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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杂志古代文章

发布时间:2024-07-08 14:02:24

南风杂志古代文章

总觉得是这篇。 不过好像是叫《君生我未生。》————————————————————————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1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释在一个飘雪的日子飞走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是我生命之中惟一的一场雪。在走之前,他对我说,如果还有来生的话,我一定娶你。然后,他把嘴伸进水中,吻我的眼睛。我一直在等待,直到野人海的微波结成冰凌,我还在我们相逢的地方等待,透过透明的冰块,我睁大眼睛,遥望蓝天,渴望天空的一角出现释的影子。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我知道我必须永远地等下去。楼兰王子(下)文/巫释(接上期)难道会“幻影神剑”的还有第二个人吗?还记得我说过的吗,没有人可以伤害你。等待吧,一切终会水落石出——岚的脸上依旧是烂漫的微笑。三天以后,倚天伤愈成为剑族的首领。本来父皇想让遗墨惟一的儿子世袭,可是他尚且年幼,剑术也不能服众。昂说,倚天开始练习幻术。本来我们应该阻止他,因为在楼兰只有王室的人才可以练幻术,其他的人没有资格,更重要的是没有对幻术的感知力。我知道倚天练幻术肯定和被剑心所伤有关,只有幻剑结合才可以打败剑心。倚天是一个十分内敛的人,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到心里。从来不对任何人说他自己的事。有着和昂一样的深沉和冷峻。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昂发出的剑气是热的,而倚天是冷的。奶奶和我说过,当一个人剑法超群以后,剑气就代表着他的灵魂,剑冷心冷,剑热心热。倚天对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不仅因为他是剑族的首领和锦飒的哥哥。更重要的是我当他是朋友,他是惟一一个叫我名字的人,从矢车谷开始,我就觉得我们心很近。有的时候我们在一起聊天,聊那些古老的传说,他从来不和说他或锦飒的童年。偶尔我问起他来,他也只是很快转换话题,或者很直接地说,很远的事了,都忘记了。倚天惟一的一次出现在我梦境里面,变成我的敌人。在我们一起看秋日的落阳的时候,倚天背对着我拔出长剑。枫叶在风中飞舞,像一群嬉戏的蝴蝶。剑气如虹,贯穿我的胸膛。给我一个理由好吗?我平静地看着倚天,但很想知道答案。泪水从倚天的两颊滑过,然后他用最简单的幻术冻结我的血液。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叫水汐来给我释梦,因为有的时候,我觉得梦是荒唐的。这是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梦境。又是一年将要过去,最后一天将是传统的仪式。在占星台占卜新年,占星台的楼兰最重要最古老的建筑。伟大的释梦师可以在这里预知许多事情,甚至可以改变它。十六年前,就是夕人在这里给我占星,然后双泪长流。那天水汐穿着宽大的法袍,手抬起来的时候,像是翱翔着的鹫鸢。父皇没有来,他说有的事情终归是要我自己去做,去面对,过了新年你就是楼兰的王。那天占星的结果让每一个人面色凝重。水汐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结束了占卜,静静地站在占星台的重要,直到人群散尽。水汐,告诉我结果,好吗?释,你将是楼兰未来最伟大的王,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但现在我只能告诉你我们只能等待,等到命运的轮回,等待每一个厄运,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相信我——寒风呼啸着刮过占星台,水汐抬起头说,王,真正的冬天来了。我望着那朗朗的夜空,想起我和水汐的童年,想起我们一起看星星的日子,恍如隔世。我们都长大了,我感到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我将成为楼兰的王,而水汐将成为伟大的释梦师,我的大臣。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步,却好像隔着万水千山。我们再也可以像从前那样光着脚丫在皇宫的花园捕捉蟋蟀和蜻蜓。那已经成为遥远的回忆,现在水汐叫我,王。以前他一直叫我做释。皇宫里高大的枫树叶子红得像火一样,风一吹就簌簌地落下来,一层层铺满孤寂的大地。草原莺悲凉的鸣叫撕裂初冬灰蒙蒙的天。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忽然感到自己还是孩子,习惯寂寞的生活。待来年春花烂漫的时候,请嫁给我!我也习惯了每天看到锦飒柔柔的微笑。父皇已经宣布我将在明年春天登基,婚礼也已经开始筹备。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2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草原的冬天一切都肃静下来,那苍空,那悠久无穷的大自然,微微地在那里点头,即使是冬天,草原的冬天也在微笑。我总是习惯盯着天空一动不动地看着,好像那里有无穷的趣味。而锦飒总是过来陪着我。我们坐在高高的屋顶,冬日的艳阳暖暖地找着,风儿吹起锦飒矢车菊般的长发,发梢拂过我脸颊的时候,我觉着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锦飒靠在我的肩头,告诉我她觉着天空中有一群小小的精灵在欢快地舞蹈,它们有浅蓝色的翅膀,肩上挂着景致的弓箭。可是每当锦飒想起野人海,矢车谷和那里遍地的矢车菊和风花,就会忍不住落泪。我想我要建造一个最美丽的花园,让锦飒忘记野人海和矢车谷。我是楼兰的王,我可以做到,只要锦飒快乐,用楼兰最美妙的幻术建造我们的花园。从山脚到峰顶都长满高大茂盛的树木的群山,迂回曲折的峡谷覆盖了可爱的绿荫,那是吹满风的山谷,里面有浓浓的矢车菊的味道。河水从发出絮语的芦苇丛中欢快地流过,轻柔的风吹动蓝天中冉冉飘过的白云,红色的枞树干是绿色大理石的颜色和花纹,无枝无柯地延伸到最高的地方,一如锦飒轻柔的长发。幽静的山谷里面各种各样的鸟儿唱着颂歌,像教堂里虔敬的圣乐。群山之间是一汪湖泊,千百条的溪流和瀑布汇集在一起,湖岸是盛大的花园,园里的矢车菊,风花,紫花南芥,玫瑰丛林,长得错落有致,它们甜蜜的芬芳散发在空气中,令人陶醉。那些湖里的鱼儿,挥动闪闪的鱼鳞和鳍,显出白色的,褐色的,银灰的,粉红的,淡黄的和其他美丽的颜色。没有人可以阻止一个人给心爱的人所有的幸福。我把想法告诉岚,我知道她一定有办法,因为她是楼兰最聪慧的人。伟大的幻术师可以创造世界,自己想像的世界。哥,你是为了锦飒对吗?微笑突然从岚的脸上消失,看上去一脸的忧伤。我可以给你做到你想要的,可是,哥,我是为了你才这么做,世界上只有你才值得让我这么做。或许我不是你最爱的人,可是你是我的惟一,哥,请你耐心等待,我会在你们结婚的那一天告诉你开启花园的方法。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微笑从岚的脸上消失,她是一个从来不曾失去微笑的孩子。岚把头埋在我的怀里,静静地说,哥,我长大了。我抚摸着岚长长的头发,那种晶莹的让人心痛的银白色,像瀑布一样覆盖我的身体。当我还以为她还是孩子的时候,她静静地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事,把忧伤写在脸上,不在有永远的充满童真的微笑。童年正在渐渐地远去,而前方还不知道。岚,答应哥哥,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失去微笑,好吗?只有这样哥才会开心。岚再一次浮现出笑容的时候,我开始给她洗头,我觉得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忘记。在眼前和脑海深处的只有岚清澈的溪流和在水中蜿蜒的发丝。草原简短的冬季即将过去,到来的是漫长的春天,我不怎么喜欢的慵懒的季节。可是今年的春天是我一生中最这样的时刻,我将在这个时候成为楼兰的王,成为锦飒的新郎。最后的冬天竟会是这样的寒冷,宫殿里再一次用上了尘封已久的火炉。父皇就是在冒着幽蓝色的火焰的火炉旁边告诉我必须取消既定的婚礼。这样的声音最我来说无疑是像击落在我头顶的惊雷。父皇,锦飒是我惟一的希望,乃至是生命!可是,释,锦飒是你的妹妹,父皇布满皱纹的脸上有闪亮的痕迹,在火光的映照下分外的耀眼。我猜那是真的,父皇不可能破坏自己最爱的儿子的幸福。父皇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流泪,即使是奶奶和母后的离去也没有像今天这么伤心过。父皇过半的白发凌乱,楼兰第一个有白发的国王。我的泪落在火炉跳动的火焰之间,嗤嗤的声响就像我的心燃烧的声音。水汐过来,跪在我的面前,喃喃地和我说,倚天的血液是蓝色的。我这才想起倚天被刺的时候,那一滩晶莹的蓝色,我知道所有的人之中只有楼兰王的直系亲属才会是蓝色,而倚天根本就是父皇那失踪的妃子的儿子,而锦飒喊倚天作哥哥——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3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我木然地走出父皇的宫殿,漫天的飞雪纷纷扬扬地下落,落在我黑色的长发,白色的风衣上面,又一片片的融化。这是我生命中第二场雪,很合时宜地降落,看来只有上天才明白即将发生什么。幸福曾经离我那么近。原来获得和失去都可能在一瞬间发生。我忽然觉得冬天原来那么漫长,而幸福比冬天还短暂,我的幸福在冬天结束之前终结。我和倚天的梦境在同一天变成现实,当我无力地到在火炉边的时候,倚天走进来用剑指着我的胸口,冷冷的剑气笼罩了我的全身。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我。给我一个理由,好吗?为了使命!遗墨是你杀是吗?这个已经不重要了。如果你练幻术只是为了仇恨,那么你永远不能练出最精纯的幻术,最伟大和精纯的幻术是要用爱来浇灌。帮我做一件事,替我好好照顾锦飒。我闭上眼睛的时候,里面全是锦飒,她的影子飞舞着。倚天,你疯了吗?是锦飒的声音。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进来的。我看到她脸色苍白,你一定要杀他吗?是的,飒,我别无选择。接着我看到鲜血从倚天的胸口汩汩地流出,那矢车菊的蓝色在火焰的映照下分外明亮。锦飒手中的匕首响亮地落在大理石地板上。倚天倒下的时候,始终面带笑容,从来没有过的发自肺腑的笑容。飒,谢谢你,你让哥哥得到解脱。请把我埋到矢车谷——锦飒痛苦地跪在地上,掩面而泣。倚天微笑着闭上眼睛。王,你要好好活下去,我不能给你幸福,而你自己不要放弃。锦飒抱着我,亲吻我的眼睛,涟涟的泪水落在我脸上,那些温热的液体引起我的心灼热的伤痛。锦飒抱起倚天走出去,外面漫天的风雪涌了进来。熄灭片刻之前熊熊的火炉。我无力地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眼泪流下来,在我感觉最需要流泪的时候,连眼泪都不见了。那是楼兰前所未有的大雪,在那场大雪之中,锦飒消失不见了,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可是她始终在我心里,不可或缺。我醒来的时候,睡在温暖如春的寝宫,昂,岚和水汐站在我的旁边,而父皇坐在我的床沿,对着我微笑,我能看到那微笑里面的忧伤和无奈。从对面巨大的铜镜里,我看到自己发丝如雪,像野人海上空的白云。我坐在高高的宫殿的屋顶,想想所发生的一切,好像一场梦一样,大起大落。刚刚我和锦飒还在这里依偎,转眼就已经是劳燕分飞。我围着锦飒做给我的狐皮围巾,傻傻地坐着,大雪已经过去,可是雪没有化的意思,固执地等待着太阳。我有看到鹫鸢和草原莺的影子,月光把它们投射到雪地当中,黑色的影子在晶莹的雪地当中旋转,它们是喜欢孤独的鸟,形单影只的样子我想起就心痛。锦飒离开的日子里,我喜欢上音乐。杉蝶,楼兰最好的琴师,就住在我寝宫的旁边。我感到孤寂的时候,就叫她来弹琴,“热瓦甫”的声音动听如矢车谷的溪流。杉蝶是个美丽的女子,以花为貌,以莺为声,以目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魂。尤其是她的眼睛,滟如四月天的涟漪,闪亮的眼瞳有星星一样的光泽,可是这么美丽的眼睛什么都看不到。杉蝶是一个有很多往事的人,因为那永远忧伤的神情,如泣如诉的琴声。杉蝶可以感到我的存在,每当我爬上屋顶,就会有悠扬的琴声传来。“热瓦甫”淌出来的多为汉乐,如周人的《关雎》,近人司马相如的《凤求凰》——我就是在这样的乐曲里面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锦飒的面容,那是锦飒给我的梦境:我的名字叫锦飒,生活在美丽的野人海旁边那个开满矢车菊的山谷。我没有见到过我的父母,我和哥哥倚天相依为命。可是我很快乐,因为我在等待,有了等待就意味着有了希望。我在等待一个叫巫释的人,今生他是楼兰的王,而我是平凡快乐的女孩。关于我的等待是野人海的巫师银婆婆告诉我的,她告诉了我和释的前世今生。前世我是野人海里的银鱼,每天在那里快乐地游动,喜欢看岸上缤纷的矢车菊和风花,它们的花粉是我最爱的食物。我就这样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苍穹之中那只高飞的鹫鸢,于是我明白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蓝天中飞翔。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4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那只鹫鸢就是释的前生。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下来,并且可以和我说说话,因为我是那么的小,小到可以忽略。可是我每天都会游到水最浅的地方,看他在那里翱翔,不自觉地对他微笑。直到有一天,他没有出现,我感到他已经把我的心带走。我们的相识是因为,他飞累了下来休息的时候落在我的身旁。他说,从来没有见到过像我这么漂亮的鱼。我说,那是因为你总是在天的高处,我在水的深处的时候,也没有看到像你那么俊伟的鸟儿。你为什么总是在野人海的上空飞呢?因为我喜欢这里的轻柔的风和缤纷的矢车菊。以后我们就经常在一起聊天,彼此微笑。可是,有的时候我会很伤心,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不可以飞到天上,而他不可能到水中。我们的两个世界。释在一个飘雪的日子飞走就再也没有回来。那是我生命之中惟一的一场雪。在走之前,他对我说,如果还有来生的话,我一定娶你。然后,他把嘴伸进水中,吻我的眼睛。我一直在等待,直到野人海的微波结成冰凌,我还在我们相逢的地方等待,透过透明的冰块,我睁大眼睛,遥望蓝天,渴望天空的一角出现释的影子。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我知道我必须永远地等下去。春天来的时候,我慢慢沉入野人海的深处。释,没有来——银婆婆还给我看释的今生,婆婆的水晶球可以看到你想看的任何地方。我看到释常常孤单地坐在宫殿的屋顶,于是就想起前世他对我说的话,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会娶你。释,楼兰未来的王,我未来的夫君。我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可以陪他一起看蓝蓝的天,即使他依旧忧伤,我至少可以让他不再孤独。为什么他总是失眠;为什么他总是黑暗中落泪;为什么他总是那么忧伤;为什么他总是在遥望远方,喜欢忧郁的蓝色。锦飒,请你耐心等待,有一天巫释回来到你的身边。那个时候我还只有十岁,而释在我十六岁的时候站在我的面前。矢车菊的花瓣落在他英俊的脸上和莹白如雪的风衣上面。释,我没有想到今生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岚告诉我一切,今生我们变成了兄妹,造化弄人。当倚天的剑指着你的胸膛,我选择的是你,杀了我相依为命的哥哥,我不知道哥哥为什么这样做,可是请你相信,他是好人。不管怎么样,我不可以原谅自己。我没有了面对你的勇气,无法相信这会是现实,所有我离开了。请原谅我的无奈。释,答应我,不可以再那样孤独,那样忧伤,你应该快乐地生活。忘记我曾经的出现,尘世一定还有你的幸福,不要来找我,你的楼兰的王,不可以那么任性。释,我的爱人,请好好地活下去,为了所有爱你的人和你的子民。梦境里锦飒穿着莹白如雪的风衣,可是周围是一片冰凌。我不知道没有任何幻术的她怎样抵御寒冷,怎样面对夜的孤寂。锦飒,请你在寒冷和寂寞的时候想起我,想我们从前相依相偎的日子。因为我们都要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勇敢地生活。父皇,请把王位传给昂,你已经经不起操劳,而我不适合这个位子,我有其他很多的事要去完成。哥,不可以,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我也一样。楼兰的王永远都是你。如果谁不认为是这样,我将用手中的剑告诉他一切。可是,我真的要走了。我要去找锦飒,不管怎么样。我们毕竟还是兄妹,还有我要去水族的领地,找到妤姬,只有她知道倚天为什么要杀我。还有我的愿望不是楼兰的王,而是没有战争,没有流血。释,你没有选择,这是你的责任,没有人可以代替。你可以先登基,在把事务叫给昂和水汐。白发苍苍的父皇语气坚决。或许这是真的,倚天已经死了,我没得选择,因为我始终是楼兰王的长子。冬雪化了,变成春水。孔雀河和沥水流水潺潺,河底黑白两种螺壳,从这里爬到那里,这种简单而执着的生物让我感动。我站在孔雀河和沥水交汇的地方,眼前的宽阔的河床,以前的冬天,根本不会有水,而今年在大雪的作用下,水流铺满了整个河床。沥水上的风车有节奏地转动,河里还有撑了胡杨木凿就的独木舟的渔夫。作者: 隔岸杏花 2005-6-11 13:40 回复此发言--------------------------------------------------------------------------------5 楼兰王子(下)文/巫释一网一网撒下去,有的时候很旧也没有见到一尾雨,里面会是沉重的石块,漫长的水草,甚至可恶的水蛇(楼兰的蛇不冬眠)。可是那渔夫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不断重复那个单调的动作。哥,你想要的花园已经好了,你什么时候看呢?岚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后,水风吹起她的刘海,淡淡的微笑在脸上轻若涟漪。我会等待有个人和我一起看,一直等待,有的东西可以改变,而有的东西永远不可以改变——岚的突然离开,让我后半句话留在了风中。岚长大了,不再是以前哪个容易看懂单纯的女孩。在河畔我决定在春天到来的那天登基。我的耳边回荡起锦飒的话,王,为了所有爱你的人和你的子民。十七岁那一年的春天,我登基成为楼兰历史上最年轻的王。水汐在占星台的顶端写下“楼兰二十三世,王,巫释”。我在父皇坐了四十三年的龙椅上接受群臣的朝贺,在占星台接受子民的欢呼。我听到天际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我惟一的一次听杉蝶弹奏欢快的乐曲。冲天的礼花让我想起不久前那场纷飞的雪,那转瞬即逝的美丽。我突然想一个人安静下来,像以前那样在屋顶听杉蝶的演奏,那“热瓦甫”动人的声音,对着耳鼓轻轻敲动。没有了锦飒的依偎和五彩的笑容,可是我还有其他的一切。笑容在我脸上绽放开来,锦飒离开以后的第一次微笑,面对万千的子民,面对春天渐行渐暖的风,面对杉蝶——我还没有和杉蝶说过一句话。但是,水汐曾经和我说过一句话:有的人认识了一辈子,却好像陌路人;而有的人才看一眼,就好像认识了几十年。那天晚上宫廷举行盛大的宴会,我忽然想起本来这应该是我和锦飒的婚礼,那一刻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我对这个世界的感受,“物是人非”。宫廷的乐队正在演奏欢快的乐曲“桑林之舞”,亭亭的舞女翩翩的“霓裳舞曲”。我想这不适合我,于是我想起后宫高高的屋顶,夜空清朗的星月,还有杉蝶钎细修长的手指。王,你来了。杉蝶竟然能够知道是我来了,她的眼睛正望着我。你怎么知道是我?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用眼睛才能看得到。我来听你弹曲子。杉蝶拾起脚边的“热瓦甫”,草原莺凄凉的鸣叫破空而来。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没有词可以形容那个时候我的心境,小小的烛光在灯罩里跳动,冷冷的月光泻下来,地面上两个影子和我们一样孤单。琴弦断裂的声响在空荡的宫殿里面久久地回荡。杉蝶的泪水刹那间从眼眶里涌了出来:月夜弹琴,弦断难续。知己来兮?鸢鸟长鸣。匪为相思,实难相弃。杉蝶风铃般的声音似破碎的冰凌在我心中激荡,雾气模糊我的眼睛,就像模糊冬日清晨的群山。王,不要落泪,因为世界上至少还有两个一样孤寂的人,所以我们应该感到相依的快慰。回忆会像飘逝的落叶终究会成为过去,没有什么比现在和未来重要。我做出登基以来最大的决定,我将去水族的领地,寻找妤姬,寻找楼兰的安宁。我把这个决定告诉父皇的时候,他面色凝重,花白的长发在风中分飞。你是我的儿子,我知道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的决定,父皇只能祝你好运,你是父皇的骄傲。而岚和昂一定要随我一起,被我坚决地拒绝。岚,你是楼兰的智者,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破解解救楼兰的秘密。所以,你不可以走。昂,你在我走的时间里代行我的职责,水汐会协助你。如果,我不在回来,你就是楼兰的王。照顾好父皇和妹妹。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在昂那里学会了一套简单的剑法,在岚那里学会十种最简单的幻术。我觉得我没有更好的灵力去学其他更高深的剑法和幻术。我一直是一个智力和灵力都平凡的人。自从琴弦断裂以后,再也没有琴声响起。杉蝶说在临行之前不要听悲伤的乐曲,我等你回来,听我的曲子。我微笑着点头,美丽的杉蝶在刚刚萌芽的梧桐树在和我告别,风衣和长发被微风吹起来。王,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把锁,每一把锁只有一把钥匙,如果有两个人的钥匙相同,那么他们注定是爱人,但没有幸福。每个人的钥匙在他的往事和回忆之中。找到钥匙可以打开每一个人的心锁,你就可以将他催眠。王,祝你好运!杉蝶把那根断了的琴弦放到我手中,我感到她的手冰凉。我拒绝了所有给我送行的人,一个人出了城门。在路过奶奶和母后的太阳墓的时候,捧一掊土在那上面。然后越过孔雀河,沿着沥水北上。我首先要去的地方是野人海。也许是你要找的。

再见,时光“偶尔在镜子里面,旧时光与我相遇,那片远远的天空,炉火映红的暖冬,大雁飞过秋天的海面,看着奔跑的童年,赤着脚的快乐只不过是仓皇的一转眼……”李健那酒一般温和清冽的歌声犹在耳边响起,我抬头仰望,看着距离地面若干千米的高空,云层很厚,就象我们曾今捉迷藏的庞大的森林,而此时已经是我们各自离开的第十个月。而你们,现在身在何处?是否想起我,想起我们曾今走过的,那些叫做青春的日子。只是。只是越发怀念,便觉得越发感伤,因为那些消逝了的日子,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回去了吧,那些坐在学校操场上的台阶上吃冰激凌的日子,那些我们在篮球场边撒下的尖叫,还有那些可以温暖整整一季的容颜,都在我们离开后留了下来,沿着温暖的脉络去繁盛地生长,只有这样,才使我们的记忆如此的沉甸,如此的丰盛。有时候会想,如果这样,如果那样,如果……那么会不会是和现在一样的境况呢?可是,我犹记得你们说过,人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如果”二字,就像笔在纸上划过一样,留下的痕迹就无法再剔除了。孩子长大了,就得离开亲人,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而那些类似过家家的游戏只属于童年的深层记忆。可是。可是,我是如此的想念那些随水逝去的年华,想念我们并肩作战的那些日日夜夜,教室的白炽灯光将我们手中的笔拉的欣长,黑板上的sin和cos,练习本上的进行时和过去时,还有那只突然间出现第二个窗户上的黑猫“喵”的一声赶走了每个午后难以抑制的困倦。我们一起分享过的音乐,上课时偷偷写下的纸条被揉成了怎样的形状随手丢到了哪个课桌的角落,教室前方的饮水机是我们偷偷给手机充电的唯一最安全的屏障,教室后面的倒计时和挂钟在我们毫不经意的瞬间一点一点的消逝。而我们在梦想和现实的交界处,我们怎样的相互鼓励着、取暖着,然后一起笑着,勇敢的走进了用帐篷大气的临时考场。然后。然后,散了。拍毕业照的那一天,我们刚刚进行了一场痛苦失败的模拟考试,历史老师去接年幼的女儿回家了,没有和我们留念,我们都哭丧着脸,如同小孩得不到喜欢的玩具和糖果时便哇哇大哭,年少的我们还彰显着小孩子的脾气。而很快,我们留影的地方,又该在不久的六月也重新站上新的人影了吧。时光如此的神奇,有如此的残酷。毕业了,我们没有一场同学聚会,离别时对我们来说是突然地、迅速的、意外的,正如我们所经历的地震一样。可是我们没有哭,因为我们都明白,我们会再见,会续写属于我们之间的故事。当明天的钟声响起时,当在漆黑的夜空里升起绽放的烟花,一定照亮很多很多少年的眼眸,照亮他们不谙世事的心,他们会欢呼着,叫喊着,张扬着他们的青春……一如我们曾经的年少无畏。时光,再见。你好,未来。

南风杂志文章读后感

流 年//丛虫1、那些清晰的事,仿佛就在昨日。依旧校树青青,依旧少年意气,起伏纠缠,付出的,是完完整整的真心。过去了,也就过去了,青春是这样奢侈的一件事,不回头看觉得不甘,回头看时,徒增惆怅。苏明薇升入大学的时候,并不知道等待她的是怎样的四年,要到后来她才明白,四年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可以遇到多少人,发生多少事情。如花美眷,似水流年。2、那个下午宿舍的门被轻轻推开,209室最后一个报到的新生怯生生地站在那里,楼道里的阳光勾勒出她的身形,宛如黑白照打上的逆光。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在一瞬间忽然安静下来,听到她用同样怯生生的声音说:你们好,我是苏明薇。微微涨红了脸,那羞赧的表情成为很长一段时间里室友们取笑的对象。玻璃一样透明的年纪和心思,苹果一样新鲜的大一新生,她们好奇着一切,每件事,每个人,一句话也能笑上半天,思量半天,还会为书和电影放肆地流泪,还在憧憬完美无缺的爱情,也许是天真到了可耻的地步,然而这样的花,只开一季,开一季就过去,从此是行色匆匆。姓的是苏,名字又叫明薇,念着上口,听着悦耳,写着好看,一如其人。大学一年级,男生写给她的情书上说: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红色的蔷薇盛开。五花八门热辣辣的信封信纸里,惟有这一句可圈可点,更兼行草秀丽,含蓄,且缠绵。他不是中文系的,学计算机,难为他们装满天书般某某语言的脑袋里能生产出这样的句子,叫人恍然明白为什么网上许多著名写手是正牌理科出身。 明薇本来是偷拿给黎敏看,谁知这一句被她拉长了腔调念出来,同屋室友,四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哪个不好事,立刻跟住了那个"花朵"齐齐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有意把音压得极低又拖的老长,明薇直是哭笑不得。两个女人是一千只鸭子,五个呢?不下于地方报纸的传播效应吧。这句本来很优雅的赞美一时在系里系外被哄传为笑谈。那个写信给她的男生,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最底层,永世不能翻身。电脑才子又怎么样,追不到女生还不一样是只呆头鹅。明薇心里却没有那么讨厌着他,和其他追求者一样,拒绝他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明薇是晚熟的女生,她认为人生自大学毕业后才开始,尽管身边已经有许多鸳鸯俪影,她只当他们是早恋,与中学时代并无分别。可不是?轰轰烈烈了一场,花开花谢,就是没有结果。偏偏大学给了人太多时间挥霍,不恋爱不疯狂不痴迷真是对不起这四年的黄金时光。如黎敏名言:莫使金樽空对月,人不风流枉少年。3、说起黎敏,真是异数,天生注定要做狐狸精的那种女人,到哪里也是技压群芳。大学一年级就烫出一头卷发扮交际花,浓黑乌亮的波浪下,一双丹凤眼呈30度角懒洋洋地斜视,薄薄的嘴唇涂了浅色口红,单派眼睛去笑去说话。刚进大学的小男生谁经得起这个,一窝蜂地围将上去,前扑后继,死而后已。有个男生号称情圣,四处扬言说要为黎敏自杀。黎敏右手托住左手,左手支住下巴,呸呸两声。"自杀?若是吃个饭跳个舞没跟他拥抱接吻山盟海誓就要自杀,这样的命,不要也罢。"一口气绕口令似的说出来,掷地有声。这话辗转传到那人耳朵里,只听得他面色如土,自杀险些变他杀。火爆辣妹按说是独行侠的脾气,而黎敏却和乖乖女苏明薇是死党,可见缘分一说是有的。一切友情都有起初,说来话长。那么多男生里,黎敏只看好三年级学长杜飞,帅男不希奇,难得的是品学兼优,呼风唤雨的学生会主席,又拉得一手小提琴,这样人才,也不止黎敏一人留意。谁知还没定下做战计划,杜飞自己找上门来。高大的梧桐树下,黎敏穿的恰是最出彩的那条吉卜塞大摆裙,斑斓如蝴蝶双翼。她不厌其烦地教诲室友们:当然要穿得漂亮,当然不能马虎,每天都有可能会遇到梦中情人吗。这一条规则果然奏效,杜飞出现在她面前时,饶是黎敏这样的恋爱专家,心跳也禁不住加快许多。微微扬起头,看到高大的他轮廓鲜明的脸,却没找到那点心动的默契。果然,杜飞一开口问的是:你是一年一班的吧?那个叫苏明薇的女生你可认识?我们想请她做中秋晚会的主持人。根本不问她姓甚名谁,只看她是本系一年级的女生。开学以来,他竟然不知道,也没听说艳名乍起的黎敏,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好象在发展学生党员。冷水淋头,没等黎敏回过神来,又听他道:这一届新生两百多人,就属她出众。目光刹那间迷惘,杜飞想起新生大会上远远地扫过去,不知怎地一眼就看到她。别人在喊她名字的时候她缓缓抬头,他竟然几乎忘记了自己马上要做的迎新发言。转眼间她小小的身影已经被人潮淹没,他却再忘不掉她的名字。黎敏当然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大不小的打击使她这口气再也缓不过来。一边有些怒冲冲地走回宿舍找明薇,一边忍不住有点自伤自怜--真个辜负了身上的彩衣,白穿得漂亮,遇到的人却使唤她找别人,啊啊姹紫嫣红开遍,付与断壁颓垣。她这么乱七八糟地想着,有点生气又觉得好笑,一个人做个鬼脸,步子越来越轻松。回到宿舍,黎敏把苏明薇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看得明薇万分奇怪,坐立不安。有什么好看?头发清汤挂面,眉眼嘴唇都没描画,身上穿的是专门欺哄新生的校服,站在垃圾堆上旁似有保护色,衬得人脸上都有股灰气,越发显出大学新鲜人的无依无靠来。更何况,和室友相处月余,彼此的内衣颜色都见过,还值得这样见了新大陆似的聚精汇神?然而十七岁的苏明薇不知道,那时她发如流云肌肤如雪,亭亭玉立在夕阳映照的窗口,大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辉,沉静的眉目间却凝结淡淡忧郁,叫人心生怜惜,又好看了一倍还不止。细细跟她一比,黎敏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斜,嘴巴太大,皮肤不白,头发烫的太野,说话太多太快,手脚没处放,整个人显得粗糙。其实按现代审美观,黎敏的面孔更时尚。两种女孩的格不同,真不好单就相貌就比出个高下来。但到底是年轻,潜意识受了杜飞冷水的影响,心里先怯了。一点小小沮丧风一样地拂过,有点凉丝丝酸溜溜的不自在。转念再一想,咳,愿赌服输,没开战已经知道不敌,总比死的不明不白好。天下怎么可能就只有一只杜飞,大把机会挑都还来不及。黎敏这点爽脆刮辣最可爱。她终于平心静气,笑一笑说:中秋晚会想你做主持人呢。明薇闻言吃了一惊,接着手足无措。主持人?不不不,从幼儿园时代她就是沉默宝宝,最不喜出头露面,高考不理想,落的是第三志愿的学校,她心情糟透,成天就是上课下课泡图书馆,班上的同学都还没认全,无意出这样的风头。惶急中拉紧黎敏的手:"阿黎阿黎,你帮帮我,你去好不好?我给你打饭。"黎敏大睁了眼睛看她,有人求而不得,有人得而不惜,嘿!这世界!明薇却以为她不肯,又说:"那我还帮你打水好不好?"黎敏笑得弯下腰去,只喊肚子疼。一起去打了晚饭吃,发现食堂中十几只菜式里,都单单挑中了一味鱼香茄子,就这样建立起了邦交。4、晚上一个电话打到宿舍:喂喂,杜飞学长,苏明薇不答应。什么?就是说:她拒绝你啦。几个女孩子嘻哈的笑声不绝与耳,杜飞气结:拜托,你们可不可以找苏明薇本人听电话?好啊。好长的一段时间,只听到话筒被搁在桌子上,远处走廊中不下有4个女生的尖声呼叫:明薇,明--薇--而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却是怯生生的,很紧张的样子:你,你找我吗?他一楞,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又说:我不能做主持人,我不会,真的。她的声音柔细如丝,一点疏离与迷惘,象做错事的孩子的目光,有令人心悸的天真。水面一圈圈荡开的涟漪,无辜的诱惑。最后,明薇小心翼翼地说;谢谢。杜飞挂上电话的后,发呆了很久。那天晚上,他的耳畔全是她的声音,细细的,胆怯的。他知道有事情发生了,他不想退却。第二天下午,杜飞亲自跑到女生楼来找明薇。熙熙攘攘的小女生群里,他180公分的个子很显眼。有若干寻芳的男生当他是同类,一叠声地招呼。女生楼上多开了几扇窗子瞄准他,谁说女生不好色?闹哄哄一团里,正主儿缺席,明薇和黎敏去洗澡了,图的是下午三点人比较少,根本不知道杜主席大驾光临。只好继续等,自嘲地想,就是第一个女朋友,也不曾等过这么多时候。等到她时,杜飞又觉值得。那张芬芳如百合的面孔,真正纯净如水。羞红了脸一个劲儿地推辞,拼命推荐身边那个卷发的同伴,美而不娇纵,谦退之极。杜飞丧失全部口才,只剩唯唯诺诺。黎敏早有准备地撇撇嘴:"主持人?我可不要做,我自己有独唱。"明薇歉意微笑,杜飞险些被她的笑容窒息。一朵花缓缓绽开是什么样子,他终于知道。如果说初见她是惊艳,那么第一次的接触就是一个剔透的水晶印子,深深地烙在他记忆深处,每次想起,都有温柔的牵痛。大学岁月,在他已近尾声,在她才刚刚开始,他经历过的,她正将要尝试,段落上有了起伏,相逢便不是那么富有想象空间。5、晚会的主持人选了大二女生苗,相貌普通,一口北京话小桥流水,清脆流利。钢琴古筝大合唱小合唱纷纷登场,最耀眼的当数倒数第二个节目,狂暴的音乐声中,黎敏浓妆出场,穿一条金色短裙学麦当娜劲歌劲舞,一时风头无两。领导喜欢,学生高兴,普遍认为是近年最好的校园晚会,几乎不曾把学生会夸到云端里去。台下杜飞却忘了此前的奔波忙碌都是为了这台晚会,只顾坐在明薇身旁,她看演出,他看她。无论什么节目,都专注欣赏,认真鼓掌,到了黎敏,直把手掌拍痛。听她轻轻地赞叹:"呵,她真出色啊。"一边又微微蹙眉,吹吹掌心。看她的毫无做作的天真,杜飞无声地笑起来。这样的女生,不知会如何叫人拍案惊奇,生死相许。而他也许只是一个旁观者,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可有可无。不是不辛酸,不是不甘心,但是,就是不愿意放弃。很快就有风声展转传到宿舍,说杜飞对苏明薇情有独钟。明薇比当时听说要她做主持人更加不知所措,校园中偶尔见到杜飞,招呼都不敢打,低头匆匆走过去,生怕给人看出什么。黎敏捕捉到杜飞眼中的些须失望,冲着他笑眯眯地幸灾乐祸。明薇完全不知道这些眉眼官司,甚至她不觉得他好看。明薇渴望的爱情还没有出现,不过她总觉得这个似乎与相貌无关。黎敏说她有眼无珠,她自管自地坚持。黎敏叹口气,也好也好,各花入各眼,免得以后情场相遇,自相残杀。明薇一只水淋淋的手指住她,"你……你把男生叫做花?"黎敏摊手,耸肩,做无辜状,表示天经地义,有什么大惊小怪。明薇笑了足足一分钟,黎敏不笑,一本正经板着脸:喂喂喂这样笑法是要长皱纹的。说话时正是在水房里洗衣服,随身听里一支吉他曲悠扬婉转,十分好听。别的女生午睡的午睡,出门的出门,空荡荡的水房里,只剩她们两个人,絮絮地说着心事。谈天说地,漫无边际,事后根本记不得那时说了什么,记取的只有那时散漫的快乐时光。选了一样的课,结伴去晨跑,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子,本来就更容易做朋友。但是男生不懂,女生们也不大明白。她们说:苏明薇很容易相处,根本还是个高中生。黎敏那个蹄子,可是不吃亏的。她们不知道,黎敏自己不吃亏,却也没叫别人吃亏。那样张扬着,不占别人便宜,已经难得,何必苛求,难道要自废武功混同众生才叫好么?至于那些男生神魂颠倒,根本要怪自己修为太浅,何况没有黎敏,他们照样要追张敏李敏赵敏,各安天命,与人何尤?走近了明薇便懂得这道理,因此更对她亲厚。一个学期就纷纷扰扰地过去了,苏明薇的大事惟有黎敏一件,她在日记上写: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她郑重其事地在"永远"的下面画了一条横线,力透纸背的决心。过了很多年后再看,也许是可笑的吧,但是,完全没想过永远是多么遥不可及,小鸟啄完了金刚石山,永恒才刚过了一秒种,这样的四年,其实稍纵即逝。1996年,就这么匆匆过去。也许有很多大事发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这,不过是她大学生涯的开始。6、三月校园,花红草绿,许是脱去冬装的缘故,课程连带着人,似乎都轻快了许多。两个女生结伴去买牛仔裤,大商场里只好白看看,花花绿绿的服装街才是终点。冒牌CK牛仔跟正品有细微差别,但穿在细长结实的腿上,花五百块和五十块并无区别,都说不出地利落好看。黎敏先看中了一条,钻到简陋的试衣间里换上。明薇在外面给她把风,顺便问一句:"春天里有什么打算"里面鬼叫一声:"恋爱喽!还能干什么。"连摊主都笑起来。牛仔裤号码款式都一样,明薇正合适,黎敏穿略长,但她脚上是一双6公分高的皮鞋,倒比明薇高出一点。回去的路上淋了第一场春雨,两个人头发湿漉漉地,脚踩在水里吧唧吧唧响,象两只小鸭子,溅湿了新买的裤子也不在乎,单纯的没来由的快乐。经了这一场雨,花坛里的红月季,呼喇喇火也似地开起来了。这个是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爱情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搂搂抱抱,这样就好。黎敏把这首歌挂在嘴上,旁若无人唱出唱进,甚至坐在某英俊小生的单车前面横梁上,招摇过市。爱情?当然不是,她会耸耸肩告诉你:男生无聊,女生寂寞,如此而已。明薇开始收情书,一封封接踵而来,后来甚至多过黎敏。起初还慌乱紧张,后来找一只空的饼干箱子,统统放进去。有陌生电话找一概不理,食堂,图书馆,操场,遇到搭讪的只做听不见。逼的紧了,她不过涨红了脸,拨浪鼓似的摇头,活脱遇到灰狼的小红帽。黎敏逗她:"不得了,春天来啦。"明薇拿起厚厚的英汉词典,作势要敲破她的头。那是在陈教授课上,大一教研组唯一的博导。斑白头发,好脾气地笑咪咪,看着两个女孩子打闹,目光温和带点笑意,更多是感慨:谁不曾年轻过?而眼下的这两个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和模样,单是看着,心里已经软下来。杜飞已经决定考研,导师就锁定陈教授,自然他德高望重学术有成是一方面,他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譬如,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到明薇的班级旁听。譬如,可以远远看见她的侧影,睫毛长长,鼻子柔和的弧度。黎敏抓住明薇的词典:喂,会出人命的。好脾气的明薇忽而顽皮起来,做势收手,一回身又打过去。杜飞带了点惆怅地看着,他心仪的女孩子,眉梢眼角,少了几分忧愁,越发明艳照人,衬着教室里老旧的桌椅,真是一道风景。还有几个明薇或者黎敏的仰慕者,也悄悄地注视她们。而明薇不觉得,黎敏根本忽视。因为年轻,眼中的世界,就只有眼前的一点点大,除了自己手挥目送,根本看不到其他。拿出本八卦杂志算星座,黎敏得意。"咦,五月七月,都是我的幸运月!"明薇沮丧,"我却流年不利。"黎敏安慰她,"上学期都考到第一名还能有什么不利的?""可是那有什么希奇,分数谁都会拿。""拜托,能在陈教授手里得95分的,就你一个啦。""阿黎,大学也只为分数是多么单调啊。""所以我拼了命也要及时行乐,花天酒地,胡天胡地。"一起轻轻地笑起来。7、果然,五月是黎敏的幸运月。要感谢本市机会奇多,中秋晚会的演出实况,不过是在新闻中播了几个镜头,就有人兜兜转转找上门来,直接要请黎敏试镜,做平面广告模特。小广告公司的主管,模样也就是个主管,头发略为油腻,鞋子有点残旧,三十几岁年纪,衣着仪态倒是好的。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车载斗量,数不胜数,大学校园里猛地见着,很能唬着没见识的学生。学生会办公室里,一见杜飞这英俊小生,只觉得是意外收获,眉花眼笑,没口子地撺掇他同去,杜飞拒绝。再见黎敏时,一手掏出合同,就等着她落笔签字。黎敏正在话剧社排日出,扮女主角陈白露,长卷发盘成一只髻,丝丝缕缕的碎发从脖子后面冒出来,猫一样毛茸茸。青春逼人,比着那些风尘里打滚的模特,女大学生总多点清纯。商家最精明,看中的不外是这个。黎敏接过笔看也不看就要在合同上写名字,杜飞一手拦住,仔细一条条看清楚,又逐条发问,迫那中年人解释,增删若干权利义务。低声对黎敏说:"还不看清楚,卖了你都不知道。"黎敏嘻嘻笑:"卖得掉,是我的运气,他们倒霉。"野心勃勃,迫不及待地要出头。反正一无所有,怎么搏也不吃亏。完全忽视自己所有的,其实就是最丰盛的那部分青春。转眼即逝,永不再来。可是,不挥霍也是要过去,时间最公平。一拍即合,黎敏开始逃课在摄影棚里厮混。旁听课偶尔点名字,明薇壮起胆子喊两次"到"。有次差点穿帮,幸亏有杜飞遮掩。黎敏不在,他就坐她背后。不与她搭讪,每天只是笑笑打个招呼。有时顺路也会同走一段,明薇大方许多,不再局促。杜飞心中明白,那是她真的当他是朋友的缘故。他的希望,却不止于此。多少女孩身边有这样的男生,喜欢你,你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却只当他是好朋友。然而又能怎样呢?听明薇轻轻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杜飞几乎以为她是在安慰自己,却听她接下来说:连黎敏这么一个朋友,都不能经常在一起。心情再闷都忍不住笑出来,杜飞想:真是个孩子,一点小事,居然要扯到人生上去,根本都不晓得人生是一件多么漫长复杂的事情。鱼香茄子只有一个人吃了,明薇是真的孤单。而黎敏甚至开始彻夜不归,偶尔出现,尽是在大家意想不到的时候。想抓她说几句话,反倒被她先开口说:明薇明薇,帮我把作业写了,多谢多谢。明薇问:外面的生活……怎样?好不好?黎敏停一停,想想,肯定地说:好。明薇有些放心,又有些失望,眼看她是找到适合她的地方了,小世界之外,又发现了新大陆。黎敏又怀念地说:"盒饭里乱七八糟,居然连食堂的茄子还不如。"明薇赶紧拉她去补回一餐,却听见她腰间寻呼机响,两人无奈地互视一眼,挥手道别。通讯时代,黎敏一早配得一只汉字寻呼,嘟嘟一响,即刻失踪。看她讲电话真是累,一段段表情音调飞速变化,光是听以为是好几个人轮流讲话。时而利落斩截,只说是与不是,时而柔糜缠绵,老长时间不说话,轻声恩,或者哦一声,荡气回肠。很快有人公然开车在校园门口等,专车接送。旁人无不侧目,黎敏风头与谣言更上一层楼。明薇起初还四处为她解释,后来黎敏知道,在走廊中呸地一声,喝道:我还巴不得她们说呢,最好上报纸电视当明星。哈哈一笑,拥住明薇的肩膀扬长而去,当四围表情各异的目光都是透明。说也奇怪,倒是如此,谣言的声势偃旗息鼓,起码明薇耳朵中是再也听不到了。黎敏的生命是这样繁华热闹,明薇有点嫉妒,黎敏似笑非笑瞄着她:"拍服装宣传照要量三围穿泳装的哦,你行不行?"说话间就把头发望头顶一拢,半挽乌云,扯松睡衣领口,露出半只雪白的肩膀,眼神冶艳如埃及妖后。明薇死心塌地,没口子地认输。

自由在高处读后感范文一一大摞书中,我首先挑中这本,就冲自由二字。我喜欢自由,虽然说自由的人是孤独的。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一书告诉我们:生活是可以选择的,自由在高处。自由是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所追求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可以借助工具穿梭于地球任何地方,甚至探索到了太空,但人类更追求的是思想的自由。因自由而任意驰骋、跳出时代桎梏的超前思想。“我始终坚持一个看法,如果这个环境已经在给你做减法,你首先应该想到的是给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时代每一天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相信我们的国家要比我们想象的自由。大环境可以决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内心还有一个小环境,那里有你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而这个完全在于你的觉悟,在于你对生命、对世界的理解。只要你足够独立和自由,你可以DIY一个属于你的美好世界。”作者的这番话可给在现实中困惑的青年人一点启示。不要为不可改变的外部环境苦恼,让自己去适应、去提高。或者给自己的人生其它选择,跳出功利,跳出比较,自由的选择生活,选择让内心安宁、幸福的道路。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经济上的自由,但人们要想要更多的自由。他们要表达自己对大环境的意见,希望推动民主社会的建立。这或许是博客和微博在中国能这么火的原因吧。人民渴望言论自由,渴望让世界听见自己的声音,让自己的声音改变世界,而网络让这个梦想不那么遥远。当一件大的公共事件时发生时,每个人都是一个微媒体,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情感。民众如撼树的蚍蜉,因网络的自由而变得强大,这是科技时代赋予我们的礼物。自由就在高处,等着你我去摘取,咱们这辈不行,就让下一辈继续攀登。《自由在高处》读后感范文二读罢《自由在高处》这本书感触颇多,作者熊培云围绕“自由”——这一古老而复杂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字里行间透出作者理性、独特的思考。阅读过程中我接触了很多新颖的观点,在此,我希望把自己关于书中所提“自由”的理解与大家分享。社会每天都在发生牵动人心的大事,比如暑假期间媒体报道比较多的:达芬奇家具问题,挪威爆炸枪击事件,动车追尾事件,方正县开拓团碑墙,王蒙打架离队、故宫损坏哥窑瓷器等一系列事件。天天面对这样的负面新闻,难免会使任何一个有思想的人对社会的关切之情变为对问题的麻木,变为对问题的“习惯性接受”,感到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大背景所致,不是个人的关心与努力就可以改变的。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处在枷锁当中。的确,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我们有许多自由被看得见,看不见的枷锁限制,但这并不是我们可以悲观地看待社会,消极地面对问题的理由。作者熊培云告诉我们:在枷锁当中,我们仍可以做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因为“你即你选择”你的世界在于你的选择。许多的不自由都是自己施加的。书中引述了一个前苏联笑话做了很好的解释:Q: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还有没有警察?A:没有。Q:为什么?A: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人都学会了逮捕自己。其实许多令人感到不自由,个人价值无法实现的时代,都会有那些“自我逮捕”的人,他们曾经有改变社会的热情,但许多大胆的念头先被自己打消了,许多大胆的行为先被自己扼杀了,他们为自己戴上了许多枷锁,这些枷锁让他们认为自己的自由被社会限制了。更为糟糕的是,这些学会“自我逮捕”的人还会逮捕其他人,以善良和友好的口吻劝诫他人,告诉他们不要胆大妄为。所以,一个人无论有多大地热情,多高的能力,都会被加以限制,他的自由也被别人戴上了枷锁。相比社会中实际存在的枷锁,这些自己的制造的枷锁才是最可怕的。因此,我们不要在不太自由的社会环境中,再给自己套上一个枷锁。要相信每一天都比昨天好,相信时代在不断前进。书中提供了一种卸掉自己内心枷锁的方法,那就是打破思维定式,换个积极的角度看问题。比如书中写圣诞节不过是世界文化的一个小样本,不是所谓的“西方文化入侵”;比如你只代表你自己,不需要自己强迫自己代表整个中华民族;比如火星文并不是对文字规范性的破坏,只是一种交流工具;比如新闻报道的大部分是负面新闻,但那只是对现实生活的部分取景,我们不能因此而对社会全盘否定……书中还以全新的角度对很多生活中令人不快的事件重新作了解读。当我们心中没有那么多的监视者,努力按自己的意愿做事,会惊喜地发现我们比想象中的自由。然后我们尽自己所能去冲破那些看得见的枷锁,对自己进行自救,每个个体的自救才会让整个社会从枷锁中脱离。柏林墙不也是在无数个东德人的自我救赎中倒下了吗。如同书中提到的易卜生的话:“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的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读过此书,我最大的感受是自己的生活是可以自己选择的,对自由的向往是谁也无法剥夺的。而且我相信,每一个人为追求自由所做的点点滴滴,最终会凝成巨流,奔出山口,走向开阔的茫茫平原。 正如作者所说:“

南风窗杂志评价:

南风窗是一个比较知名的杂志报刊,这个报刊是成立于1985年的,这个知名报刊是有独特的品质和气质,并且对社会上所形成的问题会给予特别的解读,读者对于南风窗这个报刊也是有非常高的评价。

有关于这个报刊报道的一些新闻,阅读下来的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可以说南风窗报刊的文笔还是非常精彩的。对于比较关心国家大事的人来说,选择阅读南风窗这个报刊的文章还是非常好的。

刊物历史:

《南风窗》在中国大陆首次鲜明提出“政经杂志”的理念,采用全彩色轻涂纸印刷,与国际印刷品质接轨,成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政经新闻杂志。

1998年,《南风窗》在中国大陆首次鲜明提出“政经杂志”的理念,采用全彩色轻涂纸印刷。

2001年,《南风窗》改为半月刊,月发行量突破80万份。2008年,《南风窗》改为双周刊,逢单周三出版,全年出版26期。

自2008年以来,南风窗杂志社凝集资源,致力于转型成为一家研究型的立体传播机构,其编辑记者、核心供稿人大多来自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香港中文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并设立国家政策研究中心、品牌传播研究中心等研究部门,与知名学术机构开展合作,为政府、企业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报告。

《读者》的魅力《读者》,这样一本看似平凡的杂志,有着怎样的力量,可以打动世界百万读者呢。核心竞争力 最初《读者》曾以美国《读者文摘》为效仿对象,如今,它已找到了外国作品与中国读者之间的沟通方式:选择外国作品时,以“开阔眼界”“反映人性美”为原则,以实用的信息丰富读者的知识,以感人的作品启迪读者的心灵,引导读者以中国人的价值理念理解西方文化中的各种现象。读者给它的评语是“书淡如菊”,在这个喧嚣的时代,《读者》,的确显得淡漠而安静。正如戏剧家魏明伦评论道:“《读者》不靠‘枕头’,不靠‘拳头’,却能超越‘两头’书刊的销量。靠的是什么?文学感染力,知识信息量,观赏趣味性,德育、智育、美育,多种维生素。”不媚俗、不炒作,清新淡雅的封面,温馨流畅的文字,自创刊二十三年来一直如此。在一次研讨会上,《读者》总编彭长城总结杂志至今受欢迎的原因时说,不断创新与关注“真善美”是《读者》成功的原因。“杂志有一个口号,叫博彩中外、汇聚精华、启迪思想、开拓眼界,开放性的视野打开了外部世界的窗口,同时也更深层次地了解了我们自身的文化根源。杂志的很多栏目跟人有实实在在的联系,关注人的精神生活、素养的提高和感情的释放。”定价策略 这本创刊于甘肃的16开文摘性大众刊物,本着“博采中外、荟萃精华、启迪思想、开阔眼界”的宗旨一路走来。刊登的文章涉及政治经济、文学、艺术、历史、科技、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读者》一直秉承高质低价,64页黑白文字,20页彩色插图,售价3元,为同类、同等印刷质量刊物中售价最低。刊载文章全部来自读者的推荐,发表时刊出推荐者姓名。实行一稿三酬,原作者、原刊发媒体、荐稿者皆有稿酬。平民化之路 有人说,《读者》好像一直隐藏在某个角落,静静地发出某种声音,那种声音不强大,却很有分量。让这种安静有如此分量的,是对读者的尊重和对社会的责任。打开一期《读者》,在不那么沉重的凡人小事中,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人情味与对人生、人性的真切关怀。这种关怀散发着一种绵绵磁力,吸引着寻求温暖的灵魂。有时,这种直指心性的关怀还能够摆脱不同文化背景的牵绊。至真至善至美的情感,是畅行无阻的语言。海外《读者》已累计发行50多万册,读者遍布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非典时捐款、教师节时赠阅、慰问戍边官兵,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读者》有一副热心肠。在甘肃刘家峡,有林地5000亩,名为“读者林”,是《读者》在全国读者中募得钱款植建而成。而今,“读者林”的规模已达2万亩。一位中学校长说,《读者》为人们种下的,既有今天就可以开放的花朵,也有明天才可以发芽的种子。(右图:《读者时代———一本杂志和她所影响的生活》)产业链延伸 《读者》的主编彭长城曾说,在市场竞争中,杂志的危机时时刻刻都存在着,要使这个特殊商品像常青树一样生存,既要把它作为一项文化事业来兴办,又必须当成一个文化产业来经营。为了方便更多的读者,《读者》盲文版、维文版相继推出;为了给农民办一份属于他们的杂志,《读者·乡村版》于2000年诞生;为了拓展海外市场——继2003年成功“借河行船”打开北美市场之后,时值一周年,《读者》又成功进入欧洲和澳洲市场。正在筹划中的原创版、英文版也将很快面世。伴随着《读者》的忠实读者群的日益扩大,《读者》的事业也“越做越大”,《读者》品牌的产业链条正在不断加长和连接。中国期刊业一个难解的棋局读者的成功是中国期刊界的一个奇迹,然而也仅只是一个奇迹!我们在欣喜之余,不应忽视的还有很多:在一篇题为《左边杂志,右边堕落——我的阅读品味是如何堕落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非常真实的写出了目前期刊界的现状,“大大小小的报摊上,摆满的是花花绿绿的时尚杂志,超级模特、电影新星、流行歌手,搔首弄姿地占据着它们的封面;锦衣华服流行情报、欧美家居经典介绍、怪异名车强档出击、美酒咖啡倾情推介,挤眉弄眼地拥塞在它们的内芯。”另一方面,美国的时代华纳,在上海建立了他们的院线系统,德国的贝塔斯曼在全国建立了书友会,新闻集团在广东落地了……这些一百亿美元以上的营业额的文化和媒体大鳄,携多种媒体跨国界而来了。他们虎视眈眈的不仅仅是我们的报业,还有期刊这块回报最为丰厚甚至可以说暴利的“蛋糕”。偏安一隅的中国期刊业又将如何同他们竞争呢?(左图:《读者》的封面也成为许多人的收藏)面对内疾外患,我国期刊将如何加快发展步伐,迎头赶上呢?也许我们可以通过对比中美期刊业窥得一二:新闻期刊的彼尊我卑相比较于美国三大新闻杂志位居整个杂志业前列的发行量和广告收入来说,中国却还没有一份具备真正强大影响力的新闻周刊,在中国杂志市场占据主要地位的依然是妇女杂志、文摘杂志、娱乐杂志和健康杂志。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集中涌现了一批“新生代”新闻周刊,除《三联生活周刊》外,《深圳周刊》、《新民周刊》、《新周刊》以及《中国新闻周刊》都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但10年过去了,这批新闻周刊直到目前为止仍然停留在继续成长的阶段,在整个中国媒介环境中依然颇为尴尬处于弱势地位,充其量也还只是一种“半主流”或“准主流媒体”。纵向来看,在时政新闻、评论与财经新闻方面比较突出的,目前只有《南风窗》、《嘹望东方周刊》和《财经》三本(当然,《财经》还不属严格意义上的时政新闻期刊);在社会新闻、文化报道方面,中国《新闻周刊》与《三联生活周刊》各具特色;在区域化方面,《新民周刊》、《深圳周刊》各霸一方;《新周刊》则是在这些领域之间游走,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不同盈利模式下的价格悬殊从《读者》的经验可以看出他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得益于低价位。尤其是在目前中国期刊的整体价格均普遍偏高的情形下。一位旅居美国、曾是《三联生活周刊》专栏作家的娜斯在其随笔集《东看西看》中形象描述了中美两国杂志价格的巨大差异:“说到杂志,我对中国杂志的第一大感受就是:贵。美国杂志靠广告挣钱,又靠读者数量去吸引广告商,所以订阅杂志本身是一项极便宜的消费。”中美期刊的巨大价格差异和各自不同的盈利模式有关:中国期刊靠发行维持收支平衡,而美国则基本上依靠大量广告赚取利润,并不单纯依靠杂志的发行收入,采取发行与广告经营并举的战略,使杂志获得全方位、综合性的成长。许多杂志的经营甚至更多地倚重广告。而在中国,由于杂志还不是主流媒体,所以目前大多数杂志的广告页数远远少于编辑页数,目前的中国期刊依然主要是靠发行赚钱维持生计。中国期刊的高价格制约了读者数量,而读者数量少的杂志自然不会吸引投资人和广告商的目光,在广告投放量稀少的情况下,期刊又只能以相对较高的上市价格维持自身经济平衡,如此往复,恶性循环。 产业化、集团化程度的巨大差异让我们来看看这组数字:目前,我国已有39家报业集团,但期刊集团却只有《家庭》1家;美国出版三本以上杂志的期刊集团有500个。中国9000本期刊分散在5000多家杂志社中,平均每家杂志社运作种杂志;中国刊物最多的期刊社拥有12种刊物,而西方大期刊集团拥有60到80种刊物。(右图:《时代》每期的封面都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最典型的例子是《时代》周刊。从1923年创刊起,时代公司连续成功推出了《生活》、《体育

南风窗杂志报刊代号

杂志,有固定刊名,以期、卷、号或年、月为序,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印刷读物。它根据一定的编辑方针,将众多作者的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定期出版的又称期刊。世界上第1种杂志是1665年创刊于巴黎的《学者杂志》。最早的中文杂志是1815年在马六甲出版的《察世俗每月统记传》。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 南方日报 羊城晚报 广州日报 深圳特区报 新快报 信息时报 深圳商报 民营经济报 南风窗 深圳都市报 羊城体育 足球报 深圳晚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城市画报 晶报 珠海特区报 中山日报 佛山日报 汕头日报 汕头都市报 番禺日报 惠州日报 梅州日报 茂名日报 蛇口消息报 大华网 Shenzhen Daily 深圳青少年报 深圳周刊 游遍天下 汽车导报 焦点杂志 岭南少年报 英文早报 老人报 美食导报 商旅导报 看世界 舞台与银幕 赢周刊 汕头经济特区报 清远日报 顺德报 珠江晚报 现代育儿报

1 《读者》(无限制年龄段的杂志刊物,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甘肃人民出版社)2 《瑞丽》(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最大的时尚女性杂志之一,中国极具影响力的时尚传媒企业,瑞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3 《知音》(于1985年,全国报刊转载和影视改编率最高的期刊之一,十大名牌杂志,著名的杂志刊物,湖北知音传媒集团)4 《中国国家地理》(于1950年,国内科学学科类别杂志著名刊物,中国大陆最出名的一本有关地理的杂志,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5 《半月谈》(面向广大基层读者的重要党刊,中国发行量最大的的时政期刊之一,最具影响力的杂志之一,半月谈杂志社)6 《青年文摘》(于1981年,共青团中央主管/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主办,中国发行量最大的青年杂志之一,中国青年出版总社)7 《新周刊》(时事生活类杂志,广东出版集团/三九企业集团合办,最具代表性和舆论影响力的杂志之一,新周刊杂志社)8 《南风窗》(创刊于1985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闻杂志之一,国内订阅量最大的时政新闻刊物之一,广州日报报业集团)9 《财经》(中国最广为阅读的财经类杂志之一,以权威性、公正性、专业性的新闻原则,北京《财经》杂志社有限公司)10 《家庭》(以婚姻家庭为主的生活类期刊领导品牌,十大名牌杂志,重点扶优扶强的文化集团,家庭期刊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报纸有:南方都市报,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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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的费用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和登报声明的字数有一定关系,刊登的遗失声明字数越多费用越高。

二、和选择刊登的报纸有关系,每个地区都有比较便宜的登报报刊

报纸在我们的平时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媒体,有着广泛的传播和覆盖区域大,读者稳定的特性,报纸公告声明登报是指通过传统的报纸作为载体,在报纸的上刊登需要向公众进行公示或者告知的一直方法。

南风杂志经典文章阅读

其实工作很忙,但小米喜欢在忙碌的间隙燃支烟,发会儿呆。 小米二十六岁半,小清秀那种,已经有剩女嫌疑,不太爱说话,脸上的表情总是淡淡的。陈子明第一眼便被她吸引,立刻施展百般手段,试图报得美人归。 江城与亚宁重逢的时候,亚宁已经赚了不少钱,开了一间KTV。他身边的女人换了又换,每个人长得都很像小米。 《想念的仙人球》 《南风》10年7月号

流 年//丛虫1、那些清晰的事,仿佛就在昨日。依旧校树青青,依旧少年意气,起伏纠缠,付出的,是完完整整的真心。过去了,也就过去了,青春是这样奢侈的一件事,不回头看觉得不甘,回头看时,徒增惆怅。苏明薇升入大学的时候,并不知道等待她的是怎样的四年,要到后来她才明白,四年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可以遇到多少人,发生多少事情。如花美眷,似水流年。2、那个下午宿舍的门被轻轻推开,209室最后一个报到的新生怯生生地站在那里,楼道里的阳光勾勒出她的身形,宛如黑白照打上的逆光。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在一瞬间忽然安静下来,听到她用同样怯生生的声音说:你们好,我是苏明薇。微微涨红了脸,那羞赧的表情成为很长一段时间里室友们取笑的对象。玻璃一样透明的年纪和心思,苹果一样新鲜的大一新生,她们好奇着一切,每件事,每个人,一句话也能笑上半天,思量半天,还会为书和电影放肆地流泪,还在憧憬完美无缺的爱情,也许是天真到了可耻的地步,然而这样的花,只开一季,开一季就过去,从此是行色匆匆。姓的是苏,名字又叫明薇,念着上口,听着悦耳,写着好看,一如其人。大学一年级,男生写给她的情书上说:你的名字,叫我想起春天里阳光下的花朵,红色的蔷薇盛开。五花八门热辣辣的信封信纸里,惟有这一句可圈可点,更兼行草秀丽,含蓄,且缠绵。他不是中文系的,学计算机,难为他们装满天书般某某语言的脑袋里能生产出这样的句子,叫人恍然明白为什么网上许多著名写手是正牌理科出身。 明薇本来是偷拿给黎敏看,谁知这一句被她拉长了腔调念出来,同屋室友,四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哪个不好事,立刻跟住了那个"花朵"齐齐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有意把音压得极低又拖的老长,明薇直是哭笑不得。两个女人是一千只鸭子,五个呢?不下于地方报纸的传播效应吧。这句本来很优雅的赞美一时在系里系外被哄传为笑谈。那个写信给她的男生,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最底层,永世不能翻身。电脑才子又怎么样,追不到女生还不一样是只呆头鹅。明薇心里却没有那么讨厌着他,和其他追求者一样,拒绝他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明薇是晚熟的女生,她认为人生自大学毕业后才开始,尽管身边已经有许多鸳鸯俪影,她只当他们是早恋,与中学时代并无分别。可不是?轰轰烈烈了一场,花开花谢,就是没有结果。偏偏大学给了人太多时间挥霍,不恋爱不疯狂不痴迷真是对不起这四年的黄金时光。如黎敏名言:莫使金樽空对月,人不风流枉少年。3、说起黎敏,真是异数,天生注定要做狐狸精的那种女人,到哪里也是技压群芳。大学一年级就烫出一头卷发扮交际花,浓黑乌亮的波浪下,一双丹凤眼呈30度角懒洋洋地斜视,薄薄的嘴唇涂了浅色口红,单派眼睛去笑去说话。刚进大学的小男生谁经得起这个,一窝蜂地围将上去,前扑后继,死而后已。有个男生号称情圣,四处扬言说要为黎敏自杀。黎敏右手托住左手,左手支住下巴,呸呸两声。"自杀?若是吃个饭跳个舞没跟他拥抱接吻山盟海誓就要自杀,这样的命,不要也罢。"一口气绕口令似的说出来,掷地有声。这话辗转传到那人耳朵里,只听得他面色如土,自杀险些变他杀。火爆辣妹按说是独行侠的脾气,而黎敏却和乖乖女苏明薇是死党,可见缘分一说是有的。一切友情都有起初,说来话长。那么多男生里,黎敏只看好三年级学长杜飞,帅男不希奇,难得的是品学兼优,呼风唤雨的学生会主席,又拉得一手小提琴,这样人才,也不止黎敏一人留意。谁知还没定下做战计划,杜飞自己找上门来。高大的梧桐树下,黎敏穿的恰是最出彩的那条吉卜塞大摆裙,斑斓如蝴蝶双翼。她不厌其烦地教诲室友们:当然要穿得漂亮,当然不能马虎,每天都有可能会遇到梦中情人吗。这一条规则果然奏效,杜飞出现在她面前时,饶是黎敏这样的恋爱专家,心跳也禁不住加快许多。微微扬起头,看到高大的他轮廓鲜明的脸,却没找到那点心动的默契。果然,杜飞一开口问的是:你是一年一班的吧?那个叫苏明薇的女生你可认识?我们想请她做中秋晚会的主持人。根本不问她姓甚名谁,只看她是本系一年级的女生。开学以来,他竟然不知道,也没听说艳名乍起的黎敏,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好象在发展学生党员。冷水淋头,没等黎敏回过神来,又听他道:这一届新生两百多人,就属她出众。目光刹那间迷惘,杜飞想起新生大会上远远地扫过去,不知怎地一眼就看到她。别人在喊她名字的时候她缓缓抬头,他竟然几乎忘记了自己马上要做的迎新发言。转眼间她小小的身影已经被人潮淹没,他却再忘不掉她的名字。黎敏当然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大不小的打击使她这口气再也缓不过来。一边有些怒冲冲地走回宿舍找明薇,一边忍不住有点自伤自怜--真个辜负了身上的彩衣,白穿得漂亮,遇到的人却使唤她找别人,啊啊姹紫嫣红开遍,付与断壁颓垣。她这么乱七八糟地想着,有点生气又觉得好笑,一个人做个鬼脸,步子越来越轻松。回到宿舍,黎敏把苏明薇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看得明薇万分奇怪,坐立不安。有什么好看?头发清汤挂面,眉眼嘴唇都没描画,身上穿的是专门欺哄新生的校服,站在垃圾堆上旁似有保护色,衬得人脸上都有股灰气,越发显出大学新鲜人的无依无靠来。更何况,和室友相处月余,彼此的内衣颜色都见过,还值得这样见了新大陆似的聚精汇神?然而十七岁的苏明薇不知道,那时她发如流云肌肤如雪,亭亭玉立在夕阳映照的窗口,大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辉,沉静的眉目间却凝结淡淡忧郁,叫人心生怜惜,又好看了一倍还不止。细细跟她一比,黎敏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斜,嘴巴太大,皮肤不白,头发烫的太野,说话太多太快,手脚没处放,整个人显得粗糙。其实按现代审美观,黎敏的面孔更时尚。两种女孩的格不同,真不好单就相貌就比出个高下来。但到底是年轻,潜意识受了杜飞冷水的影响,心里先怯了。一点小小沮丧风一样地拂过,有点凉丝丝酸溜溜的不自在。转念再一想,咳,愿赌服输,没开战已经知道不敌,总比死的不明不白好。天下怎么可能就只有一只杜飞,大把机会挑都还来不及。黎敏这点爽脆刮辣最可爱。她终于平心静气,笑一笑说:中秋晚会想你做主持人呢。明薇闻言吃了一惊,接着手足无措。主持人?不不不,从幼儿园时代她就是沉默宝宝,最不喜出头露面,高考不理想,落的是第三志愿的学校,她心情糟透,成天就是上课下课泡图书馆,班上的同学都还没认全,无意出这样的风头。惶急中拉紧黎敏的手:"阿黎阿黎,你帮帮我,你去好不好?我给你打饭。"黎敏大睁了眼睛看她,有人求而不得,有人得而不惜,嘿!这世界!明薇却以为她不肯,又说:"那我还帮你打水好不好?"黎敏笑得弯下腰去,只喊肚子疼。一起去打了晚饭吃,发现食堂中十几只菜式里,都单单挑中了一味鱼香茄子,就这样建立起了邦交。4、晚上一个电话打到宿舍:喂喂,杜飞学长,苏明薇不答应。什么?就是说:她拒绝你啦。几个女孩子嘻哈的笑声不绝与耳,杜飞气结:拜托,你们可不可以找苏明薇本人听电话?好啊。好长的一段时间,只听到话筒被搁在桌子上,远处走廊中不下有4个女生的尖声呼叫:明薇,明--薇--而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却是怯生生的,很紧张的样子:你,你找我吗?他一楞,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又说:我不能做主持人,我不会,真的。她的声音柔细如丝,一点疏离与迷惘,象做错事的孩子的目光,有令人心悸的天真。水面一圈圈荡开的涟漪,无辜的诱惑。最后,明薇小心翼翼地说;谢谢。杜飞挂上电话的后,发呆了很久。那天晚上,他的耳畔全是她的声音,细细的,胆怯的。他知道有事情发生了,他不想退却。第二天下午,杜飞亲自跑到女生楼来找明薇。熙熙攘攘的小女生群里,他180公分的个子很显眼。有若干寻芳的男生当他是同类,一叠声地招呼。女生楼上多开了几扇窗子瞄准他,谁说女生不好色?闹哄哄一团里,正主儿缺席,明薇和黎敏去洗澡了,图的是下午三点人比较少,根本不知道杜主席大驾光临。只好继续等,自嘲地想,就是第一个女朋友,也不曾等过这么多时候。等到她时,杜飞又觉值得。那张芬芳如百合的面孔,真正纯净如水。羞红了脸一个劲儿地推辞,拼命推荐身边那个卷发的同伴,美而不娇纵,谦退之极。杜飞丧失全部口才,只剩唯唯诺诺。黎敏早有准备地撇撇嘴:"主持人?我可不要做,我自己有独唱。"明薇歉意微笑,杜飞险些被她的笑容窒息。一朵花缓缓绽开是什么样子,他终于知道。如果说初见她是惊艳,那么第一次的接触就是一个剔透的水晶印子,深深地烙在他记忆深处,每次想起,都有温柔的牵痛。大学岁月,在他已近尾声,在她才刚刚开始,他经历过的,她正将要尝试,段落上有了起伏,相逢便不是那么富有想象空间。5、晚会的主持人选了大二女生苗,相貌普通,一口北京话小桥流水,清脆流利。钢琴古筝大合唱小合唱纷纷登场,最耀眼的当数倒数第二个节目,狂暴的音乐声中,黎敏浓妆出场,穿一条金色短裙学麦当娜劲歌劲舞,一时风头无两。领导喜欢,学生高兴,普遍认为是近年最好的校园晚会,几乎不曾把学生会夸到云端里去。台下杜飞却忘了此前的奔波忙碌都是为了这台晚会,只顾坐在明薇身旁,她看演出,他看她。无论什么节目,都专注欣赏,认真鼓掌,到了黎敏,直把手掌拍痛。听她轻轻地赞叹:"呵,她真出色啊。"一边又微微蹙眉,吹吹掌心。看她的毫无做作的天真,杜飞无声地笑起来。这样的女生,不知会如何叫人拍案惊奇,生死相许。而他也许只是一个旁观者,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可有可无。不是不辛酸,不是不甘心,但是,就是不愿意放弃。很快就有风声展转传到宿舍,说杜飞对苏明薇情有独钟。明薇比当时听说要她做主持人更加不知所措,校园中偶尔见到杜飞,招呼都不敢打,低头匆匆走过去,生怕给人看出什么。黎敏捕捉到杜飞眼中的些须失望,冲着他笑眯眯地幸灾乐祸。明薇完全不知道这些眉眼官司,甚至她不觉得他好看。明薇渴望的爱情还没有出现,不过她总觉得这个似乎与相貌无关。黎敏说她有眼无珠,她自管自地坚持。黎敏叹口气,也好也好,各花入各眼,免得以后情场相遇,自相残杀。明薇一只水淋淋的手指住她,"你……你把男生叫做花?"黎敏摊手,耸肩,做无辜状,表示天经地义,有什么大惊小怪。明薇笑了足足一分钟,黎敏不笑,一本正经板着脸:喂喂喂这样笑法是要长皱纹的。说话时正是在水房里洗衣服,随身听里一支吉他曲悠扬婉转,十分好听。别的女生午睡的午睡,出门的出门,空荡荡的水房里,只剩她们两个人,絮絮地说着心事。谈天说地,漫无边际,事后根本记不得那时说了什么,记取的只有那时散漫的快乐时光。选了一样的课,结伴去晨跑,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孩子,本来就更容易做朋友。但是男生不懂,女生们也不大明白。她们说:苏明薇很容易相处,根本还是个高中生。黎敏那个蹄子,可是不吃亏的。她们不知道,黎敏自己不吃亏,却也没叫别人吃亏。那样张扬着,不占别人便宜,已经难得,何必苛求,难道要自废武功混同众生才叫好么?至于那些男生神魂颠倒,根本要怪自己修为太浅,何况没有黎敏,他们照样要追张敏李敏赵敏,各安天命,与人何尤?走近了明薇便懂得这道理,因此更对她亲厚。一个学期就纷纷扰扰地过去了,苏明薇的大事惟有黎敏一件,她在日记上写: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她郑重其事地在"永远"的下面画了一条横线,力透纸背的决心。过了很多年后再看,也许是可笑的吧,但是,完全没想过永远是多么遥不可及,小鸟啄完了金刚石山,永恒才刚过了一秒种,这样的四年,其实稍纵即逝。1996年,就这么匆匆过去。也许有很多大事发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这,不过是她大学生涯的开始。6、三月校园,花红草绿,许是脱去冬装的缘故,课程连带着人,似乎都轻快了许多。两个女生结伴去买牛仔裤,大商场里只好白看看,花花绿绿的服装街才是终点。冒牌CK牛仔跟正品有细微差别,但穿在细长结实的腿上,花五百块和五十块并无区别,都说不出地利落好看。黎敏先看中了一条,钻到简陋的试衣间里换上。明薇在外面给她把风,顺便问一句:"春天里有什么打算"里面鬼叫一声:"恋爱喽!还能干什么。"连摊主都笑起来。牛仔裤号码款式都一样,明薇正合适,黎敏穿略长,但她脚上是一双6公分高的皮鞋,倒比明薇高出一点。回去的路上淋了第一场春雨,两个人头发湿漉漉地,脚踩在水里吧唧吧唧响,象两只小鸭子,溅湿了新买的裤子也不在乎,单纯的没来由的快乐。经了这一场雨,花坛里的红月季,呼喇喇火也似地开起来了。这个是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爱情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搂搂抱抱,这样就好。黎敏把这首歌挂在嘴上,旁若无人唱出唱进,甚至坐在某英俊小生的单车前面横梁上,招摇过市。爱情?当然不是,她会耸耸肩告诉你:男生无聊,女生寂寞,如此而已。明薇开始收情书,一封封接踵而来,后来甚至多过黎敏。起初还慌乱紧张,后来找一只空的饼干箱子,统统放进去。有陌生电话找一概不理,食堂,图书馆,操场,遇到搭讪的只做听不见。逼的紧了,她不过涨红了脸,拨浪鼓似的摇头,活脱遇到灰狼的小红帽。黎敏逗她:"不得了,春天来啦。"明薇拿起厚厚的英汉词典,作势要敲破她的头。那是在陈教授课上,大一教研组唯一的博导。斑白头发,好脾气地笑咪咪,看着两个女孩子打闹,目光温和带点笑意,更多是感慨:谁不曾年轻过?而眼下的这两个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和模样,单是看着,心里已经软下来。杜飞已经决定考研,导师就锁定陈教授,自然他德高望重学术有成是一方面,他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譬如,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到明薇的班级旁听。譬如,可以远远看见她的侧影,睫毛长长,鼻子柔和的弧度。黎敏抓住明薇的词典:喂,会出人命的。好脾气的明薇忽而顽皮起来,做势收手,一回身又打过去。杜飞带了点惆怅地看着,他心仪的女孩子,眉梢眼角,少了几分忧愁,越发明艳照人,衬着教室里老旧的桌椅,真是一道风景。还有几个明薇或者黎敏的仰慕者,也悄悄地注视她们。而明薇不觉得,黎敏根本忽视。因为年轻,眼中的世界,就只有眼前的一点点大,除了自己手挥目送,根本看不到其他。拿出本八卦杂志算星座,黎敏得意。"咦,五月七月,都是我的幸运月!"明薇沮丧,"我却流年不利。"黎敏安慰她,"上学期都考到第一名还能有什么不利的?""可是那有什么希奇,分数谁都会拿。""拜托,能在陈教授手里得95分的,就你一个啦。""阿黎,大学也只为分数是多么单调啊。""所以我拼了命也要及时行乐,花天酒地,胡天胡地。"一起轻轻地笑起来。7、果然,五月是黎敏的幸运月。要感谢本市机会奇多,中秋晚会的演出实况,不过是在新闻中播了几个镜头,就有人兜兜转转找上门来,直接要请黎敏试镜,做平面广告模特。小广告公司的主管,模样也就是个主管,头发略为油腻,鞋子有点残旧,三十几岁年纪,衣着仪态倒是好的。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车载斗量,数不胜数,大学校园里猛地见着,很能唬着没见识的学生。学生会办公室里,一见杜飞这英俊小生,只觉得是意外收获,眉花眼笑,没口子地撺掇他同去,杜飞拒绝。再见黎敏时,一手掏出合同,就等着她落笔签字。黎敏正在话剧社排日出,扮女主角陈白露,长卷发盘成一只髻,丝丝缕缕的碎发从脖子后面冒出来,猫一样毛茸茸。青春逼人,比着那些风尘里打滚的模特,女大学生总多点清纯。商家最精明,看中的不外是这个。黎敏接过笔看也不看就要在合同上写名字,杜飞一手拦住,仔细一条条看清楚,又逐条发问,迫那中年人解释,增删若干权利义务。低声对黎敏说:"还不看清楚,卖了你都不知道。"黎敏嘻嘻笑:"卖得掉,是我的运气,他们倒霉。"野心勃勃,迫不及待地要出头。反正一无所有,怎么搏也不吃亏。完全忽视自己所有的,其实就是最丰盛的那部分青春。转眼即逝,永不再来。可是,不挥霍也是要过去,时间最公平。一拍即合,黎敏开始逃课在摄影棚里厮混。旁听课偶尔点名字,明薇壮起胆子喊两次"到"。有次差点穿帮,幸亏有杜飞遮掩。黎敏不在,他就坐她背后。不与她搭讪,每天只是笑笑打个招呼。有时顺路也会同走一段,明薇大方许多,不再局促。杜飞心中明白,那是她真的当他是朋友的缘故。他的希望,却不止于此。多少女孩身边有这样的男生,喜欢你,你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却只当他是好朋友。然而又能怎样呢?听明薇轻轻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杜飞几乎以为她是在安慰自己,却听她接下来说:连黎敏这么一个朋友,都不能经常在一起。心情再闷都忍不住笑出来,杜飞想:真是个孩子,一点小事,居然要扯到人生上去,根本都不晓得人生是一件多么漫长复杂的事情。鱼香茄子只有一个人吃了,明薇是真的孤单。而黎敏甚至开始彻夜不归,偶尔出现,尽是在大家意想不到的时候。想抓她说几句话,反倒被她先开口说:明薇明薇,帮我把作业写了,多谢多谢。明薇问:外面的生活……怎样?好不好?黎敏停一停,想想,肯定地说:好。明薇有些放心,又有些失望,眼看她是找到适合她的地方了,小世界之外,又发现了新大陆。黎敏又怀念地说:"盒饭里乱七八糟,居然连食堂的茄子还不如。"明薇赶紧拉她去补回一餐,却听见她腰间寻呼机响,两人无奈地互视一眼,挥手道别。通讯时代,黎敏一早配得一只汉字寻呼,嘟嘟一响,即刻失踪。看她讲电话真是累,一段段表情音调飞速变化,光是听以为是好几个人轮流讲话。时而利落斩截,只说是与不是,时而柔糜缠绵,老长时间不说话,轻声恩,或者哦一声,荡气回肠。很快有人公然开车在校园门口等,专车接送。旁人无不侧目,黎敏风头与谣言更上一层楼。明薇起初还四处为她解释,后来黎敏知道,在走廊中呸地一声,喝道:我还巴不得她们说呢,最好上报纸电视当明星。哈哈一笑,拥住明薇的肩膀扬长而去,当四围表情各异的目光都是透明。说也奇怪,倒是如此,谣言的声势偃旗息鼓,起码明薇耳朵中是再也听不到了。黎敏的生命是这样繁华热闹,明薇有点嫉妒,黎敏似笑非笑瞄着她:"拍服装宣传照要量三围穿泳装的哦,你行不行?"说话间就把头发望头顶一拢,半挽乌云,扯松睡衣领口,露出半只雪白的肩膀,眼神冶艳如埃及妖后。明薇死心塌地,没口子地认输。

总觉得是这篇。 不过好像是叫《君生我未生。》————————————————————————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 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 ,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 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 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 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 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 ,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 ,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 ,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我想,她存在过。因为所有活在她“传说”里的女孩子,她们即使不安和恐惧,可是,她们每一个都忽然开始渴望爱情。我看得出来。我也是。 其实,我们都是她。 《她的传说》 《南风》10年6月号

古风杂志模板

最喜欢那种看起来温柔贤惠,而且又有知识范,少女感十足的古风杂志封面,古风的风格是我最喜欢的。

诗词期刊的制作方法:诗词期刊制作的整体流程大体可分为三部分:确定内容制作电子版印刷出版期间就制作电子版环节的时候会用到一些软件,通常使用的Adobe Indesign,方正飞腾等。最简单些的方法就是做出PDF版本,然后上传到云展网上生成电子版的杂志分发到网络上,需要实体版的杂志就去印刷出来。制作电子版期刊上面也简单说了下, 根据个人习惯先用办公软件做出PDF格式的文件。市面上也有很多word版的杂志模板,我们可以下载下来编辑,然后转成PDF格式。或是干脆直接用PDF编辑。编辑完内容之后进行页面排版,需要注意的是“出血部分”,页面四周一定要保留出一些安全区域,一般情况下出血位都是3MM-5MM。

这次陆柯燃,她是以长发古风的造型出圈的,因为我们之前所看到的陆柯燃大多数时候都是短发的模样,而这一次,陆柯燃一改她以往的风格,这次她换成了长发的古风造型,给人的感觉是非常惊艳的,也是给人眼前一亮的。对于陆柯燃似乎又有了全新的一个感觉。

陆柯燃可能我们有很多人对她不是那么熟悉的,她是女团的成员之一。她就是由爱奇艺的选秀综艺节目《青春有你第二季》选秀出道的,也就是THE9的成员之一,陆柯燃她一直都是以短发的造型亮相的,她一直都给我们一种很酷的感觉。而她突然间给我们呈现出一张长发的古风美女的照片的时候,是真的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的。也是真的很让人惊艳的。因为陆柯燃的长发造型有给人一种温柔的感觉。陆柯燃的五官其实很好看的,她的五官长得很协调。所以在弄长发造型的时候,她的整个脸也是非常的协调的,而且陆柯燃的五官是比较立体的,这样也会使得陆柯燃是比较上镜的。除此之外,陆柯燃的长发造型,有一种温柔的感觉。和她以往带给我们的感觉不一样。再加上她在这组照片当中穿的是黄色的古装长裙,这个颜色是非常的鲜艳的,而陆柯燃也可以把这个颜色驾驭得很好,成功颜色的配比也是非常亮眼的,而且黄色会衬托着陆柯燃的皮肤很白。

所以这一组照片是非常出圈的,一方面是由于和陆柯燃平时的风格不一样,给我们眼前一亮的感觉,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组照片拍的很好,不仅仅是拍照片当中的人很好,整个照片的色调也是很好的。我认为陆柯燃这组照片拍的很好,你们认为呢?

我最喜欢比较偏自然的风格,而且也可以展现出来明星的真实状态,同时服装以及造型也不会过度的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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