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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方向毕业论文选题意义和价值

发布时间:2024-07-21 01:06:07

刑法方向毕业论文选题意义和价值

就是为什么要写这一篇的呀

不太懂你说的是什么以我的理解可以这么写在建国初期 因为各种原因 如4人帮也好等等 使得那一时期的人民虽然对法律知之不多 但限于社会因素 对自身及孩子的行为有着一定意识的限制 避免陷入各种法律麻烦随着社会进步的今天 在和谐社会的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前提下 今天的成人对各种违法或不合理的事情总打擦边球或搅混水的现在 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以及法律知识受成人影响所达到的无知的境界 从而导致的犯罪程度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初我们班写这个的基本都是高分。切入点很多、例如我国罪责刑原则的贯彻执行很不到位、究其原因、我国的程序审查和监督漏洞。要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现今社会背景下、如何认定社会危害程度。罪责刑中的刑事责任并非指犯罪的法律后果的刑事责任、而指的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意义、和对于解释刑法的制约作用。等等、很多……这个题目、经过查阅资料和归纳总结、还可以让你对整个刑罚体系和精神内涵有进一步的、清晰的了解。一举两得啊~~~~

最简单的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等,我也自考法律,但我选陪审员制度,先选一个题目,然后下载同一题目20篇左右的论文和文章,把这些文章拼成一篇论文,实际上拼10篇论文也没问题

刑法方面的论文选题意义和价值

1、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2、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3、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4、共同过失犯罪应成立共同犯罪  5、从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看刑事责任的完善  6、论应权利人同意之行为--被害人同意理论的重构  7、反思与重构:犯罪客体新论  8、罪刑法定视野下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9、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0、竞技体育暴力行为的刑法解读  11、“诉讼诈骗”定性研究--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视角  12、论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的构建--刑事一体化的分析进路  13、《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研究  14、加强行政法与刑法交叉领域研究的必要性  15、环境犯罪的刑法现状及其改进  以上刑罚论文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为什么要从定罪量刑的角度来分析呢?gai案的关注点也是争议点在于是否构成犯罪?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刑法论文题目供你进行参考:  1、论财产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2、从刑事责任理论到责任主义--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3、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  4、中国逐步废止死刑论纲  5、论盗窃故意的认识内容  6、美国有组织犯罪观念的变迁及其启示  7、海峡两岸犯罪停止形态立法比较研究  8、我国反恐怖主义立法完善研讨  9、死刑实证研究之死刑观的调查报告  10、我国死刑适用标准的缺陷及其弥补方法  11、论我国惩治腐败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12、论犯罪构成与犯罪阻却事由的关系  13、中日涉罪之轻微行为处理模式比较研究  14、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15、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论

最贴近时代的就是——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思考

民法方向毕业论文选题意义和价值

我是上海某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我来说说我的建议~理论意义:是说你的论文对你研究的方向的理论做了哪些补充、拓展或者创新~(举个例子:假如你研究的课题是“泰剧的成功原因对国产剧的借鉴意义”,它的理论意义大概是丰富了国产剧的研究方向或者开创了国产剧研究的新方向…)现实意义:是说你研究的论文对相关领域的现状有哪些具体的作用,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要落实到实践层面…就不举例子了^_^

毕业论文研究意义怎么写,两个例子帮你提升

决定毕业论文的价值和效用、提前对文章做出估计。1、决定毕业论文的价值和效用:选题不仅仅是给文章定个题目和简单地规定个范围,选择毕业论文题目的过程,就是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选择一个好的题目,需要经过作者多方思索、互相比较、反复推敲、精心策划的一番努力。题目一经选定,也就表明作者头脑里已经大致形成了论文的轮廓。2、确定题目之前,先大量地接触、收集、整理和研究资料,从对资料的分析、选择中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直到定下题目。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客观事物或资料中所反映的对象与作者的思维运动不断发生冲撞,产生共鸣。

首先纲领性把握两者区别:目的——重在阐述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即为什么选这样一个题目进行论述,要论述出什么东西。意义——重在表明论文选题对理论研究有哪些贡献,或对实践具有哪些帮助和指导。在明确两部分的区别之后可以对选题的相关领域进行搜索,明确当下该选题有哪些研究成果,还有哪些部分是你的选题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对选题的价值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

刑法学术论文选题意义和价值

1、选题的大小一定要适中,难易要适度 选题的方法。注意两点:一是选题的大小一定要适中,难易要适度。我们从本科生写论文的实践上看,主要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一种是选题比较小。因为自己的资料积累的少,视野比较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自己所学的知识的概括还不够。所以选题呢,比较小。选题小就撑不开。有些学年论文一般3000字,这个训练习惯了,选题一选就选小了。你选题8000字到10000字的,大小要适中,另外难易要适度。就是说你不要选难度特别大的,你自己控制不住。这是一个方面。还有一种情况是选题过大。选题过大的情况,一般是搜集的材料特别丰富,一下子就觉得什么也要说,就选了个大题目。当然有的同学并不知道什么样的题目叫大,什么样的题目叫小。脑子里有个题目就马上出来了。或者是他脑子里什么题目都没有就盲目的去搜集材料,这就更危险。比如有个学生,他写的一个题目叫《WTO与保密工作》,这个题目太大,完全可以写出一个博士论文了。WTO是个大架势,保密工作没有时间限制,到底从哪里开始呢?如果是当代,那你就应该说当代保密工作或者说近几年的。所以我让他换题目。因为他是个自考学生,他的题目给我的时候就已经连论题、提纲和论文就都出来了。他们以为写了论文稿给老师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误。你们以后选了题目以后,一定要注意先跟老师沟通一下。老师对题目的大小、难易都把握好,通过以后,你们再去列提纲,再去写论文。

罪刑法定原则是西方国家在反对封建社会的罪  刑擅断斗争中提出来的刑法原则,是资产阶级革命  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社会,支撑罪刑法定的根基是  三权分立论和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是罪刑法定的  前提,而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社会,也必然  要求罪刑法定。在罪、刑明文法定情况下,也才有可  能确保三权的分立,也才得以实现防止立法权和司  法权的滥用,从而达到保障公民自由之目的。心理  强制说为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费尔巴哈首倡,该说认  为,人们有“趋利避害”之心理,当罪、刑明文法定,便  使二者之间产生一种必然联系,欲实施犯罪之人便  会在权衡犯罪之乐小于刑罚之苦之后放弃犯罪。心  理强制说事实上为罪刑法定在预防犯罪上的实效作  用作了坚实辩护,也为罪刑法定得以在刑法中存在  奠定有力的理论基础。总之,罪刑法定为西方国家  所推崇的根本原因在于罪刑法定在保障公民自由方  面的独一无二的意义(尽管这里的“公民”是有局限  性的)。三权分立论从限制自由裁量权,也即从限制  国家对公民自由侵犯的角度论证了罪刑法定原则对  保障公民自由的意义;而心理强制说从预防犯罪,也  即从遏制个人对公民自由侵犯的角度论证了罪刑法  定对保障公民自由的意义。  一、学术价值  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  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段朴素严谨的文字,充胀着正义、自由等法的基本价值,蕴涵  着实现刑法特有价值的“美德”。  “自由”,就哲学范畴而言,是指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变。就政治范畴而言,是指  从被束缚、被虐待中解放出来。就法律范畴而言,则是获得法律上规定和保障的一定行为的权  利。根据历史记载,英国大宪章是罪刑法定的最早渊源,具有保障人权的意义,所以罪刑法定是  以个人自由为价值的。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越过法定的范围去行使自由,即严禁“越界行  权”。它将什么行为是犯罪、具有何种刑罚、如何惩罚等基本规范,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并昭告于天下,从而给全体公民树立了一个明确的罪与非罪行为表,使人们明白,何者当为或  不当为,把刑法所保护的自由突显出来,使人们能够根据刑法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规避法  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在刑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充分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而免受刑法  的意外打击。正如洛克所说:“法律与其说是限制人们自由的,倒不如说是指导着一个自由而充  满智慧的人去追求他所应当追求的利益”。⑥一句话,罪刑法定的公示性、可知性、确定性便于  人们正确认识刑法、运用刑法,不论人们对刑法有怎样的误解,刑法决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  是保护和扩大公民的自由,只不过这种自由是以法定界限为标准的,诚如西赛罗所言:“我们都  是法律的奴隶。正因为此,我们才是自由的。如果没有法律强加的限制,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  欲,结果必然是因此而造成自由的毁灭”。而罪刑法定原则就是通过罪之法定、刑之法定,最终  确保公民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轨迹,也是刑法发展的轨迹。  “正义”一词的辞源含义为“公正的道理’,⑦,意寓平正、不偏斜。它既是一种道德标准,又是  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法律规范,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阻挡不了人们对正义的强烈要  求。刑法关乎于人的生命和自由,所以正义更应当是它的基础和生命,而罪刑法定原则恰恰也  体现了这一点。现代社会,人们对法治的推崇,已达到了顶峰,为什么?就是因为法治体现了正  义、平等,而罪刑法定的立法化,则标志着刑事法律成熟法治的开始,也是刑法形式正义的里程  碑:它表明在我国,定罪量刑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国家政策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  领导人的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员、司法人员和公民个人感情的变化而改变,定  罪量刑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刑法的明文规定。也就是说,罪刑法定原则终于廓清了一个长期困  惑中国老百姓的问题,法比权大;它表明,在我国废除了曾经具有合法地位,并运用了17年之  久的司法类推制度,宣告了在刑法明文规定以外也可以对某些行为定罪处刑制度的彻底终结,  从而消除了在“法律层面上”最不能体现公正的司法制度;它还表明,不允许根据行为后施行的  刑法,处罚刑法实施前的行为。因为一个人只能根据已经施行了的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  依行为当时的法律不构成犯罪,他的行为就是合法,如果将行为后的法律,用以对他处罚,可以  说是“不教而诛”有失正义,而罪刑法定高举正义之旗,绝对禁止事后法;它还否定了全国性第  一轮“严打”中,曾被明文允许广泛使用的“重法溯及既往”的规定,重新肯定了从旧兼从轻原  则,从而避免了以往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所谓“吃风头官司”的状况,维护了刑法的公正、  稳定价值。这如同一个“巨人”的宣言,掷地有声地宣告着,正义是一种绝对价值,而且是一种不  可能来自任何其他价值的价值,罪刑法定代表着正义!  二、现实意义  肇始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罪刑法定原则在  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得以存在的理由或意义又是  什么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1)我国国体所决  定。尽管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并  不是决定资本主义性质的根本制度,它同样也能为  社会主义社会所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确保人民民主、自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任务,而恰恰  罪刑法定原则在保障公民自由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  作用。所以,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必然在我国刑法中存在。(2)罪刑法定是我国政体的  必然要求。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中,将国家机关分  为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审  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司法权。要确保司法权不  逾越立法权,限制司法权的滥用,就必然要求罪刑法  定。(3)“依法治国”之需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的核心,要求国家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纳  入法制轨道,这也必然要求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罪刑  法定,防止司法机关有法不依,随心所欲地处罚他  人,以达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之目的。(4)实现刑罚  目的之使然。将罪、刑明确法定,建立罪与刑的必然  联系,对社会上一般人起着重要鉴别功能;对欲犯罪  之人也起着心理强制作用,从而有利于预防犯罪。  总之,罪刑法定在实现我国刑法的两大机能,即保护  社会和保障人权,尤其是在保障人权方面有着重大  意义。这是其得以存在的最根本理由。

选题目的和选题意义的区别 :选题的目的:(1)课题的延续。我校在“九五”“十五”期间,一直从事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研究,成效显著。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其实就是课堂教学资源的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我们拟定将课堂教学资源研究泛化深化,所以将课题定为:课堂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2)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了课堂教学新的价值取向,即由统一和求同指向尊重多元和个性差异,由预定性和封闭性指向生成性和开放性,由知识本位指向学生发展本位。这一切,都需要教师更新资源观念,增强资源意识。(3)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门学科都有着广泛的可待开发和利用的教学资源。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带有共性的问题是教师对课堂教学资源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资源意识较为淡薄。不少教师将教科书视为教学资源的全部,近而把教学过程窄化为“教教材、学教材、考教材”。这不符合学习的规律,也阻碍着着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掩埋着课堂中生命的灵性。也是由于资源意识淡漠,一些很好的课堂教学资源被闲置、浪费,从而影响课堂教学效率。例如,课堂中学生偏离教师“预设轨道”的个性化发言,课堂中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等,这些都是宝贵的教学资源。然而,他们被漠视的现象比比皆是。缺乏发现教学资源的“慧眼”,当然也就没有利用教学资源的“慧心”了。因此,增强教师的资源意识,研究如何充分合理的利用课堂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选题的意义:(1)增强教师的资源意识,改变教师落后的教学观念,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和谐发展。(2)提高教师充分合理利用课堂教学资源的能力,提升课堂效益,提高教学质量。一、选题能够体现论文的价值和效用论文的成果与价值,最终是需要根据论文的完成客观效用来进行评价的,但是论文的选题对其有重要作用。选题不是给论文定一个题目和规定一个范围,选择论文标题是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一个好的标题,需要经过作者深思熟虑、互相比较、反复推敲、精心策划才进行敲定的。论文选题好了,也就表示作者已经大致形成了论文的轮廓。二、选题能够提前对文章做出估计好标题能够对论文作出一个基本的估计,这是因为在确定题目之前,作者一般是经过整理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后才能进行论文标题的敲定。在论文写作的时候,我们所找到的客观事物或资料中所反映的对象与作者思维不断碰撞并产生共鸣,正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过程中,使作者产生了认识上的思想火花和飞跃。一般选题来源于自选课题,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课题与横向联系单位委托课题(包括联合攻关课题)三种形式。无论那种形式的课题都来自两大方面:(1)引领:解决社会实践的紧迫需要。这是一种直接性来源。例如:《北京古树神韵》图书,献给第29届北京绿色奥运的一份特殊礼物 。(2)总结:从查阅文献资料,了解研究领域最新的成果和有关学科发展的趋势及前沿中挖掘课题。这是一种间接性来源。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即从前人的理论总结基础上派生、外延与升华出来,从而选出具有更高价值的能充实、完善甚至能填补其空白的课题。如“中国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工程建设系列著作”出版工程,是“中国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工程建设”等系列研究的成果集成。按国家精品图书出版的要求,以打造国家精品图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与实践。

最贴近时代的就是——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思考

刑法方面的论文选题意义和价值怎么写

1、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2、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3、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4、共同过失犯罪应成立共同犯罪  5、从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看刑事责任的完善  6、论应权利人同意之行为--被害人同意理论的重构  7、反思与重构:犯罪客体新论  8、罪刑法定视野下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9、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0、竞技体育暴力行为的刑法解读  11、“诉讼诈骗”定性研究--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视角  12、论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的构建--刑事一体化的分析进路  13、《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研究  14、加强行政法与刑法交叉领域研究的必要性  15、环境犯罪的刑法现状及其改进  以上刑罚论文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初我们班写这个的基本都是高分。切入点很多、例如我国罪责刑原则的贯彻执行很不到位、究其原因、我国的程序审查和监督漏洞。要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现今社会背景下、如何认定社会危害程度。罪责刑中的刑事责任并非指犯罪的法律后果的刑事责任、而指的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意义、和对于解释刑法的制约作用。等等、很多……这个题目、经过查阅资料和归纳总结、还可以让你对整个刑罚体系和精神内涵有进一步的、清晰的了解。一举两得啊~~~~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价格也是第一哈哈写论文,到知道来很不明智,费劲,首先这事不够说事的,男方只是有过失,但没有什么其他法律责任。大主题只能框在,要不要为一句话负责。还是不够深。不够具体。此种论文,以实例入手也是必然,但是重在推敲。而不是分析权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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