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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02:36:38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论文

我前几天刚好在写思修论文,有点关于法律的,看用得上不。在社会生活中,道德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它代表着整个社会的风貌,而法律是做到了约束人们的作用,消磨人们的犯罪意识。法律为我们树立了正义的榜样,是我们崇拜的对象,是我们追求的正法,是我们受持的经典。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律,按着法律的具体内容,为集体出谋划策,为社会注入善的力量。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很尊重法律,同时每个人都注重道德境界的提升。我们在向至高的道德境界迈进,即使风尘仆仆,大浪淘沙,咱们也心甘情愿,乐意行善。法律让这个世界更加光明,更加和平,更加安全。法律包藏着生机勃勃的文化与思想,我们一直都在学,而且学得很好,用得也好。法律给我们的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因为法律约束着我们,我们在遵守法律中,实现了财务自由,财物安全,生命安全,以及人生自由。 法律对社会的各项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法律使文明的社会更加光明,温暖,和谐,富裕。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自己在劳动、工作、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同违法现象作斗争,以及遵守法律,保证法律实施等观念,也才能不断增强。这不仅对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巩固安定的社会秩序,而且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都具有巨大意义。所以我们要想做一个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好公民,必须要学习法律常识,把学法、增强守法观念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作为自己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

法律在身边作文(集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法律在身边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警察叔叔抓了犯罪的人,然后交给法官叔叔依据法律进行判刑。”这样的法律故事我们经常从电视上看到,或者听大人们讲起。一直以为,法律就是对付坏人的武器,离我们很遥远。但如今,我渐渐的明白了,法律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你我他。

就拿我们读书来说吧!我们都知道,我们满 6 周岁都要上小学一年级读书,可是你们知道这是谁规定的吗?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必须接受从小学到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所以爸爸妈妈们必须把我们送到学校读书。如果有一天你的爸爸妈妈不让你读书了,嘿嘿!那他们就违法了,法律也会惩罚他们的哦。不过,法律保护我们读书的权利,我们也一定要认真的读好,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再举个例子吧!“红灯停、绿灯行”,这个我们在幼儿园时候就已经耳熟能详了,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所以,我们在过马路的时候,不仅要自己遵守,还要及时提醒爸爸妈妈以及身边的人,不要闯红灯,因为那可是违法的行为。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不能乱扔垃圾、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不能在旅游景点乱写乱画……这些看似很小事情,原来都有法律规定的。我们可要时时刻刻注意哦,争取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模范。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同学们,你们知道宪法有几条,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几条吗?答对了,宪法有一百三十八条,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七十二条。那你知道法律代表什么吗?又答对了,法律确实代表公正。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根本大法。它规定一个国家的阶级性质、政治路线、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是国家制定其他法律的根据。宪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反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说到法律,我们就会联想到警察,因为是他们在执行着法律,正是因为有他们这铁面无私的精神,才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曾经看过一个电影,名字叫做《凝视黑夜》,它所讲述的就是一个关于法律的故事,从这个电影中我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神圣。警察为了把真相查个水落石出而遭人暗算,差点儿被车撞到。

还有一件事情,正好发生在我的身边。前几天,哥哥的来电话说他的身份证消磁了,让妈妈再帮他办一个,妈妈去了之后,说明是替哥哥来办身份证的,可是人家说只有本人到场之后才能办,因为还要采录指纹,如果不采录指纹身份证是办不出来的。

有很多事情都是犯法的`,例如:打架、赌博、吸毒、群殴等。而现在,好多大人都喜欢赌博,认为自己只是在娱乐。在这里,我要声明一下,用财物作赌的不正当娱乐活动,如:斗牌、掷色子等,都是赌博。

而还有一种不好的行为,是针对小学生的,那就是不经过别人的同意拆看别人的信件。这个行为大多是好奇心而造成的,想拆开看一看是什么内容,从而造成了这个违法行为。

人生这条道路,有时笔直,有时弯曲,有时平坦,有时坎坷。在这条道路上,当你遇到烦恼和矛盾时,别忘了用上我们大家的保护伞——法律。

记得去年冬天,妈妈送我上学的路上,天突然下起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妈妈费力地、慢慢地开着电瓶车,带着我缓慢地前行。眼看就要到学校了,路边停着一辆小轿车。妈妈观察它没动静,继续慢慢开过,这时轿车车门突然打开,“砰”的一声,把我和妈妈连人带车撞翻了。妈妈连忙把我扶起,关切地问我,受伤没有。好在我和妈妈都没受什么大伤。这时,轿车上走下一个强壮的大汉,他先看看他的车门有没有损坏,然后凶巴巴地走过来,嘴里骂骂咧咧的,倒怪我们的车撞到了它的车,还让我们赔钱,真是岂有此理!妈妈面无惧色,跟他理论,我们的车已经开得很慢了,几乎跟蜗牛一样,明明是他开门不往后看,撞到了我们。可这个车主却是个不讲理的人,该怎么办?我看他身高八尺,肌肉发达,戴着墨镜,言语粗鲁,眼看就要上来打我们了。我想妈妈又瘦又弱,还是个读书人,哪是这个人的对手?于是赶紧劝妈妈报警。妈妈立刻拨打 110 ,不一会儿,警察叔叔到了,他了解真相后,严厉批评车主随便停车,还罚了他 200 元。这车主见了警察一扫刚才的耀武扬威,在事实面前,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低头向我们道歉。

警察叔叔抚摸着我的头,笑着对我们说:“小弟弟,不要怕,有困难,找警察,法律会帮助我们的!”我的心中一下子涌出一股暖流。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吗,知道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的作用吗?法,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安宁,幸福。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就大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看中的东西随便拿,看不惯的人随便打,那世界就乱套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了非常非常重要的作用,可大家都守法了吗?大家都是个合格的公民吗?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没有!”

比如,红灯停绿灯行这句话小娃娃都知道,可有些大人就是要闯红灯,完全置交通法于不顾,殊不知有多少车祸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而酿成的。还有些开车转弯就是不开转向灯,好几次妈妈骑电动车带我上学,我正舒服的坐在后面,突然妈妈急刹车,我来不及准备,差点掉下车,我问妈妈怎么回事,妈妈生气地说有汽车正直行,突然拐弯没打转向灯,还好妈妈骑得慢,要不我们俩就要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了。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法,那会少多少车祸啊!

还有,我们经常去缝山针爬山,经常会看见有人在山壁上乱涂乱画,还有随处可见的乱丢垃圾的现象。看到这些,我们美好的心情就荡然无存了,美丽的景色应该配上美丽的行为,美丽的环境应该我们大家来遵守。如果大家都遵守环境保护法,那也就不会有雾霾,水污染等等问题了。

法,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自身做起,遵法守法,做个合格的小公民。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法是什么呢?“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行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这是我在字典上翻出来的。

这就叫法,但法又在哪里呢?

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校园,社会,家庭。

就是父母不能看孩子的日记,尊重孩子的私权。遭小偷偷了自己珍贵的财物,就可以用法来捉小偷,挽回自己的损失……可以说哪都有法,是无处不在。

我听说了一些。在福建一个农村家的孩子,家境不好,但他很听话,成绩也很好。考上当地一所好高中。当他经过一家酒吧时,有个陌生人叫他进去吸,还说吸完感觉很好。由于他不懂,怀着好奇进去了,吸了一口时,就上了瘾。开始是向家里要钱,说要买本子,补课钱。后来没钱了,就去偷、抢。最后被捕的,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作文

一个高中同学在学校成绩也是很好的,但家境不好,被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没钱,又不感向家里要。一直没有给,被打了很多次。快考试了,又有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拿刀砍人。最终还是要等到制裁。

这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我门身边的,都是由于不懂法,走上了不归的路……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是爷爷说的。我们要学好法,只有法才能给予我们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他能使我们不会走向黑暗,而是走向光明。

法是无边无际的,你要是犯了罪,永远逃不出法网。天无绝人之路。改正以前的过错,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保护着我们的权利。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到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我们的监护人殴打我们或阻止我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便可以起诉他们。

还有这样一件事:某学校的一位女同学在学校看见一位男士正在抽烟,便对那位男士说:“叔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等内吸烟。”男士听了连忙把烟灭掉,丢进了垃圾桶。

说到离我们身边最近的法律规定,不得不提到酒后驾驶,每年有很多的生命被车祸夺去,这里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酒后驾车引起的。酒让人注意力不集中、神志不清,一但醉酒驾驶后果不堪设想。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守法、懂法,就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知道,难道这些驾驶员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不如吗?所以大家要牢记法律规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要有法,处处需要遵法,正是法律法规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

记得是放暑假的时候。我和妈妈坐车回老家快到家的时候在路上发生了一件事,车开到我们大桥那里的时候,车就走不动了,我看见前面的车堵得很厉害,我和妈妈就下去一打听,才知道是往窑场拉煤灰的车来来往往,每天都有好几十辆车从那里路过,弄得漫天都是灰尘,道路坑坑洼洼的要是下起雨来非常难走,这些拉煤灰的车对村民影响很大,每天都会撒一些煤灰出来,环境卫生非常不好。所以村里的群众都会搬着小板凳坐在道路中间不让拉煤灰的车从那里经过,村民只留一点的道路才让行人和电动车经过,并且还报了警,经过交警和群众的再三协调下,窑场答应每天都会让相关的人员来清理路上的煤灰,群众才让拉煤灰的车辆通过,同时我们的车也过去了。

我认为,这些拉煤灰的车辆不能超载或者就不应该从村里面经过,这些车辆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撞了人怎么办?如果破坏了道路怎么办,这些事情谁来负责。

我们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守法,懂法,就连小朋友都知道,难道这些司机叔叔都不知道吗?

看来我们大家都要多认识认识一些法律,保护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其实,法律就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妈妈正看我的私人日记。我甩下书包气冲冲地走了过去说:“妈妈,你为什么要看我的私人日记。”妈妈说:“你最近不太听话。”我说:“即使我不大听话,你也不能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看我的日记呀!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呀!”妈妈说:“你别管我,快做你的作业。”我气得一直没理妈妈。晚上,妈妈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上面写着:“琴琴,对不起,妈妈不该没经你的同意看你的日记,但你这几天一直是不听话。”我理解了妈妈,跑到她屋子里说:“妈妈,我以后会听您的话。”妈妈兴奋地搂着我说:“乖,我的好孩子。”

邻居家的东东,爸妈离异了。他由爸爸抚养。爸爸心情一不好,就会打东东。东东身上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天,东东被爸爸打掉了几颗牙,他被迫离开了家,在公路上遇到了两位民警叔叔。在叔叔们的劝说下,他带着两位叔叔来到了家。叔叔们走到东东的爸爸前,对他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东东的爸爸终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答应以后会待东东很好,民警叔叔放心地走了。

每个人都应该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法律是什么呢?在我的脑海里,法律就是约束那些违法乱纪的人民的准则,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地方。正是因为我们完善的法律制度,所以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和谐、安定、富强。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很多也很具体。有在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路面的交通法,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在我们购物的时候,遇到劣质商品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还有如果有人偷偷侵犯你的隐私,这时法律就可以保护你。看!法律是多么重要啊。特别是在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少儿中更是不可忽视和缺少的。

下面我就给大家举个例子。小芳的妈妈在小芳上学的时候偷看了她的日记,小芳放学后看到妈妈急急忙忙地从自己房间里跑出来,便去房间看看,结果发现日记本掉在地上,这才知道妈妈偷看了自己的日记。晚上,妈妈照样叫小芳吃饭,而小芳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和妈妈吵了起来。在这里,妈妈已经侵犯了女儿的隐私权。

最后,让我们一起遵守法律,也让身边的人一起遵守法律,这样世界也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我们才能安居乐业。所谓法律约束,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使一切社会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律”时时刻刻伴随着在我们身边,并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律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小偷在偷东西,我问妈妈,如果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了会怎么样呢?妈妈跟我说:“小偷就会被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因为偷窃属于非法将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不能学他哦!”对!小偷干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

我经常可以从街道上的宣传栏里、电视上、广播里看到或听到“遵纪守法”的宣传标语,我渐渐知道了很多不可以做的违法行为:例如不能造谣、不伤害他人、不非法占有物品、不违反交通规则……,作为一个学生,首先我们就要遵守校纪校规,不损坏公共财物,不和同学打架。其次,我们在上下学的途中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等等。我的爸爸妈妈也都是遵纪守法的人,他们不闯红灯,喝酒不开车。

有了法律,才会有和平和安全。我们虽是小学生,我们也应该随时随地遵守规则,遵守法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遵守法律也是从小事做起的,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说:“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因为有了它,我们才能在教室中放声读书;

因为有了它,我们才能在社会中茁壮成长;

因为有了它,我们的祖国才能更繁荣昌盛!

它,就是法律,是我们民众巨大的保护伞,是国家的威严的象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们将来是要接管我们的祖国。这必要的条件就是知法、懂法。并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遇到问题我们就要请法律来帮忙,这就是更快速、有效的解决的办法!

走在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一辆辆自行车,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骑车的却是小学生!他们好像在与同班同学比赛似的,速度快赶上小汽车了!然而他们会觉得很高兴,因为这样显示出自己的技术很高超!却不知道,他们可能在与死神赛跑!

如果,迎面而来的汽车让自己来不及刹车怎么办?如果,撞了在路上行走的人怎么办?如果,速度极快的你闯了红灯怎么办?如果......

生活中,往往有许多事情都出乎我们的意料!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不可骑自行车!我想,大部分同学肯定都没有遵守这条规定吧!同学们,安全第一啊!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应该去珍惜才对啊!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们是社会的接班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遵纪守法,爱惜生命!我们虽然是小学生,但是要知法,守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样,我们才能开出灿烂的生命之花。

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上,为了维持秩序必然会有一些规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法律。但偏偏有些人不遵守规则,从而导致悲惨的结果。

我在法律讲堂看到一个故事:邓先生的老伴去世了。5月份,邓先生在马路湾一家婚介所登记征婚,结识了52岁的吴莉。吴莉自称葫芦岛人,离异,有一女儿正在黑龙江上大学。吴莉的甜言蜜语很快迷倒了邓先生,两人感情迅速升温。6月份,吴莉对邓先生说,她在光荣街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就差1万多元。邓先生爽快地给了吴莉1万多元。吴莉又劝邓先生将他的房子卖掉,两人就结婚。邓先生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于是将房子卖掉了。让邓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吴莉将7万多元售房款全部截留,给女儿当作学费。邓先生连忙报案,警方经过调查,将吴莉以婚姻的名义抓了起来。吴莉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和假名字,在光荣街根本没有买房子。

大家看,吴莉违反了法律条规,结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无辜的邓先生得房财两失。看来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冷静,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大家的身边。

我的妈妈就是一个法律迷。每天一有空,就看《法制在线》、《今日说法》、《晓华探案》……,很多关于法律的电视节目。以前,我常常和妈妈争电视,而妈妈总是不在意地说:“你也该看看,该懂些法律了”。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升国旗的时候和别人交头接耳,就触犯了《国旗法》;乱扔垃圾就触犯了《环境法》;当我们被别人威胁时,就可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我看的法制电视节目中,就有一名叫小华的边远山区小女孩。一天放学后,小华刚出校门就被几个男同学拦住了,这群男同学平时打架斗殴,爱搞恶作剧。这次拦住了小华也是为了搞恶作剧。这时,一个男同学拿出了画笔,其他人抓住小华,他顺势在小华脸上画了一些图片,还讥笑地说:“丑陋,太难看了,再怎么画妆,也成不了凤凰”。小华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含着泪逃离了现场。小华回到家前思后想,为了讨回公道,于是,就将此事诉诸法律,挽回了那份至家无上的尊严。

法律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律是一架天平,是来称量公平与正义;法律又像一把利剑,让邪恶无处容身。与法律交朋友吧,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学法、守法的小学生吧!

说起法,人们百分之百都会说:“懂法”,可真正懂法的人又有几个呢?所以今天我和大家说说中学生身边的法律。

家长、孩子最想了解的法律就是“交通安全法”。

每天,孩子放学要过马路,马路上车来车往,孩子看了会害怕,家长听了会担心。这只是一些离学校比较近的孩子。有一些家离学校比较远的孩子呢?他们只能天天骑自行车回家,我也是其中一员。虽然爷爷奶奶给我租了房子,但每天中午还是得回家。

这段时间还好,路上没晒多少玉米,前段时间路上晒的全是玉米,那些玉米几乎把整条水泥路给占了,我只能小心翼翼地从玉米旁边骑过。这还算好的,有时迎面来一辆车,我必须停下来,把车推到玉米上,等车走过以后我才能继续行驶。

记得又一次,我正骑车回家,突然龙头一歪,我重重地摔在地上,鲜血从我的腿上流了下来,看来伤得不轻。原来是玉米粒滑到了我,我慢慢地起来,不得不继续驱车前进。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同学们多注意交通安全,我们走在马路上一定要靠右行驶。在晒有玉米的马路上行驶时,一定要注意不要滑到,有体型较大的车迎面开来,一定要主动给它让路,交通安全这么重要,同学们万万不可忽视啊!

我们要好好遵守交通安全法,让法永远在我们的心中。

一、 法律具有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二、 法律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解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崔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三、 法律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四、 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你再从没有法律会如何等角度再深入谈谈,其实有很多社会现象的,如中国食品问题,有法律规范还弄成这样,如果没有.....

在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对人们的公共生活的作用主要有: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四)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五)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生活中的法律论文范文

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谈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并运用到现实的体会。在这个告别中学时代,刚迈进大学校门,迎来崭新生活的时刻,系统学习了一科从前没有系统学过的知识——法律知识,明确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从青年大学生自身发展状况看,我们青年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我们思想、道德和心理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思想还不够成熟,还存在有明显的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在成才问题上,一方面具有强烈的成才愿望,另一方面又缺乏勤奋刻苦、勇攀科技高峰、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决心和恒心。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亦是获益匪浅的: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法律知识通过对法律形成、组成、设立、应用、执行、监督的介绍,使我对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作为一个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对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十分必要的。另外,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做为一个新世纪的大学生所必备的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思维方式,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是作为新世纪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的我们所需的基本条件。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对宪法的特征和规则,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的了解;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行政、民商、经济、刑事法律制度的认识;对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行政诉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仲裁和调解制度的理解是未来从事各项社会活动所需的前提条件,对于进入社会后进行各项工作,从事各种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是我们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1下面讲讲我对课内知识的体会。如第八章中的诉讼法,其中第二节讲到起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超过诉讼时效,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这让我想起曾经在网上看到的一则案例,大体内容是某初三毕业班一位姓刘的女生,9年前上幼儿园时在一次玩耍中,因为带班老师的不注意,使她从楼梯滑下摔断无名指。后来由于幼儿园及时送其到医院,并多次到医院探望,家长很感激,也就打消了要求赔偿的念头。但后来那位女生在毕业填报某音乐学院时却因为无名指留下残疾而不能填报,她的父母才想到要起诉,可是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使用短期诉讼时效,时期是一年。但是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她的损害赔偿。她可以起诉,但法院只能判决她败诉。这则案例无不说明法律知识薄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到那时即使你想挽回也是不可能的了。由此,我们应该学好法律知识,来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作为当今时代的大学生,如果只会懂法而不会用法,无疑是失败的。现实的生活要求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懂得用法,学会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单位侵犯时,应运用所学的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并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一篇小论文如下:

一、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二、我认识到了我们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我们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我们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我也知道了我们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我们更进一步懂得了法律的意义,真正领会了法律的精神,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维护一方平安为目标,真正做到把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研究生物化学在生活中的作用论文

楼上的朋友严重曲解了楼主的意思,所谓生物化学,简单的说就是生物体发生的化学变化,如今生物化学比较广泛的应用于制药学,应用生物化学来攻克蛋白质之谜,以及当今世界型难题基因遗传病,根据我的理解,目前生物化学正逐步走进你我的生活!

生物化学对医学生而言是一门比较难的课程,实验教学对于一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生物化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基础医学专业是我校为适应我国医学科学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而新开设的专业,目的是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知识面广、扎实的基础医学科学和生命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并有较强的继续学习和发展潜力,将来能够在高等医学院校、医院和医学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基础医学各学科的教学、临床医学实验及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专门人才[1]。生物化学是从分子水平研究生命现象、本质及其活动规律的科学,是生物学、医学等生命科学领域至关重要的基础课程。同时生物化学作为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生物化学是基础医学专业学生非常重要的一门必修课,是将来独立进行科研和教学的有力保证[2]。如何建立适合基础医学专业的生物化学教学模式,对现有课程进行调整与优化,适应该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是生物化学专业教师亟须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的问题。

目前,医学院校的传统生物化学理论和实验教学的主要模式、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如下:

①理论课程方面: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授课教师主要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进行授课,教师讲,学生听,却不利于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在教材使用方面,基础医学专业与临床医学专业使用同样的教材,无法满足基础医学专业培养的需要。另外英语授课的比例不高。多年来,在对生物化学的授课过程中,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验课,课件和参考资料中除了专业名词做了英语注解外基本上都是中文,课堂上也是以中文授课为主,不利于提高学生查阅英文文献、英文论文的撰写以及英语学术交流的能力。

②实验课程方面:实验课内容不能满足培养学生整体科研思维的需要。部分实验内容陈旧过时,不少生化实验仍然采用已经被淘汰的技术 方法 ,与生物化学的理论发展完全脱节,与临床实践也毫无联系,因此这些实验需彻底摈弃更换。另外实验教学模式大都是课前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准备,上课时教师照本宣科讲解实验原理、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学生“照方抓药”式进行实验操作、最后完成实验 报告 。整个实验模式貌似紧凑完善,但学生思维参与度不高,很多时候都是应付差事似的操作,这样的教学突出实验技术的过程,而学生不能完全掌握知识的连贯性,无法熟练地运用这些技术解决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能力。

因此,如何改革实验课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是需要正视的一个问题。我校基础医学专业开设了生物化学以及高级生物化学两门相关课程。我们结合基础医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基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和调整,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好这门课程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实际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1全面优化调整教学内容

理论教学要制定合适的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内容

基础医学专业的生物化学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开课,高级生物化学在三年级的第一学期开课。前者主要侧重于基础理论的阐明,后者主要侧重于学科的前沿进展和技术。在教学指导思想上,强调基础理论-临床科研知识体系的构建。课程首先介绍生物化学的发展简史和现状,帮助建立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接着具体讲授生物化学基础知识内容,完善基础知识结构体系,然后在临床案例和科研论文情境中讲解各种疾病或技术, 总结 和提炼具体案例中的研究思想和设计思路,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在教学内容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①生物化学以及分子生物学基础知识: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物质的代谢与调节、遗传信息的传递和调控,对于这部分内容,采用多媒体对基本内容进行详细、重点的讲解。部分内容采用互动式教学,让学生查阅相关文献,加深理解。②生物化学以及分子生物学技术,这部分内容应结合具体科研文献进行讲解。③疾病的发病机制,该部分内容结合临床病例进行系统介绍,可以采用PBL教学法进行案例分析[3]。强调关注疾病具体的分子机制。由于生物化学发展非常迅速,由此衍生出的交叉学科的知识更是日新月异,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把最新成就、最新进展不断整合到教学内容中,使基础医学专业的学生进一步了解各个领域的最新成果,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实验教学要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技术,更新整合

现有实验内容我们对现有的生物化学实验内容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去除陈旧过时的实验,下一步将尝试:

①在每个实验开始引入合适的案例,使学生能真正理解实验意图,有效地和临床、科研联系起来。

②尽量保证实验内容的连贯性,比如前次RNA提取实验获得的RNA可以作为下次RT-PCR的模板。

③为了使实验内容与临床联系更加密切,对于血清甘油三酯含量测定和血清谷丙转氨酶活性测定两个实验,均增设高剂量组,通过正常样本和异常样本之间的比对,加深学生的印象。

④在高级生物化学实验安排中,尝试将有内在联系的多个实验整合为综合性实验。如可将原有的质粒抽提基础上增加限制性核酸内切酶酶切鉴定,连接产物的转化和阳性克隆的筛选,整合为完整的分子克隆实验。通过综合性实验的开设,不仅可以增加实验内容的系统性,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同时也要注意提供合适的科研问题情境,使学生能真正理解每个实验的原理和应用。

⑤依托我校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开展创新性实验,尝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和科研能力。

2全面优化调整教学方式

理论教学方式

基础医学二年级的学生已有一定的专业基础与自学能力,因此为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时应尽量避免传统的“授课式”教学模式,可采用以下多种 教学方法 融合的方式。

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校每年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规模在40人左右,而现有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和教学 经验 使我们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部分采用PBL教学模式。在选择案例的时候,可以不仅仅局限于疾病案例的提供,一些具体的科研实验也可以作为案例,使学生逐步建立科学的学习和 思维方式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我获取知识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启发式教学采用“简述-自学-总结”的启发式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讲课的主动性。例如酶的竞争性抑制章节中,可让学生主动查找临床上以竞争性抑制为原理的药物,让学生加以比较,加深学生理解。

互动式教学传统教学方式主要是老师讲,学生听,师生之间的互动较少。例如在讲解了DNA的生物合成的基本内容后,把整个班级分组,让每组学生主动查阅与逆转录有关的文献和最新进展,制作成PPT,每个组派一名代表用20分钟时间去讲解逆转录章节的相关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与口头表达能力。

加强英语授课比例在科研工作中,无论是查阅文献、撰写科研论文还是学术会议交流,对 专业英语 水平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增加英语授课的比例,尝试全英文PPT,教师授课过程中可以采用双语教学,尤其是专业名词和表达方式,帮助学生尽快提高专业英语水平。

实验教学方式

将PBL教学的理念引入生物化学实验教学。把每个实验设定在有意义的科研问题或临床案例等情境中,通过学生的彼此合作解决问题,进而学习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使学生既获得了解决问题的技能,又培养了自主学习的能力。如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案例引出蛋白质含量测定实验等。采取PBL与传统教学模式并行的教学方式,融合“互动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既保证了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又引导学生围绕问题独立思考,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解释实践中的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生物化学作为基础医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21世纪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传统的教学方式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基础医学专业对该课程的学习要求,我们需要对生物化学教学进行及时的优化和调整,以便把基础医学专业学生培养成为从事医学 教育 和科学研究的专门人才,为部分研究性人才进入更高层次的培养打下良好基础。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既是一门重要的生命科学基础学科,又是生命科学的前沿学科,是目前自然科学中进展最迅速、最具活力的前沿领域,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然而受传统的考试体系的影响,大多数院校的考核方式依然拘泥于传统的期末一次性“终结考试”,一张试卷定成绩,一次考试定学生的学习效果。有些学生应对这种考试是靠临考前的死记硬背,即使能得到好成绩,也仅仅是对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知识的记忆,而对知识的理解、掌握能力却没有达到预定的教学计划。传统的考试体系形式单一,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发挥,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考试体系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提高考试的质量,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考试体系的改革是提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科研动手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综合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引入形成性考核体系,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满足素质教育培养的要求,有助于提高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学质量。为满足以“胜任能力”培养为核心目标的临床医学医学生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要求,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考核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1形成性考核体系的构建

形成性考核体系的形式

1)阶段性考试。当每个章节学习结束时,利用每个章节结束的最后一节课时间,对理论教学的内容进行闭卷测试。测试结束后教师给出正确答案,现场对学生答疑解惑,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点。教师审阅测试答卷后,将答卷反馈给学生,充分保障学生对成绩评定情况的知情权,并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不足,抓紧补正。

2)实验教学多站式考试。实验课不仅能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还能够很好地煅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习的重要环节。多站式实验考试的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相关技能的掌握情况,由临床班授课主讲教师担任主考,设四个考点,每个考点设监考教师两名,负责考试过程及考场纪律;每个考点的考试项目满分为5分,总计20分:第一站: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基本操作第二站:721型分光光度计和离心机使用第三站:电泳仪使用电泳加样第四站:装柱,层析柱上样

3)理论教学期末考试。理论教学终结考试是在课程结束时进行,旨在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确定总体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考试的内容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各方面知识,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问答题以及案例分析题等。

形成性考核体系的成绩评价

1)形成性评价(教师评价)。形成性评价是相对传统的总结性评价而言的。形成性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对学习的态度等方面的发展作出的评价,是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持续观察、记录、研究所作出的发展性评价,其目的是激励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有效调整自己的学习状态,控制学习过程,使学生增加学习的自信心,获得成就感,培养合作意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有效利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吉林省精品课程的平台资源,建立生物化学师生交流QQ群、微信群,改变了只能在课堂上与教师见面、提问、交流的状况。利用多种平台,教师与学生进行充分交流,拉进师生之间的距离,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反馈学生学习的评价,调整学生学习的状态,更加有利于接下来课程的讲授。

2)学生互评。小组讨论有利于培养医学生的语言表达、人际交流和沟通协调能力,为今后的医患交流打好基础。利用理论或实验教学的空闲时间,就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相关知识、话题进行分组讨论,组长负责记录讨论的内容、过程和结论。讨论结束后,组内成员相互评分,讨论记录和评分形成文字性材料交给授课教师。形成性考核体系的分值设置学生的结课评价成绩由阶段性考试成绩(占20%)、实验教学多站式考试成绩(占20%)和理论教学期末考试(占60%)组成,形成性评价和学生互评不计入结课考核成绩。

2考核体系改革的效果与体会

形成性考核体系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学生的学习时间紧迫,紧张感加强, 学习态度 端正,兴趣增强,能有意识地主动学习,利用课外时间搜集各种资源对课堂上的知识及时消化,随时进行复习,灵活地将知识变成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对理论和实验技能知识的掌握更加扎实。形成性考核体系提高了学生的多项能力阶段性考试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验教学多站式考试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学生互评的小组讨论提高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教师的形成性评价以及师生的沟通平台使学生提高了交流沟通的能力。形成性考核体系同时也激发着学生对专业问题的质疑与思考,训练了科研思维及批判意识。形成性考核体系激发了教师的教学热情形成性考核体系给教师带来更大的自由度,并且在考核体系实施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反复论证,不断地摸索、创新、查漏补缺,以达到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形成性考核体系促进教师自身成长与以往的考核模式相比,阶段性考核体系对教师的要求更高,教师在增强责任心的前提下,要不断丰富自身知识,改进教学方法来满足配合学生学习的需要。

3讨论

形成性考核体系是一种“重过程,轻结果”的考试模式,它不仅重视理论教学,更加重视实验教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采用这种以“阶段性考试+实验教学多站式考试+理论教学期末考试”的考核体系取代传统的“一张试卷的终结性考试”定成绩的考核制度,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技能的动手操作水平和团队协作沟通等方面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考核体系的改革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深层次变革,是形成新的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勇于开拓创新,又要科学分析,达到真正的教学考的统一,适应以“胜任能力”培养为核心目标的临床医学医学生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要求,推动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摘 要 在生物化学教学中充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其重要,不但让学生学习起来感到轻松、愉快,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也大大提高学生对生物化学的学习效率。

关键词 生物化学;学习兴趣;培养

学习是学生在校的主要活动,如何使学生激起并保持浓厚的兴趣,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 学习方法 ,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师的主要工作。生物化学是一门研究生物体内化学分子与化学反应的基础生命科学[1],是现代医学教学不可缺少的部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由于在校学生缺少医学基础知识,也无疾病的临床概念印象,且 抽象思维 较差,常让学生感到枯燥、乏味,给师生互动带来一定难度,教学效果很不理想。因此,笔者在生物化学教学过程中为了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和调动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和掌握到更多的专业知识。

1 讲好绪论,上好第一次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学生对新鲜事物都会感兴趣,教师要充分利用这一点,重视绪论的讲授艺术,给学生留下第一个深刻印象,这样有助于激发学生对生物化学产生浓厚的兴趣。绪论的内容是每个学生接触这一门课的开始,能否激发学生对本门学科的兴趣就很关键。在教学活动中,如何激发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好坏。绪论阐述了生物化学的发展简史,研究内容及与医学的关系等,具体内容篇幅虽小但涵盖面比较广,可谓是学会生物化学的大纲。为提高学生兴趣,可结合现实生活,以提问、设问、讨论等方法讲述DNA克隆及我国合成胰岛素的过程,让学生既知道学习生物化学的重要性,又活跃课堂气氛,也充分激发学生的兴趣,对生物化学产生好奇心,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求知欲望,使精力和思维集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思维活动自觉主动地跟着教师走。

2 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所谓问题情境,指的是具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克服,而又是力所能及的学习情境。创设问题情境,就是在教学过程中提出有一定难度的问题,使学生不能利用已有的知识去解决,从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求知需要。

例如在讲糖异生这一节前,首先问学生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人不吃饭约可活六周?靠什么维持能量供给?有学生回答:糖异生。追问:什么是糖异生?将学生带入问题情境中,由此产生疑惑、好奇,激发求知欲和学习兴趣,进而产生学习的欲望。教师再对该节内容进行讲解,让学生自己找到问题的答案。这样,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进教学的吸引力,使课堂教学沿着“从无疑到有疑,再到无疑”的三维进行。

对学生来说,学习的主动性首先来源于兴趣,所以在教学中应使学生清楚。在讲解生物化学过程中,应适时地对学生提出一些比较疑难的问题,引导启发学生去思考、探讨和钻研,并学会分析、综合、抽象概括、逻辑推理、判断等思维活动,自己得出结论,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

要想创设问题情境,首先要求教师熟悉教材,掌握教材的结构,了解新旧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此外要求教师充分了解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状态,使新的学习内容与学生已有水平构成一个适当的跨度,这样才能创设问题情境。所以教师在课前备课时,须根据教学内容的逻辑关系认真“备问”,把要讲授的内容组织成“问题链”,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将这些“问题链”滚动提出,请学生回答,从而不断地激发学生的思考兴趣。让学生去思考,当学生得出正确结论时,教师应及时对学生的思维方法、推断结果给予表扬和鼓励,不断强化和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

3 引入临床病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生物化学现在已成为生物学各学科之间、医学各学科之间相互联系的共同语言,单一的理论学习往往很枯燥,而临床基础教学一旦脱离临床实践就显得枯燥无味。教师在给学生讲解该门课程时应结合临床实践,采取典型病例,

通过病案分析讨论激发学生思维,让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

比如在讨论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病例中,针对性地设计3个问题。病例:某女,5岁 儿童 ,因使用新鲜蚕豆后出现头痛、发热,继而出现血红蛋白尿、贫血、黄疸,急诊入院。1)试分析该儿童为什么食用新鲜蚕豆后会出现血红蛋白尿、贫血和黄疸?2)分析该患儿的发病机制。3)对具有这类遗传性疾病的家族应该如何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

引导学生运用生物化学的理论知识去思考分析上述问题,提高学生应用基础 医学知识 解决临床医疗问题的能力,培养学习生物化学的兴趣。学生接触到实际问题,激发兴趣,争相发言,教师再进行最后的总结。这样让学生用已有的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和热情,使学生联系临床实践,扩大知识面,活跃课堂气氛,同时可以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且易记、易懂、易巩固。通过开展病例讨论,以求达到传授知识、培训临床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

4 采用多种授课方式,丰富课堂内容,巩固学生

学习兴趣

要学生乐学,教师必须乐教。课堂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教师展示才学的地方。要想维持和巩固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教学技巧的掌握和应用非常重要。

首先,教师应有扎实的教学功底,熟悉各种教学方法,并能根据教学实际去不断推陈出新。做到这一点,教师应在围绕教材内容和大纲要求的基础上,适当给学生补充一些内容新颖,融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的相关知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自己去认识到所学知识的有限和不足,从而产生更加强烈的求知欲,激发和巩固对专业学科的学习兴趣。例如,在讲授脂类代谢时,可同时讲授暴饮暴食,摄入过多高脂肪食物对患者及社会造成的危害,通过举一反三,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向学生传授更多的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

其次,要强化教学目标,淡化学科意识,并加强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和实践教学,去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心理学研究表明:越有兴趣的东西,越容易在头脑中扎根。兴趣是学习的动力,良好的教学效果与学生的兴趣是分不开的。要激发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兴趣并巩固和保持下去,教师的课堂教学除了做到概念准确、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等基本要求外,还需要一些风趣、幽默、富于情趣的教学语言来点缀。

此外,还可通过多媒体教学、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性研讨与专题性 辩论 等多种形式,使课堂内容丰富多彩。在条件允许时,还可组织学生走出校门,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来增加 社会实践 ,使课堂从有限的教室空间延伸到广阔的社会舞台,使学生能够有机会将所学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中,帮助学生树立强烈的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早日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常教常新。实践证明,在教学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认知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是提高儿科护理学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的主体,其学习兴趣一旦在教学活动中产生就会变得积极主动,从而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应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创造乐教乐学、教学相长的气氛。

参考文献

[1]查锡良,周春燕,周爱儒,等.生物化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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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

1、医学生化

对一些常见病和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的生化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如血清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电泳图谱用于诊断冠心病、转氨酶用于肝病诊断、淀粉酶用于胰腺炎诊断等。

在治疗方面,磺胺药物的发现开辟了利用抗代谢物作为化疗药物的新领域,如5-氟尿嘧啶用于治疗肿瘤。青霉素的发现开创了抗生素化疗药物的新时代,再加上各种疫苗的普遍应用,使很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得到控制或基本被消灭。

生物化学的理论和方法与临床实践的结合,产生了医学生化的许多领域,如:研究生理功能失调与代谢紊乱的病理生物化学,以酶的活性、激素的作用与代谢途径为中心的生化药理学,与器官移植和疫苗研制有关的免疫生化等。

2、农业生化

农林牧副渔各业都涉及大量的生化问题。如防治植物病虫害使用的各种化学和生物杀虫剂以及病原体的鉴定;筛选和培育农作物良种所进行的生化分析;家鱼人工繁殖时使用的多肽激素;喂养家畜的发酵饲料等。

随着生化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可望采用基因工程的技术获得新的动、植物良种和实现粮食作物的固氮;而且有可能在掌握了光合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使整个农业生产的面貌发生根本的改变。

3、工业生化

生物化学在发酵、食品、纺织、制药、皮革等行业都显示了威力。例如皮革的鞣制、脱毛,蚕丝的脱胶,棉布的浆纱都用酶法代替了老工艺。近代发酵工业、生物制品及制药工业包括抗生素、有机溶剂、有机酸、氨基酸、酶制剂、激素、血液制品及疫苗等均创造了相当巨大的经济价值,特别是固定化酶和固定化细胞技术的应用更促进了酶工业和发酵工业的发展。

70年代以来,生物工程受到很大重视。利用基因工程技术生产贵重药物进展迅速,包括一些激素、干扰素和疫苗等。基因工程和细胞融合技术用于改进工业微生物菌株不仅能提高产量,还有可能创造新的抗菌素杂交品种。

一些重要的工业用酶,如α-淀粉酶、纤维素酶、青霉素酰化酶等的基因克隆均已成功,正式投产后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在尿素被人工合成之前,人们普遍认为非生命物质的科学法则不适用于生命体,并认为只有生命体能够产生构成生命体的分子(即有机分子)。直到1828年,化学家弗里德里希·维勒成功合成了尿素这一有机分子,证明了有机分子也可以被人工合成。

生物化学研究起始于1883年,安塞姆·佩恩(Anselme Payen)发现了第一个酶,淀粉酶。1896年,爱德华·毕希纳阐释了一个复杂的生物化学进程:酵母细胞提取液中的乙醇发酵过程。“生物化学”(biochemistry)这一名词在1882年就已经有人使用;但直到1903年,当德国化学家卡尔·纽伯格(Carl Neuberg)使用后,“生物化学”这一词汇才被广泛接受。

随后生物化学不断发展,特别是从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各种新技术的出现,例如色谱、X射线晶体学、核磁共振、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电子显微学以及分子动力学模拟,生物化学有了极大的发展。这些技术使得研究许多生物分子结构和细胞代谢途径,如糖酵解和三羧酸循环成为可能。

另一个生物化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事件是发现基因和它在细胞中的传递遗传信息的作用;在生物化学中,与之相关的部分又常常被称为分子生物学。1950年代,詹姆斯·沃森、佛朗西斯·克里克、罗莎琳·富兰克林和莫里斯·威尔金斯共同参与解析了DNA双螺旋结构,并提出DNA与遗传信息传递之间的关系。

到了1958年,乔治·韦尔斯·比德尔和爱德华·劳里·塔特姆因为发现“一个基因产生一个酶”而获得该年度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1988年,科林·皮奇福克成为第一个以DNA指纹分析结果作为证据而被判刑的谋杀犯,DNA技术使得法医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06年,安德鲁·法厄和克雷格·梅洛因为发现RNA干扰现象对基因表达的沉默作用而获得诺贝尔奖。

生物化学的三个主要分支:普通生物化学研究包括动植物中普遍存在的生化现象;植物生物化学主要研究自养生物和其他植物的特定生化过程;而人类或医药生物化学则关注人类和人类疾病相关的生化性质。

生活中的法律课程论文题目

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 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 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 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 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10 国有企业MBO的法律分析 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 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 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 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 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21 合法垄断刍议 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 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 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 27 论保险代位权 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29 论表见代理 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32 论沉默权制度 33 论程序正义 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 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 37 论代位执行 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 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 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 41 论缔约过失责任 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 44 论法律解释 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 46 论非法人组织 47 论非法证据 48 论夫妻财产制度 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 50 论妇女权益保障 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 55 论公司合并 56 论公益诉讼 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 58 论共同犯罪 59 论共有知识产权 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 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体系的基本原则 63 论合同的撤消权 64 论合同的效力 65 论合同无效 66 论合同罪 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68 论环境法制建设 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 70 论回避制度 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 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 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学各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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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金融创新语境下金融法教学反思

49、 论述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5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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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论行政事实行为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人体器官犯罪研究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邪教组织的传播与治理浅析网络赌博的现状与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研究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死刑适用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法律与生活期刊

一般正规的杂志社都要有稿费的吧,不然拿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给报酬那是侵权吧,不过一些拖欠稿费的杂志社也有的……所以说,并不是想入一行就能入一行的,得从自己摸索开始。现在网络上资源丰富呀,找些写作网、红榜等看看其中的约稿信息。研究下各种杂志的收稿类型,收稿要求等,再对照自己的写作方向,选定几家作为目标去试水,去学习,在过程中自然会体会到之前看不到的门道,这才是慢慢入门了。

有稿酬的对文章要求都很高。

刘萌萌 杜智娜 李云虹 邓秋军 胡庆波 何照新 盛学友 董阎礼 赵晓秋 李秀平

作为一名法学硕士,近些年看了不少法律方面的杂志,认为以下几本不错: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以上都是法学、法律界较为权威的核心杂志,上面有很多大家的文章,值得去读。祝你考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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