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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研究生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7:31:12

信访条例研究生毕业论文

1.论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2.论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3.论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 4.关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 5.论法与正义 6.论法律移植 7.论法的功能 8.论法律信仰 9.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10.论隐私及其立法保护 11.论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13.论国家司法豁免权 14.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5.论中国的领海制度 16.论契约自由原则 17.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18.论无权代理 19.论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20。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讨论 21.论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22.论合同的违约责任 23.论罪刑法定原则 24.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25.诉讼成本论 26.计算机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27.论虚假广告罪的构成 28.论非法传销与刑事犯罪 29.论我国毒品犯罪的立法完善 30.论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 31.论权利质押 32.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运用 33.论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34.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35.关于完善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思考 36.论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37.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38.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9.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 40.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41.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42.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43.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44.网络立法研究 45.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6.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47.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其处罚 48.论正当防卫 49.试论侵权著作权的犯罪 50.论刑法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时的关系 51.论刑法的效力 52.论数罪并罚 53.论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 54.论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的保障 55.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56。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 57.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58。论公司的法律人格 59.论律师的诉讼地位 60.反垄断立法的几个问题 61.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 62.论我国的物权体系 63.制定民法典若干问题浅论 64.我国反倾销制度评析 65.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66.执行难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 67.论刑事科技手段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68.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69.论夫妻忠诚义务与我国婚姻法完善 70.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建设 71.关于新时期我国军事法体系建构的设想 72.中国军事法的历史演进 73.论我国军事法治的现代化 74.中国近代军事法文化的若干特征 75.我国军事法律文化现代化 76.中外军事法律文化比较 77.论军事法的价值构造 78.维护军事秩序与军人合法权益 79.论我国军事刑法体系的构造 80.我国军事法的本土资源探析 81.试论军队律师队伍制度的特点及其体系构造 82.论新《立法法》对军事立法秩序的优化 83论军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84.国防动员立法研究 85.论我国军事行政执法的特点 86.新时期完善军事司法制度的思考 87.论军事执法中武装冲突法的地位和作用 88.对台军事斗争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89.现代战争与战争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90.论对台使用武力的法理依据 91.从国际法看台湾的主权归属 92.论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 93.论战时军事审判制度 94.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研究 95.提高依法治军水平的法理思考 96.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97.国防监查法律制度研究 98.论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军 99.军事法人才培养与改革 100.论我国军事法制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 (505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毕业生可以领取住房补贴。首先申请住房补贴必须是拥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大学生毕业并且处于缴纳社保状态。然后带着你与房东的租房合同到税务机关去开发票,然后将自己和房东的相关情况在住房租赁备案网上进行实名认证。最后在所在市的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申请住房补贴,按照他的步骤填写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补贴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

(三)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就业或创业时间,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紧缺专业目录发布前领取2018年度及以后住房补贴,申领人所学专业列入紧缺专业目录的,住房补贴不足部分予以补差。

(二)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未满3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注释:[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补充: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2009年深圳公务员改革后,公务员分为三类: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三级执法员、四级执法员、五级执法员、六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 另外,根据需要,有些职位有助理执法员,比七级执法员低一级。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 科员是行政级别,一般新入职的公务员都是科员,普通管理职位是和行政执法职位相对应而言的,是公务员的职位工作性质,普通管理职位是和行政执法职位的新入职人员都是科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职务。 在公务员制度与参照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为九至十四级。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四种: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普通管理科员更像想内勤,执法科员更像是外勤。一、街道办有行政执法权力。相关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5、《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十六条6、《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7、《信访条例》第四条8、其他地方法规二、街道办的权利和义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社区。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4、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信访论文研究方法

一.绪论:秘书的涵义和职业特征;秘书工作的内容、要求、性质、特点和作用;二.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要求:秘书工作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能与工作要求;秘书部门和人员的管理。三.秘书的素养:秘书的知识机构和能力要求;秘书的理论修养、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秘书的心理、气质、性格和心理调适;秘书的培训、鉴定与考核。四.秘书的社会活动与人际关系:秘书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地位;秘书的社会角色,角色活动和角色意识;秘书人际关系的内容、方式与处理准则;秘书主要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第二部分 秘书实务一、绪论:秘书实务的对象、范围、性质和特点。二.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作用、内容和要求;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办公室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制订步骤和常用的工作计划方式,工作计划的总结内容。三.秘书的日常工作:通讯工作的类型、应对与处理;接待工作的类型、方式、原则、要求、程序和内容;秘书安排上司工作日程的原则、要求和订约事宜;督查工作的作用、原则和程序;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公章、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值班工作的任务、制度和要求。四.信息与调查研究:信息工作的意义、作用、程序和方法;秘书收集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形式;调查研究的涵义、作用、内容、类型、方法、程序和步骤。五.会议组织:会议的类型、作用和会议的要素;会前、会间、会后的秘书工作;工作会议,代表会议,座谈会和电视电话会议的组织。六.信访工作:信访工作的要素、任务、作用、原则和要求;信访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七.沟通与协调:沟通的涵义、作用、类型和方法;沟通的障碍和克服方法;协调的涵义、作用、特点和原则;协调的内容、步骤、方式、方法和策略。八.秘书常用礼节和秘书活动的礼仪第三部分 秘书写作一.秘书写作基础:秘书写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要求、过程和表现方法。二.行政公文的写作:行政公文的涵义、特点、作用和分类;行政公文的格式和语体特征;公文的行文关系、行文方式和行文规则;公文的语言要求;公文的语法、逻辑、修辞和标点正确使用的要求;对使用不规范公文的审核、修正;行政公文的适用范围、特点、写法和基本要求。各种文书稿本的涵义和作用。三.事务文书的写作: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规章制度、简报、讲话稿的涵义、作用、种类、特点、写法和基本要求。第四部分 文书工作与文书处理一.文书工作概述:文书工作的范畴、特性和作用;文书工作的基本原则;文书工作的标准化与现代化。二.文书处理:文书处理程序及其特性;公文的收文程序与发文办理程序;各程序的涵义和作用;办毕文书的处置。三.文书立卷:文书立卷的涵义、意义、组织、原则;常用的组卷方式;文书立卷的步骤;文书的管理、归档和归档制度。第五部分、公共行政管理一.引论:管理的定义、实质;公共行政管理的涵义、主体、客体。二.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的涵义、发展变化、重要地位和类型;政府职能的内容;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和根本途径。三.行政领导:行政领导概述;行政领导者的职责、权力和权威;行政领导方式与行政领导艺术。四.行政决策:行政决策的体制、类型与程序;行政决策的原则与方法。五.行政执行:行政执行的基本特点与原则;程序与过程;行政执行中的障碍及解决对策。六.行政信息:行政信息的涵义和基础地位;行政信息的特点与管理;咨询与信息的关系;现代信息咨询活动的特征。七.行政监督:行政监督的作用和基本原则;行政系统的外部和内部监督体系;行政道德与行政监督。一、汉语言文字基础1.字、词、句常识与应用汉字的特点与应用、词的构成与使用、句子的构造与应用 2.常见修辞手法常规修辞手法、超常修辞手法 3.标点符号的使用标点符号的一般用法、标点符号的特殊用法4.常见病误分析标点病误、词语病误、语法病误、修辞病误二、阅读理解1.文言文、古诗词的阅读与鉴赏(1) 文言词:文言实词、文言虚词(2) 句子:句式、修辞(3) 文言文的分析:段意和文章主要思想内容(4) 古诗词的鉴赏:写作背景、形式特征、情感态度鉴赏例文2.现代文的阅读与理解文体特征、重点词句、艺术表达、写作背景、赏析例文三、文学常识1.中国古代文学史常识中国古代文学史概述、中国古代文学史重要文学运动、思潮和流派、中国古代文学史重要作家介绍、中国古代文学史重要作品介绍2.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常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概述、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重要文学运动、思潮和流派、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重要作家介绍、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重要作品介绍3.世界文学史常识世界文学史概述、世界文学史重要文学运动、思潮和流派、世界文学史重要作家介绍、世界文学史重要作品介绍四、写作基础及技巧1.常用体裁(1)记叙文(记叙文要素构成、记叙文表现手法、记叙文叙事顺序)(2)议论文(议论文要素构成、议论文论证方法、议论文布局结构)(3)说明文(说明文要素构成、说明文写作要求、说明文行文结构)2.运思与行文确定主题、选择材料、构思写作(腹稿、提纲、写作)3.写作技巧开头与结尾、层次和段落、过渡和照应、语言和修辞第二部分 秘书学及秘书实务一、秘书学概论1. 秘书学的学科性质与特点2. 秘书学研究的对象、方法及意义二、秘书机构与秘书人员1.秘书机构及其功能秘书机构的概念及其设置原则、秘书机构的设置类别、秘书机构的群体优化、秘书机构的地位与职能2.秘书人员及其工作秘书人员的素质、秘书工作3.具体秘书工作【秘书工作实务】秘书的会务工作、秘书的信息与调研工作、秘书的协调与督查工作、秘书的接待与信访工作、秘书的值班与办公室行政事务、秘书的领导日常服务与随行三、文秘写作1.公文概述公文的含义和特点、公文的分类与作用、公文的格式和行文规则、公文的语言2.公文处理程序和要求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收文处理程序、发文处理程序、公文的立卷归档四、秘书礼仪1.秘书人员个人的礼仪规范包括着装、仪态等2.办公室礼仪规范包括接待、打电话、听电话等3.会务礼仪规范根据不同的会议内容、特点、涉及范围做不同的准备。包括会前的筹备与邀请、会议的安排、会场的布置、会议中的信息收集与临场应变、会议后的信息汇编和处理材料等4.秘书公关礼仪包括旅游、宴请、商务活动、习俗活动及各类仪式活动中应有的一些规范等一、秘书学基本理论1.秘书的概念与分类秘书与秘书工作的含义;秘书活动的基本要素;秘书的分类;我国秘书工作的沿革及发展趋势;国外秘书工作。2.秘书工作的性质、原则、特点与作用秘书工作的性质;秘书工作的原则;秘书工作的特点;秘书工作的作用。3.秘书机构秘书工作机构的性质、类型和形式;秘书工作机构的特点、地位和作用;秘书机构主要任务和设置原则。4.秘书环境秘书环境的构成及其对秘书活动的影响;秘书环境的调整与创造。5.秘书素养秘书的政治素养;秘书的思想作风修养;秘书的职业道德素养;秘书的知识与能力素养;秘书的心理素养;秘书人际关系。二、秘书业务工作1.信息调研信息的含义、类型和特征;信息工作的含义;信息在秘书活动中的作用;秘书信息工作的特点、原则和要求;信息的收集、传递及处理的方法;秘书调查研究方法和方式;秘书调查研究的作用和特点;秘书调研范围。2.检查督促检查督办的含义;检查督办的主要任务、特点、方法和要求;检查督办的范围、对象;检查督办的地位和作用。3.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的含义、原则、要求与方式、方法;综合协调的内容、范围、原理及特点。4.公文处理公文形成的具体过程及要求;公文处理的基本内容;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公文处理的程序及要求;普发文件、急件、密件的处理;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的方法;当前公文办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办毕公文的处置;文书立卷、归档的方法和范围;印信管理。5.会务工作会议的类型;会议的含义和性质;会见、会谈的一般原则;会务工作任务和意义;会议议案包括的内容;会议议程;会议座位安排;会议日程安排。6.信访接待信访工作的含义和作用;信访工作制度、原则和方法;信访工作的意义;值班工作的有关内容;信件处理;接打电话的原则与工作要求;来访接待原则;来访接待意外情况处理。7.机要保密保密含义、特点、意义;保密的原则、措施、方法;保密的类型、范围与等级;保密的纪律与责任。三、公务文书基本知识与写作1.语文基础知识文字和标点符号的运用;汉语词组按照结构方式的五种基本类型;词语辨析;现代汉语里的句子成分;常见的复句类型;病句判断;歧义辨析;文章阅读理解;文章的观点;文章的结构;写作的三种文体;记叙文的要素;记叙的顺序;记叙文的特点和写作要求;议论文的三要素;常见的论证方法;论证的方式;议论文的特点和写作要求;说明的方法。2.文书和公文写作文书和文书工作;文本与稿本;文书的分类与作用;专用文书、公务文书、文电的含义;公文的特点;公文的功能;公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常用公文的格式要求;公文的文体;行文关系和规则;公文的写作要求;文章的撰拟与审核修改;公文写作的语言运用。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经济合同、简报、大事记、会议记录以及其他常用专用书信的写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有关规定。四、办公自动化(OA)办公自动化含义、内容、功能;办公自动化主要设备;办公自动化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等。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具体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搭建群众工作“”。 推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民情渠道不畅、问题层层下转、矛盾逐级上交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与积累。 二、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拓展信访工作领域,既抓案件受理,也抓问题处理,更抓源头治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民主协商、提供服务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信访部门孤军奋战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基础。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通过矛盾纠纷,掌握本辖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工作上的轻重缓急就会一目了然。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深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预警性、内部性、深层次情报信息,随时掌握信访的信息动态。四、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各项责任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官僚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要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事要解决”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领导包案制,落实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落实好双向责任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有渠道表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好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把发展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保民生促和谐,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要把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一些老前辈来总结经验

研究生运用访谈法的论文案例

公务员期刊网摘要:访谈法是教育科学研究中使用最广泛的调查方法之一,在外语教学研究领域也不例外,访谈的过程就是访谈者与受访者社会互动的过程。本文将对外语教学领域中的访谈实施过程进行介绍,以期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参考。关键词:教学研究;访谈法1外语教学中的访谈法访谈调查法又称访谈法、谈话法或访问法,是指访谈者通过与被访谈者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所需资料的调查方法,是一种研究性交谈。其特点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交谈,访谈的过程紧密围绕研究问题,从而与一般的谈话有很大的区别。近年来在外语教学领域,访谈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作为定性研究方法有着灵活性、准确性、深入性的特点。对于比较宽泛的问题,例如大学生英语学习动机,教师信念与职业发展等,问卷调查或实验研究很多时候不能给出深入、全面的解答。这时借助人与人之间的访谈互动,就可以准确地挖掘出被访谈者深层次的情感和动机。2外语教学中的访谈法实施过程准备步骤1)制订访谈计划。在进行访谈之前首先应制定访谈计划,访谈计划应对访谈中的主要问题,比如访谈的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组织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2)编制访谈问卷或提纲。接下来就要着手编制访谈问卷或提纲,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结构性访谈,就需要编制访谈问卷;如果是非结构性的、想要深入了解一些被试的外语学习特点,或想要了解某种新的外语教学方法的态度的访谈,就需要列出访谈提纲。3)选择访谈对象。比如想要知道某校高中学生的对外语教学方法改革的态度如何,就需要以该校高中生作为样本的总体范围,接着在该学校中对全部的高中学生进行随机抽样接着在随机化处理后的对象中再挑选出一些有代表性的样本作为受访者。4)培训访谈员。很多时候访谈不可能由研究者一个人完成,这时就需要安排一些访谈员去帮助进行访谈,收集数据,所以对访谈员的培训也是很重要的。需要确保访谈员了解访谈调查的性质、目的和方法之间的关系;具有选择访谈调查类型、掌握收集、判断、分析访谈资料的能力;并且还要掌握访谈调查的方法,熟悉访谈技巧。5)试谈和修改问卷或提纲。访谈计划和人员都安排好后,正式展开访谈之前应该进行一次试谈,试谈的目的是检查设计的访谈问题和提问的方式是否恰当,受访者的回答能否与希望获取的信息资料相吻合。试谈的受访者不应与正式访谈是同一个人,但两者的情况应该尽可能相似。比如要采访某班级里的某一个学生,就可以先采访另一个与这个班级水平相似,并且与正式受访者外语水平和各方面个人特征都相近的学生。6)访问前的预约。正式访谈前应先与受访者进行详细的预约,这点在访谈对象为教师时尤为重要。可以先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对方的意见,双方确定访谈的时间、地点和场合。确定好之后可以发一份书面的通知给受访者,在书面通知中,简要说明访谈的目的、内容,说明研究者的身份,访谈时间和地点等。访谈步骤1)进入访谈现场。进入访谈现场前最好能找到受访者认识的人进行引荐,这样可以增加受访者对访谈者的信任感。进入现场后,访谈者应想办法尽快接近受访者,可进行自我介绍,向受访者说明来意并出示自己的证件等,来获得受访者的信任和配合。2)建立融洽的访谈气氛。在访谈中应尽量保持尊重和平静的态度,使受访者能在轻松的环境中自然交流。可从受访者熟悉的事情、当下的新闻热点问起,再进入正题。例如采访某外语教师,就可以先问“您是哪里人?”,“您家里有几口人?”这种生活化的问题。并且不管受访者是否合作、怎样合作,访谈者都不能受受访者情绪的影响,不能表示不满,更不能批评或指责,以确保轻松和谐的访谈气氛。3)按计划进行访谈。进入正题后,访谈者就可以按照访谈计划中确定好的访谈内容、访谈方式和问题顺序开始正式的访谈,注意使用各种访谈技巧以保证访谈获得成效。4)认真做好访谈记录。访谈记录的内容要客观、完整和准确;在记录受访者的回答时,不要曲解受访者的原意,尽量用受访者的原话呈现,避免加入访谈者的主观意见;记录时还应对某些不太明确的回答做记号,以便在追问中提出;如果无法及时记录,事后还要追记。结束步骤1)掌握时间。访谈时要注意时间把控,受访者保持注意力的时间一般为:集体访谈和非结构性访谈尽量在2个小时之内;结构性访谈45分钟左右;电话访谈20分钟左右。2)把握行为。在访谈中要时刻注意把握受访者和访谈环境的变化,如果受访者说话的节奏变慢,音调降低;或者访谈时间已超过事先预约的时间;受访者不停地看时间;访谈者感到交谈难以继续进行下去时,都应该考虑尽快结束访谈。同时在访谈者打算结束访谈时,也可已使用一些肢体语言作为小技巧,比如从椅子上站起来,合上笔记本,收拾录音设备和背包等。3结语访谈结束时,要感谢受访者的帮助与合作。比如“谢谢你对我们调查工作的支持”,“今天的谈话对我们的研究帮助很大”等。这既是学术科研到道德的要求,也能为将来再次访谈奠定基础。

访谈法作为“定性”研究的方法之一,在心理学的研究及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心理学研究方法的发展,访谈法不再是定性研究的专利,定量研究中也常常用到。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访谈法心理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访谈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运用》

论文关键词:访谈法;心理学研究;计算机访谈;行为访谈

论文摘要:本文从心理学研究的两大基本的范式出发,论述了访谈法并不是定性研究的专利,它既可用于定性研究,也可以用于定量研究。然后,论述了访谈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为其它方法的运用寻求证据、用于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计算机访谈和行为访谈。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心理学研究的两种基本的范式。定量研究一般指对事物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检验研究者自己关于该事物的某些理论假设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则是采用书面的、言语的和观察的方式,取得有关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的描述性资料,对这些资料作定性的分析。[1]定量研究收集数据资料的主要方法有实验法、调查法、测验法、结构观察法等;定性研究收集资料的主要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档案和纪实文献分析法、视听材料分析法等。由于如上区分,人们往往认为定量的方法不能用于定性研究,定性的方法不能用于定量研究。实际上,随着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可优势互补。定量研究的优势正是定性研究的不足,定性研究的长处却是定量研究的短处。[2]就方法而言,定量研究的方法可用于定性研究,定性研究的方法可用于定量研究。

访谈法作为“定性”研究的方法之一,在心理学的研究及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随着心理学研究方法的发展,访谈法不再是定性研究的专利,定量研究中也常常用到。本文就访谈法(定性与定量)在心理学研究中的运用进行讨论。

一、访谈法及其特点

访谈法是研究者通过与研究对象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对方有关心理特征和行为数据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3]通过访谈法,可以了解到被访者对某一事件、对象的主观感受、态度、情感等,从而对其心理状态和行为特征进行多方面的分析。访谈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互动性。访谈法即访谈者与被访者就某个问题进行“交谈”。在这个的过程中,“交谈”双方都是有思想、有情感的活生生的人,所以双方的言行都会对对方产生影响。这就要求访谈要在一个和谐的访谈氛围中进行,如果访谈的氛围比较紧张,则访谈的效果可想而知。为了研究的顺利进行和研究结果的真实性,访谈者在这个过程中运用一些访谈的技巧是非常必要的。

访谈法中的“交谈”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进行的活动,并不是漫无目的的瞎聊。访谈过程中,访谈者应作为访谈的主导者,以一般的“家常性”问题入手,适时切入主题,以此来收集研究资料。用访谈法收集的资料较为全面,除了言语信息外,还能收集到行为方面的信息,如眼神、手势、坐姿,等等。

二、访谈法的类型及注意的问题

访谈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本文主要论述按照访谈中结构的严谨性标准划分的种类:有结构访谈、无结构访谈、半结构访谈。对以上三者的区分可通过确定访谈问题的特点和要求被访者回答方式的特点来进行。当访谈问题是有结构的、被访者的回答方式也是有结构的,则该访谈为有结构访谈;当访谈问题是无结构的,被访者的回答方式也是无结构的,则该访谈为无结构访谈;当访谈问题是有结构的、被访者的回答方式是无结构的,或者访谈问题是无结构的、被访者的回答方式是有结构的,则该访谈为半结构访谈。

有结构访谈是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按照有一定结构的设计好的问题而进行的比较正式的访谈。有结构访谈过程中所提的问题、提问题的方式、提问题的顺序、被访者回答的方式、访谈的记录方式等都有统一的要求。这种访谈的结果数据有利于统计分析,但访谈者与被访者双方的互动少,访谈者与被访者在在访谈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都不够。无结构访谈是根据一定的访谈目的,访谈双方进行的非正式的访谈。无结构访谈中,所提的问题、提问题的方式、提问题的顺序、被访者回答的方式、访谈的记录方式等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这种访谈的结果数据不利于统计分析,但有利于访谈双方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同时对访谈者的要求也较高,访谈者必须具有很强的访谈能力和技巧。半结构访谈则介于这两种有结构访谈与无结构访谈之间,要么是访谈问题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而回答方式没有统一规定,要么是回答的方式有统一的要求而访谈的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访谈法的这些类型,可以根据研究的不同目的,单独使用其中的一种,也可以综合起来运用。第一、不同的研究中采用不同的访谈方式。上述有结构访谈和无结构访谈就可以分别用于定量和定性研究中。有结构访谈的结果数据易于统计分析,适合于定量研究。定性研究比较注重参与者的观点,旨在理解心理现象,关注不同的人如何理解各自生活的意义,以揭示各种心理情境的内部动力和定量研究所忽视或舍弃了的人类经验中那些特性层面。[4]无结构访谈的结构信息不易数量化,重在描述当时当地的情境,因此无结构访谈适合于定性分析。第二、同一研究中常常综合使用上述的几种方式,这样有利于各种方式之间优势互补。如在访谈的开始和结尾使用无结构访谈,在中间部分运用有结构访谈。第二种方法用得较多,原因有二:一是心理学的研究大多属于定量与定性的结合,单一的定量和定性的研究较少;二是一次访谈中无结构访谈给被访者以轻松的感觉,所以,以无结构访谈开始能让被访者轻松进入有结构的访谈。

三、访谈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运用

前已述及,访谈法可以用于定量研究,也可以用于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中主要使用有结构访谈,定性研究中主要使用无结构访谈。随着心理研究的发展,通过访谈法获得的信息都有被数量化的趋势。访谈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为其它方法的运用寻求证据。本文主要从问卷和实验两种方法进行论述。之一是:为问卷的编制收集信息。为了提高问卷的质量,在问卷编制之前,要对研究对象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找到要测量的关键点,然后才形成问卷编制的双向细目表。这样依据双向细目表编制出来的问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质量也高。之二是:为实验研究的假设或推论收集信息。实验研究都有自己的研究假设或某一理论的推论,这一假设或推论的来源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通过访谈后归纳出来的。另外,访谈法还能为既有的假设或推论收集一定的资料,这样更有利于实验研究。

第二、为心理咨询与治疗提供依据。访谈法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用得比较多,常用于心理障碍的诊断、咨询与治疗。本文主要介绍 计算机访谈和行为访谈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运用。

一是计算机访谈。计算机访谈就是通过来访者与计算机进行对话、然后做出心理诊断的过程,其实现方式是通过储存在计算机中的一系列的问题和指导语而自动进行。计算机提出一个问题让来访者回答,然后计算机根据来访者回答的答案决定接下来该提的问题。计算机访谈的优点是高效、灵活和可信。以计算机为基础的访谈大大节约了时间,并且允许大量的主题、甚至比人工访谈问的问题还要灵活。对于敏感性的问题如自杀、性方面的问题,运用计算机访谈得到的信息更加真实。也就是说,人们更愿意通过计算机访谈说出自己的敏感性问题。计算机为基础的访谈也存在一些缺点:一是对弱智儿童和成人的运用有限;二是精神病人中大范围寻找问题和症状也不足够灵活;三是对言语的处理必须是有结构的,对没有结构的信息处理存在困难。

二是行为访谈。行为访谈是一种临床访谈,它强调收集信息以制定行为矫正的计划。这要求客观的描述被访者的问题行为、之前的条件和强化的结果。[5]然后通过分析其经历来理解行为,包括社会学习历史与当前的环境以及行为的结果。最后制定出行为矫正的计划,用来将个体的不适宜的行为改变成更加适宜的行为。

总之,访谈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运用,既有定性的研究也有定量的研究,并且通过访谈法收集的数据,大多可以进行数量化,从而便于统计分析。

参考 文献:

[1]崔丽霞,郑日昌.20年来我国心理学研究方法的回顾与反思[J].心理学报,2001,33(6).

[2]秦金亮,郭秀艳.论心理学两种研究范式的整合趋势[J].心理 科学,2003,26(1).

[3]董奇.心理与 教育研究方法(修订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戴斌荣.定量与定性结合——心理学研究方法的 发展趋势[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2,25(1).

[5]Lewis testing and ed,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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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法运用到论文里的方法如下:

访谈结束后,对手上的访谈材料应该要认真进行整理,争取把那些有用的、有价值的材料列举出来。认真分析论文的题目,理清论文写作的思路,并确定如何把访谈材料用在论文里。在写论文的时候,可以使用例证法,把部分访谈材料用在论文里面。

论文在展开写的时候,可以把访谈材料中一些有用的思想、观点引述在里面。把访谈材料整理成与论文的语句、体例相类似的文字材料,然后直接作为论据写在论文里面。把整理好的访谈材料浓缩后,可以用作设置悬念的材料,在论文里面用来引起读者的思考。

“如果是大论文(学位论文),那么在绪论中可以加上“研究过程”部分,在这部分里你就可以把你的访谈过程写上去,当然你的访谈结果,比如访谈多少个个案、哪些方面的内容、成效的评估这些都可以写上去的。具体的访谈内容可以作为经验材料在论述过程体现出来。”

访谈的结论主要是对访谈资料和开放式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的总结和归纳。我们采用的主要是内容分析法,具体的做法是首先对问卷进行编码,然后对被试的回答的内容进行归类,要分析不同被试对同一问题回答的异同,最后总结出比较有典型性描述。

通过运用内容分析法对访谈和开放式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归纳和分析,我们初步了解了高等教育过程公平中的问题,为编制高等教育过程公平调查问卷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要在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对各主题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1、通过对被访者大学教育经历进行的考察,可以看到,农村学生这一群体,和其他阶层出身的学生相比,在接受高等教育资源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处于一种相对劣势地位,这具体表现在知识学习、科研活动、社会实践、评优评奖、弱困扶助、人际交往等方面。

由此,我们认为,社会阶层不同的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即使进入相同的高校,由于出身的社会阶层不同,所获得的高等教育资源时也是不平等的。在大学这个环境中,出身阶层不同的学生并没有获得同样的发展。

2、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学生在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上的匾乏对其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公平具有很大影响,制约着其在高校中的发展,这些影响因素作用于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并且在不同阶段各个方面有着具体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所在地、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等可以作为影响高等教育过程公平的因素引入本研究。

3、学生个人的一些基本特征对高等教育过程公平有一定影响,比如,性别影响到学生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参与的活动的性质和程度,因此,对其接受的教育质量具有一定影响,但在不同的专业中,性别的影响力也不一样;性格的影响也表现得较为明显,性格内向、孤僻的同学在人际交往过程常常处于不利地位。

4、学生所在学校的层次也是影响高等教育过程公平的因素之一,相对而言,层次高的学校,学生所获得的各种发展的机会较多,取得的教育成就也较大。

研究生毕业论文访谈法

行为事件访谈法"(Behavioral Event Interview, 简称BEI),是一种开放式的行为回顾式探索技术,是揭示胜任特征的主要工具。这是一种结合John C. Flanagan的关键事例法(Critical Incident Technique,CIT)与主题统觉测验(Thematic Apperception Test,TAT)的访谈方式,主要的过程是请受访者回忆过去半年(或一年)他在工作上最感到具有成就感(或挫折感)的关键事例,其中包括:

(1)情境的描述;

(2)有哪些人参与;

(3)实际采取了哪些行为;

(4)个人有何感觉;

(5)结果如何,亦即受试者必须回忆并陈述一个完整的故事。

在具体访谈过程中,需要被访谈者列出他们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关键情境,包括正面结果和负面结果各3项。访谈约需3个小时,需收集3至6个行为事件的完整、详细的信息。因此,访谈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 ,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这种方法是目前在构建素质模型过程中使用得最为普遍的一种。它主要以目标岗位的任职者为访谈对象,通过对访谈对象的深入访谈,收集访谈对象在任职期间所做的成功和不成功的事件描述,挖掘出影响目标岗位绩效的非常细节的行为。之后对收集到的具体事件和行为进行汇总、分析、编码,然后在不同的被访谈群体(绩效优秀群体和绩效普通群体)之间进行对比,就可以找出目标岗位的核心素质。

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条件

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各主要科目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即不能有挂科的情况出现。

硕士生现在很多学校都不要求六级了,只有毕业论文通过、修的课程都没有不及格的,就可以毕业。其实研究生很容易毕业,跟本科一样,还是严进宽出;博士毕业会难些,博士毕不了业很正常,五六年不毕业的大有人在。

1、修满该专业的学分,包括学位学分和非学位学分,两种学分都要修满。比如你学位分差一分,但是非学位分多了3分,是不可以补学位分的。还属于未修满学位分。

2、一般学校会要求在读期间需要发表本专业至少一篇论文。

3、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并专家组统一授予学位。

4、有的专业可能还会有实践实习的要求。这个不是每一个专业都有要求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选拔硕士研究生的主要途径,在教育类大规模,社会化全国统一考试项目中(不含博士生录用考试),就考试水准和层次来说,目前是我国最高水平的。

研究生毕业的条件是: 1、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各主要科目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不能有挂科。 2、理工科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进行一项或多项与本学科有直接关系的项目研究,并得出阶段性成果。文史类硕士研究生在就读期间要有被国家权威机构、期刊或权威网站收录的专业论文。 3、毕业设计方面,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要有明确的数据及资料支撑,严禁抄袭,并取得一定成果的研究报告。

各个学校要求不一,以石河子大学为例: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在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或在EI  收录期刊上(不包括会议论文)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2  篇;

2,人文社科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

(2)在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2  篇;

(3)在EI  收录期刊上(不包括会议论文)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2  篇;

(4)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发表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或不授予硕(博)士学位: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的相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在学习期间违反学术诚信、学术纪律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

(二)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剽窃他人成果的;

(三)未能通过论文答辩的;

(四)其它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石河子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石河子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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