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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论文1500字以上高中范文

发布时间:2024-08-31 02:45:59

历史论文1500字以上高中范文

1860年,即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法联军攻占了北京。10月6日,数千名联军士兵冲入圆明园,守园的官兵寡不敌众。联军士兵大肆劫掠园中的珍宝和陈设物,并在10月18日放火烧园以掩盖他们的行径。大火焚烧了整整两天,300多名太监和宫女葬身火海,此后圆明园就只剩下部分断瓦残垣。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曾对此给予强烈谴责,称之为“两个强盗的胜利”。后来慈禧太后和同治帝都曾打算择要重修圆明园,但终因财力不足而作罢。到了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清政府再次逃亡,在混乱中,圆明园又遭到附近驻军和居民的趁火打劫。此后的数十年里,有一些圆明园遗迹被搬到北京大学等单位内,但更多的则是被拆毁和盗走了。 圆明园是对一段历史最生动、真切的记录和诠释。可以说,任何文字性的记载,任何图片或影像,都不能比圆明园一小块断壁残垣更真实地触及人们的内心。这其中,包含着真实而丰富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基因。废墟的文化就像刚刚愈合的伤口,表面的平静下埋藏着组织的撕裂和剧烈的疼痛,这种疼痛是写在历史上的阴影,它给今天的生活增添了压迫,但同时又给我们带来了心理上回旋的空间:我们的生命有没有勇气承受超过其本身的灾难?历史的天空经历过风风雨雨,圆明园经历了两度劫难。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圆明园被英法联军烧毁,这场熊熊大火,成了中国人永远的耻辱和伤痛,圆明园昔日的辉煌,随着那场大火化做了永远的灰烬。作为清朝的皇家园林,圆明园的废墟一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此前的1873年,为了迎接慈禧四十岁生日,圆明园还曾进行了部分的整修。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圆明园再度遭到破坏。辛亥革命以后,清政府放弃管理以后,圆明园成为无主的园林,又遭受第二次大规模的洗劫。两度劫难之后,神话般烟雨迷离的美景已不复存在,留给后人的只是一片废墟,这片遗址成为清代统治者腐败无能的历史见证,同时它也像一座警钟,时刻警示着国人不能忘记这一耻辱。 因为圆明园已经不单单指一个景点,而是代表着中国 人曾经经受的耻辱,可以提醒人们,具有很大历史意义。 圆明园集一个强大的帝国所有的人力物力兴建近一个世纪,劳民伤财,在现代社会是不再可能的了,曾经辉煌的圆明园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她的壮美是中国历史上的骄傲,她的焚毁也同样是中国历史上的耻辱,现在的圆明园不好吗? 留住耻辱的记忆 圆明园需要悲情   话题缘起:   据10月19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18日是圆明园罹难144周年,来自各界的20多名专家齐聚园内,共商遗址公园建设大计。有专家提出,圆明园有必要复建部分景观,申报世界遗产。 争论:   反对:复建圆明园景观有损悲情纪念   专家提出“选择部分景区,按照原样复建,可以让游客感受古代建筑的风采”,这愿望本身固然不错,但今日复建的景观所展现的其实已然不是昔日圆明园而是今日建筑艺术的风采。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建筑艺术是“不可复制”的。也就是说,即便今日的技艺再精湛,即使能够完全复制甚至超过当年的“神韵”,其价值依然无法与过去相比。因为古代建筑的根本价值在于它的“古”,在于它所留下的原样。甚至可以说,昔日留下的片瓦块砖也会比今日复建所呈现的“巍峨挺拔”更有意义,因而破坏昔日留下的残迹,代之以更加完美的重建其实也是种破坏。因而我们认为如果复建圆明园部分景观,其实不是在保护而是在毁坏圆明园遗址不可复制的价值。   从“世俗”方面考虑,如果复建就必然要投入巨资,这样销售门票乃至进行各种经营活动以收回投资可能就会在所难免。但在这样一个记载民族耻辱与痛楚的地方,如果加入过多的商业活动,那无疑会有损于人们凭吊往事时的肃穆气氛与静穆心境,因而会是一种不协调的杂音。现在有些城市的革命烈士纪念馆已经取消门票,目的就在于为人们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创建一个适宜的环境,同时为使人们能更好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便利。如果圆明园因为复建景观而夹杂进过多的商业因素,无疑会于充分发挥圆明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有所损伤。   更为重要的是,今日的圆明园遗址正因为其残破而尤其具有纪念价值。因为圆明园被焚毁后的断壁残垣更能激活人们对于惨痛历史的记忆,并深思近代中国所以落后挨打的原因,且进而思考民族振兴的路径。痛苦的东西总让人牢记深刻,并促人奋进。相反,歌舞升平却可能使人麻痹,忘记居安尚要思危。这就是悲情纪念的意义所在。如果对圆明园景观进行复建,无疑会有损于复建前悲情纪念的效果,可以说会酿成巨大的精神力量上的损失。 >>>全文阅读   忧虑:圆明园不能再“毁”第三次   专家众口一辞地倡言“复建”圆明园,而很少“杂音”,这使得不论怎么看,“研讨会”都堪称是“复建吹风会”。这实在是非常奇怪的。   因为关于“圆明园该不该重建”的争论已不下十数年并且一直未曾有过公断。也正因此,笔者首先想到的是:叶廷芳、李学勤、邓友梅、梁从诫等人去哪儿了?   之所以想到他们,因为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对重修圆明园,包括部分重修持反对意见者。不止是他们,还包括更多人。1999年全国“两会”   时,“主修派”与“保留派”就有过一次交锋。此事可见诸当年3月31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当时,针对“重现圆明园景观”的提案,包括上述诸人在内的49位全国政协委员上书提案,表示坚决反对。   正是在此次“交锋”中,梁从诫坦承:“我这已经是好几次反对重修圆明园了!”   当年的那桩“公案”,也使得我们今天能更容易地找到反对复建,哪怕是部分复建圆明园的理由。叶廷芳当时就指出:第一,现存的圆明园遗址是永远的国耻纪念地,对其修复会使历史文物的教育价值荡然无存;第二,圆明园目前的主要价值,早已不是百年前的宫廷建筑或皇家园林的辉煌,而是被侵略者焚毁后留下的耻辱;第三,修复是对历史文物的彻底破坏,与现行的国家文物保护法相悖;第四,修复圆明园至多只可能是增加一处新的人造景观,而且会不伦不类。   历史的天空风来雨过,圆明园也经历了两度劫难。   1860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烧毁,作为清朝的皇家园林,其废墟一直完整地保存到1900年。清政府放弃管理后,圆明园成为无主的园林,又遭受第二次大规模的洗劫。为此,梁从诫曾非常激动地说:“不能再毁圆明园了!”是的,不能让人为的重修或复建(哪怕是部分的)再将圆明园“毁”一次了。

“历史学研究”上有没有这样的~~

贞观之治,关键在于“作为之治”,即是有所作为,而且是积极作为。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作为的方向不是奉己,也不是一方阶级之利,而是天下百姓受益。这一点尤为值得中国的今天汲取,同时也必须让全球化的中国人好好总结和学习(以便中国能够积极参加到全球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建设大业中去)。贞观之初,国家犹在战乱之余,到处千疮百孔,人民流离失所,然而经过太宗与群臣和各地官员的精心治理后,不到几年,就出现了社会景况的迅速好转:流散者回归家乡,土地再度获得耕耘,农业连年丰收,当时的米粟每斗不过三四钱,出现了“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的盛世景象。社会治安、人民温饱、政府吏治、商贸发展等等,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景象,就连行旅在外的商贾和奔考科学的学生们,往来各地间都可以不带粮食,可以取给于途,这样的景象,就是在今天的中国,也是鲜见的。盛世繁荣,人民幸福,在1380年前,中国就是啊。 对于自我检省和体察,太宗也有着惊人的客观角度,以致使许多良臣敢于直谏。他通过谏言而进行自我对照,时时修正检点,这种襟怀犹为可贵。如前所说的那个大夫魏征,有时直谏到当众冒犯篾君的程度,令太宗甚为恼怒,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想杀了魏征(这一点可见封建制度的不宽容),然而终于还是被国家大义所止怒,魏征去世时,太宗不禁大哭。在对魏征的评价上,太宗结合自己与国家经略,这样说道: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可见太宗对待良臣的态度和客观体己的真诚。 对于历史尊重可以表现出一个国家的积极态度和深度思考力。这一点,以世界各国在各自对待历史的不同态度上而明确表明了出来。这种历史尊重并不是一味追忆和迷信,也不是对过去历史的全然忘却,而是从历史的汲取出其文明的精萃,予以继承和发扬光大。所以,尊重历史首先将得益于学习历史,而学习历史则将得益于方法,方法的取舍则得益于我们对于历史的态度。因为尊重,所以学习,这是一个好态度。唐太宗对于历史,就有一个很好的态度,他的“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是很好的范例。我们今天的许多人,忙于经济也忙于企业,而其本质并非是真正找到了正确的方法,更多情况下是失去了判断。失去历史的判断,其结果就是皮毛的货色了。一个社会如果只是仅存皮毛,其利必不长久。

历史论文1500字以上高中

这位小妹妹,这个还是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写得再差,那也是自己的成就,别人写的,永远是别人的

先写写近代化是什么意思,从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方面各一句话就好然后定位在中国,时间区间写出来,大概介绍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国内国外就可以从近代化的那几个方面分别看中国的进程最后写写感想~

中国历史上三次重要的税费改革及其启示我国行政性收费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周代。夏商两代,政简人稀,国用节俭,没有在正税之外另行收费。到了周代,因“政府组织扩大,职务亦较多,设官分职治军”,财政支出随之增加。兼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赋贡两项正税已不足支用,便在正税之外派征了“罚布”、“廛布”等10余种行政性收费,从而开启了我国行政性收费的先河。自古以来,行政性收费一直是五花八门,名目繁多。行政性收费起初就带有税收的性质,实质上是税收的一种补充,但由于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监督,乱收费、滥收费便相伴而生,往往遍及全国,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痼疾。到明代,全国的苛捐杂税已不下千种。至于费大于税,费重于税的现象,历史上可谓司空见惯,即使在治理收费情况相对较好的“康乾盛世”时期,康熙皇帝也曾直言不讳地承认:地方的“私派倍于官征,杂项浮于正额。”历史上乱收费现象,有其体制上的原因:——财权与事权不统一。最典型的是明清时期,实行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管理体制,一方面中央要求地方政府按时足额完成朝廷赋税任务,另一方面本应由中央财政包揽的事务却要地方政府负担支出,这就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税外收费来弥补。——地方势力的膨胀,迫使财权下移,诸侯自行控制地方税费大权,横征暴敛,为所欲为。典型例证是南宋王朝,其政权在兵荒马乱中建立起来,一直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而蜀州、楚州、鄂州等地的割据势力膨胀,财权甚重近乎独立。他们不但擅自截留国家正税,将应上缴税额及杂赋“留充赡军”,而且任意派征各种杂费,“殚竭民力”。偏安一隅的南宋朝廷对此无可奈何,从而导致国力羸弱,最终被蒙古王朝所灭。——吏治腐败,无监督制约机制,收费者为所欲为,朝廷听之任之,中央与地方上下包庇,相互渔利,促使地方官吏肆无忌惮的苛派、勒索于民间。乱收费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农民不堪重负,逃亡奔命,造成国家失去大量纳税户,田赋收入也随之减少;国家财力分散,扰乱分配秩序,终致国家财政陷入危机;削弱中央集权,助长地方势力膨胀。唐代中叶以后,各地军政合一的藩镇群雄并起,不仅大量截留中央赋税,而且任意征收苛捐杂税,课无定额,无物不征,使中央对这些地区的控制力大为减弱。中央确定在农村实施税费改革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改革试点,这是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农村分配制度,遏制负担问题的一项重大措施,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国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历史上曾进行过若干次重要的税费改革。深入研究历史上的税费演变和改革,探讨其中的成因和经验教训,对当前各地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有所裨益。一般认为,唐朝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的“摊丁入亩”是历史上三次重大税费改革。一、唐代后期杨炎推行的《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宰相杨炎实行“两税法”。两税法就是把当时混乱繁杂的税种合并为地税与户税两种税,所以叫两税法。其特点是:将过去以人丁为本征税、征收实物(产品)的税制,改革为以资产为本按照资产多寡征税、征收货币(钱)的税制。为了实施两税法,朝廷共采取了8条政策措施:一是按各户资产定等级,依率征税。首先确定户籍,不管原来户籍如何,一律按照现在居住地点定籍;同时取缔主客户共居,防止豪门大户荫庇佃客;然后按照各户贫富分别列入各等级(三等九级)依率征税;现任官吏亦按官品确定等级纳税。二是为平衡负担,经商户也要在所在州县按照资产征课,税率三十分之一。三是量出制入。先计算出各种支出的总数,然后把它分摊到各等田亩和各等户头上,统一征收。四是征税分夏、秋两委。五是两税都以钱作为计算标准,折合实物。六是田税以唐代宗大历14年(公元779年)的垦田数为依据。同时保留丁额。七是租庸调及其过去的其他税赋项目全部废除。八是对多收滥征进行处罚。凡“敢在两税外加一文钱,以枉法论”。改革后,唐朝中央年财政收入由1200万贯猛增到3000万贯以上。以今天的视角看,两税法改革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可取的:一是对混乱繁杂的税收进行了整顿,归并了税收项目,统一了税种,简化了手续,集中了缴纳税赋的时间。二是扩大了税收面和税源,过去那些不纳租庸调的不课户和官吏也要纳税,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对发展农业生产、稳定社会有积极的作用。三是按照资产多寡、贫富等级依率征税,有合理公平的倾向。四是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符合制度建设的要求(没有惩罚规则,制度就不能称为制度)。二、明代后期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通令全国实行“一条鞭法”的新税制。明代的“一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实施800年后又一次较大的税费改革。总体上看,“一条鞭法”改革的主要政策和措施有五条。一是量地计丁。清查土地与户丁,掌握基本税源情况。二是赋役合并。把原来田赋的正税、附加、各种形式的徭役、杂项等负担合并成为一项,折成银两,分摊在田地上,按田亩征税。改革了历朝历代赋与役平行征收的税制。三是取消力役。把原来按户丁征派的办法,改为按照丁粮派役,差役都由政府用货币雇佣。四是一律征银。用征收货币的税赋制度取代了以往征收实物和力役的赋役制度。五是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征税解运。“一条鞭法”的主旨是使多占田的人多交税,这是针对当时土地兼并盛行、力役使用无度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对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的确减轻了负担。“一条鞭法”化繁为简,征收项目和数字简单明了、易知易晓。既规范了税收制度,同时对那些弄虚作假借权捞钱的官吏是一种限制,减少了乱征滥派的机会。新法还改过去由粮长、里长等民间办理税赋为官府直接办理,使那些仗势欺人的粮长、里长,不能再额外勒索贫苦农民。“一条鞭法”取消了力役,有利于农民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田地上发展农业生产,增加收入。“一条鞭法”是在清查土地和户丁的基础上实行的。田赋与役银都是按地亩分摊,土地多的人负担的田赋和役银也就愈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一条鞭法”对减轻农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条鞭法”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围绕着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把“费”改成“税”而进行的,没有触动导致土地兼并集中、赋役负担不均的封建土地制度,再加上处罚监督不力,其结果还是弊病丛生,重演正税之外又加杂派,且愈演愈烈。到万历27年,“天下赋税之额,比二十年前十增其四”,明中后期全国到处有农民起义就很自然了。三、清代前期雍正推行的《摊丁入亩》清朝初期沿袭明代的税制,以田赋和丁役为主要的税赋收入。田赋即土地所有者按照占有土地的亩数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一般是征收实物。丁役即年满16岁到60岁的男子(也叫壮丁),每年每丁要向国家负担一定日期无偿的徭役,丁役原是征收劳役,后来征收货币,俗称丁银。清朝规定,丁役或者丁银按照户籍征收,凡在册的壮丁都沿袭旧簿,再加之户籍往往“老不除籍,壮不加丁,亡故者仍在册不减”,征收的丁银都加在了在册壮丁户的农户身上,农民负担沉重不堪,农民被迫逃亡。农民的逃亡使税源减少,税源的减少加剧了向在册农户收缴税赋的力度,从而导致农户逃亡更甚,于是陷入了恶性自欺欺人循环。到康熙执政的后期,河南、四川、湖北、山东的一些地方为了保证税收,已经不得不试行“丁随地派”、“丁银摊地”等办法。雍正皇帝继位后,于1724年(雍正2年)在直隶(今河北省)开始正式推行“摊丁入亩”的税制改革,到公元1777年(乾隆42年)贵州省最后实行,其间经过了半个世纪。“摊丁入亩”的主旨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解决税赋不均。主要的政策措施就是“摊丁入亩,地丁和一”,即将各省的丁银之赋摊入地亩,随田赋征收。丁银摊入数额各省并不相同,如直隶是每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山东每田赋一两摊入丁银一钱一分五厘等。“摊丁入亩”的办法实际上是明朝“一条鞭法”税制改革的继续,它统一依据占田多少来征收税赋,这不利于占地多的地主,而有利于少地或者无地的农民,农民负担因而减轻;更重要的是对于清朝政府来说,摊丁入亩后能够保证国家税赋的增加,逃亡隐匿农户也大大减少,对社会的安定和政权的巩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摊丁入亩”继承了“一条鞭法”中赋税征收简单易行等等切实可行的做法,彻底废除了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性质的丁役,使全国的税赋正式归并为单一的田赋,实现了税制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财政体制与统治政策,为后来所谓的“乾隆盛世”奠定了经济基础。“摊丁入亩”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到雍正末年,国家库存银两由康熙末年的800万增加到6000多万两。四、历史上三次税费改革的启示归纳起来,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三次税费改革虽然发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但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是改革的背景相似:大都是由于原有的财税体制弊病丛生,难以为继;收费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管理失控;贪官污吏滥用职权,坐收坐支,中饱私囊,国家财政状况危机日深;农民不堪重负,破产逃亡。其次是改革的内容相似,基本上是改费为税,统一税制,化繁为简,官收官解。第三是改革效果大体相似,既省费便民,规范了收费管理,扩大了税基,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加强了中央财权的集中统一,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政权越权收费和地方官吏巧立名目,强取豪夺的腐败行为,有利于整顿吏治。然而,这三次税费改革由于当时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局限性和法制的不健全,加上改革措施本身的一些不科学性和不完善,最终都未能彻底解决乱收费和滥收费问题。反观我国当前现状,农村费改税可以说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近几年来,面对农村,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一直十分严重,给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都带来了消极影响。乱收费不治不行,费改税已成为当务之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认真研究其中的成败得失,对我们现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启示之一:当正税之外的杂派已经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税费和财政制度,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秩序时,就必须下定决心进行整顿治理,实施税费改革是不可避免的。启示之二:历史上的税费改革都是以增加财政收入的目标,而我们现在的税费改革确定的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这与过去有本质的不同,是非常正确的,为改革的成功奠定了基础。既然税费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应该享有的利益,因此就必须斩断向农民的乱收滥征的魔手,给农民这一基本的社会细胞以稳定感。深刻地认识到,农民不仅是生活单元,同时也是生产单元;不仅是生产主体,同时也是财产主体。随意向农民伸手,岂止是多收少收钱的问题,主要的是打乱了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给农民以稳定感,这是根本上恢复经济秩序,稳定社会秩序的要求;也是涵养税源、稳定财政收入的要求。考虑到当前国家总体的财政收入状况,更加不能把增加或者满足财政收入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基层政府财政不足问题应该通过其他途径或者办法解决。启示之三:历史上税费改革的方向都是按照财产的多寡分担税赋,既扩大了税基,也增加了税源。体现了公平赋税的原则,客观上减轻了农民负担,特别是收入和财产都比较少的农民,负担更轻。而我们现在的改革设计以土地为依据,多多少少忽视了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农民收入、财产占有不均的状况,造成了试点地区出现了部分种田农民负担反而加重、城郊收入高的地区赋税反而比偏远地区税赋轻的现象。我认为,税费制度的形成与土地制度和财产的产权制度以及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因此税费改革要适应家庭承包制度,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有利于产权的明晰,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配置,有利于各产业间的协调和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或者保护农业的竞争力(加入WTO就更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应当特别重视税种的设计,要跳出按照土地或者人头征收固定税费额的框框。税种设计及其税费制度安排要符合现代经济运行规律,这是防止出现反复的关键。在这方面,我以为至少要考虑几个因素:第一,增进秩序是公共政策的核心,因此新的税制必须能够维护经济秩序。第二,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选择发展的机会很多。决不会因为税收的理由而违背经济上有利的理由,就是说决不会因为要纳税而去做没有效益的事情,那种认为农民不会抗拒“皇粮国税”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因为农民可以选择放弃土地、放弃农业生产来避税。因此,新的税制要能够在实施中不出现扭曲或者最少扭曲。第三,税收是政府得以运作的源泉,也是政府调节经济的杠杆,因此新的税制要税率低、税基广,既要有利于税收的稳定,也要做到税赋公平,有利于各产业间的协调发展。从试点地区看,由于税费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实际上仍然延续了历史上固定于土地的思路,所谓农业税与历史上的田赋没有本质的区别,既不是现代意义的所得税,也不是现代意义的资源税或者流转税,因此出现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问题(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就不足为奇了。启示之四:税费制度是一项重大的经济制度,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量,完备的经济制度必须有严肃的惩罚规则和措施相匹配。这首先是因为惩罚规则是构成制度的要件,没有惩罚,一系列的政策设计充其量只能算是规则的罗列,而不能算作是制度(或者说至少制度上有重大缺陷)。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执行新制度中严肃的惩罚措施,才能消除旧制度下税外加征、税外杂派等“路径依赖”问题,否则只能“破旧”,却无以“立新”。因此,农村税费改革一定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则,对实行改革后,在税外仍然巧立名目、乱收滥征的,必须严惩不贷,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规范并建立起新的税费制度,恢复经济秩序。启示之五:历代特别是明清时期,税费改革都辅之以吏治的整饬,因为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制度的落实维系离不开各级官吏。这个思路是对的,但不能仅仅限于对官吏违法乱纪的惩处。我认为,整饬吏治要在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坚决遏制“委托——代表问题”中的“败德”现象。二是下决心精兵简政,精减机构和人员。三是要建立起与农村税费制度和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政府机构和运作模式。领导新西兰税制改革的前财政部长里查德森说,当你开始设计新的税制时,你的起点是要重新反思政府的角色。这话值得我们深思思

我们也写过,只是少五百字,网上查查,会有点思路,最好把书通读一遍,有个大背景就好喽了,别指望有人会回你一篇写好的,这网上有空的人很少。呵呵,你估计是高二文科生吧?!

历史论文1500字以上高中标题

先写写近代化是什么意思,从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方面各一句话就好然后定位在中国,时间区间写出来,大概介绍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国内国外就可以从近代化的那几个方面分别看中国的进程最后写写感想~

“历史学研究”上有没有这样的~~

这位小妹妹,这个还是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写得再差,那也是自己的成就,别人写的,永远是别人的

历史论文1500字以上高中题目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伴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结束,中国的屈辱历史也随之开始,这,便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的近代史,既是一部不堪回首的侵略史,同时也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抗争史。我们应该做的,不仅仅是面对一堆悲惨的数据愤怒的大声嚷嚷几声就算了,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更应该冷静的分析这段历史,然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使我们的祖国繁荣昌盛作出贡献。 中国近代史可以简单的以1919作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即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840-1919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众所周知,鸦片战争以后,英国强迫清政府同它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甚至连关税都要同英国商量,曾经的天朝上国此时不得不对船坚炮利的英国言听计从。即便如此,英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仍是贪得无厌,它们又通过南京条约副约,虎门条约攫取了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以方便它们更好的在中国进行搜刮和侵略。美国无耻的将所谓“扩大各国权益”的功劳归功于自己,而法国则用《黄埔条约》将传教士的坟地都搬到了中国,更可悲的是,为他们守墓的,居然还是我们中国人。和平的日子没过几年,资本主义列强又开始蠢蠢欲动。英法急欲通过“修约”来扩大他们在华的侵略范围,而不巧的是,他们的无理要求被中国的皇帝拒绝了。而他们,便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鸦片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损失绝不仅仅是烧毁了一座圆明园那么简单。天津条约使的他们的魔爪伸向中国内地,而北京条约则使大批中国人被当作“猪仔”贩卖出国。与此同时,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不久的俄国也趁火打劫,强占了中国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每每想到俄国的版图,笔者的心都不禁一颤,那是多么巨大的数字啊!可是,那些数字,本来有很多是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在资本主义列强无耻侵略的同时,中国人也开始有所觉醒,虽然太平天国运动和洋务运动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对外国侵略者的打击以及他们对中国历史的促进作用仍不可磨灭! 在中国进行洋务运动的同时,我们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样是“师夷长计”,同样是向要富国强兵。然而,日本成功的摆脱了被侵略的命运,而我们,却反过来被曾经得到我们诸多恩惠的小小岛国——日本,打的落花流水。甲午战败,难过的不仅是李鸿章。甲午战败,低头自省的,应该是整个中华民族。时至今日,我们仍需以此为鉴,不断革新政治,不断发展科技。只有这样,才能不至重蹈100多年前的覆辙,也才能真正的,雄立于世界之林!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赞叹前人的勇气,在那样一个灰暗的时代,在那样一个连国家最高统治者都沦为别人附庸的时代,那些英雄还是坚定的走自己的道路,希望用自己的决心和勇气来拯救他们所深爱的国家和人民。没错,八国联军侵华了,辛丑条约签订了,义和团失败了,辛亥革命果实也被袁世凯这个卖国贼给窃取了。可是,可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的农民在抗争,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抗争,中国人的意志并未被消磨,那些英雄,用他们的鲜血告诉我们:中国人,绝不允许“佛狸祠下,神鸦社鼓”的局面出现! 1919年,《凡尔赛合约》签订,中国人作为战胜国依然摆脱不了被忽略的局面。于是,中国人民愤怒了!“外争国权,内除国贼”“废除21条”,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开始在全国开展起来。五四运动胜利了,清政府妥协了,合约上也终于没有中国人的签字了。而由无产阶级领导的,学生为先锋的,工人为主力的五四运动便顺理成章的被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而永载史册! 五四运动以后,中国GCD登上历史舞台,带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建立新中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近代史到此结束。【同学你好,如果问题已解决,记得右上角采纳哦~~~您的采纳是对我的肯定~谢谢哦】

历史论文3000字以上范文高中

有人说,辛亥革命成功了;也有人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但我认为辛亥革命又成功,又没有成功,是1/2成功,1/2 的失败。 首先,辛亥革命是成功的革命。 辛亥革命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更具有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中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开始了这场革命。 由于资产阶级和同盟会的组织和领导,提出了比较完整的革命纲领,在广大工农和其他劳动群众多种方式反抗斗争所汇成的革命怒潮中,赶跑了狗皇帝,推翻了清王朝的二百六十多年的专制统治,从而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共和国产生了一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献。虽然这部文献不久被北洋军阀废弃,但经过这次革命,民主共和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政治上打击了封建势力,民主主义思想潮流已不可抗拒,正因为这样,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洪宪帝制,张勋的复辟帝制,都是昙花一现,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辛亥革命也为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作了思想准备。 辛亥革命也给帝国主义沉重的一击,虽然资产阶级没有明确提出反帝政治纲领,但正如毛泽东所说:“辛亥革命是革帝国主义的命,中国人所以要革清朝的命,是因为清朝是帝国主义的走狗”。所以列宁把辛亥革命视为“亚洲的觉醒”,但帝国主义利用反动的清政府统治来打破中国人民的美梦。自清政府垮台后,帝国主义妄图扶植新走狗,但这些“新走狗”都是短命,一个接一个被中国人民打倒在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外反动势力对中国人民的压迫。 再深透点讲,辛亥革命实际上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虽然革命失败了,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国成立后,国内实业团体纷纷成立,开设工厂、设银行都成为风气,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在短短的几年里有了显著的增大,无产阶级队伍也日益壮大。 辛亥革命还打落了亚洲第一个皇冠,具有国际意义。辛亥革命沉重了打击了帝国主义,推翻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对于世界人民,特别是东方各国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个巨大的鼓舞。在中国革命影响下,如一九一三年荷属爪哇以及其他殖民地,都广泛掀起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的革命将给亚洲带来解放,使欧洲资产阶级统治遭到破坏。 总之,辛亥革命的伟大功绩为中国的发展趋势,铺开了一条金色的道路。 但辛亥革命成功得仓促,到手的乃是不彻底的胜利。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近代中国的思想解放历程 自鸦片战争以来到20世纪初期这一历史阶段中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为了追求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富强与繁荣,向西方学习,寻求思想变革的心路历程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历程与中国的近代化密不可分。围绕着一个主题、一个方向、三个阶段展开。 一个主题即思想解放—中国向何处去。近代中国的思想解放不仅肩负着思想启蒙的任务,而且还承载了近代中国追求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伟大历史使命。近代中国的思想解放既是对真理的探索也是对救国救民道路的探索,它与必修一中近代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和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在爱国主义的主题上是一脉相承的。同学们抓住近代思想解放的主题——中国向何处去,就能充分感受到先辈们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和拳拳的爱国心。 一个方向即向西方学习。这个方向问题实际上是由下面三个问题组成的:学不学、学什么、怎样学。关于学不学的问题。鸦片战争后魏源在《海国图志》一书中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提出向西方学习的问题,但并没有被广大国人接受。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内部分成了洋务派和顽固派,双方围绕是否向西方学习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是洋务运动给出了向西方学习的答案。向西方学习到底学什么当时并不清楚。洋务派认为西方先进的原因是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甲午战争的失败证明向西方学习仅仅学习科学技术是不够的,必须要有新的内容。维新派主张学习君主立宪制,革命派认为只有民主共和才能救中国。但随后出现的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却最终都失败了。这两大运动的失败不是由于制度的落后造成的,而是由于没有先进的国民。为此怎样学的问题提出了。陈独秀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发动了新文化运动,后来以李大钊为首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才在根本上推翻了传统思想的统治地位,造就了一代新国民。 三个阶段即器物、制度、思想文化三阶段。历史学家陈旭麓说:近代民主思想的演进,既不是一江长流,也不止一个洪峰,而是以一个接一个思潮的涨落相继出现的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先进的中国人认识到同西方国家的科技差距,认为西方强大的根源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先是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抵抗派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接着以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为代表的洋务派提出了“中体西用”说。在洋务运动实践过程中,又有人提出了“学习西方先进”制度的主张,并逐渐形成了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和他们发动的戊戌变法运动以及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和他们领导的辛亥革命。这两次伟大运动将向西方学习推进到制度层面。辛亥革命失败后,在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的号召下以“民主、科学”为口号的新文化运动从根本上打倒了封建正统思想,造就了无数新思想武装起来的先进知识分子。十月革命后,他们中的先进分之认识到社会主义才是拯救中国社会的强大思想武器,并最终使新文化运动演变为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运动。近代中国的思想解放,三个阶段循序渐进,不断深化,高潮迭起。

百日维新历史论文(题目自拟,可以从中摘抄800左右非常简单)1898年(夏历戊戌年)中国维新派在清光绪帝支持下推行的革新运动。又称戊戌维新、戊戌变法。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后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希望按照西方国家的模式,推行政治、经济改革,争取国家富强。维新派在各地组织学会,创办报刊,设立学堂,宣传变法主张,受到少数官僚赞助。光绪接受维新派改革方案,1898年6月11日颁布“明定国是(不要以为我打错了,没错,是“国是”)诏”,宣布变法维新。在103天里颁布数十条维新诏令。新政主要内容为倡办新式企业、奖励发明创造;设铁路、矿务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学校,提倡西学;裁汰冗员,削减旧军,重练海陆军。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逃亡国外,谭嗣同、康广仁、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等“六君子”被杀害。新政全部取消,“百日维新”失败。 百日维新[编辑本段]详细介绍 自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诏定国是、决定变法起,至同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重新“训政”止,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毅然颁布“明定国是诏”,决定变法,自是日起,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轰动一时的“百日维新”。二十八日,光绪帝在颐和园仁寿殿召见了时任工部主事的康有为,这是他们君臣初次会见。康利用这次面谈机会,重申其全面变法的主张。首先陈述中国民族危机严重到了生死关头,非尽变旧法不能自强。光绪同意,表示: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康又指出,近年来并非不言变法,然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结果必至无功。认为欲变法必先改订制度法律,否则只是变事,不是变法,要求光绪帝“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并说他研究过各国变法的情形,西方各国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三十年而强,相信中国只要认真变法,三年可以自立。光绪帝认为他讲的条理很详备。康又问:“皇上既知非变法不可,为何久而不举,坐视国家危亡?”光绪嘘睨帘外,叹道:“奈掣肘何!”康领会光绪帝是顾虑慈禧太后阻挠,故此建议“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指出,现在当朝大臣多老朽守旧,不懂世界大势,皇上若欲变法,不能依靠守旧大臣,只有擢用有才干的小臣,给以官职,准许他们上条陈,若有真才实学,予以破格重用,令其办理新政。至于守旧大臣,可保持他们原来的俸禄,使其无失位的恐惧,他们便不会阻挠新政了。这是康有为在新旧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为光绪皇帝设计的一种带有妥协性的变法策略。康还建议,以后凡变法之事,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则大臣虽守旧,亦“无从议驳”。为了选拔和造就人才,康又建议废除八股取士制度,强调翻译西书和派人出国游学、游历;并对答了如何筹款以解决财政困难等问题。对康所言,光绪帝均表同意,最后又表示:“汝尚有言,可具折条陈。”康有为大为兴奋,在这不同寻常的百日之内,他和其他维新人士一起,忧国阽危,呕心沥血,屡上新政奏议,频呈自撰之变法书籍,对变法维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光绪皇帝亦“深观时变,力图自强”,“政厉雷霆”,“令如流水”,发布了180条新政诏令,使这昙花一现的百日,曾是一个“谕旨雷厉风行,人心为之一振”的时刻。主要内容有: 一、选拔维新人才。这是维新派呼吁最强烈、顽固派最敏感、也最忌讳、光绪帝想做而又最有顾虑的一个问题。百日维新伊始,光绪帝接连谕令朝廷大臣举贤任能,令各省督抚向朝廷保荐品学端正、通达时务的优秀人才参与变法新政。四月二十五日侍读学士徐致靖上折保荐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此后,湖南巡抚陈宝箴、詹事府少詹事王锡蕃又分别保荐杨锐、刘光第、严复、林旭等人,均为光绪帝所采用。光绪本拟重用康有为,因荣禄、刚毅等顽固大臣阻挠,只给了他一个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的六品衔小官。梁启超也被召见,委为六品衔办理大学堂译书局事务。按清朝成例,四品以上高官才能被皇帝召见,今康以主事、梁以布衣被召见,故梁启超说是“咸丰以来四十年未有之创举”,显示了光绪帝真心提拔维新人才的意向。但是按清朝惯例,举人一旦被召见,即得赐入翰林,最低不失为内阁中书。可见康、梁的待遇不是破格提拔,而是被破格压低了。这反映了维新派力量弱小、光绪皇帝无权的严酷现实。按照康有为的规划,大量任用维新人士最根本的办法是开设制度局,但在顽固派坚决抵制下,未能实现。故百日维新中,只能零零星星地提拔几个维新人士。在变法新政的实际执行机构总理衙门中,只有帝党大臣张荫桓和章京张元济倾向维新,新添的维新人士仅康有为一人。在负责转递士民上书的 都察院中,只有原来的御史杨深秀与宋伯鲁倾向维新,此外没有提拔维新人才。在六部中,仅礼部经过一次严重冲突,将礼部六堂官全部撤换,以倾向维新的原仓场侍郎李端?为尚书,原少詹士王锡蕃、内阁学士阔普通武、侍读学士徐致靖分别为左右侍郎,但后党骨干裕禄仍为尚书,且位在李端?之前,左、右侍郎亦分别配以守旧人物寿耆和萨廉。而这已然是维新党在人事方面的最大胜利了。光绪帝任用维新人士最堪注意的是在军机处中选拔了所谓“军机四卿”――七月二十日颁谕宣布,内阁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著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行政事宜”。官位虽不高,职务很重要,具体负责草拟新政谕旨,阅看臣工奏章,帮助光绪帝处理新政事务,实则参预枢机,隐夺军机大臣之权,时人目为“宰相”,是百日维新中维新人士占据的最要害的岗位。可惜礼部堂官的撤换和军机四卿的任用,离戊戌政变仅半个月,实际未起多大作用。 二、文教改革。又包括两个方面:废除八股取士制度。百日维新开始以前,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即已多次上折痛陈八股取士制度的严重危害,四月二十八日康有为被召见时,又当面向光绪帝历数八股之害,要求废止,得到光绪帝允准。次日,康即命御史宋伯鲁上奏其早已代拟好的《请改八股为策论折》,要求各级科举考试,一律废止八股文体,改试策论。光绪帝接受此建议。为避免顽固派的阻挠,不将此事下部议,在请准慈禧后,即于五月初五颁布上谕,宣布:自下科起,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即八股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五月十二日、六月初一、七月初三又连下三次谕旨,令各省生童岁科试即行改为策论,不必候至下届;又对考试的场次和考试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宣布废朝考之制。至此,维新派废除八股取士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以至“酌酒相庆,以为去千年愚民之弊,为维新第一大事也”。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科举制度,只是改革了考试的内容和文体。过去以八股文取士,考试内容均系“四书”、“五经”,改行“策论”取士后,“四书”、“五经”仍旧保留,仅增加了中国历史和西方自然科学及政治法律知识。在这一点上,维新派与洋务派官僚并无原则差异。这既是维新派考虑到数百万八股士人的出路而不能不作出的让步;也反映了他们自己未能完全摆脱旧经典的束缚。创办学堂,提倡西学。废除八股取士之诏颁行后,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又屡上奏折,主张在全国创办近代化学堂,改旧式书院为新式学堂,兼习中学、西学,得到光绪帝的支持。四月二十三日发布的“明定国是诏”即明令首先举办京师大学堂,以“为各行省之倡”。五月十五日颁渝批准总理衙门拟奏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委派孙家鼐办理大学堂事务,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自是正式开办。二十二日又谕令各省府、厅、州、县之大小书院及民间的祠庙“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省会改设高等学校,郡改设中学,州县改设小学。以后又陆续颁谕,令各省筹办矿务、海军、农务、编译、医学、茶务等专门学堂;设立译书机构,翻译外国新书,提倡出国游历、游学等。但各省督抚对光绪帝的谕令均熟视无睹,延宕不办,结果仅京师大学堂正式创办并成为戊戌变法仅存的硕果,其他各地均遭到各种阻挠而举动寥寥。 三、经济改革。康有为等维新派关于经济改革的主导思想,是对农、工、商业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进行全面改造,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在工业方面,强调奖励发明创造和允许民间筹资设厂。在商业方面,批判封建统治阶级“重本抑末”思想,阐明“商若能盛,国以富强”的道理,建议在中国设立商部,各省设立商务局。在农业方面,强调农业是根本,提倡以西法治农。光绪帝 接受康有为主张,屡颁经济改革渝令,包括如下内容:保护及奖励农、工、商业,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铁路矿务总局,提倡实业,鼓励私人投资,修筑铁路,开采矿产;令各省设立商务局(或农工商分局)。命各省地方官兼采中西各法,切实振兴农业。奖励科学著作发明,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2款,规定对士民著新书、创新法、制新器者,或赏给官职或给予专利。在京师及各通商口岸广设邮政分局,裁撤驿站。编制国家预、决算,由户部按月公布,取消满人寄生特权,准其自谋生计等等。各省督抚除湖南巡抚陈宝箴认真办理新政外,其余皆置若罔闻,借故推托,如对设立商务局一事,各省一直拖延未办。光绪帝异常愤怒,曾严旨切责两江总督刘坤一和两广总督谭钟麟(1822―1905)。但直至政变爆发,经济改革收效甚微。 四、政治改革。包括两个方面:官制改革。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对于政治改革最主要的主张是设立制度局作为议政机构,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并于中央成立12局,作为推行新政的执行机构。这一主张虽得到光绪帝支持,却遭到顽固派大臣拼死反对,未能实现。康有为对改革官制的另一重要主张是区别“官”与“差”,即以虚官高位位置老臣,而办实事的重要差使一定要委任通达之才,即所谓“以高秩优耆旧,以差使任贤能”;在对待官制改革和裁冗署问题上,主张持慎重态度。但光绪帝由于长期受后党顽固派压制,很想在变法时惩治后党大臣,所以没有完全听从康有为的劝告,而是采纳了前太仆寺少卿岑春煊(1861―1933)提出的裁冗官的建议,于七月十四日发布上谕,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闲散衙门;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此三省督、抚同城)巡抚、东河总督及不办运务之粮道、仅管疏销之盐道,各省同道佐贰等官,并无地方之责者,均著裁汰。这些冗衙冗官本应裁汰,但由于事先未对大批被裁官员的出路作适当安置,所以矛盾空前激化,守旧派对维新派更加切齿痛恨,“必欲得康之肉而食之”,加速了政变的到来。此为改革派急躁冒进、疏于策略的表现之一。广开言路,鼓励上书言事。按原来清朝定例,不仅普通百姓,即使四品以下京官和三品以下地方官亦无资格上奏章。六月十五日、七月十七日、二十八日先后发布谕旨,宣布大小臣工及一般士民均有权上书言事,各部官员上书,由各堂官代奏;士民上书,由都察院代呈;地方士民上书由本省道府随时代奏。而且规定“不准稽压”,“倘有阻格,即以违旨惩处”,同时又发布谕旨,鼓励各地开设报馆,发行报纸,并改上海《时务报》为官报。此外,在军事上还谕令裁汰旧军,以西法练兵,筹建海军;力行保甲,实行团练等等。 总之,由于维新派的推动,光绪帝的倡导,在短短的百日之内,中国人民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第一次获得法律上的承认;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获得了广泛传播,封建旧学受到沉重打击。所以,百日维新在中国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康有为曾兴奋地赞颂百日维新“扫两千年之积弊”,“顺四万万之人心”,“百日变政,万汇昭苏,举国更始以改观,外人色动而悚听”。康的说法虽不无夸张成分,但说明百日维新确实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正因此,它引起封建顽固派的拼死抵抗,慈禧太后在后党顽固派支持下发动政变,八月初六重新宣布训政,幽禁光绪皇帝,恢复旧制,捕杀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出逃,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康广仁被杀,史称“戊戌六君子”,百日维新失败。众所周知,戊戌变法前,康有为、梁启超政治上的最高理想是开国会、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但是,百日维新期间变法法令最大的缺陷却是没有实行君主立宪制的主张,对此,人们大多将其原因归结为光绪帝不愿使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其实,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次要方面,最主要的还在于康有为变法思想、策略的变化:即由倡导民权变法演变为君权变法。1888年12月10日,康有为利用参加顺天乡试的机会,第一次上书光绪,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上书由国子监祭酒盛是转交翁同龢,恳请代递,遭拒绝,康有为十分沮丧,“虎豹狰狞守九关,帝阍沉沉叫不得”。1895年5月6日,继震惊中外的“公车上书”之后,康有为又连续两次上书,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其中第三次上书终于送达光绪手中,引起重视,维新派开始得到光绪帝的支持。梁启超也在其《变法通议》中大声疾呼“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呼吁“伸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制。随着变法实践活动的逐步开展,康有为认识逐步趋于现实,“变法看似简单,其实成功太难”,认识到顽固势力的强大,维新派的软弱,要照搬英美而直接开国会,设议院,是非常艰难的,比较实际的只有依靠皇帝权威,“乾纲独断”,才有可能“变成法”,达到富强。康有为第四次上书中即已明显转变了政治策略:“会议之士,仍取上裁,不过达聪明目,集思广益,稍输下情,以便筹饷,用人之权,本不属是,乃使上德之宣,何有上权之损哉?”以消除光绪顾虑。1898年1月,康有为奉光绪“条陈所见”诏,第六次上书,即《应诏统筹全局折》,提出:①明定国是,②“立制度局总其纲”,作为指导全国变法的中枢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制度局是皇帝主持设立的,对皇权有强化作用,与民选产生的国会有本质区别。此后,康有为向光绪进呈了所著《俄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考》、《波兰分灭亡记》等书,供光绪阅览参考,这是康有为从民权变法到君权变法的全面调整。1898年3月12日,康有为第七次上书光绪,明确提出变法最好以彼得为榜样,以俄国为样板,进行变法,“考之地球,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主之制乃与中国少异,惟俄国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然其与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在此情形之下,不提开国会设议院,已是顺理成章,再奢谈“君主立宪”反而是不识时务了。总之,笔者认为,“百日维新”不提开国会、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的内容,根本原因,由于资产阶级维新派的软弱,把改革成败的希望寄托在光绪帝身上,因而改变“民权变法”之初衷,走上了“君权变法”之路,不但不希望削弱君权,而且希望强化君权。客观原因:光绪帝本身是个没有实权的傀儡皇帝,其支持变法的直接目的就是夺取实权,岂容再兴民权削弱君权?其次,改革本身是一项庞大、复杂、漫长的系统工程,康有为所极力推荐的彼得一世改革根本就没有国会议院一说,明治维新也是先从幕府将军手中夺取政权,确立天皇权威,在天皇主持下进行改革,在改革中逐步确立议会机构及地位的(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内阁对天皇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英国实行君主立宪,从1640年开始革命至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确立君主立宪制,也经历了半个世纪。要想在中国这样一个有两千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封建帝国实行君主立宪制,仅凭一纸法令是根本不可能的,也说明康、梁在这个要害问题上还算“明智”,要在政治、经济基本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骤开国会,显然缺乏应有的组织、思想准备,社会物质条件。一句话,“百日维新”太短暂,过早夭折,君主立宪还来不及孕育出台,就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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