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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血鬼和狼人论文的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00:38:30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论文的开题报告

暮光之城里的吸血鬼 Vampires外表 身体在阳光下并不会被烧伤,而是像钻石般闪闪发光,耀眼夺目苍白的肤色,坚硬的皮肤素食者:淡紫色眼脸;吸取人血者:深红色眼脸体温 异常冰冷 战斗 露齿,蹲伏,咆哮 能力 脚步轻浮,无声无息力量,速度,敏锐超常的官能强大的自我复原能力分泌毒液,毒液并不致命,只能致残,而且它见效慢,会扩散到血液之中。猎物一旦被咬,就会疼得动弹不得,只能乖乖地束手就擒。本身会发出诱惑芳香的气味转变 转变过程需要几天完成,视乎进入血液的毒液量,以及毒液距离心脏的远近。只要心脏跳动,毒液就会扩散,并在扩散的过程中对身体进行治疗和改变。最终心脏停止跳动,转变也就完成了。整个过程,受害者每分钟都会但求一死。闻到血腥味,要想不把猎物吃掉是很难做到的,有时根本就做不到。火烧般的疼痛。 备注 狼人的气味对于吸血鬼而言是非常难闻的 卡伦血族 THE OLYMPIC COVEN喜欢在譬如山羊茗荒野保护区(Goat rocks Wilderness),华盛顿州西南的雷尼尔山和亚当斯山之间这样的食肉动物过多的地方捕猎家族成员都喜欢追求速度,喜欢开快车卡伦血族异常富有不吃人类的食品,喝野生动物的血,每隔一段时间所谓的露营旅行实质上就是狩猎饮血的旅行卡伦血族族在福克斯小镇居住的人类看来是两年前从阿拉斯加搬来的家庭沃尔图里血族 THE VOLTURI COVEN意大利的血族 这个家族是吸血鬼世界里自认正统而公正的统治者,他们能力惊人,势力庞大,随时准备消灭吸血鬼里的不安分子,所有可能威胁到其他所有吸血鬼生存的邪恶吸血鬼历史:一千多年前,沃尔图里血族从罗马利亚皇室血族中夺取了执行法律的权力,即惩戒违反规矩的吸血鬼的合法权利。在其统治的期间只有一条神圣不可侵犯的规条:必须对自己的身份保密沃尔图里血族从伊特鲁里亚时期开始隐居在意大利的百年古城沃特拉城,未曾离开过,他们非常古老,而且具有很强的实力,地位接近皇室。

【狼人-WOOFMAN】根据欧洲的民间传说,狼人是能变形的人,他能随意或者身不由己地变成狼。变形之后,它会难以自制地想吃活人或动物生肉,并会对着月亮长嚎。早在史前,世界各地的古代文化中就有关于狼人的种种传说。“变狼狂”是一种精神错乱疾病,患者认为自己是狼,这个词来自希腊语“lykos”和 “anthropos”,分别表示“狼”和“人”。在异教徒社会中,狼是受尊敬的动物,因为它们既狡猾,又是高明的猎手。异教徒战士崇拜狼神,喜欢披狼皮,佩戴狼牙,认为这样能获得狼的力量。【吸血鬼-VAMPIRE】吸血生物的传说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在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古希伯来文明、古罗马文明等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吸食人类精气的魔鬼。但真正现代意义下的吸血鬼形象的建立,主要来自于18世纪时对东欧地区口头流传的民间传说进行汇总编辑出版。 在这些传说中,吸血鬼指的是死后能够从坟墓里爬出来吸血的尸体。在医疗不发达的条件下,有些没有真正死亡,只是休克了的人被当成不死的存在。欧洲黑死病流行的时期,在人们极度恐慌的情形下会产生这类对死者继续活动的惧怕,因而出现像尼塔特这种带有传染黑死病能力的德国吸血鬼传说。手打+整理,请采纳

都咬人。狼人吃人而吸血鬼只吸血。

是为了取得地下世界的绝对统治权,所以才成为世仇的。

狼人和吸血鬼是种族仇敌,两个种族为了取得地下世界的绝对统治权,已经争斗了几个世纪。数百年来,双方从未有片刻停止过决绝惨的战斗,两方的很多族人都终其一生不断交手,新仇旧恨堆积纠缠。

狼人

狼人(Werewolf)是西方民间传说的一种兽人,其形象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科幻题材之中。狼人极度惧怕「银」,厌恶任何由银制的物品,只是皮肤表面的接触也会让它们感到疼痛,这可用作分辨它们与普通人的方法。

“即便一个心地纯洁的人,一个不忘在夜间祈祷的人,也难免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变身为狼。” 关于狼人的传说自古以来络绎不绝。

近半个世纪以来,狼人无疑已经成为西方神秘文化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这种怪物平时从外表上看与常人并无不同,但一到月圆之夜就会变身为狼人,失去理性并变的狂暴。

在现代有许多影视作品,常常将吸血鬼(Vampire)与狼人联系起来,将它们作为彼此的宿敌,但和吸血鬼那如深渊一般深不可测形象不同,狼人的形象往往是残忍、嗜血的屠夫和忠诚、勇猛的战士两者的结合。

吸血鬼

吸血鬼的传说起源于巴尔干半岛和东欧斯拉夫人的民间传说。在这些传说中,吸血鬼指从坟墓中爬起来吸食人血的亡者尸体。但近一百多年来随着小说、电影、流行文化的不断改编,吸血鬼的共通形象也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类必须以吸血来保持生命力、在夜间活动、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奇幻生物。

关于吸血鬼文化的论文开题报告

第一,人们总是对不熟悉的领域感兴趣,这是主要原因。第二,鬼怪是虚幻的,容易编剧和导演。第三,具有很强烈的视觉效果跟艺术效果。

1.中国有僵尸,幽灵,蒲松龄有写《聊斋》。西方自然也会有鬼的题材,而吸血鬼就相当于外国的僵尸。有本小说叫《寻找前世之旅》,里面讲了很多类型的鬼,有日本德川幕府时代,日本平安时代,中世纪吸血女伯爵。其实很多人都喜欢想象,这些都是臆造出来的。2.就像中国的鬼神论。吸血鬼也是西方迷信的体现。18世纪,理性在启蒙运动下得到了胜利,在这一时期各种迷信严重受挫。相反的,吸血鬼迷信风潮在这段时间里却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俨然成为了社会现象,这现象引起了宗教方面的关注。不少关于吸血鬼的阐述的学术得到出版,并且在另一方面,理性一派对类似的文章大加批判,从而成为论著间漫长激烈地争论。这种论著交战的结果只有两个:第一这类迷信过去在很多地区属于道听途说,而现在则广为人知;第二是所有人都接受了吸血鬼这个词,使“Vampire”得以系统地固定了下来。它的另几种写法是“Vampyr”“Vampyre”“wampire”以及拉丁文里的另外,从当时开始,吸血鬼三个特征也普遍为人所接受:它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虚无的幽灵,也不是魔鬼;吸血鬼是在夜里从坟墓、棺材里出来吸食活人的血液得以延续生命的;吸血鬼袭击过的人,死后也会成为吸血鬼(拥有初拥)。3.吸血鬼起源于人类对血的崇拜和恐惧。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 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吸血鬼特征则起源于一种名为卟啉病的疾病,该疾病的患者害怕见到阳光,需要以输血维持生命,有的人因为不小心见到了阳光,鼻子或耳朵被烧伤,因而让人感觉他们已经活了很久了。4.我初中时代看《千机变》,高中时代看《暮光之城》,大学看的是《吸血鬼日记》。女孩子嘛,都喜欢好的事物,对爱情存有幻想,人鬼情未了让我觉得很酷,很神秘。而且每部作品里的吸血鬼男主都很帅,让人心动,只要女主一有危险,他们就会出现,用超能力保护女主,于是成为了很多女孩子心中的“骑士”,“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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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夜访吸血鬼中的人物关系

西方关于吸血鬼的研究报告论文

我提供一个资料给你吧,该隐的诞生。德古拉只是一个战争英雄。都是小说杜撰出来的。吸血鬼的诞生也有说是不是该隐,你可以围绕这个来进行分析,参考圣经。

一.据传说吸血鬼害怕阳光,见到阳光会化成一团灰二.据传说吸血鬼害怕十字架加上大蒜三.吸血鬼的来历: 1. 一种说法认为,在14世纪的时候,德拉克拉伯爵为了上帝出战但是却因此阴差阳错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而开始诅咒上帝,为了向上帝复仇,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 2.另外一种说法是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为了30枚银币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原谅他出卖自己的儿子,让他在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的吸血鬼,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因为他为了银币出卖耶稣,银币就是他的克星。因为他背叛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此种说法不信大蒜或百合) 3.吸血鬼的起源是埃及,此种说法将吸血鬼解释为一种基因变异的病毒。四.成为吸血鬼: 1.生而为吸血鬼 2.被吸血鬼咬到,而在被咬的情况下,是否能变成吸血鬼也分为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肯定会变,另一种认为是否变成吸血鬼要看咬你的那个吸血鬼的意志,不然你很可能的一个结果是变成僵尸(僵尸是没有意识的,而且咬人会死亡)五.其他 吸血鬼拥有贵族的气质和冷酷的魅力,被称为‘失去太阳的永生’.

黑夜里肆意绽放的雪白獠牙:吸血鬼作品的历史探究第一部被评价为吸血鬼文学的作品,诞生於和故事本身同等奇魅的背景:1816年的著魔夏天,年轻诗人拜伦和雪莱,雪莱的情妇玛丽.雪莱,和她的妹妹克莱儿,拜伦的私人医生兼暧昧的伴侣——约翰.波里杜利,五人共同在瑞士别墅度过以骤烈暴风雨为伴奏的妖异魔夜。隔天早晨,历尽震撼的5人彼此同意,要以此夜的经历为题材,各自写出一篇作品——这是《科学怪人》(Frankenstein)和《吸血鬼》(Vampiye)的根源。十九世纪的四大吸血鬼经典分别是约翰.波里杜利的《吸血鬼》、布蓝.史铎克的《杜古拉》、雪利丹.李.费奴的《卡蜜拉》以及雷蒙(. Rymer)的《吸血鬼瓦涅爵士》(Varney the Vampire)。其中,《吸血鬼》的嗜血贵族卢希梵爵士就是诗人拜伦的魔鬼化身。作者以恋慕与恐惧并现的心态,描绘吸血贵族对女性的性掠夺(透过口交暗示的颈部攻击),以及更暧昧的同性恋指涉;《杜古拉》的头号邪魔杜古拉伯爵,更以罗马尼亚血腥暴君Vlad Tepes 为原型,沈淀东欧民俗传统、集体潜意识、天主教的洗礼仪式等等杂质,融贯出最具代表性的吸血鬼图相:永生不朽、以鲜血为食、恐惧宗教符徵(十字架、圣水、祈祷文),唯有以木椿戳胸方能致死(日后的作者衍生出种种不同的致命死角:阳光、光焰、断首......),有变形为异兽的能力、精神感应力与操控力极强——足以使猎物迷醉地投怀送抱。到了《卡蜜拉》出现之后,传统的吸血鬼作品沿袭的男女欲望(男吸血鬼与女性猎物)又遭致解构:卡蜜拉这位美丽的女吸血鬼和身为叙事者的少女,既是姊妹般地亲昵,又是爱侣般地缠绵互恋,整个故事洋溢著馥郁纤细的情欲与阴沈冷郁的死亡意象。除了四大名著,十九世纪还有不少精美的恐怖小说,也攫取吸血鬼的致命魅惑,如爱伦坡的〈Ligeia〉,法国作家那迪耶(C. Nodier)的《Smarra》,连波特莱尔都以〈吸血鬼的蜕变〉(The Vampire's Metamorphoses)一诗来礼赞这种兼备不朽容颜与尸骸本质的肉身魔物。这股阴丽的作品趋势流行到了二十世纪之后,作者的自觉与反思使得作品中心的吸血鬼主角丰采更为多样化。它们不只是本质非人而具备诱人形貌的样板邪魔,吸血鬼小说对於不朽、爱欲、灵魂与肉身的冲突、意识与良心的挣扎等主题的刻镂,愈发深沈复杂,吸血鬼主角本身的思辩性与趣味性也更加高涨。举例而言,在《吸血鬼交叉口》(Vampire Juction)一书,作者桑塔(. Somtow)以荣格的心灵学说来定义吸血鬼是「人类无意识的恐怖、向往与激情所汇凝成的肉体化身」,迷离诡诞的超现实风格加上冷僻的学术背景,使得吸血鬼小说不再是恐怖次文类的速成消费读物,而是高难度又高趣味、令阅读者欲罢不能的艺术品。除此之外,惠特利.史崔柏(Whitley Strieber)的《饥渴》(The Hunger,电影译名为《千年血后》)、翠西雅.奎恩.雅柏(Chelsea Quinn Yarbro)的《圣惹曼纪事》(Saint Germain Chronicles)、苏西.卡那斯(Suzy M. Charnas)的《吸血鬼织锦》(The Vampire Tapestry)、弗莉达.威灵顿(Freda Warrington)的《啜饮鲜血美酒》(A Taste of Blood Wine).....皆以丰沛的原创性和想像力,构设出和传统认定模式大相迳庭的吸血鬼角色。而某些处於边陲地带的前卫作者,更是撕裂顾忌的面具,淋漓尽致写出更异端也更迷人的魔性主角,如麦玛汉(J. McMahan)的《吸血鬼匿名协会》(Vampires Anonymous),直接写出男同性恋吸血鬼的性爱场景与猎食生涯,而卡琳.敏斯(Karen Minns)的《恶女》(Virago)也纤毫毕露地呈现女吸血鬼和女同性恋者之间的「性欲——掠夺」二元关系。在世纪末的当今,对於种异质文类的探触,不仅是要揭开被封印的禁忌缄盖,更该以自由无羁的心灵来体验这些魔鬼诗篇,或许如此才能从中挖掘更原生的鲜活能量——透过犀锐獠牙的穿刺过程,饱满的创造性方能泉涌而出罢?!有一个说法是吸血鬼的原型就是卟啉症患者~嗜饮鲜血:对于大多数卟啉症患者,输血和血红素能够有效缓解症状,并且到现在依然是主流的治疗方法。血红素非常顽强,通过消化道依然可以被小肠吸收。这意味着,至少从理论上讲,古代的卟啉症患者可以通过吸食或饮用鲜血来使自己感觉舒服一些——这很可能是吸血鬼故事的起源。惧怕阳光:卟啉是一种光敏色素,它会聚集在人的皮肤、骨骼和牙齿上。大多数卟啉在黑暗中呈良性,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危害,但一旦接触阳光,就会转化为危险的毒素,吞噬人的肌肉和组织。因此,卟啉症患者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只能生活在黑暗世界里,不能见光。厌恶大蒜:电影《刀锋战士》里面,“刀锋”用沾有蒜汁的子弹和利刃对付吸血鬼,所向披靡。在大多数的吸血鬼传说中,大蒜和十字架一样,都被描绘为吸血鬼的克星。有趣的是,卟啉症患者也对大蒜深恶痛绝。原因简单,大蒜中的某些化学成分会恶化他们的病情,带来疼痛和其他症状。面容苍白:绝大多数卟啉症患者都伴有严重的贫血,这不仅因为他们通常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更重要的是,他们身体中的卟啉会影响造血功能,破坏血红素的生成。通常,卟啉症患者的身体上还会带有大片的色素沉积——往往是紫色的。牙齿尖利如狼:卟啉接触阳光后会转化为可以吞噬肌肉和组织的毒素,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它会腐蚀患者的嘴唇和牙龈,使他们露出尖利的、狼一样的牙齿。腐烂的牙龈看上去总是血淋淋的,难免会让人联想起吸食鲜血的吸血鬼。不死之身:由于毒素的作用,卟啉症患者的耳朵和鼻子都会被其腐蚀,而皮肤上也会布满疤痕,使他们看上去格外苍老。在欧洲的传说中,长生不死的人常常都会被描述为类似的样子,以讹传讹的,就有了“吸血鬼有不死之身”的说法。实际上,卟啉症患者的寿命通常都非常之短.什么是吸血鬼呢?在欧洲,从历史开始的时候,就蔓延着吸血鬼的传说。成千上万的人们相信这一传说并在黑暗里因为这个传说而颤抖。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理论上来讲,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尸。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同时,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他们的力量远大于常人,而且拥有常人无法获得的异能。实际上,为了维持他们这种生存状态,他们必须吸食鲜血。一般来说,大部分吸血鬼通常吸食人类的血液,但是也有部分吸血鬼以吸食动物甚至其他吸血鬼的血维生。从吸食的途径上来分,一些吸血鬼会豢养牲畜(herd),这些牲畜并非牛、羊之类的动物,而是一些因为某种原因自愿贡献鲜血的人类;另一些吸血鬼会利用特殊场合诱惑人类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吸血鬼通常采取攻击的方式强行吸食血液。很多人认为,只要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被吸食的人就会变成吸血鬼,这种看法并不正确。被吸血鬼吸食过的人可能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这种血液融合的现象会带给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成为“初次拥抱”(The Embrace)。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既变成吸食者的后裔,按照密党的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每一个吸血鬼都拥有异于常人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年轻的吸血鬼的能力几乎和凡人相同。但是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吸血鬼会逐渐发掘自身的能力,从而使自己变得强大,理论上来讲,越年长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就越强大。第三代吸血鬼拥有的能力甚至可以与神媲美。在这些吸血鬼面前,通常的人是不堪一击的。很多资料认为吸血鬼害怕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吸血鬼怕大蒜,圣水和木桩。这些传闻大多是不正确的。吸血鬼最害怕的东西是阳光。部分异能强大的吸血鬼可以对阳光具有微弱的抵抗力,但是没有任何吸血鬼能经受阳光的照晒。另外,高温对吸血鬼也有一定的克制作用,因此,吸血鬼通常都在夜间行动,因为白天的日光和高温都会严重的影响他们的思维和能力。此外,吸血鬼完全不怕大蒜和圣水。如果有人拥有极端强烈的宗教信仰,有可能用十字架暂时抑制吸血鬼,但是吸血鬼绝不会因此而致死。同样的,木桩对吸血鬼也毫无作用,但如果能用木桩钉住吸血鬼的心脏,可以令其暂时麻痹直到拔除为止。实际上,吸血鬼本身并不是邪恶的,在一个人被初拥之后,他通常还会保留着自己的人性。这些人会认为他们可以和从前一样,自由的行动和生活。但是同时,他开始害怕阳光,害怕高温。无法在白天出门。他会感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他会发现自己必须靠吸取周围人的血液生活。这些思想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完全无法控制。逐渐的,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就会得到改变。一个吸血鬼在最初会试图对抗自己的行为,但是本性最后会占据上风,他会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最后,他彻底明白了自己已经不是常人。他通常会远离繁华的地带,孤独的生活,不与任何人接触。由于他们本身的体质,他们不会衰老,他们会活在世界上目睹周围世界的变化,目睹他从前的亲人和朋友相继死去。而他只能日复一日的用鲜血和生命作为自己的食品。周围的人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些弱小的生物罢了,他们已经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尊重和爱护人类了。他们藐视人类,而且生出强烈的嫉妒心,最后,他们变成了恶魔。案例:一个名叫Pierre Plogowitz的农民在1725年死后变成了吸血鬼,在kilova这个村庄里兴风作浪,致死八人。另一个名叫Arnold Paole,它被控造成Medwegya村的大量人口牲畜死亡,这两个案子都轰动一时,第一个案的报告今天存放在维也纳档案馆,其中有一个词“vanpir”是第一次在文献里出现,这就是吸血鬼名称的由来。第二个案子的影响要大的多当局与1731年12月猹始着手调查,由军医Fluckinger作笔录,并交给Heiduques连队的几位军官和医生签名后以《见闻与发现》为题呈送贝尔格莱德法庭,并于1732年正式发表印行,该书的影响甚至传到了凡尔赛,法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赛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结果写成详细的报告呈给他,之所以如此轰动,欧洲的媒体功不可没,其中《拾穗者》杂志在1732年3月3日的那一期中出现了vampyre,这是法语中第一次出现吸血鬼这个词。吸血鬼的主要特征从18世纪开始,吸血鬼有了三个特征:1.吸血鬼是一个“附体的鬼魂”,而不是在空中游荡的幽灵,也不是魔鬼;2.吸血鬼夜间从坟墓里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后的生命;3.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后也会变成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登上银幕后,形象有了少许改变,有些特点夸大了,有些则简化了。电影里,吸血鬼在镜子里没有映像,这不是吸血鬼共通的特征。只有在属于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吸血鬼没有影子,所以也没有映像,因为映像和影子都是灵魂的象征,而僵尸是没有灵魂的。此外,银幕上吸血鬼的牙齿又长又尖,其实是小说家杜撰写出来的形象,电影工作者为突显影像效果就采用了。“捕食性动物”不必接触到人,就能致人于死地;吸血鬼不同,它们通常不咬受害者,而从皮肤的毛孔来吸血。电影里,蝙蝠总是吸血鬼的化身,原因可能是法国教学家布丰(Buffon)1761年时,把拉丁美洲一些吸牛血的翼手类动物(chiroptera,又称蝙蝠)命名为吸血鬼。实际上,传说中的吸血鬼,能够变成蜘蛛或蝴蝶等各种动物,也能变成雾气或麦秆。很多人以为,大蒜是对付吸血鬼的万灵丹,其实不然,只有在罗马尼亚一带才流传这种说法。不过,吸血鬼倒真的只能在夜间出来,鸡鸣时必须回到坟墓里去。吸血鬼害怕圣体和十字架。归根结底,用木桩扎进吸血鬼的心脏,是结束它万恶生命的最好办法,但电影终究只是电影,这一招并不是次次见效。翼手类的“无尾双翼蝠”和“圆形带状蝠”和“扇形小蝠”,只生存在热带和副热带的美洲地区袭击牛群,偶尔也伤害熟睡中的人。这些蝙蝠每天只能吸10cc的血,但是人若被咬就有生命危险,因为它们的唾液中含有抗凝血的成分,而且能传播瘟疫之类的流行病。欧洲的蝙蝠尽管对人无害,也还是令人恐惧,惹人讨厌。在罗马尼亚的人往往把它和吸血鬼联想在一起,认为蝙蝠也能够变得奇形怪状。民间卖大蒜的流动商贩,必然会令人联想到此地可能有吸血鬼——大蒜也许是对付吸血鬼的良药怎样成为吸血鬼理论上来说,每个人在死后都可能变成吸血鬼,不过某些人特别有可能,例如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暴死者、巫师、早夭的婴儿,以及去世后没有举行基督教葬礼的人。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是这种悲惨的命运,例如出生时嘴里有牙齿,或者“头上有胎膜”的人(就是头顶上覆盖着一块羊膜或胎盘),眼珠的颜色极深或呈很淡的蓝色,长着一头红棕色发,像出卖耶稣的使往犹大(JudaS),或者身上长红斑。《德忖拉》书中的范.赫尔(VanHelsing)教授,随身的医药箱里总是带着这些工具。这些人死后,在装进棺材和埋葬时要倍加小心。在罗马尼亚,当地人用一根钉子钉进死者额头,把他的身体用针刺穿,或者涂上在圣依纳爵(Saint-Ignace)日里宰杀的猪的油脂;这一天是2月1日,—旦心脏被尖木桩刺穿,僵尸就立即化为骷髅.除了带耶稣像的十字架之外,大蒜的蒜瓣和花最能驱逐吸血鬼,因为它忍受不了大蒜的气味。在许多国家里,大蒜以防妖驱邪的功用著称。古罗马作家普林尼(Pliny)在《博物志》中记载,大蒜能防蛇咬,防发狂。有趣的是,有人认为大蒜还有促进血液循环的特性。纪念叙利亚安提阿城的主教依纳爵。为了防止吸血鬼的灵魂回来附体,要在死人嘴里放一样东西,例如在罗马尼亚是放一瓣蒜,在希腊是放一块圣是餐中的饼而在萨克森则是一个柠檬。为了不让尸体离开坟墓,大家就把它钉在棺材的底板上。在信奉基教的欧洲,吸血鬼常常被视为是上帝降下的惩罚。不参加敬神仪式,违反教规,在坟墓上玩渎神游戏的人,尤其会遭到这种噩运。在捷克北部苏台德山区,人们把尸体裹在形状像长袜的线袋里,吸血鬼每年只能拆开一个网眼。在俄罗斯,棺木里要放一些罂粟的种子,如此一来,吸血鬼每天夜里都要数数种子有多少粒。自杀者和被开除教籍的人,死后总是埋葬在两条路的交叉路日上。塞尔维亚人为了使住宅不遭受吸血鬼的攻击,常常用柏油在门窗上画一个十字架;罗马尼亚人则在所有的房间里都挂上大蒜瓣,还用大蒜擦拭门窗、壁炉和锁孔。至于在俄罗斯,人们把罂粟的种子或者蔷蔽的刺,撒在所有通向墓地的道路上,这样一来,吸血鬼就不得不把它们一个一个拣起来。1616年,一位名为Ludovico Fatinelli的意大利科学家写了一篇关于吸血鬼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Fatinelli题出是一些病源体令人被吸血鬼化。因为当年社会的封建,Fatinelli被视为异端而被烧死。虽然Fatinelli被烧死,但科学却没有被烧毁。科学家终于找出导至吸血鬼化的病毒和人被吸血鬼化的过程。一种被命名为Human Vampiric Virus (HVV)的病毒就是令人吸血鬼化的原凶。这病毒寄居在一种名为Xenopsylla cheopsis的蚤身上。不说不知,Xenopsylla cheopsis是一种可以在吸血蝙蝠身上找到的蚤。被那些蚤咬过的吸血蝙蝠会被病毒感染。当这些‘带菌蝠’出外咬人或动物时便会将病毒传开。理论上,HVV是可以透过人体分秘传染。但是,在所有个案中,患者都是被带菌者咬过而受感染。吸血鬼化的过程第一阶段:感染当被咬后,患者会在几个小时内开始感到头痛,发烧,及其他感冒般的症状。很多人都会以为只是普通感冒。这个阶段历时大约六至十二小时。在这阶段,只要病人服用解药,全愈率是百分之百。第二阶段:Vampiric Coma (译这按:找不到中文名词,只好直译。这阶段名为吸血鬼昏睡状)被咬后二十四小时,患者会进入昏睡状态。在这阶段,患者的脉博会变慢,呼吸变浅,而瞳孔更会扩大。在古时,很多进入这状态的人都被误以为已死而被埋葬。亦因为这样而制造出‘吸血鬼睡在棺木里’的遥言。很多人都以为进入昏睡的人全都会变成吸血鬼,但事实并不是如此。事实上,只有少部分人是可以在昏睡后醒来。通常只有18至35岁的人可以活下来,而年纪太大或太少的人都不会醒来。这个阶段历时大约一天。在这阶段,服用解药的全愈率只有百分之五十。昏睡得越久,全愈率越低。第三阶段:变形如果患者能够在昏睡中醒来,那他便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吸血鬼。大部分吸血鬼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去找猎物。在这解段,患者已是大罗神仙也难救。

德古拉博爵是吸血鬼传说的始祖,因为上帝抛弃了他的爱人,他背弃了上帝,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具体的你可以在BAIDU上搜

毕业论文吸血鬼文学

起源 吸血鬼-德古拉吸血鬼传说起源于人类对血的崇拜和恐惧。 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 而另一点上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你们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为那就是它们的生命,否则你们就会受到惩罚!〃 (摩西律法,《旧约·利未记》) 最早的吸血鬼形象难以确定,但一般来说有以下论点: 该隐,因为杀死自己的兄弟亚伯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变为永生不死的嗜血怪物,也就是吸血鬼的祖先。 注意:很多人都认为德库拉是吸血鬼的始祖,其实不是,德古拉只是十九世纪末期一位欧洲的作家笔下的小说人物,而并非来自真正意义上的吸血鬼传说。 吸血鬼特征则起源于狂犬病,或是一种名为卟啉病的疾病,因为病人的行为举止经常令人联想到吸血鬼,同时卟啉病人的外观也会发生变化(如口鼻等处坏死等等)。细节后文详述。

欧也写过唉,不过不是毕业论文~~~~多看参考资料,我当初是好像说为什么以吸血鬼文学为代表的哥特文学会非常走红~~~~资料的话,安妮赖斯的吸血鬼纪元系列;斯托克的德库拉;还有新的啥啥吸血侠什么的,都可以拿来做考证~~~~

请问你是哪里人,如果你是北京的,我建议你去首都图书馆,在4层有好多关于 吸血鬼 研究方面的书,都是文学研究类的,不是小说。我就看过两本,写的都很全面。其中一本叫《吸血鬼全书》(这是这本书的封面)淘宝上或卓越亚马逊书城上应该能买的到,还有一本叫《吸血鬼传奇》(这本书的封面)。还有一本书也是研究这个的,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你可以去当地的图书馆看看,应该有研究这类文学的书。希望能帮到你。你选的论文题目很特别,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也想选这个题目的,可惜我不是外国语学院或中文系的。

写安妮赖斯系列或者暮光之城系列或者吸血鬼日记系列的文学分析啊,在美国都是通俗名著了。

狼图腾论文开题报告

前言我们之所以会选择狼这种生物做为题目,主要是想多了解狼是如何生存以及它的个性是否真的跟大众说的一样是个冷酷无情的杀手.狼在大家的心里,似乎都是刻板的不良印象,例如:大恶狼,色狼,狼心狗肺等不好的名词,就连童话故事里的坏蛋角色,也都少不了狼的出现,但是狼这种生物真的像大家所说的一样,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吗 我们会从书籍以及网路上的资料来寻找所需要的答案,以及从狼的传说或故事来揭发它们的神秘面纱,并且以它们的猎食,养育儿女,团体生活,各种狼族的生活等方面来探讨.希望透过这次的研究,可以发现到其他人为所不知的狼的奇妙之处.贰●正文一.狼的传说01.印地安的传说生活与狼有著密切关系的美国印第安人,流传著这样一个关於人与狼之间的古老传说:「从前有一天,最早的人类发现其他动物都有同伴为伍,唯独自己是孤零零的,於是他向造物主问道:『为什麼只有我落单呢 』造物主回答:『那麼就赐予你能与你一同行走,说话和嬉戏的生物吧!』於是,神把狼赐给了人类,并对他们说:『你们彼此成了兄弟,应该相互扶持.前往世界各地.』人类和狼遵照指示行事后,又回到了造物主跟前,造物主又说:『从今天开始,你们将各走各的路,但双方的遭遇也许大同小异,你们会使遇见你们的人感到害怕或心生敬畏或被他们所误解.』於是,人类和狼便各自启程.各自以其独特的生活方式,活到了现在.」 这个古老的印第安传说述说了人与狼本来是有著一家人般的亲密关系,日后才各奔东西.事实上,人类最忠心的朋友~狗,很可能便是狼的后代.人与狼似乎注定要交会在一起,第一次碰面大约发生在1万5000年前;人类或许就是从成群狩猎的狼群中学到了社会团结的意义.然而,当人类进入农耕与畜牧社会后,人和狼的竞争便开始展开.人类所需的土地面积越来越大,原先属於狼的地盘便成为人类争夺的目标.从人类的角度来说,狼已成为人类征服自然的一大障碍.2/102/11狼的生活习性狼居於不利的地位,丧失狩猎地盘之后,只好偷袭人类的家畜.於是,全球的人类开始猎杀狼,狩猎,陷阱,毒药,……,想尽了各种方法来对付狼.狼的恶运从此开始.以美国为例,悬赏捕杀野狼的做法,一直到1935年才结束.畜牧业者用含有马钱子碱(Strychnine,一种神经刺激剂)的生肉诱捕狼;以致除了明尼苏达北部及阿拉斯加等仍保有自然景观的地区外,其他地方的狼均完全绝迹.其实,狼是为了生存而捕杀猎物,不过是生态行为的一部分罢了.而且,狼的狩猎活动对生态也有贡献,可以淘汰不良的个体,健康的基因可以遗传给更多子孙,繁衍更优良的后代.在保育观念盛行的今天,人类对狼的观念也大为改变,狼还生活在28个国家之中.生物学家试著描绘狼的不同形象,想探讨狼在生态界中扮演的角色,而不是只凭人类对善恶的价值观去判定狼.02.狼王传奇十九世纪美国西部,体型硕大,机警勇猛的灰狼成群地奔驰在大草原上,以野牛为食,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们为「具有激烈性格的野牛猎者(Buffalo - Hunter)」,更对其卓越的狩猎能力怀著深深的敬畏.然而,在来自欧洲的白人移民者眼中,狼群却有如恶魔的化身;每一声狼嚎,总让人胆颤心惊.对北美印第安人来说,那种如同电影「与狼共舞」所演的,与狼保持亦敌亦友的关系是确实存在的.他们与狼群共同生活了数千年,互相敬畏,和平共存,微妙地维持著土地上的生态.但自从白人移民者入侵之后,白人开始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首当其冲的便是狼群,移民者对狼群恨之入骨,非要将其铲除乾净,於是移民者与狼的战争从此展开,狼的恶运也从此开始.聪明的移民者以狼的食物做下手的对象;1870~1880年间,移民者开始以搀杂著毒药的野牛尸体做诱饵,毒杀狼群;再机警的狼也会有上当的时候,无数只狼误食毒药,痛苦而亡.---大王与布兰卡---3/11狼的生活习性3/10有一只名叫「大王」的大灰狼警戒心极强,不但从不上猎人的当,还领著妻子「布兰卡」及其他四只灰狼袭击了约2000头左右的牛只,神出鬼没地游窜在大草原上;像是嘲笑人类般,不断破坏陷阱,并在其上留下粪便.白人移民者对它毫无办法,空有满腔的怒火,精心设计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但根本捕捉不到它和她的夥伴;它的聪明冷静,换来了『1000美金,取「大王」首级』的猎杀令.故事的悲剧是从布兰卡开始,布兰卡有一天终於被钢夹陷阱所捕获;为了宣泄心中的仇恨,猎人们将布兰卡放在以两匹马反方向紧拉的绳圈中;快马奔驰拉扯,布兰卡口喷鲜血,痛苦而亡;这一幕,大王冷静地看在眼里,并不顾一切地追逐布兰卡的尸体直至被弃置的地点;猎人们无比的紧张,深怕在大王的复仇烈火中,无人可以幸免.没想到第二天,大王踏进了布置在牧场周围的陷阱中,并就那样地锁在原地;隔天早上,猎人们发现大王已经断气,没有挣扎,没有外伤;就为了追随它挚爱的伴侣,大王背弃了另外四只夥伴,孤傲的死在布兰卡的身边.被这种比人类更高贵的情操深深感动的猎人们,将大王的尸体搬进小屋,尊敬地摆在布兰卡僵冷的尸体旁,让它们夫妻终於得以团聚,时间是1894年.「大王」的故事,从此成了美国大草原上传颂不灭的「鬼狼传奇」.二.崇拜狼的民族01.查拉几族崇拜「狼」,对查拉几族来说,狼是查拉几族的使者.是因为同样坚忍内敛的生命意志,那充满感情的长嚎也正是查拉几族自身的呼唤!在北美印地安民族当中,查拉几族要算是人数众多的一族,最早时居住在维吉尼亚,阿拉巴马,田纳西河南边等地.查拉几族的生活型态以村落为单位,分为七个氏族,成员必须散居在各村落中,是母系社会的组织,一个村落约有350~600人.4/11狼的生活习性在印地安族中,查拉几族要算是组织发展相当完整的一支.各村落中存在红白两组政治机构,分别治理平时和战时的社会.红组时期和白组时期的转换,得举行 4/10仪式和祭礼区分.战士们赴战场前需经过一场彻夜的祭舞,由战场返回时也需经过数天的祭礼净化.较重要的社会仪式有秋季绿榖节(及收获节),以及新火(新年).在为期三星期的新年期间,必须举行宗教仪式性的沐浴,并重新点燃村中的「永恒之火」;主要的目的是可以消除村民间彼此的敌意,重新激发团结一致的意识!1821年由Sequoya的引进的查拉几字母,更发明了属於查拉几族的文学!---留存过往的记忆---也许是因为各方面的优越,在美国政府的拓荒行动中,却使他们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不过深沉内敛的查拉几族人,仍勇敢地继续活下来;即使在「泪径」事件中,查拉几族丧失了他们大部分的家园,被迫迁徙到奥克拉荷马州,更丧失了四千多位族人的生命;但直到今日,居住在这块「保留区」的族人,仍和当年一样的团结!正因为有著如此悲壮的过去,查拉几族对自身的历史,文化也就更加地爱惜,更加地提倡使的他们的传统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02.内蒙古族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对蒙古铁骑的驯养和对草原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於狼的至尊和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天葬仪示;以及狼嗥,狼食,狼烟,狼旗等都对他们有著深厚的意义.蒙古游牧民族的神名叫腾格里,相传它让人类和狼族管理草原,虽然人类和狼是互相对立的,但没有了一方另一方就活不下去.当牧民扑杀太多狼的时候,狼就会引起大屠杀把游牧的牛,羊,马杀的惨不忍睹,但是要是狼杀的太过分,牧民也会发起屠狼大队伐狼,但是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尊敬著狼,不乱杀狼族.蒙古的天葬,主要是把以死去的尸体,放置在草原的某处,让狼来吃,他们相信狼会飞,会把他们的灵魂带到天上腾格里那里,如果是抓到小狼并且要处死的5/11狼的生活习性时候,也是把它们高高的丢到天上,让它墬落下来身亡,因为它们相信这样它的灵魂在那一瞬间可以飞到腾格里的身边.相传有名的成吉思汗的军队,蒙古的兵法以及强壮的蒙古马,都是因为狼族才能这麼强悍的.但是近年来由於经济的关系,许多汉人移居到蒙古,破坏的游牧民族和狼族的生5/10态,使的狼族遭到现代武器枪械,汽车等迫害,甚至有些蒙古人不再相信这些传 统,规则,自古以来牧民们的信仰也就这样被瓦解了,传统於是就这样变成的传 说.三.狼的生活01.狼群A.狼由一个或数个家族集合成一个大集团,过著群居生活.若雌雄配成对的,感情都很好,常会长时间生活在一起,有的甚至终生厮守,彼此照顾极为体贴,这是动物里很少看到的.B.在冬天多组成大集团;夏天多单独生活,或过著小家族群的生活.原因:a.冬天时,由於小型动物躲起来冬眠,因此多猎食鹿类等大型动物;然而,猎杀大型动物时必须要成群结队合作才能成功,所以狼在冬天要组成较大的群体.b.夏天因为要养育幼狼,自然由雌雄成对过著小家族生活,栖息在浓密的森林及深山中,较难被人们发现.c.全年生活在南方的狼,是不太会组成大集团;只有生活於北方的狼才会组成大集团.一个狼群通常有4~8只,但也曾发现多达36只的大集团.C.离群而单独行动的「一匹狼」;这大多是年老的雄狼,它常会稍微离群而又跟随在狼群周围,也捡食狼群剩下的食物.6/11狼的生活习性02.狩猎A.狼的鼻脸突出,耳朵稍短,在黑暗中,眼睛可以反射灯光或火光.而且头部和口部非常有力,可以从地上叼起一只绵羊,并将它带走.B.狼群狩猎时会全体出动协力合作.在找寻猎物时多排成一纵队,以每小时26~40公里的速度慢慢前进.追赶猎物时,可一追数十公里,将猎物驱赶到很不好走的地方去;它们可以一直跟著猎物,直到猎物筋疲力尽时,才加以击杀.6/10C.狼群如果遇到成群的猎物,就先加以追赶,当猎物中比较年老体弱或生病者渐渐落后脱队了,就猎杀这些落后的猎物.D.狼的食量很大,一次可吃掉相当於其体重五分之一重量的肉.当找不到猎物时,也捕食蛇,鸟,蛙,鱼,昆虫及家畜等,几乎什麼肉都吃.03.狩猎场A.狼群通常有自己狩猎的领域,并有狩猎专用的通道,这些通道有时长达100公里.在这些通道附近,常有各种猎物出没.B.狼群常在这些狩猎通道上巡逻,并在各处涂上由身体所分泌的臭液或粪便,作为自己领域的标记.C.这些狩猎场常会一代继承一代.04.巢穴A.狼以树洞,岩洞,草丛作为藏身和栖息的处所.在春天繁殖期,狼会在狩猎场附近筑造一些巢穴.有时也将獾或红狐的旧巢加以改造后使用,或用树根的坑洞筑巢.B.筑巢多由雌狼负责,而由雄狼从旁协助.7/11狼的生活习性C.狼如果在洞内筑巢,会先在内部铺些树枝,然后在铺上树叶和由母狼身上掉落的毛.05.幼狼A.在北美洲,狼多在5月生产.怀孕期为63天,一次可产3~6只,最多纪录是14只.B.刚出生的幼狼,重400公克,眼睛要10天候才能张开.幼狼很像小狗,具有淡青色或污褐色的厚软毛,约4~8周即可断奶,然后由双亲为给半消化后再吐出来的肉.7/个多月大时,已经能跑出巢穴,3个月大时就能跟著狼群到处乱跑.此后,即开始学习狩猎的方法.D.幼狼一岁大时,体型已长得像成狼一般大小了.2~3岁时便已成年.狼的寿命和狗差不多,约12~16年,但由人工饲养的狼可活到20年.06.社会组织A.在狼群里有复杂的社会组织,经过争斗后,以最强壮的一只雄狼当领袖,再和一只母狼形成一对领导者,负责巡逻领域边界,解决成员争端,并控制队伍的迁移.B.社会秩序的最低层常是被逐出的分子,生活在队伍的边缘,吃狼群的剩余食物维生.C.狼群的社会系统由很复杂的信号语言建立并维持.这种信号语言包括尾,耳,口及身体的许多动作即发声,显示每一份子的身分及情绪.例如,强者会翘起尾巴来瞪视弱者,而弱者则伏下耳朵,示出喉咙来.四.各种狼族的生活情形8/11狼的生活习性01.灰狼(Canis lupus)俗称(Gray Wolf),为犬科最大型野生动物,现在仍栖息於北半球大片区域.灰狼是美洲印第安人所赞赏的聪明,群居性动物,通常几只到20几只成群居住.狼群基本上是一个家族,包括一对成狼和年纪不同的后代.狼群中有明显的支配阶级,仅带头的雌,雄狼拥有交配权,它们通常是狼群中其他成员的父母.一般说来,狼群的领域或势力范围共1百或数百平方公里,对相邻狼群采取积极的防卫.狼所进行的群嚎能够巩固狼群的社会结构,并对相邻狼群表示自己的存在.狼大致在夜晚捕猎.狼群主要摄食鹿,驼鹿,北美驯鹿等大型食草动物,靠潜行和追逐方式加以捕捉.狼群在有食物时猛吃,通常把尸体啃得只剩毛发和几根骨头.在捕猎当中,灰狼在控制大型食草动物数量和淘汰较不适合生存者方面扮演了一种重要的自然功能.不幸的是,灰狼会攻击家畜,因而遭到人类迫害.已证实北美洲狼群攻击人类的情形很少(如果有的话),但这样不寻常的攻击行为确实发生於欧亚大陆,有时导致人类死亡.8/10灰狼在1 4月繁殖,平均一窝6 7只,生於春季,妊娠期约63天.幼狼在兽穴中长大,兽穴为天然洞室或掘穴,通常位於山边.狼群所有成员把幼狼照顾得无微不至,父母用猎后反刍的肉来餵养它们.未成年的狼在2岁性成熟前一直待在狼里,此后它们离群去寻找配偶,并建立新的领域.02.胡狼(jackal)犬科(Canidae)犬属(Canis)狼形食肉动物.分为3个种∶亚洲胡狼(C. aureus),分布在欧洲东部和非洲东北部到亚洲东南部;黑背胡狼(C. mesomelas)与侧纹胡狼(),分布在非洲南部和东部.胡狼栖息在较为开阔的地带.白天隐藏在灌丛中,黄昏出去猎食.单独,成对或集,以动植物或尸肉为食.常尾随狮和其他大型猫科动物之后,吃其残余猎物,尸体.当结猎食时,能捕到像羚羊和绵羊那样大的猎物.和同属的其他动物一样,胡狼也在晚上嚎叫,叫声比鬣狗的声音更令人恐怖.尾基部有一种腺体,分泌物有恶臭.在地穴里产子,一窝2 7只;妊娠期长达57 70天.03.丛林狼(coyote)9/11狼的生活习性即Brush wolf,亦称草原狼(Prairie wolf),郊狼,或小狼(Little wolf).犬科(Canidae)美洲种动物,学名为Canis latrans.分布於阿拉斯加到哥斯大黎加一带,栖息在平原地区,偶见於纽约州等东部地区.多於夜间活动,常发阵阵短促吠叫和嚎哭声.奔跑时尾下垂,时速可达64公里(40哩).主要以啮齿动物为食,亦食腐肉和其他动物和植物.住在地穴中,妊娠期60 63天,春天产子6只或更多.多终生配偶.易与家犬杂交,后代称为科伊狗(coydog).丛林狼聪明,狡猾而敏捷.但因偶尔捕食家畜和猎物而造成一定危害,这种危害被大大地夸大了,因而遭到了人类的残杀.04.北极狼俗称白狼(White wolf),拥有一身灰白或白色.北极野狼通常是5~10只组成一群,在这一小型群体中,有一只领头的雄狼,所有的雄狼常被依次分在甲,乙……等级,雌狼亦是如此.狼群中总是有一只优势的狼,其他的不管雌的,雄的均为亚优势及更低级的周边雄狼及雌狼,除此之外,便是幼狼.优势雄狼是该群的中心及守备生活领域的主要力量,优势雌狼对所有的雌性及大多数雄性是有权威的,它可以控制群体中所有的雌狼.优势雄狼和优势雌狼,以及亚优势的雄狼和雌狼构成群体的中心,其余的狼,不管是雌的还是雄的,均保持在核心之处,优势雄狼实际上是一典型的独裁者,一旦捕到猎物,它必须先吃,然后再按社群等级依次排列.而且它可以享有所有的雌狼;不过,优势雌狼不知是醋意大发还是为种9/10群的未来著想,它会阻止优势雄狼与别的雌狼交配,并且优势雌狼几乎也能很成功地阻止亚优势级雌狼与其他雄狼交配.当然,这样会减少交配机会,限制幼狼的数目,因此,常看到一狼群中仅有一窝幼狼.可是,一旦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狼受到强烈捕杀,大片栖息地被开拓,这时狼的社群等级性就受到了抑制甚至破坏,首先是结群性被打破.这样,独身的雌雄狼便会有充分的自主权,几乎每一只狼均会找到配偶,繁殖率大大增加,每一雌狼每年均可产下一窝幼狼,这对保持和恢复狼的种群数量是十分必要的.参●结论看了这麼多的资料以后,发现到其实狼并不是真正的坏,坏的应该是破坏它们生存环境的人类,其实它们并不是真的喜欢无缘无故屠杀人或畜生,只是因为人类了破坏大自然,破坏了它们居住的环境,使的它们逼不得已才会做出这种事10/11狼的生活习性情.其实狼是种很勇敢又很有机智的动物,它们除了会分工合作狩猎以外,连自己的子女或族群们也都互相帮忙,互相照顾,也听说过有母狼哺乳人类小孩长大的案例.因此,全部狼的上下一条心,才会使狼群们如此的强悍.相较之下,人类反而常做出自欺欺人的行为,就单单只为了自己一时的贪念,常自称自己是万物之灵的人类们,竟然连动物都知道的伦理道德都没有,还常常以动物的名子辱骂别人,看来真是人类真是应该要好好的反省了.

喜欢狼 狼,一直给人以凶残、饥饿、贪婪、阴险等印象.人与狼打交道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时至今日,人口繁多,资源紧张,狼逐渐被寻求栖息之地的人们消灭.狼少了,生活似安定了,但是随着狼的消逝,一些与狼息息相关的生物也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狼是古老的物种,经过几万年的进化,狼不断地适应环境,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狼捕食时通常是群体出动,在此之前,狼事先要开会,研究获取猎物的战略、战术.一旦达成共识,完成分工,狼群会依据天时、地形等自然条件去捕杀猎物.狼捕猎时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从不赶尽杀绝,以防猎物灭后狼子狼孙无从充饥.可以说,狼是出色的军事专家.狼群每一次捕猎,都会把军事战略、集团会工、团体作战、服从指挥等特点发挥到极限.在与狼的长期斗争中,人发现了狼的这些特性,于是,有些民族就开始拜狼为师,狼图腾也因此而产生.历史上的犬戎族、匈奴、女贞、突厥、蒙古等都是崇拜狼的民族.狼在捕食时引天长嗥,互相联络,于是人学会了制作牛角号来传递战机;狼捕食绝对听从指挥,不听者狼王会一口咬死,绝不容情,于是人学会了制定军规;狼群捕食时讲究出其不意,迷惑敌人,于是有了“兵者,诡之道也”一说.正因为从狼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犬戎、匈奴、女真、突厥、蒙古等民风强悍,一度成为战威一时的霸主.特别到了蒙古的成吉思汗,将狼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至,从而创立了世界历史上疆土最为广阔的大元帝国.但是元朝统制了一个世纪后开始覆灭,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王室成员窝里斗,待民残暴等原因,《狼图腾》中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狼和狼一样,人和人不一样”.狼无私心,实力最强、能领着狼族不断壮大的狼就是首领,但是人不同,人无用的规矩太多,争斗太多,无能的太子也能做皇帝.汉人为什么从北宋以后开始一蹶不振,就是因为汉人的小农意识太强,心眼太多,不够团结,没有狼的精神,最终被长期与狼争斗、拜狼为师的蒙古所统治.《狼图腾》中有一段描写狼吃绵羊的情景,深刻地道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一只狼偷偷进了羊群,拖住了一只绵羊开始吃了起来.羊群一阵无声的骚动以后,又安静了下来,羊继续吃草,狼继续吃羊,离狼近的一些羊居然围在了狼的周围,观看狼吃自己同伴的情景,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定下一个遭受噩运的人就是自己.在中国,狼与人争斗的主战场一直在美丽的蒙古草原.草原狼是随着游牧民族的减少而减少的.文革末期,大批汉人及被汉化的蒙人迁往草原,高喊“打不尽豺狼虎豹,决不停止战斗”的口号,狼成为了一个政治问题.于是,草原一部分被开垦成农田,狼皮、狼肉也成了极抢手的俏货.民工打狼、部队打狼,最终,狼退出国界,去了外蒙及其他更远的国家.蒙古战马由于没有了狼的威胁,也逐渐退化,不复当年神速;鼠灾成患,草也不够牛羊吃了,草原沙化严重,人群一度迁往草原腹地.随着人群的迁入,草原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这种情景就如同一个公司、一个团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少了狼这种角色,相信这个公司、团队、国家、社会都会面临一个缺少竞争、缺少学习而懒散成风、祸端四起的团体.敌人,可以做自己的老师,敌人,也可以逼迫自己进化,没有敌人,除了在理想中的社会,只能使自己的进取心不断退化,最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分不清友敌的人给击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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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草原狼代表一种强悍的精神。狡诈、勇敢、机智、凶残、雄心、耐性是它的代名词,虽然是带有色彩的贬义词,但也无可否认,这也是这一群体生命力强的具体体现。它们在与对手交锋中,通过精密的分析、布阵、抓住机会,准确攻击,手法狠毒,一举把对方全歼,从而打赢一场场有关生存大战。草原狼从不畏艰险,勇于直往向前,在极度恶劣的条件下,靠自身的智慧与狡诈,都能够生存下来,并且运用一切手段,改善自身生存条件,使自己活得更好。它们精诚团结,分工明确,在任何危险地情况下,都不出卖同类伙伴,都不用同伴的死来换取自己的生。这是看完姜戎的《狼图腾》时,脑子里涌现出对狼的性格狼的精神的一种基本描绘。然而,看完之后,却发现草原狼还是一个高超的营销家,在每次与敌对峙时,都能够运用现代的营销理念,进行谋划,运用策略,去攻占或掠夺。下面结合狼的精神与营销策略浅显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精密的市场调查 狼不打无准备之仗,每一次攻击目标,头狼(统帅)都会派几个狼去作侦察兵,了解对手的基本情况。如对方的队伍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队伍的强壮如何等基本情况。等狼把这些信息反馈给头狼。头狼会经过精密的形式分析,制定详细的方案,再带领这一支队伍去攻击对手,这样才能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现代营销策略中,市场调查是企业制订营销策略的基础。市场调查包括竞争对手的商品特征、卖场的布置风格、商品价格的定位、市场占有率等基本情况,只有完全了解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才能制订有效地营销方针与政策。 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在草原狼群里,分工合作非常明显。头狼是作为一个伟大的战略决策者,谁负责打头阵,谁负责两面包抄,谁负责断后,分工十分明确,这样一个分工明确,精诚团结的一个团体,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每一仗都打得漂亮,十分成功。并且它们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精诚团结,互帮互助。狼是非常讲团队精神的,既便是在强敌面前,它们也不会退缩,这一特点就如《狼图腾》中众狼围攻军马一役中所体现的一样。军队来草原征集军马,挑选一批阉马。这些阉马能征好战,是作战的能手。但这次军马却遇上强敌―草原狼,一群凶残的草原狼。在强手相迎激烈的战斗中,“在狼头的指挥下,狼群发狠了,发疯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最后的集团总攻。”这样的结果,虽然惨烈、虽然它们也付出沉痛的代价,但最终还是以草原狼的胜利而告终。草原狼不打无准备之仗。但遇到强敌,它们也毫不退缩,勇猛地攻击对手。并且它们分工明确,精诚团结,形成一股强大的战斗力。 企业的良性管理,必须是在明晰的组织架构下进行的。只有企业进行了明确分工;只有组织结构明晰,每个岗位责任明确,才能事得其人,人尽其才,这样的企业才能形成强劲的竞争力。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团队精神的竞争。企业只有外树形象,内抓管理,在企业凝聚力的感召下,聚齐行业内精英,并且通过职务责任制的权力约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与舞台,让个体人发挥才能。这样的企业,才会在商战中崛起。 等待最佳时机,主动出击 “ 狼是草原上最有耐心,寻找和等待机会的战神,每抓住一次机会,就非得把攻击对象榨干,榨成渣不可”。《狼图腾》中毕利格曾对陈阵说过狼抓黄羊的绝招。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羊,不会动它,晚上黄羊会找一个背风草原的地方睡觉。这时的狼因为跑的速度不及黄羊,也不会动它,只到快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狼瞅准机会猛追,黄羊因为跑不出尿就会憋破尿泡,尿泡一破,它的后腿就抽筋,就跑不动了。而狼就轻而易举地抓住了黄羊。 现代企业处于一个自由开放的市场环境,竞争非常的激烈。如果作为一个行业新的切入者,要想与成熟竞争对手直接交锋,无论在市场资源、人力、资金、品牌知名度等竞争因素上,是无论如何也竞争不过成熟企业。这时硬碰,无疑是鸡蛋碰石头,自取灭亡。因此,在营销策略上,也可以学学狼抓黄羊的绝招。蓄精养锐,等待机会,等待竞争对手露出疲倦之态时,再攻其软肋,从而一举打败对方。因为竞争对手不可能永远处于高峰发展状态,总会有一个从高峰向低谷回落这样的一个阶段。在这个时候,如果能抓住竞争对手的破绽,主动出击,无疑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狼图腾》一书中,姜戎分析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民族习性,重点突出游牧民族的强悍勇敢的优势。(此点虽有争议,但对游牧民族勇敢精神是无可否认的)。在“游牧民族”中狼是人的精神图腾,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它好战善勇的性格,激发人类的智慧,从而使中华民族能渐渐壮大。所以,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今天,作为企业,作为社会个人,也要学习狼的精神,有勇有谋,才能在商战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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