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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投稿容易吗

发布时间:2024-07-01 10:20:08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投稿容易吗

山东女子学院是二本,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并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2010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女子学院,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是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山东省高校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 学校现设有11个教学院(部),29个普通本科专业、22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重点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 建有本科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2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主持省级教改项目18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建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 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级子课题和合作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224项,获省部级科研奖68项;出版学术著作29部、教材78部,获批国家专利71项。 学校着力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和优势,建有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研究试验基地、山东省高校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优秀组织奖”。 以深化妇女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为全国3个妇女理论研究刊物之一,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7年、1995年分别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10年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妇女干部培训、职业资格培训、成人学历教育等任务。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传统文化重点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学校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新校区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11个教学院部,开设25个普通本科专业、3个校企合作本科专业、46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2000多人。 学校专任教师57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67人,硕士学位教师438人,博士、硕士专任教师占。学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有全国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学校还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台湾学者曾仕强、钢琴家孔祥东等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有国家级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7项,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目前,学校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教改立项18项。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建有校级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实验(训)中心10个,下辖62个实验实训室;建有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万册、中外文期刊1029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5个、电子期刊4200余种,建有先进的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爱沙尼亚、芬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教师互派、学生留学、课程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作为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外女子高校的合作,与世界各地女子大学一道为推动全球女性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国际女性高等教育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 学校注重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1994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第一家研究妇女理论的专门机构——妇女理论研究所,多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和妇女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特点开展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的社会性别理论、女性文学与传媒、妇女权益保障、女性高等教育、齐鲁文化与山东女性发展、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六个研究领域。学校建有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二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级合作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230多项,获省部级奖75项。 创刊26年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全国地方高校精品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建有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性别平等理论研究”和全国地方高校名栏“女性与社会发展”,为全国三大妇女理论研究刊物之一,已经成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引领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阵地。 学校注重发挥自身资源和妇女理论研究优势,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妇女终身教育平台,组织全省妇女干部培训,承担其他省市委托的妇女干部培训,面向社会组织育婴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鉴定,承担全省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等。积极组织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的社会实践活动、妇女法律援助活动,组织“全运会”、“世博会”、“亚沙会”志愿服务活动,被“亚沙会”组委会确定为“第三届亚沙会颁奖礼仪指定单位”。连续多年举办“女性生存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性别与社会”论坛、齐鲁讲坛——新世纪新女性论坛等学术活动。,学校与中华女子学院、湖南女子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 经过六十余年的积淀,学校形成了“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治学,言传身教”的教风和“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以及“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根据女生占主体的实际,学校根据女性身心特点开展“四自”教育、审美教育、爱心教育、勤俭教育,培养女大学生博识大度、柔美坚韧、厚德仁爱、睿智优雅的女性特质。学校开设《女性学导论》等必修课程,构建了由人文社会科学、创新思维与能力、女性与社会、文化艺术修养、科学健身与综合素质、语言训练六大课程模块组成的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在提升女性综合素质、强化女性“四自”特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63年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各级各类优秀人才6万余名,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四自”特质突出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逐年上升,2012年,学校获得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优质就业率为,总体就业率为97%,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和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全国妇联原主席彭佩云、顾秀莲、陈至立等领导同志都曾莅临学校视察,对山东女子学院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陈至立为学校题词“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学院”。

质量工程截至2014年4月,学校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省级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建有校级综合实验教学中心1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和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实验(训)中心10个,下辖102个实验实训室;建有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 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社会工作。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学前教育、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工商管理。 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幼儿园游戏。 省级精品课程(21门):社区工作、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声乐、女性学导论、妇女法学、婚姻家庭学、旅游商务礼仪、国际商务函电、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英语、餐饮服务与管理、茶艺、调酒、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旅游商务礼仪、会计学原理(双语)、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概论、中外教育史。 省级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女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实验实训中心。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基于经管类专业群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教学成果学校在山东省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截至2014年4月,学校承担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14项,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3%以上。 妇女理论研究是学校的科研特色。截至2014年4月,学校有妇女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性别平等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于1994年成立了妇女理论研究所,下设性别平等理论研究与实践、女性高等教育研究等7个研究基地,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 山东省高校“十二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 馆藏资源学校图书馆以女性书刊资料为学校的特色馆藏。截止到2011年,藏有各类纸质图书万册、中外文期刊1199种,另有电子图书23万册,购置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 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年鉴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工具书网络出版总库七个数据库,每个数据库分别有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I辑、社会科学Ⅱ辑、信息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五个专辑。 学术期刊学校主办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是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8年,被全国高职高专学报研究会评为优秀期刊,“性别平等理论研究”被评为优秀栏目。 坤德含弘,至善尚美释义:坤德含弘,出自《易经》“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坤德,女性如大地之博、承载万物,崇尚美德、宽厚谦和。含弘,无所不有的包容和仁爱精神。至善,出自《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指追求达到道德的最高境界。尚美,崇尚秀外慧中之美,营造洋溢道德美、人文美的女院文化。八字校训含义深远、意蕴无穷,体现女院人所崇尚的美好的道德情操,博大的襟怀气魄,宏伟的境界追求,丰厚的文化底蕴。 《山东女子学院之歌》作词:刘柏俊作曲:戚建波你的脚步跨越历史的波澜泰山黄河塑造你的不平凡你的执着历尽沧桑从未改变领秀齐鲁焕发青春的容颜坤德含弘,薪火相传至善至美,孜孜不倦这里汇聚我们青春和理想留下我们深深的眷恋你的名字承载太多的期盼团结进取超越自我永向前你的胸怀宽阔志向更高远求实创新迎接辉煌的明天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培育英才,桃李满园向着未来我们高扬起风帆女子学院前程无限

“山东女子学院是二本,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好投吗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331”。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七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总占地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0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电子图书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966人。教职工776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7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298人;有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招生。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和学前教育为核心的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8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荣获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和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建有山东省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立体化一站式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32项、省部级奖163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育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8项,孵化大学生创业项目120项,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立项与成果逐年增加。“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18项,省部级课题327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6项,出版学术著作121部、教材82部,授权国家专利238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主动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省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等,积极承担并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和制定等。《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为全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服务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健康养老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文旅产学研”首批促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成立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服务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乡村旅游、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产业。其中,农业品牌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为此专门做出批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共同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已与50个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组织教师学历进修、学术合作、学生交流学习460余人次。67年来,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性别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先后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幼儿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余万人次。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升本以来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校正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的发展目标和“12345”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第十五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英语类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第二十一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女子学院。第七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需持加盖本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严格审查、复核中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审核通过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第八章 资助措施及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2200-4400元。此外,还进一步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第二十八条 我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项费用,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女子学院负责解释。学校网站:http:// 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电话:0531---86526113、82051817招生办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济南市玉函路45号(市中校区)邮编:250002招生咨询电子邮件: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第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331”。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七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玉函路45号)。第九条 学校简介: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总占地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0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电子图书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966人。教职工776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7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298人;有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学前教育教研室、旅游管理教学团队、市场营销学教学团队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团队荣获“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围绕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有15个教学院部,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6个省/自治区招生。学前教育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以工商管理和学前教育为核心的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前教育、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8个本科专业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先后荣获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和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建有山东省幼儿教师校内外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立体化一站式连锁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32项、省部级奖163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育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8项,孵化大学生创业项目120项,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加强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科研立项与成果逐年增加。“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规划、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课题18项,省部级课题327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6项,出版学术著作121部、教材82部,授权国家专利238项。学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主动引领先进性别文化,妇女/性别理论与实践研究特色日益突出,先后获批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省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等,积极承担并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女/性别研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和制定等。《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坚持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为全国三大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战略布局”,对接服务全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山东省“现代高效农业品牌产业链价值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健康养老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文旅产学研”首批促进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成立服务地方发展的智库和研究团队,积极服务山东省农产品品牌研究、学前教育、乡村旅游、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产业。其中,农业品牌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为此专门做出批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共同致力于女性高等教育发展,已与50个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组织教师学历进修、学术合作、学生交流学习460余人次。67年来,学校坚持“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弘扬“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秉承“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强化女性综合素质教育,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性别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先后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组织妇女干部、幼儿骨干教师和职业资格培训20余万人次。毕业生以其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升本以来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校正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的发展目标和“12345”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确立的建设“坤德”“行知”“优雅”“绿色”“幸福”的“百年女大”战略愿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为加快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而努力奋斗!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女子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第十五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英语类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十八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第二十一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与环节,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女子学院。第七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需持加盖本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严格审查、复核中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审核通过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第八章 资助措施及收费标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获奖学生的比例约为在校生的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2200-4400元。此外,还进一步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帮助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第二十八条 我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项费用,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女子学院负责解释。学校网站:http:// 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电话:0531---86526113、82051817招生办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济南市玉函路45号(市中校区)邮编:250002招生咨询电子邮件:

“山东女子学院是二本,山东女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山东女子学院是本科高校,该校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中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61年2月停办,1979年12月恢复重建;1987年、1995年分别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为己任,“十三五”期间定位为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

学校建有市中玉函校区、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建有实验实训室73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8个。馆藏纸质图书万册,年订中文纸质期刊634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2个、电子图书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9252种。

学校现有教职工753人,其中教授61人、副教授208人;博士学位教师91人,硕士537人。学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面向全国14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万人。

学校现设有15个教学院(部),33个普通本科专业和17个正在招生的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学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为重点推进专业与课程建设。建有本科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省级本科精品课程17门,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4项,承担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建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1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3年,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互联网+”大赛、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198项、省部级奖272项。学校与省妇联共同创办的山东女子创业大学先后培育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8项,学校被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平台。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保持在70%左右,其中在山东省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占比。学校毕业生以突出的实践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受到社会欢迎,学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6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课题1项,国家艺术基金课题2项,国家级子课题和合作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314项,获省部级科研奖74项;出版学术著作115部、教材81部,获批国家专利210项。

学校着力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和优势,建有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健康养老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会颁发的“中国妇女研究优秀组织奖”。以深化妇女/性别研究、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为宗旨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是全国三本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刊物之一,现已形成融性别研究视角与时代特征为一体的办刊特色,先后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全国地方高校精品期刊”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立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2011年加入世界女子教育联盟,2014年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与国内外女子高校一起致力于优质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截至目前,共建立国(境)外合作院校48所。学校重视与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领导互访、师生交流、科研合作越来越频繁。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成为学校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学校坚持文化育人,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严谨治学、言传身教”的教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先后输送毕业生近7万名,面向省内外培养培训妇女干部、幼儿园骨干教师等2万余人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百舸争流,破浪者领航;千帆共进,奋勇者当先。目前,学校正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借力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应用型地方特色名校、实现“百年女大”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投稿容易过吗

这个可不是核心啊,在中国知网上就可以查到

肯定、绝对、百分之百 ——————不是!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内容涉及文学、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基础学科。

本刊不求轰轰烈烈,但要有声有色。“有声”是指要有百家争鸣的声音。“有色”是指一改“论文汇编”的单调板滞面孔,精心策划有特色的学术专栏。

湖南女子学院学报投稿

截至2015年8月,学校教师总计470人,有专任教师41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硕士以上学位301人,占;35岁以下教师169人,占。另有外聘教师120人,折合教师60人,生师比为:1。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4名,湖南省青年社科研究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名,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人选2名,湖南省教学名师1名,湖南省学科带头人1名,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28名;1人荣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5人荣获湖南省优秀教师奖,6人荣获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奖,1人荣获湖南省教学奉献奖,5人被评为湖南省芙蓉百岗明星。 湖南省高校首批优秀教研室:会计教研室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名称负责人立项时间女性学(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教学团队王凤华2009年资料来源: 优秀教师: 优秀教师一览表类别姓名国家教学名师唐宇冰黄立宏“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罗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陈赤平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王凤华湖南省教学名师唐宇冰湖南省学科带头人陈赤平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罗婷黄立宏陈赤平蒋璟萍资料来源: 截至2015年8月,学校有国家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设专业2个,湖南省“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湖南省资助建设特色专业1个,湖南省重点专业3个,湖南省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个,湖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湖南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湖南省级精品课程8门,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3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1个。 国家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旅游管理教育部特设专业:女性学、家政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社会工作 湖南省级资助建设特色专业:艺术设计湖南省重点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文秘 湖南省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服装与服饰设计女性人才创新训练中心 湖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湖南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三位一体”旅游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国家级精品课程:女性学 湖南省级精品课程: 湖南省级精品课程管理学原理普通话与口才基础会计女性学大学英语家庭生活科学市场营销西方经济学资料来源: 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艺术表演校内实习实训教学基地、长沙市芙蓉区大同小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实习教学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旅游专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教学成果: 部分教学成果名称类别时间女子大学发展战略研究与实践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10年管理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0年女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创业教育的探索与实践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010年女子大学办学特色的研究与实践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2008年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008年建设阳光校园文化,培养阳光女性人才湖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二等奖2011年高校家政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12年女性学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012年女子学院大学数学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2012年资料来源: 截至2015年8月,学校有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2个。 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企业管理 截至2015年8月,学校有湖南省高等教育(女性教育)研究基地1个,湖南省湖湘女性文化研究基地1个,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1个,第三批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校级研究机构14个。 湖南省高等教育(女性教育)研究基地:妇女/性别研究与女性教育中心 湖南省湖湘女性文化研究基地:妇女/性别研究与女性教育中心 第三批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公民礼仪素质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现代家政教育研究基地 校级研究机构: 校级研究机构女性经济研究所经营与管理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女性服饰文化研究所所应用数学与智能信息处理研究所现代伦理与礼仪教育研究所生活科学教育与管理研究所女书文化研究所家政研究所家庭生活科学与管理研究所女性教育研究中心女性人类学研究所女性体育研究所女性政治与人才学研究所---资料来源: 2014年,学校新增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重大委托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项,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1项。各学科共发表CSSCI、CSCD来源期刊以上论文40余篇,SCI 期刊论文4篇,出版专著8部。各学科在第五届省社科界学术年会等各类学术研讨会论文获奖近30项,共获批外观设计专利11项。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推出国内第一本研究湖湘女性文学的著作——《比较视域下的湖湘女性文学研究》。 企业管理学科新增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省哲学社科基金重点招标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居住空间调整与城乡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发表CSSCI期刊论文2篇。 部分科研项目名称类别时间微分包含与不连续微分方程的理论及应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磁浮列车悬浮系统的动力学行为和分岔理论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居住空间调整与城乡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我国现代家政意识的启蒙与传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中国文学视阈中的古代日本汉文小说与汉语教材关系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资料来源: 馆藏资源 截至2015年8月,湖南女子学院图书馆馆藏纸质藏书万册,电子图书48万种,电子期刊4709种,纸质期刊636种,报纸120种,生均图书(含电子图书)册。2014年,学校新增图书8万余册,生均购书量达8册以上;纸质图书流通量万册次,CNKI等数据库访问达万次。 学术期刊 《湖南女子学院学报》(原:《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学报》)为2002年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批准为内部刊型资料,以季刊的形式定期刊出版,从第30学报更名为《湖南女子学院学报》。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全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7年、1995年分别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10年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妇女干部培训、职业资格培训、成人学历教育等任务。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传统文化重点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学校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新校区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11个教学院部,开设25个普通本科专业、3个校企合作本科专业、46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2000多人。 学校专任教师57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67人,硕士学位教师438人,博士、硕士专任教师占。学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有全国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学校还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台湾学者曾仕强、钢琴家孔祥东等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有国家级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项目1项,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7项,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目前,学校建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教改立项18项。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建有校级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实验(训)中心10个,下辖62个实验实训室;建有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00余处。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万册、中外文期刊1029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5个、电子期刊4200余种,建有先进的数字化图书管理系统。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爱沙尼亚、芬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教师互派、学生留学、课程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作为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外女子高校的合作,与世界各地女子大学一道为推动全球女性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国际女性高等教育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 学校注重培育妇女/性别研究特色。1994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第一家研究妇女理论的专门机构——妇女理论研究所,多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和妇女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特点开展妇女/性别理论研究,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的社会性别理论、女性文学与传媒、妇女权益保障、女性高等教育、齐鲁文化与山东女性发展、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六个研究领域。学校建有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二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级合作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230多项,获省部级奖75项。 创刊26年的《山东女子学院学报》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全国地方高校精品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建有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性别平等理论研究”和全国地方高校名栏“女性与社会发展”,为全国三大妇女理论研究刊物之一,已经成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引领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阵地。 学校注重发挥自身资源和妇女理论研究优势,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妇女终身教育平台,组织全省妇女干部培训,承担其他省市委托的妇女干部培训,面向社会组织育婴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鉴定,承担全省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等。积极组织以服务妇女儿童为宗旨的社会实践活动、妇女法律援助活动,组织“全运会”、“世博会”、“亚沙会”志愿服务活动,被“亚沙会”组委会确定为“第三届亚沙会颁奖礼仪指定单位”。连续多年举办“女性生存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性别与社会”论坛、齐鲁讲坛——新世纪新女性论坛等学术活动。,学校与中华女子学院、湖南女子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 经过六十余年的积淀,学校形成了“坤德含弘、至善尚美”的校训、“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治学,言传身教”的教风和“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以及“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根据女生占主体的实际,学校根据女性身心特点开展“四自”教育、审美教育、爱心教育、勤俭教育,培养女大学生博识大度、柔美坚韧、厚德仁爱、睿智优雅的女性特质。学校开设《女性学导论》等必修课程,构建了由人文社会科学、创新思维与能力、女性与社会、文化艺术修养、科学健身与综合素质、语言训练六大课程模块组成的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在提升女性综合素质、强化女性“四自”特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63年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各级各类优秀人才6万余名,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四自”特质突出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逐年上升,2012年,学校获得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优质就业率为,总体就业率为97%,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和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富民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全国妇联原主席彭佩云、顾秀莲、陈至立等领导同志都曾莅临学校视察,对山东女子学院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陈至立为学校题词“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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