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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9 04:43:10

实践性研究论文

实践性论文在论文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在科学探索活动中发现的;支持主要观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有实践依据;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不能有凭空捏造、猜测、成人包办代替的迹象。

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写作范文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社会实践。对于一个大学生生而言,敢于接受挑战是一种基本的素质。虽天气严寒,寒风呼啸,我毅然踏上了社会实践的道路。

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凡事要亲自去做才能领悟到其中的真谛。不做纸上谈兵。如此,他们要真真切切能耳闻目睹的现实世界就十分有限了。想必大家都知道纸上谈兵的故事。赵括熟读兵书,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但上了真正的战场后怎么样呢?

再谈谈我自己吧!那件事想起来就想笑。

小时候有一年,由于爱看书,十分不愿意外出去玩儿。有一次无意间在书柜里看到了一本《钓鱼大全》,我细细的看了好一阵子,觉得自己想钓鱼大师。就去找叔叔炫耀,还背了几条钓鱼的重点,“怎么样,叔叔,我厉害吧!”叔叔无奈的摇摇头,拉上我的手,把我带到了一个大鱼池。我兴奋极了,想露两手,向别人借了钓竿,装上小虫,手向后背,然后用力的甩了出去,找个地方坐下,开始“稳坐钓x台。”钓竿的线不知被什么往下拉了拉,嗯,可能是鱼,我一兴奋跳了起来,手一抬,钓竿一“跃”而起,我想鱼也会一跃而起,可谁知鱼是没钓上来的,小虫却被吃了一半。我气极了,来来回回试了好几遍,可都是同样的结果。叔叔这才开口:“闭门是造不出好车的。”

我当然支持在网上了解信息,但很多事情我们还应该亲自实践,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学校是读书,在家里还是读书,很容易变成书呆子,所以我们就更应该走向社会,亲身实践,努力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想弄懂科学现象,的方法就是动手实践;想知道日常知识,的方法就是亲身经历;想知道历史,的方法就是实地考察;想知道自然奥秘,的方法就是走进大自然…… 【篇二】

这句话的意思是要想了解“天之高”“地之厚”,必须“登高山”“临深溪”。“不登”“不临”是无法了解“天”“地”的情况的。人们要想获得真正的知识,必须亲身参与社会实践。

学习理论的目的在于实践。过分强调理论而轻视实践,人就会丧失实践的能力。理论是虚的,通过实践,理论才落到实处。只有付诸行动,认真去实践,所学到的知识才不至于成为空洞教条的理论。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陆游说的。可是却偏偏有人喜欢纸上谈兵,结果害人害己。赵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战国时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扩年轻时熟读兵法,善于谈兵,连他父亲也难不倒他。后来赵王中秦王反间计,让他替廉颇为赵将。赵括是一个缺乏实战经验,只知空谈兵法的人。他到了长平后,一反廉颇所为,更换将佐,改变军中制度,搞得全军官兵离心离德,斗志消沉。他改变了廉颇的战略防御,积极筹划战略进攻,企图一举而胜,夺回上党。在长平之战中,赵括只知根据兵书作战,不知灵活处理,后被秦军射死,部下40万人全部被俘。赵国亡国。

虽说胜败是兵家常事,但是由实践总结出来的理论指导的战争才是胜算大的。像廉颇虽是赵国老将,理论知识也许不如赵括记诵丰富,但是廉颇有着攻城掠地的丰富战争实践经验,他带兵打仗所依靠的主要不是从兵书上背的理论知识而是实践的积累。而赵括缺少的恰恰是实践。谈起理论头头是道p口若悬河,而实战中却落得大败者大多是像赵括等缺乏斗争实践的人

反之,那些将实践与理论结合在一起的人,只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往往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就。

曾经有一位医生主持了一项十分着名的实验,这个实验的成功,标志着困扰人类一千余年p曾夺走无数人的生命的病魔---天花被人制服了,而这位医生就是举世闻名的爱德华.琴纳。他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到乡村进行实践工作,近20年的时间里,他一边行医一边经常到奶牛场,仔细观察奶牛生牛痘,牛痘又怎样感染到人的身上,人感染了牛痘之后又有哪些症状。他先在动物身上进行接种牛痘,再接种天花,实验成功。尔后又在一个小男孩身上实验,结果又是安然无恙。自此,人们终于发现了预防天花的方法了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漫长时间的实践中才能造就成功。在近20年的漫长岁月中,琴纳经过反反复复的实验研究,实践,坚持不懈,最后终于取得天花接种这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验的成功。

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是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理论起决定作用,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也不能因此而轻视理论,导致唯实践主义。

所以说,实践与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亲自去实践,才能获得真正闪光的理论。 【篇三】

这话一点不错,一个人知识再丰富,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如果缺少实践,也只能坐守老底,干不成大事业。

我们对于历的长平之战并不陌生。赵国四十万大军被秦全部活埋,堪称世间悲剧,原因也只是在于用了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才让历史留下了遗憾的一笔,假使赵王善于用人,用的是廉颇而不是赵括,我想历史将会改写。这是血的教训,我们应时刻铭记在心,时刻警告自己,要善于实践。

苏东坡写过一篇《日喻》,说的是:一个天生的盲人不知太阳为何物,问“有目者”。有人告诉他太阳像铜盘,并敲了敲铜盘让他听;过几天,盲人听到钟声,就认为是太阳。又有人告诉分太阳的光芒像蜡烛,并让他摸了摸蜡烛,过几天,盲人摸到了竹笛,又以为是太阳。苏东坡在文章中还说,南方有一种“没人”,能长时间潜在水中,只因为他“日与水居”。“得于水道”,所以“七岁能涉,十岁能游”,十五岁就能“没”了。假如北方一名“从不识水”的勇士来找“没人”学“没”,“没人”给他讲得再好,他“没”到水里也只有死路一条。

鲁班被茅草上的小细齿割破手指还发现蝗虫的大板牙上也排列着许多小细齿。鲁班从中得到启发,心想:如果仿照茅草和蝗虫的细齿,来做一件边缘带有细齿的工具,用它来锯树,岂不比斧砍更快、更好吗?鲁班忘记疼痛,转身下山,做起试验来。在金属工匠的帮助下,鲁班做了一把带有许多细齿的铁条。他将这件工具拿去锯树,果然又快又省力。锯子就这样发明了。这个故事虽说是传说,但是,我们从中却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实践出真知,钻研出智慧。

马伶、李伶是明朝金陵最红的两位京剧演员,一次,两人在东西两座戏台上演同一出戏来竞技。两人扮演的都是*相严嵩。结果观看马伶演出的观众逐渐被李伶卓越的演唱舞技吸引而去。马伶含羞而退。他连夜出走,投到千里之外的京城,在宰相顾秉谦的门下当了一名差役。因为顾秉谦与严嵩都是一样的*臣,马伶悉心伺候,更细心揣摩顾宰相的行为举止。三年过后,马伶回到金陵,与李伶相约再行竞技。结果李伶的观众都成了马伶的戏迷,他们被马伶惟妙惟肖、行神兼备的表演所折服。正是马伶长达三年的实践活动,为他赢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功。

穿过历史的长河,让我们回到现在。

毛x东用实践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通过实践人们发现无产阶级才是领导人民取得政权的核心力量;通过实践人们逐渐淘汰了旧的社会工具,使得人类社会不段向前发展。

古往今来,哪个成才的人没有经过实践。爱迪生为了发明电灯泡进行了上千次实验;法拉第为了得到磁与电之间的关系,不也是一次次实践得来的吗?无数的客观事实证明,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只有从实践中来,又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才是真正的科学知识。实践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导,否则在实践中就会迷失方向,无所适从。故此,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认认真真学习,扎扎实实做事。

研究性和实践性论文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2、研究报告包括多个行业,网站评价分析报告可以发挥多方面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改善网站的问题、为制定网站推广策略提供决策依据专业人士的分析建议用于指导网络营销工作的开展,检验网站前期策划及网站建设专业水平等等。

二、分类不同

1、学术论文

(1)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

(2)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

(3)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门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2、研究报告

(1)实证性研究报告;

(2)文献性研究报告;

(3)理论性研究报告。

扩展资料

学术论文主要特点

1、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2、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3、理论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平易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5、专业性

是区别不同类型论文的主要标志,也是论文分类的主要依据。

6、实践性

是论文价值的具体体现。它还表现在内容上,旨在根据一定的岗位职责与目标要求培养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报告

毕业论文的类型:1、理论性问题研究论文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了多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涉及大量的基础理论和原理性问题。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自己比较熟悉并有较深理解的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要求学生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对某一理论掌握比较扎实,逻辑思维及分析问题能力强,同时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所掌握的理论原理分析、解决实践问题。学生应当围绕所选定的理论问题,在广泛收集资料,大量阅读有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前人的成就,分析前人的观点,找出以往研究的薄弱之处,提出自己的见解,也可对某些理论原理的应用进行更深层的研究和探讨,寻求更合理的成果和结论。2、应用性问题研究论文无论哪一类专业,都有大量的应用性课程和专题,甚至专业本身就属于应用性很强的专业。特别是管理学科的各类专业,学生可就不同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运用在校期间所学的各种原理、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对学生素质能力的考核和锻炼。撰写应用性问题的研究论文,要求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和原理基础,较熟练地掌握所学技术和方法,熟悉所掌握原理、技术和方法的应用环境和问题,能够把握该应用领域的发展变化趋势,并能提出该原理、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难点、问题和措施保证。3、实践问题研究论文改革实践中有大量的具体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特别是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关的实践问题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研究兴趣。学生可就自己熟悉并能运用所学原理和方法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实践性强,实用价值高,要求学生对所研究的问题有透彻的了解和深刻认识,能够清楚问题的症结所在,并能在自己所学习和掌握的原理和方法中找到解决的方法和答案。实践性问题研究论文与应用性问题研究论文的最大区别在于从实践中寻找问题撰写论文。有些学生的论文选题就直接来源于自身的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 4、指定性问题研究论文有些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某些部门或企业对学校的委托项目或调研任务,还有的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和咨询策划项目。围绕这些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对学生来讲都属于指定性问题,有些问题并不一定是学生最有基础和研究兴趣的问题。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老师的专项研究能力强,对学生的指导性强,更有针对性。选择参与这些问题研究并以此为题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也会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再加上老师的言传身教和悉心指导,对问题的研究深度较深,实践性强,有助于学生研究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论文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理论性文章,是在根据已有的研究文献来建构理论的这类文章。写好理论文章,首先要了解理论文章的性质特点。理论文章是为了研究某个理论问题、论述某个道理、发表个人见解而写的文章,是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诸如评论、杂文、调查报告、心得体会等都是理论文章的范畴。实验型论文写作的前提是实验。所谓实验,又叫科学实验,就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运用相应的物质手段(实验仪器、设备等),主动干预或控制对象,模拟自然现象或自然过程,以便在典型环境中或特定条件下获得科学事实的一种探索活动。科学实验的构成要素是实验者、实验对象和实验手段,三者缺一不可。科学实验的过程,就是实验者借助于实验手段,使实验对象发生预定变化的过程。科学实验作为一种独立的实践形式,是伴随着近代实验科学的产生和发展,逐渐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科学实验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物质产品,而是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说,深化对某一客观事物的认识。描述性论题主要是描述一个相关的事实,然后再进行一些事情的证明,主要是用一些论据来证明你这个论题正确的,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过程。主要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有分析问题。只要通过答辩,然后把这篇论文写完整就可以通过了。第一: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对于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教学阶段。第二:设计论文的含义是指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工不仅实现了理论同实践的密切结合,而且与教学和科研以及生产相相互结合的过程。第三:另外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也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次育的重要途经,是学校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过程中十分特殊的一个环节。

法学实践性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 民事行为制度作为大陆民法的重要制度之一,蕴涵维护意思自治和限制意思自治的双重内容。其中,无效民事行为制度旨在维护意思自治而限制意思自治,因此需要运用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来缓和存在诸多无效民事行为的现实矛盾。通过结合各国家与地区的立法和判例,建议我国构建无效民事行为转化的一般性制度和具体规则,并对物权法与债权法两个领域进行针对性分析,尝试证成我国引入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的可能性。论文关键词 民事行为 无效 转化 物权法 债权法1986年《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7种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1999年《合同法》第52条将合同无效的情况限缩成5种。1999年《合同法解释(一)》第4条将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位阶限定于法律和行政法规。2009年《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进一步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限定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虽然立法上企图对无效民事行为的判断标准进行精确,但目前为止,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的识别仍旧是模糊的,从而导致司法实践的诸多困难。一方面,效力性规范多用“应当”“必须”等术语表示,但是用此表示的规范却并非都是效力性规范。此外,管理性规范中涉及公共利益的一些规定,也可能在实践中直接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4项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实际上,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已在我国司法中被运用。如《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11条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订立的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无效”。但根据本解释第13条规定,如果有关部门在起诉前,将该块土地划拨与受让方,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无效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立法者的意图在于“第13条正是运用了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将无效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化为补偿性质的合同。”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6条也将无效的合作建房关系转化为借贷关系。但是,上述专门性规定的普适性毕竟有限,要解决无效民事行为转化的混乱现状,笔者认为我国亟需构建正式的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可以适用于民法各个领域,我国应在未来的民法典总论中规定一般条款,以统领整个民法领域,为一切可能的转化创造制度条件。通过对各国家与地区的立法、学说中的成功转化经验和我国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案例的总结,在各分则中规定特别条款。借鉴域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制度,笔者接下来对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领域的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的运用进行探讨。一、物权法上的无效民事行为转化物权法定原则决定了物权法许多条款都具有强制性,一旦违反,民事行为无效,这为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的运用提供了很大空间。(一)无效的不动产抵押转化为保证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才能生效,未登记,不动产抵押设立无效。无效的抵押可以转化为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的保证。虽然此时债权人失去了对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但获得了担保人以其全部财产保障原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债权平等实现的机会。而保证人保证的范围也在原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未增加其义务。但是此时的保证人应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因为债务人本来就需用自己全部的财产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转化无益。转化后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保证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就须履行保证责任。在抵押中,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立即实现抵押权,可见连带保证与抵押权实现相似,故应将无效的抵押转化为连带保证。(二)违反物权法定的物权行为转化为债权行为物权法定原则决定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设立了法律上未规定的物权,民事行为无效,但此时无效的物权民事行为可以转化为债权行为。如《德国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用益权不得转让。用益权可以由他人行使。据此,用益权之让与无效后德国判例将其转化为使用权之委任。再如,当事人在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对此动产享有物权上的优先购买权。由于我国物权法上没有动产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此约定无效。但此种约定可以转化为债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三)无效的质押转化为抵押质押权的设立必须由质押人向质权人交付标的物,但在现行的民商事活动中却会出现许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形,此时质押权设定无效,但我国承认动产抵押,为民事行为的转化提供了契机。无效的质押可以转化为动产抵押,因为质押和抵押都是用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债权实现。德国判例将土地所有权让与无效,转化为地役权之设定。这一判例在我国无适用空间,我国土地所有权只能归集体和国家所有,私人之间对土地所有权的转让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前文已经论述,此种民事行为已导致第三人利益受损,所以不得转化。此外德国还有判例认定无效的质权转化为留置权。质押权的设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缺乏法定形式,质押权无效。无效民事行为的转化需考虑当事人意思。特别是解释转化,就是由事人意思直接推动。而留置权是法定权利,权利的行使由法律推动,如果符合留置的条件,即使相对方反对,认为其本无留置意愿,也不会阻止留置权行使,所以无效的质押不能转化为留置。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将分层所有权设定无效转化为共有。我国大陆与分层所有权制度相同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澳门地区此种转化规范在大陆是否适用?这一制度在大陆仅有的存在空间就是针对“筒子楼”。但随着我国大陆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筒子楼”已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此转化制度在大陆几乎无生存空间。二、债权法上的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债权法崇尚意思自治,但合同行为仍然要受到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因此需要一定的无效民事行为转化空间。(一)无效的债务承担转化为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无效,但无论债务承担还是第三人代为清偿都是第三人帮助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这两种民事行为追求的经济利益一致。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是为了防止有资力的债务人脱身此债务,换上无资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以保护债权人利益。转化为第三人代为清偿,消除了民事行为对债权人利益侵害的瑕疵,非但债务人未脱身于债务,还为债权人实现债权增加了保障砝码,对于债权人而言,何乐而不为,所以此转化可以允许。(二)无效的本约转化为预约预约是指约定将来订立本约的契约。我国法律中虽然未对预约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已承认其效力。若本约因缺乏法定形式或未交付标的物无效,本约可转化为类似的民事行为,但无类似的民事行为可以转化为预约。预约是否应采用与本约相同的形式,各国各地区立法规定不一,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351条规定预约必须符合本约的形式要求。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第404条规定预约不需要符合本约的形式要求。前文已就形式对民事行为效力的影响进行论述,若形式是为保护当事人利益,则本不该将形式作为强制性规定,若形式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则此时的合同仅是预约,无论预约效力是强制磋商还是强制缔约,是否能订立本约尚不知晓,更不能说此预约已对外部产生不利益。预约的效果只是朝着本约的方向进行,但与本约相差仍然很大。所以预约不需要具备形式,本约可以转化为预约。(三)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德国判例将无效的保证合同转化为债务之承担。梅迪库斯也有限地赞同“无效的保证,只有在具备债务承担的实体要件,承担人具有自身的、直接的经济利益时,才应认为存在债务承担行为。”笔者认为此种转化加重了当事人负担,不能转化。债务承担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使债务人完全脱身于债务,承担人独立支撑债务的履行;即使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与债务人也是连带关系,即债权到期,债务人和承担人履行债务无先后顺序。而保证责任的承担是以债权人首先向债务人要求履行为前提,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所以将无效的保证转化为债务之承担加重了保证人责任,不能转化。三、结语凭借本文的短短篇幅,可能还是无法对构建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进行全面详细的阐释,但笔者认为,该制度的最终目的旨在保障意思自治的同时,维护市场活动的交易安全以及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保障,无疑是未来我国民法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应早日制定无效民事行为转化的一般性制度与具体规则,以完善无效民事行为转化制度。

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研究论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出台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重大改革项目,这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尤其是建筑类高校的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中提高质量,应该充分将法学教育与卓越计划结合,不断培养工程专业领域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学实务人才。

一、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定位

(一)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延长了实践教学时间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包含社会调查、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和专业实习等形式。这些实践教学模式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素养和能力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形式,往往实践比较短,而且基本都是“模拟性”的法律实务锻炼。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将法学本科生的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入学后的前5个学期,进行工程基础课程和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强调工程学科教育与14门核心课程的优化:第二个阶段是在法学本科生学习完工程学科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后,在三年级下学期(第6学期)进行行业实习,为期一年半(含论文完成时间),培养既懂法律又具有建设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律人才。

(二)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由于与建筑工程行业进行深化合作,通过建立法务管理班的校内培训和建设工程行业的招标投标、诉讼事务参与解决等工作,而且实习时间三个学期,深化了建设行业参与当前法学教学的力度,从而为真正培养工程法务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侧重法学专业学生的交往能力、调研能力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不足。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将学生的实习纳入到真正的工程法务纠纷与工程招标和投标中来,从而使得学生在工作实务过程中能够更好的发现建设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很好的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内容

(一)以培养工程法务实务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重点定位于为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领域输送专门人才的角度,将工程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齐询机构等作为人才输送的主渠道。由于这些法律职业岗位注重从业者的法律应用能力和工程实务解读能力,因此,应充分考虑这种职业性质,要按照这些法律职业部门的人才引进要求设置培养目标。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可表述为:系统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建设工程基本业务知识,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初始目标,以解决建设工程实务纠纷为主要目的,熟悉处理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

(二)以司法考试和建设工程实务为参照增加实践教学内容

2002年我国对原有的律师资格考试进行了改革,开始实施每年一次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它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保证法律职业者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同质化”。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因此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也必须以司法考试为参照来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当前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存在脱节的问题,而且司法考试越来越侧重于法律实务的考察。因此,卓越计划视角下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正好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发现和解决法律实务的能力,有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概率。

三、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建设的措施

(一)优化课程设置,做好法学实践教学的时间保障

卓越计划视角下建设法学实践教学,由于更加突出了实践教学的.时间,因此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必须进行优化。在课程设置上,法学14门核心课程所谓必须课程,工程类课程作为专业限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要缩小教学量,提高教学质量。在实践教学中,要突出学生工程业务解读能力和工程法律实务能力的锻炼。

(二)深化行业合作,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提高法学实践教学质量,必须深化与建设工程企业深化合作。在卓越计划视角下,可以通过与建设工程企业组建法务培训班、法学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和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等形式加强与建设工程企业的合作,从而不仅保障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时间,而且通过对学生亲自参与建设工程企业的法律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工程解读能力,从而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

(三)以法律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主要考核依据

提高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必须制定良好的考核依据。卓越计划的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必然离不开将法律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考核法学实践教学的两个主要因素。其中法律业务能力主要包含学生对工程法律实务诉讼的程序和内容的熟练掌握。创新能力主要以学生对当前工程法律实务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法律空白和立法预测等能力的培养。

顺便说一下格式:一:实践目的。二:实践内容。三:实践结果。四:实践总结或体会。谢谢啦。。 最佳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社会实践论文最后一个假期,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教学实践性研究论文题目

语文教育即我国的母语教育,语文教学一直是教育领域的重中之重,新课标实施以来,小学语文教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下是本文整理的 310个"小学语文教学论文题目范例", 为大家展现语文教育研究热点。     小学语文论文题目范例一: 1、浅论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学习 2、探究农村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的策略 3、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的对策分析 4、小学语文教学中小学生课堂阅读能力的培养 5、浅谈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小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6、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的几个误区 7、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学习应用浅探 8、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学习 9、浅谈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小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10、小学语文教学小组合作成长式评价的研究 11、语文教学中如何培养小学生的阅读能力 12、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应注意小升初语文内容的衔接问题 13、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培养小学生的阅读兴趣 14、语文教学如何培养小学生的想象能力 15、关于"包容教育"的理性思考 16、探究制约学校教科研发展的因素 17、对合作学习热的"冷"思考 18、作文教学中培养学生说真话诉真情的几种方法 19、新课程理念下作业与课堂教学的和谐统一 20、谈"对话式"课堂教学 21、数学学习也要"听说读写" 22、《苏北农村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研究报告 23、"留守孩儿"教育策略和实践研究 24、"元认知理论"下优化小学生语文学习方式的研究 25、谈对话教学的现状要素及其理想定位 26、关于小学骨干教师心理问题的分析 27、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的对比研究 28、传统教师评价的负面影响 29、传统作文教学的误区研究 30、词汇教学在阅读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31、大学生选择教育类专业的心理相关研究 32、大众媒体对小学生的影响分析 33、当代儿童对儿童文学的期待与要求 34、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开发与管理研究 35、东西方教育模式与人才培养研究 36、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37、多媒体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38、儿童课外文学阅读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39、儿童文学作品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所占的比重地位及意义 40、改革开放以来小学作文教学方法的多元现象研究 41、改进小学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42、改进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43、关于文学欣赏的研究 44、合格教师基本标准的探究 45、缓解教师心理问题的措施途径的研究 46、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研究 47、家庭对于小学生的才艺与兴趣活动的支出调查研究 48、教师职业生活规律的相关研究 49、教师智慧发展内涵与策略的思考 50、教师自我教育的途径与策略探究     小学语文论文题目范例二: 51、教学组织形式:小班化教学研究 52、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的知识储备研究 53、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的专业思想形成研究 54、教育类专业学生就职前角色转变过渡的相关研究 55、教育实习后的专业认同变化研究 56、课程改革与小学语文学科课程关系的研究 57、激发小学生学习兴趣 提高小学语文教学效率 58、小组合作学习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合理应用 59、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小学生的问题意识 60、浅谈在农村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提高小学生的作文水平 61、"小先生制"--小学语文有效教学模式研究 62、语文教学如何培养小学生的创新能力 63、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小学生的自学能力 64、关注"幼小衔接" 提高小学语文起始年段教学实效 65、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小学生的科学素养 66、 小组合作学习打造小学语文高效课堂 67、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构建策略浅谈 68、 对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几点思考 69、 "微"中见大:让微课成就小学语文高效课堂 70、 浅谈如何构建小学语文高效课堂 71、 多措并举  构建小学语文高效课堂 72、 构建小学语文高效课堂之我见 73、 浅析新课改下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构建 74、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构建策略研究 75、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教学探析 76、 如何打造小学语文高效课堂 77、 运用微课构建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实践研究 78、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阅读教学策略研究 79、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构建 80、 如何构建小学语文高效课堂 81、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构建方略 82、 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建设 83、课改背景下的"好课"标准的研究 84、家庭环境对学生个性养成与心理成熟的影响 85、家庭教育对儿童语言发展的影响 86、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配合问题的研究 87、教师的教学能力研究 88、论优秀班风的建设 89、某一位儿童作家或某一类儿童文学作品的研究 90、农村教师发展动因与城市教师发展动因的比较研究 91、培养创新型教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92、拼音教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意义和地位研究 93、贫困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思路办学模式的研究 94、贫困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点及对策的研究 95、青春期教育研究 96、少年儿童社会化问题的研究 97、社会环境与教师发展关系的思考 98、识字教学的人文教育研究 99、试论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指导学生朗读 100、独生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小学语文论文题目范例三: 101、多媒体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102、儿童课外文学阅读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103、儿童文学作品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所占的比重地位及意义 104、改革开放以来小学作文教学方法的多元现象研究 105、改进小学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106、改进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107、关于文学欣赏的研究 108、合格教师基本标准的探究 109、缓解教师心理问题的措施途径的研究 110、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研究 111、试论小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 112、试论小学生的合作学习 113、小学生常见的拼音错误调查分析 114、小学生出走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115、小学生辍学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16、小学生错别字情况调查及对策分析 117、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小学阶段的美育 118、小学语文课堂小练笔教学策略探析 119、强化小学语文教学,提升小学生阅读能力 120、小学语文教学要让"小插图"发挥"大作用" 121、探讨合作学习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价值 122、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有效性策略探析 123、解析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对策 124、浅论网络环境下小学语文多元评价模式的研究 125、探讨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 126、课堂提问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有效性实施策略 127、浅谈小学语文读写结合的教学策略 128、小学语文核心素养下低年级"有趣有效"教学方法探索 129、趣味教学法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130、小学语文作文分类指导教学的创新探讨 131、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小学语文高效课堂探讨 132、课外阅读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以部编版小学语文教学为例 133、论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对情境体验的有效运用 134、小学语文课堂表演性朗读的运用策略剖析 135、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语文课堂有效教学 136、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读写结合策略探究 137、探索小学语文教学现状和策略 138、小学语文拼音教学中趣味教学模式初探 139、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有效渗透书法教育 140、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用型"课堂教学策略 141、基于思维导图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模式刍议 142、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与作文训练的整合分析 143、以人为本理念下的小学语文教学策略探究 144、小学语文课堂应用小组合作模式的探究 145、谈小学语文课堂增效减负策略的实践应用 146、小学语文课堂应用合作学习模式的探究 147、小学高年级语文落实语言文字训练的策略 148、浅议小学语文课内外阅读有效整合的教学策略 149、试析提升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点 150、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有效策略研究     小学语文论文题目范例四: 151、电子白板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152、小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对策分析 153、小学语文作文教学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154、略谈小学语文教学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渗透策略李祥 155、趣味识字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156、课外阅读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实践应用探讨 157、微课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的作用丁光忠学周刊-- 158、搞好语文教学 彰显语文魅力--对小学语文教学的探讨和分析 159、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妙用游戏朱 160、小学语文核心素养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 161、关于小学语文古诗词教学的情感陶冶策略研究 162、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提升措施探究 163、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践行陶行知生活教育思想 164、小学语文拓展阅读教学研究 165、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整本书阅读教学研究 166、小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方法研讨 167、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路及意义探究 168、刍议小学语文课堂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 169、小学语文教学中加强语言训练的策略微探 170、试论激励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实施措施 171、小学语文课堂应用合作学习模式的探究 172、试析提升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点 173、提高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有效策略研究 174、电子白板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175、小学语文作文教学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176、浅谈小学语文朗读训练策略 177、略谈小学语文教学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渗透策略 178、趣味识字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179、课外阅读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实践应用探讨 180、微课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181、关于小学语文古诗词教学的情感陶冶策略研究 182、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提升措施探究 183、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践行陶行知生活教育思想 184、小学语文拓展阅读教学研究 185、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整本书阅读教学研究 186、小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方法研讨 187、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路及意义探究 188、论小学语文学习中学生预习的重要性 189、提高农村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思考 190、大数据时代的小学语文教学之变 191、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模式分析与建构 192、小学语文教育中所蕴含的中国传统文化 193、小学语文写作教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94、论如何营造良好的小学语文课堂氛围 195、优化小学语文作业,提升小学语文质量 196、国学经典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渗透探讨 197、谈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198、浅谈小学语文教学中合作学习的运用 199、小学语文教材中对学生人文性进行培养的分析 200、关于写作策略知识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应用状况的分析 201、浅议如何培养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的写作兴趣与能力     小学语文论文题目范例五: 202、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203、小学语文教学对学生文化自信的培养策略研究 204、谈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 205、小学语文深度学习教学案例分析 206、自主阅读能力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培养 207、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阅读能力培养策略 208、新教育形势下小学语文新教学模式--互动式教学模式 209、小学语文作业分层设计的探索 210、小学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探讨 211、小学语文课堂表演性朗读的运用策略 212、小学语文写作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13、小学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探讨 214、小学语文课堂表演性朗读的运用策略剖析 215、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语文课堂有效教学 216、课本剧编演让小学语文课堂精彩纷呈 217、浅谈如何构建智慧的小学语文课堂 218、浅谈小学语文课堂培养学生协作学习的策略 219、谈小学语文课堂提问的有效构建 220、谈如何构建高效小学语文课堂 221、基于生命教育理念下的小学语文教学策略探讨 222、关注学科特点 培养核心素养--浅谈小学语文课堂提问应凸显学科特色 223、谈如何在小学语文课堂中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 224、快乐教育理念下的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探析 225、如何在小学语文课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26、谈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227、小学语文课堂即时评价优化策略 228、浅谈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提问的有效性 229、浅谈小学语文课堂中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路径 230、谈如何让小学语文课堂"活"起来 231、快乐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32、谈小学语文课堂中学生表演性朗读的运用 233、基于核心素养导向的小学语文教学策略研究 234、故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235、略谈小学语文作文教学现状及改进策略 236、让小学语文课堂童心飞扬的策略 237、浅析小学语文优质教学的有效途径 238、新课标下小学语文生活化教学的思考 239、浅谈小学语文教学的困境及突破策略探析 240、新课改背景下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方法 241、浅析小学语文教学中德育的有效渗透 242、新课改背景下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方法 243、读写结合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244、小学语文教学中诵读国学经典的实践 245、浅析小学语文教学中德育的有效渗透 246、谈小学语文教学中合作学习的实施 247、浅谈如何构建智慧的小学语文课堂 248、基于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阅读策略研究 249、核心素养下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方法分析 250、小学语文教学中阅读与写作教学的融合     小学语文论文题目范例六: 251、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策略探究 252、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将读写绘有效结合 253、新课标背景下小学高年级语文阅读教学的文本精读策略分析 254、个性化角度下的小学语文作文教学初探 255、现代信息技术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运用探讨 256、浅谈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有效性 257、古诗文教学情境创建杨晓丽 258、儿童文学作品在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259、浅谈如何提高小学语文写作能力 260、语文阅读与写作整合的研究现状及有效策略 261、学生语文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策略 262、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策略 263、刍议小学语文教学中情境化方法与价值 264、论基于教学反思角度的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与改革策略 265、关于小学语文小组合作学习模式的研究 266、小学语文教学中减负的策略 267、小学语文教学中阅读能力的培养 268、课外阅读在小学语文作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69、小学语文教学中读写结合策略应用探讨 270、小学语文情境化课堂识字教学方法的探索 271、谈如何构建高效小学语文课堂 272、浅谈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情感教育 273、基于生命教育理念下的小学语文教学策略探讨 274、基于模块化模式下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思考 275、浅析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有效研究 276、统编小学语文教材"语文要素"的教学实施 277、信息技术与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有效融合的几点认识 278、小学语文略读课文教学策略 279、小学语文高年段提问策略的教学实践与思考 280、以生为本理念下的小学语文课堂的构建 281、实现"活动型"写作教学--微探小学语文写作教学新策略 282、新课标理念下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研究 283、小学语文游戏化教学原则和策略研究 284、思维导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85、小学语文作文个性化教学方法研究 286、阅读教学对小学语文教学的作用探讨 287、小学语文作文教学有效性问题分析 288、新课程实施中小学语文教学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289、论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读写结合教学法 290、小学语文教学中传统文化教育的导入与价值探寻 291、小学语文教学中传统文化教育的巧妙渗透分析 292、小学语文教学中实施情感教育的策略研究 293、小学语文教学如何有效提升学生文化素养探究 294、浅谈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 295、浅谈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策略 296、谈如何让创新之花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绽放 297、巧用提问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果 298、浅析小学语文教学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299、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书香味儿呈现策略探析 300、关于以五步教学法打造小学语文高效课堂的思考 301、中小学语文教学中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302、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语文阅读习惯 303、合作学习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304、小学语文高年级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探究 305、新教材背景下的小学语文作业设计与指导 306、探析大数据时代的小学语文智慧教学策略 307、小学语文教学中激发学生文本阅读兴趣的策略研究 308、小学语文非连续性文本有效教学策略研究 309、基于核心素养下农村小学生语文阅读兴趣培养的研究 310、小学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策略 以上就是"小学语文教学论文题目"的全部内容,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点击下列相关推荐。

关于 教育 学的论文应该如何进行选题呢?在教育学界,关于“教育”的定义多种多样,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教育学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_教育学论文题目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教育学论文题目

1、关于小学口算教学的几点思考

2、小学教师教育的优势及其启示

3、小学数学生成性课堂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小学生家庭作业布置的误区及改进策略的研究

5、信息技术条件下小学生探究学习能力的培养

6、小学数学课堂情境创设的误区及对策

7、小学生数学建模能力培养策略

8、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

9、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

10、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共享问题研究

11、高等教育视野中的企业大学研究

12、泰国汉语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

13、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伦理审视

14、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策略研究

15、学前教育 民俗 文化 课程研究

16、公平视域下美国义务教育改革研究

17、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18、远程教育教师角色与素养研究

19、一流大学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民办幼儿园政府规制研究

21、我国公办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2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

23、全球化语境下中国新闻媒体教育功能研究

24、21世纪中小学健康教育新思考

25、新时期小学班级管理的策略初探

26、新中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政策研究

27、我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研究

28、当代媒介素养教育研究

29、教学设计的理性及其限度

30、大学教育与人的创新素养发展

31、大学 英语文化 体验教学研究

32、高职院校技能人才有效培养研究

33、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34、初中生体育锻炼行为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研究

35、美国中小学媒介素养教育研究

36、德国教师教育研究

37、我国高等学校 教学 方法 创新研究

38、西北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39、美国公立高等院校内部问责制研究

40、高校来华 留学 生跨文化适应问题研究

41、信息时代小学美术教学的策略

42、浅谈小学科学课科学探究活动的现状和策略

43、幼儿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研究

44、英国高校教师发展研究

45、中国大学文化建设中的传承与超越

46、教师专业素质的形成与发展研究

47、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对策研究

48、农村留守 儿童 教育问题研究

49、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目标与内容重构研究

50、论学生的自主性及其教育

教育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我国综合社会现代化发展对教育与培训的挑战

2、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航海教育发展

3、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

4、构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全员育人机制

5、网络环境下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路径探析

6、临床实习生医德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

7、基于新媒体的管理机制在高校学生党员再教育中的应用探讨

8、浅谈如何实施生活数学教育

9、新课改下初中语文教学中的情感教育研究

10、高考地理中环境教育类试题判断指标体系初探

11、浅析初中生主体性教育

12、素质教育视野下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13、在师德建设中催生教育正能量

14、浅析中国优秀 传统文化 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积极作用

15、优化中学生体育教学中生命 安全教育 的探讨

16、当代教育资源配置对教育公平影响研究

17、当代大学生法治教育浅析

18、性别视角下的高校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9、日本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的连接

20、小学班主任应细抓德育教育

21、初中德育教育研究

22、如何在高中体育教学中对学生渗透德育教育

23、高校信息安全教育现状与对策探析

24、基于教育大数据的学习干预模型构建

25、我国高等远程教育质量保证要素差异性分析

26、多 渠道 全方位 开展学校环境教育

27、当代青少年生命价值观的问题分析与教育引导研究

28、全面开展阳光招生 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29、强化工程实习过程管理提高工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

30、职业教育科技园无界化资源共享建设研究

31、航空服务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32、浅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生命教育

33、信仰形成与信仰教育的合理化

34、关于《高等数学》立体化教材的几点思考

35、基于微课的大学物理探究性实验教学研究

36、网络教育中虚拟现实技术在机械学科的应用

37、基于Moodle平台《建筑测量》网络课程在高职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38、“三互补”助推“四联动”远程教学凸显实效

39、明清时期民间医学教育探讨

40、元代医学教育初探

41、浅谈口腔教学引入微课视频教学的应用

42、基于医患关系浅谈对当前医学生心理健康的工作研究

43、运用智能手机与网络教学平台开展高职外科护理翻转课堂教学的探索

44、美术鉴赏“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究

45、儿童文学对低龄儿童焦虑心理的干预

46、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学生外语学习行为研究

47、多媒体时代下高校书法教育教学定位研究

48、动漫、游戏等网络流行文化对青少年审美取向的影响

49、云南鲁甸震后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50、论军队院校教育资源网络化建设

51、法庭科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实践

52、现代远程教育学籍档案现代化管理的 措施 探讨

53、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调查与改革

54、信息化条件下陶行知德育思想的实现途径

55、教育经费监管法律政策依据问题研究

56、C++程序设计课程群互联网教学改革探究

57、国外开放教育模式资源比较与启发

58、教育促进主流价值人性的形成

59、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方式探析

60、论高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诊断与改进

教育硕士论文题目

1、帮助学生掌握数学解题策略的实验与研究

2、中学数学合情推理教学现状调查和分析

3、中小学数学估算的教与学

4、培养中专生数学应用能力的研究

5、中美高中课程标准下数学探究的比较研究

6、 高中数困生良好数学思维品质培养研究

7、高一学生数学概括能力培养的实验 研究

8、网络环境下高中数学教学模式研究

9、新课标下促进学生数学学习正迁移的研究

10、基于新课程的初中数学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的实践与研究

11、中学生对数学公式的记忆特点研究

12、TI-92技术在高中数学新课程算法教学中的应用

13、数学史在中学数学教育中的教学价值

14、在数学教学中,指导学生掌握数学学习策略的实践研究

15、全国高考试题与高中数学竞赛试题相关性研究

16、新课程下初中数学学习过程评价的实验与研究

17、职高《数学》课程探究性学习的实践研究

18、培养数学学习迁移能力的课堂教学策略

19、在高中数学学习中自我监控能力培养策略的研究

20、中专班《数学实验》选修课的研究与实践

21、初中生数学思维过程的研究及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

22、培养高中生数学直觉思维能力的途径

23、论现行初中数学课堂练习及单元测验的改革

24、网络环境下“中学数学实验课”教学设计与评价的实践研究

25、高一学生函数概念学习障碍及教学对策

26、师范生数学语言表达能力的实验研究

27、职业中学数学教学中融入数学史教学的实践研究

28、高中数学教学中小组合作学习的实践与研究

29、高中数学新课程《球面上的几何》的教学实验与研究

30、数学发现法教学的课堂实施研究

31、开展初中“ 反思 性数学学习”的研究与实践

32、初中数学新课程下小组合作学习的研究与实验

33、以“教学反思”为载体的小学数学教师培训的研究

34、技校兴趣缺乏型数困生的现状及教学研究

35、中学数学课堂探究式教学模式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36、数学交流探究

37、论数学课程的情感与态度目标

38、数学课堂探究性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9、中学数学教师评价研究

40、五年一贯制师范数学课程设置研究

41、 高二数学 优秀生与学困生的解题策略比较研究

42、建构主义及其观点下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初中部分)解析

43、新课程标准下弗赖登塔尔数学教学原则在我国小学及初中低年级数学教学中的应用构想

44、在高中数学教学中运用《几何画板》进行数学实验的探索与实践

45、数学历史名题作为研究性学习的开发与实验研究

46、普通高中几何课程体系实施研究

47、中学数学中非语言表征的应用研究

48、现代教育装备条件下校长管理方式新探

49、规范管理,加大投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通过机制创新开拓新局面

50、谈做好地方高校成人教育学籍管理

51、权变理论:新形势下成人教育管理的选择

52、权力差距维度下透视英国教育管理权力架构

53、公安院校教学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初探

54、运用“三标一体”教育质量模型,搞好高等学校外专外教管理

55、以信息化管理平台为载体 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56、城市教育费附加管理刍议

57、辅导员在教育管理中的方法和艺术

58、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学生管理之中

59、谈谈高职教育中的班级管理

60、问题研究是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的有效路径--基于院校研究的思考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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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呀,我就分享几个教育进展这本期刊上的论题给你看看吧1、面向物理核心素养下《加速度》教学设计2、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大学生抑郁影响因素研究3、新时代持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考4、大数据背景下的民办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研究5、“双减”政策下,家校如何为学生“减负”“增识”6、从“国际化”到“本土化”: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历程研究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新颖的教学毕业论文题目:1、小学数学教师几何知识掌握状况的调查研究2、小学数学教师教材知识发展情况研究3、中日小学数学“数与代数”领域比较研究4、浙江省Y县县域内小学数学教学质量差异研究5、小学数学教师教科书解读的影响因素及调控策略研究6、中国、新加坡小学数学新课程的比较研究7、小学数学探究式教学的实践研究8、基于教育游戏的小学数学教学设计研究9、小学数学教学中创设有效问题情境的策略研究10、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的研究11、数字故事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12、小学数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13、中美小学数学“统计与概率”内容比较研究14、数学文化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价值及其课程论分析15、小学数学教师培训内容有效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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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论谁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论文查重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来确定毕业生们写出来的论文内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果重复率过高,就代表着论文的抄袭率过高,就应该受到学校的惩罚。轻则被判定论文不合格,重则被取消答辩的机会,以至于不能按时毕业。由此看来,论文查重检测行为也是可以用来杜绝学术造假的行为。可是论文的查重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认真学习下:1.字数首先,我们要知道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不同,它的检测标准、检测准侧和检测方式都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不过就算有差异,它们之间也是有相同点的。这个相同点就是,如果一篇论文当中,有连续13个字符,与使用的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中的数据库里的论文内容完全相同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抄袭内容,就会被系统标红。由此看来,论文查重检测是十分严格的,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2.段落和格式我们在岁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已经写好的内容论文上传。我们需要将论文内容全部复制到检测系统中,要么就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里进行检测。说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问了,我们直接复制粘贴论文内容进行检测,会不会影响到论文的查重率?因为系统进行检测的时候,只检测你的文字部分,所以复制粘贴的内容只要没问题的话,是不会影响到你的论文重复率的。3.书里的内容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在进行论文查重的时候,其论文查重范围的判断依据,主要来自于过往发表过的论文、会议论文、网络中自媒体文章内容等等,但却不包括纸质书籍里所能提供的资料等。所以在过去的时候,大家在撰写论文的时候,会借鉴书籍里的重要材料,通常会以摘录和提取的方式来获取相关素材。结果效果非常不错。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书的出现,书籍里的内容也逐渐被加入到数据库中。如果大家想再在写论文的时候,原封不动地复制的书本内容就有些冒险了。4.章节变换我们在进行论文降重的时候,可以通过改变句子的表达方式或者变换章节的方式,来降低论文的重复率,但千万不能不加改变就讲别人的内容全盘复制到自己的论文里,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的论文很显然是没有办法通过学校的考核的。不过我们可以去参考别人论文里的重要观点和内容,将论文里最突出的要点选取出来,然后在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总结,得出属于自己的结论,然后写到论文中,这样的写出来的论文会比较靠谱。现在我们对论文的查重范围做了全面了解以后,就可以在将论文写完以后,有针对性地对论文的重复内容进行全方位的修改,直到将其内容优化到足够满意以后再提交到论文查重检测系统里进行查重。这样的检测结果是有说服性的,也是精准的、能够通过学校基本考核的。最后建议大家使用学知查重进行论文查重,关注公众号还可免费获取查重机会,提交论文后可即时获取重复率报告和修改建议,大家可根据修改建议完成论文内容修改即可。如实在不知修改还可使用降重服务,轻轻松松通过毕业论文和毕业答辩不是难事。

1.字数首先,我们要知道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不同,它的检测标准、检测准侧和检测方式都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不过就算有差异,它们之间也是有相同点的。这个相同点就是,如果一篇论文当中,有连续13个字符,与使用的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中的数据库里的论文内容完全相同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抄袭内容,就会被系统标红。由此看来,论文查重检测是十分严格的,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2.段落和格式我们在岁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已经写好的内容论文上传。我们需要将论文内容全部复制到检测系统中,要么就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里进行检测。说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问了,我们直接复制粘贴论文内容进行检测,会不会影响到论文的查重率?因为系统进行检测的时候,只检测你的文字部分,所以复制粘贴的内容只要没问题的话,是不会影响到你的论文重复率的。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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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一)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二)副标题和分标题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对于标题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要明确。要能够揭示论题范围或论点,使人看了标题便知晓文章的大体轮廓、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能似是而非,藏头露尾,与读者捉迷藏。二要简炼。.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过长了容易使人产生烦琐和累赘的感觉,得不到鲜明的印象,从而影响对文章的总体评价。标题也不能过于抽象、空洞,标题中不能采用非常用的或生造的词汇,以免使读者一见标题就如堕烟海,百思不得其解,待看完全文后才知标题的哗众取宠之意。三要新颖。标题和文章的内容、形式一样,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做到既不标新立异,又不落案臼,使之引人入胜,赏心悦目,从而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二、目录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三、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举例如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固然应服从上级规划部署的全局,但主要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下负责,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对本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负责,这才是发展全局经济的前提,从而也自然在根本上符合对上负责。●变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为共同服务于企业,应成为部门工作的主要重点。(摘自《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定位》一文的内容提要)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四、正文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它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五、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列出的参考文献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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