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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资产论文研究内容

发布时间:2024-07-05 20:41:21

生物资产论文研究内容

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论文关键词:生物资产确认计量 论文摘 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生物资产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经济资源,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投入到生物相关行业,这就需要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来反映生物资产,以达到优化配置经济资源的目的。如何对生物资产进行科学的确认和计量就成了会计信息披露首要解决的问题。文章从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理论入手,分析我国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的影响因素,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模式。 我国生物资源较为丰富,从事生物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也越来越多,经营的范围也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生物资产的确认 根据生物资产自身的特性,我们认为只有满足下面的条件才能被确认为生物资产,具体如下:(一)能由交易、事项的结果而被企业或个人所拥有或控制。从根本上讲就是指能够被入账的生物资产,企业或个人拥有生物资产就能通过交易流通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当然有些生物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或个人所拥有,但受到企业或个人的支配,同样的也能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简单来说就是不能为企业或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生物资产就不能确认为企业或个人的生物资产。(二)生物资产不能是预期的,只能是实实在在的生物资源。只有通过现实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来改变企业或个人生物资源的增加或者减少,而不能凭空计划或者谈判中的交易来确认生物资源,不能以预期的交易或事项来形成企业或个人的生物资产。(三)能够可靠的计量资产成本。这一确认标准主要是强调生物资产在满足其它条件的同时,企业所入账的生物资产的成本也能够进行可靠的计量,企业可以利用价值转移方式对生物资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两者在核算和计量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二、生物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从宏观角度的计量模式来看,生物资产的计量有两种方法:一是公允价值法;二是成本法。我国出台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生物资产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法与成本法相结合的模式,并且只有在明确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稳定持续取得时,才能对生物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二)后续计量。一是自行繁殖幼畜在成龄后,企业或个人要按照成龄幼畜在账面上的价值作为役畜或产畜的实际成本计量;二是企业和个人种植的经济植物、养殖的各类家禽、家畜、鱼类等,按种植和养殖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作为入账价值。三是在遭受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时,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成本计量。 三、我国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的影响因素 (一)生物资产的特性对计量属性的影响。生物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生物转化的能力,正是由于生物资产自身转化对其本身的价值变化有较明显的影响,历史的成本计量根本不能满足生物资产的这一特性,因此,在国际上普遍采取公允价值法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但这样就受到了市场条件、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当波动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企业或个人的投资决策。(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会计标准国际化以成为了必然,会计信息在国际资本流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调节作用,它影响着资源的配置进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资产相对丰富,大量吸引海外投资者进行生物资产投资,随着我生物资产领域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在会计标准上必然要与国际接轨,这样会计标准国际化就会对我国生物资产计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生物资产理论的影响 第一、信息观与契约观。信息观是利用信息含量最高的会计计量手段为资本市场上各类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投资决策依据,而契约观是建立在企业或个人的契约理论之上,不同的契约方会对会计信息产生不同的期望,这样在生物资产的计量方法选择上就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第二、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会计信息的不同目标影响生物资产计量属性。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信息的目标主要是反映生物资产的受托者——企业或个人受托经营与管理的责任,因此,它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企业和个人管理的立场出发,选择合理的生物资产计量模式恰当的反映出企业和个人对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决策有用观则是刚好相反,它是从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公众等的立场出发,为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从上面二点来看,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目标都将导致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不同选择。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模式 虽然在国际上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法作为生物资产的首选计量模式,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情况下,公允价值法实施条件尚不成熟,历史成本计量法还是占据主要地位。 第一、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拥有生物资产的'企业和个人数量庞大,但大多规模较小,许多小型企业和个人通常不需要对外提供会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生物资产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法就不太适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第二、我国生物资产相关行业市场不发达、体系不健全,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为低下,企业和个人从事生物资产经营活动信息来源渠道不畅通,生产活动与市场行情对接存在较大差异。另外由于地域的不同市场相对分散,不能代表整个国家的生物资产交易行情,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取的市场情况不完善,当然就不可以很好的反映我国生物资产的实际情况。第三、我国生物资产分布广阔、行业发展不均衡,大多数企业和个人会计基础薄弱,而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要获取高质量的信息,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无法完成。在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使用效果。 结论: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现阶段对生物资产的计量采用国际通过的公允价值法尚不具备良好的条件,反而历史成本计量法在当前还是处于主要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未来公允价值计量法也将成为我国生物资产的主要计量模式,但无论是那一种生物资产计量模式都不是完美的,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陷,只要选择合适自身的计量模式才是最正确的、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胡德春,江俐.我国会计准则中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J].财会月刊(理论版),2006,8:60-61. [2]黄中生, 褚 友祥.论资产计量属性的选择[J].首都经贸大学学报,2005,1:82~85.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从以上对国内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对于生物资产的概念界定问题从会计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由于研究问题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对生物资产的分类还是还存在争论。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农业资产评估准则,就生物资产的角度,对植物经济价值的评估的文献还是较多的,具体有经济林及林副产品,但没有涉及到其它植物,如蔬菜、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的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且对动物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较少。 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技术不断的推陈出新,在这一环境下,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也要努力寻求进步,以不断完善这一领域。对于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生物资产的共性;怎样确定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区别;怎样确定不同生长阶段下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和依据;如何保证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和依据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若运用市场法对生物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怎样选取评估案例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可信性;若涉及到收益法进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过程中怎样确定风险折现率;如何发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在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未来研究中解决。

无形资产论文研究内容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季珉目录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1、无形资产的确认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1、市场份额2、高盈利能力3、受保护状态;4、垄断地位;5、市场潜力;6、神秘性;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8、竞争优势;9、独一无二性;10、折扣价格;11、变现性;12、所有权控制。(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一个例子: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1)投资--《公司法》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1)为什么实施评估2)评估的预期用途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中,“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是新增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与股权等。对于股权的进入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属性:享有特殊的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权利。常见的五种类型:1)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商标和服务标识;2)与技术相关的:专利;3)与艺术相关的:文学和音乐版权;4)与数据处理相关的:软件;5)与工程相关的: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 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3、需明确的评估事项1)评估目标—被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及其权益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使用价值、所有者价值3)前提与假设—最大最佳效用、持续使用、强制清算4)基准日—历史日期、当前日期、未来日期4、资料收集1)行业及经济环境2)具体公司资料3)具体无形资产市场资料1)所有者内部的资料来源:公司整体情况、无形资产成本收益等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寿命期限;2)前期交易或报价: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公平、是否涉及或有付款;3)无形资产所有者外部资料来源:行业情况、技术发展趋势、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经验交易定价资料;4)访谈。5、评估程序评估问题的确认:无形资产确认、最大最佳效用分析、 价值类型;所有者权益及财产权利、 评估基准日。资料收集与分析:无形资产特征、历史与前景、财务信息;外部经济因素、供应与需求、先前销售及许可交易;三种方法评估。价值结论: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综合;或有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影响;(合法权利、抵押权、隐含条件和环境阻碍、合法性);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一、专有技术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专有技术,又称为技术秘密,“Know-How”,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两种观点。(二)特征1.实用性 2.新颖性3.价值性 4.保密性二、和专利技术的区别1.是否具有保密性2.对象不同3.保护方式和期限不同三、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依据及认定(一)依据:1.合同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二)评估师的审查要点:1. 审查技术拥有方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2. 委托方必须出具承诺函3.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无形资产评估成本法及案例1、成本构成成本的构成要素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间接成本、开发商利润材料成本构成--磁盘、集成电路模板、电影或录音带母带、工程图纸、有版权的模型或样品、手册或手稿复印件等。人工成本构成--员工全部薪金踏给合同商的所有货币报酬。间接成本构成--与就业有关的税收和福利、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秘书工作以及公用工程和经营费用。开发商利润--外部筹资成本(建设期利息)、自有资金成本、机会成本。2、数据收集与验证资料清单1)总体描述:注册号、协议方式;2)数量:该组中无形资产的数量;3)规模标准:各种软件编码的数量;4)使用年限:开发日期、投入使用日期;5)原始成本:开发成本和改进成本;6)退废数据:剩余时间、历史更新率等数据验证1)无形资产存在性:现场盘点2)无形资产完整性:现场盘点3)数据准确性:核对数据原始文件、会计凭证4)数据完整性:重建和调整数据集合,确保没有遗漏5)数据与成本要素的对应关系3、现行成本趋势系数一般的方法:估计开发时间和工作量为基础,以现行价格标准计算复原或更新重置成本。较少的情况下采用系数调整时应注意:1)证明历史成本数据完整、精确而可信;2)选择最适用于目标类型无形资产、最适用于无形资产所在企业,以及最适用于从无形资产开发到现行评估日的相关期间的成本趋势系数。4、贬值的确认和量化剩余使用寿命—不分割三种贬值功能性贬值:超额开发成本或超额经营成本;经济性贬值:实际销售利润率低于历史或预期;5、成本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及案例1、市场法重点关注事项(l)确实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2、市场法调整因素及价值估算指标(l)所有权的一揽子合法权利;(2)特别融资条款或安排;(3)公平市场交易或非市场交易;(4)将被应用的行业;(5)交易的区域;(6)交易的时间和期间特征;(7)使用、开发或贬值特征;(8)交易中包括的其他资产。(l)平均售价;(2)平均销售量;(3)净销售额;(4)净收益;(5)净现金流量;(6)原始成本;(7)帐面价值。3、市场法评估步骤收集和选择数据 --对已选择数据进行分类--验证已选择数据--选择比较单位--量化定价倍数--调整定价倍数--应用定价倍数--调整评估值4、市场法案例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及案例1、收益法重点关注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2、收益法具体方法(l)超额经济收益量化法;(2)经济经济成本节约额量化法;(3)许可使用费或特许使用费减免法;(4)量化拥有目标无形资产与不拥有无目标无形资产所引起的企业或相似经济单位的整体价值差异法。3、收益法案例技术类资产评估案例一、委估资产内容委估无形资产为某公司拥有的ABC无线终端核心技术及其与ABC无线终端有关的其他技术和基于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技术包括ABC无线终端基带芯片技术、ABC无线终端物理层技术、ABC无线终端高层协议栈技术、ABC手机硬件参考设计方案、ABC无线上网卡硬件参考设计方案等。该技术为基带芯片(基频)的制造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大部分手机中,基频都是最昂贵的半导体元件,随着TFT-LCD显示屏价格的下降,基频正在成为手机中占成本比例最高的元件。不仅如此,基频还决定了手机平台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手机的功能和性能。二、无形资产性质及权属委估无形资产均为专利申请技术和专有技术。公司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了申请费及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对某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已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予受理。部分技术正在处在专利申请准备过程中,其余技术采用自我保护,某公司对ABC芯片核心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委估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根据财务核算制度,公司将与该技术相关的研发成本均在当期损益列支,因此评估基准日该技术账面价值为零。根据公司提供的成本费用资料统计,委估技术历史成本约***万元。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无账面值,明细如下:专利明细表序号 专利名称 受理号/专利号 受理时间 授权时间 备注123三、委估技术存在性的确认本次委估技术的存在形式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考察和市场调研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了确认。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技术授权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检索,验证了委估申请专利技术的有效性;2.通过对委估技术的生产设备的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了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技术产业化的,验证本次评估技术实现的物资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完善程度;3.通过样机外场测试报告、权威部门的测试报告及内部实验报告验证该技术制造产品的性能;4.通过对委估技术生产的产品的实质性考察和用户使用信息,进一步验证了委估技术的技术成熟度。通过上述几种方式,我们验证了委估技术的真实存在性。四、技术的垄断与竞争国内ABC手机芯片研发公司主要有5家:某公司、A、B、C、D。某公司是芯片研发的先行者,**。A的优势在于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性能优良;B的集成度比较高,具备GSM经验;C的技术比较强,算法比较好;D的物理层、协议栈自主开发,独立性强。五、技术的保护措施及有效程度从目前的情况看,委估技术采用申请专利进行技术保护,而且某公司与每一位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总体说来,某公司技术保护措施是比较有效的,但会承担由于研发人员的流失产生的“泄密”的风险。六、委估技术产品简介本次委估技术用于生产基带芯片,改产品专用于制造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无线通信终端领域。某公司是ABC产业链上基带芯片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之一,ABC是世界主要三种3G标准之一,通过多年来的开发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某公司在ABC标准、手机芯片、协议栈软件、物理层软件、手机解决方案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优势。七、市场需求分析八、评估方法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一)成本法鉴于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某公司ABC无线终端技术的价值。则假设:所申报待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要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其开发研制过程中投入的相关活劳动费用,如研发人员的劳务、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人工费用;物化劳动,如占用的相关计算机硬件设备、场所和耗费的水电能源等费用;及其相应的管理、文档资料的编制、评审等其他间接费用所构成。此外,还应考虑到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占用了资本获取它项投资收益的机会报酬,或资本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失掉获取它项投资收益报酬的机会损失或增加的投资机会成本,则应按社会或行业的平均报酬予以补偿。假设开发成本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本次评估采用基本模型如下:重置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确定各项重置成本时,采用财务核算法。基本方法是,将研制该资产所消耗的各项支出(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按实际情况扣除其中不必要和不合理项目后计算消耗量,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重置成本(二)收益法由于技术资产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评估测算,通常采用从技术运作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分成的办法进行评估测算,即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通过采用整体性资产收益的预测途径得到。具体评估办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即把企业未来经营中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还原为基准日的资本额,再通过技术分成方式得到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其中:P——评估价值;α——技术分成率;Pt——第t期的收益额,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口径为销售收入;r——折现率;n——折现年限(收益期限)。成本法评估技术说明一、评估的假设及前提条件1.委估专利申请技术在申请期满后可获得《专利证书》;2.委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3.计入委估技术开发成本的劳务费用为社会平均水平,劳务人员不享有股权、期权等特殊权利;4.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5.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估专利技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依据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及缴费收据;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无形资产开发成本费用明细表及依据的原始凭证;3.**市社会保障相关标准;4.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银行存贷款利率;5.其他依据。三、评估过程四、评估估算过程说明(一) 评估模型(二) 评估技术说明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研制开发成本内容,我们将整个研制过程中必要而且合理的成本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种。直接费用针对每一研制阶段,分为研制人员劳务费、设备和房屋旧费用、材料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并将以上各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使费用具体化、明确化,其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对公司成立时技术作价的摊销,我们把其单列出计算。间接费用针对整个研制过程,分为办公用品费用、招待费、公务费和其它费用等。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根据提供的历史财务资料,其对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共计约**万元,投入详细情况见下表:表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费用明细表单位:元项 目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7月 合 计公司经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其他费用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保险费咨询费董事会费诉讼费广告宣传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职工教育费提取坏账准备研究开发费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办公费材料等费用其他其他费用合 计2.直接费用①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劳务费② 设备及房屋折旧费用③材料费用3.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公务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等,是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差旅、交通、办公、会务、评审等费用。评估人员根据原始的费用构成情况,扣除了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支出部分,并考虑现行物价水平合理估算间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乘以物价调整系数,取得间接费用的重置价值。该项目的间接费用=**(元)4.资金成本5.合理预期利润6.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7.评估价值的确定收益法评估说明一、评估基本假设收益预测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建立在下列条件下:1.假设委托评估之资产在2007年7月31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2.假设未来该项技术项目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该项技术项目未来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4.资产占有方在客观上有能力、主观上有愿望实现该技术产品所能达到预期质量和销量;5.项目相关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6.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7.假设折现年限内将不会遇到重大的销售货款回收方面的问题(即坏账情况);8.本次评估在进行收益预测时仅以国内市场份额为限进行估值,未考虑来来源于国际市场的收益,但作为3G通信标准之一,国际上已有国家为TDD分配了频率空间,因此客观上存在国际市场收益,但由于该部分收益预测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本次评估未予考虑;9.本次评估对委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预测以有限年期计算,但作为3G通信技术平台,它为研发后续的通信技术提供一个切入点,因此,理论上在TD技术淘汰后其仍具有一定价值,但考虑到该剩余价值估算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本次评估对其不予考虑;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二、评估方法1.评估模型2.技术分成率的确定3.折现率的确定三、宏观经济环境发展趋势分析四、技术应用产品市场及竞争分析(一)关于3G标准ABC的简介(二)3G全球发展状况(三)ABC的发展状况(四)ABC终端市场容量分析(五)ABC制式基带芯片的研发状况及竞争分析五、技术应用产品经营业绩预测(一)基带芯片的销售收入(二)无线网卡的销售收入(三)协议栈销售收入预测(四)直放站模块和路测仪的销售收入六、重要技术参数的确定(一)技术经济寿命(二)技术分成率(三)折现率七、评估结论经评估,委托评估的专有技术评估值为**万元,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见下表:某公司ABC技术资产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表单位:万元收入类别 计量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手机基带芯片销售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协议栈软件 数量(万部)单价(元/部)收入金额(万元)路测仪表系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上网卡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直放站模块 数量(万部)单价(元/套)收入金额(万)元)销售收入合计(万元)后续研发支出3G技术分成率3G技术贡献收入现金流入折现率()3G技术贡献现值评估价值教师简介季珉,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保险公估人,高级经济师;岳华德威资产评估公司总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女评估师委员会委员;资产评估准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评估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负责完成资产评估项目百余个,涉及资产总额数百亿元;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资产评估质量管理文件及本所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内部及外部课题研究、报告的三级复核、集团所专业培训、资产评估数据库建设、资产评估外聘专家管理等。

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的重要性也显得格外突出。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无形资产对社会经济进步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与此同时,它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约束性的影响。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在理解无形资产这一概念时应首先明确无形资产对企业而言是一项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的长期资产。因此,在研究这一概念时,就应该从资产的含义入手。所谓资产,就是指:过去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且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无形资产作为一项资产,就必须满足资产的定义并具有自身的特点。从资产的实质内容出发必须具备两个特点:其一,预期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二,成本能可靠的计量。下面,就从这两方面入手,分析无形资产自身的某些特点,谈谈无形资产的确认问题。首先,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单独的产生净现金流入,而某些情况下则需要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才可能在将来直接或间接产生净现金流入。在这定义的理解基础上,无形资产无疑具有这种特征。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进程在进一步加剧,无形资产所形成的未来的净现金流入将会逐年增加。一是从高新技术企业上看,企业技术的含量与日俱增,相应地所形成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会为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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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学研究内容论文

生物信息学我有来头

给你两个网站吧,里面有些范文

这种最基本的东西没必要求论文啊,自己随便写写就好了,用个DNAMAN,随便挑个基因,分分钟搞出来。再者没人会拿这种东西单独去发一篇论文吧?这点东西根本不够资格,只够在某篇论文里的两句话的分量。

1,序列比对(Sequence Alignment) 序列比对的基本问题是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序列的相似性或不相似性.从生物学的初衷来看,这一问题包含了以下几个意义:从相互重叠的序列片断中重构DNA的完整序列.在各种试验条件下从探测数据(probe data)中决定物理和基因图存贮,遍历和比较数据库中的DNA序列比较两个或多个序列的相似性在数据库中搜索相关序列和子序列寻找核苷酸(nucleotides)的连续产生模式找出蛋白质和DNA序列中的信息成分序列比对考虑了DNA序列的生物学特性,如序列局部发生的插入,删除(前两种简称为indel)和替代,序列的目标函数获得序列之间突变集最小距离加权和或最大相似性和,对齐的方法包括全局对齐,局部对齐,代沟惩罚等.两个序列比对常采用动态规划算法,这种算法在序列长度较小时适用,然而对于海量基因序列(如人的DNA序列高达109bp),这一方法就不太适用,甚至采用算法复杂性为线性的也难以奏效.因此,启发式方法的引入势在必然,著名的BALST和FASTA算法及相应的改进方法均是从此前提出发的. 2, 蛋白质结构比对和预测 基本问题是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蛋白质分子空间结构的相似性或不相似性.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是密切相关的,一般认为,具有相似功能的蛋白质结构一般相似.蛋白质是由氨基酸组成的长链,长度从50到1000~3000AA(Amino Acids),蛋白质具有多种功能,如酶,物质的存贮和运输,信号传递,抗体等等.氨基酸的序列内在的决定了蛋白质的3维结构.一般认为,蛋白质有四级不同的结构.研究蛋白质结构和预测的理由是:医药上可以理解生物的功能,寻找dockingdrugs的目标,农业上获得更好的农作物的基因工程,工业上有利用酶的合成.直接对蛋白质结构进行比对的原因是由于蛋白质的3维结构比其一级结构在进化中更稳定的保留,同时也包含了较AA序列更多的信息.蛋白质3维结构研究的前提假设是内在的氨基酸序列与3维结构一一对应(不一定全真),物理上可用最小能量来解释.从观察和总结已知结构的蛋白质结构规律出发来预测未知蛋白质的结构.同源建模(homology modeling)和指认(Threading)方法属于这一范畴.同源建模用于寻找具有高度相似性的蛋白质结构(超过30%氨基酸相同),后者则用于比较进化族中不同的蛋白质结构.然而,蛋白结构预测研究现状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3, 基因识别,非编码区分析研究. 基因识别的基本问题是给定基因组序列后,正确识别基因的范围和在基因组序列中的精确位置.非编码区由内含子组成(introns),一般在形成蛋白质后被丢弃,但从实验中,如果去除非编码区,又不能完成基因的复制.显然,DNA序列作为一种遗传语言,既包含在编码区,又隐含在非编码序列中.分析非编码区DNA序列目前没有一般性的指导方法.在人类基因组中,并非所有的序列均被编码,即是某种蛋白质的模板,已完成编码部分仅占人类基因总序列的3~5%,显然,手工的搜索如此大的基因序列是难以想象的.侦测密码区的方法包括测量密码区密码子(codon)的频率,一阶和二阶马尔可夫链,ORF(Open Reading Frames),启动子(promoter)识别,HMM(Hidden Markov Model)和GENSCAN,Splice Alignment等等. 4, 分子进化和比较基因组学 分子进化是利用不同物种中同一基因序列的异同来研究生物的进化,构建进化树.既可以用DNA序列也可以用其编码的氨基酸序列来做,甚至于可通过相关蛋白质的结构比对来研究分子进化,其前提假定是相似种族在基因上具有相似性.通过比较可以在基因组层面上发现哪些是不同种族中共同的,哪些是不同的.早期研究方法常采用外在的因素,如大小,肤色,肢体的数量等等作为进化的依据.近年来较多模式生物基因组测序任务的完成,人们可从整个基因组的角度来研究分子进化.在匹配不同种族的基因时,一般须处理三种情况:Orthologous: 不同种族,相同功能的基因;Paralogous: 相同种族,不同功能的基因;Xenologs: 有机体间采用其他方式传递的基因,如被病毒注入的基因.这一领域常采用的方法是构造进化树,通过基于特征(即DNA序列或蛋白质中的氨基酸的碱基的特定位置)和基于距离(对齐的分数)的方法和一些传统的聚类方法(如UPGMA)来实现. 5, 序列重叠群(Contigs)装配 根据现行的测序技术,每次反应只能测出500 或更多一些碱基对的序列,如人类基因的测量就采用了短枪(shortgun)方法,这就要求把大量的较短的序列全体构成了重叠群(Contigs).逐步把它们拼接起来形成序列更长的重叠群,直至得到完整序列的过程称为重叠群装配.从算法层次来看,序列的重叠群是一个NP-完全问题. 6, 遗传密码的起源 通常对遗传密码的研究认为,密码子与氨基酸之间的关系是生物进化历史上一次偶然的事件而造成的,并被固定在现代生物的共同祖先里,一直延续至今.不同于这种"冻结"理论,有人曾分别提出过选择优化,化学和历史等三种学说来解释遗传密码.随着各种生物基因组测序任务的完成,为研究遗传密码的起源和检验上述理论的真伪提供了新的素材. 7, 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 人类基因工程的目的之一是要了解人体内约10万种蛋白质的结构,功能,相互作用以及与各种人类疾病之间的关系,寻求各种治疗和预防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基于生物大分子结构及小分子结构的药物设计是生物信息学中的极为重要的研究领域.为了抑制某些酶或蛋白质的活性,在已知其蛋白质3级结构的基础上,可以利用分子对齐算法,在计算机上设计抑制剂分子,作为候选药物.这一领域目的是发现新的基因药物,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 8.生物系统的建模和仿真 随着大规模实验技术的发展和数据累积,从全局和系统水平研究和分析生物学系统,揭示其发展规律已经成为后基因组时代的另外一个研究 热点-系统生物学。目前来看,其研究内容包括生物系统的模拟(Curr Opin Rheumatol,2007,463-70),系统稳定性分析(Nonlinear Dynamics Psychol Life Sci,2007,413-33),系统鲁棒性分析(Ernst Schering Res Found Workshop, 2007,69-88)等方面。以SBML(Bioinformatics,2007,1297-8)为代表的建模语言在迅速发展之中,以布尔网络 (PLoS Comput Biol,2007,e163)、微分方程(Mol Biol Cell,2004,3841-62)、随机过程(Neural Comput,2007,3262-92)、离散动态事件系统等(Bioinformatics,2007,336-43)方法在系统分析中已经得到应 用。很多模型的建立借鉴了电路和其它物理系统建模的方法,很多研究试图从信息流、熵和能量流等宏观分析思想来解决系统的复杂性问题(Anal Quant Cytol Histol,2007,296-308)。当然,建立生物系统的理论模型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现在实验观测数据虽然在海量增加,但是生物系统的模型辨 识所需要的数据远远超过了目前数据的产出能力。例如,对于时间序列的芯片数据,采样点的数量还不足以使用传统的时间序列建模方法,巨大的实验代价是目前系 统建模主要困难。系统描述和建模方法也需要开创性的发展。 9.生物信息学技术方法的研究 生物信息学不仅仅是生物学知识的简单整理和、数学、物理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知识的简单应用。海量数据和复杂的背景导致机器学习、统 计数据分析和系统描述等方法需要在生物信息学所面临的背景之中迅速发展。巨大的计算量、复杂的噪声模式、海量的时变数据给传统的统计分析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需要像非参数统计(BMC Bioinformatics,2007,339)、聚类分析(Qual Life Res,2007,1655-63)等更加灵活的数据分析技术。高维数据的分析需要偏最小二乘(partial least squares,PLS)等特征空间的压缩技术。在计算机算法的开发中,需要充分考虑算法的时间和空间复杂度,使用并行计算、网格计算等技术来拓展算法的 可实现性。 10, 生物图像 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什么长得那么像呢? 外貌是像点组成的,像点愈重合两人长得愈像,那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像点为什么重合? 有什么生物学基础?基因是不是相似?我不知道,希望专家解答。 11, 其他 如基因表达谱分析,代谢网络分析;基因芯片设计和蛋白质组学数据分析等,逐渐成为生物信息学中新兴的重要研究领域;在学科方面,由生物信息学衍生的学科包括结构基因组学,功能基因组学,比较基因组学,蛋白质学,药物基因组学,中药基因组学,肿瘤基因组学,分子流行病学和环境基因组学,成为系统生物学的重要研究方法.从现在的发展不难看出,基因工程已经进入了后基因组时代.我们也有应对与生物信息学密切相关的如机器学习,和数学中可能存在的误导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室内植物论文研究内容

植物对室内空气污染的治理摘要:室内环境与人体健康关系密切 ,室内空气污染种类多 ,污染源广泛 ,影响因素复杂 ,对人体健康造 成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随着室内装修的升温和建筑物密闭程度的增加 ,室内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比 以往明显增加 ,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当今危害人们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如何减少室内环境污染成为当 今一个重要的问题。该文主要论述了室内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危害 ,阐述了观赏植物的净化机理和作 用,并从室内植物景观方面探讨了室内观赏植物的选择。 关键词 :观赏植物 ;室内污染 ;生态效应

以物易物的论文研究内容

人类使用货币的历史产生于物物交换的时代。在原始社会,人们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一把石斧。但是有时候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不得不寻找一种能够为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物品。这种物品就是最原始的货币。牲畜、盐、稀有的贝壳、珍稀鸟类羽毛、宝石、沙金、石头等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都曾经作为货币使用过。 黄金货币金属货币经过长年的自然淘汰,在绝大多数社会里,作为货币使用的物品逐渐被金属所取代。使用金属货币的好处是它的制造需要人工,无法从自然界大量获取,同时还易储存。数量稀少的金、银和冶炼困难的铜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金属。某些国家和地区使用过铁质货币。 早期的金属货币是块状的,使用时需要先用试金石测试其成色,同时还要秤量重量。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逐渐建立了更加复杂而先进的货币制度。古代希腊、罗马和波斯的人们铸造重量、成色统一的硬币。这样,在使用货币的时候,既不需要秤量重量,也不需要测试成色,无疑方便得多。这些硬币上面带有国王或皇帝的头像、复杂的纹章和印玺图案,以免伪造。 中国最早的金属货币是商朝的铜贝。商代在我国历史上也称青铜器时代,当时相当发达的青铜冶炼业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交易活动的增加。于是,在当时最广泛流通的贝币由于来源的不稳定而使交易发生不便,人们便寻找更适宜的货币材料,自然而然集中到青铜上,青铜币应运而生。但这种用青铜制作的金属货币在制作上很粗糙,设计简单,形状不固定,没有使用单位,在市场上也未达到广泛使用的程度。由于其外形很像作为货币的贝币,因此人们大都将其称为铜贝。 黄金货币据考古材料分析,铜贝产生以后,是与贝币同时流通的,铜贝发展到春秋中期,又出现了新的货币形式,即包金铜贝,它是在普通铜币的外表包一层薄金,既华贵又耐磨。铜贝不仅是我国最早的金属货币,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金属货币。

流通货币(简称通货),是一种或一组用于物资交换的工具,有时也仅称“货币”。它根源于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是金钱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度量单位。货币区是指流通并使用某一种单一的货币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货币区之间在互相兑换货币时,需要引入汇率的概念。历史物物交换人类使用货币的历史产生于最早出现物质交换的时代。在原始社会,人们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一把石斧。但是有时候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不得不寻找一种能够为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物品。这种物品就是最原始的货币。牲畜、盐、稀有的贝壳、珍稀鸟类羽毛、宝石、沙金、石头等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都曾经作为货币使用过。 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交换发展和与之伴随的价值形态发展的必然产物。从历史角度看,交换发展的过程可以浓缩为价值形态的演化过程。价值形式经历了从“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这么一个历史沿革。从这一发展过程应该看出:首先,货币是一个历史的经济范畴。是随着商品和商品交换的产生与发展而产生的。其次,货币是商品经济自发发展的产物,而不是发明、人们协商或法律规定的结果。再次,货币是交换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劳动和私人劳动矛盾发展的结果。

商法相关的论文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在此背景下,商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商法相关的论文,欢迎阅读。

前言

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营利性主体日益增多,彼此间的商事关系不仅日益复杂,而且在不断拓展,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关系[1]。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基于法律角度对这些关系进行约束和规范,这一类法律便是所谓的商法。总之,在社会生活中,商法所具有的作用以及地位日益凸显。

1 商法概述

概念

商法是指基于调整商事关系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性质

商法是市场经济的法律表现,是对在构成市民社会基础的市场经济中基于营利而建立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具有两大特性,一个是具体性,另外一个是实用性。商法由种类繁多的市场组织规范以及五花八门的交易规范组成,因此,基于市场经济调整角度分析,商法的存在为市场经济法律规范的适用提供了详细而具体的法律指导。如果将民法视作一般私法,那么商法则属于特殊私法[2]。

发展现状

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的背景下,我国商事立法也随之取得了明显进步。我国前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商事单行法,如《海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合同法》等。由这些商事法律的相继实施可以看出,商法体系日渐完善,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确定商法基础性法律地位的必要性

商法的基础性法律地位是新时期我国社会实际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及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客观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3 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从商法的重要性看我国商法的地位

商事活动源远流长,原始社会时期的以物易物便是最初的一种商事活动。商法历史要追溯到中世纪,当时从商人员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质的阶层,商会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商事习惯法的形成和发展。到了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和繁荣造成商事习惯法越来越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一系列成文法应运而生,各国陆续开始商事法典的编撰工作。从确立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开始,我国才慢慢认识、接受和关注商法,可见起步较晚,但我国商法的完善速度以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却非同一般[3]。

民法和商法存在密切的内在联系。选择民商分立,还是选择民商合一,影响深远,关系到商法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关系到商法通过何种形式运作,还关系到商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协调。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分立,又或者是合一,均不允许对商法规范的存在以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民商合一并不代表否定了商法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商法的存在并不代表要百分百制订一部完全独立于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4]。基于全球范围的民商立法情形来看,无论是民法的商事化,又或者是商法的民事化,均属于一种再普遍不过的现象。民法的商事化指的`是,在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深入交融的背景下,民法法规在不停地吸收和融入一系列与商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惯例,并对自身调整范围予以进一步拓展,从而在商事领域发挥作用;商法的民事化指的是,在经济生活日益频繁的背景下,用于规范企业的商法日益重要,并逐渐在民法系统中发挥主导作用,进而造成对民法原理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正的现象。随着一系列商事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民法已经无法完全覆盖商法,由此可见,民法和商法在客观事实上已经发生分化,商法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从商法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看商法的法律地位

商法与民法

支持民商分立的专家和学者认为,商法能够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商法有着本身专属的调整对象,即商事关系,同时商事关系也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发生在具有平等地位的商事主体之间;出于营利目的而得以建立;发生在具有持续性质的营业之中。但是,对商事关系的特点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便会发现,其与“民事关系”的界限存在的一定的模糊区域。首先,对于民事主体而言,一方面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普通主体,另一方面包括经由特殊登记途径获得主体资格的那些特殊主体,即商事主体(如合作企业等);其次,无论是民事关系,又或者是商事关系,均将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关系作为自身的一大基本特征,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相关调整;再次,民事活动的实际范围不仅涉及营利性的活动(如生产领域等),同时也涉及非营利性的活动(如消费领域的等)[5],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系列营利性活动是民事活动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第四,对于民事活动而言,其营利性活动可能具有持续性,也可能具有非持续性。上述提到的诸多相同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法商法化”的未来发展方向,使得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包容和被包容关系。

商法与经济法

商法和经济法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不同专家和学者提出了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两者均将企业当作最为核心的对象,因而两者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者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机能上,均存在明显差异,因而它们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法。第二种观点又可被细化为以下两种:商法和经济法是相互分立的,但商法和民法是合二为一的;商法和经济法是相互分立的,同时商法和民法也是相互分立的,即商法是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

基于商法和经济法各自性质分析,它们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商法是一种私法,其实施理念在于有效维护主体私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积极调整;经济法虽然在原则上被纳入公法的范畴,但仍旧能够从中发现某些私法特点。对于经济法而言,其公法性主要表现在其将社会作为基础本位,立足于整体利益的综合调整,即以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为目标对象,进行积极调整,从而在国内营造并维护一种良好的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具有一定的私法特点还表现在,其在调整过程中将会体现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以及协作关系[6]。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时,不管是从国际商法的整体发展趋势分析,又或者是从国内立法体例所处的具体国情分析,均能够看出:在我国,商法若想成为具有独立性质的法律部门,在内外部条件上均存在一定的不成熟。商法应当属于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法中的特别法;商法和经济法之间在本质属性上便存在很大差异;无论是商法,还是经济法,均和企业法存在直接而密切的关系,然而均无法分别涵盖企业法涉及的所有内容,由此可见,商法和经济法基于不同视角以及侧面以实现对企业关系的有效调整。

参考文献:

[1]刘道远. 再论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商法地位之思考[J]. 政法论丛,2011,0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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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万一,赵吟. 论商法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 现代法学,2012,04:60-73.

[4]杨芳. 探讨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发展历程[J]. 法制与社会,2012,36:268+271.

[5]孙峰. 社会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社会作用[J]. 法制与社会,2014,02:12-15.

[6]吕海宁,王彦斌. 我国海上保险合同法律和谐体系之构建――以《海商法》和新《保险法》为视角[J]. 中国商法年刊,2010,00:43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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