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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类的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8 10:58:08

关于执法类的论文题目

不会吧,这个也要问,是不是学法律的啊,我还是认为这样的事情自己解决更好,要不我给你写一篇?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2.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耀宇诉斗鱼案为例3.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的版权问题探析--以新浪网诉凤凰网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案为例4.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以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为例5.论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6.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研究7.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兼评奇虎诉江民案8.我国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思考9.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10.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评析11.王老吉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评析12.我国声音商标的法律保护探析--以腾讯声音商标案为视角13.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14.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15.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探讨

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 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 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 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 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 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 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 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 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 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 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 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 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 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 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 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 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 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 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 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 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 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 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 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 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 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 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 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 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 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 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 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 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 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 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 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 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 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论 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 论沉默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 论审判行为 论BOT投资方式的风险 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 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自由的真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 初谈死刑之存废 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 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 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 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 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 浅论先占制度 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 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 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 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 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 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 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 小议行政分开制度 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 论适应WIO的银行制度 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 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 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 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少数股东权益 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 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 论法定抵押权 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 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 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 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 浅析刑讯逼供 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 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 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 法理研究 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 论加害给付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预期违约 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物权的自我救济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 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 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 论无因管理之债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论夫妻侵权责任 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论我国的家庭暴力 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 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 论精神损害赔偿 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 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 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论基因专利 试论家庭暴力 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 试论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 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 浅论 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 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浅析正当防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 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 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浅议配偶权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 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 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 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 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 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论表见代理之构成 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 我国夫妻财产制 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论合同违约责任 论电子商务合同 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 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 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 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 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浅论根本违约 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浅谈涉外遗嘱继承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很多的,你到百度去查查法学热点问题分析就可以了,很多。商法和经济法的比较也可以写。写论文要写好存在3个突破点1,是别人没写过的或涉及很少的,你来写。2,是边缘法学的关系如两个法律部门的比较。3,就是要写出深度和广度。我推荐你在写商法和经济法时可采用历史和比较的写作方式。

关于司法执行的论文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法律硕士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2.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重大意义3.论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4.宪法宣誓制度评析5.推进合宪性审查6.论道路自信7.论制度自信8.论德法兼修9.论法律人的自律与他律10.大法官蜕变为大贪官的警示11.论法律人的美德培养12.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主要路径13.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14.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15.不动产事实物权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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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造2、论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3、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4、论共同犯罪5、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7、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研究8、刑讯逼供问题研究9、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关于执行难的论文题目

从百度上输入“法学论文”一搜就可以了,选择那些资料多的写,把四篇拼成一篇就行了!

我建议你不要写执行方面的论文,因为我毕业的时候就写的这个,这个没有任何新意,而且写的人真是太多了,建议你写一些别的,其实论文很简单的。真正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写一写,对自己的帮助很大的,这是过来人给你的建议,呵。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注释:[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回答: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关于团队执行力的论文题目

原创我认为我们应该将公司的执行文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执行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比如书中写到沃尔玛和星巴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余世维先生对执行力的定义很简单: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的能力。而保证质量,对于我们每个员工在工作实践中又能做到多少分?没有保证质量,也就是没有做到执行力。大正公司领导班子的战略都很一流,但是一个好方案和创意的真正意义是在执行,就像企业家孙正义和马云的观点:一流的执行+三流的创意。他们共同道出组织真正需要的是会执行的员工。就像军队如何打好仗一样。作为公司职工中的一员,大家都希望公司能发展壮大,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来对待。 执行力固然重要,但是缺乏执行力的现象比比皆是,战略是工作目标,执行是工作态度,缺乏执行力就是从工作态度上不认真,就平时而言,工作中我们最多出现的“差不多”就是很大的错误,什么叫差不多?是差多少?我们应该反思自己。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追求完美,有时候自己做事的结果往往都不是最终想要的结果,问题就出在不注重细节,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是做好小事的人很少,要想成功,就必须注重细节。关注细节,身体力行,跟进、再跟进。自己做工作首先要抓紧,有时候工作任务不是很紧张的时候,就会放松自己,这样在细节上就会出问题,导致结果的不如意。所以过程、细节一定要关注和要督促,不明白的多问,多学,就算出现了问题没有任何借口就是执行力的表现,作为员工,也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力求将每个工作做到完美,并敢于承担工作中的失误,敢于承认错误,而不是推卸责任。接到工作任务后不折不扣地执行,因为接受了任务就是对工作的承诺,对团队的承诺,有了承诺就应该尽自己最大能力力求工作任务完成的尽善尽美,对出现的问题也要敢于承认错误,认真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而不是找任何借口推卸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在细节上,开始也许就像书中提到“坐而言”而未必能“起而行”,所以要培养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注重细节。孟子说过一句话就是: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只有平时养成了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关键时刻才能不出现“麻痹大意”出现的细节性错误,以保证事情的完美完成。良好的习惯要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中去培养,不要因为事小、事宜就放松自己,有时小的失误虽然不会酿成大祸,但对于一个人的习惯的养成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这些小事不会出错、出错也是小毛病,无所谓”等等,自己在大脑中放松了对细节问题的关注,带着这种工作习惯、思维模式,在大事、难事面前又怎能紧张得起来、认真细致得起来呢?又怎么能保证不出现纰漏呢?所以日常生活中对待每一件事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完美,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培养起注重细节、力求完美的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为执行力的培养奠定基础。再就是标准只是挂在墙上的废纸?公司有很多的标准,字里行间都规范着我们该怎么做,但是又有谁去认真仔细的看过这些标准与规范,如果不看光知道努力工作,怎么知道自己该达到什么标准是合格,说你们程度才是完美?我们的标准与制度,只有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坚持落实了,才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达到我们的工作目标。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应该坚持的操守或规范,只有坚持了,才会走向成功的道路。 看完这本书,大家都知道执行力是在每个工作环节都应重视的问题,不管什么职位都有自己分内应做的事,做好分内的事是每个人的职业本分,如果一个人连分内应做的事都做不好,又如何执行呢?这个问题也是我认为最大最普遍的问题。现在公司有很多人,包括自己在内,谁都可能会有工作没有紧张感,对一切都无所谓,出现吊儿郎当马马虎虎的现象,对自己的分内工作不能够尽职尽责。我们应该做有责任感的人,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自己的公司,随时保持着紧张感,坚持标准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仅能加强执行力,工作业绩也会不断的提升,如果一个人练自己分内的工作都做不好,即使抱负再远大、目标再宏伟,也依然裹足不前,毫无进步可言。自动自发就是积极主动地自觉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也是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做好分内的事,才可以高效的执行工作任务,不断思考、改进、吸收借鉴、果断行动,在工作流程中大胆的改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让自己不断前进,为公司做出业绩。 工作的态度,决定结果。执行力不是工具,而是态度,工作态度好的人,执行力就强;工作态度差的人,执行力肯定令人无法满意。我们对待工作,绝不要抱着无所谓、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态度。比如很多人对中国人的评价是非常聪明,但很少有人说我们的工作态度好,举个例子,德国人在工作中,认为讲“差不多”、“还可以”、“说得过去”、“马马虎虎”是让人感到羞耻的语言,而我们却常挂在嘴边也不以为然,中国是大国,和德国、日本、韩国等相比,恐怕最大的区别就是工作态度,也就是说我们的执行力与他们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说回来我们面对每份工作都要认真,自己有时候总是说“要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但是不是说要不做就不做,而是所有事都要做到最好。说了就要努力做到,领导不可能无时无刻监督着员工,所以我们要当作领导在不在都一样,不是为领导做事,而是为自己的责任感做事。我们投入工作,享受工作中的乐趣,细心的去做,也许在工作中会发现自己以前没有的长处,一举两得,工作也许会变成自己的爱好。 无论什么工作,我们都不要给自己找借口,工作中没有任何借口,失败也没有任何借口,人生也没有任何借口,都是自己做出来的,辩解只会给自己越抹越黑,抱怨也只会让问题恶化,坦诚面对,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沉迷在前,言论在后,我们要做一个善于倾听的人。我自己本是个性情比较泼辣的人,有时候不太喜欢听别人的批评,但是事后会觉得当时的批评并不是说我人不好,而是真的想我更好才会这么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会犯错,犯了错误我们坦然接受批评,有人批评你,说明在意你,希望你更完美。在自己身边时刻有一个督促自己积极上进的人,是自己成功的动力。所以,我真心的感谢公司领导对我错误的提出和批评,也许当时心里不好受,但是当自己回去静静思考后,才知道那些也许就是给我的财富,我真心的感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吸取优点改掉缺点,多与上级沟通,毫无怨言的接受任务。记得公司某位领导曾跟我说过,不要让领导做问答题而是选择题,一个善于思考、做事负责的下属,应该是带着答案准备好对策去请求领导的。我们要学会自己安排事情,尽量给领导出选择题而不是问答题。 提高职业化,提速执行力。进入公司以来,我对自己的业务水平知识一直都不是很满足,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不能够只是懂得一点点东西。就像书中第五章中出租车司机的例子,多元化的知识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工作中有时候会出现错误,第一次犯错叫不知道,第二次犯错叫做不小心,第三次犯同样的错误就是不可原谅了。作为员工,都明白这个道理,主要是做事不用心,有时候在做统计与报表的时候,会出现很细小的错误,一次改了下次疏忽可能还会犯错,这样的事在我们之间会经常出现。犯错了,必然会遭到批评,自己也知道这样很苦恼。错误让我们陷入困境,但同时也是对我们的警醒,我们要善于从错误中思考和总结,只有善于分析才能有所收获。我们应学会: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要有危机意识,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人也不是天天走好运,我们在心理上及实际行动中有所准备,应付突如其来的变化。作为企业一员,我们还应该经常思考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行力。 大正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团队,我们努力营造“团队协作”的整体氛围,我们每个人都去执行,不以“自我为中心”,而强调“整体利益优先”,明确分工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形成强大执行力的团队,所谓“无团队,不执行”。我们永远是一个大的家庭,团队的执行力才是真正的执行力,一个公司只有一个代名词就是“我们”。《赢在执行》,它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己也有了新的认识,我要经常思考自己会不会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寻求对策,会不会对自己的工作定期提出流程改善建议,只有想到这些,才会认真的去改善。我相信将这些应用到以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会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不断提高自己,力争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让领导放心、同事放心,也让自己不愧于心!大正公司是个大家庭,我们从个人做起,为这个大家庭真心的努力!

执行力有关的演讲主题

执行力有关的演讲主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演讲之前都需要为自己的演讲定一个主题,这样的主题是整个演讲的灵魂所在。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执行力有关的演讲主题吧。

责任心是第一执行力

尊敬的各位师兄师姐、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是经管系工企2班的新生,我叫______。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责任与态度。

有人说:“责任有多大,路就有多远!”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一件事情圆满与否,与个人的态度和责任感是密不可分的。同样一件事情,如果态度端正,责任明确,把集体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那么在集体中就不会有诸多借口,百般推诿;凡事敷衍塞责,那就什么事都做不好。

责任感作为人性格的一个特质,是必不可少的。首先,作为人子,你要对父母进孝,这是你的义务,更是责任;作为一个家长,你要抚养子女长大,这是责任;在公司,公司付给你薪水,你要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务,这也是责任!总之,人生在世,从你一出生开始,你就要承担各种各样的责任,可见,责任是无处不在的。而态度,则决定了你的成功与否。

当我们尽情享受生活带给我们的快乐的时候,当我们努力为了富足的生活打拼的时候,可曾想到,无论环境怎么改变,责任感是否还有?你是否还在延续着古人的教导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是否为了自己的自私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当我们的责任感都失去了,这个社会会是什么样子?贪婪,堕落,无奈,更多的是缺少了高尚的爱心。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都有义务为国家,为社会,为单位尽到自己的责任,这是一种坚持的职业操守。金钱时代,如果我们把责任都抛弃了,那我们的未来不会是光明的。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就应该为了祖国的明天,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这是我们的责任!站在大学的校园里,我们应该时刻警惕自己“我学习和生活的校园是大学,我要用大学生的标准在规划自己”!在大学的校园里,学会做人的标准,而做人的基线就是有一颗强烈的责任感,拥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再加上良好的科学专业知识,才有资格准备着接受祖国的伟大使命。谢谢~

赢在执行力求完美追求卓越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赢在执行力求完美追求卓越》。

为什么强大的美国会在越南的战场上失败?为什么德国足球队在世界赛场上成就卓著?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完美的执行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无论有多么宏伟的蓝图和多么完美的战略,缺乏执行力就会导致全盘皆输。执行就是按质按量、不折不扣的完成工作任务。这是执行力最简单也是最精辟的解释。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我对执行力的几点看法。

执行——没有任何借口。完美的执行是不需要任何借口的,不要用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或搪塞。借口只能让我们暂时逃避困难和责任,但其代价却是沉重的。找借口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容易让人养成懒散,拖延的坏习惯,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是积极地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去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这样只能导致失败,也会使自己一事无成。优秀工作人员从不在遇到困难时寻找任何借口,而是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出色完成任务。“拒绝借口”是追求完美表现的有力保障,我们要牢记责任,奉行职业准则,培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因为工作是没有任何借口的,失败是没有任何借口的,人生更是没有任何借口。

执行需要注重细节 这两天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大门前摆放的鲜花、楼道里新增添的楼道文化,这些都是领导从细微之处着想,为大家营造的良好办公环境,领导如此注重细节,从一点一滴关心我们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我们职工在工作中更要注重细节。中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曾说过: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细节到位,执行力就不成问题。

执行更需要团队精神

大家也许都听过三个和尚喝水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挑水喝;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抬水喝;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这则寓言使我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在完成一项任务时,缺乏团队协作的结果是导致失败。由于个人的能力有限,因而在做工作时,需要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提醒。

前不久召开的民政半年工作会是由办公室组织的,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如此大的规模会议还是建局以来史无前例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协同作战,注重每一个细节,追求完美,互相补台,最终民政工作会开的非常成功,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这是执行力的具体体现,这是团队精神的具体体现。

办公室是机关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承上启下、上传下达、迎来送往、联系内外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外的窗口,代表着整个机关形象,可以说责任重大。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拾遗补缺,搞好团结,作为一个整体,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必须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上下一股劲,齐心协力干工作。下者用己之力,中者用人之力,上者用人之智。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成功3xxxx靠自己的能力,7xxxx靠人际关系说明的正是这个道理。

目标的实现最终要靠执行者付诸实际的行动,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无论多么完美的计划都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要提高执行力,单位自身要有良好的执行氛围,让执行植根于单位文化中,让全体员工有良好的执行环境。执行犹如打仗,给你充足枪和子弹,如果没有有执行力的士兵只能失败。执行犹如拳击,五指不握紧如何发力击倒对方。

我们民政工作面对的'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没有高效、深入、优质的执行力去将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始终,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赢在执行,我们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部都力求完美,追求卓越,这,是我们民政人追求的目标。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适合执行力主题的演讲稿句子1

当我是一名实习生时, 我是认真刻苦的学习者;当我工作中遇到瓶颈时,我是一个思考者;当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是一个坚定、勇敢的追求者。我坚信,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我不会停留,而更要把工匠精神发挥到极致:精益求精,不断创新。这是一种承担、一种责任,而背后支持我们的是习以为常的执行力,只有责任到位,执行才不会缺位,执行到位,结果才不会错位。“天道酬勤”,在蒙西这个大家庭里,只要我们始终保持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心态,努力做好本职,不管我们处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都将会成为公司的优秀员工。所以,让我们摆正心态,高效工作,共同开创蒙西美好的未来!——《摆正心态,打造高效执行力》

适合执行力主题的演讲稿句子2

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是少年毛泽东的梦想。当然,我没有伟人这样豪气冲天的志向,但我也有我的梦想,我梦想为企业的建设添砖加瓦,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的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一梦想关键在于态度,核心在于责任,实现在于执行力,它扎根在敬业、奉献、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之中,成长于建设团结、务实、廉俭、高效的企业团队的伟大实践中。——《尽责圆梦,做合格蒙西人》

适合执行力主题的演讲稿句子3

记得士兵突击里一个叫马小帅的士兵曾说:“别以为我来钢七连没几天,我就长不出钢七连的骨头。”而我想说,从进入蒙西的那一刻起,我就长出了蒙西的骨头,它让我承载着肩上的责任而不觉疲累,它让我面对困难绝不低头,它让我想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我身边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适合执行力主题的演讲稿句子4

每个人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对家庭负责, 家庭就会充满爱;对企业负责,企业就会稳定发展。在集团“度寒冬” 、“闯大关”的形势下,我们每一个蒙西人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为支撑,勇于践行责任、敢于挑战困难,齐心协力将蒙西这艘大船推向成功的彼岸。——《有一种动力叫责任》

适合执行力主题的演讲稿句子5

什么是执行力,我认为执行力对于企业的员工而言就是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 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的能力。一个再周全、再完美的计划, 如果没有执行也只能是一句空话。谈到如何提升执行力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的方法和途径,但我认为员工主观的认识态度和理解深度是关键。作为一名员工, 我们应该像战士一样在为领导献计献策的`同时将执行和服从放在首位。这样公司整体的战略计划才能够得以实施并落到实处,我们才能成就出共同的事业。——《做好本职工作, 与企业共度寒冬》

适合执行力主题的演讲稿句子6

大家分工不同,但每个岗位上的每一份努力和付出都是蒙西事业的有力支撑。如果能以精进不息的精神、火焰般的热情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 即使是做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匠。只有始终坚持一颗勤勉敬业的 “责任之心”,才会带来个人价值的无穷收获;只有时刻保持一颗精益求精的 “工匠之心” , 才能成就蒙西事业的无限可能。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积极主动,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相信我们也一定能在自己的领域做到出类拔萃,收获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独具匠心” 成就无限可能》

团结就是力量 “1根筷子易折断,1捆筷子折不断”的故事不用讲了吧?我们早从那里认识了团结互助的重要了;“1只老鼠偷油吃,结果下不了灯台”的童话也不用讲了吧?我们也早从那里感受到损人利己的教训了。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这歌唱得多好啊!它把“团结互助”的道理说得非常形象了。再说,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人心齐,泰山移呢的说法就不言而意了! 我们还听过水滴和大海的启示佛经中有这样1个故事:1个佛祖释迦牟尼问他的弟子:“1滴水怎样才能不干呢?”弟子们苦思冥想,众说纷纭,但始终答不出来。释迦牟尼说:“把它放到江、河、海洋里去。”是啊,1滴水风1吹便干,只有投入大海才能永不干涸。可见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有智慧。  “团结互助”在那里?在家庭里、在邻里间、在同学中、在社会上……每1句问候、每1把搀扶、每1件捐物、每1次救助,都会打动人的心弦。你瞧,就连我们国旗上的5星也象征全国人民大团结。我们在世上,为了克服困难、障碍或敌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就要集中起来,联合起来。例如,在今年春天南方那场雪灾,要是抗灾群众不团结,他们就不能取得救灾的最后胜利;在4川汶川大地震中,要是全国人民不积极众志成城,抗震救灾,我们国家就还会有更多可爱的生命消失,国家财产会遭受更大的损失。2008年北京奥运会,几年来要是没有全国人民同心协力,精心准备,它就不可能取得辉煌成功,更得不到全世界人民的1致好评。因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再拿今天来说吧,全球面临严重金融危机,全世界人民要是不团结1心,我们这个世界就永远不能太平,要想国泰民安就更不能了。所以,我们要相信,团结就是力量,团结需要有1坚强核心,团结是战胜困难的保证。 只有大树“团结互助”的新风,清除“损人利己”的邪气,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美满、充满温暖。雷锋说得好,1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1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1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所以雷锋才做得好,他对待同志就像春天般的温暖。蔺相如对廉颇有着金子般的心,周恩来对灾区人民的爱,都是对“团结互助”的准确诠释。相反,猪8戒吃西瓜4次自己被自己拌倒的有趣故事却有利证实了某些人损人却损已的恶果。因为,1切使人团结的是善与美,1切使人分裂的是恶与丑。若不团结,任何力量都是弱小的。唯宽可以容人,唯厚可以载物。 要“团结互助”,不要“损人利己”!“损人利己”不是新时代人民的品德。请我们永远记住,团结就是力量!

我认为我们应该将公司的执行文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执行力是决定企业成败的最重要的原因。比如书中写到沃尔玛和星巴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余世维先生对执行力的定义很简单: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和任务的能力。而保证质量,对于我们每个员工在工作实践中又能做到多少分?没有保证质量,也就是没有做到执行力。大正公司领导班子的战略都很一流,但是一个好方案和创意的真正意义是在执行,就像企业家孙正义和马云的观点:一流的执行+三流的创意。他们共同道出组织真正需要的是会执行的员工。就像军队如何打好仗一样。作为公司职工中的一员,大家都希望公司能发展壮大,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来对待。执行力固然重要,但是缺乏执行力的现象比比皆是,战略是工作目标,执行是工作态度,缺乏执行力就是从工作态度上不认真,就平时而言,工作中我们最多出现的“差不多”就是很大的错误,什么叫差不多?是差多少?我们应该反思自己。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追求完美,有时候自己做事的结果往往都不是最终想要的结果,问题就出在不注重细节,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是做好小事的人很少,要想成功,就必须注重细节。关注细节,身体力行,跟进、再跟进。自己做工作首先要抓紧,有时候工作任务不是很紧张的时候,就会放松自己,这样在细节上就会出问题,导致结果的不如意。所以过程、细节一定要关注和要督促,不明白的多问,多学,就算出现了问题没有任何借口就是执行力的表现,作为员工,也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力求将每个工作做到完美,并敢于承担工作中的失误,敢于承认错误,而不是推卸责任。接到工作任务后不折不扣地执行,因为接受了任务就是对工作的承诺,对团队的承诺,有了承诺就应该尽自己最大能力力求工作任务完成的尽善尽美,对出现的问题也要敢于承认错误,认真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而不是找任何借口推卸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在细节上,开始也许就像书中提到“坐而言”而未必能“起而行”,所以要培养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注重细节。孟子说过一句话就是: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只有平时养成了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关键时刻才能不出现“麻痹大意”出现的细节性错误,以保证事情的完美完成。良好的习惯要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中去培养,不要因为事小、事宜就放松自己,有时小的失误虽然不会酿成大祸,但对于一个人的习惯的养成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这些小事不会出错、出错也是小毛病,无所谓”等等,自己在大脑中放松了对细节问题的关注,带着这种工作习惯、思维模式,在大事、难事面前又怎能紧张得起来、认真细致得起来呢?又怎么能保证不出现纰漏呢?所以日常生活中对待每一件事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完美,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培养起注重细节、力求完美的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为执行力的培养奠定基础。再就是标准只是挂在墙上的废纸?公司有很多的标准,字里行间都规范着我们该怎么做,但是又有谁去认真仔细的看过这些标准与规范,如果不看光知道努力工作,怎么知道自己该达到什么标准是合格,说你们程度才是完美?我们的标准与制度,只有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坚持落实了,才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达到我们的工作目标。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应该坚持的操守或规范,只有坚持了,才会走向成功的道路。看完这本书,大家都知道执行力是在每个工作环节都应重视的问题,不管什么职位都有自己分内应做的事,做好分内的事是每个人的职业本分,如果一个人连分内应做的事都做不好,又如何执行呢?这个问题也是我认为最大最普遍的问题。现在公司有很多人,包括自己在内,谁都可能会有工作没有紧张感,对一切都无所谓,出现吊儿郎当马马虎虎的现象,对自己的分内工作不能够尽职尽责。我们应该做有责任感的人,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自己的公司,随时保持着紧张感,坚持标准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仅能加强执行力,工作业绩也会不断的提升,如果一个人练自己分内的工作都做不好,即使抱负再远大、目标再宏伟,也依然裹足不前,毫无进步可言。自动自发就是积极主动地自觉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也是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做好分内的事,才可以高效的执行工作任务,不断思考、改进、吸收借鉴、果断行动,在工作流程中大胆的改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让自己不断前进,为公司做出业绩。工作的态度,决定结果。执行力不是工具,而是态度,工作态度好的人,执行力就强;工作态度差的人,执行力肯定令人无法满意。我们对待工作,绝不要抱着无所谓、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态度。比如很多人对中国人的评价是非常聪明,但很少有人说我们的工作态度好,举个例子,德国人在工作中,认为讲“差不多”、“还可以”、“说得过去”、“马马虎虎”是让人感到羞耻的语言,而我们却常挂在嘴边也不以为然,中国是大国,和德国、日本、韩国等相比,恐怕最大的区别就是工作态度,也就是说我们的执行力与他们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说回来我们面对每份工作都要认真,自己有时候总是说“要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但是不是说要不做就不做,而是所有事都要做到最好。说了就要努力做到,领导不可能无时无刻监督着员工,所以我们要当作领导在不在都一样,不是为领导做事,而是为自己的责任感做事。我们投入工作,享受工作中的乐趣,细心的去做,也许在工作中会发现自己以前没有的长处,一举两得,工作也许会变成自己的爱好。无论什么工作,我们都不要给自己找借口,工作中没有任何借口,失败也没有任何借口,人生也没有任何借口,都是自己做出来的,辩解只会给自己越抹越黑,抱怨也只会让问题恶化,坦诚面对,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沉迷在前,言论在后,我们要做一个善于倾听的人。我自己本是个性情比较泼辣的人,有时候不太喜欢听别人的批评,但是事后会觉得当时的批评并不是说我人不好,而是真的想我更好才会这么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会犯错,犯了错误我们坦然接受批评,有人批评你,说明在意你,希望你更完美。在自己身边时刻有一个督促自己积极上进的人,是自己成功的动力。所以,我真心的感谢公司领导对我错误的提出和批评,也许当时心里不好受,但是当自己回去静静思考后,才知道那些也许就是给我的财富,我真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吸取优点改掉缺点,多与上级沟通,毫无怨言的接受任务。记得公司某位领导曾跟我说过,不要让领导做问答题而是选择题,一个善于思考、做事负责的下属,应该是带着答案准备好对策去请求领导的。我们要学会自己安排事情,尽量给领导出选择题而不是问答题。提高职业化,提速执行力。进入公司以来,我对自己的业务水平知识一直都不是很满足,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不能够只是懂得一点点东西。就像书中第五章中出租车司机的例子,多元化的知识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工作中有时候会出现错误,第一次犯错叫不知道,第二次犯错叫做不小心,第三次犯同样的错误就是不可原谅了。作为员工,都明白这个道理,主要是做事不用心,有时候在做统计与报表的时候,会出现很细小的错误,一次改了下次疏忽可能还会犯错,这样的事在我们之间会经常出现。犯错了,必然会遭到批评,自己也知道这样很苦恼。错误让我们陷入困境,但同时也是对我们的警醒,我们要善于从错误中思考和总结,只有善于分析才能有所收获。我们应学会: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要有危机意识,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人也不是天天走好运,我们在心理上及实际行动中有所准备,应付突如其来的变化。作为企业一员,我们还应该经常思考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行力。大正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团队,我们努力营造“团队协作”的整体氛围,我们每个人都去执行,不以“自我为中心”,而强调“整体利益优先”,明确分工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形成强大执行力的团队,所谓“无团队,不执行”。我们永远是一个大的家庭,团队的执行力才是真正的执行力,一个公司只有一个代名词就是“我们”。《赢在执行》,它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己也有了新的认识,我要经常思考自己会不会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寻求对策,会不会对自己的工作定期提出流程改善建议,只有想到这些,才会认真的去改善。我相信将这些应用到以后的工作当中,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会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不断提高自己,力争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让领导放心、同事放心,也让自己不愧于心!大正公司是个大家庭,我们从个人做起,为这个大家庭真心的努力!

关于民法类论文题目

1、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造2、论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3、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4、论共同犯罪5、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7、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研究8、刑讯逼供问题研究9、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电大的学生在写作法学专业 毕业 论文的时候,必须重视论文的题目的重要,题目有一半文的作用,好的题目有助于提高一篇法学专业论文的质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一:民法 1、论民法的私法性质 2、论民法的权利本位 3、民事法律行为的转换 4、强制性规定对民事行为的效力影响 5、法律行为的形式及其对效力的影响 6、论不法给付 7、论胎儿的利益保护 8、论亡者的利益保护 9、新型生殖技术对民法的挑战 10、论植物人的法律地位 11、事业单位法人化问题研究 12、公法人制度研究 13、法人本质的 反思 14、法人与具体行为人的责任关系分析 15、论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异同 16、论表见代理 17、论诉讼时效 18、论保证期间的性质和应用 19、试论我国物权法律制度的体系 20违反合同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 21、论债与民事责任 22、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 24、试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5、我国民法典的结构体系探讨 26、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27、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28、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29、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 30、试论我国物权制度的体系与特色 31、合同担保制度 32、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比较研究 33、我国人格权的民法保护与法律思考 34、试论善意取得 35、试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36、试论特许 经营合同 37、融资 租赁合同 研究 38、抗辩权制度研究 39、人身损害赔偿研究 40、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41、退伙中的合伙人权益保护 42、、名誉权问题研究 43、、抵押权问题研究 44、、人肉搜索法律问题研究 45、风俗在民法中的地位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二:刑法 1、社会危害性的刑法学地位解析 2、刑事违法性根据研究 3、犯罪主体的消极身份研究 4、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 5、刑事犯与法定犯之比较研究 6、认识因素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7、犯罪客体的理论价值研析 8、犯罪情节论衡 9、特别自首与人权保障 10、法规竞合研究 11、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预防 12、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困境及改进 13、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 14、金融罪论纲 15、论非法经营罪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题目三:民事诉讼法 1. 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 试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3. 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4. 关于民事诉讼主体制度的探究 5.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 6. 试论我国民事再审制度 9. 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0.论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 11.怎样认识民事强制执行 措施 13.督促程序的特征及其运用 15.对诉讼第三人问题研究 17.送达制度研究 18.简易程序问题研究 19、诉调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20、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 21、关于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 22、试论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 23、审判监督程序问题探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3.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论文题目大全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据了解,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有多,这里学术堂特意整理了二十个好写的题目供大家参考: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律发展透视论法律解释的基本要求与难题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特征困境及其消解黔东南苗族地区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探讨信息自由与学术自由冲突浅谈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路径日本修订纺织品两项法规国外人才法律制度及其启示罗马法监护监督制度的公益法理念及启示从责任规则和财产规则的角度分析广场舞事件基于字义的法律解释之界限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法律文化培植研究融入政治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之关键--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民国时期云南货币法律制度嬗变"互联网+"时代中的法学成人教育模式转变莫高窟艺术文化反映的儒家化法律现象论我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其培育--从《法律与宗教》谈法律信仰日本海洋立法对我国海洋法治建设的启示物化的法治文化研究--以法院建筑为例的研究综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模式改革的法律思考"法不责众"的博弈心理与法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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