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虚假新闻论文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3 08:10:23

虚假新闻论文的研究

违反了国家就事论事的品格,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对的,而且这个文章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世纪的假想而已。

新闻的真实性之我见 新闻和文学都讲求真实,它们都源于生活,都是客观社会和现实生活的反映。但新闻有新闻的特质,文学有文学的个性,如何来把握二者真实性的内涵呢? 首先,在写作过程中,新闻记者和文学作者所站的位置不同,视角不同。记者作为事件的记述者,所记述的内容必须是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他的写作视角只有一个,就是始终站在讲述者的位置上,作品中人物皆为第三人称,例如,新闻作品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用语:“据介绍……”、“×××介绍说……”等等,同时,也把个人存在作为事实的一种依据体现在作品中。 文学作者不同,他(她)常常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它可以“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也可以以作品中的某一个人之口为口,娓娓道来。文学中所闪现的好似作者本人的“我”常常是作品中的人物,如鲁迅《孔乙已》中的酒店小伙计“我”,《简•爱》中的“我”等等,而新闻作品中的“我”则一定是作者本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新闻作品中的事实记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才称其为真实。 其次,新闻记者和文学作者的自由度不同,这也规定了它们各自的真实性。 新闻只能是对现实的再现,限制在“新见”新闻上。文学则是对现实的发现,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去开拓外宇宙和内宇宙。 新闻的“新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新闻事件在时间上的“接近”,即我们平时所说的迅捷、快速地报道新闻;二是指新闻事实与新闻记者的“接近”。这种严肃的态度,决定了任何矫饰和失真的“客里空”的表现都是新闻所摒弃的,任何编造、拼凑、夸张、片面、导演等扭曲客观事物的情形都意味着新闻的失真。 文学则不同于新闻的实录。文学作者的写作心态更为自由,他(她)不需要把自己作品中的每一处同事实一一对应,它是一种创造。以德国作家席勒的《阴谋与爱情》为例,在作家的笔下,乐师克利的长女路易斯和首相之子布拉修斯•封•波勒演绎了一出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千古爱情悲剧,其实这篇小说的素材仅仅是来源于当时报刊上一条150字的简迅。 显而易见,文艺是对现实的“发现”,新闻报道则是对实在的“再现”;文学靠感性形式对实在进行再解释,而新闻报道则是对现实作素描式的简化与综合。 再次,新闻记者和文学作者在写作时所运用的思维方法不同。 高尔基强调文学“需要想象、推测和虚构。”也就是说,文学可以虚构,可以想象,可以移花接木,张冠李戴。而新闻报道则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说真实、说真话,包括人名、地名、时间、情节、数字、引语、背景、因果关系等,都必须准确无误,都必须遵循新闻自身的内在规律,不得虚构,也不得“合理想象”。五十年代《人民日报》发表的那篇名为《马特洛索式的英雄黄继光》遭到了众多读者和新闻界人士的严肃的批评,就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记者运用了“一般人能够体会到的合理想象”,细腻描写了黄继光牺牲前的心理活动,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但并不是说新闻写作中就没有想象。因为记者不可能成为一切事件的现场目击者,记者也需要想象,记者的想象力可以帮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丰富的事实材料,在写作中写得更生动、更美满。因此,想象思维不仅是文学创作的思维形式,也是新闻写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思维形式,只不过前者属虚构想象、后者属于修饰性再现性想象而已。譬如,1971年9月13日,一架三叉戟飞机坠毁于蒙古国温都尔汗,法新社驻北京记者由此联想到林彪的出逃摔死,就属这种情况的联想,在当时,这是绝对的机密;另一种情况是由客观提供的素材引起大脑积极思维,拟想出原来事物形象,即由素材——原物的想象。以《辽宁日报》一篇报道《两家子公社干部睡上安稳觉:夜无电话声,早无堵门人》的采写为例,记者范敬宜正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两家子公社一个最微小的变化联想到整个农村的变化,采写了一篇众人称道的好新闻。以上两种形式的想象,即由原物——他物、由素材——原物的想象,都是为了更真实地再现原物的形象,这就要求它们必须准确、生动,做到准确性和形象性的高度统一。 第四,文学和新闻有着本质的不同。新闻的本质是信息,文学的本质是艺术,所以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揭示生活真实和反映客观规律所显现的特征和所实现的过程也就不同。这是两种真实相区别的重要原因。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信息传播是它的特征,可以说,新闻就是传播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等各种信息。新闻是事实的真实,是具体的现象的真实。新闻传播是事物运动的过程和状态,是记者目之所及、耳之所闻的客观情况。记者是通过客观信息的叠加传播让读者自己去判断事物,从而实现揭示生活真实的目的。它强调客观性,尽管有时现象和本质不一致,但记者会通过连续报道来修正。 例如,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约翰逊先得了一块短跑金牌,记者将这条消息抢先报道,几天后经检查,约翰逊服用了禁用药物,记者又将这消息抢先发出。这只能说约翰逊的记录是假的,而不能说明记者所发的第一条新闻是假的,因为奥运会上确实发生过他夺金牌的事。 文学的本质是艺术,文学作品是要通过艺术形象,告诉读者一种思想和一些知识,让读者体味一种情感和意境,提高人的修养水平和审美能力。因此,它必须人为地集中生活,构思、创造,“杂取种种,形成一个,”才能很好地集中体现主题。这就是典型化。鲁迅说他所写的人物的模特“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但这并非不真实,因为它符合生活的规律,具体可感,只不过更具概括性,个性更加独特鲜明罢了。它是艺术真实同生活真实的统一。当然,新闻也有典型报道,但那是有区别的,它指的是在大量同类事实中选择具有代表性、同时也具有丰满个性的事例进行报道。例如焦裕录、孔繁森等典型报道,他们都是实实在在、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是一种客观真实。 第五,在社会生活中,阅读新闻和文学作品的不同目的,导致人们对新闻和文学真实的要求和理解不同。 新闻阅读是为了获得信息,就其功用上讲,实用性更强,人们每天就如同吃饭一样,极需要得到各自关心的信息。市长一上班,桌上就摆好多份报纸,他需要根据这信息决定城市内外政策的制定;企业家一拿到报先看市场行情、投资方向,好决定产品的市场投放。即便是对通讯新闻的阅读,读者的主要目的也是在于知道、了解社会上的人、情、事。基于这种目的,新闻阅读就要求新闻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每一个读者所获得的信息、所了解的事实在他们头脑中形成的印象是基本一致的,而不能“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文学阅读的目的重在欣赏和愉悦。文学欣赏是一种审美精神活动,它不象新闻阅读,重在对新闻信息的感知和理解,对新闻所反映事物的认识。文学读者,更重视作品所传载的情感、意蕴带给自己的美感享受。基于此,文学读者对文学真实的要求和理解就不会等同于新闻读者。孙悟空搅龙宫、闹地府、闹天宫、除妖魔,《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死而复生,这些本与事实不符,但孙悟空所体现的那种不畏艰险、不怕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杜丽娘那种为爱情死而复生的情感,却是实实在在的,他们深深地打动读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因此它是真实的,是一种情理之真。 总而言之,新闻真实和文学真实虽然都“求真”、“存真”,但它们的内涵却大不想同,新闻真实的基础是事实,文学真实的前提是情感想象;它们的实现途径也大不相同,一种是再现,一种是表现。它们之间有着严格的本质区别,一种是信息的真实,一种是艺术的真实.

违反了伪科学的规定。没有科学依据,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容易误导别人。

这件事情违反了造假的法律规定,有人代写论文还去书写虚假言论,迷惑他人,对他人造成误解。

虚假广告罪的研究论文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 1. 论信用卡罪 2. 集资罪研究 3. 论保险罪 4. 论合同罪 5. 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6. 论偷税罪 7. 走私罪研究 8. 论虚假广告罪 9. 缓刑适用实证研究 10.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11. 监督过失责任论 12. 刑法学视域下的克隆人及其立法 13. 应设立“性贿赂罪” 14. 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16. 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17. 网络流行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思考 18. 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成因与防治 19.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救助 20.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 2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探析 22. 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 23.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论医疗事故罪 3. 论抢劫罪 4. 贷款罪研究 5. 《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 6.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7. 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 8. 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 9. 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 10. 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11. 《刑(九)》有哪些变化 12. 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 13.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 14. 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 1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16. 网络金融犯罪及有效的防控策略研究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三) 1. 缓刑制度研究 2. 论假释制度 3. 论数罪并罚制度 4. 论罚金刑 5. 死刑问题研究 6. 持有型犯罪研究 7.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8. 论洗钱罪 9. 论非法经营罪 10. 奸淫幼女类强奸案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 11. 利用木马程序删改数据进而窃取钱款之定性 12. 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债务的行为定性 13.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4. 开封联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15. 本溪开展打击食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6. 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司法保障 17. 烟纸店的法律故事 18. 困境与出路:罪刑法定司法化再解读 19. 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研究 20. 浅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3. 刑法学相关毕业论文 4. 2017法学论文选题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注释:[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我有绑定IP的高校帐号,可以帮你下载相关资料。

论文之一:《当前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国正在掀起企业文化建设的第二次高潮这说明,企业文化建设又一次引起国人的高度重视,然而,回顾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历程,认真审视这项事业的发展现状,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现状,在看到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许多可喜成果的同时,发现其中的问题、矛盾、偏向和误区,又使人油然而生出一些隐忧。问题之一:华而不实,貌合神离虚浮是多年以来存在于我们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为:①跟风,赶时髦,浅尝辄止,一暴十寒。视企业文化为时尚,看别人搞了自己立即行动,听说哪里要开会,赶紧编凑研讨材料,过后束之高阁,有一蹴而就之心,无长期努力之意。②做秀,表面化,虚张声势,哗众取宠。以CIS(企业形象战略或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导入、甚至仅以MIS(理念识别)或VIS(视觉识别)的导入代替企业文化,口号响亮、手册精美、服装整齐划一,不过是些热热闹闹的花架子。③抄袭,雷同化,生搬硬套,千篇一律。价值观、信念、经营理念似曾相识,企业标识缺乏个性,制度、规范、行为方式不谋而合,特别是企业精神,照猫画虎、人云亦云且多是一些言之无物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确的废话,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凤毛麟角。④肤浅,庸俗化,杂乱无章,不知所云。不理解企业文化的真正内涵,有的只是开展企业文体活动、福利活动(即那些可在其企业网站的企业文化网页中看到的大杂烩);有的只是将过去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内容装到企业文化这个“筐”里;有的则将“宗旨”“精神”“理念”“准则”“作风”等概念相互混淆,张冠李戴。⑤脱节,两层皮,言行不一,口是心非。张口“价值观”“理念”“形象”,闭口“愿景”“使命”,只停留在嘴上、墙上、本子上、电视报纸上,或者压根没打算动真章,或者说一套做一套,像虚假广告,把企业文化当作树形象的招牌和幌子。问题之二:急功近利,本末倒置上述情形概括起来就是重形式轻内容、重语言轻行为,说到底也是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急功近利或本末倒置的表现。当前企业文化建设上,急功近利、本末倒置之更为深层的表现则是对企业价值追求的错位。某些企业自以为深谙传统经济学理论,深恶“企业办社会”之苦,在渴望彻底的“政企分开”的同时,认为企业既是“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利润最大化便是其追求的永恒目标。进而认为,所谓企业文化,就是企业为达到盈利目的所采用的各种方式和方法所综合起来构成的组织行为模式和氛围。具体实践中大体有三种表现:一是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第一目标。认为企业生存需要成本支出、发展需要资金投入,这些都要靠利润来解决,利润是前提和先决条件,在逻辑顺序上先有利润然后才有其它,利润最大化是企业首当其冲的、第一位的目标。二是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主要目的。认为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能够把各种要素通过生产经营实现形态和功能上的转换并获得盈利,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增加利润才是发展,其它全可置于一边,在思维模式上把利润最大化当作企业的核心任务、根本宗旨。三是表面上高喊奉献社会,实际上惟利是图。以对国有资产和职工利益负责的面目出现,声称“凡是投入都要讲求产出”、“没有效益的钱一分也不能花”,关心的是企业文化可以为企业带来多少直接经济效益,企业的一切人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着经济效益转。这些认识和做法都是强调企业是经济组织而忘记其社会细胞功能,强调企业对自己的经济价值而抛弃其对公众的社会价值,与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这些,本质上都是舍本求末的。这些企业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为获得利润而投机取巧、不择手段,牺牲公众利益而片面追求自己眼前的、短期的经济利益,满足暂时的温饱和享受,却损害了企业长久的健康和生命力。问题之三:修改频繁,随心所欲企业文化表述频频修改,通常是在改革、创新的名义下实施。或者是观念、理念的改变,或者是战略、策略的调整,或者是组织、行为方式的推陈出新,企业文化要素经常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文化应与时俱进,当然不可能总是一成不变。特别是在企业改组转型、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经过深入研究,认真分析改革重组后企业体制、生产方式、人员结构的变化,对企业文化进行调整、完善是完全必要的。但必须看到,文化具有强大的稳定性,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实践中孕育形成的,既具有价值观的永恒追求,也有行为方式的一贯实践,是具有传统意义的文化体系,它需要企业家和全体职工长期培育和奉行。企业文化的稳定性缘于其相对稳定的物质文化基础,缘于其形成过程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缘于其发挥自身功能的客观需要,既期望其对社会和市场展示恒久魅力,对内部团队发挥感召、凝聚、导向、激励、协调和规范作用,当然就不宜频繁修改。如果动辄拿出一套新的管理思想、主张、办法,甚至随心所欲地提出几条四六八字的口号,也谓之改革、创新,企业文化三年两载就改腔换调,不仅会使职工莫衷一是,顾客也会莫名其妙,势必难以树立起独具特色的企业形象。我们不必逐一判别某一企业的企业文化要素改变之前后孰是孰非、孰优孰劣,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设一部分更换一套新图纸,那么图纸再新再好恐怕也建不成好的工程。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很复杂,有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也有企业家及企业文化建设组织者的思想意识、认识、水平、能力的问题,当然也包括职工队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现状分不开的。对于企业文化与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有一种观点是把企业管理历史划分为若干阶段,例如经验管理阶段、科学管理阶段和现代管理阶段,而企业文化是现代管理阶段之后出现的更高层次的管理模式,国内企业目前的管理水平还处于经验性的制度管理水平,结论是还不适合搞企业文化。这种结论笔者不能苟同。就像我们不能等中国实现资本主义现代化以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一样,我们也不能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为现代企业之后再开始建设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家与企业及企业文化的关系问题,还存在一些争论,比如国有企业有没有企业家、企业文化是不是老板文化等等,笔者认为这些争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不论怎样争论,现实中,国有企业的总裁、经理毕竟是企业的最高权力者和高层管理人员,我们可以把“老板”加上引号,但他对本企业的企业文化的影响既是直接的,也是深远的,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毋庸置疑。因此,笔者的下述建议,着重针对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者特别是“老板”而言。建议之一:认真学习,正确把握企业文化的内涵和要点。据说企业文化的定义有180多种(也有500种、50种之说),这给人造成企业文化很玄奥的感觉。其实企业文化并不复杂,它是一种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科学、管理艺术,价值观是它的核心,以该价值观为核心的理念、标识、策略、制度和流程等是它的表象和支撑,以该价值观为核心的企业行为是它的具体体现。企业文化建设不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相混淆,不要与经营管理相脱节。建议之二: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企业文化确实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先进的管理理论,它不是漂亮的面纱,要真正重视,就不能偷工减料、自欺欺人。建议之三: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自己的企业。长盛不衰的企业自有其千锤百炼的企业魂。企业文化不可能立竿见影,要适应企业生产力发展和职工队伍思想实际量力而行,特别是处于改革重组中的国有企业,更要注意继承发扬企业长期形成的优秀文化积淀,准确地把握企业改革重组以后的特点和发展方向,注重可操作性,反复斟酌锤炼,持之以恒、逐步完善;企业文化要素必须得到多数甚至全体职工的认同,要广泛发动群众,相信和依靠群众,使建设的过程成为引发心理共鸣、签订心灵契约、形成共识和共同奋斗的过程;尽管企业间的共同点很多,但每个企业的特殊性往往更具价值,要增强针对性,有自身特色,不要搞简单的拿来主义,画虎类犬、贻笑大方。建议之四:立足根本,突出核心价值观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生存哲学和生命工程,价值是生命的意义所在,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根本,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问题,是企业价值观的核心问题。企业不止是赚钱机器,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是企业文化首要的价值准则。以人为本应该既包括企业人也包括社会人,以个人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的高度和谐促进企业、职工、社会的共同发展才是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也是企业文化的完美境界。要坚持功利目标和崇高宗旨的辨证统一,恪守商业诚信、企业道德,努力升华企业的人格和品位,使内力不断得以聚合、深化、拓展,实现企业的自我超越、长盛不衰。利润是把工作做得好的副产品,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以利润为最高目标甚至是惟一目标的实用主义只能增加风险成本,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加速企业生命的终止。诚然,组织价值观的建立是以其内部成员的共同认可为前提的,而现实的国有企业内部利益主体——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自的实际定位还一直没有真正解决,三者之间的关系与其它企业相比有着特殊的复杂性,导致其共同价值观的建立也更加困难。建议之五:肩负使命,在继承中创新。企业的“老板”是企业文化的总创意人、总设计师、总建筑师,是理论指导者,也应是实践带头人,这种职责贯穿企业文化的构思、规划、发掘、提炼、执行、深化、优化、传播等方面及过程,直到其个人离职或企业消失。国有企业“老板”的频繁易位已经严重影响了一些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但在现有管理体制下,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某些企业的老板们:注意文化的相对稳定性,所谓“以文化人”不是“以人化文”,企业文化不能朝三暮四,前任要重视企业文化,打个好的基础;后任要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重,不沽名钓誉,不把企业文化当作标新立异的饰物,要在继往中去开来,弱化不良文化,强化优秀文化。建议之六:健全制度,在执行中落实和提升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的灵魂而不是它的影子,就我国现阶段而言,脱离了制度、局限于党群系统、停留在思想领域的所谓企业文化,不过是一种表面的、虚幻的、主观的文化现象,要使其真实起来、落实下去,必须从制度入手、从执行入手。高雅的语言未必原于高尚的心灵,行为才是最有感召力的旗帜,企业文化要内外兼修,须以理念为内心要约和指南,以制度为外部规范和保障,自律与他律结合,先把优秀的理念转换为企业的制度、流程和职工的具体行为,而后理念才能成为制度的升华,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文化规范。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通过长期的制度约束和习惯养成,抵消排斥反应,把价值观、宗旨、信念内化在头脑里,外化和固化在行为中,使之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形成长效机制,逐步进入一种高度统一的自觉的能动的精神状态,创造企业文化的新境界。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的许多问题相互交织,不是仅仅靠“老板”层就能够解决的,也不是短时期内能够解决的,我们寄希望于理论界、企业界,更期盼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论文之二:《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路》一、企业文化的含义和重要性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说法不一,本人认为企业文化的概念,其实就是企业思维和行为习惯的总和,而企业的价值观、企业愿景、经营理念、道德标准、行为准则等都是企业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企业文化同时是社会文化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以儒家为首的传统文化培育了世世代代中国人的道德和品质,但同时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也给人们的心灵拷上了沉重的枷锁,这种政治与文明的冲突造就了中国企业特有的文化背景——既重视了人的道德修养,又凸显了官僚作风、平均主义、中庸平和、缺乏创新等特点,这种传统文化在企业中仍然左右着人们的价值观。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内就像一盏明灯,指引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对外就像是一件艺术品,展现给社会,表现其价值。没有塑造核心企业文化的企业,或许能够残喘而活,但绝不会长久。二、中国现代国有企业文化华丽外衣下的劣根受市场经济和商品市场发展的刺激,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美日的企业文化被广泛舶来,其中不乏有识之人引导企业走上振兴之路,但很多国有企业在现代体制和陈旧观念的矛盾冲击下,无赖穿上华丽的外衣,却依然老态龙钟、寸步难行。以电力企业为例,国家对电力资产的重新组合把国有电力企业分成了“国家队”和“地方队”两个阵营,国字头五大发电集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而2008年煤炭价格的疯涨把各地方电力企业推上了悬崖,“十一五”期间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力资产纷纷实现了既定的增长目标,并且对新能源领域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而地方国有电力企业在这一轮战斗中显得伤痕累累、孤独而无助。惨淡的背后必然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华丽的外衣下仍旧包裹着虚弱的灵魂,不少国有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旧体制下的观念仍然存在很多国有企业管理层没有随着企业现代制度建立和组织机构的改革而变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依然落后于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形同虚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法人依然迈不开步子,凡事束手束脚,在重要战略和经营决策等问题上犹豫不决,不从市场找出路,“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2)顾客意识差,地方或行业垄断产生的优越感是一些国有企业的通病。(3)管理双重标准。企业制度对领导缺乏约束力,领导层往往因为私利破坏企业规章制度,并且影响到了职工的价值观和行为,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各自为阵,缺乏凝聚力。(4)办事效率低。企业依然沿用旧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凡事都要以文件形式报企业负责人层层审批,缺乏机动性,谁都不敢承担责任,导致权责错位。(二)“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官本位”思想在国有企业中表现为领导作风官僚化,工作形式化等等,很多国有企业组织机构等级森严,像一个衙门,企业的每一层级对上一层级表现出封建社会沉淀已久的奴性,只有服从和妥协,与现代企业战略决策的全员参与相去甚远,企业经营管理掌握在有权者手中,权力凌驾于企业制度之上并产生用人制度的双重标准,职工不是凭才干和能力获取更高的职位,而靠阿谀奉承巴结领导晋升,导致人才流失或消极怠工,“反正饭碗是铁的”,难以形成和谐稳定的、具有竞争性的团队。(三)建设体系不完善很多国有企业进行文化建设时,东抓一下,西搞一下,没有一整套科学完整的建设体系,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目标不明确,价值体系随时变,对价值观、愿景、宗旨,战略等研究不深入。(2)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负责企业文化的分管领导,没有设置企业文化建设的部门或机构,不少企业中关键岗位能力不足,文化建设打游击战,有的企业把文化建设放在党群系统中,错误认识企业文化的重要性。(3)制度不完善,有的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建立配套的规章制度、指导办法,文化建设工作不科学不合理,收效差。(4)措施不到位,企业文化建设没有与人力资源管理等有效结合,培训宣传和素质教育不到位,导致企业文化最重要的载体——员工置身事外。(5)反馈不及时,没有形成完善的反馈和激励机制,不树立典型事件和榜样,花费大,收效少。(四)华而不实,徒有其表自从1994年国有企业进入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崭新阶段以来,不少国有企业纷纷改头换面,以焕然一新的面孔(logo)迎接未来的市场,然而很多是华而不实,徒有其表。在不少企业家眼中,品牌= logo=文化,这一错误的认识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经营局面,反而使得企业为花在品牌形象上的设计、着装、宣传等费用头疼不已。究之根本,在于企业家未能理解企业文化的实质,以为多搞几次工会活动、办几个摄影展览、拍几个宣传广告,进行几次野外拓展就能实现企业文化。三、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思路(一)顾客文化是国有企业建设市场化企业文化的根本管理大师德鲁克说:“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正确的定义,那就是创造顾客。”顾客已经取代任何一种资源,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争夺要素,因而顾客文化应成为企业文化的基础。如果仍然认为顾客就是买东西的人,那么就错了。现代企业营销观点认为,顾客应分为内部顾客和外部顾客,外部顾客就是企业产品的直接或间接受益者,而内部顾客往往被不少企业家忽视,股东、经营者、职工等都是要从企业中获得收益或报酬的人,因此他们都是企业的顾客。以电力生产企业为例,第一层外部顾客是电网企业,第二层客户就是用电的企业、组织或家庭(社会),内部顾客包括国有股东、经营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这些统统是电力生产企业的顾客,只有识别了顾客,才能为顾客提供最合适的产品。(二)创建属于自己的核心文化很多国有企业为了追求“与时俱进”,建立了一套华丽的企业文化,可是却没有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战略和策略体系,这样的企业文化只能成为花瓶。模仿永远只能属于别人,就像中国移动不能把目光关注于节约成本,钢企不能把服务放在首要位置一样,因为他们的产品性质不同。所以国有企业应认清自己,提炼符合行业和自身特征的核心企业文化。(三)把企业文化当成一个项目来抓1.有特定的目标。在企业识别了顾客、建立了符合企业性质的企业文化需求以后,企业的文化建设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但前提是对自身的产品和顾客有足够深入的研究。2.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国有企业文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很复杂,涉及人事、制度、战略、经营、管理等全方面,需要领导统一协调,并设置独立完整的企业文化部门,专门负责企业文化建设。3.按照PDCA循环理论进行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和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不断检查、反馈并及时改进,不落到实处不放松,不起到效果不罢休。4.有效利用资源。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项目,要实现人财物的有效利用,不能盲目地把资金用到形象工程上。5.要设置明确的时间表,将总目标细化,如一年目标、两年目标、五年目标,切实在企业的精神面貌、员工的价值观、行为等方面有明显改进。(四)要从领导开始卸下阻碍企业文化发展的官僚作风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决定其产权不可能私有化,因此市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层的激励永远无法彻底发挥作用,领导层权责错位的问题是阻碍国有企业文化建立的巨大障碍,要彻底改变企业中的官僚作风,首先要从领导层开始变革。(1)企业领导薪酬分配制度要进一步与企业的业绩挂钩。深圳市政府2005年推出政府行政问责制度,并且制定出详细的问责细则,以前所未有的姿态提高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国有企业应该借鉴这种做法,把国有企业领导的责任具体化,并和领导的薪酬充分挂钩,促使领导层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企业的效益上。(2)完善企业的监督体系,目前由于各级国资委成立不久,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各级国资委很难对管辖内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有效的监督,即形成“上头管不着,下头不敢管”的现象,既然如此,就应该转换思路,增加监督的主体,拓宽监督的形式,这一探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政府机关要起到带头作用,建立独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把监督的权利放到企业或社会中,让社会这双大眼睛来监督企业。如今网络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很多原本不可能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充分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中,大大减少了企业徇私舞弊、一手遮天的现象,因此政府应该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和手段,一方面要求企业增加决策透明度,一方面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释放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无法完成的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和有效监督的共同发展。(五)需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很多国有企业论坛中有供员工自由讨论的平台,可在论坛上发言的人寥寥无几,只有几个领导和中层的帖子,这一现象可谓之正常,又可谓之不正常,为什么?正常因为它当前国有企业文化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不正常是因为我们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表面上如火如荼,而企业真正的主人却置身事外,浑然不觉。这一矛盾冲突提醒国有企业,企业文化不仅是领导和管理层的文化,而且还是企业每一位员工的精神和行为文化,当员工都清楚企业是什么、要干什么、需要怎么干的时候,企业文化才能有真正的载体。(六)要与时俱进国有企业文化需要向市场寻求灵魂,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节奏的日益加快、科技的日益创新、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等等都决定着企业文化发展的规律——与时俱进。华能集团建设“三色”公司的企业文化,首先就提出建设“人类与自然环境协同发展、和谐共进”的绿色公司,符合新时期社会对企业的要求,符合建设和谐企业的愿景。与时俱进的企业文化能把企业从一个胜利带到另一个胜利,而停滞不前的企业文化只会使企业从一个胜利滑落到失败。(七)创新是企业文化的灵魂虽然国有企业经过体制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且都有了各自的核心价值、企业愿景、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可在实现企业目标的方式上,几乎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靠政治手段占领市场,而这些企业在节约成本、环保、效率和质量等领域的成绩却无法让人满意。要做到创新,国有企业文化需要关注这几个方面:(1)战略格局的创新,寻求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是国有企业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方向,也是企业文化发展的动力。(2)寻求盈利模式的创新,企业获利模式应从以往的“单赢”转向“双赢”,良好的市场和合作关系是建立在“双赢”基础上的。(3)管理方式的创新,企业应向突破管理方式要效益,比如引进电子商务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4)人文价值的创新,让职工感受到自己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且为积极进取的员工提供通畅的上升渠道,是企业建立“以人为本”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出路。四、结语国有企业文化建设虽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观念陈旧、华而不实、文化建设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甚至官僚作风和陈旧观念在国有企业中根深蒂固,难以短时间解决,但仍有很多企业已经率先卸下包袱,准确定位,创建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时代特色的企业文化,因此国有企业应在做好企业改革改制的同时,抓好企业文化建设,从领导到员工进行一次深刻的意识形态转变,重点关注顾客关系、员工的价值观重塑,并把企业文化建设当成一个项目来抓,要有完整独立的建设体系支撑,不断创新,那么国有企业文化的建设不再徒有其表,未来会更加充满活力,企业也将长盛不衰。

虚假论文和虚假期刊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其打广告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赚取非法钱财过高,可能涉嫌违反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规定,自然人犯该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写真地理》所刊“熟蛋返生”论文,“滑天下之大稽”。“如论文是花钱或凭关系发稿,可能属于收受贿赂行为,若情节严重、数额较大可能上升到刑事犯罪;如是企业、期刊一贯的‘潜规则’,严重的可上升到非法经营罪范畴。”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评职称论文都是收费的,除非你是知名的学者,可能会不要钱给你发表,一般都是要钱的,很郁闷,我可以给你点经验,我回答过很多这样的问题,也希望你不要上当,可以参考一下我劝你第一考虑发表的成功率,是不是可信的,第二考虑价格问题,现在网上太多的陷阱,收钱不办事的太多了。 一再的追求价格 小心占小便宜吃大亏,我给你几点建议, 第一 发表文章再低的价位你是需要考虑的,目前省级的文章成本价位都是在五百以上的,有钱基本能发,世态炎凉。第二,就是时间问题,什么都答应你一定是假的,发表都是有很长的周期 至少都是一个月的 因为发表一篇文章有很多的程序要走,时间方面不可能今天办好明天给你书。第三,还是别太在意价格问题,毕竟一分钱一分货,什么东西都是有成本的,太低的都是假的,中国山寨都成为一种外人耻笑的文化了。别走到误区了。我以前发表过文章,这是我的一些经验,

最近网络上出现一片让人认为特别可笑的论文事件,据了解,在写真地理报刊上刊登的熟鸡蛋返生论文引起了网友热议议,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作者说煮熟的鸡蛋可以变回生的同时,还能孵出小鸡和绿豆进行对话,把绿豆放在嘴里,很快就可以发出芽来,这样离谱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一个校长的论文中,而这所叫做郑州春林职业培训学校的校长信誓旦旦的保证他的论文是经过真实的实验论证的。

如此荒诞的科学研究成果,居然还能被刊登到报刊中,这也让很多的网友纳闷,而在这位校长写的论文被网友扒出来之后,发表期刊的写真地理也马上开始回应,讲述文章存在一定的问题,没有经过正常的审核程序,现在这篇文章已经被数据平台撤下。

由于这件事情的爆料,也让很多人意识到现在有很多的正规期刊可以用金钱来购买发表期刊的版面,而在学术界花钱买版面或者代写论文,已经变成了非常默认的事实,背后牵连了无数的利益链,向写真地理期刊发表的这篇论文,如果是花钱或者是凭借关系发稿,可能存在收受贿赂行为,现在情节已经非常严重,上升到了学术问题,如果涉及到的数量较大,可能会上升到刑事犯罪。而这家期刊如果有这样的潜规则,那么也可以上升到非法经营罪范畴。

这个学校利用这样虚假的论文把一些虚假的课程包装成像波利哈特一样的魔法课程,甚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扩大招生,让孩子们去学校学习一些无用的东西,这对学生未来的身心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而这所学校通过这样的虚假宣传,导致家长产生了误解,所以学校的行为也涉嫌一定的刑事犯罪。

对于学生来说,我们应该教授的是真正的科学知识,而不是这些虚假的靠杜撰来的虚假论文,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学术期刊以及学术论文的监管,让孩子们能有一个安心又科学的成长环境。

虚假期刊

正规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严格,需要较强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质名额都是有详细的要求,正规期刊有各不相同的办刊方针。1、刊号的识别方法:国内公开发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虽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正规期刊一般有国内主管单位,并有详细的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2、期刊鉴别:若对报刊的合法性有疑问,可到人事处师资科咨询,或者以下网站查询:登陆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如果在期刊查询栏目中可以检索到,则肯定为正规期刊。

1.去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官网查询,或者中国记者网首页查询期刊,输入期刊名字,查询期刊刊号,也就是CN刊号。要确保你输入的名字和期刊一致,那种带副标题的,带个点的,你也要输入全名。2.要被知网,万方数据库收录,最差也得是维普网。查到CN刊号后,要确定你这个刊物是被论文数据库收录的,这三个数据库,知网最权威,只能查到,而且和你发表的刊物是同一个,而且刊期是最近的刊期,说明完全是正规的。然后是万方数据库,然后是维普网。权威性依次递减。如果只有龙源网收录,那就是假刊了。3.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条。

一、常见的假期刊有哪些类型?真期刊都是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有正式国内刊号(即CN刊号),一般分为纸质期刊和电子期刊,纸质期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期刊,而电子期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期刊,只能以电子形式出版发行,包括光盘和网络形式,严禁印刷纸质版,否则纸质版即为假期刊。真期刊都可以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到,查询网址:,如查询显示“暂无数据”(见下图),则一定是假期刊无疑。如能查询到,还需要进一步到知网()、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心网站()等数据库进一步查询刊内文章目录是否一致,如一致则为真,否则就是假的!请牢记并保存这些查询的网址。

想要辨别期刊的真假,那么你就掌握一些辨别的知识,就比如说你可以从期刊的发行日期还有期刊的纸质出手,这样的话你就能够辨别了,比如说有一些期刊它一定是日期不对的,因为他不能第一时间掌握他的发行信息还有如果纸质很差的话,那一定就是盗版了。

以假新闻为主题的论文

2020年,估计近600万篇经过同行评审的学术论文发表,比2019年增加了10%。但在这数百万篇论文中,有成千上万篇可能是造假文章。许多研究者受到“publish-or-perish(不发表就灭亡)”的影响,即使是糟糕的研究,也想将其发表出来。截图来源:Dimensions()最近,学术欺诈又出现了新招数,有的研究者利用软件以及新兴的人工智能技术来撰写文章,能逃过查重软件的检测。欺诈者为躲过查重软件,会使用无意义的扭曲短语(tortured phrases)来代替标准术语。什么是扭曲短语?扭曲短语就是将已存在的科学术语改写成一串无意义的词语。例如,"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改成"counterfeit consciousness(仿制意识)";"Mean square error(均方误差)"改成"mean square blunder";"Breast cancer "改成"Bosom peril"…截至2022年1月,一个名为“问题论文筛选器”的软件在3191篇已发表的同行评审论文中发现了这种扭曲短语,其中也有发表在顶级期刊上的论文。这些论文的作者,多数来自印度(),其次是中国()。在一个发表此类论文较多的期刊中,从提交文章到论文发表的时间,2020年初平均为148天,2021年初已下降到仅需要42天。有问题文章的数量变化趋势链接:还有研究者从其他论文中复制摘要,对词语进行批量修改,最后就形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新文章。研究人员猜测扭曲短语的来源,可能是作者使用了自动改写软件,这种工具在网上很容易找到。研究人员还发现,这些已发表的问题论文似乎有一部分内容是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与改写软件不同,这些人工智能系统是凭空撰写文本。人工智能系统撰写的内容更难进行检测。例如,给定一个开头,像GPT-2这样的人工智能模型就可以对这个句子进行扩展,甚至生成整个段落,有些论文看起来就是由这样的系统产生的。研究人员用GPT-2检测器筛选了学术出版商爱思唯尔在2021年出版的约14万篇论文的摘要,结果发现,数百篇疑似为合成文本的可疑论文发表在几十个著名期刊上。这些造假是如何被发现的?去年春天,研究人员在审查各种论文的可疑异常时发现,有文章引用虚假的研究证据或对掠夺性期刊的文章进行引用。听说过“profound neural organization(深层神经组织)”这个词吗?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对“deep neural network(深度神经网络)”的误写。研究人员在数据库中检索了这个短语,发现了还有其他一些文章也使用了同样的奇怪短语。研究人员接着发现了越来越多的文章出现了类似的扭曲短语,截至2022年1月,已经发现473个这样的奇怪短语。为了追踪含有扭曲短语的论文,有研究人员开发了一个“问题论文筛选器”的软件。该软件可以自动检索扭曲短语。问题论文筛选器链接:::::::这些论文会造成什么影响?编辑和审稿人肯定会对这些扭曲短语进行审查,但仍有一部分论文躲过了审查,最终成功发表了。这意味着,其他研究者在检索时需要自行辨别这些有问题的论文。还有一个问题是,跨学科研究可能会被影响,比如一位公共卫生专家可能会与一位在欺诈性论文中发表了关于诊断工具的计算机科学家寻求合作。随着更多人工智能工具的出现,这些有问题的文章也可能会危及未来基于人工智能的研究。例如,在2019年,出版商Springer Nature利用人工智能分析了1086篇文章,并生成了一本关于锂离子电池的手册。人工智能对手册中涉及的文章进行了简要介绍,但是如果这类项目的源文章纳入了无意义的、存在扭曲短语的的论文,结果会如何呢?最近,扭曲短语也出现在了COVID-19相关文献中。但是,学术界在解决论文造假问题上可以采取的措施并不多。鼓励同行评审期间和论文发表后进行更严格的检查,也许能缓解这一问题。例如,在上对发表后论文进行同行评审。参考文章:

新闻的真实性之我见 新闻和文学都讲求真实,它们都源于生活,都是客观社会和现实生活的反映。但新闻有新闻的特质,文学有文学的个性,如何来把握二者真实性的内涵呢? 首先,在写作过程中,新闻记者和文学作者所站的位置不同,视角不同。记者作为事件的记述者,所记述的内容必须是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他的写作视角只有一个,就是始终站在讲述者的位置上,作品中人物皆为第三人称,例如,新闻作品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用语:“据介绍……”、“×××介绍说……”等等,同时,也把个人存在作为事实的一种依据体现在作品中。 文学作者不同,他(她)常常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它可以“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也可以以作品中的某一个人之口为口,娓娓道来。文学中所闪现的好似作者本人的“我”常常是作品中的人物,如鲁迅《孔乙已》中的酒店小伙计“我”,《简•爱》中的“我”等等,而新闻作品中的“我”则一定是作者本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新闻作品中的事实记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才称其为真实。 其次,新闻记者和文学作者的自由度不同,这也规定了它们各自的真实性。 新闻只能是对现实的再现,限制在“新见”新闻上。文学则是对现实的发现,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去开拓外宇宙和内宇宙。 新闻的“新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新闻事件在时间上的“接近”,即我们平时所说的迅捷、快速地报道新闻;二是指新闻事实与新闻记者的“接近”。这种严肃的态度,决定了任何矫饰和失真的“客里空”的表现都是新闻所摒弃的,任何编造、拼凑、夸张、片面、导演等扭曲客观事物的情形都意味着新闻的失真。 文学则不同于新闻的实录。文学作者的写作心态更为自由,他(她)不需要把自己作品中的每一处同事实一一对应,它是一种创造。以德国作家席勒的《阴谋与爱情》为例,在作家的笔下,乐师克利的长女路易斯和首相之子布拉修斯•封•波勒演绎了一出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千古爱情悲剧,其实这篇小说的素材仅仅是来源于当时报刊上一条150字的简迅。 显而易见,文艺是对现实的“发现”,新闻报道则是对实在的“再现”;文学靠感性形式对实在进行再解释,而新闻报道则是对现实作素描式的简化与综合。 再次,新闻记者和文学作者在写作时所运用的思维方法不同。 高尔基强调文学“需要想象、推测和虚构。”也就是说,文学可以虚构,可以想象,可以移花接木,张冠李戴。而新闻报道则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说真实、说真话,包括人名、地名、时间、情节、数字、引语、背景、因果关系等,都必须准确无误,都必须遵循新闻自身的内在规律,不得虚构,也不得“合理想象”。五十年代《人民日报》发表的那篇名为《马特洛索式的英雄黄继光》遭到了众多读者和新闻界人士的严肃的批评,就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记者运用了“一般人能够体会到的合理想象”,细腻描写了黄继光牺牲前的心理活动,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但并不是说新闻写作中就没有想象。因为记者不可能成为一切事件的现场目击者,记者也需要想象,记者的想象力可以帮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丰富的事实材料,在写作中写得更生动、更美满。因此,想象思维不仅是文学创作的思维形式,也是新闻写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思维形式,只不过前者属虚构想象、后者属于修饰性再现性想象而已。譬如,1971年9月13日,一架三叉戟飞机坠毁于蒙古国温都尔汗,法新社驻北京记者由此联想到林彪的出逃摔死,就属这种情况的联想,在当时,这是绝对的机密;另一种情况是由客观提供的素材引起大脑积极思维,拟想出原来事物形象,即由素材——原物的想象。以《辽宁日报》一篇报道《两家子公社干部睡上安稳觉:夜无电话声,早无堵门人》的采写为例,记者范敬宜正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两家子公社一个最微小的变化联想到整个农村的变化,采写了一篇众人称道的好新闻。以上两种形式的想象,即由原物——他物、由素材——原物的想象,都是为了更真实地再现原物的形象,这就要求它们必须准确、生动,做到准确性和形象性的高度统一。 第四,文学和新闻有着本质的不同。新闻的本质是信息,文学的本质是艺术,所以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揭示生活真实和反映客观规律所显现的特征和所实现的过程也就不同。这是两种真实相区别的重要原因。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信息传播是它的特征,可以说,新闻就是传播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等各种信息。新闻是事实的真实,是具体的现象的真实。新闻传播是事物运动的过程和状态,是记者目之所及、耳之所闻的客观情况。记者是通过客观信息的叠加传播让读者自己去判断事物,从而实现揭示生活真实的目的。它强调客观性,尽管有时现象和本质不一致,但记者会通过连续报道来修正。 例如,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约翰逊先得了一块短跑金牌,记者将这条消息抢先报道,几天后经检查,约翰逊服用了禁用药物,记者又将这消息抢先发出。这只能说约翰逊的记录是假的,而不能说明记者所发的第一条新闻是假的,因为奥运会上确实发生过他夺金牌的事。 文学的本质是艺术,文学作品是要通过艺术形象,告诉读者一种思想和一些知识,让读者体味一种情感和意境,提高人的修养水平和审美能力。因此,它必须人为地集中生活,构思、创造,“杂取种种,形成一个,”才能很好地集中体现主题。这就是典型化。鲁迅说他所写的人物的模特“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但这并非不真实,因为它符合生活的规律,具体可感,只不过更具概括性,个性更加独特鲜明罢了。它是艺术真实同生活真实的统一。当然,新闻也有典型报道,但那是有区别的,它指的是在大量同类事实中选择具有代表性、同时也具有丰满个性的事例进行报道。例如焦裕录、孔繁森等典型报道,他们都是实实在在、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是一种客观真实。 第五,在社会生活中,阅读新闻和文学作品的不同目的,导致人们对新闻和文学真实的要求和理解不同。 新闻阅读是为了获得信息,就其功用上讲,实用性更强,人们每天就如同吃饭一样,极需要得到各自关心的信息。市长一上班,桌上就摆好多份报纸,他需要根据这信息决定城市内外政策的制定;企业家一拿到报先看市场行情、投资方向,好决定产品的市场投放。即便是对通讯新闻的阅读,读者的主要目的也是在于知道、了解社会上的人、情、事。基于这种目的,新闻阅读就要求新闻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每一个读者所获得的信息、所了解的事实在他们头脑中形成的印象是基本一致的,而不能“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文学阅读的目的重在欣赏和愉悦。文学欣赏是一种审美精神活动,它不象新闻阅读,重在对新闻信息的感知和理解,对新闻所反映事物的认识。文学读者,更重视作品所传载的情感、意蕴带给自己的美感享受。基于此,文学读者对文学真实的要求和理解就不会等同于新闻读者。孙悟空搅龙宫、闹地府、闹天宫、除妖魔,《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死而复生,这些本与事实不符,但孙悟空所体现的那种不畏艰险、不怕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杜丽娘那种为爱情死而复生的情感,却是实实在在的,他们深深地打动读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因此它是真实的,是一种情理之真。 总而言之,新闻真实和文学真实虽然都“求真”、“存真”,但它们的内涵却大不想同,新闻真实的基础是事实,文学真实的前提是情感想象;它们的实现途径也大不相同,一种是再现,一种是表现。它们之间有着严格的本质区别,一种是信息的真实,一种是艺术的真实.

论新闻报道策划的有效管理字数:3912 字号:大 中 小“新闻报道策划”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传统新闻工作中“报道计划”或“组织报道”的一种发展、一种创新,这种发展和创新的实质就在于,新闻报道策划是对新闻工作者主观能动性的充分肯定。作为对未来报道活动的思考与谋划,新闻报道策划实质上是一种思维活动,也就是一种意识创造性活动,也是一种具有积极指导作用的活动。那么,对新闻报道策划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呢?笔者从以下几方面阐述:新闻报道策划遵循的原则新闻传播中的“策划”本质上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它既不能脱离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而凭空产生,也不能摒弃报道主体的主观意识而运行。所以,对新闻报道的策划应遵循这样几条原则:客观性原则。无论编辑如何策划,新闻报道都要实事求是、取信于受众。因为报道策划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目的是增强报道的责任感、使命感,是向受众提供新闻精品,使新闻报道更好地入耳入脑。“新闻报道的选题策划要以客观存在为依据,即使是策划社会活动与策划报道相结合,也要以客观存在的社会需要或社会问题为依据来操作,而非歪曲事实、强解民意。新闻报道方案设计也要以报道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客观存在为基准。”创新性原则。“策划”的价值在于通过精心谋划和周密组织使报道取得不同凡响的传播效果,因此从报道选题到报道方案设计都要追求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在策划过程中,突破传统思维方式的创意、集思广益的智力碰撞、源源不断的创造灵感构成了策划的精彩内核,孕育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报道。如果失去了创新,策划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变通性原则。任何策划都是对未来行动的谋算和规划,新闻传播中的策划亦然。策划者总是在报道客体发展变化的某一点上谋划报道,但客体的这种发展变化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随时都可能会出现策划者未曾预计到的新情况新变动。因此,要把握传播的主动权,策划者就要善于审时度势,随时变通。策划报道时应尽可能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使方案具有灵活性、应变性。在报道实施过程中,要紧密注视各方面情况变化,随时对报道做出修正和调整。实效性原则。策划的最终目标是使新闻报道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为新闻传媒争取更好的经济效益。当然,社会效益是直接的,经济效益是间接的,并且是由良好的传播效果转化而来的。策划追求实效,客观上要求编辑把策划作为手段,而非目的。而且,除非有意宣传媒介发起的社会公益性活动,策划手段越隐蔽,获得的传播效果往往越好。因为策划的成功的报道是那些能够让事实本身说话、让受众自由思考,最终达到传播者所期望效果的报道,而不是那些由策划者跳出来表现自己或者强加于人的报道。因此,报道策划要注重报道实效,而不是注重策划技巧的炫耀。可行性原则。策划的成果最终要在新闻实践中得到检验,因此设计方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准确无误地指导新闻采编活动,而不流于纸上谈兵。在策划过程中,要注意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分析论证,使每一步骤的设计都切合实际,能够扬长避短,具有可行性。新闻报道策划管理的实务环节选题策划的要求及实施计划。新闻报道的策划工作千头万绪,选题策划是龙头,作为整个策划工程的起点,作用至关重要,抓住这个龙头,以选题策划带动其他策划活动,良好的计划等于成功的一半,纲举就目张了。一般来说,新闻策划的选题有以下几个思路和注意事项:首先,新闻选题要围绕热点。看看我们的周围,热点很多,但报道热点却一定要审时度势,冷静观察,准确抓住时代的脉搏。热点报道“点”的选择要把握好两个原则:其一是新闻事业的历史使命,其二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其次,新闻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原则,力求创新。不一定所有的新闻报道选题都是热点,有的新闻报道能从一件已经快被人们忘却的事件中挖出新意。只有通过精心的策划,以独特的视角报道出来的新闻,才能出奇制胜。再次,对新闻选题要有所取舍,权衡要与不要。要切合实际,不要好高骛远;要目的明确,不要杂乱无章;要推出精品,不要小打小闹;要详细具体,不要虚作空泛;要合情合理,不要脱离本质;要高瞻远瞩,不要目光短浅;要不断创新,不要固步自封;要贴近经营,不要新闻本位;要找点准确,不要含糊不清等。新闻报道组织结构设计与执行新闻报道选题策划确定后,接下来就是在一定的组织结构下对选题策划组织结构的贯彻落实了。策划的组织执行实质上就是把新闻报道策划这种精神抽象化的东西变成物质具体化的东西。报道的组织结构设计是根据报道所要实现的目标来操作的,报道追求不断创新是报道的组织结构不断变化的动力。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新闻报道的组织设计要有利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选题策划报道有明确的目标和行动方案,是依据报道者对新闻事件和活动的理解与参与,形成一定的报道思路,是人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客观事实的一种社会实践。其次,明确相关执行人员的分工。每期的主题策划提出来以后,所有的方案必须详尽,必须有自己的说服力和执行进度计划。在主题策划这些版面上,相关的版面要安排专于此项的记者负责采访写作,按策划提出的问题、策划的要求去把稿件做深、做透,最好在稿件上有更多的新东西为好。而在策划的营销版面上,同样要安排专刊部分主持人、记者参与采访、广告促销等相关工作,相关版面的编辑工作,也要具体到人。这样在采、编、经营的任务量上和人力的分工上,都进行了有效的搭配,做好主题策划的文章不再是难事。在执行上也不至于造成推三阻四的情况出现,能有效保证新闻策划执行的效率和质量。新闻报道策划工作的科学领导与有效控制新闻报道策划工作中领导的管理必须企业化。要从直接的“人管人”过渡到更加注重“制度管人,规章管事”,这样保证了管理的科学和严密,也就为新闻报道策划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针对新闻报道的特性,对于新闻报道的管理,领导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另外,新闻媒体单位还要注重建立优胜劣汰、竞聘上岗机制。对一些重大选题或创新创优的选题,新闻报道策划的领导要善于调兵遣将,根据记者的特长来安排任务。总之,新闻报道的领导艺术要遵循因人、因事、因时而异的管理原则。领导对新闻报道策划所应该遵循的原则应该有充分的把握,并且对防止新闻报道策划异化成新闻炒作甚至是假新闻负有重要的责任,当然,也是避免新闻炒作从而杜绝假新闻的重要环节。新闻报道策划是为了更好的控制,新闻报道最终是要体现新闻价值的,并且获得社会效益。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知道,新闻报道策划也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并不能自动地将新闻价值转化成社会效益,甚至稍有不慎会演变成新闻炒作而出现假新闻,因此,在新闻报道策划的有效管理的过程中,对新闻报道策划进行有效的控制是确保新闻报道策划获得预期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对新闻报道策划的有效控制进行三个层次的说明:第一,政府对新闻报道的控制。目前对媒介新闻报道的控制基本是两种方式:一是政府通过明确的法律规章制度对媒体进行控制,二是政府根据党政方针政策或纪律对媒体进行控制。“新闻”不仅是“受控者”,而且在社会这个特大系统中不可避免地要充当“控制者”的角色。它是媒介,是中介。在这个层次上,一般的新闻报道策划是不会触及的,并且重要的新闻报道策划也是由政府直接控制和支持的。第二,社会舆论的反馈控制。控制论中负反馈理论(即目的论)可以帮助加深对中央提出的“以正面报道为主”、“弘扬主旋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等方针的理解。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总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向着这个总目标、沿着这条总路线行进中,必然有来自外部的和来自内部的各种干扰,对干扰有两种不同的反馈:一种是正反馈。正反馈总是利用或放大这些干扰,使系统离开原状态或原结构,直到最后发生质变。另一种则是负反馈。负反馈是抗干扰的,它不断检出偏差,纠正偏差。我们新闻传播系统执行中央提出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等方针,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正是一种不断选择适当地输出用来不断地校正误差使之不断减少而达到目标值的负反馈行为。第三,新闻机构的内部控制。这是保证新闻报道策划成功的关键,一切新闻报道策划最终都要落实到机构来组织实施,成功的新闻机构内部控制能避免新闻报道策划走向新闻炒作并杜绝假新闻。新闻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现在新闻报道策划有效管理的各个环节,新闻报道策划的前向控制在新闻报道计划、组织设计、领导管理中都要有所体现,新闻报道策划的后向控制也就是反馈控制应该在对新闻报道策划的效果进行合理评估后进行。通过有效的控制,保证新闻报道策划的选题、组织设计、领导管理各个环节都能体现新闻报道原则,对新闻报道策划效果的合理评估,把新闻报道策划控制在一定的度之内,避免新闻报道策划走向新闻炒作并杜绝假新闻,从而最终体现新闻报道策划的价值,获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参考文献:1.蔡雯:《新闻传播的策划与组织》,新华出版社,2001年。2.邓利平:《负面新闻信息传播的多维视野》,新华出版社,2001年。3.刘宪义:《新闻策划论》,泰山出版社,1997年。4.陈力丹:《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开明出版社,1993年。

相关百科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