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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6 01:36:16

诚实信用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论文要“大题小做”,你选的题都太大了。昨天看的开题报告,评委大都提出了这方面的问题。让你指导老师给你定个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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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制度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选题依据:近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强调了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由原来以出口为导向,同时扩大进口调整为以扩大进口为主,促进出口为辅。但是没有疑问的是,促进国际贸易总量的持续增长以及国际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将是不变的目标。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开放,我们越来越多地参与世界市场的竞争,并在世界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我们实现了国外市场和资源的整合及利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由于世界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以及我们参与国际竞争的经验还很不足,再加上我国商人国际商法、法律意识单薄,我们在通过国际贸易收获颇丰的同时,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和挫折,面临不少冲突和困境。其中,由于预期违约这一风险带来的损失就是我们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经常面临的问题,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风险和危机。研究意义:预期违约制度作为合同法中的重要制度,从十九世纪产生以来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且在国际贸易上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与应用。预期违约制度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这对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预期违约救济措施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实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而且还可以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社会资源的人为浪费。可以说,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对法制文明的一大贡献。然而,我国在该制度上的法律与理论尚不成熟,仍存在许多问题。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实务问题,我们应如何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利用预期违约制度解决纠纷,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们应该如何通过实践不断地发现问题,以采取措施完善我国的预期违约制度等都成为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的研究和探讨也必定会益于我国今后的国际贸易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的效率,避免由于法律知识欠缺或不了解产生的预期违约风险和损失。加强国际贸易环境中法律因素的研究和认识对于对外依存度较高的我国经济来说,是极具意义的。你可以去上学吧论文查重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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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理论综述所谓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利益的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意志。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界在吸收借鉴各国学者观点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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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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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诚信及其重要性 1.企业诚信的定义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顾名思义就是诚实守信。企业作为经济运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微观经济主体,其诚信状况不仅直接关系着自身的信誉度,也影响到社会整体的诚信建设。企业诚信蕴藏着多元化的内涵。 诚信是一种道德观念。作为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必须把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操守,遵循“游戏规则”,以诚为本,打造企业品牌。 诚信是一种价值标准。东方人身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讲究“言必行,行必果”,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必须形成诚信的价值观,诚信为荣,失信为耻。 诚信是一种行为准则。它使企业在行动中时刻受到约束,要求企业为自己的承诺付出努力,在诚信与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共赢。 诚信是一种社会责任。著名管理学家克拉伦斯.沃尔顿说:“企业经理人应该用一种全局观念来看待企业的责任。因为在这种观点之下,企业被看成是讲信用、讲商誉、讲道德的组织而不是赚钱的机器。”呵见诚信是一种信守承诺的社会责任感。 诚信是一种经营理念。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要把诚信渗透到企业的每一环节,在对待客户、维系交易等方面以诚信把关,树立“诚信经营、用户至上”的指导思想。 诚信是一种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企业作为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必须将诚信作为一项基本义务严格履行。 2.企业诚信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中,诚信已经成为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对企业来说,诚信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诚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通行证。企业的诚实守信日积月累就能形成良好信誉,在生意往来中处于有利地位,成为扩大交往、促进合作、走向成功的通行证。 (2)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证。在高度商业化的现代社会中,对于企业而言,诚信是一块金字招牌,是企业的基础和生命线。只有实现诚信基础上的客户认同感,企业才能长期受益。 (3)诚信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利武器。商场如战场,市场竞争实际上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信誉战。谁赢得了优良的市场信誉,谁就能更好地争取客户,进而最大程度地占领市场。 (4)诚信是企业自我创造、建立、形成的强大的无形资产。诚信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它体现在企业的市场开发、品牌塑造、客户资源运用、融资、理财等多个领域,比有形资产更加可贵。在西方有“信誉就是金钱”的理念,中国有“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信条,可见讲诚信是企业潜在价值最大的无形资产。 (二)私营企业诚信的特殊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私营企业成长较为迅速,其发展过程表现出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等优势,但其自身的弱点和局限性也严重限制了私营企业更快的发展。特别是诚信缺失问题已成为影响私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1.受传统观念影响,私营企业的社会认同感比较低。谈及私营企业,公众往往有“私营企业信誉差”的认识。为了塑造在人们心中的好印象,私营企业必须加强诚信建设。 2.私营企业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有一席之地,一些私营企业往往选择丢掉信誉保利益。实际上,越是规模低、实力弱的企业越要注重诚信建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找准市场定位,以信誉求得生存发展的机遇和条件。 3.私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私营企业是家族制。有时,为了获取利益,违反诚信、有悖道德也在所不惜。这无疑是杀鸡取卵的愚蠢行为,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必须加强诚信建设。 4.私营企业诚信缺失问题确实较多。失信已经给私营企业贷款、招工等各个方面带来了极大困难,成了私营企业发展道路上的“瓶颈”。 很显然,在私营企业的发展中,其生存环境、竞争条件都相对较弱,在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管理等各方面难以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抗衡。在这种形势下,惟有特色和信誉最重要。但特色的形成也要依赖于上述各种客观条件,只有信誉是首先从主观上可以认识并努力创造的。而诚信正是信誉创造的基石。所以说,私营企业的诚信建设迫在眉睫。 二、我国私营企业诚信状况分析 (一)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及其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支持下,经过广大私营企业的艰苦努力,私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拾遗补缺”到“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发展起来。时至今日,私营企业的比重不断提高,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亮点。 私营企业不仅成长迅速,而且在稳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提高财政收入、消除短缺经济、扩大出口以及稳定社会促发展等各个方面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其诚信状况也较之创立初期有所改变和提升。主要影响因素有: 1.私营企业发展速度快,整体规模有所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 2.私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涌现出少数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其市场形象和社会信誉度有所提升,从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私营企业的不良印象。 3.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私营经济的比重不断扩大,社会对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认识在态度上有了转变。 4.私营企业自身更加注重诚信建设,部分企业已经把诚信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常抓不懈。 (二)私营企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私营企业有很多发展亮点,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见利忘义、制假造假、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和劳资关系不协调等现象还时有发生,私营企业在诚信方面还存在较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产品质量偏低,假冒伪劣层出不穷,以次充好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私营企业的形象。 2.私营企业普遍没有工会组织,其劳资纠纷比其他企业增长快,使企业无法吸引优秀的员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3.财务不透明,私营企业往往做三本账,一本给税务局,用虚减利润的方式偷税漏税;一本给银行,以虚增利润的办法取得贷款;再留一本自己用,在计件工资制条件下可以少付员工报酬,形成了税务信用、贷款信用、财务信用缺失的不良状况。 4.公司治理薄弱,私营企业以家族制居多,企业领导人搞一言堂,订好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管理不规范。 5.赖债、躲债、恶性逃避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使私营企业之间存在大量且长期不能缓解的相互拖欠款,严重影响了私营企业的发展后劲。 6.毁合同、打官司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大约有40亿份左右,但合同履约率仅有60%左右②,导致私营企业在交往过程中提心吊胆,交易成本大大增加。 7.私营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也是其信用缺失的一种表现。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搞低价倾销等,导致广大消费者对私营企业整体的不信任。 造成私营企业失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自身的责任,也有外部原因。 1.政策法规的缺位。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债务人履行义务的约束不完善且不具有强制性,使许多债务企业能够钻法律的空子,乘机逃避债务。同时,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政策、法律、规范和约束不同,使私营企业在市场进入上有很多限制。 2.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它使企业觉得有机可乘,为私营企业制假、贩假提供了温床。信誉好的企业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信用差的企业却能凭着价廉畅通无阻。久而久之,许多私营企业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就向着“低信誉、高收益”的方向发展。 3.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舆论过多披露失信的私营企业,忽略了正面宣传,挫伤了私营企业树立诚信价值观的积极性。另外,私营企业之间也相互影响。一旦一家私营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它又会用同样的伎俩去别的企业,使坑蒙拐形成恶性循环。 4.私营企业自身的原因,是其诚信缺失内在最根本的原因。从企业自身分析,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1)发展基础薄弱。私营企业多是白手起家,没有很殷实的家底,在激烈的竞争面前,为了维持生存、谋求发展,往往选择投机取巧。 (2)受利益的驱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买方市场尚未形成,商品买卖过程中的主动权仍旧掌握在卖方手中,只要生产出来的产品有销货渠道,利益驱动下的制假贩假就不会停止。 (3)管理水平低。私营企业缺乏管理人才,很难获取及时准确的市场情报,果断的分析与决策更是难上加难,惟有靠不正当竞争等失信手段牟取利益。 (4)竞争实力弱。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各个方面,私营企业都无法与其他类型的大企业抗争,在这种状况下,靠假冒伪劣、投机取巧赚钱便自然而然地成了它们的首选。 (5)私营企业的自律性较差。私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制,结构不合理,机制不健全,企业领导人的权利不受监督,惟利是图是其本性,为了牟利可以不择手段。 综上,私营企业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失信问题,已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机,影响了私营企业的发展速度,妨碍了私营企业的层次提升,降低了私营企业的社会信誉,进而损害了私营企业的自身利益。广大私营企业要想实现长足发展,加强诚信建设是当务之急。 三、构建符合现代企业文化的私营企业诚信体系 诚信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的信誉之源,立身之本,发展之基。要在私营企业中建立诚信体系,就必须认识到:诚信不仅表现为个别私营企业的行为,还应成为私营企业乃至企业整体的行为规范;诚信不仅表现为私营企业对内或对外的行为,还应成为内外统一的社会行为准则;诚信不仅表现为私营企业的行为现象,还应表现为企业稳定持久的行为理念,并符合现代社会文化发展的良好境界;诚信不仅表现为私营企业某一层面的特征,还应表现为涵盖企业各种行为的要素体系。所以说,私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 从长远考虑,私营企业若想建立诚信体系,必须将诚信与企业文化紧密相连。只有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营造企业的诚信理念,才能真正地树立诚信观,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诚信在企业中广泛建立,持久发展。 (一)构建私营企业诚信体系的目标 通过诚信体系的构建,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为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企业内部,领导关爱职工,人人敬业奉献;企业之间,坦诚相待,共谋发展。在整个私营企业界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并将诚信建设推向全社会,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 (二)私营企业诚信体系的构成要素 “诚信指的是眷恋和忠诚,它由三部分组成:目标和企业价值的识别;对企业的归属感;以及代表企业付出努力的意愿”,这是管理学家莫德雷归纳的构成诚信的要素。私营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也有其具体的内容和要素,其中有对企业宗旨和性质的概括,有对企业领导者的要求,有对员工的约束,更有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真正建立私营企业的诚信体系,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的努力。 (三)私营企业诚信体系构建的思路与模式 构建诚信体系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包括在私营企业内部对员工负责,员工对企业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负责,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相互负责以及在企业外部对客户、合作伙伴的承诺,进一步还需要政府提供一系列有利于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把诚信贯彻到企业当中的上下左右每一个环节。 1.企业内部建立诚信 私营企业要想将诚信落到实处,首先要在组织内部培养诚信的企业文化。用诚信的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培养忠诚,发挥文化的自我创新能力。 具体说来,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集中的结构和清晰的管理 私营企业要想不断向前发展,必须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结构。另外,私营企业的组织结构应该向扁平化发展,减少中间层,消除地位级差,实现所有成员的平等。 (2)领导者以身作则 在私营企业中,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取信职工的最好方法。领导者以厂为家就能为员工树立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榜样,使企业的诚信理念不走样地传递给职工。所以,以身作则是打造诚信的捷径。 (3)重视集体行为 企业是一个整体,要想把蛋糕做大,需要集体的努力。首先,厂长要有民主意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集思广益,为企业创造财富。企业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也应该目标一致,相互协调,加强沟通,消除部门间的敌意,鼓励正当的竞争,加快决策进程,改善合作成果。 (4)实现对员工的承诺 在现代企业中,已经把人在企业中的价值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企业运营需要人,产品研发需要人,企业管理也需要人。领导层要做到忠于员工,认真履行对员工的承诺。只有企业领导与广大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共赢。 (5)培养员工的忠诚 要培养私营企业的诚信,需要全体员工的认同和参与。培养员工的忠诚,要从源头抓起。招募新员工时,加大道德方面的测试力度,选用德才兼备的人;新员工培训时,加强诚信教育;业绩评估时,考核员工绩效的同时,也要参照他们的道德表现,全方位评判。有了这样的用人——培训——考核的标准,才能在企业内部建立一支有责任感的团队,把企业带到更高的发展层次。 2.建立客户诚信 在私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客户诚信建设是重中之重,私营企业的成长壮大无不依赖于客户的支持与信任。在与客户交往过程中,私营企业始终要树立诚信观念,把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最优的服务,最合适的价格,最满意的表现视为企业的第一要务。 产品诚信是首要的。客户最看中的就是产品质量,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质量高的企业自然能在竞争的优胜劣汰中脱颖而出。在实际工作中,私营企业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工艺,不满足已有成绩,不断追求卓越,永远使质量处于不断提高的动态之中。 其次是服务诚信。所谓服务诚信就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的诚信理念。通过开展服务满意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再次是销售诚信。销售活动中也处处体现着诚信的重要性,只有销售业绩上去了,企业的利润才有望增大。如何提升销售业绩?靠的是过硬的产品、真实的信息以及有效的促销手段。 竞争诚信也至关重要。无论是同行业企业之间还是买卖方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私营企业要想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树立竞争诚信的观念,靠公平竞争招揽客户,在同行业中处于不败之地。 总之,私营企业应从建立产品诚信、服务诚信、销售诚信和竞争诚信等几个方面一齐努力,把诚信对待客户作为一项不变的企业文化,增强全体职工的认同感,指引企业不断前进。 3.以诚信结盟 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需要自身的努力,更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建立私营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以诚信实现联盟。 无论强强联合,还是强弱联合,甚至弱弱联合,都在于实现资本与资源的有效动员和有效利用,以求达到规模效益,发挥1加1大于2的效果,使私营企业在商战中大显身手。 联盟可采用不同的形式,目前国内私营企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直接合作。 私营企业受资金、规模所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单靠一个企业的实力往往难以满足客户的要求,所以要寻求另一家企业结成联盟进行合作。但企业都不愿放弃自主权,权衡之下,往往采取直接合作的方式结盟。 当然,合作并不意味着风平浪静,不能要求双方在所有问题上都迅速达成一致。但是,在诚信的关系中,遇到矛盾时两个企业会主动寻求共识,达成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4.政府为私营企业提供政策性扶持 私营企业自身的努力是内因,为建立诚信体系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为了使私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尽快建立起来,并长久保持下去,政府也应该从宏观上为其创造一个积极的环境。 (1)投融资方面。政府要鼓励四大商业银行对不同企业提供无差别的金融服务;应尽快发展与私营经济相配套的民间金融体制;健全担保体系,更好地为私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2)行业准入方面。要打破对国内私营企业设置市场准人限制的规定,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私营企业同国有企业参与竞争的门槛应标准化、统一化。 (3)对外贸易方面。应切实降低私营企业外贸领域的准入门槛,建立宽松透明、公平竞争的对外贸易政策及法规,特别要完善出口退税制度,使出口退税真正达到促进私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的目的。 注释: ①刘光明.企业文化[M].经济管理出版社,. ②任兴周.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2(17). 参考文献: [1]银通投资咨询公司.中国企业信用评级指南[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刘光明.企业文化[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3]庄恩岳.人生每日提醒[M].北京:华文出版社,. [4][英]迈克尔.阿姆斯特朗.战略化人力资源基础[M].北京:华夏出版社,. [5]王鑫.责任与忠诚[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6]中华征信所.征信手册[z].北京:中信出版社,.[7][美]乔丹.D.李维斯.诚信伙伴[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

论文:论诚实信用原则论文提要: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最初表现为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渐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成为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文章结合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重点剖析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的作用。 主要内容: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诚实信用体制的健全,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意义重大;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键词:诚实信用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基本原则 正文: 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高度抽象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诚实信用是道德对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德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具有诚信的光荣传统,“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体现了儒家文化对诚信的重视。中国人的诚信着眼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价值追求是人伦关系的和谐和奉行道德规则的意志坚定性,把诚信的约束力置于人们的道德生活领域。西方人重视诚信,既有道德意义,更有商品交换意义,他们着重强调诚信对人们商品交换活动的制约,要求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不欺不诈,在履行合同时不折不扣,西方把诚信的约束力放到了商品交易规则上。中国古代的诚信文化总体上没有转化为一种制度,而西方的诚信文化逐步上升为一种制度,以至于达到现今西方的整个诚信体制的健全。以德治国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增强公民信用意识。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说,如果没有信用、没有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发展。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诚信仍然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的社会主义要求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德法并举,充分发挥人们道德中固有的诚信美德,逐步建立起我国的诚信社会体系。 二、国家诚实信用体制的健全,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意义重大 1、法律的诚实信用。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法律效力的层次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作为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下位法的制定必须依赖于上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同时若上位法因形势发展进行了修改或废止,下位法应尽快作出反应,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废止,以确保国家法律的一致,以此来彰显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要求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行使权力、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法律的诚实信用还要求执法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而不是随心所欲,主观臆断。对违法者要无一例外地追究其责任,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要求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认为可以作为国家法律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成为国家信用制度的第一环。 2、政府的诚实信用。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享有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依法治国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是勤政廉政的重要环节,政府信用是否缺失是衡量公共道德水准的重要尺度,政府带头讲信用对于打造信用社会举足轻重。在很多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看来,行政权力是可以随意行使不受约束的,郑重的承诺瞬间可以改变,严肃的法律可以化为笑谈,政府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过后背信弃义,似乎政府享有出尔反尔、反复无常的特权。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背离了政府管理目标,而且损害了行政效率,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它所带来的损失不仅是短期内的经济损失,更是长远的信誉损失。 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审议通过对打造信用政府,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行政许可法首次肯定了行政许可领域的合法信赖保护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政府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诚实信用。行政机关作出许可行为后,不得擅自改变和废止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撤销或废止某一许可行为时,行政机关必须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信赖保护原则要求行政许可机关与相对人双方互相信任,不仅政府要讲信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也必须讲信用。政府不能以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为由,随意收回或变更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同样,行政许可申请人也不能通过欺诈、胁迫或行贿的方式取行政许可或某种利益,也不能在明知政府某一行为违法或因重大过失不知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要求保护其利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合同解释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1、实体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自罗马法以后至20世纪30年代以前,诚信原则只是在实体法上确立了基本原则的地位,多数国家的民法典明确地规定了这一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持双方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当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在当事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中,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国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14部法律。这些法律都在总则中把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原则予以明确规定,并把诚信思想贯穿于整部法律,渗透于字里行间。除了对诚实信用作出原则规定之外,部分法律还明确了违反这一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两条规定了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的一种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第一个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立法例,它对于打击制假、售假,维护诚信经营具有积极的意义。《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又进一步进行了肯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形;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是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些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将有利于有效制裁和遏制欺诈、恶意违约等摒弃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市场交易安全的行为,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制度的确立。同时,该司法解释还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对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商品房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进行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进行了制约,该司法解释规定,对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认定为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果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也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惩罚性规定。该办法第20条规定商品房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此规定进行了肯定和采纳。 现行法律关于违反诚实信用的惩罚性规定,只是局限于社会公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表现在打击制假售假、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几个方面,反应相对滞后,缺乏前瞻性。我个人的意见,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当在相关法律中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作出承担责任的具体规定,如,合同成立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附随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证卷、保险、信托业活动中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等,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再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 2、程序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20世纪30年代,因《德国民事诉讼法典》规定了“真实义务”即当事人应当完全真实地陈诉案件事实。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诚信原则成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状态,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不得作虚假的自认,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让证人作假证,不得故意作相互矛盾的陈述。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则作了明确:“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裁量发挥着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它是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行为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行为起着指导作用,当事人是否抱有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而行为,可以成为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一个依据;其次,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授予,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真空的情形下,法官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来分配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4款(禁反言规则):“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75条(妨碍举证的推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这些规定都是诉讼中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和体现。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都认识到诚信缺失的危害,高度重视维护各自行业的诚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诚信体制将进一步完善。

试论《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对于上述两项义务,有的著作认为是“附随义务”,对此,我有不同观点。我认为此两项义务是法条明确规定的,属法定义务或法定程序,而不是附随义务。只要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就应符合法定的条件或程序,履行法定义务。三、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传统上的不安抗辩权只是一时性的抗辩权,只是“抗辩”,产生中止履行的效力,即只是暂时停止履行或延期履行,不消灭履行义务。但仅仅中止履行并没有真正解决双方因法定情形出现而产生的矛盾。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将产生两种效力,即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这也是《合同法》对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结合。 (一)、中止合同履行的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力的行为,又是合法行为,应当先履行方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在此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时停止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意思,不同于合同的解除,其目的不在于使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等待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后履行方的履行能力恢复,即法定的四种情形好转,已能满足履行义务的要求,或者提供了担保,如提供了保证人,用财产作了抵押或质押,则不安抗辩权消灭,先履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是消灭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合同的基础消失。此时,充分体现了不安抗辩权一时抗辩权的性质。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因先履行方合法行使了不安抗辩权而应相应顺延,或由双方重新确定新的履行期限。 (二)、解除合同的效力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的履行能力没有恢复,也没有提供适当的担保,则先履行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权是合同成立生效后由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有约定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即可。《合同法》在此就给予了先履行方解除权。《合同法》关于先履行方解除权的规定是传统不安抗辩权制度中所没有的,这显然是吸收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中的做法,应该说是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重大发展。四、《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与传统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是承继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对传统不安抗辩权的不足加以了改进,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与传统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的比较 传统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订立合同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在此之前,可以不履行自己的债务。如《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属大陆法系,但《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与法、德等国的规定不尽相同。 1、成立条件上看,按照传统规定,发生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两项条件:一是合同成立后后履行一方的财产状况恶化;二是财产的显著减少可能造成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合同法》规定了发生不安抗辩权的四种情形,即(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从此规定上看,成立的条件不仅仅是对财产状况的恶化,而且包括其他条件,要比传统的规定更宽。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下,更有利于保护先履行方的利益。尤其是把商业信誉的丧失作为判断相对人失去履行能力的标准,充分体现了诚实信用的立法原则。 2、传统上的不安抗辩权不需要提出确切证据,允许先履行方较低限度的主观上的判断。而《合同法》规定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 3、传统上只规定了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但对于后履行一方不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时,先履行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没有规定,不安抗辩权只有抗辩的性质。而《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即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与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 在《合同法》中,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相似的是预期违约,即第108条的规定。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与默示的预期违约。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或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地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或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的一项传统制度。在预期违约中,当事人并没有实际违约行为,但其行为已表明他已置合同于不顾,意图消灭有效的合同关系。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实际上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非现实的债权。《合同法》在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同时,又在第108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即“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特别是默示的预期违约极为相似,有人认为是法律条文的重合。但我个人认为,其二者还是有区别的。预期违约的适用不存在前提条件,即不以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顺序为条件。这就可以保护那些应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如果该当事人发现对方不能履行时,可解除合同,而不必等待对方实际违约。这样显然可以减少其风险和损失。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仅为依约为先履行一方,而预期违约制度则平等地赋予合同双方救济权,从而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合同法》既规定不安抗辩权又规定预期违约制度,也有拾遗补缺,将一切预期的违约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规范中,以维护市场秩序的初衷。五、《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不足 (一)、举证责任过重 与英美法系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和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允许有较低限度的主观判断不同,《合同法》对举证责任的要求相当严格。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有确切证据”,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一方负举证责任是应该的,但即使在市场规则较完善的国家,要取得“确切证据”也非易事,更何况目前我国法制环境还不完善,要掌握“确切证据”相当困难,需付出大量人力和物力。此虽可避免权利被滥用,却将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行使成本。证据的“确切”程度也不明确,怎样才算“确切证据”?这将出现你提出证据,对方会反驳证据不确切,造成扯皮局面。因此,有必要在要求先履行方负举证责任的同时,要求后履行方负一定的反证责任,以减少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成本。 (二)、“适当担保”含义不清 当后履行一方提供了“适当担保”后,先履行方应恢复履行。但“适当担保”的“适当”程度法律没有做出规定,怎样才算“适当”?应以谁的标准为准?在后履行方提供其认为是“适当”的担保后,先履行方可以担保不适当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从而造成后履行方的损失。因此应当对“适当担保”做出明确的解释。 (三)、“合理期限”不明确 当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可解除合同。那么多长时间才算“合理期限”?是由双方约定还是法律规定?在实践中较难操作。因此应借鉴英美法系中的有关规定,由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国情做出确定为宜。 综上所述,《合同法》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预期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极大丰富了我国民法理论,使现实中许多问题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使实践中更易操作,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对于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和庭审实践共同加以解决。

绿色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你好啊,你的绿色会计开题报告选题定了没?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吗?准备往哪个方向写?你的开题报告格式要求下载下来了没有?学校开题报告要求看了没有?因为每个学校开题报告格式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最后祝你选题顺利通过下面我就阐述一下对于本次开题报告的心得体会。 一、总体感受 刚从本科生跨入研究生的大门,我觉得很难自如地转变角色。以前是按部就班地上课、考试, 有老师计划性的安排。而现在全凭自觉,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想要培养独立学习的习惯实 在是困难,而且学习动力不足,总是得过且过。今天我意识到,只靠鞭子抽打才会前进的耕牛, 即使最终完成任务,过程也注定艰辛。学长学姐们正在实习,教课已经很累了,还要写论文,确 实是很辛苦,所以有些人就想要敷衍了事。但是各位导师都是很有责任心的,对于每一篇开题报 告都仔细阅读并发现问题,给予学生建设性的指导,足见他们对学生的负责态度、对学术的严谨 作风、对自身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导师每一个建议都是多年经验的沉淀,对我们来说都是沉甸 甸的宝贵财富。所以,我认为,既然选定了研究生这条路,我就必须牢记“不忘初衷,方能始 终”这句话,踏踏实实地看书、学习、实践、搞研究,努力提高个人修养。而且我是教育硕士, 更肩负着国家教育事业的未来,因此,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并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总 结经验,做到研究实践两不误,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者。二、对于选题的思考“主题”是一篇论文的精髓,是眼睛,透过它不仅能读懂论文,更能窥探作者内心的思想。以下 是我的一些思考:1、选题一定要“新”。 所谓“新”,不是为了“新”而“新”,去凭空创造一个童话般的东西来研究,这只是在建 造空中楼阁,根本找不到坚固的支撑。我认为,新颖就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 同”,即视角新。暂且不谈其他领域和专业,仅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而言,我国的研究成果就数 不胜数,放眼望去,似乎找不到一块处女地来开发。恰恰是这些烟雾弹蒙蔽了我们的双眼,世界 上最创新、最独特的不就是我们自己吗?有谁可以完全复制我们吗?没有的,所以站在自己的视 角,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思考问题,不要试图从别人身上挖掘漏洞来研究,自己的思想永远是别 人不可复制的创新点。今天几位导师反复提到,说我们是教育硕士,有机会在一线教学,这是学 术型研究生所不具备的条件,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自身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我国 教育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仅仅站在理论层面去探讨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自己在教学中发现的问题 才是真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我们的专业是培养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课老师,这就是一个 限定,我们专注于本学科,就应该在选题上突出学科特点,不能泛泛地谈论所有学科都出现的问 题。因此,关于我的论文选题,我认为需要经历一段教学实践才能提出更有价值、更新颖的观 点。2、选题一定要“精”。 所谓“精”是指把主题的范围缩小至精华,找准一个核心点来深入探究,就好像抛进水中一 块石头,我们不能只研究水面泛起的波纹多么美丽,重点应该是石头进入水中的状况。 俗话说,面面俱到就是面面不到。选题也是如此,作为一名研究生,我们的能力有限,国家、社 会层面的问题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太过宽泛就是“假、大、空”,因此只要做好眼前就行了, 针对自己所教学科、年级甚至班级、某一节课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范围越小就越出新,越能深 入挖掘,越能触及本质问题。例如有篇论文是《当代中学生孝道问题研究》,导师们说选题很 好,“孝道”问题是个新问题,但是界定的太过宽泛,可以缩小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课中孝道 问题研究”,这样就提高了研究的深度。再如,论文《探究式教学在<文化生活>中的应用研 究》,导师指出,并不是《文化生活》中的每一节课都需要运用探究式教学,最好是细化到具体 某一节课来研究。当然,“精”也要把握好一定的尺度,要确保在精准的前提下有话可说,有东 西可挖。 3、选题一定要“准”。 所谓“准”就是界定准确。 一般理科类研究力求精准,用数字说话,不能有半点误差。人文科学虽然不能数量化,但是 许多概念很类似,多一字少一字就会改变原意,如果在选题上界定不准就容易在今后的研究中走 错方向。例如,有篇论文是《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现状、问题、策略研究》,导师提出, “心理健康教育”在这里是指狭义的“心理健康教育课”还是广义的“心理健康教育”,这两者 是差别迥异的,如果不界定清楚就会使读者误解。因此,搞学术研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 4、选题一定要“真”。 所谓“真”就是真实发生的、真切存在的。 在选题时我们往往为了追求创新点而无病呻吟,本来微不足道的问题也可以放大去谈,只因 为这个问题没人研究过。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其弊端将是学术越来越偏离其实效性。前面已经提 到,教育硕士在撰写论文时一定要侧重实践研究,这是我们的特点,更是优势。所以要想选题 “真”,唯有实践,实践才能出真知。一篇论文就是一段教学经历的总结,亲眼看到的、亲耳听 到的第一手资料绝对比书上看来的更有价值、更有说服力。因此,我们该摒弃眼高手低的坏习 惯,低下头去身体力行,用行动做学问,用真心解决问题。 5、关于选题的其他问题 除了以上详细论述的问题之外,我认为选题还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实际性、科学性、可行 性、合适性。导师没有重点讲解,我通过查阅课堂笔记整理了这么几点,认为也是值得借鉴的。 三、对于文献综述的思考 文献综述是写作前期进行大量准备工作的总结性报告,不仅要整理所读文献,还要提出自己 的见解。文献综述反映了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和深度,因此我们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文献尽量全面。我们说,老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写论文亦是如此,只有 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我们才能全面地了解选题的发展动态,包括国外的和国内的,胸中没有足 够的墨水是难以写出有理有据的论文的。这就启示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充分利用图书馆以及网 络资源,拓宽知识面。 2、选用较新的文献。我们的选题要推陈出新,参考文献也要与时俱进,紧跟学术发展潮流,筛 选出最新最近的文献,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更容易我们结合实际。 3、选用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可靠性的文献。老话说的好,病急乱投医。我们在写作时常常出 现这样的问题,凡是与选题相关的文献通通阅读,以至于找不到重点,甚至不考虑文献的可靠 性,结果就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根本分不清楚孰好孰坏了。所以,选择文献要去权威机构搜 索,注意筛选,不可尽信。 4、要忠实于参考文献。我们常常有这样一种心理,就是所选资料都是为论文服务的,所以当出 现与论文观点不符的内容时,会选择性地篡改一些资料以满足论文。我自己也出现过这样的错 误。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应尊重科学,保持严谨的科研态度,实事求是。 四、对于论文框架的思考 框架是整篇论文的骨架,是作者思路的反映。我认为在写论文框架时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要思路清晰。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各个大标题的关联度。也就是说论文标题要有一定的顺序 性,比如常见的“目的-意义-现状-问题-策略”式,要符合逻辑,这个方面一般没有问题。二是 某一标题下内容的契合度。我们的论文会涉及三级标题甚至四级标题,层次越多就越容易混乱, 本应属于这一个标题的内容却写到了别的标题下,内容与标题的吻合度不高,似乎适合于这个标 题,又适合于那个标题。所以还是上文提到的,选题要准确,进而思路紧扣主题,都有极强的针 对性,这样就不容易混乱。 2、要分清主次。这一点还是要和选题结合起来。在今天的开题报告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 是本末倒置。大家都是基于自身实践提出一个问题进行研究,在行文时先介绍这个问题的相关理 论知识,比如目的、意义、原则等,然后开始谈论实践意义。思路是对的,只是在论述理论时篇 幅过长,这些理论都是前人总结好载入书籍的,没有必要再拿出来长篇大论,使人看不到新意, 好像是观点堆砌一样,实践部分本应是重点,却被忽视。这个现象在我们做论文时普遍存在,当 我们搜集到大量相关信息时就希望全都写到论文里面以显示自己多有水平,其实不然,这样会让 读者敬佩你的阅读量时认为你没有自我。所以搞研究还是要脚踏实地,多思考,多创造。 以上便是参加开题报告的心得体会,愿您一切安好!

我帮你,这个非常简单 论文题目:绿色营销对策研究文献综述绿色营销的发展与研究己成为90年代以来现代营销学理论研究与发展的重要方向,成为21世纪市场营销的主流。从对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来看,目前国内外对绿色营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绿色营销概念、绿色营销市场的细分、绿色产品的定价策略、绿色促销、绿色消费行为、绿色营销策略组合等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传统的主流市场营销理论就一直遭受着来自其它理论领域,包括非主流市场营销理论的批评。例如,营销战略导致的对自然环境的任意开采;对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关系太少而生产出了太多的对健康和环境有害的产品;通过广告刺激、产品的差异化以及人为地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等等。在这种形势下,营销学界也围绕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影响广泛的营销概念,其中,绿色营销最具代表性。在营销理论中,目前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绿色营销理论的发展。绿色营销所强调和探讨的是企业应该以及如何适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环境友好产品的需求。在绿色营销中,环境友好可能是一个营销工具和营销手段,也可能是一种营销理念,而且绿色营销中的环境已不只局限于生态环境。因此,绿色营销意味着,绿色市场的存在和不断扩大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种采取环境友好行为的压力,又是一种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市场机会。绿色营销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受到了营销者的广泛欢迎和应用,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通过绿色产品、绿色分销、绿色广告等绿色营销策略,适应和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绿色需求和绿色消费,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尽管如此,绿色营销作为目前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内涵仍存在着许多争议,实践仍然局限在那些通过提供有限数量的绿色产品迎合有限数量的绿色消费者需求的绿色企业。当允许市场提供非绿色产品且这些产品能够甚至更多地为企业带来利润时,绿色营销的发展必然会受到限制。但总体看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者绿色意识的增强,绿色营销的发展将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MiehaelJ叮 PolonskyandP址 汕e飞 erllx〔“〕,用战略的眼光来重新评价绿色营销,提出企业应注意自身生产与环境相协调,抓住绿色时机,依靠绿色营销领先于其他企业;chialinchen〔l2]对绿色产品的开发设计了基于质量模型的分析 ;DevashishPujari〔‘3〕等分析了绿色化和竞争力对环境新型产品的开发造成的影响。国内理论界、学术界介绍传播进而深入研究绿色营销这一理论基本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7年3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罗国民、彭雷清、王先庆三人著述的《绿色营销一环境与市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为国内绿色营销研究首开先河。1998年9月,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沈根荣编著的《绿色营销管理》;1998年11月,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王方华、张向著著述的《绿色营销》;2000年1月,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万后芬、马瑞蜻、夏祖洋和钟沁异四人著述的《绿色营销研究》。这些著作主要研究:(1)绿色营销的有关理论,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绿色营销观念、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区别;(2)企业的绿色营销战略问题,包括绿色市场供求分析、绿色企业形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绿色产品开发战略;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3)企业实施的绿色营销策略,包括绿色产品经营过程的组合与包装、商标策略、绿色产品的定价理论与价格策略、绿色产品分销渠道的选择、建立和管理、绿色产品的广告与促销等。由此,国内学者己经从传统营销学角度整体把握了绿色营销的相关理论及实施策略。近几年,由于可持续发展观的树立,学术界从更多方面、更多角度开展对绿色营销的研究。不光对绿色营销从微观角度分析绿色营销的含义,同时还指出了绿色营销的伦理涵义叫,其包含三方面内容:①有利于确立“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②有利于确立可持续增长的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问题;③有利于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功力观,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黄熙〔l5]认为绿色营销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微观拓展,属于准公共物品,具有正外部性。但这种正外部性也给开展绿色营销的企业带来了负的效应,容易出现“成本独自承担,效益大家共享”的局面,即市场失灵。韦明与于晶丽〔16]认为开展绿色营销可以实现人、经济、社会等的多赢,但由于各方认识不同,在开展绿色营销方面遇到一些阻碍,所以利用博弈论来探讨绿色营销的困境和出路的。王成昌与吕永红〔l7J认为在开展绿色营销方面除了依靠企业和消费者的力量,也要靠政府规制.

你可以参照一些国内外的老总的思维和战略去对比着写!在充分了解了他们的思维后,去写出自己的东西!

给你点意见~~先把论文结构理清~~绿色营销(介绍发展及定义)绿色消费意识的迅速崛起(主要写健康方面的,最好联系到吃)餐饮行业的发展现状(最好举出成功案例)结合起来写出意见和观点(就这么点东西,结合的符合现状符合逻辑)开题报告主要就介绍一下绿色营销,再写写他的重要他的好,写这个题目怎么有意义就ok了~~其实挺容易的,资料百度上就有很多~~内容不一定多出色,态度认真点很有用~~如果想直接找现成的,我还是觉得不靠谱,导师喜欢让你安他的要求做东西,喜欢让你一点一点按他的意思去改~~给你篇写绿色营销的供你参考参考格式~~引言:生活中的绿色消费模式和绿色营销很多人以为绿色营销离我们很远,但其实不然。当今社会我们提倡一种“简约消费观“,它是一种崇尚绿色,注重环保的消费理念。而这种绿色消费模式,在我们的吃、穿、用、住、行以及对周围环境的绿色消费等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一) “今天我们吃什么、怎样吃”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绿色食品这种无污染、安全、优质、天然和营养的食品,成了人们的首要选择;(二) 在绿色消费盛行的今天,消费者在选购和穿着衣服时,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那些曾风靡一时的化纤纺织品,已受到消费者冷落,那些纯天然的、经过先进工艺加工的、经毒理学测试无毒无害、对身体有益的纺织品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绿色消费将更深入到服饰消费之中;(三) 在“用”上体现绿色消费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用品的资源消耗和包装及废弃物等方面的控制上。随着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消费思想的确立,一些有远见的厂商纷纷投入巨资,研制、开发、生产越来越多的环保型产品,无氟冰箱、无毒水溶性建筑涂料、无污染电池等节能、无污染的产品纷纷问世并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四) 在“住”上,我们提倡“绿色居住消费”, “生态建筑和装饰”开始成为住房的建造及内、外装饰的主流设计理念。讲究建筑材料、结构设计、内外装演、施工方法等的科学合理,既节约资源又不产生污染。比如,美国市而言,已经建成了一批别具风格的绿色旅馆,发展节能住宅正在同革新城市建筑设计风格和强化环保意识融为一体,成为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途径。 (五) 在“行”主要体现在交通工具的选择上,积极开发、推广和使用绿色交通工具在绿色意识日益被人们所接受的情况下,一些国家的城市里电车和自行车的数量明显增加;安全可靠、占地少、耗油低的小型车受到人们的欢迎; 液化石油气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看好的清洁能源,有些国家已将其用于出租车、公共巴士等等。(六) 对周围环境的绿色消费主要体现在外出旅游上,在可持续观念的指导下,回归自然,认识自然,欣赏自然,保护自然的新型旅游生态旅游迅猛增长。可见,绿色消费,绿色营销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什么是绿色营销呢?下面我们进入我们今天的主题——绿色营销,人类营销文明的一大进步!一、 绿色营销的兴起企业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生存与发展与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纷纷推出一系列以环保为主题的“绿色计划”,风靡全球的绿色营销,使企业步入了集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为一体的理性化的发展阶段。对于绿色营销,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概括起来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四种类型:(七) 产品中心论 该观点认为“绿色营销是指以产品对环境作为中心点的市场营销手段。”它强调以环境保护为宗旨,从本质上改革产品的构成以及与之联系在一起的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消费后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同时还倡导赞助环保的组织和事业,呼吁社会尽快成立具有权威性的、与“国际绿十字会”接轨的组织,宣传“绿色知识”的教育。(八) 环境中心论 该观点认为“绿色营销是指企业在市场营销中要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反污染以保持生态,充分利用资源以造福后代”。(九) 利益中心论 该观点认为“绿色营销是实现企业自身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利益的统一,而对产品和服务的观念、定价、促销和分销的策划和实施过程”。(十) 发展中心论 该观点认为“绿色营销是一种能辩识、预期及符合消费者与社会需求,并可带来利润及永持续性经营的管理过程”。综合以上观点,我认为所谓绿色营销:是指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的统一,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当今企业的绿色营销,就是要以环境保护理念作为其经营哲学思想,以绿色文化作为其价值观念,以消费着的绿色消费为中心的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需求的长期性、全局性、系统性的营销策略。21世纪对中国企业来说,实施绿色营销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二、 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区别与传统的营销方式相比,绿色营销是基于绿色需求、绿色消费、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两者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1. 营销目标从最大限度地刺激消费转为追求可持续消费。2. 营销服务的对象从消费者扩展到“消费者和社会”。3.“顾客”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传统营销仅仅把人看作消费者,其研究的出发点是如何通过营销活动满足其消费需要。绿色营销则把人看作是具有多样化需求的“社会人”,消费需要只是“社会人”需要的一部分。绿色营销就是研究如何通过企业的营销活动满足人的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的需要,如何从毫无约束地消耗物质资源转向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消费等方面的问题。4.“需要”的含义大大发展了。传统营销所指的“需要”,是消费者单一的物质欲望和需要。绿色营销则认为,人的需要和欲望具有多样性,包括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生态需要等。这些需要和欲望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其中生态需要是人本能的、潜在的需要。5.对“顾客满足”进行重新定义。不仅使消费者得到作为经济人的产品需求的满足,而且得到作为社会人的“社会责任”深层需求的满足。6. 企业文化发生本质变化。在传统营销条件下,企业文化在本质上是竞争文化,竞争文化不利于环境保护,甚至产生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后果。在绿色营销观念下,企业实施绿色文化,更多地注意“人”的导向, “人”的价值,把竞争对手、上下游企业更多地看作伙伴,尤其是环境保护的合作伙伴。要与其他生产商、分销商及顾客之间彼此配合,共同承担对生态环境平衡、社会资源节约的责任和义务,合力创造绿色生产、营销氛围,营造环保时代竞争式的合作文化。三、 绿色营销的意义(一)从战略思维的高度重新认识绿色营销的发展意义(1)绿色营销可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2)绿色营销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3)绿色营销有利于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二)从战术层面的角度重新审视绿色营销的发展意义(1)绿色营销有利于企业占领市场,扩大市场销路;(2)绿色营销可塑造绿色文明,促进企业塑造绿色文化;(3)绿色营销可构建绿色企业形象,赢得独特的竞争优势。(4)绿色营销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四、 实施绿色营销战略的SWOT 分析(一) 优势(1) 消费市场的绿色需求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不断被强化, 自然、健康、环保等已成为当前消费的时尚与主流。(2) 绿色营销空间广阔。当前, 许多企业正处于边际成本递减而边际收益递增的阶段。这是由于过去奉行的粗放经营模式造成了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大、生产成本高。而现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正在向那些考虑资源环境价值的企业倾斜。这一有利的外部条件为企业推广绿色营销创造了广阔的空间。(二) 劣势(1) 企业推广绿色营销的思想和观念淡薄。过去, 许多企业重产量, 轻质量和公共利益, 对绿色营销知之不多甚或不知, 对消费者的绿色需求导致的市场需求变化等没有充分的认识。(2) 企业绿色研发能力低、手段落后。我国许多企业规模小, 还处于脱贫解困阶段, 投入不多,经营方式以粗放经营为主, 产品技术含量低, 产品竞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低廉的要素费用。因此要它们在短期内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绿色研发能力, 难度较大。(3) 绿色产品尚未成为消费者的首选产品。绿色产品由于成本相对高, 因而难以成为消费者的首选产品。大多数消费者, 尤其是中小城镇与广大农村地区的消费者仍选择购买便宜的非绿色产品。(4) 缺乏作为第三方认证主体的绿色认证机构, 或没有可以提供有权威、有影响力的服务机构。这一点不仅妨碍了企业ISO14000认证工作的开展, 也不利于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甄别, 因此, 他们在购买绿色产品的时候总是有顾虑, 担心花了绿色产品的价钱买到的却不是真正的绿色产品。(5)环境与资源具有公共物品性, 绿色营销的实施缺乏自觉性、持久性,绿色营销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企业性质本身决定不会主动支出绿色成本(三) 机会(1) 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 扩大产品销售量。绿色产品或服务体现了企业勇于对社会承担责任, 关心消费者, 因而更易于吸引顾客。同时企业的这种“绿色”价值导向, 可促进消费者从情感上偏爱企业的产品, 从而扩大产品销量。(2) 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建立, 增强其竞争力。在某种程度上讲,“绿色化”就是“差异化”, 它使企业有别于其他企业, 从而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3)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绿色营销强调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 强调资源的充分利用、防治污染、开发新资源和资源的再利用, 这些都要以高新技术研究为前提。企业只有开展真正意义的创新, 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高涨的绿色需求。(4) 可获取长期的经济利益, 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绿色营销可带来更高的边际收益, 降低成本, 获得“绿色”利润, 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这是企业一项十分宝贵的无形资产, 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有利。(四) 威胁(1) 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 对环境产生的良好影响往往无法立刻显现, 只能等待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准确判断。若企业开发的绿色产品在某些方面进行改进, 但在其他方面对环境、人体又有新的伤害, 将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2) 消费者和政府的反击。我国某些企业在开展绿色营销的活动中, 未能真正按绿色产品的要求与标准组织生产, 名不符实, 随意使用绿色产品标志, 有些甚至热衷于炒作概念, 从而引起消费者或政府的极度反感, 有关纠纷和处罚不断出现, 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反而使企业陷入了尴尬的境地。(3) 政府行为的不确定性。绿色营销在我国还属新鲜事物, 政府对绿色营销尚缺乏完整、具体的政策导向, 对绿色营销活动也还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五、 推动绿色营销战略的四大动力系统构建从以上SWOT 分析可以看出, 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是有时滞的。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从构建政府、社会、消费者群体和企业的自动力四大动力系统来推动绿色营销的实施。(一) 政府推动绿色营销的实施——政府压力系统分析绿色营销活动关系密切的环境和生态问题更是一个涉及民族、国家利益和宏观经济发展的大问题, 更会受到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影响, 所以政府理应责无旁贷地在绿色营销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 扮演重要角色。(1) 政策的绿色倾斜和提高行业的国家标准积极实施ISO14000 和环境标志认证,这是通往国际市场必备的“绿卡”。(2) 强化法律监管,以法治企。通过政府职能来解决绿色经济中市场机制失效的问题, 将生产经营的外部经济内部化,即通过法制程序强制性地引导企业行为朝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方向发展。(二)社会推动绿色营销的实施——社会推力系统分析(1) 科研单位的技术贡献。现阶段, 我国绿色营销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做到“既经济又环保”, 化解这个“两难选择”的惟一途径就是大力开发“绿色技术”, 实行技术创新。要充分调动社会科研单位的技术贡献。(2) 社会舆论的导向。社会舆论是一股无形的强大力量, 绿色营销的推广过程要有效调动媒体的力量, 扩大生态教育的覆盖面, 促进绿色文化与生态科学的社会化, 普遍唤醒各界人士和广大公众的生态觉悟。(3) 环保组织的敦促。近年来, 环境保护主义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展。许多企业也已经自觉实施了废物的三“ R”管理: 即废物的减少(Reducing) 、再利用(Reusing) 、再生(Recycling) 。(三) 消费群体推动绿色营销的实施——消费群体的吸引力系统分析(1) 消费者绿色消费极大地驱动国际绿色营销的发展。(2) 消费者的价格认同感越来越强,这一价格认同感是企业自觉走向绿色营销之路的“引路牌”。(3) 消费者对绿色品牌的信赖感、忠实度增强。使企业减少其绿色营销产品不被认可的忧患。(四) 企业自身推动绿色营销的实施——企业的自动力系统分析(1) 企业实施绿色管理,构建绿色企业形象, 推动绿色营销赢得独特的竞争优势。企业在真正实施了绿色营销之后, 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公关活动来宣传企业的绿色形象。绿色广告与绿色公关的有机结合能很快地丰富品牌的绿色内涵, 塑造出品牌的绿色形象。(2) 企业实施绿色价格树立企业产品的优质高价形象,促进绿色营销的开展。绿色价格是指因附加了绿色价值而高于传统产品价格的价格。由于绿色产品更符合现代消费者的需求, 而且一般来说, 消费者也会认同绿色产品具有更高的价值, 从而愿意支付较高的价钱。(3) 企业开发绿色消费广阔的潜在市场空间。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需求层次的攀升, 都促使企业对绿色商品的供给产生了原动力。因此在当今, 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被适度消费方式所代替, 回归自然、返璞归真已成为人们追求的社会理想, 企业满足绿色需求就存在着广阔的潜在市场空间。六、 绿色市场开发战略由于可持续发展成为全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选择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绿色市场的迅速发展,选择绿色市场,既是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需要,也是寻找新的增长点、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发绿色市场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机会和任务。相对企业而言,绿色市场开发可以按产品和顾客(消费者)两个变量展开,如图:老顾客 新顾客老产品 策略一:渗透策略 策略二:市场拓展策略新产品 策略三:产品创新策略 策略四:多元创新策略基于产品和顾客变量的市场开发战略图 策略一,市场渗透策略。这是一种以原有的绿色产品面向原有的消费者群,通过提高消费量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的策略。由于熟悉的产品面向熟悉的顾客,实施这种策略的代价较小,操作容易。如果使用这种方法能达到扩大市场的目的,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但一般而言,除非原有的绿色产品确实具有较明显的优点,或者由于消费者的绿色意识的提高,愿意更多的使用绿色产品,否则,实施这种策略,往往需要企业采取适当的促销手段。 策略二,市场扩展策略。这是一种以原有的绿色产品,向新的顾客销售,通过扩大销售对象的规模实现增加销售的目的的策略。实施这种策略的关键是能有效吸收新顾客,为此,必须保证绿色产品本身的质量上乘,同时,要通过广告宣传,公共关系,人员推销,营业推广等手段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和喜欢这种产品,还要制定恰当的价格水平,畅通绿色产品的销售渠道。 策略三,产品创新策略。这是一种面向原有顾客,主要通过开发新的绿色产品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的策略。开发新产品往往要较大的投入,且风险比较大。为此,需要决策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和开拓精神。需要作好产品开发的前期工作,特别是市场分析,预测和产品开发的技术可行性工作,当然新产品上市之时,也要以合理充分的营销策略组合相配套。 策略四,多元创新策略。这是在开发新产品的同时,开发新的顾客,实现扩大销售的策略。显然,这是一种创新的内容和范围均最大的策略。高风险,高投入,也与高回报相结合。七、 绿色营销策略(一) 树立绿色企业形象企业形象是企业的各方面形象的综合反映,既包括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及各类人员的形象,又包括企业产品、经营方式、经营效果及企业建筑物、有关标识等方面的形象。因此,必须从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制定企业形象战略,形成统一的整体形象。树立绿色企业形象一方面要使绿色营销的概念深入全体员工的意识中,达成共识并共同为之努力;另一方面,对外界要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公众认可。(二) 开发绿色产品所谓绿色产品是指对社会、对环境改善有利的产品,或称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是绿色营销的基础,也是其关键性的一环。绿色产品开发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设计产品时,应以节省材料、减少污染为目标, 最好选用无毒、无害容易分解处理的材料。着重使用无公害、养护型的新能源、新资源。(2)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必须实行全面绿色质量管理。具体可以概括为“五R”原则:一是研究(Research),即重视对本企业的环境对策的研究。二是减消(Reduce),即搞好“三废”治理,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三是循环(Recycle),即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四是再开发(Rediscover),即变普通商品为绿色商品。五是保护(Reserve),即加强对员工和公众的环保宣教,积极参加社区的环境整治,树立绿色企业的良好形象。延伸产品核心产品形式产品 绿色产品的整体概念图(三) 制定绿色价格绿色价格是指附加了绿色价值而高于传统产品价格的价格。开发绿色产品,通常需要使用新技术,实行清洁生产,客观上提高了绿色产品的价格。但价格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主要决定因素, 这种状况必然影响绿色产品的发展前景。因此,应认真理顺绿色产品价格,制定广大消费者普遍认可的价格, 使绿色消费全方位地走入我国消费市场。产品定价过程中,必须考虑政策因素和市场因素。(1)按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政府应允许绿色产品的价格比同类产品价格上浮一定的比例。如芬兰政府允许绿色产品价格上浮30 %以上;日本绿色产品的价格比一般产品价格高20 %以上。(2)其次, 要注意绿色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根据目标市场购买者的消费心理、购买行为、购买能力、该产品的市场进入难度及竞争强度等因素来决定产品的经营利润及其赢利方式,选择产品的定价策略。常用的定价策略有:随行就市定价策略;目标定价策略; 认知价值定价策略;渗透价格定价法略等。(四) 建立绿色分销渠道绿色营销能否成功实施,很大程度取决于绿色分销渠道建设的好坏。选择恰当的绿色销售渠道是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绿色产品销售量、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企业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努力:(1)在大中城市建立绿色产品销售中心。大中城市一般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 向周边城市的辐射能力强。建立销售中心既可以作为一个销售窗口展示全国及本地区的绿色产品又可以作为一个信息窗口沟通生产企业与市场的联系。(2)建立绿色产品连锁商店。绿色产品销售网点可以借鉴国内外连锁商业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实现统一商号、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同时还可以成立连锁总店的配货中心,组织联购分销,既可因大批量直接进货享受价格优惠,增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力,又能够缩短渠道, 减少污染。(3)借助现有的中间商营销渠道,建立一批绿色产品专柜或专营店。选择中间商时, 要把重点放在与本企业有相同的环境保护意识、有良好的绿色企业形象、并能真正合作的中间商上。商店一般要选择繁华地段、居民文化层次比较高的地段及客流量比较大的地区。(五) 实行绿色促销绿色促销与传统意义上的促销相比更加突出强调绿色因素,绿色促销的目的是通过绿色信息的传递,树立企业和产品的绿色形象, 使之与消费者的绿色需求相协调, 从而吸引消费者并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进而促进绿色产品销售量的增加。(1)绿色广告是宣传绿色消费的锐利武器, 这样消费者就会选择有利于个人健康和人类生态平衡的绿色产品。(2)绿色公关是树立企业及产品绿色形象的重要传播途径, 绿色公关能帮助企业更直接、更广泛地将绿色信息传递到绿色广告无法到达的细分市场,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3)人员推销是企业主要的促销通道之一。要有效地实施绿色营销策略, 推销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本企业产品的绿色诉求所在, 同时要详细回答消费者所关心的健康、环保等一系列问题。(六) 加强绿色售后服务绿色销售服务是指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过程中以符合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为原则的全过程服务,作为市场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的高速有效运行起着促进作用。在绿色营销中,应将绿色销售服务贯穿于整个销售过程,尤其是售后服务。其目标是既要满足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也要节约能源和资源,鼓励重复使用、回收利用和循环再生,减少污染和二次污染,从而引导消费者自觉地进行绿色消费,增进环保意识。企业应建立良好的销售服务网络,负责绿色产品的销售服务、咨询、维修和回收。服务网络的布点要合适,布点要有足够的服务覆盖面。(七) 加快绿色认证工作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突破绿色壁垒进入国际市场,关键的一步就是要获得“绿色通行证”,即ISO14000 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已经为企业申请认证提供了初步条件,企业应主动了解有关绿色认证方面的信息,根据企业自身行业特点、国际化程度、企业规模等具体情况采取行动,条件成熟时要积极申请认证,条件还不成熟时也要积极为申请认证做准备。八、 总结语总之, “绿色营销”,是指社会和企业在充分意识到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环境意识和由此产生的对无公害产品需要的基础上,发现、创造并选择市场机会,通过一系列理性化的营销手段来满足消费者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其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在化解环境危机的过程中获得商业机会,在实现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满意的同时,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存共荣。 绿色营销观念体现了企业思想意识上的提升,对企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推进了人们消费观念的进步,创造了需求,使企业的经营观念不只是停留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层面,拓展了企业的经营思路,使企业的视野更加开拓。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一场绿色革命的浪潮正在席卷全球,绿色营销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在21 世纪将成为营销的主流。

诚信原则的研究方法论文

1、就本质而言,最大诚信原则是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我国学者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诚实信用原则功能有三:(l)确定诚实守信,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2)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3)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2、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同时也是我们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一向重视诚实信用这一伦理标准。“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沿袭下来的一个道德信条。到了现代社会无论是中国,还是在日本,乃至其他欧美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将诚实信用这一道德准则进一步提升到民商立法中去,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商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有的学者将其称为“帝王规则”、“吾临法域”,可见诚实信用原则之重要性。如果说意思自治原则到私法自治原则是现代市场经济即市民社会对法治的最为深情的呼唤,意思自治原则是私法既民商法的灵魂,把广大商人和公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淋漓尽至的话,那么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便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两支辅翼,这两项原则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与意思自治原则的激活机制一张一弛,共同有机和谐地调节着市场经济生活。特别是对防止民事主体滥用意思自治原则来说,诚实信用原则更是功高无量。严格来说,公序良俗也是从诚实信用原则引申来的。诚实信用原则兼具有道德性规范和法律性规范的双重特点,虽然不是一项具体的制度,但作为一项抽象的原则,对于一切民事主体的一切民事行动发挥着制约作用。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行为时,应当讲究信用,严守诺言,不把自己利益的获得建立在损害国家,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基础上,应当在不损害国家、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什么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合同法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民社会必然的道德信条,必然关系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法律系统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它在当代法律中的作用呈不断加强的趋势,成为整个民法领域得“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也因此成为当今世界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问题。我国(中国大陆)诚实信用原则起步较晚,但在广泛借鉴世界各国研究的新成果上作出了一些必要和有益的准备,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社会时代的代言人,司法机关的如意工具,起到了无法估量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也就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现代状况及发展问题谈一谈我的看法。正如一切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样,诚实信用原则在理论上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据《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诚实信用即是怀有善意、诚实、公开、忠诚没有欺或欺诈,具有真实、实际,没有假装或伪装。(一)诚信原则的起源及其发展历程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就出现了诚信一词,《商吾书.靳书》把诚信与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贞廉、仁义、非真、羞战并称为“六虱”。而诚信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中。大致经历了罗马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罗马法阶段体现了商品经济对法律的一般要求,当事人的诚实信用是履行契约的可靠保障。近代民法阶段,资产阶级基于法治国的思想,保留了对当事人的诚信要求,但剥夺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诚实信用原则被限制在债法的适用范围内,或规定为合同履行的基本准则,尽管如此,也为以后的立法奠定了基础。现代民法阶段,诚实信用原则的诚信要求与自由裁量权定向统一,承认了法官的能动性,对发展和补充法律起了很大作用,还规定了任何人都必须诚信地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标志着现在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应该说,我国学界在对诚信原则的起源及其发展历程上无其争议,但缺乏像徐国栋先生那样对历史资料的完整系统的理性分析,从徐国栋先生《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的对立统一问题》、《以罗马为中心》、《诚实信用原则二题》二文可以发现,徐先生始终不断地从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渊源中汲取养分,一方面用其来丰富现代诚信原则的内涵,另一方面亦为大家指出诚信原则未来之研究方向。对于法学家来说,历史并非简单的陈述,而应从历史中总结法之现象的发展规律及其深刻内涵,从而为其未来之发展指明方向,因此可以说,徐国栋先生之研究成果堪称国内之典范楷模。(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关于诚信原则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四种学说,1、一般条款说。该说认为诚信原则及外延不确定但具有强力的一般条款,其作为一般条款来指导当事人正确进行民事活动,来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填补法律空白。2、双重功能说。其认为,究其本质,诚实信用原则由于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合为一体,兼具有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双重功能,使法律条文具有极大的弹性,法院因而享有较大的裁量权;能够据以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调整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诚信原则具有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的双重功能。3、利益平衡说。徐国栋先生认为,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当以善意心理状态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在进行民事活动,履行民事义务时,既要维护各方面当事人的利益平衡,还要维护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那诚信原则谋求的是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平衡。而这三方利益平衡的实现,有懒于人们以诚实之理善意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通过法官之公正的创造性的司法来最终加以维护。4、语义说。其认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活动参加者不进行任何欺诈,恪守信用的要求。亦有人认为还有“衡平说”,但我认为“衡平说”实际上只是“利益平衡说”,在司法领域的延伸,所谓诚信原则是掌握在法官手中的平衡法,只不过是说在司法中法官须依诚信原则,通过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平衡来得出公正之判决。我认为“语义说”我望文生义之嫌,并且只看到诚信原则对在民事活动的指导意义,而并未看到其对司法活动的巨大价值意义,从而将诚信原则的指导功能限制在了一个较窄的范围内。而“双重功能说”与“利益平衡说”是从不同角度对“一般条款说”的延伸性解释,“双重功能说”从功能的角度揭示了作为一般条款的诚信原则的内涵,而利益平衡说则是从作用机制(注即通过利益平衡来实现公平)的角度阐释诚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我个人认为将诚信原则的内涵界定为“外延不确定的强制性一般条款”更佳。(三)诚信原则的本质特征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本质是,法官通过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扩张性解释,并依其处理一些特殊案件,以实现个案处理结果公平,正义之目标,从而对法律进行实质性发展的能动性司法活动。之所以将其本质做以上定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是现代民法价值理念的体现,现代民法的理念价值----实质正义是历史的产物。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作为19世纪的近代民法基础的两个基本判断,即所谓的平等性和互换性已经丧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立[注1]造成当事人之间经济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迫使立法者、司法者和学者必须面对现实,抛弃近代民法的形式主义。[注2]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是20世纪之初立法者、司法者和学者所共同面对的难题,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在此社会经济背景下应孕而生的。其经过立法者、司法者和学者的不断挖掘,被予以重新解释并赋予其新的内涵,最终从近代民法中的契约原则上升为民法的基本原则,适应了历史的需要,可以说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理念-----实质之义。逐渐取代近代民法概念形式主义过程中在民法立法模式上的重要体现之一。现代民法实质正义的理念的形成,促进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而诚实信用原则则全面贯穿了实质正义的精神。现代民法理念的形成与相应的立法的出现是相辅相成的,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互相促进,互为条件。贯彻实质正义精神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客观上体现为两种利益关系的平衡,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即社会妥当性。法官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必须以这两点为价值目标,其本质体现为公平、正义。第二,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首先是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的过程,社会生活条件在法官上涵盖范围的无限性以及其时间范围内的千变万化,与体现了认识水平与认识能力的成交,法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法律既不可能对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社会关系都予以明确规定,也不可能在时间上随时根据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致使成文法存在“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等局限性。为弥补成文法的不足,大多数成文法国家采取及时修改有关法律条文这一措施外,大都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明确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承认法官有造法之功能。二是立法者在法典中建立一些“框架”概念通过法官对这些“框架”概念来适用,以处理各种难以预料的社会现象。就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来看,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即法官通过司法活动直接进行的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我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法官对法律作出相应的解释并以调整相关的社会关系来实现的,因此对作为“框架概念”的典型代表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首先是法官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过程。第三,法官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具有能动性,这是由于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弹性规则和强性补充规则[注3]的特点所决定的,立法者为弥补成文法的不足而建立起的“框架”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十分不明确.有学者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乃属于白纸规定”、“无色透明”[注4],也就是说诚实信用原则的补充作用无所不在。只要在适用成文法的过程中出现漏洞与不足,诚实信用原则的补充作用就会被运用和体现。这也决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具有适用上的强制性,在民事活动中,其具体体现为: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诚实信用原则都是约束双方当事权利义务的当然条款,使当事人不仅要承担约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这种强制的补充性义务,并且当事人也不得约定排除适用,即使约定排除,其效力也归于无效,从这个意义上讲,诚实信用原则是当事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当然组成部分。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首先应尊重这种体现为民事权利的私权,并当然地适用作为私权表现形式的诚实信用原则,不须以当事人是否明确作出意思表示为标准,因此,法官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具有能动性。 望采纳

浅议当代大学生诚信问题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浅议当代大学生诚信问题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本文在剖析了今世大学生的诚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根底上,深入剖析其本源,并探讨了新期间构建高校调和学校中,加强大学生诚信建造的考虑与对策。

【关键字】: 大学生诚信问题。

诚信自古至今都是大家往来过程中的品德原则。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是我国公民品德教学的基本内容。诚与信相互贯穿,诚是信的根底,信是诚的外在体现。现代社会中,诚信作为一种品德请求,是全部品德的根底和底子,是人之为人的最主要的品德,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开展的柱石。是高校调和学校的建造之本。诚信不只仅是人的往来品德原则,也是社会活动的基本原则,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中处于中心位置,有着极端主要意义。大学生作为国民中的优秀分子,作为祖国将来的建造者,是不是具有诚信的品德是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顺畅推动的重大问题。

一、今世大学生诚信现状及杰出问题

当前大学生诚信干流是向上的,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学生来讲有很强的认同感和亲和力,作为一种理想层面的品德修养,学生普遍认同。读书学习求真务实,人际往来真挚调和,经济往来诚笃守信,求职工作脚踏实地。但是今世大学生面对着一种社会转型期间的严重挑战,在社会急剧改变的期间,大学生应对这种急剧改变的状况的实质能力遭到本身社会阅历的束缚,在诚信方面简略呈现偏差。诚信缺失的景象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日常言行缺少诚信,背约违约。信贷诚信:歹意拖欠借款、膏火,银行高校境况尴尬。考试诚信:考试做弊,屡禁不止。工作诚信:求职经历,弄虚作假;工作签约,无故悔约。学术诚信:抄袭成风,瞒天过海。由上可见,处理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势在必行。

二、大学生呈现诚信危机的要素剖析

大学生是社会中的集体,受社会各种思潮和景象的影响。发生诚信危机的要素在于前史沉淀、社会环境、家庭教学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以及教学内外部很多要素的影响。

(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对于大学生呈现的诚信危机,咱们不能简略地归

结为大学生品德质量降低,而是有着深入的社会布景和很多的实际要素。社会中的失期之风和不完善的信用系统,前史与实际沉淀等负面影响,直接造成了大学生的诚信度下滑。

(二)家庭教学的影响,学校教学的缺少。长期教学中,家庭、学校重智育而忽略对大学生的诚信教学,教学环境和手法不利于学生培育诚信的质量。近几年不只是高校,各类各级院校都十分重视学生的诚信教学,大有从娃娃抓起之势,但是收效欠安。

(三)大学生本身的要素。责任认识的淡漠、反思能力的缺失是大学生诚信危机的内动力。今世大学生的生活经历基本上是从学校到学校,缺少对自个与社会,实际与将来的全部了解和知道。一起因为他们理性思辨和剖析挑选能力还不行,很简略使他们将查询了解的一些社会消沉景象当作社会实质,然后误导他们失掉诚信观念,乃至呈现与公民品德标准相背离的做法标准。

三、加强大学生诚信品德建造的对策

现在对于大学生诚信品德建造的完结路径和路径大体能够分为:加强外部原则建造和诚信评估机制以从外界进行束缚;加强诚信品德教学、培育大学生的内涵诚信质量。加强诚信品德教学和原则建造在大学生诚信教学中应该相互为用,互相补充。培育大学生诚信质量,既要靠诚信教学,也要靠诚信原则建造。

首要,推动大学生诚信教学的原则建造。归根结底,大学生诚信认识的建造首要应该是一种原则建造,只要原则上的保证才是牢靠的,久远的。因而,应加快诚信建造的脚步,构筑一个“恪守诚信者获益最大,不恪守诚信者价值更高”的社会诚信系统,让守信者因守信而取得报答,让失期者因失期而遭受丢失。诚信原则建造应坚持的首要价值原则即是大力倡议“诚信为荣,背约为耻”,经过合理的'原则组织,让讲诚信的收益大于本钱,不讲诚信的本钱大于收益,使大学生知道到不讲诚信、危害社会和别人利益,不只羞耻,还会危害本身利益。

其次,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大学生并不缺少诚信认识,但在有些大学生身上的确存在着剽窃别人效果、毁信违约、拖欠助学借款等一些诚信问题。所以要把诚信建造落到实处,燃眉之急是进行有关机制建造,建立标准,构成一种外在束缚力。在高校推广学生诚信档案建造,不失为一种有用的处理之途。学生诚信档案建造经过成文的原则束缚,使诚信建造变成一个可操作的系统。这一行动能够增强大学生诚信认识,更主要的是,诚信档案将持久存放于自个档案中,这能够对学生的不讲诚信的言行构成一种强大的束缚力。

在诚信档案的内容方面,大学生诚信档案除自个基本信息外,还应当包含学习诚信信息(迟到、早退、旷课记载);学术诚信信息(工作、论文完结状况、考试做弊记载);经济诚信信息(请求国家助学借款,请求和使用救济、补助和赞助,交纳膏火、住宿费等记载);求职诚信信息(荣誉称号鉴定、证书真伪验证,签约实行状况记载)等有些。建立大学生自个诚信档案,并将诚信状况与学生评优、奖贷学金、归纳测评、工作引荐相结合,有助于大学生自觉地建立诚信方针,体会自负,增强诚信认识。建立大学生自个诚信档案,既是高校诚信原则建造和办理的一个组成有些,也是培育大学生诚信观念,标准其诚信做法的主要行动。

最终,加强大学生的诚信品德教学。1。应推广以学校教学为主的诚信品德教学,使大学生自觉地以诚信原则来束缚自个的做法,使学生的品德知道、品德情绪、品德做法能极好地调和起来,并将其固化为安稳的品德信念。2。家庭教学也是推广诚信品德教学的主要路径。家庭对人的诚信品德影响是耳濡目染和持久性的。父母老一辈有责任、有责任对后代后辈随时随事进行诚信教学,并在实际生活中事必躬亲,以身作则,这么使后代的诚信品德修养得到进步。3。很多社会的诚信品德礼仪宣传活动也是强化大学生诚信品德认识、标准大学生做法的手法。能够借助文艺演出、广播电视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广泛的社会公德、公民责任等方面的诚信品德渗透。作为诚信链中的自个应从本身做起,建立诚信认识,每自个都以诚信请求自个,营建人人都讲诚信的社会空气,才干从底子上处理大学生面对的诚信问题。

综上所述,今世大学生有必要建立诚信观念,不断强化诚信认识,构成杰出的诚信习惯,了解各个领域的诚信规矩,真实变成一个身心健康的自然人、全部开展的专业人、勤于工作的社会人、一诺千金的诚信人。咱们整体高校教学工作者都应该重视大学生诚信品德建造,并积极探索诚信教学的新方法、新行动,真实培育出新一代诚笃守信、德才兼备的高实质人才,共创新期间健康文明的调和学校。

参考文献:

[1]吴潜涛,赵爱玲:《诚信与诚信建造》,《我国教学报》,2004年1月13日,第三版;

[2]项贤钦,《独立学院诚信教学的查询考虑及对策》[J]《高教研讨》,2006年1O月;

[3]毛克平,《诚信教学:高校德育的基点》[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学》,2004年8期;

[4]梁玉珍,《大学生诚信教学是建造调和学校的底子需求》[I]《药学教学》,2006年2期;

[5]于永成.《今世大学生诚信教学内容的多维考虑》[I]《航海教学研讨》,2OO5年4期.

你要先决定一下你要写的论文内容,然后定个题目。 比如“试论教育的公益性问题”,“试论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 “试论受教育者、学生和学习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课程设计模式的实例分析” “当代社会中学生家长的素质问题研究”,“教师职业专业化之我见”等等 然后根据这些题目所要反映的内容安排一下文章的结构层次, 用一……,二……,三……等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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