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论文被两个期刊录用
教改论文被两个期刊录用
就说明你将来被列入发表的黑名单了
这个情况不好判断,不过这样确实会有影响。希望你以后选择好点的期刊的时候不会受这个事情的影响。
额,核心期刊你没给他邮稿费就给你发了?看来楼主水平很不错啊。
一稿多投是大忌,只能一家杂志社黄稿,黄稿后杂志社会备份记录。以后再到这家杂志社投稿几乎没有录用的可能了
论文同时被两个期刊录用咋办
对于毕业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学校不会管的。如果后做以后研究工作的话,再投稿时会有影响,你这两篇文章的审稿专家如果以后再遇到你的文章,就比较难发了,成黑名单了。因为你这是一稿多投,可以考虑以后只投国外期刊,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保留好一些材料,以便以后有人提异议时拿出来。前些年一搞多投现象比较严重,近几年比较少了,也有,但都是改头换面后重新再投的。你这两篇估计就是一模一样的,算是比较明显的一稿多投,壹品优不知能不能帮你自己去问问了。
额,核心期刊你没给他邮稿费就给你发了?看来楼主水平很不错啊。
主动的做法:告诉其中一家,论文不发了。被动的做法:杂志社通知你交版面费,你别交就是了。
一篇论文被两个期刊收录
一般期刊都是不让一稿多投的,您这发表两次还需要交两回版面费,如果这两本期刊上不同的网还行,如果都上知网,可能因为查重高会都给您撤回来,你可以跟其中一家期刊说不要上网,这个应该就可以了。
额,核心期刊你没给他邮稿费就给你发了?看来楼主水平很不错啊。
就说明你将来被列入发表的黑名单了
同一篇论文被两个期刊发表
就说明你将来被列入发表的黑名单了
囧。学术问题,版权问题。你一篇文章多投。问题可大可小,追究查证麻烦。可以换文章,和他们编辑部说下,撤换文章。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1.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看看哪一个杂志级别低些,然后想办法联系杂志社,(联系杂志社的时候,一定不要说一稿多投了,要找个其他的理由)让他们从中国知网上把你的稿子撤掉,另外一本书就可以用了,如果没撤掉的话,评职称的时候,两本书都不要用,一稿多投,评职称的时候会把你的材料退回来的,壹品优 能够代发。
论文能被几个期刊收录
当然是不可以的。这种情况,是要受处分的,要么你发表的论文都不作数,要么你被人家杂志列入黑名单。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你在一个杂志发表,就会别知网收录,其他的杂志就没法发表了,你再让其他杂志发表,你等于坑了人家。如果你还是不很明白,你去淘淘论文网上看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哪本期刊,都要经过严格的审稿过程,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如果一篇文章同时投了几个期刊,相当于每本期刊都在审稿过程中付出了辛苦的工作,但这篇文章最终只允许在一本期刊上发表,导致其他期刊的辛苦审稿打了水漂。为了避免期刊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期刊规定禁止文章一稿多投。
不可以。相同稿件投多个出版社属于一稿多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不可以的,要是这样的话是属于一稿多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