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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就是江山的时代内涵论文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2 23:43:56

人民就是江山的时代内涵论文文献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是马克思主义。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和国家事业永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党和人民的鱼水关系生动诠释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之所以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果,关键就在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解决人民的“急难愁盼”作为一切工作的着力点。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只有人民才能。太年轻了,才能把江山打下来,如果没有人民就不能够有江山所以江山是人民打下来的天下,我认为只有人民才有江山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论文文献

法律分析: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诉讼调解,着力化解涉农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农村法治建设的的生力军。人民法庭的审判权在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中,居于核心环节和重要[]地位。但人民法庭在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仍然与社会各界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六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专业审判庭。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综合审判庭或者不设审判庭。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不设综合业务机构。

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想象没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负起司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个法院可以参照山东东营、上海等地文化建设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为自己所用。在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地处西部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中,积极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从而达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云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从整体上策划一个法院文化建设方案,由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级法院的文化建设拟定一个实施纲要,指派各级法院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用外在动力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义》专题片、《云南高院赋》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围的文化建设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领跑和推进。 问题二:法官业绩考评的不科学、不合理 现象:当前,部分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还不能适应法院的工作考核效应甚至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考核标准,导致部分法官对无法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对策:当前,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东部法院的法官都面临一个问题,这就是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相“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要引导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从肯定评价的前提定位出发激励法官崇德敬业;要改“相马”为“赛马”,大胆奖励那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将法院文化精髓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法官,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西部地区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例如云南宁蒗等地有的地方办一个案件要步行一个星期),单纯用公务员考核标准或者要求象发达地区法官一样用结案数等指标来考虑是不现实的。西部法官业绩的考评应当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但是又要与本地实践结合,积极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色彩的考评机制。问题三: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现象:明确法院文化的目标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发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设毫无目标,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 对策:当前,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体现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并在此前提条件下在指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如河南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中国广大地区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广大法官对法律的奉献就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本地法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 问题四:法院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现象:当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还存在文化建设只是政治宣传、综合行政部门重视而审判业务部门不重视的现象。法院文化建设还不能做到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长效建设机制共同构建的良好现象。审判人员中“合力”的文化建设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只要把案件质量把好就是万能的错误思想还在占有很大市场。 对策:各省高院可以考虑组织一次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广泛关注。各级法院党组要做到充分动员,保证做到法院全员参与先进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党组应当承担起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问题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 现象: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部分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最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对策: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为此,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宣传教育这一问题上,还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这一丰富的群体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问题六:法院文化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象: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复杂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设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偏远地区尤为突出,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认识更是无从说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因为历史、物质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公众素质的不足,但是这毕竟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凸现了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 对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市民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问题七: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 现象: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必然要求有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法院文化的要求还较远。具体表现在:各级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学历层次还不高,法官断层现象相当严重,部分基层偏远的法院甚至出现只有几名法官的现象;由于待遇偏低,许多大学毕业生不愿到艰苦的法院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相当一部分选择跳槽做收入较高的律师职业等,导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职的部分法官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特殊时期招工招干进入法院,缺乏法律职业背景;法官续职培训的机会较少,法律专业知识陈旧,其他领域的知识更是少得可怜,凭经验办案的人员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对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体素质不容忽视,因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此,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鼓励法院法官积极提高整体素质。如: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畅通进人、出人的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法官培训系统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考试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建立法官的逐级遴选制度,使这一方式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领导的人格魅力感动人。 问题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 现象:由于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形势,导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当部分法官还停留在“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落后状态。许多法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相当部分的法官不懂电脑的运用,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法院,连电视的收看都还成问题,这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对给拓宽法官的视野、增加法官的知识积累的要求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与法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素质势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的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东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势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总之,面对建设全国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齐心协力,对症下药,法院文化建设必将大有作为,打造出彰显本地法院精神特质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设者辛勤的汗水,一定会在中国这片神奇土地上浇灌出法院文化的灿烂之花!

人民法庭是按照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和独立、公正、高效地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设置的,分布在乡镇农村,主要担负着农村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通江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辖49个乡镇,524个行政村,3308个合作社,全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3万人,农村人口约占79%。近年来,通江法院12个人民法庭每年办案数占全院办案总数的63%左右。因此人民法庭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文献就是别人的论文

可以的,参考文献包括你参考的书籍和文献,其中就包括论文。一般选择的论文都是二级和以上等级的,三级期刊的参考文献一般不注明

这个恐怕不好,首先参考文献你指论文最后[1]...,那些吧,这个都是在论文中你参考了哪些文章,然后写在最后并在文章中进行标注,证明为引用,这种在论文检测中会归为引用,而不是抄袭,但是引用过度也会认为是抄袭,所以要注意,无论是维普检测还是知网检测都是这样的。至于你说的结论是什么?是整个论文的结论么,这个最好是自己写,整个文章的总结,不应该很难的。

传统武德的现代内涵论文素材

一个习武之人必具备的道德品质。

指的是要注重修身养性的传统文化,一定要为国家和民众做事情,一定要尊师重道,还应该扶危济困。

要突出儒家思想的观念,也要突出重义的观念,不能违背他人的相信,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有信用的人。

武德,早在春秋时期左丘明所著的《左传》中就有“武德有七”的论述。以后随着时代的展,武德的涵义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过去,大多以“尊师重道,孝悌正义,扶危济贫,除暴安良” “虚心请教,屈己待人,助人为乐”,“戒骄奢淫逸”等作为武德信条。武术的各拳种流派,也都订有自己的“门规”、“戒律”、“戒约”,并有“三不传”、“五不传”、“十不传”以及“八戒律”、“十要诀”等作为武德的标准。今天,也有不少学者对武德进行概括,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尚武崇德的精神”,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一种美德”,也有的学者认为武德是“武者体现的道德”。1987年全国武术学术研讨会,将武德规范概括为“尚武崇德,修身养性”。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对武德进行了概括,但是,武德事实上是一种伦理观,所以我们应该从论理学的角度去定义武德。 我们认为,武德是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简而言之,就是武术道德。“道”一般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并引申为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行为准则、规则或规范;“德”即得,人们认识“道”,遵循“道”,内得与己,外施与人,便称为“德”。“道”主要指一种外在的要求,“德”则指内心的精神情操或境界。“道德”两字连用,始见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武德是隶属于体育道德的范畴。武德既是参加武术活动人们所遵守的公共体育道德,又是武术工作者在从事武术教学、训练、竞赛等工作中应遵循的伦理规范。由于武术有着区别于其它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受着民族道德的影响和渗透,所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道德规范------武德。 武德的实质亦是社会公正原则,即正义、公平、公道,是人类最古老的道德观念之一。武德同样是通过社会舆论的作用,大众的压力,良心的不安,使人们“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恶者而攻之”,来调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自从有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律《隋律》、《唐律》至今,武德从未与法律发生过冲突。和道德一样,武德的实用范围也比国家法律更广泛。我们提倡武德,应在国家法律前提下,和国家宪法及其相应的一切规章制度相统一,相一致。 今天,传统的武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耍英雄、逞好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以及带有三纲五常思想的“唯师命是从”的行为等,所以应对传统武德进行分析,继承传统武德中合理的成分,批判过时的旧武德,树立新的武德观。 继承传统武德中的精华,要把习武同发扬祖国灿烂文化,热爱祖国联系起来,培养强烈的民族自豪感,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有宽广的心胸,对人民要以礼待人,不恃武伤人,不以强凌弱;对危害祖国、人民利益的坏人坏事要敢说敢管,见义勇为,疾恶如仇,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持不盗名、不夺利、不保守,热于助人的美德;尊老爱幼,尊师重道,对前人和长辈的著作和经验要虚心学习,认真专研,努力学习技术,刻苦练功,磨练出慈、勇、智、恒的坚强意志,培养良好的身体素质,文武双全,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习武者还应努力克服传统武德中的种种陋习: 首先克服传统武德中的武术传承的封闭行和保守性,具体表现在血缘化倾向和区域性两个方面。 其次是在尊祖师习俗上浓厚的迷信色彩,由此形成的不少清规戒律和续家谱、立牌位等歪风及恪守祖训、祖道的风气。它压抑了武德思想的进步发展,扼杀了创造能力。 第三是唯我独尊的“宗派之争”的封建意识侵蚀武林,为争正守而相互讽刺、排斥、讪骂,甚至大打出手。其根源在于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狭隘、落后的生产力制约下形成的封建性的社会思维,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作用下的产物,是这种历史劣根性的反映,带有极大的盲目性性和片面性。文以德彰,武以德显,武术的真谛在于重德。 武德作为习武者所应具备的一种美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指导人们共同的武术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并渗透在习武者的思想和言行中。重武德是武术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社会所需的文武双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型建设人才的先决条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条件。

新时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论文

一、农民工就业困难的主要表现形式(1)求职上岗难农民工求职成功率很低;难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找工作时屡屡上当,有的财物,有的陷入传销集团失去人身自由,有的甚至被拐买;有的在试工期内就失业等。(2)频繁失业和长期失业有的农民工上岗时间短则十天半月,长则两三个月以上,失业、找工、上岗、再失业交替,以短期工为主,频繁失业,生活窘迫。(3)就业质量低农民工获得到的工作多集中在“脏、苦、累、险”岗位,工作强度大,工资偏低,安全保障不足,劳保条件差,福利待遇低;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农民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二、农民工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分析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笼罩下,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社会现象非常突出,一方面是企业招不到合适的工人,大量岗位空缺,另一方面是大量求职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农民工就业更加困难。涉及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一)农民工职业素质差,职业竞争实力低(1)观念陈旧,生活方式落后农民工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小农经济意识和“小富即安”观念根深蒂固,就业观念落后,不能主动迎接挑战,难以适应城市生活和企业工作要求;农民工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打有很深的农村烙印,落后于城市,难以被市民认同接纳。(2)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技能专长农民工普遍受教育年限不足十年,缺知识少技能,多数人无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他们生活和工作压力大,因此无时间无精力无机会接受再教育和再培训,直接造成职业竞争能力持续低下的状态。(3)职业信息不灵,缺乏求职技巧农民工职业信息不灵,缺乏求职技巧,求职经验不丰富,又缺少城市人脉关系。致使他们盲目流动,“听说”哪里好找工,哪里工资高,就蜂涌而去。他们求职往往是投亲靠友,从而造成同乡亲友间的恶性竞争,由此也造成了农民工求职难上岗难和长期稳定工作难的状况。(4)法治意识薄弱,维权能力低农民工法治观念薄弱,他们不仅不懂法,不知道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还常常违法,不少农 一工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用人单位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天经地义,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出现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地区和城市,用人单位面对蜂涌而来的求职者,往往选择“人才高消费”策略,加大了农民工就业的困难。有的企业长期试工,一面频频裁人,一面长期招工,这种现象在一些技术含量低和靠订单生存的加工企业尤为明显,农民工往往成为受害者。有的企业将第一代农民工的管理方式套用到第二代农民工身上,导致劳资矛盾尖锐,劳资纠纷频发,管理成本剧升,企业不愿多聘第二代农民工。(三)农民工就业缺乏有效的职业指导农民工缺乏全面及时有效的职业指导,是农民工就业困难的一大重要原因。(1)职业指导师队伍还未成规模。(2)职业指导的专项制度和长久;制还未建立起来。(3)农民工未得到职业指导服务(四)其他因素全球金融危机,大批“三来一补”加工出口型企业生产订单减少,大量农民工因此失业。三、解决农民工就业困难的指导对策(一)对农民工进行科学分类,建立农民工职业指导档案系统,制定分类指导策略。(二)对农民工实施职业指导对农民工实施多元化职业指导,帮助农民工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帮助农民工制定和实现个性化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农民工提高就业质量和生活质量。(三)协同用人单位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农民工长期稳定就业提供服(四)建立为农民工开展职业指导的专业队伍和专项制度综上所述,从农村剩余劳动力中衍生出来的农民工队伍,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成2亿多人的庞大队伍,涉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所有的产业行业,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暴发,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使个体职业素质较低的农民工群体就业更加艰难。在此形势下,农业劳动生产率将有更大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将会更大走出乡村的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将更加了突出。农民工就业问题已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大局,是关乎“和谐社会”是否能真正实现的重大社会问题。对农民工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职业指导,是解决农民工就业困难强有力的举措。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一)教育体制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要求的是适应工作岗位、专业知识过硬的全面发展的高校毕业生。但从目前我国教育体制来看,大学教育中还存在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专业设置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大学专业设置重复,导致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人才紧缺,而部分专业的学生找不到工作,致使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高等教育不能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高校培养出的大学生知识面窄,实践能力差,无法适应工作岗位。(二)就业市场方面2015 年全世界经济都是低增长的状态,导致整体就业形势不乐观。尤其企业效益增长缓慢,用人成本增加,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裁员降薪,从而促使就业难度增加。另外,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用人单位和人才培养单位不能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招不到满意的大学毕业生,另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找不到非常满意的工作单位。就业市场的恶性竞争是导致就业难的又一因素,不合理的人才引进竞争机制,致使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变得苛刻,高标准、高要求地去招聘人才,很多毕业生应对不了如此激烈的竞争。(三)大学生自身方面大学生不能顺利就业,很大程度上与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密切相关。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浪潮中,不积极进行创新、创业的尝试,反而认为自己是精英人才,应该成为公务员、国家财政供养人员 [1] 。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导致很多毕业生不走出去找工作,而是等着国考、省考,导致考生数量居高不下。另外,学生在大学期间不能很好地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也是就业难的一个原因。

二、提高大学生就业率的对策分析(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应该能够被市场经济形势下的用人单位所吸收,教育应该面向市场化、国际化。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合理设置学校专业,使专业人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高等教育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在引导学生学好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能够让学生到用人单位去 实习、观摩生产,这样,学生就能够做到学以致用。另外,高校去行政化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学生就业率、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高校应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第一位,不断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二)加强学校的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作为一个社会难题,需要社会、政府、家庭、高校多方参与,共同攻克,其中政府统筹应该是主导力量。高校同时应该承担起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的主要责任,力争在就业观念、就业基础教育、基本能力培训上下功夫,多投入;做好“顾问”,在指导和服务上更趋精细和完善;在就业质量提升上紧盯就业率,促使更多学生有事做;远眺就业层次,让更多有潜力的优秀学生有更好的事做 [2] 。如同高校不能改变当前就业的窘况一样,学校定然不能推卸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责任。所以,高校要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做实、做细。(三)提高学生自身素质无论是教育体制改革,还是学校加强就业指导,最终都是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自身素质。只有学生自身本领过硬,才能够找到满意的工作,才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首先,大学生在校期间,在认真学好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一定要参与学生社团的实践活动,锻炼个人的社交能力,因为无论是写作、口头表达,还是待人接物都是社交来工作中所必备的。

农民工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群体,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中,他们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的发展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年龄的增长,农民工这一群体逐渐形成。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老一代农民工已经逐步为农民工所取代,农民工这一群体已经成为促进我国在新的时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方面原因的影响,我国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却面临种种问题,这一群体的就业问题也日益引起我国政府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如何解决这一群体的就业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本论文在深入研究我国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现状、问题与原因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解决我国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民工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工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就业歧视。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平等就业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题中应有之义。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民工政策已经趋向相对公平,但是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至今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国农民工在就业准入、从事行业、劳动工资、居住条件、工作环境、工作时间、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方面遭遇到了歧视性对待。

收费的要不要

农民工返乡创业对策研究摘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解决“三农”、失业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等经济社会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了一条新路,但由于当前国家财政扶持力度不够等原因,农民工返乡创业比较优势不明显,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农民工返多创业的现状和原因等做了详细地分析,找出了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困境,并从政府和农民等两方面提出了引导和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返乡创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政策扶持 1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分析 (1)投资方向主要是发展工商经济。 目前返乡创业的农民以第一、二代农民工为主,这些农民工大多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务工。因此,他们回到家乡后在政府的支持下,同时利用打工期间获得的见识、本领、资金、信息、社会资本等,发展工商服务业,投资商品性的农业经营,主要是兴办规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兴办二、三产业。 (2)大多数人选择在小城镇居住。 农民工回乡创业不是单纯的回农村原户籍所在地创业,大多数创业者把企业办在了家乡的集镇和县城,近70%是在小城镇居住。 (3)部分农民工被充实到农村基层组织。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利用亦工亦农亦商的特点,积极参加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成为经纪人或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也有部分人担任村干部或参加村民议事会及村民理财小组。 由于农民工与农村、农业的天然联系,农民工回乡创业正在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快不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战略高度对待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氛围。 2农民工返乡创业原因分析 返乡创业是劳务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劳务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作为特有的经济和社会现象,我国的“民工潮”和劳务经济已经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农民工跳出农门到大中城市、发达地区去务工或经商。解决温饱问题;第二阶段在务工或经商的过程中,一些农民工变成了管理者或者老板;第三阶段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返乡创业,大量地从“打工者”嬗变为“创业者”。 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沿海经济特区的开放,农民工形成了单向性的“外向”型流动,进一步拉大了原本就存在的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市民和农民之间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壁垒,既体现在经济制度和政策上,也体现在精神和心理上,增加了农民工在城市稳定落脚的成本。在城里农民工不能获得稳定就业,加上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和排斥,以及经济待遇的不公平,而使农民工选择返乡发展。 返乡创业投资环境的改善 2004年、2005年中央连续二年下发的两个“一号文件,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创造了有利的大环境,尤其是出台的许多“惠农”硬措施,使农村的创业环境更稳定、更优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招商引资条件的优惠,再加上外面投资风险和创业成本的增加,使相当一部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也愿意选择返乡创业。 乡土观念和“根”文化的需要 大量农民工有故土情结和情系家乡的情感需要。大量创业人员愿意为家乡的发展和荣誉去打拼、去贡献,主动捐资公益事业,并响应家乡政府的号召,在家乡投资办企业,带领乡亲们致富,并就近吸纳了当地农民工就业。这些农民工对自己家乡的资源情况、人事关系和投资环境比较熟悉。也掌握了家乡内外的市场信息,有助于其成功创业。 农民工自身创业条件的具备 经过几年的外出务工。一般农民工每年都能挣到上万元甚至几万元收入,再加上在外结交的朋友多了,见的世面大了,学到了一技之长,思想观念上就自然地会发生变化,创业意识就会增强。这些农民工通过“打工大学”接受到了先进的科技文化,有了发展现代产业的冲动和信念,经济基础和人力资本的提升都是促成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基础。 3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困境 创业资源的短缺 首先是资金短缺,融资难是不少返乡创业人员反映的首要问题。现在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门槛高,而且贷款手续非常复杂,周期很长,难以解决返乡创业者的融资之渴。其次是土地制约。随着这几年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增多,有些地方供地指标也开始捉襟见肘,对很多想进一步扩大规模的企业而言用地成了一大制约。最后是人才短缺,不少返乡创业者是初高中毕业,办企业存在盲目性,自身经营管理知识也比较薄弱,又很难吸引人才,迫切需要指导。另外由于内陆欠发达地区生活与人文环境较差,服务业不发达,即使是在同等的工资待遇下,很多年轻劳动力也更趋向于外出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打工。 政府扶持政策的缺失 有的返乡创业者反映政府效能不高,虽然很多地方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但在落实过程中一些部门和个人执行政策有偏差,服务意识不到位,甚至还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拖延办事的情况,不利于企业更好创业。如创办企业中是税费减免优惠不明显,甚至当前大部分内陆地区还没有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税费减免政策。见了“世面”的农民工回到当地,可能会与当地官僚习气、无视市场规律的做法产生冲突。但冲突矛盾解决的过程,其实也推动了当地投资环境的优化。返乡创业农民工呼吁,今后国家能农民工创业中农遇到的问题。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农民工创业更多政策支持。 创业投资成本高 我国内陆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建设差的问题,尤其是县、乡(镇)两级,基本上都存在路、水、电、通信、交通和能源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企业发展需求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在企业用地、用水、用电和证件办理等方面设置障碍,使有的投资项目迟迟难以落实。直接导致农民工返乡创业额外投资成本增加、交通运输成本升高和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 4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 为返乡创业提供融资优惠政策 要加快信贷改革与创新步伐。首先,鼓励和引导发展乡村和城镇社区中小金融机构等,并把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其主要目标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其次,坚持支持其它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营业网点或巩固其已有营业网点为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服务。再次,考虑设立行业协会基金担保公司。 政府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信贷补贴。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助基金,为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担保。同时协同金融机构为返乡创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利息差额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为返乡创业提供资源使用优惠政策 国家可以参照农业反补贴的办法,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补贴力度。对于返乡创业,特别是创办为解决当地就业、“留守儿童”、“留守媳妇”问题做出重大贡献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科技效能型经济实体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政府要在用地、用水和用电等问题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例如,可以考虑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低于市场价的土地资源和用水、用电等创业便利,其差价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 为返乡创业充实人才等资源 由国家财政拨款为返乡创业业主及其员工提供免费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拓宽培训领域,进一步充实和提高培训师资队伍。另外可积极采取外联式发展模式。主要可以通过与大学社会实践合作吸收大学生进企业实践,并积极吸收人才指导企业更好的发展。如可通过政府部门与各个大学协调,以大学生下基层挂职锻炼的合作方式,实现学生得到实践锻炼机会和企业获得人才资源的双赢,同时还应该与社会各界合作利用外方所拥有的资源来弥补自身急需同时又紧缺的资源。 为返乡创业提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农民工返乡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的,政府必须实施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政策,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先引导和扶助尽可能多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尽可能多的经济实体,支持与鼓励其中发展潜力大,前景看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坚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多做小”与“做大做强”两条腿走路。等这些经济实体发展到一定阶段有承担税负的能力时,再按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税收征缴,使其纳税能力与收入水平相适应。 为返乡创业创建良好硬件环境 国家要加大对内陆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小城镇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如积极创建“工业园”、“返乡创业园”和“返乡创业一条街”等创业基地,不断增强小城镇的创业项目承载能力,减轻返乡创业者的额外投资压力,同时降低人居园区的门槛。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民工总量中有7%~10%基本完成资本原始积累,1400万~2000万人具有了创办企业的能力。可见未来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的潜力巨大,建立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发展的制度有助于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发展。全方位探索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发展的制度,深化对劳务经济战略思想的认识,变“输出劳务挣钱”为“引回人才发展”。另外我国应出台《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促进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引导和规范,逐步建立“政策吸引、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和法律保障”相结合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发展的机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探索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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