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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论文题目推荐

发布时间:2024-07-05 12:34:30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论文题目推荐

1、论网络监督的规范和社会意义2、“人肉搜索”侵权的防范研究3、网络的预防和惩治不知你本科是什么专业的,所以只能就一些网络的热点问题提供几个题目,仅供参考。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如何定题目首先看是什么专业的题目其次根据专业和教授的口味来定题目尽可能不要大众化(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 以下题目仅供参考: 1. 试论大众传播受众权利的保护2. 试论“媒介殖民主义”3. 我们为什么喜欢上网4. 浅论网络传播环境净化策略5. 大众传播受众价值的再认识6. 民营网吧生存状况思考7. 试论网络时代的贫富差距8. 试论互联网络中的舆论引导9. 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保障状况及思考10. 由我国大众传播现状引发对“社会责任理论”的再认识11. 受众行为对大众传播的作用12. 我国大众传播内容与社会道德教化的冲突及思考13. 试论网络传播环境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14. 论我国大众传播工作者的素质15. 试论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并存状况下大众传播效果16. 从蔡智恒网上小说看网络小说17. 从《人生》和《平凡的世界》看路遥18. 《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影响19. 试论余华的《活着》 20. 试论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21. 大众传媒与“少年作家”诞生与生长22. 试论小说与其改编的电视剧间的互动关系23. 试论受众对传媒的需求24. 试析信息不对称的后果 25. 试论手机对传统传播理论的颠覆26. 试析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的保障状况27. 试论传播媒介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 28. 媒介为我们营造了什么样的世界29. 职业记者的危机——互联网络、手机对记者职业的影响30. 大众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1. 试析“易中天现象”32. 浅析央视10频道“百家讲坛”的选题策略33. 试论新闻的经济监督职能34. 试论新闻的法制监督职能35. 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具体的作家作品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定)36. 美学与新闻(具体题目同学自定)37. 美学研究(具体题目自定)38. 文艺理论研究(具体题目自定)39. 从“富士康”事件谈新闻工作者的素质40. 试论在权力和资本影响下的新闻现状41. 从新闻的内容谈新闻美42. 从新闻的形式谈新闻美 二 1. 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2. 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3. 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4. 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5. “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6. 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7. 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8. 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9. 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10. 试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11. 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12. 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13. 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14. 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15. 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16. 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17. 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18. 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19. 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20. 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21. 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22. 论表达自由的限制23. 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24. 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25.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26. 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27. 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28. 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29. 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30. 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31. 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32. 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33. 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34. 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35. 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36. 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37. 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38. 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39. 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40. 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41. 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42. 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43. 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44. 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45. “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从“超级女声”到“梦想中国” 三1. 报纸版面设计趋势分析2. “厚报”的问题及解决措施3.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4.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新崛起5. 论大众传媒与和谐社会6.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7.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8. 论编辑思维9. 对美国“新闻自由”的解析10.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11. 论报纸头版的新功能12. 论新闻标题的特点13.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14.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15. 论传统报纸的走向16.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17. 《重庆时报》的版面分析18. 论新闻策划19. 论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20. 报纸专栏分析21.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22.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23.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24.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25.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26. 论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导向27.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28.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29. 论编辑的人文情怀30.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31. 都市报的“同质化”分析32. 论新闻的世俗化33. 对当前新闻教育的思考34. 论网络媒体中编辑的角色变化35. 新闻的“软化”现象思辨36. 论媒介品牌的建立及注意的问题37. 论传媒的影响力38. 论传媒的公信力39. 论传媒的涵化功能40. 解读施拉姆的“受众信息选择公式”41. 网络时代的新闻编辑思维42. 论新闻编辑的境界43. 论新闻编辑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44. 论民生新闻报道现状45. 论精确新闻报道46. 论调查性新闻报道47. 论媒介素养48. 新闻评论现状分析49. 论新闻编辑理念50. 电视产业的困境解析51. 报业生存现状分析52. 论媒介产品走向媒介商品的变化53. 论新媒体变革编辑方式54. 论新媒体变革传播方式55. 论新媒体变革传统媒体56. 论传统媒体的数字化走向57. 论传媒整合发展58. 论网络新闻标题的特点59. 论网络新闻编辑策划60. 从美国成立新媒体部队看美国对信息自由流动的威胁 四1. 简论新闻的意识形态性质2. 新闻“真实”的本质探寻3. 新闻语言特征论4. 论新闻的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即从“三个代表”的角度来讨论“新时期新闻”的特点)5. 试论新闻与哲学的关系6. 试论新闻与道德的关系7. 试论新闻与文学的关系8. (从生活中某一具体的新闻事件)试论新闻的社会作用9. 新时期“新闻种类”的再认识10. 重新认识新闻与生活的关系——针对目前新闻界存在的“等新闻”现象感言11. 新闻风格论12. 新闻的民族特点初探13. 新闻与文学的关系14. 现代中国新闻流派初探15. 新闻美学的理性探讨和认知16. 从“接受”的角度来谈新闻的写作17. 新闻“阅读”的心理机制探寻18. 从“普利策”奖看中西新闻意识的不同19. 再论新闻批评的性质和任务20. 关于新闻评论性质的再认识21. 新闻中的美学规则22. 新闻传播与民族文化的模铸23. 可视性新闻与语言性新闻未来的展望24. 如何正确地认识新闻的“工具”作用25. 新闻价值论26. 论大众传播中的个性风格27. 论新闻自由与自由新闻 ——关于网络媒体现状的思考28. 论新闻工作者的素质要求29. 关于当今中国新闻理论研究的思考30. 应当正确地开展新闻批评——关于中国新闻批评现状的思考31. 论新闻中的人道主义精神32. 关于新闻的经济价值的思考——从中国资讯业的繁荣看新闻价值的另一极33. 新闻学与传播学现实关系的正确认知34. 大众传播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研究35. 中西方传播理念之异同36. 现代传播学论37. 试论新闻的政治监督职能38. 试论新闻的经济监督职能39. 试论新闻的法制监督职能40. 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具体的作家作品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定)41. 美学与新闻(具体题目同学自定)42. 美学研究(具体题目自定)43. 文艺理论研究(具体题目自定)44. 从“富士康”事件谈新闻工作者的素质45. 试论在权力和资本影响下的新闻现状46. 从新闻的内容谈新闻美47. 从新闻的形式谈新闻美 五1. 传播效果浅论2. 略论传播效果的提高3. 传播效果评价4. 博客管理初探5. 中西采访技巧比较6. 中西新闻价值观比较7. 中西电视谈话节目比较8. 中外电视新闻节目比较9. 外国电视节目的借鉴与改进10. 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风格比较11. 广告的文化策略12. 电视广告的现状与发展13. 中国电视广告20年概论14. 广告创意论15. 广告的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16. 新闻写作的创意17. 新闻采访中的心理焦虑18. 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19. 从突然公司事件看记者的社会责任感20. 新闻出版“气功热”反思21. 民生新闻与社会和谐22. 浅论突发事件报道23. 社会和谐与新闻人的社会责任感24. 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新闻25. 科学发展观与新闻传播26. 社会和谐与社会新闻27. 新闻报道与社会和谐28. 隐性采访浅论29. 独家报道浅论30. 都市报的现状与发展31. 中外动漫产生比较32. 动漫创新初探33. 法制新闻中的隐性采访34. 新闻采访中的新闻侵权行为35. 批评报道与新闻侵权36. 科学发展观与科技新闻报道37.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新闻38. 浅论网络传播39. 网络传播与社会和谐40. 短信传播浅论41. 新闻媒体传播比较 您的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据学术堂了解,新闻传播学毕业论文选题众多,但核心的要求有这么几点:(1)可借鉴性,以便于换汤不换药,博采众长,搞好自己的论文。知网上有现成的论文可借鉴,单数量不可以太多,否则会被怀疑抄袭;也不能太少,不然浪费时间去选题和整理宏观思路还被老师否定,如你的题目太大不易写深入而 pass 掉。(2)紧跟热词,最近几年的社会热点问题会让论文显得很有新意,但最好也是有依葫芦画瓢的参考对象。(3)贴合案例,理论型文章对数学模型和软件仿真能力要求极高,故必须贴合案例,以便于换汤不换药,快速写好论文。(4)结构完整,选题最好能结合学科理论知识和模型,注重问题导向和数学语言的应用,不然论文口水话连篇;但切记炫技,整高大上的题目,应用复杂的数学模型,不顾是否能收集到个案实证资料和工作量的多寡。(5)字数相仿,不要本科、硕士论文选博士论文做参考,因为博士细节过多论证更充分,没宏观驾驭能力的人控制不好章节字数,会多写一两万字。

关于网络的内容bang写

已经发表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一条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三条依法禁止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受本条例保护。权利人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四条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第五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第六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一)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五)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六)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第七条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第八条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九条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著作权人的作品后,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删除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提供作品期间的报酬。依照前款规定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第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二)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三)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四)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著作权人的作品,并防止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著作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可以转让。

网络信息投稿推荐

网上投稿的平台太多了,看你写的是什么类型文章。

如果是男性小说类,建议投稿起点中文网;

如果是女性小说美文类,建议投稿晋江文学;

如果是资讯类,建议做自媒体投稿,例如头条号、百家号等;

如果是观点类,可以去一些公众号或者杂志投稿;

详细的可以点击下文:

干货推荐:写作新人必须知道的8个投稿网站平台

网上投稿的方式有很多,基本上分为:公众号投稿、百家号等自媒体渠道投稿以及实体报刊的投稿,具体介绍如下:

1、公众号投稿

各位可以直接去微信页面搜索“约稿函”,在这上面就能看到很多关于公众号投稿的路径,每一类的文章都会要求写在对应的约稿函中,你可以根据自己擅长的方面开始写作,投稿也是需要审核的,一般公众号审核时间是3天左右,在此期间切勿一稿多投。

2、百家号投稿

对比公众号投稿,百家号投稿就更加简单了,基本上只要你写的文章语句通顺,内容健康,就可以被审核通过,打开QQ搜索关键词写手或写稿群基本上就能找到,加入群聊你就有了一个写手的身份,所写的文章类型和我们平常看到的文章头条差不多,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写了。

3、 报刊征稿

报刊征文就相对更有挑战性了,对文章要求严格了很多,但是在稿费方面也会比其他两个更高,你可以多关注当地媒体,或者是全球热点新闻,也可以是诗歌或摄影作品等等。

网上投稿的技巧:

微信公号投稿,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邮件,以Word附件的形式发出去的。Word的排版是否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编辑是否有耐心看文字内容。

1、标题注意事项标题可以不用居中,但是字体一定要比正文显眼。另外,最好能多拟一两个标题作为备选。

2、正文排版方式新媒体文章和纸媒的排版方式是很不同的,段首不要空两格,每两段之间需要空一行。

3、段落不要太长轻阅读时代,读者并没有多少耐心,过长的段落会给读者视觉上的压力,建议适当分段。一般来说,每段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比较合适。

4、金句加粗文中比较精炼的句子,可以加粗,让编辑一眼注意到。当然加粗的文字也不要太多了,有个两三句就可以了。

5、文末信息很多公号推文时可以在文末附带作者简介,有些甚至可以附带作者的微信公众号。所以,作者在投稿时,文末要附上自己的简介和联系方式。就算平台推文时不显示作者简介,最起码,联系方式还是必须要留的。万一文章被录用了,编辑会联系作者,发放稿费。

我觉得那就是网上的一些投稿网站了。向各大卫视,还有中央卫视的电视台都有网上的投稿网站。你只要上网上好好的去查一查。明白一些投稿的方式和作品要求。那么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网上投稿啦。很简单的。

网上投稿很容易的,百度输入投稿,进入一起问道投稿网你就可以看到很多杂志刊物,并且都有提供其联系方式,直接投稿到他们给的邮箱或网站即可。很简单的。

有关网络信息传播的议论文

相信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特别是作为主要学习作文类别之一的议论文,议论文又叫说理文,是一种剖析事物,论述事理,发表意见,提出主张的文体。写这类作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网络语的利与弊的议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数字化信息革命的浪潮在大刀阔斧地改变着人类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数字化革命呼唤出新的技术,网络就是其发展产物之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使互联网已深入千家万户。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它的方便,快捷,灵活等多种优点,拓展了我们的知识面,给予了我们遨游的空间,它的出现改变了我们的传统方式的思想方法,在我们的生活中给予我们极大帮助,坐在家里可浏览众多的网上图书,几分钟内即可收到相隔万里的来信,在最短的时间内即可获得各方面自己想知道的信息,通过远程教育网,了解更多的知识等。

网络像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更给我们中职生带来了许多的隐患。各种黑色的阴影正向我们慢慢袭来。其中网恋,非法网站,网络游戏就像裹着糖果的炮弹向我们发射。

各种非法的网站趁着网络管理还未健全,散布着黄毒,暴力,防不胜防,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是一个极大的影响。

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网络游戏吸引着正处于好奇心的中职生。许多同学旷课跑到网吧中去玩《传奇》、充《梦幻》、打《泡泡堂》、聊QQ。有的甚至直接晚上通宵达旦,睡在网吧,吃在网吧。这样,不但损坏了身体,还浪费宝贵的时间,浪费了父母亲的水汗钱,辜负了父母的一片期望,更耽误了我们大好青春。在社会上因网络游戏所引出的案件数不甚数,例如:”武汉的一位母亲千里寻子””广州一小孩为玩游戏残杀自己的祖父”……这些案件告诫我们中职生,应该少玩或不玩网络游戏,我们可以利用一些空闲时间研究我们自己的专业,发展自己潜能,开发我们智力。但是,我们也不应全部排斥网络,我们不应放弃网络的好处,这就需要我们选择网络中的精华而剔其糟粕。

世界之所以选择我们。因为它需要美,我们之所以选择世界,因为我们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流水在选择中下落,太阳在选择中上升,朋友们,请把握好自己选择的那一刻,让我们用自信,坚决地选择网络有利的一面,选择我们美好的未来。

请慎重!

走在大街小巷,我们常常听许多大人发出这样的感慨:我那孩子,整天泡在网吧里,怎么办呀。这个问题让许多家庭困惑,让许多中小学生误入歧途,荒废学业。每当我经过那些网吧门口时,我就会踯躅不前,思绪万千。

目前,社会上盈利性网吧越来越多,越来越红火,甚至有些不法商人没有营业许可证,也私自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营业,他们不管你是谁,是否成年,只要你有钱,他们就会接待你。这样导致很多的中小学生长时间迷恋于网吧,既影响学习又危害身体,真可谓一大悲哀。

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他们的是非辨别能力有限,网络的虚拟化让他们感到新奇,被网上一些刺激性、欺性的内容、画面所迷惑。再者迷恋网吧需要消费,中小学生本来就是消费者,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们,常常为没钱上网绞尽脑汁,也许会去偷、去抢,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的孩子为了上网,在家人和老师之间编造谎言,这些现象屡见不鲜。在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他是初中的一名学生,平时成绩很好,很听话……但在其他同学的伙同下,经不住网络的诱惑,走进了网吧,一去就是两天两夜不回家。家长、老师到处找,最后在网吧找到他。他已经精疲力尽地趴在电脑桌上,面如土色。回到家,家长一顿毒打,他一赌气又出去玩了两天。后来在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家长耐心的诱导下,他终于改过自新。然而,更多的是走进网吧,不能自拔,害人又害己。

在此,我要大声呼吁:同学们,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网络,更全面地了解网络,学会正确利用网络,做“健康上网,远离黑吧!”让我们共创一个健康活泼的大集体、温馨可爱的大家庭!

当你登录QQ时,许多好友都来向你问好,“嗨某某某”“作业写完了吗?”云云;当你有一个百度账号,到贴吧和别人聊天时,网络表情、网络语言喷涌而至,“QUQ”“汗颜”“某某某,你妈喊你回家吃饭”“元芳,你怎么看?”等等。我想,现在每家每户都有一台电脑,它可以为你提供资料,也可以让你娱乐放松。21世纪,是一个网络和信息时代。

网络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首先说起教室吧,现在许多学校上课都使用多媒体和课件,而有些老师使用的课件就是从网络上下载的;有些时候,像我们学生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只要在百度上输入题目,答案就会立刻出现,回答者也会给你详尽的答案。而在办公间里,有些高层需要与客户联系,电话、E—mail等联络方式一定少不了。无论你在地球的哪一端,只要你有手机或电脑,再加上网络信号,QQ、MSN等等都可以联系上,它缩短了距离,也省下了使用长途电话的高额金钱,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而现在的各位女士越来越懒,她们喜欢购物,却足不出户,因为有电脑和网络。淘宝、京东、凡客诚品等,只要输下几个关键词,许许多多的物品任你选择,既提供了便利,又省下了力气。

网络给人带来的益处越来越多,它也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随之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它,从而使网络得到飞速的发展。

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也是一样。有些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由于长期地上网,已经疯狂地迷上网络不能自拔,他们50%以上都是沉迷于游戏之中,从而荒废了学业。而有些新闻报道上,总有一两则关于网络交往带来负面影响的新闻,比如网络交友结果被人去大把财产等。适当的娱乐对人有益,但物极必反。

而我认为网络利大于弊,作为学生的我们,主要工作就是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查资料时,网络就会伸出双手帮助你,你需要的解题步骤和资料应有尽有。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总之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应扬长避短,更好地发展网络的用途,远离网络的弊端,做一个健康快乐、合理利用网络的中学生。

由于电脑和其迅速的发展,电脑成了交流平台,网络也成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交流的重要渠道。

在网络上,有许多特有的语言已经成为网络里的一大特色。这些语言是什么形成的?只有经常上网的人才会知道它们,而网络新手,只有靠在一边听“外国人”谈话的份。

这些网络语言,有的用数个英语字母代表其含义,如“GG”、“MM”分别指男性和女性;有的是谐音指意,如“886”指“拜拜喽”,“94”是指“就是”等;有的用图片代表自己的心情或其表情,如“:”表示高兴,“:”表示忧伤;还有其他的,如“表”含不要的意思,“菜鸟”指初出茅庐的人……这真是千奇百怪,举不胜数。

网络语言的兴起,有利于人们信息传输更为方便快捷。由于简化了语言符号,对于那些打字生疏的人,真是受益非浅。

但是,初出茅庐的人不懂得网络语言的含义,是他们有语言障碍,甚至使他们无法沟通,而且,有部分网络语言是粗言秽语,如“BT”指的是“变态”等,这在人们纯洁的心灵上,抹下了黑色的斑痕。因此,网络语言也有不好的一方面。

现在正是网络时代,网络语言的出现和频繁的使用已经成了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这些方便的语言,已经成为人们网上沟通的桥梁。因此,我们只能扬长避短: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法律规条;使用计算机技术,禁止人们“说”粗言秽语;当然,我们也要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

我相信,只要通过人们的努力,这种富有特色的语言一定回拥有一片纯洁的天空!

近几年来,网络流行语正以不可抵挡之势席卷而来。从年流行的“神马都是浮云”,“蒜你狠”,到年的“正能量”。这些网络流行语正冲击着我们的汉字文化区域。面对这些,大多数人选择了接受并苯还承担着传播的角色,但仍有少部分人坚持着规范汉字的原则。

网络让世界变成一个村,在文化传播与信息交流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让你的“天涯若比邻”的梦得以完成,但是,你确定作好准备了吗?当网络游戏让你迷失心智时;当电脑辐射危害你的健康时。面对这些,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

面对日益上涨的物价,网络流行语反映了人们的不满与无奈。前些日子,网上流行了一句:“古时候,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现如今,物价容易把人抛,薄了烧饼,小了蛋糕。”这一极具调侃色彩的话语,在网络上一窜而红,成为广大网民对物价上涨的新的诠释。这幽默的语言中,反映的是广大网民对物价的不满与无奈。除此之外,还有前几年流行的“蒜你狠”、“糖高宗”等,恢谐地运用一语双关,极度表示对物价上涨的不满和恐慌。

网络流行语通常是与现下流行的事物挂钩的。前不久的“神马都是浮云”则是根据现在人们压力过大,所衍生出来的一类流行体,用东北幽默的语言特点将其形象的描绘了出来。

我们不否定,网民们运用汉字来进行一系列对情感的宣泄。但是这样一窜而红的网络用语真的好吗?

前不久,曾有学校明确指出,在作文里不得出现网络流行语,如“神马”、“给力”在这里我们先不说他们的做法是否正确,但是仍可反映规范汉字的重要性。

我们无法阻止网络流行语渗透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我们必需规范汉字,汉字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智慧的结晶,藏着中华民族伟大的精神。

作为炎黄子孙的你我,不正应该维护我们民族的民血与荣耀吗?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去抵制网络流行语,因为这些能在日常生活之余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应当用正确的眼光来看待网络流行体。

今天,你准备好了吗?

网络语言引发热议,一些低俗的网络用语使其成为灰色地带。但其实,网络语言是现代科技的副产物,是新时代的一朵仙葩,还需要阳光的照耀和雨露的滋养。

诚然,网络用语已成为人们常用的表达情感的方式,意味着人们可以用简洁诙谐的文字说出最真实的想法。可是,也使人们的生活多了几分轻浮。海德格尔曾说:“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而现代生活中,很少能有人在变行山寺时,体会“僧推月下门”的妙处;很少有人在暮香时节邀三五好友在海边溪水流觞;很少有人在江南岸边称叹“为湖心亭一点”的境界,取而代之的是在看到夕阳美景时,脑海里只有“点赞”一词,在也想不到更美的文字。网络语言频繁使用使国人丢失了骨子里的诗意,更有甚者,其低速粗暴简直不堪入耳。

正因如此,对网络语言应加强规范与管理,就像新生儿一样,给予它善意的引导。“人之初,性本善”,不得不说网络用语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让枯燥的生活增加一些色彩。然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没有部门对那些不良实例进行整治,那么坏的风气便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谧事发展。反之,网络语言中也不乏一些值得欣赏的典范,其中就有曾经广泛流传的“且行且珍惜”,“不忘初心”之类的话,其文艺程度同样不可小觑。因此,多多提倡使用文明以至于文艺的网络语言,无异于是春风琼浆,能让网络语言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网络语言作为新时代的产物,并不一定要与传统文化脱节。新兴词汇与古典诗词也不一定势不两立,曾经就有人把一些当红的网络语言用诗词的形式表达出来,例如:“汝能至此,何不上九霄”,同样具有幽默明快的效果,古典诗词中的表达方式多种多样,失意时可以说:人生在世不称意,时朝散发弄扁舟”愁闷时可以说:“问其何能尔,心远地自偏”,悲伤时可以说:“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只要人们调动起体内对传统文化的热爱,激发创造性,将诗词与网络有机结合,这样两者都能大放异彩。

对于网络用语这种时代仙葩,人们不应该一味的推崇或贬低,而是要用最美的方式,让它怒放。

21世纪是一个网络时代。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导致了独特的网络语言现象的产生。而网民的.迅速增长,使网络语言的使用频率大大提升。对于网络语言的定义,语言学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常见的广义的网络语言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IT(Informationtechnology)领域的专业术语,二是与网络有关的特别用语,三是人们在网络这种特殊环境中作为交际工具使用的语言符号系统,通俗的话就是网民在聊天室里或是E—MAIL上常用的语言。本文所指的网络语言主要是指第三类网络语言。其本质上来说是现代汉语的一种社会变导,是伴随网民这一群体的出现而产生的社会语言现象,一种新兴的语言变体。

在使用网络语言的人群中,从目前调查资料来看,以青少年居多。

网络语言使用存在积极与消极双重影响。一方面,网络语言是新生事物,有着鲜活的生命力,其时尚个性化的独特语言系统引发青少年的广泛关注。由于标新立异的基本点,青少年看到活泼而又怪诞,幽默又富有哲理的语言创造被广泛应用,会激发其创新精神,利于青少年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而网络语言本身的丰富性、创新性、多样性也会使呆板的书面语言变得生动活泼,丰富语言的信息内涵。另一方面,个性张扬的网络语言占据着青少年绝大部分的语言世界。网络错别字的大量出现和使用必将导致对传统语言的感悟能力和运用能力的不利影响。对青少年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产生不利影响。而随着网络语言进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对学生汉语规范化写作也产生冲击,如今学生在作文中使用网络语言的例子屡见不鲜。但网络语言随意性强,错别字较多,有些用语毫无实际意义,严重干扰了阅读,降低了写作质量。

对于网络语言,我们要辩证否定的看待,既肯定其好的一面,又否定其不利的一面,既克服它对规范传统语言表达中不好的影响,又保留其利于青少年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的一面。

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个不会说那么几个词,像“哇塞”,“我倒”,他们说着,写作文的时候也不时出现那么几个,这些词都属于网络语言。

果然是如此,现在网络语言风行于校园,风行于报纸杂志。出现网络语言或许是现有的词汇已不能表达人们越来越复杂的感情,抑或是缺乏某种感情强烈的叹词以宣泄对日渐增多的新奇事物的惊异。无奈之下,要么借用人家的词汇,实在没辙,就自己挖掘一些来自内心深处的呐喊权当抒发感情的新词儿。上了年纪的人大多无法接受这种变相玷污语言的行径,难免时常地评论、指责。但他们却总是振振有词:“词,始于无规则的创造,鄙人无非是在重蹈前人覆辙而已,何过之有?!”说来也怪,总会有一部分很快接受这些新玩意儿,并且极力推索。这一类人无疑会被冠上“时代先驱”的名号,换言之,像我这样作为被动接受者的人们,必然是“落伍”了一步。

有时当我实在听不懂同桌的话,看不懂同学的作文时,我也会有一股莫名的冲动促使自己去阻止“新元素”的诞生,但每次的冲动仅在刚刚萌芽的阶段就被无情地扼杀在摇篮里了。要说大人们难以接受倒也合情合理,毕竟年龄的隔阂难以逾越;而同是中学生,似乎就没有接受不了时髦语言的道理。诚然,把个人的观点强加于大多数人显然是行不通的;脱离、改造集体普遍行为就更是天方夜谭了,那么惟有去适应了。起初我的确难以忍受别人对五千年来纯正的交流工具的玷污,但久而久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然而这并不代表我支持和崇尚这种做法,我只是在承受而已。

网络语言自我发展,未来可能会出现一系列让人费解的文字、语言,那么人们在沟通上可能会越加的困难和麻烦。但这一趋势似乎又是世界发展的潮流,那么我们只能希望,网络语言能在些许规范下不会太过俗不可耐。

曾经,我是一只连OICQ为何物都一无所知的菜鸟,然而,在朋友的帮助和往来的巨大包容力下,我也成了一只在网络中自由穿梭的鱼儿。在网上,我阅读消息,欣赏电影,与千里之外的友人谈天说地,写下自己每天的快乐与悲伤网络是翅膀,让有梦的我自由飞翔。

在网络那巨大的感染与诱惑下,我的语言也一点点被渗透,常常在文中有画笑脸的冲动,常常会傻笑呵呵,常常会谈如果我有那么可惜我没有之类的无厘头话语。原先我以为这是一种个性的张扬,但在我的周围,许多人的语言也变得与我有相同的特点,大家说着相同话,笑出相同的声音,写出相同的语句令人悲哀,没个人都失去了自己说话的特色,于是,个性的语言在一点点沦落,而大众通俗甚至有写庸俗的语言倒是后来居上。或许,在人人高喊着追求个性的今天,上去的恰恰是我们真实的个性。

常听有人抱怨汉字的繁琐,不如外语简单可能就是因为此类原因才会使网络语言如此欣欣向荣的吧。或许,简洁确实是这个快节奏时代的发展趋势,但,光为了适应快节奏的快餐式生活,而失落我们已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汉语,这值得吗?

汉语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也是最年轻的语言之一。她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数千年风雨的冲刷下,她越发光彩夺目,她那优美令人遐想的外形,她那不拘一格自由奔放的文法,又有几种语言能与之媲美呢?再看中华民族用汉字演绎的一幕又一幕伟大的历史剧,尤不能不叫人为之惊叹。

先秦有字字玑珠的诸子散文,形象生动的历史散文,汉朝有华丽非凡气势惊人的赋,唐朝有震古烁今的唐诗,宋时有时而哀婉时而豪放不羁的宋词再看五四时期,更是百花齐放,白话文小说则是独领风骚。然而,今天的我们将以什么流传千载呢?网络语言吗?或许它也能够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特色,但有一本第一次亲密接触也就够了,如若使之成为主流,那就真是我们这个时代汉语的、语言的悲哀!

或许我不用如此担忧,因为汉语在历今数次外族语言的侵入时,都以她巨大的包容力将他族语言同化,今天,这样的网络语言危机并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可别忘了,他族语言入侵时我们是处于被动状态,而如今,年轻的一代,则个个跃跃欲试地去接受网络语言,这怎不能让人担忧呢?

朋友们,不要丢弃我们有着灿烂历史的汉语,不要舍弃如此丰富睿智的文化,不要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时代,互联网已不算什么新鲜事物了。由此,网络语言也以迅猛之势“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

最近网上的流行语言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网友们以“神马都是浮云”彰显豁达;咆哮“各种伤不起”喧诉无奈;号称“鸭梨山大”表明负担重压力大……各种新奇的,另有所指的网络语言犹如光速传播,迅速为人所知,甚至在日常生活和校园内听见都不足为奇。“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可是,这些变了味的文字会带给我们什么呢?我们在广泛使用它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它们的利弊呢?

查过资料:网络语言是在网络媒体广泛运用背景下所产生的新事物、新文化,具有不同于传统语言的鲜明个性,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初步形成了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即语言意义不固定,发展快,前景很广阔,使用者的表现欲、想象力、自我意识能够充分,较快捷地表现,能为网民提供自由发挥的载体。这么一看,我觉得网络语言的个性以及它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对传统语言形成了一定冲击。特别是同时使用传统语言和网络语言较频繁的我们。在校内学习语文课程,到了网上便大肆使用网络语言交流,不免会把两者混为一谈,常常导致的就是在语文作文中冷不丁冒出一句网络用语。老师要么就是看不懂,要么就会大吃一惊,觉得这样显示了较低的语文素养。我曾在老师的推荐下看过《语义学纲要》,里面的一句“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思维工具,文字是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最重要的辅助交际工具。”也许正阐明了网络语言实质应该是一种辅助交际工具,并不具完全的语言特征。在这一点上,网络语言给我们的弊大于了利。

但由于习惯,我在平时网络聊天时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冒出一句网络用语。于是,我便思考,难道网络语言真的如此无利可寻吗?仔细想想,其实非然,如果一些网络语言格式比原有词语更有魅力,更有好处,在表达上具有新意和特色,就有积极作用,就会丰富汉语词汇,有的甚至能渐渐取代原有词语和格式,这不是也为词汇进步做了供献吗?

我看“网络语言”,有弊也不乏利,但那些不符主流、病态、猎奇、对真正语言文化造成不利影响的文字终将会“自然淘汰”,而那些已被社会所承认的新词语,新形式,也会根据“约定俗成”的选择给与肯定,最后利弊必中和,同时为语言文学造就进步的台阶!

我发现,近两年网络语言越来越多的占据了我们的生活,很多人都把说网络语言看作一种时尚,一种潮流,班里的同学几句话中就会蹦出一个网络词语,就连爸爸妈妈说话也时而会带上一个,让我觉得和他们之间的代沟立马就小了很多。

在恰当时候使用网络语言可以调节气氛,比如和朋友聊天时谈的话题不开心,冷了场,说上一句:“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一下就能缓解尴尬的场面。

在写日记作文时,用上几个网络词语,也让人觉得生动有趣了许多。电视上的综艺节目主持人也常常把网络词语挂在嘴边,令现场充满了欢声笑语。

网络语言虽然充满活力,但我觉得比较肤浅和概括,比如现在流行的“蓝瘦香菇”其实是“难受想哭”,我们原本可以用很多词语来表示这个意思,比如:痛心疾首、悲痛欲绝、如鲠在喉、欲哭无泪、泣不成声等,有太多的词语可以形容不同程度的伤心。

还有的网络语言会造成发音的误导,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比如网络语言把“长知识”说成“涨姿势”,把“我知道”说成“我造”,把“开心”说成“开森”,把“不要”说成“表”,如果我们说习惯了,就会造成发音不准,低年级的小朋友还会形成拼音错误。

所以我觉得网络语言的使用要注意一个“度”,不能张口闭口都是。我们中国的语言博大精深,诗经、唐诗、宋词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瑰宝,上至屈原、李白、杜甫,下至朱自清、汪国真、席慕蓉,他们的语言文字有无穷的魅力,让我们沉醉其中,流连忘返。如果我们遗失了这些千古名句名篇,不会说规范的汉语,渐渐的只能用“我晕”“我也是醉了”来抒发感情,造成文化上的退步和落后,那将是多么可怕啊!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有关网络谣言的危害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严惩“网络大谣”,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指。“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这是“秦火火”等“网络大谣”们的“法宝”,他们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蓄意炮制虚假新闻,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不断制造事端,非法牟取暴利,把网络空间搅得乌烟瘴气。他们一次次突破道德底线,一次次触碰法律红线,扰乱了社会秩序,威胁社会安全稳定,损害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严惩“网络大谣”,法律威慑必不可少。网络谣言等网络乱象,已成为社会“毒瘤”,公安机关及时亮剑、果断出击,集中开展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是顺应民心之举。同时,相关司法解释也在紧锣密鼓制定中,相信随着法律的完善、打击的深入,隐匿网络的违法犯罪分子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严惩“网络大谣”,行业监管必须严格到位。互联网的监管涉及部门众多,相关监管部门要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作为第一道防线的网站经营方,更不能推卸公共使命,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摒弃一味追求“眼球”经济、忽视社会效益的短视行为,从强化法律意识和提高技术水平层面,双管齐下,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甄别和监测,真正把好净化网络空间的第一道关口。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是现实空间,决不是可以不负责任的什么“虚拟空间”。广大网民在网上畅游时,要与在现实社会一样,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承担起共同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对于未经证实或难以证实的信息要保持理性,不过度依赖、不轻信盲从,更不随意传播,这是截断谣言扩散途径、压缩谣言滋生空间的有效方法。 维护网络秩序,人人都是参与者。广大网民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使“网络大谣”们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还网络一个晴朗的天空。当前,我国互联网正在由“商用互联网”走向“全民互联网”时代,网络的虚实界限逐渐消失。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亿,接近6亿,换言之,相当于每两个国人中就有一个是网民。 如果说,以前互联网还只是一种工具或技术,那么,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与社会全面融合、难分彼此。这既体现在网民与民众身份标签区别的淡化,也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已全部映射在互联网。互联网既反映着社会的各个方面,还逐渐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治理。可以说,现在已经是网络即是社会,社会亦是网络。 随着互联网全面融入现实社会,传统社会中的一些痼疾也在互联网上日渐凸显,首先就是“信任缺失”。这种“缺失”既体现于网民对网站的交易信任不足,也存在于网站之间的商务信任欠缺,还体现在网民之间的交流信任短板。 根据《20xx年中国网站可信验证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xx年上半年,的网民本人曾在网购过程中直接碰到钓鱼网站或网站。30%的受访网站曾遭遇过恶意仿冒网站的侵扰。相当于每三个购物网民中就有一个曾,每三个知名网站就有一个曾被恶意仿冒。此外,微博、微信等新兴互联网应用的崛起,极大地方便了网民分享和发布各类信息,也加大了不实信息、信息传播的力度,新型网络钓鱼形式的出现,让网民对互联网的信任感持续走低。 因而,构建可信网络环境一直是无可争议的社会共识,从政府主管部门,到行业协会,再到互联网从业者,都很关切如何构建更加安全、可信的互联网环境,众多互联网厂商都在身体力行地推行可信互联网构建。随着构建可信网络环境认识的发展,当前核心议题已经从“怎么看”转向“怎么办”。 目前,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中网推出的“可信网站”验证日渐成为我国网络身份验证领域的中坚力量。通过这些成功的经验,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言,从管理模式上,建议应施行“政府倡导、协会支持、民间运作”的原则,也就是发挥市场主体的基础作用;从可信内容上,应逐步形成“网站身份验证、网站安全扫描、网站信用评价、网站内容鉴别”等网站验证分级体系;从运行机制上,打造“验证服务—验证管理—查验平台—举报纠错”可信生态链条,借助可信验证把网民和网站两大群体连接起来,消除网民对网站的信任隔阂,更大限度激发互联网的正能量和商业价值。 而针对整个网络环境的完善以及社会各界如何分工推进来说,最终需要整个互联网生态链联动起来,合力共建可信网络环境,让互联网成为一个真实可信赖的世界。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网络的利与弊500字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网络是一个神奇的“电脑魔术师”,它将世界连成一家。有人说网络是一个“残忍的杀手”,可是我觉得上网“利大于弊。只要你好好利用它,它就会给你以回报。

我以前不知道网络是什么?更别说网络对我又什么帮助了。自从上了小学二年级,宋老师向我们介绍“校讯通”网络,我才迷迷糊糊地明白:“网络”原来可以是一个交友学习的平台!在妈妈的帮助下我开通了校讯通博客,来到了这个多姿多彩的美丽世界。我发现,这个校讯通就像齐天大圣一样神通广大,可以交友、写博文、上传照片……从此我爱上了这片广泛的小天地。在这里,我交上了很多的朋友:作诗的雨、碧水云天、快乐靖辉、心有百合、大爱无言……在这里,我写了200多篇博文;在这里,我有了自己的个人空间。在这里我还可以挣快乐币,购买图书……

在校信通博客这个大家庭里,秋日呢喃、小城说雨、月亮花籽等老师和博友们,对我的每篇博文都精心点评和鼓励,使我越来越喜欢这个“网络家庭”,在大家的鼓励和帮助下,我当上了阅读天使,并且还荣获了“校讯通”学生博腕,这是多么令人激动、多么令人兴奋啊!我想,如果没有校讯通这个网络平台,我的生活是多么的无趣呀!如果没有校讯通,我作文的“忠实观众”那就只有妈妈和宋老师了;如果没有校讯通,那我就结交不了这么多的良师益友……上网,利大于弊。

上网,还可以让你学到你所不知道的知识。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查询关于《七律·长征》这首诗的意思,我上网一搜,啊!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网页上一共有几十万条信息!我认真查找资料,充分准备,第二天得到老师的表扬。网络,真是利大于弊!

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有利的一面,也有害的一面。我们要把握自己,正确利用网络为我们服务!

如今是二十一世纪,大家已进入到网络的世界。电脑也融入了大家的生活。

电脑与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美丽而富有毒性。

网络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生活。上网使我们多了一席“用武”之地。让繁索无味的知识变成了趣味横生的知识,吸引我们更加投入的探究问题。

在网上学习不但快乐且可以毫无顾忌地发问,直到懂了为止,可以让我们打破沙锅问到底。

腾讯qq则帮助我们交更多的`朋友,更好地了解了他人。新闻网可使我们更快地浏览到了近期的重要大事。

任何事物都是双面性的,有利必有弊,有弊必有利。别看上网“利”挺多的,其实啊“弊”也不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自制力是有限的,但网络的吸引力却是无穷的。因此,有不少学生沉迷于网络中的虚拟世界,不能自拔。从而造成了精神的空虚,甚至歪曲了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有的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荒废了自己的学业。

网络可以使一些自制力差的人走向无底深渊,成了一只成天爬在网上的大蜘蛛。

不过网络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就要看你观点方面以及想法了。

在人类发展史上,电子计算机的产生和发展已有一段相当长的历史。但是,以计算机为载体的互联网,不知从何时开始,悄悄地进入、并且融入我们的生活。现代的社会发展,对于互联网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依赖程度。

网络,给信息带来了强大而有力的传播途径,并且大大缩短了信息发布和接收的时间,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自从网络开始慢慢普及,各大公司纷纷在网上建立自己的网页和网站,介绍公司的情况、宣传公司的产品。更多的公司已经在网上公开征集订单,更好地推销自己的产品。类似的网站越开越多,许多不同种类的网上商城开业,并且标榜自己的产品比平常到市场中购买更便宜更合算。顷刻之间,信息在上网一族之间广泛地传播开来,致使供给和需求的信息得到充分交流。人们只要在网上输入自己想要的商品,搜索一下,大篇幅的供应商资料就会呈现眼前,而供应商也可以籍着网络的资料,查询哪些消费者对于自己的商品有最大的消费能力,统计数据,以便更好地针对性地宣传。足不出户,人们就可以在网上达成交易,大大促进了市场的供求两旺的局面。

在信息产业高度发展,并且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今天。网络成了最好的传播媒体。对于学生来说,许多大型的考试报名和分数查询,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而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打永远繁忙而且昂贵的声讯电话去查询。近两年来,国家的统一公务员考试也在网络上公布详情,考生们只要打开所在地区的招考网页,招聘部门、招考人数、职位、要求等一系列详细情况就一目了然。连同报考需要带备的资料和报名地点也明确地在网上显示,使考生们能非常方便、非常容易地了解情况。对于发布信息的单位来说,不再需要逐个地点逐个地点派遣人员去宣传;对于想知道情况的考生来说,也不必千里迢迢、奔波劳碌地去到指定地点索取招生简章、了解招生情况,两方面都从网络信息的传播中获益匪浅。

网络,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大拉近。

网络信息传播和授权策略研究论文

中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手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发展尚未成熟,中小企业应当致力于完善营销策略,把握商机,以此来推动企业的进步。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网络营销策略研究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得到普遍应用,人们购买东西不一定要去实体店,在家上网就可以轻松完成购物,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需要的物品,因此这种方式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与追捧。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抱残守缺就意味着失败,我们一定要善于改变,用发展的角度看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 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不同于以往的实体店购物,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手段,有其独特的优势,是实体店购物无法做到的。中小企业占据我国大部分市场,所以采取网络营销手段是必要的。下文探讨中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手段的优势,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

一、中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手段的优势

中小企业虽然公司规模不大,但在实施网络营销手段这一层面来说,并没有差距。英特网是全球通网络,网费不高,一般企业都能承担起。比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传递信息快速方便。在如今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中小企业应当紧跟时代潮流,不被时代所抛弃,充分利用网络的便捷。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网站来推销公司产品,让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产品,提高该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度,中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手段上并不亚于大型企业。

互联网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相同,并无差异。网络营销不存在企业之间直接的竞争模式,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本钱降低了,没有巨额投入。也不需要广告宣传,公司也不需要招收大批员工,操作起来快捷方便。用质量和品牌征服顾客,用诚信和价格打动顾客,都在同一起跑线,谁都有机会赢取市场。

二、中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手段的弊端

虽然网络已经很发达,一些中小企业已经充分利用网络提高产品销售量,但有一些中小企业仍然未投入网络环境,只是关注市场动向。实际上实施网络营销手段的中小企业只是冰山一角,大部分中小企业尚未开始利用网络价值,并且已经实施网络营销手段的中小企业也未有巨额投入的,只是动用很少的资金打探市场。造成这种现象的起因很可能是中小企业不是太了解网络营销的环境,都害怕一下子投入过多资金而出现大程度的损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商业,竞争本来就异常强烈,只有抓住机遇,倾尽全力,才有可能一举取得成功。只有拥有魄力才有可能成大事。要是今天做一点,明天做一点,是不会有什么大的回报的,投资本来就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一些中小企业虽然投入网络营销大环境,但在激烈的竞争过程中由于经受不住而使企业整体陷入一种低迷状态。究其原因是没有真正探究顾客的心理问题,不知道顾客喜欢什么产品,没有一个确定的前进方向,一直徘徊不前。这样是不会有太大突破的,不能很好的带动产业发展。要有一定的方向性,有一条指名的道路才能少走弯路,更快在网络营销大环境中争得一席之地。说实话中国整体态势还是很弱,真正发现网络优势的中小企业几乎很少,但相对来说一些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一半都能很好的利用网络优势,为自己带来机遇。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应该反思,认真思考。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对于网络营销概念了解的不是十分透彻,远远不及游刃有余的境界,也没有系统条理的管理模式,仍然是很乱的一锅粥。网络营销说实话最看重的是顾客的反映。只有抓住顾客的内心想法才能做出顾客满意的产品,那么自然就能获得长久利益了。所以,一定要对企业内部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以此来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中小企业投入网络营销大环境只是近些年才开始,所以经验不是很丰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并未对员工进行网络营销工作实施系统培训工作。致使许多员工对工作环境不熟悉,不能得心应手,所以企业很难留住员工。这也是一些中小企业一直没能开展网络营销工作的原因。中小企业未能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该企业网络营销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不单单影响管理这一方面,还牵连到销售,售后服务等一系列问题。还是那句话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中,抱残守缺就意味着失败,意味着落后就是被时代远远甩在身后,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事态的严峻性,要及时做出调整。

三、中小企业发展营销的手段和措施

(一)加强对网络营销的舆论宣传

加强对网络营销的舆论宣传,使大众对网络营销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提高顾客对于网络营销的了解,渐渐接受并且喜欢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中小企业要加大对网络营销的宣传力度,实施这些符合大众心理和我国当前实施的手段,还要对企业员工加强对网络营销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以此来促进企业发展。网络营销对一个企业的整体实力有很高的要求,所以企业应该注重企业文化的培养,一个企业的精神素养才是支撑它走下去的力量,我们必须注重,这也是吸引顾客的地方。

(二)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实际上我国中小企业引入网络是近几年的事,网络营销还没有特别系统,所以应该加强相关工作的进行。我国中小企业应该注重网络营销相关知识的培训,把我国的网络营销连成一个系统。此外还要通过广告宣传手段提高知名度,吸引广大顾客关注网络营销。

(三)注重网上银行建设

实施网络营销不可缺少的一步就是通过网络实行付款,主要方式是支付宝,电子收银机和电子钱包等形式。只要开通网银,在绑定银行卡,通过在银行卡中存储金钱就可以实施支付过程,这样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存在风险的,所以一定要加强管理,建立一个安全的网络支付系统,保障顾客的支付安全,这样才能赢得顾客的信任,为企业赢取信誉。只有让顾客信任,才能取得长久的发展,顾客就是上帝,只有让上帝满意,才是长久之道。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营销和实体店营销同样,都会存在顾客纠纷,尤其是网络营销还会有货物运输这一环节,还有可能顾客对货物不满意而退货,或者产品品质与描述不符等情况引起的纠纷,这都是可能发生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备的网络营销管理制度来维护顾客的权益。此外网络营销手段会导致税收情况复杂,如果没有系统的管理是不行的,所以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

四、结束语

中小企业实施网络营销手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发展尚未成熟,中小企业应当致力于完善营销策略,把握商机,以此来推动企业的进步。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来保障顾客的消费安全与支付安全,赢得顾客的信任,为企业赢取信誉,从而获得利益。为了响应时代号召,要鼓励中小企业投到网络营销行列中,推动我国网络营销大环境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任海鹰.电子商务下的网络营销渠道策略研究[J].中国商贸,2011,02:113-114

[2]孙璐婧.基于网络消费心理的营销策略研究[J].中国商贸,2011,02:25-26

[3]金日龙.试论我国中小型企业网络营销策略[J].中国商贸,2011,05: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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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首先回顾了人类传播史,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起着历史性杠杆作用。当今因特网及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网络传播的新特征使得传统的传播学理论难以合理解释网络传播现象,使得网络传播学的建立成为必要。本文探讨了网络传播学的任务、研究对象、学科属性和相关学科,概述了网络传播学的研究现状并进行了前瞻。 〔关键词〕因特网/网络传播/网络媒体 Abstract:This thesis discusses the characteristic of network communication.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the traditional communication theory can't properly explain the network communication phenomenon and therefore a new network communication must be founded. The research object, research actuality and future of the network communication theory have been discussed in this article. Key word:Network communication, Internet 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信息传播 回顾人类传播史,我们不难发现,信息技术的发展起着历史性杠杆作用。信息技术的每次创新,都带来了信息传播的大革命,每一次革命都给人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推动着人类的文明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信息技术强而有力地改变着人类生产与生活的面貌,信息技术集中反映的标志就是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人类的信息传播迄今可分为5个阶段(口头传播阶段、文字传播阶段、印刷传播阶段、电子传播阶段、网络传播阶段),前一个阶段向后一阶段的跃升无不以信息技术的革命性进步为前提。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传播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网络传播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化传播方式,有着与传播媒体截然不同的新特征。网络传播给我们的时代提供了最快捷、便利的传播方式,使人们如虎添翼。网络传播是人类有史以来增长最快的传播手段。网络传播在中国的出现和对中国文明的意义,不亚于中国人发明纸张的意义。 网络传播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全面的,不仅影响着政治和经济方面,而且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网络传播正在以不可抵挡的势头,迅速渗透到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思想以及文化等诸多领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世界的面貌。 然而,网络传播的特性决定了它与传统大众传播方式截然不同,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负面作用,如意识形态和文化渗透、假新闻假信息传播、色情泛滥、个人隐私遭到侵犯、知识产权遭到侵犯等等。所有这些,都期待着我们去研究和探讨。 因此,建立网络传播学的理论体系,并加快培养网络传播方面的人才,以加快中国网络传播业的发展,是一件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 二、传统的传播学理论难以合理解释网络传播现象,使得网络传播学的建立成为必要 网络传播的出现和发展,拓宽了传播的广度和深度,打破了以往人类多种信息传播形式的界限,它既可以实现面对面传播,又可以实现点对点传播。当信息面对多个上网用户传播时,网络传播可谓大众传播工具,而个别独立的上网用户之间的交流可谓点对点的人际传播。网络传播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这种全新的、特殊的传播方式使传统的大众传播理论面临挑战。 网络传播融合了大众传播(单向)和人际传播(双向)的信息传播特征,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信息,所有网结生产、发布的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网络传播将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融为一体。网络传播兼有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优势,又突破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局限。 网络传播具有人际传播的交互性,受众可以直接迅速地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同时,网络传播中,受众接受信息时有很大的自由选择度,可以主动选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同时,网络传播突破了人际传播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局限,在总体上,是一种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 在传播学研究中,考察和分析各种制度和制度因素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作用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这种研究称为“控制研究”。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考察外部制度对传媒机构及其活动的控制和影响,二是考察传媒机构的内部制度对信息的生产、加工和传播活动的制约。 对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来说,社会控制不难实施。国家和政府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包括对媒体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的管理,对媒体的创办进行审批登记;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分配传播资源等等。 对于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而言,这种实实在在的社会控制几乎无法做到。由于网络传播容量的无限性,物质载体的无形性,仅从技术上来看,要想控制网络传播都是不可能的。每天,互联网上都会有成百成千的新网站出现,要想控制住每一个网站对信息的传播完全是空想。国家无法对其进行审批登记,也无法用经济力量对其进行控制(建立一个网站的资金非常之少),甚至想要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的传播,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社会控制,对于网络来说,显得十分苍白无力。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沙漏式”传播模式下,记者和编辑站在“把关人”的岗位上,控制着新闻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决定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新闻的命运:让哪些新闻通过这个狭窄的“漏口”传播出去;哪些新闻不能传播,就地“封藏”。不仅如引,他们还担负着“议程设置”的职责,即将某信息放在何版面(节目)位置刊播、设计多大版面(节目时间)刊播、以什么方式组织报道,等等。 在网络时代,受众拥有前所未有的权力:不仅可以自由选取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而且可以在网上自由地发布信息;信息的重要与否,不再完全由传播者决定,而是可以由受众自己决定。尽管在许多场合下,例如知名的新闻类网站,对网络新闻仍然有编辑权,仍然有网络记者和网络编辑在充当“把关人”角色,但是,由于受众享有极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新闻传播者的地位受到削弱,权力在向受众倾斜。所有这一切都将使社会控制趋向弱化。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可以对信息进行自由选择,包括选择信息内容和信息的接收形式以及接收时间和顺序。网上媒体采用多媒体技术向网上发布信息,不仅发布关于该信息的文本,还能显示图像、声音,供受众自由选用。在信息的编排上,网上媒体除少数重大新闻事件采取同步传播外,对大多数信息采取异步传播,将各种信息散布在网上,并随时更新,让受者去“点播”,使受者可以随时在网上按自己喜爱的顺序浏览或下载新闻信息。 在网络传播中,有条件的受众可以直接参与到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中去,成为名副其实的传者。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与新闻传播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直接的双向交流。由于网络新闻传播较之传统新闻媒体的传播属性上所具有的种种差异,因而在互联网的新闻传播领域,以往一些传统的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的界线正在变得模糊以至消失: 一是新闻传播的区域界线。新闻信息一经上网,在空间上立即可以覆盖全球,成为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信息。 二是发布信息的时间界线。一个网络新闻媒体可以按照不同的时间梯度发布信息,即时更新、日更新、周更新、月更新会并存于一个新闻网站中。以往新闻传媒特别是报刊媒体的刊期界线,在网际信息传播中已经开始消失。 三是各类传媒信息传播方式的界线。网络新闻传播可以同时调动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手段,增强传播效应,同时,还可以在网上运行各种内容丰富的信息数据库。以往报刊、广播和电视各种新闻传播媒体独有的优势,在网际新闻传播中已经开始融为一体,加之传统媒体未曾拥有过的信息传播优势,网络新闻媒体已经将这一切化合成一种人类历史上全新的信息传播方式。 总之,网络传播对传统的传播理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使传统的传播理论面临挑战,造成社会控制的弱化,传播效果研究面临新课题,从而使得网络传播学的建立成为必要。 三、什么是网络传播 什么是网络传播,这是关系到网络传播学的任务和研究对象的首要问题。 在回答什么是网络传播之前,首先需要研讨什么是传播。许多学者对于传播作过种种描述和解释,有的把它说成是“信息共享”,,有的把它说成是“劝服影响”,也有的把它说成是“刺激反应”,还有人认为,传播是人类传递或交流信息的社会性行为;等等。郭庆光教授在其新著《传播学教程》中认为:“所谓传播,即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 那么何谓网络传播?� 中国现代媒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诗兰认为,网络传播有三个基本的特点:全球性、交互性、超文本链接方式。因此,其给网络传播下的定义是:以全球海量信息为背景、以海量参与者为对象,参与者同时又是信息接收与发布者并随时可以对信息作出反馈,它的文本形成与阅读是在各种文本之间随意链接、并以文化程度不同而形成各种意义的超文本中完成的(《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49页)。 还有人认为,“网络传播”是近年来广泛出现于传播学中的一个新名词。它是相对三大传播媒体即报纸、广播、电视而言的。网络传播是指以多媒体、网络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国际互联网络,也被称作网络传播,是现代信息革命的产物(《国际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49页)。 我们认为,所谓网络传播其实就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的信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光、磁等存贮介质上,通过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网络传播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可以通过互联网高速传播。 四、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 我们刚才界定了网络传播学中的网络传播定义,它明白无误地确立了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人类网络传播活动。 网络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传播学的子学科。传播学亦称“传学”,研究人类一切信息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规律及其同人和社会关系的一门新兴学科。传播学研究传播的概念和本质,信息与对象交互作用的规律,信息的产生与获得、加工与传递、效能与反映,各种符号系统的形成及其在传播中的作用,各种传播媒介本身的地位和作用,传播与社会各领域、各系统的关系等。传播学将传播分为四个层次:(1)人的内向传播。如自言自语,触景生情,自我进行信息交流。(2)人际传播。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符号交流的行为。(3)组织传播。即团体成员之间或团体之间的符号交流行为。(4)大众传播。即以印刷或电子为媒介,有目的的面向许多人的符号交流行为。20世纪30年代发韧于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传到西欧和日本,并逐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重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设立了国际传播问题研究委员会,定期交流各国学者对传播学的研究成果。网络传播是一种基于网络的信息双向交流。信息其实就是一种不确定性的减少或消除。网络传播学是以人类的网络传播活动为研究对象的。作为人类网络传播内容的信息,能够使人类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 网络传播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知识的组织、传递和获取,对人类的文化和政府的政策带来深刻的影响。传播作为联系信息生产、积累和获取的中心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网络传播作为信息交流、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使信息得以广泛散发、吸收和利用。网络传播在人类的信息流通过程中将占有重要的地位,信息技术与手段的变革将对人类信息流通活动的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 五、网络传播学的学科属性 我们认为,网络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理由主要有以下两条。 1.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认定网络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因为,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网络传播活动,而人类网络传播活动无疑是一种社会现象。虽然,网络传播学的研究中要涉及到大量的技术问题,但是,这改变不了网络传播学的社会科学性质。 2.络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传播学的子学科。而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我们由此也可以断定网络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 六、网络传播学的相关学科 网络传播学的相关学科主要有: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 网络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传播学的子学科。而在网络传播活动中涉及到大量的政治问题,例如国际政治斗争往往会在网络传播中充分得以体现,如一些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进行政治颠覆活动。网络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网络传播活动,而人类网络传播活动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研究中要运用到社会学的原理和方法。网络传播活动是人的活动,研究中要运用心理学的方法与理论研究网络传播者和受众的心理活动。网络传播过程中要涉及到经济投入、产出问题,要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低成本高收益。网络传播学是计算机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在研究中必然涉及到大量的技术问题。 七、网络传播学的研究现状与前瞻 进入90年代中期,互联网的规模快速扩张,成为全球最大的、最流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它打破了传统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地缘文化的概念,形成了虚拟的以信息为主的跨国界、垮文化、跨语言的全新空间。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外学术界立刻形成了对互联网的评介、研究的热潮,新闻传播学者亦对互联网在信息传播领域产生的变革性影响给予了充分关注。 按照美国传播学者的定义,一种媒体使用的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才能被称为大众传媒。在美国,达到5000万人使用的界限标准的大众传媒,广播用了38年,电视用了13年,有线电视用了10年,而互联网只用了5年。到1998年底,美国的网络用户已达6200万。因此,互联网作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体的概念被提出。从1995年起,国内的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纷纷在网上建立网站。在这一背景下,新闻传播学者开始将互联网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其网络作用方面。 1997年10月16日—17日,中国报刊月报社、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央视调查咨询公司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全国电子报刊经营现状与发展趋势研讨会”。30余家中国新闻机构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是中国网络新闻媒体进行的第一次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的理论研讨会议。由于当时中国新闻媒体上网者很少,只有人民日报网络版、华声报电子版等少数中国新闻机构在会上作了介绍性发言,会议邀请了华尔街日报网络版主管给中国新闻界介绍他们的经验和体会。 1999年7月1—2日,中国记协在杭州主持召开了’99全国网络新闻媒体理论研讨会。50余家中国新闻机构网络版的负责人出席了这次会议。30多家新闻机构向大会提交了论文。10多家新闻机构的代表在会议上发言,与会代表从近年来各自的网络新闻传播实践出发,广泛交流了对网络信息传播各个领域的看法。 1.国外的研究 国外不少代表性的相关著作在国内外形成很大影响,而且这些著作大多被翻译成中文。其中包括尼葛洛庞蒂的《数字化生存》(胡泳等译,海南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比尔·盖茨的《未来之路》(辜正坤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未来时速:数字神经系统与商务新思维》(蒋显�NFDA1�、姜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埃瑟·戴森的《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尼尔·巴雷特的《数字化犯罪》(郝海洋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出版)、唐·泰普斯科特的《数字化成长——网络世代的崛起》(陈晓开、袁世佩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查克·马丁的《数字化经济》(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等。 这些译著虽然并不能被看作是网络传播学的著作,只能说是相关著作,但是它们打开了国内各界人士的眼界,促使中国人关注正在来临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数字时代。其中《数字化生存》一书1998年被《新周刊》第53期评为《20年来最有影响的20本书》之一。 2.国内著作 国内学者近年来,撰写了多种评介信息高速公路和互联网的专著。如胡泳、范海燕合著的《网络为王》(海南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是国内第一部全面介绍互联网的诞生、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的著作。紧随其后出版的是罗伊撰写的《无网不胜》(兵器工业出版社1997年9月出版)。郭良主编的《网络文化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1997年12月出版)由8位年轻学者执笔,共7本著作组成,力图用中国人的视角,从文化的角度考察网络。作为中国学者为网络时代立言的原创著作,继续推出的有萧琛撰写的《全球网络经济》(华夏出版社1998年9月出版)、陈炎撰写的《Internet改变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严耕主编的《透视网络时代丛书》(北京出版社1999年1月出版)、姜奇平主编的《数字论坛丛书》(海洋出版社,1999年6月出版)、刘吉和金吾伦的《千年警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明安香的《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华夏出版社1999年2月)等。 3.网络传播研究状况 网络传播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新闻传播学者的一个新领域。近年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展,甚至连研究本身都与网络紧密结合,包括从网上获取资料、网上采访、网上调查等等。 新闻传播学者和直接从事网络传播的新闻传播者撰写的大量文章和论文,可分为以下方面:探讨网络传播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探讨网络传播与传统新闻传媒的关系,探讨新闻媒体网站的建设与经营,对国外网络传播法规的评介,对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状况的调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 总起来看,对网络传播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现阶段描述性的,对策性的,解释性的成果为多。 4.网络传播学研究前瞻 进入2000年以后,随着网络传播业的蓬勃发展,为网络传播学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国外相关研究成果也通过各种形式,尤其是互联网,传入中国,扩展了网络传播学研究者的视野。网络传播业的发展,促使新闻传播学的高等教育机构筹划如何培养网络新闻学或网络传播学的高级专门人才,激励新闻传播学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对网络传播学的原理方法作深入的研究。可以预计网络传播学在21世纪必然会掀起一个新的研究热潮。

网络侵权论文篇3 浅谈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 网络技术发展之迅猛,使作品的传播、辗转和变异都变得异常快捷简便,传统的著作权保护论,已明显地不能适应甚至阻碍了互联网业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做出比较研究,以此来指导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情况。 一、我国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的现状 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网络空间是以互联网为媒介,由有形的基础设施、软件和人类的活动所组成的一个互动的世界,一个完全超越“国界”的系统。网络作为一种全球资讯系统,连结着上百个国家的上亿台计算机。人们随意在任何一台计算机上都可以实施相应的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在网络空间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如一个设在美国的网站上传了许多侵权作品供他人有偿下载,互联网的全球性使得全世界各地的任何一台计算机终端都可以下载这些侵权作品,这就意味着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成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这将导致侵权行为地这一重要连结点在网络空间失去其原有意义,特别是在具有严格地域特征的法律关系中。 必须指出的是,网络中有关法律关系的主体仍然都是现实世界的主体,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只见“网络”不见“人”。法律任何时候规范的都是而且必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否则它就无存在的必要。网络侵权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只是使得原本很难处理的法律选择问题数量激增和更加复杂,但问题实质并末改变。对于网络侵权行为,虽然我们需要而且必须在法律选择 方法 和连结点确定等方面进行适当甚至可能是非常大的变革,但并不需要一套全新的法律适用规则。 对于文学创作与传播,互联网环境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促成了一批作家从无名到有名、从有名到著名,同时,也给不少作家带来了烦恼。2011年,50位作家联名声讨“百度文库”引发热议,成为一个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的典型事件。该事件被网友称为“50作家维权”。它缘于一份由贾平凹、刘心武、韩寒、郭敬明等近50位作家联名发表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在这份“讨百度书”中,作家们称,百度所属的“百度文库”提供文档作品免费下载对中国原创文学造成了伤害,“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那么,长久下去,必将无书可读。”显而易见,此份声讨文书剑指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问题。这是个争论不休的老问题,也是互联网环境下一大痼疾。作家们的声讨书,尽管尚欠缺一些法律效力,但毕竟,它再次引起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攻势,对于促使像“百度文库”这类的网络平台重新自我审查、停止侵权行为,走上合法、规范经营的轨道,无疑会有助益。这应该也是众作家此番举措的初衷。 长期以来,互联网上大量存在的文学“免费午餐”,给相关网站及其读者带来了实惠,可也造成了一定的现实危害:在搅扰了 文化 出版市场秩序的同时,还直接侵害了作家们的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到了写作者的创作热情,难免使他们因疲于维权而牵扯精力。这无论是对于写作者本人的创作还是我国当代文学领域的繁荣,都将会有严重的负面影响。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它需要作家不受打扰、心无旁骛地进行。至于网络,应该给写作者的工作和生活增添便利,而绝不该是添堵。所以,让写作者们在良好的网络生存环境中不断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奉献给读者,乃现实所迫。 本文所讨论的文学作品包括在现实社会中出版的纸质的文学著作,也包括在网站上连载的文学作品。本文所称的网络侵权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上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在网上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后在网上发表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发表在网上的;(5)在网上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6)未经出版者许可,在网上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7)在网上实施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分析 网络技术发展之迅猛,使作品的传播、辗转和变异都变得异常快捷简便,传统的著作权保护论,已明显地不能适应甚至阻碍了互联网业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著作权和传统著作权做出比较研究,以此来指导我国相关立法和执法情况。笔者认为极有必要对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进行特征分析。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 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的时代里,现如今每一个国家、地区、城市,无不被网络所包围着和环绕着,互联网真正地将地球世界变成一个地球村。一旦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里出现了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被不当的复制,侵权行为会被无限制的传播和推广,很容易造成不可收拾的场面和后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权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这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甚至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就会产生差异,而互联网的无国界性 特点,使得在确定纠纷管辖法院和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诸如网络作品无法确定其原始发表国,应在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电子商务业务的开拓,利用版权的地域性进行的“平行进口”等等都大大地拓宽了侵权地域,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种种不确定因素都阻碍了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加之现存法律、国际合作协议不能及时跟进与更新,往往造成了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泛滥,使得一旦出现侵权行为,侵权地域迅即超出一个地区、国家,呈现蔓延全球之势。有学者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二)网络侵权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 由于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项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之后,被迅速的重复侵权,相应的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严重,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来讲,波及面更广,造成损害更加巨大,侵权行为在更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诸如近年来的一些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纠纷中,出现了被告“通过计算机网络定时播放他人作品”而引发的新类型侵权纠纷,这种行为的特点在于,他不是一种点对点的交互性传播行为而是一种一点对多点的传播行为。网络用户只能定时收看影视作品,而不能在其选定的时间进行观看,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影响播放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这和电视传播行为没有什么两样,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三)文学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著作权的网络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著作权的网络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网络链接可分为外链和内链,外链又称普通链接,即直接链接到其他网站首页(主页)的链接。它链接的对象是网站的首页,这时屏幕上显示的是被链网站的全部内容。内链又称深层链接,即绕过网站主页链接到分页的方式。它与外链的区别是:链接标志中储存的是被链接网站中的某一页而不是该网站的首页,这就导致使用者对网页作者的所有权产生误判,并破坏了网站内容的完整性,削弱其宣传力度和影响面。在商业网站中易引起网络链接纠纷的就是这种链接方式,相较于传统的侵权行为方式来讲,网络链接的这种侵权方式更加具有隐蔽性而不易被人察觉。 三、解决文学作品被网络侵权的对策探索 (一)建立健全作品的版权登记制度 我国实行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就自动产生著作权的制度。但作品如果没有署名、 署假名或以电子方式署名,这些署名方式就很难确认权利人身份或很容易被更改,也不利于他人获得真正的权利人合法授权,实践中因此发生了不少纠纷。建议对作品自愿登记制度进行完善,就是作者在完成作品后,可以打上著作权的标记“C”并说明身份;还可以将作品提交给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登记证书,发生纠纷就可以此作为版权的初步证明。 (二)平衡好权利的保护与限制问题 一方面社会呼吁要加强对作品的版权特别是网络上作品版权的保护,因为网上盗版泛滥已成为威胁文化艺术创作的主要问题;另外一方面也存在着过度使用维权手段而不利于文化艺术传播的问题,因此要在版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实现平衡。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既要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又要注意促进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和 商业模式 发展,确保社会公众利益。意见的主旨是为了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而网络技术的创新与商业模式的发展就是推动大繁荣和大发展的基本动力。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是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客观上对社会公众的获取作品方式及代价给予限制;而促进信息网络技术的创新以及商业模式的发展,则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 (三)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调整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额 有必要通过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制和相关的授权、许可机制和权益金分配机制,以改变目前管理机构混乱、机制不透明、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目前著作权侵权法定赔偿额50万元人民币的上限有些低了,有必要参考专利法、商标法提高赔偿额上限。 (四)区分好提供商与内容服务商的责任 技术服务提供商是纯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等技术服务的,自己不提供内容也不对用户提供的内容做任何编辑加工,比如中国电信、联通提供的接入服务,还有纯粹的搜索或存储服务。技术服务提供商可以适用“避风港”原则,也就是通知加移除原则,它所承担的责任是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删除,及时删除了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网络技术提供商没有主观故意侵权,就可以免责。而内容服务商不仅提供平台,而且对内容进行编辑加工,把内容放在网上供网友浏览或下载。内容服务商提供的内容都是自己操作的,不存在不知情的豁免前提,所以相比于网络技术提供商责任就更重,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只要上传、发布未经许可的内容就构成侵权。 [参考文献] [1]刘晓兰.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问题研究[J].现代出版,2011,(05). [2]金雷宇.百度网络侵权案对我国现阶段版权保护的启示[J].中国版权,2011,(06). [3]马骎.浅析网络文档分享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J].中国外资,2011,(08). 网络侵权论文篇4 试析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摘要 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产生了数字出版及网络版权这样的新生事物,网络版权侵权行为也随之而生,但在如何认定这一行为的问题上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针对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从网络版权及其侵权行为的界定入手,分析了在认定网络版权行为时所面临的实体层面的和证据层面的难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 网络版权 侵权行为 认定 一、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与定性 (一)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网络版权是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版权的新类型,它伴随数字出版的兴起而产生。网络版权也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外观设计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关于网络侵权行为有学者认为它是侵权行为延伸到网络及网络环境中,便产生了网络侵权行为。也有人认为网络侵权是指发生在网络环境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方面权益的行为,但不包括现实社会中对网络传输设备或设施的损害,作为新类型的侵权案件,其区别于传统侵权行为。笔者认为网络侵权行为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中,侵权行为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犯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 (二)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特点 1.侵权行为难以认定。认定侵权行为必须依靠证据,而网络中存在的数字化信息都是由二进制组成的离散信号,不具连续性,修改或删除后难以被发现,收集证据也较困难,因此要用网络中信息作为证据认定侵权行为有一定困难。 2.侵权行为主体难以确定。普通网民在网站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名字做我自己的网民,但他的真实身份却无从知晓,有的用户还可以匿名“混迹”于网络,更是无从查晓此用户的真实身份。 3.侵权后果传播速度快。网络的全球性和实时性使网上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快捷、广泛,这也使侵权行为的后果会在短时间内蔓延到各处,权利人却不能及时制止。 4.案件管辖权不易确定。对于侵权行为的管辖通常适用被告所在地法或侵权行为地法。但因特网是一个全球性的特别空问,同一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点通常相聚很远甚至超 出国 界,而我们要解决网络案件却复杂繁多,这无疑向我们目前的管辖权规定提出了难题。 (三)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1.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数字化后公布于网络。 此种行为主要是在没有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把未完成或者完成的作品数字化后登载在于网络公之于众,侵犯权利人的网络信息传播权与发表权。这类行为多见于一些免费的图片、电子书、电影等下载网站。 2.非法转载。 此种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将他人在网络发表的且申明不得转载的作品转载到其他的网络上;二是权利人虽然没有明示其作品是否可以转载,但行为人在转载时没有列明权利人身份信息且未向权利人缴费。这类行为在论坛、微博等开放的网络交流社区或门户网站上较为常见。 3.侵犯网页设计权。 此种行为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复制他人网页源代码或在此代码基础上进行局部修改;二是盗用他人网页外观设计或在此基础上局部修改。这类行为的行为人多为网页设计者。 4.侵犯网络商标权。 网络商标是权利人将其商标数字化或者重新设计适合网络的特别商标,这类商标通常比普通商标更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元素,侵权行为多表现为采用类似设计混淆视听,而且不易识别、判断。 5.非法链接指引。 此种行为包括两种基本形式:一是搜索引擎非法连接指引,一些搜索网站将他人网站直接连接到自身搜索库,作为自己的一部分;二是普通网站把他人网站地址藏置于自己网站页面内,用户在浏览相关信息时并不知道自己浏览的是其他网站的信息。 6.侵犯网络域名权。此种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恶意抢注”行为,在其他机构、企业还未依照他们的商标、名称等注册域名时恶意抢先按照此类信息注册,再以高价卖给这些机构与企业;二是采用与其他网站域名类似的域名误导用户,提高自身网站的点击量甚至进行活动。 二、我国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认定的难题 (一)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问题 目前关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问题的主要观点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为有无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前两项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即所谓的四要件说,只有同时满足四个要件的行为才能称之为侵权行为;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在认定侵权行为时还应考虑违法阻却事由,即如果存在违法阻却事由那么该行为就不是侵权行为。笔者认为这样的构成要件划分与阻却事由的考虑是将侵权行为的认定与侵权责任的认定等同视之。 侵权行为的认定和侵权责任的认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指向,即最终完成权利义务的划分、恢复公正,但二者是不同的,侵权行为的认定即认定行为主体行为的违法性问题,对于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以及违法阻却事由的考量都属于对侵权责任的认定。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侵权责任认定的前提,侵权责任认定是侵权行为认定的下一个步骤,二者是两个不同的阶段。 (二)行为违法性的问题 行为违法性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行为确实存在,即认定行为事实的问题;二是行为本身的违法性问题,即认定行为侵害了法律明确保护的对象。一旦明确了网络版权的保护对象,所有针对这个对象的不当事实行为就可以确定为侵权行为,但目前这两方面都存在难题。 认定行为事实主要是确定行为主体与行为模式,这部分所面临的的难题来至于网络信息的特殊性,网络信息的特殊性加大了对行为事实的认定难度,此部分在 文章 下一部分有详细论述。此外,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中没有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以及取得网络版权的方式,这造成了对权利人创作成果保护的缺失,增加了认定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难度。 (三)网络信息的特殊性加大了认定的难度 认定侵权行为要依靠证据,认定网络侵权行为主要依靠网络信息,但网络信息的数字存储性、易修改性等对传统的证据认证规则与标准都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加大了法官认定的难度。 1.网络信息对传闻规则带来了很大冲击 随着日益加快的数字化进程,愈来愈多的网络信息成为证据进入诉讼中。这些网络信息的制作者或者知情人并不会出庭出证,而有不少的系统自动生成的网络信息也成为了证据,比如消费记录、公司财务报表、系统生成的日志,这些都应当列入了传闻证据的范畴,他们的可采性需要更多地检验。 2.认定侵权行为时网络信息可采性的标准不明确 认定侵权行为时,证据的可采性至关重要,所以必须明确网络信息可采性的标准,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网络信息合法性标准和真实性标准,而网络信息的特殊性还使它在认证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或专门人员,因此在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认证难度大的情况下法官通常不愿意采用网络信息,这使认定网络版权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困难。 三、完善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认定的建议 (一)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与取得方式 明确网络版权的保护范围与取得方式,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扩大保护范围,所有在这个保护范围内的不当事实行为就可以认定为为侵权行为。 首先,一个作品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应满足四点要求:一要其为有创新性内容的智力成果;二是其必须是在文学、艺术及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三是其可复制有独创性;四是作品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使用二进制技术手段操作出版的作品或未出版但凝聚了他人智力劳动成果且公布于网络的作品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包括合法地对原作品进行数字化地编辑与加工、在数字平台直接创作作品并发布、网页设计、域名等。取得方式为先公布取得,以最先在网络公布着为权利所有人,以登记对抗第三人。 其次,如果一个作品满足上面四个要求但尚未完成,未经创作者许可而被行为人公布于网络且没有署名为创作者所有或未经创作者许可而擅自使用,发生了争议,那么这个作品发布部分或被使用部分的版权应归属于创作者,发布者或使用者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如果未经创作者许可公布作品,公布的作品署名为创作者所有,其公布的其行为仍然为侵权行为,但是否承担责任属于责任认定的范畴,可以考虑创作者的事后追认。 (二)确定传闻规则的例外情况 能够保证其真实性且不是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以诉讼为目的制作的网络信息的打印输出物应该作为传闻规则的例外。此打印输出物只是计算机记录的外在表现形式,目的是为了增强网络信息的易读性,而实质上的网络信息是潜在的电子形式记录,而非打印输出物本身。 (三)确定网络版权侵权行为认定中网络信息可采性的标准 网络信息的可采性主要有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关联性主要是网络信息和侵权行为的关联程度,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所以难题是真实性和合法性。网络信息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其生成、传递、存储、显现等方面,网络信息在其各个环节尤其是传递、呈现环节可能发生侵犯他人言论自由权、隐私权情况。真实性即指形式上完整、真实,而网络信息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易受到攻击,网络信息本身容易遭受修改且不易留下痕迹。 对于合法性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收集网络信息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表现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三是收集程序合法。对于真实性可以采用直接认定和推定的方式:在直接认定时,只要通过常规手段就能判断网络信息的完整真实就可以确定他的真实性;在用常规方法不能认定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即只要能够证明网络信息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和硬件是可靠且运行正常的,那么就可以推定网络信息的无瑕疵,以此认定它的真实性。 猜你喜欢: 1. 网络原创作品被侵权如何处理 2. 网络侵权论文参考例文 3. 网络安全问题论文3000字 4. 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思考论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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