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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戏曲研究的历史学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16:02:49

有关戏曲研究的历史学论文范文

<老残游记>

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价值论文

摘要 :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经历多个朝代的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高度艺术综合性和民族特色的戏剧。传统戏曲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一笔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弘扬传统戏曲文化是每个中华儿女应担当起的重任,而高校则是传播戏曲文化非常重要的场所。通过青年大学生来对传统戏曲文化进行传承和弘扬,具有十分高的教育价值,而本文则主要对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教育价值进行探讨。

关键词 :传统;戏曲文化;高校;传播;教育价值

中国传统戏曲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俨然已经发展成为了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中的一朵奇葩,是世界上最古老且最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之一。高校是弘扬戏曲这个中华艺术之瑰宝的重要阵地。高校教育要认识到传统戏曲艺术传播的现实价值与意义,继承和发扬这门综合艺术,让大学生深入地感受戏曲艺术的魅力,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的水平,充分发挥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教育价值。

中华传统戏曲文化的相关概述

中华民族的戏曲文化拥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戏曲文化起源于原始歌舞,具有“渊源早而形成迟”的特点。汉代时期就已经诞生了具有故事表演性和戏剧性的角抵戏《东海黄公》。在戏曲文化不断地发展过程中,唐代参军戏《踏摇娘》、北宋的宫廷杂剧《目连救母》等经典戏曲相继出现,直至北宋南渡之际,永嘉杂剧(温州杂剧)的出现才标志着戏曲艺术的真正成熟。中华传统戏曲拥有很高的国际地位,它与希腊悲剧和喜剧、印度梵剧并称为世界三大古老的戏剧,是中华民族的骄傲。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中华传统戏曲逐步形成了以“京剧、豫剧、越剧、评剧、黄梅戏”五大戏曲剧种为核心的戏曲百花苑。戏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在传承文化,涵养道德,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传统戏曲拥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和艺术品位,这主要是因为传统戏曲具有程式化的特点。戏曲程式化是将各种源于生活的语言和动作等,通过艺术化的加工,提炼成具有舞台化的、定型化的,且具有一定规范性的技巧,具体为戏曲表演中的唱、念、做、打等。程式与生活密不可分,息息相关,是现实生活的总结和概括,也是对现实生活的虚化、艺术化,所以,程式化的语言具有观赏性,要比实际生活中的语言、动作更加优美,有内涵,有表现力。戏曲具有相当丰富的程式,而这程式主要分为两部分,即角色行当程式和表演动作程式。传统戏曲根据人物不同的特点,包括性别、年龄、性格、行业等,将戏曲舞台上的角色分为不同的行当。不同的行当对应不同的程式,在戏曲表演的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表演方法也存在着不同的差异。中国传统戏曲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脸谱。脸谱凭借着夸张而靓丽的色彩和线条,来突出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我们可以从脸谱中看出对人物的褒贬等评价,比如红脸代表了忠义宽厚,黑脸代表了正直严肃,黄脸代表了心计很深,绿脸代表了勇猛暴躁,白脸则代表奸诈多疑。

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教育价值

1.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艺术观赏价值

中国戏曲由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表演艺术综合而成。中华传统戏曲文化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很多都是来自于生活中的语言、动作,然后再将这些语言、动作进行艺术加工,使得其符合舞台的表演要求。传统戏曲在舞台上的角色主要有生、旦、净、丑这四大行当,主要是根据人物的性别、年龄、性格、行业、地位等特点来划分的,不同的行当具有不同的表演风格,演员的手、眼、身、法、步的要求也不同,不同的运用构成舞台人物表演的群体,共同演绎纷繁多样的人间故事。中国戏曲文化博采众家之所长,衍变出唱腔、念白、身段、舞蹈、武打等各种表现手段。传统戏曲对于演员的要求比较严格,不但要求演员会唱念,还要求演员能做会打,必须要具有集百艺于一身的高超技艺,才能在舞台上成功塑造角色。中国传统戏曲就是靠演员的各种惟妙惟肖的表演展现戏曲艺术的魅力,使其具有极佳的观赏性。戏曲没有固定的、逼真的环境布置,时间和空间都比较自由灵活,应用完全虚拟的手法来展现。通过虚拟化的、程式化的表演,不仅为演员带来了更大的自由发挥的余地,也留给了观众更大的想象空间。在虚拟化和程式化的相互配合下,中国戏曲演绎出了极具文化韵味的形式之美。引导大学生对戏曲进行观赏,可以让大学生感受到这种形式之美,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的艺术想象力,让学生享受传统戏曲文化的美。

2.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审美教育价值

审美教育就是运用艺术美、自然美和生活美来培养学生们正确的审美观,使其感受美、鉴赏美,提高学生创造美的能力,这种学习也可以带给大学生们美的享受。中国传统戏曲文化是中华民族最富有特色的文化形式,融合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艺术精华,集众家之所长,将歌、舞、剧等等表现形式融为一体,使得戏曲的表演更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大学生们在观赏戏曲时能体会到民族艺术的博大精深,培养高尚的艺术趣味。中国传统戏曲艺术的形式美赋予了艺术能够引起人们美感的形式,这种审美艺术教育主要是通过引起大学生的美感享受来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中国传统戏曲有着独特的形式美,这种形式美可以影响学生们的情感,可以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人格的自我完善和优化。

3.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德育渗透价值

中华传统戏曲是感性的艺术,这种艺术可以深刻强烈地作用于人的意识,并且能够有效地发挥德育功能。中华传统戏曲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活泼生动的唱词、丰富多变的唱腔、鲜活动人的舞台形象,能够感动学生,触动学生的情感,甚至震撼学生的心灵,让学生们在欣赏戏曲艺术的同时,还可以去感受人生,感受真善美,有助于大学生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大学生可以通过欣赏戏曲作品来增长历史知识,了解更多悠久的中华历史文化,激发自身的民族自豪感。中华传统戏曲有很多都是以著名的历史事件为题材的,戏曲将历史题材进行艺术处理,通过特有的表演形式来展现。许多作品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和生活场景有较深刻的把握,从凡俗中挖掘出了丰富的思想内涵,表现出了深刻的情感力量,塑造了栩栩如生的感人艺术形象,这些形象光彩照人,深入人心,表达了百姓喜、怒、哀、乐等丰富的情感。这些作品所蕴含的哲理,表现出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和道德取向,学生们通过欣赏戏曲文化可以提高辨别力,认识真善美。

结语

将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学生中传播具有非常高的教育价值,高校引导学生欣赏和传播戏曲艺术,能够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同时能够培养大学生的艺术鉴赏力、道德情操等,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心,使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做出更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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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炜炜.浅析中国高校的戏曲艺术教育[J].大舞台,2015,(8):186-187.

[3]蒋培培.戏曲艺术在高校人格教育中的价值与实践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2013.

[4]熊伟.谈中华传统戏曲文化在高校传播的教育价值[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3,(5):57-59.

一、中国古代戏曲文章学价值重估的认识背景在以诗文为正统的古代文章学观念中,戏曲剧本常常是不能入于“文章”范畴的,正所谓“曲之于文,横被摈斥,至格于正轨之外,不得与诗词同科”。在戏曲学研究史中,人们也较少以文章学的观念来研究戏曲剧本。那么,在戏曲文化学和戏曲艺术学研究已经成为基本的学术趋势,并且正火随风炽的时候,提出对戏曲文章学的价值重估,似乎难免思维滞后的嫌疑,我却以为大有重估之必要。 首先,戏曲场上演出的渐趋式微,造成戏曲表演艺术价值的逐渐失落,而当表演艺术从历史的“前台”退隐为艺术史的档案数据之后,戏曲剧本将突现出更为重要的文章价值。 中国戏曲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戏曲的演出史,似乎有演出,才有戏曲;演出的兴衰,也正是戏曲的兴衰。而对于戏曲剧本的评判,亦是以能否演出为重要标准,所谓“填词之设,专为登场”。而当场上演出成为戏曲的终极目的与最高价值体现时,戏曲剧本的独立价值,或者说戏曲剧本可以作为文章来写作、来欣赏的价值则相对被人们忽略了。 然而,从上世纪末以来,戏曲演出的式微已成定势。戏曲本应在剧场的特定文化空间中被启动的可能性不断失去,戏曲赖以存在的观众愈益寥落。据报道:“广州城里铁杆的粤剧迷仅有2000人,与戏曲‘活化石’昆剧在上海的固定观众数不相上下”。如果说电视文化与传统戏曲在唱“对台戏”的话,不仅大批观众倾情于电视文化,已“首不复东”,而且戏曲在挣扎中的“复兴”幻想也要依赖电视传媒去“实现”。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之下,戏曲剧本的价值将会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不仅是我们继续想象和认识已往戏曲史的重要的文本证据,而且是可以永久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的文章,或曰戏曲文学作品。纵然我们还会以戏曲乃综合艺术的观念来评判剧本价值,但是它本身所包含的情感意识、文艺思想、技巧方法等等内容,使其在作为独立的文化载体与文学文本被阅读、被研究的时候,将会释放出丰富的有价值信息。从目前来看,戏曲的演出还不会绝迹,还在被当作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但这种演出还能持续多久,尚难预料。所可预料的是,戏曲赖以存在的剧场与观众可能锐减以至消失,而其同样必须依赖的剧本以及未来读者不会消失,以后人们可能更多地由看戏、听戏转为对戏曲文章的阅读。 其次,在文化全球化潮流的冲击下,中国文艺学研究由于过多地依赖于对西方文艺思想的解释和转借,变得既没有特色,也缺少自己的思想创造,因此全面地、不同角度地清理和研究我们传统的文艺思想,便具有重新认识传统文艺和建设我们自己的新文艺思想的双重意义。那么,戏曲剧本的文章学研究,不仅涉及到戏曲学的诸多方面,而且可以从一个特殊角度提供对传统文艺思想的深入认识。 戏曲剧本作为在表演艺术规范制约下的一种特殊文章,既是我们研究戏曲史的最重要的基本资料,也是我们研究传统的民族文艺学的重要凭借。先辈学者们整理了大量的剧本典籍,进行了大量的剧本解释与剧本评析,但是,从文章学的角度对戏曲剧本作独立研究的还并不多见;把戏曲剧本当作特殊的文学作品进行研究的也比较少。这原因自然是由于在传统的观念里,人们多是把剧本当作戏曲表演的一个部分来看待,因而它的独立存在价值就受到质疑;而在新的戏曲学学术思潮中,人们又偏重于对戏曲全方位的、乃至于远缘联系的文化阐释,就往往把戏曲文章学、戏曲文学当作浅显学问置于大不屑的境地。 其实,在古代戏曲创作实践中,就已经有相当多的作家突破“场上之曲”理念的制约,把剧本当作特殊的文章来创作,如王实甫《西厢记》、汤显祖《牡丹亭》等均是如此。正由于这样,他们才创作了既可演出,又宜阅读的戏曲剧本。而大量只能读不能演的案头剧作,如部分明清传奇,做为一种文学现象来看,也有特殊的意义。在古代戏曲批评中,也曾有一些批评家以文章学的眼光和智能评点、论析过戏曲作品,如李贽、金圣叹、李渔等人。这两方面所体现出来的文章学智慧和文艺思想,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古代文艺思想体系,进行新的民族化文艺思想建设,无疑都是极有价值的。比如,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提出的“立主脑”、“脱窠臼”、“密针线”、“减头绪”、“贵显浅”、“重机趣”等说法,其目的既是要把戏曲写成给“读书人、不读书人及妇人小儿同看”的场上之曲,又是要写成天体间的“绝大文章”。这些又都是我们当今的文艺学、写作学著作经常借用和讨论的。 再次,当今的电视文化在挤兑了传统戏曲曾经拥有的巨大文化空间的同时,又同样面临着戏曲曾经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电视剧的演出需求与电视剧文学质量的关系问题,电视剧的适众性与文化品位问题。当今电视剧在这些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巨大缺陷,迟早也会影响到它的艺术生命。所以,进一步研究传统的戏曲文章学、戏曲文学,既能够提供艺术兴衰的借鉴,又能够提供成功与失败的不同参照。 可以明确地认为,今天的古代戏曲改编和当代戏剧创作在艰难的追求振兴,而之所以艰难,根本原因是缺少真正优秀的文学支撑;现今的电影、电视剧在表面繁荣的帷幕下,同样缺少优秀文学的支撑。这样的欠缺,原因很多,这里不做讨论。但如果将古代戏曲文章学的研究做为一种参照,并科学地与当今的戏剧、电影、电视剧文学问题联系起来,我相信,可以提供更为清楚和深入的认识。 有鉴于以上三点理由,我们对古代戏曲文章学价值的肯定就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前提。 二、戏曲剧本的文章化写作与文章学批评如前所述,戏曲的文章化写作与文章学批评是戏曲史上一个客观的存在。 虽然有不少戏曲作家将剧本写成了“案头之曲”,写成了不能演出的特殊“文章”,并因此影响了它们本身的价值,但是,戏曲史上最优秀的作品却基本上既是可以在场上演出的蓝本,又是可以在案头阅读的文章。更重要的是,剧作家在创作之时,既考虑到舞台演出对剧本的艺术制约,又往往自觉地突破这样的制约,把戏曲剧本当作特殊体式的文章来写。或者说,剧作家们往往将戏曲演出的艺术规定性与中国传统文章的艺术精神、创作思想融合起来进行创作,因而才成为优秀之作,甚至成为文学经典。 古代文章的写作以及文章学批评,都非常重视文章对于作者充沛的精神的体现,这种精神在很多时候都用“气”的概念来描述。如,曹丕有最为著名的论点:“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唐代李德裕也说:“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惚恍而来,不思而至。”在传统文化精神影响下的杰出戏曲作家也总是借戏曲这种艺术形式抒发胸中的郁勃之气。 最典型的乃是王实甫的《西厢记》。李贽之所以惊叹《西厢记》为“古今至文”(《焚书·童心说》),“文章至此,更无文矣”(《李卓吾先生批评北西厢记》第十六出总批),原因就在于它的写作完全是出于一片“童心”,一种童真般的精神,正所谓“读他文字,精神尚在文字里面;读至《西厢记》曲、《水浒传》,便只见精神,并不见文字。咦,异矣哉!”(《李卓吾先生批评北西厢记》第二十出及全剧总批)胡应麟也说:“《西厢记》主韵度风神,太白之诗也。”(《少室山房笔丛·庄岳委谈》)到金圣叹,在将《西厢记》与《庄子》、《史记》同样视为“天地妙文”(《贯华堂第六才子书·序》)进行评点的时候,他最大的审美激动也是由于其中的精神、性灵与气势,而不仅仅是章法、技巧与文字。如第三本第二折的评语就有如下两条: 行文如张劲弩,务尽其势,至于几几欲绝,然后方可纵而舍之。真乃恣心恣意之笔也。 《西厢记》白,其妙至此,读之便如立于丈岗,临不测溪。 这里所说的“恣心恣意”而形成的气势,以及读之“如立千丈岗,临不测溪”的感觉,其实都是对《西厢记》文章精神的透彻感悟。 有意思的是,李渔在《闲情偶寄·填词余论》中说:“圣叹所评,乃文人把玩之《西厢》,非优人搬弄之《西厢》也。文字之三昧,圣叹已得之;优人搬弄之三昧,圣叹犹有待焉。”他认为金圣叹把《西厢记》当作文章来评点是对的,是极高明的,但没有关注到戏曲的演出性的一面,毕竟是一种缺陷。这给我们提供了更全面地认识戏曲文章的思想借鉴。而李渔在《闲情偶寄·戒讽刺》中也说:“凡作传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而后鬼神效灵。……传非文字之传,一念之正气使传也。”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他才进一步认为“填词非末技,乃与史传诗文同源而异派者也。” 汤显祖更是将戏曲的创作视同文章的创作。他在《合奇序》中评丘毛伯文章时说:“予谓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凡天地间奇伟灵异,高朗古宕之气,犹及见于斯编。”这种所谓的“论文快语”,强调的即是文章中超拔于世俗的精神。正因为如此,他才在与吕天成讨论戏曲时提出“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不必“一一顾九宫四声”的主张,并且要“予意所至,不妨拗折天下人嗓。”毫无疑问,没有汤显祖的这种文章精神,便没有《牡丹亭》的惊世之作。 不仅如此,王骥德在《曲律》中既强调词曲与文章同样须有“神情标韵”,而且以这种观念品评剧作家。他说:“徐天池先生《四声猿》,故是天地间一种奇绝文字。……先生逝矣,邈成千古,以方古人,盖真曲子中缚不住者,则苏长公其流哉!”徐复祚《曲论》评《琵琶记》:“文章至此,真如九天咳唾,非食烟火人所能辨矣。”清代高奕《新传奇品》则以总结性的口吻说。 “传奇于今,亦盛矣。作者以不羁之才,写当场之景,惟欲新人耳目,不拘文理,不知格局,不按宫商,不循声韵,但能便于搬演,发人歌泣,启人艳慕,近情动俗,描写活现,逞奇争巧,即可演习,不一而足。” 高奕既强调“便于搬演”,又主张放任才情,不循定规,张扬的同样是“得之于造物,流之于文运,缭绕笔端,盘旋纸上”的文章奇气、文章精神。 戏曲虽然有着严格的表演程序和艺术规范,但是它也必须是充满活力的艺术创造。而这种创造的根本是人,是剧作家娴熟于规范又不拘于规范的创造。优秀的剧作家将人生中酿成的浩然之气、丰沛精神,化为戏剧性故事,化为精美曲词,化为活生生的宾白,才真正造成了戏曲史的辉煌。 明代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有如下一些品评之语: 马东篱之词,如朝阳鸣凤。其词典雅清丽,可与《灵光》、《景福》相颉颃,有振鬣长鸣,万马齐喑之意。又若神凤飞鸣于九霄,岂可与凡鸟共语哉! 白仁甫之词,如鹏搏九霄。风骨磊魂,词源滂沛,若大鹏之起北溟,奋翼凌乎九霄,有一举万里之志,宜冠于首。 郑德辉之词,如九天珠玉。其词出语不凡;若咳唾落于九天,临风而生珠玉,诚杰作也。 这些类似于钟嵘《诗品》式的戏曲文章品评,不是精确分析,但却让人体味到那些名家杰作中丰沛充盈的精神。 可以说,以文章精神来创作戏曲剧本,或以文章学的眼光来批评戏曲剧本,其根本的目的是要抬升戏曲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使戏曲演出凭借的剧本更具有文学上的审美性和演出上的艺术美,从而使被斥于正统文章之外的戏曲剧本的创作同样成为“不朽之盛事。” 近人姚华的《曲海一勺》非常突出地总结和强调了戏曲的这种文章价值。他说: 而曲为有元一代之文章,雄于诸体,不惟世运有关,抑亦民俗所寓。于今黯然,将就湮灭。北调几绝,南腔浸微,音节已渐失其传,文章亦散而无纪。 曲之作也,术本于诗赋,语根于当时,取材不拘,放言无忌,故能文物交辉,心手双畅,其言弥近,其象弥亲。试览遗篇,则人人太冲,家家子美。 姚华阐明了三点值得重视的思想:一是,戏曲剧本同样是文章,是诗赋文章随着时代演变而衍生成的新文章之体;二是,戏曲剧本作为文章,其文学价值“雄于诸体”,超越了“元明以来作者所为诗赋”;三是,近代戏曲的衰落,不仅是由于“音节已渐失其传”,更是由于“文章亦散而无纪”。在他的认识里,戏曲文章的兴衰关乎着戏曲本身的兴衰,这是一直被人们忽略了的观念。如董每戡《五大名剧论》论《长生殿》时说: 只是《长生殿》不是词曲,而是戏曲,舞台上演出用的戏剧,非仅供案头读的作品。也就是说这一出(《窥浴》)放在任何文体的作品里都是绝好的文章,但因它是务须在舞台上演出的戏曲,对观众感染的效果是不大的,而且是多余的。 从演出性、剧场性的角度看,董先生所论有理。但如果是“放在任何文体的作品里都是绝好的文章”,那本身不就是价值吗?这便意味着演出性、剧场性观念下人们对戏曲文章价值的忽略。 当然,我也并不认为纯以文章之思、文章之法来写戏曲都是具有价值的。那些卖弄学问,堆垛陈腐,沿袭文章晦涩之风,套用文章制作之法而成的平庸之作,既不可演,亦不能卒读,只能视作一种文学史、戏曲史研究时的反面的材料证明。 不可读,亦不可演的剧本,绝对不是好文章; 只可读,不好演的剧本,不一定不是好文章: 既可让人读时神魂飞扬,又可使人在台下观赏时心胸开张的剧本,那绝对是最上乘的好文章。 三、戏曲文章学内容的基本理解将戏曲剧本视同文章来写作,来批评,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戏曲文章学的一些基本内容。除了上文论及的文章精神等问题之外,我们还经常看到以传统的文章学观念和方法研究、品评戏曲剧本的情形,这是戏曲文章学更为具体的方面。 明代王骥德《曲律》有《论章法》一节,讲戏剧的结构之法,直接以传统的文章章法观念用之于戏曲而有所变化。 明代祁彪佳的《远山堂曲品》、《远山堂剧品》,将戏曲剧本视同诗文辞赋,评其辞藻,品其情境,用的也是文章学批评。 而毛西河、金圣叹等人在评点王实甫《西厢记》时,用到了文章品评中常见的一些概念。如:“文字有跳脱之势”,“暗度陈仓之法也”,“极尽排荡之法”,“章法秩然”,“章法特妙”,“真元人作法三昧”,“文章之能于是极也”等等。这更意味着戏曲品评与传统的文章品评的交融。因此,李渔才说金圣叹得“文字之三昧”,而未得“优人搬弄之三昧。” 其实,李渔做为一个经验丰富而意识清醒的戏曲作家与理论家,在《闲情偶寄》中也处处以文章论戏曲。不过,他将整个论述分为“词曲部”和“演习部”两部分,其“词曲部”论结构,论词采,论音律,论宾白,论科诨,论格局,既受到传统文章学批评意识的影响,又能立足于戏曲文章本身的艺术个性,从而奠定了传统戏曲文章学基本的内容范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他在“演习部”的首句,亦即“词曲部”与“演习部”之间用了一个承上启下的过渡语:“填词之设,专为登场”,这就使得他的戏曲文章观念更密切地与剧场演出的艺术要求联系在一起。 到王国维先生作《宋元戏曲史》时,既有《元剧之结构》,又有《元剧之文章》、《元南戏之文章》几个章节。他在《元剧之文章》中说: 然元剧最佳之处,不在其思想结构,而在其文章。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古诗词之佳者。无不如是。元曲亦然。 王国维所说的“文章”又仅仅指戏曲的语言文采,文章的结构等要素不包括在内。所以他才又说:“关汉卿一空倚傍,自铸伟词,而其言曲尽人情,字字本色,故当为元人第一。”“元剧自文章上言,优足以当一代之文学。”他沿袭了前人将文章单指语言文采的观念,但强化了我们对语言文采在戏曲文章学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我们对戏曲文章与戏曲文学价值关系的认识。 总结前人有关戏曲文章学的论述,并进一步将戏曲文章学的研究置于当今更为广阔的文艺学视野中来思考,我以为,所谓戏曲文章学的内容,除了那些比较浅显的层面,如结构论、语言论、作法论、风格论、鉴赏论之外,还特别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戏曲文章学是我们认识戏曲文学与戏曲艺术的一种切实的思路。也就是说,戏曲的兴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戏曲文学的兴衰。而戏曲文学的兴衰,最关键的不在于作剧技巧的娴熟与否,而在于作家作剧时有没有杰出的文章观念、文学意识,能不能在戏曲文章中进行独立的艺术创造。把古代戏曲史体现的这种规律推及于当代戏曲史,我们会得到更加透彻的认识。 其二,戏曲剧本作为既受到演出艺术制约又具有艺术独立性的文章体式或文学形式,其文体特征与源流演变的研究,具有特别的学术意义。在我狭窄的视野中,似乎没有注意到有这方面更多的研究。那么,不论是从总体的演变规律上,还是在一些细节方面,如戏曲宾白的演变,剧本中舞台提示语的演变,进行深入研究,并把研究的视野推及到当代的传统戏曲改编,都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近读郭伟廷先生所著的《元杂剧的插科打诨艺术》,“发掘科诨在其中的运用情况和技巧、戏剧功能和文学特质,往前则追溯其渊源,往后则讨论其对后代戏曲的影响”,亦可视作这样的学术尝试。 其三,戏曲叙事研究。如果把戏曲视为以歌舞形式表演故事的一种艺术,那么,歌舞也罢,唱、做、念、打也罢,只是表演形式,而故事才是戏曲的主干,戏曲的根本。那么,演什么样的故事?故事如何表演?又取决于剧本的叙事。有许多的戏曲理论家,如李渔、吴梅、今人谭沛生等等都曾对此做过研究,但是,把戏曲剧本当作一种能表演的叙事文章,从叙事学的角度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似乎还需加强。 所以,我在本文中特别提出戏曲文章的观念,并倡言戏曲的文章学研究。

戏剧是描写人生的艺术,真实应是它的第一要素,人们常说,艺术是真善美的统一。在我看来,真是戏剧的基础,是生命;善是这个生命的意义、价值;美使得这个生命有持久的可以品味的艺术魅力。 何谓真实?它是有一些基本品质的。第一,它能使观众信以为真。观众明知戏是假的,舞台所演是个虚构的世界,看戏是娱乐,是一种精神游戏,为什么又很乐意在心理上接受戏剧的支配,做“介于信与不信之间的有意识的自欺”呢?原因就在舞台上表现的人生,能使观众产生可以出入于自身经历的种种联想,从而加深对人生的体悟。有了这种联想、体悟,就会获得虽假犹真的审美愉快。美国剧作家阿瑟·密勒说:“戏剧与任何艺术相比更要求中肯恰当。如果一出戏能令人相信‘事情正是这样的’,那么,即使它缺点很多,仍不失为好戏。”如果一出戏连可信这一关也过不去,观众在看戏过程中不断产生疑问,就难以进入审美状态,有时甚至感到智力受了伤害。这样的戏还谈什么真实呢?第二,戏剧的真实还必须是动人的,是情感化了的真实。在社会科学中,真实可以用理性来直接表达。但在戏剧中,理性隐藏在情感之中,是靠情感的真实来影响观众的。明代作家袁于令说得好:“剧场假而情真。”这个“情真”,先由艺术家体验到了,他先被自己的体验所激动,才有可能打动观众。而戏剧的情感,是感性状态的理性,总是包含着是非判断的。表现美好的情感或邪恶的情感,都是经过了艺术家理性之光的照耀,是审美化了的东西,不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所以看莎士比亚的悲剧,不会染上麦克白的野心、理查三世的残忍、奥赛罗的猜疑。戏剧中的真总是要通向善的。现代戏曲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会超脱于过去的价值判断,其表现方式也不一定黑白分明,有些作品还着力于表现“灰色地带”,仍然不会泯灭是非善恶,泯灭理性精神。那种不包含是非善恶的愉快,只是一般的消遣性娱乐,成不了高尚的娱乐,不是戏剧真正的审美愉快。因而第三,戏剧的真实,还应当是有力量、有力度的。这种力量,源于戏剧的真实、真情,不是细琐的、卑微的,而是表达了某种“对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旨趣”(黑格尔语),或者如恩格斯说的“具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我们不能要求许多作品都有思想力度、深度,但如果太缺少这类作品,现代戏曲就没有脊梁骨了。 真实不同于事实,重要的是心灵的贴近真实是一种感受,是来自客观又对于客观有认识意义的主观感受。真实不同于事实。历史学要靠事实,戏剧艺术要靠真实。戏剧所以要写“事实”(故事)只是为了让观众感受真实,并非为了“事实”本身;而这个“事实”一般也不必是现实中的事实(或称实事)来支持的。鲁迅论讽刺艺术时说:“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所以艺术离不开虚构,允许幻想,甚至可以出神出鬼。写历史剧,在历史事实与艺术虚构之间,艺术家可以自由摆动。摆动的自由,服从于能表现出一种令人信服的“内在的可能性”(莱辛语),并且,它是和艺术家的意图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的,达到情与理的相互渗透和自由转换。我们似乎有一种重事实、轻真实的倾向,如所谓重大题材,以为找到了它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真实了,客观效果常常并非如此,因为受实事的束缚较多,就难以在真实的开掘上获得充分自由。在过去传媒不发达的年代,写时事新闻的戏很有号召力,现在已经不是这种情况了。对于观众来说,戏中的“事实”在时间上离我们是近还是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的贴近。心灵的贴近对艺术家和观众都很重要。而且还应看到,时间距离恰恰是创作上拥有较大自由度的有利条件,京剧《曹操与杨修》、梨园戏《董生与李氏》就是很好的例子。 真实靠正确的形式支撑黑格尔有句名言:“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全在于他认识到真实,而且把真实放到正确的形式里,供我们观照,打动我们的情感。”艺术家要传递给观众的真实,或者说,能被观众感受的真实,都是经过形式中介的。艺术家是用形式同观众打交道的。所谓“放到正确的形式里”,也可以叫做正确地进行形式化,进行形式创造。联系到戏剧,这个形式怎样才是“正确的”呢?有几个基本观点可说。 首先,在戏剧中,形式化就是动作化。从艺术分类学的角度来说,戏剧是动作的艺术。它有两个基本品质:(一)“动作就是实现了的意志”;(二)“动作在本质上须是引起冲突的”(黑格尔语)。戏剧动作不等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对于后者,必须经过选择、提炼,被赋予以上两个品质,才成为戏剧动作。而意志和冲突,产生于过去又直接指向未来,其当下的感性过程就是戏剧情节,就是性格的历史。因为动作是实现意志、引起冲突的,就会“导致动作和反动作”,就有了戏剧性。我们看戏,觉得“平”、“冷”,觉得“没戏”,多半是由于缺少真正具有戏剧意义的动作。没有动作化的真实,不是戏剧的真实。 其次,戏剧动作是有不同形式的。对于演员来说,动作不是单指形体动作(表情、姿态),而是语言、心理、形体的总和。其感性呈现就是角色形象。戏剧所以会有不同的样式,如话剧、歌剧、芭蕾舞剧、戏曲(要说“剧种”,这才是真正的剧种分类,我们戏曲中的所谓“剧种”,有许多是地方性因素,并不都具备样式类别的意义),归根到底,在于动作有不同的形式。话剧的动作是接近生活本来形态的,它的重点是语言,是口语化的台词。歌剧的重点是歌唱和音乐,舞剧的重点是舞蹈和音乐。歌剧不以舞作为动作形式,舞剧不以歌作为动作形式。而戏曲的动作是一种有歌有舞的综合形式,通常称之为唱念做打。不管是哪一种戏剧样式的动作,包括写实主义的话剧在内,都是“第二自然”,是人工的自然,都是经过了精心处理的艺术形式。所以,要“把真实放到正确的形式里”时,有个先在的条件,只能“放在”特定戏剧样式的动作形式里,因而动作化时,有没有样式意识,是能否“正确”的一个重要关键。观众看有些戏曲常要批评它是“话剧加唱”,多半是在整体的形式化中缺乏样式意识。有明确的样式意识,是创作上的一种本体自觉。 其三,动作形式既有继承性也有变易性。以戏曲而言,无论唱念做打,都具有历史地积累下来的形式技巧,其规范化形态通常叫做程式。形式既然是艺术家和观众的特殊关系的体现,因而在形式化过程中,重视剧种的样式特征,充分运用固有的程式技巧,是同尊重观众的欣赏需要相一致的。然而这种继承性又是相对的,它会随时由于表现真实的需要,作出某种幅度的变易。所以形式化不可以简单地等同于程式化。形式化大于程式化,形式化中可以吸纳、融入非程式的因素。说得再大胆一点,在现代戏曲的创造中,形式化乃是程式化和反程式化的多样统一。现代戏曲的形式化,还包含一个新的任务:要实行形式上的更广泛的新的综合。有了这种更广泛的新综合,才能在同一种戏剧样式中,实现演出样式的多样化。演出样式的核心是演员的动作,是动作的样式特征,但光有这个核心还不够,还要有它的外延部分,包括听觉方面的音乐、音响和视觉方面的化装、服装、布景、灯光。另外,还可以在观演关系上作特殊的空间处理。有了这些因素的积极而又“正确”的介入,演出样式才能获得个性鲜明的艺术风格。而这方面的经验,戏曲自身较少,要靠借鉴外来经验,这是戏曲现代化中不能跳开的过程。引进外来经验,常常会产生不协调,吸纳容易消化难呀,却又不能因噎废食。艺术上的现代化,有创新和破坏的两面性,要尽量保护创新,减少破坏。这要靠实践经验的积累,培养出一批艺术大家,才能逐渐减少混乱和痛苦。真实的形式化一旦获得整体性成功,会给观众以极大的审美愉悦。到了这儿,真又通向了美。观众看戏,既要由真带来感动,又要由善带来心灵的净化、升华,还要由美带来反复的品味,持久的陶醉。但满足于感动以至心灵的震撼,还不是戏剧审美经验的全部,能够达到朱光潜说的“内容沉没下去,形式浮现出来”(沉没不是消失,浮现出来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形式),这时候,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是把戏曲当艺术品来欣赏了,才能深入体会戏曲艺术的无穷

戏曲的研究论文

戏曲声腔和声乐艺术之融合探讨论文

艺术是相通的,艺术之间会相互融合、相互吸引,恰如其分的融合会不断的成就彼此。因此很多艺术家都会去学习相关的姊妹艺术,从中获取精华为自身的艺术之路增砖添瓦。像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早年就学习过昆曲,著名歌唱家李谷一老师做了13年的花鼓戏演员,歌唱家吕薇曾经是越剧团演员。而声乐作为具有成熟发声体系的歌唱艺术,也逐渐被戏曲演员所喜爱。演员们借鉴西洋的发声方法为传统唱腔所用,从中吸取其精华不断提高自身的演唱技巧,推动戏曲的进步与发展。戏曲艺术和声乐艺术看似一中一外毫不相干,但是他们的艺术形式和学习方式却是极其相似的。戏曲声乐理论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中国戏曲声乐研究的奠基人卢文勤先生,曾经著有《京剧声乐研究》、《戏曲声乐教学谈》等著作,为我辈的学习与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作为培养戏曲演员的教学单位,我们也设立了戏曲声乐这门课程。我有幸在这个领域接触到不同的戏曲剧种、不同的角色、不同的唱腔,深感传统艺术之博大精深。为了能够更好的融入工作,声乐老师们不断的学习戏曲唱段,边工作边学习,教与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既不能全盘西化更不能固步自封、保守排外,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是学习的最佳方案。在前辈的指引下我们在戏曲声乐课堂上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将声乐艺术与戏曲唱腔相融合。教学中我们在保留戏曲唱腔韵味的前提下,让学生懂得科学发声原理、了解自身发声器官的整体构造,在戏曲唱腔中融入科学的发声方法。

一、戏曲声乐在戏曲唱腔教学中起到“扬长、补短”的作用

(一)用科学发声法发扬戏曲唱腔授课的优势

1.科学的喊嗓戏曲演员的练声传统上我们称为“喊嗓”,它对于戏曲唱腔的演唱有着抛砖引玉的作用。演唱者在正式演出之前,用喊嗓的方式把演唱状态调整到最佳,为正式的演唱打好基础。戏曲声乐课中也会用“喊嗓”的方式让学员找到“头声”。但是这一过程必须是在“科学”的状态下进行,否则会适得其反,不但不能起到“开声”的作用还会使喉部肌肉过度紧张。例如,青衣中螺旋上升的“yi”音。这个音的练习必须要在身体上下通畅的状态下发出,它会让学员瞬间找到头声与小腹之间的微妙联系———也就是声乐发声理论中常说的“通道”。在“通道”畅通的基础上我们去演唱各种作品都会得心应手。2.利用科学发声理论“口传心授”“口传心授”是戏曲授课的特点,也是表演类艺术授课的共同特点。唱腔表演艺术,是视觉与听觉同时传递的艺术形式,因此在教授的过程中传授者与被传授者必须是心灵相通的,学习者会模仿老师的表情、呼吸、演唱旋律等等。在模仿的过程中教师演唱的“科学”性也会被学生自然的学习过去。因此教师的示范必须是“科学”的、准确的。如果由于学生自身的理解能力和技术等原因使学习进入了误区,教师就必须用科学的发声理论去引导学生走出误区.实践证明理论基础好的学生,学习效率会大大提升。

(二)用戏曲声乐理论弥补戏曲唱腔授课的不足

戏曲声乐理论,是前辈们在教学中以戏曲发声为基础,借鉴西洋和民族声乐的发声理论总结出来的。它将声乐艺术的演唱理论与经验融入到戏曲唱腔艺术中,既保证了发声的“科学”性又保证了戏曲唱腔的“传承”性,是现代戏曲教学的必要手段之一。1.理论研究是技能学习的基础。任何一门科学的学习与研究都是以理论依据为基础的,它是与实践相对应的,它是某一领域的知识框架,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戏曲声乐艺术的研究与学习也不例外。在正确理论指导下的技能学习,会使人通透、明了、如沐春风,即使遇到学习的瓶颈,由于有正确的理论依据作指导,也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例如:有个学生上课前告诉我:“老师,我昨天唱的太多了,今天嗓子不太舒服。”但实际上,经过观察及练声阶段的反复推敲与试探性演唱,我发现该生的声带没有病态,只是由于前日演唱的方法不是很科学,导致轻微急性咽炎发作罢了,情况并不严重,完全可以胜任一般的演唱任务。因此,我以戏曲声乐理论为依据,用“科学的演唱方法”对该生进行了唱腔指导,一个唱段结束后学生感觉喉部清爽了,不舒服的感觉消失了、“挤”“卡”的现象没有了,调门也上去了,他本人觉得好神奇!因此说,正确的理论依据永远都是实践学习的“引路人”。2.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的学习可以有效的提高技能。理论知识掌握的深浅直接关系到学习效率。在唱腔的学习中懂得科学的发声原理,可以直接有效的提高演唱能力。长期解决不了的戏曲唱腔问题,通常在掌握了正确的发声理论之后就会迎刃而解,加之课后学生的勤奋、巩固,学习就会事半功倍。例如:有个老旦学生演唱《遇皇后》唱段。演唱的过程中每到小字二组的e音时就“破音”,演唱者自身是苦恼不堪。经过观察我发现,其实她是遇到了声乐理论中常说的“换声点”的问题。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利用声乐艺术教学中的练声曲进行“上行”发声训练,同时用形象化的语言消除了学生演唱时的紧张感,瞬间解决了问题。不但破音的问题得以解决,在练声的时候我还发现她高音可以到小字二组的'a、降b甚至更高,这样的例子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科学的发声方法总会带来立竿见影、意想不到的效果。当学生发现自己可以唱到以前达不到的音高时,往往十分吃惊。这说明只要掌握了科学的发声理论、演唱方法得当,对提高歌者的自信心和唱腔技能都十分有利。

二、戏曲声乐利用声乐艺术和戏曲声腔的共性使之相互融合

之所以我们可以将声乐艺术和戏曲唱腔艺术两种发声体系合二为一的来研究,主要是因为二者在理论和实际的演唱中有着极为相似的共同点。

(一)统一的演唱通道

无论哪种演唱形式,演唱通道都必须是通畅的、放松的、自然的。声乐艺术和戏曲艺术虽然在演唱风格、韵味、咬字上有差别,但是在演唱通道通畅性上的要求是完全一样的。1.都要求保持打开状态,胸腹式联合呼吸。“胸腹式联合呼吸”已经被证实是最佳的歌唱呼吸法,要求演唱者鼻腔、胸腔、腹腔同时打开并保持,同时放松喉头解放声带及周边肌肉的负担,达到歌唱的理想状态。2.都要求音色的统一声音统一是评判演唱者演唱水平的重要标准。无论男声女声、真声假声、美声民族、京剧吕剧等任何剧种,如非特殊需要,通常情况下同一部作品的演唱声音都会被要求“统一”。所谓声音统一,就是歌唱者的声线在整部作品中利用科学的发声方法保持同一种音色。

(二)灵活运用气息

声乐艺术和戏曲唱腔的气息运用方面是完全一样的。声乐演唱有抒情的、戏剧的,戏曲演唱有慢板、导板等,在气息的运用上都是力求灵活、不僵持、小腹能够揉起来,使声音呈抛物线状传递出去。

(三)真挚情感的输出

用真挚的情感去演绎作品是演唱者必备的能力之一。声乐和戏曲艺术的情感表达都必须是真情实意的,掺不得任何做作的成分。在引导学生的过程中,对于作品的情感诠释都是用现实的生活经验,引导学生动情的去演绎作品,提升作品的理解高度。综上所述,在戏曲和声乐的综合教学中相通的理念很多。戏曲声乐艺术的传道者恰恰利用这些相通的原理,融合了声乐艺术和戏曲唱腔艺术双方的教学特点使二者相互融合、互为相长。戏曲声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引导学生,在加深歌唱的通道理念、保持音色统一、提高技术能力的同时关注演唱情感,以科学理论为基础用心去演唱,唱出自身的音色、唱出自身的特点、唱出艺术,把戏曲艺术继续继承发扬下去。

三、戏曲声乐利用声乐艺术的练声方法提升戏曲唱腔的技巧

(一)用半音阶式的练声方法拓展戏曲唱腔的音域

声乐艺术中半音阶式的发声练习和戏曲的“喊嗓”既有相似又有不同。练声是声乐演员非常重要的基本功训练,通常用“Aaeyiaowu”等元音进行半音阶式的上行和下行的训练,在练声中逐渐统一音色,解决歌唱中的问题。喊嗓是戏曲演员的练声方法,通过喊嗓锻炼发声部位,通常用“yi、a、wu”等元音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进行,进而过渡到最佳的演唱状态。二者的训练方式不同,但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声乐演员一般都会用钢琴协助练声,可以明确知道自己演唱的音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训练,有效的拓展音域。但是戏曲演员喊嗓时不是每次都有条件用京胡去吊嗓的,学员大部分时间都是凭感觉用很少的几个调门在喊。所以戏曲声乐课的老师们通常利用钢琴的固定音高,借鉴声乐艺术半音阶式的练声方法来帮助戏曲演员“喊嗓”,调门按照半音阶的规律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进行。这样的练习对于拓展戏曲演员的音域、统一音色都十分奏效。

(二)用“跳音”训练头腔共鸣

声乐艺术发声练习中的“跳音”练习,有利于头腔共鸣的训练。把这个练习用于戏曲唱腔教学中同样有效。跳音也称顿音是将气息探至丹田,而后通过小腹、后背等肌肉短暂的支撑力迸发出来的音。这个训练多用于气息浅、头声共鸣不足的学员,这种短暂的支撑力,可以使学员瞬间体会到“丹田发力”和“声音的反作用力”。在戏曲声乐的教学中这种发声练习是常用的练习之一。

(三)朗读和念白直接的联系

声乐作品的歌词大都是一首优美的诗歌或一个小小的故事。戏曲唱腔作品通常叙事性很强。朗读是歌唱演员的基本功之一,想要唱好作品首先要“读”好作品,在读的过程中理解作品、演绎作品。戏曲演员的基本功“唱念做打”中“念”排行第二,俗话说“千斤话白四两唱”可见念白的重要性也非同一般。朗读和念白的练习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诵读时必须保持“打开”状态,气沉丹田,用腰腹之力将声音通过头腔反射出来,送至远方。当学生的念白声音过紧,可以先通过朗读放松喉头,找到歌唱的打开状态后顺势调整发声位置进入到念白状态中。正确念白之后的演唱声音会更加顺畅、饱满。反之,如果学生朗诵的爆发力不够集中,也可以用念白的方式来调整诵读的状态,达到集中声音的目的。结语戏曲声乐课中我们还有很多训练戏曲唱腔的办法和手段,在引导戏曲学生时,既要让学生掌握科学的原理又不能失去戏曲的韵味;既要让学生学会放松还得让学生学会相对紧张;既要让学生学会打开还要让学生学会不露声色的打开。掌握戏曲声乐理论不但对戏曲唱腔课有指导意义,对声乐课的学习也有提高,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任何一种歌唱艺术都它的特点,在演唱时我们都要遵循它的演唱特点和规律。戏曲声乐将科学的发声理论作用于戏曲唱腔艺术中,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的促进戏曲唱腔的进步与发展。

戏曲的地域性与语言艺术探析论文

“地方化”不仅仅是戏曲艺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不断扩张的一种重要方式,更是“当代戏曲的一大特色”,在“戏曲”这个大的艺术门类之中,各个地方剧种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规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地域性”成为中国戏曲“传统”的重要特点之一。

此外,地方戏曲作为由一定区域内的民众共同创造、共同欣赏的区域性剧种,它体现了一个地区民众的总体审美趣味,是该区域内所有民众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能高高在上地站在“保护文化艺术多样性”的立场,空泛地给戏曲传统的地域性特点下定义,也不能不切实际地考虑到不同地域的民众对本地戏曲的审美和民俗需求。对一定区域内的演员和观众来说,地方戏曲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是他们休闲娱乐、情感交流及宗教祭祀的必需品。以陕西省宝鸡地区民间秦腔演出活动为例①,庙会请戏不仅带有原始的“娱神”意味,更是村民们联络乡情、丰富农闲生活的需要;同时,在演出中还能够通过吉庆剧目,来表达一种质朴而单纯的、对幸福生活的期望。葬礼请戏,往往是因为逝去的老人多为秦腔戏迷,子女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表达自己的孝心;同时,这也是为了犒劳为举办葬礼而辛苦忙碌的乡亲邻里。至于各种企业开业、周年庆典请戏,一是企业希望借上了妆、带有“神气”的戏曲人物避邪求福,再则也给附近的居民(也即企业的潜在消费者)提供一场免费看戏的机会,企业方面可以借此机会表达“对父老乡亲的感谢”,是一种巧妙的广告策略。又如,笔者曾对兰州市区内主要茶园进行过调查,发现当地的茶园演出和业余自乐班活动,对于相当一部分中老年市民来说,听着熟悉的秦腔唱段喝茶、谈生意、拉家常,正如年轻人进KTV消遣一样,是他们日常娱乐、交际生活的一部分。而自乐班中各个年龄阶段的业余秦腔表演爱好者聚在一起,吹吹打打、弹弹唱唱,更是他们文化娱乐消遣、甚至是精神寄托的主要形式。

同样地,全国各地的戏曲演出均各有其符合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传统”,这些“传统”也只有针对这个区域内的民众才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把东北二人转搬到苏州水巷茶楼上去,把昆曲小调放在陕西尘土飞扬的庙会戏台上,其结果如何是可想而知的。各地方剧种就像不同品种的花卉植物,只有在适合自己的地域文化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如果硬生生地把他们拔出来,“移植”到另外的土壤里,除了日益干枯僵死,别无出路。

与戏曲的剧种多样性相表里的,是它的民间性,“民间”这个词除了通常意义上含有的,与“官方”、“正统”、“贵族”等带有社会阶级性的词汇相对立的意思之外,更有“地域性”的含义。因为“民间”归根到底是民众的民间,不同地域的民众物质生活、精神世界的多样性,决定了“民间性”具体所指的多样化和地域性差异。以往研究者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出发,已经指出戏曲在表达民众的思想情感、[2]审美娱乐需求、[3]民俗生活需要[4-6]等方面呈现出的“民间”特性,但对民间性的思考还不能就此打住,因为所有这些需求还具有地域限制性。如果只强调笼统意义上的“民间”而忽略了“民间”内部的多样性和民众群体的.复杂性,就很容易造成对真正“民间性”和具体民众群体需求的漠视。社会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曾指出,如果将广大知识阶层、贵族阶层或者说城市统治阶层的“传统”视为“大传统”,而将底层民众的“传统”视为“小传统”,那么,这两种“传统”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存在着这一种长期的相互影响的关系。“大传统”会对“小传统”形成“下渗”作用,而“小传统”既有积极向“大传统”靠拢的愿望,也会对“大传统”产生重要的影响。[7]29也就是说,“传统”有着自为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倾向,传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们热爱并且需要它们;传统的变迁“起源于传统内部,并且是由接受它的人所加以改变的”,这种变迁“并不是由‘外界环境’强迫他们作出的,而是他们自身与传统之关系自然成长的结果”[8]229。如果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为了保持某种演出形式的“民间性”而否定这种演出形式自身的发展要求,无疑是对遗产传承的自然链条的一种粗暴的人为破坏。戏曲的民间性,是具体、集中地体现在一群活生生的民众之中的,地方戏曲就是为了满足不同地域民众各种层次的需求而形成多种剧种形态的,我们必须尊重这种建立在地域差异基础上的剧种差异性。

以往学者对民间戏曲的研究,多是从文化分析、艺术欣赏、历史研究的层面展开的,但对于地方民众而言,戏曲的意义也许并不在此。比如,对于陕西民众来说,“请戏”、“唱戏”,首先是一种祖辈流传下来的仪式传统,是婚丧嫁娶、庙会祭祀以及各类庆典上必不可少的活动项目。其次,“看戏”则是一种能够带给人以愉悦感的娱乐活动和一种与亲朋好友联络感情的交流机会。此外,广大农民观众们,还相信传统秦腔剧目大部分都是讲述真实的历史故事。笔者田野调查时,剧团演员常常叮嘱我,要记住每出戏讲述的故事发生的年代,因为他们认为“这在历史上都是真事,人家是有记载的”。从《闯宫抱斗》、《太和城》到《八义图》,再到《出汤邑》、《金沙滩》、《二进宫》,几乎每次演出历史戏,演员们都会向我强调这一点。

传统秦腔戏剧目确实是以历史剧居多,而且很大一部分剧目都是基于历史演义而发挥出来的,其中包含了一些历史真实的成分。虽然这些民间传说和曲艺作品中的历史,对很多历史研究者来说都是“戏说”、“歪说”,但在广大民间观众中却具有很大的权威性。传统的秦腔历史戏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赢得了演员和观众的“尊重”。特别是那些讲述民族英雄和忠臣烈士英勇事迹的历史戏,无论演员还是观众都会对其中的主人公抱有崇敬之情,而对奸臣逆贼则嗤之以鼻。典型的表现是,一出秦腔传统历史戏中,戏分最多的肯定是忠臣义士而不会是奸贼,团里台柱级别的须生演员很少饰演坏人,而演员也往往不愿以自己饰演反面角色的戏作为自己的拿手戏①。从观众的角度来说,他们一般不会为“坏人”的表演而鼓掌叫好,更不会为饰演反面角色的演员“搭红”、放鞭。②[9]72如秦腔传统剧目《八义图》(即《赵氏孤儿》———笔者注)演出时,饰演为救孤儿而慷慨赴死的卜凤、公孙杵臼、程婴等正义人物的演员都会被“搭红”、放鞭,而屠岸贾的饰演者,即使被有些观众称赞“演得好”,也不会得到这样的待遇。也就是说,戏曲的“教化功能”其实不仅仅是上层统治阶级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对戏曲提出的“非分要求”,也不仅仅是文人创作者从主观态度出发的“一厢情愿”,同时还是广大观众心中已然形成的一种观赏需求。戏曲在民间传播,确实起到了知识传播和道德培养的积极作用。戏曲剧目的“历史讲述”和“道德教化”特点,对地方民众思维方式、价值判断的培养和塑造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也是戏曲地域性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而言之,戏曲“传统”的地域性特征,不仅体现在不同剧种形态各异的表演方式和艺术风格上,更体现在各剧种与他们所属地区民众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密切关联之中。我们不应该只站在“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持戏曲艺术多样性”的艺术家和理论家的立场上,对如何保护、如何发展指指点点,而应该认识到,这种“多样性”的形成和发展首先取决于民众多样化的审美娱乐需求。应该首先弄清楚观众需要什么,并尊重他们的需要,给他们传承或者改变自己的“传统”的自由。

所谓“口头性”,是借鉴了英文单词Oral/Orality的译法,包括口头创作和口头传承两层含义,在OralandIntangibleHeritage(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和OralPoetry(口头诗歌)这两个相关的重要概念中,“口头”(Oral)均同时包含这两层含义。有学者指出,应将其译为“口传”更为合适,[10]36诚然,“口传”固然强调了传承方式的非文字性和动态性特点,却忽略了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即兴发挥和口头创造性。因此,笔者以为,反倒是“口头”这个似乎比较含混的词语更有概括力。虽然借用了英文词汇,但并不是说中文语境中就没有这一概念;恰恰相反,我国文化传统中,强调“口头”材料价值的历史要更为久远:如汉语中“文献”一词中的“献”字,朱熹曰:“文,典籍也;献,贤也。”即,“文”原是指书面的文字记载,“献”则指博闻的贤人的口头传闻。[11]12可见,文化传统的“口头性”特点,是人类文明的共有特征。

曾有学者将戏曲归结为“语言的艺术”,并从“文学性”的角度对戏曲的“现代化”提出要求。自然,大部分戏曲剧目都有大量可以以文字的形式进行创作和记录的唱词、念白,从这个角度出发,认为“元杂剧”、“宋元南戏”、“明清传奇”和“地方戏”都是一种“戏曲文体的概念”[12]4,似乎也未尝不可。接着,如果从文学角度出发对戏曲的唱词和念白进行分析,认为其具有“诗的韵律、节奏”,从而将元杂剧、宋元南戏都纳入“抒情诗”[13]8的范畴,这个逻辑也大体不谬。这也是很多学者斥责清末以来以京剧为代表的地方戏,“使戏剧文学性和思想内容大大‘贫困化’”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14]5但笔者以为,即使考虑到戏曲拥有大量韵律化和节奏化的唱词和念白,故而承认“戏曲文学”的存在、承认“戏曲”的抒情诗本质、承认戏曲是在表达某种思想和情感,也必须认识到,这是一种“口头文学(Oralpoetry)”,它遵循着“口头诗学(OralPoetics)”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口头诗学”理论源自西方文学理论界对荷马史诗的形成及其传播形态的讨论,20世纪30年代,帕里和洛德在对南斯拉夫地区口头史诗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被后世命名为“帕里洛德”理论的观点。自此以后,有关口头诗学理论的方法,“已经影响了散布于五大洲的、超过了150种彼此独立的传统的研究”[15]5,这一理论在大量人类学调查材料的基础上,强调被传统的研究方法所忽略了的史诗文学的口头创作和口头传播特性。“口头诗学”理论,对我们认识中国曲艺和中国戏曲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戏曲的成熟和完善得益于唱讲文学提供的足够多的、情节足够丰富的故事本事,当前许多盛行的剧目,无论是元杂剧、宋元南戏还是明清传奇、地方戏曲剧本,都和唱讲文学有很大的关联,甚至有学者提出,许多地方剧种完全就是在地方说唱艺术的基础上形成的。当然,有关唱讲文学对戏曲艺术所产生影响究竟有多大的问题,相关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但可以肯定的是,戏曲从唱讲艺术中吸收了很多珍贵的养料,其中就包括“口头性”特征。由于唱讲文学本身就是一种口头创作、口头传承的艺术样式,“一般来说,说唱的文本就是这样从无数艺人的口中产生的‘口头创作’的阶段成果”[16]48—49。对民间说唱艺人来说,“与文字相比,戏剧或说唱的词句首先是作为‘声音’存在的”,而且艺人还常常“得到师父口头传授书词”[17]84。即使对于现成的演出本,“艺人们也一般不将其书词全部背诵下来,而仅仅是记住其故事情节和成为‘赞’、‘套’、‘赋’的某种韵文就登场了”[18]87。那些认为戏曲源自唱讲艺术、戏剧剧本来自说唱文本的观点,至今有一个问题无法解释,那就是,为什么从说唱文本到戏曲“剧本”之间的“链条仍有一些缺环”?有学者将完善这些“缺环”的希望寄予“文献发现”[18],其实,这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戏曲艺人的口头创造。既然唱讲文学本身,允许艺人对底本进行口头的即兴创作,当它转为另一种形式不同却拥有更加突出的“表演”本质的艺术所用时,这种被实践证明极富创造力和实用性的创作方式,自然会被继承下来。从“口头诗学”的角度来思考,也更容易理解中国戏曲幕表制、条纲戏的演出形式何以成为可能。

总而言之,如果考虑到戏曲唱词、念白的“文学形式”,从文学角度理解戏曲的“传统”,这也未尝不可,但必须认识到戏曲剧本不仅仅“为上演而设,非奏之场上不为功”[19]1,而且是可以直接在场上以口头方式创作、并且以师徒之间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下去的。

戏剧是由“文本”和“表演”共同组成的一种“综合艺术”,两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上文已经分析指出戏曲“文本”的口头性质,那么接下来,则需再来探讨“表演”的口头性质。事实上,用口头诗学的理论分析戏曲表演的口头性仍有一定的局限,因为舞台表演已经远远超越了口头讲述、口头表演的唱讲艺术范畴,而具有肢体表演艺术的特征。笔者此处只是借鉴口头诗学的理论思维,反对将戏曲艺术文本化、将演出凝固化,认为戏曲的舞台表演具有类似于口头表演的临场创造性和口头传承性特征。笔者在对宝鸡新声剧团及宝鸡秦腔民间演出形态的调查中发现,同样的一个剧目,从来不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演出。正如有老艺人明确指出的那样,有些戏“根本没有啥本子”,“不同班子有不同班子的演法”。唱词和念白部分尚且如此,具体的身段表演就更加具有灵活可变性了。新声剧团丑角演员杨宝国的表演就很能体现这一点,作为该团唯一当行的丑角演员,他饰演的刘媒婆、杨三小、花仁义、赵飞等角色,时常令观众捧腹大笑,而同样的这几个角色每一场他都有不同的演法、不同的台词和动作,每一场都会增加自己临时发挥的“活口”。当笔者问他这些活口是如何编排出来时,他笑着回答:“这都是胡说八道呢,没有啥道理。见啥人说啥话么!”但又随即严肃地说道,“虽然不存在编排那一说,可也不能真的胡说,要心里有底,说得干净利落、适可而止。”①

其实,理解戏曲的口头性特点,也只能是作为理解戏曲唱词、念白等语言性表演部分的一个新切口。凝结着更多戏曲“传统”的表演的口头性,则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切入,那就是师徒之间“口传身授”的技艺传承方式。由于戏曲演出纯粹依靠演员高度技艺化、繁难化[20]的肉声演唱和肢体表演,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戏曲是完全诉诸场上的一种表演艺术。它的许多身段程式不仅无法用文字来记录、表达,甚至也是“口传”都说不清楚的。和其他所有类型的文化传统一样,在世代延传过程中的“那些弦外之音(over-tones),不言而喻的知识(tacitknowledge)成分,以及洞见之类不宜应用原理和规则的东西,是不能以明确的语言进行传授的,而要通过内心联想,通过对动作执行者的典型行为的移情来获得”[8]23。具体至戏曲艺术中,就需要老演员的亲身示范,也就是“心授”,演员们习惯称之为“带着走一遍”。演员“跟着铜器点子”、“跟着师父走一遍”之后,很多困惑便可以得到解决。

同样以宝鸡新声剧团为例,该团大部分年轻演员毕业于各类戏曲学校,三年的在校学习仅能掌握基本的表演技法,进剧团后,要想上台表演还需要由老演员对其作具体的指导,这种指导便都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的。笔者在调查期间发现,这种技艺传授行为可以随时随地发生,灵活性很强、形式也比较多样,比如年轻演员在台下观看老演员的现场表演,休息时听老演员“说戏”,等等。如今,随着各种视频影像资料的普及,年轻人还可学习其他知名演员的表演。但这样“看”、“听”、“说”仍然不够,还需要“做”,即老演员的动作示范和年轻人自己的舞台实践。总之,老演员的口传心授和年轻人的身体力行,是戏曲表演技艺得以传承的两个根本要素,二者缺一不可。这一点,从新声剧团老团长李扶中对现在大部分演员不认真练功,只想偷懒地看看、听听,“上台后学样样”的现象表现出的强烈不满也可以体现出来。正如他情绪激动地感慨道:“不是说所有东西都是你看就能看会的,这需要功夫,没有功夫,你演的就算是对的、没错,也不好看、不合式,行家一看就看得出来你这个演员的水平”②。

事实上,认为戏曲是“语言艺术”和认为戏曲是由“剧本”和“演出”共同组成的“综合艺术”这两种观点,笔者均不敢苟同。但上文仍然在肯定这两种观点的基础上分析戏曲“传统”的口头特征,只是为了强调认识“口头性”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戏曲不仅仅具有口头艺术的特性,更是一种纯粹的表演艺术,无论是其体现为“文学形态”的唱词和念白、还是最终以“表演”为本质的成品———一次具体的演出,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舞台表演艺术就是一种“时间与空间的瞬间结合,它的本质就是intangible”,也就是“无形性”、“转瞬即逝性”①[21-23]。而戏曲之所以具有这种intangible之特性,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以演员在场上的“在场表演”为主要创作方式,以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方式,既不囿于剧本、灯光、舞美等物质工具,也不会停滞于任何一个固定状态,整个创作、传承过程都依赖“人”的创造力,长期处于不断更新、不断变动的发展过程中。

以剧种多样化和民间性为主要表征的地域性,和以口头创作为主要创作方式、以口传心授为最佳传承模式的口头性,是戏曲“传统”最为突出的两个特征。其中,剧种多样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今仍然在继续。口头创作和传承的灵活性、创造性也体现出强烈的活态特性。因此,戏曲的“传统”绝对不是已经僵死的、固定不变的、“跟不上时代”的“旧传统”,而是内在的蕴含着无限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一种“活”的传统。遗憾的是,这一点却常常为传统戏曲研究所忽略。[24]96因此,笔者以为,回归“传统”,肯定“传统”的活态性和创造性,发掘古老“传统”对当下戏曲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从“传统”中汲取力量,是解决当前戏曲困境的根本出路。

谈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特点论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谈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特点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吕剧是山东地区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剧种,可以运用戏曲的方式来对地方民情、民风与民俗进行展现,其中旦角等戏曲行当的表演都有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特色。为了更好地提升旦角的表演效果,有必要提前明确其表演艺术特点。本文以吕剧旦角为研究对象,重点对其表演艺术特点进行了探讨,旨在为相关戏曲人员学习旦角表演知识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关键词】 戏曲;吕剧;旦角;表演艺术特点;

戏曲演员是戏曲这门表演艺术的主体,其演绎能力与表演能力是促进戏曲艺术蓬勃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了可以对角色形象进行更好的塑造,就必须要利用恰当的表演技法以进行有效的表达,尤其是要注意对相关角色的性格特征等进行充分的理解与深入的把握,从而保证可以更好地塑造出特定的角色形象。其中旦角是戏曲中的重要行当,也需要系统化地依据“四功”与“五法”的基本表达方式及其本身的艺术特点来展现其艺术魅力。

一、吕剧旦角概述

(一)吕剧概述

吕剧是我国山东地区一种非常具有地域性的戏曲剧种,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到了顶峰,期间诞生了《借年》、《小姑贤》、《李二嫂改嫁》等众多经典剧目以及李岱江、郎咸芬等众多吕剧名角。基于自身蓬勃发展的态势与广泛的影响力,吕剧被评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吕剧作为一种地区性剧种,具有优美朴实、贴近群众与自然流畅等艺术特点,其优美朴实主要体现在唱腔兼有曲牌与板腔体特征,曲调动听、朴实、顺口、灵活,相应的伴奏乐器可以分为武场和文场两种类型,并且还有效地融入了一些西洋管弦乐器,使得伴奏乐器整体展现出朴实、优美的特征。而在演唱的过程中,吕剧主要用真声,针对个别高音的演唱则会相应地利用真假声有机结合的演唱方法,从而使得最终演唱出来的曲调流畅、自然,同时在吐字的过程中保持清晰,使整个唱腔优美、动听。

(二)吕剧旦角特征

吕剧旦角主要可以分成老旦、彩旦、花旦、武旦、青衣、闺门旦几种类型,具体表现特征如下:其一,老旦。主要在戏曲中扮演中老年妇女,表演中展现出老态,在唱、念及做的过程中展现出稳重大方,如《穆桂英挂帅》当中的“佘太君”这一角色。其二,武旦。主要扮演掌握武打技艺的女子,要保证身段灵活、轻捷,如《打焦赞》当中的“杨排风”这一角色。其三,彩旦。主要扮演喜欢搬弄是非、狠毒、可恶狡猾的妇女,其表演动作以及台词多来源于现实生活,如《小姑贤》当中的“刁氏”这一角色。其四,花旦。主要扮演热情、活泼、可爱的青年或少年女性,要保证吐字清晰,唱腔甜润,身段也要娇俏、灵活。其五,青衣,主要扮演成年妇女,一般会非常重视唱功,要求演唱细腻清亮,行腔流畅委婉,如《井台会》当中的“兰瑞莲”这一角色。其六,闺门旦,主要扮演贫苦人家有教养的妙龄少女或者未出阁的大家闺秀,唱腔具有缠绵委婉的特征,并注重形体与水袖功夫的运用。

二、吕剧旦角表演艺术特点

(一)台步艺术特点

在吕剧旦角表演的过程中,台步是一种最基本的表演方式,也就是戏曲界俗称的“走身架”,即演员在表演过程中需要运用脚步进行展现。为了可以有效地将所演绎的.旦角角色表现出来,首先需要走好台步,保证可以将所表演的人物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旦角表演过程中人物形象的塑造直接体现在旦角台步的表现当中,具体表现方式需要结合角色的年龄特征、性格特征以及周边的环境特征等进行把握,不同的旦角角色需要通过台步的有效应用来将特定的角色形象完美地展现出来。也正是基于这一要求和特点,针对不同的旦角人物,形成了具有差异化的台步。

比如,针对青衣角色而言,由于其主要表现成年妇女,一般会非常重视唱功,所以在台步运用上要更加侧重稳健;闺门旦要采用小步距进行表现,展现出温柔、细腻的台风;武旦则要讲求流畅、迅捷、有力、刚劲的台步。此外,吕剧旦角表演过程中,台步还需要相应地展现出山东地区浓郁的地方色彩,使台步具有更强的表现力。因此,针对吕剧旦角的台步艺术而言,要在旦角人物特征及吕剧作品表演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采用恰当的台步技巧来生动地塑造出旦角形象,展现其真正的艺术魅力。

(二)身段艺术特点

身段也是吕剧旦角表演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表演艺术,主要表现为表演的动作、技巧以及展示出来的架势等,如不同动作的衔接、前后动作的连贯以及不同种类姿势的展示等等。在演绎角色的过程中,旦角演员要注意把握好台步的移动、眼神的运用以及水袖的抛收等等,力求使旦角表演中的身段与手部动作、台步移动、眼神运用等形成有机、协调的配合。对吕剧旦角演员而言,婀娜多姿的身形与优美的体态对最终呈现出来的表演效果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吕剧旦角演员实际表演的过程中,要注意采取恰当的身段表现方法来将山东地区浓郁的地方色彩进行有效的展现,力求可以更好地凸显出山东地区的历史、风俗、文化等。基于此,吕剧旦角表演者平时除了要注意学习身段表演技巧之外,还需要多接受戏曲美学方面的熏陶,保证可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气质,同时还要注意有效地对肢体表达进行调节,确保其协调性与优雅性。只有善于运用这些协调、优雅的肢体语言才能够将戏曲旦角的特征有效地表现出来,展现出不同角色的个性特点与情绪特色,保证可以更好地展现出戏曲旦角表演艺术真正的魅力,不断提升旦角表演的整体效果。

(三)念白艺术特点

念白是吕剧旦角表演中所涉及到的白口、道白或说白,或者说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说话这一行为的戏剧化表现,是一种基本的戏曲台词表现形式,也是构成戏曲的重要部分,需要旦角在表演过程中加以注意。吕剧旦角的念白艺术需要进行艺术层面的美化与加工,力求可以形成一种艺术化的语言形式。而吕剧本身的念白同样具有地方性特征,也需要旦角表演者借助念白的有效表达来展现出地方特色,如利用念白艺术来对山东地区的文化习俗、语言风格进行展现。

此外,吕剧中念白的难度较大,其难于唱腔的表达,吕剧本身的地方性特征决定了其非常注重念白的有效表达,所以要通过有效的表达方法来提升念白的艺术表达效果,使其为吕剧旦角的表演增加亮点。为了提升整体的表达效果,旦角表演者必须要注意在念白方面多下功夫,多进行刻苦的训练,力求使自身在语气与字音等的表达上做到准确,表现出地方韵味,这样才能整体上提升旦角表演的艺术效果。

(四)演唱艺术特点

演唱是吕剧旦角表演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会对最终的表演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为了保证吕剧旦角表演的整体效果,就必须要注意对演唱技巧进行准确把握。在演唱过程中,吕剧旦角主要展现出了吟诵性和抒情性相结合的戏曲艺术特色,具体表现就是类似于曲艺当中“夹叙夹唱”的艺术表达方式,以此来突出吕剧本身的戏剧性功能,具体表现如下:

1、在半说半唱的过程中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吕剧旦角在演唱曲目的时候常常会采用半说半唱的方式,借助这种说唱的表达方式来对曲目中的唱词内容进行有效的表达。而在说唱当中,吕剧旦角尤为依赖念白。通过采取这种“夹叙夹唱”的说唱表达方式,可以有机融合多种声腔,更容易展现出戏曲艺术本身的真实性特征,如可以唱一句之后再念一句词,又或者念多句词之后再接一句唱。

2、在似说似唱的过程中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似说似唱主要指的是要注意音乐旋律和唱词字调,使旦角演员在对曲词进行说唱的时候有效地融入音乐旋律当中,可以给人一种“唱”的感觉。在演唱的过程中,音乐旋律也犹如唱词表达当中的口语字调,可以强化唱词表达,借助这种艺术表现方式更容易展现出山东地区浓郁的地方特色。比如,在《王定保借当》中,旦角的唱段涵盖了垛板、流水以及快二板等唱段,在旦角演唱时,采用半说半唱和似说似唱的表达方式,能使得整体的音乐表现更加多彩、质朴,避免呆板、平淡,从而展现出浓郁的山东地方特色。

3、在又说又唱的过程中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吕剧旦角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角色,许多曲目当中的旦角唱段都是以故事情节当中的矛盾冲突为基础来对唱和说进行安排和布局的,这时候一般会运用口语化的说白来对故事背景以及故事中涉及到的人物的关系进行交代,还要运用吕剧唱腔来对人物的思想情感进行抒发,具体可以采用快二板、流水、垛板、散板等多种唱腔吟诵板式,从而通过交替出现的大段的说和唱来实现词与曲的有机结合,提升整体演唱效果。综上所述,旦角是吕剧表演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其表演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最终吕剧表演的效果。在吕剧旦角实际表演的过程中,要重点做好身段、念白、台步和演唱几个方面的艺术表达,确保可以凸显出吕剧表演的本土特色与艺术魅力,不断提升吕剧表演的整体效果。

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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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音乐论文戏曲研究论文

如果楼主觉得多,可以自己删。戏剧起源关于戏剧起源,有九种说法。在此,我们只详细讨论各种关于戏剧起源的歌舞说的观点。歌舞说,此说又可析为三种:(1)宫廷乐舞说,清代纳兰性德《渌水亭杂识》云:“梁时大云之乐,作一老翁演述西域神仙变化之事,优伶实始于此。”刘始培在《原戏》中根据古代乐舞多有妆扮人物之事实,认为“戏曲者,导源于古代乐舞者也……则固与后世戏曲相近者也。”常任侠在《在国原始的音乐舞蹈与戏剧》中,较为系统的考察了原始音乐舞蹈的戏剧因素后认为“原始社会中的简单的音乐舞蹈,便是后来做成完美戏剧的前躯”。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长编》将中国戏剧的最早源头溯至“周秦的乐舞”。(2)上古歌舞说,张庚、郭汉城主编《中国戏曲通史》开篇首句云:“中国戏曲的起源可以上溯到原始时代的歌舞。”我们知道一切艺术起源于劳动,中国的歌舞也不例外。《书经.舜典》上说:“予击石附石,百兽率舞。”所谓百兽率舞,并不是像后来的儒家所神秘化的那样,说是在圣人当世连百兽都来朝拜舞蹈了,这种舞是用石相击或用手击石来打出节秦的,那时连鼓也没有,可见是很原始的。到后来才有了鼓,所谓“鼓之舞之,”这就进一步了。这种舞可能是出去打猎以前的一种原始宗教仪式,也可能是打猎回来之后的一种庆祝仪式,《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说:“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鏖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像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这是战国时代关于古代乐舞的一种传说。可以透过这段歌舞的描写看出一幅原始猎人在山林中打猎的景象:“一面呼啸,一面打着、各种陶器、石器发响去恐吓野兽,于是野兽们就狼奔豸突地逃走而终于落网了,这位原始时代的艺术家“质”(其实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当时全体人民)就是按生活中的实际来创造了狩猎舞,这时所谓的“百兽”实际是人披兽皮而“舞”的场景,不过是对于狩猎生活的愉快和兴奋的回忆罢了。当然,这时的场景都是已经艺术化了,音乐、舞蹈都是已经节奏化了的,这种舞蹈带着浓厚的仪式性,它是响氏族的保护神或始祖祈祷,以求这次出去打猎获得丰收,或者是打猎回来为了酬谢神祗而举行的。但不管它是什么仪式,也不管它披着多厚的原始宗教的外衣,其实际意义,乃是一种对于劳动的演习、锻炼,这不光是锻炼了猎人们的熟练程度,而且也培养了年轻的猎人,《书经.舜典》中有命夔“典乐教胄子”的记载。“胄子”的注解是贵族子弟,但原始社会没有贵族,恐怕就是年轻武士了,用乐舞去教年轻武士,不是锻炼他们又是什么呢?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原始人狩猎动作的模仿。既然是模仿劳动的动作,这也就可以说是最原始的表演了。原始的舞蹈总是和歌相伴的,他们决不是闷声不响地跳,而是一面跳一面欢呼歌唱。《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还说:“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而歌八阕。”略可想见当时的情形。 在原始社会,歌舞不止狩猎舞一种,还有战争舞,它的性质和狩猎舞是差不多的,到了进入农耕时代,又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农事的祭典,如“蜡”如“雩”。蜡是在年终时,为了酬谢与农事有关的八位神灵而举行的。在这一天,公社的成员是尽情欢乐、开怀畅饮、唱歌跳舞的。这种风气一直遗留到春秋时代。《孔子家语.观乡》说:“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为乐也。孔子曰:百日之劳,一日之乐,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劳动农民一年辛苦后的欢乐。相传“蜡”是伊耆氏所首创,一说伊耆氏就是神农氏足见这是与农业发达时期密切相连的风俗。“雩”是天旱求雨的祭祀。《周礼.春官》“宗伯”下记载:“司巫……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周记》的记载虽然是奴隶社会的事,但显然是原始时代的遗留下来的风俗,除此之外,在原始公社的许多节日也举行舞蹈。例如男女相爱,也有一个节日,大家会合在一起来唱歌跳舞。这个节日在汉民族就是祭祀氏族女始祖的日子,所跳的舞据说就叫做“万舞”现在西南少数民族的所谓“跳月”“摇马郎”“歌墟”等可能就是这种节日遗留下来的形态。原始歌舞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它的全民性。到了奴隶社会,有了阶级,在艺术上的情况也就起了变化,这时祭祀仪式已经不复是全民性的节日歌舞,它成了只是奴隶主贵族所专有的了,第一个把天下传给自己儿子的禹,当他治水成功,做了部落联盟的首领之后,立刻“命皋陶作为夏龠九成,以昭其功”见《吕氏春秋.古乐》这里的乐舞已经开始失去全民的意义,而成为夸耀个人功绩的手段了,禹的儿子启也学习他这一手,用歌舞来夸耀,并装点自己的威严。据传说他三次上天,从天上偷来了《九招》(即《九韶》)歌舞,在“大穆之野”举行表演。从此以后,奴隶主贵族们便把本是属于全民的歌舞拿来歌颂自己的功德,《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还说:“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而《大武》之舞却又是歌颂周武王和周公灭商及平定奴隶叛乱的武功的,这是所谓“武舞”它是手执盾牌和武器而舞蹈的,还有歌颂周朝统治者治国如何有秩序、如何天下太平的《韶舞》,这就是称为“文舞”。现从《史记.乐书》中引一段关于《大武》之舞的记载如下: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狭。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 而进,事蚤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志也。”从这段对于《大武》之舞的解释来看,他包涵着一段故事的内容,舞虽不足以表现它的内容,但演故事的倾向却也存在了。(3)西域歌舞说,陈村、霍旭初《论西域歌舞戏》中指出:汉唐间,随东西方交通之开拓、经济文化交流之频繁,西域文化艺术的一支——歌舞戏,逐步传入中原,成为我国戏剧的重要源流之一。无论汉代的百戏,唐代的乐舞,西域成分都占相当比重,尤其在唐代,戏剧的因素渗入乐舞之中,西域歌舞戏与中原传统戏剧的融合,不仅出现了唐代兴盛的歌舞戏品种,并对后世的戏剧有十分深远的影响,我国学者任半塘先生指出:唐代歌舞戏“纵面承接汉晋南北朝之渊源,横面彩纳西域歌舞戏之情调 ”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许地山先生就阐述了六朝时候西域诸如龟兹,康国等及伊斯兰或印度乐舞的东来,有“杂戏”也进入中土的见解。关于唐代歌舞戏,《旧唐书.音乐志》载:歌舞戏有大面、拨头、踏摇娘、窟垒子等戏。任半塘先生认为凡唐人“俳优歌舞杂奏”皆为歌舞戏。他在《唐戏弄》第二章《歌舞戏总》中还指出:“一旦内容有故,或技艺涉说白,虽记载简略,表现模糊。亦非认为歌舞戏不可。”属西域歌舞戏者,《旧唐书》中仅举“拨、头”一戏,曰“拨头出西域,胡人为猛兽所噬,其子求兽杀之,为此舞以象之也。”任半塘考歌舞戏,涉受西域影响的戏剧很多,明确指出为西域歌舞戏“剧录”者有“西凉伎”、“苏莫遮”、“舍利弗”等,属“戏体”者有“钵头”、“弄婆罗门”等。“苏莫遮”是西域歌舞戏中有代表性的一个剧目,对苏莫遮的记载,以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四十一为详细:苏莫遮,西戎胡语也,正云飒磨遮,此戏本出西龟兹国,至今犹有此曲,此国浑脱、大面、拨头之类也,或作兽面或像鬼神,假作种种面具形状,以泥水沾沥行人,或持索搭钩,捉人为戏,每年七月初,公行此戏,七日乃停。土俗相传云:常以此法禳厌,驱趁罗刹恶鬼食啖人民之灾也。”苏莫遮,又称泼寒胡戏,从文献上看,苏莫遮在中原,大都是供统治者娱乐的,自北‘周宣帝大象元年到唐玄宗开元元看130多年,常列为宫廷内玩赏的节目,这自然要经过无数次的改造,并随政治风云而变易。在这里叙述了歌舞说的观点,希望关于戏剧起源有更多的人关注和研究。

编辑本段戏曲的起源 中国戏曲源远流长,它最早是从模仿劳动的歌舞中产生的。先秦时期 (一)先秦——戏曲的萌芽期。《诗经》里的“颂”,《楚辞》里的“九歌”,就是祭神时歌舞的唱词。从春秋战国到汉代,在娱神的歌舞中逐渐演变出娱人的歌舞。从汉魏到中唐,又先后出现了以竞技为主的“角抵”(即百戏)、以问答方式表演的“参军戏”和扮演生活小故事的歌舞“踏摇娘”等,这些都是萌芽状态的戏剧。唐中后期 (二)唐代(中后期)——戏曲的形成期。中唐以后,我国戏剧飞跃发展,戏剧艺术逐渐形成。宋金时期 (三)宋金——戏曲的发展期。宋代的“杂剧”,金代的“院本”和讲唱形式的“诸宫调”,从乐曲、结构到内容,都为元代杂剧打下了基础。元朝时期 (四)元代——戏曲的成熟期。到了元代,“杂剧”就在原有基础上大大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戏剧。它具备了戏剧的基本特点,标志着我国戏剧进入成熟的阶段。其中最为杰出的作曲家为关汉卿,他的代表作《窦娥冤》历来被后人称颂。明清时期 (五)明清——戏曲的繁荣期。戏曲到了明代,传奇发展起来了。明代传奇的前身是宋元时代的南戏(南戏是南曲戏文的简称,它是在宋代杂剧的基础上,与南方地区曲调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的戏剧形式。温州是它的发祥地)。南戏在体制上与北杂剧不同:它不受四折的限制,也不受一人唱到底的限制,有开场白的交代情节,多是大团圆的结局,风格上大都比较缠绵,不像北杂剧那样慷慨激昂,在形式上比较自由,更便于表现生活。可惜早期南戏的本子保留下来的极少,直到元末明初,南戏才开始兴盛,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提高,这种本来不够严整的短小戏曲,终于变成相当完整的长篇剧作。例如高明的《琵琶记》就是一部由南戏向传奇过渡的作品。这部作品的题材,来源于民间传说,比较完整地表现了一个故事,并且有一定的戏剧性,曾被誉为“南戏中兴之祖”。明代中叶,传奇作家和剧本大量涌现,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他一生写了许多传奇剧本,《牡丹亭》是他的代表作。作品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死生离合的故事,歌颂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幸福爱情,要求个性解放的反抗精神。作者给爱情以起死回生的力量,它战胜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取得了最后胜利。这一点,在当时封建礼教牢固统治的社会里,是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的。这个剧作问世三百年来,一直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直到今天,“闺塾”、“惊梦”等片断还活跃在戏曲表演的舞台上,放射着它那艺术的光辉。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高度发展的时期。正是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华戏曲应运而生。高度发展的政治、经济为戏曲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蓬勃发展的文化艺术又为戏曲提供了无与伦比的物质基础,从而大大地推进了它的形成历程。 戏曲遭受外来文化的影响。随着现代科技和现代信息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东西方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深入,西方一些国家利用其经济优势、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实施“文化霸权”、“文化渗透”和“文化侵略”,继续进行其“文化殖民化”和“西方化”,向我们推销他们的意识形态和人生价值观。高校大学生由于求知欲旺、好奇心强,接受新鲜事物快,容易受到多元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影响,这给我们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严峻挑战。特别是西方文化的渗透和侵袭,使一些高校学生“无意识”地认同和接受西方的价值观,进而怀疑和否定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我们应当预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因素因为西方价值观念的侵袭而变质,从而失去持续存在和发展的空间的危险。3.戏曲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在我国,受网络文化影响最深、最广的莫过于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了。网络文化一方面以其雅俗共赏、信息量大、知识性与趣味性强、观念开放等特点,极大地吸引着高校学生,给高校教育拓展了新的空间,开辟了新的途径;另一方面由于它的过于开放性以及过多的现代娱乐项目,也给戏曲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新的竞争

秦腔入川对川剧形成的影响分析论文

一、 戏曲传播流变与新剧种的生成

戏曲在传播过程中,势必走出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传播到其他地域。比如昆腔,流行于昆山一带,离开昆山,则生了许多变化。有论者认为山陕梆子前身为昆腔的变种。 而西秦腔作为一种戏曲形式产生之后,迅速扩张到周边地区,促使了西路梆子和东路同州梆子的产生,以及在汉水流域促使二黄的诞生,之后又与东路梆子结合产生西皮,西皮、二黄在汉水一带结合成为皮黄。西路梆子则向南入川,促使川剧弹戏的产生;皮黄入川促使了川剧胡琴的产生,接着一路向南产生滇剧等;西秦腔甚至远播海丰,形成西秦戏正线;东路梆子向东边发展形成蒲剧,之后兵分两路,一路北上形成晋剧、中路梆子、河北梆子,一路向东形成豫剧、山东梆子等。

梆子腔、皮黄腔在全国各地流传过程中,有诸多的遗存,如绍剧中的梆子,徽剧、汉剧属于皮黄系统自不待言。这个传播流变的过程是复杂多变的,甚至有反哺现象的出现。整个传播、流变,以至于新剧种的产生,其中的机理对于研究而言大有可为。研究戏曲传播过程中,产生新的剧种对于今天戏曲声腔的归根认祖、再一次融合演变有着莫大之意义。如今戏曲的困境,很大程度在于创新的不足,而传统的剧目形式已经无法满足老戏迷,更无法吸引新戏迷。

回顾魏长生第二次入京带来的地方戏的兴盛,我们可以看出,戏曲的创新在于多声腔、剧种的频繁交流沟通与融合,而不是固步自封、画地为牢。今天地方戏的定名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官方行为,定名没有错,但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使得每个地方只发展自己的地方剧种,非本地剧种基本无法在当地得到强有力的发展。从戏曲演变历史来看,这是人为的作茧自缚。戏曲是一个常变常新的艺术,必须不断的创新,最好的办法在于不同剧种的'交流和竞争,乾隆时期,花部都可以和雅部一争高下,我们今天的地方戏为什么不可以竞争?本地人一定喜欢本地地方戏?答案是否定的。

今天,我们回过头回顾历史,梳理戏曲的传播流变,以及新剧种产生的地理、人文、语言、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对于推动今天的地方戏曲各剧种再一次融合创新有着一定的意义。

多声腔的川剧,是一个很好的研究例子。多声腔其实是融合了当时流传的几种声腔,杂糅在一起的戏曲剧种。秦腔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均极为丰富的名词,并不仅仅是指今天的西安秦腔,在历史上指的是陕甘一带的流行地方戏曲,各个时期含义均有一定的差异。川剧弹戏的产生和秦腔入川有着莫大之关联,以川剧弹戏的产生和秦腔入川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管窥见豹,希望能从一个小角度揭示戏曲传播流变过程中新剧种与老剧种的关系。当然,这个课题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情,本文限于篇幅,只就一个小问题抛砖引玉。

二、川剧弹戏与秦腔之关系

四川自古便有天府之国的美誉,经济甚至一度在全国排前列,故有“扬一益二”、 “益州出,天下足”的说法,但也造就了蜀中古来多乱的局面,故有“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一说。由于战乱频仍,四川人口极不稳定,到了明末清初,这种情况显得尤为突出。之后,康熙帝为了恢复四川一带的经济及农业生产,以政令形式推动“湖广填四川”,多次的移民迁徙,使得四川变成一个移民聚集地,五方杂处,各地人民带来了不同的风俗习惯,各种习俗、文化在交流碰撞中进行融合发展,造就了四川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川剧就是在这个大环境下产生的。

川剧的声腔是在昆曲、弋阳、皮黄、梆子四个声腔系统的影响下,与当地民歌、风俗结合,使用当地方言,形成的多声腔系统的剧种。

川剧四大支流派中,弹戏主要分布在川北河,川北河以嘉陵江的南充为中心,包括渠江、涪江一带的西充、三台、遂宁、渠县、达县、篷溪、阆中等地。这些地区与秦地毗邻,陕西移民较多。

弹戏的前身是秦腔。秦腔有两个源头,一个是产生于山陕一带的山陕梆子,而另一个源头则是由陇东调演变成西秦腔之后演变成的秦腔,关于秦腔产生地,仍无定论。

山陕商人在明清两代是著名商帮,足迹遍布全国,至今全国仍遗留下大量的山陕会馆、西秦会馆,俗语有云“商路即戏路”可谓不虚,刘文峰的专著《山陕商人与梆子戏考论》详细考证了商人对戏曲的推动作用,此处不赘述。秦腔在明清时期借助商人经济上的大力支持,迅速向全国发展,而接壤的四川则更甚,自贡的西秦会馆至今仍然屹立不倒。明末清初就有班社在川北城乡演出,且演出的次数极多,所谓“千余台戏一年看” ( 《成都竹枝词》)。吴珍奇在《昭化县志》中载,顺康年间,在昭佬、中江一带已有完整的戏曲演出。其生旦净丑,刀戟剑棒,无所不齐。当地人说此乃秦腔,也实为可能。因昭化古名“葭萌关”,是秦地入川要冲,此时,陕班来川演出秦腔,实为常事。

可见当时秦腔在四川演出已是极为普遍的事。秦腔在川北长期演出过程中,与川北语言结合,并受地方民间社戏、民间音乐的影响,逐渐发生衍变,形成了具有自己独特艺术风格和浓郁的四川色彩的弹戏。

将弹戏与秦腔比较,相近的特点有:唱词以十、七字句为基本句式,板腔体,有〔慢板〕〔流水板〕〔散板〕〔垛板〕等,板路有甜平(皮)和苦平(皮)之分,与秦腔之欢音、苦音异曲同工。伴奏乐器以梆子、盖板胡琴为主,故弹戏又名川梆子、盖板子。弹戏老艺人在传艺中常告诫学徒: “唱弹戏要带‘陕味’才好听。”尤其是《八件衣》一戏,仍沿袭秦腔旧例,而《断桥》一戏的演法分胡琴和《陕断桥》。

既然二者存在着这么多的相同之处,那么秦腔是如何进入四川并在当地异化,促使弹戏的生成的?从各方资料及田野考察来看,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三、农民起义军将秦腔带入川内

明末,天灾人祸不断,大明王朝内忧外患,终于在李自成进入北京之后覆灭。明末,起义军四起,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末的两位起义军首领李自成、张献忠都是陕西人,且都来自陕北。清人陆次云《圆圆传》中说:“李自成入北京,召陈圆圆歌唱,自成不惯听吴歌,遂命群姬唱‘西调’ (作者:西调,即西腔,有论者认为是西秦腔之简称),操阮筝、琥珀,自成拍掌和之,繁音激楚,热耳酸心……”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明末,起义军中欣赏西调,演出西调为稀松平常之事。另一位起义领袖张献忠,也在战争中经常“唱戏欢饮”,有时一唱就是几天几夜。起义军多来自陕西、四川、湖北、山西一带的农民,而这四个地方在清初产生了我国地方戏的几大声腔系统。李自成、张献忠曾先后三次入川, 将秦腔带入四川,对于弹戏的形成功不可没。正是这些农民起义军的南北转战,使秦腔广泛流布,进而出现有清一代的盛行。据清沈苟蔚《蜀难叙略》记载,顺治十六年,张献忠部将高承恩与杨国明在嘉定(今乐山)相聚时, “奏女乐演传奇,以侑酒”。

四、移民入川将秦腔带入川内

陕西作为移民入川的大省之一,很早以前就有陕西籍移民通过古蜀道到达汉中,再由汉中通过陆路或水路入川;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再加上政府的鼓励,从陕西入川的移民数量大增。

乾隆时《绵州志》卷五“蜀地近西秦,土著而外,四方流寓者大约吴、粤居一二,楚居三,秦居五,故染秦俗尤多。”可见移民以湖南、湖北、陕西为多,江西、广东和福建次之,河南,山西,云南、贵州又次之。 严如耀在嘉庆年问编成的《三省边防备览》一书中曾有这样一段生动的描写:流民之人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则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络绎不绝。

大量的移民入川,其中以西府、陕南人居多。而西府则是西秦腔的发源地,是秦腔的一个源头,孕育了陇东调、吹腔、西秦腔,传播到各地,对戏曲发展影响极大。陕南一带孕育了二黄声腔,当这两个地方的移民进入四川,势必将自己日常的娱乐形式—— — 秦腔带入川内,逐渐在川内安家、演变,成为弹戏的原型。

五、山陕商人的贸易将秦腔带入四川

商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商帮,这些商帮通过各地往来积累财富,成为了当时著名的“明清十大商帮”,十大商帮是山西晋商、徽州徽商、陕西商帮、福建闽商、广东粤商、江右赣商、洞庭、苏商、宁波、龙游浙商、山东鲁商等,在其中,陕西商帮具有突出的地位。陕西商帮在明政府“食盐开中” “茶马交易”等特殊经济政策招引下,通过古蜀道入川,在川经商,成为了盛极一时的著名商帮。有关文献记载,陕西商人在两京(北京、南京)及各省建立的会馆近四百余处。随着进入四川地区的陕西移民和商人逐渐增多,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联络乡党,他们建立会馆。这些会馆建筑为陕西移民和商人提供了款叙乡情、祭祀神灵,处理行业纠纷的场所。由于这些会馆均为陕西人建造,所以在建筑形式、构造以及空间上都呈现出陕西地区建筑的特点,而会馆的建立极大的推动了秦腔在四川的传播流变,也促使了弹戏的生成。

在盐业发达的自贡,不仅盐业历史悠久,随盐业的发达而兴建的西秦会馆、桓侯宫、王爷庙、南华宫等会馆都是演戏的重要场所,客观上促进了戏曲文化艺术的繁荣。在成都,由 33 家秦商集资共建的陕西会馆更是说明了商人对于秦腔传播的巨大作用。

六、秦腔艺人入川将秦腔带入四川

在秦腔、弹戏的流变史上值得一提的莫过于魏长生,虽然对于魏长生所唱的剧种众说纷纭,但是有几点可以肯定,他曾到过两地学艺,且新出“琴腔”,这种腔调源自西秦腔,也就是陇东调,又融合了梆子腔的某些特色,他能唱多种曲调如梆子、二黄、吹腔、小调等,他所演之剧种并非我们今天所想象的单一剧种,而应该是一种较原始的多声腔混合形态。数次入京,以新出的琴腔征服京城的观众。红极一时,并掀起花雅之争,大力推动了地方戏的兴起和繁荣吗。

魏长生回川的经历值得我们注意,他走了全国很多地方,带回了许多腔调,其中的主体就是秦腔(不一定是板腔体的秦腔),收徒传艺,建造老郎庙,后成为三庆社地址。

另外,乾隆年问,又有戏班在川边藏区演出,后多逃散,此戏班后来不见返回陕西记载。幸而不死的伶人,流散四川城乡,搭班谋生。四川梨园中流传的行话“老陕唱高腔,只因饿得慌”,怕由此而来。

之后,秦腔、二黄在四川并没有绝迹,而是不断的交流融合。1957 年,四川温江专区将流落在汉中的“汉调二黄” “汉调桄桄”老艺人集合在一起,成立“四川温江汉剧团”,几经周折,之后划为广汉市剧团,这是目前唯一一个仍然有南路秦腔的四川戏曲剧团。二黄、秦腔在四川的落脚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当地人欣赏汉调桄桄、二黄的历史由来已久。

七、结语

川陕两地接壤,文化交流从未中断。有论者提出新观点,认为在川陕交接的地方,曾经产生过川陕梆子,和山陕梆子相对独立发展,虽然论点尚无太多文献依据,但是西路戏的历史却是相当长的,西路戏产生之后,向周边流变,一路向南到四川、广西、云南、广东等地是再自然不过的。

在戏曲传播流变过程中,原有的声腔和当地语言风俗结合不断形成新的声腔,对我国地方戏的壮大和繁荣提供了丰富的营养。今天地方戏有数百个,如果我们细细研究会发现,均可以归到几个声腔体系里,那么对原有的几大声腔体系的研究就可以为整个戏曲研究打开思路。从一个声腔的演变入手,继而研究几大声腔系统,进而理清整个戏曲传播流变的过程。对于长期以来依靠文献资料,依靠声腔音乐的研究方法可以说是一种创新,打破研究中的行政区域划分,以戏曲规律来重新划分戏曲地图,对于戏曲数百年的演变有着启示的作用。

关于戏曲功法研究的论文

如果楼主觉得多,可以自己删。戏剧起源关于戏剧起源,有九种说法。在此,我们只详细讨论各种关于戏剧起源的歌舞说的观点。歌舞说,此说又可析为三种:(1)宫廷乐舞说,清代纳兰性德《渌水亭杂识》云:“梁时大云之乐,作一老翁演述西域神仙变化之事,优伶实始于此。”刘始培在《原戏》中根据古代乐舞多有妆扮人物之事实,认为“戏曲者,导源于古代乐舞者也……则固与后世戏曲相近者也。”常任侠在《在国原始的音乐舞蹈与戏剧》中,较为系统的考察了原始音乐舞蹈的戏剧因素后认为“原始社会中的简单的音乐舞蹈,便是后来做成完美戏剧的前躯”。周贻白的《中国戏剧史长编》将中国戏剧的最早源头溯至“周秦的乐舞”。(2)上古歌舞说,张庚、郭汉城主编《中国戏曲通史》开篇首句云:“中国戏曲的起源可以上溯到原始时代的歌舞。”我们知道一切艺术起源于劳动,中国的歌舞也不例外。《书经.舜典》上说:“予击石附石,百兽率舞。”所谓百兽率舞,并不是像后来的儒家所神秘化的那样,说是在圣人当世连百兽都来朝拜舞蹈了,这种舞是用石相击或用手击石来打出节秦的,那时连鼓也没有,可见是很原始的。到后来才有了鼓,所谓“鼓之舞之,”这就进一步了。这种舞可能是出去打猎以前的一种原始宗教仪式,也可能是打猎回来之后的一种庆祝仪式,《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说:“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鏖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像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这是战国时代关于古代乐舞的一种传说。可以透过这段歌舞的描写看出一幅原始猎人在山林中打猎的景象:“一面呼啸,一面打着、各种陶器、石器发响去恐吓野兽,于是野兽们就狼奔豸突地逃走而终于落网了,这位原始时代的艺术家“质”(其实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当时全体人民)就是按生活中的实际来创造了狩猎舞,这时所谓的“百兽”实际是人披兽皮而“舞”的场景,不过是对于狩猎生活的愉快和兴奋的回忆罢了。当然,这时的场景都是已经艺术化了,音乐、舞蹈都是已经节奏化了的,这种舞蹈带着浓厚的仪式性,它是响氏族的保护神或始祖祈祷,以求这次出去打猎获得丰收,或者是打猎回来为了酬谢神祗而举行的。但不管它是什么仪式,也不管它披着多厚的原始宗教的外衣,其实际意义,乃是一种对于劳动的演习、锻炼,这不光是锻炼了猎人们的熟练程度,而且也培养了年轻的猎人,《书经.舜典》中有命夔“典乐教胄子”的记载。“胄子”的注解是贵族子弟,但原始社会没有贵族,恐怕就是年轻武士了,用乐舞去教年轻武士,不是锻炼他们又是什么呢?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原始人狩猎动作的模仿。既然是模仿劳动的动作,这也就可以说是最原始的表演了。原始的舞蹈总是和歌相伴的,他们决不是闷声不响地跳,而是一面跳一面欢呼歌唱。《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还说:“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而歌八阕。”略可想见当时的情形。 在原始社会,歌舞不止狩猎舞一种,还有战争舞,它的性质和狩猎舞是差不多的,到了进入农耕时代,又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农事的祭典,如“蜡”如“雩”。蜡是在年终时,为了酬谢与农事有关的八位神灵而举行的。在这一天,公社的成员是尽情欢乐、开怀畅饮、唱歌跳舞的。这种风气一直遗留到春秋时代。《孔子家语.观乡》说:“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为乐也。孔子曰:百日之劳,一日之乐,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劳动农民一年辛苦后的欢乐。相传“蜡”是伊耆氏所首创,一说伊耆氏就是神农氏足见这是与农业发达时期密切相连的风俗。“雩”是天旱求雨的祭祀。《周礼.春官》“宗伯”下记载:“司巫……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周记》的记载虽然是奴隶社会的事,但显然是原始时代的遗留下来的风俗,除此之外,在原始公社的许多节日也举行舞蹈。例如男女相爱,也有一个节日,大家会合在一起来唱歌跳舞。这个节日在汉民族就是祭祀氏族女始祖的日子,所跳的舞据说就叫做“万舞”现在西南少数民族的所谓“跳月”“摇马郎”“歌墟”等可能就是这种节日遗留下来的形态。原始歌舞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它的全民性。到了奴隶社会,有了阶级,在艺术上的情况也就起了变化,这时祭祀仪式已经不复是全民性的节日歌舞,它成了只是奴隶主贵族所专有的了,第一个把天下传给自己儿子的禹,当他治水成功,做了部落联盟的首领之后,立刻“命皋陶作为夏龠九成,以昭其功”见《吕氏春秋.古乐》这里的乐舞已经开始失去全民的意义,而成为夸耀个人功绩的手段了,禹的儿子启也学习他这一手,用歌舞来夸耀,并装点自己的威严。据传说他三次上天,从天上偷来了《九招》(即《九韶》)歌舞,在“大穆之野”举行表演。从此以后,奴隶主贵族们便把本是属于全民的歌舞拿来歌颂自己的功德,《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还说:“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护》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而《大武》之舞却又是歌颂周武王和周公灭商及平定奴隶叛乱的武功的,这是所谓“武舞”它是手执盾牌和武器而舞蹈的,还有歌颂周朝统治者治国如何有秩序、如何天下太平的《韶舞》,这就是称为“文舞”。现从《史记.乐书》中引一段关于《大武》之舞的记载如下: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狭。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 而进,事蚤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志也。”从这段对于《大武》之舞的解释来看,他包涵着一段故事的内容,舞虽不足以表现它的内容,但演故事的倾向却也存在了。(3)西域歌舞说,陈村、霍旭初《论西域歌舞戏》中指出:汉唐间,随东西方交通之开拓、经济文化交流之频繁,西域文化艺术的一支——歌舞戏,逐步传入中原,成为我国戏剧的重要源流之一。无论汉代的百戏,唐代的乐舞,西域成分都占相当比重,尤其在唐代,戏剧的因素渗入乐舞之中,西域歌舞戏与中原传统戏剧的融合,不仅出现了唐代兴盛的歌舞戏品种,并对后世的戏剧有十分深远的影响,我国学者任半塘先生指出:唐代歌舞戏“纵面承接汉晋南北朝之渊源,横面彩纳西域歌舞戏之情调 ”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许地山先生就阐述了六朝时候西域诸如龟兹,康国等及伊斯兰或印度乐舞的东来,有“杂戏”也进入中土的见解。关于唐代歌舞戏,《旧唐书.音乐志》载:歌舞戏有大面、拨头、踏摇娘、窟垒子等戏。任半塘先生认为凡唐人“俳优歌舞杂奏”皆为歌舞戏。他在《唐戏弄》第二章《歌舞戏总》中还指出:“一旦内容有故,或技艺涉说白,虽记载简略,表现模糊。亦非认为歌舞戏不可。”属西域歌舞戏者,《旧唐书》中仅举“拨、头”一戏,曰“拨头出西域,胡人为猛兽所噬,其子求兽杀之,为此舞以象之也。”任半塘考歌舞戏,涉受西域影响的戏剧很多,明确指出为西域歌舞戏“剧录”者有“西凉伎”、“苏莫遮”、“舍利弗”等,属“戏体”者有“钵头”、“弄婆罗门”等。“苏莫遮”是西域歌舞戏中有代表性的一个剧目,对苏莫遮的记载,以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四十一为详细:苏莫遮,西戎胡语也,正云飒磨遮,此戏本出西龟兹国,至今犹有此曲,此国浑脱、大面、拨头之类也,或作兽面或像鬼神,假作种种面具形状,以泥水沾沥行人,或持索搭钩,捉人为戏,每年七月初,公行此戏,七日乃停。土俗相传云:常以此法禳厌,驱趁罗刹恶鬼食啖人民之灾也。”苏莫遮,又称泼寒胡戏,从文献上看,苏莫遮在中原,大都是供统治者娱乐的,自北‘周宣帝大象元年到唐玄宗开元元看130多年,常列为宫廷内玩赏的节目,这自然要经过无数次的改造,并随政治风云而变易。在这里叙述了歌舞说的观点,希望关于戏剧起源有更多的人关注和研究。

戏剧是描写人生的艺术,真实应是它的第一要素,人们常说,艺术是真善美的统一。在我看来,真是戏剧的基础,是生命;善是这个生命的意义、价值;美使得这个生命有持久的可以品味的艺术魅力。 何谓真实?它是有一些基本品质的。第一,它能使观众信以为真。观众明知戏是假的,舞台所演是个虚构的世界,看戏是娱乐,是一种精神游戏,为什么又很乐意在心理上接受戏剧的支配,做“介于信与不信之间的有意识的自欺”呢?原因就在舞台上表现的人生,能使观众产生可以出入于自身经历的种种联想,从而加深对人生的体悟。有了这种联想、体悟,就会获得虽假犹真的审美愉快。美国剧作家阿瑟·密勒说:“戏剧与任何艺术相比更要求中肯恰当。如果一出戏能令人相信‘事情正是这样的’,那么,即使它缺点很多,仍不失为好戏。”如果一出戏连可信这一关也过不去,观众在看戏过程中不断产生疑问,就难以进入审美状态,有时甚至感到智力受了伤害。这样的戏还谈什么真实呢?第二,戏剧的真实还必须是动人的,是情感化了的真实。在社会科学中,真实可以用理性来直接表达。但在戏剧中,理性隐藏在情感之中,是靠情感的真实来影响观众的。明代作家袁于令说得好:“剧场假而情真。”这个“情真”,先由艺术家体验到了,他先被自己的体验所激动,才有可能打动观众。而戏剧的情感,是感性状态的理性,总是包含着是非判断的。表现美好的情感或邪恶的情感,都是经过了艺术家理性之光的照耀,是审美化了的东西,不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所以看莎士比亚的悲剧,不会染上麦克白的野心、理查三世的残忍、奥赛罗的猜疑。戏剧中的真总是要通向善的。现代戏曲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会超脱于过去的价值判断,其表现方式也不一定黑白分明,有些作品还着力于表现“灰色地带”,仍然不会泯灭是非善恶,泯灭理性精神。那种不包含是非善恶的愉快,只是一般的消遣性娱乐,成不了高尚的娱乐,不是戏剧真正的审美愉快。因而第三,戏剧的真实,还应当是有力量、有力度的。这种力量,源于戏剧的真实、真情,不是细琐的、卑微的,而是表达了某种“对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旨趣”(黑格尔语),或者如恩格斯说的“具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我们不能要求许多作品都有思想力度、深度,但如果太缺少这类作品,现代戏曲就没有脊梁骨了。 真实不同于事实,重要的是心灵的贴近真实是一种感受,是来自客观又对于客观有认识意义的主观感受。真实不同于事实。历史学要靠事实,戏剧艺术要靠真实。戏剧所以要写“事实”(故事)只是为了让观众感受真实,并非为了“事实”本身;而这个“事实”一般也不必是现实中的事实(或称实事)来支持的。鲁迅论讽刺艺术时说:“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所以艺术离不开虚构,允许幻想,甚至可以出神出鬼。写历史剧,在历史事实与艺术虚构之间,艺术家可以自由摆动。摆动的自由,服从于能表现出一种令人信服的“内在的可能性”(莱辛语),并且,它是和艺术家的意图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的,达到情与理的相互渗透和自由转换。我们似乎有一种重事实、轻真实的倾向,如所谓重大题材,以为找到了它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真实了,客观效果常常并非如此,因为受实事的束缚较多,就难以在真实的开掘上获得充分自由。在过去传媒不发达的年代,写时事新闻的戏很有号召力,现在已经不是这种情况了。对于观众来说,戏中的“事实”在时间上离我们是近还是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的贴近。心灵的贴近对艺术家和观众都很重要。而且还应看到,时间距离恰恰是创作上拥有较大自由度的有利条件,京剧《曹操与杨修》、梨园戏《董生与李氏》就是很好的例子。 真实靠正确的形式支撑黑格尔有句名言:“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全在于他认识到真实,而且把真实放到正确的形式里,供我们观照,打动我们的情感。”艺术家要传递给观众的真实,或者说,能被观众感受的真实,都是经过形式中介的。艺术家是用形式同观众打交道的。所谓“放到正确的形式里”,也可以叫做正确地进行形式化,进行形式创造。联系到戏剧,这个形式怎样才是“正确的”呢?有几个基本观点可说。 首先,在戏剧中,形式化就是动作化。从艺术分类学的角度来说,戏剧是动作的艺术。它有两个基本品质:(一)“动作就是实现了的意志”;(二)“动作在本质上须是引起冲突的”(黑格尔语)。戏剧动作不等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对于后者,必须经过选择、提炼,被赋予以上两个品质,才成为戏剧动作。而意志和冲突,产生于过去又直接指向未来,其当下的感性过程就是戏剧情节,就是性格的历史。因为动作是实现意志、引起冲突的,就会“导致动作和反动作”,就有了戏剧性。我们看戏,觉得“平”、“冷”,觉得“没戏”,多半是由于缺少真正具有戏剧意义的动作。没有动作化的真实,不是戏剧的真实。 其次,戏剧动作是有不同形式的。对于演员来说,动作不是单指形体动作(表情、姿态),而是语言、心理、形体的总和。其感性呈现就是角色形象。戏剧所以会有不同的样式,如话剧、歌剧、芭蕾舞剧、戏曲(要说“剧种”,这才是真正的剧种分类,我们戏曲中的所谓“剧种”,有许多是地方性因素,并不都具备样式类别的意义),归根到底,在于动作有不同的形式。话剧的动作是接近生活本来形态的,它的重点是语言,是口语化的台词。歌剧的重点是歌唱和音乐,舞剧的重点是舞蹈和音乐。歌剧不以舞作为动作形式,舞剧不以歌作为动作形式。而戏曲的动作是一种有歌有舞的综合形式,通常称之为唱念做打。不管是哪一种戏剧样式的动作,包括写实主义的话剧在内,都是“第二自然”,是人工的自然,都是经过了精心处理的艺术形式。所以,要“把真实放到正确的形式里”时,有个先在的条件,只能“放在”特定戏剧样式的动作形式里,因而动作化时,有没有样式意识,是能否“正确”的一个重要关键。观众看有些戏曲常要批评它是“话剧加唱”,多半是在整体的形式化中缺乏样式意识。有明确的样式意识,是创作上的一种本体自觉。 其三,动作形式既有继承性也有变易性。以戏曲而言,无论唱念做打,都具有历史地积累下来的形式技巧,其规范化形态通常叫做程式。形式既然是艺术家和观众的特殊关系的体现,因而在形式化过程中,重视剧种的样式特征,充分运用固有的程式技巧,是同尊重观众的欣赏需要相一致的。然而这种继承性又是相对的,它会随时由于表现真实的需要,作出某种幅度的变易。所以形式化不可以简单地等同于程式化。形式化大于程式化,形式化中可以吸纳、融入非程式的因素。说得再大胆一点,在现代戏曲的创造中,形式化乃是程式化和反程式化的多样统一。现代戏曲的形式化,还包含一个新的任务:要实行形式上的更广泛的新的综合。有了这种更广泛的新综合,才能在同一种戏剧样式中,实现演出样式的多样化。演出样式的核心是演员的动作,是动作的样式特征,但光有这个核心还不够,还要有它的外延部分,包括听觉方面的音乐、音响和视觉方面的化装、服装、布景、灯光。另外,还可以在观演关系上作特殊的空间处理。有了这些因素的积极而又“正确”的介入,演出样式才能获得个性鲜明的艺术风格。而这方面的经验,戏曲自身较少,要靠借鉴外来经验,这是戏曲现代化中不能跳开的过程。引进外来经验,常常会产生不协调,吸纳容易消化难呀,却又不能因噎废食。艺术上的现代化,有创新和破坏的两面性,要尽量保护创新,减少破坏。这要靠实践经验的积累,培养出一批艺术大家,才能逐渐减少混乱和痛苦。真实的形式化一旦获得整体性成功,会给观众以极大的审美愉悦。到了这儿,真又通向了美。观众看戏,既要由真带来感动,又要由善带来心灵的净化、升华,还要由美带来反复的品味,持久的陶醉。但满足于感动以至心灵的震撼,还不是戏剧审美经验的全部,能够达到朱光潜说的“内容沉没下去,形式浮现出来”(沉没不是消失,浮现出来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形式),这时候,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是把戏曲当艺术品来欣赏了,才能深入体会戏曲艺术的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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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量】118论秦腔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刘天利【学科分类】著作权法【出处】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摘要】秦腔艺术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其申请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作品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但秦腔艺术在当代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且秦腔艺术的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因此,保护秦腔艺术,应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通过政府资助和政策支持,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和市场化经营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之路。【关键词】秦腔;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生产性保护【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秦腔是我国最古老的地方剧种之一,和京剧、昆曲等一样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重要文化遗产。秦腔艺术由古代陕西、甘肃一带的民间歌舞演绎而来,因关中地区被称作“秦”而得名。其吟唱者以枣木为击节乐器,以梆为板,月琴、二胡应之,亦有紧慢,俗称梆子腔。秦腔艺术往往要求演绎者声脆、音广而高,俗称吼秦腔,由于秦腔演绎需要以豪放、粗犷的方式表现,正好契合了秦文化粗放、大气、豪爽、不排外、包容的精神气质,比较适宜于西北人吟唱。其演绎者一般均具有浓郁的地方口音(主要是陕西关中地区、甘肃一带的土话),反映了秦地人民耿直爽朗、慷慨好义的性格和纯朴敦厚、勤劳勇敢的民风。作为秦文化演绎发展的核心区,陕西为秦腔艺术的产生、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底蕴。秦腔最早发源于秦地,并由秦人经过千年演绎,其唱腔可分为欢音和苦音两种,并逐步形成不同流派。包括流行于关中东部渭南地区的东路秦腔;流行于关中西部宝鸡地区的西府秦腔;流行于汉中地区的汉调秦腔;流行于西安一带的中路秦腔。这四路秦腔虽受长期各地方言和民间音乐的影响,在语音、唱腔、配乐等方面稍有差别,但均扎根于秦地,与秦人赖以生息繁衍的秦文化在精神气质上具有统一性,并在脸谱、身段(如趟马、担柴担等)、化妆、特技(吐火、吹火)、以及语言声韵(秦腔是十四韵,内有八声)等方面,都有基本相同的风格。可以说,吼秦腔已经成为秦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秦腔生存现状及其原因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生存环境变迁等因素而走向多元化趋势,经历几千年发展的传统艺术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其自身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秦腔就是其中之一。以西安市为例,现在从事秦腔艺术表演的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的生存状况差,职工工资水平低且主要靠政府差额拨款,差额率为50%左右,其余要自己解决;秦腔剧场的建筑和设施严重老化,不能满足演出要求;通过演出获得经济收入早已无法解决演员和其他职工的生活问题;秦腔剧团的新老更替难以完成,老演员退休了,年轻人却不愿来,或者来了留不住;更重要的是,秦腔剧团现在的编、导、演、舞、美等主创人才严重青黄不接,剧团不能创作出更多适合现代人需求的新剧本或剧目,导致观众流失严重,接续困难。虽然目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接收了相关秦腔剧团的管理权后,采取了一些新措施试图扭转,但是要根本改变秦腔发展传承的窘迫境地却非一朝一夕之事。总的来说,造成上述局面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物质方面的原因主要一是资金匮乏,二是人才严重缺乏,三是政府政策上支持不够或者忽视秦腔的传承与发展。就陕西省和西安市而言,地方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关注和支持层次较低且不稳定,对秦腔等艺术形式的特别保障措施目前更是处于起步阶段,完全没有形成相应的体系。这种不足既表现在对传统艺术发展政策的灵活性上控制较紧,没有较为突出的政策引导和鼓励措施;也表现在财政政策支持方面的杯水车薪,秦腔艺术的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其次是文化环境方面。第一,秦腔艺术赖以发展和传承的原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传统秦文化对其影响力和支持力在逐步减弱;第二,秦腔艺术的群众基础越发薄弱,受众中老年化,观众层次性弱化;第三,秦腔本身创新不足,这与生存环境变迁和人才的缺乏具有密切关系。秦腔艺术几千年来扎根于秦地秦文化环境之中,其发展和传承需要具有文化认同的主体来发挥其创造能力,但随着社会环境和主体思想观念的变化,再加上体制、人才等问题使得秦腔艺术得以产生、发展、传承的文化条件不断丧失。另外,很少考虑观众需求,没有培养市场意识,往往为了评政府的奖而排戏,也是秦腔艺术发展的重要阻碍。上述因素相互交织,使得传承并振兴秦腔艺术将是一个庞大艰难的系统工程。秦腔作为传统艺术形式与新型文化形式虽有诸多的不同之处,考虑通过立法将其纳入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完全必要且符合实际的。文章主要侧重分析认定秦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通过在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和我国认可的现有法律法规及制度框架内,寻找对秦腔艺术保护发展的对策。二、秦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分析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现较晚,按照2008年5月14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其具体评审标准如下:(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满足上述条件才是法律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在此之前的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我国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秦腔在内。当然从国际范围来看,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受《关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作品的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规定条件限制。该规则具体规定:参选作品应该具备体现人类的创造天才的优秀作品的特殊价值,参评作品的特殊价值要从以下方面得到证实。1、或者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体现。2、或者在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字方面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达。3、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为了能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还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规则的五项条件。因此,此申报的作品应该:4、表明其深深扎根于文化传统或有关社区文化历史之中。5、能够作为一种手段对民间的文化特性和有关的文化社区起肯定作用,在智力借鉴和交流方面有重要价值,并促使各民族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对有关的群体起到文化和社会的现实作用。6、能够很好开发技能,提高技术质量。7、对现代的传统具有唯一见证的价值。8、由于缺乏抢救和保护手段,或加速的演变过程、或城市化趋势、或适应新环境文化的影响而面临消失的危险。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具备的基本特质来看,秦腔作为我国传统民间戏曲艺术,既符合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条件,同时也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基本要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具有非物质性和活态性来两个基本特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主要表现在其存在于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结晶中,其存在和延续主要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完成;而不是说该文化遗产并不存在物质的载体或表达形式;秦腔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如此。活态性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本质上是一种活的流动的,不断更新变化的文化,从活态角度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使是已经消失或者已被部分物质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秦腔具有非物质性,其与现代以剧本形式表达的秦腔剧目存在源与流的关系。秦腔剧本是古老秦腔艺术的现实物质表达,它是秦腔艺术精神化的物质载体。探索对秦腔剧本实施版权保护,不能够也不应该排斥秦腔的原生权利(即文化权利)的保护与传承;同样也不应认为秦腔艺术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化,就导致秦腔的存在形态、传承方式等完全物质化、静止化,或者丧失了其精神价值,毕竟作为艺术的秦腔与作为作品的秦腔剧本不完全等同。作为文化遗产,秦腔艺术更多是劳动人民对内心精神的陶冶和历练,是智慧或思考等创造行为的结晶,是无形的。它能够流传并有广泛的社会认同,除了以物质化的剧本形式予以保留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秦腔艺术的精神价值深深地扎根于它所存在的社区或民间文化环境,并与劳动人民的思想意识在一定层面上达到了共鸣,满足了一定范围人群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被传唱并以口头等各种形式广泛流传。因而,真正能够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只能是作为原生态的无形的秦腔艺术,而不是经过加工的物化的作品。原生态的无形的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对该艺术本体和存在的周边社区环境等配套实施全方位的保护。相反,物化的作品来源于原生态的艺术,但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通过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发展。其次,秦腔的活态性表现在它是一种“活”的文化遗产,它在赖以生存的环境处于不断发展和创新中;它是一种在具体时空中现场进行的“活”的演绎,不是一种静态的“死”固态化物质。秦腔艺术产生于几千年前的中国西北,深深扎根于秦人秦地文化之中,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艺术形式带动和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政治文明及丰富的地域文化;其传承至今是对古老文明的独特的见证和再现,并具有唯一性;对于西北民族乃至中华民族而言具有特殊的精神和文化价值;由于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在现代社会环境中有逐渐衰亡的趋势;因而应当将秦腔艺术申请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作品加以保护和发展。秦腔的物化成果比如剧本、道具、舞台、服饰、道具、乐器和图像等外在形式是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具有一定的静止性,但这并不妨碍秦腔艺术本身作为活态精神文化的不断发展和传承。三、关于秦腔保护发展的一些建议基于上文的介绍和分析可知:在事实层面上,秦腔的现实状态的确不容乐观,其发展传承存在诸多困难因素,彼此交织;在法律层面上,目前人们往往不能把秦腔与法律保护相统一,但并不否认二者存在客观的密切联系,只是在认知程度上存在缺陷或不足;在经济层面上,秦腔素来被当作文化事业发展,也就是秦腔过去更多是由政府来出资支持和管理的,这与秦腔艺术产生、存在乃至发展的环境条件不相符合。因而,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变化一种思路,将秦腔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尝试将其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发展,运用生产性手段进行传承和发展,通过这种新的探索在发展中保护秦腔艺术,使其具有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生命力。(一)完善秦腔等戏曲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立法。秦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文化资源,致力于对其保护是对古老秦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毋庸讳言,立法是一种长期稳定的保护方式,这正好符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要求,需要一代一代做下去。但通过国家对秦腔等戏曲艺术进行专门立法保护既不可行,也不经济,所以各地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的特色,专门进行契合实际的地方立法。就秦腔而言,地方立法应该明确秦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保护主体、客体和内容;确立秦腔艺术传承人制度,并就评选等相关程序及如何管理作出规定;建立秦腔艺术保护基金,设立专门保护发展机构;设置奖励和惩处措施等,真正将秦腔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法律体系中。(二)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是对秦腔保护发展的最优选择。生产性保护方式是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王文章在其撰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的导论部分提出来的。简单来说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该成为僵化的消极保存,而是在不违背其生存发展内在规律和自身运作方式、不扭曲其自然衍变趋势的前提下,将其导入当代产业体系,使之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生产性方式保护不是简单地走产业化发展道路,要避免将生产性保护单纯地往追求商品化上发展,避免不考虑其社会内涵、社会生态环境,使之纯粹旅游化、表演化、商品化;这种生产不只是简单的物质生产,还有人自身尤其是精神文化认同和创新的生产,特别是是要让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秦腔回到原有的生态中,实现有机更新。通过立法对秦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具有被动性,应当探索对秦腔艺术的文化元素进行提炼,通过生产性方式实现秦腔的传承和发展。对于秦腔来说,纯粹法律保护对其传承和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这样只会静止的、被动的毁灭这种艺术,这与秦腔的活态性特征明显背道而驰。文章认为:1.生产性保护需要将秦腔赖以产生发展的人文及文化生态环境保持。由于秦腔依赖于其生存发展的外在特定的原生生态环境,具有非独立性的特征,因而脱离该环境谈论传承是不切实际的。包括秦腔在内的任何一种民间艺术形式都产生于一定的文化生态之中,或一种文化时态之中,我们虽不可能去恢复文化时态,但我们可以借助一定地区的人群生活使这一文化艺术有机地活在当代人的生活方式中。就秦腔来说,我们在保护其艺术形式时,要尽可能地保护与其相关的生态元素,比如一定的地域、一定的生产生活方式乃至一定的思想观念和思维范式,这就要求对秦腔传承具有核心价值的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完整,并对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当然,社会发展的脚步必然将在一定范围内逐步冲淡原有地域、文化乃至观念的束缚,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秦腔艺术的外在形式和内容,保持内在文化价值的传承。比如通过动漫方式将秦腔表演形式现代化,可以填新词,但其核心的秦文化和秦地乡土气息要保留在吟唱和演绎之中。在这一点上,浙江省文化厅初步规划重点发展嵊州甘霖镇前期越剧艺术保护区等一批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2.生产性保护要求对秦腔实施有机更新。有机更新方式就是对秦腔艺术的保护发展应当在变与不变之间找到平衡,所谓变指的是秦腔艺术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通过舞台演出、电影和电视等方式来实现;吟唱的内容,如填词等应当与当代的社会发展、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方面不断变化。所谓不变指的是秦腔核心的文化认同和文化传统,以及秦腔赖以生产发展的的原生态环境不变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只可活在一定地域里,在一定的地域里才可显示其艺术魅力,秦腔等戏曲艺术就是如此。对秦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保持秦腔艺术原生态环境,形成良性的民间艺术保护机制。有机更新拒绝脱离原生态环境而进行的创作和变化,讲求艺术扎更是生活,来源于生活的基本标准;拒绝对秦腔艺术进行推倒重建式的改变,比如将其完全市场化或者产业化,使其丧失文化认同和精神价值的方式。3.生产性保护可以对秦腔进行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引入新鲜的发展动力。可以利用地域上秦地秦文化所具有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为秦腔艺术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首先,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秦腔艺术的保护发展工程,通过组建基金会接收社会各界捐助,为秦腔发展提供后续资金支持。其次,可采用戏企联姻模式,通过企业投资秦腔艺术的方式,借助于一定商业化手段实施资金或待遇对秦腔艺人的激励作用,政府只要给予法规政策方面的优惠即可。再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秦腔艺术人才大培养行动,通过艺术培训、音乐戏曲茶座等模式,给予秦腔爱好者活动发展的空间,也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增加其积极性,由此可以更广泛普及秦腔艺术,培养受众。第四,在农村鼓励成立民间自乐班,以提供资金激励的方式鼓励创作,参与民间演出,允许收取的一定的演出费用外加政府补助,提高民间艺人的主动精神。第五,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可做一些组织工作与行政扶持、赞助,推荐优秀剧目成为秦腔文化遗产的代表作,采用精品意识与非精品意识相结合方式发展秦腔。(三)政府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是保护发展秦腔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较之法律则更为灵活、高效,通过制定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可以更有针对性对秦腔艺术保护传承提供全面保障。秦腔的生产性保护道路,固然在基本原则规则方面需合乎法律根本精神,但在具体操作中很难把握变与不变的平衡关系。这就需要政府机关通过具体政策限定秦腔生产性保护的基本方向,秦腔不能完全产业化、市场化,但完全回归原生态也不可能,因而政府政策的引导功能应发挥纲领作用。例如要将秦腔推向基层社区,回归其相对原始的存在环境,就不可能运用法律强制的方式完成,否则会适得其反。相反,如果采用鼓励的政策,在财政、人员、场所等方面予以灵活支持,通过积极引导可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注重人才培养,从娃娃抓起,可以在一些具有适当基础的小学开设选修的秦腔艺术课程,也可以将该课程引入学生各个阶段的学习之中;对于特殊人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补贴;对于热衷于从事秦腔艺术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资助并培训。(四)加强对秦腔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发挥他们传播秦腔艺术和培养后继人才方面的的积极作用。目前,关于秦腔艺术传承人的认定工作已经展开,但是要发挥这些人员的积极作用,单纯的认定是远远不够的。首先,我们可以通过认定过程来传达一种信息,那就是政府鼓励每个人在秦腔保护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其次,应给予这些传承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经济人的基本需求,易于被认同。第三,给予传承人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政府补助,鼓励他们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传播秦腔艺术、培养人才。第四,建立能上能下的传承人认定制度,否定传承人制度终身制或者政府奖励、补助终身制,节约秦腔艺术发展资金。秦腔遗产传承人是秦腔艺术传承的重要财富,但这一传承能否继续关键是下一代秦腔人才的培养。小结古老戏剧秦腔流传至今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面临诸多生存发展困境,对其保护并发展是对待民族文化的一种慎重合理的态度。将秦腔艺术上升到法律客体的角度进行保护是必要的,也是秦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趋势。希望通过政府支持和秦腔艺术本身一定程度的生产性保护发展,挽救这一民族文化遗产,但这一传承的核心应当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的认同,主要应当经过上文所述的资金、政策、生态环境、意识培养等方面来完成。

论表演技巧(技术类)论剧本(文学类)论继承与发展论舞台美术论戏曲的性质(综合性、虚拟性、程式性)论戏曲与宗教之间的关系(这个是我的毕业论文题目)等等等等

与戏曲有关的毕业论文

戏曲是中国传统的戏剧形式。是包含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各种表演艺术因素综合而成的。它的起源 历史悠久,早在原始社会歌舞已有萌芽,在漫长发展的过程中,经过八百多年不断地丰富、更新与发展,才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戏曲艺术体系。编辑本段戏曲的起源中国戏曲源远流长,它最早是从模仿劳动的歌舞中产生的。先秦时期(一)先秦——戏曲的萌芽期。《诗经》里的“颂”,《楚辞》里的“九歌”,就是祭神时歌舞的唱词。从春秋战国到汉代,在娱神的歌舞中逐渐演变出娱人的歌舞。从汉魏到中唐,又先后出现了以竞技为主的“角抵”(即百戏)、以问答方式表演的“参军戏”和扮演生活小故事的歌舞“踏摇娘”等,这些都是萌芽状态的戏剧。唐中后期(二)唐代(中后期)——戏曲的形成期。中唐以后,我国戏剧飞跃发展,戏剧艺术逐渐形成。宋金时期(三)宋金——戏曲的发展期。宋代的“杂剧”,金代的“院本”和讲唱形式的“诸宫调”,从乐曲、结构到内容,都为元代杂剧打下了基础。元朝时期(四)元代——戏曲的成熟期。到了元代,“杂剧”就在原有基础上大大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戏剧。它具备了戏剧的基本特点,标志着我国戏剧进入成熟的阶段。其中最为杰出的作曲家为关汉卿,他的代表作《窦娥冤》历来被后人称颂。明清时期(五)明清——戏曲的繁荣期。戏曲到了明代,传奇发展起来了。明代传奇的前身是宋元时代的南戏(南戏是南曲戏文的简称,它是在宋代杂剧的基础上,与南方地区曲调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的戏剧形式。温州是它的发祥地)。南戏在体制上与北杂剧不同:它不受四折的限制,也不受一人唱到底的限制,有开场白的交代情节,多是大团圆的结局,风格上大都比较缠绵,不像北杂剧那样慷慨激昂,在形式上比较自由,更便于表现生活。可惜早期南戏的本子保留下来的极少,直到元末明初,南戏才开始兴盛,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提高,这种本来不够严整的短小戏曲,终于变成相当完整的长篇剧作。例如高明的《琵琶记》就是一部由南戏向传奇过渡的作品。这部作品的题材,来源于民间传说,比较完整地表现了一个故事,并且有一定的戏剧性,曾被誉为“南戏中兴之祖”。明代中叶,传奇作家和剧本大量涌现,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他一生写了许多传奇剧本,《牡丹亭》是他的代表作。作品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死生离合的故事,歌颂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幸福爱情,要求个性解放的反抗精神。作者给爱情以起死回生的力量,它战胜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取得了最后胜利。这一点,在当时封建礼教牢固统治的社会里,是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的。这个剧作问世三百年来,一直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直到今天,“闺塾”、“惊梦”等片断还活跃在戏曲表演的舞台上,放射着它那艺术的光辉。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高度发展的时期。正是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华戏曲应运而生。高度发展的政治、经济为戏曲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蓬勃发展的文化艺术又为戏曲提供了无与伦比的物质基础,从而大大地推进了它的形成历程。戏曲遭受外来文化的影响。随着现代科技和现代信息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东西方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深入,西方一些国家利用其经济优势、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实施“文化霸权”、“文化渗透”和“文化侵略”,继续进行其“文化殖民化”和“西方化”,向我们推销他们的意识形态和人生价值观。高校大学生由于求知欲旺、好奇心强,接受新鲜事物快,容易受到多元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影响,这给我们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严峻挑战。特别是西方文化的渗透和侵袭,使一些高校学生“无意识”地认同和接受西方的价值观,进而怀疑和否定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我们应当预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因素因为西方价值观念的侵袭而变质,从而失去持续存在和发展的空间的危险。3.戏曲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在我国,受网络文化影响最深、最广的莫过于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了。网络文化一方面以其雅俗共赏、信息量大、知识性与趣味性强、观念开放等特点,极大地吸引着高校学生,给高校教育拓展了新的空间,开辟了新的途径;另一方面由于它的过于开放性以及过多的现代娱乐项目,也给戏曲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新的竞争。

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导语:全面分析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帮助自己更好的把握两者的特征,使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下面是我分享的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欢迎阅读!

一、题目背景和意义

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间的异同,是常挂于影视圈口头的一个话题,但如何从理论层面予以剖析,既看到相互的"近亲性",又看到彼此的"殊异性";既要继承和借鉴戏剧表演诸多原理,又不至于混同对方和迷失自我;特别是在不少艺术院校设置"影视表演专业"的今天,其普遍意义是深远的。

影视的产生对戏剧表演的影响是巨大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摄影技术的产生,灯光、道具的发展都对传统的表演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表演的范畴扩大,类型更加复杂化。媒体从单项向多项化的视听发展,戏剧表演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舞台上,剧场里,而是在向外扩大。传统的剧场表演,演员和观众的都有一种相对固定的空间距离,因此剧场里有座位,而影视观赏基本没这个问题,近镜头、特写镜头甚至已经排除了化妆、脸谱的必要性。事实上,影视表演是脱胎于戏剧表演的一种表演样式,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规律性;然而,影视表演和戏剧表演又从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影视表演一经确立,就逐渐培育、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艺术特征。这些艺术特性及由此形成的美学原则又对影视表演自身的创作方式、记录方式及展现方式产生了许多制约与整合。作为影视演员,自觉认识和主动把握这些特征,会使自己的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戏剧与影视艺术在本质上讲,都是演员利用自身作为创作材料,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主题思想的一门艺术。戏剧与影视艺术有着不可割舍的血脉关系。从表演艺术本身来看,戏剧与影视的表演方式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这也是由各自的艺术特性决定的。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同属表演艺术,在创作原则、创作方法和表演方法上都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规律性。这决定了戏剧演员与影视演员可以相互流通人才。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优秀“两栖演员”或说“三栖演员”。然而,影视表演和戏剧表演又从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它们受到电影、电视剧、戏剧各自不同的艺术特性和美学原则的制约。表演艺术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斯派)、布莱希特(布派)和中国传统戏曲艺术(梅派)三大体系,这在学界基本上已达成共识。然而,从表演艺术实践的角度来看,三大演剧体系中影响最大的还是斯氏体系。斯氏体系第一次使戏剧表演艺术从演员的培养到舞台的实践都有了完整的科学体系,其影响遍及全世界。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是两种不同的表演形态,在艺术表现的手段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在艺术本质上是同一的。正如英国当代著名戏剧理论家和导演马丁•艾思林在谈到戏剧与电影电视时所言,“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等这类机械录制的戏剧,不论在技术方面可能有多么不同,但基本上仍是戏剧,遵守的原则也就是戏剧的全部表达技巧所由产生的感受和领悟的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因此,首先必须认识到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本质上的同一性,具言之,即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自我与角色的统一性问题上是相同的,都需要演员在表演创作中完成从自我走向角色的过程。其次,在表现手段和方式上,影视表演确有其独特之处,比如表演的非连贯性、无法与观众实时沟通、语言、情绪、形体表现的分寸感等问题,都与传统的戏剧表演的方式有所不同。

三、主要内容与待解决的问题

全面分析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帮助自己更好的把握两者的特征,使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并努力探寻出实现“全方位解放”(“有机天性”、“自然个性”和“创作个性”)的有效途径。

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创作原理、角色塑造、方式方法、分寸拿捏和时空关系中体现出的亲近性与殊异性,区别戏剧表演的“变形”与影视表演的“自然”、戏剧表演的“连贯性”与影视表演的'“问断性”、戏剧表演的“有反馈”与影视表演的“无反馈”,以及如何更好的展开演员的二度创作。

本论文课题以研究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中的角色创作艺术为目的,达到演员对角色创作艺术研究的思考和综合评述,帮助演员遵循各自的艺术规律,掌握表演技巧,从而进一步细化产生的。

四、设计方法与实施方案

(1)运用文献法,查阅和搜集国内外戏剧与影视表演艺术的有关文献资料,这是写好综述的基础信息。通过文摘、专业教程、讲座、索引期刊等检索工具书查阅文献以及采用互联网搜索等方法,系统的了解本课题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

(2)采用经验总结法。通过调查本学院学生日常在专业上的实践经验,以及研究演员在创作角色时的理论成果与实践创作,结合自身的创作经验,适时进行对演员角色创作艺术研究的思考和综合评述。

本论文准备从以下提纲中来进行具体研究和实施撰写:

绪论

1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之简介

影视表演的基本概念

戏剧表演的基本概念

2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之共性

两种形式的表演在自我准备方面的一致性

两种表演形式创作原理与技巧的亲密性

两种表演形式对于假定与行动的相同性

两种表演形式在创造角色性格过程中体验的相似性

两种表演形式在体验中的下意识与控制的同等性

3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之差异

无序的影视表演与连贯的戏剧表演

摄像机的运用对两种表演的影响

导演和演员在两种表演中存在的方式和地位不同

两种表演形式对于时空关系的差异 结论

五、参考文献

[1]《演员自我修养》作者: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中国电影出版社

[2]《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全集》作者: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中国电影出版社(1979年9月版)

[3]《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排演中》作者: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电影出版社(1981年版)

[4]《表演心理学》作者:李锦云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年版)

[5]《斯氏体系精华》作者:(苏)玛 阿 费烈齐阿诺娃 中国电影出版社

[6]《影视表演学基础——21世纪中国影视艺术系列丛书》作者:苏彭成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版)

[7]《表演技巧》[中译文]作者:胡博译 中国戏剧出版社(2003年版)

[8]《布莱希特论戏剧》 中国戏剧出版社

[9]《电影表演探索》作者:白杨 中国电影出版社(1979年版)

[10]《戏剧表演学》作者:胡导 中国戏剧出版社(2009年版)

[11]《影视戏剧表演技巧与训练》作者:胡敏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表演创作论》作者:郭薄澜 李佛华 李永军 中国戏剧出版社

[13]《电影戏剧中的表演艺术》作者:齐士龙 中国电影出版社

[14]《表演学》作者:(美)贝拉·伊特金 华夏出版社

[15]《黄会林影视戏剧艺术论集》作者:黄会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艺术鉴赏影视戏剧》作者:朱典淼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7]《戏剧表演基础作》作者:梁伯龙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年版)

[18]《表演艺术教程》作者:林洪桐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

[19]《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家表演解读》作者:崔新琴 霍璇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戏剧表演基础》作者:梁伯龙 李月 文化艺术出版社

戏曲的地域性与语言艺术探析论文

“地方化”不仅仅是戏曲艺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不断扩张的一种重要方式,更是“当代戏曲的一大特色”,在“戏曲”这个大的艺术门类之中,各个地方剧种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规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地域性”成为中国戏曲“传统”的重要特点之一。

此外,地方戏曲作为由一定区域内的民众共同创造、共同欣赏的区域性剧种,它体现了一个地区民众的总体审美趣味,是该区域内所有民众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能高高在上地站在“保护文化艺术多样性”的立场,空泛地给戏曲传统的地域性特点下定义,也不能不切实际地考虑到不同地域的民众对本地戏曲的审美和民俗需求。对一定区域内的演员和观众来说,地方戏曲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是他们休闲娱乐、情感交流及宗教祭祀的必需品。以陕西省宝鸡地区民间秦腔演出活动为例①,庙会请戏不仅带有原始的“娱神”意味,更是村民们联络乡情、丰富农闲生活的需要;同时,在演出中还能够通过吉庆剧目,来表达一种质朴而单纯的、对幸福生活的期望。葬礼请戏,往往是因为逝去的老人多为秦腔戏迷,子女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表达自己的孝心;同时,这也是为了犒劳为举办葬礼而辛苦忙碌的乡亲邻里。至于各种企业开业、周年庆典请戏,一是企业希望借上了妆、带有“神气”的戏曲人物避邪求福,再则也给附近的居民(也即企业的潜在消费者)提供一场免费看戏的机会,企业方面可以借此机会表达“对父老乡亲的感谢”,是一种巧妙的广告策略。又如,笔者曾对兰州市区内主要茶园进行过调查,发现当地的茶园演出和业余自乐班活动,对于相当一部分中老年市民来说,听着熟悉的秦腔唱段喝茶、谈生意、拉家常,正如年轻人进KTV消遣一样,是他们日常娱乐、交际生活的一部分。而自乐班中各个年龄阶段的业余秦腔表演爱好者聚在一起,吹吹打打、弹弹唱唱,更是他们文化娱乐消遣、甚至是精神寄托的主要形式。

同样地,全国各地的戏曲演出均各有其符合地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传统”,这些“传统”也只有针对这个区域内的民众才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把东北二人转搬到苏州水巷茶楼上去,把昆曲小调放在陕西尘土飞扬的庙会戏台上,其结果如何是可想而知的。各地方剧种就像不同品种的花卉植物,只有在适合自己的地域文化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如果硬生生地把他们拔出来,“移植”到另外的土壤里,除了日益干枯僵死,别无出路。

与戏曲的剧种多样性相表里的,是它的民间性,“民间”这个词除了通常意义上含有的,与“官方”、“正统”、“贵族”等带有社会阶级性的词汇相对立的意思之外,更有“地域性”的含义。因为“民间”归根到底是民众的民间,不同地域的民众物质生活、精神世界的多样性,决定了“民间性”具体所指的多样化和地域性差异。以往研究者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出发,已经指出戏曲在表达民众的思想情感、[2]审美娱乐需求、[3]民俗生活需要[4-6]等方面呈现出的“民间”特性,但对民间性的思考还不能就此打住,因为所有这些需求还具有地域限制性。如果只强调笼统意义上的“民间”而忽略了“民间”内部的多样性和民众群体的.复杂性,就很容易造成对真正“民间性”和具体民众群体需求的漠视。社会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曾指出,如果将广大知识阶层、贵族阶层或者说城市统治阶层的“传统”视为“大传统”,而将底层民众的“传统”视为“小传统”,那么,这两种“传统”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存在着这一种长期的相互影响的关系。“大传统”会对“小传统”形成“下渗”作用,而“小传统”既有积极向“大传统”靠拢的愿望,也会对“大传统”产生重要的影响。[7]29也就是说,“传统”有着自为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倾向,传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们热爱并且需要它们;传统的变迁“起源于传统内部,并且是由接受它的人所加以改变的”,这种变迁“并不是由‘外界环境’强迫他们作出的,而是他们自身与传统之关系自然成长的结果”[8]229。如果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为了保持某种演出形式的“民间性”而否定这种演出形式自身的发展要求,无疑是对遗产传承的自然链条的一种粗暴的人为破坏。戏曲的民间性,是具体、集中地体现在一群活生生的民众之中的,地方戏曲就是为了满足不同地域民众各种层次的需求而形成多种剧种形态的,我们必须尊重这种建立在地域差异基础上的剧种差异性。

以往学者对民间戏曲的研究,多是从文化分析、艺术欣赏、历史研究的层面展开的,但对于地方民众而言,戏曲的意义也许并不在此。比如,对于陕西民众来说,“请戏”、“唱戏”,首先是一种祖辈流传下来的仪式传统,是婚丧嫁娶、庙会祭祀以及各类庆典上必不可少的活动项目。其次,“看戏”则是一种能够带给人以愉悦感的娱乐活动和一种与亲朋好友联络感情的交流机会。此外,广大农民观众们,还相信传统秦腔剧目大部分都是讲述真实的历史故事。笔者田野调查时,剧团演员常常叮嘱我,要记住每出戏讲述的故事发生的年代,因为他们认为“这在历史上都是真事,人家是有记载的”。从《闯宫抱斗》、《太和城》到《八义图》,再到《出汤邑》、《金沙滩》、《二进宫》,几乎每次演出历史戏,演员们都会向我强调这一点。

传统秦腔戏剧目确实是以历史剧居多,而且很大一部分剧目都是基于历史演义而发挥出来的,其中包含了一些历史真实的成分。虽然这些民间传说和曲艺作品中的历史,对很多历史研究者来说都是“戏说”、“歪说”,但在广大民间观众中却具有很大的权威性。传统的秦腔历史戏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赢得了演员和观众的“尊重”。特别是那些讲述民族英雄和忠臣烈士英勇事迹的历史戏,无论演员还是观众都会对其中的主人公抱有崇敬之情,而对奸臣逆贼则嗤之以鼻。典型的表现是,一出秦腔传统历史戏中,戏分最多的肯定是忠臣义士而不会是奸贼,团里台柱级别的须生演员很少饰演坏人,而演员也往往不愿以自己饰演反面角色的戏作为自己的拿手戏①。从观众的角度来说,他们一般不会为“坏人”的表演而鼓掌叫好,更不会为饰演反面角色的演员“搭红”、放鞭。②[9]72如秦腔传统剧目《八义图》(即《赵氏孤儿》———笔者注)演出时,饰演为救孤儿而慷慨赴死的卜凤、公孙杵臼、程婴等正义人物的演员都会被“搭红”、放鞭,而屠岸贾的饰演者,即使被有些观众称赞“演得好”,也不会得到这样的待遇。也就是说,戏曲的“教化功能”其实不仅仅是上层统治阶级从意识形态角度出发对戏曲提出的“非分要求”,也不仅仅是文人创作者从主观态度出发的“一厢情愿”,同时还是广大观众心中已然形成的一种观赏需求。戏曲在民间传播,确实起到了知识传播和道德培养的积极作用。戏曲剧目的“历史讲述”和“道德教化”特点,对地方民众思维方式、价值判断的培养和塑造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也是戏曲地域性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而言之,戏曲“传统”的地域性特征,不仅体现在不同剧种形态各异的表演方式和艺术风格上,更体现在各剧种与他们所属地区民众的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密切关联之中。我们不应该只站在“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持戏曲艺术多样性”的艺术家和理论家的立场上,对如何保护、如何发展指指点点,而应该认识到,这种“多样性”的形成和发展首先取决于民众多样化的审美娱乐需求。应该首先弄清楚观众需要什么,并尊重他们的需要,给他们传承或者改变自己的“传统”的自由。

所谓“口头性”,是借鉴了英文单词Oral/Orality的译法,包括口头创作和口头传承两层含义,在OralandIntangibleHeritage(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和OralPoetry(口头诗歌)这两个相关的重要概念中,“口头”(Oral)均同时包含这两层含义。有学者指出,应将其译为“口传”更为合适,[10]36诚然,“口传”固然强调了传承方式的非文字性和动态性特点,却忽略了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即兴发挥和口头创造性。因此,笔者以为,反倒是“口头”这个似乎比较含混的词语更有概括力。虽然借用了英文词汇,但并不是说中文语境中就没有这一概念;恰恰相反,我国文化传统中,强调“口头”材料价值的历史要更为久远:如汉语中“文献”一词中的“献”字,朱熹曰:“文,典籍也;献,贤也。”即,“文”原是指书面的文字记载,“献”则指博闻的贤人的口头传闻。[11]12可见,文化传统的“口头性”特点,是人类文明的共有特征。

曾有学者将戏曲归结为“语言的艺术”,并从“文学性”的角度对戏曲的“现代化”提出要求。自然,大部分戏曲剧目都有大量可以以文字的形式进行创作和记录的唱词、念白,从这个角度出发,认为“元杂剧”、“宋元南戏”、“明清传奇”和“地方戏”都是一种“戏曲文体的概念”[12]4,似乎也未尝不可。接着,如果从文学角度出发对戏曲的唱词和念白进行分析,认为其具有“诗的韵律、节奏”,从而将元杂剧、宋元南戏都纳入“抒情诗”[13]8的范畴,这个逻辑也大体不谬。这也是很多学者斥责清末以来以京剧为代表的地方戏,“使戏剧文学性和思想内容大大‘贫困化’”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14]5但笔者以为,即使考虑到戏曲拥有大量韵律化和节奏化的唱词和念白,故而承认“戏曲文学”的存在、承认“戏曲”的抒情诗本质、承认戏曲是在表达某种思想和情感,也必须认识到,这是一种“口头文学(Oralpoetry)”,它遵循着“口头诗学(OralPoetics)”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口头诗学”理论源自西方文学理论界对荷马史诗的形成及其传播形态的讨论,20世纪30年代,帕里和洛德在对南斯拉夫地区口头史诗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被后世命名为“帕里洛德”理论的观点。自此以后,有关口头诗学理论的方法,“已经影响了散布于五大洲的、超过了150种彼此独立的传统的研究”[15]5,这一理论在大量人类学调查材料的基础上,强调被传统的研究方法所忽略了的史诗文学的口头创作和口头传播特性。“口头诗学”理论,对我们认识中国曲艺和中国戏曲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戏曲的成熟和完善得益于唱讲文学提供的足够多的、情节足够丰富的故事本事,当前许多盛行的剧目,无论是元杂剧、宋元南戏还是明清传奇、地方戏曲剧本,都和唱讲文学有很大的关联,甚至有学者提出,许多地方剧种完全就是在地方说唱艺术的基础上形成的。当然,有关唱讲文学对戏曲艺术所产生影响究竟有多大的问题,相关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但可以肯定的是,戏曲从唱讲艺术中吸收了很多珍贵的养料,其中就包括“口头性”特征。由于唱讲文学本身就是一种口头创作、口头传承的艺术样式,“一般来说,说唱的文本就是这样从无数艺人的口中产生的‘口头创作’的阶段成果”[16]48—49。对民间说唱艺人来说,“与文字相比,戏剧或说唱的词句首先是作为‘声音’存在的”,而且艺人还常常“得到师父口头传授书词”[17]84。即使对于现成的演出本,“艺人们也一般不将其书词全部背诵下来,而仅仅是记住其故事情节和成为‘赞’、‘套’、‘赋’的某种韵文就登场了”[18]87。那些认为戏曲源自唱讲艺术、戏剧剧本来自说唱文本的观点,至今有一个问题无法解释,那就是,为什么从说唱文本到戏曲“剧本”之间的“链条仍有一些缺环”?有学者将完善这些“缺环”的希望寄予“文献发现”[18],其实,这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戏曲艺人的口头创造。既然唱讲文学本身,允许艺人对底本进行口头的即兴创作,当它转为另一种形式不同却拥有更加突出的“表演”本质的艺术所用时,这种被实践证明极富创造力和实用性的创作方式,自然会被继承下来。从“口头诗学”的角度来思考,也更容易理解中国戏曲幕表制、条纲戏的演出形式何以成为可能。

总而言之,如果考虑到戏曲唱词、念白的“文学形式”,从文学角度理解戏曲的“传统”,这也未尝不可,但必须认识到戏曲剧本不仅仅“为上演而设,非奏之场上不为功”[19]1,而且是可以直接在场上以口头方式创作、并且以师徒之间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下去的。

戏剧是由“文本”和“表演”共同组成的一种“综合艺术”,两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上文已经分析指出戏曲“文本”的口头性质,那么接下来,则需再来探讨“表演”的口头性质。事实上,用口头诗学的理论分析戏曲表演的口头性仍有一定的局限,因为舞台表演已经远远超越了口头讲述、口头表演的唱讲艺术范畴,而具有肢体表演艺术的特征。笔者此处只是借鉴口头诗学的理论思维,反对将戏曲艺术文本化、将演出凝固化,认为戏曲的舞台表演具有类似于口头表演的临场创造性和口头传承性特征。笔者在对宝鸡新声剧团及宝鸡秦腔民间演出形态的调查中发现,同样的一个剧目,从来不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演出。正如有老艺人明确指出的那样,有些戏“根本没有啥本子”,“不同班子有不同班子的演法”。唱词和念白部分尚且如此,具体的身段表演就更加具有灵活可变性了。新声剧团丑角演员杨宝国的表演就很能体现这一点,作为该团唯一当行的丑角演员,他饰演的刘媒婆、杨三小、花仁义、赵飞等角色,时常令观众捧腹大笑,而同样的这几个角色每一场他都有不同的演法、不同的台词和动作,每一场都会增加自己临时发挥的“活口”。当笔者问他这些活口是如何编排出来时,他笑着回答:“这都是胡说八道呢,没有啥道理。见啥人说啥话么!”但又随即严肃地说道,“虽然不存在编排那一说,可也不能真的胡说,要心里有底,说得干净利落、适可而止。”①

其实,理解戏曲的口头性特点,也只能是作为理解戏曲唱词、念白等语言性表演部分的一个新切口。凝结着更多戏曲“传统”的表演的口头性,则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切入,那就是师徒之间“口传身授”的技艺传承方式。由于戏曲演出纯粹依靠演员高度技艺化、繁难化[20]的肉声演唱和肢体表演,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戏曲是完全诉诸场上的一种表演艺术。它的许多身段程式不仅无法用文字来记录、表达,甚至也是“口传”都说不清楚的。和其他所有类型的文化传统一样,在世代延传过程中的“那些弦外之音(over-tones),不言而喻的知识(tacitknowledge)成分,以及洞见之类不宜应用原理和规则的东西,是不能以明确的语言进行传授的,而要通过内心联想,通过对动作执行者的典型行为的移情来获得”[8]23。具体至戏曲艺术中,就需要老演员的亲身示范,也就是“心授”,演员们习惯称之为“带着走一遍”。演员“跟着铜器点子”、“跟着师父走一遍”之后,很多困惑便可以得到解决。

同样以宝鸡新声剧团为例,该团大部分年轻演员毕业于各类戏曲学校,三年的在校学习仅能掌握基本的表演技法,进剧团后,要想上台表演还需要由老演员对其作具体的指导,这种指导便都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的。笔者在调查期间发现,这种技艺传授行为可以随时随地发生,灵活性很强、形式也比较多样,比如年轻演员在台下观看老演员的现场表演,休息时听老演员“说戏”,等等。如今,随着各种视频影像资料的普及,年轻人还可学习其他知名演员的表演。但这样“看”、“听”、“说”仍然不够,还需要“做”,即老演员的动作示范和年轻人自己的舞台实践。总之,老演员的口传心授和年轻人的身体力行,是戏曲表演技艺得以传承的两个根本要素,二者缺一不可。这一点,从新声剧团老团长李扶中对现在大部分演员不认真练功,只想偷懒地看看、听听,“上台后学样样”的现象表现出的强烈不满也可以体现出来。正如他情绪激动地感慨道:“不是说所有东西都是你看就能看会的,这需要功夫,没有功夫,你演的就算是对的、没错,也不好看、不合式,行家一看就看得出来你这个演员的水平”②。

事实上,认为戏曲是“语言艺术”和认为戏曲是由“剧本”和“演出”共同组成的“综合艺术”这两种观点,笔者均不敢苟同。但上文仍然在肯定这两种观点的基础上分析戏曲“传统”的口头特征,只是为了强调认识“口头性”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戏曲不仅仅具有口头艺术的特性,更是一种纯粹的表演艺术,无论是其体现为“文学形态”的唱词和念白、还是最终以“表演”为本质的成品———一次具体的演出,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舞台表演艺术就是一种“时间与空间的瞬间结合,它的本质就是intangible”,也就是“无形性”、“转瞬即逝性”①[21-23]。而戏曲之所以具有这种intangible之特性,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以演员在场上的“在场表演”为主要创作方式,以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方式,既不囿于剧本、灯光、舞美等物质工具,也不会停滞于任何一个固定状态,整个创作、传承过程都依赖“人”的创造力,长期处于不断更新、不断变动的发展过程中。

以剧种多样化和民间性为主要表征的地域性,和以口头创作为主要创作方式、以口传心授为最佳传承模式的口头性,是戏曲“传统”最为突出的两个特征。其中,剧种多样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今仍然在继续。口头创作和传承的灵活性、创造性也体现出强烈的活态特性。因此,戏曲的“传统”绝对不是已经僵死的、固定不变的、“跟不上时代”的“旧传统”,而是内在的蕴含着无限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一种“活”的传统。遗憾的是,这一点却常常为传统戏曲研究所忽略。[24]96因此,笔者以为,回归“传统”,肯定“传统”的活态性和创造性,发掘古老“传统”对当下戏曲传承、发展的重要意义,从“传统”中汲取力量,是解决当前戏曲困境的根本出路。

戏剧是描写人生的艺术,真实应是它的第一要素,人们常说,艺术是真善美的统一。在我看来,真是戏剧的基础,是生命;善是这个生命的意义、价值;美使得这个生命有持久的可以品味的艺术魅力。 何谓真实?它是有一些基本品质的。第一,它能使观众信以为真。观众明知戏是假的,舞台所演是个虚构的世界,看戏是娱乐,是一种精神游戏,为什么又很乐意在心理上接受戏剧的支配,做“介于信与不信之间的有意识的自欺”呢?原因就在舞台上表现的人生,能使观众产生可以出入于自身经历的种种联想,从而加深对人生的体悟。有了这种联想、体悟,就会获得虽假犹真的审美愉快。美国剧作家阿瑟·密勒说:“戏剧与任何艺术相比更要求中肯恰当。如果一出戏能令人相信‘事情正是这样的’,那么,即使它缺点很多,仍不失为好戏。”如果一出戏连可信这一关也过不去,观众在看戏过程中不断产生疑问,就难以进入审美状态,有时甚至感到智力受了伤害。这样的戏还谈什么真实呢?第二,戏剧的真实还必须是动人的,是情感化了的真实。在社会科学中,真实可以用理性来直接表达。但在戏剧中,理性隐藏在情感之中,是靠情感的真实来影响观众的。明代作家袁于令说得好:“剧场假而情真。”这个“情真”,先由艺术家体验到了,他先被自己的体验所激动,才有可能打动观众。而戏剧的情感,是感性状态的理性,总是包含着是非判断的。表现美好的情感或邪恶的情感,都是经过了艺术家理性之光的照耀,是审美化了的东西,不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所以看莎士比亚的悲剧,不会染上麦克白的野心、理查三世的残忍、奥赛罗的猜疑。戏剧中的真总是要通向善的。现代戏曲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会超脱于过去的价值判断,其表现方式也不一定黑白分明,有些作品还着力于表现“灰色地带”,仍然不会泯灭是非善恶,泯灭理性精神。那种不包含是非善恶的愉快,只是一般的消遣性娱乐,成不了高尚的娱乐,不是戏剧真正的审美愉快。因而第三,戏剧的真实,还应当是有力量、有力度的。这种力量,源于戏剧的真实、真情,不是细琐的、卑微的,而是表达了某种“对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旨趣”(黑格尔语),或者如恩格斯说的“具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我们不能要求许多作品都有思想力度、深度,但如果太缺少这类作品,现代戏曲就没有脊梁骨了。 真实不同于事实,重要的是心灵的贴近真实是一种感受,是来自客观又对于客观有认识意义的主观感受。真实不同于事实。历史学要靠事实,戏剧艺术要靠真实。戏剧所以要写“事实”(故事)只是为了让观众感受真实,并非为了“事实”本身;而这个“事实”一般也不必是现实中的事实(或称实事)来支持的。鲁迅论讽刺艺术时说:“不必是曾有的实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所以艺术离不开虚构,允许幻想,甚至可以出神出鬼。写历史剧,在历史事实与艺术虚构之间,艺术家可以自由摆动。摆动的自由,服从于能表现出一种令人信服的“内在的可能性”(莱辛语),并且,它是和艺术家的意图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的,达到情与理的相互渗透和自由转换。我们似乎有一种重事实、轻真实的倾向,如所谓重大题材,以为找到了它就可以获得巨大的真实了,客观效果常常并非如此,因为受实事的束缚较多,就难以在真实的开掘上获得充分自由。在过去传媒不发达的年代,写时事新闻的戏很有号召力,现在已经不是这种情况了。对于观众来说,戏中的“事实”在时间上离我们是近还是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的贴近。心灵的贴近对艺术家和观众都很重要。而且还应看到,时间距离恰恰是创作上拥有较大自由度的有利条件,京剧《曹操与杨修》、梨园戏《董生与李氏》就是很好的例子。 真实靠正确的形式支撑黑格尔有句名言:“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全在于他认识到真实,而且把真实放到正确的形式里,供我们观照,打动我们的情感。”艺术家要传递给观众的真实,或者说,能被观众感受的真实,都是经过形式中介的。艺术家是用形式同观众打交道的。所谓“放到正确的形式里”,也可以叫做正确地进行形式化,进行形式创造。联系到戏剧,这个形式怎样才是“正确的”呢?有几个基本观点可说。 首先,在戏剧中,形式化就是动作化。从艺术分类学的角度来说,戏剧是动作的艺术。它有两个基本品质:(一)“动作就是实现了的意志”;(二)“动作在本质上须是引起冲突的”(黑格尔语)。戏剧动作不等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对于后者,必须经过选择、提炼,被赋予以上两个品质,才成为戏剧动作。而意志和冲突,产生于过去又直接指向未来,其当下的感性过程就是戏剧情节,就是性格的历史。因为动作是实现意志、引起冲突的,就会“导致动作和反动作”,就有了戏剧性。我们看戏,觉得“平”、“冷”,觉得“没戏”,多半是由于缺少真正具有戏剧意义的动作。没有动作化的真实,不是戏剧的真实。 其次,戏剧动作是有不同形式的。对于演员来说,动作不是单指形体动作(表情、姿态),而是语言、心理、形体的总和。其感性呈现就是角色形象。戏剧所以会有不同的样式,如话剧、歌剧、芭蕾舞剧、戏曲(要说“剧种”,这才是真正的剧种分类,我们戏曲中的所谓“剧种”,有许多是地方性因素,并不都具备样式类别的意义),归根到底,在于动作有不同的形式。话剧的动作是接近生活本来形态的,它的重点是语言,是口语化的台词。歌剧的重点是歌唱和音乐,舞剧的重点是舞蹈和音乐。歌剧不以舞作为动作形式,舞剧不以歌作为动作形式。而戏曲的动作是一种有歌有舞的综合形式,通常称之为唱念做打。不管是哪一种戏剧样式的动作,包括写实主义的话剧在内,都是“第二自然”,是人工的自然,都是经过了精心处理的艺术形式。所以,要“把真实放到正确的形式里”时,有个先在的条件,只能“放在”特定戏剧样式的动作形式里,因而动作化时,有没有样式意识,是能否“正确”的一个重要关键。观众看有些戏曲常要批评它是“话剧加唱”,多半是在整体的形式化中缺乏样式意识。有明确的样式意识,是创作上的一种本体自觉。 其三,动作形式既有继承性也有变易性。以戏曲而言,无论唱念做打,都具有历史地积累下来的形式技巧,其规范化形态通常叫做程式。形式既然是艺术家和观众的特殊关系的体现,因而在形式化过程中,重视剧种的样式特征,充分运用固有的程式技巧,是同尊重观众的欣赏需要相一致的。然而这种继承性又是相对的,它会随时由于表现真实的需要,作出某种幅度的变易。所以形式化不可以简单地等同于程式化。形式化大于程式化,形式化中可以吸纳、融入非程式的因素。说得再大胆一点,在现代戏曲的创造中,形式化乃是程式化和反程式化的多样统一。现代戏曲的形式化,还包含一个新的任务:要实行形式上的更广泛的新的综合。有了这种更广泛的新综合,才能在同一种戏剧样式中,实现演出样式的多样化。演出样式的核心是演员的动作,是动作的样式特征,但光有这个核心还不够,还要有它的外延部分,包括听觉方面的音乐、音响和视觉方面的化装、服装、布景、灯光。另外,还可以在观演关系上作特殊的空间处理。有了这些因素的积极而又“正确”的介入,演出样式才能获得个性鲜明的艺术风格。而这方面的经验,戏曲自身较少,要靠借鉴外来经验,这是戏曲现代化中不能跳开的过程。引进外来经验,常常会产生不协调,吸纳容易消化难呀,却又不能因噎废食。艺术上的现代化,有创新和破坏的两面性,要尽量保护创新,减少破坏。这要靠实践经验的积累,培养出一批艺术大家,才能逐渐减少混乱和痛苦。真实的形式化一旦获得整体性成功,会给观众以极大的审美愉悦。到了这儿,真又通向了美。观众看戏,既要由真带来感动,又要由善带来心灵的净化、升华,还要由美带来反复的品味,持久的陶醉。但满足于感动以至心灵的震撼,还不是戏剧审美经验的全部,能够达到朱光潜说的“内容沉没下去,形式浮现出来”(沉没不是消失,浮现出来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形式),这时候,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是把戏曲当艺术品来欣赏了,才能深入体会戏曲艺术的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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