人物。她积极推动使用技术手段改善校园教育质量,受到了广泛赞誉和支持。3. 王五:毕业于2019年,在大学期间曾创办一个在线教育平台,并成功运营了一段时间。毕业后,他发现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教育提供了很多新的机会,于是他成立了一家初创公司,专门从事在线教育行业的投资和咨询。目前,他的公司已经获得了多轮融资,并成为了国内外在线教育领域中的佼佼者。以上是南通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几位优秀毕业生,他们个个都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展现了南通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人才的显著贡献。

中档。南通大学研究生近几年的发展势头很猛,尤其是医学专业在江浙沪地带认可度很高,属于中等档次,其他的专业虽然分数线基本都是国家线,但是专业的等级还是很高的基本上都是B级学科,只是因为南通大学一直不瘟不火,很多人不知道他的专业水平,尤其是论文的发表,南通大学每年研究生都会发表很多论文,不亚于那些211名校,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南通大学校友发表论文

中档。南通大学研究生近几年的发展势头很猛,尤其是医学专业在江浙沪地带认可度很高,属于中等档次,其他的专业虽然分数线基本都是国家线,但是专业的等级还是很高的基本上都是B级学科,只是因为南通大学一直不瘟不火,很多人不知道他的专业水平,尤其是论文的发表,南通大学每年研究生都会发表很多论文,不亚于那些211名校,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院长:周建忠分工: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发展与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财务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学科建设工作。周建忠,1955年10月生,江苏靖江人。1978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1990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4年破格晋升教授。2004年毕业于,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南通大学副校长、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屈原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范曾艺术馆馆长、省级人文社科基地——楚辞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江苏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江苏省普通高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普通高校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市政府一等奖5项。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规划项目2项。长期致力于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尤其是楚辞研究,出版专著:《当代楚辞研究论纲》(湖北教育出版社,1992年)、《楚辞论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楚辞评介》(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楚辞与楚辞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兰文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楚辞学通典》(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楚辞考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楚辞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楚辞》(凤凰出版社,2009)。代表论文有《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墓主考论》(历史研究2000.5)、《屈原仕履考》(文学评论2005.2)、《出土文献·传统文献·学术史——论楚辞研究与楚文化研究的关系与出路》(文学评论2006.5)、《朝华已披 夕秀方振——楚辞学的形成因由和发展态势》(文学评论2009.5)、《元代散曲“嘲讽屈原”通论》(文学遗产1989.5)、《屈原“流放江南”考》(文学遗产2007.4)、《〈楚辞·天问〉“顾兔”考》(文学遗产2009.6)。书记:潘晴雯分工:主持党务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与干部工作、教职工思政与党建工作、稳定工作、工会工作、宣传工作。1971年4月生,江苏启东人。教授、博士、硕导、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992年毕业于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系;1997年毕业于扬州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东南大学人文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晋升讲师;2006年晋升副教授;2013年晋升教授。1992年至1996年,担任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系辅导员、团委书记;1996至1999年,担任南通师范专科学校学工处女生指导;1999年至2001年,担任南通师院学工处学生管理科科长;2001年至2004年,担任南通师范学院法政系副书记、副院长;2004年至2012年,担任南通大学文学院副书记、副院长;2012年7月起,担任南通大学文学院书记。长期从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致力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务研究。参编教材3部;主持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项(12YJA71005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研究”;主持完成省教育厅课题两项:“小康社会人的全面发展的生态分析”、“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转换与创新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江苏高教》、《学术界》、《探索与争鸣》、《江西社会科学》、《理论导刊》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部分观点被《新华文摘》转载。牵头负责策划和设计的《名家引导,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拓展教育管理新思路——探析南通大学“名家引领”金牌活动》获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创新奖”二等奖。曾获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江苏省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南通市新长征突击手、南通市“三八”红棋手、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南大校友校情分析论文发表

地方要求都是不一样,你导师应该有给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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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发表论文

徐景熙,男,1941年2月生,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南通大学文学院退休教授,中共党员。 1946-1952(5-11岁) 奉城中心小学读书 1952-1956(11-15岁) 奉贤三官中学读初中,其间因目疾休学一年 1956-1959(15-18岁) 保送上海市松江二中读高中 1959-1964(18-23岁)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五年制本科 1964-1972.3(23-31岁) 大学毕业由国家统配至湖北省高教局,分至当年新办的武汉外语专科学校任教;1965年12月22日在《光明日报》发表批判姚文元的文章《怎样评价<海瑞罢官>——与姚文元同志商榷》,“文革”一开始,即受到迫害,失去自由3年,失去工作6年 1972.3-1978.10(31-37岁) 江苏生产建设兵团4师24团一中、二中任教,后调至教育辅导组 1978.10-2006.2(37-65岁) 南通师专中文系、南通师范学院中文系、南通大学文学院任教;1979年湖北省高教厅派员到南通和上海奉城为其“文革”冤案彻底平反;1980年入党,先后晋升讲师、副教授、教授;1984年创办高校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任主编直至2001年满60周岁,从主编岗位退下,继续任教5年,65岁退休;在此期间还兼任校图书馆馆长数年 1.在全国报刊发表论文、评论200多篇(发表时间:1961-2020年) 2.出版专著: 《文学审美与批评》(1992年6月百花文艺出版社) 《当代视野中的大众文化》(2000年6月吉林人民出版社) 《文苑漫步——徐景熙文学美学论集》上下卷、第三卷(2008年9月、2015年2月南通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出版,统一列入《江海文库》) 3.合著 《青少年审美导引》(1994年6月科学普及出版社) 《视听放谈》(2001年上海文艺出版社) 《社科知识百题》(2005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现代美育与人格养成》(2006年3月新华出版社) 4.主编、参编高校文学理论和美学教材7部 其中任主编的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统编教材《文学概论》(2000年7月高等教育出版社),每年重印至今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南通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南通市美学学会会长 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江苏省高教文科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 江苏省作家协会职称评审委员 南通市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委员 南通市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 南通市教育学会语文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 南通市文联专家委员会委员 1991年 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1992年 南通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晋升一级工资 1994年 获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在第10个教师节作为6个省优秀教育世家代表出席省表彰大会 1995年 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 1998年 全国高校文科学报优秀编辑 1999年 获教育部颁发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 历年多次被评为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南通市文联工作奉献奖;市社科联学会先进工作者 2016年 在南通大学上千人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增添正能量十佳人物”(“文苑不老松”) 2019年 在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宣传部国庆70周年庆典活动中被授予“优秀创业者·坚持真理的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奉贤区电视台专程到南通拍摄人物专题片(上、下集) 2020年 南通市报业传媒集团、南通市档案馆启动“口述历史·世纪风云中的南通人”大型全媒体采访,作为受采访的18人之一,报纸整版刊登《徐景熙:秉笔直书为时代发声》(2020年3月20日),并收入纪念党诞生100周年《百年激荡》一书 此外, 个人事迹被收入《中国社会科学人物》、《中国美学名人录》、《全国编审名录》、《江苏省教育功勋录》;多种报刊发表长篇专访和作品评论担任主编的《文学概论》获学校科研一等奖 课程建设《文学概论》及配套选修教材获江苏省高等教育优秀成果二等奖 专著《文学审美与批评》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论著先后4次获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徐景熙教授,1941年出生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的一个书香门第。父亲徐宗恺,自1919年踏上教坛,先后创办并担任多所小学、中学、师范学校的校长。母亲也是师范生,知书达理。父辈兄姐多人毕生任教,他本人教龄43年。 徐景熙前半生磨难重重大起大落,颇具传奇色彩;他在三尺讲台夙兴夜寐辛勤耕耘,是备受尊重的好老师;他在文学评论和美学领域旗帜鲜明德厚流光,是一位定位高、钻研深的学者型文艺理论家。       1946年起,徐景熙就读于奉城小学、三官塘中学,1956年被保送至江苏省松江中学(今松江二中)。1959年,他以高分考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徐景熙在学生时代就开始写文学评论。1961年1月29日《解放日报》刊登了他以母亲的姓和自己的名化名“朱熙”发表的《谈塑造英雄形象中的爱情描写》,引发了上海文艺界的一场争鸣,时年19岁。       1964年9月,徐景熙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武汉当了一名高校教师,他全身心投入教学,课余写下的评论、杂文常在武汉、广州等地见报。       1971年,徐景熙因偶然的机缘来到江苏南通,当时的江苏生产建设兵团4师24团(今南通农场)接纳了他,农场中学意外地成了他的“避风港”。淳朴善良的农场人,看重他的文才,更敬重他的人品,他内心的创痛在真情、亲情和学生的欢声笑语中逐渐得以抚平,三尺讲台让他重新获得人格的尊严,也使他延续了与教师职业的不解情缘。他在那里一干就是7年,磨难这把犁刀,曾经割破过他的心灵,也开掘了他未来人生的新天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随着“三家村”冤案大白于天下,光明日报社、湖北省高教局正式发函、派员到南通和上海奉贤,为徐景熙彻底平反。       此时的徐景熙,犹如冬草被春风吹拂,焕发了生机。南通是他历尽悲苦之后温馨的第二故乡,事业重新起步的理想之地,南通父老乡亲们的“三春晖”,已深入他的骨髓和血液之中。他当即表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去武汉,也不回上海,愿意留在南通终身从教,绝不改行,无怨无悔。       徐景熙视课堂为人生圣殿,把授课当作人生的大享乐。他被调入南通师专,后来的南通师院,直至在南通大学文学院退休,28年始终站在教学第一线。即便在他担任17年高校学报主编、并兼任3年图书馆馆长期间,仍坚持“双肩挑”,课时量超过一般教师。从教28年没有请过一天假,没有停过一堂课,这是他退休时最感到自豪的事。       除了文学、美学主课外,徐景熙在中文系和全校范围开设了《文学欣赏与文学批评》、《影视艺术》、《雅俗文艺比较研究》、《电视文化学》等选修课。他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坚实的理论功底,以流畅、幽默、深邃、民主的教风,把文学置于文化学、心理学、审美学、教育学、社会学的广阔背景中。他信奉“做学问固然要紧,而熏陶人格尤为根本”。为此,他选择文艺美学作为自己的主攻专业,致力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现代观念、创新思维、审美素质,受到历届学生好评和中青年教师的尊重。他开设的《美学入门》、《审美教育》等选修课,最多时有200多人参听,以致于不得不改在学校最大的阶梯教室上课。       徐景熙创办、主编《南通师院学报》的同时,又主编、参编高校文学理论和美学教材7部。其中担任主编的全国统编教材《文学概论》(2000年7月首印,高校出版社),数次重印,该书与他本人的科研成果配套,获江苏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他参编的《美学导论》,是全国师专最早公开出版和广泛使用的美学教本。       徐景熙的人生道路坎坷曲折,学术成果却格外丰富厚重。即便埋名于南通农场期间,徐景熙仍刻苦钻研,笔耕不辍,并以“江建平”、“严思”(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廿四团谐音)的集体笔名撰文。1979年得到平反后,迎来了他从事文学研究、文艺批评的春天。《作家与批评家》、《文艺批评三题》、《真实·真理·社会效果》、《文学批评要体现改革精神》等系列论文相继面世。在这些文章和专著中,他对新时期文艺理论界的拨乱反正,以及随着时代进程而出现的新课题、新探索,做出了客观的记录和令人信服的评判。     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徐景熙的研究领域大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从宏观层面回顾新时期文艺理论的总体面貌、发展历程,对文学艺术从稳态趋向动态,从垄断性转向互补性的总体格局进行梳理和反思,并对重大文学课题作专论。     二是对美学理论架构的研讨,并进行文艺与美学交叉研究,连续担任4届市美学学会会长,是南通高校第一位开设美学理论课的教师,带出了一批优秀的青年骨干。     三是随着审美文化转型,作雅俗文艺比较研究,重点切入电视文化、电视剧作赏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不间断地为各类题材、多种风格样式、优秀或有争议、有理论探讨价值的作品发表评论,在报纸上开设电视剧评论专栏。在学校开设电视文化选修课,在校内外、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徐景熙先后在全国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评论200多篇,出版专著《文学审美与批评》、《当代视野中的大众文艺》,另有合著4部。其论著获江苏省政府颁发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次,南通市政府颁发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次,学术、科研硕果累累,被评为南通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徐景熙在学术上奉行直道。他认为,为学为文都必须有独立的思考,精神独立的人才有灵魂。中国现代文学泰斗巴金的《随想录》陆续出版后,徐景熙在国内刊物上较早发表了赤诚、犀利的《品格·激情·哲理——读巴金<随想录>》长篇评论。文中言:“做人就应该像巴老那样,严于解剖自己,敢于说真话,乐于以诚为本,勇于将心交给读者。”他信奉为人不能有傲气,但要有傲骨,为学不作媚时语。他对文学的痴情、对真善美的追求始终不变,信奉“以气势胜不如以理胜、以真情胜、以人格胜”的学术理念。     2008年南通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出版《文苑漫步——徐景熙文学美学论集》(上、下卷),2015年又出版《文苑漫步》(第三卷),这是徐景熙“厚积”50年文学功力的“薄发”,无论是对文学本体的阐述,还是对审美的探索,都坚持本真,不人云亦云,不道人所道。《文苑》系列留给世人的不仅仅是一篇篇学术精品,更闪耀着一种文化精神。     在《文苑漫步》(第三卷)中,在距离被打入炼狱之后整整半个世纪,徐景熙首次以当事人和受害者的身份,大篇幅、全场景地回叙了“五十年前”那场史无前例的民族大灾难的来龙去脉,写成5万言长文《五十年前》,引发强烈反响。在这篇心血之作中,他站在历史的高度、时代的前沿,以50年积淀的智慧和认知,以客观、忠实的历史文献和反复淘洗的史料,以夹叙夹议的行文风格,重新审视并定格那场新一代已越来越隔膜和疏离的大风暴、大劫难。并非出于一己之悲欢,而是出于一种担当与责任,为了让今人、后人不会淡忘历史,不再让历史悲剧重演,希望我们的国家少些折腾,以更稳健的步伐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宏愿。     无论是身兼数职的学术领路人,还是老有所为的退休老教授,徐景熙始终不忘社会责任,并一直以穿透和解剖历史的敏锐感和使命感,活跃在文化和教育领域。他的心中,装着家国、天下。     “逆境中要自信,再难也要相信自己,相信民族和国家;顺境中要自谦,每个人都是沧海一粟,取得进步离不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徐景熙教授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徐景熙教授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儒雅、平和、谦逊、宽厚,似乎难以将他与半个世纪前直接同“四人帮”刀刃相见的青年猛士联系在一起,但从他的文章中,人们能读到他思想的热烈敏锐和文笔的犀利泼辣,无论是在上海读书生活23年,武汉工作7年,还是落户南通半个世纪,徐景熙教授的率直、血性、担当和情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从来没有变过,他始终不渝地捍卫真理,守望真善美的精神家园,不仅备受挚友、同仁、学生的尊崇,也受到党政部门和媒体的高度评价和关注。   2019年新中国70华诞之际,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宣传部授予他“优秀创业者·坚持真理的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区电视台专门赴南通拍摄上下集人物专题片;2020年入选南通市报业传媒集团、南通市档案馆“口述历史·世纪风云中的南通人”20位被采访者,《江海晚报》整版刊登专访《徐景熙:秉笔直书为时代发声》,发布于公众号的采访手记在互联网广泛传播,读者纷纷留言,或回忆,或感恩,或反思,或祝福,给予了徐景熙教授高度的赞誉。     “文艺理论家既要有学识,更要有胆识,还要有献身真理的战士品格。”数十年来,徐景熙教授始终以一颗赤子之心,坚持人格操守,用他的激情、才情和真情,倾心育人,秉笔直书,致敬这个伟大的时代!

中档。南通大学研究生近几年的发展势头很猛,尤其是医学专业在江浙沪地带认可度很高,属于中等档次,其他的专业虽然分数线基本都是国家线,但是专业的等级还是很高的基本上都是B级学科,只是因为南通大学一直不瘟不火,很多人不知道他的专业水平,尤其是论文的发表,南通大学每年研究生都会发表很多论文,不亚于那些211名校,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烟大校友发表论文

烟台大学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原教育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承先同志担任烟台大学名誉校长。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原国家教委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建校26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本科教育基础扎实、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高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我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3200亩,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藏书170万册、电子图书80万册、音像资料1.1万盘(盒),中外文工具书1万余种、引进中外文数据库34个;校园内建有千兆以太网。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生物理工学院、药学院、海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备军官学院、建筑学院、艺术学院、体育教学部共21个院系(部),31个研究院所,5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 、医、经济、管理、教育9个学科门类。法学专业、应用物理学专业和药学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等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民法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法理学、数据结构等1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级教学团队;现代物流获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学校现有5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中国少数民族史、物理化学、理论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工程与过程重点实验室、光电信息技术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化工制造工程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药物筛选与评价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结构工程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环境材料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环境保护室内环境重点实验室),1 个"泰山学者"岗位(民商法学),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天然药物技术转移中心、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果蔬采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空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1个省级审美教育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北大清华烟大三校科技园)。 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4万人,本科生源跨全国29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58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11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17人、占专任教师的27.5%,硕士学位人员545人,占专任教师的47.1%,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74.6%。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优秀教师14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名。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7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各一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50余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73项目、863项目、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78项,省部级项目3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九五"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十五”全国科技管理先进团队称号。 山东省CIMS培训中心设在我校。已开通的校园教育科研网是山东省内四大节点之一。《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CSSCI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 学校注重发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是全国首批获准接收外国留学生及可以邀请外国文教专家的院校之一。先后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日本、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友好院校开展本科、硕士层次的联合培养项目,与韩国木浦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挪威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法国昂热大学、西天主教大学合建卢瓦尔孔子学院(昂热)。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放在第一位,已向社会输送5万余名合格人才,历届毕业生在社会上均受到广泛欢迎。我校与国家人事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合作推出的"一站式"全国职位信息搜索引擎正式在我校就业网上开通,是山东省第一所开通此项就业服务的高校。 近年来,学校建立山东省第一个高校审美教育研究基地;获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获"山东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山东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获"山东省团建规范化学校"、"山东省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工作先进单位。(数据资料截至2010年1月)

烟台大学有这个专业的研究生吗?烟台大学药学院成立的时间都没几年。

别光看学校介绍~那些是虚的。我就是烟台人,很多同学在那。烟台大学在外地名声很好,在有些地方录取线比山东大学都高,但是烟台大学实际上很一般,主要靠清华北大支援建校和靠近海边吸引生源,硬件条件很一般

当然是青大青岛大学医学院药理学科由我国著名的药理学科一级教授徐佐夏教授创建,六十余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形成利用青岛海洋科学城地域优势,侧重海洋药物研究的特色。药理学专业199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本学科有完整的博士、硕士、七年制、本科人才培养体系,2003年被省卫生厅评为特色医药学科,2006年被山东省批准为“‘十一五’省药理学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为岳旺博士,博士生导师。药学实验中心2007年通过“中央与地方共建药学特色重点实验室”的评审并立项。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导师12人,导师师资中博士学位者占70%。本学科国际交流活动活跃,在学期间均有出国短期培训1年的机会。本学科现已培养来自全国各地及台湾地区的硕士研究生110名,并招收国外留学生和进修生 药理学专业现有神经药理、心血管药理、抗炎免疫药理、临床药理和海洋药物药理五个主要的研究方向,其中神经药理是生理学“国家重点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 本学科目前承担国家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一项,973前期项目一项(科研经费1030万元),承担有关海洋药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3项,曾参加科技部 “863”和“九五”、“八五”攻关课题,获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16项,厅局级奖45项,SCI收录论文67篇,获国家发明专利8项,参编中英文药理学有关教材11部。青大:药理学博士点方向/药理学、药物化学硕士点/制药工程工程硕士/药理学省重点学科/生理学国家重点学科药理学方向/医药学省特色专业/中央与地方共建药学重点实验室烟大:硕士点····明显不是一个档次 青大药理学学科完胜烟大药学院 青大一项课题的科研经费顶烟大整个学院的一半 "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烟大整个学校都没有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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