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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安全生产法规3000字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17 16:00:33

建设安全生产法规3000字论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指出,无论是重特大事故还是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都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仍不完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深层次问题,反映了安全生产制度不成熟、把控能力不强。特别是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建立起来的,体制机制建立的时间不长,本身还不完善、不成熟。这就要求加快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2014年7月,为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在北京等8省份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选择北京、吉林、上海、福建、湖北、广东、四川、宁夏等8省(区、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启动试点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安委会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了9条改革路径: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定位,理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安全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三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四是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安全产业,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五是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七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法规标准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八是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九是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评估和警示教育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2015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一年多来各地试点经验。北京市从基层基础抓起,重点突破,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从政府监管到社会共治的转变;上海市通过六项举措,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广东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省市县三级行政职能的优化组合,提高了安全监管效能;宁夏自治区完善防控体系、细化实化安全责任落实。各试点省市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深化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这些有益的探索和成功的经验做法,对加快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步伐、对做好今年乃至“十三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论文

一、概述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工程项目的内外环境和技术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了以往。尽管出现了一大批代表了当今国内外技术发展的领先水平工程,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276人。而从2011年初到11月底,广东省发生了20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累计造成37人死亡(统计日期截至11月22日)。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尽管历年安全事故有所减少,但是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政府应如何有效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问题,是值得每一位在安全监管一线人员正视和思考的。二、原因分析要想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从建设参与各方的行为去查找根源。笔者通过自身的工作实践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建设单位罔顾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以赢取经济效益,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擅自组织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有的甚至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等“三边”工程;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故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二)建筑市场原因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过度的竞争必然导致不良竞争甚至恶性竞争,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相互压级压价,工程项目存在不合理低价中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分包或转包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法落实到人,给政府监管造成一定的困难。(三)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状态特点:流动性大,露天作业多,劳动强度大,施工环境复杂和动态变化。如果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技术措施不力,随时将发生事故。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性没有深刻认识,项目没发生事故前总抱侥幸心理,无切肤之痛。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实施严格的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或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特别是一些跨区域施工企业,对外埠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80%以上为农民工,而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造成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就2011年上半年广东省建设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结果显示: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中最多的是高处坠落,其次是坍塌和物体打击,而这些事故究其根源主要不是客观意外或者技术问题,而在于各方参与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差。(四)工程监理形同虚设部分监理人员素质差,不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查不出施工现场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对现场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地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督促整改不到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监督不严格,是造成监理不规范的最主要原因,使得工程监理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此外在监理过程中,除却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外,利益链条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五)政府监管未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是权力部门授权具体负责工程安全监督的,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增长,大规模建设的出现,政府体制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足,加之执法人员中部分来自部门岗位调动,可能导致执法人无相应的专业背景,导致专业素质不够,存在非专业人员负责监督现象,且由于安全监督站属于事业单位或参公单位,属于事实“铁饭碗”制度,执法人员缺乏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的动力,业务水平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执法时水平不高,从而严重影响监督执法效果。甚至有个别监督人员受利益驱动严重,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职权作为谋利手段,借权敛钱,而政府监督检查缺乏有效的全过程的再监管也是造成监管不力的一个原因。综合上述原因分析:参与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以广东省201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表明:共计发生安全事故15起,其中责任事故12起,占事故的80%,而这还是在与去年同期相比责任事故数下降了4%的基础上,统计结果表明,安全责任事故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三、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对策(一)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一个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保证安全责任目标实现。(二)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监管建筑施工中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与市场行为不规范有关。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应坚决制止和打击出卖出借资质、资格,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要控制承包商中标后项目经理的变更行为,不允许一经中标就马上变更项目经理,不能允许所谓的项目负责人或执行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必须执相应资格证上岗。对监理企业不允许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实施工程监理,要加强对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的管理和技术行为的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坚决制止没有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就实施的做法。我们要坚决按《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规的企业和人员,应严肃处理,通过做好建筑市场的清除工作,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不断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将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监管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将市场行为不规范和不符合质量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清出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健全诚信奖惩机制,通过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安全行为的约束作用。(三)充分利用监理的监督力量 充分利用监理企业的见证和旁站力量,在监督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监督站重点抓好各监理公司专业配套、技术力量的投入、对施工专项方案审查意见以及有效性和合法性,对危险源以及关键部位有无旁站监理方案和旁站记录等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行业和地区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监理公司落实质量、安全监理情况每月一报、安全专项监理情况每周一报、突发事件随机报告、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制度,并按要求将监理单位工作上报的检查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四)实施差异化监管所谓差异化安全监管,就是根据工程监管主体的差异以及工程安全监管任务的不同,按照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监管力度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之一。这种“面向对象”的管理模式是现代化科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在多元思维基础上的精致管理,是对各项管理工作“划一”的无差别化做法的“反动”。政府监管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和施工、监理企业以往的安全生产情况,确定需要重点抓好监管的企业、工程和各类重大危险源,对这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监管,实行不定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这些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次数做到至少每月一次,并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管理,以点带面,促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建筑施工平稳、有序。同时让那些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以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约束能力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其良好业绩和信誉的约束下自我促进、自我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从而实现工程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五)工程建设动态管理建设工程动态管理是各地区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而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为例,工程建设的动态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对企业和个人实行量化扣分,动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并建立一个全省性的信息化平台,建立起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数据库,建立起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确中心数据库,达到全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时、量化、联动、闭合、信息化管理、有效地减少、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管理由过去“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实践证明,采用动态管理是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之有效、治本治策的好办法。笔者认为,在实施动态管理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执行和考核标准,并且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复核,信息及时更新,以期达到最佳管理效果。(六)职能部门能力、业务水平和执法的再监督由于职能执法部门存在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不对口、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和能力不足等问题。可采取对现有岗位人员定期上岗考试,筛选所需要的人才,不足的可以到社会招聘一些有实践经验的人才,保障执法的业务素质;同时需要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再监督,可以采取各科室定期或不定期互相换岗位相互监督,主管部门不定期核查等手段,以减少监督的随意性。

关于建设领域人们法律意识单薄的问题在暑假实习过一个月,通过对工地各个工作阶段的人员接触,我发现了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基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因为现在的工人大部分是农民工,相对来说他们的知识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有时候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他们自己的基本权利。最近几年还好些,就像前几年,经常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那时候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种农民工为了要回他们被拖欠的工资,总是做出一些伤害他们自己甚至是违反法律的事。由此可见,基础施工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不过,随着国家领导人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基础工作人员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才能让自己得到维护。然而 是不是除了基础工作人员,从管理阶层开始,他们就有明确的法律意识呢?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有些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也是比较薄弱的。在合同签订方面出现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要第3 / 6页注意发包方委托订立施工合同的受托人的委托权限。委托权限一定要具体明确,使用格式化合同及合同文本,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情况,对合同文本内容予以修改,即使合同文本中的通用条款也要仔细斟酌,使其适合于合同指向的具体工程。在合同订立以后,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设计的变动等等,都有可能随着工程进度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情况都涉及原合同履行问题,应当均有书面的记录,并让发包方等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的签字确认。在实践中往往是发包方与施工方口头协商对原合同内容予以变更,而无书面记载,工程完工产生纠纷后,缺乏证据,使企业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近年来,多数企业也采取签证方式对变更的内容加以确认。这些做法都是不规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到建设工程完工后,发生纠纷时,则证据不足。本质上,上述任何一个方面的变更都是对原合同的变更,都应当有书面的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并由发包方、施工方有权签订合同的人签字或盖章。无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是后来的变更协议、补充协议,都应当由有权人签字或盖章,这样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要注意发包方对协议或合同所附加的生效条件,如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合同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还载明合同从发包方、施工方单位加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实践中,有些合同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有些合同有盖章,但盖的是单位章而不是合同专用章,因此,往往产生这类合同是否生效的争议。另外,要注意建设工程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因为法律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的,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由于他们不了解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的事项,甚至有些小包工头之类的小领导人,在签订合同时没发现合同的漏洞,从而导致了施工后期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建设工程的转包、分包时是非常容易出现法律问题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禁止转包,但可以依法分包。转包是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自己不履行合同,又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转包他人或将该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甚至个人,由他人来完成工程。《合同法》的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查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查、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建筑法》的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四种违法分包情形:(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无效,不但建筑企业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还要将已经取得的利益收缴国有。当然 我国法律体系也需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度制定缓慢,系统性不强。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在系统性方面的缺憾主要是由本法规体系中有关法律或者法规授权制定的法规或者规章出台的速度太过缓慢, 有关规章和技术标准根据新出台的法规修改抵触或不相符地方的速度也太过缓慢, 如果再考虑到法律这一层级或因为与建筑行业特点结合不紧密,或因为制定年代太久,实际上已没有发挥经常性作用这一现实,我国目前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实际上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即真正发挥作用的实际上就只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因此,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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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论文3000字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佛家有:“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投罩灯”之说,其意是在打扫卫生时,恐怕伤着了蝼蚁脆弱之生命,夜晚点灯时,怕飞蛾投火而丧失了细小的性命。当然,这是佛家的慈悲心怀,对弱小生命的关爱。而人虽是改造大自然的生产力,其生命也是非常脆弱的,从耳闻目睹的各类事故中,又有多少人视生命为儿戏,拿生命作赌注,从而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对家庭造成了灾难性的痛苦,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对人的生命谁来关爱和慈悲呢?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关心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法律上,先后颁布实施了《矿山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赋予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企业的员工,在党和国家“关爱生命”的大环境下,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要来个飞蛾投火吗?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假如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其家庭遭受痛苦、企业遭受损失不说,有的家庭或受伤的员工还进行上访,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企业如何安全发展?和谐的小康社会如何建设?只有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让我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构建美好企业,共建和谐社会,拥有美好的明天。  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有幸福的人生,但是,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您觉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是梦寐以求的财富?高不可攀的地位?深厚醇美的友谊?还是浪漫动人的爱情?不,都不是,真正渴望的是平安健康。只有平安了,一切梦想与幸福才有实现的可能。  安全是构筑企业大厦的基石,是营造家庭温馨的根本,是幸福的源泉。然而,安全事故犹如一道道伤痕铭刻在我们心中、脑中。  翻看历年来的事故案例,那一个个血淋淋的的事件背后布满了“安全意识差,操作人员不注意,心存侥幸心里”等等、等等。远的不说,就说年初,中小H型钢的“黄政”事件。在接到作业任务后,没有与生产工人联系好,做好确认,又没有执行操作牌制度,在解除故障时,钢砸到的他的身上,经抢救无效,给自己年轻的生命画上了不完整的句号。参加工作刚刚半年,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了今天的恶果。是多么的触目惊心啊!  前车辙,后车鉴。工友们,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让我们痛心吗?难道不让我们引以为戒吗?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把珍惜生命、杜绝违章铭刻在心吗?“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呐!  作为一名电仪车间的员工,我们在工作中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侥幸心里,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持水平。为了你我的家庭幸福,为了企业的兴旺发达,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要讲安全,懂安全的良了习惯。  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让年轻的生命倒在安全的铁蹄下,太没有价值了!我们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去儿戏!安全是一列永不停息的列车,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同事们,朋友们,牢记安全吧!只有安全了,平安了,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我衷心的祝福你们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关于这个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  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  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  食品安全与人性  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关键词:食品安全论文 公共安全 监管  Abstract: Food is essential material base to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so food safety has been got personal and even the world’s Because of the changing needs of society and the economy, Eating and Drinking of people becoming more Hygiene and food safety is very important for It is become a public safety problem We should intensify efforts to control   Key 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e public safety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还有现在正搞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等等,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在2007年还进行了全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相继制订了各种法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有着铁的手腕。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年来,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正如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三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消费者缺乏食品方面的常识,也可能会引起食物安全问题的产生。首先,消费者缺乏购买安全食品的常识。中国众多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加上缺乏相应的常识,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的产生,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丰台区已经连续发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发病人数达64人。据调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饪者未将扁豆煮熟、炒熟。其实像扁豆、豌豆、四季豆这三种蔬菜,其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对它们加热不完全就被人们食用,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食物中毒。人们在炒菜时如果事先了解了这些基本常识,就可以避免这类食物中毒事情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出台国家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白皮书,从宏观角度对食品工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问题分门类分阶段地提出目标与方针。目前,国务院已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大多数省市政府也已针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希望国家对食品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有一个整体的长远的导向。  二是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根据地方特点确定种植、养殖结构的宏观计划,有机地组织各地区优势农产品生产,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舆论导向支持。大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继续推广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三是大力提高食品工业水平。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名优产品生产,扶持规模化、集约化的食品企业集团,强化“原料——加工——流通——销售”的全程质量管理。建议在全行业推广ISO、HACCP认证,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一票否决制”,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  四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并组织好高效低毒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洞。  五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除“见怪不怪”现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就像治理交通安全一样,全民努力。 除此除此之外,我们也要看到,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仅仅靠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是不够的,从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商人的一种道德缺失问题。厂商何以追逐财富,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弃之如敝履?这些事件损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挑战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决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决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  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问题。先圣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包括了对社会公德的追求和自我道德的约束,请拷问一下自己的心灵:我们是否离祖先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远?是否已经背离了社会公德?沉痛的教训告诉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 玛丽恩?内斯特尔,食品安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 刘秀梅,高鹤娟等,食物中有害物质及其防治,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3、 靳国章,食品营养与卫生,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  4、 陈炳卿,营养与食品卫生,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5、 刘志皋,食品营养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  6、 杨洁彬,食品安全性,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7、 黑龙江商学院,饮食卫生学,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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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自我防护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城市建设规模急剧增大,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在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四大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必须经过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但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殊不知,在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安全却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角色,安全工作虽然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然而安全事故的结果却严重于任何一个其他要素。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善  当前,在建筑业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在中标后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因此就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解决的办法一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保障经费,未建立安全保障经费的施工企业。不予发包工程,做到专款专用,从而使安全管理投入这一重要前提得到有力保障。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安监机构要严格审查及监督对安全管理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或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  2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对策就是严格教育培训。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三是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这样的教育及培训要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入到第一线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某些企业普遍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薄弱化,对文明工地标准敷衍、应付,特别是对转包和靠挂工程,建设单位的指定分包商存在着只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项目部安全员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4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其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政府应勇于挑起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对农民工来说,流动性更强,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们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建立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性的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禁止挂靠施工。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C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某些挂靠,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厂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在进厂教育中主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5)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应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济性教育的一个缩影,坚持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使其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6)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企业和下层分公司、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平时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认定。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业绩考核与管理人员日常工资挂钩,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善,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表》的内容,给予工资浮动。  (7)加强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材料机具、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等,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装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施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并加大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按照防雨、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料场内吸烟。  (8)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与控制。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只有事前进行有效地控制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常见的危险源有:施工生产用电,高空作业,高空坠落、塌方、特种气体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通知现场作业区内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安全动态,危险源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改。  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始终保持着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作为主要产业之一的建筑业更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建筑业将面临更多的机会,也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但是,我国建筑业落后的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整个建筑业的形象和竞争能力。笔者衷心希望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能有所进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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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自我防护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城市建设规模急剧增大,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在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四大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必须经过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才能得到保证。但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殊不知,在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安全却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角色,安全工作虽然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然而安全事故的结果却严重于任何一个其他要素。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善  当前,在建筑业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从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没有安全管理的经费。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在中标后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因此就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解决的办法一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保障经费,未建立安全保障经费的施工企业。不予发包工程,做到专款专用,从而使安全管理投入这一重要前提得到有力保障。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安监机构要严格审查及监督对安全管理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或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  2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建设一线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事故伤亡者也多属于此类。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培训的人员没有得到培训,特别是新人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二是“三类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对策就是严格教育培训。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三是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具体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这样的教育及培训要坚持不懈、切实可行地深入到第一线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某些企业普遍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薄弱化,对文明工地标准敷衍、应付,特别是对转包和靠挂工程,建设单位的指定分包商存在着只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项目部安全员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4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  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据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深基坑坍塌、触电、机械伤害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总数的80%以上。一些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更没有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致使其造成的事故有增无减。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政府应勇于挑起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目前,农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负责,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对农民工来说,流动性更强,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们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建立一支稳定的施工队伍,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性的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禁止挂靠施工。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经查出,坚决严肃查处;C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某些挂靠,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厂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在进厂教育中主要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二级单位(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5)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应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济性教育的一个缩影,坚持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使其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6)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企业和下层分公司、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实行平时抽查、季度考核、年终认定。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业绩考核与管理人员日常工资挂钩,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善,按照《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表》的内容,给予工资浮动。  (7)加强技术措施。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材料机具、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等,紧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出最经济、最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装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施工及现场临时用电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并加大检查和验收力度,确保技术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按照防雨、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料场内吸烟。  (8)对现场危险源进行识别与控制。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只有事前进行有效地控制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常见的危险源有:施工生产用电,高空作业,高空坠落、塌方、特种气体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通知现场作业区内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的安全动态,危险源发生变化必须及时更改。  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始终保持着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作为主要产业之一的建筑业更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建筑业将面临更多的机会,也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但是,我国建筑业落后的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整个建筑业的形象和竞争能力。笔者衷心希望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能有所进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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