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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名著鉴赏期末论文范文高中英语

发布时间:2024-07-09 04:01:09

西方名著鉴赏期末论文范文高中英语

最佳答案Frances Hodgson Burnett的the secret garden?The opening chapter in the The Secret Garden finds Mary Lennox an ugly and disagreeable She has a little thin face and a little thin body,thin light hair and a sour Her hair is yellow,and her face is yellow because she has been born in India and has always been ill in one way or Her father holds a position in India under the English Government and is busy and her mother is a great beauty who cares only to go to After her parents die in an epidemic of cholera,this lonely girl is sent to live with her uncle,Archibald Craven,at Misselthwaite Manor,on the edge of the Yorkshire moor in EThere,with the help of the robin,a magical bird,Mary discovers a secret garden which has been shut up for ten Ten years ago,Craven’s wife,Lilias,died from a severe fall from the tree right in this From then on,this garden is locked Under the care of Mary and Dickon,a Yorkshire boy who lives on the moor,the dead garden is turned into a flourishing garden full of vigor and The process of tending the garden also restores Mary to her In addition,the discovery of the garden parallels Mary’s discovery of her cousin,Colin,who is tyrannical and In the garden,Colin strives to gain his health and At the end of the book,MCraven returns to the garden and MCraven, Mary and Colin are reunited happily in the beautiful

外国名著的鉴赏?你的问题好玄乎啊是一篇还是具体,因为外国包括东方西方,名著包括小说戏剧等,你不说明,却教人怎么回答啊我是外语系的大学生,本来想给你答,无从答起啊

浅析简·奥斯丁与张爱玲作品中的女性意识评《傲慢与偏见》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爱情与金钱浅谈《傲慢与偏见》的对话描写艺术《傲慢与偏见》中看女性婚姻论《傲慢与偏见》婚姻价值取向《傲慢与偏见》中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浅议《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运用评析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的婚姻观浅议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中宾利和简的婚姻伊丽莎白的"理想婚姻"与奥斯丁的"婚姻理想"--《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人物形象分析英语IRONY的翻译赏析——评《傲慢与偏见》的三个中译本 权衡:爱情与金钱----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上) 一、引言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有兄弟姐妹八人。她并不算是一位长寿的作家,在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渐衰弱,不幸于1817年7月18日死在姐姐的怀抱里;奥斯丁也算不上是位多产的作家,尽管年仅21岁就写出了她的第一部小说《最初的印象》(19年后重新改写,即《傲慢与偏见》)。但在她的创作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只有六部。可这丝毫没有减弱奥斯丁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重要。即使在今天,她的读者也是有增无减。她的作品被屡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批评家托巴麦考莱就曾赞扬到:“作家中手法最接近(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算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 二、钟情婚姻爱情描写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着英国文坛,而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则是一反常规地展现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的自我发现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1]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奥斯丁的小说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简·奥斯丁一生都是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人物以中小地主、牧师为主,观察的环境也以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为主,在她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有对重大社会矛盾的反映。有趣的是,尽管奥斯丁终身未嫁,但在她的作品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却是有关婚姻与爱情的描写。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对细腻情感的把握,生动真实地描绘了简奥斯丁周围世界的小天地,特别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 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可以说都是以婚姻为主题的婚姻小说,虽然她的婚姻观不可避免得要打上时代的烙印,但也不是完全正统的。而比较清晰得展现作家婚姻爱情观念的作品,无疑要算《傲慢与偏见》了,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最喜欢的作品,同时也是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在2007年3月1日的“世界书日”上,《傲慢与偏见》被英国读者评选为“十大不可或缺的书”之首。整部作品通过贝内特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18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从某中程度上,也探讨了婚姻的内涵,因此此书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文学批评家马克肖尔这样评价《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及奥斯丁后期的小说会令愚顿者震撼。如她的见解能被认同,这个由愚顿者构成的社会必将脱胎换骨。”[2] 三、三段婚姻展现三重境界 人们的择偶动机决定人们的择偶标准。择偶动机不同,人们的择偶标准也不会相同。自古以来,人们的择偶标准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属性,又不得不受婚姻社会属性的影响。婚姻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们择偶时要考虑对方的身体、经济、宗教、道德等因素。人们在选择婚姻伴侣时不可能只有单一的动机,而是几种动机同时存在,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而这种侧重点的差异表现出来便是人们择偶标准的差异。 根据择偶标准的差异,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在其名著《1500-1800年英国家庭、性和婚姻》中将当时英国人的择偶动机分为四类: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为了个人的感情、友爱和情谊;性的吸引;激情之爱。[3]在《傲慢与偏见》里,作者所塑造出的几种婚姻关系,大都可以从中找到相符合的类型。例如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结合,就符合“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这一类型。 简·奥斯丁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对《傲慢与偏见》里的婚姻与婚姻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诙谐的描述。男士们如何挑选妻子,年轻的女子以及她们的母亲如何为其挑选未来的夫君,构成了这部小说许多精彩的场景。在这部探讨婚姻关系的作品中,作者着力刻画了几种不同的婚姻和爱情关系,除了上面提到的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几对比较重要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伊丽莎白和达西等等。尽管他们都走进了婚姻的围城,但是婚姻的幸福度却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奥斯丁笔下的婚姻,不仅涉及到感情,而且还和经济紧密相关。“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4]本书的第一句话就点出了影响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金钱,然而果真是一条真理吗?我们对小说进行分析,可以将书中的婚姻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境界,通过比较,我们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一)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盲目的激情追求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如果要选出一桩最荒诞且最不被看好的婚姻,无疑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了。作者甚至没有正面交代二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继而出走的。只是简单的通过简和M·加德纳舅妈写给伊丽莎白的信,让读者了解情况的大概。两个人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爱情,即使勉强有,也只能算是“肉欲之爱”产生的盲目激情。简·奥斯丁对他们的婚姻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莉迪亚的轻浮、卤莽和无知即使在小说的结尾也没有改变,威克姆的狡诈、野心和肤浅也使我们感到厌恶。理智、感情与道德可以说是婚姻精神层面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这对婚姻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婚姻的失败早已注定。 婚姻的基础是婚姻最终成立的根据,决定着婚姻的特性。西方的婚姻更加注重性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男女的结合“主要报偿是性关系的满足。”长久以来,西方人有这样的观念,婚姻是为了爱情和寻求伴侣,还有的是为了性的和谐,避免孤独。莉迪亚习惯沉醉在男人的追捧中,而且一向用清不专,“只要受到人家的勾引,对谁都会上钩。”她对人的好恶,选择男人的标准,只是看对方的脸蛋漂不漂亮。当有漂亮的男人出现时,她的注意力马上就会集中过去。至于自己是不是爱上对方,她一点也不在乎,也更不会在乎对方是否真的爱她。 这种以性爱为基础的带有鲜明个人性的婚姻是缺乏稳定性的。婚姻是个人的事,与别人没有直接关系,这样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就比较容易,没有什么牵制和挂碍。爱情本身是不稳定的,是人类情感中最难以捉摸的部分。[5]韦政通说:“在所有的爱中,最强烈,最令人困惑,也是最缺乏稳定性的就是性爱。”所以建立在性爱基础上的婚姻总是包含着“隐伏的危机。”[6]而人的本性中又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因而更加重了建立在性爱上的婚姻的不稳定性。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既是个人的,又是根植于性爱的,它的不稳定性就成为必然了。加之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比较受限。在这种环境下夫妻间的冲突所产生的情绪障碍很难获得疏导,日积月累容易造成不和,情感上就会出现创伤、裂缝。这种情感上的伤痕便无法弥合而全面崩溃,当做为婚姻基础的性爱消失,那婚姻自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傲慢与偏见》中莉迪亚和威克姆婚姻的前景,作者在最后一章含蓄得指出:“威克姆不久便清淡爱弛,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些。” 威克姆选择莉迪亚的原因,书中并没有详细指出,不过他之所以同意与莉迪亚结婚,金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威克姆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在与莉迪亚私奔前,曾经追求过金小姐和达西小姐,不是因为性,而是为了金钱。威克姆怀有这样的心态,与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在18世纪时财富仍是社会中上层择偶时的重点,正如1727年丹尼尔迪福所抱怨的那样,“金钱和处女膜仍是人们考虑的目标。”同时威克姆做为地位稍底的中等阶级(lower middle classes),并没有大量的财产传承,因而更加重了他对金钱的贪婪。最终还是达西先生出面,替威克姆偿还了债务,并在莉迪亚名下的钱之外,又给了她一千英镑,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最终换来了威克姆和莉迪亚的婚姻。“美貌与相貌平常的人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可见在这段婚姻中除了盲目的激情,金钱也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 (二)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向现实妥协 在《傲慢与偏见》中,金钱和爱情婚姻往往是形影不离,难分难舍的。小说里人们谈婚论嫁时总少不了金钱的影子,而阐述金钱对于婚姻的选择,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柯林斯牧师和夏洛特·卢卡斯的结合了。 柯林斯选择夏洛特做自己的妻子,显然不是因为爱上她,在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就已经详细阐述了他要结婚的理由:“第一,我认为每个生活宽裕的牧师(像我本人),理当给教区在婚姻方面树立一个榜样;第二,我相信结婚会大大增进我的幸福;第三—这一点或许应该早一点提出来,我有幸奉为恩主的那位贵妇人特别劝嘱我要结婚。”因而当柯林斯像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结婚对象转向了夏洛特小姐。柯林斯急着结婚,并不是出于个人需要,只是在完成他所崇拜的德布尔夫人(达西的姑妈)布置的一项任务,只要结婚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结婚对象是谁,对她是不是有感情这些并不重要。而且夏洛特小姐还算是贵族出身的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这就已经足够了。 柯林斯这个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和经营婚姻,他看上去有些笨拙可笑,缺少男子汉气概但又很自负。他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遵循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婚姻理念:“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夏洛特·卢卡斯可以说是《傲慢与偏见》里有头脑并富有理性的一位女子,是她最先看出达西对伊丽莎白有意,并且向伊丽莎白表达她对简和宾利感情发展的担忧(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夏洛特的聪明伶俐令人印象深刻,可更让人感叹的是她对自己婚姻选择的那份精明。她清楚得认识到了当时英国社会中上层阶级婚姻的普遍本质:物质因素是18世纪至19世纪英国社会的婚姻生活的重要因素。卢卡斯家族也算是属于贵族阶级,在16至18世纪期间,英国贵族“婚姻并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心理和生理需要的私人结合,而是一种确保家庭和其财产永存的制度性策略。”[7]贵族的婚姻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家庭的利益,他们非常注重婚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许多处于经济困难的贵族来说,尤其如此。因而,属于破落贵族家庭的夏洛特没有多少可观的嫁妆,也无法攀高求贵,被迫嫁给柯林斯实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时代,男女不平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法律规定,女性不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生活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天地。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和“财政保证”,婚姻是捷径也是唯一的途径。这就导致了当时的婚姻不仅仅是作为爱情的归宿,还会是“谋生”的手段,也就难免出现一些看似荒唐的事。“并且,马克思(和贝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的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8] 夏洛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早就看出了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欢,同他相处实在令人厌烦,而且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镜花水月”。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他做丈夫,因为夏洛特选择的这种婚姻,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不至于挨冻受饥,也不用担心丈夫变心,至于婚姻幸福与否则就要放到次要位置了。所以在伊丽莎白拜访朋友的时,发现“柯林斯先生有时说些让夏洛特实在难为情的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而且夏洛特也并不把他放在心上,单独带妹妹和伊丽莎白参观住宅,而且她也非常高兴。似乎如果柯林斯不存在,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这就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很显然成就这段婚姻的关键就是金钱。对柯林斯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很满足,婚姻的“目的”也已经实现。而夏洛特“用什么手段驾御丈夫,有多大的度量容忍他,不得不承认,事情处理得相当不错。”这样的一种靠金钱财富维持的婚姻虽然并不完美,但毕竟也是一种婚姻。 在这桩婚姻里,夏洛特和柯林斯之间是没有温暖和幸福的感觉的,只是枯燥平淡的生活着。也许只有当他们孕育出下一代时,彼此才会产生一种爱—对下一代的爱,对孩子的关心呵护,到那时他们的婚姻也许便不这么乏味。奥斯丁并不欣赏这样的婚姻,透过文字可以感觉到她对这种婚姻的嘲讽之意。但以我们现代的视角来看,夏洛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呵。岁月不留人,对她这样一位老姑娘来说,有一个归宿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然不会赞赏夏洛特的选择,但能否试着对她多一分的理解和宽容呢?(下)#comment

西方名著鉴赏期末论文范文初中英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的一部作品,其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个专拣重担,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是保尔说过的一句话,对此我印象极为深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毫无疑问的。父母把我们带到人世间,首先我们就要学会珍惜这宝贵的生命。但除了珍爱生命,最重要的还是能够创造有意义的生命,人总不能活得浑浑噩噩吧!也就是说我们应怎样做才能不虚度此生呢?这个问题我也是关注已久了。做为一个初中生的我,现在如谈什么想成为艺术家、科学家、音乐家等这些都离我太遥远了,也太不现实了。如今面对着我最为现实的就是能在初三中考时,充分发挥潜能,超越自我,取得好成绩,跻身于高一级理想的学校。只会空喊口号,毫无主见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话说超越自我,但真正能做到超越自我的人也是寥寥无几啊!我个人认为要做到这一点最重要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能认清自己,读懂自己。我认为自己与同龄人相比多了几分成熟,但在那些追求时尚的年轻人眼里成熟并非是好事,甚至有些“落伍”。然而我却喜欢这份成熟,是它使我变得理智,不被所谓的“潮流”所推倒,是它让我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比如班里的个别同学迷上了“早恋游戏”,整个人魂不守舍,常常写情书等根本无心学习,我想用理智、清醒的头脑、奉劝他们一句:“应该在秋天果子成熟的时候,不应在夏天过早地摘下。”在别人眼里,我的成绩完全是靠死记硬背得来的,一点也不聪明。但我始终坚信:勤能补拙,天才在于勤奋。我认为刻苦学习本身就是明智之举。等到白发苍苍时回首往事,如果真的没什么成绩,也可以大声说:“我努力了!”这样就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了。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浅析简·奥斯丁与张爱玲作品中的女性意识评《傲慢与偏见》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爱情与金钱浅谈《傲慢与偏见》的对话描写艺术《傲慢与偏见》中看女性婚姻论《傲慢与偏见》婚姻价值取向《傲慢与偏见》中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浅议《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运用评析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的婚姻观浅议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中宾利和简的婚姻伊丽莎白的"理想婚姻"与奥斯丁的"婚姻理想"--《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人物形象分析英语IRONY的翻译赏析——评《傲慢与偏见》的三个中译本 权衡:爱情与金钱----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上) 一、引言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有兄弟姐妹八人。她并不算是一位长寿的作家,在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渐衰弱,不幸于1817年7月18日死在姐姐的怀抱里;奥斯丁也算不上是位多产的作家,尽管年仅21岁就写出了她的第一部小说《最初的印象》(19年后重新改写,即《傲慢与偏见》)。但在她的创作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只有六部。可这丝毫没有减弱奥斯丁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重要。即使在今天,她的读者也是有增无减。她的作品被屡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批评家托巴麦考莱就曾赞扬到:“作家中手法最接近(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算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 二、钟情婚姻爱情描写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着英国文坛,而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则是一反常规地展现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的自我发现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1]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奥斯丁的小说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简·奥斯丁一生都是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人物以中小地主、牧师为主,观察的环境也以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为主,在她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有对重大社会矛盾的反映。有趣的是,尽管奥斯丁终身未嫁,但在她的作品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却是有关婚姻与爱情的描写。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对细腻情感的把握,生动真实地描绘了简奥斯丁周围世界的小天地,特别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 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可以说都是以婚姻为主题的婚姻小说,虽然她的婚姻观不可避免得要打上时代的烙印,但也不是完全正统的。而比较清晰得展现作家婚姻爱情观念的作品,无疑要算《傲慢与偏见》了,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最喜欢的作品,同时也是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在2007年3月1日的“世界书日”上,《傲慢与偏见》被英国读者评选为“十大不可或缺的书”之首。整部作品通过贝内特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18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从某中程度上,也探讨了婚姻的内涵,因此此书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文学批评家马克肖尔这样评价《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及奥斯丁后期的小说会令愚顿者震撼。如她的见解能被认同,这个由愚顿者构成的社会必将脱胎换骨。”[2] 三、三段婚姻展现三重境界 人们的择偶动机决定人们的择偶标准。择偶动机不同,人们的择偶标准也不会相同。自古以来,人们的择偶标准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属性,又不得不受婚姻社会属性的影响。婚姻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们择偶时要考虑对方的身体、经济、宗教、道德等因素。人们在选择婚姻伴侣时不可能只有单一的动机,而是几种动机同时存在,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而这种侧重点的差异表现出来便是人们择偶标准的差异。 根据择偶标准的差异,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在其名著《1500-1800年英国家庭、性和婚姻》中将当时英国人的择偶动机分为四类: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为了个人的感情、友爱和情谊;性的吸引;激情之爱。[3]在《傲慢与偏见》里,作者所塑造出的几种婚姻关系,大都可以从中找到相符合的类型。例如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结合,就符合“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这一类型。 简·奥斯丁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对《傲慢与偏见》里的婚姻与婚姻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诙谐的描述。男士们如何挑选妻子,年轻的女子以及她们的母亲如何为其挑选未来的夫君,构成了这部小说许多精彩的场景。在这部探讨婚姻关系的作品中,作者着力刻画了几种不同的婚姻和爱情关系,除了上面提到的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几对比较重要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伊丽莎白和达西等等。尽管他们都走进了婚姻的围城,但是婚姻的幸福度却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奥斯丁笔下的婚姻,不仅涉及到感情,而且还和经济紧密相关。“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4]本书的第一句话就点出了影响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金钱,然而果真是一条真理吗?我们对小说进行分析,可以将书中的婚姻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境界,通过比较,我们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一)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盲目的激情追求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如果要选出一桩最荒诞且最不被看好的婚姻,无疑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了。作者甚至没有正面交代二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继而出走的。只是简单的通过简和M·加德纳舅妈写给伊丽莎白的信,让读者了解情况的大概。两个人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爱情,即使勉强有,也只能算是“肉欲之爱”产生的盲目激情。简·奥斯丁对他们的婚姻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莉迪亚的轻浮、卤莽和无知即使在小说的结尾也没有改变,威克姆的狡诈、野心和肤浅也使我们感到厌恶。理智、感情与道德可以说是婚姻精神层面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这对婚姻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婚姻的失败早已注定。 婚姻的基础是婚姻最终成立的根据,决定着婚姻的特性。西方的婚姻更加注重性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男女的结合“主要报偿是性关系的满足。”长久以来,西方人有这样的观念,婚姻是为了爱情和寻求伴侣,还有的是为了性的和谐,避免孤独。莉迪亚习惯沉醉在男人的追捧中,而且一向用清不专,“只要受到人家的勾引,对谁都会上钩。”她对人的好恶,选择男人的标准,只是看对方的脸蛋漂不漂亮。当有漂亮的男人出现时,她的注意力马上就会集中过去。至于自己是不是爱上对方,她一点也不在乎,也更不会在乎对方是否真的爱她。 这种以性爱为基础的带有鲜明个人性的婚姻是缺乏稳定性的。婚姻是个人的事,与别人没有直接关系,这样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就比较容易,没有什么牵制和挂碍。爱情本身是不稳定的,是人类情感中最难以捉摸的部分。[5]韦政通说:“在所有的爱中,最强烈,最令人困惑,也是最缺乏稳定性的就是性爱。”所以建立在性爱基础上的婚姻总是包含着“隐伏的危机。”[6]而人的本性中又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因而更加重了建立在性爱上的婚姻的不稳定性。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既是个人的,又是根植于性爱的,它的不稳定性就成为必然了。加之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比较受限。在这种环境下夫妻间的冲突所产生的情绪障碍很难获得疏导,日积月累容易造成不和,情感上就会出现创伤、裂缝。这种情感上的伤痕便无法弥合而全面崩溃,当做为婚姻基础的性爱消失,那婚姻自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傲慢与偏见》中莉迪亚和威克姆婚姻的前景,作者在最后一章含蓄得指出:“威克姆不久便清淡爱弛,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些。” 威克姆选择莉迪亚的原因,书中并没有详细指出,不过他之所以同意与莉迪亚结婚,金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威克姆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在与莉迪亚私奔前,曾经追求过金小姐和达西小姐,不是因为性,而是为了金钱。威克姆怀有这样的心态,与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在18世纪时财富仍是社会中上层择偶时的重点,正如1727年丹尼尔迪福所抱怨的那样,“金钱和处女膜仍是人们考虑的目标。”同时威克姆做为地位稍底的中等阶级(lower middle classes),并没有大量的财产传承,因而更加重了他对金钱的贪婪。最终还是达西先生出面,替威克姆偿还了债务,并在莉迪亚名下的钱之外,又给了她一千英镑,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最终换来了威克姆和莉迪亚的婚姻。“美貌与相貌平常的人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可见在这段婚姻中除了盲目的激情,金钱也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 (二)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向现实妥协 在《傲慢与偏见》中,金钱和爱情婚姻往往是形影不离,难分难舍的。小说里人们谈婚论嫁时总少不了金钱的影子,而阐述金钱对于婚姻的选择,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柯林斯牧师和夏洛特·卢卡斯的结合了。 柯林斯选择夏洛特做自己的妻子,显然不是因为爱上她,在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就已经详细阐述了他要结婚的理由:“第一,我认为每个生活宽裕的牧师(像我本人),理当给教区在婚姻方面树立一个榜样;第二,我相信结婚会大大增进我的幸福;第三—这一点或许应该早一点提出来,我有幸奉为恩主的那位贵妇人特别劝嘱我要结婚。”因而当柯林斯像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结婚对象转向了夏洛特小姐。柯林斯急着结婚,并不是出于个人需要,只是在完成他所崇拜的德布尔夫人(达西的姑妈)布置的一项任务,只要结婚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结婚对象是谁,对她是不是有感情这些并不重要。而且夏洛特小姐还算是贵族出身的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这就已经足够了。 柯林斯这个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和经营婚姻,他看上去有些笨拙可笑,缺少男子汉气概但又很自负。他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遵循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婚姻理念:“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夏洛特·卢卡斯可以说是《傲慢与偏见》里有头脑并富有理性的一位女子,是她最先看出达西对伊丽莎白有意,并且向伊丽莎白表达她对简和宾利感情发展的担忧(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夏洛特的聪明伶俐令人印象深刻,可更让人感叹的是她对自己婚姻选择的那份精明。她清楚得认识到了当时英国社会中上层阶级婚姻的普遍本质:物质因素是18世纪至19世纪英国社会的婚姻生活的重要因素。卢卡斯家族也算是属于贵族阶级,在16至18世纪期间,英国贵族“婚姻并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心理和生理需要的私人结合,而是一种确保家庭和其财产永存的制度性策略。”[7]贵族的婚姻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家庭的利益,他们非常注重婚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许多处于经济困难的贵族来说,尤其如此。因而,属于破落贵族家庭的夏洛特没有多少可观的嫁妆,也无法攀高求贵,被迫嫁给柯林斯实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时代,男女不平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法律规定,女性不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生活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天地。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和“财政保证”,婚姻是捷径也是唯一的途径。这就导致了当时的婚姻不仅仅是作为爱情的归宿,还会是“谋生”的手段,也就难免出现一些看似荒唐的事。“并且,马克思(和贝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的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8] 夏洛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早就看出了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欢,同他相处实在令人厌烦,而且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镜花水月”。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他做丈夫,因为夏洛特选择的这种婚姻,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不至于挨冻受饥,也不用担心丈夫变心,至于婚姻幸福与否则就要放到次要位置了。所以在伊丽莎白拜访朋友的时,发现“柯林斯先生有时说些让夏洛特实在难为情的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而且夏洛特也并不把他放在心上,单独带妹妹和伊丽莎白参观住宅,而且她也非常高兴。似乎如果柯林斯不存在,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这就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很显然成就这段婚姻的关键就是金钱。对柯林斯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很满足,婚姻的“目的”也已经实现。而夏洛特“用什么手段驾御丈夫,有多大的度量容忍他,不得不承认,事情处理得相当不错。”这样的一种靠金钱财富维持的婚姻虽然并不完美,但毕竟也是一种婚姻。 在这桩婚姻里,夏洛特和柯林斯之间是没有温暖和幸福的感觉的,只是枯燥平淡的生活着。也许只有当他们孕育出下一代时,彼此才会产生一种爱—对下一代的爱,对孩子的关心呵护,到那时他们的婚姻也许便不这么乏味。奥斯丁并不欣赏这样的婚姻,透过文字可以感觉到她对这种婚姻的嘲讽之意。但以我们现代的视角来看,夏洛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呵。岁月不留人,对她这样一位老姑娘来说,有一个归宿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然不会赞赏夏洛特的选择,但能否试着对她多一分的理解和宽容呢?(下)#comment

最佳答案Frances Hodgson Burnett的the secret garden?The opening chapter in the The Secret Garden finds Mary Lennox an ugly and disagreeable She has a little thin face and a little thin body,thin light hair and a sour Her hair is yellow,and her face is yellow because she has been born in India and has always been ill in one way or Her father holds a position in India under the English Government and is busy and her mother is a great beauty who cares only to go to After her parents die in an epidemic of cholera,this lonely girl is sent to live with her uncle,Archibald Craven,at Misselthwaite Manor,on the edge of the Yorkshire moor in EThere,with the help of the robin,a magical bird,Mary discovers a secret garden which has been shut up for ten Ten years ago,Craven’s wife,Lilias,died from a severe fall from the tree right in this From then on,this garden is locked Under the care of Mary and Dickon,a Yorkshire boy who lives on the moor,the dead garden is turned into a flourishing garden full of vigor and The process of tending the garden also restores Mary to her In addition,the discovery of the garden parallels Mary’s discovery of her cousin,Colin,who is tyrannical and In the garden,Colin strives to gain his health and At the end of the book,MCraven returns to the garden and MCraven, Mary and Colin are reunited happily in the beautiful

Abstract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conceptsof Chinese Wuxing power of understanding/ comprehension/ intuition and Western Rationality,tracing their sources and analyzing their different Thepaper also gives some major manifestationsof these two thought patternsin the Chineseand English Key Words:wuxing; rationality; Chinese; English

西方名著鉴赏期末论文范文高中

浅析简·奥斯丁与张爱玲作品中的女性意识评《傲慢与偏见》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爱情与金钱浅谈《傲慢与偏见》的对话描写艺术《傲慢与偏见》中看女性婚姻论《傲慢与偏见》婚姻价值取向《傲慢与偏见》中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浅议《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运用评析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的婚姻观浅议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中宾利和简的婚姻伊丽莎白的"理想婚姻"与奥斯丁的"婚姻理想"--《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人物形象分析英语IRONY的翻译赏析——评《傲慢与偏见》的三个中译本 权衡:爱情与金钱----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上) 一、引言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有兄弟姐妹八人。她并不算是一位长寿的作家,在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渐衰弱,不幸于1817年7月18日死在姐姐的怀抱里;奥斯丁也算不上是位多产的作家,尽管年仅21岁就写出了她的第一部小说《最初的印象》(19年后重新改写,即《傲慢与偏见》)。但在她的创作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只有六部。可这丝毫没有减弱奥斯丁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重要。即使在今天,她的读者也是有增无减。她的作品被屡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批评家托巴麦考莱就曾赞扬到:“作家中手法最接近(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算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 二、钟情婚姻爱情描写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着英国文坛,而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则是一反常规地展现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的自我发现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1]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奥斯丁的小说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简·奥斯丁一生都是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人物以中小地主、牧师为主,观察的环境也以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为主,在她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有对重大社会矛盾的反映。有趣的是,尽管奥斯丁终身未嫁,但在她的作品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却是有关婚姻与爱情的描写。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对细腻情感的把握,生动真实地描绘了简奥斯丁周围世界的小天地,特别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 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可以说都是以婚姻为主题的婚姻小说,虽然她的婚姻观不可避免得要打上时代的烙印,但也不是完全正统的。而比较清晰得展现作家婚姻爱情观念的作品,无疑要算《傲慢与偏见》了,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最喜欢的作品,同时也是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在2007年3月1日的“世界书日”上,《傲慢与偏见》被英国读者评选为“十大不可或缺的书”之首。整部作品通过贝内特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18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从某中程度上,也探讨了婚姻的内涵,因此此书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文学批评家马克肖尔这样评价《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及奥斯丁后期的小说会令愚顿者震撼。如她的见解能被认同,这个由愚顿者构成的社会必将脱胎换骨。”[2] 三、三段婚姻展现三重境界 人们的择偶动机决定人们的择偶标准。择偶动机不同,人们的择偶标准也不会相同。自古以来,人们的择偶标准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属性,又不得不受婚姻社会属性的影响。婚姻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们择偶时要考虑对方的身体、经济、宗教、道德等因素。人们在选择婚姻伴侣时不可能只有单一的动机,而是几种动机同时存在,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而这种侧重点的差异表现出来便是人们择偶标准的差异。 根据择偶标准的差异,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在其名著《1500-1800年英国家庭、性和婚姻》中将当时英国人的择偶动机分为四类: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为了个人的感情、友爱和情谊;性的吸引;激情之爱。[3]在《傲慢与偏见》里,作者所塑造出的几种婚姻关系,大都可以从中找到相符合的类型。例如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结合,就符合“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这一类型。 简·奥斯丁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对《傲慢与偏见》里的婚姻与婚姻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诙谐的描述。男士们如何挑选妻子,年轻的女子以及她们的母亲如何为其挑选未来的夫君,构成了这部小说许多精彩的场景。在这部探讨婚姻关系的作品中,作者着力刻画了几种不同的婚姻和爱情关系,除了上面提到的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几对比较重要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伊丽莎白和达西等等。尽管他们都走进了婚姻的围城,但是婚姻的幸福度却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奥斯丁笔下的婚姻,不仅涉及到感情,而且还和经济紧密相关。“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4]本书的第一句话就点出了影响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金钱,然而果真是一条真理吗?我们对小说进行分析,可以将书中的婚姻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境界,通过比较,我们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一)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盲目的激情追求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如果要选出一桩最荒诞且最不被看好的婚姻,无疑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了。作者甚至没有正面交代二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继而出走的。只是简单的通过简和M·加德纳舅妈写给伊丽莎白的信,让读者了解情况的大概。两个人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爱情,即使勉强有,也只能算是“肉欲之爱”产生的盲目激情。简·奥斯丁对他们的婚姻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莉迪亚的轻浮、卤莽和无知即使在小说的结尾也没有改变,威克姆的狡诈、野心和肤浅也使我们感到厌恶。理智、感情与道德可以说是婚姻精神层面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这对婚姻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婚姻的失败早已注定。 婚姻的基础是婚姻最终成立的根据,决定着婚姻的特性。西方的婚姻更加注重性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男女的结合“主要报偿是性关系的满足。”长久以来,西方人有这样的观念,婚姻是为了爱情和寻求伴侣,还有的是为了性的和谐,避免孤独。莉迪亚习惯沉醉在男人的追捧中,而且一向用清不专,“只要受到人家的勾引,对谁都会上钩。”她对人的好恶,选择男人的标准,只是看对方的脸蛋漂不漂亮。当有漂亮的男人出现时,她的注意力马上就会集中过去。至于自己是不是爱上对方,她一点也不在乎,也更不会在乎对方是否真的爱她。 这种以性爱为基础的带有鲜明个人性的婚姻是缺乏稳定性的。婚姻是个人的事,与别人没有直接关系,这样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就比较容易,没有什么牵制和挂碍。爱情本身是不稳定的,是人类情感中最难以捉摸的部分。[5]韦政通说:“在所有的爱中,最强烈,最令人困惑,也是最缺乏稳定性的就是性爱。”所以建立在性爱基础上的婚姻总是包含着“隐伏的危机。”[6]而人的本性中又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因而更加重了建立在性爱上的婚姻的不稳定性。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既是个人的,又是根植于性爱的,它的不稳定性就成为必然了。加之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比较受限。在这种环境下夫妻间的冲突所产生的情绪障碍很难获得疏导,日积月累容易造成不和,情感上就会出现创伤、裂缝。这种情感上的伤痕便无法弥合而全面崩溃,当做为婚姻基础的性爱消失,那婚姻自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傲慢与偏见》中莉迪亚和威克姆婚姻的前景,作者在最后一章含蓄得指出:“威克姆不久便清淡爱弛,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些。” 威克姆选择莉迪亚的原因,书中并没有详细指出,不过他之所以同意与莉迪亚结婚,金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威克姆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在与莉迪亚私奔前,曾经追求过金小姐和达西小姐,不是因为性,而是为了金钱。威克姆怀有这样的心态,与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在18世纪时财富仍是社会中上层择偶时的重点,正如1727年丹尼尔迪福所抱怨的那样,“金钱和处女膜仍是人们考虑的目标。”同时威克姆做为地位稍底的中等阶级(lower middle classes),并没有大量的财产传承,因而更加重了他对金钱的贪婪。最终还是达西先生出面,替威克姆偿还了债务,并在莉迪亚名下的钱之外,又给了她一千英镑,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最终换来了威克姆和莉迪亚的婚姻。“美貌与相貌平常的人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可见在这段婚姻中除了盲目的激情,金钱也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 (二)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向现实妥协 在《傲慢与偏见》中,金钱和爱情婚姻往往是形影不离,难分难舍的。小说里人们谈婚论嫁时总少不了金钱的影子,而阐述金钱对于婚姻的选择,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柯林斯牧师和夏洛特·卢卡斯的结合了。 柯林斯选择夏洛特做自己的妻子,显然不是因为爱上她,在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就已经详细阐述了他要结婚的理由:“第一,我认为每个生活宽裕的牧师(像我本人),理当给教区在婚姻方面树立一个榜样;第二,我相信结婚会大大增进我的幸福;第三—这一点或许应该早一点提出来,我有幸奉为恩主的那位贵妇人特别劝嘱我要结婚。”因而当柯林斯像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结婚对象转向了夏洛特小姐。柯林斯急着结婚,并不是出于个人需要,只是在完成他所崇拜的德布尔夫人(达西的姑妈)布置的一项任务,只要结婚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结婚对象是谁,对她是不是有感情这些并不重要。而且夏洛特小姐还算是贵族出身的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这就已经足够了。 柯林斯这个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和经营婚姻,他看上去有些笨拙可笑,缺少男子汉气概但又很自负。他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遵循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婚姻理念:“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夏洛特·卢卡斯可以说是《傲慢与偏见》里有头脑并富有理性的一位女子,是她最先看出达西对伊丽莎白有意,并且向伊丽莎白表达她对简和宾利感情发展的担忧(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夏洛特的聪明伶俐令人印象深刻,可更让人感叹的是她对自己婚姻选择的那份精明。她清楚得认识到了当时英国社会中上层阶级婚姻的普遍本质:物质因素是18世纪至19世纪英国社会的婚姻生活的重要因素。卢卡斯家族也算是属于贵族阶级,在16至18世纪期间,英国贵族“婚姻并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心理和生理需要的私人结合,而是一种确保家庭和其财产永存的制度性策略。”[7]贵族的婚姻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家庭的利益,他们非常注重婚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许多处于经济困难的贵族来说,尤其如此。因而,属于破落贵族家庭的夏洛特没有多少可观的嫁妆,也无法攀高求贵,被迫嫁给柯林斯实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时代,男女不平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法律规定,女性不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生活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天地。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和“财政保证”,婚姻是捷径也是唯一的途径。这就导致了当时的婚姻不仅仅是作为爱情的归宿,还会是“谋生”的手段,也就难免出现一些看似荒唐的事。“并且,马克思(和贝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的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8] 夏洛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早就看出了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欢,同他相处实在令人厌烦,而且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镜花水月”。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他做丈夫,因为夏洛特选择的这种婚姻,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不至于挨冻受饥,也不用担心丈夫变心,至于婚姻幸福与否则就要放到次要位置了。所以在伊丽莎白拜访朋友的时,发现“柯林斯先生有时说些让夏洛特实在难为情的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而且夏洛特也并不把他放在心上,单独带妹妹和伊丽莎白参观住宅,而且她也非常高兴。似乎如果柯林斯不存在,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这就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很显然成就这段婚姻的关键就是金钱。对柯林斯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很满足,婚姻的“目的”也已经实现。而夏洛特“用什么手段驾御丈夫,有多大的度量容忍他,不得不承认,事情处理得相当不错。”这样的一种靠金钱财富维持的婚姻虽然并不完美,但毕竟也是一种婚姻。 在这桩婚姻里,夏洛特和柯林斯之间是没有温暖和幸福的感觉的,只是枯燥平淡的生活着。也许只有当他们孕育出下一代时,彼此才会产生一种爱—对下一代的爱,对孩子的关心呵护,到那时他们的婚姻也许便不这么乏味。奥斯丁并不欣赏这样的婚姻,透过文字可以感觉到她对这种婚姻的嘲讽之意。但以我们现代的视角来看,夏洛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呵。岁月不留人,对她这样一位老姑娘来说,有一个归宿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然不会赞赏夏洛特的选择,但能否试着对她多一分的理解和宽容呢?(下)#comment

《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他的英勇意志。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 名人传》读读后感《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读后感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老人与海》赏析:主题老人每取得一点胜利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后遭到无可挽救的失败。但是,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他又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不屈服于命运,无论在怎么艰苦卓绝的环境里,他都凭着自己的勇气、毅力和智慧进行了奋勇的抗争。大马林鱼虽然没有保住,但他却捍卫了“人的灵魂的尊严”,显示了“一个人的能耐可以到达什么程度”,是一个胜利的失败者,一个失败的英雄。这样一个“硬汉子”形象,正是典型的海明威式的小说人物。海明威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硬汉子”形象。他们多是拳击家、斗牛士、渔夫、猎人、战士等下层人物,生活贫困,屡受挫折,但他们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意志力,始终保持人的尊严和勇气。在他们身上,具有一种不屈不挠、坚定顽强,面对暴力和死亡而无所畏惧,身处逆境而不气馁的坚强性格。正如肖恩#奥弗莱因所说:海明威小说的主题是“人的本质,人的努力和奋斗,人的追求和痛苦,人的信仰和挣扎,人的倔犟和价值,人的聪明和命运,人的胆略和气魄,人的尊严和灵魂,”即使失败了,也要坦坦荡荡,不失重压下人的“优雅风度”。无论处在顺境还是逆境,自然或是社会中,人应该正视现实,接受一切并超越它,继续自己的人生之旅。纵然面对死亡,也要漠然处之,宁折勿弯,这是桑提亚哥所执著的人生要义,也是《老人与海》的哲理闪光。海明威塑造的一系列“硬汉”形象的理论与思想基础是行动哲学。它主要以主体的行动为表达方式,用主体的行为和动作展示其丰富的内涵。他所揭示的是肉体和精神的永恒生命力来自于不断运动的驱动力,强调的是在深沉的行动中锻造有价值的灵魂,他们用行动来显示自己的勇敢、冷静、果断、顽强和不畏任何强大力量的主体意识。他们所遵循的真理是“命运总是与人作对,人不管如何努力拼搏,终不免失败。尽管如此,人还是要苦苦奋斗,并尽量保持自己的尊严,他在肉体上可以被打垮,但在精神上永远是个强者。”《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桑提亚哥在海上经过三天精疲力竭的搏斗,最终拖到海岸上的是一副巨大的鱼骨架子,事实上,老人是一无所获的胜利者。而且今后人们也无法相信这位身衰力竭的老人,能够战胜奔腾不息的大海。在海明威看来,人生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就像老人那张“用好多面粉袋子补过的旧帆,看上去就像一面永远失败的旗帜”。但老人却始终没有停下行动的脚步,是一种面对巨大悲哀的追求,是一种面对死亡和失败的追求,而这种追求同样是顽强的、执著的。由此我们在桑提亚哥身上看到了诗人的尊严和巨大的精神力量,而且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效应: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人的生命的有限和人的追求的无限之间的矛盾。在人生的道路上,谁不经受一些挫折和失败?此时是缴械投降呢?还是顽强拼搏呢?桑提亚哥给我们的启示是:积极的进取和行动,是必然失败面前的不屈不挠的行动,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行动本身。所以,海明威为他所钟爱的硬汉们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在桑提亚哥身上表现的是一种深沉而强烈的悲而壮的生命悲剧意识,这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尽管海明威笔下的人物都是悲剧性的,但他们身上却有着尼采“超人”的品质,泰然自若地接受失败,沉着勇敢地面对死亡,这些“硬汉子”体现了海明威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即人类不向命运低头,永不服输的斗士精神和积极向上的乐观人生态度。海明威用象征性的寓言向我们昭示了跨越时空的人类永恒的自我求证意识。手法语言在海明威的写作技巧上,他用对话的简洁、明快、有力,修辞的干净,韵调的自然,形成了独特的创作风格。海明威使用的语言和刻划的形象鲜明具体,但是他的主题却含蓄隐晦,往往只用警句式的语言就能表现小说中人物的言谈行动。他的笔调潇洒自然,毫无矫揉造作之处,也没有着意的渲染和概括,但却能尖锐地刻画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充分体现了自然主义的白描手法。《老人与海》没有精雕细琢,也没有微妙深奥,然而只不过是简洁质朴、文字平定而已,开拓了小说的描写空间,丰富了小说的文学意蕴,使人产生一种“感情真者,其观物亦真”的感受。瑞典文学院院士霍尔斯陶穆称赞海明威:“《老人与海》是一部异常有力、无比简洁的作品,具有一种无可抗拒的美。”[4] 纵式结构他采取了纵式结构的方式,即在众多渔夫中老人作为他小说中的主人公桑地亚哥,选择了非常可爱的孩子马诺林做老人的伙伴,选一系列情节的发展按自然的时空顺序安排在两天时间内进行,这样剪裁实际上有许多东西并没有被真正剪裁掉,而是让读者自己去完成,达到“一石多鸟”的艺术效果,寓意深厚。一方面集中体现了他作品的主题:“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他笔下“硬汉子”形象所反映的“重压下的优雅风度”。轮辐式的布局小说的全部时间非常紧凑,前后只有四天:出海的前一天,以老人从海上归来为引子,让周围的人物一个个出场,交代了他们与老人之间的关系:一个热爱他,跟他在一起学习钓鱼的孩子马诺林;一群尊敬他,但永远不能理解他的打渔人;一个关心他的酒店老板。老人就生活在这样的人物群体中,相比之下,他与众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很乐观,心胸开阔,是个经验丰富、充满信心、勤劳勇敢、富于冒险、热爱生活的纯朴的古巴渔民。同时,这种轮辐式结构还能产生线索清晰明了、中心集中突出、故事简洁明快的效果。缓急相间的节奏感海明威在论述节奏时曾这样说:“书启动时比较慢,可是逐渐加快节奏,快得让人受不了,我总是让情绪高涨到让读者难以忍受,然后稳定下来,免得还要给他们准备氧气棚”这篇小说给人的节奏感就是这样,故事开始给我们交代老人与周围人的关系时,娓娓道来,速度比较缓慢,随着老人航海的进程,速度也逐渐加快着,当老人与马林鱼、鲨鱼正面交锋时,速度之快达到了极点。特别是鱼在不断的挣扎,起伏波动,鲨鱼在猛烈的进攻,老人很疲惫的情况下。象征西方文学中海的意蕴是丰富多彩的,抑或是清纯可亲的少女,抑或是凶神恶煞的恶魔。在《老人与海》中,海是被当作女性来描写的。在老人打鱼过程中,大海始终宁静、缓缓流动着;即使在鲨鱼夺取老人的鱼肉时,大海依然那么平静。她始终安静、自信、平等地凝视着“硬汉”般的老人——圣地亚哥。把大海描写成女性,外表温柔的她,却有着无穷、强大的力量,她有着闻所未闻的大马林鱼,有着凶残贪婪的大鲨鱼,她是如此得深不可测,而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海,也真正显示了具有柔弱外表却内心坚强的才是“真正的”,显示了外在柔弱谦卑内心却拥有非凡毅力和奋斗精神的才是“真正的硬汉”。小说的主人公圣地亚哥是一位“真正的硬汉”,是“生命英雄”的象征。在面对种种困难的时候,勇于向人类生命的极限挑战。他具有顽强的毅力,在出海84天后一无所获,仍旧在第85天仍旧出海,经历漫长的等待终于在第85天看到了希望——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他具有坚强的斗志,与大马林鱼三天三夜顽强的搏斗,与鲨鱼勇敢的斗争;他具有坚忍不拔的精神,他在逆境中敢于克服种种困难。老人的这些精神是永恒的,即使他死去,他的精神会永远存在,沉睡的身体,依旧挡不住顽强的精神与是世界的对峙。《老人与海》通过对圣地亚哥这个人物的描写,赞扬了具有顽强意志力,不屈服于失败的人类。大马林鱼在这部小说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白劲鹏所言:“去掉那条大马林鱼,《老人与海》就不成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了。”老人在等待了84天漫长的时间之后,大马林鱼出现了,给了老人长久的等待一个回报,满足了老人的愿望。大马林鱼年轻力盛,但是老人坚强的意志力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在老人内心,大马林鱼是理想事物的象征,是美好的理想和追求的目标。这象征着,人类在漫长的征途中不知经历多少苦难,却仍旧满怀着对未来的希望,正是凭借这种信念和理想,指引着人类走过漫长的岁月,创造了无数的奇迹和美好的生活。[5] 鲨鱼代表着一切破坏性的力量,是阻止人们实现理想和目标的各种破坏力的集合,是各种邪恶势力的象征。海明威只用了八周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部具有很高审美价值和意义的小说。而这部小说正是写于上世纪50年代,那时,古巴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的运动已经逐步进入高潮。在海明威的笔下,主人翁圣地亚哥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渔夫,而是一个生活在苦难中的古巴低层社会的人们的代表之一,而鲨鱼是那些殖民主义者和贫困现实生活的象征,为了改变现状,人们不得不与邪恶势力作斗争,而这一切都充分展现了古巴人民顽强的意志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生动地展示了人类与邪恶势力斗争到底的伟大精神,凸显了人类是“真正硬汉”的个性特征。狮子意象在《老人与海》中具有独特地位,它分占五处,尽管着墨不多,作者也未对其作更多的渲染,但作用不容小视:它犹如镶嵌在一串链子上的五颗珍珠,把老人心理流变过程串连起来;它勾连上下文,使小说的结构更加严谨;它与情节紧密相连,和其它意象一样,烘托老人的心灵世界,这对塑造一位鲜明、生动、丰满的人物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小说是在“老人正梦见狮子”中结束,足见狮子这一意象在作品中的重要地位。与其它意象相比,狮子没有大海的温柔和激情,没有鲨鱼的贪婪和凶猛,也没有枪鱼的毅力和耐心,但狮子有自己独特的自信和威严,发自内心,不怒自威,令人敬畏,这一意象丰富了老人的精神世界。正像老人一次次出海为证明自己,迎接生命挑战一样,狮子这一意象也是为老人的再次出海作心理上、精神上的准备,此次梦狮与一梦狮子也就形成了有机的联系。老人反复地出海,证明其内心有一个结,“心理活动有一个规律就是:内容相似的结会相互结合,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结。这个解不开的情结就是老人的未了心愿。它处“在深层的潜意识中”,而“潜意识愿望向随后的一切心理倾向发挥压力,而这些心理倾向却得屈从这个压力,或者是对这个压力进行疏导,以引向更高的目标, 老人显然选择了后者,他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败,他相信经过自己持续不断的努力,能最终证明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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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柯德》赏析塞万提斯《堂吉诃德》(十七世纪) 1、 作者系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的最重要作家,主要作品:悲剧《努曼西亚》,长篇小说《堂吉诃德》短篇小说集《警世典范小说集》,贯穿着人文主义与现实主义者精神。 2、 主要人物:堂吉诃德(吉哈诺)桑丘。潘沙 3、 作品反映的16-17世纪西班牙现实:涉及政权、经济、宗教、道德、风俗等方面,写出了封建政权、天主教会的黑暗和广大人民备受剥削压迫的现实,揭露了西放牙王国表面强大的背后,已开趋于衰落的本质。贯穿了理想与现实的冲突,美好理想遭到嘲弄和践踏的悲剧。 4、 堂吉诃德形象:耽于幻想,脱离现实,但出于善良的动机,奉行一种崇高的原则(锄强扶弱,伸张正义),行为荒唐鲁莽但表现出为了维护真理奋不顾身的牺牲精神,是一个悲剧性与喜剧性结合的人物。 5、 潘沙形象:普通农民,他的穷困反映了西班牙农民的现状。具有农民的智慧和求实的优点,也有目光短浅、狭隘的弱点。后期其懂得了堂吉诃德,逐渐接受了他无私无畏的品格。 6、 两人对比:一个高瘦,一个矮胖;一个骑高马,一个骑矮驴;一个沉溺主观,耽于幻想,一个头脑清醒,讲求实际;一个行动鲁莽,奋不顾身,一个谨慎小心,胆小怕事; 7、 艺术手法: 人物在不同场景中,用夸张、讽刺手法,在重复中加强喜剧效果;着重写主观动机与客观后果的矛盾,在喜剧性情节中展现悲剧内涵;大量使用对比手法 8、分析堂吉诃德的人物形象。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的作品《堂吉诃德》中的主人公。他是一个性格复杂而矛盾的人物。1、一方面他耽于幻想,一切从主观出发。行为荒唐、鲁莽,不会吸取教训。如把风车想象成巨人,被风车摔倒在地,却说中了魔法师的诡计。2、另一方面,他的所作所为的出发点却有着高尚的一面,即为了奉行一种崇高的原则。他要做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要锄强扶弱、伸张正义,并为此而奋不顾身,具有自我牺牲的精神。3、他在主观上是追求和维护真理,只是他所追求的是脱离实际、早已过时的“骑士道”,所以注定只能碰壁,害人害己。他可笑又可悲,可亲又可敬,在他身上将喜剧性和悲剧性奇妙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古往今来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艺术形象。 9、分析《堂吉诃德》的艺术手法。 在塑造堂吉诃德的形象时,用喜剧性的手法写一个带有悲剧性的人物。 首先,它把人物放在一个个不同的情景之中,用讽刺的笔调和夸张的手法,一再描写人物的荒唐行动,造成喜剧性的效果。其次,小说又着重描写人物主观动机与它的客观后果的矛盾(或适得其反,或迂腐反常,或自讨苦吃),在喜剧性的情节中揭示其悲剧性的内涵。再次,小说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在作品中,桑丘与堂吉诃德无论在外形上,还是在形象的内涵上,都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个高一个矮,一个重理想一个讲实际,一个耽于幻想,一个冷静理智,一个讲究献身,一个看重实利……两两对比,相得益彰。这一构思也是塞万提斯的创造,它不仅有利于塑造人物,而且增添了小说的情趣,突出了作品的哲理意味。

结合19世纪的浪漫主义乐派及其名族乐派论述 浪漫主义创新音乐体裁有哪些?有何特征?要求举例说明(1000字左右)

外国文学名著鉴赏分析《红与黑》的人物形象塑造《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他讲述的主人公于连的一生经历为线索向我们讲述了法国19世纪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新的势力与旧势力的交锋,《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首先,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帝国;“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作品对社会的种种罪恶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同时,成功地塑造了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尤其强调环境对人物的影响,也使这部作品成为典范。。沿着于连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和事情。本书的作者司汤达使用了多种手法对人物进行了塑造,使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使我们感觉到人物栩栩如生,历历在目。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使用了大量的多角度塑造人物,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心理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那么我们以于连为例子进行分析: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如何在阶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力争上游?从小城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然而在拘谨的表象下,年轻人的心却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交战…… <<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就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曾经参加拿破仑的几次战役,离开军队后便投身外交界,被派往意大利当领事官。由于他的经历,司汤达观察到社会种种不平的现象,特别是贵族阶级与教会连手所形成的黑暗势力,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人心的反动;促使他开始写作,完成了这部批判时代社会,剖析人性的<<红与黑>>。<<红与黑>>其实是一个象征性的书名,有人说“红”是指书中灵魂人物于连,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叛逆者;“黑”则是指他所反抗的教会、贵族阶级及复辟王朝所结合的强大势力。又有人说“红”与“黑”代表了当时最热门的“军队”与“教会”。你也可以说“红”指的是主角于连心中善良、诚实的那一部分,而“黑”则是他内心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主宰了于连的思考与行为;“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于连悲剧性的下场。而在时代大环境的笼罩下,于连身旁的诸多人物角色,难道不也这样徘徊在“红”与“黑”的矛盾挣扎里吗?像天真单纯的雷纳尔夫人,初尝爱情滋味,幸福的狂喜与衷心的悔恨不断在内心交战;而高傲的贵族千金拉穆尔小姐则在英雄崇拜的爱情与身分地位、自尊之间犹疑…… 他细腻地描写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分析他们感情与欲望的细微变化,使读者得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你将不仅仅知道故事表层的结果,更洞察造成此一切结果背后的原因,因而获得更深的冲击与感动。作者正是用了这种手法让我们感觉到人物就在我们的身边。其实作者在无意之中也开启了现在的一种文学的题材即现在所说的意识流文体。作者并且通过多方面的展示人物性格向我们展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我们还是以于连为代表来分析一下:于连的出生在一个下层的人物为了得到一些东西他要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首先他和雷那尔夫人的爱情就是一种逢场作戏的感觉。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拿破仑式的征服的欲望,他对夫人的激情绝对是一种逢场作戏。当然着只是他的性格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侧面,比如说:他在神学院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晋升不惜放弃了自己的很大东西。甚至将一些很是枯燥的东西背诵下来。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这种能力。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于连出于同样的目的还是占有了自己侯爵的女儿。当然他的性格中也有一部分是出在自己的原来的阶级,这是为统治阶级说不可以容忍的所以于连的是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东西了。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的塑造达到了相同的目的让我们感觉于连旧在我们的身边。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是不存在距离的。作者通过了这种形象的写做手法向我们描写了一个一个鲜活的人物是作者的书成为了小说中的精品。我们在以后的创做中也应该使用这种创做手法多个侧面,多个角度的去描写一个人物,将这个人物写的鲜活而生动,让读者与作者之间形成一种共鸣。这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才是能吸引读者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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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他的英勇意志。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 名人传》读读后感《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读后感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找外国文学名著被改编成电影的,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苔丝》、《傲慢与偏见》等,有很多,从主题、镜头、电影中的音乐、重复等角度写,初学者从主题方面着手比较容易。

一、目标: 1. 思想道德:第一学期的品德等第为优秀,我觉得这是努力之后的结果,也是自己多年习惯养成后应有的结果。从小到大老师眼中我都是一个挺“乖”的学生。“乖”的含义有许多,我想思想品行上端正是主要,但也包含了自己比较沉闷与内向,或许是还有点笨。但不管怎样,我觉得一个人可以在学术、交际、管理等方面表现不怎么突出,但他的道德素质一定要过得硬,这是一个一般普通的学生应该做到的,更是身为二附中学生的我们必须做到的。所以,在这三年学习生活中我的目标是坚持每学期的品德等第都是优秀,在班中与同学们相处融洽,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在内务方面自律自理自制,学习上坚持不懈地努力。相信我的这一目标能够实现。 2. 科学文化:这一版块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我们来到学校的最终目的无疑是要考上心目中的重点大学,将各项课程学习透彻,掌握扎实是我们的任务。然而在这一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很大的压力,面临种种的困难,甚至有时觉得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我想这是因为自己过去的学习习惯和基础同现在的情况产生了很大的差距,便使得我一时很难适应以至处于落后的状态。 这一学期我有两门学科没有达标,这是一个警钟,它让我有了紧迫感和努力的动力。刚进文科班的时候我就有要选文的念头,一学期下来我的这一念头依然存在且更为强烈。我在理科上的学习的确存在着不小的问题,离达到基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但是这也不能成为我不达标的理由。即使将来不选理,起码及格是必须保证的,否则升留级也有危险。更何况数学是必考科目,我岂有不及格的理由?因此,在之后的学习中对于物理化学我首先要保证及格的分数,其次再努力赶上班级的平均分数线。现阶段每一门学科我都不能放松更不能放弃,这一点必须谨记。对于数学,我要先达到平均分数在渐渐争取中上。我知道这些个目标都需要很大的努力和信心才能达到,仅仅嘴上说毫无用处,必须落到实际。 而在我们文科班,我的文科成绩其实也只能说是平平。语文分数忽上忽下不够稳定,主要问题出在文言文与作文。自知我的作文水平在班上应该是在下游位置,当下应该提高自己的阅读量,使分数提高至30分是我的目标。而我的文言基础知识很不牢固,实词的积累不够,整体理解能力欠缺,古文积淀太少。所以得从现在起先做好积累与归纳的工作。其次对于自己的英语学习我很不满意,无论是分数还是态度上都存在着太多的不足。虽然在以前我最满意的学科是英语,而到了二附中我的英语只是二流三流与别人根本没得一比,而且我是开学到现在一个样没有一个进步。这只能说明我在英语上没有努力仅仅是在“吃老本”,而这样的状态只会是慢慢退步。目前在抓紧理科的基础上我更要腾出时间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两边兼顾是有些困难,但也是必须的。依照自己的英语功底、领悟能力和不懈的努力,希望能赶上中上的水平。对于政治与历史我始终充满着很强的兴趣,带着兴趣去学习其结果当然不错,但是我依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素质能力:老师一再强调要推行“优秀加特长”的教育理念。读书以来一直搞不懂自己的特长是什么,周围的人琴棋书画总有精通的一样,尤其是在本班都是卧虎藏龙的人才。这也不免让自己觉得有些碌碌无为学了那么多年却只是泛泛而谈。进了高中感觉自己对于文科一些知识的确产生不小的兴趣,尤其是历史、哲学、心理学。但仅仅三年的时间我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但我想从哲学入手了解中外哲学理念与代表人物并阅读基本他们的著作。并且我也能配合自己的小课题研究更深入的探求哲学的奥秘。而历史是一项很广泛很深入的课程,想要学习透彻难度不小。况且自己初中时的历史功底很不扎实需要从头补起。我打算高一暑假结束前看完并理解《全球通史》,在阅读时有疑惑之处及时记录待之后查阅资料解疑。其次平时多关心一些与历史有关的内容,去历史博物馆做志愿者就是很好的途径之一。还有在积累了一定的知识之后我要尝试着写一些历史小论文,主要参照已发的相关书籍自学起来,应该会对理解有所帮助。而对于心理学我暂时还未想好研究的方向,毕竟是自己将来的一个理想,我会想法努力的。 二、阶段: 课程方面我想分数与名次可能是比较客观的标准。目前我班中的名次在35以后吧,希望在高一期末考试时提高至25~30。现在的障碍主要还是理科,当然文科两门如果能往优秀发展也能助一臂之力。物理下学期的总评希望能达到65~70,而数学化学努力上升至75~80的总平分。对于语文英语我相信可以再向上冲,至少要在高二时这两门要挤进班级前15。或许我给自己的期限与分值有点高,完成起来有点难度。但相信刻苦、努力了还是会有成绩的。 三、策略(此点在目标中都有提到,就不再做赘述)

文艺复兴是14世纪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带来一段科学与艺术革命时期,揭开了现代欧洲历史的序幕,被认为是中古时代和近代的分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是封建主义时代和资本主义时代的分界。 普遍认为文艺复兴发端于14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一词就源于意大利语Rinascimento,意为再生或复兴),15世纪后期起,扩展到西欧各国,16世纪达到鼎盛。1550年,瓦萨里在其《艺苑名人传》中,正式使用它作为新文化的名称。此词经法语转写为Renaissance,17世纪后为欧洲各国通用。19世纪,西方史学界进一步把它作为14至16世纪西欧文化的总称。西方史学界曾认为它是古希腊、罗马帝国文化艺术的复兴。 新人文主义主要内容是尊重人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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