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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论文的研究类型

发布时间:2024-07-03 09:49:18

比较文学论文的研究类型

一、民族文学民族,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说法,是历史上形成的人们的稳定的共同体,一般使用共同的语言,居住在共同的地域,过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英文中的nation在有些情况下既可翻译成“民族”,又可翻译成“国家”,这说明这两个概念有重合之处。根据斯大林的观点,“民族不是普遍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这种现代民族的概念经常与政治联系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民族与国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离开国家的保护,民族在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中不仅得不到承认,甚至连基本的生存权利也难以保障。但从文化和现状的层面看,民族又不完全等同于国家,因为世界上有些国家是多民族的,例如中国、俄罗斯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同时,一个民族也可能分散在若干国家,如中东、东非的阿拉伯民族和欧亚大陆的斯拉夫民族等。应当承认,在民族的划分上,有关政治、地缘等方面还存在交叉、变化的现象,但这些问题并未构成对“民族”这个定义的否定,“也没有严重到足以混淆民族文学研究和超出民族文学界限的研究”二、世界文学“世界文学”一词首次出现于1827年歌德与爱克曼的谈话中。歌德说:“我们德国人如果不跳开周围环境的小圈子朝外面看一看,我们就会陷人上面说的那种学究气的昏头昏脑。所以我喜欢环视四周的外国民族情况,我也劝每个人都这么办。民族文学在现代算不了很大的一回事,世界文学的时代已快来临了。”21年后的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再次使用了“世界文学”这个概念。此后,“世界文学”一词在不同情况下多次被使用,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不尽相同的含义。三、总体文学总体文学(或一般文学)是法国比较学者用于区别比较文学的一个概念。梵.第根指出:“地道的比较文学最通常研究着那些只在两个因子间的‘二元的’关系。”“凡同时属于许多国文学的文学性的事实,均属于总体文学的领域之中。”按照梵.第根的说法,研究两种文学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比较文学,而总体文学研究超越国家、民族、语言界限的那些文学运动、文学思潮、文学体裁和文学风尚,例如浪漫主义在很多民族文学中都有反映,总体文学着重研究其在多种文学中的传播、发展和流变。有人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民族文学是在墙里研究文学,比较文学跨过墙去,而总体文学则高于墙之上”

一、主题与主题学 主题学研究讨论的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不同作家对同一主题、题材、情节、人物典型的不同处理,重点在于研究对象的外部——手段和形式。 一般的主题研究着眼于一个点(个别主题的呈现),而主题学研究着眼于一条线,甚至一个面。 以对著名文学形象堂·璜的研究为例说明两者的差别。 一般的主题研究多集中在对这个形象的性格和思想的剖析上,如有人归纳说,拜伦的长诗《堂·璜》是对英国资产阶级社会的讽刺。 在比较文学的主题学研究中,首先关心的是这个传说人物的最初出处,接着是努力找出所有写过堂·璜这个人物的作家和作品,以勾勒这个文学形象的演变轨迹。 德·贝伏特(G.deBevotte)的博士论文《堂·璜的传说:自其滥觞至浪漫主义时代》(1929年)。作者首先考证出第一部塑造堂·璜形象的作品是西班牙戏剧家莫利纳1630年写的剧本《塞维利亚的诱惑者,或石客》。接着列出后来描写堂·璜的作家作品: 意大利剧作家贝尔托和奇科尼,法国的莫里哀、高乃依和意大利的哥尔多尼。到浪漫主义时代,描写堂·璜的作家更多:德国霍夫曼的音乐小说,拜伦长诗《堂·璜》,普希金的悲剧《石客》(1830年),大仲马的幻想剧《马兰的堂·璜或天使的堕落》(1837年)等。 此外还有,缪塞、戈蒂耶、萧伯纳,都写过同类题材的作品。 甚至还有音乐作品——从莫扎特的(1787年)到斯特劳斯的(1887年)等。 但是贝伏特的目的不是为我们编写一份以堂·璜为主人公的作品的书目。他的目的是把称之为“堂·璜精神”的那个人物,作一个全面的展示,让读者看到这同一个人物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作家笔下,被抹上的不同的色彩,被赋予的不同的个性。。 那里面有懦怯而又刁恶的诱惑者,以杀人去开一条路或掩护撤退的玩世不恭的浪子,有什么都不在乎的情郎,有浪漫的梦想者,有虚妄理想的寻求者,有在井中寻找金钢钻的矿夫,也有那非常精明、勇于诱惑、勇于占有、永不满足的享乐者。 这样的研究有利于我们了解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家对同一形象的处理,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不同作家的不同风格和成就,不同民族文学的各自特点,以及民族文学之间的交往和影响等等, 主题学研究主要有母题、主题、题材、情境,以及意象、套语研究等内容。 二、母题研究 主题学中的母题,通常指的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人类的基本行为、精神现象以及人类关于周围世界的概念,诸如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生离死别,时间空间,海洋山脉等。 母题与人物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里指的是两种人物类型: 第一种类型。某些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已经变成了某个母题的具体化身,他们的名字成了该母题的代名词。 譬如希腊神话的自愿随父过流浪生活的安提戈涅,就成了热爱父母、自我牺牲的母题的具体化身。俄狄浦斯成了恋母母题的代表。 这样的人物类型在我国文学中也有,如大禹、愚公、精卫等,在提到他们的名字时,已经把他们的个性全部滤去,剩下了“公而忘私”、“决心和意志”、“锲而不舍”等这样一些母题。 中西不同的是: 西方的那些人物类型经常直接出现在后世欧洲各国的文学作品里,不断被当作主人公予以刻划描写,并由不同的作者赋予不同的时代精神、个人品质和面貌,从而给主题学研究提供了极好的研究素材。 中国的此类人物类型,很少作为主人公直接再现于后世的文学作品中。 第二种类型是由母题生发出来的文学形象。 如“贪婪”这一母题所生发出来的阿巴公、葛朗台,“嫉妒”的母题所生发出来的奥赛罗等。 中国文学中“智慧”母题的代表诸葛亮,“为有情人牵线搭桥”的母题代表红娘等,也属于此种类型。 母题研究就大致可分以下两个具体方面: 1、纯粹母题研究 这种研究可以局限在国别文学和民族文学的框架之内,也可以跨越国别和民族的界限,对各民族的神话传说和传统文学中的母题作清理式的研究。 我国青年学者王立(辽宁师大)的《中国古代文学十大主题》就属于这样的研究。作者对我国浩瀚的古代文学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十个最基本的“主题”。这些“主题”其实大多就是母题,如“生死”、“别离”、“相思”、“春恨”、“悲秋”等。(另有《中国文学主题学》4册,《中国古代文学复仇主题》等)。 例:“主母反告”母题研究 A、希伯来传说:约瑟被卖到埃及人家里,主母向约瑟求欢,不从,主母反告,使约瑟受罚。 B、希腊神话:雅典王忒修斯之妻费德尔向忒修斯前妻之子希波吕托斯求欢,遭拒后自缢,留遗书反告希波吕托斯行为不轨不轨,忒修斯请海神报复,跌马而死。 希波吕托斯 此类故事产生于母系社会解体,父系社会形成时期,表现出男性对女人主妇地位的亵渎和颠覆意识。 法国拉辛写有悲剧《费德尔》,主题上承袭并强化这种意识。 20世纪俄国著名女诗人茨维塔耶娃写有同名长诗《费德尔》,却对费德尔的处境表达了充分的同情,还刻意强调忒修斯的残暴和希波吕托斯的冷漠。 茨维塔耶娃保留了“主母反告”母题的原初形态,但借助费德尔乳母的视角渲染了费德尔的苦闷和无助。 茨维塔耶娃的《费德尔》是20世纪消解男权中心时代意识的一种体现。 茨维塔耶娃 2、人物母题研究 中西文学中的神话传说人物和文学作品人物多不胜数,但上升为母题象征的人物并不很多。 对这些具有母题性质、象征意义的文学或传说人物进行比较研究,是人物母题研究主要对象。 如西方的美狄亚、普罗米修斯、浮士德、阿巴公、奥赛罗,中国的诸葛亮、包公、愚公、登徒子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物属明显的母题。如美狄亚,就是一个“复仇”的母题,诸葛亮就是一个“智慧”的母题。 有些人物,其母题与主题的界线就不很清晰。 如包公,虽然可归结为“公正”之类的母题,但这一形象已经具有了明显的褒贬意味,实际已经上升到主题的高度,具有了主题人物的性质。 三、主题研究 主题研究关注的对象不是个别作品的主题呈现,而是主题的相互取舍、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具体地说,就是研究同一主题在文学史上的不断重复和演变,不同作家对同一主题的接受和处理。 我们不难发现,有不少主题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或不同民族的文学里经常出现,并且不断被不同的作家所采用。 如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俄狄浦斯王所表现的“命运不可抗拒”的主题,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写过。之后写过的有:罗马作家塞内加,法国古典主义剧作家高乃依,英国诗人德莱顿,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伏尔泰。 为什么这些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前后相距遥远的作家,会对同一主题表现出如此浓厚的兴趣呢?他们笔下的俄狄浦斯是不是“如出一辙”呢?假如不是,那么有哪些差异?造成些差异的原因又是么? 这一切都给主题学提供了饶有趣味、值得钻研的课题。 主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研究主题人物 比较一下中西文学里的主题人物,人们会发现一个明显的区别: 西方文学中的主题人物所表现的主题经常是多变的,甚至截然相反。如《圣经》中被视为大逆不道的该隐在拜伦笔下却成了一个值得歌颂的英雄。类似的例子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就比较少见。 在中国文学中,人物一旦成为某个主题的代表,以后的作品往往顺着该主题人物原有的性格方向发展,增添新的情节,使他的个性显得更加丰富,较少作重新评价。 譬如包公这个人物,无论在哪一部作品里,他所反映的主题都大同小异。 2、研究作家对某些已经取得一定主题含义的植物、动物和地理题材等的再处理 有些动植物,如松竹梅(岁寒三友)、梅兰竹菊(四君子)、豺狼虎豹(四凶兽)、龙凤麒麟(祥瑞动物),以及有些地理、天象和气候现象,如高山、大海等,经过几千年来诗人的吟诵、作家的描写,已经上升为某种象征(或称意象),获得某种特定的主题含义,因而也成了主题学研究的对象 这一方面研究也归入意象研究。譬如日本学者曾对中国古典诗歌中杜鹃花和杜鹃鸟这两个动植物主题进行了相当深刻的考察。 唐代诗人成彦雄诗“杜鹃花与鸟,怨艳两何赊,疑是口中血,滴成枝上花”。 杨万里《杜鹃花》:泣露啼红作么生?开时偏值杜鹃声。杜鹃口血能多少,恐是征人滴泪成。 四、题材研究 题材研究主要考察一种题材在不同文化语境中的流传演变,或者类似的题材在不同文化语境中表现形态的异同。 题材研究中应用最多的是神话题材研究。 事实充分证明,不同地区的神话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如“大洪水”题材,在世界各重要神话体系中都有关于“大洪水”的描述。A、中国,鲧与大禹治水。天帝怒发大水,鲧盗息壤被杀死,腹中生大禹,禹受舜命用疏导的办法治水13年,禹妻变石头,石裂生启(建夏朝) 鲧与大禹治水 B、希伯来,耶和华惩罚世人之恶发大水淹没大地,预告挪亚造方舟得救。 诺亚方舟 C、希腊,宙斯为惩罚普罗米修斯盗火种给人类发大洪水,普罗米修斯之子与其兄弟之女朝身后扔石头再造人类。 普罗米修斯 在这些神话题材中,隐含着一个共同的母题,即生命的诞生与延续。 三种神话在处理同一题材过程中价值取向存在重大差异: 在中国神话中,鲧禹父子与神处于一种绝对对立状态,充满忧患与悲壮。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受惩罚只象征性的在身上栓了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头,而丢石头变人增添了故事的游戏色彩。 在希伯来神话中,上帝并非想彻底毁灭人类,故事的整体风格是伦理与理智。 民间故事题材也是主题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民间文学可以说是一切文学的母体,在民间文学中保存着文学的基本结构。此类研究如季羡林《柳宗元<黔之驴>取材来源考》等。 五、情境研究 情境就是人物在某个特定时刻的相互关系。” 每个特定情境都为读者展示出人物间的某种关系,同时又交织着作家以及作品中人物的观点和感情,牵制甚至左右人物的行动,从而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情节。 譬如,某一时段处境中男主人公爱上了女主人公,但是女主人公却爱上了另一男子。在这个情境里,三个人物两条线索(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爱情和女主人公对另一男子的爱情)构成了一组隐伏着剧烈冲突的关系。 再譬如,男女主人公相亲相爱,海誓山盟,但是家长(或一方,或双方)却阻挠他们的结合。这个情境同样提示了一组充满矛盾的人际关系。 从某种意义而言,文学作品中的情境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典型的人生境遇,在这种境遇之中潜伏着一种特定的、令人紧张的情势。 这种情势随着作品情节的发展而增强,直到作品的最后才得到解除——或是悲剧性的,或是喜剧性的。 情境与母题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每一个特定的情境必然蕴含着一个母题。 譬如,“两个女人之间的一个男人”昭示了爱的选择的母题,“女儿与父亲仇敌的儿子相爱”,这个情境昭示爱情与责任的冲突这样的母题。 因此,维斯坦因说“母题出自情境” 。 基本情境和母题一样,其数目相当有限,甚至比母题的数目还要少。法国学者乔治·波尔蒂写过一本题为《三十六种戏剧情境》的书,认为戏剧的所有情境已经尽在其中了。 基本情境按多种方式组合,数目是无限的 主题学要研究的是有限的基本情境怎样从一个国家(民族)传入另一个国家(民族),从一个作家的笔下传到另一个作家的笔下,然后不断标新立异,成为无数具有鲜明时代色彩、民族特征和个人风格的作品的过程。 情境研究通常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对文学中常见的特定情境,以及不同作家对基本情境的不同处理的研究 诸如爱情与职责、道德、伦理等的冲突,三角恋,人鬼情,等等。这些基本情境在许许多多的爱情小说里都能见到。 从主题学的角度研究这些作品中表现的各种各样的情境处理,可以让我们了解作家匠心独运之处。 正如梵·第根所言,“这一类的比较研究往往会异常清楚地阐明了各位不同的诗人之天才和艺术。” 2、对情境母题的研究 这种研究旨在挖掘传统文学中含有母题的情境,并进行梳理,如三角恋;丈夫外出(征战、从商等)久无讯息,妻子改嫁后却突然归来;不相识的父子之战等。 中国古典戏剧中的“落难公子中状元,私订终身后花园”也是一个典型的戏剧情境,历代戏剧家围绕着这一个特定情境,演变出许多剧本,久演不衰,其中的奥妙,很值得探究。 六、意象与套语研究 1、意象研究 意象就是人们在以审美理想观照事物时意识中所呈现的形象,亦即“意中之象”(贯注了主观情思的事物)。 意象存在着多个层次,主要有文化意象和个人意象。 文化意象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如中国的龙、凤、鹤,体现权威、喜庆、长寿,在西方则不然 个人意象。每个作家在创作中都会有个人独特的意象,并往往形成个人意象系统,象光谱一样出现在作品中(水的意象)。 水的德行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入侵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极容易就范。其实则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涓涓细流,滴水穿石,却无坚不摧。——沈从文《一个传奇的本事》

1.文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几种基本研究类型:影响研究平行研究阐发研究接受研究2.影响研究对于"影响的界定":外来性 隐含性研究的范围:可大可小可以研究一个民族的文学或者一种思潮和运动给另一个民族文学带来的影响,如18、19世纪法、英、德等国家的文学对俄国文学的影响,中国文学对日本文学的影响;可以研究一个民族的作家和作品对另一个民族的作家和作品的影响。如美国作家爱伦坡对法国等欧洲国家象征主义诗人们的影响,《赵氏孤儿》对18世纪法、英、德国剧作产生的影响,特别是伏尔泰的《中国孤儿》。影响传播的方式直接间接3.平行研究将那些"相似"、"类似"、"卓然可比",但是并没有直接关系的两个民族(或几个民族)文学,两个(或多个)不同民族的作家,两部(或多部)属于不同民族文学的作品加以比较,研究其同异,并导出有益的结论。平行研究的重点(与影响研究的不同

比较文学教材上有吧,比较偏爱哪一种,其实只要结合实例,分析其中一种的特点或优势就可以吧。

比较研究属于哪种论文类型

据学术堂了解,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有多种分类方式。按贡献,分为原创论文和非原创论文(如综述论文)。按获取限制程度,分为公开论文和保密论文(classified)。按出版途径,可以分为学位论文、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内部报告和电子预印本论文(如上传在康奈尔大学Arxiv网站上的论文)等。按文章内涵要求,则有更多的类型,如学位论文、期刊标准论文、快报、综述论文等。

亲,多少字啊,好的。

毕业论文的类型,怕是按文理来分,这个还得看你的专业吧!~

法学比较研究类论文

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各位法学本科毕业生们,大家知道怎么书写一份毕业论文吗?以下是法学本科论文范文,请参考!

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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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比较研究型毕业论文

古代文学不仅成就了一代代文人雅士,也缔造了中国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史;不仅有着极高的文学欣赏价值,历代政治家、文学家、哲学家乃至普通人还源源不断地从中吸取营养,提高社会文明的步伐,提高个人的修养。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一) 1. 浅论《史记》的游侠精神 2. 论乌江流域民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 3. 论乌江流域竹枝词的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 4. 论乌江流域古代贬谪文人的诗歌创作 5. 论乌江流域民间故事的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 6. 乌江流域历代碑刻文学艺术价值略论 7. 论王维山水诗田园的诗情与画意的交融 8. 论李白诗歌与道家精神的关系 9. 杜甫夔州行迹及诗歌创作考论 10. 负重生活下的自我寻求——从杜甫诗歌看其性格 11. 杜甫成都诗与夔州诗的差异比较 12. 试论李清照的词学观及其创作 13. 浅谈苏辛词风之异同 14. 论苏轼的出世和入世 15. 论高适诗歌深沉悲凉的风格特色及其成因 16. 试论杜诗中的“哭”字诗 17. 试探陆游的“梅”情结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论李商隐爱情诗中的缺失性体验 2. 杜牧、李商隐咏史诗比较 3. 论李商隐诗歌创作中的内转倾向 4. 论宋元时期的李商隐研究 5. 论李贺诗歌的神秘美及其成因 6. 论禅修队苏轼词境的影响 7. 论宋元明清时期黄庭坚诗歌的传播 8. 苏轼、黄庭坚诗歌艺术特征比较 9. 论黄庭坚诗歌对杜甫诗歌的继承与创新 10. 论通俗小说的历史发展轨迹 11. 论《金瓶梅》中的民俗描写 12. 论李贽对明后期文学创作的影响 13. 元代少数民族作家研究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三) 1. 从乌台诗案探苏轼政治悲剧的根源 2. 论李商隐爱情诗中的朦胧意境 3. 李白、王昌龄七言绝句比较 4. 论李白诗歌中的英雄主义精神 5. 李白、李贺浪漫主义诗歌比较研究 6. 论李白诗歌的现实主义因素 7. 论李白的咏侠诗 8. 李白、苏轼的人生态度和诗风比较 9. 李白和杜甫对诗歌创作的贡献与影响比较研究 10. 李白诗歌中的自我形象及其演变 11. 李白浪漫主义诗风探源 12. 论尚侠思想对李白诗歌的影响 13. 杜甫夔州时期的诗歌创作及其审美观照 14. 论杜甫咏怀咏史诗的超前意识和批判精神 15. 论杜甫人文精神的构成要素 16. 论杜甫的律师成就 17. 论白居易的闲适精神及其思想根源 18. 论李商隐咏史诗对杜甫咏史诗的突破创新 猜你喜欢: 1.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 2.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 3.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 4. 浅谈古代文学论文 5.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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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代学者认为:“新文学史既然是史,又与现代政治有那么密切的关系,研究中就必有禁忌,因而要有精神准备,在史德遇到考验时,能够站稳脚跟。古时所以创造了‘春秋笔法’,就因为在不让讲真话的时候,可以隐蔽地讲真话’,川。孔子的《论语》提出“十世可知”即以往知来、以见知隐的历史观,“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印的进化论思想,“不以人废言”即的治史准则,都是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的重要内容。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川,“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明,知人论世、以意逆志已成为历代文学史研究的原则与方法。 魏晋南北朝是文学自觉的时代,文学相对于其他学术或学问独立出来,确立自身的价值和范围,初次形成清晰独立的文学概念,出现了较为完整、自成体系的文学思想和观念。魏晋南北朝也是文学史研究自觉的时代,主要标志有三个。 一是史书中立《文学(文苑)传》。范哗的《后汉书》在《儒林传》外别立《文苑传》区分出儒学与文章之学的不同。萧子显在《南齐书》中立《文学传》,并在传后撰写一篇长论,叙述属文之道及文章体变。此后《文学(文苑)传》便成为多数正史沿用的通例。 二是出现研究文学史的专论。挚虞的《文章流别论》对文学体裁专门考察其源流,分别其特征,概略而全面、条理化地勾划出文体发生发展的历史线索,是一篇文体史研究专论。钟嵘的《诗品》探讨五言诗体的源流变化,把品诗与辨流结合起乘,在对作家品评时都把每位诗人放人这种诗体、题材和表达方式的继承源流关系之中。《诗品序》史论结合,既系统阐发他的诗歌理论,也概述了五言诗的发展历史。钟嵘品评作家作品的优劣虽然也有不少涉及社会因素,但大多是以审美因素为标准,他提出并推祟诗歌创作的“滋味”,以为“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显示出钟嵘的文学史观的审美倾向。 三是出现了专门的文学史论。《文心雕龙》中的《通变》、《时序》是论述文学发展的文学史论专篇。《通变》被作者归之于“剖情析采”的创作论,实际上是从文学自身演变的历史来探讨文学发展规律,作者概述历代文风的衰变之后,从文学创作自身寻找原因:“竞今疏古,风味气衰也”,争相模仿现代的而忽略借鉴古代的,是造成文风黯淡文气衰落的原因,如何解决文学发展中出现的这类令人优虑现象,刘娜认为:“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隐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文学的生命力在于革新,“通变则久”,但革新之时必须注意继承,一方面要“变”,一方面要“通”,这样,文学的发展才能充满活力,‘旧新其业”。《时序》论述文学发展与时代社会的关系,是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完整的文学史论。刘叙述了“蔚映十代,辞采九变”的文学发展历史,考察了文学演变与历史社会状况的关系。如文学受政治教化的影响:“歌谣文理,与世推移,风动于上,而波震于下者也”。又如,文学受包括学术风气与文化氛围的世情的影响。屈原、宋玉等人的瑰异文思与艳丽文辞“出乎纵横之诡俗”;建安文学由于当时“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的;东晋由于清谈风气的影响,时势虽极艰难,文辞却写得平静宽缓,“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刘聪在《时序》中还涉及到影响文学发展的其它因素,见解应该说是相当深刻的。 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学科建设既要确立它自己的独立地位,还要确定它本身的系统的内容。作为一门学科,中国古代文学史应该有更深的层次。它应包括断代文学史、各体文学史、文艺批评史和文艺思潮史等。此外,中国古代文学史还应当有自己的辅助性学科。初步想来,至少应有如下几项: (1)文学史文献学。它是为文学史研究提供资料的,是整个文学史研究的基础,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整理和校勘作晶、作家传记材料和其它背景性材料等第一手文献,二是对有关古代文学的研究成果以及已有的文学史研究成果进行摘编和分类,以备索引和参考。 (2)文学史方法论。它属于文学史研究的基础理论,从理论上总结以往的文学史研究的经验与教训,注意文学史研究最新成就在方法上的特点,并评介不同学派的研究方法,引进国外文学史研究的最新思潮,不断探索既体现人类思维和现代科学理论的新成就,又适合于中国国情和古代文学史实际的研究方法。对文学史学科特点的探讨,也属于方法论的范围。 (3)文学史编纂学。它专门研究文学史著作的叙述方法与编纂体例。诸凡记传体、编年史体或“分体合编”式、“时代为纲作家为序”式等不同体例,都要分析其优劣、比较其高下,然后为已有的研究成果找到最适合的叙述方法。 综上所述,文学史有其不可靠性。如前所说,而许多原始记录已经不复存在,文学史是人写的,而且是被不同时代不同的作者所创作。人无论希望自己立场多么公正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主观思想,并且会受到当时的社会文化所影响因而无论是再好的史学家,其所记录的历史都会带有其主观意向,都会与真实的历史有偏差,而且在历代传抄学习中,因所读之人与成书时的时代不同,知识程度不同,以及普遍存在的误读现象,可以说“文学史”即为“人学史”。 然而,因为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前人写的文学史终究是给后的人所看,前人有的主观意识在后人身上同样能找到,前人所做过经历过的事情后人未必就不会去做去经历。相反,许多后人所做的事情在前人那都能找到相同或相似的记录。正如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朝代如何更替,在中国可追溯的近三千年历史中,中国文坛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发生文艺复古运动,每次复古运动之后又会有更激烈的新思想新文化爆发。因而文学史又有其可靠的一面,毕竟前人还是留下了不少文字作品,白纸黑字还是有根可寻的。 如果可能,在编撰中国古代文学时,应该同时关注不同朝代同一文学运动或者相似的文学改革(如观察不同朝代但同样都发生过的“复古”运动),以此作为对比,相互对校,从中发现它的规律或者谬误,这样大概更有利于中国古代文学史的构建。 参考文献: 《试论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学科建设》 张弘 社会科学辑刊 一九八六年第一期 《中国古代文学史理论述论》 佴荣本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5期 《中国古代的文学史构建及其特点》 钱志熙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文学遗产-二三年第六期 古代文学史论文参考范文篇2 试论古代文学史课中的师生互动 摘 要:中国古代文学史课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提倡课堂中的师生互动。在知识与能力方面教学相长、情感上互相感染和观念上相互碰撞,从而提高教学效果,达到培养理论和知识扎实、具有较高鉴赏、分析和创造能力的人才的目的。 关键词:古代文学史课程师生互动 近年来,课堂中的师生互动在高校的教学改革中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甚至成为教学效果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中国古代文学史课是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主干课程,课程内容涵盖上自先秦下至近代的中华民族五千年优秀的文学遗产,历来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即教师讲授,学生听与记的方式进行。教学内容上,采用文学史知识与作家作品介绍相结合的方法。但在实际教学中这种“填鸭式”教学方式越来越不能被学生接受,教学效果受到极大影响。笔者在在教学中,借鉴同行的教学经验,尝试引进师生互动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笔者认为古代文学史课的师生互动主要体现在教师与学生在知识与能力方面的教学相长、情感的互相感染和观念的相互碰撞三个方面。 一、知识与能力的教学相长:传授正确的知识这是古代文学史课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开阔的文化视野,尤其是培养学生对经典作品的审美能力、感悟能力,增强人文素质,是古代文学史课的一个较高目标。实现以上的目标首先要学生有学习的兴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这就需要突破传统授课方式。 改变“满堂灌”、“填鸭式”的进课堂教学模式,采用让学生参与到讲课环节中的课堂结构方式,即提前将要讲授的课堂内容提炼出几个典型问题布置给学生,学生围绕相关问题查阅资料,撰写出发言或讲授提纲。课堂教学中,教师根据所设计的问题采取不同的课堂教学形式。如讨论(或辩论)式、教师(或学生)答辩式、案例分析式及学生主讲教师总结式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这样不仅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促进学生对所学内容做进一步深入的理解、分析,同时促进教师自身的业务进步,因为教师要花比传统授课方式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备课,以准备问题的设计和课堂中学生有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的解答。 如在讲《史记》文选时,学生对《项羽本纪》和《李将军列传》做了大量的查阅文献的准备,分小组做了幻灯片,对作者及其思想和艺术成就,传主的生平事迹及历史评价、作者艺术特色等都有独特的分析、讲解和讨论。学生也对一些不清楚的问题提出来请老师解答。对师生来说,都是一个促进和提高的机会。教学相长,收获很大。 二、情感的互相感染:古代文学史课的师生互动,应是在情感层次的互动。文学是人的文学,历代的经典作品中往往蕴含着深厚的人生情感与深刻的生命感悟。一部古代文学史也是一个民族的性格和情感形成发展的历史。通过对文学史的学习、对文学作品的阅读,领悟凝结于其中的个人与民族的信仰情操精髓.对于陶冶接受者的精神品位与人文素养,有着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 古今社会文化背景和氛围不同,今人思想感情、心理结构、感知世界的方式、思维方式以及情感方式等与古人有较大差异,学生不可避免地对古代文学感到隔膜,他们常常不能很好地理解古代人的所感、所思,对古代人的生活、对古代文学普遍缺乏兴趣。作为教师有责任和义务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培养高尚的人格。 无论是一个作家的生平创作、一种文学现象的出现、一种创作方法的产生和更新等都离不开特定时代的人。这就要求教师要掌握大量史料,要非常熟悉史料,以致烂熟于心,在向学生讲解之前要预先转化为自己呼之欲出的感性体验,用带有情感色彩的语言进行描述与讲解,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般的现场感。在对作家作品进行讲解时,采用一种领悟式的体验阅读与理解方式,尽量避免理性的拆解与分析或直接的结论宣导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避免损害作品情境的浑融和圆满或对作品及作家真实感情和主旨的片面理解。重在实践一种获得结论的过程,从而使学生在富有情感的环境感召下,激发学生自身对作品情感体验的认同。 如在讲魏晋南北朝文人的名士风范产生的时代背景时,学生对阮籍、嵇康等名士的言行觉得可笑、不可理解。讲授中引用大量数据和事例分析,并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经验和事例做类比,用富有情感的语言论述这一时期“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史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使学生从理性和情感上认同当时文人的特异言行的合理性。 再比如古代文学中有许多思乡思亲的名篇,讲授时调动学生的人生经历,联系作品产生的具体背景,使学生对作品能从内心深处产生共鸣。 情感互动应贯穿于古代文学史教学的始终,可以是对祖国灿烂文化的款款深情,也可以是对某一文学现象的慷慨叙述,还可以是对某个作家境遇的深切同情拟或是对某部作品的深情解读,等等不一而足。教师在教学中的情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的兴趣,使教学效果成倍提高。 三、观念的相互碰撞:古代文学史教学对于人文精神的发掘的意义在于传统生命精神对现代生存的启迪。古代文学史教学既要引领学生走入过去,重新体验文学作品本身所达到的人文境界,又要走出来立足当下,让学生自身的人文精神感受融入文本所传达的人文意义境界。而在教学过程中以当下意识阐释经典文本新的价值内涵与精神意义时.既是对于古代文学作品的重塑又是一种有生命力的传承。 由于古代文学的含蓄蕴藉的特质,历代文论的繁复和时代的远离.今人的价值观与古人之间存在分歧、断裂甚至背离,使得当下教学环境中对古代文学作品的意义与精神的理解趋于复杂。在教学中会出现师生间观念上的矛盾,作为教师不要害怕和回避这种矛盾,在宽松的气氛中,耐心平等的与学生进行对话,在这种观念的碰撞中,既可以修正学生的某些偏激、肤浅、片面甚至错误的观念,也可使教师更接近当代学生的思想和精神世界,某种程度上也为教师修正某些落后于时代的观念提供了契机。 这样的观念碰撞在古代文学史课的教学中甚为多见,如对屈原之死的评价、对杜甫“忠”的看法、对古代文人仕与隐的分析、对文以载道的论点的评论等等,教师可适度引导,但不必急于将所有问题均在课堂上找到答案,有些是在目前理论界尚争议的问题,或在课堂上不能一下解决的问题,可留下存疑,让学生带着疑问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吴小如.关于怎样学和教中国文学史的问题[J].文学遗产,1991,(3). [3]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猜你喜欢: 1. 古代文学论文范文精选 2. 古代文学史论文 3. 浅谈古代文学研究论文范文 4. 古典文学论文精选范文 5. 浅谈古代文学论文

古代文学作为我国文学教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文学修养和个人素质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从类群的角度来划分 中国 古代 文学,长期以来我们看到的有民间文学、妇女文学、宫庭文学或者贵族文学等,还有臣妾文学和圣哲文学等提法。然而,一个十分显著的文学类群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是帝王文学。不过,主要从 经济 效益着眼的世俗的看重如出版帝王诗集、文集的现象也有一些,但都谈不上深入的 理论 认识评价。在中国文学经二十世纪初开始质的大变革至今历经百年、正待飞跃 发展 为新的中国文学伟大形态的今天,应当从文学自身本质 规律 出发来解析这一独立于中国文学主流但又起着特殊作用的文学类群。

一、一种独特的中国古代文学类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类群是一种十分独特而又悠久的客观存在。

在先秦文学中,帝王文学的现象已经非常突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有名姓的文学作品竟然是帝王文学。《古诗源》一书的开头,第一篇作品就是舜帝的《南风歌》。还有这样一种说法是,伏羲“仰观天象,俯察地理",“画"出了我国 哲学 和文学融为一体的最早作品——八卦。在我国第一部 政治 议论 散文 集《尚书》中,收集了孔子这个伟大的 教育 家和编辑家之前历代帝王中产生的最有名的 文章 ,如《尧典》、《大禹谟》、《秦誓》等。而在孔子编辑的文学教材《诗经》中,包含了不少帝王所作的诗歌。

在中央集权制的封建 社会 中,皇帝重视“文武之道",大都有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诗歌是中国人最重视的表情达意的工具,作为“万物皆备于我"的帝王 自然 也不例外。从中国文学史上看,封建专制社会自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起,汉高祖刘邦、楚霸王项籍、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等有名的帝王,尽管“稍逊风骚"、“略输文采",但还是大都有诗歌创作传世。帝王之中,也应当包括农民起义领袖中自立为帝的黄巢、洪秀全等人。他们大都是书生出身,有一些“咏菊"之类霸气十足的“言志"诗作流传于世。

封建专制社会全盛时期的清代的皇帝更是接受了严格的孔孟之道的教育,讲究“文治",重视诗歌创作。据说乾隆皇帝是写诗最多的人,有四万多首,不过他的诗作质量不高。漫长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可以说是 秘书出身,诗作颇有可观之处。至于那些“守业"的皇帝,在接受教育时都 学习 了诗教课程,在政治生涯中也就写出了不少的文学作品。

从上述认识已经可以看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个不容忽视却也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的现象。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帝王文学还出现了中国文学中出类拔萃的作品。

中国帝王文学虽然大部分作品质量不高,但少数的一些文学精品却在各方面都达到一流的文学水平。特别突出的是魏晋时期三曹的诗歌散文。魏王、后被儿子追封为“魏武帝"的曹操,所作诗歌和散文在帝王文学中是非常显著的。他的作品,胸襟阔大,苍凉悲壮,其层次之高即使终生从事创作的“专职"文学家也很少人可以企及。他的大儿子、篡汉称帝的曹丕,不但是一个诗人,而且文学评 论文章更为知名。被封为王的曹植,诗歌尤其哀艳凄绝,水平高超。更为难得的是,作为中国文学史上唯一的现象——父子三人既是开基创业的帝王又是文名卓著的文学家,还竟然开创了一个 时代 的文学——建安文学。

南唐末代皇帝李煜,诗词达到一个高峰。作为退职的帝王却抹不去帝王的烙印,但在诗歌中也就没有了忠君爱国的传统和偏狭的政治志向,以致于上升到人生悲剧的哲理境界。由于帝王大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只要他们认真去创作,其诗文同样的超拔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帝王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无意中形成了一种被人们敬而远之的现象。人们不大愿意也不大敢于玩赏和评议帝王文学。帝王文学那股唯我独尊、凌驾群伦的雄风和霸气,使得处于弱者地位的人们在本能上就已经产生排斥拒绝的 心理。而封建等级观念重重束缚的臣民更不敢公开地指点评论,须知“大不敬"的罪名是要受到株连九族的处罚的。这就是帝王文学之所以没有得到正视的突出原因。

但是,模糊了帝王文学这一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国文学,不是完善的文学系统。因而中国人的心理世界的反映也就明显地缺少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拿创作观念和主导思想来说,恰恰是帝王文学很少存在那种以孔孟之道为指导的封建观念。这样,人们常用不同的称呼的“龙凤文学"、“天子文学"、“政治文学"、“圣哲文学",其实也就是帝王文学,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正视了,进而还应认真地剖析它的本质。

二、畸形的阳刚文学的产生

在 中国 历史 上,所谓帝王这些极其重要的几百个人物,统治了世世代代的亿万臣民。以他们的名字作为皇朝的代号,本身就是文学 研究 中的一个重要的 社会 因素课题。而他们的文学作品,也成为一种独特的景观,需要认真对待。可以说,不认识中国帝王文学,便无从把握中国文学,也就无从深入地探究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无从建构新的中国文学和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笔者认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种畸形的阳刚的文学,其产生是一种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

帝王文学反映了一种人类个体和群体生命所独有的精神现象。从精神上进行心理 分析 ,凌驾群伦的帝王文学表现了帝王作为个体对于群体无以复加的高傲心态,也集中反映了中国人心理深处本能极度膨胀而又与封建理性高度统一的意识。古代中国 政治 心理的特点,是一种二律悖反,一方面是常规的理性即儒家的教化——对于帝王来说只是治理他人的工具,另

一方面是政治中心首脑的权力的无限制发挥和本能的极度发泄。与之相对,臣民只能有阴柔女性的态度,只能在自虐的俯首贴耳中产生“移情"式的或者阿Q式的精神满足。帝王则在俯视芸芸众生中得到人生无与伦比的快感。刘邦的回归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宋太祖的咏月诗句“未出海底千山黑,才到中天万国明",曹操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等等,都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帝王都是要统一天下的,正所谓“天下一家",而且都憧憬着“系之万世"。“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任何他们所知道的大地上的生物都要受到帝王的统治和宰割。在人类历史上,他们居然也能长达数百年地做到这一点。这样少见的古代文学所反映的心理现象,难道不应当进行认真的分析吗!须知,由中国特有历史性条件所决定的这种心理所 影响 的群体心态,今天仍然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根深蒂固。

中国帝王文学有着一致公认的 理论 基础即孔孟之道。如果寻找中国帝王文学在理论层面的东西的话,那么只能说孔孟之道是其集中的 发展 形态。而反映帝王心态深处最本真的法家的帝王之道,在帝王的口头上也在文学的主张中一般是不会被明白道出的。尽管孔孟之道实际上只是帝王教育之道和辅弼帝王之道,但它确实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封建观念系统,如“内圣外王"等。封建帝王是很乐于表白自己符合这一儒家教条的。其实,真实的帝王之道是“道儒法并举"、“霸王道杂之"。道儒法的理论深处都存在着高人一等的统治、制约、教导民众的圣王心态,都属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 经济 、政治、地理等条件产生了帝王文学。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自耕自足的小农 自然 经济,但因此也就需要一个中央集权专制的皇帝来保障统一,消除战争。于是,帝王应运而出,他们的志向都是统一天下,传世无穷。他们的文学主要表达这种志向。在帝王之下,一切人都成为被统治的和被宰割的,包括文学家。这些文学家,都只能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臣服忠诚心理,或者只能在这种心理的前提下抒情言志。尤其是男性的文学家大都是如此。倒是个别的女作家,由于没有了政治发展的可能而注重人生的欲望和情性,反倒写出更多真实情性的日常生活题材的作品。

无论如何,应当承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充足的理由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学类群受到重视。

三、帝王 文学的特征

中国 古代帝王文学有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中国古代文学的特质。当然,有的特点和一般文学的特点有相同之处,如 政治 性,但即使是政治性在帝王文学中也是更为突出的。

(一)政治化极强的文学 内容 。

这一点,与一般中国文学是相同的,只是帝王文学所反映的政治内容处于最高层次,无人敢于摹仿效法。帝王文学是 社会 政治需要即中央集权专制的政治愿望和统治内容的表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早在黄帝 时代 就有了天下一家的政治主张。“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刘邦的诗歌,是当时任何人也不敢唱出来的。这种帝王政治,正如王夫之所说“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越是独裁专制,越是追求家族世袭,反而小农 经济 的社会越能长治久安,繁荣富强。因而,帝王的吼叫成为 历史 的巨响,这在文学中是独一无二的。在文学和政治关系上的认识上,同孔孟之道出于一辙,帝王们完全把文学当作政治的附庸。不过,文学家也大都是这样认识的,正像孔夫子一样他们毕生最愿从事的是政治事业而不是“雕虫小技"的文学。文学,对他们来说是政治事业的一个工具,不可能是一种专门的事业。这一点,也是中国文学和西方文学不同的地方。西方文学家将文学作为生命投入的人生大事业,这一事业在改造社会的人类大道上是和政治事业并驾齐驱的。

(二)唯我独尊的个体精神 心理现象。

佛罗伊德认为,人的意识最深处存在着本能核心。这种本能具有扩张性、残忍性、盲目性,以追求快感为最高真理。帝王在封建理性的辩证统一中,无限度地扩张其本能,以致明目张胆地认为自己——儒家也极力鼓吹——是天下一人,唯我独尊,凌驾群伦。宇宙万物尽为所驱,狂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中国帝王成为一种畸形大写的人。他们的诗歌,也表现了这种妄自尊大而又是社会需要的心态。霸王项羽狂歌:“力拔山兮气盖世……"魏王曹操吟诵:“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看来,此类人物都需要这样一种自大到了近乎疯狂的心态。而一般的文学,谁人敢于如此狂妄!

(三)主体表现的阳刚雄壮。

中国文学,已经有学者称为“臣妾文学"和“阴柔文学",笔者认为用“ 秘书文学"来称呼更为确切。秘书这种社会 组织的特定职务,具有从属性、服务性和被动性。几乎所有著名的文学家,都做过皇帝的秘书职务。第一个有名有姓的文学家屈原,诗歌成就最高的“诗仙"李白,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道儒佛并举的苏东坡等,都有正式的秘书职务。一般文学家,无不以秘书职务的获得为进取之道。因而,他们也就带上了秘书的特性。再加上,封建社会遵从孔孟之道,将文学作为政治的附属工具。这样一来,与欧洲文学家相比,中国文学家群体不能不表现出一种更为欠缺独立自主的弱势来。

就连称为豪放派的登上词作最高峰的辛弃疾都把自己比喻为受到皇帝冷遇的美女。他在《摸鱼儿》一词中写道:“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娥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年轻时自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杜甫也发出弃妇一样的哀叹:“日暮倚修竹,天寒翠袖薄。"。大诗人被称为“诗仙"、“诗鬼"、“诗圣"等,却没有像西方诗人那样被称作“诗帝"或“诗王"。而帝王文学却正好相反,其阳刚亢奋到了变态地步,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以“天子一怒,伏巳百万"的凶残,以抢夺“天下之妻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淫威,以“宁可我负天下人"的告白,傲视着匍伏在脚下的臣民。 自然 而然,在文学中的表现,主体性最为强烈,阳刚与雄壮就“舍我其谁"了。

(四)符合 艺术 本质的自我表现。

帝王对于文学作品的 理论 认识以及艺术 分析 是很少的,但是他们流露出来的理论主张和艺术手法却往往符合艺术的本质,而文学成为他们的艺术表现。帝王文学的一个最为明显的理论主张是“诗言志"。 历代帝王所作诗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言志"。这一理论出自于《尚书·尧典》,据说从舜帝那儿流传下来,为孔子所肯定并确定为正统诗歌的理论。言志说成为我国古代最早的诗歌定义,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认可。人们广泛认为它是对于诗歌的准确的理论认识。尤其是豪放潇洒的诗人们,无不以言志为自己诗歌创作的唯一主旨。直至毛泽东在五十年代给陈毅的一封信中仍然认为这是诗歌理论和创作的正宗,而他的诗歌也确实是“言志"的,气魄雄伟,有着前所未有的豪放潇洒。言志说抓住了诗歌的一种重要内容,即志。志,是一种人生对于事业、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对于政治事业的远大而又执着的追求。也就是说,是一种特定的明显的心理活动。言志,对于诗歌创作来说在许多情况下是可行的。 但是,整体的诗歌不仅仅言志,有的是抒情的,有的是写诗人 其它 心理活动如感觉的。因此,言志说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但对于诗歌整体来说又是片面的。特别是,一些政治性强的“志",是规范化的理性化的情感和认识,往往表现为社会化抒情化的议论,显得直白单调。我们所知晓的帝王诗歌,大都是“言志"的。但这也就避免了纯粹讲究“反映"社会生活的误区,使得诗歌更加主观化。

随之而来的是相应的表现手法。和一般文学相比,帝王文学在诗歌中更加突出地使用象征手法。“言志"的诗歌,主观性很强,所借助的形象十分单调,常常是人们熟悉的传统意象,例如日月、山河、草木等。帝王诗歌中很少铺陈式的细部描绘。与上述相联,帝王诗歌中的意象比较阔大。全部形象可以说是帝王意志所统治、所“照耀"的万物。从时间上看,往往是千年万载;从空间上看,常常是山河宇宙。不过如此一来,这些诗歌确实给作者和当时的人们以斗争的精神力量。

但是,帝王是从事政治的,日理万机的繁重政务使他们不可能将精力和时间更多地投入文学创作。偶有所作,也常常是有所为而作。这就使得帝王文学不能在艺术上产生突破。帝王文学属于传统的文学艺术,不重视艺术的创新。好在帝王文学的本意大多不在使用艺术来从事教化,这倒使得作品更多情性的表现,更接近于文学本质。

四、帝王文学与今天文学发展的关系

帝王文学,与今天的中国文学发展的关系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却也被置之度外。中国文学的发展,需要批判地吸收帝王文学的一些宝贵的因素,甚至可以说,帝王文学会在一个新的阶段脱胎换骨,更生出来一个新的英雄文学的样式。在这21世纪古老中国仍然处于落后局面、忍辱负重、任重道远的时刻,我们需要这样雄壮激昂的文学来鼓舞中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心志,正像我们永远需要原始神话及其英雄一样。

(一)帝王文学中进取的自尊的极致个性在新的中国文学中可以辩证发展。

帝王文学中的精神特质,能够更生为个体生命中的自由创造本质。这种新生命培育的文学“屠龙技"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应当批判地吸收帝王文学中进取有为的特质,映照其生命的大美。从“内圣外王"的传统主张,转换为个体生命自尊自爱同时又是雄心壮志的博大精神。

毛泽东诗词是继承创造中国古代帝王文学的一个最好的典范。毛诗中的诗句成为千千万万人的人生警铭。在困难的时候,在辗转奋斗的时候,现在处于中老年的人头脑中往往无意识地出现了毛泽东的诗词,顿时感到了精神的力量和生气。就像帝王文学一样,毛泽东诗词中也有一些缺点,如单调直白的 语言,重复使用的数字,普泛化的意象,确有一些单调、“张狂"和“霸气",甚至在晚年诗作中还出现了“戾气",但在整体上却有着前无古人的豪放潇洒,有着横绝千古的阔大境界。毛泽东的诗词,可以归属为浪漫主义文学。这种浪漫主义,是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所需要的。更可以说,毛泽东诗词渊源之一是帝王文学,它是一次帝王文学在新时代的迸发和新生,给我们后来的文学以宝贵启示。

再如鲁迅作品,也可以说是帝王文学的一种再生。不少人评论了鲁迅文学在心理本质上的“内圣外王"的潜意识情结。鲁迅作品改造国民性的伟大使命,的确是只有那种古代称为“圣王"或者“素王"的人才能担当得起。读了鲁迅的著作,世世代代的中国人都会像参与了中华民族的某种典仪一样,感到一种灵魂的新生,羞耻于那种心灵扭曲的荒诞的“阿Q精神胜利法"。

透过“世纪诗人"毛泽东和鲁迅的作品,我们看到天地间矗立着比起帝王还要伟岸的身影,不由人不去有意无意地效仿。只不过正像对待帝王一样,新的时代会有新的人的特质和要求而已。例如,无论对什么样的巨人,都会有 现代 公民的民主政治、人格平等的更加 科学 理性的要求。

(二)帝王文学的主体意识的吸取。

当代文学自八十年代以来,出现了几百年从未有过的繁荣和更生,但是大家仍然认为没有大师级的文学。其中一个原因,可以说是缺少那种“内圣外王"般的主体意识。在外国文学中,人的主体性非常突出。自亚里士多德起,“圣哲文学"独立自尊,有意识地俯瞰、隔离一般政务,整个人生都清醒地从事著述,与尘世君王比肩而立,耳提面命,甚至希望取而代之(柏拉图表述了“哲学王"统治“理想国"的政治幻想)的主体意识。这,确是中国文学所欠缺的。而在我国当代文学中,就连“内圣外王"的一般要求也因为其陈旧而被排斥。中国古代文学中主流的阴性化(表现为忠君)、作家最为追求政治及地位的人生,在新的时期有了极其类似的表现。看来,对整个社会的人文关怀、改造民族心理精神、人的个性自尊和公民权利等等认识,还需要强化——不但在文学评论中,还应该更多地进入文学家的心态。

(三)帝王文学显著地成为个体生命的表现,这是今天的文学应该强调的。

十分可悲的是,文学创作最基本的理论还没有澄清。文学究竟是反映、再现还是表现?帝王文学对于这一 问题 的答案是明白清楚的,即“诗言志"。今天的文学,不仅要“言志",而且要“言"自己的内在世界、生命本质及其投射下的外在世界。这样,文学才能承担起提高和美化个体生命以及人类整体生命的层次的任务。文学可以商业化、产业化,但不能以金钱为目的,要与人格化、理想化辩证统一。这就要求,作者要“善待"自己的生命,首先提高自己的生命境界和人生追求,在生命的表现——作品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

帝王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中一个特有的成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与科学理性辩证一体的新文学,要想承担起创造新的一代中国人的伟大使命,就必须批判地继承这一遗产。

中国 素称「诗的国度」。这不仅是因为中国诗歌源远流长,诗人和作品流派林立,数量众多,而且诗歌在中国 社会 生活和 文化 发展 中一向占有特别和显著的地位。中国诗歌史的专著已有多种,但本篇的角度立意稍有不同。

大约十年以前,曾在荣宝斋看到启元白先生题的一幅字,记得是这样几句:

「唐以前的诗是长出来的,

唐诗是嚷出来的,

宋诗是讲出来的,

宋以后的诗是仿出来的。」

启功先生集大俗大雅于一身,他自己的诗词作品结集,也只以《启功韵语》名之。这几句白话,大约是他多年悟出的心得,言简意赅,可谓一部简明中国诗歌史。我的 体会,这是讲唐代以前是中国诗歌的发韧期, 自然 天籁,朴拙浑成;唐代是中国诗歌的黄金期,直抒胸臆,而又各具面目;宋代是中国诗歌的转型期,思辨机趣,融情入理;宋代以后则是中国诗歌的滥觞期,流派繁多,然而缺乏原创。

我们不妨以此为线索,从社会文化史发展中撷取若干片断,来回顾一下中国诗歌的发展变化及其内在的缘由。

一,诗源于巫

诗歌和其他 艺术 的起源一样,是令艺术史家、 哲学 家和人类文化学家们颇伤脑筋的事情。上一世纪以来,便有「劳动」、「模仿说」、「游戏说」、「移情说」、「冲动说」等多种说法的争论,外人不足与论。中国典籍上,也恰好有帝舜时期的「击石拊石,以歌九韶,百兽率舞。」(《竹书纪年》帝舜元年条)「昔葛天氏之民,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篇》)「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卜商《毛诗正义·诗序》)「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越绝书》)等等记载,以备各种阐发西来学说之某一派系的学人们共同征引,好在中国的 语言文字有着充分的模糊性。我揣测,这些争论也许永远没有结论,也许只有模糊的结论,也许结论是各种说法的中和。因为不管这些学科今后将以什么样的人类状态作为模型,是与世隔绝,至今仍然过着原始生活的部族呢,还是以婴幼儿的成长发育过程状态,这些实验和举证,都永远不可能确切模拟出人类原始创生 时代 的文化活动了。

比较文学研究的论文

比较文学研究因其研究物件是文学文字或文学现象,这就需要立足于文学现象或事实的文学性,不能脱离语言艺术层面或诗学,把审美现象替代为历史、哲学、宗教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中国比较文学的转向分析

摘要:中国比较文学在它的成长之路上经历了全面向西方学习、对外开放,关注比较文学自身文学性问题,再次回转归向东方的实践探索历程。但回归并不是一种倒退,反而体现出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不断成熟与发展的良好趋势。学界在开放与退守、文化研究还是文学研究、向西方看齐还是向东方回转等诸多问题上相互争鸣,各抒己见,共同把握著衡量比较文学“度”的围栏与框架,使得比较文学在平衡中不断发展,走向繁荣。

关键词:比较文学;对外开放;文学性;回归东方

时至今日,比较文学之跨界色彩鲜明,包容范围之深之广有目共睹。在其开放性和国际性不断滋养下的民族交流之树日益繁茂,但学科发展中也存在着学科边界日益泛化,理论体系不够完善,创新思维固化以及因缺乏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立足点而成为西方理论阐释的注脚等问题,这使得比较文学经历了一次深刻而严重的危机。对此,比较文学走向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焦点。中国首届“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导高层论坛”提出了中国学者应找到民族文化的自我,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从而形成一种文化自觉的命题。叶舒宪也在其论文《论西方思想的“东方转向”问题》中谈及“比较文学学者研究的兴趣点发生了转移,因而呈现出一种‘自西向东’方向性的改变,‘东方转向’问题从某种意义来说具有其双重颠覆性,它既颠覆著西方沙文主义的知识现状,又质疑其社会科学的基本假设和思维方式,进而引发人们对独具特色的本土文化资源的探寻热潮,以及对其文化价值的重估”[1]。由此可见,针对比较文学中国学派缺少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现状,学界基本上采取从东方文化与文学自身内部寻求未来发展的途径,这种“向内转”的趋势已然成为一种潮流,逆向与比较文学的“文化”转向,比较文学的“翻译”转向、比较文学的“人类学”转向等潮流沟通交流,双向疏通比较文学国际性之河。本文旨在归纳梳理转向时期的重要文献,勾画出一条近些年来比较文学转向路线。

中国比较文学自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走出去”的战略方针。此时探讨重点还集中在学科建设是否具有合理性、学科的本体论究竟为何、比较文学的名与实等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上。同时,一些民族主义者丢掷“不忘国粹,民族的就是世界的”等尖锐命题来挑战比较文学界因年幼而暂时的无所适从。中国学派所应对的方式就是在保持传统文化特质的同时,吸纳法国影响研究学派和美国平行研究学派的学科理论体系,研究方法的同时,自创阐发法研究,用西方理论解读中国文学,从而推动中国文学国际化程序。正如曹顺庆所展望的那样:“在构建文化软实力上,他国化也给我们开辟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研究路径。当前,如果要想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就必须对软实力的两翼———‘拿来’和‘送去’的他国化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从中探讨文化发展与创新的规律,分析既能增强我们的文化资源基础,又能提高我们的文化影响力的文化传播规律。”[2]

由此可见,比较文学学者的确具备开放性的眼光,在研究过程之中立足比较文学这一根本特性,可以说没有开放性,比较文学自身难以为继,开放性是比较文学的动力之源。有三位学界权威无疑促进了比较文学未来发展的对外开放性。一是中国比较文学学术带头人乐黛云先生,她提出在当前文化转型时期比较文学研究应当更加关注“新的人文精神”,即以文化传统中“和而不同”思想为基,大力促进世界异质文化相互交流,多元共生。二是王宁教授,他在《比较文学、世界文学与翻译研究》一书中表明:在经济全球化、国际一体化的当下,人文学者应当充分顺承这一浪潮,推动中国文化与文学走向国际化。三是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孟昭毅教授,他在论文中谈及从文化多元主义的思想来分析,人们企图以强调不同族群艺术表达的多样性,来改变民族文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而族群间的文化交流与连线,又以消解民族性的反作用在全球化时代表现得异常强大。因此,新的族群离散与族群融合也形成了一种冲击民族的力量[3]。

他认为,一个民族能够成立的前提是应具有相同的语言文字,独特的文化传统,积淀到一定程度的文化情结以及审美准则。而文化全球化恰恰在极力冲刷这一切,它让人们通过各种交流媒介了解他者文化,效仿他者文化,并在此过程中学习对方的语言文字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但是在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已经成为主流的文化强者的偏好以及审美准则往往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冲击文化弱者的头脑,因而造成其学术心态的失衡,在一味学习中忘记了自己研究的立足点。而这个问题恰恰是值得注意的,因为正是它敲响了比较文学开放性的警钟,学界应该反思对外开放“度”的问题,以及自身研究“质”的问题。在文化交流的程序之中,在强势的“他者”眼中,中国比较文学为欧洲中心主义所轻视,所扭曲,安门立户的阐发法不过被其当做一种注脚而非一门学派来对待。在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程序中,应正视其所存在的问题,一是阐发法既然过度依赖于对文学文字进行生搬硬套的理论分析,因此很容易成为西方先进理论的注脚,同时也局限了学界研究方法的创新。因此,有的学者认为比较文学研究应当从关注自身的“文学性”转向关注比较文学跨文化的特性,即文化转向。叶舒宪认为,由于比较文学具有跨语言、跨学科的重要特性,所以它能较早地接受来自外界的形形 *** 的理论资讯,领先于一般的学科研究,较早地把握学科探索变异的节奏与趋势[4]。刘贵珍在评论王宁新著《比较文学、世界文学与翻译研究》时介绍了王宁本人对比较文学和文化研究之间关系的看法。王宁认为,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并非单纯是对抗性的关系,其间也能达成通力合作。他们认为,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不是对立性的,而能构成一种张力,互相推动双方的发展。也有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关注“文学性”,关注“经典”的做法有失恰当。因为当某些作品一旦被认为是“经典”,其中的某些杰出表达就具有了“文学性”。

而这种认定不过是特定审美情趣在读者的脑海中固化,它的背后竖立著某种具有统治秩序的意识形态之墙。人们呼吁“回归文学性”,“回归文学性经典”,他们实际上是希望能退回到这面墙体之后保护自己。但是文化研究则恰恰相反,它恰恰质疑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并试图从整体的历史关系中探寻其形成过程。持此观点的研究者必然是站在文化研究的立场上,而不是一个文学人的眼光看待此问题。二是中国比较文学学科泛化问题值得关注,并且有待改善。比较文学在其文化转向阶段虽然日胜一日,但渐渐脱离开了它的文学本质,从而使比较文学学科模糊泛化,边界不明。比较文学虽然具有包容性的特点,但又不是无所不包,否则就不能作为一个正统学科来界定它的内涵与外延。因此,孟昭毅教授在极为认真地反思比较文学本体论意义之后,提出比较文学学者应当关注对文学文字的细读。他认为,比较文学归根结底还是关于文学的研究,无论它包含的范围有多广,文字研究还是其最终的根基。离开文学的特性来谈比较文学研究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方式,这种现象的出现值得当代学界去反思。此外,还有一些文章也关涉到这一问题,如王志耕提出:“比较文学危机的真正原因是学科边界的泛化,其出路在于找到与文化研究分而治之的可能性。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其实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都具有明显差别。

文化研究的物件是文化系统中文化诸要素与艺术文字的隶属关系,比较文学则是文化系统中艺术文字的并置结构关系;文化研究致力于破解文化系统中非文学因素与文学的各种隐喻关系,是一种纵向研究;比较文学致力于破解文化系统中不同文学因素之间的各种转喻关系,是一种横向研究。基于此,比较文学应当放弃跨科际研究的属性,通过退守的形式维护其学科的完整性。”[5]这篇文章更为系统地分析了比较文化与比较文学在物件、范围、研究重点等方面的差异性,比较文学应当更加关注对文学要素的研究。笔者认为如此的倡导自然有其合理的因素,但“退守”是否就真正把握了比较文学的脉搏?无论是走出去也好,退回来也罢,比较文学自身的特性决定着它发展变化的轨迹,学界需要认真体会它的“度”到底在哪里。因为比较文学在中国属于新兴学科,它还像个未发育成熟的孩子,自身的特征并未充分表现出来。

至于退守到何种程度,学界见仁见智。但较为权威的观点认为,回归后的“文学性”有了某种升级的意味,它不仅涵盖历史与传统,而且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富有人文关怀。不仅注重文字中呈现的“个体”的生存境遇,更加关注其“人类学”走向。叶舒宪在《“世界文学”与“文学人类学”》中表示,原来人们关注“文学性是什么?”,现在则思考“族群的种类与各自的文学性”,还有“到底哪一种文学性具有普适性?欧洲中心主义标榜的文学标准是否能一直延续下去?”答案不言自明,因为欧洲中心论已经阻碍了比较文学健康平衡的发展,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内部的多样性构成,理所当然成为未来研究关注的焦点。这不仅仅为中国学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还成为国外研究者转换新视角的巨大宝库。

于连的《对比较的重新思考》中谈及不应将“远东”视为一种欧洲理性的神话式反面,要研究这样的反面还要关注自身内部。这与叶舒宪提到的比较文学研究东方转向不谋而合。可见比较文学的转向趋势已经为中外学者所觉察。其实,当人们去关注比较文学“文学性”这一要素时,自然而然的会界定出“文学性”的范围。它的根基是文字,但是不止文字研究那样简单。它研究文学内部要素的问题,也关注文学研究的安身立命,发展趋势,独立地位等重大课题。简单讲就是比较文学是研究自身存在以及其存在的合理性问题。而关注“文学性”问题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东方转向的问题”。叶舒宪认为,西方世界虽然依靠强大的科技力量走上了繁荣之路,但是工业革命的成功却扭曲、异化了现代西方人的灵魂,很多人都经历了重大的精神危机,但是他们却不能依靠自身的免疫力来治疗,因此,东方文化便成为他们所能找到的最好的解毒剂。20世纪西方哲学也同样在质疑自身传统的形而上学观。他们主张承继并发扬舒本华、尼采的悲剧意识,进而探寻东方智慧的神秘乐园,在伊甸之中寻找精神慰藉,开掘苦难之源。

这可以看做是比较文学实现其“东方转向”的外在条件。此外,叶舒宪在《再论20世纪西方思想“东方转向”》中,分别从哲学、经济学、生态伦理学、心理学、女性主义等方面论证了东方转向与中国密不可分。上述几种思潮已为中国学者广泛借鉴并加以运用,几乎研究任何一个稍有名气的文人学者,抑或诗人理论家,都要从这几种思潮择取一二加以分析,成为注脚解读的典型现象。但是这些典型的西方思想在经历了历史的冲蚀之后,也开始转向东方,关注东方,因为东方的特质是如此的明显,蔓延范围是如此的深广,存在数量是如此的巨大,它不可能因为距离的遥远而被永远忽视。比较文学是一门与时俱进的学科,它随着历史的发展,经历了全面学习西方、对外开放———回归文学性———再次回转归向东方的历程,这种回归并不意味着是一种形式上的倒退,反而体现出它的不断成熟与发展。学界在开放与退守,文化研究还是文学研究,向西方看齐还是向东方回转等问题上相互争鸣,各抒己见,共同把握著衡量比较文学“度”的围栏与框架,使得比较文学在平衡中不断发展,走向繁荣。

这条回辙型的流动轨迹,体现出中国比较学界在学科体系中,在如此曲折的探索中不断地自我完善与自我更新,它仿佛一条长河一样沟通南北,跨越东西,将比较文学流动成一种国际性的学科。在交流之中不断重视自身的特性,不断丰富发展,精益求精。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广大学者能够真正做到求同存异,海纳百川,探索钻研,共同促进比较文学之大兴盛、大发展。

【参考文献】

[1]叶舒宪.论西方思想的东方转向问题[J].文艺理论与批评,2003***2***.

[2]曹顺庆.“他国化”:构建文化软实力的一种有效方式[J].当代文坛,2014***1***.

[3]孟昭毅.从民族文学走向世界文学[J].中国比较文学,2012***4***.

[4]叶舒宪.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后文学时代”的文学研究展望[J].新东方,1995***2***.

[5]王志耕.比较文学:在退守中得到生机[J].中国比较文学,2006***1***.

范文二: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构建思路

[摘要]自比较文学这门课程在内蒙古民族大学蒙汉双语专业开设以来,由于比较文学这一学科自身及蒙汉双语专业学生的特点,比较文学教学面临着诸多困境。在建构主义理念下,立足于教学物件的实际特点,以蒙古文学为基点,不断增强学生民族文学认同感和责任感,努力培养比较研究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进而营造开放的课堂,是今后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建构主义;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

从1978年华东师范大学施蛰存教授开设比较文学讲座开始,比较文学在中国开始复兴。全国许多高等院校陆续开设了比较文学课程,进而设立了比较文学系。内蒙古民族大学于2010年将比较文学作为专业选修课***24学时***,面向蒙汉双语专业的本科生开设,并在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作为专业必修课开设***40学时***。从比较文学教学实践来看,以往比较文学课程都是在中文系或外语系开设,其物件大都是汉族学生。比较文学能够走进少数民族学生课堂,让少数民族同学了解比较文学,进而培养文学比较意识方面奠定了初步基础。这对于比较文学的全面发展和演进来说也是一件意义非凡、影响深远的事情。比较文学教学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如火如荼地开展的同时,在蒙汉双语专业的具体教学实践中,比较文学教学面临着诸多困境。其中有些问题是全国所有开设比较文学专业的高校所面临的共同的问题,有些则是蒙汉双语专业所独有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丞须教育工作者反省并着力解决。

一、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的困境与原因

比较文学教学一直是众学科教学的难点之一,从比较文学课程的开设及实践效果来看,大多数中文系的学生都觉得“有点难”、“没什么兴趣”,对于蒙汉双语专业的蒙古族学生来讲,这样的情况更为普遍而深刻。从学理层面讲,比较文学属于新兴学科又是“舶来品”,中国的比较文学理论体系尚处于建设阶段。比较文学始于欧洲,法国学派是比较文学研究的滥觞。在法国比较文学理论产生之初,研究的是两国或两国以上文学的相互影响关系;美国学派作为法国学派的对立面,将没有“事实联络”和“相互影响”的文学关系研究方法———平行研究引入比较文学领域,从而大大发展并更新了比较文学的观念,开拓了比较文学的领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的比较文学努力克服“欧洲—西方中心主义”的局限,虚心地向先行者学习。在学习和借鉴的同时,摸索著适合自己的比较文学道路,从而努力构建“中国学派”。然而无论是从比较文学的理论建设还是从高校的比较文学教学实践来讲,我们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都是欧洲的、西方的。所以作为这一新兴学科的产物———比较文学课程,对于授课教师及学生来讲,都是一种全新的挑战,都需要一个积累经验,总结教训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讲,或许更加漫长,更为艰辛。从比较文学学科性质来讲,比较文学的跨界性、开放性和巨集观性、抽象性等特点,导致这一门课程教学中的难度加大。“比较文学的研究物件是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界限和跨学科界限的各种文学关系”[1]14。作为比较文学的研究者可以着力从某一角度,即从某一种或两种跨界角度去研究文学关系。

对于本科生来讲,在有限的课时中,要求他们全面了解比较文学的跨界性特点,无论是抽象的理论学习,还是初步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都很难达成;比较文学研究比以往的文学研究更具开放性和自由性。它比传统的文学研究更具有广泛的内容。这样的特点导致学生学习难度的加大。从蒙汉双语专业学生的实际特点来看,比较文学教学难度要更高一筹。内蒙古民族大学蒙汉双语专业的生源,大多来自农村牧区。他们一直接受母语教学,来到大学之后则改为汉语授课。蒙古族学生接受汉语授课,并且所学内容大致与汉语言文学专业内容相同,加之比较文学课程本身所存在的难度。因此,对于蒙汉双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可谓是难上加难。另外从课程设定上来讲,许多高校在大学一二年级大都安排了公共必修课,而专业必修课则一般都安排在三四年级。由于比较文学课程对各门课程内容都有所涵盖,因此常常安排在三四年级的学习阶段。这样的安排应该是合理的,但由于三四年级是学生着手考研、实习和找工作的阶段,好多学生已经无暇顾及这门课程的学习;另外,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课程开设时间较晚,所以对于授课教师来讲,所积累的教学经验较少,可借鉴的案例不多;适合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编写出版。

二、建构主义理念下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

建构主义认为,学习不是简单地将知识由外向内的转移和传递,而是学习者主动以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生成意义、建构理解的过程,即充实和改造自己的知识经验。由于每个人的经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导致人们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也就有所不同。因此,建构主义十分关注以原有的经验、心理结构和信念为基础,来建构新的知识。强调学习者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情境性。建构主义对学习和教学方法都提出了有别于传统教学方法的许多新的观点。因此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学,可以基于建构主义理念,结合被施教者原有知识经验的特殊性,可以大胆地构拟出建构主义理念下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设想。任何理念最终只能在实践中进行检验。有了科学合理的理念,更应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彰显民族文学特色,营造开放课堂。唯有如此,建构主义理念下的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才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基于蒙汉双语学生实际特点,建立民族特色比较文学教学模式。“跨民族比较的根本意义在于跨文化”[1]12,“民族”才是文化的表现,不论是文化还是文学,各民族之间的差别才是极其鲜明的。因此“一个多民族国家之内的各民族文学之间的比较研究,应该顺理成章地划入比较文学的范围之内”[1]12。蒙古族与其他民族文学关系的比较研究是我国比较文学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领域,蒙古族学生责无旁贷。因此,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可以说是培养蒙古族比较文学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蒙汉双语专业的学生,虽说汉语水平及汉文学素养不及中文系的学生,然而他们却有着自身独特优势,即蒙汉语言、文学知识的掌握。跨民族、跨文化、跨语言,这是比较文学教学的有利先天条件。在教学中努力让学生思考蒙古文学、文化同其他民族文学、文化之间的关系。因此,不断强化学生民族文学认同感和责任感,鼓励他们学好民族文学的同时,努力具备多元文化知识储备,为比较文学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学,首先要基于学生特点,善于扬长避短,发挥学生的蒙、汉文学方面的优势。在巨集观上让学生了解比较文学概念,掌握比较文学基本常识的同时,还让学生以蒙古族文学为中心,比较蒙古族文学与世界其他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蒙古族有着丰富而灿烂的民族文化和文学传统,因此,在比较文学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建构主义的理念,在学生原有的蒙古族文化和文学知识储备的基础之上,通过将蒙古族文学同其他民族文学的比较中,构建新的比较文学知识经验,从而建立富有民族特色的比较文学教学模式。教师优化知识结构,改进教学方法,打造开放课堂。比较文学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因此比较文学教学,对授课教师来讲,是一项综合能力的挑战,他们需要博古通今、学贯中西。同时又需要掌握先进的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工作。主讲教师搭建课程教学网路辅导站或微信教学群,有效利用该平台,上传为课堂改革教学制作的特色电子教案、微课视讯及习题、讨论题等,与学生进行互动,为学生经常性学习创造便利条件。理论联络实际,多以实际案例代替理论讲解。在课堂上教师将有限的课时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为学生勾勒出该课程总体脉络的同时,又要突出重点,将比较文学基本原理的讲解同具体典范的案例相结合,改进传统教学方法,采取学生分组讨论模式。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继而营造开放课堂。如,讲到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时,我们可以以学生熟知的蒙古族作家尹湛纳希和哈斯宝作为例子,谈他们对汉文化的吸收、借鉴以及创作情况。其重点在于将问题抛给学生,让他们依据现有的知识储备,来印证作家是如何对汉文学、汉文化吸收借鉴的。学生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中,会开动脑筋主动思考,进一步强化所学内容。

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适时提供点拨和提醒,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观点,有效控制课堂节奏,进而营造开放课堂,从而激发学生对比较文学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使其具备初步的比较文学意识。布置小论文或提炼小提纲。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分组讨论之后,以一篇小论文或提纲的形式将自己的观点或结论进行总结提交。这将是学生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有效途径。通过准备作业,学生可以主动查询资料,进一步充实知识体系,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激发学术研究兴趣。例如,可以选取当今比较热门的话题作为探讨的切入点。如,《狼图腾》电影的热映,再次引起了各界对“狼是否是蒙古民族图腾”的话题。教师可以围绕这一话题,设定与比较文学相关的问题,如《狼图腾》文学作品与同名电影之间的联络与区别,以及其他民族的图腾是什么,各民族图腾的特点及图腾之间的联络与区别。最后要求学生以论文的形式,将所讨论话题进行总结提交。这样教师以实际生动的话题引入教学讨论中,再结合教材上的经典案例进行补充讲解。结合教学经验,组织编写蒙古比较文学教材。

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蒙汉双语专业虽已开设比较文学必修课,甚至一些高校蒙古语言文学专业也已设立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授予点,但至今还没有《蒙古比较文学》一类的教材出版。纵观国内比较文学教材,其主体内容庞杂,抽象理论知识偏多,实际案例分析相对较少,学生极难消化和吸收。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材,都是针对中文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所编写的,因此对于蒙汉双语专业学生的学习理解来讲有一定的难度。与内蒙古地区讲授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课程的蒙汉双语专业或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的一线骨干教师通力合作,编写一本面向蒙汉双语专业的比较文学教材,促进少数民族比较文学教学势在必行。总之,在民族院校蒙汉双语专业比较文学教学中,教师必须尊重各民族文化历史的多样性的同时,在建构主义的理念下营造开放的课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蒙古文学为基点,在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中,比较研究蒙古文学同其他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比较文学在民族地区高校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惇,刘象愚.比较文学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比较文学是文学界的热点研究课题,在写作比较文学论文时,一个好的选题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大家文学修养素质、以及投稿时期刊杂志编辑的选择,毕竟题目作为第一印象太重要了,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比较文学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文本文学与文化:中国比较文学发展的动力2、比较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3、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4、关于当前比较文学研究与教学的若干问题5、从比较文学到比较文化──对当代国际比较文学研究趋势的思考6、关于比较文学的对象与方法7、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新辩证观念8、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美国比较文学研究趋势9、鲁迅创造社与日本文学 : 中日近现代比较文学初探10、中日比较文学研究之现状与未来11、比较文学在当代中国的复兴与发展12、比较文学的学科定位及元-泛比较文学论13、比较文学的课程设置探讨14、比较文学的课程设置探讨15、跨文明研究:21世纪中国比较文学的理论与实践16、诠释学与比较文学的发展17、论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的关系18、比较文学视野中文学传播模式的历史嬗变与当下态势19、比较文学研究的现状和前瞻20、比较文学"危机说"辨

比较文学论文可以写的内容如下:

比较文学是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为比较视域而展开的文学研究,在学科的成立上以研究主体的比较视域为安身立命的本体,因此强调研究主体的定位。

同时比较文学把学科的研究客体定位于国族文学之间与文学及其他学科之间的三种关系:事实材料关系、美学价值关系、学科交叉关系。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学者诺埃尔和拉普拉斯合编的《比较文学教程》中,但该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与理论。

使这一术语得以流行的,是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维尔曼,他于1827年在巴黎大学开设了18世纪法国作家对外国文学和欧洲思想的影响的讲座,并于两年后将讲稿整理,以《18世纪法国文学综览》的书名出版。

比较文学介绍:

比较文学研究,不同国家的学者强调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以梵第根、伽列等为代表的法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影响研究,以韦勒克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以阿历克谢耶夫和日尔蒙斯基为代表的俄罗斯学者则认为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不可分,应该同时并重。

在中国,鲁迅、茅盾、郭沫若等曾广泛比较研究过各国文学的发展,如鲁迅的《摩罗诗力说》、茅盾的《俄国近代文学杂谈》等,20世纪30年代中国开始介绍外国比较文学的历史和理论。陈铨的《中德文化研究》、钱钟书的《谈艺录》、朱光潜的《诗论》等,在某个方面对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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