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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论文2000字

发布时间:2024-09-06 02:28:11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论文2000字

君主立宪制可以防止君主专制,削弱了君主的权力,使英国政治更稳定

自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就开始确立下来,这是一场资本主义革命的胜利,也是封建宫廷王朝形式得以保存的革命,毕竟那时候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历了那么久。我觉得那种制度在英国挺好的,留下的各种传统仪式也是旅游观光的一大看点。

君主立宪制就是将以前的以国王皇帝手中的立法权行政权过度到以宪法为中心的国会中但国家任然保留君主,世界上最早的立宪国我想因该属于日本国,其天皇在封建时代就已经是国家的象征了(将军可算做首相,武家法度可算做宪法,评定众可算议会)。 君主立宪可分为实君宪政制和虚君宪政制现在世界上大都为后者,实君宪政制度重政府结构来讲君主交出了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只是辅助君主治理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由议会制订,重体制上看就是议会制订宪法和法律限制君主,君主在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治理国家。 虚君宪政制君主交出所有的权利(有些国家的纪年由君主指定),首相是国家的主要行政人,立法和实君一样,重体制上来看宪法和法律不是限制君主而是用来限制首相,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 其缺点在于国家内任成在着特权阶级,优点是不用战争就可实现宪政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亦称“有限君主制”,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有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和议会分掌政权,君主任命内阁,内阁对君主负责,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权,而议会则行使立法权,但君主有否决权。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明治维新后一段时间的日本。在现代,二元制的君主立宪制只有个别国家实行。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制,则仍为现代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如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泰国、日本等。是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随着近代政党的形成和议会作用的加强而逐步确立起来的。在这种制度下,议会掌握立法权,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减弱,其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

Britain was the world's first country to establish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of the United Kingdom are British "Glorious Revolution" and built At around the mid-13th century, nobles in the same King Henry III to win the struggle, the establishment of P 13 after the end of the century, the regular convening of Parliament, Members of the aristocracy, the public and the Knight of the benefit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because of different, usually not with a meeting after the 14th century, gradually divided into upper and lower houses of Since then, the lower house of the power of expanding, 15 century, the lower house of the motion has been put forward financial and legal powers of the However, during this period the feudal nature of Parliament is still the representative body of the L The United Kingdom before and after the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Parliament has become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bourgeoisie with the feudal forces in the struggle against Stuart political After the Glorious Revolution, Parliament passed one after another "bill of rights" and "the law of succession to the throne," from a legal confirmation on the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principle, to further restrict th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Parliament, the King shall not be approved by law, the abolition of the law or the suspension of application of the law; and provides for the king must profess the Anglican Church, Catholics or Catholic marriage shall not inherit the 仅供参考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论文

第一,可以体现作者的总体思路。提纲是由序码和文字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是帮助作者考虑文章全篇逻辑构成的写作设计图。其优点在于,使作者易于掌握论文结构的全局,层次清楚,重点明确,简明扼要,一目了然。[2]  第二,有利于论文前后呼应。有一个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树立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在检验每一个部分所占的地位、所起的作用,相互间是否有逻辑联系,每部分所占的篇幅与其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相称,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和谐,每一字、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部分是否都为全局所需要,是否都丝丝入扣、相互配合,成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能为展开论题服务。经过这样的考虑和编写,论文的结构才能统一而完整,很好地为表达论文的内容服务。  第三,有利于及时调整,避免大返工。在毕业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作者的思维活动是非常活跃的,一些不起眼的材料,从表面看来不相关的材料,经过熟悉和深思,常常会产生新的联想或新的观点,如果不认真编写提纲,动起笔来就会被这种现象所干扰,不得不停下笔来重新思考,甚至推翻已写的从头来过;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也会极大地影响写作情绪。毕业论文提纲犹如工程的蓝图,只要动笔前把提纲考虑得周到严谨,多花点时间和力气,搞得扎实一些,就能形成一个层次清楚、逻辑严密的论文框架,从而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返工。另外,初写论文的学生,如果把自己的思路先写成提纲,再去请教他人,人家一看能懂,较易提出一些修改补充的意见,便于自己得到有效的指导。9相关范例编辑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一般都要求学生编写提纲。从写作程序上讲,它是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从提纲本身来讲,它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所谓构思谋篇,就是组织设计毕业论文的篇章结构。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不像写一首短诗、一篇散文、一段札记那样随感而发,信手拈来,用一则材料、几段短语就表达一种思想、一种感情;而是要用大量的资料,较多的层次,严密的推理来展开论述,从各个方面来阐述理由、论证自己的观点。因此,构思谋篇就显得非常重要,于是必须编制写作提纲,以便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  有些学生不大愿意写提纲,喜欢直接写初稿。如果不是在头脑中已把全文的提纲想好,如果心中对于全文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步骤还是混乱的,那么编写一个提纲是十分必要的,是大有好处的,其好处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可以体现作者的总体思路。提纲是由序码和文字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是帮助作者考虑文章全篇逻辑构成的写作设计图。其优点在于,使作者易于掌握论文结构的全局,层次清楚,重点明确,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第二,有利于论文前后呼应。有一个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树立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在检验每一个部分所占的地位、所起的作用,相互间是否有逻辑联系,每部分所占的篇幅与其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相称,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和谐,每一字、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部分是否都为全局所需要,是否都丝丝入扣、相互配合,成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能为展开论题服务。经过这样的考虑和编写,论文的结构才能统一而完整,很好地为表达论文的内容服务。  第三,有利于及时调整,避免大返工。在毕业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作者的思维活动是非常活跃的,一些不起眼的材料,从表面看来不相关的材料,经过熟悉和深思,常常会产生新的联想或新的观点,如果不认真编写提纲,动起笔来就会被这种现象所干扰,不得不停下笔来重新思考,甚至推翻已写的从头来过;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也会极大地影响写作情绪。毕业论文提纲犹如工程的蓝图,只要动笔前把提纲考虑得周到严谨,多花点时间和力气,搞得扎实一些,就能形成一个层次清楚、逻辑严密的论文框架,从而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返工。另外,初写论文的学生,如果把自己的思路先写成提纲,再去请教他人,人家一看能懂,较易提出一些修改补充的意见,便于自己得到有效的指导。简单提纲举例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观点如下,望采纳: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区别:1)含义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2)产生的条件不同: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3)国家元首的产生与任期不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设君主为国家元首,世袭继承,没有任期限制,是终身制。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联系:1)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2)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3)都设有议会,议会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等。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2、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1)国家元首的地位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总统制共和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帅海、陆、空三军,是国家的权力中心。2)行政机关和议会的关系不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总统制共和制:获得总统选举胜利的当选国家的总统。政府由总统选举产生,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不对议会负行政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宪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议会不能因为政策上的问题投不信任票迫使总统和政府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政府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总统制共和制: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议员不能兼任行政官员。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联系: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政府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且有一定的任期。

The British monarchyThe monarchy of theUnited Kingdom(commonly referred to as the British monarchy) is the constitutional monarchyof theUnited Kingdomand its overseas The British monarchy traces its origins from theKings of the Angles and the early Scottish K By the year 1000, the kingdoms ofEnglandandScotlandhad developed from the petty kingdoms of early medievalB Thelast Anglo-Saxon monarch (Harold II) was defeated and killed in the Normaninvasion of 1066 and the English monarchy passed to the Norman Inthe thirteenth century, the principality ofWaleswas absorbed byEngland,and Magna Carta began the process of reducing the political powers of From 1603, when the Scottish King James VI inherited the English throne asJames I, both kingdoms were ruled by a single From 1649 to 1660 thetradition of monarchy was broken by the republicanCommonwealthofEnglandthat followed the War of the Three K The Act of Settlement 1701, whichis still in force, excluded Roman Catholics, or those married to Catholics,from succession to the English In 1707 the kingdoms of England andScotland were merged to create the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n 1801 theKingdom of Ireland joined to create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I The British monarch became nominal head of the vastBritish Empire, which covered a quarter of the world's surface at itsgreatest extent in In the 1920s,five-sixths ofIrelandseceded from the Union as the Irish Free State, and the Balfour Declarationrecognised the evolution of the dominions of the empire into separate,self-governing countries within aCommonwealth of N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the vast majority of British colonies andterritories became independent, effectively bringing the empire to an George VI and his successor, Elizabeth II, adopted the title Head of theCommonwealth as a symbol of the free association of its independent The Commonwealthincludes both republics and At present fifteen other Commonwealthcountries share with theUnited Kingdomthe same person as their The terms British monarchy and British monarch are frequently still employed inreference to the person and institution shared amongst all sixteen of theCommonwealth realms,[ and to the distinct monarchies within each of theseindependent countries, often at variance with the different, specific, andofficial national titles and styles for each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论文选题

:A :试题分析:《权利法案》的颁布标志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符合题目的君主立宪制撰写毕业论文这一主体;《人权宣言》是法国的,法国是民主共和制的国家,不符合题意;《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是美国的,美国是民主共和制国家,不符合题意;《民法典》是拿破仑的,也不符合题意。点评:本题难度适中,题目的关键词是君主立宪制,《权利法案》的颁布是1689年;《人权宣言》是1789年颁布的;《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是1863年颁布。

君主立宪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其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于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与产生的方式,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利范围也各不相同。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or "virtual Republican Eagle," are compared with the autocratic monarchy system of a national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are retained at the premise of the monarchy through the constitutional and establish the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 to limit the sovereign power, in fact achieve the republican form of Characterized by the Head of State is a monarch (emperor, king, the Grand Duke and so on, the Pope also sometimes be seen as a monarch) With other heads of state are different, most are on permanent and pensionable establishment of the monarchy, the monarchy's status from the definition has been higher than on other citizens of the country (This is the monarchy with a number of other heads of state such as the dictator of a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general definition of the dictator himself as a citizen, but an objective need for him to be in power for the National Service), the monarchy often belong to a particular class (the aristocracy), in addition to hereditary monarchy system tend to be a feature (although at this point also there is an exception)  While monarchs are heads of state, but the sovereign rights and generated wi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each country's system are different; even if one and the same country, often at different times, the sovereign right to have a range of ways and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论文题目

国家内任成存着特权阶级,首相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内治理国家。

第一议会是内阁权利的制衡体,也就是内阁很多重要的决定都要经过议会的同意才能实现。(议会的制衡权是非常重要的就像陪审团一样)第二议会可以弹劾内阁,这就是解散内阁的前提。第三如果内阁不想被弹劾那么就可以自行辞职。最后内阁是翻译过来用古字代替的,内阁最早出现在我国隋唐时期。现在的内阁相当于总统一些官员而已不是古代的亲信。

1三制合一。君主立宪制度是由君主制、民主制和贵族制融合而成2保留君主制。保留君主的同时,限制、约束和架空君权,建立起以议会内阁制度为核心的对首相负责的“责任制政府”。是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相互妥协的产物。这会国家带来财政上的负担!3 为议会和选举带来麻烦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即是新教徒),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关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论文

百日维新历史论文(题目自拟,可以从中摘抄800左右非常简单)1898年(夏历戊戌年)中国维新派在清光绪帝支持下推行的革新运动。又称戊戌维新、戊戌变法。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后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希望按照西方国家的模式,推行政治、经济改革,争取国家富强。维新派在各地组织学会,创办报刊,设立学堂,宣传变法主张,受到少数官僚赞助。光绪接受维新派改革方案,1898年6月11日颁布“明定国是(不要以为我打错了,没错,是“国是”)诏”,宣布变法维新。在103天里颁布数十条维新诏令。新政主要内容为倡办新式企业、奖励发明创造;设铁路、矿务总局,修筑铁路开采矿产;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学校,提倡西学;裁汰冗员,削减旧军,重练海陆军。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逮捕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逃亡国外,谭嗣同、康广仁、林旭、刘光第、杨锐、杨深秀等“六君子”被杀害。新政全部取消,“百日维新”失败。 百日维新[编辑本段]详细介绍 自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诏定国是、决定变法起,至同年八月初六慈禧太后重新“训政”止,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毅然颁布“明定国是诏”,决定变法,自是日起,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轰动一时的“百日维新”。二十八日,光绪帝在颐和园仁寿殿召见了时任工部主事的康有为,这是他们君臣初次会见。康利用这次面谈机会,重申其全面变法的主张。首先陈述中国民族危机严重到了生死关头,非尽变旧法不能自强。光绪同意,表示: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康又指出,近年来并非不言变法,然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结果必至无功。认为欲变法必先改订制度法律,否则只是变事,不是变法,要求光绪帝“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并说他研究过各国变法的情形,西方各国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三十年而强,相信中国只要认真变法,三年可以自立。光绪帝认为他讲的条理很详备。康又问:“皇上既知非变法不可,为何久而不举,坐视国家危亡?”光绪嘘睨帘外,叹道:“奈掣肘何!”康领会光绪帝是顾虑慈禧太后阻挠,故此建议“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指出,现在当朝大臣多老朽守旧,不懂世界大势,皇上若欲变法,不能依靠守旧大臣,只有擢用有才干的小臣,给以官职,准许他们上条陈,若有真才实学,予以破格重用,令其办理新政。至于守旧大臣,可保持他们原来的俸禄,使其无失位的恐惧,他们便不会阻挠新政了。这是康有为在新旧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为光绪皇帝设计的一种带有妥协性的变法策略。康还建议,以后凡变法之事,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则大臣虽守旧,亦“无从议驳”。为了选拔和造就人才,康又建议废除八股取士制度,强调翻译西书和派人出国游学、游历;并对答了如何筹款以解决财政困难等问题。对康所言,光绪帝均表同意,最后又表示:“汝尚有言,可具折条陈。”康有为大为兴奋,在这不同寻常的百日之内,他和其他维新人士一起,忧国阽危,呕心沥血,屡上新政奏议,频呈自撰之变法书籍,对变法维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光绪皇帝亦“深观时变,力图自强”,“政厉雷霆”,“令如流水”,发布了180条新政诏令,使这昙花一现的百日,曾是一个“谕旨雷厉风行,人心为之一振”的时刻。主要内容有: 一、选拔维新人才。这是维新派呼吁最强烈、顽固派最敏感、也最忌讳、光绪帝想做而又最有顾虑的一个问题。百日维新伊始,光绪帝接连谕令朝廷大臣举贤任能,令各省督抚向朝廷保荐品学端正、通达时务的优秀人才参与变法新政。四月二十五日侍读学士徐致靖上折保荐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此后,湖南巡抚陈宝箴、詹事府少詹事王锡蕃又分别保荐杨锐、刘光第、严复、林旭等人,均为光绪帝所采用。光绪本拟重用康有为,因荣禄、刚毅等顽固大臣阻挠,只给了他一个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的六品衔小官。梁启超也被召见,委为六品衔办理大学堂译书局事务。按清朝成例,四品以上高官才能被皇帝召见,今康以主事、梁以布衣被召见,故梁启超说是“咸丰以来四十年未有之创举”,显示了光绪帝真心提拔维新人才的意向。但是按清朝惯例,举人一旦被召见,即得赐入翰林,最低不失为内阁中书。可见康、梁的待遇不是破格提拔,而是被破格压低了。这反映了维新派力量弱小、光绪皇帝无权的严酷现实。按照康有为的规划,大量任用维新人士最根本的办法是开设制度局,但在顽固派坚决抵制下,未能实现。故百日维新中,只能零零星星地提拔几个维新人士。在变法新政的实际执行机构总理衙门中,只有帝党大臣张荫桓和章京张元济倾向维新,新添的维新人士仅康有为一人。在负责转递士民上书的 都察院中,只有原来的御史杨深秀与宋伯鲁倾向维新,此外没有提拔维新人才。在六部中,仅礼部经过一次严重冲突,将礼部六堂官全部撤换,以倾向维新的原仓场侍郎李端?为尚书,原少詹士王锡蕃、内阁学士阔普通武、侍读学士徐致靖分别为左右侍郎,但后党骨干裕禄仍为尚书,且位在李端?之前,左、右侍郎亦分别配以守旧人物寿耆和萨廉。而这已然是维新党在人事方面的最大胜利了。光绪帝任用维新人士最堪注意的是在军机处中选拔了所谓“军机四卿”――七月二十日颁谕宣布,内阁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著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行政事宜”。官位虽不高,职务很重要,具体负责草拟新政谕旨,阅看臣工奏章,帮助光绪帝处理新政事务,实则参预枢机,隐夺军机大臣之权,时人目为“宰相”,是百日维新中维新人士占据的最要害的岗位。可惜礼部堂官的撤换和军机四卿的任用,离戊戌政变仅半个月,实际未起多大作用。 二、文教改革。又包括两个方面:废除八股取士制度。百日维新开始以前,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即已多次上折痛陈八股取士制度的严重危害,四月二十八日康有为被召见时,又当面向光绪帝历数八股之害,要求废止,得到光绪帝允准。次日,康即命御史宋伯鲁上奏其早已代拟好的《请改八股为策论折》,要求各级科举考试,一律废止八股文体,改试策论。光绪帝接受此建议。为避免顽固派的阻挠,不将此事下部议,在请准慈禧后,即于五月初五颁布上谕,宣布:自下科起,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即八股文)者,一律改试策论”。五月十二日、六月初一、七月初三又连下三次谕旨,令各省生童岁科试即行改为策论,不必候至下届;又对考试的场次和考试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宣布废朝考之制。至此,维新派废除八股取士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以至“酌酒相庆,以为去千年愚民之弊,为维新第一大事也”。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科举制度,只是改革了考试的内容和文体。过去以八股文取士,考试内容均系“四书”、“五经”,改行“策论”取士后,“四书”、“五经”仍旧保留,仅增加了中国历史和西方自然科学及政治法律知识。在这一点上,维新派与洋务派官僚并无原则差异。这既是维新派考虑到数百万八股士人的出路而不能不作出的让步;也反映了他们自己未能完全摆脱旧经典的束缚。创办学堂,提倡西学。废除八股取士之诏颁行后,康有为等维新人士又屡上奏折,主张在全国创办近代化学堂,改旧式书院为新式学堂,兼习中学、西学,得到光绪帝的支持。四月二十三日发布的“明定国是诏”即明令首先举办京师大学堂,以“为各行省之倡”。五月十五日颁渝批准总理衙门拟奏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委派孙家鼐办理大学堂事务,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自是正式开办。二十二日又谕令各省府、厅、州、县之大小书院及民间的祠庙“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省会改设高等学校,郡改设中学,州县改设小学。以后又陆续颁谕,令各省筹办矿务、海军、农务、编译、医学、茶务等专门学堂;设立译书机构,翻译外国新书,提倡出国游历、游学等。但各省督抚对光绪帝的谕令均熟视无睹,延宕不办,结果仅京师大学堂正式创办并成为戊戌变法仅存的硕果,其他各地均遭到各种阻挠而举动寥寥。 三、经济改革。康有为等维新派关于经济改革的主导思想,是对农、工、商业按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进行全面改造,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在工业方面,强调奖励发明创造和允许民间筹资设厂。在商业方面,批判封建统治阶级“重本抑末”思想,阐明“商若能盛,国以富强”的道理,建议在中国设立商部,各省设立商务局。在农业方面,强调农业是根本,提倡以西法治农。光绪帝 接受康有为主张,屡颁经济改革渝令,包括如下内容:保护及奖励农、工、商业,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铁路矿务总局,提倡实业,鼓励私人投资,修筑铁路,开采矿产;令各省设立商务局(或农工商分局)。命各省地方官兼采中西各法,切实振兴农业。奖励科学著作发明,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2款,规定对士民著新书、创新法、制新器者,或赏给官职或给予专利。在京师及各通商口岸广设邮政分局,裁撤驿站。编制国家预、决算,由户部按月公布,取消满人寄生特权,准其自谋生计等等。各省督抚除湖南巡抚陈宝箴认真办理新政外,其余皆置若罔闻,借故推托,如对设立商务局一事,各省一直拖延未办。光绪帝异常愤怒,曾严旨切责两江总督刘坤一和两广总督谭钟麟(1822―1905)。但直至政变爆发,经济改革收效甚微。 四、政治改革。包括两个方面:官制改革。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对于政治改革最主要的主张是设立制度局作为议政机构,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并于中央成立12局,作为推行新政的执行机构。这一主张虽得到光绪帝支持,却遭到顽固派大臣拼死反对,未能实现。康有为对改革官制的另一重要主张是区别“官”与“差”,即以虚官高位位置老臣,而办实事的重要差使一定要委任通达之才,即所谓“以高秩优耆旧,以差使任贤能”;在对待官制改革和裁冗署问题上,主张持慎重态度。但光绪帝由于长期受后党顽固派压制,很想在变法时惩治后党大臣,所以没有完全听从康有为的劝告,而是采纳了前太仆寺少卿岑春煊(1861―1933)提出的裁冗官的建议,于七月十四日发布上谕,令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闲散衙门;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此三省督、抚同城)巡抚、东河总督及不办运务之粮道、仅管疏销之盐道,各省同道佐贰等官,并无地方之责者,均著裁汰。这些冗衙冗官本应裁汰,但由于事先未对大批被裁官员的出路作适当安置,所以矛盾空前激化,守旧派对维新派更加切齿痛恨,“必欲得康之肉而食之”,加速了政变的到来。此为改革派急躁冒进、疏于策略的表现之一。广开言路,鼓励上书言事。按原来清朝定例,不仅普通百姓,即使四品以下京官和三品以下地方官亦无资格上奏章。六月十五日、七月十七日、二十八日先后发布谕旨,宣布大小臣工及一般士民均有权上书言事,各部官员上书,由各堂官代奏;士民上书,由都察院代呈;地方士民上书由本省道府随时代奏。而且规定“不准稽压”,“倘有阻格,即以违旨惩处”,同时又发布谕旨,鼓励各地开设报馆,发行报纸,并改上海《时务报》为官报。此外,在军事上还谕令裁汰旧军,以西法练兵,筹建海军;力行保甲,实行团练等等。 总之,由于维新派的推动,光绪帝的倡导,在短短的百日之内,中国人民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第一次获得法律上的承认;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获得了广泛传播,封建旧学受到沉重打击。所以,百日维新在中国历史上是有进步意义的,康有为曾兴奋地赞颂百日维新“扫两千年之积弊”,“顺四万万之人心”,“百日变政,万汇昭苏,举国更始以改观,外人色动而悚听”。康的说法虽不无夸张成分,但说明百日维新确实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正因此,它引起封建顽固派的拼死抵抗,慈禧太后在后党顽固派支持下发动政变,八月初六重新宣布训政,幽禁光绪皇帝,恢复旧制,捕杀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出逃,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康广仁被杀,史称“戊戌六君子”,百日维新失败。众所周知,戊戌变法前,康有为、梁启超政治上的最高理想是开国会、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但是,百日维新期间变法法令最大的缺陷却是没有实行君主立宪制的主张,对此,人们大多将其原因归结为光绪帝不愿使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其实,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次要方面,最主要的还在于康有为变法思想、策略的变化:即由倡导民权变法演变为君权变法。1888年12月10日,康有为利用参加顺天乡试的机会,第一次上书光绪,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上书由国子监祭酒盛是转交翁同龢,恳请代递,遭拒绝,康有为十分沮丧,“虎豹狰狞守九关,帝阍沉沉叫不得”。1895年5月6日,继震惊中外的“公车上书”之后,康有为又连续两次上书,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其中第三次上书终于送达光绪手中,引起重视,维新派开始得到光绪帝的支持。梁启超也在其《变法通议》中大声疾呼“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源”,呼吁“伸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制。随着变法实践活动的逐步开展,康有为认识逐步趋于现实,“变法看似简单,其实成功太难”,认识到顽固势力的强大,维新派的软弱,要照搬英美而直接开国会,设议院,是非常艰难的,比较实际的只有依靠皇帝权威,“乾纲独断”,才有可能“变成法”,达到富强。康有为第四次上书中即已明显转变了政治策略:“会议之士,仍取上裁,不过达聪明目,集思广益,稍输下情,以便筹饷,用人之权,本不属是,乃使上德之宣,何有上权之损哉?”以消除光绪顾虑。1898年1月,康有为奉光绪“条陈所见”诏,第六次上书,即《应诏统筹全局折》,提出:①明定国是,②“立制度局总其纲”,作为指导全国变法的中枢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制度局是皇帝主持设立的,对皇权有强化作用,与民选产生的国会有本质区别。此后,康有为向光绪进呈了所著《俄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考》、《波兰分灭亡记》等书,供光绪阅览参考,这是康有为从民权变法到君权变法的全面调整。1898年3月12日,康有为第七次上书光绪,明确提出变法最好以彼得为榜样,以俄国为样板,进行变法,“考之地球,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主之制乃与中国少异,惟俄国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然其与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在此情形之下,不提开国会设议院,已是顺理成章,再奢谈“君主立宪”反而是不识时务了。总之,笔者认为,“百日维新”不提开国会、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的内容,根本原因,由于资产阶级维新派的软弱,把改革成败的希望寄托在光绪帝身上,因而改变“民权变法”之初衷,走上了“君权变法”之路,不但不希望削弱君权,而且希望强化君权。客观原因:光绪帝本身是个没有实权的傀儡皇帝,其支持变法的直接目的就是夺取实权,岂容再兴民权削弱君权?其次,改革本身是一项庞大、复杂、漫长的系统工程,康有为所极力推荐的彼得一世改革根本就没有国会议院一说,明治维新也是先从幕府将军手中夺取政权,确立天皇权威,在天皇主持下进行改革,在改革中逐步确立议会机构及地位的(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内阁对天皇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英国实行君主立宪,从1640年开始革命至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确立君主立宪制,也经历了半个世纪。要想在中国这样一个有两千年君主专制传统的封建帝国实行君主立宪制,仅凭一纸法令是根本不可能的,也说明康、梁在这个要害问题上还算“明智”,要在政治、经济基本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骤开国会,显然缺乏应有的组织、思想准备,社会物质条件。一句话,“百日维新”太短暂,过早夭折,君主立宪还来不及孕育出台,就胎死腹中。

Britain was the world's first country to establish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of the United Kingdom are British "Glorious Revolution" and built At around the mid-13th century, nobles in the same King Henry III to win the struggle, the establishment of P 13 after the end of the century, the regular convening of Parliament, Members of the aristocracy, the public and the Knight of the benefit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because of different, usually not with a meeting after the 14th century, gradually divided into upper and lower houses of Since then, the lower house of the power of expanding, 15 century, the lower house of the motion has been put forward financial and legal powers of the However, during this period the feudal nature of Parliament is still the representative body of the L The United Kingdom before and after the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Parliament has become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bourgeoisie with the feudal forces in the struggle against Stuart political After the Glorious Revolution, Parliament passed one after another "bill of rights" and "the law of succession to the throne," from a legal confirmation on the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principle, to further restrict th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Parliament, the King shall not be approved by law, the abolition of the law or the suspension of application of the law; and provides for the king must profess the Anglican Church, Catholics or Catholic marriage shall not inherit the 仅供参考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一、英国王权的确立过程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整个西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频繁的遭到外族的入侵,“这个时候,人们会热烈希望出现一个平息天下的君主。任何一种具有绝对统治权特征之一的制度在这时出现,向社会提出安邦定国之计,社会就会群起支持,热烈拥护,就像逃亡者奔赴教堂寻求避难一样。”[1]恩格斯曾说:“在这种普遍混乱的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2]英国王权就是在这种普遍混乱的状态中建立起来的。 1、封建王权的孕育:盎格鲁—撒克逊时期 大约在公元5—6世纪,日耳曼民族大迁徙的浪潮席卷了整个西欧。“这些新来的人来自日耳曼的三个较为强大的民族,即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朱特人”。[3]日耳曼部落在战斗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国家,经过不断地兼并,到七世纪初形成了七国对峙的局面。伴随着诸王国争霸兼并战争愈演愈烈的同时,8世纪末丹麦人也开始发动了对不列颠的入侵。在反抗丹麦人的过程中,英格兰逐渐建立起了统一的王权。 2、封建王权的确立:诺曼王朝时期 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了大不列颠,建立了地跨海峡的盎格鲁—诺曼王国。为了政权的合法性,把强大的军事占领转化为牢固的政治统治秩序,威廉意识到,必须在被征服地区建立起强大的王权。为此,威廉将死于战乱或流亡异地的旧贵族领有地收归国王所有,同时没收了大部分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土地,然后按照封建制的模式,建立起直接的封君封臣关系。随后,通过“末日土地调查”和“索尔兹伯里誓约”使国王获得了对各级封臣的财产和人身支配权,增强了英王封建领有制特权。 二、王权与议会的斗争 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这一政体确立的过程实则是资产阶级与王权展开角逐的过程,它最终导致了议会主权的确立和君主实权的丧失。 自诺曼征服以来,英王就一直保持对全体居民的直接权力和对地方的有效控制。特别是经历了中世纪的政府机构改革,王权得到极大的加强,国王在议会中占据主要地位。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新贵族参政意识的增强,下院的独立意识逐渐加强,王权尽量限制议会,而议会则力图挣脱一切限制,议会与王权的斗争开始展开。 1、议会斗争阶段 伊丽莎白统治晚期,王权已有衰落趋势。詹姆士一世即位后,不能容忍资产阶级的日益壮大和独立性的增强。但是詹姆斯一世却长期被财政问题所困扰,只有召开议会,要求批准增加新税。议员们无视国王的征税要求,着重讨论议会特权问题,批评国王的内外政策,詹姆斯一世两度解散议会。查理一世即位后,专制统治有增无减,屡次解散议会。议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1628年向国王提出《权利请愿书》。为了换取议会拨款,查理一世被迫签署该法令。1640年为筹集军费对付苏格兰人民起义,查理一世再次召开了长期关闭的议会。但议会没有满足国王的要求反而大肆抨击政府暴政,国王无奈立即解散议会。随着苏格兰军队的再次进攻,英格兰军队的节节败退,查理一世进退维谷重新召集“长期议会”。议会显示了空前的革命性,王权受到严重的削弱。查理一世不甘心失去权力,率领卫队闯入下院,首先用武力对付议会。国王与议会的斗争开始诉诸武力。 2、内战阶段 随着议会与王权矛盾尖锐化,最终导致内战的爆发。内战爆发后,议会里形成了三大派别:代表大资产阶级和大贵族利益的长老派,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独立派,以及代表城乡小资产阶级利益的平等派。内战初期,长老派控制了议会军的领导权,他们态度暧昧,希望能在国王作出让步的情况下与其言和,致使战场上议会军处处被动,革命形势恶化。议会军广大官兵对长老派妥协的态度极为愤慨,较为激进的独立派和平等派开始与长老派展开了一系列斗争。1645年,议会通过《自抑法》改组军队,组建“新模范军”,克伦威尔拥有实际上的指挥权。通过纳斯比荒原战役打败了王党主力,取得了第一次内战的胜利。 第二次内战期间,长老派仍坚持同查理一世谈判,要他在接受条件后复位,士兵和下层人士对此强烈不满。通过“普莱德清洗”,克伦威尔控制了议会;在平等派的推动下,克伦威尔采取了断然措施把国王送上了断头台。处决国王后,议会又通过决议,宣布废除上院,实行一院制。后来又废除君主制,正式宣布英国为共和国。 3、君主立宪制的确立阶段 共和国的建立是以克伦威尔为首的独立派与王权及其他政治派别斗争的产物。共和国建立后,克伦威尔自封为护国公实行军事独裁,居于统治地位的独立派开始扼杀革命的发展。克伦威尔死后,英国各种势力处于对抗状态。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围绕着王权的归属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渴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权,遏制人民的斗争和保护他们既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形下,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国王达成了妥协——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复辟不仅仅意味着王权的复辟,还标志着议会的回归。王权逐渐受到议会的制约,议会高于王权的原则也逐渐得到了确立。 纵观英国历史,特别是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英国社会在作出了种种探索和尝试后,最终选择了这种保留王权形式的资产阶级代议政体——君主立宪制。王权的保留说明“只有经过残酷的斗争和通过共和国的政府形式才能从君主专制过渡到君主立宪”。[4]尽管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英王仍然是终身和世袭的国家元首,享有宪法赋予的法律上或形式上的巨大权力,但是这种政体下的国王是“统而不治”、“临朝不理政”。宪法在赋予权力的同时,对王权的行使也加以了种种限制。通过一系列法案的颁布,逐渐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国王仅仅拥有行政权,而且这种权力也越来越多的被内阁所代替。随着议会主权的确立和君主实权的丧失,最终促成了君主立宪制在英国的确立。 放眼尽观“清朝统治史” 从三皇五帝至如今,中国历经无数荣辱兴衰,中国人民也饱受身心的煎熬。 不论是唐、宋、元,中国的经济、科学都位于当时世界的前列。可自从明中到清末中国一蹶不振。可见明、清二朝对于中国的经济、文化发展起着位高权重的作用。其中清朝政府的统治,对于中国的落后有一种不可推卸责任。 首先明清朝的科举制度对于人才的开发起着较大的阻力。“八股文”对于清朝文人学士起着较大的阻力。“八股文”对于明清朝文人学士的思想起了一定的阻碍。它像一个牢笼,将文人的思想拘束于一个范围内,将原本胸怀大志,可以成龙的学子们,套上了链索,使他们的文学才华不可展现的淋漓尽致发挥出来。其次,“文字狱”也为中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损失,使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事从而禁锢了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另外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虽然在刚开始时起过一定的自卫作用。可是,当时西方国家发展速度飞快,逐渐超过中国,清政府的闭关锁国,与世隔绝,既看不到世界形势的变化,也未能适时的向西方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使中国走向落后趋势。 清朝从刚开始,“只留头,不留发”的统治到了最后的灭亡,这是值得他们反思的。当年,清朝刚入关时十分英勇。骑、射、打、猎都是他们的强项,可到后来他们一味的不务正业,奢移成性,最终酿成了清政府的衰亡,毁灭。 从开国皇帝努尔哈赤到亡国之皇溥仪,中国历经了无数的荣辱兴衰,什么割地赔款,火烧圆明园,这都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耻辱,在中国人民心中留下了永不褪色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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