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证据理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5 13:43:33

证据理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

1] 杨旭群. 试论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三者间的互动关系[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4,(03) . [2] 常勋,黄京菁. 从审计模式的演进看风险导向审计[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4,(13) . [3] 周德魁. 审计固有风险的量化探索[J]中国审计, 2004,(09) . [4] 朱锦余,徐融,彭家生. 关于使用者对审计报告的理解与评价的问卷调查[J]会计研究, 2003,(07) . [5] 金彧昉,李若山,徐明磊. COSO报告下的内部控制新发展——从中航油事件看企业风险管理[J]会计研究, 2005,(02) . [6] 樊行健. 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J]会计研究, 2005,(02) . [7] 黄世忠,陈建明. 美国财务舞弊症结探究[J]会计研究, 2002,(10) . [8] 陈致平,王芳山.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加强审计风险管理[J]审计理论与实践, 2002,(09) . [9] 杨志国,常志安. 关于上市公司审计风险成因的调查研究[J]审计研究, 2004,(04) . [1] 张俊民,韩传模,王成秋. 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监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5) . [2] 张颖萍. 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及其运用[J]商业研究, 2004,(09) . [3] 卢文彬. 会计中稳健主义的经济学解释[J]财经研究, 2003,(07) . [4] 李嘉明,朱世兵. 审计合力监管在高等院校中的应用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 2006,(10) . [5] 冯均科. 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体制演进阶段的探析[J]财贸研究, 2003,(01) . [6] 杜兴强. 会计基本假设:概念层次辨析与重新认识[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 1999,(Z1) . [7] 马逾际. 试论注册会计师签约风险的防范[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01) . [8] 文龙光. 上市公司的审计风险及其防避对策[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2) . [9] 贺海毅,程安林. 审计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抉择[J]北方经贸, 2003,(10) . [10] 高炜. 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4) . [1] 何磊.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分析及控制研究[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8,(02) [2] 窦鑫丰.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管理研究[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7,(01) [3] 余雷. 具有红利策略的风险模型及索赔为各种分布的最优红利界的精确解[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8,(02) [4] 补爱军. 复合泊松风险模型的若干推广[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7,(01) [5] 刘立国. 两类风险模型的破产问题[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7,(01) [6] 朱斌.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审计风险分析研究[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8,(01) [7] 张彩宁. 几类具有相依性的风险模型的研究[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07,(01) 西文参考文献 共找到 10 条[1] Lee and Gu. Low bailing, legal liability and auditor independence .The Accounting Review, 1988,734, 73(4) :533-555 . [2] . The Goal,Great Barrington .North River Press, 1992, . [3] Barney,J. B. Firm resources and sustained competitive advantage .Journal of management, 1991,17, 17 (1) :99 . [4] Prahalad C K. Hamel G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90,683, 68(3) :79~91 . [5] . Risk Management: Changing the Internal Auditor‘s Paradigm .FL: Altamonte Springs, 1998, :162 . [6] Eilifsen, A,Knechel, W. R., and Wallage, P. Application of the Business Risk Audit Model: A Field Study .Accounting Horizons, 2001, (9) :193-207 . [7] Zimbelman . The effects of SAS on auditor‘s attention to fraud risk factors and audit planning decisions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7, (Supplement:) :75-97 . [8] Jensen andMeckling. Theory of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 ics, 1976,3, 3 :305-360 . [9] Kothari, Lys, Smith, Watts. Auditor's liability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ting, Auditing and Finance. 1988,3, (3) :307-339 . [10] EMGoldratt,R EFox. The Race .USNewYork: North River Press, 1986, :23~65 .

参考文献是一篇论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正确引用参考文献能体现论文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更能彰显作者承认和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及著作权的科学态度与学术品质。但是在撰写论文时,经常会有引用不当的情况,这种行为属于学术不端。

一、属于学术不不端的引用方式

1、匿引

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学术观点、数据、材料、结构等而不如实、规范地标注出处,则有缺乏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或学术修养的嫌疑。

匿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论文的主要内容为剽窃或抄袭之物,文中列出的几篇参考文献是为了遮人耳目;

②作者为了证明自己的某一观点和理论的新颖性和独创性,故意不把引用的有关他人的重要论点和核心思想的参考文献列出;

③作者为了回避论文中某些观点的矛盾而故意隐匿有关文献。

2、滥引

作者故意把一些与论文主题关系不大或无关的文献作为参考文献,以装饰门面的行为。

3、崇引

作者为了某些需要(如抬高自己论文的地位和学术水平,或论文易于发表)而故意引用或仅引用名人或名刊资料的行为。

4、诱引

为了某种目的,诱导或迫使作者在论文中引用特定或某一范围内文献的行为。

诱引有期刊编辑部诱引和审稿人诱引之分,这一点一般是发生在打算投稿发表的论文上。

5、转引

作者没有亲自查阅某些原始文献,而直接从其他参考文献表中转录这些文献的行为。转引反映了作者对科研的敷衍态度和对文献引用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学术偷懒行为。著录参考文献时,应只限于作者亲自查阅和引用的原始文献,不应该转引。

6、曲引

根据自己论点的需要,对他人观点断章取义,进行不公正的引用或歪曲性评价的行为。

伪造、歪曲他人观点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引文误差,而且违反了《著作权法》中“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正确引用参考文献的格式

1.学术期刊文献

[序号]作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2.学术著作

[序号]作者.书名[M].版次(首次免注).翻译者.出版地:出版社, 出版年: 起-止页码

3.有ISBN号的论文集

[序号]作者.题名[A].主编.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

[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

5.专利文献

[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

6.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7.报纸文章

[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报告

[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9.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文献网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三、引用的参考文献应具备哪些条件

被引用的参考文献主要有以下几种:

1、是关于具体的实验的方法;

2、是支持性或者有冲突的证据;

3、是比较有用的类似的文献;

4、是有历史背景的和有意义的文献;

5、引用文献要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文章的先进性;

6、引用高质量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文章学术水平的高低,从总体上体现了该文章的科掌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7、提高自引文献量:作者自引是指作者引用了自己以前发表的文章作参考文献,期刊自引是指该期刊引用了该刊以前发表的文献。

8、引用文献要全:参考文献一定要全面,尽可能全面地引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9、多引期刊文献,少引书籍文献。

四、引用参考文献提醒

1、不能在不使用引号及给出完整出处的情况下,一字不漏地使用别人的文字。

2、至于重新编辑或重新叙述别人的著作中的文字,并将修改过的文字以自己的作品方式呈现,也是抄袭。

3、不管你使用原著观点时是否将文字进行了修改,把别人的观点当成是自己的观点来呈现,一样是属于抄袭现象。

若引用网站上的文章,也就是引用电子文献,方法如下:

一、参考文献的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版或获得地址,发表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二、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主要有以下几类:

[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M/CD]:光盘图书,[DB/OL]: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

三、举例如下:

[12]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

[8]万锦.中国大学学报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的正确方式和误区:一、属于学术不不端的引用方式1、匿引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学术观点、数据、材料、结构等而不如实、规范地标注出处,则有缺乏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或学术修养的嫌疑。匿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论文的主要内容为剽窃或抄袭之物,文中列出的几篇参考文献是为了遮人耳目;②作者为了证明自己的某一观点和理论的新颖性和独创性,故意不把引用的有关他人的重要论点和核心思想的参考文献列出;③作者为了回避论文中某些观点的矛盾而故意隐匿有关文献。2、滥引作者故意把一些与论文主题关系不大或无关的文献作为参考文献,以装饰门面的行为。3、崇引作者为了某些需要(如抬高自己论文的地位和学术水平,或论文易于发表)而故意引用或仅引用名人或名刊资料的行为。4、诱引为了某种目的,诱导或迫使作者在论文中引用特定或某一范围内文献的行为。诱引有期刊编辑部诱引和审稿人诱引之分,这一点一般是发生在打算投稿发表的论文上。5、转引作者没有亲自查阅某些原始文献,而直接从其他参考文献表中转录这些文献的行为。转引反映了作者对科研的敷衍态度和对文献引用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学术偷懒行为。著录参考文献时,应只限于作者亲自查阅和引用的原始文献,不应该转引。6、曲引根据自己厅纯论点的需要,对他人观点断章取义,进行不公正的引用或歪曲性评价的行为。伪造、歪曲他人观点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引文误差,而且违反了《著作权法》中“保帆备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二、正确引用参考文献的格式1.学术期刊文献[序号]作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2.学术著作[序号]作者.书名[M].版次(首次免注).翻译者.出版地:出版社, 出版年: 起-止页码3.有ISBN号的论文集[序号]作者.题名[A].主编.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6.技术标准[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7.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8.报告[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9.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文献网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三、引用的参考文献应具备哪些条件被引用的参考文献主要有以下几种:1、是关于具体的实验的方法;2、是支持性或者有冲突的证据;3、是比较有用的类似的文献;4、是有历史背景的和有意义的文献;5、引用文献要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文章的先进性;6、引用高质量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文章学术水平的高低,从总体上体现了该文章的科掌性、实用性和先进性。7、提高自引文献量:作者自引是指作者引用了自己以前发表的文章作参考文献,期刊自引是指该期刊引用了该刊以前发表的文献。8、引用文献要全:参考文献一定要全面,尽可能全面地引用态伏毁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9、多引期刊文献,少引书籍文献。四、引用参考文献提醒1、不能在不使用引号及给出完整出处的情况下,一字不漏地使用别人的文字。2、至于重新编辑或重新叙述别人的著作中的文字,并将修改过的文字以自己的作品方式呈现,也是抄袭。3、不管你使用原著观点时是否将文字进行了修改,把别人的观点当成是自己的观点来呈现,一样是属于抄袭现象。以上内容就是本次分享,大家收藏好,随时学习马上行动! 最后也请持续关注我们“蝌蚪论文查重”系统,小编会持续为大家带来最新的论文知识。

证据法的相关论文的参考文献

试论《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对于上述两项义务,有的著作认为是“附随义务”,对此,我有不同观点。我认为此两项义务是法条明确规定的,属法定义务或法定程序,而不是附随义务。只要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就应符合法定的条件或程序,履行法定义务。三、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传统上的不安抗辩权只是一时性的抗辩权,只是“抗辩”,产生中止履行的效力,即只是暂时停止履行或延期履行,不消灭履行义务。但仅仅中止履行并没有真正解决双方因法定情形出现而产生的矛盾。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将产生两种效力,即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这也是《合同法》对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结合。 (一)、中止合同履行的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力的行为,又是合法行为,应当先履行方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在此并不构成违约。中止履行,是暂时停止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意思,不同于合同的解除,其目的不在于使合同关系消灭,而是维持合同关系,等待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后履行方的履行能力恢复,即法定的四种情形好转,已能满足履行义务的要求,或者提供了担保,如提供了保证人,用财产作了抵押或质押,则不安抗辩权消灭,先履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是消灭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合同的基础消失。此时,充分体现了不安抗辩权一时抗辩权的性质。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因先履行方合法行使了不安抗辩权而应相应顺延,或由双方重新确定新的履行期限。 (二)、解除合同的效力 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的履行能力没有恢复,也没有提供适当的担保,则先履行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权是合同成立生效后由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有约定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即可。《合同法》在此就给予了先履行方解除权。《合同法》关于先履行方解除权的规定是传统不安抗辩权制度中所没有的,这显然是吸收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中的做法,应该说是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重大发展。四、《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与传统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 《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是承继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对传统不安抗辩权的不足加以了改进,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与传统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的比较 传统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订立合同以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在此之前,可以不履行自己的债务。如《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属大陆法系,但《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与法、德等国的规定不尽相同。 1、成立条件上看,按照传统规定,发生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两项条件:一是合同成立后后履行一方的财产状况恶化;二是财产的显著减少可能造成后履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合同法》规定了发生不安抗辩权的四种情形,即(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从此规定上看,成立的条件不仅仅是对财产状况的恶化,而且包括其他条件,要比传统的规定更宽。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下,更有利于保护先履行方的利益。尤其是把商业信誉的丧失作为判断相对人失去履行能力的标准,充分体现了诚实信用的立法原则。 2、传统上的不安抗辩权不需要提出确切证据,允许先履行方较低限度的主观上的判断。而《合同法》规定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 3、传统上只规定了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但对于后履行一方不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时,先履行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没有规定,不安抗辩权只有抗辩的性质。而《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即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与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 在《合同法》中,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相似的是预期违约,即第108条的规定。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与默示的预期违约。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或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地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默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或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的一项传统制度。在预期违约中,当事人并没有实际违约行为,但其行为已表明他已置合同于不顾,意图消灭有效的合同关系。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实际上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非现实的债权。《合同法》在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同时,又在第108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即“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特别是默示的预期违约极为相似,有人认为是法律条文的重合。但我个人认为,其二者还是有区别的。预期违约的适用不存在前提条件,即不以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顺序为条件。这就可以保护那些应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如果该当事人发现对方不能履行时,可解除合同,而不必等待对方实际违约。这样显然可以减少其风险和损失。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仅为依约为先履行一方,而预期违约制度则平等地赋予合同双方救济权,从而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合同法》既规定不安抗辩权又规定预期违约制度,也有拾遗补缺,将一切预期的违约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规范中,以维护市场秩序的初衷。五、《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不足 (一)、举证责任过重 与英美法系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和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允许有较低限度的主观判断不同,《合同法》对举证责任的要求相当严格。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有确切证据”,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一方负举证责任是应该的,但即使在市场规则较完善的国家,要取得“确切证据”也非易事,更何况目前我国法制环境还不完善,要掌握“确切证据”相当困难,需付出大量人力和物力。此虽可避免权利被滥用,却将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行使成本。证据的“确切”程度也不明确,怎样才算“确切证据”?这将出现你提出证据,对方会反驳证据不确切,造成扯皮局面。因此,有必要在要求先履行方负举证责任的同时,要求后履行方负一定的反证责任,以减少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成本。 (二)、“适当担保”含义不清 当后履行一方提供了“适当担保”后,先履行方应恢复履行。但“适当担保”的“适当”程度法律没有做出规定,怎样才算“适当”?应以谁的标准为准?在后履行方提供其认为是“适当”的担保后,先履行方可以担保不适当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从而造成后履行方的损失。因此应当对“适当担保”做出明确的解释。 (三)、“合理期限”不明确 当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可解除合同。那么多长时间才算“合理期限”?是由双方约定还是法律规定?在实践中较难操作。因此应借鉴英美法系中的有关规定,由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国情做出确定为宜。 综上所述,《合同法》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预期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极大丰富了我国民法理论,使现实中许多问题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使实践中更易操作,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对于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和庭审实践共同加以解决。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一、 举证时限制度概述对于举证时限,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界并未见一致的定义与确定的内涵,而且其他国家也似乎没有明确的相同规定,依笔者的理解,举证时限是指在诉讼中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及期限,以及未能提交证据时所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按“证据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举证时限可以分为二种类型,分别为指定举证时限及协商举证时限,但不论是何种类型人民法院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我国民事司法中的一个共同特点。在民事诉讼发展早期,司法公正占据主导地位,为了实现判决结果的公正法庭普遍认可案件当事人可以随时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是,随着经济对社会的影响,人们发现这个权利也被一些当事人滥用,随时提交证据不仅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有些当事人采用突然袭击提交证据的方式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时限,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与判决,也严重地影响到了诉讼的效率。鉴于此,现代各国民诉法大多将随时提交证据改革为适时提交,最高法院的“证据规定”就是如此,至于其规定的作用与正当性如何,下文将予以简要分析。二、 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举证时限制度与证据失权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证据失权,是指负有提交证据责任(而不是举证责任,请留意)的一方诉讼当事人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向法庭提交证据时,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其提交的证据将不再予以组织质证,自然也就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规定”第34条就明确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笔者认为,证据失权的后果将及于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从而将实质性地决定裁判的结果,所以不能轻率处理。首先,证据失权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应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之一,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才行,所以最高法院的这一解释有越权的嫌疑;其次,过于严苛的证据失权制度并不利于做到法院的裁判符合案件的客观事实,很有可能会产生错误的裁判,从而无法实现公正司法的最基本要求;第三,由于我国并未建立完全的律师代理诉讼制度,而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往往无法正确理解某一证据的作用及举证不能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如果严格依照规定来处理,必然会出现许多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认定与处理,减损法律的根本目的与真正价值。这一点已经在司法实践中有着突出的表现。三、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问题“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此时出现了“举证期限届满日”与“证据交换日”这两种日期,其关系如何呢,笔者试作简要分析。按照规定理解,证据交换日既可以是在举证时限届满日之前、之日及之后这三种关系。如果是在其后,则规定举证时限有何意义?而且,规定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呢?仅仅是为了“互相传递证据”吗?需要确定双方争议的焦点(即有些同志所称的争点)吗?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之前或届满之日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而且提出了其未答辩或虽然答辩但未在答辩中提出的新的观点及证据,此时对方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因证据交换而届满,那么他所收集到的反驳证据如何提交与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日进行证据交换时提交了此前未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反驳的证据?等等。尽管规定第40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如果这个“指定的时间”会在原指定的证据交换时间之后,而此时举证时限因证据交换而届满,岂不是宣告原指定时限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这些问题似乎有些自相矛盾。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让当事人及律师摸不着头脑,连法官也是稀里糊涂,莫衷一是。还有,关于证据交换的次数及规定、证据交换的内容与范围、证据交换的方式与程序,等等,都需要得到明确的规定,以免不具有操作性。笔者揣测,制定此解释的主要目的似乎是为了达到英美诉讼法律制度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的类似效果,故笔者先援引英美证据法中的“证据开示”概念略作比较。依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证据开示”(Discovery)是“指在英格兰,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定限度内获得有关双方争议事项的全部文件的内容和已经存在的信息的一种程序。该程序旨在于审理前开示相关文件,从而避免在审理中出现意外以促进公正处理案件。”1而我国学者沈达明先生则称之为“发现程序”,并明确指出,此程序“起着以下几种作用:(1)保全审理时不能出庭的证人的证言;(2)暴露事实;(3)明确争执点;(4)把证言冻结起来以防止伪造;(5)双方当事人发现他们之间惟一争执点为法律争执点时,便于援用简易判决程序;(6)经过仔细的调查,双方摸清了对方的事实与法律点的份量后,很可能进行和解;(7)即使不能避免进行审理,运用得当的发现方式能为审理作好准备,使审理的事项达到具体化程度。”2笔者不敢掠人之美,但引用原文如此之多的文字乃是沈达明先生的归纳似乎已经说明了证据开示制度的主要作用,足可借鉴。在英美法国家,证据开示制度得到较大的发展及进一步完善,并结合到相关法律制度及法制传统,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目的,尽管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但正在逐步的研究和解决。但笔者认为,“证据规定”的举证时限及证据交换制度与证据开示制度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证据开示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而且需要结合到较详尽完整的证据规则及熟练掌握该程序的法律服务人士的专业帮助才能较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并实现其目的。由于我国并未建立起律师全部代理的民事诉讼制度,因此这施行这一制度的客观条件与制度环境似嫌不足,同时由于该证据规定太简单粗糙而使得效果很不理想,并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妥善处理。四、 新证据问题我国民诉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在“证据规定”中却被明确否定了。而且,什么叫做“新证据”呢?“证据规定”第41条第(1)项分一审及二审这2种程序进行了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后一种情形容易理解也较合理,但第一种情形就不易掌握了。有的学者认为:“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既可能是举证时限届满后新产生的证据,也可能是原来已经存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没有发现也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是客观原因或者是当事人不存在过错时,似乎可以向法庭说明情况后得到法庭的谅解与认可。但如果是当事人对证据的作用及结果的错误认识而未推荐阅读:民 事 证 据能提交法院时,如何处理呢?笔者的一些同事就遇到过此类问题,有些当事人在诉讼中根本无法确定某件证据的作用与重要性,而是只到在法庭辩论时经法官的调查与提醒才知道该证据已有但未提交,如果严格执行“证据规定”去处理,对这些证据不组织质证并不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则有相当一部份的案件结果显失公正甚至明显错误,不仅有悖于司法公正的宗旨,肯定也会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如果对这些证据组织质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则实际上使得“证据规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约束力。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地从法律上进行规定或者作出一个司法解释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可能需要改革某些重要的相关联的司法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各级法院岂能轻率处之?!从“发现”的词义上来看,按照《现代汉语成语词典》的解释,“发现”是指“①经过研究、探索等,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②发觉。”3而“发觉”是指“开始知道(隐藏的或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4由词义可见也就包括证据此前已经存在但却被忽视而未予以相应的注意并提交的情形。但词典对此后新产生的事物却并未提及,“无存在何来发现”,属于发现应无异议。因此,不认是从语言学的理解还是证据法学的角度去理解,不去重视处理这一“忽视”或“未注意”的情况的处理无疑是不全面的,这也是必须认真研究处理的事情,不能视而不见。二审程序中也有关于“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理由如上,不再赘述。五、 评价与建议笔者在此仅对 “证据规定”有关举证时限制度进行粗浅的讨论。笔者坚持认为,由于最高法院规定了时限制度及证据失权后果,严重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实质上影响到判决的结果,所以有越权的嫌疑。这实际上也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之争问题的一个具体表现。尽管从表面上来看,法院这样做似乎更有“效率”,但笔者坚持认为,作为法律,追求公正是其最根本的目的,只有在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兼顾效率,才能实现法律的本质特征与目的。如果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正,无疑会让社会公众对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产生动摇,这也将会是最无效率的作法。笔者认为,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需要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体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制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建立与提高、可行且有力的证人保护制度等等作为基础或提供支持,目前实行严格的证据失权制度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提供保障且过于严苛,不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对于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问题,笔者认为不如规定举证时限届满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导致审判结果改变时,可以由其承担支付诉讼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的作法,甚至可以规定对其进行必要的制裁,等等,既能解决司法公正这一最本质要求,又可对举证不力者予以制裁,在现阶段似乎更加可行。当然,笔者也建议大家都来研究寻找其他更为合适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笔者建议不如正式建立较为完善与具体的证据开示制度或审前准备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提高司法效率,以达到建立该项制度的预期目。注释:1 、戴维·M·沃克著、李双元等译《牛津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9页。2 、沈达明著《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40页。4 、同上书,第338页。

试论《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我国《合同法》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体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断融合的发展方向。现就《合同法》中有关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进行分析。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制度源于德国法,又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大陆法系的一项传统制度,它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一起,对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一方提供了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对传统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不足加以改进,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它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止合同欺诈、保障交易安全、实现公平、有序竞争的立法思想,也体现了我国合同制度与发达国家合同制度及国际商务合同贸易规则的接轨,实现了我国加入WTO后与世界贸易规则的接轨。 《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合同都不是立即履行的,合同的订立和合同履行会有一段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会发生变化。如果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的财产状况已经恶化的情况下还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这将影响先履行一方债权的实现。如:合同约定先付款后交货,履行时,付款方发现供货方根本不可能交货,如果付款方仍必须付款,就可能是不但得不到货,甚至还退不了款。如果付款方不付款,在《合同法》实施前,根据以前的规定,会认为付款一方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于付款一方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有必要设定一个保护机制来维护先履行一方的权益,避免不公平的结果。在大陆法系,这一规定就是不安抗辩权。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继承了大陆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对其适用条件、效力等作出了比大陆法系国家更为详尽的规定。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中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履行有先后顺序即异时履行,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不一致,有先后顺序,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一般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是同时履行;而对于租赁、保管、承揽、运输、委托等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根据合同的性质,一般是异时履行。 (三)、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即财产状况发生恶化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甲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期房买卖合同,约定甲于3月1日缴款,乙于10月1日交房。正当甲准备付款时,忽然得知因乙方原因,银行已停止向乙方提供建房贷款,乙方又无其他资金来源。甲就可以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拒绝按约定时间付款。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也即指财产以显著减少,危及债务履行的情况。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如果说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还不是后履行一方主观愿望所致,那么如果后履行一方主观上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根本就是为了,先履行一方当然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因为此时先履行一方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不安”了。转移财产是指将自有的财产隐匿起来或者无偿及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抽逃资金是指在不改变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将资金转移隐匿的行为。如果抽逃的资金是公司的注册资金,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上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逃避债务,让自己事实上无法承担任何财产责任,损害先履行方的利益。如果后履行方转移财产(无偿或以明显低价)行为是发生在先履行一方履行义务之后,则先履行方可根据的《合同法》第74条、第75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而不发生不安抗辩权。 3、丧失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合同主体的信用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可以说是交易的基础。如果一方主体丧失了商业信誉,那么交易对方理所当然地要怀疑其履约能力。如商场多次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所卖商品质量低劣,多次不履行与他人合同,不付款等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发生倒塌、倾斜、致人伤亡、多次发生不按期交工等情况,均可认为丧失了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条件,适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而立法时又无法一一列举的情形,同时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如后履行一方丧失履行能力但不体现为财产减少及经营恶化的情况。例如:特定物的买卖合同,应当先付款的一方在付款时发现该特定物已灭失,不可能交付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又如,提供劳务的合同,应先付劳务费的一方发现该提供劳务者因病致残,劳务合同不可能履行,可拒绝先行支付劳务费。 按照传统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对于财产状况恶化应于何时发生有二种不同的态度:一是在合同成立时已有财产恶化的状况;二是在合同成立后发生财产恶化的状况。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个人认为,财产状况恶化应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因为如上述情形发生在合同成立前,如一方因不知道或出于重大误解,则他可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撤销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解决,如一方明知对方财产恶化仍与其签订合同,那么其是自愿承担风险,法律则没有必要保护。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的证据。《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参照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及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但传统的不安抗辩权及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对于财产状况恶化采用的是主观判断,即主观上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方不能正常履约,就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与其不同,我国《合同法》使用了“确切证据”标准,即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只有用确切证据来证明发生了法定的四种情形,而不能凭主观猜测。《合同法》之所以采用“确切证据”的标准,是因为立法者担心不安抗辩权制度在实践中会被滥用。因此规定: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合同法》对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规定了两项义务,作为合同双方利益的平等保护。其一,及时通知的义务,即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以消灭不安抗辩权。如先履行方不履行该通知义务而中止履行合同,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甲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交货,但没有通知对方乙。而乙为了接受货物租赁了部分仓库,即使不安抗辩权成立,因其未及时通知对方乙,也应承担因此给乙造成的租赁费损失。至于“及时通知”应理解为在可能的情况下立即、不迟延地通知。在此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通知是否“及时”。实践中通知的方式也应注意,《合同法》无具体规定,但依通常理解,应以对方接到通知为准。对此,先履行方也应举证证明自己已发出通知,并且对方已收到该通知。其二、举证义务。即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举出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律所规定的情形。有“确切证据”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实质条件,而向对方提出证据却是程序上的要求。不履行通知义务及不履行举证义务同样要承担责任。因为证据是判断不安抗辩权是否成立的依据,证据是否真实可靠需得到对方的认可。如果不举证,对方无法对证据判断,也就不能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如果已举证,则不论后履行方是否认可先履行方提出的证据,只要不安抗辩权成立,后果由后履行方承担。当然,如果双方对证据存有异议,不安抗辩权是否能够成立,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判断,先履行方对该证据是否合格承担责任。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代表性成果撰成于1917年。在此之前,从1912年起,他已在汉简和甲骨文的综合整理考释和证史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对运用新史料以考证历史问题作了长期的探索和思考,最后才水到渠成、瓜熟蒂落。鲁迅对近代学术具有卓识,又于研究中国小说史和整理古代文学典籍深有造诣,他曾对王国维《流沙坠简》的研究方法和学术价值大加褒扬:“中国有一部《流沙坠简》,印了将有十年了。要谈国学,那才可以算一种研究国学的书。开首有一篇长序,是王国维先生做的,要谈国学,他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青年学者沈颂金在其博士论文《二十世纪简帛学研究》中,即称王氏与罗振玉合撰《流沙坠简》过程中,“已经自觉地运用‘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可以视作‘二重证据法’的肇始”。。《扁鹊仓公列传》有安陵阪里公乘项处,敦煌所出新莽时木简有敦德亭间田东武里士伍王参是也。或并记其年,敦煌汉简有新望与盛里公乘□杀之年八,又有中阳里大夫吕年年廿八,此云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与彼二简正同。乙卯者,以颛顼历及殷历推之,均为六月二日。由此数证,知《博物志》此条乃本于汉时簿书,为最可信之史料矣”。而张守节《正义》所引,其所依据亦应当是《博物志》。故王氏得出慎审而重要的结论:“疑今本《索隐》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本作年三十八。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中五年,而非孝武建元六年矣”。由于王氏此文详引《史记》全书有关的记载与多种汉代史料互证,故其所得的司马迁生于孝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和司马迁一生约与汉武帝相终始的结论,遂为许多学者所接受和援引。王氏利用新出土汉简史料所作考证的缜密可靠和识力之卓异,后来已从海外发现的史料得到确证。日本学者水泽利忠编撰《史记会注考证订补》引用了日本现存南化本《史记》,书中《太史公自序》“迁为太史令”句下,《索隐》所引《博物志》之文即为:“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三十八”,有力地证明了王国维利用出土新史料考证的正确。

酒店管理数据化相关论文参考文献

摘要: 酒店的信息化、智能化将成新竞争的亮点计算机在酒店中的普及和应用新的技术平台、新的技术特点不断涌现适合国内特点的信息系统慢慢进入酒店使得酒店管理系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应该看到对于一、二星级甚至部分三星级酒店来说信息环境的建设和应用还处在起步阶段即使是五星级的酒店信息化管理的进程与客户对酒店的需求也有相当的距离。国内酒店信息化程度的低下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酒店在网络时代的营销拓展影响了酒店经营绩效与竞争能力的提升。怎样建设一个满足客户需求的信息化网络就成为中国酒店业目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关键词: 酒店 信息化 差距 建设中国的酒店业正走向成熟阶段场频同质化诱发的价格竞争非常激烈而且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简单的物质产品开始缺乏兴趣他们期望获得更多的附加体验这就要求酒店内在的信息化建设方面能够跟上时代的潮流能够引起客源群强烈的文化共振形成稳固、持久的吸引力才能保证饭店能有效地开拓的占领市场。一、 中国酒店业信息化应用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IT行业比其他发达国家落后在就造成了IT行业附属的其他行业发展也比发达国家落后而就单单酒店业来说主要存在着一下四个差距。 一、观念差距 大多数酒店经营者认为酒店属于传统的服务行业主要是靠出租客房和床位来创收通常把投资信息化与投资房间内的设施如增添浴缸或沙发的投资回报等同看待没有把信息化建设与影响和改善酒店的经营、管理效率等方面的功效挂起钩来没有把信息化的价值融入酒店自身价值链在竞争中发挥的作用挂起钩来。酒店要保持一定的入住率提高营业收入使得利润最大化首先要对客户群体重新评估。旅游团队固然可以充实入住率但折扣率太大且客人在店内的其他消费微乎其微现金流量小。而商务客人相对来说优于旅游客人虽然商务客人多为散客和小规模团队的形式入住但折扣率远远低于旅游客人商务客人在店内的其他消费能力也远远大于旅游客人特别是商务会议客人对于酒店的会议室、餐厅、多功能厅、商务中心、健身房等等都会带来可观的营业收入。 二、行业差距 酒店业属于以人为本的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IT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由于这种行业间本质上的差异致使很多IT公司尽管竭尽全力将最先进的产品设备或解决方案推销给酒店其结果通常是酒店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却不尽如人意。纠其原因主要表现在技术功能与酒店需求错位目前的管理系统很多不不能解决酒店面临的关键问题管理决策层没有整体的规划让开发商牵着鼻子走供应商和酒店没有利益上的一致性。 三、缺乏行业标准 旅游饭店业对信息化的理解千差万别加之IT公司各自为政的解决方案使得原本就技术水准有限的酒店业眼花缭乱盲目投资上马的项目比比皆是。就客房网络的具体实施来说在技术方面就有ISDN、ADSL、XDSL、无线网卡、CableModem、光纤、双绞线等而在选取网络运营商方面就有电信、网通、联通、移动等方面。作为酒店的客人对网络的质量是有要求的电信网通又或是联通和移动作为酒店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没有一个定式也没有相关的行业标准。 四、服务不到位 酒店是一个以服务为本的行业依靠客人对各项服务的满意度来提升酒店的入住率和经营效益。酒店信息化的实施意味着酒店又增加了一项新的服务即信息服务。IT公司负责策划和实施但通常不承担日后的服务因为他们是IT公司不属于服务行业。然而倘若服务的责任落到酒店自身头上酒店能应付的了吗由于服务不到位使系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已屡见不鲜由谁来为酒店提供信息服务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二、 中国酒店业信息化的趋势 在今后的几年中酒店的竞争将主要在智能化、信息化方面展开。店内装潢、客房数量、房间设施等质量竞争和价格竞争将退居二线。酒店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主要分为三大应用领域一是为酒店的管理者、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地掌握酒店经营各个环节情况的信息技术二是针对酒店的经营为节省运营成本、提高运营质量和管理效率的信息化管理和控制技术三是直接面对顾客所提供的信息化服务。 一、电子商务 对于酒店而言盈利是根本若要加快酒店行业的信息化进程就应当首先从能够为酒店创造或提高经济效益的项目着手。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络的全球酒店客房预订网络系统已不再是难事。无论是集团酒店、连锁酒店还是独立的酒店都可以加入成为该系统成员并且享用全球网络分房系统。全球网络分房系统可以通过Internet接入。让旅行社团、会议团队、散客都可以利用电脑直接访问该系统从中得到某酒店的详细资料包括酒店的出租状况并能立即接受预订和确认。 二、智能管理 “酒店智能管理”作为一个综合概念给酒店业带来经营管理理念的巨大变革。这一变革要经过不断的建设和发展渐渐形成一个涵盖数据采集、信息保存、信息处理、传输控制等。这些信息库的建立将成为酒店信息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的重要基础。从前台客人入住登记、结账到后台的财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仓库管理系统都将与智能管理系统连接融合构成一套完整的酒店信息化体系。 三、个性化服务 服务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实现“个性化服务”。例如酒店的会议室采用可视电话系统可以跨全球同时同声传影传音翻译基于客户管理积累和建立的“常住客人信息库”记录了每位客人的个人喜好客房智能控制系统将根据数据库中的信息实现光线唤醒由于许多人习惯根据光线而不是闹铃声来调整起床时间新的唤醒系统将会在客人设定的唤醒时间前半小时逐渐自动拉开窗帘或增强房间内的灯光无匙门锁系统以指纹或视网膜鉴定客人身份虚拟现实的窗户提供由客人自己选择的窗外风景自动感应系统窗外光线、电视亮度、音响音量和室内温度以及浴室水温等可以根据每个客人的喜好自动调节。 三、 中国酒店业信息化应用的建议 一、领导要先行 酒店信息化领导是关键。这是因为信息化是全局性的工作领导必须着力解决那些全局性的、困难的、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信息化工程是一把手工程酒店信息化亦如此。 二、总体方案要审核 酒店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发展的角度看酒店信息化的路还很长为了当前项目所需而不顾日后发展的方案不仅造成重复投资导致浪费若方案不符合业务需求还会降低项目本身的实际功效。因而酒店信息化应该根据自己的规模和目标从业务流程重组、系统设计、产品选型、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等全面考虑提出总体方案设计并由行业管理部门组成专家组对总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核以确保方案的先进行、可行性。 三、建立行业认证 有的IT公司并不了解酒店行业特性但是为了融资等目的与很多酒店签署合同并在客房宽带合同中明确了网络环境产权不属于酒店。因此酒店无权在该网络环境加设任何其他应用项目。将来酒店若要实施节能控制智能监控等都会受到阻碍。鉴于上面提及的问题有必要针对那些专业从事酒店业信息化方案的实施企业进行认证以确保从事酒店信息化的IT公司都能够具有专业性避免酒店信息化走弯路。 四、建立服务标准 对于酒店而言信息化是一个工具是一种手段是一种服务服务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虽然目前阶段我国高级技术人才辈出却大多投身于高薪技术领域而服务行业层面的服务型技术人才却非常缺乏。因而在酒店开展员工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是必须的。 四、 结束语 企业信息化是企业的必由之路无论是哪个企业都需要逐步引入信息化。这些信息化不是简单地把企业现有的业务流程电子化而是改造企业传统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管理体制减少环节和层次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信息流的速度和质量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运作成本以使企业占用最少的社会资源产生最大的效益。 酒店的当务之急是要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客户需求不断变化、个性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的今天酒店需要处理的信息量不断增长拥有的反应时间却不断减少因此信息化应用必然需要走向深入。提高环节效率改造旧有整体模式在集成整合的基础上提供更为灵活的响应这是当前酒店业信息化的主要目标参考文献 1 黄大勇.网络技术在我国饭店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建议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 张定方 聂小荣.饭店信息网络化发展策略研究 企业经济 Enterprise Economy 3史丹.酒店个性化服务的八大策略J.企业活力 4李乐京.酒店业的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探析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 5刘砺沈雪潋.论酒店个性化服务的理念与实践J

酒店管理参考文献

近年来,由于国内国外经济形势变化多端,我国酒店行业面临严峻形势,酒店的管理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下面是我分享的酒店管理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1]刘进.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问题分析与实践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2015,36(26).

[2]孟源北.中高职衔接关键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3(4):85-88.

[3]杨惠超,黄文峰.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研究[J].职业时空,2014,10(9):105-107.

[4]曹艳芬.酒店管理专业中高职衔接培养目标体系构建研究[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31(23):147-148

[5]彭宜佳,闫秦勤.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三课堂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2,33(8):5-8.

[6]饶雪梅.酒店管理专业中高职衔接“3+2”课程体系的一体化设计[J].职业教育研究,2014(11):43-46.

[7][荷]兰弗兰斯F.范富格特.国际高等教育政策比较研究[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8]王彬华.职业学院培养酒店服务实用型人才的策略[J].时代教育,2013年03期

[9]刘燕燕,赵永波.高职酒店管理人才校企结合对接模式探讨[J].青春岁月,2012年02期

[10]杨昉.浅谈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05期

[11]乔淑英,金磊.应用型本科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J].大学教育,2014(17):128-129.

[12]王秀敏.基于市场需求的应用型本科酒店管理专业建设[J].现代经济信息,2014(24):425.

[13]薛兵旺,周耀进.关于应用型本科酒店管理专业创新实验班的'探索与实践-以武汉商学院与纽宾凯集团校企合作为例[J].武汉商学院学报,2015,29(4):63-68.

[14]唐羽.应用型本科院校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分析[J].中国商论,2015(34):190-192.

[15]刘群,王国胤,吴思远.研究型课程教学模式探讨[J].计算机教育,2013(19):50-53.

[16]吴翊.启发式教学再认识[J].中国大学教学,2011(1):67-68.

[17]马永佳.新趋势下酒店管理的融合创新[J].中国商贸,2013,11:78-79.

[18]易畅.旅游趋势革新下的酒店管理创新研究[J].中国商贸,2013,33:148-149.

[19]任海宏.开展旅游趋势革新下的酒店管理创新工作[J].管理观察,2014,01:170-171.

[20]赵金霞,徐卫萍,蔡玉红.酒店实习管理案例精选解析[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1]唐倩.关于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探析[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5(8).

[22]曹艳芬.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保障体系研究[J].新课程研究:中旬刊,2015(8).

[23]陈静,金倩.关于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析[J].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

[1]彭伟民.基于需求的酒店管理系统的建模与实现.微机发展,.

[2]翟广宇.基于C/S结构的酒店管理系统.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报,.

[3]薛华成.管理信息系统[M].清华大学出版社,.

[4]候炳辉,刘世峰.信息管理系统[J].信息管理系统分析,.

[5]童德利,田娟,谢琪,陈世福.基于B/S模式的构件式酒店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6]刘学明.饭店客房管理[M].广东旅游出版社,.

[7]张亚东.酒店企业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管理信息系统, .

[8]李朝晖.PowerBuilder开发实例完全剖[J]..

[9]萨师煊,王珊.数据库系统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10]马秀莲,高志安.宾馆管理系统的设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11]王艳辉.高职《酒店信息管理》课程教学研究[J].才智,2013(15):70-71.

[12]杨婷婷,贾树文.《酒店管理信息系统》实验教学改革探析[J].百家争鸣,2014(2):187-188.

[13]许学军.多媒体教学的优点及现状与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6(1B):97.

[14]杨丹.酒店管理信息系统实验教学改革探析[J].旅游纵览月刊,2015(9)

[15]刘畅.高职院校学生的择业影响因素研究——以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为例[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5(6)

[16]佘菁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顶岗实习问题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5(35)

[17]关宜.校企合作视域下的高职酒店英语跨学科合作教学研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6(2)

[18]任渝婉.我国大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现状分析[J].管理学家,2014(10).

[19]吴义太,邓有莲.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教育科学,2010(4).

[20]张勇.大学生实习及其权益保障的法律与政策[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1]张乾胜.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D].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2012年

[2]王兴国.食用油与健康[M].人民军医出版社,2011年版

[3]腾月.食品安全规制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2009年

[4]刘晓弘.涉地沟油犯罪相关疑难问题探析[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14(2)

[5]隋洪明.食品安全非监管保障措施的引入与规制.法学论坛[J],2012(2):96

[6]魏莉.《食品安全法》之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2011年

[7]马晨光.论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D].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2013年

[8]李泰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读本[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9]王辉霞.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法律机制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版

[10]徐立明.地沟油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分析[J].人民司法,2013(12):8

[11]高铭暄.地沟油犯罪的刑法规制及问题探析[J].法治研究,2014(2):23

[12]陈永福.中国食用油供给安全分析与预测[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年版

[13]王艳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问题[M].中国计量出版社,2009年版

[14]张妇婷.中国食品安全改革规制研究[D].辽宁大学博士学位,2008年

酒店论文参考文献

导语:酒店管理专业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学习经济管理基础知识、酒店管理基本理论。下面我整理了酒店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参考借鉴!

[1]白琳.我国主题酒店发展之探微[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03).

[2]李杰.主题酒店的规划设计--以京川宾馆为例[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8(11).

[3]王晖.主题酒店体验环境设计的模式与策略[J].饭店现代化.2006(08).

[4]琚宾,方振鹏.无言之美蕴涵中国意境的体验美学[J].室内设计与装修.2007(10).

[5]赵小媛,吴亦婷,唐文闻.浅析酒店的规划设计与功能布局[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7(07).

[1]汤晓敏,王云着.景观艺术学-景观要素与艺术原理.[M]上海交通大学..

[2]邱林.生态建筑节能设计.[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3]佘美萱,张远文.热带庭园设计大师--马德·维贾亚.[J]中国园林..

[4]尹丽.罗伯特·布雷·马克思的景观世界.[J]文学界(理论版)..

[5]李睿煊,李香会.流动的色彩--巴西着名设计师罗伯特·布雷·马克思及其风景园林作品.[J]中国园林..

[6]梁珍铭;李亚;刘敏;黄璐.东南亚旅游景观形成背景条件及特点分析.[J]对外经贸..

[7]闫莉.浅谈巴厘岛度假酒店园林风格.[J]华中建筑..

[8]陆洪慧.巴厘岛度假村特色建筑及景观设计.[J]规划师..

[9]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编着.建筑师札记.[M]清华大学出版社..

[10]王胜永着.景观建筑.[M]化学工业出版社..

[11]韩慧君.地域风情与建筑的完美结合--巴厘岛旅游休闲度假酒店.[J]建筑技艺.2009.

[12]刘俊着.中国滨海旅游度假区发展及影响因素.[M]科学出版社..

[13]胡婧.热带滨海度假酒店空间模式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1]肖平,方豪.国内外医院后勤社会化研究[J].现代医院.2005,5(9):2-5.

[2]薛玉明,周玉珍.加强医院布草管理控制医院感染[J].中外医疗.2009,35:187-189.

[3]李宁,郑洪柱.医院洗衣房的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8,18(7):964.

[4]叶小云.不同的.清洗灭菌方法对无菌物品质量影响的研究[J].中国现代护理杂志.2009,15(7):677-678.

[5]湖南省公共用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S].

[6]柴建军,陈塞涌,赵嘉.医院纺织品洗漆行业欧洲EN14065标准概述[J].中国医院.2007,11(2):79-80.

[7]洗衣有规范粤首个洗衣洗涤业地方te准7月起实施.南方网.

[8]杨停.洗洚服务缺乏质量标准[N].质量&市场.2004,4:27-28.

[9]GB/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第2部分:使用四氯乙稀干洗和整资时性能试验的程序[S].

[10]GB/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第3部分:使用烃类溶剂干洗和整资时性能试验的程序[S].

[1]扈健丽.客户关系管理[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45.

[2]胡左浩.客户关系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5-36.

[3]朱锦秋.建立差异化客户管理服务体系[J].中国石化.2011,09.

[4]杨永恒,王永贵.客户关系管理的内涵、驱动因素及成长维度[J].南开管理评论,2002(2):67-68.

[5]周丽丽.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现状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17).

[6]伍来定.酒店服务营销策略[J].江苏商论,2003(11):58.

[7]瞿艳平.国内外客户关系管理理论研究述评与展望[J].财经评论2011(3)111-115.

[8]陈显中,张健.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24).

[9]徐虹,康晓梅,李敏.旅游经济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36.

[10]魏丽君.A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研究[J].当代经理人,2012(6):35.

[11]赵现锋,李然.客户服务差异化营销探析[J].商场现代化,2009,(04).

[12]夏世蟒.数据库与客户关系管理[J]管理信息化,2010(12):35.

[13]王金铎,王金秀.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客户关系管理[J].经管视线,2011,6:57-58.

数据安全相关论文参考文献

网络论文的参考文献可以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和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参考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论文的质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论文参考文献(一) [1]赵启飞.基于WCDMA 无线网络 的优化研究与实践[D].云南:云南大学图书馆,2010:3. [2]中兴公司.2G/3G互操作优化指导书[M/CD.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9:16-21 [3]中国联通.中国联通2/3G互操作分场景参数设置指导书[M/CD].北京:中国联通移动网络公司运行维护部,2009 [4]刘业辉.WCDMA网络测试与优化教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2:8-9 [5]姜波.WCDMA关键技术详解[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320-324. [6]中兴学院.WCDMARNS培训教材第三册[M/CD].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9 [7]窦中兆、雷湘.WCDMA系统原理与无线网络优化[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95-120 [8]王晓龙.WCDMA网络专题优化[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106 [9]张长刚.WCDMAHSDPA无线网络优化原理与实践[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116-119 [10]邬鹏.呼和浩特联通异系统互操作优化[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2011:7-12. [11]黄伟,李腊元,孙强,MANET路由协议DSR的OPNET实现及仿真[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12]李国强,武穆清,基于OPNET多径路由协议的建模与仿真[J],数字通信世界, [13]王振中,关媛,陆建德,陆佰林,基于NSZ仿真平台的Adhoc新路由协议的模拟[J],计算机仿真, [14]策力木格,胡其吐,基于NS的AODV路由协议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 [15]刘小利,使用OPNET仿真MANET路由协议的实现 方法 [J],计算机与数字工程, [16]王瑜,焦永革,孟涛,林家薇,基于免费软件ns的无线网络仿真[J],无线电工程,第34卷,第一期 [17]张天明,王培康,自助学习路由协议(SL一AoDV)及GloMosim仿真[J],计算机仿真, [18]吴晗星,付宇卓,无线自组网AODV路由协议的实现[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网络论文参考文献(二) [1]孙义明,杨丽萍.信息化战争中的战术数据链[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5 [2] 范文 庆,周彬彬,安靖.WindowsAPI开发详解--函数、接口、编程实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 [3]陈敏.OPNET网络编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4]于全.战术通信理论与技术[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5]FrederickKuhl,RichardWeatherly,JudithDahmann.计算机仿真中的HLA技术[M].付正军,王永红译.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3 [6]陈敏.OPNET网络仿真[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7]' [8]刘徐德.战术通信、导航定位和识别综合系统文集(第一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1 [9]罗桂兰,赵志峰,赵海.排队论对嵌入式系统网络性能的测试评估[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3(1):54-56 [10]张铎.物联网大趋势-Internetofthings[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11]苏仕平.无线传感器网络的访问控制机制研究[D].兰州大学.2007. [12]张凯,张雯捧.物联网导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13]郭萍,张宏,周未,曹雪.基于轻量级CA无线传感器网络双向认证方案[D].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2013(3):903-907. [14]李大伟,杨庚.一种基于重复博弈的物联网密钥共享方案[J].通信学报,2010,31(9A):97-103. [15]马巧梅.基于IKEv2的物联网认证与密钥协商协议[J].计算机与数字工程.2013(4):45-48. [16]郭萍.无线网络认证体系结构及相关技术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2. [17]张晓辉.基于Diameter的物联网认证协议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 [18]刘宴兵,胡文平,杜江.基于物联网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J].中兴通讯技术.2011(01):96-100. [19]刘姝.基于PKI的CA认证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郑州大学.2005. [20]任伟,雷敏,杨榆.ID保护的物联网T2ToI中能量高效的健壮密钥管理方案[J].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2011,32(9):1903-1907. 网络论文参考文献(三) [1]安德森ASP NET高级编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2](美)Chris Goode,Chris Ullman等康博译ASP NET入门经典——c#编程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3]秦鑫,朱绍文NET框架数据访问结构[J]计算机系统应用[M]2002,12 [4]张辉鹏基于NET的电子商务系统的研究和设计[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06 [5]廖新彦ASP NET交互式Web数据库设计[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4 [6]Jeffrey Richter Applied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Programming[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7]Daniel Cazzulino等C#Web应用程序入门经典[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8]蒋秀英SQL Server 2000数据库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9]龚小勇关系数据库与SQL Server 2000[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10]萨师煊,王珊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三版)[M]北京: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0 [11]李中华基于NET的模式实现与应用[D]四川:四川大学,2006 [12]任开银,黄东在NET上架构公司级应用程序[J]微型机与应用2003,1 [13]叶春阳基于Web服务的流程协作研究[D]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3 [14]李琳NET开发平台核心服务的研究与应用[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03 [15]张莉,王强,赵文防,董莉,SQL server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06 猜你喜欢: 1. 计算机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2. 网络安全论文参考文献 3. 最全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数据库系统在网络环境下的面临着一系列威胁如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等。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络数据库安全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数据库安全论文范文篇1 浅论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安全 【摘 要】文章阐述了网络数据库的安全因素,并且对网络数据库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环境;分析;安全 经过目前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问题,又是其核心和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整体的安全性。所以,为了保证网络信息系统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是网络数据库技术研究的重点内容。 一、网络数据库的模型构建 网络数据库的基础是后台数据库,其访问控制功能是由前台程序所提供。查询、存储等操作的信息集合是由浏览器完成的,数据库在网络环境下,其特点是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同时能够实现访问控制和最小冗余度,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图1是网络数据库的构建模型图如下 该模型是在网络技术结合数据库技术的基础上构建的,具体是由三层结构组成,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WEB服务器、浏览器等。整个系统和用户连接的接口,是通用的浏览器软件。作为第一层的客户端,浏览器的功能是为用户提供信息的输入,将代码转化为网页,提供交互功能,同时处理所提出的各种请求。而第二层的WEB服务器是作为后台,通过对相应的进程进行启动,来响应各种请求,同时生成代码处理各种结果,若数据的存取也在客户端请求的范围内,则数据库服务器必须配合WEB服务器,才能对这一请求共同进行完成。第三层数据库服务器对数据库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不同的SQL服务器发出的请求起到协调的功能。 二、分析网络数据库安全性 1、分析数据安全性 网络数据库是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安全性能会对数据库中数据的安全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由于很多重要的数据保存在数据库服务器上,例如一些账务数据、金融数据、还有一些工程数据、技术数据、涉及到规划和战略发展的决策性数据等等,属于机密信息,严禁非法访问,对外必须严格保密的数据等。而针对企业和公司,内部资源的筹划、对外交易的进行、日常业务的运作等等,必须依赖网络数据库进行,所以数据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2、分析系统的安全性 网络数据库是否安全,直接决定了服务器主机和局域网的安全性能,数据库系统配置的“可从端口寻址的”,表示只要具备数据的使用权限及适合的查询工具,都可直接连接数据库及服务器端口,而针对操作系统的安全检测,可巧妙避开。而多数数据库还具有公开的密码和默认号,而这种默认账号的权限非常高,既可访问数据库的各级资源,同时还可按照指令对操作系统进行操作,甚至还能开启后门,对监听程序进行存放,进而获得相关口令,对整个局域网进行控制,产生较严重的危害性。 3、分析影响数据库的安全因素 数据库服务器是网络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里面有大量敏感的和重要的信息存在,所以数据库的安全性对保存的数据的安全性有着直接的影响。网络数据库不仅有着较大的处理量,较集中的数据信息,同时数据有着非常频繁的更新,用户访问量也非常巨大。所以,对网络数据安全带来威胁的影响因素有: (1)用户没有执行正确的访问操作,造成数据库发生错误; (2)人为对数据库进行破坏,造成数据库不能恢复正常; (3)非法访问机密信息,而表面又不留任何痕迹; (4)通过网络,用户对数据库进行访问时,会受到各种搭线窃听技术的攻击; (5)用户采取非法手段,对信息资源进行窃取; (6)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对数据库进行修改,造成数据失真现象严重; 面对以上种种威胁,只进行网络保护还根本不够,由于和其他系统在结构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数据库中所含有的各种数据敏感级别和重要程度不同,同时还具有共享功能,为拥有各种特权的用户提供服务,所以它对安全性的要求更广,也更为严格,不仅仅需要对联机网络、外部设备等实行物理保护,为防止敏感数据被盗用,同时对非法访问进行预防,还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实现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三、对网络数据库实行安全防范的措施 目前所采取的各种防范策略中,往往还不全面和具体,无法真正实现数据库的安全保障。所以在网络环境下,针对数据库的安全问题,应从日常的维护和开发,系统的设计等整体方面进行考虑和设计,建立各种安全机制,形成整体的安全策略。 1、研发信息管理人员应转变设计观念 首先研发信息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改变以往的只对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行重视的错误看法,综合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彻底评估所要开发的系统和软件,从后台数据库系统及前台开发工具,以及软件和硬件的实施环境等方面,查找信息系统中潜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因为硬件环境及开发工具的不合适,造成数据库的泄密,进而使整个系统出现不稳定现象。 2、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应综合考虑数据库安全性 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必须对数据库的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考虑,具体涵盖以下两点内容: 1)外围层的安全 主要包括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系统安全,而来自病毒的侵犯是最主要的威胁,所以为了对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出保证,必须规避外层中病毒的扩散和隐藏及入侵,采用综合治理方法,将防、杀、管结合在一起,对网络数据库系统的虚拟专用网进行构筑,采用技术,使网络路由的传输安全性和接入安全性得到保障,利用防火墙技术,实现网段间隔离及网间隔离,既避免系统遭受非法入侵,同时也使网络边界安全得到保障。 同时,网路数据库外围安全重点是在WEB服务器及操作系统上,既要进行物理保护,同时还应进行应用服务器的保护,通过加密等方式,预防在传输过程中,数据被篡改或监听。因为该层对数据库自身的加密并为涉及,所以不能直接进行文件的加密,也无法使用密钥管理。同时由于主要是以WEB浏览器服务输出进行该层的运行程序,所以在ASP等具体应用软件上,更要实现其安全性能。 2)核心层安全 在整个网路数据库系统中,应用软件和数据库是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若滥用、非法复制、窃取、篡改、丢失软件和数据,将会对系统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严重的会危害到社会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进行控制用户访问权限,从数据库的加密、恢复和备份、数据分级控制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安全防范,使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得到保障。数据分级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操作方法,可对数据库实行信息流控制。采用加密控制,通过加密数据库文件,提供几种不同速度和安全强度的加解密算法,为用户提供合理的设置。 四、结语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不断更新换代,各种建立在Internet及计算机上的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为重要的手段,支撑和完成各种事物的运作。在网络环境下,开发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安全问题,这样才能为整个数据库服务器的数据安全提供保障,以实现一种预期的效益,更好的为广大用户服务。 参考文献: [1]徐莉.春梅.网络数据库的安全漏洞及解决方法[J].福建电脑,2007(12). [2]钱菁.网络数据库安全机制研究[J].计算机应用研究,2010(12). 网络数据库安全论文范文篇2 浅谈网络数据库安全策略 摘 要: 主要对现今网络环境中数据库所面临的安全威胁进行详尽论述,并由此全面地分析提高网络数据库安全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网络;数据库;安全对策 随着网络在21世纪社会当中的普及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地 参与进来,并且将企业的核心逐渐的转向互联网,在地理区域内分散的部门和公司以及厂商对于数据库的应用需求明显呈现出过旺的趋势,在数据库的管理系统当中逐渐的从单机有力的扩展到了整个网络环境,针对数据的收集和储存以及处理与后期的传播方式都从集中性迈向了全面分布式模式。企业在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时候,尤为重视的是数据库信息的安全性。 1 网络数据库安全机制 网络数据库的基础是计算机的后台数据库,在加上前台程序所以提供的访问控制,对于数据的储存和查询以及信息之间的集合操作都可以通过有效的浏览器进行逐步完成。当前信息处理网络环境当中,有效的将大量数据信息进行多用户的共享是数据库存在的最大特点,然而与此同时对于数据的完整性以及一致性都有着有效的保障,有力的实现了最小程度的访问控制。 网络数据库所采用的两个典型的模式是B/S模式和C/S模式。C/S所采用的模式主要分为三层结构:① 首先是客户机;② 应用服务器;③ 数据库服务器,主要表现形式的是由客户机将数据传输到应用服务器,然后再次传输到数据库的服务器当中。B/S所采用的模式其主要也是分为三层结构:① 首先是浏览器;② Web服务器;③ 数据库服务器,主要表现形式如上所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网络数据库模式在结构上存在很大程度的共同点,它们全部都涉及到了网络和系统软件以及应用软件。 2 各层安全机制详述 网络系统安全机制 如果数据库受到了外部恶意的信息的攻击侵入,首先是从网络系统开始进行攻击入侵,由此我们可以判断数据库安全的第一道保护屏障就是网络系统的正常安全。我们仅站在技术角度而言,可以将其大致的分成其防入侵检测以及协作式入侵检测技术等。下面我们分别阐述: 首先,计算机系统当中都安装有防火墙,防火墙的广泛运用俨然成为了现今一种最基本的防范措施。防火墙所起到的主要作用是对可信任的网络以及不可信任的网络之间的访问渠道进行有效的监控,针对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建立一道有效的防护措施屏障,将外部网络当中的非法访问进行有效的拦截并且将内部信息进行有效的阻止防止信息外流。防火墙对于外部的入侵具有强有力的防范控制,但是对于网络内部产生的非法操作却无法进行阻拦和加以有效控制。 其次,关于入侵检测,是近几年逐渐发展壮大的一种有力的防范技术,它主要采用了统计技术和规则技术以及网络通信技术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和方法进行有效的综合在一起的防范技术,入侵检测所起到的主要作用是对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进行有效的监控,能够及时有效的反映出是否有被入侵或者滥用的情况。 最后,针对协作式入侵检测技术,对于以往独立的入侵检测系统的不足点和诸多方面的缺陷,协作式入侵检测技术都有着极好的弥补,其系统当中IDS是基于一种统一的规范,入侵检测组件之间的信息都有效的自动进行交换。而且通过信息的自动交换可以对入侵信息进行有效的检查,并且还能够有效的在不同的网络环境当中进行运用。 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机制 目前,市场上计算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Windows NT以及Unix操作系统,其所具有的安全级别一般的处于C1、C2级。主要的安全技术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① 操作系统安全策略。主要是在本地计算机的安全设置上进行配置,主要保障的安全策略包括密码策略和账户锁定策略以及审核策略和IP安全策略等一系列的安全选项,其具体运用可以体现在用户的账户以及口令和访问权限等诸多方面。 ② 安全管理策略。主要是网络管理员对系统安全管理所采取的方法和策略。因为,操作系统和网络环境各不相同,所以需要采取的安全管理策略也都存在着各不相同的方法,但是主要核心依旧是有力的保障服务器的安全以及对各类用户的权限进行分配。 ③ 数据安全策略。这点主要具有以下几点体现:数据的加密技术和对数据进行备份以及数据储存当中的安全性等。由此可以采用的技术有很多,其中主要有:认证、IPSec ,SSL ,TLS,等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机制 数据库系统在操作系统当中都是以文件的形式进行有效的管理。所以入侵数据库的人员可以对操作系统当中的漏洞及其数据库当中的文件进行直接盗取,还可以利用OS工具进行违法操作和对数据库文件内容进行篡改。所存在的这种隐患数据库用户一般很难以察觉,针对这种漏洞进行分析被认为是BZ级别的安全技术措施。数据库的层次安全技术,主要针对当前两个层次已经被破坏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的解决,保障数据库安全性。那么对于数据库的管理系统就必须要求有一套较为强有力的安全机制。 客户端应用程序安全机制 网络数据库安全性的重要方面是客户端应用程序。具有强有力和实现比较快捷方便是其主要的特点,而且还能够根据需求的变化很容易做出相对应的更改。客户端的应用程序不仅可以有效的控制用户的合法登陆以及身份的验证,而且还能够对数据进行直接的设置。想要应用系统具有更好的安全性,首先就必须在应用程序上进行行之有效的控制。另外,针对客户应用程序的编写也具有着较大的灵活性,与此同时还有很多的技巧性,可以有效全面的实现管理的灵活和安全。 3 使用DBMS安全机制防范网络攻击 有很多大型的DBMS对于数据库的安全防范技术的提供相对来讲都是非常完善的,而且针对提高数据库的安全性也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 系统的认证和授权 认证是验证系统中请求服务的人或应用程序身份的过程;授权是将一个通过身份认证的身份映射已经授予数据库用户的许可的过程,该过程限制用户在数据库内部允许发生的行为。对SQL Server数据库服务器进行权限设置时,应该为DPeb程序单独设立一个受限的登录,指定其只能访问特定的数据库,并为该特定数据库添加一个用户,使之与该受限的登录相连,并严格设定该用户的数据库权限。 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通过数据备份可以在系统发生故障的时候,管理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数据进行恢复,保持原先所处理的状态,对于数据的一个完整性和一致性有着强有力的保障。通常对于数据库的备份一般都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备份形式:其一静态备份;其二动态备份;其三逻辑备份等。然而对于数据库的恢复,可以采取磁盘镜像和数据库备份文件以及数据库在线日志等诸多方式进行有效的恢复。 全面有效的加强审查 通过有效的审查,用户可以将数据库当中所进行的所有操作都能够得以有效的自动记录,然后将所记录的信息全部保存在审查的日志当中,对于审查进行全面加强利用可以有效的跟踪信息,将数据库现有状况的一系列事件都进行充分的重现。因此,就可以有效的找出非法存取数据的人员以及存取信息的时间和内容等线索,这样就方便有效的追查有关责任,与此同时关于系统安全方面的弱点和漏洞审查也可以有效的进行发现。 4 总结 现代社会正处于一个不断发展的阶段,网络信息技术也有着空前的发展。然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高速发展,其网络数据库的安全性更是当今不断发展的主要问题,随着现代网络入侵系统手段的不断提高,其所采用的安全技术也在不断的进一步提升。只有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的分析和研究,总结经验进而全面有效的处理出现的一系列的新问题。总之,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的安全防范是新时期一个永久性的重要问题,只有全面的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防范手段以及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才能够更好的将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有效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周世忠,浅谈网络数据库安全研究与应用[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0(05). [2]戴雪蕾,基于SQL SERVER的网络数据库安全管理[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9(04). [3]梁建民,网络数据库的安全因素分析和预防措施探讨[J].光盘技术,2008(09). 猜你喜欢: 1. 网络数据库安全论文 2. 关于安全教育论文范文 3. 数字图书馆论文参考范文 4. 优秀毕业论文范文 5. 技术类论文范文

法学证据论文参考文献

国家标准GB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研究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甄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65-266页。

[2]徐益初:《论口供的审查和判断》,载《北京政法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

[3]戴福康:《对刑事诉讼证据质和量的探讨》,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4期。

[4]孙广三,孙世岗:“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及其证明力辨析”载《烟台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5]徐鹤南:《论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的排》,载《政法论坛》1996年第3期。

参考文献的编写顺序是按照论文中引用文献的顺序进行编排,采用中括号的数字连续编号,依次书写作者、文献名、杂志或书名、卷号或期刊号、出版时间。

国家标准GB 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格式:

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序号]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 起止页码。

[序号] 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第一版可略).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序号]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序号] 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序号] 专利所有者.专利文献题名〔P〕.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

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1、文献中的英文名字不可进行缩写,一定要写正确的人名称呼。

2、中文和英文参考文献书写并不相同。中文的作者一般是“姓+名”;而英文参考文献是采用“姓,名.”的方式。

3、如果引用的中文文献作者有多个,一般是采用前三位作者署名,第三位作者后面添加等字;英文文献则采用,“姓,名,and名姓”的方式进行书写,除第一位以外,都按照正常顺序写。

4、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注意无意间的空格,尤其是在书写英文的参考文献当中。

5、参考文献要按照论文引用文献顺序依次书写,这样论文的整体比较严谨,也不会混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