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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偿付能力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4 14:30:45

保险偿付能力论文参考文献

巨灾债券的运作及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对策研究吕雪梅【摘要】: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近些年来,我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年均达2000多亿,占GDP的3%,占新增GDP的42%。因此,我国的巨灾保险需求不断上升,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市场。但我国目前在巨灾保险方面的供给却十分有限,许多防范巨灾风险的险种几乎空白,供给和需求间存在巨大缺口。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再保险市场缺乏足够多的市场主体和资金来对巨灾风险进行分保。巨灾债券作为发达国家保险业积累巨灾基金,扩大保险业偿付能力的成功做法,可以将保险市场的巨灾风险转嫁给资本市场,从而弥补保险市场的资金不足,同时也为各种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因此,在我国发行巨灾债券对于我国保险业转移巨灾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深入探讨了巨灾债券的内涵、运作机制及产品特性的基础上,考察了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巨灾债券的发行及运作情况,全面分析了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必要性、可行性、障碍,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关键词】:巨灾风险巨灾债券触发条件再保险特殊目的再保险公司【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7【分类号】:F842;【DOI】:CNKI:CDMD:【目录】:内容提要4-6引言6-9一、研究背景和意义6二、文献综述6-8三、研究方法与内容8-9第一章巨灾债券运作的基本原理9-20第一节巨灾债券的内涵及分类9-11第二节巨灾债券的特性分析11-13第三节巨灾债券的运行机制及风险13-16第四节巨灾债券的定价分析16-20第二章西方发达国家巨灾债券的运作及借鉴20-30第一节巨灾债券产生的动因20-21第二节美国USAA巨灾债券的运作21-25第三节日本巨灾债券运作25-27第三节欧洲巨灾债券的运作27-29第四节发行巨灾债券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及启示29-30第三章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可行性及对策建议30-44第一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必要性30-34第二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可行性34-36第三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障碍分析36-39第五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对策建议39-44结论44-45注释45-46参考文献46-49论文摘要49-51ABSTRACT51-54后记54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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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意义问题建议保险学论文, 经济学论文从2003年1月起,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与费率一改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要 求各保险企业严格执行的做法,转由各保险企业自行制定,至今已将近两年了。如何客 观地评价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意义,正视和妥善解决这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 矛盾和问题,不仅对于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也会对大量其他险种费 率的市场化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产生极大的影响。一、我国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意义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商业保险主要险别的价格向市场回归的第一步,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第一,改变了车险费率的形成机制,第一次使市场成为决定费率的主导力量。作为财 产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机动车辆保险(本文主要探讨车辆损失险)在性质上属于典型的商 业保险,其费率理应由市场决定。在这次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主管部门将 费率形成的决定权交给对自己所承保的业务自负盈亏的保险企业,由后者根据赔付率、 费用率、合理利润预期、市场供求关系和各种风险因素等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市场第一 次成为决定我国车险费率的主导力量。这是符合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的,也是与车险 保险费率市场化的世界潮流相吻合的。第二,大幅度地降低了车险费率的总体水平,在车辆保险过程中真正体现了公平的原 则。随着机动车辆安全性能的增强,道路、信号系统和其他交通设施状况的改善,交通 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平均严重程度大大降低,保险赔付率大幅度 下降,车险费率在客观上有了较大的下降空间。同时,由于经营车险业务的企业同业竞 争的加剧,车险费率也有向下变动的客观要求。通过费率的市场化改革,车险费率的决 定主体由政府转换为保险企业,费率水平大幅度地降低,从而减轻了广大保户的保费负 担,真正体现了车辆保险过程中对被保险人一方的公平。第三,细化了车险费率的形成要素及其权重,使车险费率的构成趋于合理。这次车险 费率制度的改革,不仅将车辆损失险的费率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区别开来,从客观情 况出发有升有降,而且还纠正了原来以“从车”为主的片面性做法,贯彻了“从车”、 “从人”、“从用”、“从地”相结合,加大“从人”权重的原则。一些保险公司在私 人自用车辆基本险费率表和私家车基本险费率表中,直接载明固定驾车人或主驾车人年 龄、驾龄、性别或职业、客户信用等级与安全等级的优惠比率或系数,或上调的比率或 系数(表中提供了改革初期华安广州分公司私家车费率的优惠系数,从中可以看出“从 人”因素等在费率构成中的作用)。另一些保险公司虽未在车辆基本险费率表中直接规 定这样的比率或系数,但载明了驾驶人员不同期限有无违章纪录、车辆不同期限有无赔 款纪录的优惠比率或系数,或上调的比率或系数。在车辆保险事故主要由人为因素所导 致的现实条件下,加大“从人”的权重的原则,体现了各类因素风险程度与其费率水平 的一致性,必然使车险费率的结构更为合理。第四,降低了车险业务的盈利空间,迫使保险企业强化经营管理。机动车辆保险是商 业性的保险。保险企业经营车辆保险的目的是追求利润,这个利润应该是净保费收入与 净赔款和费用支出之和的差额(只是由于保险企业在不同年份的赔付率波动较大,保险 企业的年利润应看作若干年份净保费收入与净赔款和费用支出的差额的平均数)。显然 ,在总保险金额、净赔款和费用支出一定的假设前提下,费率越高,保险企业的利润就 越多。在保险费率长期维持在远远高于合理水平的条件下,保险企业只要扩大承保规模 ,就可以将其盈利水平维持在社会平均利润的水平上,甚至远远超过社会平均利润。这 就必然导致保险企业更加倾向于向规模要效益,而不是向管理要效益。这是我国车险市 场粗放经营的内在根源。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车险费率总体水平的大幅度下降 ,降低了保险企业经营车险业务的盈利空间,迫使它们强化经营管理,从主要倾向于扩 大业务规模向规模与管理并举,更加突出管理的方向转变。这对提高我国内资保险企业 的管理水平,增强正当竞争能力,积极应对来自外资保险企业的更加激烈的挑战,无疑 是十分重要的。第五,有利于规范保险企业的竞争手段,净化车险市场。由于车险的现实费率水平远 远高于合理费率水平,保险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就必然主要集中在对车险份额的争夺上。 同时,也正是由于车险的现实费率水平远远高于合理费率水平,保险企业即使为展业付 出高额费用也会有利甚至是暴利可图,它们才敢于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高额佣金,向 被保险人一方的经办人(如果被保险人为企业、机关、团体,则为实际管理车辆的负责 人)支付高额回扣,致使我国的车险市场成为表面有序而实际上高度无序,甚至是滋生 严重腐败的场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车险费率总体水平的大幅度下降,缩小 了保险企业支付高额佣金或回扣的空间,从长远看,必将对规范保险企业的竞争手段, 净化车险市场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二、我国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但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在我国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还存在诸多的,甚至是相当复杂和严重的矛盾和问题。第一,各保险企业之间在费率上恶性竞争,费率降低幅度过大,易造成保险企业的亏 损或偿付能力和服务质量的下降。在这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初期,除营业性用车辆 外,其余车辆的保险费率均有大幅度的下调。自2003年1月1日起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 革全面启动之后,各家保险公司就将车险费率整体下调了10-15%,有的保险公司费率的 最高降幅甚至超过30%。车险费率改革前,我国各保险企业车险的赔付率一般在55-60% ,各保险企业大约有10%左右的利润空间。这样高的降价幅度,必然会导致保险企业车 险业务的严重亏损。这一点已经为我国目前多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经营现状所证实。 例如,截至2003年10月底,上海财险公司车险赔付率达,已超过保险公司的收支 平衡点,车险业务已出现全行业亏损。由于经营管理方式和水平的原因,与改革前相比 ,我国的车险的降价空间是比较大的。然而,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 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保险企业的经营费用水平不能迅速降低到相应的水平时,由车 险费率一次性降低幅度过大所导致的保费收入相对甚至绝对的大幅度减少,很可能会导 致保险企业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使它们应该提供的无偿性服务尤其是应该 承担的赔款大打折扣,从而最终损害被保险人一方的利益。第二,缺少必要的具有参考性和一定约束力的基准性费率,使得各保险企业在费率的 厘定上偏差过大,导致费率的频繁变动。根据保险费的不同用途,可将保险费率分成两 个不同的部分,即纯费率和附加费率。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即纯保费)主要用于弥 补保险企业的赔款或给付支出,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即附加保费)主要用于弥补 保险企业的经营费用支出(包括税金)和实现保险企业的合理利润。显然,纯费率的厘定 离不开保险企业历年来积累的承保金额、净保费收入、赔款或给付的保险金的大量数据 。由于我国多数保险企业开办的时间较短,缺少足够年限和数量的相关数据,纯费率的 厘定缺少必要的基础和依据。这就决定了这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保险企业在厘定保 险费率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为了巩固或扩大市场份额,保险企业实际执行的车险费率 远远低于合理费率,由此造成赔付率的大幅度提高乃至出现严重的亏损。赔付率的大幅 度提高乃至亏损的出现,又必然促使保险企业不断地调整费率,从而导致费率的频繁变 动。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自2003年年底上调高风险车辆车损险费率,2004 年“五一”期间上调第三者责任险费率,6月10日又一次上调包括私家车在内的部分车 辆的车损险费率,上调幅度高达20%至30%。费率的频繁的和大幅度变动无疑会对客户的 心理造成巨大的冲击,不利于车险业务的稳定发展。第三,片面强调对批量投保的优惠,很可能抑制居民个人或家庭的投保热情。一些保 险企业在费率表中明确不同批量投保的优惠比率或系数,没有这样明确规定的在实际业 务中也要提供类似的优惠。尤其是对批量较大的单位用车,各保险企业在实际上通过回 扣或折扣等方式提供优惠的比率往往高得令人吃惊。这种现象以前就一直存在,车险费 率的市场化改革并没有使这一现象发生显著的改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居 民个人或家庭的汽车拥有量也将迅速增加,并将逐渐赶上甚至会超过单位汽车的拥有量 ,居民个人或家庭将成为保险企业最主要的潜在车险客户群。对批量投保的优惠所反映 出来的对单车投保的歧视,很可能会抑制居民个人或家庭的投保热情。在费率厘定过程 中对批量投保的过度优惠和承保过程中实行的高比例的折扣,也提升了机构代理人的收 入心理预期,是掌握大量车险业务来源的机构代理人索要高比例佣金的重要原因。第四,缺少对代理佣金行为的必要而有效的监管与控制,费率制度改革过程中伴随着 过度的洗牌效应。保险监管不仅是控制保险企业的经营风险,保护被保险人一方合理利 益的途径,而且也是维持保险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维护保险人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这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由于费率水平的大幅度下降,保险企业要控制经营 风险,实现合理利润,对车险代理人支付的佣金的水平也应随之降低。然而实际情况并 非如此。有的保险企业把这次车险费率改革看作是重新瓜分市场份额的至关重要的历史 性机遇。为了抢占他人的市场份额,它们不仅不降低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的水平,而是 主动满足代理人索取更多佣金的要求。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保险代理人能够得到的佣金 返还不超过所收取保费的8%。然而,实际上很多保险企业都突破了这个界限,有些公司 甚至还大大超过这个比例。在代理人实际上已经掌握或控制了车险业务的主要来源的情 况下,实际佣金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车险业务在不同保险企业之间的流动方向。因此,这 些保险企业的行为必然导致费率改革过程中车险市场重新洗牌效应的加剧,不仅直接损 害其他保险企业的正当权益,以及可能因自身赔付能力的不足而最终损害广大保户的利 益,而且还会进一步损害车险市场的竞争秩序。第五,费率制度改革过程与保险企业经营理念与方式的变革相脱节,保险企业在一定 程度上受制于代理人而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由于我国车险的费率长期处于较高的水平 上,相当数量的保险企业已经习惯于支付高额佣金,通过代理人进行间接展业的经营方 式。车险费率的改革减轻了被保险人一方的保费负担,有利于激发被保险人一方的投保 热情。保险企业可以摆脱对代理人的过度依赖,更多地吸引被保险人一方直接到保险企 业或其销售站点投保,从而一方面减少代理佣金的支出,另一方面密切与巩固广大客户 的联系,为维护和扩大客户群的规模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我国车险费率的改革并没有同 时伴随保险企业经营理念与方式的变革,车险业务在来源上仍然过于依赖于代理人的代 理行为。这样,当保险企业因费率水平大幅度降低而欲大幅度降低车险代理的佣金水平 时,必然遇到来自代理人的强烈反对、抵制甚至是要挟,而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其结 果是费率水平大幅度降低了,而代理人的佣金水平并没有降低。三、解决我国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中矛盾与问题的建议上述矛盾和问题表明,我国的车险费率制度改革确实有些操之过急,缺少必要的过渡 阶段。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毕竟发展的时间较短,还不具备费率市场化改革一步 到位的条件。我国车险费率制度的改革应该是渐进的,分阶段进行的。我们只能在这一 思路的指导下寻求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途径。第一,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基准费率并规定浮动幅度,保险企业必须在这一幅度内自 主确定实际费率。由于尚未积累起足够的数据资料,同时又缺少必备的精算人才或机构 ,多数保险企业目前还不具备独立厘定保险费率的条件。尤其是高费率条件下形成的规 模扩张性的经营理念,极大地妨碍了保险企业风险意识的确立,而缺少足够风险意识的 保险企业是无法制定出符合安全性原则要求的合理费率的。因此,在目前条件下,有必 要由政府主管部门集中全国精算人才或聘请精算机构,根据全国已有的历年积累的车险 承保金额、净保费收入、赔款或给付的保险金、费用支出等数据,同时参考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相关资料,按车辆的种类、使用年限、行驶区域、主驾车人的年龄等条件分别厘 定出车险的基准费率体系,并确定允许浮动的幅度。各个保险企业可结合自身及其所在 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允许浮动的幅度内制定出自己实际实行的费率,并报保险监管部门 审查备案。待客观条件成熟后再放弃幅度限制,实现费率改革的最终目标:由保险企业 完全自主制定费率。到那时,政府主管部门或权威性民间机构厘定的基础性费率不再具 有行政约束力,而只是作为保险企业厘定费率时的参考。第二,政府主管部门有必要重新核定代理人最高佣金率,并严格要求保险企业实际支 付的佣金的比率一律不准突破过最高佣金率的限制。保险企业向代理人支付代理佣金必 然冲减其保费收入,在保险费率处于合理水平的条件下,过高的代理佣金率只能导致保 险企业的亏损。因此,保险企业应该能够自觉地控制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的比率,而没 有必要由政府主管部门对代理佣金的比率作统一规定。但是,鉴于在车险费率市场化改 革中车险费率已经大幅度降低的背景下,某些保险企业仍然通过支付高佣金挖他人墙角 ,严重损害其他保险企业的正当权益甚至是广大保户的利益,很容易导致车险市场竞争 秩序恶化的情况,政府主管部门有必要重新核定代理人佣金比率的上限,并以行政规章 的形式发布,任何保险企业都不得突破。第三,政府监管部门或机构必须以车险费率、佣金或回扣以及折扣等为重点,对保险 企业的行为严加监管。对于突破车险费率浮动幅度的下限,尤其是通过折扣或回扣实际 上已经突破该下限的保险企业;对于突破代理人佣金比率的上限,尤其是通过作假账隐 瞒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佣金已经突破该上限的保险企业,要严肃查处。对直接责任人以 及负责人要给予严厉处罚。为此,政府监管部门或机构应特别关注费率改革过程所出现 的车险业务在不同保险企业之间的异常流动,要分析和了解这种异常流动背后的真实动 因。为了使政府监管部门或机构的监管行为真正取得成效,应该支持利益严重受损的保 险企业向监管部门投诉,鼓励代理人或其他人乃至保险企业的从业人员向监管部门提供 相关线索和证据。所提供的线索或证据确属真实重要的,可从对违规企业的罚没收入中 提取一部分给予奖励。第四,要发挥保险同业公会或保险企业联席会议在行业监督和促进企业自律方面的作 用,弥补政府监管部门或机构监管力量的不足。保险同业公会或保险企业联席会议在行 业监督和促进企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是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所不可取代的。不过,应当 看到的是,目前各地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规范车险市场秩序的“责任书”之类的协议并 没有真正发挥其对保险企业的约束作用。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此类协议不是政府监管机 构的规范性文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通常是在政府监管机构的召集下共同签署协 议的,但它不是以政府监管机构的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因而对签署协议的各保险机 构不具有政府规范文件所具有的行政约束力和法律约束力。二是此类协议不是具有合同 性质的文件。各家保险机构在协议上签字,表明它们对协议规定的责任已经取得意思表 示上的一致。但这并不能说明各家保险机构已经建立起一种合同关系。因为,合同不仅 有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而且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着严格的相互依存的关 系。一方的权利同时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在价值上 通常又是相等的。各家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显然不具有合同的这些本质特征。合同是国 家法律认可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各家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不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 质的文件,当然对签约各方也不具有合同或类似于合同的文件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在各家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中都有相应的处罚性条款,但由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这 些处罚性条款很容易成为一种“不可置信的威胁”,即违反了协议并不一定真的会受到 处罚。因为,处罚给违规者带来的损失并不能成为揭发违规者的收益,后者也不能从揭 发行为中独自享有维护市场份额的利益,因为其他未揭发者会与其同样享有这样的利益 。于是,知情者可能采取不揭发的策略。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泽尔腾的“子博弈精炼纳 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理论,口头上承诺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而实际上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恰恰是各家保险公司基于增进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作的 一种理性选择。要使此类协议能够在规范我国车险市场竞争秩序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关 键是赋予它们以法律上或行政上的或二者兼而有之的约束力。可以考虑将各保险公司分 公司共同签署的协议以保险监管机构通知附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保险公司的各级公司,并 在通知中对各公司所承诺的责任以政府监管机构的名义给予认定,从而使协议同时具有 政府监管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与行业自律性文件双重性质,并由此使其具有行政约束力和 相适应的法律约束力,使协议中的处罚性条款由“不可置信的威胁”变为“可置信的威 胁”。第五,缩小单车投保与批量投保在费率上的差距,同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政府监管 部门应对批量投保车辆的费率优惠的幅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尤其是要通过监管严格查处 保险企业对批量投保车辆在保费收取上的违法折扣行为。同时,要求保险企业公开披露 对直接投保车辆的费率优惠,以不断增加直接投保车辆的比重,削弱掌握大量车险业务 来源的机构代理人对保险企业的影响。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对保险代理人 或保险经纪人公司成立条件的限制,以增加代理机构的数量,逐步实现由个人代理为主 向机构代理为主的制度转换,并通过对代理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代理行为的规范化。【参考文献】:[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2]柴今.非寿险业将先跨越发展[j].资本市场,2004,(4).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亿元,比上年增长,相当于1999年的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亿元,比上年增长;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2003年保险密度为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近年来,金融行业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行业,投诉热门事件也频频登上微博、抖音等热搜榜,其中,针对保险业的投诉占据较大比例。保险机构强化内控与强化理赔监管制度缺一不可。

2020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12号通报《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了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接收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通报》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36754件,环比增长。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16895件,环比增长,占投诉总量的;人身保险公司19859件,环比增长,占投诉总量的。

车险、普通人寿险坑最多

财产保险公司涉及机动车辆保险纠纷投诉9090件,占财产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保证保险纠纷投诉3289件,占比;人身保险公司涉及普通人寿保险纠纷投诉7881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疾病保险纠纷投诉4163件,占比。

财险理赔纠纷明显,人身险销售纠纷突出

财产保险公司涉及理赔纠纷投诉11227件,占财产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销售纠纷投诉2606件,占比。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的理赔纠纷投诉量在财产保险公司中最为突出。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众安在线的销售纠纷投诉量在财产保险公司中最为突出。

人身保险公司涉及理赔纠纷投诉3052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销售纠纷投诉8166件,占比。人民健康、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的理赔纠纷投诉量在人身保险公司中最为突出。平安人寿、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的销售纠纷投诉量在人身保险公司中最为突出。

店大欺客,保险龙头投诉严重

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的投诉量位列财产保险公司前三名。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的投诉量位列人身保险公司前三名。被投诉最多的几乎均为保险龙头。

保险合同藏 “猫腻”

综合来看,针对保险产品的投诉集中在重疾险、医疗险、普通寿险以及车险方面;主要事由集中在理赔纠纷、销售纠纷以及保险合同变更(保全)纠纷等方面,理赔纠纷相对更为突出。从调查抽取的保险合同来看,主要存在四大类突出的问题。

保险机构强化内控与强化理赔监管制度缺一不可

由此可见,理赔困难让普通民众很难扭转对保险业的偏见,始终对保险有“不信任感”。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期在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时指出,一方面,保险机构要加强内控,建立健全理赔管理制度,认真改进和完善理赔程序,健全理赔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强化理赔监管制度建设,完善保险产品及管理机制,加大对理赔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披露力度。

财产保险赔偿论文参考文献

对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现存问题的对策

保险公司在建立健全一个良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基础上,提高企业员工的从业人员素质,通过自身优质的服务提高企业的口碑和形象。那么,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存在哪些问题呢?

【摘要】企业财产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本文对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发展困境的原因,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发展;问题;对策

企业财产险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任何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都可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投保金银珠宝等珍贵物品须事先与财险公司进行特别约定,但有价证券等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财险对火灾、爆炸、雷击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对由于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被保险人故意行为等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中小企业财产险的主要险种、保障范围

1、企业财产险的主要险种有:企业财产综合保险,主要有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大类,以及若干附加险,主要承保那些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又可用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的财产。

2、中小企业财产险的保障范围可保财产,可保财产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认为可以承保的财产;不可保财产,不可保财产是指保险人不予承保的财产;特约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是指那些价值不易确定,或在一般情况下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导致损坏的可能性小,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后,在保险单明细表上载明品名和金额的保险人可以承保的财产。

二、中小企业财产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1、产品发展明显不均衡,各险种保费存在差异大。中国市场调研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财产险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认为,伴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高增长,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校园、运输、旅游、质检和建设行业的责任保险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财产保险行业各险种规模都在不断地扩大,但产品发展却存在明显不均衡,各险种保费存在差异大。

2、盲目追求保费收入增长,企业经营模式粗放。财产保险公司的企业经营模式比较粗放,在考核指标上限于业务增长速度与市场份额比较多,部分保险公司追求扩大规模、抢占财产保险市场,使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在赔款支出方面高于保费增长。盲目追求保费收入的增长,经济效益却一路下滑。

3、中小企业财险品种单一,财产保险产品创新少。企业财产保险产品的创新少,保险市场上的产品数量少,品种老化,项目单一,且各财险公司的产品普遍存在雷同现象。少数财险公司虽开发了一些新产品,但缺乏系统性及差异性,市场适应能力差。财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市场供给主体少,市场供给能力低。

4、保险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不足。保险监管框架性的制度不完善,一部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低。各保险公司为了经济利益,规模不断扩大、不断争取客户与保费收入,导致了采用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没有对内控制度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无法落实相应的制约与处罚措施。

5、企财险赔付率不平衡,费率水平总体较高。中小企业财险的费率厘定是根据标的物的风险大小来决定的,标的风险程度越低费率就越低,但保险行业协会和很多保险公司总部。企财险费率连年下滑。保险公司为了完成经营指标,主要把精力集中于大型企业,对小企业不太待见。

保险公司的企业财产险的费率低,而国际市场费率水平却一路飙升,国内费率与国际市场完全背离。6、经营机制与管理水平有差距,服务水平有限,从业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保险公司在对中小企业开展保险工作时,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存在一定误区,即经营机制有待于完善。由于公司管理水平有限,不能合理设置部门以及岗位,内外勤结构失衡等情况比较多,在公司内部未能形成有效的承保、理赔、续保的日常运营制度体系。

三、对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现存问题的一些思考

1、主动开拓保险市场,优化险种结构。保险公司面对中小企业财险存在的险种结构问题,要主动开拓保险市场,扩展新的业务增长点,特别注意要优化险种结构,合理调整险种结构,明确重点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的相关险种,以利润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对保险业务结构进行优化,发展质量好、盈利性强的财产险业务。

2、改革财产保险业体制,提升企业理财技能与实效。保险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特点,明确业务定位,加大对企业财产保险的推广力度,用合理的业绩考核机制推动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财险公司的稳健经营,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一个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经营管理制度,以应对保险市场的不断变化。

3、根据保险标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费率。保险公司在制定费率的时候,应该根据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大小、承保范围和保险限额等因素合理地进行定价。针对不同的保险标的和风险,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定价,按照风险大小等因素将保险标的风险程度等级进行细化,并且根据日后的承保经验不断进行调整,使保费制定趋于合理。

4、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高中小企财险的认知度。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业的实际情况,适时加大企业财产险的宣传力度,让中小企业理解、充分认识现代财产保险的功能。保险企业能给他们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提高其经营效率,保险能及时弥补企业的保险风险损失,稳定其现金流,降低企业破产风险。

5、加强理赔管理,提升理赔服务质量。针对中小企业险存在的`理赔难问题,保险公司自身应该提升理赔时效。企业有目的、有效果地促进各项理赔工作的进度。对于损失金额大的重点赔案,要积极跟进赔案变化情况,保持与投保公司的密切沟通,促进企业之间长期的客户关系。

6、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需要。保险公司开发有自身特色的基本险种,以满足企业多元化的需要。开发财产超额损失保险,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甚至大型企业的简易营业中断或利润损失保险等等。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服务质量的好坏事关其生存发展。对于中小企财险而言,一定要严把服务质量关,以优质服务提高客户的忠诚度,进而有利于拓展其他保险业务。

7、保险产品的创新,实施创新战略。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创新主要内容就是要在经营决策、市场企划及服务和管理方面新的突破。一方面对原有险种进行改造完善,对相对不合适的地方进行有针对性地修订和完善;另一方面针对新生的保险需求,积极开发有自己特色的保险产品。

8、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树立企业的口碑和形象。千方百计提升现有员工的整体素质,加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松涛.财产保险行业市场趋势分析[J].经济管理论坛,2005(21).

[2]贾蕾.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市场现状及对策[J].经济视角,2009(9).

[3]韩志员.对企业财产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探讨[J].中国商界,2013(6).

[4]唐金成.现代保险市场营销[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财产保险》、电子工业出版社的《财产保险实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保险核保与理赔.>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财产与责任保险》《华安财产保险》、新经济导刊的《人保财险:服务赢市场》等等或者相关的杂志都可以参考。       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稳固的作用,同时加强对企业财产保险需求进行分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财产保险的论文范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再谈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发展

摘 要: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有着很大的相关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法律意识、自我意识的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政府对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需要也要求责任保险市场迅速发展。

作为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责任保险的探究,改进责任保险技术,培养精通责任保险、法律知识以及各种与责任保险有关的专业知识的人才,使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发展 建议

责任保险的全面开展是保险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它的出现与国家经济实力、法律制度、国民的法制意识息息相关。责任保险的开展为顺利地解决各类民事赔偿责任事故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渠道。

目前我国的供销市场,已经开始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由量的需求转变为质的需要。只有通过刺激消费,同时促进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因此,健全法制,倾向于消费者,尽量满足他们的索赔要求将成为国家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此时也正是保险公司大力开发该市场的最佳时机。

一、产品责任保险

目前,产品责任保险的费率不是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测算出来的,而是根据经验和市场竞争情况确定的。这样的费率无法反映标的风险的大小,保险公司也无法有效地控制风险。由于没有科学的风险评估手段,对风险较小的标的,本来可以以较低费率承保,却因为与标准费率相差太大而不敢承保;而外资保险公司有一套风险评估技术,则敢于承保,造成中资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费率相差很大。而对于风险较高的标的,却因为无法评估或竞争需要,而盲目以低费率承保,造成亏损。产品责任保险的发展是与相关法律的健全紧密相连的,相比保险发达国家的严格产品责任原则,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仍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归责原则方面,已承认产品责任不是合同责任,但仍未明确规定产品责任适用严格责任。二是在产品的概念方面,《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筑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而日本、美国等国对“产品”的定义则很宽泛,包括一切进入流通领域的物品,不论是加工的还是自然的产物。三是我国产品责任立法比较分散,内容也不够系统、完整,有些条文在表述上也不够清晰。

二、公众责任保险

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试办公众责任保险 (场所责任保险),深受公众的欢迎,前景看好。但由于受公众意识的局限,公众责任保险开展得还不够普及。虽然有些涉外单位投保责任保险意识比较强,但还是远远不够。

三、雇主责任保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类合营企业、合作企业、股份企业、租赁企业等在整个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在这些单位工作的雇员队伍越来越庞大,他们享受不到国家劳动保险待遇,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已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发展和完善雇主责任保险成为当务之急。

要大力发展雇主责任保险,立法是关键,责任保险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只有存在着对某种行为以法律形式确认为应负经济上的赔偿责任时,有关单位或个人才会想到通过保险来转嫁这种风险,责任保险才能因此产生和发展,雇主责任保险也不例外。而在我国,在雇主责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专门的雇主责任法,劳动法则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集体企业,而目前大量增加的非公有制企业雇员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造成保险人在经营雇主责任保险时,一般只能以民法为法律基础,以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作为法律依据。

2.保险人承保的仍然是一种合同责任,还未上升为法律责任。从法律上讲,雇员要求赔偿的权利不是基于雇佣合同产生的,而是基于劳动保护所享有的权利;雇主所承担的责任也不是因其违反雇佣合同所产生的义务;而是因其违反了法律赋予的一切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普遍义务;雇主所侵犯的是雇员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3.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其条文不够完善、规范,差异较大,赔偿标准很不统一,因而既不利于雇主责任保险的经营和发展,又不利于保护广大雇员的正当权益。

4.雇主责任保险仍未成为强制保险。在发达国家,为了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都在劳工法或雇主责任法中规定雇主必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但我国只有少数地区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主必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随着这些雇员的不断增加,他们的权益保障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四、职业责任保险

由于职业责任保险需要相当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并且风险比较特殊,因此在我国仍处于试办阶段,险种很少,业务量也比较小。目前,已经开办的职业责任保险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和医师职业责任保险等,但这些只是在小范围内,在职业责任保险的开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五、开发责任保险市场的时机已成熟

当下传统的有形财产保险市场趋于饱和,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是财产保险的当务之急。

1.从需求方面看,责任保险市场有潜在的和预期的需求。现在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旺,人们投保时首先考虑自身,对于“第三者”考虑还不够多,这与人们的经济实力和保险意识紧密相连。但不可否认,责任保险市场有潜在和预期需求。所谓潜在需求,即有支付能力但目前无强烈购买动机的需求,这正是开发责任险市场的意义所在。

从长期看,一定时期后有可能产生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即预期需求。保险市场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保险险源仍处在增长阶段,责任保险有着大力发展的空间。

2.从供给方来看,责任保险供给数量与质量不足,可发展空间大。在财产保险中,责任保险属较新险种,规模较小,开辟面较窄。在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市场竞争不断增强的今天,传统有形的财产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已经在较稳定的前提下,竞争的余地在变小,而只有开发较新的险种,不断积累经验,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3.法律制度日益健全,为开发责任保险市场提供了较充分的法律依据。责任保险中所谓的“责任”,是一种法律的创造,它体现着社会的规范标准。责任保险与法律制度和法制环境息息相关。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责任保险的基础。尤其是民法和各种专门的民事责任法律和法规。我国除《民法通则》外,已陆续出台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事故处罚条例》等几十部关于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法规,为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法律基础。

4.从责任保险的承保风险来看,目前我国判定的民事责任伤害赔偿金额都较低,不会出现人身伤害的巨额赔偿。这与我国特定的社会制度有关。同时,核保人在承保时也会对标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通过限定承保条件来有效地控制风险。再加上强大的国际再保险的支持,没有任何的责任保险是高不可及的。

六、我国责任保险开发的建议

1.充分认识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在公司内部加强有关责任保险的研究和开发。改变以往单纯争取市场份额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只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开发新的领域和险种,不断细分市场,才能在新一轮的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在财产保险中,责任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可以成为财产保险市场新的增长点。在资源配置上向责任保险倾斜,加强探讨。

2.加强对民事责任法律的研究,培养法律方面的人。

首先在设计险种时,为了准确地把握责任保险市场的需求,合理控制风险,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条款,需要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保险公司如果有专门的法律人才关注相关法律的完善情况,才能根据需求开发相应的险种。由于责任保险涉及法律法规的内容比较多,条款的制定有其特殊性。只有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参与开发,才能保证条款的适用性和严密性,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另外,有条件的公司可以挑选一些资深的核保人员派送出去进修法律专业,培养出既懂法律又懂保险的专业人才,以利于险种开发和风险控制。

其次,由于险种不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研究。比如在产品责任 保险方面,重点研究国外的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法规,原因是不同国家产品责任的规定不同,尤其是发达国家,往往采用绝对责任,其规定比较严格,应该认真加以研究。在公众责任保险方面,重点研究有关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比如旅游 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旅馆业、娱乐业等针对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的规定等等。在雇主责任保险方面,重点研究《劳动法》以及雇员劳动保障方面的法规。在 职业责任保险方面,重点研究各职业管理条例,明确各职业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

3.引进比较成熟的险种和经营方式加以改造,以符合中国多样化的市场要求。

引进国外的成功 经验,借鉴他们的条款,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加以改造。目前企业对财产保险认识比较深刻,但对责任保险仍然认识不够。保险人能否考虑借鉴英美综合责任保单,为企业设计一揽子责任保险 计划,采取菜单的形式,让企业选择投保的项目,以利于责任保险的推广。

4.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分类别、分步骤开发责任保。

由于 经济 发展水平、公众对保险认识程度的差别,决定了责任保险的开发不可能完全统一,必须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的开发。比如开发产品责任保险,可以从出口产品的企业入手;开发公众责任保险,可以从涉外企业入手;开发雇主责任保险,可以从外资、合资企业入手;开发职业责任保险,可以从对外交往比较多,了解国际惯例的职业入手。原因是这些领域对责任保险的接受程度较高,推广起来相对容易。

责任保险的设计比较复杂,在开发时可以根据不同客户、不同情况设计专门的保险单,以适应多样化的需求。另外,也可以考虑在财产主险中附加责任保险,让被保险人对责任保险有一个逐步了解的过程。

总之,中国的责任保险目前的发展还不是很充分。从国际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责任保险越来越成为财产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占财产保险保费的份额会越来越大。责任保险的技术逐步提高,向综合保障过渡,各险种之间的界限趋向于模糊。责任保险的特点是风险难于控制,所以在美国造成了巨额索赔不断增多。但由于美国政府和保险行业的努力,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险公司责任无限的情况正在改变,责任保险的发展也更加理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有着很大的相关性。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为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较好的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法律意识、自我意识的提高,对责任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政府对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需要也要求责任保险市场迅速发展。在这种有利的宏观条件下,必将迎来责任保险迅速发展的时期。作为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责任保险的探究,改进责任保险技术,培养精通责任保险、法律知识以及各种与责任保险有关的专业知识的人才,使财产保险的责任保险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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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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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十分重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但对编后的报表却疏于分析,使所编制的现金流量表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本文从现金流量方向构成分析企业财务状况、用财务比率对企业能力进行分析以及比较会计报表分析现金流量趋势三个方面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分析。 一、从现金流量方向的构成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但要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更重要的是能及时收回销货款,以便经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除经营活动之外,企业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同样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我国的现金流量表结构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对于企业而言,由于每种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正负方向构成不同,所以会产生不同的现金流量结果,进而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通过对企业现金流量方向构成状况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一般分析,其分析过程如下: (一)当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经营活动现金账流入不足,主要靠借贷维持经营;如果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净额是依靠收回投资或处置长期资产所得,财务状况较为严峻。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界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入,各项活动完全依赖借债维系,一旦举债困难,财务状况将十分危险。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不足;筹集资金发生了困难,可能主要依靠收回投资或处置长期资产所得维持运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已陷入了困境。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三项活动均不能产生现金净流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处于瘫痪状态,面临着破产或被兼并的危险。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但要注意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否则增加投资会造成浪费。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和借债都能产生现金净流入,说明财务状况较稳定;扩大投资出现投资活动负向净流入也属正常,但注意适度的投资规模。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时,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产生现金净流入;但筹资活动为现金净流出,说明有大量债务到期需现金偿还;如果净流入量大于净出量,说明财务状况较稳定;否则,财务状况不佳。 (八)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大于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小于流出量时,说明主要依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运营,一旦经营状况陷入危机,财务状况将会恶化。 二、用财务比率对企业能力进行分析 (一)偿债能力比率分析 评价偿债能力,最主要的是要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时还要结合企业的负债状况分析。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评价时,可通过如下几个指标来进行: 1.债务保障率。该比率是负债总额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之比。该比率越低,表明企业偿还全部债务的时间越短,偿债能力越强;反之,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偿还全部债务的时间越长,偿债能力越差。2.现金比率。现金比率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流动负债总额比率。该比率反映了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越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比率越高越好,因为过高的现金比率恰恰说明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未能被很好地利用,从而会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一般认为,该比率保持在1∶1的比例较为适宜。3.长期负债偿还率。长期负债偿还率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长期负债总额的比率。该比率反映企业按照当前活动提供的现金偿还长期债务的能力。一般来说,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未来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 (二)支付能力比率分析 1.强制性现金支付的比率。强制性现金支付比率是由现金流入总额与经营现金流出量及偿付债务本息之和的比率。该比率反映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经营费用等。在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现金流入量至少应满足强制性目的支付,即用于经营活动支出和偿还债务。2.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该指标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扣除优先股股利之后的余额与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之比。它反映了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指标越高,说明支付股利能力越强。 (三)盈利能力质量的比率分析 1.净利润现金比率。该指标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利润表提供的净利润是以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以及币值不变为前提确认的,由于受判断和估计的准确度影响,加之通货膨胀和一定会计期间资本性支出、存货周转速度以及商业信用的存在,使净利润和现金流量之间产生了差异,这种差异形成了不同水平的“净收益品质”。现金流量高,净利润很低,说明企业经营保守,没能把握好投资机会,企业现金流量品质较差;如果净利润高,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很低,企业会因现金不足而面临困境,严重时会导致企业破产,这说明企业净收益品质很差。2.销售净现率。该指标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本期销售收入之比。计算分析该指标,可以衡量企业销售收入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该比率越高,说明销售收入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越强。但是,这并不是说销售净现率越高越好,因为过高的销售净现率可能是由于企业信用政策、付款条件过于苛刻所致,这样会限制企业销售量的扩大,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评价企业销售净现率的合理水平,应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的平均水平、各地商业往来惯例和企业信用政策进行综合考虑。 三、比较会计报表分析现金流量趋势 比较会计报表是趋势分析中常用的一种分析手段,对于现金流量表的比较分析,可以选取最近两期或数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动趋势。具体分析时,可以采用横向比较分析或纵向比较分析方法进行。横向比较分析是对现金流量表内每个项目的本期与基期的金额进行比较,揭示差距,观察和分析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纵向比较分析是将各期会计报表换算成结构百分比形式,再逐项比较分析各项目所占整体比重的变化发展趋势。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应分别对各项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进行结构分析。 通过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支付能力和盈利能力,便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数额;便于企业管理者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分析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各种因素,以便从各方面揭露矛盾、找出差距、寻求措施,不断挖掘企业改善财务状况和扩大财务成果的内部潜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实现良性运行。 分析(1): 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编制基础,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的报表。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既要掌握该表的结构及特点,分析其内部构成,又要结合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综合分析,以求全面、客观地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此,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分析 企业的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部分构成。分析现金流量及其结构,可以了解企业现金的来龙去脉和现金收支构成,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创现能力、筹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l、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在企业经营正常、购销平衡的情况下,二者比较是有意义的。比率大,说明企业的销售利润大,销售回款良好,创现能力强。 2、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比较,可大致说明企业产品销售现款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有多大。比重大,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 3、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企业成长性越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当企业扩大规模或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时,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补偿不了流出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但如果企业投资有效,将会在未来产生现金净流入用于偿还债务,创造收益企业不会有偿债困难。因此,分析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应结合企业目前的投资项目进行,不能简单地以现金净流入还是净流出来论优劣。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一般来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企业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但如果现金净流入量主要来自于企业吸收的权益性资本,则个仅不会面;临偿债压力,资金实力反而增强。因此,在分析时,可将吸收权益性资本收到的现金与筹资活动现金总流入比较,所占比重大,说明企业资金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 (四)现金流量构成分析。首先,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的比重,了解现金的主要来源。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占现金总流入比重大的企业,经营状况较好,财务风险较低,现金流入结构较为合理。其次,分别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占现金总流出的比重,它能具体反映企业的现金用于哪些方面。一般来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比重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支出结构较为合理。 二、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比较分析 损益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重要报表,它揭示了企业利润的计算过程和利润的形成过程。利润被看成是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但却存在一定的缺陷。众所周知,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的差额,而收入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广泛地运用收入实现原则、费用配比原则、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原则等来进行的,其中包括了太多的会计估计。尽管会计人员在进行估计时要遵循会计准则,并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但不可避免地要运用主观判断。而且,由于收入与费用是按其归属来确认的,而不管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了现金,以此计算的利润常常使一个企业的盈利水平与其真实的财务状况不符。有的企业帐面利润很大,看似业绩可观,而现金却入不敷出,举步艰难;而有的企业虽然巨额亏损,却现金充足,周转自如。所以,仅以利润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有失偏颇。如能结合现金流量表所提供的现金流量信息,特别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则较为客观全面。其实,利润和现金净流量是两个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业绩的指标,前者可称之为应计制利润,后者可称之为现金制利润。二者的关系,通过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2揭示出来。具体分析时,可将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损益表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以评价企业利润的质量。 (一)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较,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利润的质量。也就是说,企业每实现1元的帐面利润中,实际有多少现金支撑,比率越高,利润质量越高。但这一指标,只有在企业经营正常,既能创造利润又能盈得现金净流量时才可比,分析这一比率也才有意义。为了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计算口径一致,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 (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企业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的质量。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三)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帐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三、现金流且表与资产负债表比较分析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期末资产和负债状况的报表,运用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资产负债表有关指标比较,可以更为客观地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 (一)偿债能力分析。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而流动资产体现的是能在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包括了许多流动性不强的项目,如呆滞的存货,有可能收不回的应收帐款,以及本质上属于费用的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预付帐款等。它们虽然具有资产的性质,但事实上却不能再转变为现金,不再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而且,不同企业的流动资产结构差异较大,资产质量各不相同,因此,仅用流动比率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往往有失偏颇。可运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流动比率等指标的补充。具体内容为: l、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之比。这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获得现金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偿债能力越强。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全部债务之比。该比率可以反映企业用经营活动中所获现金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这个比率越大,说明企业承担债务的能力越强。 3、现金(含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与流动负债之比。这一比率反映企业直接支付债务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大。但由于现金收益性差,这一比率也并非越大越好。 (二)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分析。由于利润指标存在的缺陷,因此,可运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的补充。 l、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总股本之比。这一比率反映每股资本获取现金净流量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越强。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资产之比。这一比率反映投资者投入资本创造现金的能力,比率越高,创现能力越强。径一致,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 (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企业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的质量。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四)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帐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分析(2): 一个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入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其支付股利、偿还债务的能力,还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投资者、债权人在关心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收益率等资本增值和盈利能力指标时,对公司的支付、偿债能力也应予以关注。 在其它财务报表中,投资者只能掌握企业现金的静态情况,而现金流量表是从各种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的变化及各种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占企业现金流量总额的比重等方面去分析的,它反映了企业现金流动的动态情况。因此,投资者在研究现金流量表时,与其他财务报表结合起来分析,就会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一企业。 一、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的含义 阅读现金流量表,首先应了解现金的概念。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一般就是资产负债表上"货币资金"项目的内容。准确地说,则还应剔除那些不能随时动用的存款,如保证金专项存款等。现金等价物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上"短期投资"项目中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 1、持有的期限短: 2、流动性强: 3、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4、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在我国,现金等价物通常是指从购入日至到期日在3个月或3个月以内能转换为已知现金金额的债券投资。例如,公司在编制1998年中期现金流量表时,对于1998年6月1日购入1995年8月1日发行的期限为3年的国债,因购买时还有两个月到期,故该项短期投资可视为现金等价物。 现金流量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反映企业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每一种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又分别揭示流入、流出总额,使会计信息更具明晰性和有用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经营性租赁、交纳税款、支付劳动报酬、支付经营费用等活动形成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在权责发生制下,这些流入或流出的现金,其对应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不一定是本会计年度,但是一定是在本会计年度收到或付出。例如收回以前年度销货款,预收以后年度销货款等。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其营销能力、收现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回避风险能力等相结合的综合体。由于商业信用的大量存在,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入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能否真正实现收益,还取决于公司的收现能力。了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助于分析公司的收现能力,从而全面评价其经济活动成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向银行贷款、偿还债务等收到和付出的现金。 其中,"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用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而不管借款的用途如何,利息的开支渠道如何,不仅包括计入损益的利息支出,而且还包括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因此该项目比损益表中的财务费用更能全面地反映公司偿付利息的负担。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以及取得和收回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各种股权与债权投资等收到和付出的现金。 其中,分得股利或利润、取得债券利息收入而流入的现金,是以实际收到为准,而不是以权益归属或取得收款权为准的。这与利润表中确认投资收益的标准不同。例如,某上市公司投资的子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该上市公司拥有其80%的股权,按权益法应确认本年度有投资收益400万元。但子公司利润不一定立即分配,而且不可能全部分完(要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如果该子公司当年利润暂不分配付讫,就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当然也就不能在当年的现金流量表中将此项投资收益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反映。 公司投资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往往反映了其为拓展经营所作的努力,可以从中大致了解公司的投资方向,一个公司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中获得现金是为了今后发展创造条件。现金不流出,是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投资活动一般较少发生一次性大量的现金流入,而发生大量现金流出,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往往是正常的,这是为公司的长远利益,为以后能有较高的盈利水平和稳定的现金流入打基础的。当然错误的投资决策也会事与愿违。所以特别要求投资的项目能如期产生经济效益和现金流入。 二、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利润表的净利润相差的原因 1、影响利润的事项不一定同时发生现金流入、流出。 有些收入,增加利润但未发生现金流入。 例如,一家公司本期的营业收入有8亿多元,而本期新增应收帐款却有7亿多元,这种增加收入及利润但未发生现金流入的事项,是造成两者产生差异的原因之一。 有的上市公司对应收帐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及时做好应收货款及劳务款项的催收与结算工作,也有的上市公司依靠关联方交易支撑其经营业绩,而关联方资金又迟迟不到位。这些情况造成的后果,都会在现金流量表中有所体现,甚至使公司经营活动几乎没有多少现金流入,但经营总要支付费用、购买物资、交纳税金,发生大量现金流出,从而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使公司的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应收帐款迟迟不能收回,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所确认收入的风险问题。 有些成本费用,减少利润但并未伴随现金流出。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只是按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要求将这些资产的取得成本,在使用它们的受益期间合理分摊,并不需要付出现金。 2、由于对现金流量分类的需要。 净利润总括反映公司经营、投资及筹资三大活动的财务成果,而现金流量表上则需要分别反映经营、投资及筹资各项活动的现金流量。 例如,支付经营活动借款利息,既减少利润又发生现金流出,但在现金流量表中将其作为筹资活动中现金流出列示,不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反映。又如,转让短期债券投资取得净收益,既增加利润又发生现金流入,但在现金流量表中将其作为投资活动中现金流入列示,不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反映。 上述两点是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差异的原因,其实也是现金流量表附注中要求披露的内容。利润表列示了公司一定时期实现的净利润,但未揭示其与现金流量的关系,资产负债表提供了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与期初的增减变化,但未揭示其变化的原因。现金流量表如同桥梁沟通了上述两表的会计信息,使上市公司的对外会计报表体系进一步完善,向投资者与债权人提供更全面、有用的信息。

企业偿债能力论文期刊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浅论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中易忽视因素

论文摘要: 在当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负债经营很显然已经占据了企业经营的重要地位,企业为了维持日常的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都会采用这种负债经营的方式,于是会形成企业的多项负债。因此,无论是对债权人还是企业的经营者来说,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都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主要对偿债能力分析中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

论文关键词: 偿债能力 负债经营 量化资料 非量化资料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能否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偿债能力的分析,可以考察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和风险,有助于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预测。企业偿债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两个方面。企业能否健康发展,关键取决于财务分析中体现企业偿债能力的高低上,即企业的安全性。企业的安全性有两方面含义:能偿还企业的到期财务负担;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入。这两个因素应同时满足。由于偿债能力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所以在评价分析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重要问题的遗漏,现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 从量化资料的角度看

(一) 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的区别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以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的保证程度,即企业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反映企业偿付日常到期债务的能力,是衡量企业当前财务能力,特别是流动资产变现能力的重要指标。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冻比率和现金流动负债。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有无足够的能力偿还长期负债的本金和利息。如果说,一个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很强,这并不代表这个企业的偿债能力就一定很强,因为,在短期偿债能力很弱的情况下,企业就会被迫通过出售长期资产来偿还短期债务,严重时就可能导致企业破产。相反,如果一个企业虽然具有较充足的现金或近期变现的流动资产,但是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很弱,这将导致企业缺乏更多的资产进行长期投资,使企业的经营规模难以扩大,盈利水平难以提高。

(二)重视负债的`规模和构成。

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1.由企业的所有者投资;2.由企业债权人提供。所以在分析偿债能力的时候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的负债规模,当企业的负债既能为企业周转资金带来方便,又能及时偿还时,这样的负债规模是最可取的。同样,负债的结构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分别偿还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如果忽视了负债的结构,那么就会给某一方面负债的偿还造成不容易缓解的压力。

(三)充分考虑现金流量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

企业的偿债能力是由企业的资产来作为保障的,都是通过资产负债表来进行静态的分析。这种思维模式其实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从企业发展角度考虑,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以放弃所有的资产来清偿现有的债务,还可能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变现能力差等问题,这就会大大影响到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可用价值。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应该动态静态相结合的来考虑,既考虑到资产的规模,又应该以持续经营为基本前提来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正常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主要要用企业稳定的现金流入来偿还,因此,在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的时候,不可忽视现金流量对企业的影响。

二、从非量化资料角度看

(一)认真分析企业的偿债途径。

企业偿债一般有两条途径:变现现有资产来偿还债务;借新账还旧账的方式。在计算流动比率的时候,要注意人为因素对流动比率指标的影响,因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出于某种目的,可以运用各种方式进行调整,这不只是账面数据能反应准确的。例如,企业可以一本期末还贷,下期初再举债的方式调低期末流动负债余额,或以举借长期借款增加流动资产等方式达到调整流动比率,掩盖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目的。分析时应注意联系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对企业偿债能力的真实性做出判断。

(二)内部经营条件也对企业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在业务中,人们习惯于通过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对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对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量化指标。然而,虽然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是真实的,但并不代表这些指标反映的偿债能力和企业真实的偿债能力一致,这就要考虑到企业的内部经营条件的不同了。例如,同样生产经营同品牌童装的服装厂,但是两个厂家的生产规模大不相同,其资本结构及其所反映的偿债能力的比率自然也就会大不相同。大型的服装厂流动比率要高于小型的服装厂,但前者的偿债能力不一定小于后者。因此,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判断,还必须与企业的组织管理体制、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历史信用状况、发展阶段等内部因素相结合。

(三)考虑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国家的宏观行业政策、信用环境、金融市场、通货膨胀等。这些因素都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一个企业要想发展的好,就必须改变自身来适应这些外部因素的变化。从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的角度来说,由于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借助货币计量单位来反映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因而只能将那些能够数量化的会计信息通过报表以表格的形式反映出来。而对于有些重要的不能量化的信息。如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政策的变更以外影响、与会计政策的选用有关的其它重要资料等情况。却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得以体现。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无论是出于了解企业财务状况、揭示企业所承担的财务风险程度、预测企业的筹资前景还是为企业进行各种理财活动提供重要参考的目的。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都是非常重要的,偿债能力的分析准确与否关系着债权人最切身的利益和企业筹资的可能性,因此只有注意常出现的以上难题,综合分析评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参考文献:

[1]何日胜:我国财务报告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会研究 ,2006.

[2]许拯声:《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1月.

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合肥工业大学 2007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6 、哈尔滨成功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发展战略案例 哈尔滨工程

晕死。。。这样也可以啊..........我当初写这论文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来个公告呀。哈...天明,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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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呈急速猛增趋势,说明其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加快,流动性增强,偿债能力提高。但也有可能因为企业 奉行了比较严格的信用政策,

酿造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流程与写作技巧 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企业的管理效率提高。泸州老窖2022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增高,说明企业的管理效率在提高,应收账款是企业流动资产除存货外的另一重要项目,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赊销净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之比,是衡量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及管理效率的指标,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表明公司收账速度快,平均收账期短,坏账损失少,资产流动快,偿债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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