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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管理论文1500字怎么写的

发布时间:2024-07-04 13:36:36

项目合同管理论文1500字怎么写的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加强高校工程合同管理,应主要从规范合同文本、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和建立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入手,才能实现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有效管理。 毕业论文搜集整理:毕业论文网/html/Constructs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而且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总控制和总保证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内容庞杂、条款多。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合同的多变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二、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主要内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主任计及归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刻纷次数选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建立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1)实行合同责任制 合同是规定总任务的依据。因此在合同履行之前,应认真进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2)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协调各方考试吧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a)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合同条款变更及变更措施等问题进行评价、协调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 (b)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图纸审核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等。3)建立健全文档管理系统 必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要明确提出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责任要落实到部门乃至个人。4)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 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它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合同管理人员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5)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变更,所以必考试吧须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供参考

内容提要: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市场是靠合同运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复到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所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管理:一、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关键词:现代企业 合同 管理 履行 纠纷 控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①。一、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②。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③。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关于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评估制度的主要项目是:①合法性,指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规范性,指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具有规范合同行为的作用,对合同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指导、预测,对合法行为进行保护奖励,对违法行为进行预防、警示或制裁等;③实用性,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能适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要求,以便于操作和实施;④系统性,指各类工程合同的管理制度是一个有机结合体,互相制约、互相协调,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能够发挥整体效应的作用;⑤科学性,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正确反映合同管理的客观经济规律,保证人们运用客观规律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过程中,众多的项目参与方之间,如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形成了大量的合同法律关系,如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2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1)工程合同管理周期长。工程持续时间长,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决定了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导致工程承包合同生命周期长。合同管理中会出现订立合同时未能预料的情况,所以需跟踪实际情况,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2)工程合同管理效益显著。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也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不仅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节约不必要的诉讼费用,而且可以通过有效的索赔,合法获取应得利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使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3)工程合同管理变更频繁。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由于变更,企业面临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4)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现代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工程合同,都存在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只有从系统角度管理好众多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最终成功。(5)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做好工程合同管理既要求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又要求精通建设领域法律知识。由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文本众多,并不断更新,要做到精通要求较高。(6)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复杂、繁琐,但要求准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相关文件、各种工程资料汗牛充栋,仅仅依靠人工管理既耗时费力,而且信息传递缓慢,无法达到及时搜集、整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目的,必须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促进开展有效合同管理。3构建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合同管理(1)合同会签制度。由于工程合同的履行需要企业或项目的相关部门配合,为了保证能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前,要执行会签制度,由办理合同的业务部门会同企业或项目的其他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合同条款的具体意见,尤其是针对本部门业务的那一部分,进行会签。通过合同会签制度,能促使企业或项目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确保合同全面履行。(2)合同审查、批准制度。为了保证企业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履行审查、批准手续。审查可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批准由企业主管或法定代表人进行。如遇重大合同,可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最高合同管理机构,集体商量批准。(3)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对于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要明确审批权限,做到一章一请示,一章一登记。公章一般应该由公司办公室专人管理,加盖公章的批准权限一般为公司的总经理,不可由他人代写,以防止他人增加内容,可产生时间效应的一定要注明时效期,不要开据空白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应为纸质较好印刷厂专门印刷的专用委托书,不应用便函,或随意打印,明确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事宜、时限,一样都不能少,并由企业法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时最好留有只有盖章人自己才能识别的标记,以方便以后辨认真假。合同章是专用在工程合同和协议书上的,一般情况下,必须会签、审查、批准后,总经理亲自过目签字后方可加盖合同章,凡外出签订合同时,应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携章陪同负责办理签约的人员一起前往签约。财务专用章一般由财务总管或财务总监负责,平时使用时也要做到一章一登记。(4)合同交底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具体的执行者是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从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项目中层到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合同各条款,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公司和约部向项目经理、主管经理进行“合同交底”,项目经理、主管经理要向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解释和说明,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较详细的“合同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围以及法律责任。(5)合同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流通的路径,建立文档编码及检索系统,建立文档的搜集和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送制度和确认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加强对业主、监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对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有对方的签字,对对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时处理。(6)合同检查和奖励制度。通过合同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合同履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矛盾,有利于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企业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合同检查,可以奖优罚劣,增强大家提供合同管理水平、更好履行合同的责任心和积极性。(7)合同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偏离,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要不断找出偏差,调整合同实施。跟踪合同实施过程,不断纠偏,就可能达到合同总目标。此外合同跟踪还能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地了解合同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熟悉。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动态跟踪管理中需要关注合同变更,重点把握四个方面:①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必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样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样、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③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④严格执行合同单价规定,对于未对单价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单价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8)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合同管理目标,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项目法人通过自身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也是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9)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建立一套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评估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参考文献:[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项目合同管理论文1500字怎么写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而且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总控制和总保证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内容庞杂、条款多。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合同的多变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二、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主要内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主任计及归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刻纷次数选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建立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1)实行合同责任制 合同是规定总任务的依据。因此在合同履行之前,应认真进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2)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协调各方考试吧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a)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合同条款变更及变更措施等问题进行评价、协调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 (b)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图纸审核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等。3)建立健全文档管理系统 必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要明确提出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责任要落实到部门乃至个人。4)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 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它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合同管理人员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5)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变更,所以必考试吧须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供参考

《施工项目管理的目标管理和措施》 作者:011303221建立[摘要]目标管理是美国的德鲁克首创的,它是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贯穿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我这篇文章通过一些事实及安全目标管理在施工项目中的制订展开,动态管理和考核四阶段的分析,阐明目标管理在项目中应用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关键词]目标管理,制订,展开,动态管理,考评。目标管理做为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被广泛地运用在管理学中,为什么说它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对它有所了解,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我们要能明确地回答:什么是目标管理?为什么要初生目标管理?怎样实行目标管理?爱因斯坦说,成功=天资+不断地学习+正确的方法牛顿说, 成功=1%的天赋+99%的努力 中国古语云,万事万物各有其道,逆道而行必拔苗助长矣。毛泽东同志更是讲实事求是。意思是人事物的发展中寻找出规律总结出方法更好地用来指导实践。一味地蛮干根本不行。像某人说我干某某事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以殚精竭虑。这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还要看你是否采用了正确的方法。当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之时上下左右是效率飞速提高之际。再让我们看看开篇的那两句名言,所以说我更欣赏爱公的那句话,明了,直接,就如同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目标管理一样。我们工作中不光需要汗水的无尽挥撒,更要有科学可靠的方法做指导。有科学方法做指导的,其技必高人一筹。方法得当我们将事半功倍。方法得当我们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最近二三年管理二词被广泛讲起,各大企业更是以年薪十万数十万成百万地聘用高层主管。他们都傻了吗?他们追求的是什么?他们要的是效益!因而他们不傻:科学的方法本身就是无尽的财富。 这学期我们开了施工项目管理这门学科,光阴茬苒日月如梭中课已授完,滞目长思不禁茫然。我并没有重视它,我学到的远远小于我应该学到的。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门考查课。然而直到某日我到网上搜索建筑资讯的时候,看到网上花花绿绿的有关施工方面广告及招聘等信息时,看到论坛里同行师兄妹们夜以继日的劳骚,才知道项目管理对我们并非百无一用。而我们学项目管理也并非是浪费时间。静下心来思考一下,看看工作中的“同行们”,你会发现,相反,施工项目管理对我们这些建工系未来的施工者是何等的重要! 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们这些建工系的大学生的就业方向是什么?不用说,大家都知道,除去那些走入社会丢 了自己专业的除了那些走进设计院的除了那些走入行政机构的极少数人,大部分人都到工地上去搞施工了。雨淋风吹日晒,蓬头垢面,以汗洗脸,忙得不亦乐乎。这不是我们想要的。当我们到任何一个施工基地去调查一下施工技术员就会发现他们的终极目标应该是一个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是平空就能来的。他应具备很多的素质:如,政治素质,领导素质,知识素质,实践经验,身体素质。而在当今社会的大前题下。一定的学历层次,知识水平,必要的领导能力必不可少。最最主要的是他要熟悉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 施工项目管理在建筑施工中各外重要,而项目管理中的目标管理更是重中之重! 看看历史的教训吧。 鲁布格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界银行规定进行国际性招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1982年进行国际招标,1984年11月正式开工,1986年十月隧道全线贯通,1988年7月工程竣工,比合同工期提前了五个月。当时,国际上有八家大承包商参加 了投标,标底14958万美元。最后,日本以8463万美元的报价中标,仅为标底的57%。这与我国的水电十四局形成强烈的反差。中标后,日本大成公司组成了最多时不超过30人的“鲁布格工程事物所”进行项目管理,施工单位仍用我国的水十四局。在管理上,无论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还是成本控制,大成公司给当时我国建筑企企业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在此之前,我国在工程建设方面历来是“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鲁布格工程的项目管理经验不能不使我国建筑界的震动和反思!国计委总结鲁布革经验,提出要借鉴国外先进公地中国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前车之师,后车之鉴! 2002年1月10日,那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并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并且作为建设施工项目管理在我国实践运用和理论创新发展的里程碑,为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开辟了新的发展历程。 提到了项目管理,让我们看看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首先要建立施工项目管井组织,然后编制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再次进行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实现各项目标是施工项目管理的目的所在)再者就是对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制和动态管理,第五点是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还有一点是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最后一点是组织协调。 从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可以看出,它的目的就是要取得高效益。它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而目标管理方法是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 目标管理(Manage by Objective简称MBO)是美国的德鲁克首创的。它是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贯穿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成本控制,目标管理是企业实现预期的中长期和年度经营目标,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通过个体与群体的自我我控制和协调,以实现个人目标。从而保证实现共同目标的一种科学方法。目标管理是以行为科学中的“激励理论”为基础面产生的。运用的理论依据是行为科学和系统理论。目标管理自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德鲁克创建以来,之所以得到广泛应用,并被列为主要现代科学方法,就是因为它在实现目标上的特殊功能。因此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挑拨目标管理是十分重要和有用的。在课本上是这样定义目标管理的。目标管理是指集体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禁的制定。在实施在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于众的事业心,能力,自信心能动因素来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因此,目标管理是以被 管理活动作为目标为中心,把经济活动的目标和管理活动的任务转为具体的目标加以实现和控制,通过目标的实现来完成经济活动的任务。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目标指导行为”所以目标管理是面向未来的,主动的。系统管理体系,是一 重视主观能动作用,强调参与性和自主性的管理。它确定了众的努力方向,是一种可以获得显著成效的管理。目标管理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和管理领域,成为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 施工项目管理应用于目标管理,这是很有必要的。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目标进行控制。施工项目在运用目标管理方法进行项目管理时,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首先,要确定项目内各层次,各部门的任务分工,提出完成施工任务的要求和工作效率的要求;其次,要把项目组织的任务转化为具体的目标,既要明确成果性目标(如工程质量,进度等)第三,落实目标:一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二是要明确责任主体的责、权、利,三是进行检查与的责任人及手段,四是落实目标实现的保证条件。第四,对目标的执行过程进行协调和控制,发现念头,进行分析和纠正;第五,对目标的执行结果进行评价把目标执行结果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以评价目标管理的好坏。实行施工项目目标管理时,必须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目标的确定与分解,一个是…… 施工项目的目标首先必须依据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目标,然后,施工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目标进一步规划,确定积极的实施总目标,最后将实施总目标按以下三具方面顺序进行分解和展开,即:通过纵向展开把目标落实在各层次(子项层次,作业队层次和班组层次);通过横向展开把目标落实到各层次内的各部门,明确主次责任,通过时序展开把目标分解为年度,季节和月度目标。这样就可以将总目标分解为可实施的最小单位,二是落实。要把每项目标的主要现任人,将要责任人和关联责任人一一落实到位,并由责任人定出措施,由管理者给出保证条件,以确保目标实现,在实施目标的过程中,管理者的责任在于抓住管理点(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创造条件,服务到位,搞好核算,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赋与责任者以相应的权和利,从而大幅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上劲心,有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阶段性目标,最终完成总目标规定的任务。 施工项目管理的要点就是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这里就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施工项目目标控制的行为对象是施工项目目标,控制的行为主体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的控制目标主要有,质量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安全目标。下面咱们拿安全目标来分析一下。 安全目标管理应用于施工项目管理需经过目标的制订、展开、动态管理和考评四阶阶段 一、项目目标的制订 施工项目的安全目标首先是在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确定的,其次施工企业内部合同又都提出高于外部合同的的目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内部合同目标,结合工程特点,确定更积极的项目安全实施目标。项目实施目标要有一定的挑战性,即要高于现有水平,至少不低于现有目标,要坚持长远目标和当前目标并重、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并重的原则。确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目标时首先确定项目组织内各层,各部门的分工,提出完成施工任务的要求和工作效率的要求;其次,要把项目组织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目标责任制,即要明确控制目标(工伤事故率),又要明确创优目标(如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二、项目目标的展开 施工项目应通过层层展开将其落到实处,成为部门、作业队、班组和全体职工的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目标展开是指把项目逐层进行分解、加以细化、具体落实。目标的展开要遵循以下几点要求:a)纵向按管理层次展开。施工项目的各部门、作业层根据项目目标,结合本层次的实际情况与问题点,制订本层次的目标。下一级所制订的目标就是上一级目标的展开。横向按关联部门情节由共同承担的目标,首先确定主要责任部门,其次人要建立关联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再次对需要直辖市的工作规定具体的方法。b)坚持用数据说话,目标值就尽可能量化。c)目标和措施展开到考核层为止。d)每一个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问题点展开,立足于改进。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目标展开程序:第一步,横向展开。通过矩阵图进行,把目标落实到各层次的各部门,明确主次责任和关联责任;第二步,纵向展开。采用系统图(图1)方法自上而下地逐级展开,把目标落实到各层次(部门、作业队层次和班组层次);第三步,时序展开。建筑产品不同于普通的工业产品,它的建设同期长、单位的价值高,因此,为的保证目标的实现,我们通过把目标分解为年度、季度和月度目标,达到随时掌控的目的。通过以上的三步,就将项目实施目标分解为可实施的最小单位。第四步,开展协调活动。目标的展开中涉及大量的部门、作业层和人员之间的关系。由于角度不同,对同一事物常有分歧看法,必须通过充分协调,才能统一意见、协同工作。第五步,责任落实。要把每个项目目标的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和关联责任人一一落实到位,并由责任人定出措施,由项目管理者给出保证条件,以确保目标实现保证措施。为保证目标落实,要求要明确责任主体的责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自下而上地实现各项目标。三、施工项目目标的动态管理 1、下达计划任务书 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日常管理,应在对目标和措施进行时间展开的基础上下达目标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的时间跨度依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采用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计划。计划任务书应当包括:一是目标展开项目,即重点实施项目;二是协调项目,即需要配合其它部门或作业层完成的项目;三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更的项目。 2、建立跟踪和分析制度 3、抓好信息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是重要的环节是保证信息的畅通。从管理学的角度讲,当目标确定并展开后,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信息管理。没有迅速、准确的信息,动态管理就没有活力,或是管理失灵。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要建立项目信息中心(专门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和反馈信息。 4、开展管理点的改进工作5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目标管理的内涵,包括“激励”与“奋进”,它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理论的具体体现。因此,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是保证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四、目标的考评 经过分析和学习,我大体对如何进行目标管理认识如下: 计划工作是管理工作的基础,目标是计划工作的终点,一个有效有目标管理规划必须交织在一个完整的管理方式中,这需要一个组织的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一起管理,整个组织才能更上一层楼。 [1]什么是目标管理  就是组织的领导根据组织的需要和要解决的问题,制订一定时期内的所需的总目标,然后层层落实,要求下属个部门主管人员以至每一个员工根据上级制定的目标,分别制订目标和保证措施,形成一个目标体系,并把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或个人考核的依据。 [2]什么要实行目标管理  大家知道,谁也无法去实现一个要求模糊的目标,员工必须知道他们的目标是什么,什么样的活动有助于实现目标,以及什么时候完成这些目标,而且这些目标应是可考核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一个组织应该推行目标管理,其好处在于: 1) 对于一个项目,促使项目经理考虑将用什么方法去实现,为此需要什么样的人员,需要什么样的资源和给予什么样的帮助,同时,需要制定一个明确的、具体的分目标。2) 项目经理可以把目标所取得的成果落实到对实现目标负有责任的岗位上,与部门的考核进行挂钩,从而跳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3) 在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计划的执行,并采取措施以纠正计划在实施中出现的偏差,以保证任务的完成。 [3]怎样实行目标管理 制定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 首先,项目经理制定一个项目的总目标,然后经过上下协商,订出下级以及个人的分目标。所有的目标尽量具体化、定量化,便于检查和考核。另外,所有的目标落实到人,员工在每一个月、一周、直至每天都知道自己做什么,责任是什么。 组织实施  目标既定,项目经理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员工,而自己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也就是说,上级的管理主要表现在指导、协助、提出问题,提供情报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   检验结果 对于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结果,项目经理每天下班前要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在每周在晨会上做总结,同时对本周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具体可采取以下步骤: 自检 项目经理对下级员工完成的目标结果,进行要进行检查,但更重要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完成进行自检,可以在工作日志中体现。 商谈 对于本人的自检,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商谈,为制定下一步的更高目标找出根据。 评价 反映的结果,同考核结合起来。凡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成果显著的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期完成或效果不好的个人,应给予必要的惩罚。 新的循环  从项目经理确定目标并把他分配下去的工作是很难做好的,它需要一定程度的上下反复的过程,也可能重新制定或更改计划,在这个过程中花点时间是值得的。这样使参与这个过程的员工更能理解目标,并对这些目标具有较好的责任感,从而使他们更大的可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项目按照其内在逻辑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适应内部及外部环境并组织高效益的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施工项目管理是为使项目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项目管理的目标就是项目的目标,项目的目标界定了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具有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项目是具有系统性的施工,施工项目管理是具有系统管理的特点的。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必须对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详细分析,认真研究并强化其管理。对施工项目生产要素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四方面:(1)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即适时、适量、比例适当、位置适宜地配备或投入生产要素以满足施工需要;(2)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即对投入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在施工中适当搭配以协调地发挥作用;(3)对生产要素进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的手段与保证,动态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按照项目的内在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各生产要素,使之在项目中合理流动,在动态中寻求平衡;(4)合理地、高效地利用资源,从而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综合效益,促进整体优化的目的。 再看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 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包括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包括技术、社会、经济三个分系统,这三者是施工项目系统的三个不同的侧面,三者密切相关、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1)技术系统。技术系统是三个分系统的核心,因为施工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向业主交付低成本高质量的工程产品。施工活动关键是技术性活动,只有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才能做到低投入高产出,并创造优质产品。确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与施工工艺是技术系统的重要内容。 (2)社会系统。施工项目是由人来操作的,故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即为社会系统。项目管理,人是第一要素。工程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除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全面的施工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工作能力,而这组织领导工作能力高低的体现关键就在于能否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也是顺利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所在。 (3)经济系统。经济系统是项目管理施工系统的关键分系统,是“目标分系统”之一。工程施工是一种生产活动过程,同时也是经济活动过程。工程施工势必投入“人、材、机”及资金,投入太多会造成浪费,投入不足又会影响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 经济系统是与技术系统、社会系统相伴随而发生的,是一个投入和产生的系统。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进行投入产生分析,搞好责任成本管理,对所有资源要素按时间节奏进行动态优化组合,以保证以最低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生,也就是说,工程 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就要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成本核算过程与施工生产过程同步进行,在时间上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项目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才能真正做好项目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指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半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一、项目成本控制原则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施工崐项目经理部在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成本控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促进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二)全面成本控制原则。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责,人人不管。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三)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订成本控制的方案,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纠差,也已来不及纠正。 (四)目标管理原则。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 (五)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经过我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成本控制中同样施行目标管理的原则,而实际上,工程施工项目的控制目标也就是说目标管理的内容有: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是、成本控制及安全控制。 从目标管理这种方法五十年代被美国德鲁克首创到今日,从几十年来的实践中,从我国改革开放到今时,从施工项目管理中广泛应用目标控制并将其当成一种基本的方法看,目标管理的确是一种适应时代的现代定理方法。

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论文1500字怎么写

很好写的0 引言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引用国际通用条款或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自觉按合同办事,对开拓和开放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创汇和节约建设资金,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2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65号令)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4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建筑工程行业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一体化的深入不断发展壮大。在建筑行业日渐成熟的同时,也面临着建筑工程中的管理矛盾,尤其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的权利义务不明、劳资纠纷等方面的问题,亟需进行研究和管理。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签订的一种规范的协议和契约,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合同设计的风险、合同签订的风险和合同履行风险的存在,使我们必须识别风险因素,具体分为一些招标方透漏招标信息给竞争对手,合同中发包商、承包商、监理商等主体不明确,合同文字有分歧、合同条款有漏洞,合同的变更、合同签订时意识不清晰等方面的风险。风险识别通过尽可能发现不确定的显著影响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是风险分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这时,可以采用一些包括基于理性分析的决策树法、工作分解结构法,或者基于专家理论决策的头脑风暴法。其主要目的是总结出影响工程合同的多种影响因素,通过多环节的分析以提前做足预防的准备。  在对工程合同的风险识别后,风险预报就是接下来的重要工作,一旦识别出风险隐患后,就应该立即启动风险预报信息系统,使参与单位采取事前行动,对工程合同中出现的例如条款不明、针对突发事件需要增加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等,  当工程合同在设计、签订尤其是履行合同时,最容易发生不确定的风险因素,由于建筑行业本身作为高危行业,对其质量要求、安全检查、施工过程有较高的标准,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控制风险包括规避确定的风险、消灭可见的风险和减小人为的风险三种类型,控制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可行措施有: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要素[3]。风险控制是一种处理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时的有效方式,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施工时的现场风险控制,作为建筑项目合同完成的关键阶段,也是各种风险最易发生的时段,承包商、发包商、监理商、原材料供应商、咨询公司、中介机构等主体,它们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所承担的角色或多或少地都会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在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控制分析中,需要工程建设项目的多个经济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合同的初期筹划、拟定和设计、对项目合同进行实施以及项目合同完工之后,都要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控制,通过这样才能达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风险评价是用于度量多种风险因素对项目合同顺利完成既定的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价。一般包括的步骤有:确定项目合同风险评价基准、确定项目合同评价水平、单个比较和综合比较。按照这样的流程进行定量评价分析,也可以建立信用评价制度,通过这种定价分析方法,促进合同的双方彼此信任、沟通顺畅,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与执行,这个信用评价体系能反映出合同双方的信用情况,保证双方信用等级,预防信用风险。  风险反馈作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有效环节,从动态的、系统、全面的的角度丰富和完善了风险因素分析系统的理论机理。风险反馈补充了工程合同在存在缺陷和漏洞的情况下,弥补和挽救一部分风险损失的有效手段,与风险预报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即使在工程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能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从而矫正和调整合同内容。  首先应该加强合同法律意识,不论在谈判还是签订环节,始终坚持“利益原则”;其次,应明确风险责任条款,尽量在合同中限制和转移风险,承包商应敢于拒绝免除条款,不可轻信口头承诺;最后应规避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拖欠工程款不是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该问题的出现大多是由于条款不明确导致,除此之外,由于建筑工程复杂程度高,在合同执行时时常出现工程变更问题,未经业主工程师同意不允许随意变更,应优化变更程序,特别是明确变更审批要求和处理时限。  建筑工程合同作为一种外在的、人为的法律表现形式,其设计、签订、履行、变更受客观因素和主观意志的影响。本文总结了风险系统管理中的特征和可行措施或者理论建议,从而形成完善的、动态的、系统的理论流程,以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理论进行探讨,并罗列若干具体措施提供借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一类重要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而且往往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敏感问题,审理难度较大。在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的审判实践中,此类案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合同效力以及工程款的支付这两个方面。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就审判实践中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付问题的处理进行一些探讨,希望能引发大家的讨论和交流,以统一思想和认识。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一)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这是目前审判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⑴没有相应资质即承包工程;⑵无资质的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包合同。  (二)审判实践中认定合同效力的一些特殊情形⒈对个人之间的建筑民房协议,一般应当认定有效而不应以无资质为由认定无效。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者是城郊),房屋都是由个人自建,通常这些建房人不找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而是自行通过别人介绍来找几个人盖房,从而签订建房协议。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普遍存在,而且双方都是完全自愿的,所建房屋也只是供个人居住使用,因此不应当因施工方不具备资质而认定这种建房协议无效,在判决理由上可以将这种合同认定为承揽合同或者是劳务合同。  ⒉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资质,之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仍然有效。由于建设方只能在订立合同时确认相对方是否具有资质,而无从确定订立合同后承包方资质是否变更,所以这种情况不能因承包方无资质认定合同无效,使承包方逃避违约责任。  ⒊一些个人之间、或者是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协议,在实践中通常不明确认定其为无效。这种情形在我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中大量存在,工程不大(金额一般都是几万或者几十万),承包方是个人,建设方则是单位或者个人,其中还有转包的情况。此种案件的发生,其社会根源是许多小规模的工程(百万元以下),在现实中建设方很少找正规的建筑企业,而是直接找个人完成施工。因为这些小规模的工程通常不至于发生特别严重的质量问题,建设方对这种工程也没有太高的工艺要求,这样直接找个人施工,费用比较低廉。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对于这种小工程,即使找一些正规的建筑企业承包,则这些建筑企业有时也会将这种小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原因很简单,这种小工程总价款比较低,而正规的建筑企业运作成本比较高,很难获得利润。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这类小工程在目前几乎都是由个人进行承包,这也就给审判实践带来了问题,就是如何认定这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我们认为,简单的以个人没有资质而认定这类合同为无效,是不妥当的:首先,这类合同的订立双方是完全自愿的,而且大多都是建设方为了节省资金而主动要求的,很少有个人隐瞒或者欺骗,建设方也都明知个人不具备资质,这些个人通常都是组织一些农民工进行施工,工资十分低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将使建设方逃脱及时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不必因迟延付款而承担违约责任),等于变相鼓励建设方寻找个人施工,这样花费少而且责任也小,同时,这样也会产生农民工不能及时获取工资的社会问题。其次,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施工人的一些违约行为,比如迟延完工、质量问题,即使给建设方造成损害,建设方也无从要求赔偿,而且施工人对工程也没有保修责任,这对建设方的保护也是不周到的。这样就会造成一个恶性循环,建设方会尽力拖欠工程款,而施工方相应的也会不注意施工质量。第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工程款的数额将难以确定。这类案件中,通常双方对工程款都会有一个确认,如果合同无效,就要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款,这些小工程是很难找鉴定机构的,而且这样数量众多的案件全部都鉴定,会增加审判的周期和成本,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个人施工的鉴定取费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应当扣除利润、税金、间接费等也是一个难题。最后,应当看到,这种小工程大多由个人承包建设,是由建筑市场的现状造成的。当前正规的建筑企业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很少会涉足这种小工程,从而给个人创造了小工程的市场空间。因此,这种情形只能通过建筑市场的充分发展成熟才能真正得以解决,而不可能因法院一概认定合同无效就能杜绝;相反地,简单认定合同无效,会使当事人游离于合同保护之外而无须遵守任何约定,导致市场秩序更加混乱。从正视现实、规范市场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应当简单的一概认定此类合同无效。  所以,对于这类合同的效力,不应简单的认定其为无效,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建议可以采用以下办法处理:一是如果此类工程规模比较小,比如只是一些“铺砖、挖沟、拆除改造、或者零星土建”,而并不涉及大的楼房主体建设,可以认定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从而无须因承包方资质问题而认定合同无效;二是如果个人是包清工,只提供劳务,则可以认定属于劳务合同;三是如果确实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此时个人没有资质而合同无效,则可以参考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即只要质量合格,承包方可以按约定要求工程款,但同时还应当明确,承包方按约定受领工程款,也必须承担对应的约定义务,如保修、按期完工等,以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  ⒋没有开工许可证的后果只是不能施工,与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本身无关。因为没有取得开工许可证,只是不能进行施工,与合同的效力没有关系。即使在没有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工程进行了施工,也只是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不影响合同效力。“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则合同无效”这一抗辩理由,在实践中多是由建设方提出。这与前面提到的施工方提出“签订合同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无效”的理由,两者如出一辙,还包括有“未经招投标则合同无效”。实际上,这都是违约方为了逃避违约责任而想出的办法。其实,在法理上,英美法的衡平原则早有“请求救济者须有洁净之手”理论,大陆法也有“不法给付不得请求返还”这一规定,简而言之,就是当事人不能因主张自己的违规行为而获取利益。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实也暗含这一法理,当事人因违规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免除违约责任)当然不属“合法”权益,因而不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能确立这样的司法原则和观念,对于防止当事人不法获取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诚信体系,惩治违约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我觉得你应该试着自己写,可以参考下相关资料。我也是这个专业的,我们当初在大学可不是写论文这么简单,还要做毕业设计的。也没有CAD,都时米格子纸,用T尺,图板,自己出图呀。这一套做下来,只要大部分是你自己完成的,想当于你把专业知识又温习了一遍,对你以后很有用的。

项目合同管理论文怎么写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而且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总控制和总保证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内容庞杂、条款多。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合同的多变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二、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主要内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主任计及归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刻纷次数选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建立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1)实行合同责任制 合同是规定总任务的依据。因此在合同履行之前,应认真进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2)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协调各方考试吧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a)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合同条款变更及变更措施等问题进行评价、协调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 (b)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图纸审核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等。3)建立健全文档管理系统 必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要明确提出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责任要落实到部门乃至个人。4)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 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它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合同管理人员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5)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变更,所以必考试吧须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供参考

工程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论文1500字

从《招投标法》看三峡工程的规范招标  截止到2001年为止,三峡二期工程机电产品的重大国际招标工作已全部结束,二期工程的土建安装招标工作也已大部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期工程的招标工作正在逐步着手实施。   在三峡工程的招标项目中,中国三峡总公司以法律为依据,严格按照“三公”原则办事,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招标成果。截止到2001年上半年,机电产品的平均节资率达到了8%,土建安装工程的节资率达到了3%。   现对照《招投标法》及配套措施的要求,简略记述《招投标法》实行以来三峡工程招标的具体做法以及一些体会。 1 概述   三峡工程自1994年12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取得成果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三峡工程全面实施了业主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而在工程建设和机电产品的采购中严格实施招投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对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供货质量和施工质量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实施以来,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进一步严格招标管理,成立了以中国三峡总公司领导为主任、三总师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委员会,从招标立项到招标决策,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同时,明确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委托行使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中心的职能,在中国三峡总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承接三峡工程的建筑安装、机电设备、大宗物资材料采购的招标千作。仅2001年上半年,招标公司承担的招标项目占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项目的90%以上,有效地配合了中国三峡总公司招标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到2001年9月底为止,招标公司的招标项目总金额已达124亿元左右,国内招标项目有36个,国际招标项目有19个,涉及了设备、物资、材料、土建、安装、技术引进及技术转让等各个方面。在取得招标成果的同时,队伍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提高。 2 依法实施招标工作 1 招标方式的确定   为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利益,《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当项目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时,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如采用邀请招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由于三峡工程的特殊性,经上级部门认可,三峡工程的招标由项目法人 中国三峡总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方式的选择可自行决定。   中国三峡总公司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法律要求,招标委员会在项目审批上严格把关,除特殊专用项目或潜在投标人少的情况外,基本上都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如需调整,经招标委员会批准后才可实施。在招标项目的划分上做到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应招标的项目决不化整为零而规避招标。 2 评标专家的组织   《招投标法》对评标专家的规定比较严格,要求专家必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且须为工作8年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这些要求对三峡工程这样招标项目比较多、招标业务比较繁忙的建设项目来说,对专家的人力资源的需求量很大。   尽管如此,中国三峡总公司为严格执法,在制定的《招标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严格审查。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还明确要求聘请的外部专家比例必须达到总评标人数的30%~50%。保证外部专家参与评标的比例,是中国三峡总公司有效贯彻实施“三公”原则的最好体现。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要求,评标专家必须在国家行政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针对特殊情况,例如三峡工程这样规模在世界上数一数二、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的建设项目,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很难满足工程的评标要求时,允许采用其他的聘用方式。   中国三峡总公司在专家的选择上,采取了审慎对待的态度,层层把关,最终由招标委员会对评标专家名单给予最终认可。 3 守纪要求   招标工作是否能取得成功,不光要有好的政策约束,好的制度管理,好的招标人,还要求有遵纪守法的投标人的配合。投标人是否能规范投标,也是一个招标项目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招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守法要求有明确的规定。   为使要求变成现实,招标公司在招标时,把对投标人的约束条款明确写入了招标文件。指出投标人如造成腐败或有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废止。不仅如此,在开标仪式上,每当唱标结束后,主持人都会当场宣读评标期间对投标人的各项纪律要求。明确除规定的联系渠道外,投标人不得与买方评标人员进行任何私下接触。一切问题书面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答复每一个投标人。   当评标专家进入评标现场后,招标组织者首先要求专家阅读的是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大纲对评标的各项规定。纪律要求及保密要求作为评标大纲附件,随评标大纲一起下发给每一名评标专家。有了守纪的各项措施保证,评标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4 评标打分的相关措施   从三峡工程的实际出发,中国三峡总公司的招标基本上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定性评价部分要求评标专家根据个人经验打分后归纳形成。   为使评标专家能够充分行使专家的权利,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在评标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不得诱导专家,不得阻止专家发表个人意见。同时,为避免专家本人带有倾向性;意见,在评标细则中尽可能地细化评分标准,还在评标打分时要求采用实名制,由专家在每一张评价表格上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否则,其评标打分将被作为废票处理。这就使得每一名专家都必须认真地对待手中的评分表。 5 集体决策下的评标与定标   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的规定,当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对各投标人按最终得分顺序依次排出投标人名次。为对决策负责,评标报告一般向招标委员会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报告意见,招标委员会组织成员会议讨论,确定最终中标人。重大招标项目报经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由于有这样严格的层层审核、评标定标经有关人员集体决定,并非听凭个人意见,中国三峡总公司的评标决标工作得以规范进行,保证了对每一个投标人的公平和公正。

3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在招投标法实施的过程中,确有一些难点问题既需认真对待,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 关于投标人不足3家需重新招标的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当开标后投标人未达到3家时,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当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只有3~4家时,招标人往往是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对届时投标人能否达到3家而忧心忡仲。最令人恼火的是开标时投标公司未满3家,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招标。而谁能保证第3家、第4家投标人在第 次招标未表示出兴趣的情况下,在再次招标中就一定会出现呢?在竞争对手稀少、潜在投标人相互知己知彼,明显感到参与竟标将处于劣势时,潜在投标人很有可能不会参与竞争。这种情况下,即使重复招标,也不一定有理想的结果出现。出现这样特殊情况的招标,应允许招标人当场宣布公开招标改为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而各投标人的报价依然有效。因为此时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应当是有竞争力的价格,可以达到业主招标的目的需要,同时又节省了因重复招标造成的社会成本的浪费。 2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判断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明确规定,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那么,究竟如何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低于自身成本的呢?   从机电设备供应商来说,要判别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自身成本,就要知道其成本构成。生产成本多少、人员成本多少、设备是否已进行更新改造、生产率水平高低、销售网络是否成熟、营销队伍是否精炼等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报价的最终形成。要得出厂商报价低于其自身成本的结论是不容易的。   如果厂商有成熟的销售渠道,有高效的生产组织,有技术娴熟的一批优秀职工,有好的降低成本的手段,这一切都会促使成本的降低。那么,好的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低于甚至远低于其他投标者。特别对于非定型的大型成套设备的招投标,由于投标人的企业状况千差万别,也许报价的差异会相差很大。这时,怎能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不正常的报价呢?因此,在评标时,特别是机电产品等货物招标的评标,不应该轻易地将某个投标人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 关于招标过程中的行政监督问题   《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措施中规定,如评标过程中产生纠纷,投标人可向国家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招标过程中的监督十分重要。它是采购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招标的公正和有序进行,是为厂维护招投标者权益的一种手段。   行政监督机构应有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的手段并付诸实施。例如,中国三峡总公司为规范招标就设置了招标委员会,对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每一个评标委员会中设立评标监督人,由监察人员到场进行监督。   在招标结束的一段时间内,行政监督机构对招标项目应有一个回访期。在回访期内继续对招标项目进行跟踪抽查管理,这样才能有效地把握招投标活动。而目前《招投标法》的配套措施中,并未明确监督的具体实施措施。例如,监督力度应该如何;当事人应向监督机构的哪一个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监督机构将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处理;如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何课以罚款;罚款由谁实施等等。这些问题如没有实质性的答案,只有对法律责任的原则性描述,监督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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