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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论文事件的启示和影响作文

发布时间:2024-07-18 07:48:08

学术造假论文事件的启示和影响

学位论文是一个人理论修养、知识水平、研究能力的综合体现,刻苦钻研、诚实守信是一个学者安身立命之本。如果像这样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用古人的话讲,那就真正是“斯文扫地”。须知,博士生教育的高标准、严要求,既是对学校师生负责,更是对一国学术能力、科研能力的保护。我国推行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目的就是要培养造就一批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挑起国家改革发展的大梁,如果都像这样腐蚀学术殿堂,连起码的学术准则都不要,连基本的学术要求都达不到,遑论破解“钱学森之问”。  学术是一面镜子,映照的是社会的生态和人们的心态。当人们都忙于巧夺浮名、急功近利,学术研究就不可能有“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氛围。当人们都忙于钻营讨巧、敷衍了事,真正的学术尊严就不可能得到尊重。当学术也被人们当作摆设来对待,甚至当作商品来交换,那么一个国家的原创力、创新力就会遭遇“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每一篇“问题论文”都是国家教育塔基上的一道“裂纹”,“裂纹”多了,学术大厦就会摇摇欲坠。

如果塞门扎涉嫌论文造假一事是事实,那么将会把他的论文下架,还会取消他的学位等。

自从翟天临出事以后,全国严查论文,而且查重要求比之前更加的严格,很多毕业生叫苦不迭。

谈谈对学术造假的看法今天看了网上很多关于汪晖博士论文门的文章,对于现代的学术文章中出现的学术不规范乃至抄袭行为屡屡出现的原因,个人感觉应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方面:首先是没有明确标准,或者说标准知道者寡,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的论文是否规范。作为也算是做过几天学问的人,说句实在话,我从来没有找到过关于文章抄袭和引用认定的方案,不但网上没有查到过,而且也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可以说我的文章全是凭借的自觉,所以可惜调侃一下说句“如有'抄袭',纯属正常”。可以说造假门学术屡屡出现,问题首先出在于国家也没有相关的界定。就算有的话我认为这个我没有见过的标准至少可以说是不广泛的。其次是没有惩罚措施,犯规成本太低,没有人重视学术规范的重要性。记得方舟子说他在国外学术打假,一般被打中的人都会被开掉。而国内的造假者不但没有事情,反而有些人照样升官晋级,甚至还优先于人了。而对于普通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博士生,抄袭被发现大不了就是推迟答辩,如果是毕业后被发现也没有几个工作单位会进行特别实质性的处理,甚至请枪手会代工也没有太大的处分,更不用说是承担法律责任了。可见学术造假没有太大的风险,特别是在法律上风险为零,这对于学术造假者自然没有顾及。第三是各个行业对论文的字数,发表论文的数量却有硬性要求促进了造假的肆虐。中国的学界对反而有的是硬性的指标,硕士毕业论文多少字,博士多少字,副教授几本书,教授出几本书等等。在没有造假的认定标准和惩罚措施的时候,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要求,这种学术上的浮夸风自然而然就太正常不过了。所以个人感觉汪晖论文门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国家要不首先制定明确的学术论文认定办法和惩罚办法。然后把这些办法推广到全社会,让全民参与到对学术造假的揭发和认定,加之继续这种一切考核唯论文论的话。中国的学术造假会还是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生生不息”的……

学术造假论文事件的启示和影响作文

会影响个人诚信,无法获得学位证书并且会受到处理受,以后很难找工作。

伦理规范不止于常识又不同于法律,比如在不同的行业:医学、法律、工程和商业领域里,伦理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及相关活动,以配合他们特定的目标并且建立公众信任。伦理规范也服务于科学研究,并适用于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学术性、创造性活动的人员。甚至还有公开的“在研究伦理中常用的专业术语”( 见Glossary of Commonly Used Terms in Research Ethics),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科研伦理和准则来研究这些规范。由于涉及到以动物为对象或者人体志愿者的实验触及到了复杂且独特的道德、法律、社会甚至政治因素,动物保护animal care and use及人体对象保护human subjects protections中的科研伦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在科研中遵守伦理规范是重要的,其中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达成研究的目标,比如追求知识、真相,避免错误,学术出版伦理中尊重保持数据的原始性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还有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参与者和实验动物的权益。有一个著名案例就是关于科研行为不当而危及到了人的生命: 保罗马基亚里尼案例(参考-scandal-overstepping-research-ethics-mark/):保罗马基亚里尼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在没有充分可靠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病人并没有危急病况的条件下,给三名病人做了移植手术,其中两名在手术后死亡。在对这位在丑闻之前就因科研成果而名声大噪的“明星医生”的事故调查中,保罗被发现在他的学术论文中篡改了一些数据以显得他的治疗方法更加成功。在调查期间,这位医生被解雇,而他供职的瑞典斯德歌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几个当局人士也同时辞职。不同于出版伦理道德,数据篡改或者学术造假有着潜在影响,对后续科研的影响也确实堪忧。而涉及生命的研究伦理,一旦有偏差,导致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直接而惨重的。当然,除了一向备受关注的生物医学领域,在人文、社会学科中,不同种类的科研伦理问题也出现过。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实验,比如儿童,发育性或者认知功能残疾者、曾遭受收容机构不良影响的人以及无家可归的人,也引发了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思考。伦理规范更倾向于非正式的形式而不是法律条例,所以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是合法的但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这有时候也很难让人划清对与错的界限。由于这种自发性质,人们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而表达对伦理道德不同意见和看法。就比如医生放手一搏想为自己的病人尝试不同的治疗方法,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和责任上的伦理也必须要被权衡。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比如涉及到人或动物的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要避免科研行为不当;遵守环境和安全的规则条例; 遵守涉及到原著权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或者要保持志愿者签署的保密协议。许多机构和专业领域已经采取了研究伦理政策,其中道德伦理委员会在规定高标准和确保符合标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有影响力的、涉及到研究伦理的政策颁发者有: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以及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还有新加坡科研诚信声明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等等。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s Declaration of Helsink,或纽伦堡守则Nuremberg Code已经成为了规定人体实验伦理的根本标准。尽管近几年有丑闻爆出,但是总体上科学界对研究伦理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上列出的资源链接就涵盖了研究伦理中最重要的方面,并且在许多学术机构中公开,旨在给科学家们提供解决伦理难题的教育课程。笔者也总结了研究伦理规范中可做与不可做的五个守则:坦率地讨论知识知识产权:关于避免著作权的最好方法就是在合作初期就将相关问题商议并作出协议。APA’s Ethics Code,guidelines for authorship和patenting policies关于这一话题也给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识到多个需要扮演的角色:科学家在研究过程中可能会扮演多重角色,他可以是招收学生助手的实验室监管人,也会是给学生上课的导师,也可能会是合作项目中的合作方。为了避免利用自己的职务优势而导致学生工作负担的不合理分配,最好是在指导学生初期就写好协议,列出自己的指导职责和学生的工作职责。遵守知情同意的规则:知情同意的规则保证了每个实验个体都全部了解自己参与的实验中会有的相关风险和权益。APA’s Ethics Code也列出了知情同意书需要告知参与者的内容:实验目的,为期时长和流程;参与者有随时撤出实验参与的权益;合理的,可预见的潜在危险,可能会有的不舒适或者有恶劣影响的任何潜在因素;任何预期的科研福祉;保密性的限制,比如数据编码,数据舍用,分享和归档会破坏保密性质;参与激励机制;参与者有疑问时可以联系到的联系人。尊重保密协议和隐私:不同的人体实验可能需要去了解参与者不同程度上的一些隐私信息来筛选或进行实验。在实验正式开始之前,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随时可以终止的面试环节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必要的信息。保密协议也要说明参与者的知情和以上权利。同时研究人员需要和参与者讨论保密性的限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可取的措施比如:采取实际的保密措施,将保密记录储藏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在研究开始之前,要考虑到数据分享可能带来的保密限制;了解互联网到安全限制。学会利用道德伦理资源对于研究学者来说,避免以及解决伦理困境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知道他们的伦理义务有哪些,以及知道哪些资源是可以公开获得的。

谈谈对学术造假的看法今天看了网上很多关于汪晖博士论文门的文章,对于现代的学术文章中出现的学术不规范乃至抄袭行为屡屡出现的原因,个人感觉应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方面:首先是没有明确标准,或者说标准知道者寡,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的论文是否规范。作为也算是做过几天学问的人,说句实在话,我从来没有找到过关于文章抄袭和引用认定的方案,不但网上没有查到过,而且也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可以说我的文章全是凭借的自觉,所以可惜调侃一下说句“如有'抄袭',纯属正常”。可以说造假门学术屡屡出现,问题首先出在于国家也没有相关的界定。就算有的话我认为这个我没有见过的标准至少可以说是不广泛的。其次是没有惩罚措施,犯规成本太低,没有人重视学术规范的重要性。记得方舟子说他在国外学术打假,一般被打中的人都会被开掉。而国内的造假者不但没有事情,反而有些人照样升官晋级,甚至还优先于人了。而对于普通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博士生,抄袭被发现大不了就是推迟答辩,如果是毕业后被发现也没有几个工作单位会进行特别实质性的处理,甚至请枪手会代工也没有太大的处分,更不用说是承担法律责任了。可见学术造假没有太大的风险,特别是在法律上风险为零,这对于学术造假者自然没有顾及。第三是各个行业对论文的字数,发表论文的数量却有硬性要求促进了造假的肆虐。中国的学界对反而有的是硬性的指标,硕士毕业论文多少字,博士多少字,副教授几本书,教授出几本书等等。在没有造假的认定标准和惩罚措施的时候,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要求,这种学术上的浮夸风自然而然就太正常不过了。所以个人感觉汪晖论文门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国家要不首先制定明确的学术论文认定办法和惩罚办法。然后把这些办法推广到全社会,让全民参与到对学术造假的揭发和认定,加之继续这种一切考核唯论文论的话。中国的学术造假会还是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生生不息”的……

毕业生举报导师剽窃他的论文,这样就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另外有一些年轻的才俊,就会淹没在,这些卑鄙的导师的阴影当中。

学术造假论文事件的启示和影响英文

学术不端在我国应该还是很多的,有很多有了钱之后想去提高一下自己学历的,翟天临事件算是一个导火索吧,在广大的网友的催动下挖出了很多料,感觉是有效果的,但要是政府不重视,这种现象还会出现的。

伦理规范不止于常识又不同于法律,比如在不同的行业:医学、法律、工程和商业领域里,伦理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及相关活动,以配合他们特定的目标并且建立公众信任。伦理规范也服务于科学研究,并适用于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学术性、创造性活动的人员。甚至还有公开的“在研究伦理中常用的专业术语”( 见Glossary of Commonly Used Terms in Research Ethics),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科研伦理和准则来研究这些规范。由于涉及到以动物为对象或者人体志愿者的实验触及到了复杂且独特的道德、法律、社会甚至政治因素,动物保护animal care and use及人体对象保护human subjects protections中的科研伦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在科研中遵守伦理规范是重要的,其中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达成研究的目标,比如追求知识、真相,避免错误,学术出版伦理中尊重保持数据的原始性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还有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参与者和实验动物的权益。有一个著名案例就是关于科研行为不当而危及到了人的生命: 保罗马基亚里尼案例(参考-scandal-overstepping-research-ethics-mark/):保罗马基亚里尼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在没有充分可靠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病人并没有危急病况的条件下,给三名病人做了移植手术,其中两名在手术后死亡。在对这位在丑闻之前就因科研成果而名声大噪的“明星医生”的事故调查中,保罗被发现在他的学术论文中篡改了一些数据以显得他的治疗方法更加成功。在调查期间,这位医生被解雇,而他供职的瑞典斯德歌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几个当局人士也同时辞职。不同于出版伦理道德,数据篡改或者学术造假有着潜在影响,对后续科研的影响也确实堪忧。而涉及生命的研究伦理,一旦有偏差,导致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直接而惨重的。当然,除了一向备受关注的生物医学领域,在人文、社会学科中,不同种类的科研伦理问题也出现过。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实验,比如儿童,发育性或者认知功能残疾者、曾遭受收容机构不良影响的人以及无家可归的人,也引发了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思考。伦理规范更倾向于非正式的形式而不是法律条例,所以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是合法的但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这有时候也很难让人划清对与错的界限。由于这种自发性质,人们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而表达对伦理道德不同意见和看法。就比如医生放手一搏想为自己的病人尝试不同的治疗方法,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和责任上的伦理也必须要被权衡。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比如涉及到人或动物的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要避免科研行为不当;遵守环境和安全的规则条例; 遵守涉及到原著权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或者要保持志愿者签署的保密协议。许多机构和专业领域已经采取了研究伦理政策,其中道德伦理委员会在规定高标准和确保符合标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有影响力的、涉及到研究伦理的政策颁发者有: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以及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还有新加坡科研诚信声明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等等。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s Declaration of Helsink,或纽伦堡守则Nuremberg Code已经成为了规定人体实验伦理的根本标准。尽管近几年有丑闻爆出,但是总体上科学界对研究伦理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上列出的资源链接就涵盖了研究伦理中最重要的方面,并且在许多学术机构中公开,旨在给科学家们提供解决伦理难题的教育课程。笔者也总结了研究伦理规范中可做与不可做的五个守则:坦率地讨论知识知识产权:关于避免著作权的最好方法就是在合作初期就将相关问题商议并作出协议。APA’s Ethics Code,guidelines for authorship和patenting policies关于这一话题也给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识到多个需要扮演的角色:科学家在研究过程中可能会扮演多重角色,他可以是招收学生助手的实验室监管人,也会是给学生上课的导师,也可能会是合作项目中的合作方。为了避免利用自己的职务优势而导致学生工作负担的不合理分配,最好是在指导学生初期就写好协议,列出自己的指导职责和学生的工作职责。遵守知情同意的规则:知情同意的规则保证了每个实验个体都全部了解自己参与的实验中会有的相关风险和权益。APA’s Ethics Code也列出了知情同意书需要告知参与者的内容:实验目的,为期时长和流程;参与者有随时撤出实验参与的权益;合理的,可预见的潜在危险,可能会有的不舒适或者有恶劣影响的任何潜在因素;任何预期的科研福祉;保密性的限制,比如数据编码,数据舍用,分享和归档会破坏保密性质;参与激励机制;参与者有疑问时可以联系到的联系人。尊重保密协议和隐私:不同的人体实验可能需要去了解参与者不同程度上的一些隐私信息来筛选或进行实验。在实验正式开始之前,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随时可以终止的面试环节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必要的信息。保密协议也要说明参与者的知情和以上权利。同时研究人员需要和参与者讨论保密性的限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可取的措施比如:采取实际的保密措施,将保密记录储藏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在研究开始之前,要考虑到数据分享可能带来的保密限制;了解互联网到安全限制。学会利用道德伦理资源对于研究学者来说,避免以及解决伦理困境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知道他们的伦理义务有哪些,以及知道哪些资源是可以公开获得的。

最新调查显示,黄禹锡及其研究团队没造假,致命错误出在与其合作的医院团队。但黄禹锡作为总负责人应当负连带责任。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在大多数国家(最后是韩国)都已获得认可。希望中国的科学研究者要秉持严谨求是的态度,不甘寂寞、苦心钻研,用科学技术造福人类。最后,我也要加油!

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而且在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作为公众人物,翟天临不敢为自己的错误行为道歉,对中国学术研究健康发展是一个讽刺。对于他这种违背科研学术诚信的行为,必须是零容忍 。把这些人曝光,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学术造假论文事件的启示和影响分析

会影响个人诚信,无法获得学位证书并且会受到处理受,以后很难找工作。

伦理规范不止于常识又不同于法律,比如在不同的行业:医学、法律、工程和商业领域里,伦理标准规范了行业行为及相关活动,以配合他们特定的目标并且建立公众信任。伦理规范也服务于科学研究,并适用于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学术性、创造性活动的人员。甚至还有公开的“在研究伦理中常用的专业术语”( 见Glossary of Commonly Used Terms in Research Ethics),其中包含了特定的科研伦理和准则来研究这些规范。由于涉及到以动物为对象或者人体志愿者的实验触及到了复杂且独特的道德、法律、社会甚至政治因素,动物保护animal care and use及人体对象保护human subjects protections中的科研伦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在科研中遵守伦理规范是重要的,其中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达成研究的目标,比如追求知识、真相,避免错误,学术出版伦理中尊重保持数据的原始性就是服务于这一目的。还有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维护参与者和实验动物的权益。有一个著名案例就是关于科研行为不当而危及到了人的生命: 保罗马基亚里尼案例(参考-scandal-overstepping-research-ethics-mark/):保罗马基亚里尼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在没有充分可靠的临床前研究以及在病人并没有危急病况的条件下,给三名病人做了移植手术,其中两名在手术后死亡。在对这位在丑闻之前就因科研成果而名声大噪的“明星医生”的事故调查中,保罗被发现在他的学术论文中篡改了一些数据以显得他的治疗方法更加成功。在调查期间,这位医生被解雇,而他供职的瑞典斯德歌尔摩卡罗林斯卡医学院的几个当局人士也同时辞职。不同于出版伦理道德,数据篡改或者学术造假有着潜在影响,对后续科研的影响也确实堪忧。而涉及生命的研究伦理,一旦有偏差,导致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直接而惨重的。当然,除了一向备受关注的生物医学领域,在人文、社会学科中,不同种类的科研伦理问题也出现过。涉及到特殊群体的实验,比如儿童,发育性或者认知功能残疾者、曾遭受收容机构不良影响的人以及无家可归的人,也引发了不同的科研伦理问题思考。伦理规范更倾向于非正式的形式而不是法律条例,所以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是合法的但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这有时候也很难让人划清对与错的界限。由于这种自发性质,人们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经验,而表达对伦理道德不同意见和看法。就比如医生放手一搏想为自己的病人尝试不同的治疗方法,但是随之而来的风险和责任上的伦理也必须要被权衡。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比如涉及到人或动物的实验方案设计的合理性;要避免科研行为不当;遵守环境和安全的规则条例; 遵守涉及到原著权和知识产权的规范;或者要保持志愿者签署的保密协议。许多机构和专业领域已经采取了研究伦理政策,其中道德伦理委员会在规定高标准和确保符合标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有影响力的、涉及到研究伦理的政策颁发者有: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SF),食品药品监管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以及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还有新加坡科研诚信声明Singapore Statement on Research Integrity等等。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s Declaration of Helsink,或纽伦堡守则Nuremberg Code已经成为了规定人体实验伦理的根本标准。尽管近几年有丑闻爆出,但是总体上科学界对研究伦理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以上列出的资源链接就涵盖了研究伦理中最重要的方面,并且在许多学术机构中公开,旨在给科学家们提供解决伦理难题的教育课程。笔者也总结了研究伦理规范中可做与不可做的五个守则:坦率地讨论知识知识产权:关于避免著作权的最好方法就是在合作初期就将相关问题商议并作出协议。APA’s Ethics Code,guidelines for authorship和patenting policies关于这一话题也给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识到多个需要扮演的角色:科学家在研究过程中可能会扮演多重角色,他可以是招收学生助手的实验室监管人,也会是给学生上课的导师,也可能会是合作项目中的合作方。为了避免利用自己的职务优势而导致学生工作负担的不合理分配,最好是在指导学生初期就写好协议,列出自己的指导职责和学生的工作职责。遵守知情同意的规则:知情同意的规则保证了每个实验个体都全部了解自己参与的实验中会有的相关风险和权益。APA’s Ethics Code也列出了知情同意书需要告知参与者的内容:实验目的,为期时长和流程;参与者有随时撤出实验参与的权益;合理的,可预见的潜在危险,可能会有的不舒适或者有恶劣影响的任何潜在因素;任何预期的科研福祉;保密性的限制,比如数据编码,数据舍用,分享和归档会破坏保密性质;参与激励机制;参与者有疑问时可以联系到的联系人。尊重保密协议和隐私:不同的人体实验可能需要去了解参与者不同程度上的一些隐私信息来筛选或进行实验。在实验正式开始之前,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随时可以终止的面试环节或者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取必要的信息。保密协议也要说明参与者的知情和以上权利。同时研究人员需要和参与者讨论保密性的限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他可取的措施比如:采取实际的保密措施,将保密记录储藏在安全可靠的地点;在研究开始之前,要考虑到数据分享可能带来的保密限制;了解互联网到安全限制。学会利用道德伦理资源对于研究学者来说,避免以及解决伦理困境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知道他们的伦理义务有哪些,以及知道哪些资源是可以公开获得的。

塞门扎涉嫌论文造假一事,若得到证实将会带来很不利的影响,论文造假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而且欺骗了他人,他将会受到一些处罚。

毕业生举报导师剽窃他的论文,这样就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另外有一些年轻的才俊,就会淹没在,这些卑鄙的导师的阴影当中。

学术造假论文事件的启示和意义

学位论文是一个学生毕业的重要证明。如果你做假了,就算学校审核能过的,在以后被查出来,人家会说你做假,对以后的名声是一个很大的影响。我觉得还是凭自己的实力去应对一些很重要的事情吧。

最新调查显示,黄禹锡及其研究团队没造假,致命错误出在与其合作的医院团队。但黄禹锡作为总负责人应当负连带责任。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在大多数国家(最后是韩国)都已获得认可。希望中国的科学研究者要秉持严谨求是的态度,不甘寂寞、苦心钻研,用科学技术造福人类。最后,我也要加油!

我认为这种学术造假是对大众的一种嘲笑,把大众都当成傻子对待,其实现在整个社会高新知识分子越来越多,以后学术造假会逐渐的变成一种很傻的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会纳入诚信记录,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他未来的就业和申请贷款等等行为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有失信行为的学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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