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本科学位论文字数华北电力大学

发布时间:2024-07-07 21:03:30

本科学位论文字数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5000字。

华北电力大学,简称华电(NCEPU)  ,校部位于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特点

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千余人,全日制本科生为24503人,全日制硕士生8186人、博士生1216人,外国留学生1004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北电力大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淮,我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专业均按本细则授予相应级别的学位。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第二条 的规定精神,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我校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我校以外的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第四条 ;2.受到拘留以上刑事处分;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4.修读英语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学位要求;5.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第六条 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 件的,经教务处审定,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个人申请,可考虑授予学士学位:1.对于毕业时由于个别课程未通过而没有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经返校参加重修,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且满足学位授予条 件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2.对于毕业时由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后,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3.对于受到留校查看处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考察其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在毕业时累计学分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或确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学位申请程序: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第三章 硕士学位第八条 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有环节规定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第九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第八条 ;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3.发现确有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严重错误事实的;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硕士学位的。第十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一门。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学位课程考试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本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通过,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2.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独立见解、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3.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工作量,在论文题目确定后,实际用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学年。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定期进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环节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后,可以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还需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方可申请。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学历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需聘请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二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在收到评阅人同意答辩的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若遇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需另外聘请一位水平较高的专家重新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再决定能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若两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申请专业学位(含工程硕士和MBA等)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需聘请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在收到评阅人同意答辩的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当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若两名论文评阅人同意,一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如两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评阅人对论文应进行认真审查,实事求是地写出学术评语,并在收到论文一个月内将评语送交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第十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人组成,导师做为答辩委员时,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的硕士论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半数以上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除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还可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办理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事宜。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的硕士论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全体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有效。答辩委员会应有答辩情况记录。第十五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确定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经研究生院(筹)审定,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票数不得少于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不能采用通讯方式。会议应有记录。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进行审核。对经论文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分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第十六条 拟授学位人员的材料由研究生院(筹)统一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并达到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会议应有记录。第四章 博士学位第十七条 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完成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博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第十八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博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第十七条 ;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3.发现确有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严重错误事实的;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博士学位的。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译能力。符合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应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定期进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后,可以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第二十二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要送交10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其中大部分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校内专家不超过3人),收到7份及以上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第二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博士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完成论文工作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对提出答辩申请的论文,按照第二十二条 的有关要求组织评阅,评阅通过可组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中半数以上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应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其他专家。除本校专家外,必须有二至三位外单位专家。导师可以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特殊情况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可在一年半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果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同意修改论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同意修改论文并重新组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会应有记录。第二十四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全部材料,确定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筹)审定,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要逐个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做出相应的决定。凡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不进行审核。对经论文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但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做出明确的决定,或是允许在一年半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做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作出授予博士学位决定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并达到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会议应有记录。第二十五条 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张榜公布。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第五章 学位评定组织机构第二十六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由2l~25人组成,任期2~3年。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秘书2人,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学位方面的日常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在教授、副教授中遴选,委员中教授名额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人选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二十七条 按学院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分委会由7~l 5人组成,任期2~3年,设主席1人,兼职秘书1人。委员从教授、副教授中遴选。分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第二十八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批准通过授予学士学位人员的名单;2.审查批准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3.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4.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5.审查上报增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及其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6.审查通过研究生培养方案;7.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名单;8.审批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9.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10.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11.组织进行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第二十九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1.制定和修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审查研究生培养计划;3.可代行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及审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4.审查通过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5.审查通过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作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以及可否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6.审查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材料,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关于授予博士学位建议,或提出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以及可否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7.组织硕士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工作;8.组织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工作;9.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办法》进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10.提出撤销本分委员会所辖专业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11.研究处理学位授予中的重大事宜;12.审核学位点规划建设方案。13.分委员会按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负责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三十条 大学学位办公室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议通过的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颁发相应的证书。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校长在隆重场合上颁发。证书的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之日开始。第三十一条 工程硕士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除执行本细则外,可参照《华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和《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细则另文下发。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华北电力大学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报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关于专科生考研条件,猎考考研已经正式给出积极回应(详见《2016年专科生考研条件须知》),现对专科生考研可报考院校及院校要求做出如下整理,望对专科生同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专科生考研,根据2015年各高校招生简章要求,都需以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除以上基本要求以外,部分院校会有额外条件要求,本文为专科生同学整理出报考北京各高校的条件,具体如下。专科生考研:报考北京各高校的条件院校名称同等学历要求英语要求论文要求专业课要求其他要求复试加试(笔试)北京大学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中国人民大学四级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清华大学本人英语水平证明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北京交通大学四级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提交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北京工业大学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携带“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加试两门专业课北京理工大学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北京科技大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北方工业大学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北京工商大学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北京服装学院不得跨专业报考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北京邮电大学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北京印刷学院有 4-6 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 主干课程北京建筑大学无附加要求中国农业大学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加试两门专业课北京农学院四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 件加盖公章)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北京中医药大学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加试业务课北京师范大学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加试至少2门本科主干课程,考查实验技能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国家一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北京语言大学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包括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10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国传媒大学复试报到时提交本人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材料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成绩单加试两门笔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六级(425分以上)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北京物资学院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级近 5 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3 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 5000 字以上的专业学 术论文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国际关系学院报名时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不少于5000字)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等科目北京体育大学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不能跨专业报考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中央音乐学院无附加要求中国音乐学院无附加要求北京舞蹈学院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中央民族大学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中国政法大学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上为根据2015年各大高校招生简章整理出来的详细信息,希望为广大专科生同学提供借鉴与参考。另外需注意,正式信息应以目标院校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2016年考研复习即将进入暑期强化阶段,希望考生能够抓住假期,高效备考。猎考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半年集训、暑期集训、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猎考考研还推出了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强化复习助力!考研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做好2022年8月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时间: 2022-06-21 作者:浏览量:2038各院系及有关人员:因受疫情影响,为做好2022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8月20日左右增开一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为保证论文质量,便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度,现将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答辩日期答辩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各院系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专业)各类研究生的答辩时间期限,但最迟不能超过学校安排的时间期限,并请各院系将本院系安排及时通知给拟毕业研究生。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人员原则上只面向受疫情影响未能在6月获得学位的研究生。2016级在职工硕于2022年9月将满6年学习年限,请注意按时答辩避免超期。三、学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需先自行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计划检查是否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文发表与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等要求,满足条件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向院系申请论文答辩。各院系需视具体情况指定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或者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做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1.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时《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2.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6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要求,按照入学当年的《华北电力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的要求执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当年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MBA、高校教师研究生分别按照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执行。3.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的学分和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的要求执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出版只有录用证明的,必须提供经过导师确认签字的正式录用通知书,上交院系教学秘书处。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规范、字数及印刷要求为了保证论文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学校制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规范、书写范例、论文封皮、原创性声明模板。“学术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见研究生院网页()。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不得套用其它版本。因为上报系统要求,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论文撰写一律使用WORD编辑,不得使用WPS编辑。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上会。研究生院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类硕士生:理工科一般为2~3万字,管理及人文学科一般为3~4万字。关键词3~5个。各种类型研究生的论文内容及书写格式均由导师负责把关,各院系按照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复印、装订,由各院系负责。学生本人携带论文原件、院系开具的“论文复印、装订单”到各院系联系的地点复印、装订。五、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1.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且委员会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可有一名导师参加。导师不能担任主席。3.同等学力人员评阅人:由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 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不能做答辩委员。六、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密级申报与审定、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以及论文的归档等请按照华电校学位〔2017〕5号文《华北电力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凡是不符合文件内容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为涉密论文。文件及有关申请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见网址()。涉密论文的申请、评审和答辩必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办理、提交有关手续。本次答辩涉密论文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日,过期不再接受涉密申请。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各院系要保存查重论文的电子文档和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数据,保存期限为5年。2.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打印、送审之前,必须在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的定稿电子版上交各院系,由各院系教学秘书集中进行检测。凡是未能按时提交论文电子稿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的答辩。3.学生电子稿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doc,如“20070215张三.doc”。命名格式不符者不得参加论文检测。4.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学术不端检测结果统一返给各教研室和导师,供导师参考。导师要确保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使学生学位论文符合院系和学校的论文标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5.研究生院建议: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在30%之内(含3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直接送审。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30%小于等于50%的学位论文,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修改,修改后论文的文字重合率小于等于30%,允许送审,否则推迟到下次答辩。对于检测系统所得出的文字重合率大于50%的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次答辩,本次答辩不再受理。6.请注意论文文献综述、感谢语的写作、引用文献的标注等问题。7.凡是提交虚假、不真实、不完整论文电子稿的学生,如果经过论文对比系统查出问题,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8.答辩完毕,研究生院将再次对所有提交给图书馆准备存档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抽查。八、论文评阅工作1.全日制硕士生(含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程硕士、MBA、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进行盲评,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不得由各教研室、导师组或者导师自行安排送审。2.为了确保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强和完善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各院系要提前制定和公布本院系“2022年8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3.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①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②中英文扉页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③论文原创性声明上作者、导师处不要签名;④论文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⑤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⑥删去致谢页,作者简介页;⑦论文打印格式参照研究生院网页“学术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范例”模板。4.建议和提倡各院系大力实行论文电子版的评阅。九、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其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等详情,参照华电校学位〔2017〕7号《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执行。文件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2.各院系也可以根据学校的文件要求,制定各院系自己的评优标准、要求和程序,并提前公布。3.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最终提交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本次向大学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位人数的5%。4.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必须参加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申报和评选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

要求如下:1、博士生的课程成绩应通过培养办审核盖章。2、博士生的开题、预答辩和重复率检测应通过学院的认证。3、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文章达到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的要求。盲审,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不是很难考,华北电力大学不是985工程的学校,并且其实你也不算跨度太大,你报的那个方向说不定以后就有导师需要你这方面的人才。现在就可以准备了,报名的话要到下学期,准备的课程需要你自己到他们学校去了解,毕竟考研也是自学的一个好机会,如果认定了,就努力去加油吧

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与主要培养环节的公共要求,特制定《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为配合这些环节的实施和规范化管理,同时编制了“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每位博士生必须严格遵照培养方案要求和本细则执行,认真填写,并经导师、院系审核。不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一、研读专业经典名著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是使博士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加强博士生的学术理论训练的重要支撑之一。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要求与指导下,研读各自专业的经典名著1至2本,并要求撰写5000字左右的读书心得。本环节完成后记1学分。

二、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学术活动是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开阔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拓宽专业知识面,活跃学术思想,追踪学科前沿,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博士生应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各学科和导师应尽可能为博士生提供并创造这方面的机会和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博士生要积极参加博士论坛的学术活动,在学期间至少在二级学科或更广泛的范围内主讲2次学术报告(不含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会的内容和形式不限,但必须由学科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并要求在每次学术报告会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1学分。博士生学术报告可与论文中期检查统筹安排。

(2)参加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并要求在每次研讨会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1学分。

三、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博士生在开题时,应登陆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界面,并打印《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

1.文献综述

在导师指导下,博士生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写出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内容应包括: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对所属研究方向阅读文献的概述;所属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每个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结论;主要参考文献(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20篇,如相关学科、专业提出更高要求,以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文献综述的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文献综述要求博士生对本学科、专业及其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目前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动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对其进行深刻的分析和详细的评述,以保证所掌握的资料和文献以及所选课题和拟解决问题的先进性。

文献综述以独立报告的.形式随开题报告一起提交。

2.选题的原则

博士生应积极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的研究,所选课题在理论上、工程实用上要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突出高、新、尖。

(1)在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拓性。博士生所选题目应是前人没有做过的,或是有人研究但当前尚无理想的结果,有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广阔前景,或是目前在学术界有分歧,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课题。选题中注意避免照搬前人的成果,重复别人的工作过程。同时选题还应避免一般化,要具有一定的难度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课题所要研究的内容比较明确,论文有发挥和创新的余地。

(2)在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指导教师在指导博士生选题时还要注意,研究成果要具有创造性,能得出新见解,对该领域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对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应选择学科前沿,在科学技术发展与应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对于应用基础的研究,则应选择既有一定理论意义,又有实践应用前景,力求结合国家或部门的重点科研课题、或企业科研单位待解决的重大科研课题。

(3)要具有较好的社会或经济价值。要求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密切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难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4)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要求博士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开题查新工作。具体规定参见《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查新规定》。

3.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背景及其意义。详细阐述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包括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工程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

(2)课题研究内容。主要阐述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究方案、技术路线、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方法,并做理论上的论证和可行性的论证。

(3)研究方案及难点。详细阐述课题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4)预期成果和可能的创新点。简要阐述本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突破、创新点。

(5)论文工作计划。

(6)主要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5000字(不含图表)。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的要求及说明

(1)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博士开题时间一般最迟不超过博士入学后第4学期。

(2)博士生的开题报告会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进行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博士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博士生必须将单独的文献综述报告、开题报告事先印发给评审小组成员。

开题报告应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博士生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3)开题报告会结束时,评审小组应对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难点做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或要求修改的意见,并填入《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可限期3个月内重新作开题报告,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学位论文研究中途改题者,必须重新开题并通过评审。凡重新开题而未通过评审者,可作出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后,将《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及文献综述报告与开题报告一并交院(系)。

(6)此项必修环节完成后,合格者计2学分。

四、论文中期检查

我校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导、教授3~5人组成)对博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和评价,并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在论文中期检查中,如考核小组认为该博士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博士论文的工作,可做出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同意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院系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环节完成一年后进行,并可与学术报告活动统筹安排。

博士生在进行中期检查时,需登陆研究生培养系统个人界面打印《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结果记入《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结束后将《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交所在学院。各院系负责在学期末将本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成绩登录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论文中期检查与预答辩申请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五、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在论文送审之前,要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对预答辩的基本要求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并经导师审阅后,博士生向学院提出预答辩申请,由导师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聘请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导、教授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2)博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可利用多媒体、投影胶片、幻灯、挂图等),报告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创新水平、论文工作量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5)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需经过导师审核后签字确认。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论文送审和正式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者,至少需经过3个月后,重新做学位论文预答辩,直至通过。

预答辩情况记入《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六、其它

(1)《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由博士生本人妥善保管,研究生主管部门与导师可随时抽查其阶段完成情况,并于申请论文答辩前上交,经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

(2)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自2016级博士生开始执行。

原文地址:

关于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可以参考一下2016年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的。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文,部分)一.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人员。(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MBA)、公共管理125200(MPA)、工程管理125400(ME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名参加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MBA)、公共管理125200(MPA)、工程管理125400(MEM)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四)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在工程硕士、部分学术学位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专业设置单独考试。(五)推荐免试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六)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二. 报名(一)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 “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公共管理125200(MPA)、工程管理125400(MEM)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三)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1.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和联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或联考生。5. 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五)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六)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三. 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四. 考试(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00(MBA)、公共管理125200(MPA)、工程管理125400(MEM)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五. 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七.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八. 其它(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各专业招生人数中。(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中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华北电力大学硕学位论文第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答辩时间:

学校每年组织两次学位论文答辩,分别于每年的2月底~3月中旬、6月中上旬进行。

二、学位论文的撰写:

请参照《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打印格式的统一要求》。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

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将论文送到已聘请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在收到评阅人同意答辩的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当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若两名论文评阅人同意,一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如两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

评阅人对论文应进行认真审查,实事求是地写出学术评语,并在收到论文一个月内将评语送交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培养部门。

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五人组成。成员中的五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有3人是硕士生导师。工程硕士的两名导师中只有一名导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组织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担任记录及填写有关表格等。

五、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的填写及有关说明:

《华北电力大学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审批材料中除应由工程硕士生本人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直接打印时签名必须手签)的内容外,其它内容应由有关人员亲自负责填写。审批材料中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如下:

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中的的学分必须与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致。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一栏中的作者姓名,写前三名作者姓名,如工程硕士本人不在前三名作者中,可只填写本人排在第几名。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必须和由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起交到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如一直未交“工程硕士企业指导教师遴选审批表”的工程硕士生,提交答辩申请时将此表一起提交,否则不予同意申请答辩。

2.审批材料中的出生年、月、日要和身份证一致。

3.“学校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正面写不下时可在背面写并签名。

4.“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中答辩秘书将各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记载详细。

5.“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6“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存学校档案馆,一份放在工程硕士生的人事档案中。

7.审批材料中除涉及答辩情况的有关内容外,其它材料内容于答辩举行前全部填写完毕,否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委员会主席有权推迟答辩。

六、学位论文的答辩: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在论文答辩前两周将论文中文摘要送交每个委员。如有答辩委员会委员临时因病或其它紧急事项不能参加答辩会,答辩会一般应改期进行;如仅有一位缺席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研究生院(筹)备案,可以另换一位答辩委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同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每人将“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

这就是要看你发的是什么期刊,还有就是发的是什么等级的期刊,这些不一样的话,那么查重率也是不一样的

不可以。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时间都是五月同力十月GCT,条件一般都是本科毕业满三年(有学士学位),具体可以咨询他们本校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要求

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 2.受到拘留以上刑事处分;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 4.修...3.外国语一门。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 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学位课程...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5000字。

华北电力大学,简称华电(NCEPU)  ,校部位于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特点

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千余人,全日制本科生为24503人,全日制硕士生8186人、博士生1216人,外国留学生1004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北电力大学

毕业要求是1.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各主要科目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即不能有挂科的情况出现。2.在平时表现方面,理工科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都要跟着导师进行一项或多项与本学科有直接关系的项目研究,并得出阶段性的成果。文史类的`硕士研究生也是要进行研究,并且在就读期间要有被国家权威机构、期刊或权威网站收录的专业论文,这一部分越多越好。3.在毕业设计方面,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一定要有明确的数据及资料支撑,严禁抄袭,而且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最好是自己参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研究的报告,这样更有说服力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节选)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专业均按本细则授予相应级别的学位。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精神,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我校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我校以外的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2.受到拘留以上刑事处分;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4.修读英语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学位要求;5.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第六条 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教务处审定,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个人申请,可考虑授予学士学位:1.对于毕业时由于个别课程未通过而没有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经返校参加重修,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2.对于毕业时由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后,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3.对于受到留校查看处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考察其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在毕业时累计学分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或确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学位申请程序: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

华北电力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2022年4月底。华北电力大学(NorthChinaElectricPowerUniversity),简称华电(NCEPU),是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学方向中方牵头院校,中国电力高校联盟、电力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联盟发起单位,入选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由北京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5000字。

华北电力大学,简称华电(NCEPU)  ,校部位于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特点

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千余人,全日制本科生为24503人,全日制硕士生8186人、博士生1216人,外国留学生1004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北电力大学

通常,论文的目录都是由排版软件自动生成的,千万不要手敲(优点:无;缺点:慢,不易更新,显得很Low)。 方法:以wps为例,点击“引用”-“插入目录”,即可自动生成目录。注意,能自动生成目录的前提是,你的各级标题使用了系统提供的样式或者设置成了除“正文”以外的大纲级别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