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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民间文学论文题目大全高中

发布时间:2024-08-28 07: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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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创造出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神话、传说、诗歌、故事、民歌、大调、笑话、寓言、儿歌、谚语、谜语等。(一)神话纳西族原始口传神话主要有天文神话、山岭植物神话、动物神话,如始祖神话、射日神话等。天文神话有《太阳月亮的来历》、《七星与昂星》等。其中《太阳月亮的来历》是天文神话的代表作。这个神话说的是:古时天上有9个太阳、7个月亮。9个太阳出来时,大地就起火,人类无法生活,祈求大神念咒语,咒落了8个太阳、6个月亮,天上就只剩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了。这类神话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纳西族先民朴素的太阳崇拜和女性崇拜,以及对天文学现象最原始的想象。植物神话《矮松的来历》,形象地解释了松、栗地域分布的自然现象。动物神话《人鸡换寿》、《人狗换寿》,反映出狗、鸡在纳西族初民生产生活中所占的位置。射日神话《顶靴力士》,鲜明地突出了人的力量,表达了纳西族先民战胜干旱这一自然力的强烈信念。二、东巴文学东巴文学,是祭司东巴用象形文字书写在经书中的文学作品。它不同于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是一个独立的范畴。东巴文学所反映的社会内容,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个时期的社会生活,按题材可分为创世神话、降妖伏魔神话、战争神话、爱情神话。生产劳动歌、习俗长调等。有视语谣谚、史诗、神话、故事、习俗长歌等。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史诗和神话作品。创世诗史《崇搬图》(通译为《创世纪》或《人类迁徙记》,英雄史诗《东埃术埃》(通译为《黑白之战》)。这两部史诗均有多种反映整理本问世。《创世纪》谱写了一曲纳西祖先的颂歌,表述了古纳西人对于世界万物和人类起源、变化的朴素认识,突出了贬神褒人的思想,展示出纳西先民艰苦卓绝创世立业的历程。沤歌了他们征服自然、抗击暴力的英勇斗争精神,沤歌了人民的劳动和爱情、智慧和力量,表达了纳西人憧憬幸福、追求光明,期望民族繁荣昌盛的思想。《黑白之战》集中描写了部落豪酋崛起的英雄时代的战争风貌,揭露和鞭挞了黑暗与邪恶,热情歌颂了光明,伸张了正义,表达了古代纳西人追求、捍卫光明的理想和愿望。这三部诗史是东巴文学的精品,并称为东巴文学三明珠。此外,还有反映纳西族先民驯化动物的《马的来历》和《虎的来历》,反映狩猎时代艰苦劳动和斗争生活的《鹏龙争斗》、《高勒趣》,反映古代纳西族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崇仁潘迪找长生药》,反映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拼斗的《丁巴什罗》,鞭挞宗教祭司不劳而获行为,歌颂劳动人民用劳动创造幸福的《普迟乌潞》,鞭挞、嘲笑富豪贪心阴毒本性,表现穷人不怕富豪威迫的《富人偷牛》,还有讽刺、鞭挞富豪阶级醉生梦死心态,表现古代纳西人民豁达开郎的《买寿卖寿》和《三女卖马》等。三、传说纳西族的民间传说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山川湖泊、胜迹风物、节日习俗、人情世故等方方面面。山川传说中有生动介绍长江第一湾、玉龙山、哈巴山、虎跳峡等奇观形成的《金沙姑娘》;把玉龙雪山拟化为降魔除妖英雄的《玉龙山的传说》;还有《阿老菊》、《阿奶菊》、《拉市海》、《犀牛潭》、《老君山九十九龙潭》、《石门关》、《金垒岭》、《鸡公石》、《龟山》等作品。风物胜迹传说中,最著名的是《龙女树》和《达勒·阿萨命》两篇。 风物传说中有《石牌坊的来历》、《木楞房的来历》等作品,把批判矛头直指木天王。 节日传说有《北岳庙会》、《火把节》等,脸炙人口。 《金兰姑娘》、《麦良和忽必烈》、《阿得姓木》等史事传说,反映了磨些与南诏的姻亲,民族团结、民族友谊和木姓的来历。四、故事纳西族的民间故事丰富多彩,有控诉旧制度的悲剧故事《阿套五勒古》、《杜鹃鸟的来历五《口弦的故事/爱情故事《放猪栽桃X《拉科与莲命五《阿才与米花五《龙女和樵哥》《宝猪入道德伦理故事《挖金子又《石门关入《银洞又《金钟的故事五《金鸭子入《洒丹尼《孤儿与神蛙》、《洗眼塘》、M木盒》、《两兄弟分家》、《宝妹》、《阿喂鸟》、《瘦袋姑娘》、《迫害》;斗妖故事《两姐妹》、《夜不绩麻》;民族交往的故事《瓦匠落户》、《酿酒师傅》;破除迷信故事《山神爷》、《吃鬼》,从一幕幕幽默讽刺的喜剧中,诙谐风趣地再现了阶级对立的真实历史,反映了剥削阶级的腐朽生活和劳动人民作牛作马的情景,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好品质和敢于反抗斗争的无畏精神。五、传统大调纳西族文学中,有很多独具一格的传统大调,即民间口头叙事长诗(歌),产生于明清时期。有“大调十八调”之说。传统大调可分为欢乐调、相会调、苦情调三大类。欢乐调,纳西语称“花华本”,反映男女青年劳动和爱情生活,结局圆满,属于欢乐类型的古典大调。主要作品有《猎歌》、《赶马》、《烧香》。其它还有《文考》、《武教》、《筑城》、《划船》、《放鹰》、《金筝之歌》等。相会调包括《雪柏相会》、《鱼水相会》、《蜂花相会》、《星星相会》、《孤鹰孤雁会》、《樟子嫩竹会》、《独叶独花会》、《马鹿水獭会》、怕露仙草会》、《麒麟凤凰会》、《日月相会》、《短笛古筝会》等,计有40余调,其中以前三调最著名。相会调用特定的象征手法描写相会恋情。用以物拟人、隐喻的手法和浪漫想象,歌颂纳西族男女青年向往婚姻自由和美好生活的情景。苦情调,侧重叙述男女主人公生活苦情的大调,主要作品有《游悲》、《牧羊调》、《牧象女》、《逃到好地方》等。其中前两调最著名。《游悲故意为《殉情调》、是纳西族情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六、歌谣歌谣,属于短小民歌。有传统古歌和随编随唱的即兴歌。按内容可分为生产歌、风物歌、习俗歌、情歌、喜歌、苦歌、婚歌、挽歌、猎歌、牧歌、儿歌等。传唱最早的劳动歌有《打稗子歌》、《打猎歌》、《织麻歌》、《取火歌》等,多为采集、狩猎、游牧时期的古歌。进入农耕后产生了《天女洗麻歌》、《搓线歌》、《放牛山歌》、《劝牛歌》、《耙田歌》、《栽秧歌》等。风物歌有《干木之歌》、《玉湖水》、《三思水》等;习俗歌有《祭畜神歌》、《喊丰收神歌》;仪式歌有《量米歌》、《敬酒歌》、《穿裤子歌》、《穿裙子歌》、《洗马歌》;巫歌有《招魂歌》、《送鬼歌》;婚仪歌有《结亲歌》、《求婚歌》、《祝婚歌》、《送亲歌》、《劝女歌》、《喜歌》;丧仪歌有《含殓歌》、《谢恩歌》、《送葬歌》。纳西族民歌,多用《谷气》、《喂默达》、《阿丽哩》、《哦热热》等曲子演唱,情歌则多用《时本》调吟唱。七、寓言和童话寓言和童话多为动植物故事。寓言有《聪明的小兔》、《兔子和熊》、《兔子和青蛙》、《斑鸠借粮》、《猎狗和猫》、《狡猾的鳝鱼》、《狐狸和公鸡》、《药王的故事》、《乌鸦笑黑猪》、《以少换多》等,从不同侧面说明弱能胜强、智慧能战胜野蛮、万物各有其能等简单哲理。童话有《燕子和葫芦》、《道士、白兔和山羊》、《猴子、兔子和狐狸》、《布谷鸟和雉鸡》。《蜈蚣、马鹿和公鸡》、《属相的故事》、《乌鸦和青蛙》、《麦子和养子》等。八、笑话纳西族民间笑话很多,有讽刺型笑话《公钱母钱》、《学官话》、《傻子当附马》等。其中《公钱母钱》讲述小财主攒了不少钱,舍不得花,天天数钱把什么事都忘了。家里的母猪下小猪,他很奇怪,人家说母猪配公猪,就会生小猪,他牢记这话,把小猪背去卖。买主给他钱,他说:“这钱跟我家的钱一样,都是公的,我要些母钱回去,好下上几窝小钱儿”。讽刺了财主贪财、迷财的嘴脸。幽默型笑话《在暗中》、《藏牛头》、《有名无实的猎手》、《分钱》、《馋嘴婆》、《大话客》等等。诙谐笑话《买镜子》、《骡蛋》、《近视老倌》、《席子衣裳磨盘礼》、《学规矩》、《取鹿皮》等等。反映出古代地处偏僻的人们孤陋寡闻的情景,善意地鞭挞了无知愚昧行为。这些笑话在诙谐幽默的笑声中给人以联想和启迪。九、谚语和谜语纳西族的民间谚语可分为以下数类:政治谚语,“富人不知饥,穷人不知饱”,“木匠无房住,鞋匠无鞋穿”、“石头不烫蜂不搬,官家不恶奴不跳”等,形象地揭示了旧社会的贫富悬殊和阶级对立。劳动谚语:“好逸恶劳吃空金山,勤劳双手价值千金”、“只要有粮米,雪山可搬移”、“不耕不粑不成田,不种不育不成苗’等,说明了没有劳动就没有收获,没有幸福。道德谚语,‘伴儿好学好,伴儿坏学坏”,“小时偷针,大时偷牛”,指出环境、恶习对子女成长的影响;“雪山不折,话音不回”,强调说话要算数;“竹筷成把难折,牙筷成支易断”,说明团结力量大;“节俭不饿肚,吝啬啃石头”,赞扬节俭美德,嘲笑吝啬小气;“闲谈莫论他人非,无事不找他人妻”、“宁爱一群姑娘,莫爱一个婆娘”,“带着别人的妻子出远门,有事无事说不清”等,指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些基本诀窍和应具备的伦理道德。气象谚语:“文笔哭,雪山笑,早上露水大”、“文笔山戴帽,今天必有雨”、“中午烈日照,下午来冰雹”、“云往东边走,有雨变睛天”等。哲理谚语:“打猎才见山高,饮泉才知清凉”、“水牛不饮水,拉鼻绳无用”、“牵牛要牵鼻子,牵马要牵头”等,从许多显而易见的事实,反映出纳西族朴素的哲学思想。纳西族民间谜语可分为物谜和事谜两大类。 物谜有:黑脸老奶奶,坐在火塘边;嘀咕老半天,做出半蛊汤——茶罐兄弟一条心,清早吃炭灰——火钳 做活一对对,睡觉一群群——筷子事谜:木家请竹家,麻家送出门——射箭 雷声响咕嗜,雪花四面舞——磨面白银放进海,黄金榜上来——煎糯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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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文学,就看它有什么和对谁有什么价值.干吗非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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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那些特征都太大,而且没有新意,我觉得可以从一些民歌的归类研究去入手;因为民歌是流传最广、最有典型意义的民间文学!!如果从其他的什么本质特征、基本特征、结构特征都太宽泛了,也没什么意义,自己一点东西都学不到!

民间文学题目很多得,只要选择冷门得题目一定会得高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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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JThoms)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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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文学的本质特征和首要特征 论维吾尔民间文学及其基本特征 略谈刘勰对民间文学的评论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 毛泽东与民间文学 贾芝与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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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创造出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神话、传说、诗歌、故事、民歌、大调、笑话、寓言、儿歌、谚语、谜语等。(一)神话纳西族原始口传神话主要有天文神话、山岭植物神话、动物神话,如始祖神话、射日神话等。天文神话有《太阳月亮的来历》、《七星与昂星》等。其中《太阳月亮的来历》是天文神话的代表作。这个神话说的是:古时天上有9个太阳、7个月亮。9个太阳出来时,大地就起火,人类无法生活,祈求大神念咒语,咒落了8个太阳、6个月亮,天上就只剩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了。这类神话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纳西族先民朴素的太阳崇拜和女性崇拜,以及对天文学现象最原始的想象。植物神话《矮松的来历》,形象地解释了松、栗地域分布的自然现象。动物神话《人鸡换寿》、《人狗换寿》,反映出狗、鸡在纳西族初民生产生活中所占的位置。射日神话《顶靴力士》,鲜明地突出了人的力量,表达了纳西族先民战胜干旱这一自然力的强烈信念。二、东巴文学东巴文学,是祭司东巴用象形文字书写在经书中的文学作品。它不同于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是一个独立的范畴。东巴文学所反映的社会内容,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个时期的社会生活,按题材可分为创世神话、降妖伏魔神话、战争神话、爱情神话。生产劳动歌、习俗长调等。有视语谣谚、史诗、神话、故事、习俗长歌等。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史诗和神话作品。创世诗史《崇搬图》(通译为《创世纪》或《人类迁徙记》,英雄史诗《东埃术埃》(通译为《黑白之战》)。这两部史诗均有多种反映整理本问世。《创世纪》谱写了一曲纳西祖先的颂歌,表述了古纳西人对于世界万物和人类起源、变化的朴素认识,突出了贬神褒人的思想,展示出纳西先民艰苦卓绝创世立业的历程。沤歌了他们征服自然、抗击暴力的英勇斗争精神,沤歌了人民的劳动和爱情、智慧和力量,表达了纳西人憧憬幸福、追求光明,期望民族繁荣昌盛的思想。《黑白之战》集中描写了部落豪酋崛起的英雄时代的战争风貌,揭露和鞭挞了黑暗与邪恶,热情歌颂了光明,伸张了正义,表达了古代纳西人追求、捍卫光明的理想和愿望。这三部诗史是东巴文学的精品,并称为东巴文学三明珠。此外,还有反映纳西族先民驯化动物的《马的来历》和《虎的来历》,反映狩猎时代艰苦劳动和斗争生活的《鹏龙争斗》、《高勒趣》,反映古代纳西族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崇仁潘迪找长生药》,反映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拼斗的《丁巴什罗》,鞭挞宗教祭司不劳而获行为,歌颂劳动人民用劳动创造幸福的《普迟乌潞》,鞭挞、嘲笑富豪贪心阴毒本性,表现穷人不怕富豪威迫的《富人偷牛》,还有讽刺、鞭挞富豪阶级醉生梦死心态,表现古代纳西人民豁达开郎的《买寿卖寿》和《三女卖马》等。三、传说纳西族的民间传说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山川湖泊、胜迹风物、节日习俗、人情世故等方方面面。山川传说中有生动介绍长江第一湾、玉龙山、哈巴山、虎跳峡等奇观形成的《金沙姑娘》;把玉龙雪山拟化为降魔除妖英雄的《玉龙山的传说》;还有《阿老菊》、《阿奶菊》、《拉市海》、《犀牛潭》、《老君山九十九龙潭》、《石门关》、《金垒岭》、《鸡公石》、《龟山》等作品。风物胜迹传说中,最著名的是《龙女树》和《达勒·阿萨命》两篇。 风物传说中有《石牌坊的来历》、《木楞房的来历》等作品,把批判矛头直指木天王。 节日传说有《北岳庙会》、《火把节》等,脸炙人口。 《金兰姑娘》、《麦良和忽必烈》、《阿得姓木》等史事传说,反映了磨些与南诏的姻亲,民族团结、民族友谊和木姓的来历。四、故事纳西族的民间故事丰富多彩,有控诉旧制度的悲剧故事《阿套五勒古》、《杜鹃鸟的来历五《口弦的故事/爱情故事《放猪栽桃X《拉科与莲命五《阿才与米花五《龙女和樵哥》《宝猪入道德伦理故事《挖金子又《石门关入《银洞又《金钟的故事五《金鸭子入《洒丹尼《孤儿与神蛙》、《洗眼塘》、M木盒》、《两兄弟分家》、《宝妹》、《阿喂鸟》、《瘦袋姑娘》、《迫害》;斗妖故事《两姐妹》、《夜不绩麻》;民族交往的故事《瓦匠落户》、《酿酒师傅》;破除迷信故事《山神爷》、《吃鬼》,从一幕幕幽默讽刺的喜剧中,诙谐风趣地再现了阶级对立的真实历史,反映了剥削阶级的腐朽生活和劳动人民作牛作马的情景,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好品质和敢于反抗斗争的无畏精神。五、传统大调纳西族文学中,有很多独具一格的传统大调,即民间口头叙事长诗(歌),产生于明清时期。有“大调十八调”之说。传统大调可分为欢乐调、相会调、苦情调三大类。欢乐调,纳西语称“花华本”,反映男女青年劳动和爱情生活,结局圆满,属于欢乐类型的古典大调。主要作品有《猎歌》、《赶马》、《烧香》。其它还有《文考》、《武教》、《筑城》、《划船》、《放鹰》、《金筝之歌》等。相会调包括《雪柏相会》、《鱼水相会》、《蜂花相会》、《星星相会》、《孤鹰孤雁会》、《樟子嫩竹会》、《独叶独花会》、《马鹿水獭会》、怕露仙草会》、《麒麟凤凰会》、《日月相会》、《短笛古筝会》等,计有40余调,其中以前三调最著名。相会调用特定的象征手法描写相会恋情。用以物拟人、隐喻的手法和浪漫想象,歌颂纳西族男女青年向往婚姻自由和美好生活的情景。苦情调,侧重叙述男女主人公生活苦情的大调,主要作品有《游悲》、《牧羊调》、《牧象女》、《逃到好地方》等。其中前两调最著名。《游悲故意为《殉情调》、是纳西族情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六、歌谣歌谣,属于短小民歌。有传统古歌和随编随唱的即兴歌。按内容可分为生产歌、风物歌、习俗歌、情歌、喜歌、苦歌、婚歌、挽歌、猎歌、牧歌、儿歌等。传唱最早的劳动歌有《打稗子歌》、《打猎歌》、《织麻歌》、《取火歌》等,多为采集、狩猎、游牧时期的古歌。进入农耕后产生了《天女洗麻歌》、《搓线歌》、《放牛山歌》、《劝牛歌》、《耙田歌》、《栽秧歌》等。风物歌有《干木之歌》、《玉湖水》、《三思水》等;习俗歌有《祭畜神歌》、《喊丰收神歌》;仪式歌有《量米歌》、《敬酒歌》、《穿裤子歌》、《穿裙子歌》、《洗马歌》;巫歌有《招魂歌》、《送鬼歌》;婚仪歌有《结亲歌》、《求婚歌》、《祝婚歌》、《送亲歌》、《劝女歌》、《喜歌》;丧仪歌有《含殓歌》、《谢恩歌》、《送葬歌》。纳西族民歌,多用《谷气》、《喂默达》、《阿丽哩》、《哦热热》等曲子演唱,情歌则多用《时本》调吟唱。七、寓言和童话寓言和童话多为动植物故事。寓言有《聪明的小兔》、《兔子和熊》、《兔子和青蛙》、《斑鸠借粮》、《猎狗和猫》、《狡猾的鳝鱼》、《狐狸和公鸡》、《药王的故事》、《乌鸦笑黑猪》、《以少换多》等,从不同侧面说明弱能胜强、智慧能战胜野蛮、万物各有其能等简单哲理。童话有《燕子和葫芦》、《道士、白兔和山羊》、《猴子、兔子和狐狸》、《布谷鸟和雉鸡》。《蜈蚣、马鹿和公鸡》、《属相的故事》、《乌鸦和青蛙》、《麦子和养子》等。八、笑话纳西族民间笑话很多,有讽刺型笑话《公钱母钱》、《学官话》、《傻子当附马》等。其中《公钱母钱》讲述小财主攒了不少钱,舍不得花,天天数钱把什么事都忘了。家里的母猪下小猪,他很奇怪,人家说母猪配公猪,就会生小猪,他牢记这话,把小猪背去卖。买主给他钱,他说:“这钱跟我家的钱一样,都是公的,我要些母钱回去,好下上几窝小钱儿”。讽刺了财主贪财、迷财的嘴脸。幽默型笑话《在暗中》、《藏牛头》、《有名无实的猎手》、《分钱》、《馋嘴婆》、《大话客》等等。诙谐笑话《买镜子》、《骡蛋》、《近视老倌》、《席子衣裳磨盘礼》、《学规矩》、《取鹿皮》等等。反映出古代地处偏僻的人们孤陋寡闻的情景,善意地鞭挞了无知愚昧行为。这些笑话在诙谐幽默的笑声中给人以联想和启迪。九、谚语和谜语纳西族的民间谚语可分为以下数类:政治谚语,“富人不知饥,穷人不知饱”,“木匠无房住,鞋匠无鞋穿”、“石头不烫蜂不搬,官家不恶奴不跳”等,形象地揭示了旧社会的贫富悬殊和阶级对立。劳动谚语:“好逸恶劳吃空金山,勤劳双手价值千金”、“只要有粮米,雪山可搬移”、“不耕不粑不成田,不种不育不成苗’等,说明了没有劳动就没有收获,没有幸福。道德谚语,‘伴儿好学好,伴儿坏学坏”,“小时偷针,大时偷牛”,指出环境、恶习对子女成长的影响;“雪山不折,话音不回”,强调说话要算数;“竹筷成把难折,牙筷成支易断”,说明团结力量大;“节俭不饿肚,吝啬啃石头”,赞扬节俭美德,嘲笑吝啬小气;“闲谈莫论他人非,无事不找他人妻”、“宁爱一群姑娘,莫爱一个婆娘”,“带着别人的妻子出远门,有事无事说不清”等,指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些基本诀窍和应具备的伦理道德。气象谚语:“文笔哭,雪山笑,早上露水大”、“文笔山戴帽,今天必有雨”、“中午烈日照,下午来冰雹”、“云往东边走,有雨变睛天”等。哲理谚语:“打猎才见山高,饮泉才知清凉”、“水牛不饮水,拉鼻绳无用”、“牵牛要牵鼻子,牵马要牵头”等,从许多显而易见的事实,反映出纳西族朴素的哲学思想。纳西族民间谜语可分为物谜和事谜两大类。 物谜有:黑脸老奶奶,坐在火塘边;嘀咕老半天,做出半蛊汤——茶罐兄弟一条心,清早吃炭灰——火钳 做活一对对,睡觉一群群——筷子事谜:木家请竹家,麻家送出门——射箭 雷声响咕嗜,雪花四面舞——磨面白银放进海,黄金榜上来——煎糯粑

纳西族民间文学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JThoms)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我觉得那些特征都太大,而且没有新意,我觉得可以从一些民歌的归类研究去入手;因为民歌是流传最广、最有典型意义的民间文学!!如果从其他的什么本质特征、基本特征、结构特征都太宽泛了,也没什么意义,自己一点东西都学不到!

建议你写家乡的民俗文化一来你比较熟悉二来答辩也容易

都是文学,就看它有什么和对谁有什么价值.干吗非要分开~!~!~!~!~!

纳西族民间文学论文题目有哪些

纳西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中,创造出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神话、传说、诗歌、故事、民歌、大调、笑话、寓言、儿歌、谚语、谜语等。(一)神话纳西族原始口传神话主要有天文神话、山岭植物神话、动物神话,如始祖神话、射日神话等。天文神话有《太阳月亮的来历》、《七星与昂星》等。其中《太阳月亮的来历》是天文神话的代表作。这个神话说的是:古时天上有9个太阳、7个月亮。9个太阳出来时,大地就起火,人类无法生活,祈求大神念咒语,咒落了8个太阳、6个月亮,天上就只剩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了。这类神话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纳西族先民朴素的太阳崇拜和女性崇拜,以及对天文学现象最原始的想象。植物神话《矮松的来历》,形象地解释了松、栗地域分布的自然现象。动物神话《人鸡换寿》、《人狗换寿》,反映出狗、鸡在纳西族初民生产生活中所占的位置。射日神话《顶靴力士》,鲜明地突出了人的力量,表达了纳西族先民战胜干旱这一自然力的强烈信念。二、东巴文学东巴文学,是祭司东巴用象形文字书写在经书中的文学作品。它不同于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是一个独立的范畴。东巴文学所反映的社会内容,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个时期的社会生活,按题材可分为创世神话、降妖伏魔神话、战争神话、爱情神话。生产劳动歌、习俗长调等。有视语谣谚、史诗、神话、故事、习俗长歌等。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史诗和神话作品。创世诗史《崇搬图》(通译为《创世纪》或《人类迁徙记》,英雄史诗《东埃术埃》(通译为《黑白之战》)。这两部史诗均有多种反映整理本问世。《创世纪》谱写了一曲纳西祖先的颂歌,表述了古纳西人对于世界万物和人类起源、变化的朴素认识,突出了贬神褒人的思想,展示出纳西先民艰苦卓绝创世立业的历程。沤歌了他们征服自然、抗击暴力的英勇斗争精神,沤歌了人民的劳动和爱情、智慧和力量,表达了纳西人憧憬幸福、追求光明,期望民族繁荣昌盛的思想。《黑白之战》集中描写了部落豪酋崛起的英雄时代的战争风貌,揭露和鞭挞了黑暗与邪恶,热情歌颂了光明,伸张了正义,表达了古代纳西人追求、捍卫光明的理想和愿望。这三部诗史是东巴文学的精品,并称为东巴文学三明珠。此外,还有反映纳西族先民驯化动物的《马的来历》和《虎的来历》,反映狩猎时代艰苦劳动和斗争生活的《鹏龙争斗》、《高勒趣》,反映古代纳西族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崇仁潘迪找长生药》,反映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拼斗的《丁巴什罗》,鞭挞宗教祭司不劳而获行为,歌颂劳动人民用劳动创造幸福的《普迟乌潞》,鞭挞、嘲笑富豪贪心阴毒本性,表现穷人不怕富豪威迫的《富人偷牛》,还有讽刺、鞭挞富豪阶级醉生梦死心态,表现古代纳西人民豁达开郎的《买寿卖寿》和《三女卖马》等。三、传说纳西族的民间传说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山川湖泊、胜迹风物、节日习俗、人情世故等方方面面。山川传说中有生动介绍长江第一湾、玉龙山、哈巴山、虎跳峡等奇观形成的《金沙姑娘》;把玉龙雪山拟化为降魔除妖英雄的《玉龙山的传说》;还有《阿老菊》、《阿奶菊》、《拉市海》、《犀牛潭》、《老君山九十九龙潭》、《石门关》、《金垒岭》、《鸡公石》、《龟山》等作品。风物胜迹传说中,最著名的是《龙女树》和《达勒·阿萨命》两篇。 风物传说中有《石牌坊的来历》、《木楞房的来历》等作品,把批判矛头直指木天王。 节日传说有《北岳庙会》、《火把节》等,脸炙人口。 《金兰姑娘》、《麦良和忽必烈》、《阿得姓木》等史事传说,反映了磨些与南诏的姻亲,民族团结、民族友谊和木姓的来历。四、故事纳西族的民间故事丰富多彩,有控诉旧制度的悲剧故事《阿套五勒古》、《杜鹃鸟的来历五《口弦的故事/爱情故事《放猪栽桃X《拉科与莲命五《阿才与米花五《龙女和樵哥》《宝猪入道德伦理故事《挖金子又《石门关入《银洞又《金钟的故事五《金鸭子入《洒丹尼《孤儿与神蛙》、《洗眼塘》、M木盒》、《两兄弟分家》、《宝妹》、《阿喂鸟》、《瘦袋姑娘》、《迫害》;斗妖故事《两姐妹》、《夜不绩麻》;民族交往的故事《瓦匠落户》、《酿酒师傅》;破除迷信故事《山神爷》、《吃鬼》,从一幕幕幽默讽刺的喜剧中,诙谐风趣地再现了阶级对立的真实历史,反映了剥削阶级的腐朽生活和劳动人民作牛作马的情景,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好品质和敢于反抗斗争的无畏精神。五、传统大调纳西族文学中,有很多独具一格的传统大调,即民间口头叙事长诗(歌),产生于明清时期。有“大调十八调”之说。传统大调可分为欢乐调、相会调、苦情调三大类。欢乐调,纳西语称“花华本”,反映男女青年劳动和爱情生活,结局圆满,属于欢乐类型的古典大调。主要作品有《猎歌》、《赶马》、《烧香》。其它还有《文考》、《武教》、《筑城》、《划船》、《放鹰》、《金筝之歌》等。相会调包括《雪柏相会》、《鱼水相会》、《蜂花相会》、《星星相会》、《孤鹰孤雁会》、《樟子嫩竹会》、《独叶独花会》、《马鹿水獭会》、怕露仙草会》、《麒麟凤凰会》、《日月相会》、《短笛古筝会》等,计有40余调,其中以前三调最著名。相会调用特定的象征手法描写相会恋情。用以物拟人、隐喻的手法和浪漫想象,歌颂纳西族男女青年向往婚姻自由和美好生活的情景。苦情调,侧重叙述男女主人公生活苦情的大调,主要作品有《游悲》、《牧羊调》、《牧象女》、《逃到好地方》等。其中前两调最著名。《游悲故意为《殉情调》、是纳西族情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六、歌谣歌谣,属于短小民歌。有传统古歌和随编随唱的即兴歌。按内容可分为生产歌、风物歌、习俗歌、情歌、喜歌、苦歌、婚歌、挽歌、猎歌、牧歌、儿歌等。传唱最早的劳动歌有《打稗子歌》、《打猎歌》、《织麻歌》、《取火歌》等,多为采集、狩猎、游牧时期的古歌。进入农耕后产生了《天女洗麻歌》、《搓线歌》、《放牛山歌》、《劝牛歌》、《耙田歌》、《栽秧歌》等。风物歌有《干木之歌》、《玉湖水》、《三思水》等;习俗歌有《祭畜神歌》、《喊丰收神歌》;仪式歌有《量米歌》、《敬酒歌》、《穿裤子歌》、《穿裙子歌》、《洗马歌》;巫歌有《招魂歌》、《送鬼歌》;婚仪歌有《结亲歌》、《求婚歌》、《祝婚歌》、《送亲歌》、《劝女歌》、《喜歌》;丧仪歌有《含殓歌》、《谢恩歌》、《送葬歌》。纳西族民歌,多用《谷气》、《喂默达》、《阿丽哩》、《哦热热》等曲子演唱,情歌则多用《时本》调吟唱。七、寓言和童话寓言和童话多为动植物故事。寓言有《聪明的小兔》、《兔子和熊》、《兔子和青蛙》、《斑鸠借粮》、《猎狗和猫》、《狡猾的鳝鱼》、《狐狸和公鸡》、《药王的故事》、《乌鸦笑黑猪》、《以少换多》等,从不同侧面说明弱能胜强、智慧能战胜野蛮、万物各有其能等简单哲理。童话有《燕子和葫芦》、《道士、白兔和山羊》、《猴子、兔子和狐狸》、《布谷鸟和雉鸡》。《蜈蚣、马鹿和公鸡》、《属相的故事》、《乌鸦和青蛙》、《麦子和养子》等。八、笑话纳西族民间笑话很多,有讽刺型笑话《公钱母钱》、《学官话》、《傻子当附马》等。其中《公钱母钱》讲述小财主攒了不少钱,舍不得花,天天数钱把什么事都忘了。家里的母猪下小猪,他很奇怪,人家说母猪配公猪,就会生小猪,他牢记这话,把小猪背去卖。买主给他钱,他说:“这钱跟我家的钱一样,都是公的,我要些母钱回去,好下上几窝小钱儿”。讽刺了财主贪财、迷财的嘴脸。幽默型笑话《在暗中》、《藏牛头》、《有名无实的猎手》、《分钱》、《馋嘴婆》、《大话客》等等。诙谐笑话《买镜子》、《骡蛋》、《近视老倌》、《席子衣裳磨盘礼》、《学规矩》、《取鹿皮》等等。反映出古代地处偏僻的人们孤陋寡闻的情景,善意地鞭挞了无知愚昧行为。这些笑话在诙谐幽默的笑声中给人以联想和启迪。九、谚语和谜语纳西族的民间谚语可分为以下数类:政治谚语,“富人不知饥,穷人不知饱”,“木匠无房住,鞋匠无鞋穿”、“石头不烫蜂不搬,官家不恶奴不跳”等,形象地揭示了旧社会的贫富悬殊和阶级对立。劳动谚语:“好逸恶劳吃空金山,勤劳双手价值千金”、“只要有粮米,雪山可搬移”、“不耕不粑不成田,不种不育不成苗’等,说明了没有劳动就没有收获,没有幸福。道德谚语,‘伴儿好学好,伴儿坏学坏”,“小时偷针,大时偷牛”,指出环境、恶习对子女成长的影响;“雪山不折,话音不回”,强调说话要算数;“竹筷成把难折,牙筷成支易断”,说明团结力量大;“节俭不饿肚,吝啬啃石头”,赞扬节俭美德,嘲笑吝啬小气;“闲谈莫论他人非,无事不找他人妻”、“宁爱一群姑娘,莫爱一个婆娘”,“带着别人的妻子出远门,有事无事说不清”等,指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些基本诀窍和应具备的伦理道德。气象谚语:“文笔哭,雪山笑,早上露水大”、“文笔山戴帽,今天必有雨”、“中午烈日照,下午来冰雹”、“云往东边走,有雨变睛天”等。哲理谚语:“打猎才见山高,饮泉才知清凉”、“水牛不饮水,拉鼻绳无用”、“牵牛要牵鼻子,牵马要牵头”等,从许多显而易见的事实,反映出纳西族朴素的哲学思想。纳西族民间谜语可分为物谜和事谜两大类。 物谜有:黑脸老奶奶,坐在火塘边;嘀咕老半天,做出半蛊汤——茶罐兄弟一条心,清早吃炭灰——火钳 做活一对对,睡觉一群群——筷子事谜:木家请竹家,麻家送出门——射箭 雷声响咕嗜,雪花四面舞——磨面白银放进海,黄金榜上来——煎糯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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