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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14:05:18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的论文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都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都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精心组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片面性。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遵守。加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机制实现的。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必须强化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既要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具体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国家提供权利的保障、救济和保护。只有让每个公民都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真正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简要回答的话就选标题栏把,需要论证就用全文吧,希望有所参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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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通常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用立法引导和推进国家的改革、发展;坚持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保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完善立法制度和程序,改善立法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高水平的立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四点: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二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四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本身就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需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要作为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工、政资分工、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三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及时纠正、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四是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使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使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五是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六是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七是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3)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4)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5)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6)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7)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8)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9)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询私枉法,失职读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付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4)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与监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高度重视、大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与制度,包括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六)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继承人类优秀法律文化成果,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的新型法律文化。(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立足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论文范文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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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社会道德建设为主题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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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公德教育作为德育的基础 工程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简单的、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它的使命是保护人们的公共生活,防止影响和威协人们公共生活的现象发生。遵守社会公德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应尽的义务。学校以育人为根本目的就应当把社会公德教育作为德育的基础工程,常抓不懈。 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不断探索和寻求教育的最佳途径。 采取正面灌输和自我教育相结合,规范教育与环境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正面灌输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首先必须使青少年学生弄清什么是社会公德,其内容、性质、范围如何,然后再弄清为什么要遵守社会公德,怎样执行社会公德。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知道在遵守社会公德方面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教育上可以采取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做法。 首先大力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新生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礼仪常规》教育,并制订了《一日常规》《宿舍文明公约》《班级卫生标准》《卫生区卫生标准》《食堂就餐文明公约》等一系列制度公约,因为这些“守则”“公约”中就包含看社会公德的各个方面,用这些“守则”“公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其实就是在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其次,通过社会公德系列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社会公德教育,强调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学生、文明公民的重要意义,提高学生对社会公德的认识。第三,在政治课教学中,我们把社会公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行为习惯结合起来,不仅丰富了政治课的内容,也从理论上向学生指出了遵守社会公德的必要性。 2、规范教育与环境教育相结合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德教育光靠正面说教,理论灌输是不够的,在学校里,教师的表率作用有着无形的教育功能,学校优美环境的营造也对学生起着无形的规范作用,这就要在规范教育的同时,结合环境教育。 教师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同时也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在学生的眼中,教师不仅是知识的化身,也是眼前现实中的行动榜样。因此,我们大力加强教职工的师德教育,使全体教职工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素质,在上课、办公、社交以及日常生活等场合,言语文明,行为端正,热情关怀学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从而德高为范,对学生产生很好的示范性和强烈的感召力。 学校通过加大投入,绿化、美化校园,努力创造优美、雅静、宜人的育人环境,团委会、少先队通过组织学生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护绿小组”,积极参与学校的绿化活动,培养学生日觉保护环境的社会公德。优美的自然环境教育,不仅陶冶了学生的性情,净化学生的心灵,起到于无声处育桃李的教育功能,而且激发学生强烈的保护环境意识。 3、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仅靠学校教育这一主阵地是不够的,家庭、社会这些校外力量不容忽视,因此,学校在社会公德教育上努力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教育活动。 一是调动家庭力量,?我校以年级为单位,每学年家长学校都要举办1-2期的专题学习,通过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家庭行为优化,以良好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并通过建立“家庭·学校联系卡”制度,全面了解学生在家庭里的表现,如孝敬父母、珍惜劳动成果,参加家务劳动等方面的表现,促进学生社会公德的养成。 二是各界参与。我校通过建立“三结合”委员会,邀请“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同志参与学校管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社会公德教育。比如邀请离退休老同志作有关报告,请公检法系统同志作普法讲座,介绍不遵守社会公德的反面教训,从反面对学生敲响警钟,等等。只有这么点了,剩下的自己凑吧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困境论文:论中国的道德困境 摘 要:中国正在处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人民的道德也潜移默化的发生的巨变。现今,中国的道德正在处在滑坡的时期,在道德问题面前,人们在选择时候出现茫然。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诚信与感恩的缺失。作者通过现象看本质,致力于探讨出现道德困境的原因。 关键词:道德 道德困境 反思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从孔雀石绿的鱼到红心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发霉馒头,人造鸡蛋,毒胶囊……连食品安全也变得不安全的时候,人拿生命开玩笑,完全漠视生命的存在,我们还可以相信这个这个社会,相信这个民族吗?面对这个食品问题,我们的公民一边在网上和报纸上抱怨,骂商家的无良,骂政府的不作为,骂社会的道德滑坡,另一边却毫无所动,一次次原谅和纵容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的公民在面对这个的道德问题上,陷入了循环的怪圈。我们该如何去思考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呢? 一、道德困境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对道德困境的定义杂而乱。第一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一个难题。第二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悖论种的一种。第三种定义是,对一项道德义务的履行就是对另外一项道德义务的背弃。第四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失范的一种状况。第五种定义是:对道德困境的理解应从道德选择入手,因为道德困境是行为者在做道德选择时才有可能会遇到的一种特殊情境。这个情境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就是: 面临令人困惑的两者取一的抉择。这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我自己则更多的理解为第五种,面临一种两者取一的抉择。通常情况下,我们的选择都是在道德与不道德、价值与无价值的、善于非善之间的选择,只要我们有向善的的意识和识别善恶的能力,我们就不难作出选择。 二、道德困境的表现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有些例子是我们鲜少遇到的。著名的电车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更多时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与利益的抉择 诚信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非常缺失的品德。我们是一个病态的社会,我们的诚信,良心通常在追逐利益的道路上丧失。前人常讲一诺千金,但是我们现在签订合同都会出现背信弃义的状况发生。就连我们大学这一方净土也没有放过。现在普遍存在的论文抄袭问题。近年来大学有一股抄袭、剽窃之风,“ 文章 就是搜寻、复制,粘贴”“论文就是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东拼西凑”。无数学子把它当作是常识纷纷利用。学术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困扰学术障碍和笼罩在校园象牙塔的阴影。尽管绝大多数同学对于大学校园存在的论文抄袭,剽窃持否定态度,但是同学也表示态度和做法是两码事。 (二)感恩的缺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就讲究孝道,讲究感恩。现在我们的学校每个学期主题班会都将感恩,但是不知道有谁听得进耳朵。我们的中央电视台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感动中国的评选活动。为什么要举办,就是生活中缺少,所以才要使劲地挖掘,使劲地宣传。 三、道德困境出现的原因 一个个“我”构成了这个社会,社会的状况如何都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表现。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组织,政府,我们要反思自己的行为,道德困境不是精英分子的事情,不是某个英雄的事情,而是是关每一个公民相关的事情。因此我们要从个人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一)自我与角色的抽离 当今社会,许多人都认为,“我”就是“我”,“我”是先于一切的角色。我与角色是相抽离的。“我”的责任就是“我”的责任,“角色”的责任是角色的责任,“我”可以不对“角色”责任负责。这直接导致了责任的推脱与道德的弱化。纵使很多人说我不是,这只是你没有反思而已,你的行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抽离了角色的我。我们在承担责任是会悄悄地选择一部分,或者选择比较轻易的部分,因为我们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理由就是那不是我的责任。我们都遵从与内心的本我,追求理想的自我主义,抛弃了角色责任,我们只是随意的依靠自己的理性或者感觉来判断,因此我可以随意选择自己认为是恰当的责任。 (二)道德约束力的弱化。 “范跑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一问题,就是在人民的心目中,道德约束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道德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传承下来,约定俗成的惯例。一旦我们打破了这个惯例,就因该受到谴责或者惩罚。我们现在的道德机制都是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这个规范与当今社会倡导的公民 教育 存在着悖论。一旦我们触犯了这个惯例,我们受到的仅仅是舆论的惩罚,或者是其他无关痛痒的小结果。 (三)道德教育的缺失 从传统社会向市场社会的转型意味着人们从熟人社会转向了陌生人社会。人们所打交道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熟人,二是扩展到陌生人。在这样的社会,要使市场交易有序而不乱,就需要一种新的道德,即共鸣道德。它是用于调节人与他人之间的公共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应该明确界定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我们长期以来多久不太重视公民道德的建设,市场转型缺乏道德的支撑。虽然我们过去在市场经济是非常提倡,如“大公无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道德困境是一个选择善的过程。它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道德已经全面衰落,也不是说我们的道德全面停滞。这只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处于一个阶段的困难期。因此,我们要对道德困境有清醒的认识。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道德困境论文:“扶不扶”现象背后的社会道德困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人民物质需求获得极大满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社会道德领域问题却层出不穷,中国社会道德正在遭遇改革的“阵痛”。 关键词:“扶不扶”;社会道德;道德困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社会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实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但社会道德领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及道德规范的冲突,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毒奶粉”、“小悦悦”事件、“潜规则”、“学术不端”等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 一,社会道德问题的典型――“扶不扶” 2014年央视 春节 联欢晚会,小品《扶不扶》着实火了一把,一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直指当下社会 热点 问题之一――路遇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 早在小品《扶不扶》之前,社会舆论就已经开始关注“扶不扶”问题,2006年“彭宇案”的发生如蝴蝶效应般扩散开来,此后“许云鹤”“殷红彬”等案件的发生使社会更加关注此问题,诸多因搀扶摔倒老人而被讹诈以及遇到老人倒地围观不救等新闻屡见报端。2012年8月,上海一名老人倒地,围观路人无人敢扶,引来过路外国女子大骂;2013年6月,四川三名小学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讹,最终诬陷者遭刑拘;2014年广东一男子因扶摔倒老人被讹诈,选择以死证明清白;2015年2月,浙江一名老人摔倒在地,23人经过却无一人搀扶,最终导致老人被汽车碾压而死;2015年5月四川一名小学生在扶起倒地老人后,却被诬陷是撞人者,在目击者的证明下才还以清白。 2014年,四川日报发起“雷锋日・雷锋精神问卷调查”,在“当街遇见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跌倒了,你会不会扶?”这一话题网调中,的网友选择了“少惹麻烦,装作没看见”,的网友把票投给了“不扶,直接拨打110或120”,的网友表示会扶起老人。[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会扶起老人的受调查者中,只有的人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扶起老人,的人选择找到证人后再去扶起,则鼓励周围人一起扶起。一个简单的“扶不扶”问题,折射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在社会转型期遇到的困境。 二,当前社会道德困境的成因 社会道德就其意义来说具有三个要素,一是一定社会在其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即具有社会性、过程性;二是为协调各社会群体、各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而形成的道德,即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三是道德规范体系、道德价值观念、道德实践活动的总和,即具有观念形态、实践形态双重特性。[2] 就经济方面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的分配方式、公平的竞争方式等关系着人们的道德需求和愿望,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政策影响,造成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为个人、集体的经济行为设定了更为自由的空间,所有经济行为、经济手段都是为自己、自身集团获取更多利益。商品交换活动不再真正遵守价值规律,竞争的方式也不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再次,市场经济发展和运行的盲目性、波动性造成众多个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抛弃社会公德。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片面追求效率至上和经济利益,而忽视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教育、公民素质等,造成了市场经济发展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方面来说。转型时期的中国之所以会出现道德失范现象,制度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制度的缺乏,二是现有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三是制度更新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制度是道德实践的有力保障,转型期社会制度不完善必定造成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道德失范。 就个人方面来说,一是道德信念的缺失。道德信念是个体对社会道德所倡导的道德理想、道德人格、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正确性、正义性深刻而理性的笃信。[3]道德信念缺失,首先是道德主体对某种道德理想目标及精神基础的怀疑、动摇甚至否定。转型时期,不论是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政治、 文化 等方面,还是从社会形态、精神状态看,都对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人们对原有道德价值体系进行重新评估,已有的道德理想目标被怀疑、动摇甚至否定的时候,道德规范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其次,道德情感的冷漠、缺失。道德情感是道德主体对善恶判断引起的内心体验,是从自己内心深处形成的道德倾向性。[4]当道德主体对道德理想目标产生怀疑、动摇甚至否定时,道德行为处于被迫状态,人们对原有价值体系的崇拜、尊重淡化甚至消失,道德情感也就出现冷漠、缺失状态,道德失范现象也随之产生。如现实生活中,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冷漠,社会责任感的丧失等。 二是心理结构失调、主体意识强化。中国的社会转型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让个体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 传统文化 重集体轻个人的观念、重义轻利的观念、公平观念等受到强烈挑战,人们私欲膨胀;另一方面,利己主义观念、个人主义观念等个体主体意识不断强化,过度强调个人利益、以个人为中心,进而造成一系列社会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三,社会道德困境的解决途径 党的 报告 指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5] 一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社会道德调控最主要、最基本的调控方式。一是要重视 家庭教育 。家庭道德教育是一个人整个人生道德教育的起点,在培养个体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方面,起着学校和社会无法起到的奠基作用。二是重视社会道德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首要是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应当承担的教育责任,加强伦理道德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注重伦理道德思想的实践和运用。重视转型期多种文化交融,新旧文化交替下,道德教化对引导受教者和调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三是重视道德教育的方式、 方法 。加强道德教育除重视实践中的教育活动外,也要对转型时期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样转变引起的新的道德问题进行关注,寻求与新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方式。将个体的独特性与终生教育相结合,培养个体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让道德教育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二要完善法制和道德机制。一是道德法制化。就是要把广泛性的基本道德行为列入立法范围,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关系中,什么该做而什么不该做,确定为法律条目,使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更具有权威性。二是道德规范化。法律在道德体系中,是保障性的底线,但实践生活中更多的道德行为并没有达到法律制裁的程度,更多的是处于违背道德但不足以法律惩治的位置。这就需要把道德规范融入到行业、地方风俗中去,让道德行为更加明确、准确。其次,运用多角度、多媒介的传播方式,让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传播更深入、更广泛。三是建设道德监督机制。道德的法制化、规范化,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这样说,合理、完善的监督机制,为道德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要积极发挥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加强社会道德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要提升社会道德的水平和实力,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并批判和反思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一是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文化在人们的生活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形成民族的道德修养。它使人们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检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理念。在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环境,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树立正确导向、澄清模糊认识、匡正失范行为,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6](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安微,《老人摔倒扶不扶 近五成网友选择“扶”》《四川日报》,2014年3月5日,第008版 [2][3][4]王立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义》,岳麓书社,2014年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6]刘云山,《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是》,2014年02期 道德困境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社工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欢迎阅览! 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近代以前,是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道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且最成熟的部分。古代经济、政治、教育、文学、艺术、哲学乃至宗教,无不打上道德的印记。然而,近代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和整个封建文化的衰落,传统道德文化也渐见式微和衰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在中国发生了整体性危机。传统的道德哲学受到了人们的怀疑与否定,不再能为人们提供普遍有效的价值意义和道德信念;传统的道德秩序也日益受到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准则的挑战;在几千年漫长岁月中形成的道德禁忌,日益受到破除和亵渎。传统道德律令不仅难以成为人们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而且它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似乎也成了问题。 传统伦理的蜕变与现代伦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充满矛盾的过程。“五四”时代人们提出的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历史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方面,旧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会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的变革而立即消亡,即便是表层的道德秩序、道德规范发生了变化,而深深积淀在中国人深层心理结构中的“道德无意识”(道德心态和习惯)却很难一时改变。另一方面,新道德的建构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因为新道德赖以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会被历史现成地“给予”,它需要经过现代化过程的再塑造,更主要的是现代道德和伦理精神要真正建立起来,也应像传统道德那样,不仅要建立显性的道德关系、道德秩序和道德理想,而且需要渗透到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中,内化为隐性的道德心态、道德信念和道德美感。目前存在的道德困境的实质在于:一方面传统道德文化和伦理规范已经解体,另一方面,现代道德体系和伦理原则尚未完整地建构起来;传统伦理已经无力给中国人提供终极的价值意义。现代中国人生活在新旧道德的历史嬗变期,承受着新旧道德的冲突,陷入无法回避的道德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道德价值上的困境。道德价值即道德主体对自身行为合理性、正义性、崇高性的理解,是人们对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道德品质、崇高的道德理想所产生的“敬意”,对卑下的行为、庸俗的品质、低级的趣味所产生的“耻感”。在道德价值整合度较高的社会中,人们对何者为荣,何者为辱;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洁,何者为污;何者为美,何者为丑;何者为高尚,何者为鄙俗等等,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人们能不假思索地作出符合多数人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原则的判断。而在道德转型的过渡时代,人们受双重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影响,似乎无论那一种标准都有一定的“合法性”。这种情境使当今道德评价变得模棱两可,流荡失据。人们在道德评价上不再相信有一个普遍有效的恒定的标准,常常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 其二,道德选择上的困境。在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的社会评价系统下,任何一种活动,一种现象,都会因价值标准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评价。而评价失范必然导致道德选择迷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援,受到一种价值标准的肯定或赞扬,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和讥评。这种选择矛盾冲突在今天渗透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人们常常感到它的存在。例如,人们的职业选择、婚姻选择、人际关系选择、行为方式选择、理想人格选择,总难以找到一种最具有充足理由的方向。选择失衡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文化和道德选择仿佛成为钱钟书笔下的那座“围城”,里面的人想爬出来,外面的人想挤进。 其三,各式各样的非道德主义泛滥。非道德主义是这样一种倾向,即反对任何道德约束,主张放任自流,用虚无主义来对待社会提倡的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非道德主义的实质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和颓废主义的结合体。在现代变迁中,中国人的伦理精神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嬗变,人们的传统道德意识相对松弛,非道德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抬头和泛滥。社会越轨和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表现在道德生活的许多方面。例如职业道德松驰和行业不正之风泛滥,以权谋私、以职谋利;商业活动中的见利忘义和以坑、蒙、拐、获取暴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婚烟方面的“第三者现象”、“性自由”、“形式夫妻”往往受到某种程度的宽容。 甚至许多在新中国本来已经绝迹的罪恶现象又死灰复燃,沉渣泛起,给社会生活、个人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其四,社会道德控制机制低效,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弱化。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保持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有效的道德控制机制。社会道德的控制,一是要有社会舆论监督,二是要有每个社会成员的“良知”自律。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大众传媒做好道德导向,宣扬具有时代精神文明价值的新人、新事、新观念、新生活方式,批评和谴责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阻碍现代化建设的非道德行为,批判与时代精神和现代文明价值相背反的封建道德遗毒,批判腐朽颓废的道德虚无主义。良知自律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监督。它能通过自我反省、 自我评价 来净化人格心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理想境界,从而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需要。然而,由于我们面临着道德价值观上的新旧交替,执行着双重的价值标准,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必然造成舆论监督的混乱和道德良心的淡化,使社会道德控制系统无法发挥其职能。人们做了正义牺牲和奉献,却得不到社会赞美,而做了道德上有歉的事,又不感到羞辱和惭愧。这是今日中国人无法解脱的又一道德困境。 其五,道德教育扭曲变形。道德品质是后天培养的结果,而不是人的先验本质。要使人类养成高尚优美的人格,离不开有效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根据社会的道德价值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关于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和形成人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人们的道德活动。在道德价值整合度极高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以及个人自我教育在道德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保证了传统道德教育的成功。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双重价值标准并存,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有时出现把相互对立的东西一起向受教育者灌输的现象。道德教育的理想性与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性之间的巨大反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助长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对道德教育产生排拒和抵触。道德教育缺乏一致性,道德理想与现实生活的矛盾,严重降低了道德教育的水准和影响力。 现代中国人的道德困境,妨碍着21世纪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序发展。道德价值新旧交叉造成现代人的价值紊乱和道德选择上的迷惑,人们无法为自己的存在找到圆满的“善”。21世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具有内在活力的完整的文明主体。他们不仅要有现代知识技能,而且要有现代生活方式、现代道德心态和现代人格理想。这就需要走出自相矛盾的道德困境,重建与现代化目标一致的新型的道德文明。 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每一个现代中国人面临的道德选择的必然趋向。这种选择的根本出发点应是对现代中国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的性质和时代主题的把握。现代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是全方位的现代化。因此,我们的道德选择,我们的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重建,就必须始终把握住这一时代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确立现代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建立适应现代化需要并能促进其发展的道德文化与伦理精神。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基础原则应是:(1)自强不息的敬业精神与厚德载物的奋斗精神的统一;(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的价值准则的道德规范体系;(3)事业上崇尚竞争,和生活上相互理解、支持和宽容;(4)尊重自我,理解他人,个人生活的多样性与社会团体生活同一性相结合;(5)外在的实用功利性与内在的道义圆满性相结合。这五项原则是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也是与现代中国人渴望走出道德困境的要求相吻合的。 建设中国道德文化的伦理精神,必须牢固把握现代价值目标,服务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建设中国的现代道德文化,必须对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加以认真的清理和批判继承。取传统精华而用之,弃传统糟粕而废之。在重建现代伦理精神的今天,我们应该把反省传统的着眼点放在继承与弘扬这一方面。在现代价值理想的导引下,让传统美德为现代生活服务,这同样是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必须做出的选择之一。

社会主义制度制度研究论文

写作思路:首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价值为背景,然后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以及不断创新等等。

正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即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对现阶段纲领的概括,其科学涵义是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即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而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道路、理论和制度关系,作深刻阐述。这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成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理解把握其科学内涵、掌握其发展规律。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确立和发展, 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内涵的认识逐步深化。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对道路内涵作表述。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涵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途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初步实践建设社会主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总结前期探索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正因为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以形成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则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命运。由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又在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由于紧紧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又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制度保障。制度的形成要以理论体系为指导,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则要以制度为载体。

制度的完善来自于道路的实践,道路的拓展也要依靠制度来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证明,制度的作用无可替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只有不断增强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这一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而完善,从而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以其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为特征构成的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际,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在此基础上,又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形成具有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具有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实现现代化需要教育、科学和文化的发展,文盲半文盲人口较多的中国要实现现代化也需要教育、科学和文化的发展。

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关系到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引导人们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一定要消除愚昧,反对各种迷信活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100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引领中国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那个冯老师啊,你是不是有病啊,就算我抄了交上去你会看吗?论文不在网上找,难道让我们自己写呀,肿么写,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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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摘 要社会主义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是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需要。建设什么样的文化,坚持什么样的文化前进方向,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面对各种思想文化互相交织、互相激荡的复杂局面,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势在必行。关键词:文化建设、社会主义、重要性。今年十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将加强文化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篇幅,充分说明:文化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至关重要。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也充分表明,没有先进的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创造精神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本文也将浅谈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含义狭义的文化是指作为观念形态的,与政治、经济并列的,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思想理论、道德风尚、文学艺术、教育和科学等精神方面的内容。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反应时代进步潮流的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规律及其成果的文化,是源于人民大众实践又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文化,是继承人类优秀精神成果的文化,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十分明确而简洁的概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是面对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剧烈竞争,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面对中国国民素质和人才资源开发的现状,面对小康社会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面对中国40多年特别是近20年来文化建设的经验教训而提出的科学概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切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1、思想道德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是: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理想建设。理想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我们的理想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它分为最高理想和共同理想两个层次。 我们的最高理想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这是共产党人的最终奋斗目标,也是全人类的最高理想。 我们在现阶段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道德建设。道德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内容。道德又可分为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两个层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共产主义道德建设则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公而忘私、勇于献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本特征。(3)纪律建设。纪律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保证,同时也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2、 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所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教育发达、科学昌明、文化繁荣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 发展教育事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教育作为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如果得不到应有的发展,不仅经济建设没有后劲,精神文明建设也不可能搞好。 科学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革命力量。作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不仅是推动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而且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其发展程度本身直接就是精神文明发展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大力推进科学技术的进步。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这种文化应该既是民族的,要继承我国各民族历史上的一切优秀思想道德和文化成果;同时又是面向世界的,要吸取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一切优秀的思想和文化成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意义 1、理论意义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坚持唯物历史观的重要表现。文化发展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形成新的生产力;通过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提高人的素质,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通过对社会制度建构的指导作用,实现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优化,从而产生新的生产力。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从党的建设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条件之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求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同时不断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并用之指导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保证党的指导思想的先进性,保证党在思想理论上永葆生机活力,永远站在时代社会的前列。 2、实践意义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奋斗目标。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只有两个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增强综合国力的需要。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文化不仅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而且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当代,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综合国力的增强,都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赖于文化发展水平及其影响力。国家的发展和强盛,民族的独立和振兴,人民的尊严和幸福,都离不开强大文化的支撑。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文化是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的总称。文化在本质上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产物。一方面体现着人类自身的利益和要求,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方面又反映着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程度和精神成果,因而又具有普遍性,如科技文化等;任何文化都是由处于共同地域、具有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的群体创造的,因而文化又具有民族性。 (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需要。少数西方国家凭借其掌握的经济、科技和军事优势,正在加紧建立和扩大文化霸权。面对这种形势,许多国家纷纷在维护本国文化安全和反对文化霸权主义的旗帜下,加速发展本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有效地抵御外来的文化侵略,维护本国本民族的利益。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如果我们不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社会就会失去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全民族就会丧失凝聚力和战斗力,整个国家就会极大地削弱综合国力,最终不但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会成为西方文化的附庸,从而葬送中华民族的光明前途。所以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能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需要,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四、如何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要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根本的是要文化创新。繁荣和发展文化,要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优秀文化,但是只停留在继承和传承的基础上是远远不够的。最根本的是要在继承和借鉴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创新。文化创新首先要培养文化创造者,培养“大师”。我们需要培养的是文化界的“乔布斯”,一个乔布斯先后领导和推出了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而且鼓励了无数人致力于技术创新。而一个文化界的“乔布斯”不仅能够为我们带来丰富的文化产品,他带动的是一个文化创新的群体,这个群体会为我们创造出更多的优秀文化成果。应该重视“大师”的示范、带动效应,应该有意识地培育能够产生“大师”的土壤。要实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应该致力于创造划时代的文化产品。 文化强国必须有强国文化。我认为,强国文化不仅是优秀的文化产品,还必须具有时代标志性和创新理念。我小时候认为动画片都是西方出的,有的小孩还认为“没到迪士尼,就不算去了香港”;还有现在美国“好莱坞大片”占据中国很大的电影市场,中国人认为只有美国拍出来的“大片”才叫大片;看偶像剧都是韩国的;漫画都是日本的;包括现在流行的欧美风和日韩风。从这些小点,我们可以看出文化的影响力之巨大。一个迪士尼早已不单单从事影视制作,支撑迪士尼运作的有五大事业部:影视娱乐、媒体网络、互动媒体、相关消费品、主题乐园。迪斯尼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我认为,我们缺的正是这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文化和文化产业。要实现文化大繁荣和大发展,应该鼓励打造划时代的文化作品。划时代的文化作品从内容上来看,应该是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结合,并且具有创造性;是中国儒、道、佛思想和基督教为主体的西方文化的结合,在两种不同的文化之间寻找共通点;既保留了中华民族最有价值的文化,又符合世界文化的特点。这样才能发挥中国当代文化的创造力,使中国当代文化成为世界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并对世界文化有所贡献。从形式上来看,划时代的文化产品形态应该与高新技术相结合,这是我们所处的信息化时代的特点所要求的。文化产业只有充分利用高新技术,特别是要和现在的信息技术结合,才能适应信息社会的广泛需要。 如今,外国都很注重保留传统文化,并发扬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而中国随着快速的经济发展也摒弃了很多本属于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甚至很多文化被别国窃取并发扬,文化的侵袭对一个民族来说是十分深远的,一个国家具有统一的文化,才能更有向心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满怀信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提升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力!参考文献[1]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 [2] 鞠鹏,新华网, 2011年10月25日 [3] 编写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4] 朱慧芸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第7期-维普资讯网

加强纪律建设研究的论文

“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同志强调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制定科学严密的纪律。纪律是否科学严密,是纪律能否得到严格有效执行的前提。只有制定的纪律科学严密,才能使纪律易于执行、便于操作。为此,在制定纪律时要讲究严密性、系统性、可操作性。讲究严密性,就应多作具体规定,少提笼统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纪律盲区和漏洞。讲究系统性,就应坚持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努力做到基本规定与具体实施细则并重、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并重、约束性规定与激励性规定并重。讲究可操作性,就应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纪律,细化要求,在界定哪些是禁止的或不允许的同时,明确违反了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使出台的纪律便于操作和执行。加强纪律意识教育。有了科学严密的纪律,还要加强纪律意识教育。增强纪律意识,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基础,是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如果广大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纪律执行起来就会非常困难。应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熟悉相关规定,牢记具体内容,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把纪律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在这方面,可以结合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使广大党员、干部广泛了解纪律、自觉运用纪律。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对加强纪律建设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应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纪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在遵守纪律上率先垂范。尤其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党的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私人领地”。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纪律也是如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加强对新颁布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要加强对那些虽然颁布已久但仍然有效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并针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纪律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纪律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遵纪守法,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严肃惩处,不仅会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而且会严重破坏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形象,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对违纪违法人员,执纪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坚决防止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违纪违法的高风险使党员、干部望而止步,不断增强纪律观念、规范用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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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国土资源局王军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必须自上而下,在领导层上下功夫。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指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好的,上级必须做优秀。所谓上行下效,上梁正了下梁不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党的九十年奋斗历程表明,领导干部做表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来都具有决定性作用。当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尤其如此。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必须以身作则、领导带头,从自身做起,从本单位抓起,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干好自己的事。在向我看齐上下功夫,要拿出“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和行动,把自身的作风建设搞好,机关作风就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下功夫。“内强素质”一是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二是抓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学习,提高业务素质,逐步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型机关。“外树形象”围绕着贯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机关干部行为规范”,按照“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创造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文明礼貌的言行仪表,热情公正的工作服务;制度健全、令行禁止的工作秩序;开拓创新、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比学赶帮、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同时还要在干部职工中树立起“安于清贫,乐于此道;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职业精神,倡导“只求耕耘,不问收获”的道德境界。要有向我看齐的胆略和魄力,要敢为人先,能为人先,想在人先,做在人先,在社会上形成一种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机关内部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学先进的氛围。只要各级机关转变了作风,整个机关作风建设就会好转,就能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新形象。 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努力塑造服务型机关的迫切需要。在转型跨越的“十二五”开局之年,广大机关干部的德才素质、工作效率和精神状态,直接关系到我局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党政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五、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增强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通过机关管理要素的有效整合,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以科学的决策和管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表现在当前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但是这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好的作风来实践;必须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来推进;必须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靠过硬本领来保证。机关的工作作风好坏,体现了工作执行力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党政执政意图的贯彻执行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和维护。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利于坚决扫除破坏干部队伍形象的不正之风。当前,常常在新闻媒体上看到一些机关干部的作风问题,如个别干部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亦或是网购;个别干部对待群众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态,还有的机关干部上班想着下班,周一想着周五,迟到早退是家常便饭,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试问一个连自己都管不好的干部,如何让他在群众面前树立起威信,如何让他去执行党的决策,如何为老百姓服好务呢?只有通过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开展,才能坚决治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顽症痼疾,坚决搬掉阻碍加快发展的绊脚石,才能进一步树立起党政班子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机关作风存在上述表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制度环境制约也有决策体制影响,还有观念的束缚。经过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思想根源看,一是工作纪律不强,机关还存在“庸”的问题;二是一些干部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价值取向发生扭曲,淡化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低、办事拖拉的现象较为突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大局意识不浓,“一盘棋”思想不够牢,缺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要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最大化,就必须从源头上下功夫,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向上,把广大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先争优干事创业中来,树立起机关的良好形象。一是要解决好精神状态的问题,树立爱岗敬业的风气;二是要解决好执行纪律的问题,树立严守纪律的风气,要把各项规章制度视为高压线,严格执行,不得触犯;三是要解决好工作作风的问题,树立扎实工作的风气,做到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把功夫下在落实上,把本领用在工作上。 总之,作风纪律是一个部门在思想、政治、组织、生活等各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代表一个部门整体形象的灵魂。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应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既不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我们要持之以恒,不断创新,加强对作风建设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作风建设,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以制度形式把它固定下来,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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