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司法改革论文范文格式要求多少字

发布时间:2024-09-06 07:21:49

司法改革论文范文格式要求多少字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的字体要求是这样的: 标准论文格式字体的第一页:  论文题目(黑体、居中、三号字)  (空一行)  作者(宋体、小三)  (空一行)  [摘要](四号黑体)空一格打印内容(四号宋体,200-300字)……  (空一行)  [关键词](四号黑体)关键词内容(小四号宋体、每两个关键词之间空两格)  标准论文字体格式的第二页:  目录(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引言(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一、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小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1)(下级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二、(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小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1)(下级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附录(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致谢语(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第三页开始:毕业论文正文  引言(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引言内容用小四号宋体打印  (空一行)  (空一行)  一、(标题)(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1、(小标题)(四号宋体)  (空一行)  (1)(下级小标题)(小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宋体、下同)  (空一行)  (空一行)  1、(小标题)(四号宋体)  (空一行)  (1)(下级小标题)(小四号黑体)  ·  ·  ·  (空一行)  (空一行)  结论(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附录(居中、四号黑体)  附录内容(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参考文献(居中、四号黑体)  参考文献(内容用五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致谢(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致谢语(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最后一页  (英文题目)(居中、小四号Arial体)  (空一行)  (空一行)  摘要(小四号Arial体)(内容用五号Arial体)  关键词(小四号Arial体)(内容用五号Arial体、每个单词间空二格)  备注:1、英文译文打印格式:标题用四号黑体、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正式)论文的基本格式: 一、题目作者: 论文题目(宋体二号、不超过20个字) 作者姓名宋体四号 (单位全名 部门全名,市(或直辖市) 邮政编码) 宋体小四 二、摘要关键词: 摘要宋体四号:摘要内容宋体小四号 关键词宋体四号:内容宋体小四号 三、引言部分: 宋体小四号 四、正文部分: 正文文字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 五、标题部分: 1一级标题宋体三号标题1 1二级标题 宋体四号标题2 1三级标题 宋体小四号标题3 六、图片格式:正文文字中,先见文后见图,全文统一按顺编号, 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为400DPI以上。 七、注释文献: [注释] 宋体五号 ①注释1宋体小五号 ②注释2宋体小五号 [参考文献] 宋体五号 [1]参考文献1 宋体小五号 [2]参考文献2 宋体小五号 (正式)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题目、摘要、关键词 论文题目,按常规学术论文标题作出。 论文摘要,要求摘出(或者说“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观点,或者选摘出文中最重要、最具有新意的某一个或两个观点,不必追求全面反映文章的概貌;客观地把文中的观点摆出来,不以介绍的口气叙述自己的文章讲了哪些内容。摘要篇幅100-300字。 关键词:3至5个,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概念等。 以上三项置于论文之首。 二、论文中“注”和“参考文献”的区别 “注”指作者进一步解释 自己 所要表达的意思,文中标码 ① ,注释内容统一置文末,文末的序号与文中序号一一对应。 “参考文献”指作者引文所注的出处,一律放文末,文中设序号 [1] ,文献说明统一置文末,文末的序号与文中序号一一对应。页码置于文中序号之后,例: [1](P12) 。 “参考文献”也指虽未直接引述别人的话、但参考了别人著作和论文的意思,应在段中或段末设序号 [1] ,并在文末注明。本项与第2项不必分列,交叉排序即可。文末的序号与文中序号一一对应。此种情况可以不注明页码。 4.同一参考文献多次被引用,文末只标一个序号,文中应多次出现同一序号,在文中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所引文献的不同页码或篇名。 三、文末参考文献格式 1.著作 [序号] 作者.书名〔标识码〕.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 [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198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 1956 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毛选、邓选以及《鲁迅全集》、《朱光潜全集》等每一卷设一个序号。 2.译著 [序号] 国名或地区 (用圆括号) 原作者书名[标识码]译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1] (英)霭理士 性心理学[M]潘光旦译 北京: 商务印务馆, 1997 3.古典文献 文史古籍类引文后加序号,再加圆括号,内加注书名、篇名或页码。例如: 文中“……孔子独立郭东门。” [1] (《史记�6�1孔子世家》) 4.论文集 [序号]编者 书名[标识码] 出版地: 出版社,出版年. [1] 伍蠡甫.西方论文选(下册)[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论文集中特别标出其中某一文献 [序号]其中某一文献的著者.某一文献题名[A] 论文集编者.论文集题名[C].出版地: 出版单位,出版年. [1] 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A].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5.期刊文章 [序号]作者.篇名[标识码].刊名,年,(期). [1] 叶朗.《红楼梦》的意蕴[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 (2) 6.报纸文章 [序号]作者 篇名[标识码] 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1] 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7.外文文献 要求外文文献所表达的信息和中文文献一样多 ,但文献类型标识码可以不标出。 [1] Mansfeld,RS&B TVThe Psychology of creativity and discovery, Chinago: NelsonHall, [2] Setrnberg,RT The nature of creativity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Yong,LS Managing creative people Journal of Create Behavior, 1994,28(1) 说明: 1.外文文献一定要用外文原文,切忌用中文叙述外文,如“牛津大学出版社,某某书,多少页”等等。 2.英文书名、杂志名用斜体,或画线标出。 四、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参考文 献类型 专著 论文集 报纸 文章 期刊 文章 学位 论文 报告 标准 专利 词典 资料 文献类 型标识 M C N J D R S P Z 五、作者简介 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省、市或县)、工作单位(包括邮政编码、所在城市)、职称、学位(何种学科的学位)等。 六、年代和数字用法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分数、小数、百分比等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不能用 96 年、 97 年等。星期几一律用汉字。中华民国和日本明治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括号内注明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明治以后年号纪年用阿拉伯数字,括号内注明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如秦文公四十年(公元前 722 年),民国 37 年( 1948 年),昭和 16 年( 1941 年)等。 约数用汉字,如“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整数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50 周年”。 所引古籍的数字用汉字,与所据版本一致,如: 许慎 说文解字号[M] 四部丛刊本,卷六上,页九 《朱文公文集》卷三六 七、外国人名的表述 外国人名在论文中第一次出现时,中文译名后用括号注明外文,例如:当代经济学家诺斯( Douglass C North )、科斯( Ronald H Coase ) ; 社会学家泰勒( Charles Taylor ) ; 墨西哥 1991 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诗人巴斯( Octavio Paz )等。 历史上的著名人物,例如马克思、列宁、黑格尔、康德、罗素、杜威等,当今经常在新闻中出现的政治家,例如克林顿、布莱尔、布什等,毋须注明外文。 希望可以帮到你!

据求臻学术介绍:论文格式字体要求:页面设置:页边距上8cm,下5cm,左0cm(装订线5cm),右5cm,,页脚5cm。封面格式设置:字体:四号宋体,居中,指导教师签名必须手写。题目:中文,三号黑体加粗居中;英文,三号Time New Roman字体, 加粗居中。题目和摘要之间空一行(小四号)。摘要:(1)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行间距单倍) 摘要(黑体五号加粗,左起空两格):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号楷体)关键词(黑体五号加粗,左起空两格):XXXX,XXXXX,XXXXX,XXXX(五号楷体)(2)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行间距单倍)(置于参考文献后。参考文献与英文摘要之间空一行,小四号)Abstract(Time New Roman字体,五号,加粗,顶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Time New Roman字体,五号) Keywords(Time New Roman字体,五号,加粗,顶格): XXXX,XXXXX,XXXXX,XXXX(Time New Roman字体,五号)正文层次格式(关键词和正文之间空一行,小四号)(四号黑体加粗,左起空两格)正文左起空两格,使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5倍)1 XXXX (小四号宋体加粗,左起空两格,行间距5倍) 正文左起空两格,使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5倍) 第三级标题与第二级标题相同致谢(正文和致谢之间空一行,小四号)致谢(居中,黑体,加粗,小四号)(中文小四号宋体,英文小四号Time New Roman字体,行间距单倍)参考文献(致谢和参考文献之间空一行,小四号):参考文献(居中,黑体,加粗,小四号)

注:纸型:16K上、下、左、右页边距:2厘米页眉:5厘米页脚:75厘米装订线:5厘米××××大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中 国 矿 业 大 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姓名:(三号楷体加粗,下同) 学号: 01000076学院: 管 理 学 院专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 职 称:20××年 ×× 月 ××××××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学院管理学院专业年级学生姓名任务下达日期:年月日毕业论文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毕业论文题目: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和要求:院长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大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指导教师评语(①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②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研究内容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工作态度及工作量;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成 绩: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大学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评语(①选题的意义;②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工作量的大小;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写作的规范程度;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成 绩:评阅教师签字:年月日××××大学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评语(①选题的意义;②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工作量的大小;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写作的规范程度;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成 绩:评阅教师签字:年月日××××大学毕业论文答辩及综合成绩答 辩 情 况提出问题回 答 问题正 确基本正确有一般性错误有原则性错误没有回答答辩委员会评语及建议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学院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成绩:学院领导小组负责人:年月日摘要(“摘要”之间空两格,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与内容空一行)(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小四号、黑体、顶格)(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ABSTRACT(采用三号字、Times New Roman字体、加黑、居中、与内容空一行)(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Keywords:(小四号、Times New Roman、黑体、顶格)(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目录(三号、黑体、居中、目录两字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举例如下)1 GPS控制网的建立……………………………………………………………………1概述…………………………………………………………………………………2 GPS控制网的技术设计…………………………………………………………1 概述……………………………………………………………………………2作业依据…………………………………………………………………………3 GPS控制网设计的一般原则……………………………………………………4 GPS控制网的图形设计…………………………………………………………3 GPS测量的外业工作……………………………………………………………1 GPS相对定位的作业模式……………………………………………………2 GPS卫星预报和观测调度计划………………………………………………3 GPS外观观测…………………………………………………………………4利用SOLUDTION软件进行基线向量解算和平差……………………………5 GPS控制网的技术总结和成果汇总……………………………………………1技术总结………………………………………………………………………2成果汇总:见附表………………………………………………………………6 RTK测量原理及应用……………………………………………………………172 数字化地形图测绘设计……………………………………………………………1 概述………………………………………………………………………………2数字化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设计…………………………………………………193 GeoStar 软件实际应用………………………………………………………………1 GeoStar 软件特点和功能简介…………………………………………………2 GeoStar 软上面举例说明,论文给事末模板,各行各业各个专业学校都有其自身的格式要求,具体要求具体对待

司法改革论文摘要格式要求多少字

摘要是论文的精华,大概100~300字左右。1、摘要的概念论文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根据内容的不同,摘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2、论文分类(1)、按内容性质分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2)、按综合情况分①、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②、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③、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⑤、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3、撰写注意事项(1)、整理你的材料使其能在最小的空间下提供最大的信息面。(2)、用简单而直接的句子。避免使用成语、俗语或不必要的技术性用语。(3)、请多位同僚阅读并就其简洁度与完整性提供意见。(4)、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但也不要矫枉过正,将应有的字眼过份删除,如在英文中不应删除必要的冠词如a'' an'' the等。(5)、尽量少用缩写字。在英文的情况较多,量度单位则应使用标准化者。特殊缩写字使用时应另外加以定义。(6)、不要将在文章中未提过的数据放在摘要中。(7)、不要为扩充版面将不重要的叙述放入摘要中,如果摘要能以一两句话概括,就让维持这样吧,切勿画蛇添足。(8)、不要将文中的数据大量地列于摘要中,平均值与标准差或其它统计指标仅列其最重要的一项即可。(9)、不要置放图或表于摘要之中,尽量采用文字叙述。

开题报告 选题的原则 博士生如何写好开题报告ZZ 选题的具体方法 论文格式 论文修改的范围 英文摘要的写作要求 科技论文英文标题制作的技术规范 论文撰写 阅读英语科技文章的技能和技巧简述 如何将自己的文章上升到理论的层次(1) 撰写外刊论文的心得体会(1) 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过程 毕业论文答辩前的准备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和意义 论文答谢 毕业论文的评价 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定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与成绩评定

论文摘要一般多少字,一般论文的摘要的字数大概在200字,不要求太多。论文摘要的要求是简单明了,篇幅不要超过全文的5%,以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摘要的要求。

据学术堂介绍论文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除了实在迫不得已,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摘要可用另页置于题名页(页上无正文)之前,学术论文的摘要一般置于题名和作者之后,论文正文之前。  论文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具体地讲就是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有时也包括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信息。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不容赘言,故需逐字推敲。内容必须完整、具体、使人一目了然。英文摘要虽以中文摘要为基础,但要考虑到不能阅读中文的读者的需求,实质性的内容不能遗漏。

司法改革论文范文格式要求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行政关系的探讨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思考 论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状态的认定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的认定 论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论贪污罪的司法适用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控制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 论洗钱罪 论刑罚的目的 论刑罚功能的实现 论刑法的因果关系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论刑事简易程序改革 论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论自首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浅析非法行医罪

正义非正义 所谓“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是英国的一句法律格言,它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司法裁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司法裁判的结论必须是公正的,而司法裁判的程序性也必须是公正的。在程序公正的问题上,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及时做出司法裁判并将这个裁判告知当事人。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都是不公正的,因此也是非正义的。

毕业论文检测系统软件 ,有免费试用优惠哦

司法改革论文范文格式要求高吗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这个简单啊,我这里有一篇现成的,你可以拿去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是你们老师下的任务么?像寒假实践之类的?

民事上诉状-司法制度论文-司法制度论文民事上诉状上诉人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xx镇xx村。法定代表人田xx,主任。被上诉人丁xx,女,汉族,196x年7月15日出生,住xx县xx镇xxx村。上诉请求:1、撤销(200x)x经初字第1025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2、判令被上诉人立即偿还拖欠上诉人的借款本金4500元、利息1552元(利息按日万分之三顺延至实际还款之日);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0x)x经初字第1025号民事判决,特提出上诉,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一审判决确认“1992年1月13日,被告丁xx在原告处借款4500元,办理了农业贷款明细帐和贷款合同为一体的贷款手续,在贷款手续上加盖了丁巧玲印章”,但其判决理由却认定“原告未按照规定,办理合法的借款手续”,其事实认定与判决理由互相矛盾。贷款合同虽然条款简单,但其已经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不能仅仅依据条款简单就认为未办理合法借款手续,正如保证合同可以是独立的一个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一个保证条款,我们不能说保证条款内容简单而否认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同样不能以贷款合同条款简单而否认贷款手续的合法性。 本文由毕业论文范文编辑整理,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二、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应当被采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必须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并指定举证期限,本案中不存在双方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情形,只有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根据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制式举证通知书,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统一为30日,被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供的证据明显超过了举证期限,根据证据规则,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除对方当事人同意之证外,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本案中,要么被上诉人超过举证期限,要么一审法院未送达举证通知书,违反了法定程序。本案所涉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为1992年1月13日,而被上诉人提供的为1993年度信用社使用的贷款手续,上诉人在1992年发放贷款时不可能使用1993年的合同格式,因此该证据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三、该笔借款事实清楚,被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证据明确记载,被上诉人于2000年9月15日清偿10元的利息,该记载在证据上能够免除被上诉人这部分利息的履行义务,属于对上诉人不利的证据,上诉人提供不利于自身的证据,该证据的效力无庸置疑。如果上诉人未向被上诉人发放贷款,那么被上诉人是不会履行清偿利息义务的,被上诉人清偿利息的行为充分证明了上诉人已经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被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毕业论文范文,免费毕业论文大全。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从而导致错判,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被上诉人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此致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二○○x年十二月十八日

司法改革论文摘要格式要求

1、题目。应能总结整篇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能超过20个字。2、论文摘要及关键词。论文摘要应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是简单列出每一章的标题。摘要大约300字。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题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不仅是论文的大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的页码。介绍(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本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结论。论文的结论要明确、细化、完整,要明确自己在这一领域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意义。参考文献和注释。根据论文中引用的文献或注释号的顺序,在论文正文之后和参考文献之前列出。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来源。(参考文献为期刊时,写作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参考文献为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附录。包括文本中过长的公式推导、辅助数学工具、重复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相关说明等。

论文的摘要内容每段前都空两格,这是一般文章正文的格式。摘要最后还要写一行“关键词 XX  XX  XX “。关键词和摘要的文字部分要隔行书写,“关键词”三字前有的要求顶格写,有的要求空两格,关键词一般3-5个,每个中间空几格需看具体要求,如果没要求,空一格字就可以了。扩展资料: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关键词定义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提出问题-论点;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论文

我们为何要写摘要?它的目的为何?简而言之,摘要的目的就是简单的讨论这篇文章让读者更容易的了解这篇文。它能在读者与作者之间搭起一条桥梁。当您搜索信息时,您无法一下阅读整篇文章,因此,您大概只会阅览下摘要。如果你认真的分配和使用你的时间去阅读摘要,就能避免花费大量金钱去购买你不需要的论文。而这也是为何要写摘要的原因。让我们来简单的谈下摘要。最常见的摘要有两种。通常期刊会要求你提供“结构式的摘要”,我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摘要,因为它能清楚的分开背景,方法,结果和结论。非常简单,明了和有用!读者能了解方法、结果、和结论。这对读者来说是非常方便的。如果不是结构式摘要,你需要在每个章节平均论述摘要。你需要在介绍章节时提供你的论文资讯、方法、结果和结论。或者你需要从各章节拮取重要的资讯。事实上,比较常见的问题是,许多学者在摘要中过分描述重点,因此它缺乏平均描述每个论文章节。注意,文献通常只会出现在内文,而不是摘要,所以避免将文献放在摘要里。有些摘要太长又太多,标准的摘要通常只有150到250字。我看过有些人写到500字,摘要必须要少于那个字数。而且最常见的错误,是直接常常从内文复制粘贴上。这也是我为何在修改文章时,常看到摘要跟介绍是一样的。这会让读者感到:哎?怎么摘要和介绍是一样的!这对读者来说是很奇怪的,千万不要这么做。原文链接:如何写好论文摘要:研究人员不得不知的小秘诀

论文格式字体:  标准论文格式字体的第一页:  论文题目(黑体、居中、三号字)  (空一行)  作者(宋体、小三)  (空一行)  [摘要](四号黑体)空一格打印内容(四号宋体,200-300字)……  (空一行)  [关键词](四号黑体)关键词内容(小四号宋体、每两个关键词之间空两格)  标准论文字体格式的第二页:  目录(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引言(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一、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小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1)(下级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二、(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小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1)(下级标题)(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附录(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致谢语(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小四号宋体)……页码(小四号宋体)  第三页开始:毕业论文正文  引言(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引言内容用小四号宋体打印  (空一行)  (空一行)  一、(标题)(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1、(小标题)(四号宋体)  (空一行)  (1)(下级小标题)(小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宋体、下同)  (空一行)  (空一行)  1、(小标题)(四号宋体)  (空一行)  (1)(下级小标题)(小四号黑体)  ·  ·  ·  (空一行)  (空一行)  结论(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附录(居中、四号黑体)  附录内容(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参考文献(居中、四号黑体)  参考文献(内容用五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致谢(居中、四号黑体)  (空一行)  (空一行)  致谢语(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空一行)  (空一行)  最后一页  (英文题目)(居中、小四号Arial体)  (空一行)  (空一行)  摘要(小四号Arial体)(内容用五号Arial体)  关键词(小四号Arial体)(内容用五号Arial体、每个单词间空二格)  备注:1、英文译文打印格式:标题用四号黑体、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