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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研究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18:56:24

婚俗研究毕业论文

首先,是在传统结婚仪式上面。中国的传统婚俗有“三书六礼”“三拜九叩”这些繁俗礼节。所谓“三书”,就是指聘书、礼书、迎亲书。(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而“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谋,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时辰,以卜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 「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而在这之间更有换庚谱、过文定、过大礼、安床等一系列的活动。而在这些活动中有着大量的禁忌和礼俗,比如新娘嫁妆中要有剪刀(蝴蝶双飞)、痰盂(子孙桶)、尺(良田万顷)、片糖(甜甜蜜蜜)、银包皮带(腰缠万贯)、花瓶(花开富贵)、铜盆及鞋(同偕到老)、龙凤被、床单及枕头一对、两双用红绳捆着的筷子及碗(有衣食)、七十二套衣服,用扁柏、莲子、龙眼及利是伴着(丰衣足食)等物,每样物品都有其不同的含义。同时,在婚礼进行时也有一定的顺序,按一般的情况,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有: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父亲盖上头纱,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礼车( 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掷扇(礼车起动后,新娘应将扇子丢到窗外,意谓不将坏性子带到婆家去,扇子由新娘的兄弟拾回,掷扇后必须哭几声,且在礼车之后盖「竹筛」以象征繁荣。)、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摸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或苹果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牵新娘(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须端着盛香烟、喜糖之茶盘。)、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三朝回门(在婚后第三天,新妇由夫婿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 祭祖,甚至小住一段日子,然后再随夫婿回家。)。有此可以见到我国文化的繁琐,但不要以为繁琐是我国婚礼的特有特征,其实,不同国家虽然有不同的婚俗,但从繁复的细节与用品的喻意,都可见对婚姻的尊重和期许无分国界。在西方国家中,婚礼时有旧(Something Old)、新(Something New)、借(Something Borrowed)、蓝(Something Blue)等习俗。旧是指母亲传下来之婚纱,头饰或首饰,代表承受美好的一切;新是指朋友送的礼物如裙子,饰物,象征新的生活;借是指可向任何人借东西回来,据说从富裕亲友借来金或银放在鞋内,象征带来财运;蓝是指新娘的一些小饰物或花束用蓝色,意味着新娘的纯洁及贞洁。而在进行婚礼时,西方亦有大量的习俗。比如,在结婚时新娘总要带着一方手帕,西方人认为白手帕象征好运。根据民俗说法,农夫认为新娘在磨擦婚当天所流下的泪能使天降甘露,滋润家作物。后来,新娘在新婚汉天流泪,就变成她将有幸福婚姻的好兆头。而在婚礼典礼时,新娘总是站在新郎的左边,据说,古时候,盎格鲁撒克逊的新郎必须保护新娘子免得被别人抢走。在结婚典礼时,新郎让新娘站在自己左边,一旦情敌出现,就可以立即挥出配带于右边的剑,吓退敌人。在进行结婚晚宴时,要特别定制结婚蛋糕,根据历史记载,自罗马时代开始,婚礼结束时,人们会在新娘头上折断一条面包的材料----小麦象征生育能力,面包屑则代表着幸运。新人必须以糖霜,就形成今天的结婚蛋糕了。由此可见,西方的婚俗并不比中方简洁。 其次是在服装方面。在进行婚礼不只是有仪式习俗需要遵守,在穿着方面也有讲究。中国传统婚礼进行时新郎和新娘具着红色的礼服,象征的吉祥如意,预示在结婚后日子红红火火。而西方的新娘则穿白色的礼服。自罗马时代开始,白色象征欢庆。1850年到1900年之间,白色亦是富贵的象征。到了本世纪初,白色所代表的纯洁意义更远超其他。西方认为白色与童贞有关。古罗马的新娘穿着白色的婚纱,蒙着鲜橙黄色的面纱,象征着激情的火焰。在西方的天主教传统里,白色代表着快乐;其他一些地区,白色在他们的婚礼和葬礼里指示各种各样的通路典礼和意义。例如,在安达曼群岛(Andaman Islanders),白色代表一种地位的变化。“传统”的白色结婚礼服,在早期是贵族的特权。在多利亚女王时代,大多数的新娘只能穿传统的国家服装,只有上层阶级才能穿代表权力和身份的白色婚纱。一直到近代,贵族阶级的特权消失以后,白色的婚纱才成为普通新娘的礼服。而相对于西方白色婚纱的历史,中国婚礼中的大红色的凤袍的历史则较简单。龙凤在中国的神话中有着重要的地位。龙主阳凤主阴,而阳则代表男子,阴就表示女子。因此新娘就用凤表示。所以在红色的礼服上绣着凤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还有就是在一些小的习惯上面,中西方的婚俗有相似的地方。例如,中国古代有抛绣球迎亲的习俗;而西方的新郎新娘在教堂举行婚礼后,会把手中的鲜花抛向空中,如果有人接到的话就预示着他将很快结婚。 中西方在婚俗上面有以上种种的差异,这和中西方人在思想思维的差异有直接的联系。中国人比较保守,喜欢热闹,思维较古板,所以在中国历史几千年的时间里整个婚礼的习俗并没有多大的变化。直到近代西方的文化传入以后,中国的传统文化才开始向西方转化,但在很大的程度上任有中国传统婚俗的礼仪。而中国人爱热闹的性格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除了中西方都有的结婚晚宴以外,在中国的传统婚俗中,还有一个为新娘饯行的结婚午宴。其次在婚宴结束以后,新人的亲朋好友会去新房中闹洞房。认为在新房中越热闹,新人在婚后的生活越幸福。因此闹新房的成员们无不用所其极,用种种方法刁难新郎新娘。西方人的思想则比较开放,对于婚礼的要求也比较低,他们婚礼的高潮则是在教堂中: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步入鲜红的地毯,娇美的新娘手挽着父亲捧玫瑰慢慢向新郎走去,新娘的父亲将女儿的手放在新郎的手上,将女儿的一生托付给你,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这对新人,幸福洋溢在他们的脸上。她是今天最美的新娘。 在神圣的教堂上空,他们的誓言在回荡,带上永结同心的婚戒,只到神父说:“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结婚是一生的盟约,你是要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 主耶稣说:上帝所配合的人便不可分开。 这一生一世的爱情,因为今天而完美。”然后新郎新娘或是去晚宴地点或是去渡蜜月,并没有中国传统婚俗的种种礼节。另一个造成中西方差异的原因是中西方不同的宗教。中国是以佛教为主,而西方则是基督教为主的。所以西方的婚礼是在教堂中举行而主婚人则是神甫。中方的传统婚俗中的最重要环节就是拜天地,拜了天地以后就算是礼成了。西方的婚礼是属于浪漫型的,整个婚礼从开始到结束到充满了浪漫气息。新娘的礼服一般为白色,新郎是黑色的礼服,使整个婚礼显的庄重严肃.到教堂去举行结婚仪式是整个婚礼最重要的环节.首先,随着婚礼进行曲的节奏,新娘挽她的父亲的手走到新郎面前,由她的父亲将她亲手交到新郎手中.牧师会要求新郎新娘对对方作出一辈子的承诺,这也是整个婚礼的高潮.然后他们会在牧师和众人的祝福下,交换结婚戒指并亲吻对方。而新娘手中的花球也不是一般的装饰用品.在婚礼结束时,新娘就会抛给到场的女宾客,如果谁接到花球,谁就是下一个结婚的人,这就使整个婚礼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中国的婚礼就不同于西方,整个婚礼的主色调是红色,这也是中国的传统的代表喜气的颜色。这也就使婚礼变的喜气洋洋.在传统婚礼中,新娘一般穿着红色罗衣,头戴凤冠,上面还有一块红色丝巾.而新郎就穿着红色的长衫马褂,头戴红色大沿帽。新娘乘着大红花轿在后,新郎骑着马在前,随着红娘和迎亲队伍到新郎家中拜堂.双方家长坐在上堂,而新郎新娘在下堂成婚.整个婚礼由司仪主持,在他的指挥下,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下拜高堂,然后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闹洞房是婚礼的高潮,新娘先回洞房等待新郎,而新郎就在外招待客人,酒足饭饱后,新郎在一大堆人的簇拥下来到洞房.众人就开始闹洞房了,新郎新娘在大家的起哄下做各种游戏……这样整个婚礼就在一片笑声中结束了。

中国汉族传统习惯,结婚时要贴红对联,戴红花,新郎新娘要披红挂彩,故称为“红事”。人死了,其子孙要披麻戴孝,一律用白布,故称为“白事”。红白喜事的操办由于民族风俗的不同而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的操办也已大大从简。 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婚姻习俗直接受婚姻制度的影响,我国由于多民族及其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的婚俗形式,有些婚俗至今都还存在一定影响。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葬礼有集体葬、合葬、迁葬、蒿葬、水葬、风葬、悬棺、洞穴葬、火葬、土葬、天葬等。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具体礼节:成立治丧组织、发讣告、赠挽联、唱挽歌、献花圈、戴黑纱白花、守灵、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等。

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13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公元13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求亲,是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亲,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以定亲。聘礼,青年男女定亲后由男方家送给女方的礼品,又叫彩礼。聘礼的多少根据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畜牧为聘礼。嫁妆,女方陪送女儿的出嫁礼物。蒙古族非常讲究陪送嫁妆,男方送多少聘礼,女方就要陪送相应数量的嫁妆。娶亲时新郎在欢乐的气氛中,穿上艳丽的蒙古长袍,腰扎彩带,头戴圆顶红缨帽,脚蹬高筒皮靴,佩带弓箭。到女方家后新郎和伴郎手捧哈达、美酒,向新娘的父母、长亲逐一敬酒,行跪拜礼。礼毕,娶亲者入席就餐。次日清晨,娶亲者起程时,新娘由父或姑父抱上彩车。新郎要骑马绕新娘乘坐的彩车三遭。然后,娶亲者和送亲者一同起程离去。拜火,蒙古族婚礼中的重要仪式。各地蒙古族尽管拜火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婚礼上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新娘、新郎从两堆旺火之间双双穿过。接受火的洗礼,使他们的爱情更加纯洁,坚贞不渝,生活美满幸福,白头偕老。尽管地区不同,形式各有差异,但都非常隆重热闹。 一般牧区婚俗是:当娶亲回到男方家后,新郎、新娘不下车马,先顺时针绕蒙古包三圈,然后新郎、新娘双双穿过两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尘,表示爱情的纯洁,新生活的兴旺。新郎、新娘进人蒙古包后,首先拜佛祭灶,然后拜见父母和亲友。礼毕,由梳头额吉给新娘梳头。梳洗换装后,等待婚宴的开始。婚宴通常摆设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种奶食品、糖果应有尽有。婚宴席上,新郎提银壶,新娘捧银碗,向长辈、亲友逐一献哈达、敬喜酒。小伙子们高举银杯,开怀畅饮;姑娘们伴随着马头琴放声歌唱。婚宴往往延续两三天,亲友陆续离去。而女方送亲者还要留人陪新娘住一至三日。有时。新娘的母亲也送亲,要住十多日。通常婚礼举行后的第三天,新娘家要来人,看望新娘和拜见新郎家的亲属。来者多为姑姑、嫂嫂等人,她们各带礼品或食品来到新郎家举行认亲仪式。新郎家设宴款待。男女双方彼此相识,相互问安敬酒,充满着热情洋溢的景象。一个男子同时和几个女子结为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现已废弃。蒙古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奴隶主或封建王公贵族常以纳妾为俗。一男一女结合成夫妻的婚姻形式是蒙古族群众历来的婚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抢婚或包办买卖婚姻逐渐被淘汰,男女自由恋爱、自愿结合的新婚俗已蔚然成风。

从婚礼的细节

突厥婚俗研究论文

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各个王朝都会受到一些特别的民族入侵,今天我们来说一下关于契丹族。说起契丹族,我们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契丹族的婚姻习俗。契丹人关于婚姻的习俗与我们王朝的一些婚姻习俗大有不同。有些习俗让人十分难以启齿。

关于契丹人婚姻的习俗一直都有一些传说,其中有人说契丹人曾经把自己的祖辈描述成一位白马王子和一位美丽大方的青牛女子,他们两个一见钟情,于是就开始了他们结婚生子的婚姻生活。然后经过一代代的繁衍,于是就有了他们当时的契丹八个部落。同时还有一些传说说契丹族其实很早就已经开始实行外婚这种婚姻制度。所谓氏族外婚制度也就是两个不同的世氏族的人之间可以结婚生子。当时所说的两个氏族其实就是指以青牛和白马为图腾的氏族。

经过时代变迁,契丹人这种婚姻习俗并没有发生改变,反而被后人传承了下来。由契丹人的婚姻习俗我们可以知道当时契丹族的这种婚姻思想是十分开放的。正因为过于开放,对于一些中原地区的人来说,这种婚姻习俗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换一句话说,实行这种婚姻制度,那么就会出现舅舅可以取自己的外甥女,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近亲结婚。

从历史上看,契丹人这种独特的婚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除了契丹族之外其他地方是从未出现的。其实这种婚姻制度放在现在来说也是有一定的弊端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近亲结婚,会导致子孙后代患上家族遗传病的概率增加,同时还会造成家庭关系十分复杂。

一、婚制。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如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与诃额仑夫人的成亲,就是抢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二、求亲。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亲。新中国成立前,通常是由男方的父母或委托媒人到女家求亲,如果女家同意,就可以定亲。按蒙古族的传统婚俗,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蒙古秘史》卷一中记载: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其子铁木真(即成吉思汗)到德·薛禅家求亲。德·薛禅说:"多求几遍,才许给啊,会被人尊敬;少求几遍,就许给啊,要被人轻看。"后来形成了一句蒙古谚语:"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求亲达成协议后,由男方带上哈达、奶酒和羊五叉或全羊到女家"下定"。女家请亲友陪客人饮酒,表示正式定亲聘礼。青年男女定亲后由男方家送给女方家的礼品,又叫彩礼。聘礼的多少由男方家的经济情况而定。农区多以金银首饰、柜子、衣物为聘礼;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牲畜为聘礼。牧民视"九"为吉祥数,聘礼以"九"为起点, 从"一九"到"九九",最多不得超过八十一 头,取"九九"为长寿的意思。如贫困牧户不具备九数牲畜的聘礼,也可以择小于九的奇数,以三、五、七头牲畜为聘礼,但绝不能择偶数。嫁妆。女家陪送女儿的出嫁礼物。蒙古族非常讲究陪送嫁妆。男方送多少聘礼,女方就要陪送相应数量的嫁妆。通常是女方陪嫁的东西,比男方送给女家的东西多。因此,蒙古族有一句俗语:"娶得起媳妇,聘不起姑娘。三、择吉日。蒙古族的婚俗之一,又称择喜日。解放前, 男女两家定亲后,首先要请喇嘛占卜,选择吉日,确定结婚日期。吉日择定以后,由男家派媒人和亲友带上哈达、美酒、糖果等礼品,前往女家,同其父母商谈结婚事宜。谈妥后,男女两家开始准备婚事。一般是打扫喜房,或新搭蒙古包,宰牛杀羊,准备聘礼、嫁妆及其他结婚用品,通知双方亲朋好友,光临贺喜。四、娶亲。过去,蒙古族的娶亲非常隆重,并保留着男到女家投宿娶亲的传统婚俗。娶亲一般是在结婚喜日的前一天。新郎在欢乐的气氛中,穿上艳丽的蒙古长袍,腰扎彩带,头戴圆顶红缨帽,脚蹬高筒皮靴,佩带弓箭。伴郎也穿上节日盛装。一同骑上马,携带彩车和礼品,前往女家娶亲。娶亲者至女家,先绕蒙古包一周,并向女家敬献"碰门羊"1只和其他礼物。然后,新郎和伴郎手捧哈达、美酒,向新娘的父母、长亲逐一敬酒,行跪拜礼。礼毕,娶亲者入席就餐。晚上,又摆设羊五叉宴席。并举行求名问庚的传统仪式。次日清晨,娶亲者起程时,新娘由叔父或姑夫抱上彩车。新郎要骑马绕新娘乘坐的彩车三圈。然后,娶亲者和送亲者一同起程离去。五、婚礼。蒙古族很注重婚礼仪式,尽管地区不同,形式各有差异,但都非常隆重、热闹。一般牧区的婚俗是:当娶亲回到男家后,新郎新娘不下车马,先绕蒙古包三圈。然后,新郎、新娘双双穿过两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尘。表示爱情的纯洁,新生活的兴旺。新郎新娘进入蒙古包后,首先拜佛祭灶,然后拜见父母和亲友。礼毕,由梳头额吉给新娘梳头。梳洗换装后,等待婚宴的开始。婚宴通常摆设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种奶食品、糖果应有尽有。婚宴上,新郎提银壶,新娘捧银碗,向长辈、亲友,逐一献哈达、敬喜酒。小伙子们高举银杯,开怀畅饮;姑娘们伴随着马头琴,放声歌唱。婚宴往往要延续两三天,亲友才陆续离去。而女方送亲者还要留人陪新娘住一至三日。有时,新娘的母亲也送亲,要住十多日。分别时,母女拥抱,痛哭,表示恋恋不舍。六、拜火。蒙古族婚礼中的一个重要仪式。各地蒙古族尽管拜火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婚礼上都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新娘娶到新郎家后,首先要举行拜火仪式,新郎新娘从两堆旺火之间双双穿过,接受火的洗礼,使他们的爱情更加纯洁,坚贞不渝,生活美满幸福,白头偕老。杜尔伯特蒙古族的拜火仪式别具一格。当新娘进入婆家后,院子里垒着一堆旺火,新郎和新娘要一齐往火里祭洒奶酒,并跪拜叩头。旁侧站着司仪诵念《火的赞词》:圣主成吉思汗发现的火石,诃额仑母夫人保存下来的火种,用洁白的哈达、奶酒祭祀,民族之火从古到今。请新郎新娘祈祷吧! 神火是你们婚配的见证;请新郎新娘叩头吧!佛光为你们传宗接代。七、求名问庚。蒙古族娶亲的程序之一。求问新娘的姓名。又称讨封。是一场有趣的戏耍活动。娶亲者在女家投宿的晚上,要在新娘的闺房里摆设羊五叉或全羊宴,也叫求名宴。新郎和娶亲者,新娘及其兄嫂、姐妹们,皆为同辈,参加此宴。宴席上,大家戏耍新郎,逼他下跪或半跪,求问新娘的乳名或奶名。新娘羞怯不言,或故意不答。新娘的嫂子和姐妹们也不作答,有意拖延时间。这时,由男方的祝颂人与女方的嫂子相互答辩,并唱对歌,直到女方说出真实乳名,求名宴才告结束。求名问庚,实际上是一场智力竞赛,以此表达蒙古族青年男女的聪明智慧。八、刁帽子。也称抢帽子。过去,蒙古族在娶亲途中,娶亲者和送亲者纵马奔驰,互相追逐,都想争先到家,成为优胜者。为此双方在途中要进行刁帽子竞赛。通常是送亲者想方设法把娶亲者的帽子抢过来,挑在马鞭上,或者扔到地上,迫使新郎下马去拣,以影响其行速。娶亲者彼此掩护,而不让送亲者抢去帽子。一路上,你追我赶,互相嬉戏,具有浓郁的草原生活气息。

婚制。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如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与诃额仑夫人的成亲,就是抢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求亲。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亲。新中国成立前,通常是由男方的父母或委托媒人到女家求亲,如果女家同意,就可以定亲。按蒙古族的传统婚俗,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蒙古秘史》卷一中记载: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其子铁木真(即成吉思汗)到德·薛禅家求亲。德·薛禅说:“多求几遍,才许给啊,会被人尊敬;少求几遍,就许给啊,要被人轻看。”后来形成了一句蒙古谚语:“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求亲达成协议后,由男方带上哈达、奶酒和羊五叉或全羊到女家“下定”。女家请亲友陪客人饮酒,表示正式定亲聘礼。青年男女定亲后由男方家送给女方家的礼品,又叫彩礼。聘礼的多少由男方家的经济情况而定。农区多以金银首饰、柜子、衣物为聘礼;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牲畜为聘礼。牧民视“九”为吉祥数,聘礼以“九”为起点, 从“一九”到“九九”,最多不得超过八十一 头,取“九九”为长寿的意思。如贫困牧户不具备九数牲畜的聘礼,也可以择小于九的奇数,以三、五、七头牲畜为聘礼,但绝不能择偶数。嫁妆。女家陪送女儿的出嫁礼物。蒙古族非常讲究陪送嫁妆。男方送多少聘礼,女方就要陪送相应数量的嫁妆。通常是女方陪嫁的东西,比男方送给女家的东西多。因此,蒙古族有一句俗语:“娶得起媳妇,聘 不起姑娘。”择吉日。蒙古族的婚俗之一。又称择喜日。解放前, 男女两家定亲后,首先要请喇嘛占卜,选择吉日,确定结婚日期。吉日择定以后,由男家派媒人和亲友带上哈达、美酒、糖果等礼品,前往女家,同其父母商谈结婚事宜。谈妥后,男女两家开始准备婚事。一般是打扫喜房,或新搭蒙古包,宰牛杀羊,准备聘礼、嫁妆及其他结婚用品,通知双方亲朋好友,光临贺喜。娶亲。蒙古族的婚俗之一。过去,蒙古族的娶亲非常隆重,并保留着男到女家投宿娶亲的传统婚俗。娶亲一般是在结婚喜日的前一天。新郎在欢乐的气氛中,穿上艳丽的蒙古长袍,腰扎彩带,头戴圆顶红缨帽,脚蹬高筒皮靴,佩带弓箭。伴郎也穿上节日盛装。一同骑上马,携带彩车和礼品,前往女家娶亲。娶亲者至女家,先绕蒙古包一周,并向女家敬献“碰门羊”1只和其他礼物。然后,新郎和伴郎手捧哈达、美酒,向新娘的父母、长亲逐一敬酒,行跪拜礼。礼毕,娶亲者入席就餐。晚上,又摆设羊五叉宴席。并举行求名问庚的传统仪式。次日清晨,娶亲者起程时,新娘由叔父或姑夫抱上彩车。新郎要骑马绕新娘乘坐的彩车三圈。然后,娶亲者和送亲者一同起程离去。婚礼。蒙古族很注重婚礼仪式,尽管地区不同,形式各有差异,但都非常隆重、热闹。一般牧区的婚俗是:当娶亲回到男家后,新郎新娘不下车马,先绕蒙古包三圈。然后,新郎、新娘双双穿过两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尘。表示爱情的纯洁,新生活的兴旺。新郎新娘进入蒙古包后,首先拜佛祭灶,然后拜见父母和亲友。礼毕,由梳头额吉给新娘梳头。梳洗换装后,等待婚宴的开始。婚宴通常摆设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种奶食品、糖果应有尽有。婚宴上,新郎提银壶,新娘捧银碗,向长辈、亲友,逐一献哈达、敬喜酒。小伙子们高举银杯,开怀畅饮;姑娘们伴随着马头琴,放声歌唱。婚宴往往要延续两三天,亲友才陆续离去。而女方送亲者还要留人陪新娘住一至三日。有时,新娘的母亲也送亲,要住十多日。分别时,母女拥抱,痛哭,表示恋恋不舍。拜火。蒙古族婚礼中的一个重要仪式。各地蒙古族尽管拜火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婚礼上都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新娘娶到新郎家后,首先要举行拜火仪式,新郎新娘从两堆旺火之间双双穿过,接受火的洗礼,使他们的爱情更加纯洁,坚贞不渝,生活美满幸福,白头偕老。杜尔伯特蒙古族的拜火仪式别具一格。当新娘进入婆家后,院子里垒着一堆旺火,新郎和新娘要一齐往火里祭洒奶酒,并跪拜叩头。旁侧站着司仪诵念《火的赞词》:圣主成吉思汗发现的火石,诃额仑母夫人保存下来的火种,用洁白的哈达、奶酒祭祀,民族之火从古到今。请新郎新娘祈祷吧! 神火是你们婚配的见证;请新郎新娘叩头吧!佛光为你们传宗接代。求名问庚。蒙古族娶亲的程序之一。求问新娘的姓名。又称讨封。是一场有趣的戏耍活动。娶亲者在女家投宿的晚上,要在新娘的闺房里摆设羊五叉或全羊宴,也叫求名宴。新郎和娶亲者,新娘及其兄嫂、姐妹们,皆为同辈,参加此宴。宴席上,大家戏耍新郎,逼他下跪或半跪,求问新娘的乳名或奶名。新娘羞怯不言,或故意不答。新娘的嫂子和姐妹们也不作答,有意拖延时间。这时,由男方的祝颂人与女方的嫂子相互答辩,并唱对歌,直到女方说出真实乳名,求名宴才告结束。求名问庚,实际上是一场智力竞赛,以此表达蒙古族青年男女的聪明智慧。刁帽子。也称抢帽子。过去,蒙古族在娶亲途中,娶亲者和送亲者纵马奔驰,互相追逐,都想争先到家,成为优胜者。为此双方在途中要进行刁帽子竞赛。通常是送亲者想方设法把娶亲者的帽子抢过来,挑在马鞭上,或者扔到地上,迫使新郎下马去拣,以影响其行速。娶亲者彼此掩护,而不让送亲者抢去帽子。一路上,你追我赶,互相嬉戏,具有浓郁的草原生活气息。选择吉日 避开忌日古代蒙古人选择吉日常以月的盈亏来判定,因为他们认为,月的出没于人类的行动关系非常密切。当天空出现新月,或月圆时,他们便着手去做他们愿意做的任何事情。《黑鞑事略》说:“其择日行事则视盈亏以为进止。”蒙古人还用这种方法来决定征战的日期,对此《心史》、《史记·匈奴传》《隋书·突厥传》和加宾尼《蒙古史》中都有类似的记述。《史记·匈奴传》载:“举事而侯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隋书·突厥传》中云:“候月将满,辄为寇抄。”这是一种萨满教徒以自然现象为卜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原始宗教充斥人们生活的体现。不过直到现代,还残存有“立春”“清明”以天气变化来预料一年收成的习俗。并由此产生一些约束农牧业生产的禁忌。

我们知道很多少数民族都有着迥异于汉民族的独特婚俗,在没有了汉人三纲五常的观念下,很多习俗会让我们为之咋舌惊奇不已,比如我们要说的契丹婚俗,很多人就根本就受不了。

(一)契丹婚俗

契丹与辽国贵族,基本上是施行世婚制的,而且还是非常之严格地只在两姓之间通婚,即帝王耶律氏与后族萧氏,并且明文禁止与其他诸部私相婚嫁。正是因为实施这样的规定,辽代贵族们的通婚范围自然会变得非常狭窄。没有办法,辽代贵族便只能自己找自己人结婚,于是乎便有了诸如收继婚、接续婚、中表婚、舅甥婚等等近亲婚姻。

1.收继婚

何谓收继婚?就是父亲死了,儿子收娶生母之外的父亲妻妾;叔伯死了,侄子就收了叔伯的妻妾;兄弟死了,兄弟就收了兄弟的妻妾。这是古代北方游牧渔猎民族长期存在的婚姻制度,从匈奴、乌桓、羌,到柔然、突厥、契丹、党项,再至女真、蒙古、满洲,都不例外。

2.接续婚

在契丹大辽,除了收继婚,还有接续婚,接续婚又称连带婚、续亲,简单言之,就是姐姐死了妹妹续嫁,姑姑死了侄女续嫁。 契丹流行接续婚,是因为迷信“姐妹共夫利于生子”的说法,才得以盛行。

3.中表婚

何谓中表婚?古代称父亲姐妹(即姑母)的子女为外兄弟姐妹,称母亲兄弟(即舅父)姐妹(即姨母)的子女为内兄弟姐妹,外为表,内为中,因此,外兄弟姐妹和内兄弟姐妹又称为“中表兄弟姐妹”,与姑母、舅父、姨母的子女通婚,就称为“中表婚”。这个婚俗其实不仅游牧民族盛行,中原汉文明也会有这种做法。

4.舅甥婚

舅甥婚,或者称之为甥舅婚,这种婚姻状态,虽然中原有汉惠帝刘盈以姐姐鲁元公主之女为后、汉章帝刘炟以堂姐沘阳公主之女为后为妃、吴景帝孙休以姐姐小虎公主之女为后等零星个例,但在汉王朝律法中,基本上是明令禁止的乱伦行为。 而在辽国,比较著名的就是穿着金面具铜丝网络下葬的陈国公主和驸马了。

(二)陈国公主

辽陈国公主与驸马合葬墓,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镇东北10公里斯布格图村西的山南坡上,因为从未被盗掘,墓中出土文物几千余件,包括精美的金银、陶瓷、玻璃、木器、玉器及珍珠、玛瑙、水晶、琥珀制品,墓室中公主平卧在尸床左侧,驸马在右侧(后入葬),两人从头到脚都穿戴着契丹皇族独特的葬服。

陈国公主耶律氏,是辽景宗皇帝之孙女,也是辽圣宗弟弟耶律隆庆的女儿。陈国公主在世时,辽圣宗懦弱无能,耶律隆庆权势遮天,公主深得宠爱,数次荣获封号,初封为太平公主,又进封越国公主,后又追封为“陈国公主”。

到了公主16岁的时候,嫁给了自己的舅舅即37岁的萧绍矩。驸马是辽圣宗皇后之兄长,官拜检校太师。在古代,尤其是在辽代,贵族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往往选择在直系家属中进行通婚,所以陈国公主与驸马的结合正是契丹第四种婚俗“舅甥婚”的考古学实证。

唐朝婚俗文化研究论文

唐朝婚嫁习俗是指的在古代的唐朝时期的人们的婚嫁风俗习惯。唐朝可以说也是中国的一个非常具有影响力的朝代,这个朝代的发展是非常兴盛的,很多国家的人都有来到唐朝,给唐朝的皇室进贡,经商等等。唐朝的婚嫁也是非常有讲究的。

唐朝的武则天可以说是很多女性的崇拜对象,她对于政治的把控真的是令很多的男子汗颜。当然了,唐朝不仅仅是武则天,还有李隆基都将唐朝推向了鼎盛时期。下面就来同大家说一说唐朝婚嫁习俗。

一:纳采,男方中意某位小姐就可以让家长托媒人到女方家中去提亲。

二:问名,男方探问女方姓名以及生辰八字来测算合八字,要放在自家的灶君神像前的茶杯底下,三天内若是没有坏事情或者异常事情发生就是可以的,然后再请算命先生来测算一下两个人是否是相合的。

三:纳吉,问名后若是吉祥的兆头,男方就要派媒人带上薄礼到女方家中去。

四:纳征,奉送聘礼,包括礼金、礼饼、礼物等等。

五:请期,男方家中请算命先生测算良辰吉日成婚,到女方家中去请示。

六:亲迎,新郎乘坐礼车到女方家中去及迎接新娘。要迎亲的时候,新郎官会带上自己家的一行人到新家家门口齐声高喊,新妇子,此时新娘家往往是紧关大门的,意思就是要给新郎点颜色看看,告诉新郎官娶新娘子不容易。新郎官的一行人需要一直的在大门外叫,直到将大门催开迎接新娘子上车。还有中唐后又新增加了接完新娘后女方一大批人挡在道上不让新郎官车子过去,新郎官需要进行打赏才可以顺利通过。

看完以上的唐朝婚嫁习俗是不是大家觉得很有意思呢?其实不难看出来,如今的敲新娘家的闺门要玩堵门游戏和给红包都是从唐代的这两个迎亲中的礼俗演变而来的,这样的婚礼习俗让婚礼增添了很多的乐趣。当然了,唐朝开始的时候都是黄昏的时候娶亲的,后来中唐改成了清早,可以说婚俗也是见证历史车轮前行的一部分。

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婚俗改革试验区是一项极具针对性的改革 措施 ,旨在推动婚俗的文明化、去低俗化,弘扬时代婚俗新风、实现精神小康。下面是我分享的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1

去年,我市建邺区被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之一,实验时间为期三年。根据实验区要求,建邺区将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 文化 ,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一站式登记、颁证及简约庆典的场所,是建邺区婚俗改革的一大亮点。作为全省最大结婚颁证大厅,这里中、西颁证厅可免费预约使用,厅内装修风格时尚简约且不失内涵,综合运用先进的投影融合技术,实现沉浸式的渲染效果,以满足新人的个性化需求和亲友观礼的仪式需要。

“我们尝试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深入构建简约适度的婚姻礼俗礼仪,引导人们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浸润全新的婚姻文化,让简约的婚俗礼仪成为新潮流,不断激发全社会追求幸福婚姻、美满家庭的动力。”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栾雅晴说。

栾雅晴告诉记者,2月22日当天,已有30对新人预约了颁证仪式。根据当天实际,该婚姻登记处将考虑为新人集体颁证。

婚姻登记中心是传播婚姻家庭和 传统文化 、推进婚俗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场所。当天,在雨花台区婚姻登记处,为增加仪式感,该区民政局将特邀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并送上新婚的祝福。

雨花台区民政局局长宋海红表示,劳模自带“正能量”光环,将言传身教,传递“婚姻之道”,引导当事人珍惜婚姻、善待婚姻。该区婚姻登记处通过组织特邀颁证员为新人颁证,以进一步凸显颁证仪式感,引导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激发新人心中向善、向上、向美的力量,使结婚登记颁证厅成为“传播文明、传承家教、传授家风、传递正能量”的主阵地。

2月22日当天,我市各婚姻登记处,还将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弘扬新风正气。比如,建邺开设婚姻课堂,在国内首创双沙盘探索活动,让处于婚恋关系的男生女生同时体验,在沙盘模拟中感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变化,促进夫妻双方深层次的心灵沟通,并更好地适应新角色。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2

年轻人是婚俗改革的主力军。“我更喜欢安静一些的,有文化色彩的婚礼。至于彩礼,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和普通家庭接轨就行。”赵女士是2000年左右出生的年轻人,她期望的婚礼是富有文化的、符合个性的,希望婚礼开销能在普通家庭承受范围之内。

“婚姻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项任务。婚礼应该彰显对于新家庭的责任。量力而行是非常实际的考量,如果能够融入时代特点,比如数字化婚礼、极简婚礼,这些恰好是这个时代的印记,将来记忆会更浓厚。”刘先生今年22岁,他认为婚礼是必要的形式,希望婚礼是符合实际而又个性化的。

在年轻一代中,婚礼作为婚姻仪式感的重要组成部分,仍在理想婚俗中占有一席之地。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年轻一代的婚俗观恰好与婚俗改革指向了同一个方向,这无疑为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注入了年轻力量。

婚俗改革是一项触及基层、惠及全民的民心工程,我县作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县,已奏响了婚改新歌,正努力打造幸福婚姻的“广饶样板”。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3

婚俗习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的习俗都不相同。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强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物质生活提高的同时,人民群众对于婚俗礼仪比以往更加重视。但部分人受腐朽的婚姻思想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影响,造成当前婚俗习惯中暴露出高调炫富、恶俗婚闹、铺张浪费等等问题。

婚俗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反复性大,难度很深,需要动员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首先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就是倡议各类媒体把握“文明婚俗”的宣传导向。对大操大办、炫耀富贵、占用公共资源、低俗婚闹等等婚姻陋习,予以批评。大力发掘报道“喜事雅办”典型案例,使婚俗改革新风家喻户晓。其次,协调交通、城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例如结婚车队闯红灯、占道摄像、随意停车、堵塞交通、遮挡号牌、超高改装、违规燃放炮竹等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表率,带头举办文明、节俭、健康的婚礼仪式,重点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清风带动民风。最后,增加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内容,加大社区的综合治理能力,例如开展上门服务 、签署《健康、文明婚礼仪式 承诺书 》 、逐步实现颁证和宣誓能够涉及每一对新人、开展社区五社联动服务等。婚俗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依靠政策,依靠社会各界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不懈努力,才有可能实现。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4

“绿色婚礼”作为一种新的婚礼形式,与县民政局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中唱响的“一二三四”婚改新歌不谋而合。这首新歌概括性地 总结 了我县婚俗改革所倡导的主要内容,即提倡一个“重人品、轻物质”的婚嫁原则,注重夫妻二人生活事业相持到老,采取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旅行结婚等婚礼新形式,建议彩礼从四组金额中选择,最高不超过60000元。

同时,县民政局也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引导婚庆公司在显要位置张贴《广饶县喜事新办九提倡》,制定喜事新办套餐,简化婚礼流程,降低费用标准,将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家风家教等内容融入婚礼过程,举办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婚俗礼仪。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5

云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建成“婚俗文化展示厅”,展厅布局参照古代拜堂的“礼堂”,里面陈列了从民国至今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结婚证。领完证的新人们一同参观并接受来自古代婚俗文化的洗礼。云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结婚证都是采用石雕喷画,展示了云浮‘石都文化’的特色。”此外,还通过建立全市首家“家庭驿站”、设立文化墙和展示栏宣传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举办“全面推动婚俗改革、树立云浮新风正气”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婚俗改革 经验 做法。

除婚俗改革实验区外,全省各地也纷纷行动积极响应婚俗改革,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婚俗新风。如深圳市盐田区婚姻登记处举办“百年婚书”展览,近千份从清末民初,到抗战建国,再到新时期的婚书首次亮相盐田区文化中心,让大家从古老珍重的“一纸婚书”里,重拾“从前慢”的爱情与诗意,多维度、多角度展示中国婚恋文化传承与变迁。汕尾市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树好榜样、管好自己、带好亲属,抵制陈规陋习。新习俗既节省了开支,又杜绝了攀比的现象,得到群众广泛支持。汕尾市还提倡适度办婚礼、节俭过日子,力戒恶俗闹婚,力求婚礼仪式简朴、氛围温馨。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6

念好“简”字诀,利用公园、文化广场等地举办“绿色、公益、感恩”主题集体婚礼。选取樟林古港、莲华镇西浦村等作为婚俗文化建设试点,推动婚俗文化街、文化墙建设,大力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念好“爱”字诀,创新结合潮汕特色与婚姻文化,将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及潮汕本土传统婚俗引入结婚流程。探索拓展婚姻公共服务,设置拍照打卡小景观,精心营造婚姻登记温馨喜庆氛围。

念好“和“字”诀,积极开创“前站式、 预防式、补救式、诊疗式”为一体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模式,开设“澄家驿站”婚姻辅导室,开展“周周咖啡馆”和美家庭访谈等活动。念好“美”字诀,不断壮大家庭美德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召开座谈会、举办有奖问答等形式,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通过网络征集、社区推荐等形式发掘评选出“最美家庭”,努力带动建设更多幸福美满婚姻家庭。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7

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出台 实施方案 、形成协调机制、召开推进会议、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内容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找准婚俗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结合点,创新工作思路和 方法 ,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初见成效,为全省婚俗改革注入了鲜活动力,提供了崭新思路。

广州市构建全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全面统筹推进婚俗改革。去年,经民政部同意,全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落地广州市。广州市以构建全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为重点,明确了十大婚俗改革任务,统筹23个部门单位共同推动建设集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庆婚礼服务和婚姻文化研究、婚姻家庭文化宣传为一体的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全力打造具有广州特色婚俗改革样板。筹备建设婚姻文化研究院、婚俗文化馆、婚庆产业园“一院一馆一园”,一体打造婚俗改革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民政、司法、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资源,在婚姻登记处成立“家庭驿站”,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家事调解、志愿者服务和家风家教建设活动,同时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相关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各区婚姻登记处结合提质增效工程,设置自助颁证服务区、打造多种风格颁证大厅、建立特邀颁证制度、运用信息化服务技术实现亲友团远程观礼,不断强化提升“仪式感”,促进形成婚俗新风尚。海珠、白云、南沙等区通过打造户外打卡点和特邀颁证点,开展集体颁证服务,举办革命夫妻和道德模范 爱情 故事 图片展,投递幸福寄语,开展民法典宣讲、新婚家庭经营知识宣传,开展慈善义卖,不断优化婚俗改革服务供给,拓展服务内涵。举办“甜蜜广州 浪漫新引擎”婚庆系列旅游活动,推荐十佳婚庆旅游线路等优质婚庆旅游服务,探索“婚庆+旅游”的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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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应该是非常漫长而且又非常缓慢的,因为到了现在娶也是男方对于女方的一种习俗。而且也是男方出彩礼钱,去提亲,然后女方嫁过来

中国的传统婚俗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从原始初民的粗犷"开放",到封建社会的僵化封闭,形成一套完整体系,从中折射出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心理。

汉字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载体,华夏文明能够生生不息,汉字功不可没。因而,汉字和古代文化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古代婚姻进行中有一个字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娶",这是个会意字,很直白的分为"取女",取彼之女为我之妇。

但是怎么"取",这就涉及到一整套的婚俗文化体系,与中国古代婚俗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何为"娶"

汉字的方块形状给人产生一种强烈视觉感受,并且形和意之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娶"字《说文解字》指出,"取妇也,从女从取"。

这里频繁出现的"取"字又是什么来历呢?

还得看《说文解字》,取是捕取的意思,《周礼》进一步解释是取左耳,就是古代人在捕获野兽或者敌人时把他们的左耳割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战争术语。

"取"为强制行动,必诉诸武力,故引申为夺取,攻取,据为己有。结婚是如此喜庆的事情,古人为什么用了这样一个血腥的字眼呢?

原来那时存在"劫夺婚"。这是一种通过武力进行强制性劫夺女人,进而实现成婚目标的婚娶方式。

主要发生在部落或氏族战争中,敌对势力的妇女成为掠夺的对象。那时还曾经发生过将娶亲的人误认作匪寇的事情,可见当时抢婚之时肯定是全副武装,抢婚之事多么频繁地发生。

有学者曾言,"取女,抢女也。"在汉以前的文献中"娶"仍写作"取",从两个字的通用可以看出,娶女在古代确为一种武力抢夺。

我们从"取"和"娶"的字型可以看出当时割取左耳的残酷事实,可以推测在造字之初,娶妻是一件多么让人"惊恐"的事情。

但是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到现代娶妻则变成人生大喜之一,中国古代婚俗的演化和曲折进化,其中的风云变化、悲喜交加,让人瞠目结舌让人眼界大开。

二、古代婚姻形态的起承转合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进程,原始的生殖繁衍逐渐烙上了文明的印记而发展成婚姻,并形成特定的、礼仪与习俗。从原始社会起,可以看到中国的婚姻形态分为以下几种:

1原始社会时期的婚姻形态

首先是原始群婚。就是整个原始部落中的男女互相间都为夫妻,生下的孩子只知母亲不知父亲,是原始社会初期的婚姻家庭形式。这种婚姻制度存在于旧石器时代之前。

其次是血族群婚。在部落人群内进行了初次划分,规矩是凡属同一辈分的男女互为夫妻关系,即使是同胞兄弟姐妹也不例外。新石器时代初期之前是这种婚制,此时婚姻进入族内婚状态。

其三是血族婚。禁止本氏族内兄弟姐妹通婚,这种婚姻形态主要是不同氏族的兄弟姐妹通婚,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

其四是对偶婚。一个男子(女子)开始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主要的配偶,同时允许有多个不固定配偶。婚姻形式开始出现相对稳定的形式。

其五是单偶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具等财富逐渐变成家庭拥有,这一切使单偶婚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婚姻形态。此时,男女之间产生爱情的萌芽,人类社会有了文明的迹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从形式上逐渐由男从女居发展为女从男居,内容上从无意识男女杂游走向有意识的男女结合。

2奴隶社会的婚姻形态

此时男子在家庭中的权利日益增强,妇女沦为家庭奴隶。这个阶段主要有两种婚姻表现形式。

一个是"转房婚",即寡妇改嫁给原夫亲属。

主要是男子在父亲死后可以娶庶母;或者可以娶寡嫂或寡居的婶母。

一个是"媵妾"婚,也可称为嫡妾婚制,妻分嫡妾,其所生子女也有嫡妾之别。这是一夫多妻制的变形。封建帝王的后妃制就源于这种婚制。

3封建社会的婚姻形态

封建制和奴隶制婚姻关系本质是一样的。但是改礼为法,使婚姻关系通过法律和制度加以强化和保护。

这个时期主要实行娶婚。男女通过聘的程序进行娶嫁。主要内容不外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聘约或聘财。

西周时出现聘娶婚,春秋战国之后,聘娶婚在中国普遍流行。这时在民间还有一种童养婚,童养婚是女方在童年时即被男方收养,长大后成亲。

另外还有典雇婚和赠赐婚。典雇婚多是家境贫困的丈夫,为生活考虑将妻子典雇给他人作妻妾的临时性婚姻形式,民间俗称"借妻生子",以孩子出生为截止时限。

赠赐婚是指帝王或其他人将所拥有的女子赠或赐给别人为妻的婚烟形式。封建时期民族间的和亲也属于这种婚姻形式。

中国从原始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婚俗文化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历程。

三、古代婚俗文化的精神要素

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婚俗文化从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中国人的某些社会观念。

1婚姻观念的嬗变

中国传统文化意义上的择偶观、贞操观念和生育观念逐步形成。

首先是门当户对观念一直盛行不衰。特别是魏晋南北朝"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士卒"时期,"门第高下"成为婚姻唯一的标准。

第二种门当户对是指权财结合。地位较低的人家可以用雄厚的财力求得和上品人家的通婚,双方各取所需。此时"财聘厚薄"成为一个可选的婚姻标准。

第三种是郎才女貌。男子惟"才",女子重"貌",这算一种另类的门当户对,此时"才""貌"成为价值评判的标准。在中国传统婚俗文化中,才子配佳人最是让人认可和称赞。

其次是贞操观念的严格化。这里主要指性道德观念。封建社会最重贞操观念,女子从小就受家庭训教,社会上还有一系列规范其言行。

除了婚前婚后要守洁之外,寡妇也要守洁,宋以前再婚是被允许的。 但是自宋朝开始提倡"饿死事小, 失洁事大"的风俗,女性的贞操被提高到令人恐怖的高度,寡妇也不能置身事外。

其三是生育观念的至高性。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崇尚子孙满堂,多子多福。这里包括两个意思: 多生子还要生儿子。

传宗接代在古代受重视的程度高于其他要求,为了传宗接代,允许典雇妻子,允许休妻,允许娶妾,甚至寡妇也可以放弃名节。

2礼法结合的宗法礼制观念

奴隶社会是礼治社会,实行宗法制度,确认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礼制规范,并要求"夫为妻纲"。

而封建统治者则开始使用法律武器,用"户律"、"婚姻"之类的法律来约束婚姻关系,并且继续沿袭有利于自己的宗法观念。

他们的策略是以宗法观念为指导思想,用法律的形式统治人、约束人。古代传统婚俗文化主要包括婚前"六礼"。依次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正婚礼俗主要有拜堂、、脱服等。婚后礼俗分为成妇礼和成婿礼。除了这些传统的习俗外,还有很多的婚姻杂俗和婚礼禁忌,繁文多不胜数。

中国古代的治理体系是礼法合治,反映在婚姻关系方面尤其明显。婚俗法律关系大都由礼制规范所约束、所调整,可以看作是条文化的礼,或礼化的法律。

依礼"夫为妻纲"。于是法律规定,妻必须对丈夫绝对保持贞操,稍有越规,即要遭到严厉惩罚。

依礼婚姻的目的是"传宗接代"。法律据此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合法,家长对子孙婚姻有绝对权威,男女若自由结合为"淫奔",会受到严格制裁。

依礼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法律据此承认一夫多妻妾为合法。依礼父母丧守制三年。法律规定,不能提前脱掉丧服,不能嫁女娶妇,甚至在这三年里生孩子的也有罪。

可见, 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大都来源于礼制规范。本来是一些行为规范写在礼书中,却被纳入法典,赋予国家强制力。传统婚俗就这样被礼和法同时管制着。

四、小结

作为世界上唯一的方块形的汉字因其表意的独特性,在很多从"女"部首,如"妻、妾、妇"等字里也都能看到古代婚姻文化的某个侧影,进而折射出中国某个特定时期的婚俗文化。

婚俗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大一统国家形式下,表现为传统源远流长,虽形式繁杂多样,但特点却不尽相同。

人类从古至今,婚俗文化经历了蒙昧时代到封建社会的群婚杂居、知母不知父、任意赠送抢夺到夫为妻纲的一夫多妻等多种模式.

直至当代的一夫一妻制,这些都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经济条件相联系,并互为表里的。

北朝婚姻风俗研究论文

《论庶孽禁锢之弊》杞溪兪莘焕景衡著(网站是韩国古典翻译院) 前半部分是《论军丁徵索之弊》,后面就是论庶孽禁锢了,文言文,繁体,对你写论文应该有点帮助。

从婚姻的原则看:古代婚姻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指主婚权属于父母,即选择配偶,嫁娶方式均由父母做主,而不问男女双方本人的意愿,实质上就是父母包办婚姻。《诗经·齐风·南山》“娶妻何如,必告父母”; 《孟子·滕文公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恩格斯也指出:“古代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媒妁之言”是指婚姻由第三人即“媒人”撮合,它是父母包办婚姻不可缺少的终结,是包办婚姻的组成部分,与父母之命共同构成封建婚姻成立的要件。例如唐律规定:娶妻无媒不可,正所谓“名媒正取”,合礼合法。媒妁在古代之所以重要,在于协调宗族关系,成为宗族联姻的一个桥梁。古人讲究“和”与“睦”,宗族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通过媒妁,缔结成良缘,“合二姓之好”,使两家建立亲属关系;事情办不成,由于双方有媒妁作缓冲,就不会发生直接正面冲突。“父母的意志为子女婚姻成立或撤消的主要的决定条件,他以自己的意志为子授室,为女许配,又可以命令他的子孙和媳妇离婚,子女的意志从来就不在考虑之列。”[1]“家长有包办子女婚姻的权力,无论子女成年与否,他们的婚事都依据家父的意志决定,甚至无须询问本人的意见。”[2]《孔雀东南飞》一文中焦仲卿和刘兰芝故事让人潸然泪下,因婆婆不喜欢媳妇,百般刁难,使得女方在再婚当天“举身赴清池”[3],投河自尽;男方也“自挂东南枝”,上吊自杀了。陆游与唐琬,只能垂泪吟诗:“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4]酿成这样的悲剧原因何在?归根到底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为什么古代能奉行包办婚姻,使子女的婚姻权利掌控在父母的手中?婚姻家庭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也就会有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家庭形式。中国古代这种婚姻家庭制度是当时社会性质的体现,并与当时社会形态相适应。《礼记·昏义》:婚姻的目的是 “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缔结婚姻一方面是为了外部关系,即“合二姓之好”,也就是通过婚姻这一纽带将两个宗族连接起来,结成一种亲属联盟。古代婚姻是以国家和社会为本位的,并不考虑男女当事人双方的个人利益,所以婚姻制度在我国古代往往带有婚姻以外的政治含义。 另一方面是考虑内部关系,即“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就是祭祀祖先,延续后嗣,古代社会的婚姻主要是用于传宗接代,维系宗法血缘关系,使家庭兴旺,长盛不衰。总之,不管婚姻关系的缔结还是解除,都是出于家庭、家庭利益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当事人个人的幸福;婚姻行为实际是家族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家系和宗族利益是包办婚姻的唯一基础,既然是出于亲属集团的利益需要,是家族行为,自然家父和丈夫在家庭中居于至尊地位,妻子和子女则处于无权和服从地位,甚至没有独立的人格,更没有什么婚姻自由可言。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5]中国最早的辞书《尔雅》对“孝”的定义为:“善父母为孝”。“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拆我树杞。岂敢爱也?畏我父母,仲可槐叶,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孔子认为“孝”必须 “无违”。无违就是绝对服从。而古代婚姻包办性已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这一“孝的文化”的影响。《孝经》所宣称的“夫孝,天之经也,地之意也,民之行也” 在古代中国子女心中根深蒂固。他们认为“父母之命”是天经地义的,毫无自我意识。这一思想的禁锢让中国古代的男女本人在很多场合被置于契约客体的地位,却毫无反抗意识。在古代社会中,在运用思想统治这一“软兵器”的同时,还适用法律这一“硬兵器”以确保婚姻制度的目的。夏商以来形成了“罪莫大于不孝”“罚莫大于不孝”的罪行观念及制度。唐律将“不孝”作为“十恶”罪名之一,“不孝”包括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或供养有缺,不按规定服丧等,确立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原则。古代的“孝”强调它与宗法等级关系密切相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宗法制下父母尊长对子女卑幼的支配权,主婚权就是对人身支配权重的典型。社会上这种宗法等级制度其实是阶级对立关系的一个缩影。“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男女本人之个性的、情爱的要素被极端地忽视,尤其是女性在这一方面一直处于被压迫的地位。”[6]两性地位的等级性是古代婚姻制度的另一特征,封建社会中妇女是弱势群体,毫无地位可言。恩格斯曾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便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中国古代的男尊女卑思想和制度都是极为突出的,男主女从的不平等关系为封建的礼教和法律所确认,并得到严格的保护。《仪礼·丧服》载:“夫,至尊也。” “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7] “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也。妇者,服业,服于家事,事人者也。”[8]“夫为妻纲”,是封建伦理纲常中的“三纲”之一。这种夫权统治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制度在夫妻关系上的反映,是与封建社会男女两性社会地位的不平等紧密相关的。女性在封建社会中一直处于卑贱、屈从、依附、遭奴役的地位。《礼记》阐述妇女必须遵守“三从”“四德”, 《女诫》规定“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认为女子应该“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从一而终”充分说明了夫权的绝对威严和妇女地位的极其低下。夫妻之间,无论是人身关系,还是财产关系,丈夫均处于支配、命令者的地位,妻子则只有屈从。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无权处理家庭财产,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古代女子根据父母的意思一旦缔结了婚姻,就是确定为夫家之成员,在夫家遭受不幸,关系恶劣并受到虐待的场合,社会一般不可能以援救媳妇的立场,加以尝试有效的干涉。这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已经背负了太久太久!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方式也具有独特的一面。中国古代传统法制以维护家族、宗族、国家等团体利益与集体和谐为宗旨,强调社会成员的服从义务,权利意识受到一定的压制,故刑事、行政等公法体系相当发达,民事之类私法相对滞后。有关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属于刑法和行政管理法的“附属规范”,在法律体系中并未取得独立地位,而是包容在统一法典之中。如从汉朝开始通常以“婚律”“户律”“户婚律”或“婚户律”之名置于诸法合体的成文法。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至关重要的是来源于礼制的习惯法。 “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是被称为“不得与民变革”的永恒准则,也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最高原则;“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是处理亲属关系的基本伦理要求;“六礼”、“七出”、服制等等都带有宗族习惯法的性质;记载西周政治体制及政府职能的《周礼》则规定了婚姻家庭事务的管理机构和执法标准。在以上四个部分中,除了伦理规范之外,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宗族习惯法和婚姻行政管理制度都可以纳入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范畴。我国进入阶级社会起,宗法制度便起了支配作用,宗法的精神和原则——尊尊、亲亲、男女有别是封建家庭得以建立的重要基础。因此,调整封建家庭的民事立法,是以保证父权,夫权为主要宗旨,它体现在婚姻继承各个方面。但是封建民法中所规定的子女对尊长的赡养义务,虐待父母的子女不得享有继承权,对于维护家庭的稳定性起了重要作用。这些规定在今天看来也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剔除封建家庭法的糟粕仍有值得批判继承的内容。[9]在学习古代婚姻制度过程中,我们看到家长漠视子女的权益,专制独断,将其婚姻当作政治筹码,看到女性背负两千多年的沉重枷锁,看到古代男女婚姻的悲惨与不幸,看到了古代婚姻的包办性、人身的依附性、家庭关系和两性地位的等级性等突出特征。两千多年来,中国婚姻立法有无至有,其间经历的艰辛可想而知。今天,我们需要总结中国法制历史的丰富经验,做到鉴古明今,古为今用,总结建国以来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和吸收外国法律知识,在完善婚姻家庭等单行民事法的同时,促进民法典的诞生。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历史时期,魏晋南北朝的婚俗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也开始进行异族通婚制。

结婚人的年龄比较早,都是门当户对,大家族之间互相通婚,不会和外面的一些门第人家结婚。

诗经婚俗礼仪研究论文

那同学,你这个是多长的篇幅

《诗经》中的婚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上巳之恋所体现出的周朝婚姻礼俗并举现象 《国风》时代婚恋诗中的婚俗呈现出一种多姿多彩性,既有远古社会的遗风流俗,也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出现的新内容:既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限制,也有上巳之恋的自由;既有繁琐的婚礼程序,又有简便的嫁娶方式。周朝一方面对婚嫁实行了一整套严格的规范程序来维护其 政治 统治,另一方面又由于地域的差别,离政治中心区域较远的地方受周礼影响较弱却还保留着自己的古老婚俗。从《诗经·国风》采集来的表现各地 民俗 风情的婚恋诗中可以明确发现周朝婚姻中 礼与传统民间习俗并存的现象。 (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礼记》一再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昏义》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可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在当时是不合礼、不合法的,是得不到家庭、家族及社会他人所认可的。在这种择偶方式下,男女双方本人几乎没有经过自由恋爱而 决定 婚姻幸福的权利。我们可以从《诗经·国风》婚恋诗篇章中体会当时人们对这一婚俗的重视。首先看父母在婚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作为“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婚姻大事,其缔结当然要从家族利益出发,因此男女双方在成婚以前必须经由父母同意、认可。如《齐风·南山》有“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说明父母之命的重要;《郑风·将仲子》“岂取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命,亦可畏也”,表现了对父母之命的遵从;《鄘风·柏舟》“母也不只,不谅人只”,诗中写一个女子爱上一个青年,她的母亲强迫她嫁给别人,她誓死不肯。可以看出在婚姻包办制度下待嫁女处于被动地位,她们失去了自由选择爱人的权利;还有《鄘风·蝃蝀》“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这首诗是对大胆追求婚姻自由,破坏婚姻礼制的女子的强烈痛斥和指责。此外,媒人在成亲过程中也有着重要作用,无论男子或女子需要结婚,都要通过媒人这一关。如果没有媒人的介绍,那么男女成婚就失去了所依据的重要条件。周代婚俗中的“匪媒不得”就是最好的说明,如弃妇诗《卫风·氓》中“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这句话揭示了女子婚姻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无良媒”,不具备成婚的所需条件;《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反复强调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还有《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娶妻必有媒。从上面列举的《诗经》婚恋诗篇章中我们可以发现古代婚制制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择偶方式,如果缺少这一成婚条件,就会受到谴责或酿成悲剧。 (二)上巳之恋 《诗经》产生的时代,由于周代社会毕竟去古未远,新的婚姻观念还未根深蒂固,上古婚姻遗风仍然顽固地存在着,男女在恋爱上仍是比较开放的。同时,由于上古时期人们的活动主要围绕农业进行,“春耕、夏耘、秋获、冬藏”是农业生产的规律。“农夫们的生活大致可以分为两大季节:从旧历二月起,他们到野外耕地,一直到九月把庄稼收割了以后,才结束他们的野外生活。从十月起,到来年一月底止, 主要在家中生活。”人们在自己家庭里居住的时候,很少和外界接触,因此,也减少了男女相见、相爱的机会。春天一到,万物萌动,人们开始到田野里劳动,因此也就增加了男女碰面的机会,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许多固定的风俗 节日 。再加上古人很讲究天人感应,以为三月三时阳气勃发,阴阳和合,万物繁育,人间于此时亦应顺天应时而婚配嫁娶,生儿育女,从而使人类与 自然 界之间互相感发,两相促进。于是许多习俗在旧历二月或三月初举行,上巳便是其中一个重要吉日习俗。 上巳:原定为三月(仲春)上旬的一个巳日(所以叫上巳),旧俗以此日临水祓除不祥,又叫修禊,但曹魏之后,把节日固定为三月三日。据残存《韩诗》:“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于两水(溱和洧)上招魂续魄,拂除不祥。每当春季上巳节,男女都要到水边沐浴,以洗去不祥之气。同时在这个时候男女交往非常开放和自由,使双方没有顾忌和禁忌,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唱出的情歌热情奔放,服从自己的意志和情感,无拘无束,大胆泼辣,因此这也是男女定情的时间。如《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意思是:男女在溱洧河畔互表爱慕,赠之芍药表示愿与之结姻缘;《郑风·蹇裳》“子惠思我,蹇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同样描写的是溱水旁男女恋情的诗。 针对婚俗而言,周代社会是礼教初设而古风犹存的时代,婚俗的形成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着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可见婚恋诗篇章中的地域性分野与诗篇内容差异存在着对应,在周朝政治中心区域出现有关对礼法表现和歌唱的婚恋生活诗篇是必然的,表现出一种在周礼规约下的正统社会生活。但也存在着违背周礼的情爱及野性气息的婚恋现象,多集中于郑、卫、陈三地,其中以郑地的情诗最为活泼生动,而郑氏新迁于东方的国家,古老的风俗与新的人群相遇,自然会产生交融,变得更加有活力。“昏礼者,礼之本也。”夫妇之礼成,是其他社会关系得以稳定的关键。周王朝建立严谨的婚姻礼制目的在于规范原始婚姻的混乱,唤起羞耻之心,建立稳定的家庭关系,达到以礼治国之功效。在周王朝的大力推行下,婚礼倍受各诸侯国、各阶层的重视。《诗经》婚恋诗中反映出各诸侯国对婚礼的理解与执行也表现出很高的一致性,比较严格地执行正统的聘婚礼、媒妁制,极力维护婚礼的庄严与慎重;同时也真实地反映出礼制推广的进程并不一致,郑、卫、陈等地受周朝 礼仪 教化影响较小,顽强地保留自己本地的风土人情习俗。由此可见,周朝的确存在着礼俗并行的现象。 《诗经》中的婚俗:对女子施教及重生育下的父权制社会 周朝进入了一个母权占主导地位被父权统治的社会。妇女则进入世界 历史 意义的悲剧阶段,“妇女失去其原有的崇高地位,除了经济大权操纵在男子手里,主要由于周代宗法制形成的一系列男尊女卑的礼制和观念。”周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利用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商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度。宗法制下的婚姻关系名义上氏一夫一妻制,实际上是多妻制。由于多妻而承认嫡妻的地位并确认嫡长子继承权。在宗法制下,男权继承制,首先是嫡长子得到重视,无论政权和家业都是父子相继,男子不但是国家的统治者,也是家庭的操纵者,这样势必形成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女孩一生下来就遭到歧视。父权统治周朝实行的婚姻制度实际上更加苛刻地取消了女子婚姻的自决权。这样一来,妇女由母系时期的主导着地位下降到被支配地位,转成了男子的附庸品,从而失去了摆渡自己人生和命运之船的把舵。通过《诗经·国风》婚恋诗中对女子施教和重生育的婚俗观念可以有力地说明当时父权制社会下的女性处境和自身的社会地位。 (一)对女子施教 《礼记·昏义第四十四》“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由于当时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的发展,既促进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和女性自身的生理状况造成了女性地位的下降,社会逐渐向着奴隶社会转变。当时的妇女已经成为男权统治下的私有财产,已逐步失去自己的社会地位。可是有人会对此产生疑问:为什么《诗经》中还有许多描写和赞美女性的诗歌呢?实际上我们仔细体味后会发现:《诗经》中的女性美好形象是通过别人的眼光塑造出来的,对她们的赞颂已经不是对他们在历史发展中所做的贡献的歌颂,而是仅仅针对的是她们的美德,还有她们辛勤劳动的歌唱。如《邶风·燕燕》中的新娘是一位外在美和内在美统一的女子,“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诗中的新娘既符合古人对女子容貌的要求,又符合中国传统社会儿媳的形象;还有《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反复叮咛出嫁的姑娘,期待女子到夫家后安分守己,用心操持家务,辛勤劳动,让夫家人丁家业兴旺。 (二)重生育 在地广人稀、饥馑灾疫流行,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繁衍人口,生儿育女成为战胜自然、发展生产、维系生存、种族延续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子嗣繁盛、人丁兴旺便成为先民们的一种愿望和追求,久而久之形成为固定的观念、习尚。《礼记·昏义第四十四》“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是事关敬祖、续嗣的大事,关系到家族的传承与兴旺。父权制下的周朝重视生育子嗣有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历来就是以农为本的国家,而古代农业的发达全靠兴旺的人丁尤其是男丁来维系;另一方面是由于周代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宗法制社会,因而生育延续宗族的男性继承人十分重要。如《周南·芣苢》描写了女性采集可用来治疗不育症的车前子的场景折射出她们对生育能力的重视。另外,由于周朝为适应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种的繁衍便处于一个极其重要而神圣的地位,因此先民便产生了对生殖现象的竭尽崇拜。《诗经》中所述不少动 植物 就是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如《周南·螽斯》“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螽斯,一种生殖力极强的蝗虫,被上古先民推为生殖神。这首诗流行于周南,商周时,其地的涂山一带有腾煌氏,他们就以蝗为图腾。此诗无疑就是他们祭祀螽斯所唱之歌,其主题完全是企求保护神来帮助他们繁育子孙。那为何植物可做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呢?据有人研究“从表象来看,花瓣、叶片可状女阴之形;从内涵来说,植物一年一度开花结果,叶片无数,具有无限的繁殖能力。所以,远古先民将花朵盛开、枝叶繁茂、果实丰盈的植物作为女阴的象征,实行崇拜,以祈求自身生殖繁盛、蕃衍不息。”如《周南·桃夭》暗示“宜其室家”的女性“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如桃一样枝繁叶茂,果实累累;还有《唐风·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用多子的椒聊比喻女子。自有婚姻以来,生育就是社会对这男女关系一项重要的期待,而在周礼的时代,这期待就变得更加沉重。 周朝为了维护统治,成为政治制度上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社会。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宰,婚姻已演变成为一种“一夫一妻制”,当然这是相对于没有订制时的杂婚而言之。简言之,男的最少有一个妻子,即“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备了它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为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可见周朝实行的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而恩格斯也说“一夫一妻制家庭和对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6]可是从《诗经》婚恋诗中《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对抢婚行为的控诉,“我们看一夫一妻制婚俗中,仍然夹杂着许多其他习俗。”但是对于西周时期,杨向奎先生说:“宗周初年由氏族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不久,它保留有很多氏族社会的风俗习惯,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处在一夫一妻制的初期,对偶婚制的残余仍然存在。”到了春秋时期,则如顾颉刚先生所说“只是为了诸侯的割据,各国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都是一样的,所以各国间制度不同、风尚不同、思想不同„„有的保留前一社会遗存的多些,有的则 孕育 后一社会的成分多些,即就婚姻制度而言,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诸种现象都有例可举,但是它的主流总是向着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过渡,则是一件无疑的事实。”[9]周朝实行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而实际上的多妻制,如《礼记·昏义第四十四》“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 天下 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在这样的制度下,《诗经》婚恋诗中有些篇章明显地体现了宗法制下以父权为核心的周朝社会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社会状况。 综上所述,通过《诗经·国风》婚恋诗中的若干婚俗我们简单探析了周朝当时的婚姻状况及社会现实情形。一方面在恋爱上,男女之间仍然保留部分自由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社会却又开始为男女之结合聘娶,以及婚姻生活设置下层层的礼法制度——择偶方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固定了一夫一妻多媵、妾的婚姻模式,提高了男性的地位和权威束缚了女性尤其是其婚后的生活,使她们逐渐沦为男性之附庸与生育工具。虽然周朝处于过渡阶段,但各项制度正逐步建立和完善、许多观念也已渐渐形成,“实际上反映出男娶女嫁,婚后从夫居而建立新家庭的一整套 社会 文化 规范”,也的确对后世产生了长远的影响。

中国汉族传统习惯,结婚时要贴红对联,戴红花,新郎新娘要披红挂彩,故称为“红事”。人死了,其子孙要披麻戴孝,一律用白布,故称为“白事”。红白喜事的操办由于民族风俗的不同而异。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移风易俗,红白喜事的操办也已大大从简。 1.婚姻习俗我国婚姻习俗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特别经过封建时代的演变与丰富,形成一整套婚俗规范。婚姻习俗直接受婚姻制度的影响,我国由于多民族及其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婚姻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的婚俗形式,有些婚俗至今都还存在一定影响。就我国民族的婚俗现状来看,我国婚姻目前至少有以下几种礼仪,即求婚、合婚、相亲、订婚(过小节)、完聘(过大节)、定婚期、迎聚、拜堂、婚宴、合卺、闹房、归宁。这些程序联系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婚礼。 2.丧葬习俗人死为丧,为死者举行一定的安葬仪式称为葬。不以礼仪的葬叫做埋。丧葬礼简称丧礼、葬礼。丧礼的程序一般有停、奔丧、挂孝、坐夜(守灵)、入殓、吊孝、出殡。葬礼有集体葬、合葬、迁葬、蒿葬、水葬、风葬、悬棺、洞穴葬、火葬、土葬、天葬等。现代丧葬礼仪有下面一些具体礼节:成立治丧组织、发讣告、赠挽联、唱挽歌、献花圈、戴黑纱白花、守灵、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等。

诗经里婚礼习俗周代之前,盛行抢婚制度。“婚”这个字通“昏”,就来源于黄昏或者夜晚的抢婚。抢婚风俗,《诗经》中已有记载。周公制定了男女婚嫁须经过媒娉的婚礼制度,从而终结了抢婚的野蛮风俗,把男女婚姻大事纳入了文明规范,这对中国社会走向文明起了巨大作用。周代指定周礼,因此在成婚的年龄、成婚的季节方面的礼仪也随之产生了。男子在20岁,女子15岁举行成年礼。举行过成年礼,就意味着长大成人,有了谈婚论嫁的资格。关于成婚的年龄,也和统治者的人口政策有一定的关系。春秋时代战乱频仍,政府就鼓励大量生产人口,因此男女结婚的年龄可能会大大提前。《诗经》时代的成婚年龄,我们可以认定是男子在20岁至30 岁之间,女子的成婚年龄在15岁至23岁之间。关于结婚的时令,《荀子·大略》说道:“霜降逆女,冰伴杀内”。可以看出,嫁娶时间多半是在秋末至春初的季节。如《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出嫁时桃花盛开,说明其时应该是仲春。班固《白虎通义·嫁娶》中,“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王风·丘中有麻》每节的首句,都是“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麻”、“麦”、“李”三物都是秋初的农作物,可知婚期应该在秋季。在这一时段成婚不是无缘由的:周代的婚姻六礼,都是以雁为礼物,所以也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包括:(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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