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2020年有吗

发布时间:2024-07-09 00:35:04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2020年有吗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层次为本科,在其他省(区、市)的录取层次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层次为专科。纺织服装学院招生院校代码:89001。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术科成绩的使用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二十八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第二十九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最低等级要求为BC,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按照在上述2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史、财经、管理、法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学年;理工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四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四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严老师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339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们毕业时,优秀毕业论文给资金3000,不过老师拿了2000,还有1000给了学生。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2020年级

合理的,我觉得科技论文这些研究方面的东西要注重质量,注重它的深度,而不是多且杂。

各个学校不太一样,但是一般学校都会有,大部分都是按照成绩来的,研一的一般是按照你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剩下两年就是按照成绩,如果是上两年的,那就剩下一年是按照成绩

研究生奖学金到底能拿到多少?如何在研究生期间顺利拿到奖学金?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层次为本科,在其他省(区、市)的录取层次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层次为专科。纺织服装学院招生院校代码:89001。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术科成绩的使用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二十八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第二十九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最低等级要求为BC,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按照在上述2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史、财经、管理、法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学年;理工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四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四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严老师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339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2020公布吗

一等奖学金 8000 (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5000 (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 (元/生·学年)。所设奖贷学金项目:1.国家奖学金2.优秀研究生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4.发表论文奖:每学年评选一次。5.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6.勤工助学补助金:我校每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二)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研究生三助岗位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三)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四)学校鼓励校外推免生报读我校,报到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2000-2500元。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此外,广州大学对优秀考生给予最高10万元优秀考生奖励金。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层次为本科,在其他省(区、市)的录取层次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层次为专科。纺织服装学院招生院校代码:89001。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术科成绩的使用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二十八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第二十九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最低等级要求为BC,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BC+、BC,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按照在上述2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史、财经、管理、法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学年;理工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四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四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严老师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339电子邮箱: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2020公布名单

荣登2007年度教育总评榜独立学院综合实力20强榜单由教育部中国教育信息网、中华网、优学网、校内网联合主办的2007中国教育年会暨“领跑2008”中国年度教育总评榜颁奖典礼于1月9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我院再度荣膺“综合实力20强独立学院”榜单,并获得“优秀专业特色独立学院”、“十佳和谐校园(独立学院)”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十大品牌独立学院”由腾讯网、现代教育报、中国民办教育杂志联合主办的《改革开放30年中国教育大典》于今日(5月26日)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隆重开幕。我院入选“十大品牌独立学院”,学院有关领导赴北京参加大典并代表学院领奖,林董事长应邀发表题为《民办教育必须办出特色才能把握发展机遇》的演讲。从全国三百多所独立学院中遴选出来,全国只有十所,我院作为广东省唯一的代表,在“十大”中排名第二。华软学子喜获2007年广东省大学生IT技能竞赛一等奖由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广东省高职高专IT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2007广东省大学生(高职高专IT类专业)IT技能竞赛已经结束,我院2005级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软件)专业学生何礼基的作品《基于J2EE的电子商务平台》(指导老师:黄玲玲)喜获一等奖,2005级影视动画专业学生林子充、万诚、何萧晗的作品《云端》(flash)(指导老师:范旺辉)获得二等奖。荣获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人才教育分会“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4月18日,广东软件行业协会人才教育分会颁奖大会在广州举行,我院获得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人才教育分会“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颁奖大会。大会共评出10个“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我院从数百家会员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2007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华软学子斩获“第二届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网上展评”金奖由中国教育在线主办、新浪考试独家协办的“第二届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网上展评”公益活动——第二届全国高校艺术类作品展评获奖名单已揭晓。我院数码媒体系2006级影视动画班朱浩、陈煜瀚、陈彦宇、陈奥奇等同学共同创作的作品《月夜奇幻记》,在众多作品中以95分的成绩,斩获此次作品展评的评委会特别奖——金奖。2009年喜获广东省“十佳”独立学院称号3月6日,经济危机下教育产业发展论坛暨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民办教育评鉴颁奖典礼在广州举行,我院凭借自身在独立学院中的特色办学与专业优势,获得广东省“十佳”独立学院称号。我院徐祥副院长代表学院出席颁奖典礼。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俞仲文、广州教育等部门领导出席了颁奖大会。第四届播乐杯广东省高校电子竞技运动会多项奖状第四届播乐杯广东省高校电子竞技运动会上,以电子竞技运动会以“超越、交流、分享”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全省6大城市、94所高校的近5000名学生选手参与比赛。 本届运动会历时3个月。在此次运动会中,我院学生代表队获得此次运动会高校团体积分榜第四名,魔兽争霸3-冰峰王座项目获得第三名,DOTA项目获奖第二名,而叶君怡同学获得最佳人气奖。2009年曾伟朝、王庆林老师获第二届中国素质教育教研成果奖一等奖从中国青年教师协会、中国素质教育报告编委会获悉,我院学生处处长曾伟朝、软件工程系王庆林老师的论文《独立学院毕业生考研现状浅析》(原刊载于《文教资料》),因原创和实践性对素质教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推广意义,经杂志社主编推荐、评委会专家评审,荣获第二届中国素质教育教研成果奖一等奖,获奖编号(B1511586),该文已经编入国家大型工具书《中国素质教育报告》一书。游戏系学子喜获广东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动漫大赛二等奖(2009年)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办的第四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广东大学生动漫大赛获奖作品公布,我院游戏系07级动漫设计与制作学生裘晓青的《鬼神诸葛孔明》获漫插画类的二等奖,纪达恩的《红颜祸水》和黄国锋的《中国风东游记》喜获三等奖,高俊杰的《追风者》和黄曦的《虞美人》及王煜《西施抚琴》荣获优秀奖。华软学子微软崭露头角吴川源伍文龙用努力“浇注”梦想2009年11月21日,我院软件工程系06级软件开发本科吴川源和07级软件开发专科伍文龙两位同学在系主任张屹、指导老师林平荣的带领下赴京参加2009年微软IT学院计划“校园之星”大赛全国总决赛,在此次大赛中,吴川源伍文龙两位同学勇夺软件开发方向第四,分别获得复赛第一名和决赛三等奖的好成绩。2009年度我院学生参加校外竞赛获76项大奖2009年度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校外竞赛活动并屡获殊荣,共计获奖76项。其中,学生课外活动类获奖34项,文艺类获奖19项,社会公益类获奖11项,文学创作类获奖12项。具体获奖情况分别有“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评选优秀奖”、“迎亚运”广东省全民健身系列体育比赛二等奖、“广州市2008年度无偿献血先进集体”、 “第二届从化高校杯象棋比赛冠军”、“第二届从化市大学生辩论赛亚军”等。华软学子李生泰获“200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教师叶小艳制作的多媒体课件《IT写作》荣获2009年广东省计算机教育软件评审高等教育组多媒体课件优秀奖。院拉丁舞队包揽佛山市国际标准舞公开赛多个奖项我院拉丁舞队参加由广东省佛山市东方国际标准舞协会、亚洲国际标准舞联合会广东分部主办的——第21届“东方杯”国际标准舞全国公开赛。我院拉丁舞队获得两块金牌,两块铜牌,两个第四名和一个第五名的优异成绩,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金燕老师获得职业组拉丁舞冠军。2010年8月份将在北京举行的“国信蓝点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总决赛参赛,我院共有67名学生在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广东赛区)中获得奖项,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37人,优秀奖20人。此成绩居广东赛区所有参赛院校之首。“粤港澳青少年反腐倡廉广告片创作比赛”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游戏系学子的《骨牌效应》获得大学组季军。2010 年“国信蓝点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华软学子获多项奖获得“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胜学校”和“优秀组织单位”荣誉刘雅倩、黄小妍分别获得“南粤杯”大学生演讲比赛高职高专、独立学院组二等奖我院被评为广州大学2009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软件工程系杨灿海、徐志焕和郑礼炯勇夺微软“2010第四届微软校园之星”全国总决赛(软件开发方向)一等奖《多雨的夏天》获广东大学生话剧小品大赛优秀奖全国年度独立学院党建工作论坛落幕 我院7篇论文获奖游戏系学子喜获全国3D大赛总决赛二等奖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成为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腰旗橄榄球队出战NFL大学腰旗橄榄球联赛获第四

一等奖学金 8000 (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5000 (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 (元/生·学年)。所设奖贷学金项目:1.国家奖学金2.优秀研究生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4.发表论文奖:每学年评选一次。5.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6.勤工助学补助金:我校每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二)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研究生三助岗位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三)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四)学校鼓励校外推免生报读我校,报到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2000-2500元。

广州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和改革开放前沿广州市,位于国内一流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的西南端。学校濒临珠江,三面环水,绿草如茵,环境优美,是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好地方。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由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广州教育学院、原广州大学和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原广州大学(私立)创办于1927年,复办于1983年,原广州教育学院创办于1953年,原广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8年,原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创办于1984年,原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创办于1985年。广州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于1958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近年来,广州大学以合并组建和搬迁大学城为契机,弘扬优良传统,锐意开拓创新,秉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063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2097人。学校现设有商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旅游学院(中法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科部、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等25个学院(部)。学校设有69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2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及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学校坚持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2001年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8项,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6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成果突出,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屡创佳绩。2004年以来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共566项,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124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达到98%以上。2006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评定为优秀。学校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体育产业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具有国家建筑设计和古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1个,省市名牌专业14个,省市精品课程26门;学校被批准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和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04年至今,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53项,其中国家级89项,省部级268项,到位科研经费达26亿元以上。获省部市以上科研奖励9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307篇,被SCI、EI、ISTP收录538篇,出版学术著作269部。学校获专利授权73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75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369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920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925人,教学科研人员平均年龄为40岁。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各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市优秀专家28人,珠江学者1人,省“千百十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9人,省、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38人,博、硕士生导师359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67人。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各类基础设施完善。学校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校本部大学城新校园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演艺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图书馆拥有藏书4万册,数字资源量达5GB,订购中外文报刊3723种。校园网络系统完善,拥有41381个网络信息点,全面覆盖了教学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数字校园建设初具规模。学校拥有各类实验室4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56亿元。学校注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对外交流成果丰硕。学校先后与17个国家或地区的50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与科技合作关系。2002年,中法两国教育部和广州市政府积极扶持,在我校创办了全国第一所中法旅游学院,开创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新模式。2008年,学校与台湾淡江大学合作成立“工程结构灾害与控制联合研究中心”;与意大利帕多瓦大学合作建立了“广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并合作创建了孔子学院。学校在境内外还开办了中澳国际会计硕士研究生项目、机电维修工程与管理本科专业、普通话教师培训等合作项目。近3年来,有近百位外籍专家来我校讲学或授课,学校接待国外专家学者千余人次,选派286名教师或行政管理干部出国学习和深造,近500人次出国进行学术交流与考察,执行各类国际合作项目20余项。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资格,培养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400余人。白云山清孕天使,珠江水秀育英才。广州大学是一所以历史文化名城“广州”命名的年轻而充满活力的高等学府,背依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坚强后盾,是广州市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承托着广州人民的殷切期望。在新的发展征程中,广州大学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和“立足广州、面向广东、辐射海内外、服务社会”的服务面向定位,以积极探索学校科学发展模式为主线,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广州大学论文奖励多少元一年

这样挺好的,可以鼓励大家多动手实践。现在大多数的职位晋升都跟论文的发表次数有关,如果发表论文还有奖的话,那就会造成动手能力的缺失。

大家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奖励论文发表也应该属于财经费用的一部分,应该可以享受。

一等奖学金 8000 (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5000 (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 (元/生·学年)。所设奖贷学金项目:1.国家奖学金2.优秀研究生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4.发表论文奖:每学年评选一次。5.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6.勤工助学补助金:我校每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二)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研究生三助岗位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三)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四)学校鼓励校外推免生报读我校,报到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2000-25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根据学生在校综合测评的排名及表现,按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励金给予奖励,最高奖金5000元/人·年。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