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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论文发表心情app

发布时间:2024-07-01 0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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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伦理学相关性极高,如果论文研究的是医学领域的伦理问题,那么需要在文中合理地阐述和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是在2016年之前的论文中,没有专门提到伦理学,但是文中提到了和伦理相关的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利用医学伦理学方面的指导思想和论述作为参考。比如根据Hippocratic Oath等历史文献和医学伦理学理论阐述论文中的相关问题。2.阐述道德、伦理问题在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即针对医学问题所面临的道德、伦理问题,展开相关的研究现状和进行细致的分析阐述,特别是在从事临床研究或医学实践中所出现的伦理问题上进行讨论。3.进行相关的抽象分析或概念探讨。例如,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解释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和权责利益的分配,或探索医学研究是否受制于伦理问题等等。4.对于遗传、肿瘤、移植等领域的医学问题,提出相应的伦理学问题并进行探讨。特别是这些问题在人类基因改造方面的透明度、有序性和公正性等问题,可以作为伦理方面的讨论。总体来说,医学研究与伦理紧密相关,因此在写论文时需要在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的思考,加以阐述,在引用研究论证方面使用专业的医学伦理学相关文献和理论知识,避免遗漏关键信息和疏漏伦理性思考。

--应用伦理学研究 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是高等院校中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大学生在宿舍里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结结成的一种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通过交往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它所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人对人际交往的渴求反映出希望被人接爱、理解的愿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际关系期待,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交往模式。青年期的大学生希望被人接受、理解的心情尤为迫切。德国学者斯普兰格说:“在人的一生中,再也没有像青年时期有那种强烈地渴望被理解的愿望。……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处在孤独之中,渴望着被人接近与理解,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站在遥远的地方呼唤” 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应是一种和谐的能给大学生类似于家的幸福感的并能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和提高大学生品德修养和知识水平的人际关系。 1.其隶属公民社会,当然要遵守公民社会的道德原则: 如公平,人道等 2.但其又有其特殊性: 大学生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群体,从年龄上看,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期,个体的生理发展已接近完成,已具备了成年人的体格及种种生理功能。在我国,大学生是经过严格考试,从各地选拔出来的学业成绩优秀的人才,从中学到大学,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而大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又决定了他们的心理尚未完全成熟。 因而要求一些独特的大学宿舍中的人际关系准则:坦城相待,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提高,,还应对宿舍有责任感、创造一个良好的“舍风”、处理好发生的矛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注意生活小节。不宜随便答应人和拒绝人,不应利用同室之便在背后说人家坏话等等 1. 交往有困难: 缺少知心室友,或与个别同室特别难交往,或对同室交往感到恐惧(大多出现在刚开始时)或不想与同室之间进行交往 2. 以自我为中心的冲突: 新一代大学生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自我中心的倾向越来越严重。比如要求别人的作息时间围绕自己转等 3. 竞争的冲突: 如奖学奖,工作,考研,出国等机会竞争问题, 伦理学是一门直接培养人文精神的学科,应用它来处理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的直接特点表现在它认识和把握人生的特殊方式。 可以这样来认识这些冲突:这是当代大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在大学宿舍生活中所面临的冲突,也是很正常的。同寝室同学间有分歧,摩擦,甚至严重的冲突都是非常正常的,并且不是不可以化解的。 伦理学提倡人与人之间做到公正和人道,这是最基本的,而从和谐的人际关系中获得幸福也是伦理学所提倡的。 因此,首先应重视同室之间良好人际关系的培养,主动和人交往。 其次应主动应用公正和人道两大基本准则及上文所提到的大学宿舍人际关系中的一些特殊准则来处理同室关系。不应只以自已为中心,要公正,人家也有人家的作息时间,只能大家商量一天在宿舍里时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大度地对待室友,要主动关心别的同学,主动和他们交流,虽然在交流中有种种困难。另外始终要让自己尽量的谦虚些。在公共卫生上,主动作些劳动,别怕吃亏。这些举动都有利于别人接受你。但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上要寸土必争,寸步不让,要坚持原则。你的东西绝对不允许别人随便动,除非你自己许可。该睡觉时有人影响别人休息一定要和他据理力争,甚至诉诸其他舆论渠道,比如班干,老师,如果得不到解决,就自己动手来开战。 还有,应该用道德评价与道德修养提高宿舍全体的德性。 最后,应公平竞争相互促进。 对于奖学奖,工作,考研,出国等机会要学会积极主动竞争,做到同室之间在公平竞争中相互促进和提高,这是大学宿舍生活的一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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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教授在他于2002年发表的《论伦理学体系的构建方法》一文中,为我们描述了伦理学公理化的可能性、如何用公理法构建伦理学体系以及构建后的伦理学体系的基本架构,令人读后受益良多。在提出笔者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文中的相关部分进行转述。 关于公理化系统,“ 如所周知 , 公理法 , 亦即公理系统方法、公理体系方法或公理化方法 , 是一种构建科学体系的演绎法。 ”王教授指出,不同于一般的演绎法,公理化法有其特殊之处“ 如果是从若干最一般的命题、亦即公理 , 推演出该门科学的全部命题 , 它便不但是演绎法而且是公理法。因此 , 正如王宪钧先生所言 , 公理法就是从公理出发的演绎法 : ‘从一些公理出发 , 根据演绎法 , 推导出一系列定理 , 这样形成的演绎体系就叫做公理系统。’ , 所以 , 公理法是一种特殊的演绎法。 ”这也就告诉我们,公理化法最核心的本质,就是可以从一个或者几个独立于某个系统之外的公理出发,推导出该系统所需要的所有定理、结论。而公理化系统最为典型的构建实例就是数学学科,例如欧式几何学,以及欧式几何的五大公理。 那么,为什么伦理学需要构建公理化系统呢?在王教授的论文中并没有对此单独说明,所幸,笔者在谢树磊先生的硕士毕业论文中找到了蛛丝马迹“ 在逻辑经验主义运动中,许多科学哲学家拒斥传统哲学,忽视伦理学研究,更激进的把伦理学当作没有意义的超验命题清除出哲学和科学的领域 ”“ 科学伦理学首先从逻辑经验主义把伦理学当作不可分析的形而上学的激进拒斥中,把一同被抛弃掉的逻各斯理性精神进行挽救 ”也就是说,20世纪中叶逻辑经验主义试图将一切形而上学的内容从哲学的领域驱逐出去,主张以绝对的理性精神与科学精神重新构建哲学,并以此为踏板连接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将原本存在巨大鸿沟的二者在一个统一的体系中重新构建,而在当时,伦理学由于自身“ 一个是传统理论的许多基本语词、范畴存在定义模糊的问题,其大多是从具有主观偏好的人性苦乐、情感、先天神秘的直觉等概念出发,把伦理学基础还原为基本要素,不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第二,传统伦理学体系缺乏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表现为理论与现实行动的承接存在断裂 ”的问题,面临着被逻辑实证主义赶出哲学学科、开出“科籍”的危险,或者说不仅仅是危险,而是逻辑实证主义已经这样做了。为了重新寻回认可,伦理学对其自身进行了改造与重构,公理化法,便是这些重构中最为典型也是最为彻底的一种。因为公理化系统,是彻彻底底的科学化系统,公理化系统内,各个定理与公理之间的逻辑,是最为严谨的演绎逻辑,这样的转化的实现,自然意味着伦理学可以重新回归哲学大家庭,并一脚踏入科学的范畴。 这是一种伟大的尝试,因为公理化的伦理学一旦彻底建成,意味着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鸿沟与天堑存在着被填补的可能性。社会科学再也不用顶着不够严谨、精密的帽子被自然科学家们“耻笑”,与此同时,这种公理化的伦理学意味着我们为纷繁复杂的人类社会找到了一系列放之四海而皆准,用之恒宙而不爽的真理,依从这些真理,我们可以确定绝对的是非观、绝对的价值观,进而确立绝对的法律(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绝对的道德观也意味着科学伦理的定性,我们不需要再为某些科学实验是否合乎道德而争论不休,因为公理化的伦理学必然已经给出了答案,做出了“正确”的指示。与此同时,伦理学的公理化也为 政治学 、 经济学 、 社会学 、法律学、 军事学 等狭义的社会科学的公理化途径找到了公理化的可能。 推演到这里,如此美好的世界不免让人新生警惕,所笔者以最大的胆怯,问一句,是这样的么?社会科学真的可以公理化么?我们似乎很难设想一门公理化完成的政治学经济学,一门以世界普遍真理作为基石,运用演绎逻辑推导出所有的定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经济学或者政治学。这让我不禁想起了行为金融学与“有效市场假说”之间的恩怨情仇:社会科学真的能找到永恒的真理么? 当然,王海明教授也并没有夸下海口,称这样的公理已经被确立,或者说公理化的伦理学已经建成,就像“有效市场假说”的构建,王教授只是想论证,我们可以构建出同样的体系。该体系可以囊括全部的伦理学内容。 那么,王海明教授是如何论证公理化伦理学体系构建的可能性的呢? “ 总而言之 , 伦理学的初始概念可以归结为 : “价值”、“善”、“应该”、“正当”以及“是”或“事实”。这些初始概念所蕴涵的初始命题或公理和初始推演规则 , 可以归结为三大公理 : ‘存在公理’、‘结构公理’、‘演绎公理’。 ” 存在公理: “‘善、价值、应该、应该如何’与‘是、事实、事实如何’都是存在于客体的属性。只不过 , ‘是、事实、事实如何’是客体独自具有的属性 , 是客体无论与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发生关系还是不发生关系都具有的属性 , 是客体的固有属性。反之 , ‘善、应该、应该如何’则不是客体独自具有的属性 , 而是客体的‘是、事实、事实如何’与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属性 , 是‘是、事实、事实如何’对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的效用 , 是客体的关系属性。” 结构公理: “应该”、“善”、“价值”由客体事实属性与主体需要、欲望、目的两方面构成 : ——客体事实属性是“应该”、“善”、“价值”产生的源泉和存在的载体、本体、实体 , 可以名为“应该的实体”、“善的实体”、“价值实体”或“善事物”、“价值物” ; 主体需要、欲望、目的则是“应该”、“善”、“价值”从客体事实属性中产生和存在的条件 , 是衡量客体事实属性的价值或善之有无、大小、正负的标准 , 可以名为“应该的标准”、“善的标准”、“价值标准”。 演绎公理: “应该”、“善”、“价值”产生于“事实” , 是从“事实”推导出来的。不过 , 仅仅“事实”自身决不能产生“价值”、“应该”、“善” ; 因而仅仅从“事实”决不能推导出“价值”、“应该”、“善”。只有当“事实”与主体需要欲望目的发生关系时 , 从“事实”才能产生和推导出“价值 ,, 、“应该”、“善”、“正当” : “应该、善、正价值”等于事实对主体需要欲望目的的符合 ; “不应该、恶、负价值”等于事实对主体需要欲望目的的不符合。 这三条公理以及他们背后形成的公设,在我这个伦理学外行看来都是大约是正确的,但我仍然有一个小问题。王教授在存在公理中告诉我们,客体事实存在,好,没有问题;主体的欲望、需要存在,这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主体的欲望与需要永远是多变的,而且是复杂的,并不是同一恒定的,这也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最大的不同所在。我们如何根据多样的、多变的主题欲望来确立公理性的前提与假设?这种多变性的存在也导致了结构公里存在一点问题:每个人的欲望、需求不同且多变,那么我们如何根据这样的需求与欲望构建出“善”“应该”的标准?如果这种标准本身就存在区别,对同一个客体事实我们存在多样化的标准,那么根据这些标准推演下来的其他定理和标准又该是何等的繁复?这种繁复本身就与公理化系统的简洁性相冲突,换句话说,如果所有的伦理判断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被给出,那么伦理学公理化的意义何在,这是否又回到了它被逻辑经验主义除名的老路上?而这样的公理化系统是否有使用价值?是否只剩下了单纯的概念、标准,而丧失了实际的指导力?倘若果真如此,伦理学哪怕真的削足适履加入了自然科学的大家庭,恐怕也只是数典忘祖,得不偿失,用一个空洞的名头,彻底的丧失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实用性与根本内核。 王教授在文中,对于最早试图构建伦理学的公理化系统的哲学家斯宾诺莎,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斯宾诺莎的失败具有必然性——他不可能发现和建构能够推导出伦理学全部内容的伦理学公理和公设。 那么问题来了,以人类的认知水平,是否有能力发现和构建出能够推导出伦理学全部内容的伦理学公理和公设?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抽象力,把过往人类的一切道德,剥离掉其具体的外衣,归纳出其背后一般的共同的原理;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洞见性,能够预测到未来人们的一切道德抉择,并提前为这样的道德抉择给出实践标准?谁有这样的本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最大的不同正在于此,社会科学想要研究人,但人是永远都在变化的。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自然按照其固有的规律自在自为的发展着,对这种固有规律的发掘就是对真理的逼近;同时,也由于自然的恒定性,在某一领域内的公理的正确性是不会随着时间改变的,就好比虽然几何学早已不是欧式几何一家独大的天下,但在日常的建筑、土木、交通等领域,在人类生活着的三维欧式空间内,欧式几何的五大公理依然具有着无可替代的统御力。但是在伦理道德的领域,情况完全不是这样。一方面,社会生产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会源源不断的催生人们认识的不断改变,而这种改变的速度与自然改变的速度可谓天差地别——当今社会,社会意识与共识每三年变一次并不是什么夸张,毕竟三年一个代沟,而这种改变的速度还在继续加快。这就意味着,公理化的伦理学,就必须时时刻刻增设新的公理,然后用新的公理推导新的体系,非如此,伦理学就无法适应社会,为当下社会的人类行为标准给出意见。而与此同时,我们也会发现,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决定社会意识,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往往不是平稳的,是具有突变性的,另一方面,意识相对于社会生产力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这就意味着我们永远也无法预知,伦理学的公理究竟能维持多久,会在什么时候就被彻底的推翻打破,这种信心不足也会严重影响公理化伦理学的实际运用。 以上种种思考,在应用伦理学兴起的原因中也得到了直接体现,那就是元伦理学放弃了一切对现实问题的关注,而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词语的厘清与概念的推导之中,成为了一门彻底的形而上学:形而上者何解——无用之学。在这里我不想谈什么无用之用,伦理学的学科使命,就是为人类寻找到更好的道德规范,为人类的科学进步树立道德约束线,以此实现人类群体的正常、和谐发展。相较于族群的整体利益,所谓无用之用之说终归是个人小利,不应当摆在伦理学目的的核心地位。 体用之分,我想也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最大的分蘖。作为自然科学,目的是认识自然界,是对自然真实的无限逼近。所以自然科学可以完全不考虑理论的实用性。难道黎曼是为了人们航海定位更加准确才研究的黎曼几何吗?难道爱因斯坦是为了穿梭时空才提出的相对论吗?都不是。也许几十年几百年后,这些自然科学的理论被真正的应用起来,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但那不是自然科学家们所关心的事情。于他们而言,这些理论是他们向真理靠近的一种体现,以一种工具,这种工具在他们看来只有一个目的——贴近真实,至于会不会被别人拿来用以投入生产,那是别人的问题,不是他要考虑的东西。就像德国导弹之父韦纳·冯·布劳恩的那句话: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只不过偶尔也会掉下来打到伦敦。 但社会科学远远做不到自然科学这么洒脱。就上上文列举的,狭义的社会科学, 政治学 、 经济学 、 社会学 、法律学、 军事学 ,都是现有人类实践再有理论总结,从某种那个程度上来说,他们都是归纳逻辑的使用者。先有了君主的不同治理方式,才有了政治学对政治体制的对比与分析、先有了人与人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了经济学对经济规律的发掘、先有了人们的社会行为社会行动,才有了社会学的总结归纳,伦理学也是如此,先有了人们面临的道德困境,才有了伦理学的探索。所以,哪怕社会学科可以根据理论来指导实际,但其最根本的发展,还是依赖于社会生产力进步后带动的社会意识与社会实践的转变,他们是彻底的经验性学科,任何脱离于社会发展与人类实践的社会学科,最终都将被证明是镜中花水中月,只是无聊的文字游戏,而不会成为什么真正被人重视的学科与理论。 应用伦理学的诞生,我想,或是对这种公理化伦理学的反思与纠正,或是伦理学功利化过程中不得已而提出的补救与辅佐。作为一个行外人,我无法判定伦理学公理化是否正确,能否成功,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以当下的人类认知水平,伦理学的公理化不可能实现,而现实问题又需要伦理学出面解决,在这样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应用伦理学,是对伦理学的最大拯救与保护。

浅谈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对《纲要》的重要性、先进性、及时性已达成共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实施《纲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使其真正地发挥作用。在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应是道德教育问题,而道德教育的关键是中小学教师自身道德水平的问题,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水准,特别是道德人格乃是全社会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我们必须把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作为研究课题的重要原因。� 人格问题乃“做人之道”。心理学认为,人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在组织,它包括人的思想、态度、兴趣、气质、潜能、人生哲学以及体格和生理特点等心理物理个体性的多面综合,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体的差异,也可以叫人格的个性特征。如果我们完全从伦理或道德的语境中谈人格,就是指人的品格,是指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高低,也可以称人格的品质特征。所以,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人格问题,都很难区分开人格的个性特征和品格特征。这与过去的教学理论研究只重视物质世界问题的研究,不重视人的问题的研究,在有关人的问题上大多偏重对学生问题的探究,却常常忽视对教师本身的研究。 心理学上的人格解释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与伦理问题相沟通的。第一,道德人格是人格的组成部分。能够正视环境与个人的责任,因而对自身、别人或所居处的环境,能够正确适应的所谓“健全人格”,如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亦可认定是一种道德人格。第二,人格的动力特征与道德问题相沟通,以某种行为方式行动或能以某种特定结构组合一系列外在行为表现的整合能力。所以,人格的心理学与伦理学的解释是沟通的,人格与道德问题有相关性,讨论人格建构不可不讨论道德教育,尤其是道德人格的建构。而道德人格的建构有外部和内核两个层面,前者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规范组成的外在系统的建设,后者指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内在系统的建构。由于中小学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更应着力关注对自身的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的内在系统的建构,加强人格修养。 我们之所以要将中小学教师的人格修养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是因为在每个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媒体是学习的源泉,有很大的社会化力量,在青少年生活的不同时期,这些社会媒体都有各自突出的作用,并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施加不同的影响,特别是中学教师的人格修养,甚至影响着学生们的终身,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有社会责任,对学生人格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从学校教育来看,教师的人格,体现着教师之间的个性差异,诸如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稳重的态度、积极的兴趣、刚毅的性格和良好的品性等,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教师身上的外在表现是不同的,具体反映在教师个体为人处事的道德风尚上,体现在不同的教学风格中,也表现在不同的德育环境里,而这些反映与表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德。可见,教师的人格与师德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切师德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学生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由此可见教师人格的力量。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谈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从教师的威望中完善其人格的全部含义。 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在理想的教师人格中,道德的纯洁性如雪一样洁白。不管有人还是无人,行动都是表里如一,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学生,都能赋予公正的爱,这样的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慈爱和权威是为师的特质,因而也是人格感化的根本动力。而慈爱和权威决不是对抗的二元的东西,而是由同一根源——教师高尚的人格涌现出的。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威信,没有威信就没有真正的爱。金子般的人格,能给学生们带来足够享用一生的“热量”,能还给教育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既使父母给予孩子们足够的爱,青少年的身心也并不一定能够健康成长,来自师长的爱是无声的,但却是最有份量的,学生们在学校里最渴望的就是来自教师给予他们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爱。 在学校道德教育中,要实现学生道德人格的提升就必须重视建构合乎时代的道德理想人格;道德理想人格的塑造要在神化人格与现实人格之间保持张力、取得平衡,使之既有现实性,又有一定的神圣性;理想人格追求在教育或修养中的具体落实应通过榜样人格——具有优秀人格魅力的教师作为中介去完成,对每一个个体而言,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既要以理想人格作最高参照系,又要以榜样人格作最切近的参照。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教师当作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的执行者、知识的传播者,而且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更应该突现教师的道德人格魅力。在学校,教师是学生最依赖的人,是学生的人格榜样,学生在教师那里获得信心和力量,学到高尚的思想品德。教师是学生情操的陶冶者,心灵的哺育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处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还很不成熟,其成长不是自发的,教师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在言传身教中去影响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他们的理想人格。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迅速地发生着变化,学生对教师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对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核心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呢? 教育规律告诉我们,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新的教育氛围对中学教师首先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极强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而献身,为此,他们应该不断地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凡是学生尊敬和爱戴的教师,都是有着较强业务能力的教师。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并且善于把必要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在教师的服务中,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掌握知识的乐趣与教师的人格力量。为了实现教师对学生的真正的爱,教师要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表现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一言一行能成为学生的表率。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只有学生对教师道德人格的认可,师生关系融洽才能使教育取得成功。 创造性、创造精神是中小学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内容。创造精神是和保守、守旧思想相对立的,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在这样一个信息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对信息的捕捉、吸收、筛选和运用,都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去捕捉新的有价值的信息,并会对庞杂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整理,从中找出主要的问题,据此做出决策,指导行动,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在对信息的处理上,不仅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做定性分析,还会利用数学及其他科学手段做定量分析,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很好地结合起来,加强思维的精确性。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一定是敢想、敢干,有勇气独辟蹊径,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敢于创新,想前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的事。关于这一点,目前同仁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争论的焦点是中小学教师到底该不该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教师们应该是只依据教学大纲传授知识,还是在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一些课题研究;教师的科研能力是否会对其正常教学有帮助的问题。我认为,开放思想是时代对人的素质提出的要求。在人们的思维方式上,也应该有新的转变,要改变思维的参照系,扩大思维的空间范围,从过去那种狭隘的、封闭型中解放出来,变为宽广的开放型。要使人们的思维在更广阔的领域中驰骋,以发展人们的创造精神,中小学教师也不例外。低水准、低素质的教师既使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但高水准、高素质的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就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而且其先进的、甚至是超前的思维方式会使所有的学生受用终身。 独立的人格才是真正的人格。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品德高尚的教师应该具有能够摆脱物质诱惑、耐得住寂寞、淡薄名利、喜欢独处和隐静的品质。赖以指导教师人生目标的是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和情感,对待那些能引起人们混乱的事情常常能保持超然、平静、泰然自若的态度。他们很容易找到自我克制的方法,以及找到使自己保持平静和安详的方法;因而教师能做到在处理个人名利、灾祸时不像一般人那样反应强烈。他们能做到在有失尊严的情境中也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尊严。这种自我克制是根本不同于严厉和冷漠的。由于教师的独立自主,因此总能不受环境的约束,比依赖外部世界更多地依赖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呈现出一种清新不逊的鉴赏力,以敬畏的、惊奇的和愉快的心情体验其一生中遇到的各种事件。由于内心世界的纯洁,使他们对每个学生或每次日出都像第一次见到那样感到美丽和令人激动。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整个自然的最大的认可,他们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 自然、朴实、纯真、向上是值得我们崇尚的美德,这些美德通过教师的言行,表现在学生们面前,教师的人格就具有人格魅力。教师的人格修养应该是与其自身的事业和生命相伴而行。在学生面前,真实地表现自己的感情,沿着自己选择的目标前进。在教学过程中,展示自己的天赋,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义务,懂得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存在的差异,懂得自我评价与别人对自己评价之间存在的差异,在影响和教育学生的同时,也不断地修正和追求自己的理想人格,教师的人格魅力应该是具有生命力的,因为具有生命力的教育事业是他们的终身选择。 教师们,在我们为了职称不得不忙于学习外语、学习计算机的时候,为了升学率而不得不一头钻进无边无际的题海中苦思瞑想的时候,千万别忘了道德人格乃是支撑我们之所以为人师的真正灵魂。

浅谈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对《纲要》的重要性、先进性、及时性已达成共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实施《纲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使其真正地发挥作用。在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应是道德教育问题,而道德教育的关键是中小学教师自身道德水平的问题,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水准,特别是道德人格乃是全社会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我们必须把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作为研究课题的重要原因。� 人格问题乃“做人之道”。心理学认为,人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在组织,它包括人的思想、态度、兴趣、气质、潜能、人生哲学以及体格和生理特点等心理物理个体性的多面综合,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体的差异,也可以叫人格的个性特征。如果我们完全从伦理或道德的语境中谈人格,就是指人的品格,是指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高低,也可以称人格的品质特征。所以,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人格问题,都很难区分开人格的个性特征和品格特征。这与过去的教学理论研究只重视物质世界问题的研究,不重视人的问题的研究,在有关人的问题上大多偏重对学生问题的探究,却常常忽视对教师本身的研究。心理学上的人格解释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与伦理问题相沟通的。第一,道德人格是人格的组成部分。能够正视环境与个人的责任,因而对自身、别人或所居处的环境,能够正确适应的所谓“健全人格”,如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亦可认定是一种道德人格。第二,人格的动力特征与道德问题相沟通,以某种行为方式行动或能以某种特定结构组合一系列外在行为表现的整合能力。所以,人格的心理学与伦理学的解释是沟通的,人格与道德问题有相关性,讨论人格建构不可不讨论道德教育,尤其是道德人格的建构。而道德人格的建构有外部和内核两个层面,前者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规范组成的外在系统的建设,后者指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内在系统的建构。由于中小学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更应着力关注对自身的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的内在系统的建构,加强人格修养。我们之所以要将中小学教师的人格修养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是因为在每个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媒体是学习的源泉,有很大的社会化力量,在青少年生活的不同时期,这些社会媒体都有各自突出的作用,并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施加不同的影响,特别是中学教师的人格修养,甚至影响着学生们的终身,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有社会责任,对学生人格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从学校教育来看,教师的人格,体现着教师之间的个性差异,诸如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稳重的态度、积极的兴趣、刚毅的性格和良好的品性等,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教师身上的外在表现是不同的,具体反映在教师个体为人处事的道德风尚上,体现在不同的教学风格中,也表现在不同的德育环境里,而这些反映与表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德。可见,教师的人格与师德有着密切的关系。一切师德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学生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由此可见教师人格的力量。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谈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从教师的威望中完善其人格的全部含义。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在理想的教师人格中,道德的纯洁性如雪一样洁白。不管有人还是无人,行动都是表里如一,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学生,都能赋予公正的爱,这样的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慈爱和权威是为师的特质,因而也是人格感化的根本动力。而慈爱和权威决不是对抗的二元的东西,而是由同一根源——教师高尚的人格涌现出的。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威信,没有威信就没有真正的爱。金子般的人格,能给学生们带来足够享用一生的“热量”,能还给教育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既使父母给予孩子们足够的爱,青少年的身心也并不一定能够健康成长,来自师长的爱是无声的,但却是最有份量的,学生们在学校里最渴望的就是来自教师给予他们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爱。在学校道德教育中,要实现学生道德人格的提升就必须重视建构合乎时代的道德理想人格;道德理想人格的塑造要在神化人格与现实人格之间保持张力、取得平衡,使之既有现实性,又有一定的神圣性;理想人格追求在教育或修养中的具体落实应通过榜样人格——具有优秀人格魅力的教师作为中介去完成,对每一个个体而言,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既要以理想人格作最高参照系,又要以榜样人格作最切近的参照。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教师当作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的执行者、知识的传播者,而且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更应该突现教师的道德人格魅力。在学校,教师是学生最依赖的人,是学生的人格榜样,学生在教师那里获得信心和力量,学到高尚的思想品德。教师是学生情操的陶冶者,心灵的哺育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处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还很不成熟,其成长不是自发的,教师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在言传身教中去影响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他们的理想人格。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迅速地发生着变化,学生对教师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对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核心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呢?教育规律告诉我们,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新的教育氛围对中学教师首先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极强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而献身,为此,他们应该不断地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凡是学生尊敬和爱戴的教师,都是有着较强业务能力的教师。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并且善于把必要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在教师的服务中,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掌握知识的乐趣与教师的人格力量。为了实现教师对学生的真正的爱,教师要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表现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一言一行能成为学生的表率。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只有学生对教师道德人格的认可,师生关系融洽才能使教育取得成功。创造性、创造精神是中小学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内容。创造精神是和保守、守旧思想相对立的,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在这样一个信息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对信息的捕捉、吸收、筛选和运用,都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去捕捉新的有价值的信息,并会对庞杂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整理,从中找出主要的问题,据此做出决策,指导行动,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在对信息的处理上,不仅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做定性分析,还会利用数学及其他科学手段做定量分析,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很好地结合起来,加强思维的精确性。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一定是敢想、敢干,有勇气独辟蹊径,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敢于创新,想前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的事。关于这一点,目前同仁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争论的焦点是中小学教师到底该不该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教师们应该是只依据教学大纲传授知识,还是在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一些课题研究;教师的科研能力是否会对其正常教学有帮助的问题。我认为,开放思想是时代对人的素质提出的要求。在人们的思维方式上,也应该有新的转变,要改变思维的参照系,扩大思维的空间范围,从过去那种狭隘的、封闭型中解放出来,变为宽广的开放型。要使人们的思维在更广阔的领域中驰骋,以发展人们的创造精神,中小学教师也不例外。低水准、低素质的教师既使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但高水准、高素质的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就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而且其先进的、甚至是超前的思维方式会使所有的学生受用终身。独立的人格才是真正的人格。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品德高尚的教师应该具有能够摆脱物质诱惑、耐得住寂寞、淡薄名利、喜欢独处和隐静的品质。赖以指导教师人生目标的是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和情感,对待那些能引起人们混乱的事情常常能保持超然、平静、泰然自若的态度。他们很容易找到自我克制的方法,以及找到使自己保持平静和安详的方法;因而教师能做到在处理个人名利、灾祸时不像一般人那样反应强烈。他们能做到在有失尊严的情境中也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尊严。这种自我克制是根本不同于严厉和冷漠的。由于教师的独立自主,因此总能不受环境的约束,比依赖外部世界更多地依赖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呈现出一种清新不逊的鉴赏力,以敬畏的、惊奇的和愉快的心情体验其一生中遇到的各种事件。由于内心世界的纯洁,使他们对每个学生或每次日出都像第一次见到那样感到美丽和令人激动。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整个自然的最大的认可,他们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

伦理学论文发表心情文案

浅谈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对《纲要》的重要性、先进性、及时性已达成共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实施《纲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使其真正地发挥作用。在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应是道德教育问题,而道德教育的关键是中小学教师自身道德水平的问题,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水准,特别是道德人格乃是全社会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我们必须把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作为研究课题的重要原因。� 人格问题乃“做人之道”。心理学认为,人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在组织,它包括人的思想、态度、兴趣、气质、潜能、人生哲学以及体格和生理特点等心理物理个体性的多面综合,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体的差异,也可以叫人格的个性特征。如果我们完全从伦理或道德的语境中谈人格,就是指人的品格,是指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高低,也可以称人格的品质特征。所以,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人格问题,都很难区分开人格的个性特征和品格特征。这与过去的教学理论研究只重视物质世界问题的研究,不重视人的问题的研究,在有关人的问题上大多偏重对学生问题的探究,却常常忽视对教师本身的研究。 心理学上的人格解释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与伦理问题相沟通的。第一,道德人格是人格的组成部分。能够正视环境与个人的责任,因而对自身、别人或所居处的环境,能够正确适应的所谓“健全人格”,如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亦可认定是一种道德人格。第二,人格的动力特征与道德问题相沟通,以某种行为方式行动或能以某种特定结构组合一系列外在行为表现的整合能力。所以,人格的心理学与伦理学的解释是沟通的,人格与道德问题有相关性,讨论人格建构不可不讨论道德教育,尤其是道德人格的建构。而道德人格的建构有外部和内核两个层面,前者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规范组成的外在系统的建设,后者指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内在系统的建构。由于中小学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更应着力关注对自身的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的内在系统的建构,加强人格修养。 我们之所以要将中小学教师的人格修养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是因为在每个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媒体是学习的源泉,有很大的社会化力量,在青少年生活的不同时期,这些社会媒体都有各自突出的作用,并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施加不同的影响,特别是中学教师的人格修养,甚至影响着学生们的终身,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有社会责任,对学生人格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从学校教育来看,教师的人格,体现着教师之间的个性差异,诸如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稳重的态度、积极的兴趣、刚毅的性格和良好的品性等,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教师身上的外在表现是不同的,具体反映在教师个体为人处事的道德风尚上,体现在不同的教学风格中,也表现在不同的德育环境里,而这些反映与表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德。可见,教师的人格与师德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切师德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学生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由此可见教师人格的力量。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谈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从教师的威望中完善其人格的全部含义。 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在理想的教师人格中,道德的纯洁性如雪一样洁白。不管有人还是无人,行动都是表里如一,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学生,都能赋予公正的爱,这样的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慈爱和权威是为师的特质,因而也是人格感化的根本动力。而慈爱和权威决不是对抗的二元的东西,而是由同一根源——教师高尚的人格涌现出的。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威信,没有威信就没有真正的爱。金子般的人格,能给学生们带来足够享用一生的“热量”,能还给教育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既使父母给予孩子们足够的爱,青少年的身心也并不一定能够健康成长,来自师长的爱是无声的,但却是最有份量的,学生们在学校里最渴望的就是来自教师给予他们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爱。 在学校道德教育中,要实现学生道德人格的提升就必须重视建构合乎时代的道德理想人格;道德理想人格的塑造要在神化人格与现实人格之间保持张力、取得平衡,使之既有现实性,又有一定的神圣性;理想人格追求在教育或修养中的具体落实应通过榜样人格——具有优秀人格魅力的教师作为中介去完成,对每一个个体而言,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既要以理想人格作最高参照系,又要以榜样人格作最切近的参照。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教师当作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的执行者、知识的传播者,而且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更应该突现教师的道德人格魅力。在学校,教师是学生最依赖的人,是学生的人格榜样,学生在教师那里获得信心和力量,学到高尚的思想品德。教师是学生情操的陶冶者,心灵的哺育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处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还很不成熟,其成长不是自发的,教师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在言传身教中去影响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他们的理想人格。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迅速地发生着变化,学生对教师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对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核心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呢? 教育规律告诉我们,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新的教育氛围对中学教师首先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极强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而献身,为此,他们应该不断地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凡是学生尊敬和爱戴的教师,都是有着较强业务能力的教师。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并且善于把必要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在教师的服务中,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掌握知识的乐趣与教师的人格力量。为了实现教师对学生的真正的爱,教师要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表现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一言一行能成为学生的表率。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只有学生对教师道德人格的认可,师生关系融洽才能使教育取得成功。 创造性、创造精神是中小学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内容。创造精神是和保守、守旧思想相对立的,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在这样一个信息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对信息的捕捉、吸收、筛选和运用,都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去捕捉新的有价值的信息,并会对庞杂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整理,从中找出主要的问题,据此做出决策,指导行动,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在对信息的处理上,不仅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做定性分析,还会利用数学及其他科学手段做定量分析,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很好地结合起来,加强思维的精确性。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一定是敢想、敢干,有勇气独辟蹊径,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敢于创新,想前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的事。关于这一点,目前同仁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争论的焦点是中小学教师到底该不该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教师们应该是只依据教学大纲传授知识,还是在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一些课题研究;教师的科研能力是否会对其正常教学有帮助的问题。我认为,开放思想是时代对人的素质提出的要求。在人们的思维方式上,也应该有新的转变,要改变思维的参照系,扩大思维的空间范围,从过去那种狭隘的、封闭型中解放出来,变为宽广的开放型。要使人们的思维在更广阔的领域中驰骋,以发展人们的创造精神,中小学教师也不例外。低水准、低素质的教师既使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但高水准、高素质的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就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而且其先进的、甚至是超前的思维方式会使所有的学生受用终身。 独立的人格才是真正的人格。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品德高尚的教师应该具有能够摆脱物质诱惑、耐得住寂寞、淡薄名利、喜欢独处和隐静的品质。赖以指导教师人生目标的是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和情感,对待那些能引起人们混乱的事情常常能保持超然、平静、泰然自若的态度。他们很容易找到自我克制的方法,以及找到使自己保持平静和安详的方法;因而教师能做到在处理个人名利、灾祸时不像一般人那样反应强烈。他们能做到在有失尊严的情境中也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尊严。这种自我克制是根本不同于严厉和冷漠的。由于教师的独立自主,因此总能不受环境的约束,比依赖外部世界更多地依赖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呈现出一种清新不逊的鉴赏力,以敬畏的、惊奇的和愉快的心情体验其一生中遇到的各种事件。由于内心世界的纯洁,使他们对每个学生或每次日出都像第一次见到那样感到美丽和令人激动。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整个自然的最大的认可,他们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 自然、朴实、纯真、向上是值得我们崇尚的美德,这些美德通过教师的言行,表现在学生们面前,教师的人格就具有人格魅力。教师的人格修养应该是与其自身的事业和生命相伴而行。在学生面前,真实地表现自己的感情,沿着自己选择的目标前进。在教学过程中,展示自己的天赋,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义务,懂得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存在的差异,懂得自我评价与别人对自己评价之间存在的差异,在影响和教育学生的同时,也不断地修正和追求自己的理想人格,教师的人格魅力应该是具有生命力的,因为具有生命力的教育事业是他们的终身选择。 教师们,在我们为了职称不得不忙于学习外语、学习计算机的时候,为了升学率而不得不一头钻进无边无际的题海中苦思瞑想的时候,千万别忘了道德人格乃是支撑我们之所以为人师的真正灵魂。

浅谈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对《纲要》的重要性、先进性、及时性已达成共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实施《纲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使其真正地发挥作用。在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应是道德教育问题,而道德教育的关键是中小学教师自身道德水平的问题,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水准,特别是道德人格乃是全社会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我们必须把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作为研究课题的重要原因。� 人格问题乃“做人之道”。心理学认为,人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在组织,它包括人的思想、态度、兴趣、气质、潜能、人生哲学以及体格和生理特点等心理物理个体性的多面综合,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体的差异,也可以叫人格的个性特征。如果我们完全从伦理或道德的语境中谈人格,就是指人的品格,是指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高低,也可以称人格的品质特征。所以,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人格问题,都很难区分开人格的个性特征和品格特征。这与过去的教学理论研究只重视物质世界问题的研究,不重视人的问题的研究,在有关人的问题上大多偏重对学生问题的探究,却常常忽视对教师本身的研究。心理学上的人格解释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与伦理问题相沟通的。第一,道德人格是人格的组成部分。能够正视环境与个人的责任,因而对自身、别人或所居处的环境,能够正确适应的所谓“健全人格”,如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亦可认定是一种道德人格。第二,人格的动力特征与道德问题相沟通,以某种行为方式行动或能以某种特定结构组合一系列外在行为表现的整合能力。所以,人格的心理学与伦理学的解释是沟通的,人格与道德问题有相关性,讨论人格建构不可不讨论道德教育,尤其是道德人格的建构。而道德人格的建构有外部和内核两个层面,前者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规范组成的外在系统的建设,后者指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内在系统的建构。由于中小学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更应着力关注对自身的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的内在系统的建构,加强人格修养。我们之所以要将中小学教师的人格修养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是因为在每个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媒体是学习的源泉,有很大的社会化力量,在青少年生活的不同时期,这些社会媒体都有各自突出的作用,并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施加不同的影响,特别是中学教师的人格修养,甚至影响着学生们的终身,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有社会责任,对学生人格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从学校教育来看,教师的人格,体现着教师之间的个性差异,诸如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稳重的态度、积极的兴趣、刚毅的性格和良好的品性等,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教师身上的外在表现是不同的,具体反映在教师个体为人处事的道德风尚上,体现在不同的教学风格中,也表现在不同的德育环境里,而这些反映与表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德。可见,教师的人格与师德有着密切的关系。一切师德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学生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由此可见教师人格的力量。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谈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从教师的威望中完善其人格的全部含义。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在理想的教师人格中,道德的纯洁性如雪一样洁白。不管有人还是无人,行动都是表里如一,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学生,都能赋予公正的爱,这样的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慈爱和权威是为师的特质,因而也是人格感化的根本动力。而慈爱和权威决不是对抗的二元的东西,而是由同一根源——教师高尚的人格涌现出的。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威信,没有威信就没有真正的爱。金子般的人格,能给学生们带来足够享用一生的“热量”,能还给教育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既使父母给予孩子们足够的爱,青少年的身心也并不一定能够健康成长,来自师长的爱是无声的,但却是最有份量的,学生们在学校里最渴望的就是来自教师给予他们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爱。在学校道德教育中,要实现学生道德人格的提升就必须重视建构合乎时代的道德理想人格;道德理想人格的塑造要在神化人格与现实人格之间保持张力、取得平衡,使之既有现实性,又有一定的神圣性;理想人格追求在教育或修养中的具体落实应通过榜样人格——具有优秀人格魅力的教师作为中介去完成,对每一个个体而言,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既要以理想人格作最高参照系,又要以榜样人格作最切近的参照。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教师当作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的执行者、知识的传播者,而且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更应该突现教师的道德人格魅力。在学校,教师是学生最依赖的人,是学生的人格榜样,学生在教师那里获得信心和力量,学到高尚的思想品德。教师是学生情操的陶冶者,心灵的哺育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处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还很不成熟,其成长不是自发的,教师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在言传身教中去影响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他们的理想人格。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迅速地发生着变化,学生对教师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对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核心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呢?教育规律告诉我们,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新的教育氛围对中学教师首先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极强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而献身,为此,他们应该不断地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凡是学生尊敬和爱戴的教师,都是有着较强业务能力的教师。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并且善于把必要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在教师的服务中,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掌握知识的乐趣与教师的人格力量。为了实现教师对学生的真正的爱,教师要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表现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一言一行能成为学生的表率。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只有学生对教师道德人格的认可,师生关系融洽才能使教育取得成功。创造性、创造精神是中小学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内容。创造精神是和保守、守旧思想相对立的,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在这样一个信息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对信息的捕捉、吸收、筛选和运用,都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去捕捉新的有价值的信息,并会对庞杂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整理,从中找出主要的问题,据此做出决策,指导行动,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在对信息的处理上,不仅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做定性分析,还会利用数学及其他科学手段做定量分析,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很好地结合起来,加强思维的精确性。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一定是敢想、敢干,有勇气独辟蹊径,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敢于创新,想前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的事。关于这一点,目前同仁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争论的焦点是中小学教师到底该不该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教师们应该是只依据教学大纲传授知识,还是在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一些课题研究;教师的科研能力是否会对其正常教学有帮助的问题。我认为,开放思想是时代对人的素质提出的要求。在人们的思维方式上,也应该有新的转变,要改变思维的参照系,扩大思维的空间范围,从过去那种狭隘的、封闭型中解放出来,变为宽广的开放型。要使人们的思维在更广阔的领域中驰骋,以发展人们的创造精神,中小学教师也不例外。低水准、低素质的教师既使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但高水准、高素质的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就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而且其先进的、甚至是超前的思维方式会使所有的学生受用终身。独立的人格才是真正的人格。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品德高尚的教师应该具有能够摆脱物质诱惑、耐得住寂寞、淡薄名利、喜欢独处和隐静的品质。赖以指导教师人生目标的是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和情感,对待那些能引起人们混乱的事情常常能保持超然、平静、泰然自若的态度。他们很容易找到自我克制的方法,以及找到使自己保持平静和安详的方法;因而教师能做到在处理个人名利、灾祸时不像一般人那样反应强烈。他们能做到在有失尊严的情境中也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尊严。这种自我克制是根本不同于严厉和冷漠的。由于教师的独立自主,因此总能不受环境的约束,比依赖外部世界更多地依赖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呈现出一种清新不逊的鉴赏力,以敬畏的、惊奇的和愉快的心情体验其一生中遇到的各种事件。由于内心世界的纯洁,使他们对每个学生或每次日出都像第一次见到那样感到美丽和令人激动。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整个自然的最大的认可,他们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

--应用伦理学研究 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是高等院校中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大学生在宿舍里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结结成的一种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通过交往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它所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人对人际交往的渴求反映出希望被人接爱、理解的愿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际关系期待,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交往模式。青年期的大学生希望被人接受、理解的心情尤为迫切。德国学者斯普兰格说:“在人的一生中,再也没有像青年时期有那种强烈地渴望被理解的愿望。……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处在孤独之中,渴望着被人接近与理解,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站在遥远的地方呼唤” 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应是一种和谐的能给大学生类似于家的幸福感的并能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和提高大学生品德修养和知识水平的人际关系。 1.其隶属公民社会,当然要遵守公民社会的道德原则: 如公平,人道等 2.但其又有其特殊性: 大学生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特殊群体,从年龄上看,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期,个体的生理发展已接近完成,已具备了成年人的体格及种种生理功能。在我国,大学生是经过严格考试,从各地选拔出来的学业成绩优秀的人才,从中学到大学,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而大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又决定了他们的心理尚未完全成熟。 因而要求一些独特的大学宿舍中的人际关系准则:坦城相待,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提高,,还应对宿舍有责任感、创造一个良好的“舍风”、处理好发生的矛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注意生活小节。不宜随便答应人和拒绝人,不应利用同室之便在背后说人家坏话等等 1. 交往有困难: 缺少知心室友,或与个别同室特别难交往,或对同室交往感到恐惧(大多出现在刚开始时)或不想与同室之间进行交往 2. 以自我为中心的冲突: 新一代大学生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自我中心的倾向越来越严重。比如要求别人的作息时间围绕自己转等 3. 竞争的冲突: 如奖学奖,工作,考研,出国等机会竞争问题, 伦理学是一门直接培养人文精神的学科,应用它来处理大学生宿舍中的人际关系的直接特点表现在它认识和把握人生的特殊方式。 可以这样来认识这些冲突:这是当代大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在大学宿舍生活中所面临的冲突,也是很正常的。同寝室同学间有分歧,摩擦,甚至严重的冲突都是非常正常的,并且不是不可以化解的。 伦理学提倡人与人之间做到公正和人道,这是最基本的,而从和谐的人际关系中获得幸福也是伦理学所提倡的。 因此,首先应重视同室之间良好人际关系的培养,主动和人交往。 其次应主动应用公正和人道两大基本准则及上文所提到的大学宿舍人际关系中的一些特殊准则来处理同室关系。不应只以自已为中心,要公正,人家也有人家的作息时间,只能大家商量一天在宿舍里时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大度地对待室友,要主动关心别的同学,主动和他们交流,虽然在交流中有种种困难。另外始终要让自己尽量的谦虚些。在公共卫生上,主动作些劳动,别怕吃亏。这些举动都有利于别人接受你。但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上要寸土必争,寸步不让,要坚持原则。你的东西绝对不允许别人随便动,除非你自己许可。该睡觉时有人影响别人休息一定要和他据理力争,甚至诉诸其他舆论渠道,比如班干,老师,如果得不到解决,就自己动手来开战。 还有,应该用道德评价与道德修养提高宿舍全体的德性。 最后,应公平竞争相互促进。 对于奖学奖,工作,考研,出国等机会要学会积极主动竞争,做到同室之间在公平竞争中相互促进和提高,这是大学宿舍生活的一大目标。

“幸福是(至)善的主观体验。追求(至)善即追求幸福。(至)善的实现即是幸福的实现。”[1]“至善就是人生的圆满,善是通向圆满之路。”[2]幸福对于个体而言就是人生的某种圆满,对于人类而言就是社会的某种至善。 “人类在对幸福的永恒追求中进步。人类的一部发展史就是这样一部对幸福的追求史,就是一部通过对幸福追求而不断探究人的存在意义、存在方式、存在内容的反思史。这种现实的、活生生的探究史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幸福思想的发展史,这也即意味着幸福思想的发展史从一个特定侧面反映了人类自身的文明进化历程,揭示了人类自我批判、自我提升、趋向圆满的求索历程。”[3]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中,很多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对幸福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德行即幸福这是人们对幸福最古老的认识之一”[4]、“道德即幸福”是中西方文化的主导观点。早在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就明确提出这一观点。有“基督教叔父”之称的塞涅卡更是反复强调,“快乐不应是追求德性的目的,德性本身就是幸福”。 [5]这一观点认为,道德本身就是幸福,有德就有幸福,失德便无幸福可言,因此,道德高于幸福,道德是幸福的唯一途径,人一旦到达道德上的完美,幸福便纷至沓来。这一观点在西方以古希腊的斯多葛派和基督教伦理学为代表。他们认为,幸福不在于感官的快乐,而在于德性,感官的快乐和财富是身外之物,只有灵魂的完善才能得到永恒的快乐。中国的儒家则认为,幸福主要存在于人的内心,是道德完善的结果。“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只有道德修养和践履,才能成为道德上的圣人,也才能得到至上的幸福与快乐,所谓“仁者无忧”,“人不堪其忧,回不改其乐。”这种观点把德性本身当作人生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幸福当作追求的结果,把精神上尤其是道德上的需要看作是真正的幸福。“德行即幸福强调在幸福中精神升华的意义,弘扬了人的理性、灵魂、精神在人生价值中的作用,这一点是合理的。但将幸福与德行等同,轻视人的现实物质生活,它的逻辑归宿必然是轻视人的肉体存在,否认人的现实物质生活权利的正当性、善性,在现实生活中难免成为少数统治者奴役人民的精神工具。”[6]这种观点的极至发展便是禁欲主义的幸福观,“我们乃是因希望而得幸福。”[7] “幸福即道德”是西方思想传统的突出特点。古希腊思想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宣称,“幸福是至善”, [8]“幸福是心灵合乎完全德行的活动。”[9]这种观点认为,幸福就是道德,人们获得了幸福,也就是获得了道德,有幸福的人也就是有道德的人,因而幸福要高于道德,幸福是人生的最高目的,道德的意义就在于帮助人们实现这一目的。这种传统的特点就在于把幸福看作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凡有助达到这一目的的才是道德的,幸福主要是人们实现的物质欲望的满足。这样观点往往与利己主义相联系,从人的“自爱自保”,“趋利避害”的本性出发,论证追求幸福尤其是个人幸福的合理性。费尔巴哈认为,“一切有生命和爱的生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也同其他一切有感觉的生物一样,他所进行的任何一种意志活动,他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幸福的追求”。 [10]“道德的原则就是幸福,而且这种幸福不仅使个人幸福,还要使他人幸福”。 [11]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看到了现实生活中幸福与道德的对立。他认为,人作为感性的存在,自然界的一部分,要追求物质利益,追求幸福,这是人的正当权利,但人同时又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者,是道德世界的主体,只追求德行。人的这两个要求都是正当的,但当它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便不可避免地陷入矛盾之中。他看到片面强调追求德行与幸福都有局限,于是便企图在他设想的最高境界——至善中将二者统一起来。至善既是最高无条件的善,又是绝对完满的东西,因此必须把幸福与德行包含于其中。康德以后,费希特从人的主观精神出发追求二者的统一,他把自我分成经验自我与纯粹自我两方面,前者追求幸福,后者追求德行,但人又不断由经验自我上升到纯粹自我,从而实现二者的合一。但是,无论是康德还是费希特,都没有找到实现幸福与道德统一的途径。 “幸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中,由于感受到人生价值的实现而形成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12]幸福是一个统摄性范畴,它关注人的存在样式,反映对人现实欠缺的把握,它是人们对人生的反思中完满的存在,并且,幸福的内容在长远历史中有其公度性,它不仅仅是人的主观体验。幸福作为人们对生活的感受和评价,不是评价生活中某一偶然因素引起的暂时的愉快和满足,而是对生活的一定阶段或者全部生活作出的总的评价,因而幸福的概念是和人的生活意义紧密联系的。可以说,人们对幸福的把握是个动态的发展的过程。从个体的角度说,幸福是主体在奋斗中的自我肯定,光有德行而无对德行的自我肯定意识与精神上的满足感,不能成为真正的善,幸福是自我完善的心理体验,本身就包含了对人生目的、意义的理解、对幸福的追求过程,就是自觉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人类的文明进化史,就是一部自觉追求幸福的能动实践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未尝不可以说,对于幸福的自觉追求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动力之一”。 [13]注释:[1][2][4][6][12]. 高兆明. 《道德生活论》[M]. 河海大学出版社 ,1993. [3][13]. 高兆明. 《幸福论》[M]. 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 [5][10][11]. 唐凯麟. 《西方伦理学名著提要》[M].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0. [7][8][9]. 周辅成.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M]. 商务印书馆 (写于2002年,本人已发表论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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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医院集中监测研究伦理学相关问题论文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整理的思考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医院集中监测研究伦理学相关问题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中药注射剂使用频率日益增加,中药注射剂不良事件报告不断出现,其安全性问题受到广泛关注。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基本技术要求》指出:企业对药品风险的控制能力,应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信息,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主动开展监测工作,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提供可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药物临床安全性监测分为被动监测与主动监测2种类型,医院集中监测属于主动监测的一种方法。与病历回顾法、文献研究法、自发呈报法相比较,该方法是短时间内较全面认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的较理想方法,可在“真实世界”条件下,前瞻、客观、定量分析中药注射剂不良事件/ 反应(ADE/ADR)发生情况。开展医院集中监测研究,分析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风险、分析相关危险因素,认识不良反应和禁忌症,是完善说明书的重要依据,可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近年来,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陆续开展,本文结合前期工作的经验和问题,探讨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的伦理学设计相关问题。

1 临床研究的基本伦理要求

保障受试者权益是医学伦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首要前提。受试者的权益包括知情同意权、生命健康权、自主参与权、医疗信息获得权、隐私权、补偿权和要求赔偿权等。从国际颁布《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指导原则》,到中国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伦理规范和法律条例的出台,均对受试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医院集中监测的对象为住院或者门诊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在开展临床试验前需申请医学伦理审查,以审查其科学价值和伦理的可接受性。

2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医院集中监测文献中的伦理问题

为了解目前医院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的伦理要求执行情况,我们检索了中国知网(cnki.net),以“注射剂”、“注射液”、“粉针”、“针剂”和“集中监测”为主题词进行检索,纳入大样本(样本例数> 1000例)、多中心(中心数>1)的研究。截止到2016年7月,共检索到文献82 篇,排除学位论文和报纸,剩余文献58篇,通过进一步阅读题目、摘要及全文,排除非中药注射剂3篇,排除非集中监测研究和回顾性研究32篇,排除相同试验研究4篇,排除单中心研究8篇,最终有11个研究纳入分析。

最终纳入分析的11篇文献中,共涉及到10个常见中药注射剂品种。监测例数1 万例以上的有6个研究,3万例以上的有3个研究;大样本的研究集中在2015-2016年发表,平均监测周期是23个月。研究结果报告不良反应发生率0.06%-1.19%,基本属于罕见或偶见。但不同研究得出的数据差异较大,如4个研究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以下,4个研究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5%以下,而1个研究不良反应发生率达到1.19%。

在这些文献报道中,说明有临床试验注册的仅有1篇;说明通过医院伦理审查的有2篇,但未说明具体各个医院的伦理审查情况;提到签署知情同意的文献有2篇,其余文献均未报告伦理审查、知情同意和试验注册相关信息。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的伦理学相关问题还缺乏足够重视和相应的操作规范。

3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的特点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与传统新药研究相比较,两者在研究对象、干预措施、对照方法、临床检查项目、结局指标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属于观察性研究,主要是对一定时间内患者应用某一品种的总体情况进行记录,并不干预临床诊疗行为,也不要求患者随访。因此,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仅仅是观察记录,不会对患者带来新的风险,也不增加患者的负担。因此,需要考虑的`医学伦理学相关内容较临床试验研究要少得多,审查也相对容易。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项目研究方案规定需要随访受试者是否出现安全性问题,可能会增加患者的时间负担。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并不干预患者治疗,但为了分析不良事件及危险因素,仍需要采集患者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学资料、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合并用药情况等,以做出不良反应是否与观察药物有因果关系的判定。这些资料可以通过对接医院HIS(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LIS(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系统,或者通过医院、门诊病历来获得。这些信息的获取均涉及患者的隐私保护问题。

安全性集中监测通常不需要附加医学检查指标,以医护人员临床诊疗记录和患者反馈信息为主,结合临床实践中的检测指标,发现使用注射剂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并结合相关因素分析,判断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及危险因素,并确定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原因。一般不会增加患者诊疗过程的负担。如果要分析个体差异,可能需要附加血液样本分析,这也就涉及到受试者权益保护问题。因此,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监测研究需要进行伦理审查,但由于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有所区别,考察的侧重点也有不同。

4 伦理要求执行的要点与建议

基于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文献的伦理情况及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特点的分析,我们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的伦理学相关内容提出以下建议。

4.1 方案审查要求及内容

虽然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并不干预临床诊疗行为,但涉及到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相关隐私问题,有些研究还会要求增加检查项目。因此,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方案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由于集中监测研究涉及的样本量大、参加医院多,如果每个参加单位都过一遍伦理审查,将增加医院的负担,也浪费研究时间。因此,建议由具有新药临床研究经验的牵头单位对研究方案进行伦理审查,其他参加医院备案,不必每个单位都开伦理审查会议。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不同单位的伦理审查水平参差不一,一个中心是否能代替其他中心的伦理审查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伦理审查的内容与药物临床试验也不相同,主要关注5个方面的内容:①患者隐私信息的保护问题;②是否额外增加患者负担,如附加检查、随访等;③研究方案是否提示了中药注射剂合理使用的办法及注意事项(从受试者保护角度,应该在方案中对中药注射剂合理使用的相关问题进行提示);④是否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⑤研究注册情况。

4.2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问题

由于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纳入的样本量大,通常1-3万例,如果每个患者都签署知情同意书,势必增加研究难度,也有可能增加患者疑虑或担心,可能影响结果的真实性。因为研究方案已经有伦理审查的批准,不干预临床诊疗过程,患者的隐私及相关权益将得到保障。根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第十条),伦理委员会可以根据研究人员的请求,批准免除知情同意程序。因此,如果研究不附加检查内容,不额外增加患者的负担,不公开患者的个人信息,建议免签知情同意书。如果涉及到抽血或增加其他检查,或者对个别特殊病例进行分析报道,或者要求患者随访等情况,需要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4.3 研究方案注册

《赫尔辛基宣言》明确要求:“每个临床试验必须在招募第一例受试者前在公开可及的数据库中注册”。为了增加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的透明度,促进研究过程管理的质量提升,推进研究方案的科学性,维护公众知情权并促进信息共享,此类研究也应该在启动前将研究方案注册并公开。目前的临床研究注册库主要是适用于临床试验性研究,如WHO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和FDA临床试验注册平台等。这些平台注册内容主要用于有对照的临床试验研究,内容比较全面,要求也比较多。为了推进安全性研究的试验注册,需要专门的注册平台。目前,天津中医药大学临床评价研究所已经搭建了中药安全性研究注册平台,可供此类研究注册使用*。

4.4 数据统计与报告阶段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进行中,重点需要对患者的个人生活隐私以及疾病诊疗相关信息等隐私进行相应的保护。包括在临床诊疗中收集到的资料,病案室查阅的资料,实验室指标的复印件等。需要研究者及相关各方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在数据统计与报告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可通过软件编码代替个人信息并进行加密。

5 讨论

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受试者的权益,伦理审查是审查方案是否符合科学性和伦理原则要求、研究者是否有足够资质开展研究、相关设备条件是否符合试验要求等一系列研究关键环节的重要手段。知情同意是在受试者得到完全告知、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没有受到强迫、不正当影响或劝诱、或胁迫的情况下,自主做出是否参与试验的决定,知情同意是一个过程,以受试者签署同意书为结束,但不能将知情同意归结为获得同意书。临床试验注册是保证临床试验的透明度、知晓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研究,保证数据资料真实、客观、准确,减少或避免发表偏倚和选择性报告的重要方法。这些方面是研究的关键环节,然而,目前研究对于伦理学相关问题重视不够,也缺乏相应的规范和要求。有学者对2010年中文期刊发表的稳定型心绞痛的随机对照试验的观察发现,伦理审查,临床试验注册以及知情同意在此类研究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和报告,提示临床研究对于伦理规范的重视度不够。安全性评价研究也不例外,通过我们以上的检索发现,文献报道过程中,仅有寥寥几篇报道了知情同意、伦理审查、临床试验注册的内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集中监测研究涉及到的数据样本量非常大,需要对这些内容进行充分考量,重视伦理学要求的执行,本文提出的建议供同类研究参考,也希望在今后研究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研究,形成共识,更好保护受试者权益,也有利于提高研究的质量。

发表论文和学位论文相关性怎么写如下:

1、利用网络搜集相关资料作为参考;

2、利用图书馆馆藏资源查阅论文相关书籍;

3、借助不同体裁的语料,归纳出结论;

4、使用分析、综合等方法,科学地整理所获得的资料;

5、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与帮助;

6、个人的努力、坚持与付出。

论文分类:

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

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未。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遵照GB7714一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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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冯哲璞.成长与觉醒[D].桂林理工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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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焦婷.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解读《福尔赛世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29]郑加.托尼·莫里森《上帝救助孩子》的文学伦理学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30]马诗雯.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反思[D].大连理工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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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心检3.0,关于心理检测的,成均教育出品国家重点课题研究成果15年研究:“八五”“九五”“十五”35名心理学专家:22名博士、13名硕士共35名心理学专家参与研究91所实验学校20000万学生:参与量表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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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想很多人在看前面的4篇文章的时候,已经被我搞晕了。那么多人名,那么多发现,都记糊涂了,而且题文不符,一点也不有趣。嗯,我同意,我道歉,我改正…… 在本章开始之前,我先想带大家回顾一下我之前的四篇文章里出现的人物们。 我们一直都说,心理学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哲学。所以心理学的发展一定是建立在哲学与科学两种基础之上的。但回顾一下我们过去的四篇文章,你会发现科学的部分写的非常少。在古希腊还有希波拉底和阿尔克麦翁撑着,然后就沉默了2000多年,到了18世纪,霍布斯才提出了关于“原子的”思想运动的假设,而这一假设,则是建立在天文学和物理学研究基础上的。到了笛卡尔关于松果体和脑脊液的假说也是建立在解剖学基础上的。 而现代心理学之所以被称作“现代”,也就是它使用了“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心理活动。因此,在心理学“现代化”的过程当中,科学的发展是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的。以前谈哲学多些,也是因为科学,特别是与心理学相关的生物学的发展是比较有限的,所以没有特别多要谈的。进入19世纪以后,神经科学、脑科学、感觉生理学、心理物理学和进化论等学科的出现与发展,推动了心理学的现代化进程。所以心理学史的第四部分就来谈谈这些科学。 从阿尔克迈翁时代,我们就已经知道了,心理活动发生在脑部,那我们今天就先来谈谈脑科学的进展。 说到脑科学,我们不得不从一个伪科学开始谈起——颅相学。 魏延反骨的故事我们都听过了,我记得我小时候家里有本《麻衣看相书》(别问我为什么会有,也别问我为什么要看),也有关于头型的描述。可见所谓颅相学,在中国早在公元二、三世纪就有了,当然现在还是有很多人相信这个。但在欧洲,这个学说是在19世纪才出现的。 颅相学始于弗兰茨.高尔(1758-1828),他是一名德国的内科医生,以精湛的解剖技术和奢靡的生活方式著称。在他小时候,他就注意到,拥有良好记忆力的人,通常有一双大而突出的眼睛(我个人猜测这是是戴眼镜的人的通病,而为什么会戴眼镜,肯定是爱学习,看书多啊,那拥有良好记忆也就不足为奇。眼镜是17世纪之后就慢慢普及了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所以后来他就开始思考,人的其他特性是不是也会跟头部的特征有关呢?作为一个解剖学家,他充满热情的,系统的开始了这一领域的研究,弃婴堂、精神病院、监狱和停尸房都是他常去的地方。以至于当时去世的人都要在遗嘱里写上一条,特别要求“保护他们的头颅不受高尔博士的研究”。 不断测量之后,高尔形成了一套自己关于颅相学的假说,他将人的27种特性与27个头部位置联系起来,认为如果该特质发育的好,该部分就应该略微凸起,如果发育的不好,该部分就会微微凹陷。 高尔的《人的构造》被他的合作者施普兹海姆广泛宣传,在高尔1828年死后(顺便说一下,高尔认为,头盖骨厚的人,因为脑容量小,所以比较愚笨,嗯。他自己的头盖骨差不多有常人的两倍厚。)施普兹海姆与他的新搭档库姆继续推广,在施普兹海姆去世之后,库姆还坚持不懈的在欧洲和美国建立了45个颅相学的研究协会。据说当时《人的构造》一书成了家庭必备书,售出10万多本。 在当时的美国,颅相学也被福勒兄弟和他们的姐夫威尔斯推向了一个新高度。他们打着“认识自己”的旗号,出版了一本名为《颅相学自我指导》的畅销书。一些美国企业将颅相学检查作为一个雇用条件;竞选公职的政治家要经过颅相学的分析;打算结婚的年轻人去咨询颅相学家,应该跟谁结婚及婚后会遇到什么情况。等等等等。 在19世纪的文学作品中,正面人物通常拥有巨大的头颅,高额头和分的很开的眼睛,而坏人则有尖尖的脑袋,突出的眉毛和小眼睛。在《蓝宝石案》中,福尔摩斯也曾通过一个大号的帽子推论出它的主人有极高的智商。 既然颅相学曾这么受欢迎,那为什么后来还是失去了人们青睐呢?归根到底,颅相学不过是一种经验的组合,根本无法验证也无法证伪。当人们把注意力从验证颅相学的正确性,转移到验证颅相学的矛盾之处的时候,自然就会发现该学说的不合理之处。 最终,法国外科医生 马里-让.弗卢龙 (1794-1867)这个19世纪最重要的脑机能研究者,在1843年发表了《评颅相学》一书,终结了颅相学的狂热。在该书中,弗卢龙通过许多对动物脑的精确实验,发现了许多脑功能区,且与颅相学说有很大差异。 弗卢龙通过对动物脑精确的手术,证明了大脑各个部分的主要功能。 1)大脑的两个半球(四对脑叶)支配所有的自发动作。切除了脑叶的动物,只会表现出反射动作,而失去主动行为。你不将食物放进嘴里就不会主动寻找食物,你不将鸟儿抛向空中,他就不会主动飞翔。基于这些实验,弗卢龙认为脑叶是知觉、记忆、意志力等高级心理活动的基础。 2)小脑的切除带来的是运动神经的损伤,鸟儿飞行能力下降,小狗无法协调四肢行走。 3)脑叶与小脑切除后,动物仍能存活,但延髓——生命中枢——受到破坏时,动物将立刻死亡。因此,延髓是控制呼吸、心脏等自主活动的核心区域。 虽然发现了不同脑区的功能,弗卢龙也强调,脑是一个相互连接的完整器官,不同脑区需要共同作用才能运转。弗卢龙还发现,如果脑受损的区域不大,受到的影响也会较小,而且有时候,还会逐渐恢复一些已经丧失的功能,这可能是脑的某些区域接管了受损区域的功能。这与人类中风患者遇到的情况类似。中风可能导致某些功能的丧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患者会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部分功能。 但动物脑的实验结果可以直接运用在人身上吗?一些特殊意外事件肯定了这个答案,比如菲尼亚斯. 盖奇额叶受伤的故事等(顺便插播一句,我在写完心理学史之后,第二个系列准备写有趣的心理学实验,其中会涵盖这个故事,不过估计还要等很久,有兴趣的朋友自己去百度吧)。 1861年,同样也是一位法国外科医生和神经学家皮埃尔-保罗.布洛卡通过对失语病人的解剖发现,人的语言中枢位于左额叶,而且布洛卡认为语言是人类的最高成就,那么左半脑应该是比右半脑更加发达,也就是优势半脑。左右半脑分工不同的观点,至今还在被沿用。应该说,对脑功能的研究,在19世纪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同样在19世纪还发明了一种脑研究的方法——脑的直接刺激。最精准有效的方法是电刺激。通过电刺激获得最显著成果的两个人是古斯塔夫.费里奇(1839-1927)和爱德华.希齐格(1838-1907)。费里奇是一个富裕的人,他主要是对这项研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希齐格是一名解剖学家,战时曾担任过军医。两人合作了许多实验,成功定位了5种不同的肌肉群的脑区,并在1870年共同发表了一篇《关于脑的电刺激》的论文。 其他各国实验室也很快复制了这个实验(这是科学的一个重要因素,可验证,所以你知道之前有学者因无法重复自己的实验结果,而被迫撤销论文的原因了吧)。其中英国学者戴维.费里尔(1843-1928)运用刺激法和切除法做了一系列经典实验,成功定位了十五种运动技能(详见《脑的机能》一书)。并由于他定位的精准性,他直接将猴脑的定位图直接转换到人脑中,成功的定位了一次脑瘤切除手术。 后来,费里尔还发现,身体的不同部分在脑中的运动反射区,与这部分的功能有关,而不是与面积有关。举例来说,人手虽然面积并不大,但在脑中反射区却非常大,详见下图。(前方高能,小心!) 关于感觉机能,费里尔发现把视觉定位与枕叶皮层,把听觉定位与颞叶,躯体感觉定位于后中枢神经区域。 虽然19世纪,关于脑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人脑的实验,引起了关于伦理道德方面的强烈的社会议论。这迫使外科医生们无法再通过人体实验获得更准确的实验结果。 这里插一句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引申的思考。其实我觉得仔细想想这事还挺有意思的。因为其实所谓科学精神倡导的是一种“唯事实论”。但由于人有“自我”意识的存在,所以会认为“我”与“其他人”不同,“人类”与“动物”不同,“生物”与“非生物”不同,而实际上,这种不同是意识层面,而非事实层面的。所以我觉得,科学对于人类来说,可能快要走到头了,因为人类不可能放下“我”的意识存在。 好啦,关于十九世纪脑的研究,我就先先说到这,下周会跟大家分享在十九世纪神经学、感觉生理学、心理物理学和进化论方面的进展。(我不确定一章能写完,这一部分可能会有上中下,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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